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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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論文

消防論文范文1

消防行政執法內部監督的分類及特點

消防行政執法內部監督通常包括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濟三部分。事前預防可以理解為,在消防行政執法活動之前對執法機構、執法人員、執法裝備等物質條件的管理和監督。比如:對執法行為按照一定標準分別由支隊、大隊管轄,執法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執法資格,采取主責、協辦制度,配備相應標準的消防監督、火災調查裝備等是對消防行政執法的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可以理解為,在消防行政執法活動之中控制執法的程序、自由裁量、合理性、合法性,對消防執法實施的時間、地點、方式、步驟等動態的監督和制約。比如:執法過程中雙人執法、重大事項集體會審、自由裁量程度適當等。事后救濟可以理解為,消防行政執法行為結束后,通過一般的監督方式或專門的監督程序,由上級機關對執法過程及結果進行審視、評價,對不正當的執法行為進行糾正,救濟消防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以達到消防行政執法內部控制的本質目的。消防行政執法內部監督的內容不僅包括消防行政執法的合法性,而且包括對消防行政執法合理性的監督;不僅要對下級公安消防機構依法行使職權情況進行監督,而且要對下級公安消防機構履行法定職責情況進行監督;不僅包括消防行政執法廉政監督還包括消防行政執法效能監督。消防行政執法內部監督不僅要監督檢查消防行政執法活動是否合法適當,而且對違法失當的消防行政行為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糾正和補救。因此,它具有監督和補救的雙重作用。對公安消防機構來說,它是一種監督和檢查,而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行政相對人來說,它就是一種補救。從黑龍江省公安消防機構近5年(2007~2011年)的內部執法監督活動上看,內部監督活動共6萬余件,結案率、糾錯率100%,發揮了強大的監督功能,呈現出監督部門分工日趨精細、監督力度逐漸加大、監督效果明顯增強的特點。

加強消防行政執法內部監督的措施

(一)樹立正確的消防執法觀念

要防止在消防行政執法過程中出現的以權壓法、以情輕法、徇私枉法等問題,就要對消防行政執法人員加強思想教育,用正確的思想引導,筑牢思想防線,做到警鐘長鳴。一是樹立執法為民理念。通過教育培訓增強公安消防機構的執法為民意識。通過制度和機制的完善確保執法工作真正體現為人民服務的要求。二是樹立嚴格執法理念。公安消防機構要強化對法律責任的意識,在消防執法過程中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自由裁量,促進實現消防行政管理的公平和正義。三是樹立全程監督的理念。要有效防止濫用權力的發生就必須把權力置于眾目睽睽之下,消除人治因素,由依令行政轉變為依法行政,實行“陽光執法”。

(二)用科學的制度規范內部執法監督

固本方能培元,本在于消防行政執法主體,只有加強自身制度約束,才能正本清源、防微杜漸。一是完善消防執法責任制。制定并完善公安消防機構組織監督和個案監督程序,規范監督的內容、范圍、程序以及監督部門的權限內容,通過集體會審、紀委介入、掛牌督辦、及時公開等方式,確保執法監督能夠及時滲入到決策、執行的各個環節。二是實行調查、審查人員分離。為了保證消防行政執法內部監督工作公正、透明,應當將消防行政執法調查職能人員與行使裁決處理權的人員分開,以防止先入為主,防止滋生腐敗,防止忽視被監督人提出的證據和反駁意見。三是完善過錯責任追究機制。消防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是消防行政執法內部監督保持長效機制、煥發旺盛生命力、保證其健康運行的根本保證。加強消防執法內部監督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明確執法責任,并將其分解到每名消防監督員。通過進一步完善消防行政執法責任體系,完善消防監督員的個人執法檔案和單位執法檔案制度,把消防執法監督與消防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結合起來,實行誰辦理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在實踐中,要制定合理的考評辦法,開展執法檢查,采取巡查、檢查、抽查、定期檢驗等方式,督促各執法單位和監督員建立執法檔案,記錄執法過程和任務完成情況,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同時開展執法績效評估,對部門、個人消防行政執法投訴情況、案件發生比例、執法情況落實、行政管理相對人評價等內容開展考核,考核結果與實際利益掛鉤,對成績突出的要在晉職、晉級、晉銜方面優先考慮。

