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融券余額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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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融券余額

融資融券余額范文1

融資融券業務就是擁有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以保證金的形式提供資金給投資者供其買入股票或者提供證券供投資者賣出。我國股市自從20世紀90年代初成立以來發展至今已經形成了以主板、中小板和創業版為主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結構體系,為我國企業提供了有效的融資渠道。雖然我國資本市場有了較快發展,但仍處于資本市場初級。我國在2010年3月31日正式開通了融資融券業務,標志著我國股票市場進入了雙邊市階段,融資融券交易在我國經過了6年的運行與發展已經有了很大完善,融資融券的標的品種范圍不斷擴大、融資融券業務的試點券商數量不斷增加、投資者準入資格不斷下降以及融資融券交易規模不斷提升。盡管融資融券交易制度使我國的股票市場健康穩定運行,但是從2015年股市的異常波動來看,我們不得不重新思考融資融券業務對我國股票市場的利弊影響。融資融券業務自身包含著諸多風險與問題,最明顯的特點就是高杠桿與雙向交易,如果該業務沒有進行嚴格以及規范的監管與控制,融資融券業務很容易被投機者作為操縱股票市場的工具,從而增加股市波動的不確定性?;谶@些角度出發,我們必然要研究融資融券業務對股市的波動性影響。

二、融資融券在我國的發展狀況

融資融券交易在國外成熟的資本市場已經實施了較長時間,已經成為維護證券市場穩定與健康運行的重要工具,同時交易規模在資本市場上占有很大比重。自從2010年我國開始開展融資融券業務以來,融資融券業務得到了較快發展;截止到2015底,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500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午融資融券標的證券400只。以下我們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布的有代表性的具體數據來闡述我國融資融券業務的發展現狀,同時引出融資融券業務與股票市場的關系以及對其的影響,而深圳證券交易所分析結論基本相似。

從表2.1可以看出,自從我國在2010年3月31日推出融資融券交易制度以來,經過6年的發展,融資融券規模有了大幅度提高以及增長的速度非常快,雖然融資融券余額在發展過程中有間斷性的起伏,融資融券規??傮w趨勢是不斷增加的,這也說明了我國融資融券業務的推出符合了我們股票市場的需要,得到了股票市場各類參與主體的認可。融資融券業務的主要作用應該是充分發揮融券的作用,即有效實行賣空機制,從而改變我國單邊市的現狀,讓投資者在股票下跌也能夠控制風險從而減少損失。但是從圖2.1來看,融資融券余額基本上就是融資余額,兩條折線走勢幾乎是重疊的,融券余額相對于融資余額而言基本可以忽略不計,這說明我國的融券業務發展大大滯后于融資業務,兩融業務發展極其不平衡,我國融資融券業務主要以融資業務為主,融券業務所占比重較少,這也說明賣空機制并沒有發揮在股市下跌時控制投資者風險的功能,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有較大差距,我國融資融券業務仍具有較大的提升空間,這違背了我國推出融資融券業務的初衷。

同時我國融資融券業務標的較少,現如今我國的融資融券標的數量為900只,但相對于整個滬深市場的證券品種而言選擇的標的十分有限,隨著我國投資者股票交易需求逐步上升,標的品種數量欠缺將降低股票市場交易的活躍性。同時,我國現在融券來源主要是試點券商自身持有的股票品種,缺乏有效的轉融通機制,券商自身持有的可出借給投資者的理想股票品種更加單一。如果沒有有效的轉融通機制,投資者與試點券商之間并不是雙贏的合作關系,而是一種零和博弈,即投資者通過融券獲得的收益或損失恰恰是試點券商的損失或收益。

正是基于以上的發展現狀分析,從圖2.1的上證指數走勢可以看出,當股市在2014年6月30日左右進入牛市后融資規模迅速擴大符合融資業務內在要求;但是當股票在2015年6月30日左右進入熊市時融券規模不但沒有有效擴大,反而因為投資者前期辦理的融券業務相繼到期而大幅下降,只有少部分專業的投資主體預測到了股票下跌的大體走勢,由于融券業務的制度設計缺陷以及投資者專業知識的缺乏導致融券業務推進緩慢,從而使得大部分投資者無法通過融券業務去控制持倉風險,無法滿足投資者在股票市場被高估或者下滑時賣空獲得收益,從而在熊市時使投資者損失慘重。

三、融資融券業務對股票市場的波動性影響

(一)融資融券業務對股市波動性影響的定性分析

從數據面分析,圖2.1可以直觀的看出融資融券余額對股票市場的波動性影響,我們研究其影響選取圖2.1的融資融券余額折線與上證指數折線分析,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融資融券業務的總體規模比較小,即使融資融券余額總體規模不斷擴大,但是相對于股票市場的交易規模而言影響是微不足道的,因此2010年6月30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這階段上證指數的走勢相對平穩,沒有短暫的大起大落,股票的走勢逐步平穩發生變動。在2012年12月3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間融資融券規模總量大幅提高,從2012年12月31日的617.66億元上升到2014年6月30日2656億元,從而對股票市場的影響較之前明顯加大,雖然此階段上證指數的總體變化并沒有明顯提升,但是也沒有大幅下降,走勢相對平穩,此階段最明顯的變化就是投資者對融資融券業務的了解不斷加強,開始有一部分投資者參與到融資融券業務當中來。在2014年6月30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間融資融券規??偭窟_到了歷史之最,在2015年6月30日融資融券余額為13384.67億元,相比于2014年6月30日增長速度達到了408.56%,但是在2015年6月30日之后又突然下降,而此時的股票市場走勢基本與之一致,在融資融券余額突起突落過程中股票市場也經歷了牛市到熊市的轉變,這就是基于融資融券業務的助漲助跌效用?;谝陨戏治觯覀兊贸鋈谫Y融券業務加大了股票市場的波動性,使之變動更加難以把握。

從理論上分析,融資融券業務對股票市場的波動性影響都是通過股票的供給與需求來實現的。首先從融資業務內在運行機制角度看,當市場的某些股票被嚴重低估時,一些敏感的投資者會選擇使用自有資金或者融資大量投資這些股票,而當這種股票被低估信息被其他投資者所知曉時,那么這些投資者也會通過融資跟風買入從而增加該股票的需求,從而抑制該類股票繼續下跌。其次從融券業務內在運行機制角度看,當市場的某些股票明顯高于其內在價值時,部分專業投資者會將自有股票或者融券大量賣出該類股票,而此類被高估股票的信息通過市場傳達給其他投資者,其他投資者會跟風賣出,從而使股票回歸到其真實價值?;诶碚摲治觯谫Y融券業務有助于抑制股票市場的波動性。

