中國社會保障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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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保障論文

中國社會保障論文范文1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取得快速發展的同時,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不同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也在擴大,各種社會矛盾集中反映在利益關系調整的公平性上。由于社會保障水平過高或過低都會阻礙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保障水平必須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關于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關系的理論探討,最早可以追溯到亞當·斯密, 他闡述了通過“看不見的手”來推動個體利益和社會福利的共同增長。

我國地域遼闊,各地區的自然稟賦、經濟基礎差異造成經濟發展極不均衡,省際社會保障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省域層面的社會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之間到底呈現什么樣的協調關系?是不是經濟發展水平高的地區,社會保障水平就高,而經濟發展水平低的地區,社會保障水平就低?為了弄清以上問題,有必要從省域層面開展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水平的比較研究,為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提供事實上的參考和依據。

二、指標體系和研究方法

1.指標體系的構建

社會保障水平是一個質與量相統一的概念,社會保障水平要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構建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耦合系統的指標體系。

本文從社會保障支出水平、覆蓋水平以及待遇水平3個層面,使用10項指標來反映社會保障發展水平。其中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覆蓋率借鑒了賈智蓮的計算方法。通過社會保障水平和經濟發展水平兩大系統,共同構建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耦合系統的指標體系(見表1)。

2.綜合水平計算方法

本文研究的時間序列為2003~2011年,由于這一時期是改革后第三次較明顯的經濟波動期,同時又是社會保障改革全面展開的關鍵時期,因而具有一定的研究意義。本文的研究數據主要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2004~2012)、《中國勞動統計年鑒》(2004~2012)和分省市的統計年鑒等。

為消除數據量綱不同造成的影響,需對數據進行無量綱化處理,公式是uij′=uij/Max(ui),其中uij′為標準化值,uij為實際值,Max(ui)代表不同年份或不同地區第i指標的最大值。各指標權重賦值采用德爾菲法,通過征詢不同專家的意見,依據各指標代表的含義及重要性、基礎性程度,綜合權衡確定各指標的權重,見表1。根據各指標的權重及標準化的數據,通過逐級加權求和計算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綜合水平,計算公式為:

三、 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的時空耦合分析

1.中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的時序耦合

從時間序列角度分析中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耦合協調度的變化可以更清晰地揭示兩者相互作用的階段特性。如表3所示,2003~2011年,中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耦合協調度呈現逐年上升趨勢,從2003年的0.45穩步上升到2011年的0.71,協調等級從輕度失調逐漸向良好協調演化,表明2003年以來,中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保持良性互動,兩者關系從磨合階段逐漸趨向協調適應。

中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關系變化的重要原因是經濟的快速發展為社會保障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2011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達到47.2萬億元,扣除價格因素,比2002年增長1.5倍。國家財政用于社會保障的支出從2002年的2632.22億元增加到2011年的11109.4億元,年均增長17.3%。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其成果更多惠及民生,社會保障水平也大幅提高。從覆蓋面來看,截至2011年底,全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數分別達到2.84億人、3.2億人、4.73億人,比2002年分別增長了246.3%、481.8%、403.2%[20]。從待遇水平來看,2005~2012年,國家連續8年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12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721元,是2002年的2.8倍[21]。由協調等級的變化可以看出,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的關系不斷趨向協調適應,社會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得益于經濟的發展,經濟發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居民享受社會保障待遇的高低,因此,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是保持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良性互動、協調發展的根本。

2.中國社會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的省際格局

(1)經濟發展水平空間分布 特征。

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國東部、東北部、中部和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區域間差距不斷擴大。從圖1可以看出,東部沿海地區經濟實力明顯高于東北和中西部地區,中國經濟發展水平總體呈現出從東部向中西部遞減的“階梯”分布格局。2011年全國人均GDP達到35181元。其中,天津、上海、北京3個直轄市位居前三,分別達85213元、82560元、81658元。東部沿海地區顯示出強勁的經濟實力,江蘇、浙江、廣東、遼寧等省份緊隨之后,人均GDP水平均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62290元、59249元、50807元、50760元。山東和福建的人均GDP水平也較高。而中西部地區省份的人均GDP大多數低于全國平均水平。按照人均GDP水平高低排序的后10名省域單元中,西部地區占了6席,分別是廣西、西藏、四川、云南、甘肅、貴州;中部地區占了3席,分別是河南、江西、安徽。其中貴州省人均GDP水平最低,僅為16413元,約占天津市的1/5。經濟發展水平的空間分布呈現出極不均衡的特點,不同省區之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

(2)社會保障水平空間分布特征。

與經濟發展水平不同,中國社會保障水平整體呈現了兩頭高、中間低的“U”型分布格局——東部、東北和西部地區社會保障水平較高,而中部地區社會保障水平相對較低。從社會保障水平指數來看,東部地區平均值為0.547,東北地區為0.572,西部地區為0.505,而中部地區平均值最低,為0.458。其中,上海、北京、青海

社會保障

水平指數列居前三,達0.776、0.771和0.672。按照社會保障水平高低排序的后10名省域單元中,中部地區占了5席,除了山西外其余中部省份都在其中。社會保障水平的空間分布與經濟發展水平呈現一定的不匹配性,經濟落后的地區,其社會保障水平并不一定低,比如西藏、甘肅等省區(見圖2)。

從社會保障支出來看,2011年,社會保障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最高的是經濟不發達的青海,其次是西藏和甘肅,而排名靠后的則是廣東、浙江、江蘇等東部沿海發達省份;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占財政總支出比重最高的也是青海,其次是遼寧和甘肅,而排名靠后的仍是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如浙江、江蘇、廣東等。鑒于中西部地區財力較弱,中央對中西部省份社會保障投入力度遠遠大于東部地區。2005年以來,中央財政對全國社會保障的投入中,中西部所占比重保持在80%左右[22]。從養老金支付水平指標來看,區域之間的差距是十分巨大的。2011年,全國人均養老金為18700元,有一半省份的養老金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在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的15個省份中,除由于近年西部大開發帶動的人均養老金水平快速提高的新疆、青海、西藏、內蒙古、陜西五省份和中部省份山西外,其余9個省份都位于東部地區。從省際的比較來看,江西的人均養老金水平最低,為13831元。西藏的人均養老金水平最高,達到33106元,是江西的2.4倍。按照人均養老金水平高低排序的后11名省域單元中,中部地區占了5席,除了山西外其余中部省份都在其內。

總體來看,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在全國表現出不平衡性。經濟最為發達的東部地區,社會保障改革的步伐也最快,尤其是養老保險制度已基本成熟。西部地區的經濟總量水平偏低,財政供養人口比例偏高,大量就業集中在政府部門,因而,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較高。而中部的社會保障水平相對較低,成“塌陷”態勢。

(3)社會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關系的類型劃分。

將社會保障水平指數(SSL)和經濟發展水平指數(GDPP),采用Zscore法標準化處理,生成兩個新變量數據列ZSSL、ZGDPP,ZGDPP表征樣本點在散點圖中偏離GDPP 樣本的中心位置程度,ZSSL表征樣本點在散點圖中偏離SSL樣本的中心位置程度,那么符號正負實際表征的就是兩者偏離程度的協同性。以ZGDPP為X軸,ZSSL為Y軸,繪制出不同省份的人均GDP和社會保障水平的象限圖,如圖3所示。

