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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普法范文1
關鍵詞:法律宣傳教育;依法治國;小康社會
普法宣傳教育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涵的要求,我們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即繁榮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就更加需要發揮法律規制、調解糾紛的作用。
自1986年以來,全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們在農村法制建設中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筆者僅就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饗讀者。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農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對于建設新農村具有深遠意義。
(一)是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影響和滯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二)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
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三)是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
“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國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重要的是要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律素質。實踐表明,農民的法律素質提高了,法制化建設進程就會加快,“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農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基層穩定了,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其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滿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體現和維護。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思想上認識不足
一些鄉(鎮)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有名無實,忽略了此項工作,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時,就突擊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出現“推一步走一步”的狀況,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傳教育當成是“聽話”教育,要求農民學法主要是要農民聽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
(二)經費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能列入財政預算內,有的雖然能列入財政預算,但僅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頭支票”,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
(三)時間上集中困難
自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生產、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種。另外村民居住比較分散,他們的規律是早出晚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部分人員外流,加之普法宣傳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學法難組織這種情況一直困擾著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正常開展。
(四)形式上手段單一
一些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還習慣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來進行,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另外,由于普法宣傳教育人員和宣傳員深入農村少,編寫的教材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針對存在的種種問題,原因分析如下:
1.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2.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農村普法范文2
【關鍵詞】法律宣傳教育;依法治國;小康社會
普法宣傳教育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涵的要求,我們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即繁榮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就更加需要發揮法律規制、調解糾紛的作用。
自1986年以來,全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們在農村法制建設中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筆者僅就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饗讀者。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中之重?!拔逦濉逼辗ò艳r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對于建設新農村具有深遠意義。
(一)是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影響和滯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二)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
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三)是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
“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國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重要的是要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律素質。實踐表明,農民的法律素質提高了,法制化建設進程就會加快,“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農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基層穩定了,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其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滿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體現和維護。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思想上認識不足
一些鄉(鎮)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有名無實,忽略了此項工作,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時,就突擊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出現“推一步走一步”的狀況,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傳教育當成是“聽話”教育,要求農民學法主要是要農民聽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
(二)經費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能列入財政預算內,有的雖然能列入財政預算,但僅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頭支票”,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
(三)時間上集中困難