(二)融資融券業務對股票市場波動性影響的定量分析

1.模型的構建。我們為了更好的描述與理解融資融券余額與上證指數的關系,采用模型回歸分析方法。根據以上的理論分析,融資融券余額對上證指數的走勢有明顯的助漲助跌影響,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兩者呈現一定正相關關系。為了更好的選擇模擬兩者之間關系的最優模型,根據表2.1編制散點圖3.2.1。

從融資融券余額X與上證指數Y散點圖可以直接觀察出兩者呈現一定的線性正相關關系,并且散點基本分布在一條直線附近。因此我們構建一元線性回歸模型:

Yt=b0+b1X+ut

其中:Y:上證指數

X:融資融券余額

Ut:隨機誤差

2.參數的估計。我們使用表2.1的數據以及利用計量經濟學軟件EVIEWS對參數進行OLS回歸分析,回歸結果如下圖3.2.2所示。

根據以上的回歸結果得到樣本回歸方程:

Y^=2227.101+0.139773X

(93.25122)(0.020972)

t=(23.88281)(6.664667)

R2=0.668763 n=24

3.模型的評價。

第一,經濟意義檢驗。我們從樣本回歸方程的表達式可以看出,截距項b0^=2227.101表示在沒有融資融券余額下受其他因素影響而形成的上證指數點位,而回歸方程的斜率b1^=0.139773表示融資融券余額每增加一單位上證指數會上升0.139773點,這表明融資融券余額的變化與上證指數的變動存在一定的正相關性,同時兩個參數的大小以及符號基本符合我們前面的理論分析以及實際意義,所以此模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科學合理性。

融資融券余額范文2

總結這輪牛市的興起,我們可以發現一個與以往歷次牛市不同的基礎――融資融券在本輪市場的上行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而這一情況在此前的牛市中是不存在的。

2014年6月是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在這個時間節點過后,“兩融”余額快速增長翻番(主要是融資余額增長),指數也從2000點附近上漲到超過3000點。

換言之,我們當前身處的牛市行情,猶如在杠桿上的舞蹈,行情的相當一部分,由“借”來的資金所產生。

面對這一新的情況,投資者也有必要分析和了解在一個“借來的牛市”中,資金運行所表現出的新特征。

我們的研究發現,融資交易成了本輪市場上漲的助推器,融資余額的快速增長推動了行情發展。然而“融資融券”一直以來都是不平衡發展,融資規模迅速擴大,且融資規模占流通市值比重已超過成熟市場水平,但融券瓶頸始終難以突破。

結合成熟市場的經驗,以及A股市場此前的個案,“兩融”實際上是一把雙刃劍,起到的作用通常是“漲時助漲,跌時助跌”,對此,投資者務必加以防范。

大盤漲了50%:融資余額翻了一番

融資余額與指數走勢呈現明顯正相關性,自2014年6月以來,上證指數在半年的時間里從2000點附近上漲到3000點附近,漲幅50%。同期融資余額從2014年6月份的約4000億元水平上漲到目前的接近萬億元,翻了一番多。(參見圖一)

兩市目前日成交量過萬億已被認為是“牛市新常態”,值得注意的是,融資融券余額近萬億也是在同期出現,也是“牛市新常態”的特征之一??梢钥吹剑谫Y融券余額的近萬億與日成交量破萬億基本是相伴出現,從這個邏輯上也可以說,當前的牛市行情是“借出來”的。

以券商股的風向標中信證券(600030)為例,其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的15個交易日內,股價從14元附近上漲到28元附近,快速翻番。觀察其融資余額和融券余額(參見表一),也在同期出現了翻番的變化――融資余額從92億元上升到185億元的水平。

兩融規模:自今年6月份加速上行

從更長的時間來看,融資融券從2010年3月份開始試點,至2014年6月規模已達到4000億元的水平。但融資融券余額真正的“加速上行”是從2014年6月份開始,在6個月的時間里從4000億元上升到目前近萬億元。(參見圖二)

也就是說,融資融券在過去半年時間里的規模增長,遠遠超過了2010年3月至2014年6月這四年多的規模增長。

融資成交活躍度:自6月以來快速上升

除了看融資融券規模外,融資成交活躍度也是判斷融資盤在市場中所起作用的重要因素。從圖三可以明顯看到,當融資余額在4000億元水平的時候,融資買入額占比大致在8%。而當融資余額接近8000億元水平的時候,融資買入額占比提升到15%―16%的水平。

申銀萬國的一項研究對比顯示,在本輪行情興起后,市場融資買入額占總成交額比例已達15%左右,這一水平超過日本,與臺灣水平相當。且融資余額占流通市值比重已超過成熟市場水平。不過,融資余額的增長在理論上還沒有到“天花板”。

借來的牛市:借錢不借券

“借來的牛市”顯現出的另外一大特征是“借錢不借券”,即融資規??焖贁U張,但融券的規模在“兩融”中仍占比極小。

歷史以來,融券余額在兩融余額中占比都極低(參見圖四),即使目前市場整體融券余額增長到約70億元的水平,在“兩融”余額中占比也只是在1%上下。這意味著“兩融”業務主要的動力方向仍在于“融資做多”。盡管有少數資金進行了“融券做空”,但在整個兩融的力量對比中,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雙刃劍:漲時助漲 跌時助跌

融資融券在行情上漲時候更容易起到助漲作用,但在行情下跌的過程中,也會起到助跌作用,這是投資者在這一輪牛市中不得不提防的。

特別是行情短期急劇調整的過程中,融資盤所起到的作用更加明顯。

融資融券余額范文3

繼轉融資之后,轉融券業務試點也于2013年2月28日推出,A股市場的做空交易進一步成熟和完善。轉融券的推出,將有望擴大券源規模,并促進各大券商向“中介”角色的轉型。然而很多投資者也擔心,做空時代的真正來臨,會給A股造成負面影響。但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轉融券對資本市場的影響,更多是情緒上的,轉融券細則的陸續出臺,將有望長期利好資本市場。

轉融券試點推出 遲來的“及時雨”

轉融券業務是指中國證券金融公司(以下簡稱“證金公司”)將自有或者融入的證券出借給證券公司,供其辦理融券業務的經營活動。轉融券業務是證券公司融券業務的配套機制,當證券公司開展融券業務的自有證券不足時,可以通過證券金融公司向上市公司股東借入證券,以滿足客戶的融券需求。

