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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保障論文范文1
伴隨當前培養單位招生規模的逐年擴大,研究生生源質量良莠不齊,研究生教育的整體質量也出現了下滑的趨勢,導致其學位論文的質量不能令人滿意。優化生源結構和提高生源質量,是保證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的前提。為了吸引優秀生源,加強招生單位的軟硬件建設,培養優勢學科勢在必行;同時要到重點高校、重點學科點大力宣傳,廣泛吸引優秀本科學生報考;提高研究生復試的有效性,加大復試權重,推進多元化的考核方式,注重考察考生專業素質和科研能力。除了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制度以外,已經有一些211、985高校開展了暑期夏令營活動,通過在本校開設學術講座、參觀實習等方式開拓學生的視野,同時也可以考察學生的科研動手能力和論文寫作能力,從中選拔優秀學生儲備研究生生源。
導師在研究生培養工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引導和指導作用,是影響研究生學位質量的關鍵因素。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嚴格導師遴選制度,是保證學位論文質量的必要條件。在制定遴選條件時,要采取原則加靈活的方式,對于科研能力強、成果較多、經費充足、責任心強的青年教師可以適當放寬職稱、工作年限等要求。同時合理引進校外導師,鼓勵聯合其他科研、企事業單位,吸納在本學科內有一定學術造詣和影響的科研人員到研究生指導教師隊伍中來。在研究生學位論文的完成中,導師是總設計師,是第一責任人,在論文開題、中期進展、成果總結的過程中要悉心指導、嚴格把關。在論文成型過程中提出建設性意見和修改建議,在最后定稿時還要對學位論文進行認真審查。
研究生學位論文的選題是系統進行科研工作的起點,也是對研究生進行創新能力培養的關鍵。選題是否妥當,直接關系到學位論文的質量,甚至關系到論文的成敗。導師應根據前期預實驗情況和科研經費能力加強引導,盡早為指導的研究生明確研究方向。正確指導研究生查閱相關文獻資料,設計實驗步驟。上級主管部門也要敦促學生提交開題報告,組織同行相關教師和專家參加研究生開題答辯。這樣既可以在答辯過程中了解行業相關前沿,又可以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實驗修訂方案,避免學生走彎路、走老路,盡可能提高研究生實驗效率。
中期考核是在學位論文進行到一定階段后對實驗進度和論文撰寫過程的檢查,也是對研究生和導師的一種潛在督促。通過中期檢查可以檢驗實驗是否按照預期方案進行,了解作者在論文寫作過程中出現哪些問題和困難。中期檢查也應由本專業的相關導師、專家組成檢查小組,對研究生的論文進行檢查,并對前期實驗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提問或進行指導。最后小組成員討論后得出中期檢查的結論。此過程既對研究生截至此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評價,對下一階段的論文情況提出建議或意見。
已通過開題報告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待取得相關科研成果后,可以進入申請學位論文答辯階段。撰寫學位論文是對整個研究生科研工作的總結,具體包括:文獻綜述、實驗目的、實驗手段、實驗數據、結果討論、應用前景等多個方面。論文完成后需要同行專家的評閱認可才能參加答辯。論文評閱人對于論文提出的建議與意見也對作者在答辯前最后一階段修改完善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很多培養單位現在都采取“雙盲送審”制度,即研究生提交學位論文要隱去導師和作者的姓名,由學院或學校主管部門按照學科、專業及論文研究方向寄送給校外同行相關專家,同行專家不受外來因素干擾,用學術研究的眼光客觀地指出論文的優缺點,能公平公正的對論文進行評閱。這樣對提高學位論文質量起到了鞭策的作用。
通過論文評閱準予答辯的研究生論文,即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答辯委員的組成應交由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定,并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這樣不僅可以保證答辯委員的學術水平,也可以避免導師之間的親疏關系影響答辯的公正性。答辯結束后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議,會議審查內容包括:論文授位申請手續、論文答辯組織與材料、學位申請材料(授位要求的論文、專利成果)、論文質量(水平、工作量、格式)等。學位分委會對學位論文建議授予學位的進行無記名投票,投票通過的學位論文再報上級學位委員會進行審核;投票不通過的不予授予或延期授予學位。