根據象限圖,將全國內地31個省級單元的社會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關系劃分為4種類型,具體來看:①第Ⅰ象限,即高級協調型,以北京、上海為代表,該類型特征是經濟發展和社會保障水平都比較高。②第Ⅱ象限,即社會保障過度型,包括青海、新疆、西藏等8個省份,該類型特征是經濟發展水平較低,但社會保障水平較高。③第Ⅲ象限,即低級協調發展類型,包括除山西外的所有中部省份、廣西、貴州、云南等13個省份,該類型特征是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社會保障水平也較低。④第Ⅳ象限,即社會保障滯后型,包括廣東、浙江等5個東部沿海省份,該類型特征是經濟發展水平較高,但社會保障水平比較低。

從象限圖來看,我國一些省份的社會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出現了不相匹配的現象,為了能夠對我國各區域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水平之間的聯系有更深入的了解,進一步選取典型指標進行對比分析??傮w來看,經濟發達地區的社會保障支出水平低于經濟落后地區,尤其在社會保障支出比重和財政社保支出比重兩項指標上,以青海和上海為例,2011年青海省社會保障支出占GDP比重為14.6%,財政社保支出占財政總支出比重為16.9%,分別高于上海市5個百分點和6.2個百分點。出現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發達省份經濟發展水平高,GDP和財政支出總額大,導致了社會保障支出占比相對偏??;二是由于國家近幾年不斷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一定程度提高了經濟落后地區的社會保障支出水平。當然,經濟落后省份的財政支出中用于

社會保障支出的比重很大,表明社會保障支出的財政負擔也很重。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是造成社會保障發展水平差異的重要原因。從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之間的內在聯系看,要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必須大力發展經濟,為社會保障發展提供堅實的基礎。

3.中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的空間耦合

由于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社會保障水平也不盡相同,為進一步明晰中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耦合的空間分布規律和特點,從機制上揭示社會保障與區域經濟耦合的規律性,本文以中國內地31個省份為研究對象,對2011年的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的耦合情況做了進一步研究。

利用耦合協調度模型,計算出2011年各省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的耦合協調度,并繪制出中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耦合協調度的分布圖(見 圖4)。由圖4可知,中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耦合協調度呈現較為明顯的區域差異,具體特征如下。

第一,東部地區,除河北、福建、海南輕度失調外,其余各省均實現了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的協調發展,但協調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達到良好協調發展類型;山東、江蘇、浙江、廣東屬于基本協調發展類型。

第二,東北地區除了遼寧達到基本協調發展外,其余省份輕度失調;中部地區全部處在輕度失調發展階段;西部地區多數省份屬于失調類型。除了內蒙古為基本協調,貴州、云南為中度失調類型外,其余均為輕度失調。

第三,從協調等級來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耦合協調度的省域特征呈現“橄欖型”,良好協調和中度失調的省份較少,其中,良好協調的有北京、天津和上海,中度失調的只有貴州和云南;絕大多數省份屬于協調等級的中間類型——輕度失調和基本協調。其中,屬于輕度失調的省份個數最多,達到20個,基本協調的個數次之,有6個省份。從地域分布來看,基本協調及以上類型基本上都位于東部沿海地區,中西部省份大部分屬于輕度失調。

總體來看,2011年來中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的耦合情況不容樂觀:超過2/3的省份處在失調狀態,除了貴州、云南為中度失調外,其余都為輕度失調;兩者協調的省份基本上都位于東部沿海地區,北京、上海、天津處于良好協調發展,山東、江蘇、浙江和廣東達到基本協調。

四、結論與討論

通過構建評價指標體系及耦合協調度模型,從時空角度研究了我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之間的協調狀況,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2003~2011年中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的耦合協調度在不斷提高,兩者關系從磨合階段逐漸趨向協調適應。第二,中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耦合協調度呈現較為明顯的區域差異,經濟發展水平總體呈現從東部向中部、西部逐漸遞減的“階梯”分布格局;而社會保障水平整體呈現兩頭高、中間低的“U”型分布格局。第三,經濟發展水平高的省份,其社會保障水平也相對較高,如北京、上海等地區,但西部地區社會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呈現一定的不匹配性,如青海、甘肅、西藏等,盡管其經濟發展水平較低,但社會保障水平并不低。第四,從耦合協調度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耦合度的省域特征呈現“橄欖型”,即良好協調和中度失調的省份較少;絕大多數省份屬于協調等級的中間類型——輕度失調和基本協調,且東部地區協調度明顯優于中部、西部地區。

雖然我國社會保障和經濟發展整體處在協調發展階段,但從區域來看,大部分省份仍然處于輕度失調狀態。長期來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兩大系統的失調,不利于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通過分析中國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水平的空間格局以及兩者的演變關系,本研究為各省份認識自身發展的客觀規律,因地制宜地推動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提供了有益的啟示,但本研究對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關系形成的機理尚未進行分析,還有待更加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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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保障論文范文2

關鍵詞:新疆經濟增長;新疆社會保障支出;格蘭杰因果檢驗

一、文獻綜述

我國學者對社會保障已有大量研究,穆懷中(1997)認為每一個國家都有其適應自身經濟發展的社會保障支出水平,而其中影響社會保障支出水平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人均GDP,只有人均GDP的不斷增長才能有力的保證社會保障的各項支出,相關統計研究表明二者的相關系數在0.9以上。蘭德剛(2005)指出社會保障的發展水平與一國經濟的發展階段是密切相關的,經濟發展水平與經濟發展階段的不同導致各國社會保障水平呈現出高低懸殊的差異性。劉子蘭(2004)則側重社會保障在福利經濟學理論方面的研究其認為,為了實現宏觀經濟的均衡國家可以增加對社會福利領域的干預,從而有助于增加消費傾向。社會保障在調節和緩和經濟波動方面起著穩定器的作用,當經濟蕭條是社會保障收入增加放緩二支出增加迅速,在經濟快速增長時,社會保障支出速度減慢,收入速度加快。所以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與一國經濟發展狀況密切相關??傊缃?,社會保障已經成為現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二、新疆社會保障支出與經濟增長影響實證研究

(一)數據和變量的說明

本文數據來源于《中國勞動統計年鑒》、《新疆統計年鑒》。選取新疆1998—2011 年新疆人均國內生產總值(pgdp)和社會保障支出(ss)作為變量進行分析。其中人均GDP單位為億元,社會保障支出單位采用百萬元。本文采取社會保障支出窄口徑統計方法(即《新疆統計年鑒》中“社會保障與就業”一項),而工傷保險、社會保障補助支出、生育保險、醫療保險、價格補貼和衛生經費等不計入(新疆統計年鑒在2005年前后社會保障統計口徑發生變化)。由于取自然對數所得的新序列不影響原序列的平穩性。本文為了消除可能的異方差對新疆人均國內生產總值(pgdp)和新疆社會保障支出費用(ss)取對數,記為lnss、lnpgdp。

(二)平穩性檢驗

我們知道為了保證最小二乘法得到的估計量是一致的,我們假設線性回歸模型的時間序列是平穩的,但是實際的數據中,大多數時間序列數據是不平穩的,如果我們直接把這些不平穩的變量運用到回歸分析中,很難避免產生偽回歸現象,這樣就會使得我們的結論無效。根據散點圖來看,該序列不平穩,有必要進行單位根檢驗。單位根檢驗有多種不同方法,常用的有ADF檢驗、DF檢驗、PP檢驗,本文采取ADF檢驗。對社會保障支出(lnss),新疆人均國內生產總值(lnpgdp)進行ADF 單位根檢驗,本文采用的ADF 檢驗模型為:

(Xt為待檢驗的時間序列;t為時間趨勢; p為滯后值;εt為隨機誤差項;α為常數項)單位根檢驗結果如表1,對新疆人均國內生產總值(pgdp)和新疆社會保障支出費用(ss)取對數原序列非平穩,再進行二階差分后,發現在5%的顯著水平下,新疆人均國民生產總值(lnpgdp)、新疆社會保障支出(lnss)為平穩序列。所以,新疆人均國民生產總值(lnpgdp)、新疆社會保障支出(lnss)兩者都是二階單整序列,即I(2)序列,滿足協整檢驗的條件。

(三)協整檢驗

協整檢驗的目的是檢驗協整回歸方程的殘差項的單位根是否存在,其經濟意義為了揭示時間序列變量是否存在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單位根檢驗的結果表明,lnss和lnpgdp為I(2)序列,可以進行協整檢驗,由于只有兩個變量時,故采用EG 兩步檢驗法。

第一步,建立回歸方程如下:

(2)式中系數0.98即表示新疆社會保障支出水平對新疆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具有推動效應,即新疆社會保障支出水平每增加1%,將推動新疆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增加0.98%,大于新疆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對新疆社會保障支出水平的拉動效應0.91%。

第二步,我們同樣采用ADF 檢驗法,對協整回歸方程的殘差序列進行單位根檢驗,如果殘差不存在單位根,則說明協整回歸方程符合我們的需要,即回歸方程中的因變量和自變量之間存在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反之,變量之間不存在穩定的均衡關系。結果如表2所示,序列在5%顯著水平下不存在單位根,即估計殘差序列為平穩序列,由此表明新疆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與新疆社會保障支出存在著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

(四)Granger因果檢驗

為了更好地了解新疆社會保障支出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運用Granger因果檢驗法對時滯為1-3 年的lnss和lnpgdp二者因果關系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如表2所示,在時滯為1-2 年的情況下,lnpgdp 均是lnss 的原因,1-3的時滯的p值分別為0.0052,0.0791,0.1260,即原假設在時滯為1-2年被拒絕,因而新疆人均GDP是新疆社會保障支出的原因,表明經濟增長在短期會拉動社會保障支出的增加。同時社會保障的支出增長,在長期(在時滯為3時p值為0.0033)會推動經濟增長,二者互為原因。

三、結論與建議

建議一,通過上面的分析可知,新疆的經濟發展越好越快,新疆的社會保障支出水平會相應的得到改善和提升。所以建議新疆的近期和長期的發展目標還是大力發展經濟,加快經濟增長速度,從而建立健全社會保障機制,讓更多的人民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建議二,從長期來看社會保障機制的建立健全,有利于新疆的社會和諧。新疆是個多民族而卻地處邊疆的地區,新疆的社會和諧穩定尤為重要。鑒于現今新疆的社會保障水平還處于較低的水平,建議政府加大投入,提高新疆的社會保障水平。(作者單位: 新疆財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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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保障論文范文3

論文摘要: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是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對于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構建和諧社會,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分析了建立中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必要性和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幾點建議。

一、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保障農民基本權益的客觀要求。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障、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農民是公民成員,依法享有憲法賦予的享受社會保障的基本權利

中國是傳統農業大國,廣大農民群眾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實現“生有所靠、病有所醫、老有所養”。農村社會保障是實現社會公平和體現人的自由和尊嚴的客觀要求。

2.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農村穩定的重要保障農村的穩定是中國社會穩定的基礎,“農村不穩,則國家難定”。但是長期以來,中國農村并沒有建立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還是通過個體的家庭保障來實現“積谷防饑,育兒養老”這般的觀念在農村社會根深蒂固。

隨著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土地保障為主的農村家庭保障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不斷弱化,完全依靠家庭養老,風險很大。傳統家庭養老保障模式受到嚴重挑戰,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也受到嚴重威脅,“城鄉二元制”的社會保障制度種種弊端不斷顯現,農民要求建立社會保障的呼聲口趨強烈,都要求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這是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和必然結果,勢在必行。通過社會保障代替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無疑可以減輕家庭負擔,緩解農村貧困,增加農民福利,維持社會穩定。

3.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有利于促進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在中國,城鄉收入差別大,相對于城市較為健全的保障體系來看,農村社會保障刺度的建設大大落后于城鎮,這種狀況已經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必須以不斷深化農村改革與大力發展農村市場經濟為基本前提而市場經濟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風險性”,農村經濟也是一種典型的風險經濟。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雙層經營體制的實行,使農戶成為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市場行為主體,從而決定了他們必須獨立承擔生產經營中的各種風險,因而也就產生了相應的社會保障要求此外,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也是農村剩余勞動力不斷增多的客觀要求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化和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中國將有大量的剩余勞動力需要轉移到第二、三產業就業,這些脫離傳統農業的農民,如同城鎮職工一樣,也迫切需要有穩定的社會保障。

二、中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存在的問題

1.中國農村社會保障建設起步晚,整個社保體系還不健全,處于摸索階段社會保障制度從城市延伸到農村是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具備了一定社會經濟政治條件后的結果。建立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是由多方面的因素所決定的,需要具備相應的條件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從誕生到發展,在發達國家中已有相當成熟的經驗。而在中國,開展農村社會保障工作時間很短。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才明確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農村社會保障建設還處在探索階段、在國內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供遵循。

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等。從中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現狀看,農村社會保險制度嚴重缺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目前依然處于探索階段;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尚在起步和逐步推廣階段;工傷、生育、失業三大社會保險制度至今尚未在農村建立。目前農村社會救助也主要局限于基本生活救助,醫療救助制度基本沒有建立。在農村,敬老院和殘疾人福利院是農村社會福利體系的主要機構,但受資金供給渠道制約,這些福利機構大大衰減。

2.中國農村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小順,責任主體不明晰中閏農村社會保障的管理不夠科一學化和規范化,長期以來一直處于“條塊分割、多頭管理”的狀態。財政、民政、巨生、人事、計生、勞保等部門都設有社會保障機構,難以形成統一的管理格局。這些共同行使社會保障職能的眾多機構,由于實施部門所處地位和利益關系的不同,在實際工幾作中會發生決策及管理上的矛盾,必然導致保障政策檢驗與實際效果之間的偏差。農村社會保障基金也缺乏有效的監督這些都直接影響中國農村社會保障的順利實施。

責任劃分模糊,分工不明晰政府、部門、企業和家庭之間、政府各部門之間皆存在責任分工不明確的問題,如政府責任與市場責任相混淆。這既不利于有計劃地緩解歷史遺留問題,也使現實責任難以準備配置,不利于政府職能的行使,也妨礙了市場作用的發揮。

3.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缺乏穩定來源。農村經濟發展相對落后,農民收人不高。資金嚴重不足一直是束縛農豐并士會保障制度發展的重要原因。中國中央財政用于社會保障的支出比例偏小,只有10%左右,且這10%的投人也基本給了城鎮居民農村從國家財政獲得的主要是每年的扶貧開發基金和用于“五保戶”最低生活補助的救災救濟資金,人均保障額遠遠低于城鎮居民有限的資金難以滿足農民需求,合作醫療資金短缺,農民生病得不到很好治療,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較為嚴重。農村社會保障血臨的最為突出的間題是資金缺乏的問題。

農村社保資金來源單一、有限,主要推行“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大部分農民實際無力承擔各類保險費用,即使部分農民有能力繳納,卻由于對子卜會保險制度認識不清等原因,而不愿參加保險這樣,社保資金就缺乏穩定性與持久性