早在2012年8月30日,中國證券金融公司推出轉融通業務試點,采取先推出轉融資業務、再推出轉融券業務的方式。轉融資業務經過三批擴容,目前參與該業務試點的證券公司已經達到52家,而轉融券交易卻遲遲沒有推出。

監管部門先行推出轉融資、再推出轉融券的決定,實則是避免當時疲弱的市場環境下轉融券機制對A股市場可能造成的做空沖擊。對于這種部署的弊端,中銀國際分析師尹勁樺表示:“由于沒有轉融券機制,使得可供做空的券源極為有限,這是制約融券余額增長的主要原因?!彼硎?,近期隨著A股市場的走強,相應推出轉融券機制也可以理解。

而中信證券研究部英國準精算師潘洪文則認為,轉融券推出時間早于市場預期,但也在情理之中。在融券業務發展大大落后于融資業務的情況下,發展融券業務可以提升融券的規模。

和海外相比,我國融券規模占比較低。截至2013年2月21日,兩市融資融券余額已達1343.55億元,其中融資余額1314.84億元,融券余額僅為28.71億元,占比僅為2.14%。這遠遠低于海外市場的融券余額占比,其中日本融券余額占比在40%-60%之間。

潘洪文認為,我國融券規模占比過低的主要原因,在于證券公司自有證券的數量、種類有限。“通常做法是券商拿出一部分資金購買滬深300成分股,同時賣出滬深300股指期貨進行對沖,很少將自營盤持有券用于融券借出?!?/p>

即便是進行對沖也面臨很多難題?!半S著融資融券標的證券的不斷擴大,很多非滬深300成分股的證券也被納入標的,事實上券商對沖非常困難?!敝薪鸸痉治鰩燑S潔如是說。

與此同時,融券可能導致股價向下波動,使得券商對該業務缺乏熱情,投資者的融券需求無法得到滿足。如今在轉融券業務推出之后,一些限制短板有望得到突破。

按照轉融券業務試點初期的規定,轉融券標的證券為90只股票,其總流通市值為9.3萬億元,占全部A股流通市值近50%。其中,上海市場選取50只,占滬市A股流通市值比重為57.9%,平均每只標的股票流通市值為1588.8億元;深圳市場選取40只,占深市A股流通市值比重為26.3%,平均每只標的股票流通市值是341.3億元。

首批將有11家證券公司參與轉融券業務試點,包括中信證券、海通證券、光大證券、廣發證券、華泰證券、招商證券、國泰君安證券、國信證券、申銀萬國證券、銀河證券和中信建投證券。

而對于具體申報方式的選擇,在試點期間暫不采用約定申報方式,而采用非約定申報方式。(證券公司申報方式分為約定申報和非約定申報,所謂約定申報是指證券公司已經找到愿意出借證券的對手方,只需通過證金公司的通道完成交易,類似于股票交易中的大宗交易;而非約定申報是指證券公司沒有找到愿意借券的對手方,需要證金公司進行撮合,類似于股票交易中的競價交易。)

長期利好 短期券源不會激增

雖然很多投資者擔心轉融券會給股市帶來利空的影響,但記者采訪的多位業內分析人士認為,轉融券業務對市場有長期利好。這一業務推出后,融資融券制度將進一步得到完善,融資融券規模也將得到放大。

轉融券推出之前,只有證券公司自有的資金和證券標的作為融資融券業務的資金和證券標的來源。尤其是融券交易,證券公司直接作為證券的出借方需要承擔價格下跌的風險。這雖然可以通過股指期貨對沖部分風險,但也增加了額外的資金成本。

對此,申銀萬國證券分析師楊國平對記者表示,轉融通推出后,這一狀況將逐步得到改善。“資金和證券的規模將放大,這一點可以從轉融資業務推出前后的比較中得到驗證?!睋治觯赞D融資業務試點推出以來,證券公司對客戶的融資余額同轉融資業務試點推出前相比較,增加了660億元。

與此同時,證券公司將從單一的證券供給角色向同時擔任“中間人”的雙重角色轉變。證券公司既是轉融券業務的借入人,所融證券成為其開展融券業務的證券來源;同時又作為人接受其客戶的委托,將上市公司機構股持有的證券出借給證金公司。

楊國平認為,從全市場的角度看,資金和證券融通渠道的打通,有利于提高市場的流動性。

盡管轉融券業務被長期看好,然而業內人士多認為,轉融券短期難以出現明顯效果,其擴容的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

融資融券余額范文4

一、背景

融資融券業務作為證券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證券市場發揮其基本職能起著重要的作用。它一方面能夠助力市場提高交易活躍度,增強市場運行的活力;另一方面也為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提供了一條新渠道,有助于增強市場價格發現的效率和提升市場質量。此外,融資融券業務的引進對于構建多層次的證券市場也有著積極的作用。

我國融資融券業務發展歷程較為漫長。在證券市場剛建立的初期,出于控制市場風險考慮,融資融券業務是被禁止的。1998年的《證券法》再次以立法的形式對證券交易方式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即規定證券交易要以現貨進行,禁止證券公司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活動。2005年鑒于市場基礎發展已較為完善,同時融資融券客觀需求較為旺盛,修改的《證券法》開始允許證券公司提供融資融券業務,但必須經過管理部門批準且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在此之后的5年時間里,我國融資融券市場基礎建設發展迅速,先后推出了《證券公司融資融券試點管理辦法》(2006年8月1日)、《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2008年4月)等,并于2008年10月啟動融資融券試點。2010年3月30日,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向6家試點券商發出通知,將于2010年3月31日起,接受券商的融資融券交易申報,這標志著經過多年準備的融資融券交易正式進入市場操作階段。

二、文獻綜述

西方國家的融資融券業務發展已經很成熟,因此國外對于融資融券業務的研究更為豐富廣泛。綜合國內外研究情況,主要有以下三類研究觀點:第一類認為融資融券與市場波動或流動性之間并無相關聯系的影響,即便有也會被市場的自我穩定功能所化解;第二類觀點認為融資融券交易能夠增大市場的波動性,甚至帶來災難性的波動效果;第三類觀點,也是主流觀點,認為融資融券交易機制有利于降低市場的波動性,提高市場的效率。