學位論文質量的保障是一個復雜的系統過程,除上述環節以外,還應輔之以一些保障措施。有些學校已經引入論文機制。申請答辯的學位論文送審前必須通過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在操作過程中,各培養單位應制定出相應的操作細則。針對不同學科特點,制定出全文及各章節的重合率上線;或對于第一次未通過文獻檢測的論文是否給予修改后二次的機會等等。
綜上,研究生學位論文在整個研究生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構建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保障體系,對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質量有著重要的意義。這需要在實踐中調動研究生、導師和管理部門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加以總結和完善。
衛生保障論文范文2
論文關鍵詞:農村,衛生資源,配置
1引言
長期以來,由于我國社會城鄉“二元”結構的特征,包括醫療資源在內的各種社會資源享有與分配存在著嚴重不平衡,致使城鄉差距日益增大。雖然近年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形成了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對減輕農民因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提高農民健康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當前我國衛生資源配置的城鄉差距仍然過大。如何縮小城鄉衛生差距,合理配置城鄉醫療衛生資源,實現城鄉衛生的均衡發展,讓農民也能享受到和城鎮居民同樣的優質醫療衛生服務,全面提高我國農村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和生活質量,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之一。
2衛生資源配置的內涵
衛生資源是社會在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占用或消耗的各種生產要素的總稱。衛生資源配置是指衛生資源在衛生行業(或部門)內的分配和轉移(流動)。其有兩層含義:一是衛生資源的分配,稱為初配置,其特點是衛生資源的增量分配;二是衛生資源的流動,稱為再配置,其特點是衛生資源的存量調整。衛生資源配置的內容主要有衛生機構的設置、醫院床位、衛生人力、衛生設備和衛生經費配置等5個方面。
3安徽省農村衛生資源配置的現狀
近年來,安徽省政府為建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優化農村衛生資源配置,提高其效率和效益,滿足農村居民多層次的健康需求,提高農村居民健康水平,不斷加強對農村地區衛生資源的投入,使得農村衛生資源配置方面有了顯著改善,農村衛生資源總量不斷增長。2005—2009年,鄉村醫生和衛生員數量共增加0.2萬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數持續增長畢業論文ppt,已由2005年的614萬人,增加到2009年的4651.7萬人,增加了4037.7萬人;截止到2009年末,新農合參合率已達到93.57%,有效地減輕了農民就醫的經濟負擔,改善了農民的就醫狀況,提高了農民健康水平。
在村衛生室總量方面則呈遞減趨勢,且減幅比較明顯。2005—2009年間村衛生室數量由2.3萬個,下降到1.9萬個,共減少0.4萬個。究其原因在于近年來在優化農村衛生資源配置方面,安徽省堅持“控制總量、盤活存量、優化增量、提高質量”的原則,結合各地的鄉鎮區劃的調整、交通條件的改善和農村衛生資源的現狀,調整農村醫療衛生資源的布局,對原有的村衛生診所進行了整合中國。并按照《安徽省農村醫療衛生機構設置指導意見》的要求,原則上一個行政村設置一所村衛生室。衛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以不設衛生室,人口少的鄰近行政村也可以聯合設置衛生室。因此,近年來在村衛生室總量方面有所下降(見表1)。
表1 2005—2009年安徽省農村衛生資源配置情況
年份
村衛生室
(萬個))
鄉村醫生和衛生員
(萬人)
農村有醫療點的村
占總村數的比例(%)
參加新農合人數
(萬人)
參合率(%)
2005
2.3
4.7
95
614
—
2006
2.2
4.6
96
1384.8
—
2007
2.1
4.4
96
3602
85.7
2008
1.9
5
96
4523.9
90.12
2009
1.9
4.9
96
4651.7
衛生保障論文范文3
醫療救助制度是保障人權的重要內容,涉及到人的生命健康問題,運用法律制度加以規范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我國醫療救助制度的構建已經探索了若干年,國內學者也對該制度的進行了比較深刻的研究,但在法律視野下的制度建設卻鮮有提及,筆者擬從法律規范的角度對我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存在的問題加以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概述