4.農村社會保障法制不健個社會保障制度作為一項基本的國家“民生”制度,其建立和完善需要依靠國家法律法規的支持。但是,中國迄今沒有一部專門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法律,部分社保條款只是散見于相關法律之中,沒能形成體系,不具備較強的操作性在一些已制定的條例中,很多是通過各種“紅頭文件”的,這些文件缺乏法律權威,穩定性差,難以有效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工作。

三、完善中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幾點建議

l.加強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研究,借鑒國外成功經驗建議國家有關職能部門和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加強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專題研究,深人農村,調查了解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的實際,查找原因,研究一切實可行的實施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途徑和方法,供決策層參考,以盡快構建和完善符合中國農村實際的社會保障制度

與此同時,中國應當在結合國情的前提下,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縮短摸索周期,加快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工作。例如,日本、德國、巴西等國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經過多年的實踐,已經形成了自己的特點。例如:日本倡導企業的社會保障責任,于2000年建立了“護理保險”,國家、地方政府、企業、40歲以上的人共同付費支持老年人護理所需的設施、服務等回。總結這些國家的先進做法,借鑒成功的經驗,對于完善中閏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理順農村社會保障管理體制,明確政府的責任主體地位中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緩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農村社會保障薄弱的最根本原因,是政府對農村社會保障責任承擔的缺位。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政府應當充當主角,承擔主導責任全面統籌管理農村社會保障工作。

概括而言,政府責任主要包括領導管理責任、引導責任、利益主體的協調責任和資金的監管責任等

政府應當構建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制定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遠景規劃與近期規劃,理順管理體制,徹底消除“條塊分割、多頭管理”現象,使管理機制更加統一、規范、有序。

在政府的多項職責中,其監管職責尤為關鍵政府應通過建立民主、科學的農村社會保障的監管機制,強化對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收繳、運營、發放等具體業務環節的監管責任,實行業務公開和信息定期制度,增強工作的透明度。

中國社會保障論文范文4

一、建立并完善社保檔案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一)隨著企業的改革不斷深入,需要建立并完善社保檔案管理制度。企業以創造更高的經濟效益為主。為了降低人力資源成本,將傳統的終身聘用模式打破,而采用了簽訂合同的方式,使得企業的工作人員的流動性增加,企業也更具有生機和活力。但是,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上實施了這一系列改革,失業人員的生活保障問題就由政府來承擔,以保證社會的和諧穩定。這就需要國家有關部門將社會保障體系建立起來,以對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問題予以解決。

(二)建立并完善社保檔案管理制度是國家性質所決定的。在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中,主要包括4個方面的內容,即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優撫和社會救濟,其中社會保險是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目前的失業問題已經成為了社會性問題,如果失業的人越來越多,就會給社會造成一定的負擔,同時社會的穩定性也會受到影響。除此之外,醫療問題和養老問題已經得到了社會的高度關注,特別是中國正逐步邁進老齡化社會運行軌道,養老問題就倍顯突出。與這些社會保障內容相關的單位要提高服務質量,以達到人民滿意,就要秉承“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做好社保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社保檔案管理制度可以確保社會保障工作有序展開。

二、社保檔案管理制度的運行現狀

(一)社保檔案管理工作缺乏系統化。中國的社會保障檔案管理部門比較多,由于管理工作缺乏系統性,就會導致檔案管理工作難以過于繁瑣而導致工作責任分散,難以提高檔案管理效率。將社會保障檔案管理制度建立起來,就是要構建相應的組織機構,將有關的法律制度融入其中,以使得社會保障工作無法統一性管理。社會保障檔案關乎到公民基本保障是否能夠穩定運行,做好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有助于更好地落實社會保障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比如,在醫療保險管理中,不同的管理內容需要相應的管理部門管理,民政部門管理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中并不含有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內容。這就必然會影響到社會保障工作。辦理社會保障業務的公民就需要到不同的部門辦理相關的工作內容,公民在辦理社會保障工作中,不僅費時,而且也費力。如果有公民辦理社會保障業務而有部門工作人員推脫的現象,就會導致工作人員與公民之間的矛盾產生。

(二)社保檔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不夠。中國的社保檔案管理工作受到傳統管理模式的影響而存在管理制度保密的問題。公民沒有權力查閱文件的原件,就難以獲得有效的工作證據。即便是公民可以看到文件,也要遵循規定的各種限制條件。這就存在著“有保不能查”的問題。社保檔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不夠,不利于社會保障體系的可持續發展。

三、建立并完善社保檔案管理制度的策略

(一)將統一的社會保障檔案管理機構建立起來。要確保社會保障檔案得到科學和規范的管理,就要將相應的管理機構建立起來,以使得目前眾多管理部門針對社會保障時管理更為規范化,而且能夠切實保障相關的管理責任落實到位。只有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實施合理化的管理,才能夠確保社會保障體系能夠發揮穩定社會的作用。隨著社會保障檔案管理機構的建立,并實施制度化管理,才能夠使得社會保障的工作效率有所提高,以獲得真正意義上的方便民眾,給民眾帶來利益的效果。

(二)社會保障檔案管理按照法制化軌道運行。隨著中國的發展步入法制化運行軌道,社會保障體系也要法制化運行,以使得公民的權益得到保障。將“以人為本”的觀念作為支撐,將社會保障檔案管理的相關法律制定出來,并落實到具體工作中,還要針對制度進行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按照法律法規而展開,使得社會保障檔案管理在法律的保障下展開,不僅流程規范,而且還提高了有關管理部門的約束力,使得社會保障管理機構更為重視檔案管理工作,以使得檔案管理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有所提高。

四、總結

綜上所述,在國家的社會福利制度中,社會保障制度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建立社保檔案管理制度,在于對社會保障工作有效管理,并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對相關工作不斷完善,以推進社會保障良性化發展。

作者:尚立冬 單位:河北省秦皇島市山海關區就業服務局

參考文獻:

[1]馬曉華.百年社保檔案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應對措施[C].第七次華北地區檔案學會學術討論會論文集,2012.

中國社會保障論文范文5

論文關鍵詞:農村城鎮化,政府角色,政府定位,三區聯動

從2006年開始,隨著《關于規范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試點工作的意見》的出臺,全國各地掀起了一輪農村城鎮化建設的浪潮,各地政府采用各種形式介入到農村城鎮化過程中,如“遷村并點”、“兩分兩換”、“宅基地換房”、“村改社”、“新民居工程”等。政府的積極介入破除了各種制度障礙,使得農村城鎮化的進程能夠順利進行,但是也造成諸如農民“被上樓”、土地糾紛等問題,正如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的《中國發展報告2010》所言,農地轉為城市建設用地的巨大收益,對于缺乏城市建設資金的城市政府而言是一個巨大的誘惑,但這種土地城鎮化的負面效果也很明顯。因此,政府在農村城鎮化過程中的角色和定位就成為研究的熱點問題。