(一)融資融券與市場波動性之間無相關性,或者僅僅是單向的相關

Kraus和Rubin (2003)通過建立模型實證分析了融資融券交易機制,結果表明在對融券交易降低限制的情況下,股價的波動方向并不會一致,其波動的增加或降低,不由融資融券交易所決定,而取決于其他經濟變量或市場系統自身的慣性作用。Sigurdsson(2010)選取國際上26個國家的上萬只股票進行研究,發現在對融資融券交易施加限制后,股票的收益率會出現一定的上漲,但并不能降低極端損失出現的概率,說明融資融券交易對市場穩定性影響方向是不明確的。李俊文(2011)利用格蘭杰因果檢驗,選取上證50指數,研究了融資融券交易對股市波動性的影響,實證研究結果表明,融資融券并不能顯著引起股市波動,而股市的波動卻是投資者選擇融資融券交易的重要參考因素。

(二)融資融券業務加劇了市場波動性,對股市有“助漲助跌”的作用

Haruvy和Noussair(2006)通過對融資融券交易研究發現,在約束融資融券交易的制度下,股價容易被高估,而放開融資融券交易約束,股價容易被低估,但并不是讓股價回歸其真實價值,引進融資融券交易的市場會增加大量的股票,同時市場的資金也大大的增加。張永力與裘駿峰(2012)對我國市場的股價和收益率做了實證分析,他們認為融資融券交易活動能導致股價大幅下跌,這是因為融資融券投資者對股市的情緒越低則股價越低,從而這種負面信息會造成股價的大幅下跌。

(三)融資融券交易有助于市場的穩定,降低市場的波動性

ArturoBris (2003)將個股收益率及其標準差、極端風險概率作為研究變量,通過統計分析發現,引進融資融券能夠降低收益率的標準差,同時極端風險的概率也會被降低,因此他認為融資融券交易能夠提高市場的穩定性,有助于降低股市波動。Charoenrook和Dauouk (2005)對111個國家證券市場的波動情況進行了對比分析,發現在沒有引進融資融券業務的國家證券市場里,證券價格波動頻繁,且市場容易出現崩盤等極端風險。廖士光,楊朝軍(2005)通過協整檢驗和格蘭杰因果檢驗發現,融資融券業務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平抑股價的波動。楊德勇與吳瓊(2011)對融資融券標的股進行了研究,他們對2010年7月調入和調出標的股票的流動性和波動性變化進行了分析,發現融資融券能夠增加標的股的流動性,降低其波動性。在實務操作中,2000年美國大通銀行對紐約交易所NYSE指數與賣空交易額的走勢做了研究,他們選取1990年1月至1999年12月的相關數據,發現NYSE指數走勢和賣空交易走勢有著很大程度的一致性,當指數下跌時,賣空交易額也會隨之下降;當指數上漲時,賣空交易額隨之增加,由此可以認為,賣空交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場波動性。

三、變量與數據說明

(一)數據的選取

我國融資融券業務在2011年11月25日由“試點”轉為“常規”,成為我國證券市場上一項正常業務,因此選取2011年11月25日至2015年8月28日,共914個交易日數據作為樣本數據。滬深300指數相比其他指數更能全面代表兩市的交易運行狀況,所以在市場波動性的描述中,選用同一時間區間的滬深300指數日數據,并對指數中日收盤價進行自然對數處理,通過GARCH模型擬合,以生成的殘差序列作為波動性指標。滬深300指數來源于Wind資訊數據庫,融資、融券數據均來源于滬深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相關信息披露板塊,實證分析部分所用的統計軟件是 Eviews 6.0。各個變量定義描述如下:

1、融資余額MP:表示滬深兩市每日融資余額(Margin Purchase)。

2、融券余額SS:表示滬深兩市每日融券余額(Short Sale)。

3、股市波動性VOL:使用GRACH(1,1)模型來擬合股市波動性。

(二)股市波動性VOL的GARCH(1,1)擬合

式(3)中可以用波動性符號VOLt代替σ,式中的ARCH項和GARCH項的系數都是統計顯著的,這說明GARCH(1,1)能夠更好地擬合序列的波動性。然后對均值方程進行ARCH LM檢驗,以確定是否已經消除式(1)殘差序列的條件異方差性,在滯后階數為3時的檢驗結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經過GARCH(1,1)模型擬合之后,伴隨概率P=0.54,說明序列的殘差序列不存在ARCH效應,方程(1)的殘差序列的條件異方差性已經被GARCH(1,1)模型消除。此外,式(3)中ARCH項和GARCH項的系數之和為0.9772

四、實證分析

(一)序列的平穩性檢驗

對三個變量進行單位根(ADF)平穩性檢驗,結果如表2所示。從表2可以看出,在5%的顯著水平下,變量VOL、MP、SS都是1階單整的,因此在建立VAR模型前,先將以上三個序列做一階差分處理變換為平穩序列,然后進行VAR系統建模。

(二)協整檢驗及VAR模型

由平穩性檢驗可知,變量VOL、SS、MP是一階單整的,在三個變量為同階單整的情況下可以對序列進行J-J協整檢驗,對序列組(SS,VOL)、(MP,VOL)分別進行協整檢驗,結果如表3所示。從表3檢驗結果來看,跡統計量和最大特征值統計量顯示,兩組變量都至少存在一個協整方程。說明市場波動性指標VOL與兩市融資MP和融券SS存在協整關系,即股市波動性與融資融券交易之間有著長期相關性。

(三)格蘭杰因果檢驗

變量MP、SS是非平穩序列,而它們的一階差分是平穩的,因此采用變量的一階差分序列進行格蘭杰因果檢驗,選取滯后階數為2階,檢驗結果如表5所示。從表5來看,融資與市場波動性的格蘭杰檢驗顯示,在10%的顯著水平下,融資交易是市場波動性的格蘭杰原因,市場的波動不是融資交易余額變化的格蘭杰原因,說明融資交易施加于市場的影響是單向且比較強烈的。融券與市場波動性的格蘭杰檢驗顯示,在10%的顯著水平下,融券業務不是市場波動的格蘭杰原因,而市場波動是融券業務的格蘭杰原因。這說明,融券交易容易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投資者在進行融券投資過程中,對于市場指數的參考性是很看重的,市場所傳遞出的信號對投資者的投資引導作用是很突出的。