據中國社科院的《中國城市發展報告No.4》指出,我國目前城市貧困人口約有5000萬人,而且這個數字正呈現出不斷上升的趨勢。在保障其最低生活標準的同時,城市貧困人口的醫療救助也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城市醫療救助”是指行政機關和社會組織對無經濟能力但患病的城市貧困人群進行的專項救助制度。醫療救助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部分,是民政部門繼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之后,為從深層次解決城鎮低收入群體因病致貧和看病難等實際困難而推出的一項新的社會救助制度。
城市醫療救助制度所要救助的對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城市貧困人口,因此,有必要對“城市貧困人口”這一概念加以明確。“城市貧困人口”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下的貧困戶,城市貧困是伴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城鄉人口的遷移和貧富差距的不斷擴大而產生的。致貧原因主要有:第一,社會經濟因素,即人口基數大、地區發展不平衡、貧富收入差距加大等;第二,社會保障覆蓋低,我國目前由于制度建設還處于初級階段,資金籌集、管理體系的構建等方面還面臨著很大的問題;第三,自身因素,該部分人群普遍受教育水平較低,工資收入低,小病不及時就醫,拖成大病,使得貧困容易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二、法律視野下我國城市醫療救助存在的問題
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在我國已經基本建立,在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一方面,保障了困難人群的最低醫療需求,體現了我國《憲法》規定的尊重人權的精神;另一方面,該制度的確立促進了社會和諧。但該制度從實施之日起,就面臨著很多困境和難題,從近些年來的實踐來看,該制度暴露的問題也越來越多,現從法律的視角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
(一)法律不完備
我國目前既沒有制定統一的《社會救助法》,也沒有《醫療救助條例》,至今我國的城市醫療救助的許多工作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只能依靠相關部門的規定或政策來確定,缺少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規體系來進行規范各方面的工作,影響了醫療救助實施的效果。同時,一旦在醫療救助過程中發生爭議或出現違法行為,當事人難以從法律層面得到保護和救濟。
(二)現有立法層次低
為了應對醫療救助立法上的“空窗期”,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等文件來進行指導,各地方政府也紛紛制定相關的醫療救助的政策。從效力層級上來看,上述兩個規范性文件屬于規范性文件,其規定的內容效力還較低,難以做到全國范圍內的遵守和執行。而各地方政府制定的相關規定則隨意性較多,導致各地的操作實踐大相徑庭。
(三)醫療救助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已有規范性文件在醫療救助制度的構建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從目前的現狀來看,其中有些醫療救助法律制度還有待完善,醫療救助的籌資機制、管理機制、運行機制、救助范圍和救助模式等都不夠健全。如各地在醫療救助的實施過程中一般遵行的救助模式是“事后救助”,即患者預先籌集足夠的醫療費用才去醫院看病,治療過程結束后才能到相關機構報銷。這種醫療救助模式使救助的作用受到了限制。因此,我國應借鑒國外多數發達國家選擇的“事先救助”的模式,即預先確定受助者,在其治療疾病時產生的費用由醫療服務機構同配套機構直接結算,具有受助者事先墊付全額醫療費用、再向醫療服務機構報銷結算的突出優勢,能夠有效防止低收入者因無能力墊付醫療費用而放棄治療、拖延治療、貧困加劇等惡性循環的發生。[1]
(四)醫療救助的法律監督有待提高
醫療救助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部分,在具體構建這一法律制度的過程中,各地救助標準不一,致使操作實踐的隨意性很大,同樣的救助對象得到的救助程度有著很大的差別,這與我國沒有一套完整的以立法為主導的救助體系有著很大的關系。同樣,對于醫療救助程序進行法律監督更是鮮有談及,沒有明確醫療救助的監督機構及其職責,尤其是監督機構享有的職權和措施,這使得救助程序的公正、有效等原則大打折扣。國內部分省市對于法律責任進行了說明,對于如何進行問責、如何加大監督都還未細化。