自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生產、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種。另外村民居住比較分散,他們的規律是早出晚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部分人員外流,加之普法宣傳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學法難組織這種情況一直困擾著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正常開展。
(四)形式上手段單一
一些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還習慣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來進行,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另外,由于普法宣傳教育人員和宣傳員深入農村少,編寫的教材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針對存在的種種問題,原因分析如下:
1.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2.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難以服眾:近年來,有極少數干部,特別是農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因此造成一些農民認為:“法律條文講起來容易,但執行起來就走了樣,法講的是一回事,執行又是另一套,學法無用”。由于這種學法脫節、執法不公的現象,挫傷了農民學法的積極性。
三、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思考
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圍廣、人員多,文化層次差異大、組織程度低,始終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尤其是進入新的社會轉型期,無論是在組織形式上、實施方法上、學法需求上等諸多方面,與前四個五年普法相比,都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1.由于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生活方式的轉變,農民集體活動的時間和機會明顯減少,使得過去采用的利用農閑時機進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難以實施。2.由于行業分工的細化,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關心程度明顯高于過去,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欲望日益強烈。這就使農村普法工作出現了多樣化、專業化的要求。3.由于經濟發展,農民需要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了提高,使農村普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筆者結合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新特點,對“五五”普法教育中的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有一個初步的思考,現將思考認識表述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強化具體領導的責任
首先,從思想上要重新認識在我國普法教育任務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們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搞突擊、搞運動。要把普法宣傳教育當作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來對待。我們實施法治國家僅僅半個世紀左右,廣大農村還殘存著封建意識和封建做法,改變一個人的觀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壓封殺,要靠教育慢慢的影響從而改變其思想。我們的普法宣傳教育就是要做到通過以案說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啟蒙農民兄弟的法律意識之門,喚醒其了解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覺性。
其次,我們還要在組織上給予保障。我們要明確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責任明確”。法律宣傳教育工作人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素質,要經過一定的考核,不能隨便找人說教宣傳,最起
碼從事普法宣傳教育的工作人員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時相關的政府機構應該在財政預算中增加專屬的普法宣傳教育經費,經費要做到??顚S?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對于普法宣傳教育不能搞標準化檢查、突擊檢查。我們不能拿一個量化的、精細化的普法宣傳標準來進行考核。我國地域遼闊,風俗迥異,區間差別很大,我們不能拿一個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們要本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路線,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要農民的法律意識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嘗試。同時,我們也不能搞突擊、臨時檢查。這種隨意性檢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檢查的目的同時也傷害了當地群眾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們要真正做到“賞罰分明,獎懲得力”。我們既不贊成搞突擊檢查和標準化檢查,但是我們也不能漠視或姑息普法宣傳的渙散、無力。如果具備了相應的條件,我們要對相關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我們應該從組織建設到措施保障、從長遠規劃到具體計劃、從實現目的到階段目標等各個方面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發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機構或人員,懲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的人員,真正做到讓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傳方法,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方法
我們很多地方的普法宣傳工作人員目前還停留在“說”的階段。一進入農村就是用大喇叭說法,或者在宣傳墻上用圖畫文字的形式說法。一般情況下來的時候興師動眾,效果卻差強人意。其實借鑒國內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們不僅僅要會“說”,同時我們還要會“學逗唱”;我們不僅僅要會編排“法制黑板報”,還要會利用網絡、電視等影像設備進行宣傳。我們可以通過比賽、歌會、晚會等形式,通過地方劇種、歌舞、小品、相聲等手段進行普法教育。我們的工作人員也不僅僅是主持人或者宣講者,他同時可以是參與者或者是聽眾。我們要想盡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都可以承載普法宣傳的內容。其實“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的就是好貓”,普法宣傳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傳具體到位,講授農民實用的法律知識
我們不僅要能宣傳、肯宣傳、會宣傳,而且還要知道宣傳什么。由于我們從前的普法宣傳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全國一盤棋,村村都相似的問題,我們現在就急需解決廣大農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樣的法律?目前他們破切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是什么?他們感到迷茫困惑的法律問題又是什么呢?等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不能“閉門造車”同時我們也不能“坐而論道”,自我臆想和空談理論的做法在農村普法宣傳教育中會適得其反,挫傷廣大農民兄弟的學法積極性。這就需要我們的普法宣傳工作者進行實地調研、制定長期規劃、提出具體目標、采用有效手段、宣傳實用內容。
我們只有解決了“誰宣傳、怎么宣傳、宣傳什么”的問題,才能在農村真正推廣普及法律知識,真正實現“提高全體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目標,從而才有可能實現“依法治國”的偉大方略和構建和諧、民主社會的宏偉藍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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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馬建新.論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培養路徑[J].大連干部學刊,2007,(1).