(四)脈沖響應分析

當分別給予融資買空交易額和融券賣空交易額―個單位的正向的沖擊時,得到股市波動率的脈沖響應函數如圖1、2所示。圖1表示融資交易變動MP對市場波動的沖擊影響,給予融資變量一個單位脈沖之后,能夠在2個交易日內迅速引起市場波動性的增大,在第2個交易日達到最大,震蕩減弱的過程較長,約7個交易日后趨于平復。圖2表示融券交易的變動對市場波動的沖擊影響,當融券交易受一個單位的正向脈沖時,能夠在2個交易日內引起市場反向波動加大,隨后沖擊效應震蕩增大,在第3個交易日達到最大,在第5個交易日趨于平復,說明融券業務對市場波動性的影響一般能夠持續5個交易日。從影響程度來看,融券交易所引起的沖擊相比融資要弱,且持續時間更短。

(五)方差分解

方差分解更傾向于微觀定量分析,運用方差分解可以測算模型系統內解釋變量對被解釋變量變化的貢獻度,并隨著時間不斷變化,可用來研究時間序列的動態變化特征。由表6可以看出,融資交易對市場波動性的貢獻因素較為顯著,貢獻度在滯后期內一直有所上升,市場的波動約有19%的部分是由融資交易所造成的,這也說明股市的波動受融資交易的影響較大。表7是融券對市場波動影響的方差分解分析結果,可以看出,市場波動自身因素的解釋性占比較大,盡管比例隨著滯后期的增加有所降低,但仍然有近98%的波動是來自于自身因素所貢獻,而融券交易沖擊對于市場波動性的貢獻不是很顯著,在前8個滯后期內的貢獻都在0.8%以下,后期雖有所上升,但最高只達到2.1%,這表明融券對于市場波動性的貢獻因素不是顯著因素,市場的波動還是由融券交易以外的其他因素較多的解釋。

五、結論及啟示

通過以上實證分析,主要結論如下:融資比融券作用于市場波動性的影響更加顯著,融資、融券與市場之間的影響都是單向的,相比之下,融券易受到市場信號的影響,而融資交易作用于市場的影響則更為顯著。融資能夠引起股市價格的波動,而且約有19%的可解釋因素,而融券對市場的影響因素最多只占到2%左右。但總體來說,市場的波動主要還是被自身因素和其他因素所引起,融資融券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由脈沖分析結果可以看出,融資、融券交易有助于增加市場的穩定性,脈沖分析顯示融資融券在交易剛結束的1~2天內能夠增加市場的波動性,且隨著時間的推移會對市場有正向和反向的影響,正向作用增加市場波動,反向作用有助于降低市場波動,這兩個作用的疊加最終有所抵消,最終起到一個穩定器的作用。

自2010年我國正式啟動融資融券業務以來,經過5年的發展,融資融券交易機制逐漸走向成熟。但對于我國市場來說,由于投資者長期以來形成的“單邊做市”投資習慣難以及時轉變,市場結構發展不均衡,投機氛圍較濃,監管部門監管約束過嚴等原因,使得我國融資業務與融券業務發展不對等,兩者之間規模相差過大,致使融資融券業務對提高我國證券市場活躍度、增加市場穩定性等積極作用并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根據實證分析及融資融券業務運行的實際情況,可能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融資與融券的發展規模不對等

在過去5年的發展歷程里,我國融資業務發展迅速,規模逐日壯大,融券業務發展較慢,融券與融資的規模相差甚遠,融券余額在絕大部分時間里不到融資余額的2%,從而施加于市場的影響比較微弱??傮w來看,我國融資余額與融券余額平均之比約為88.5:1,與國外成熟市場的4:1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盡管在2012年8月份推出了轉融通試點辦法,使得2013年初融券比例同比有所上升,但是這種狀態并未持續太久,究其原因還是標的證券依然偏少,標的票源不充足,使轉融通業務開展的空間受限。

(二)融資融券標的證券的范圍仍需繼續擴大

我國融資融券標的范圍調整經歷了4次較大的擴容,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4年9月進行了第4次擴容,將標的數量由原來的300只調整到400只,兩市融資融券總標的證券數量達到900只,約占A股流通股的31%,但這與國外成熟市場的60%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當然這是處于對市場發展程度、風險控制以及投資者結構等因素的全面考慮。不過從歷史數據來看,每次標的范圍的擴大都會引起市場活躍性的提高,尤其對融資買入的影響效果更加明顯,如2011年12月標的證券擴容之后,融資買入額在兩個月內的累計交易額較擴容前增長6%,而2013年1月擴容后,兩個月內融資買入額比擴容前累計增長了38%。由此可見,擴容給市場注入了新的流動性,給投資者提供了更豐富的投資對象。由上述可知,我國融資融券業務標的范圍過小已成為融資融券業務發展的最大限制,每次的擴容都能帶來市場交易量的增長,對于融券業務更是需要不斷選取優質證券作為標的物,增加標的證券數量,縮小與融資業務規模的差距。

(三)投資者心理預期以及行政政策因素

一方面,我國融資融券業務推出較晚,市場發育不完善,投資者可選擇的投資工具和渠道不豐富,投資行為對國家宏觀調控和政策因素的反應敏感,市場難以充分發揮自我調控作用,從而弱化了內生變量所帶來的影響;另一方面,投資者對新投資工具的熟練程度低,部分投資者投資經驗欠缺,盲目跟風現象嚴重,對于融券交易模式的接受能力不及融資模式,加之市場長期以來信息不對稱的原因,證券市場投機氛圍比較濃烈,容易發生逆經濟現象,導致投資過熱。不過,無論是2010年初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施行以及2011年11月轉為常規業務,還是2012年轉融通試點的施行,對投資者來說都是利好的一面,因為不論是投資工具的增加還是投資范圍的擴展,都意味著將會有更多的投資機會被創造。

融資融券余額范文5

2014年下半年以來,隨著A股市場的持續走強,兩融業務規模大幅增長,目前融資余額已突破萬億元;在此背景下,證監會加強對兩融業務的監管,整治違法、違規行為,化解市場風險,確有必要。

當前A股市場雖然有較大幅度上漲,但市場整體估值尚處于合理區間;若任由杠桿上的牛市演變為瘋牛,一旦市場走熊,大量高杠桿的融資客戶可能因爆倉而血本無歸。從這個意義來說,“1.19”股災雖令一些融資者市值暫時大縮水,但也是一個提前預演的風險預警,投資者若能從中吸取教訓,規避未來可能發生的爆倉風險,則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另一方面,兩融業務經過多年的發展,也暴露出一些制度層面的問題。個人認為,證監會在加強兩融業務監管的同時,應進一步完善兩融業務規則,推動其健康發展。