三、從法律的視角完善我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
醫療救助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保障發展到今天,已成為當代各國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世界大多數國家都很重視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國家對社會成員的社會保障救濟只有通過立法才能加以確定和公之于眾,國家對需要保護的城市弱勢群體給予幫助,更需要法律制度來加以強制性規定、執行和監督。
從首次提出在我國范圍內建立城市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制度到現今已經過近十年的探索,但我國醫療救助制度仍處于構建初期,采取的是以政策為保障、以行政為推動力量的發展模式,制度的法律化、規范化程序較低。雖然各省市以圍繞醫療救助立法為主干,對救助執行、救助程序包括救助對象、救助標準及法律責任等都有了一定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的探索實踐,但城市貧困人群的醫療救助仍需進一步完善。筆者綜合國內學者的建議及自身的 思考擬提出以下幾方面的建議。
(一)推進立法進程
在缺乏統一立法的情況下,醫療救助在具體制度乃至運行模式方面都存在一定差異,并呈現出明顯的地方特色和區域色彩,從而不利于統一制度的形成。從各國的立法經驗來看,加快立法是醫療救助發展的必由之路。我國城市貧困人口醫療救助法律制度的構建主要是國務院下發的部門規章及地方政府在結合自身省市的實際情況下作出的規定,這兩者的法律效力較低無法進行統一的醫療救助法律制度的構建,并且在實踐活動中的指導也還沒達到應有的效果。因此,推進《社會救助法》的出臺將是解決這個問題的重要內容。為確保貧困人群醫療救助能夠健康、穩定、可持續性的發展,從社會發展的需要來看,要把建立確保衛生事業的發展方向、政府在衛生領域的責任和貧困醫療救助制度在法律法規中明確肯定下來,這對建設和諧社會具有現實的積極意義。[2]我國目前立法環境已然成熟,亟需一部法律來對城市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制度進行系統性的構建。
筆者建議,醫療救助應形成以《社會救助法》為統領,以國務院制定的《醫療救助管理條例》為主體,以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法規、規章為補充的完整法律體系。作為統領作為的《醫療救助法》立法內容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統籌性,不可能對醫療救助的具體制度作出詳細的規定。因此,國務院應另行制定《醫療救助管理條例》,就醫療救助的具體制度和內容作出詳細的規定。同時,考慮我國地域廣闊、地區之間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可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章等。
(二)確立醫療救助立法的宗旨與基本原則
從目前來看,地方政府制定的醫療救助規范性文件的首要目的是規范醫療救助管理,保障醫療救助制度的安全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運行,而救助對象的權益保障卻被放到相對次要的地位。筆者認為,醫療救助法律制度的宗旨就是要鮮明地確立和始終貫徹以人為本的精神,通過立法使弱勢群體的生命健康權益獲得更佳的維護、保障和發展,法律制度設計不僅關注其享有什么權利,還要明確嚴格的法律規定來保障其其他權利不受侵犯以及平等地享有社會權益。
為了貫徹這一宗旨,醫療救助法律制度應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就是要求在醫療救助立法中,強調把維護患者的生命健康權益放在首要位置,重視其價值,尊重其作為人的尊嚴,保障其權利,滿足其正當合法的需求。在立法時應圍繞如何最大程度保障患者的權利展開設計,尤其是在資金的籌集、管理、補償和管理部門的職責等方面,相關規定應更加明朗。
(三)完善城市醫療救助法律制度的內容
各地城市探索醫療救助法律制度的建設已有近數年時間,對救助對象、救助程序等環節的構建均有了一定的成果,但其暴露的問題也發人深省。首先,在進行城市貧困人群醫療救助法律制度構建時,應充分考慮到城市救助的特殊性,出臺針對該人群的法律規定,如城市醫療救助構建可以很好地利用社區醫療這一背景,而不是籠統地提出指導。其次,各地在具體操作時應以“事前救助”或“事中救助”為原則,轉變立法導向的偏離。最后,完善法律監督體系,以法律的視角來保障城市醫療救助在一個正常的軌道上健康地運行。
(四)加強配套制度的建設