[4]秦暉.農民中國:歷史反思與現實選擇[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
農村普法范文3
制定工作目標,講遠近不夠;
宣傳教育活動,抓經常不夠等。這些問題,既是我們現實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也是今后工作改進和創新的著力點。因此,在當前“六五”普法活動中,必須在精心抓好普法宣傳教育工作上狠下功夫,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要做到“一個確立” 要確立理念創新的科學工作思路。
思路決定出路,確立一個創新的、科學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指導實際工作的靈魂。從1986年至今,我行(信用社)普法經歷了“一五”探索、“二五”實踐、“三五”重在建設、“四五”依法治理、“五五”全面建設法治五個階段,民主法制建設不斷深化和發展,很重要的一條經驗就是堅持不斷創新的科學工作思路。在當前“六五”普法初期,根據普法依法治理的形勢和任務,我們應該結合總書記總書記的講話和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精神,堅持“條塊結合、齊抓共管;
典型引路,分類指導;
拓寬渠道,活化形式;
普治并舉,整體推進”的工作思路。
二、加強法制宣傳教育,要實施“兩個強化”,即強化職能定位,強化工作手段 強化職能定位。
就是根據《“六五”普法規劃》的要求,結合各部門、各支行工作職能的實際情況,按照分工協作的原則,將各職能部門抓普法工作的職責用制度分別確定下來,以期達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責權明確、任務落實”的工作實施要求,形成強大合力,從而構成“條塊結合、縱橫相融”的大普法格局。強化工作手段。就是要建立科學的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評估體系,具體就是建立科學管理機制、嚴格考核評估機制和競爭激勵機制。一是要合理分類。合理分類是為了科學定標的有的放矢。二是要科學定標。確立科學目標是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歸宿和起點,在整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處于指導和支配地位。目標的確立就是按照不同類別、實現時間和可能程度,可以分為根本目標和具體目標,長遠目標和近期目標。根本目標可分為組織領導重視程度、基礎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和超前工作五個方面,具體目標可分為若干條,近期目標就是當年可實現目標,長遠目標就是五年可實現的綜合目標,由近及遠、階梯式、連貫性將法制宣傳教育導向一個更高的層次。三是要嚴格考核。采取平時抽查、半年檢查、年終兌標相結合方式進行分類嚴格考核,逐項逐條兌標。四是要落實“一票否決”權。就是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各級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大目標考核體系,對年度未達標的落實“一票否決”權機制,確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順利推進。五是要強化各種監督手段。要設立一個督導組進行專門的監督指導,指導和督促各單位、部門普法工作的實施。六是要強化激勵手段。就是要在普法活動中開展爭先創優活動,既要制定好方案,又要組織好每年度的經驗交流會、總結表彰會,大力宣傳、樹立、表彰和獎勵先進典型,以此來帶動中間,激勵后進,形成“學先進、趕先進、超先進”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要抓好“三個結合”,即普法與法律服務相結合,普法與文化建設相結合,普法與現代科學相結合
抓好這“三個結合”,就是打破過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因循守舊的工作怪圈,拓寬渠道,活化形式,尋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新的結合點和切入點。一是普法與法律服務相結合。圍繞法律服務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開展法律服務中找準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與法律服務互為促進,相得益彰。法制宣傳教育是法律服務的一個重要載體,普法可以搞些必要形式,但要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也就是職工最關心的就是我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要搞的,因而,要有針對性地宣傳有關法律法規,以案說法、以案普法、以案學法,在增長法律知識的同時,增強大家的法律意識。二是普法與企業文化建設相結合。圍繞企業文化建設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徑,要在企業文化建設中找準普法切入點,以普法征文、知識競答、演講比賽等契合我行企業文化的多種形式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促進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地開展。三是普法與現代科學相結合。隨著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我們的普法宣傳教育方式也要與時俱進,可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科學方法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如利用視頻會議形式集中授課,或短信通群發一些普法知識,讓大家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受到教育,效果會更好。