消防論文范文2

【關鍵詞】消防可靠運行設計施工管理監督

1精心設計,合理布局,按規定選擇合適的消防產品是確保消防系統可靠運行的先導

1.1設計人員資格的確認。設計人員必須是經消防監督部門考核并獲得合格證者,不僅要全面掌握國家現行有關建筑防火設計規范,還要熟悉、了解各生產消防產品廠家所提供的經國家質量監督檢測單位認可的產品功能、特點及產品更新情況。設計時,要針對不同用戶特點、場所環境,合理選用消防產品,既要維護用戶權益,又要體現設計者的職業道德,以取得最大社會效益。

1.2制訂最佳設計方案,設計人員要根據建筑物分類,明確消防系統設計內容,并結合用戶設計要求和基本建設結構,建筑裝飾材料的耐火性能,防火區域的劃分和各防火區內房間的用途,電纜井、管道井、電梯井及疏散通道、避難場所的布置,一般客梯、貨梯及消防電梯的配置及管理方式,各類機房、庫房、變配電室等重要防火部位的布置、性質和用途。全面了解建筑物內用電設備布局和各類室內放置易燃物的性質,分析在火災初級階段可能出現的情況,明確火災參數(煙霧、溫度和光)中的主要方面,了解有關專業消防設施及其要求,如空調系統和送風機、排風機等設備設置,正壓送風機、排煙風機及送風閥、排煙閥的設置及其控制要求,防火卷簾門、防火門和防火閥設置及其控制要求,對供配電系統的控制及其與防火分區的配合,消防電源配置等,各專業人員要根據上述要求,集思廣益,達到規范和使用要求,制訂出最佳設計方案。

1.3將建筑平面布置圖、系統圖、接線圖、安裝圖等及時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簽署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后,才能成為有法律效果的施工圖。

1.4火災探測器是系統中早期探測火災信號功能的關鍵部件,探測器的品種規格繁多,設置的范圍又點多面廣。因此在設計中要針對不同的使用場所,選擇合適的探測器。

1.5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的消防設計如需變更,應報經原審核的公安消防機構核準,未經核準的,不得更改。

2精心施工,嚴格按圖、按有關消防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施工,從施工準備到每一工序,都應認真操作,一絲不茍,精益求精,并著重控制以下幾個方面

2.1從事消防工程安裝調試、維修保養業務單位,必須取得省級公安消防機構統一頒發的《消防工程許可證》,在憑證核定的范圍內承接消防施工業務,不得超越允許范圍承接工程業務,也不得許可證租借、轉讓、掛靠。

2.2施工單位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圖紙,若確需修改,應征得設計人員同意,并出具設計變更聯系單后,才能實施,并將聯系單內容在設計圖中標注清楚。

2.3應嚴格按照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的設計圖紙及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中內容,認真組織編寫消防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其內容至少應包括:質量目標,施工組織網絡、人員、資金、設備等資源配置,施工方案,調試方案,質量保證措施,安全保證措施,施工進度安排及所依據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等,并在安裝、調試全過程中進行有效控制。

2.4嚴格消防產品的采購和到貨產品的驗證。必須按設計要求,做到所使用的消防產品和設施符合國家標準,并在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鑒定批準或認可范圍內采購。到貨產品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對其規格、數量、質量進行驗證,凡不符合要求的應予以退貨。

施工單位應當對消防工程中選用的消防產品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實行不少于一年的保修。

2.5施工過程中,尤其應注意對隱蔽工程的驗收,對埋入混凝土中的管線及吊頂內的管線和設施,在混凝土澆搗前和吊頂封閉前都要進行由建設方(監理)、施工單位有關人員一起進行檢查驗收并辦理書面手續。

2.6要把握好調試全過程。(1)對各單位要認真檢查,如對探測器、報警控制器、風機、泵等消防設施進行外觀和性能檢查,以保證不使有故障的或功能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設備、產品存在消防系統內。(2)對照有關消防施工及驗收規范,分別對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按調試步驟逐一進行調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如有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也應按相應的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調試。確保各系統運作暢通,功能符合設計要求。