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在實際運行過程中還需要其他配套法律制度的完善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如城市救助對象中的流浪乞討人員的醫療救助問題,流浪人員由于沒有固定住所,并且沒有有效的身份證件,在對其進行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醫療救助時所產生的費用結算,住院治療期間的護理等問題都有待解決,這就呼吁專項的城市流浪人群救助制度和城市流浪人員臨時戶口登記制度的出臺。
法律法規是行為約束和制度施行的強制性力量。城市醫療救助在我國還只是以一種政策來貫徹落實,導致有些救助項目無法可依、無章可循。[3]這種不完善使得在進行城市貧困人群醫療救助的過程中面臨著標準不一、運行制度不穩定等風險。一個國家和諧文明程度高低,很大一部分是看對待社會弱勢群體的態度,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今天,對于城市貧困人群的醫療救助問題不得不成為一個重要的課題。
衛生保障論文范文4
關鍵詞:醫患溝通 問題 對策
醫患溝通是指在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保健領域中,堅持以醫生為主導,以病人為中心的觀念,醫患雙方圍繞著疾病、健康、心理、服務、診療等社會心理因素,將人文與醫學緊密結合,通過多種有效途徑進行全方位的交流與溝通,促使醫患雙方達成共識并建立一種良好的互信合作關系,最終以維護健康、提供優質服務、促進醫學發展為目標。
在現代社會,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居民對醫療服務的需求及服務質量要求越來越高,醫患溝通逐漸成了醫療服務領域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在現代臨床實踐中,不再只是單單注重知識、注重醫技的問題,而更多的是關注人文情懷、關注態度的問題,要弘揚和繼承人文精神,講究人文關懷。在中國社會的轉型時期,醫學教育方面存在著許多的缺陷,尤其是在醫學的人文教育方面尤為突出,就我國目前狀況來說,要想真正實現有效的醫患溝通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有許多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探討。
一、醫患溝通不暢的原因分析
1.法律制度分析
站在法律的角度來分析醫患溝通不暢的成因,主要概括為以下的方面:
一是醫患溝通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不到位。目前,我國對醫患溝通適用和調整的法律尚未建立,臨床過程中所面臨的履行告知的標準、要求、界定及范圍,醫療特權的免責及范圍,具有知情同意權的主體地位的排序等問題,都還缺乏相關的司法解釋或者是明確的法律條款,以至于造成醫患雙方在臨床實踐的司法過程中常遭遇到困惑及尷尬的場景。
二是醫患雙方法律上的主體地位不平等。目前,雖然我國法律已經對患者在接受醫療服務過程中所享有的知情同意權及主體地位平等權有所規定,但是,就作為醫療主體的醫院及醫務人員來說,他們對患者的主體意識依舊落后,缺乏對現行法律中有關醫患溝通問題規定條款的清晰認識,缺乏主動溝通的意識,仍以“家長式”、“權威式”的行事方式為主,為醫患溝通不暢埋下了隱患。
2.醫療體制分析
目前我國政府對醫療衛生服務領域的經費投入難以保證醫療機構的生存與發展,醫療機構為了維持醫院的正常運行,必須依靠醫療收入來彌補政府經費投入不足的問題,從而形成了以“利”為主的觀念,即醫務人員的收入增加,患者的費用就增加,醫務人員的收入減少,患者的費用就降低。除此,現階段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國家不能分擔患者的過多負擔,在醫療費用中個人支出占的比重較大,患者的經濟負擔沉重,這種醫療制度導致醫患雙方在涉及到經濟利益時往往處于對立面,以至于患者可能將矛頭指向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將其作為自身發泄的對象,成了當前醫患溝通的主要障礙。
二、研究促進醫患溝通的對策或可行性建議
1.健全法律法規制度
結合我國的國情,加快醫患溝通的立法,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
一是完善醫患溝通的立法和行政工作。通過立法或法規的形式來完善現有制度的缺陷,建立“患者安全和醫師風險管理”的制度和機制,確立有關患者診療中安全的原則以及醫生發生重大醫療事故必須馬上報告的原則等。通過立法的形式建立患者醫學知識的普及和教育制度,培養患者的醫學知識,縮小醫患間的認知差距。吸收借鑒國際上通用的“監察人”制度,在現行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加入醫療機構的“監察人”制度的設立,即由法律指定的第三方中立者,依法收集信息,定期通告給全社會,對醫療機構的日常管理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是改革司法訴訟制度。首先要控制訴訟頻率,初期可將醫療案件交給專門設立的醫療仲裁委員會來處理,最后再通過設立訴訟前檢查機制或法院立案機制,對醫療事件進行審查,避免患者濫用訴訟權,遏制案件的數量。