農村普法范文4
關鍵詞:科學發展觀;農村;普法教育
中圖分類號:D64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36-0047-02
依法治國是中國的一項基本的治國方略,普法宣傳教育是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要舉措。今年是中國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 “五五”普法制宣傳教育的最后一年。經過長期的普法宣傳教育,廣大農民的法律意識顯著提高。但是隨著新農村建設的進一步發展,如何在廣大農村地區更好地、更深入地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把廣大農民培養成“懂法律、有知識、懂經營、會管理”的新型農民,農村普法教育仍然任重道遠,需要我們堅持科學發展觀,不斷思考,不斷探索,不斷創新。
下面針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中存在的問題,談談如何進一步搞好農村的普法教育。
1.健全體制。普法教育是長期而艱巨的,沒有一套完善的科學而實用的配套體制是不行的。有些農村普法體制還不完善,普法宣傳教育的手段簡單化,只是出一下板報、搞搞專欄、張貼一下標語而已。
一是健全組織機構。要繼續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組織機構,構建以縣鄉村三級為主干,村支部、村委會為核心,駐村干部、村干部和村民小組長為主要法制宣傳員的普法宣傳的骨干隊伍。并把政治素質高、法律水平高、業務能力強、吃苦精神好、群眾觀念強的的年輕人不斷充實到普法隊伍中來。
二是要賞罰分明。要制定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農村普法考核制度。每年可由普法主管部門聯合綜治、組織、宣傳、人大、政協等部門及部分村民代表進行考核??己私Y果與獎金、評優評先、晉升職稱、提拔任用掛鉤。重獎工作努力、成效顯著者。對那些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甚至弄虛作假的單位和人員,絕不容情。以調動干部群眾的學法積極性,使農村普法隊伍由低素質向高素質轉變。
對于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最好不要搞突擊檢查。因為你還沒檢查,人家就經過突擊把各方面準備好了。檢查人員不能只看文字性的材料,或者干脆不看這類東西。現在的哪個單位沒有一套完備的文字材料?可這些東西有多少與實際工作效果是一致的?所以這種檢查搞不好只能導致弄虛作假、帶壞干部作風、傷害群眾,結果適得其反。也不能拿同一個固定的普法宣傳標準來對不同地區進行考核。要因地制宜。同時,要特別注意發揮人大代表、政協代表的作用,創造條件讓他們平時多深入群眾,調查研究,去了解普法的情況。要多為農民辦實事,特別是幫助農民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等方面的實事,讓農民切切實實感受到法律給他們帶來的好處。
2.加大投入。經濟決定政治。農村經濟的發展狀況決定著作為上層建筑的農村法制建設。有的農村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相當多的農民還在為溫飽而奔忙,許多地方的農民的政治權利僅僅限于對村委會的選舉,甚至有的地方農民連這項權利都沒有。加之農村村執法中的“人治”現象,農民的民主法治意識、維權意識都 很淡?。恢萍s著農民對法律的追求。另外,有的地方很少撥付普法教育經費,導致普法宣傳經費嚴重不足。所以,地方應將普法教育經費納入財政計劃中。并要監督此經費的使用情況,以保證農村普法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3.提高認識。認識不到位。首先,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是發展農村經濟,要發展農村經濟,必須要有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如果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自覺地學法、懂法、守法、用法、護法,既遵紀守法 ,又能用運法律武器維護自己、他人和社會的合法權益,從而就能為農村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創造一個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所以加快農村普法教育,是發展農村經濟,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其次,中國要走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現代農業發展的道路,要實行農業產業化經營,要融入到市場經濟的大海中去。否則解決三農問題就是一句空話。而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農民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難以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和發展。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民參與市場經濟,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的需要。