推動兩融業務均衡發展

截至1月16日,融資融券余額11184億元,其中融資余額11114億元,融券余額僅70億元;融券余額僅相當于融資余額的0.63%。兩融業務發展極不均衡,有名無實,事實上成了“一融”。

融資融券原本是股票雙向對沖工具,也是市場上最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但目前基本上成了單邊的融資業務,融資余額的大幅上升雖然推動了本輪牛市行情的發展,但助漲助跌的特征也非常明顯,所以,證監會關于例行檢查的一則通報就引發市場惡性“踩踏”事故。

融券業務發展緩慢的直接原因是無券可融,大多數兩融證券標的常常處于無券可融的狀態。

目前融資融券業務標的證券共915只,包括900只股票和15只基金;2014年6月20日,經證監會同意,轉融券標的證券由原來的287只股票增加至628只股票,試點轉融券的證券公司由原來的30家增加至73家。個人認為,應將轉融券標的擴大至所有融資融券標的證券,并進一步擴大參與證券公司家數。

另一方面,應擴大可融券券源,允許基金、保險等機構投資者,以及個人投資者參與轉融券業務,向證金公司提供證券。指數型基金長期跟蹤指數,并不參與短線交易,一些大型保險公司持有的股票也以長期投資為主,部分堅持價值投資的個人投資者也以長期持股為主,應允許其通過轉融券向市場提供券源,這樣,既可以開拓券源,又可以增加參與者的利息收入。

此外,還應鼓勵上市公司大股東將其持有的可上市流通的股票向市場提供券源。為了防范一些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市值管理公司聯手操縱股價,對于一些融資余額高、股價漲幅大、且長期無券可融的兩融標的證券,應敦促其大股東通過轉融券向市場提供券源,如果大股東拒不提供融券,應取消其融資標的資格,并調查其是否存在股價操縱行為。

融券業務發展滯后的另一個原因是,融券成本太高。目前券商融資的利率一般為8.6%,而融券的利率一般高達10.6%。根據證金公司公布的數據,證金公司從證券出借人手中融入證券的費率為28天期1.8%、182天期2%,而投資者向券商融券的利率10.6%,以182天期2%利率計,二者相差8.6%??梢?,融券利率有大幅下調的空間。監管層應敦促參與融券業務相關各方理順業務流程,降低融券業務成本,鼓勵券商以市場化方式降低融券利率。

另一方面,交易所的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規定:“未了結相關融券交易前,投資者融券賣出所得價款除買券還券外不得另作它用。”這意味著,融券賣出所得資金將被凍結在券商保證金賬戶中,只能獲得0.35%的活期利息,同時卻要承擔10.6%融券費用。個人認為,應修改這一規則,允許投資者將融券賣出資金委托券商用于轉融資,或者參與券商的一些無風險的、可隨時贖回的理財產品,這將大幅降低客戶的融券成本,推動融券業務的發展。

實施差別化的融資期限政策

目前,投資者融資的最長期限為6個月,到期不得展期。這一規定實際上意味著,參與融資業務的投資者只能進行短期投資,不得進行長期投資。這與監管層鼓勵長期投資、理性投資的理念相背離。

從筆者與一些投資人的互動交流來看,一些堅守價值投資理念的投資人之所以融資買入,是看中了近年來一些股票價值被市場嚴重低估,融資買入后準備長期持有。6個月的融資期限使他們不得不在融資期滿前被動賣出,然后再重新買入。這不僅增加了交易成本,還增加了其紅利稅負擔:現行的差別化紅利稅政策鼓勵投資者長期投資,持股時間1年以上的按5%的稅率繳稅,持股時間1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按10%的稅率繳納紅利稅。由于融資的最長期限為6個月且不得展期,投資者每隔6個月不得不賣出后再重新買入,這使得其紅利稅負擔增加了一倍。

為此,有位網名為“云蒙”的投資人曾撰文《融資融券展期辦法及省錢技巧》,以招商銀行(600036.SH,03968.HK)為例,通過融資交易ETF基金降低交易成本和紅利稅負擔:1月1日融資買入招商銀行10萬元,到期日為6月28日。6月20日再融資買入ETF(比如:159919)10萬元,到期日為12月15日。6月25日賣出融資買入的ETF,并選擇還款1月1日融資買入的合約,這樣原1月1日融資買入的招商銀行就算全部還了。12月5日再融資買入ETF10萬元,然后再賣出還掉6月20日買入的ETF。

如果投資者直接賣出股票,再買入同一只股票,須繳納印花稅,如果買賣上交所的股票,投資者還需要支付過戶費,而基金交易沒有印花稅和過戶費,而且,ETF基金的流動性好,沖擊成本小,通過上述操作,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另外,通過上述操作,投資者避免了被動賣出再買入所持股票,實現長期持股,可以降低其紅利稅負擔,可謂一舉多得。

在現行的融資規則下,這確實是一個很聰明的方案,但也折射出投資者在現行規則下的無奈:如果融資可以展期,ETF交易原本是多余的。

設定融資期限的目的在于控制風險,但融資期限6個月且不得展期,人為地增加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和紅利稅負擔,在市場融資集中到期的時點,為了還款,投資者集中減持,有可能引發市場短期內大幅波動,不僅無助于控制風險,甚至有可能人為放大市場風險。

所以,應實施差別化的融資期限政策,例如,對于滬深300成份股,其融資期限可設定為1年。對于所持股票股息率高、融資杠桿低的客戶,如果其股息收益足以覆蓋其融資成本,經客戶申請,應允許其融資展期。例如:

假設客戶自有資金100萬元、融資買入50萬元,賬戶所持有股票的平均預期股息率4%,則投資者未來1年的預期股息收益為6萬元,而其未來1年的融資利息支出為4.3萬元,股息收益足以覆蓋融資成本。經投資者申請,應允許其融資展期。

2014年上證綜指上漲了52.87%,即便如此,也僅僅只是回到了2009年的收盤點位附近。而美國道瓊斯指數已由2009年底的10428點上漲至17000多點,全球主要股指也紛紛創下歷史新高。2014年末,上證A股平均市盈率不僅顯著低于2009年末的水平,也低于熊市大底2005年6月時的水平。