一、政府介入農村城鎮化的意義

自從斯密提出“市場機制會促使人們在追求個人利益時使整個社會獲得最大利益,而國家應該作為“守夜人”的角色行政管理畢業論文,維護市場秩序”的觀點后,市場機制成為經濟發展的主導機制。伴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出現了一系列諸如失業、貧富差距擴大等問題,新古典經濟學家庇古將這些問題歸納為市場機制失靈和市場機制的外部不經濟現象,通過外部性論證了政府干預的必要性,強調通過政府干預實現收入均等化。制度主義者則不認同新古典經濟學家關于政府的最小干預產生最大社會福利,認為為了實現更加公平的收入和財富分配,政府應該在經濟和社會事務中發揮更大的作用。20世紀30年代,凱恩斯從理論上論證了有效需求不足、失業和危機的不可避免,并提出國家干預經濟的必要性和措施,形成主張政府干預的凱恩斯主義。伴隨政府對市場干預增強,國家干預經濟引發的各種弊病日益顯現。公共選擇學派的保羅·薩繆爾森和威廉·諾德豪斯指出當國家干預不能提高經濟效率或收入分配不公平時就產生政府失靈現象。綜上可見,雖然國家干預也存在政府失靈現象,但政府干預是解決市場失靈和外部性的必要手段。在農村城鎮化過程中,涉及大量的公共品供給問題,因此,需要政府與市場同時發揮作用,互相補充,以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

政府介入的首要意義在于彌補市場失靈。從西方市場經濟的理論與實踐來看,市場的缺陷及市場的失靈被認為是政府干預的基本理由 [1]免費論文。用公共選擇學派的奠基者布坎南 (J. Buchanan) 的話來說: “市場可能失敗的論調廣泛地被認為是為政治和政府干預作辯護的證據”[2]。城鎮化的社會總收益大于社會總成本,因此無論城市或鄉村居民都可以從城市發展中獲得收益。但是,由于城鎮化收益的外部性和非排他性,由私人部門推進城鎮化動力不足,這就是城鎮化進程中的“市場失靈”。 農村土地流轉需要建立完善的土地交易市場,而土地交易市場建立的基礎是明晰的土地產權的確立,僅僅依靠市場機制無法解決土地產權問題,政府的介入可以克服市場外部性,提權保障機制 [3]。因此,農村城鎮化進程的推動,需要政府發揮積極的作用。

其次,政府的介入可以保障公共物品的供給 [4]。城鎮化進程本身具有一種明顯的公共物品特征。城鎮化中的許多公共物品都具有規模經濟特征,只有人口在空間上實現一定程度的聚集,這些公共產品才有可能被有效地提供。只有積極地推動城鎮化進程,使城鎮化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充分提供,才能夠實現改善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就業以及提高社會福利總體水平的公共目標。

第三,政府介入可以為農村城鎮化提供制度保障。中國的城鎮化進程,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創新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尤其是農村集體用地的制度創新和農村戶籍制度的創新。地方政府作為一定地域內的權威組織,可以利用政治力量主動地追求本地經濟利益的最大化,相對于微觀主體有更強的組織集體行動和制度創新能力,從而節約了制度創新成本 [5]。

第四,政府介入可以減少交易成本。政府介入可以降低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過程和農產品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交易成本。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過程會產生很大的交易成本,不僅包括信息搜集成本、談判和決策成本,還包括土地政策的創新和實施成本。政府作為人的角色介入能夠有效的減少土地流轉過程中的交易成本。

二、天津市三區聯動的模式中政府的角色分析

自2005年以來,天津市在不減少耕地的前提下,探索了一條大城市“以宅基地換房”建設示范小城鎮,統籌城鄉發展的新思路。“以宅基地換房”建設示范小城鎮是指農民以宅基地按照規?ǖ謀曜賈沒恍〕欽蛑械淖≌ㄈ胄〕欽蚓幼?,建设室?epsilon;寰煤蛻緇岱⒄?、室曊E導酆蛻司擁男〕欽頡T謖鼗環康幕∩?,天津市?uuml;痙緞〕欽虻慕ㄉ韙納婆┟窬幼√跫蛻罨肪?;?uuml;┟裨械惱贗騁蛔櫓錘固錚糜詵⒄瓜執枋┡┮擔Vじ孛婊患?、质量矄緳n?;?uuml;謎卣硭眉褰ㄉ櫨玫刂副杲ㄉ璧南執翟扒?,为农民提供绝r蹈諼?,澡幙经济时I涂沙中⒄鼓芰Φ耐?,实霞埁蓹久地总量草x黽櫻傭剿鞒魴〕欽蚺┟窬幼∩縝?、农覔斛业园区和石d豆ひ翟扒叭蓖吵锪母窬鄭叢斐鼉哂刑旖蛺厴摹叭背欽蚧⒄拐鉸浴T諶J街姓鬧饕饔糜幸韻錄傅恪?

2.1制定合理的區域規劃

政府作為“三區”聯動的推動者,在拆舊建新的同時,在各個項目區內均規劃建設了工業示范園區和農業產業園區,不僅實現了農村富余勞動力的順利轉移,并且實現了資源的節約集約利用。

工業示范園區的建設實現了鄉村工業的轉型,并解決了當地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在園區化的過程中,在政府的主導下,主動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低產出的企業,實現了鄉村工業的轉型。

農業產業園區的建設加快了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的步伐,通過農業產業園區的建設首先解決了部分年齡偏大,就業能力較差的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其次農業產業園區的建設為傳統農業的發展起到示范作用和科技推廣作用。

2.2土地制度創新

在我國現行的法律框架下,集體建設用地不允許進入市場流轉。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必須通過國家征用的形式,把集體建設用地變性為國有建設用地,才允許在市場上流轉。這就造成我國建設用地供給的困境,一方面因為工業化和城鎮化的不斷加速,對建設用地的需求不斷增加,導致城市建設用地供給量嚴重不足;另一方面,在農村有大量的集體建設用地行政管理畢業論文,但礙于政策和法律的約束,這些建設用地卻不能夠進入市場流轉。“三區聯動”模式通過“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方式,實現了集體建設用地的合法流轉,通過增減掛鉤解決建設用地的供需矛盾,實現了集體建設用地與城市建設用地同地同價免費論文。

2.3建立完善社會保障和醫療服務體系

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任務,是擴大國內消費需求、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舉措。在“三區聯動”模式中,政府通過各種方式保障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使當地居民成為“四金”(即股金、薪金、租金和保障金)農民。三區聯動模式發展中政府主要通過三個方面改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首先,通過財政補貼、集體補助、個人繳納相結合的方式,建立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制度。其次,為使農村生活困難人員逐步享受到與城鎮同樣的低保待遇,做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與城鎮低保接軌。最后,進一步發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通過在社區建設社區衛生所等手段不斷整合城鄉衛生資源,向農民提供安全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

三區聯動模式中,通過政府的介入促進鄉村工業的轉型和農業產業化經營、實現了土地制度創新并逐步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然而這并不表明政府介入的越多越好。政府介入應該有一定的邊界,政府應該與市場機制共同發揮作用,充分發揮其順應性助推之手的作用。在當地的經濟發展和產業支撐確實達到農村城鎮化的必備條件的時候,政府應該積極地介入,推動農村城鎮化的發展,并能夠承擔社會“兜底”的功能。如果政府的介入程度不能合理的把握,也會產生相應的負面影響。

三、“三區聯動”中政府介入存在的問題

通過政府的積極干預,“三區聯動”模式實現了農村快速城鎮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得到了當地居民的認可,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應。但是,在這一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問題。通過在已經建成的示范小城鎮中實地調研和問卷調查的方式,發現這一發展模式存在如下幾方面的問題。