其次要控制訴訟賠償額,取消法律中關于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及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責任的規定,確立實際損失賠償額及限額賠償的原則,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再次必須修改法律中關于知情同意權的部分規定,對醫療義務的標準進行修改,以減輕醫務人員的壓力;通過立法保障仲裁機構或司法部門決定患者或受害人需要多少必要的信息的相關權利的行使。最后O立簡易審判程序,由專門審理案件的法官組成醫療事故法庭,通過其積累的經驗、技巧、知識等,加快案件的處理;另外經被告、原告的同意,可遵循簡易審判程序,雙方采取和解或協商的方式解決。
三是通過法律設立替代性醫療事故解決機制。目前解決醫療事故的司法訴訟方式具有效率低下、費時費力等缺陷,為彌補這一缺憾,有必要通過法律設立關于醫療仲裁及和解等非訴訟解決方式,即引入第三方---替代性醫療事故解決機制(ADR)。除此,還有一種綜合性ADR方法,雖然ADR的方式多樣化,但主要的還是以仲裁和調解的方式為主,綜合性ADR方法即多種ADR方法的混合使用,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例如在“調解仲裁中”,必須先采取調解的方式,調解不成功才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
2.完善醫療體制
一是全面改革醫療保險制度和保險法律,完善醫療服務體系,消除醫患之間的經濟利益沖突,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全面的強制性的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和完善獨立的醫療事故鑒定制度;以商業保險為模式,規定醫務人員必須與賠償責任掛鉤,醫療執業責任保險費由醫務人員個人風險儲蓄金和醫療機構固定保險費兩部分組成。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增加了醫保藥品品種,優化了藥品的結構,醫生給藥更加的方便,有利于解決患者“看病貴”的問題,降低患者的醫療費用,減輕其經濟負擔,為醫患溝通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是深化醫療體制改革,合理配置醫療衛生資源。積極擴大新農合和醫保的覆蓋面,大力發展城市和農村的社區衛生服務,增加衛生服務的供給量,平衡醫患之間的供求矛盾,盡力解決患者“看病難”的問題,提升患者對醫生的信任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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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徐昆利,1993,漢,云南省曲靖市,碩士,就讀于云南大學專業: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
衛生保障論文范文5
__,女,__省教育廳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處處長,兼任學校國防教育辦公室主任。多年來,__工作勤奮踏實,成績顯著。
注重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履行職責的素質和能力。__自兼任學校國防教育辦公室主任后,深感國防教育方面的知識欠缺,為適應依法開展國防教育的要求和提高履行職責的素質能力,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和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在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級中學開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的意見》等法規和政策精神,學習相關的國防知識,為在工作中努力貫徹執行國防法規,為扎實做好本職工作打下了基礎。
注重科學實踐,著力為構建學校國防教育長效工作機制下功夫。為提高全省普通高校和高級中學學生軍訓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她深入實際開展調研,廣泛征求市(州、地)教育局、部分高校、高級中學負責人的意見和建議,找準工作的切入點,從推進全省普通高等學校、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著手,按照科學性、導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則,從領導重視、機構設置、教學管理、隊伍建設、課時安排、經費保障、器材管理、安全制度等多個方面對全省學生軍訓工作進行規范管理,組織專家擬定制發了《__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評估方案(試行)》、《__省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評估方案(試行)》。有力地促進了學校國防教育和軍訓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