2.7要重視消防系統各類資料的積累、整理,以提供竣工驗收和交工,這些資料至少應包括:(1)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審批文件、竣工圖及設計變更聯系單;(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中間驗收記錄、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等;(3)系統試壓、沖洗記錄,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測試記錄等;(4)系統調試記錄;(5)系統聯動試驗記錄;(6)系統主要材料、設備和組件的合格證明或現場檢查驗證資料;(7)各類施工記錄及質量評定記錄。

3重視消防系統的管理,是消防系統可靠運行的重要環節

使用單位應深刻領會《消防法》,并嚴格執行。工程未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驗收合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決定使用;其次,應充分認識到消防系統驗收合格只是系統可以開始運行的標志,系統運行是專業性極強,責任重大的工作為了使消防系統可靠運行,使用單位還應特別注意以下幾條:

3.1在消防工程驗收之前,使用單位必須配備好管理、維護、操作人員,這些人員都應經過專門培訓,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組織考試合格,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的操作規程。

3.2各使用單位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

3.3制定定期檢查驗收程序,組織定期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3.5對重點防火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并建立記錄。

4充分發揮監督和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作用,是消防系統可靠運行的有力保障

在施工過程中,各施工企業除了自檢外,監理人員應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全過程監理,重點監理是否執行了有關消防法規、有關消防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以及實際的施工質量公安消防工程監督機構重點是對圖紙進行審核,消防產品的采購是否符合有關規定以及最終測試和竣工驗收。

監理和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在監督中還應著重把好下列幾道關:

4.1監理單位人員應對從預埋開始到竣工驗收,包括工程資料進行監理,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采取措施整改,確保消防工程的施工質量以及系統功能的形成。

4.2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是國家授權對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機構,從消防工程的設計開始就介入監督工作。各建設單位應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并出具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未經審核或經審核不合格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給施工許可證。

4.3在進行消防工程驗收前,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應對消防設施先進行施工質量復查,其復查結果應符合有關規范規定,對復查時提出的問題,應督促整改,未作整改的,不得進行功能驗收。

消防論文范文3

一、消防行政訴訟案件的主要特點

1、

數量上偏少。據遼寧省消防部門統計,1998年至2001年3年間,全省各級公安消防機構共檢查單位22.7萬個,整改一般火災隱患

299624項,辦理行政處罰案件21336起,其中警告4732起,罰款處罰12230起,責令三停處罰4052起,行政拘留322

人。與上述消防行政執法行為相比,同期全省僅發生行政訴訟案件7起,在具體行政行為總數中所占比例極小。與工商、稅務、城管等大多數行政部門相比,甚至與治安、交通等警種相比,行政訴訟案件數量要少很多。

2、

行政處罰決定和火災事故調查結論是訴訟熱點,其中針對火災調查結論的訴訟案件占很大比例。據統計,1998年《消防法》頒布實施以來,遼寧省共發生行政訴訟案件13起,主要是當事人不服消防部門做出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和火災事故調查結論,其中當事人不服火災事故調查結論引發的行政訴訟案件就有8起,占發案總數的62%;不服行政處罰決定引發的行政訴訟案件有3起,占發案總數的23%。

3、

行政訴訟案件的發生大都與民事訴訟有關。許多當事人提起火災行政訴訟,大都是為挽回民事訴訟中敗訴責任而提起的,當事人認為民事案件敗訴主要原因是由于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原因和火災事故責任認定結論不利于自己,便在提起上訴或者申訴期間,試圖通過提起行政訴訟,消防部門的結論,從而達到在民事案件審理中占據主動,直至勝訴的目的;也有的是擔心在今后的民事訴訟中,依據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事故調查結論,可能要承擔敗訴責任而提起的訴訟。此外,在對行政許可不服提起的訴訟案件中,出現了新苗頭,如:大連市民劉某因對所購商品房不滿意,為達到退房的目的,在采取其他辦法無效的情況下,以消防驗收合格這一具體行政行為錯誤為由,將消防部門告上法庭。

4、

從案件審理結果看,消防部門勝訴較多。截至目前,遼寧省發生的13起消防行政訴訟案件中,裁定中止訴訟1起,維持消防部門決定5起,駁回原告4起,正在審理3起,遼寧省消防部門尚沒有在行政訴訟案件中敗訴,全國其他地方消防部門勝訴率亦很高。