但是一些鄉農村普法工作人員及村干部,或認為,經過近年的普法教育,農民群眾已經學了不少法律知識,因此,不必要再進行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宣傳教育了;或認為,抓經濟建設是硬任務,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做不做,對政績沒有什么影響;或認為,農民文化水平低、法制意識淡薄,搞好搞差一個樣,只要經濟抓上去了,農民不 “鬧事”就行,其余是次要的;甚至有人認為,法制教育那是司法行政部門的事等等。由于這些認識上的誤區,從而不重視這項工作,敷衍了事,工作缺乏積極性、主動性。
對農民來說,文化水平低,對比較抽象的法律條文較難理解;且日常的生產、生活和法律好像沒有直接的關系,加上現實中以權代法、以勢壓法等違法現象的存在,他們感到學不學法律關系不大。
必須喚醒農民的法律意識、民主意識、維權意識和主人翁意識。提高他們學習法律的自覺性、積極性、主動性,這是農村普法由被動到主動的關鍵。
4.排除不良意識影響。主要是人治思想和封建意識的影響。由于在現實中存在著極少數干部、特別是農村干部在工作中違法行政,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執法犯法,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現象,使一些農民對法律權威持懷疑態度。認為,法律規定和現實之間是兩碼事,法治在現實中歸根結底還不是人治?學法有何用?因此,當一些群眾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遭到非法侵害,而他們又不能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認為學好法律還不如有一個有實權的后臺。這時法律的確顯得軟弱無力,同時往往還會產生這是“命里注定”的“天命論”的封建思想,從而放棄對權利的追求,對普法抱著冷漠的態度,存在著回避、應付的思想,這些會嚴重影響農民學法的積極性。
5.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是我們搞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
有些地方在制定普法宣傳計劃時,內容缺乏針對性:沒有針對農民的需要和本地實際情況,泛泛而談,抽象說教,實用性不大,制約著農民學習法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因此,農村普法教育要因地制宜,因情制宜。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較為關心。從幫助農民解決疑難問題入手,根據農民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將普法宣傳與依法解決農民的實際問題結合起來,使農民真正學到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法規,并能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如《民法通則》、《婚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道路交通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土地管理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農業法》、《勞動合同法》、《義務教育法》、《法律援助條例》、《未成年人保護法》、《選舉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物權法》、《土地 登記辦法》等以及涉及到農村社保、醫療、保險、培訓、農民工、土地承包責任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條例和政策,使他們明白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依法享有哪些基本權利,必須履行哪些基本義務,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他人和社會的合法權益。
6.注意盲區。農村普法工作面廣量大。農村流動人員一直是普法的盲區。一是打工族。隨著中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和農村社會勞動生產率的不斷提高,農村剩余勞動力不斷出現,加之中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農民的商品經濟意識的逐漸增強,大量農民出外打工,或者成為職業商人。二是一部分社會閑散人員,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輟學或者是初中畢業以后無學可上的未成年人――這是個嚴重的社會問題!這兩部分人的普法教育需要城鄉協同努力。在農村,可利用農閑時間或逢年過節,這些人員回家時集中進行,或者由法制宣傳人員送法進家,上門服務。在城鎮:在他們生產生活的地方,可以利用一些休息時間專門對他們進行法制教育。并且城鄉都給他們建立共同的法制學習跟蹤調查信息檔案,城鄉之間利用各種媒體互通信息,雙向監督。對農村的文盲半文盲以言傳身教為主。