當前,大盤藍籌股的估值水平仍處于相對低位,個人認為,大盤藍籌股有望繼續引領牛市行情。但本輪牛市行情與A股歷史上的牛市最大的不同是,本輪牛市是杠桿上的牛市,不僅有券商萬億融資,還有難以統計的傘形信托,以及處于灰色地帶的各類配資公司杠桿融資。2014年12月以來,A股市場震幅明顯加劇,杠桿助漲助跌的特征開始顯現。為此,新華社連發致杠桿牛市的四封信,向市場相關各方提示風險。

融資融券余額范文6

20xx《上交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融資融券交易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本所相關業務規則,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融資融券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以下簡稱“會員”)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本所上市證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證券并賣出的行為。

第三條 在本所進行融資融券交易,適用本細則。本細則未作規定的,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本所其他相關規定。

第二章 業務流程

第四條 本所對融資融券交易實行交易權限管理。會員申請本所融資融券交易權限的,需向本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及以下材料:

(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頒發的批準從事融資融券業務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二)融資融券業務實施方案、內部管理制度的相關文件;

(三)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業務人員名單及其聯系方式;

(四)本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五條 會員在本所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應按照有關規定開立融券專用證券賬戶、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融資專用資金賬戶及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并在開戶后3個交易日內報本所備案。

第六條 會員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與客戶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及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并為其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和信用資金賬戶。

第七條 投資者通過會員在本所進行融資融券交易,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選定一家會員為其開立一個信用證券賬戶。

信用證券賬戶的開立和注銷,根據會員和本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

會員為客戶開立信用證券賬戶時,應當申報擬指定交易的交易單元號。信用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申請由本所委托的指定登記結算機構受理。

第八條 會員被取消融資融券交易權限的,應當根據約定與其客戶了結有關融資融券合約,并不得發生新的融資融券交易。

第九條 會員接受客戶融資融券交易委托,應當按照本所規定的格式申報,申報指令應包括客戶的信用證券賬戶號碼、交易單元代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價格、數量、融資融券標識等內容。

第十條 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

第十一條 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于該證券的最新成交價;當天沒有產生成交的,申報價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盤價。低于上述價格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融券期間,投資者通過其所有或控制的證券賬戶持有與融券賣出標的相同證券的,賣出該證券的價格應遵守前款規定,但超出融券數量的部分除外。

第十二條 本所不接受融券賣出的市價申報。

第十三條 客戶融資買入證券后,可通過賣券還款或直接還款的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資金。

賣券還款是指客戶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賣券,結算時賣出證券所得資金直接劃轉至會員融資專用資金賬戶的一種還款方式。

以直接還款方式償還融入資金的,具體操作按照會員與客戶之間的約定辦理。

第十四條 客戶融券賣出后,可通過買券還券或直接還券的方式向會員償還融入證券。

買券還券是指客戶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買券,結算時買入證券直接劃轉至會員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的一種還券方式。

以直接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的,按照會員與客戶之間約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融資買入尚未了結合約的證券所得價款,須先償還該投資者的融資欠款。

第十六條 未了結相關融券交易前,投資者融券賣出所得價款除買券還券外不得他用。

第十七條 會員與客戶約定的融資、融券期限自客戶實際使用資金或使用證券之日起計算,融資、融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八條 會員融券專用證券賬戶不得用于證券買賣。

第十九條 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不得買入或轉入除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以外的證券,也不得用于參與定向增發、證券投資基金申購及贖回、債券回購交易等。

第二十條 融資融券暫不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第二十一條 投資者未能按期交足擔保物或者到期未償還融資融券債務的,會員應當根據約定采取強制平倉措施,處分客戶擔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戶追索。

第二十二條 會員根據與客戶的約定采取強制平倉措施的,應按照本所規定的格式申報強制平倉指令,申報指令應包括客戶的信用證券賬戶號碼、交易單元代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價格、數量、平倉標識等內容。

第三章 標的證券

第二十三條 在本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證券,經本所認可,可作為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的標的證券(以下簡稱“標的證券”):

(一)符合本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股票;

(二)證券投資基金;

(三)債券;

(四)其他證券。

第二十四條 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二)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億元;

(三)股東人數不少于4000人;

(四)在過去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換手率低于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額小于5000萬元;

2、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

3、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實行特別處理;

(七)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五條 標的證券為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上市交易超過三個月;

(二)近三個月內的日平均資產規模不低于20億元;

(三)基金持有戶數不少于4000戶。

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本所按照從嚴到寬、從少到多、逐步擴大的原則,從滿足本細則規定的證券范圍內選取和確定標的證券的名單,并向市場公布。

本所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標的證券的選擇標準和名單。

第二十七條 會員向其客戶公布的標的證券名單,不得超出本所公布的標的證券范圍。

第二十八條 標的證券暫停交易,會員與其客戶可以根據雙方約定了結相關融資融券合約。

標的證券暫停交易,且恢復交易日在融資融券債務到期日之后的,融資融券的期限可以順延,順延的具體期限由會員與其客戶自行約定。

第二十九條 標的股票交易被實施特別處理的,本所自該股票被實施特別處理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第三十條 標的證券進入終止上市程序的,本所自發行人作出相關公告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第三十一條 證券被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的,在調整實施前未了結的融資融券合同仍然有效。會員與其客戶可以根據雙方約定提前了結相關融資融券合約。

第四章 保證金和擔保物

第三十二條 會員向客戶融資、融券,應當向客戶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標的證券以及本所認可的其他證券充抵。

第三十三條 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在計算保證金金額時應當以證券市值或凈值按下列折算率進行折算:

(一)上證180指數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過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過65%,被實行特別處理和被暫停上市的A股股票的折算率為0%;

(二)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過90%;

(三)國債折算率最高不超過95%;

(四)其他上市證券投資基金和債券折算率最高不超過80%;

(五)權證折算率為0%。

第三十四條 本所遵循審慎原則,審核、選取并確定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的名單,并向市場公布。

本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的名單和折算率。

第三十五條 會員公布的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的名單,不得超出本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

會員可以根據流動性、波動性等指標對可充抵保證金的各類證券確定不同的折算率。

會員公布的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的折算率,不得高于本所規定的標準。

第三十六條 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時,融資保證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融資保證金比例是指投資者融資買入時交付的保證金與融資交易金額的比例,計算公式為:

融資保證金比例=保證金/(融資買入證券數量×買入價格)×100%

第三十七條 投資者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融券保證金比例是指投資者融券賣出時交付的保證金與融券交易金額的比例,計算公式為:

融券保證金比例=保證金/(融券賣出證券數量×賣出價格)×100%

第三十八條 投資者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時所使用的保證金不得超過其保證金可用余額。