二、消防行政訴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解決對策

1、

火災事故調查結論是否可以列入行政訴訟案件的受案范圍,法律規定之間有沖突,各地法院的做法亦有所不同,客觀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執法紊亂。

火災事故調查結論是否可以列入行政訴訟案件的受案范圍,不但理論界存在爭議,在法律規定之間也同樣存在沖突?!豆膊筷P于對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是否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批復》(以下簡稱公復字[2000]3號文件)對此明確作出了否定的答復,《火災事故調查規定》也規定,“火災原因,火災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為最終決定”。但在2000年0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后,人民法院開始受理火災事故調查結論的行政訴訟案件。

此后,雖然全國各地因不服火災事故調查結論而引起的訴訟案件不斷發生,但是各地人民法院的處理卻各有不同。如發生在四川敘永縣的一起案件,法院以火災事故調查結論屬行政確認行為,進行了受理和審判,同時提出《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及公復字[2000]3號文件均非法律,并非《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四款所指的:“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而在人民法院司法審查的范圍之外。此外,在貴州云巖也發生了一起類似案件,法院卻在終審判決撤銷《火災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之后,又通過審判監督程序,根據公安部公復字[2000]3號文件,再審駁回了當事人的。2002年10月22日,寧夏自治區鹽池縣人民法院審理全區第一起當事人不服火災原因、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經法庭陳述和調查,鹽池縣人民法院以火災事故調查結論不是具體行政行為為由,當庭駁回原告了訴訟請求。

法律的沖突,使原本很嚴肅的執法過程出現了隨意性,實踐中不但當事人不知所措,人民法院也無所適從。

2、消防體制特殊性帶來的弊端已波及到行政訴訟

我國實行的消防體制非常特殊,特殊性在于主體具有兩重性,一方面作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擔負保衛國家、集體財產安全和公民生命、財產安全,撲救火災的神圣使命,另一方面作為公安消防機構,具體履行政府消防管理的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與此對應,分別規定了“公安消防隊”和“公安消防機構”兩個法律主體概念。1998年遼寧省出現了全國第一例狀告119的行政訴訟案件后,這種兩重性帶來的一些弊端開始引起人們注意,實踐中,全國范圍的法院極少受理這類案件,尚未出現明顯問題,但在理論界對于火災撲救行為是否屬于行政行為、是否可訴等方面出現了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火災撲救行為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不應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另一種觀點則認為火災撲救行為是行政救助行為,應當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對火災撲救中出現的不作為,應當進行國家賠償。在這方面,尚無權威性的定論,或許這個問題的解決需要同理順消防體制一并考慮?;馂膿渚仁欠窨赡苄纬深愃苹馂氖鹿收{查結論那樣的訴訟難點還不得而知,但是這一點恰恰是最讓人憂慮的,為避免重蹈教訓,應當理論和實務上予以重視。

、個別執法人員不能善待原告和自覺接受司法審查

個別執法人員存在法律意識不強,素質不高的問題,錯誤地認為提起行政訴訟的老百姓是刁民,對其歧視甚至敵視,總想找機會懲治其一番;對人民法院依法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有抵觸情緒,認為行政訴訟是將司法權凌駕于行政權之上,不愿主動配合、協助人民法院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甚至以弄虛作假、規避法律等手段阻撓公民、法人行使訴權,使其不敢告、不能告、或告后又撤訴。

4、當事人不敢訴和濫訴的現象并存

公民、法人不敢大膽行使訴權,能忍則忍,能不告則不告;有的前面告了,后來又撤訴。很多人認為:“縣官不如現管,贏官司只一次,受氣是一輩子。”與此相反,有的當事人濫用訴權,案件歷經一審、二審和再審等階段仍不罷休;有的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敗訴后,又以不知訴權為由向法院提取訴訟等等。