7.要通俗易懂。法律條文是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專業化的高度概括,是比較抽象的。由于大多數農民文化水平相對較低,難理解其內容,影響了學法的積極性。普法中要把抽象的法律條文具體化為深入淺出、通俗易懂的語言、圖片、事例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提高效果。
8.注意方法的靈活多樣性。由于行業分工的細化,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生活方式逐漸多元化。這就要求使農村普法工作要根據農活的緩急,靈活運用各種媒體、法制宣傳欄、廣播、幻燈片、影視短片事例、以案說法、旁聽審判、現身說法等生動活潑的形式,從而使農民學法時坐得住、聽得懂、學得進、記得牢。
9.要把法制教育與德育教育有機結合起來。法治與德治各有所長各有所短。中國是一個文明古國、禮儀之邦,講究以禮立國、忠孝廉恥,由于教育水平的相對低下,三綱五常、忠孝廉恥帶有濃厚封建色彩的部分“傳統道德”在農村影響還很大,仁義禮智信等傳統美德依然還是廣大農民判斷是非善惡的一個重要標準。農村傳統的道德倫理觀念似乎也比法律更深入人心,對人們的言行更具約束力。所以,把兩者有機結合起來,效果會更好。
農村普法范文5
關鍵詞:普法教育 問題 對策
1 農信社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以來,農信社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教育,廣大員工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明顯增強,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大大提高。但隨著農信社改革步伐的加快,在農信社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1.1 員工學法積極性不高。農信社員工平時工作忙、壓力大,對法律知識學習不夠。認為只要做好本職工作了,法律知識學的好不好不重要;農信社領導在對待抓普法教育這方面也存在模糊認識,對普法教育工作支持不夠,認為普法教育是“軟任務”,抓不抓問題不大,只要能完成業務指標就行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難以達到提高員工學法積極性,當然更談不上普法取得顯著成效了。
1.2 農信社普法教育手段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普法工作的客觀要求。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農信社新業務不斷推出,員工得把越來越多的精力投入到新業務的學習中,把員工集中在一起上普法課也存在一定的難度。在內容、方式方法上無法滿足員工的喜好,這勢必挫傷員工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參與熱情。目前,農信社普法大多時候還是采取橫幅、標語、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方法簡單,形式單一,普法未能真正進入基層社,在上級檢查這項工作時,往往是走形式,工作中彼于應付。
1.3 農信社普法教育方式針對性不強。農信社沒有建立起法律法規定期學習制度,領導沒有把此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不能及時跟蹤學習新近出臺的一系列與銀行業務密切相關的各種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所以也談不上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詳細解讀和分析,更談不上用于指導和防范業務經營中存在的法律風險。
1.4 員工結構不合理,影響法制觀念更新速度。目前聯社員工基本上是兩大結構群體:新入行青工和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參加工作的員工,即一部分是學生出身和轉業軍人構成的青工隊伍,人員成分復雜,思想不穩定,可塑性強,且每個人的知識層次、生活閱歷、思想覺悟、業務技能千差萬別;另一部分是上個世紀80年代初招工入聯社的老職工,他們經歷了計劃經濟向商業銀行轉軌的歷史變革,這部分人接受的普法教育基本是計劃經濟時期的理論,雖然后期也經歷了多次教育普法教育和實踐鍛煉,有相當多的人員進入高等學府深造,也出現了部分精英人才,但就員工隊伍整體結構而言,新鮮血液補充太慢,員工年齡沒有形成梯次結構,尤其在基層聯社,人員老化、合適人才青黃不接的現象普遍存在,嚴重影響了普法教育速度,影響了聯社普法教育的有效開展。
1.5 普法教育忙于應付。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聯社的業務范圍、產品種類、客戶構成、服務手段等發生了深刻變化,隨之各種制度、辦法、操作規程和實施細則等不斷出臺,但由于缺乏超前性、相互關聯性、前后銜接性和對可能出現的風險漏洞預見性,在普法教育中表現為不順暢、不自然,難與國家法規有機地結合起來。內部風險防控總處在亡羊補牢狀態。
1.6 自卑心理產生對普法教育的抵觸情緒。
聯社由于其自身的特點,改革的步伐較其他國有商業銀行相對慢一些,從單位形象到員工各方面待遇都不如國有商業銀行,致使部分員工在攀比中產生了自卑感,特別是習慣了“吃大鍋飯”的那部分員工,經常對從事的工作產生消極情緒,對普法教育新理念產生抵觸,他們是聯社進行普法教育的重點教育對象。
2 推進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對策