保證金可用余額是指投資者用于充抵保證金的現金、證券市值及融資融券交易產生的浮盈經折算后形成的保證金總額,減去投資者未了結融資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證金和相關利息、費用的余額。其計算公式為:

保證金可用余額=現金+∑(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市值×折算率)+∑[(融資買入證券市值-融資買入金額)×折算率]+∑[(融券賣出金額-融券賣出證券市值)×折算率]-∑融券賣出金額-∑融資買入證券金額×融資保證金比例-∑融券賣出證券市值×融券保證金比例-利息及費用

公式中,融券賣出金額=融券賣出證券的數量×賣出價格,融券賣出證券市值=融券賣出證券數量×市價,融券賣出證券數量指融券賣出后尚未償還的證券數量;∑[(融資買入證券市值-融資買入金額)×折算率]、∑[(融券賣出金額-融券賣出證券市值)×折算率]中的折算率是指融資買入、融券賣出證券對應的折算率,當融資買入證券市值低于融資買入金額或融券賣出證券市值高于融券賣出金額時,折算率按100%計算。

第三十九條 會員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以及客戶融資買入的全部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全部資金,整體作為客戶對會員融資融券所生債務的擔保物。

第四十條 會員應當對客戶提交的擔保物進行整體監控,并計算其維持擔保比例。維持擔保比例是指客戶擔保物價值與其融資融券債務之間的比例,計算公式為:

維持擔保比例=(現金+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市值總和)/(融資買入金額+融券賣出證券數量×當前市價+利息及費用總和)

客戶信用證券賬戶內的證券,出現被調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被暫停交易、被實施特別處理等特殊情形或者因權益處理等產生尚未到賬的在途證券,會員在計算客戶維持擔保比例時,可以根據與客戶的約定按照公允價格或其他定價方式計算其市值。

第四十一條 客戶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于130%。

當客戶維持擔保比例低于130%時,會員應當通知客戶在約定的期限內追加擔保物。前述期限不得超過2個交易日。

客戶追加擔保物后的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第四十二條 維持擔保比例超過300%時,客戶可以提取保證金可用余額中的現金或充抵保證金的證券,但提取后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于300%。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融資、融券保證金比例及維持擔保比例的標準,并向市場公布。

第四十四條 會員公布的融資保證金比例、融券保證金比例及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于本所規定的標準。

第四十五條 投資者不得將已設定擔保或其他第三方權利及被采取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的證券提交為擔保物,會員不得向客戶借出此類證券。

第五章 信息披露和報告

第四十六條 會員應當于每個交易日22:00前向本所報送當日各標的證券融資買入額、融資還款額、融資余額以及融券賣出量、融券償還量和融券余量等數據。

會員應當保證所報送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七條 本所在每個交易日開市前,根據會員報送數據,向市場公布以下信息:

(一)前一交易日單只標的證券融資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資買入額、融資余額、融券賣出量、融券余量等信息;

(二)前一交易日市場融資融券交易總量信息。

第四十八條 會員應當在每一月份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向本所報告當月融資融券業務開展情況。

第六章 風險控制

第四十九條 單只標的證券的融資余額達到該證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時,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暫停其融資買入,并向市場公布。

該標的證券的融資余額降低至20%以下時,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復其融資買入,并向市場公布。

第五十條 單只標的證券的融券余量達到該證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時,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暫停其融券賣出,并向市場公布。

該標的證券的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時,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復其融券賣出,并向市場公布。

第五十一條 本所對市場融資融券交易進行監控。融資融券交易出現異常時,本所可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場公布:

(一)調整標的證券標準或范圍;

(二)調整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的折算率;

(三)調整融資、融券保證金比例;

(四)調整維持擔保比例;

(五)暫停特定標的證券的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交易;

(六)暫停整個市場的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交易;

(七)本所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五十二條 融資融券交易存在異常交易行為的,本所可以視情況采取限制相關證券賬戶交易等措施。

第五十三條 會員應當按照本所的要求,對客戶的融資融券交易進行監控,并主動、及時地向本所報告其客戶的異常融資融券交易行為。

第五十四條 本所可根據需要,對會員與融資融券業務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業務操作規范、風險管理措施、交易技術系統的安全運行狀況及對本所相關業務規則的執行情況等進行檢查。

第五十五條 會員違反本細則的,本所可依據有關規定采取相關監管措施及給予處分,并可視情況暫?;蛉∠湓诒舅M行融資或融券交易的權限。

第七章 其他事項

第五十六條 會員通過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持有的股票不計入其自有股票,會員無須因該賬戶內股票數量的變動而履行相應的信息報告、披露或者要約收購義務。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普通證券賬戶和信用證券賬戶合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權益的數量或者其增減變動達到規定的比例時,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信息報告、披露或者要約收購義務。

第五十七條 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記錄的證券,由會員以自己的名義,為客戶的利益,行使對發行人的權利。會員行使對發行人的權利,應當事先征求客戶的意見,并按照其意見辦理??蛻粑幢硎疽庖姷?,會員不得主動行使對發行人的權利。

前款所稱對發行人的權利,是指請求召開證券持有人會議、參加證券持有人會議、提案、表決、配售股份的認購、請求分配投資收益等因持有證券而產生的權利。

第五十八條 會員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內證券的分紅、派息、配股等權益處理,按照《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和本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本細則下列用語具有以下含義:

(一)日均換手率,指過去3個月內標的證券或基準指數每日換手率的平均值;

(二)日均漲跌幅,指過去3個月內標的證券或基準指數每日漲跌幅絕對值的平均值;

(三)波動幅度,指過去3個月內標的證券或基準指數最高價與最低價之差對最高價和最低價的平均值之比;

(四)基準指數,指上證綜合指數;

(五)異常交易行為,指《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

(六)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的上市可流通市值,是指其當日收盤價與當日清算后的份額的乘積。

第六十條 投資者通過上海普通證券賬戶持有的深圳市場發行上海市場配售股份劃轉到深圳普通證券賬戶后,方可提交作為融資融券交易的擔保物。

投資者通過深圳普通證券賬戶持有的上海市場發行深圳市場配售股份劃轉到上海普通證券賬戶后,方可提交作為融資融券交易的擔保物。

第六十一條 依照本細則達成的融資融券交易,其清算交收的具體規則,依照本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規定執行。

第六十二條 本細則所稱“超過”、“低于”、“少于”不含本數,“以上”、“以下”、“達到”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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