3.1農民就業與收入問題

城鎮化后部分進城農民的就業成為問題。離開土地進入城鎮,進城農民基本上脫離了農業勞動,處于重新尋找工作的摩擦性失業狀態。在處于失業狀態的進城農民中,比較年輕的人員希望在正規部門實現就業,但因為其文化水平的限制,第一很難進入中心城區實現就業,第二也很難在開發區、保稅區和高新區找到正式職業。而對于政府提供的一些低收入就業崗位行政管理畢業論文,特別是保潔員等在一些人眼中地位很低的崗位,年輕人又很難接受。由此造成部分進城農民的就業困難。在處于失業狀態的進城農民中,還有一部分人基于年齡和能力的限制,只能繼續從事農業勞動。但由于中低成本的提高,包括耕種農田的空間距離,以及承包設施農業的費用等問題,影響了他們繼續從事農業的可能性。城鎮化后進城農民收入水平的下降問題。離開土地進入城鎮,進城農民不僅將中斷原來自產蔬菜、養殖等農產品出售所得,還會中斷原有住房的出租收益和庭院經濟收入,導致部分進城農民收入水平的下降。

3.2土地置換中的問題

在宅基地換房過程中,雖然制定了“堅持承包責任制不變、可耕種土地不減、尊重農民自愿和以宅基地換房”的方針,但是由于置換工作的復雜性,從征地補償、拆遷安置補償到土地復墾承包等環節,仍然出現各種土地糾紛與矛盾。通過走訪調查華明鎮居民對土地置換的意見,政府在土地置換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幾個方面。首先,征地補償中沒有考慮到農地的非生產性收益,土地補償的確定僅僅考慮到了農地的生產性收益,而對于農地的非生產性收益,即農民對于農地的發展權收益和社會保障收益沒有得到考慮,政府在此過程中并沒有把農民的未來發展問題和社會保障問題作為成本來分析。其次,置換標準的確定存在一定異議,主要體現在以住房面積替代宅基地面積換房。第三,土地復墾后,由政府投資進行設施農業的建設,再進行發包,但整合之后的租金有一定程度升高,致使進行農業生產的成本提高,而且存在“尋租”的機會免費論文。

四、政府角色和定位分析

通過對“三區聯動”中政府介入的作用以及介入所產生的問題的分析,可以得出政府在農村城鎮化進程中的角色和定位。

首先,政府通過合理的規劃和公共物品供給,使區域內的土地實現二次升值,提高社會總福利。政府在介入農村城鎮化進程中,必須對區域內資源配置進行合理規劃,實現區域資源要素的合理流動,要通過規劃形成對區域未來發展的良好預期。政府還要承擔區域內公共物品的提供,不斷提高區域內基礎設施完善程度。也就是,政府不能只依靠土地用途的轉換提高土地價格,還要通過區域規劃增加土地的級差地租Ⅰ行政管理畢業論文,以及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完善增加土地的級差地租Ⅱ,從而實現土地的二次升值,從而實現農村城鎮化過程中社會總福利的提高。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政府介入時,農民和企業所獲得的福利不少于只有兩方的狀態。

其次,政府介入必須能夠減少農村城鎮化過程的成本。政府能夠以農村集體人的角色參與農村城鎮化過程。在集體與每個農民進行談判時,要以農民滿意為前提,尊重農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在集體與企業之間進行交易時,政府應該以實現委托人——農村集體的收益最大化為目的,盡量減少土地交易過程中的各種成本。首先要通過土地法律體系的完善,減少土地流轉過程中的政策成本;其次政府機制和市場機制充分結合,通過建立集體建設用地招拍掛市場的方式,減少信息搜尋以及談判成本,在農村城鎮化總福利的前提下,盡可能的減少成本,以增加總收益。

第三,政府必須以“經濟人”的角色進行成本收益核算。社會福利水平的提高為政府介入的收益。政府介入必須能夠保證福利水平必須不低于只有農民和企業兩方時的狀態。即政府介入必須保證能夠改善其它兩個主體的福利水平,福利的改善不要求是帕累托福利改善,但必須是卡爾多福利改善——在所有受損的人都得到了充分的補償,社會上其他的人的狀況仍然比以前變得更好了。政府在進行成本核算中不應該只考慮到政府的投入,還應該考慮到社會成本,即農村居民的就業問題和社會保障問題,承擔起社會“兜底”的角色。政府的介入必須基于這樣一種認識——只有政府承擔起為社會成員提供社會福利的責任,才能最終建立一種能夠使人民的生活隨著經濟的發展而更有保障的利益共享機制 [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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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詹姆斯?布坎南.《自由、市場和國家》.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88,13

[3]譚榮,曲福田.市場與政府的邊界:土地非農化治理結構的選擇[J].管理世界,2009(12):39-47

[4]陳池波.論經濟發展中的政府農業投資職能[J].農業經濟問題,2003(9):42-44

[5]陳天寶,許惠淵,龐守林.農村土地制度變革中的地方政府行為分析[J].農業經濟問題,2005(1):44-49

中國社會保障論文范文6

一、社會保障的概念

社會保障是指國家義務或有條件給予公民的公共產品或半公共產品,有些需要強制性實施。換言之,它是指國家以倡導或干預方式提供的各種收入支持和服務幫助,包括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優撫安置等內容。就社會保障的英文“SocialSecurity”一詞而言,直譯即為“社會安全”的意思,內涵自然包括維持社會穩定與公平、支持社會和諧發展與經濟增長等福利增進與改善的政策措施,社會保障是國家履行的一種對內安全職能。社會保障制度是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產物,是為城鄉勞動力市場的有效合理運行與發展而服務的。社會保障制度是一種公共計劃,建立這種制度是為了保護個人及其家庭不因失業、年老、疾病或家庭成員死亡而失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并通過公共服務(如醫療等)以及為家庭生活提供經濟補助以增進其福利。從社會保障的定義及其基本特征可以知道,社會的弱者及潛在的弱者是社會保障的主要對象。社會保障的不僅僅是公民個人的收入,而且把社會管理職能延伸到營養、住房、健康和教育等人民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社會保障政策因此就成為緊密協調提高福利水平和促進人力的民族國家政策。[1]”這里研究的社會保障是廣義的社會保障,是指社會成員因年老、疾病、傷殘、失業、生育、死亡、災害等原因而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礙時,能夠從國家獲得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侯文若先生的定義比較完整、全面,“社會保障可以理解為對貧者、弱者實行救助,使之享有最低生活,對暫時和永久失去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實行生活保障并使之享有基本生活,以及對全體公民普遍實施福利措施,以保證福利增進,而實行社會安定,并讓每個勞動者乃至公民都有生活安全感的一種機制”[2]

二、少數民族城市化

城市是人類文明的結晶,城市化則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城市化是任何國家和地區現代化進程中不可回避的客觀規律.歷史地看,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先是在尼羅河流域,然后是在兩河流域,出現了最早的城市形態.工業革命以來,社會生產力獲得極大解放,工業化加快,帶動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城市成為創造文明和聚集財富最主要的地域[3]。 城市化一詞來自英語(Urbanization),也譯作“都市化”、“城鎮化”。對于城市化的概念,仍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人們從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理解:“城市化是變農村人口為城市人口的過程,或者說是人口向城市集中的過程 [3]“城市化通常指農業人口轉化為城市人口的過程”。[4]“城市化進程,就是一個經濟發展、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演變的過程,又是一個社會進步,社會制度變遷以及觀念形態變革的持續發展過程[5]??v觀世界歷史,“一個國家工業化、現代化的過程也是逐步實現城市化的過程,沒有城市化就不可能有現代化。在現代條件下,城市化的本質是鄉村城市化,是人類生產和生活方式由鄉村型向城市型轉化的歷史過程。其中包括兩個過程:一是農業人口向非農業人口轉移,向城鎮集中,城鎮人口的增長,農村生產、生活方式和生活質量逐步城市化;二是城市區域的擴大和城鎮數量逐步增加,城市不斷發展完善的過程。城市化一定意義上就是改變農民的社會關系,化農民為市民,讓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進入城市,由從事較低效率的農業勞動轉變為從事較高效率的第二、第三產業的經濟活動,由傳統的、封閉的生產生活方式轉變為現代的、開放的生產生活方式,享受現代城市文明。農村人口城市化與城市經濟現代化、城鄉一體化共同構成城市化的豐富內涵。適應農村人口城市化要求,必須從社會保障制度入手。