隨著國家普法教育的進一步深入,廣大農信社員工要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提高農信社法治化管理水平、積極推動農信社民主法治建設,大力加強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力度,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
2.1 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機構職能作用。一要善于“借力”。要立足于當前實際,善于借臺唱戲,借兵打仗,借箭發令,積極主動協調各級地方政府,加強與公、檢、法等相關部門協調普法與效能、綜治等共同督查、督辦;積極引導全員關注支持普法教育,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積極參與普法教育,努力探索普法運作機制。二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普法領導小組的作用,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把普法與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試點、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建、精神文明活動等結合起來,實現資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農信社普法廣泛開展。
2.2 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體系。一要建立剛性機制。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制度規定缺乏可操作性,特別是只規定應該怎么做,而對沒有做到如何處罰沒有規定,從而導致法制教育忽緊忽松。二要建立規范的指導體系。要盡快制定農信社具體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意見、依法治社指導性意見,在全轄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科學合法,易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體系。三要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應當組織人員根據實際,制訂一個合理的、可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評量化標準,納入績效考評,每年組織檢查考評,并將考評結果作為各信用社評先評優的重要條件。
2.3 明確普法教育的對象。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對象應該包括農信社的高管人員、聯社所有科室人員、基層網點負責人及基層員工等所有從業人員。各社應該設置普法教育領導小組,加強對基層社普法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并在每個社設置普法宣傳員,負責本社員工的普法宣傳任務。
2.4 選準普法教育的內容。要廣泛宣傳整個法律體系的知識,著重抓與農信社工作有關的法律知識的普及教育。通過舉辦培訓班,使廣大農信社的干部普遍提高守法、用法水平,能熟練掌握和運用金融法規知識,結合具體工作崗位,有針對性地開展法規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律素質和業務水平,達到監管的要求,使經營活動與法律、規則和準則相一致??芍攸c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擔保法》、《物權法》、《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法規以及《票據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保險法》、《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應制定切合實際的培訓計劃,有目的、有重點、有針對性的培訓內容,達到學以致用,熟練掌握的目的,真正達到普法知法的效果。
農村普法范文6
關鍵詞:普惠保險 財政補貼 政府監管 產品創新
一、農村普惠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一)農業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隨著各地區農業保險試點規模不斷擴展,各地區的發展模式也逐漸形成。由于普惠性農業保險發展時間較短,各地區建立的農業保險體系尚處于初級階段,在財政補貼、體系構建上存在值得改進的地方。
1.縣域農業保險財政補貼的財力不足。我國農業保險的補貼中,中央承擔補貼的40%,省級財政補貼20%,縣域財政補貼20%,其余由農戶自己分擔。按照保費補貼規定,中央財政給予補貼的前提是省級政府財政預算到位;同樣,省級財政進行補貼的前提是縣市級補貼預算資金到位。由于部分貧困縣域財政壓力較大,有的地區財政減少了對本地農業保險的參保比例,這減緩了農業保險業務的開展。
2.農業保險尚未建立巨災風險防范機制。目前,我國農業巨災風險規避體制尚未完善。巨災破壞性強,風險發生較為分散。由于農業受自然環境影響較大,投保農戶不集中,導致發生災害后農戶不能及時、足額得到補償。再保險市場未能充分發揮作用,大量風險無法得到分散。一旦巨災發生,保險公司將承擔巨大賠付虧損。