衛生保障論文范文6
[關鍵詞]全日制MPH,創新實踐基地,管理機制
中圖分類號:G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01-0166-02
公共衛生碩士(MPH)教育是國家培養高層次、應用型公共衛生從業人員和衛生事業管理專門人才的有效途徑,也是適合我國國情和教育實際的重要的研究生教育形式,也是適合我國國情和教育實際的重要的研究生教育形式。而全日制MPH屬于在校教育,一般采取學校與合作單位聯合培養的方式。因此,建設全日制MPH創新實踐基地,為研究生的實踐能力培養、鍛煉和提升創建一個良好平臺,是提高全日制MPH培養質量的重要舉措。然而,在全日制MPH創新實踐基地建設中,普遍缺乏完善的管理機制,如沒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及責權義保障制度,因此嚴重影響到基地的建設和研究生實踐的成效。基于此,完善管理機制是推進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的根本[1-5]。
一、 共建管理機構
創新實踐基地管理機構承擔基地制度建立、業務指導監督、MPH培養質量考核等相關工作,是維系基地正常運轉的根本。根據培養目標和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發展需要,由培養單位與實踐基地聯合設立創新實踐基地管理委員會。成立管理委員確定委員會成員時,考慮納入實踐基地的有關領導和專家。由于雙方就MPH的培養需要通過委員會加以溝通和解決,而培養單位和實踐基地管理機構間信息通暢傳遞, 關系著全日制MPH培養效率,因此,明確對口聯系部門或人員、確定兩個單位之間進行聯系的方式或形式是關鍵。另外,根據管理委員會的人員設置情況,制定管理規章制度,明確管理委員會相應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確保管理委員會工作有序進行。
二、 制定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發展規劃
首先,管理委員會通過例會或專門會議的形式,培養單位向實踐基地通報全日制MPH招生情況及學校、學院對全日制MPH的培養要求,實踐基地向培養單位通報基地導師隊伍建設現狀、基地基本工作等,總結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的現狀。已建立的創新實踐基地在目前的實踐培養過程中發揮著重大作用,而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的現狀直接關系到MPH實踐性培養活動的開展和今后基地的發展規模。對基地建設現狀客觀、實事求是的進行總結和評價,是制定建設發展方向的基礎。
其次,培養單位與實踐基地雙方在基地現狀總結的基礎上,通過組織外出調研提出制定建設發展規劃的基本思想和原則。這是制定建設發展規劃的原則和依據,決定著實踐基地的建設方向,也決定著實踐基地建設的成敗,對于建設發展規劃的制定具有宏觀指導作用。建設發展規劃不能脫離實際,因此,制定基地建設發展規劃之前先要進行準確的自我定位。全日制MPH的培養重在學生實踐創新能力,而創新實踐基地是培養實施能力的土壤,只有依托實踐基地進行實踐訓練,提高全日制MPH的專業基本技能和實踐能力,才能使學生能夠與日后的工作無縫對接。因此,創新實踐基地的建設突出強調如何立足于提升全日制MPH的創新實踐能力。另一方面,創新實踐基地建設需要建立在與培養單位技術合作、優勢互補和互惠互利原則的基礎上,以此保證基地的長久穩定。
再次,根據對基地現狀分析以及培養單位學科建設和基地發展需要,確定創新實踐基地的整體目標。整體目標不僅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且應可實現、易接受。只有在明確而有挑戰性且經過努力可以實現的目標指引下,培養單位和實踐基地才能發揮更高的積極性。全日制MPH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的整體目標除了基地硬件設施建設目標外,還要提升軟件層次,包括基地規模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學生聯合培養方式等?;谡w目標,進一步擬定出短期及中長期階段性建設目標,以便于實施和操作。