三、少數民族城市化對農村社會保障的需求

少數民族農村經濟落后,農村工業化或農業產業化發展緩慢,產業結構轉型與升級困難,這都與農村社會保障的缺失有一定關系。當前,少數民族地區農村仍然延續著傳統的小農生產作業模式,農產品結構比較單一,勞動生產效率低下,勞動者素質低,這與城市化、工業化興起所需要的高素質高技能的人才相矛盾。政府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的供給者應該注意到,在社會轉型時期,社會保障不僅起著非常重要的社會安定團結的作用,即它的社會功能,同時應該重視,社會保障超常的經濟效率,即它的經濟功能。通過向少數民族農村地區提供社會保障等公共產品,一方面會激發出農民潛在消費需求,調動農民投資生產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在農民得到社會保障后,農村經濟將會快速發展,尤其表現為農村工業化或農業產業化的發展,農民的勞動生產效率得到提升、農民收入穩步提高。因為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后,農村醫療保健工作的加強,生活服務設施的改善,使農民平均壽命和勞動年限得以延長,從而相對增加了社會勞動投入總量。同時,農民患病、養老、失業、生活有了保證,沒有后顧之憂,勞動力的再生產能順利進行,勞動力的城鎮化與農村非農化轉移得到支持與鼓勵,有利于提高整個社會的勞動效率,有利于農民增加收入。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把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看作是國家的恩賜與負擔,實際上它更是能夠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手段。

四、城市化進程中少數民族農村社會保障的現狀

2002年,全國少數民族人口超過1億。全國共有5個民族自治區、30個自治州、119個自治縣,民族自治地方土地總面積613.15萬平方公里,占全國的63.87 %。在這里,筆者選甘肅省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為研究對象,與甘肅城市社會保障,與其它少數民族農村地區的社會保障進行比較分析來揭示甘肅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現狀。

1.甘肅省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現狀

目前,甘肅農村社會保障所涉及范圍之內的項目,都己經開始試點推進。2003年甘肅省在山月、靈臺、安西、阜蘭和慶城五個縣開始新型合作醫療的試點。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國家加大了對西部少數民族地區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投入力度,甘肅省新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速度正在加快,2006年,全省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試點縣已經達到38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試點縣覆蓋率達到44%,參合農民達到近800萬人,2006年全省農村以縣為單位的新型合作醫療覆蓋率從2004年的5.75%增加到43.7%,增幅和全國平均增長水平基本持平,可以看出,即使達到2006年的水平,覆蓋率仍然比全國平均覆蓋率50.7%低了7個百分點,但是這種差距正在呈現縮小的趨勢。截至2006年6月30日,甘肅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中,覆蓋農業人口98728萬人,實際參合853.04萬人,參合率為86.41%,高于我國中西部平均79.43%近7個百分點。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在2006年10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已經覆蓋特困農民30多萬人,以農民自己交費為主的農村養老保險在甘肅省貧困人口的集中地缺乏必要的經濟基礎。但由于受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在農村仍然以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為主。2002年甘肅省開展養老保險的只有一個地級市,9個縣,194個鄉的1345個村,總計參保人數9.8萬人,且在2002年沒有新參保人數,在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機構的建設上,至2002年末還沒省級機構,只有2個地級機構,16個縣級機構,145個鄉鎮機構。發展速度嚴重滯后于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進度。[7]

2.甘肅省農村社會保障與城鎮社會保障比較

目前甘肅農村社會保障與本省城市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之間也存在明顯的差距。.長期以來,由于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城市居民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在國家和單位的保障下,不斷發展完善,而農村社會保障,基本上只能是居民個人承擔。甘肅省農村最低社會保障與城市的差距,本文主要從甘肅省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城鄉社會保障項目等方面來說明。

甘肅省各地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情況。2003年全省總城市低保人數與低保費用為569710人、373452萬元,農村低保人數42526人、低保費用3423萬元。其中每個市分別為:蘭州市城鎮低保人數109344人、低保費用9314.1萬元,農村低保人數12835人、低保費用80.3萬元;嘉峪關市城鎮低保人數1941、低保費用1614萬元,農村低保在2003年嘉峪關市還沒有建立起來;金昌市城鎮低保人數11171人、低保費用599.9,農村低保人數2085人、低保費用12.4萬元;白銀市城鎮低保人數65395人、低保費用355.80,農村低保人數3406人、低保費用20.3萬元;天水市城鎮低保人數71405、低保費用592.76萬元,在2003年農村低保也沒有建立起來;武威市城鎮低保人數33991人、低保費用183.02;張掖市城鎮低保人數39036人、低保費用230.22萬元,農村低保人數3688人、低保費用5.6萬元;平涼市城鎮低保人數39380人、低保費用227.86萬元,農村低保人數6369人、低保費用33.6萬元;酒泉市城鎮低保人數29221人、低保費用176.44萬元,農村低保人數4296人、低保費用47.6萬元;定西市城鎮低保人數50044人、低保費用267.07萬元,慶陽市城鎮低保人數34931人、低保費217.90萬元,農村低保人數2696人、低保費用12.0萬元;隴南市城鎮低保人數36315人、低保費用221.52萬元,農村低保人數7151人、低保費用30.5萬元;臨夏市城鎮低保人數24124人、低保費用320.8萬元,甘南州低保人數22871人、低保費用136.6萬元,農村低保在2003年兩市都還沒有建立。[8]

甘肅省城鄉社會保障項目對比。城市: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都已普遍實行,在農村醫療保險有34個縣實行,其他的沒有涉及;社會福利:城市職工福利,辦公福利如社區服務、福利院、敬老院、干休所等普遍覆蓋,教育福利即九年制教育;農村辦公福利如五保戶供養、養老院、農村社區服務覆蓋率低,教育福利九年制義務教育。社會救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扶貧,農村救濟、救災和扶貧,2006年10月1日啟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優撫安置:城市與農村都有優待、撫恤、安置項目。自愿輔助保障:城市企業保障、商業保障,農村少量商業保障。[9]

3.其它民族地區保障情況

全國民族地區農村社會保障同甘肅一樣,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所開展的工作大同小異。例如,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的社會保障工作主要有農村社會救助、農村合作醫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內容[8]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仍然是各民族地區主要的保障方式;農村社會救濟是民族地區農村困難群眾的主要救濟措施,但以臨時救濟為主,標準偏低;各地普遍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改革試點,但多數地區處于停滯狀態;廣西、內蒙、青海等地已開始逐步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僅在少數縣進行試點。與發達地區相比,民族地區農村社會保障普遍存在政策不完善,保障范圍和保障水平都處于較低層次。下面是對青海省平安、大通、海晏三個縣的6個鄉農村社會保障狀況的調查[10]。