3.保險公司不良競爭。保險公司在農業保險方面獲取低保費,承擔高風險,而國家財政的補貼只用于農戶,并不對保險公司進行補貼。為了避免經常出現虧損,保險公司不得不提升費率,導致低收入的農戶承擔不起,承保率下降。
(二)農村養老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1.財政補貼支付能力是否匹配。我國目前農村老齡人口仍在不斷攀升,隨著時代的改變,人們生活壓力增大,家庭養老模式逐漸退化,認為國家應對老年人養老承擔一定的責任。對于年滿60歲的農民,政府政策為農民無需再繳費,每月可領取基礎養老金。實行普惠制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必定要考慮國家財政是否有足夠的支付力度。
2.保障水平低,投保積極性低。普惠養老保險制為社會幫扶性質的養老金體系,其保障的水平為補充型,僅作為農民養老的補助類收入存在,農村養老還需要其他的經濟收入。很多農戶由于收入問題,均選擇最低檔的繳費等級,加之部分貧困地區財政補貼力度不足,60歲之后獲得的養老金情況并不樂觀。因此,普惠養老保險制仍存在局限性。
(三)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1.經營模式難以確定。全國各地農村小額保險經營模式不盡相同,各有優勢及劣勢,經營模式難以選擇。
2.產品供給缺乏,不能滿足需求。部分保險公司把小額人身保險當作開拓農村市場的鑰匙,而不具有可持續的長遠發展規劃。對農村市場仍舊存在誤解,這樣很難實現小額保險的公益扶質。并且在保險產品的設定上經驗不足,開發上欠缺考慮實際情況,難以兼顧盈利與扶貧。小額保險仍需要保險公司加強產品開發力度,提高創新水平。
(四)農村大病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1.未能與其他醫療制度恰當銜接。大病保險難與醫療救助之間恰當銜接。各省盡管在實施方案中普遍規定大病保險在新農合報銷的基礎上,補貼比例達到救助標準限額的20%,然而報銷后許多患者依然難以承擔重負。目前的大病救助資金不夠充足,經濟發達與欠缺地區醫療資源分配不均衡。且患者獲得醫療救助手續繁雜,間接成本較高。
2.部分保險機構競標不合規。根據招標的規定,公共服務招標的價格指標不得高于30%,但一些地方政府單純強調降低保費、提高保障。所以價格的下調成了業務競標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保險公司為了中標,在沒有獲得大病保險數據、沒有科學調查的前提下不合理定價,且盲目擴大標的范圍,違規競標。無意中加大了自身風險。
二、農村普惠保險業務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農業保險業務發展的對策建議
1.加大財政補貼支持。過去的幾年中,中央資金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強,覆蓋的保險標的也逐年增加。稅收方面也對保險公司減免了所得稅。但是目前補貼的范圍仍然有限。美國的農業保險補貼比例占國民生產總值的3.4%,按此比例計算,我國2012年補貼值應為1700多億元,而當年實際補貼值為97億元。與國外水平相比,我國補貼比例尚有提升空間。對于政策的設計存在偏差,一些地區的水產、養殖業例如魚類、雞鴨養殖等尚未被納入。根據現行趨勢,還需要擴大補貼范圍、加大補貼力度。
2.完善巨災風險分散制度,制定具體操作文件。中央多次敦促有關部門制定具體辦法,加強防范巨災危機的能力。目前依照《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管理辦法》,通過建立政府、保險機構自身、社會組織參與構成的大災風險準備金,從而使保險公司的承保力增強,使承包范圍更加廣泛,更有底氣的面對巨災風險。盡快完善中央、省市大災風險分散制度的具體可操作性文件,使農戶和保險公司遇到農業大災時不再遭受巨大損失。
(二)農村養老保險業務發展的對策建議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應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滿足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在養老金籌集模式上,堅持以國家和集體為主、個人為輔的基本原則,打造以社會保險為主,以家庭式養老、社區式幫扶為輔,逐漸與城鎮的社會養老制度整合統一的社會養老制度模式。
1.強化財政補貼支持。在政府財政收入不斷提升的前提下,加大補貼力度,既鼓勵了農戶的投保熱情,也鼓勵了保險公司承保的積極性。保證資金到位,形成差異性補助機制,增加基本型養老保險保障額度,根據繳費檔次提供不同檔次的補貼額度,給予農戶以實惠。
2.完善個人賬戶制度,提升保障水平。個人繳費并不強制財政進行補貼,同時繳費比例分為多個檔次,對于最貧困群體無需繳費,由財政給予最低保障代為繳納。個人賬戶里的資金可以用于質押借貸,這樣也有利于推動農村普惠金融發展,更造福農村經濟的發展。
(三)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業務發展的對策建議
1.推廣半商業經營模式――以中國人壽為例。簡單來說既是政府組織,參與引導,農戶投保,政府并不過度參與,保險機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探索到有效的經驗做法,在農村小額保險方面開拓了高效的發展模式:
2.加強產品創新與開發。設計合理的保U產品是滿足農戶保險需求的重中之重。不同地域的農村文化習慣、保險意識差異較大。在開發時應多方面考慮地區經濟水平、購買力、實際需求、盈利賠付比率等具體情況,創新產品設計。對于產品要根據收入層次劃分多個檔次,以滿足不同收入水平的需求,適銷對路,提高產品適合度。
(四)農村大病保險業務發展的對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