最后,根據培養單位和實踐基地的培養條件,提出實現創新實踐基地建設目標的具體措施。針對建設目標,建設全日制MPH創新實踐基地的措施從實踐條件、實踐形式、實踐內容、師資隊伍等方面進行細化。實踐條件建設主要包括基地實踐環境建設和實踐教學課程建設。全日制MPH的實踐內容體現實踐和科研雙重效能的培養,主要涉及我國公共衛生機構的體制改革、工作范疇、任務職責、管理形式和方法、衛生服務需求的現狀及亟待解決的公共衛生實際問題等方面。根據基地性質和實踐內容實踐形式可采取多種方式,如見習、實習等。由于全日制MPH的培養實行雙導師制,培養單位與實踐基地各配備導師1名,所以,需要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充實和加強全日制MPH培養的師資力量,建立合理的師資隊伍。另外,在實踐基地建設過程中,根據實踐基地存在的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對建設方案的實施進行適當調整。
三、 制定管理制度和政策。為保證基地建設的順利實施,制定《創新實踐基地管理辦法》、《全日制MPH培養細則》等管理制度以及相關支持政策。
在《創新實踐基地管理辦法》中,明確對進入實踐基地的研究生管理及保障措施。包括全日制MPH進入實踐基地后應遵守的規章制度,實踐基地需提供給全日制MPH食宿的必要生活條件,實踐基地導師對研究生培養經費的使用標準和要求等。
在《全日制MPH培養細則》中,明確全日制MPH的課程設置、論文選題及開題、中期考核、答辯及學位申請等實施細則。全日制MPH課程實行學分制,實踐環節在實踐基地完成并以一定學分計入總學分。實踐環節的考核除審核日常實踐工作記錄外,還提出必需的實踐能力考核,如規定全日制MPH取得公共衛生職業資格證作為實踐能力考核之一。論文選題應結合公共衛生實際需要,突出課題的實際意義和應用價值,應具備一定的技術要求和工作量,體現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公共衛生實際問題的能力,并按要求形成完整的選題報告。中期進展報告應說明論文進展情況、論文所遇到的問題、論文能否達到預期目標及進一步工作計劃等問題。全日制MPH的開題和中期考核一般采用報告的方式,由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并提出評審意見。開題或中期考核通過者,可繼續論文及實踐工作。對全日制MPH在取得規定學分、完成相應培養環節、完成實踐工作內容并通過實踐能力考核以及發表符合要求的學術論文的前提下,可申請正式答辯。答辯通過者,經院、校兩級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方可獲得碩士學位。此外,各環節之間應有充分的實際工作時間,在《全日制MPH培養細則》中對各培養環節的完成截止時間應有明確要求。
除擬定管理和培養細則,還要制定多種支持政策,提高實踐基地和全日制MPH科研實踐積極性。如提供實踐基地建設過程配套經費支持,完善全日制MPH獎助體系等。
四、擬定知識產權的歸屬協議,明確培養單位與實踐基地、校內導師與基地導師的責、權、利。培養單位、實踐基地和全日制MPH三方在全日制MPH進入實踐基地遷簽訂知識產權協議。知識產權協議包含以下幾項基本內容:
1、培養單位和實踐基地分別在全日制MPH培養中承擔的責任,如向全日制MPH提供必要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負責對全日制MPH進行培養和管理等。
2、提出全日制MPH申請學位論文答辯需要達到的基本要求,如全日制MPH發表學術論文的檔次、數量、排名要求、署名單位要求等。在達到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基本要求前提下,可實行培養單位和實踐基地的雙署名制。
3、實踐基地有權要求全日制MPH從實踐基地渠道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以及由于過失造成保密信息泄露而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4、全日制MPH在實踐基地從事課題相關科研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識產權歸屬權、成果處置權和經濟利益分配權的歸屬和分配。全日制MPH在完成實踐基地工作后,技術資料及實驗器材的處置原則。
5、全日制MPH畢業后,由在讀期間完成的主要研究工作而產生成果,其署名權、知識產權歸屬權、成果處置權和經濟利益分配權的歸屬和分配。全日制MPH離校后進行的科研實踐延續工作,由三方共同協商知識產權分享事宜。
通過以上責、權、利的細化約定,既明確了培養單位與實踐基地在全日制MPH培養中應盡的責任,也保證了培養單位與實踐基地的雙方利益,有利于培養單位與實踐基地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創新實踐基地將長期以來積累的實踐經驗,通過聯合培養傳授給全日制MPH,全面提升了全日制MPH人才培養的質量。以創新實踐基地的建設和全日制MPH的培養為紐帶,充分發揮培養單位和實踐基地的雙方優勢,在全日制MPH科研、實踐等更廣泛的領域進行更深層次的合作,切實做到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以達到互促雙贏、共同發展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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