平安縣:巴藏溝鄉:13個村、960戶、漢族50%、回族50%、人口總數4382人、五保戶15人、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每人每年980元現金、貧困戶670戶,每戶每年發放糧食100斤、60歲以上人口每年900元,其他除五保戶外,均由子女供養,大病保障無措施;石灰窯鄉:14個村、1710戶、漢族56%、回族44%、人口總數7890、無集體經濟、五保戶16戶、通過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每人每年981元現金,貧困戶1200戶、每戶每年發放糧食101斤,60歲以上人口每年2300元、其他除五保戶外,均由子女供養,大病保障無措施;

大通縣:良教鄉:12個村、3510戶、回鄉族、人口總數16847人、有一個鄉辦小煤窯,五保戶34人,以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每人每年982元現金,貧困戶261戶,特困戶縣財政每人每年補助300元,貧困戶沒保障,60歲以上人口數913人,除五保戶外,均由子女供養,大病保障已按人均一元建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東峽鎮:13個村、3383戶、回鄉族、人口總數14818人、無集體經濟、五保戶20戶,以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每人每年983元現金、貧困戶466戶、特困戶縣財政每人每年補助301元,貧困戶沒保障、60歲以上老人有3000,除五保戶外,均由子女供養,大病保障已按人均兩元建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

海晏縣:三角城鎮:5個村、915戶、漢族80%、人口總數3755人、兩戶鎮辦企業、五保戶2人,以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每人每年984元現金、貧困戶318戶,特困戶縣財政每人每年補助302元,貧困戶沒保障、60歲以上人口有900人,除五保戶外,均由子女供養、大病無保障措施。哈勒景鄉:3個村、282戶、蒙古族85%以上、人口總數1418、無集體經濟、無五保戶、貧困戶73戶、特困戶縣財政每人每年補助303元,貧困戶沒保障,60歲以上有82人,除五保戶外,均由子女供養、大病醫療無保障措施。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少數民族地區傳統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仍然發揮著重要作用,而社會保障卻很缺乏。要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的城市化進程,最終實現整個社會的工業化、現代化,消除民族之間的差距與不平等,必須進行制度創新,以社會保障制度作為少數民族城市化進程的切入點,加快民族地區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步伐。當前少數民族地區需要解決農牧民群眾的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養老保障問題。

五、建立與完善城市化進程中少數民族農村社會保障

社會保障是人類生存的需要。馬克思指出:“在現實世界中,個人有許多需要”[11]人是一種高級復雜動物,存在不同的需要(按不 同的需要分為自然需要、社會需要、經濟需要),人的需要在一定社會關系中形成,并通過人的自覺社會實踐活動得到體現。列寧認為社會主義應該“充分保證成員福利和使他們獲得自由的全面發展”[12]。這里說明社會應該保證人類的自由和需要,為人類提供福利和全面發展的權利。中國社會主義的目的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社會保障就是為了滿足社會公民獲得該需要的一個重要手段。社會保障是一種純公共物品,每個公民都應該平等的獲得保障權,社會保障不應該因地域或民族不同而產生排他性。社會保障的范圍和程度首先由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但同時也與一個國家、民族的文化傳統、價值理念和倫理道德原則有著密切的關系。因此,筆者在本文以人道價值思想,以社會公正與平等的原則,對怎樣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地區社會保障作出了以下構想。

1.建立少數民族農村最低生活保障

目前,在少數民族地區建立了特困戶救助制度,但這并不能滿足農村居民的要求。由于少數民族農村的自然條件和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政府應該為農民建立最后一道安全網,具體的應從以下入手。

(1)合理界定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對象

政府對農村居民提供生活最低保障,不僅是政府對公民應盡的義務,也農村居民應該享受的生存權利。只要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都可以主動提出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對象應該低于或等于國家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群。

(2)科學界定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標準

少數民族地區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應該結合本地區的具體情況,遵循既要保障貧困居民基本生活,又要克服其居民依賴思想;根據本地區農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經濟發展、物價和財政能力來確定。

(3)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資金籌集機制

資金問題對于少數民族地區來說是一大瓶頸問題。我國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是由財政、鄉鎮、村民委員會共同負擔的。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目前少數民族地方財政和鄉鎮財政困難而無力支付。少數民族政府可以制定統一的社會保障稅,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基金,來解決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籌集。

(4)加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配套改革

一是加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制建設,國家有必要制定《最低生活保法》,把最低保障工作納入法制軌道,確保農民的最基本生存權益;二是對于特困戶可以實施減免政策,減免子女教育的學雜費等。

2.建立農村新型醫療保障制度和救助制度

(1)實施少數民族新型醫療和醫療救助制度

農村合作醫療在少數民族地區應該是一種策略性選擇,少數民族農村實施醫療救助和提供公共衛生服務是農村醫療保障最基本的選擇。根據目前少數民族地區的合作醫療籌資水平,合作醫療補償水平不可能很高,否則合作醫療基金可能會超支,反而導致農民看不起病。因此,在少數民族地區實施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相結合,對于患重大疾病的農民給予醫療救助,切實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2)建立少數民族農村大病統籌醫療保險

我國少數民族農民對大病的應對能力很弱,因病致貧返貧的現象多,農民對于農村大病醫療救助非常迫切。大病醫療救助覆蓋面應該是少數民族全部農村居民,具體的對象應該是患有重大疾病的農民。醫療保險實行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相結合,保險基金的籌集原則應該按照“個人繳費為主,政府和集體補貼為輔”。建立個人賬戶,農民和集體分別根據少數民族地區當地農民的平均收入按一定比例繳納,并確定一個標準,超過部分歸入統籌基金。支付較小的醫療費,則由統籌基金支付。農村大病救助醫療保險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在現有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的基礎上,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組建農村大病救助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從事農村大病救助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3)逐步建立少數民族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目前,在少數民族地區大規模實行農村養老保險還不具備經濟條件,養老保險要從當地的實際出發,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為目的,以家庭養老、集體幫助、國家補助與個人儲蓄養老相結合的方式,采取政府積極引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的原則,逐步提高社會化養老程度,達到“低水平、廣覆蓋、適度保障”,逐步擴大少數民族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面。

(4)鼓勵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互助

在少數民族地區,社會互助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在生活中村民為了解決一時的困難,可以向自己的親戚朋友、鄰居求助一定的物質幫助,等其他的朋友、鄰居或其他困難戶有困難時,給他們一定的物質幫助,這不僅彼此提供了一定的物質幫助,而且還加深了交流和溝通,深化了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有利于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加強了農村地區的團結和穩定。對于這些突發性、暫時性的小型災害和困難,還可以彌補國家和集體保障的不足。

參考文獻:

[1]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Annual Report 1950,轉引自顧俊禮.福利國家論析[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2:82. 4.

[2]侯文若.社會保障理論與實踐.北京:中國勞動出版社,1991:11.

[3] 許學強, 周一星, 寧越敏.城市地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版,97.

[4]王思斌.《社會工作導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版17頁.

[5]吳忠民.《論公正的社會調劑原則》[J]社會學研究,2002年6期.

[6]楊重光 .劉維新:《社會主義城市經濟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版.

[7] 資料來源:根據《關于加0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和甘肅省衛生廳統計資料整理轉引自李永生2007年碩士研究生論文《甘肅省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研究》.

[8]《甘肅年鑒》.2004年.

[9]轉引自李永生2007年碩士研究生論文《甘肅省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研究》.

[10]青海省財政廳社保處.《青海省農村牧區社會保障現狀及思考》附表(內部資料)轉引自唐新民2007年碩士研究生論文《民族地區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研究――以云南省為例》.

[1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326頁,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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