毋庸諱言,上述問題應予徹底解決,然而在現行法體制的制約下,無疑又是在短期內難以解決的艱巨任務。既需要國家重視和決策,又需要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參與,更需要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行政法學界的通力協作和不懈努力,從立法,行政程序,司法制度及法制宣傳各方面,共同研究采取切實可行,能夠治標又治本的有效措施?,F時期,國家不但要消除法律之間的沖突,還要加快消防工作改革和體制創新的步伐,盡快理順消防體制在運行中表現出的不合理方面;消防部門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不但應當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執法質量和服務質量,規范行政措施制定工作,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更要擺正自己的位置,接受法律的監督,依法履行自己的訴訟義務;各級領導和執法人員要加強學習和培訓,增強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觀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各級人民法院要強化憲法和法律意識,堅持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確保司法公正。

三、今后消防行政訴訟發展趨勢的預測

1、消防行政訴訟案件數量將上升

我國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行政訴訟案件逐年以兩位數的百分比上升,而在去年的約10萬起行政訴訟案中,老百姓勝訴率達到40%(即4萬件)左右。更為重要的是,更大數量的違法行政行為,由于有了行政訴訟而被制止在萌芽狀態,或被糾正在行政機關內部。隨著公民法律知識和依法維權的意識不斷深入人心,隨著WTO規則對政府依法行政的約束,今后,越來越多的公民、法人都有可能將與消防部門的爭議訴諸于法律,除涉及行政處罰、火災事故調查結論外,還將涉及消防行政許可、檢查、強制、命令等方面具體行政行為及部分抽象行政行為,那樣一來,消防行政訴訟案件的數量也將逐年上升,這是符合客觀規律的。

2、消防行政訴訟案件難度加大

近年來,國家對消防工作特別是消防行政執法工作進行了較大的改革,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入,行政爭議往往同出現的新問題交織在一起,出現復雜的趨勢。無論作為當事人的消防部門和原告,還是作為裁判者的人民法院,都需要適應可能出現的新變化。隨著消防體制的改革的深入,火災撲救是否可訴終有定論。

消防論文范文4

功能需求分析

基于網站需求分析,該網站需要實現以下基本功能:(l)閱讀文章:根據rog號令的對象劃分,分為管理部門模塊、單位動態模塊、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模塊、社會公共場模塊、培訓機構模塊;根據109號令的內容劃分,分為方針政策模塊、新聞中心模塊、法律法規模塊、消防標志模塊、消防產品模塊、火災預防模塊、火災撲救模塊、疏散逃生模塊、自救互救模塊;(2)搜索公告:提供站內一些公告性信息,附有搜索站內信息引擎;(3)資源下載:可以提供一些圖文、表格等資料供會員下載學習;(4)互動交流:會員可以登錄,給網站提建議或咨詢一些問題;(5)友情鏈接:鏈接相關站點,便于瀏覽者可以學習更多知識,并提供本站的聯系方式;(6)收發郵件:注冊單位管理員與超級管理員之間互轉信息,交流溝通的平臺;(7)超級管理員管理:為管理員提供各類新聞、公告、圖片的添加、更新、修改和刪除功能及會員的管理功能;(8)注冊單位管理員:為管理員提供掌握并修改本單位有關消防人員實際情況;(9)會員注冊:為對消防安全教育有進一步需求的人。

總體設計

1開發平臺

微軟為了能使程序員創建能夠在全球范圍內分布、具有Intemet功能、互用性的軟件,推出了.NET框架。NET框架包括多種語言、多個類庫和一個公用的執行平臺。另外,NET框架還包括各種讓程序員可以在Intemet和.NET商業服務器(如SQLServer20(X),ConunerceServe己以X〕和Biz-TalkServer等)上進行軟件集成的協議。因此,與此前的任何一種平臺相比,NET框架在軟件集成方面都提供了最為豐富的功能,而且,使用.NET框架開發Intemet應用軟件和開發桌面應用軟件一樣容易。

開發框架首先是整個開發框架的基礎,即通用語言運行以及它所提供的一組基礎類庫;在開發技術方面,NET提供了全新的數據庫訪問技術以及網絡應用開發技術和Windows編程技術WinForms;在開發語言方面,NET提供了VB,VC++,C#,Jse五pt等多種語言支持;而則是全面支持.NET的開發工具。

是一套完整的開發工具,用于生成ASPWeb應用程序、XMLWebserviees、桌面應用程序和移動應用程序等。,VisualC++.NET,VisualC#.NET和Vis-ualJ#.NET全都使用相同的集成開發環境(IDE),該環境允許它們共享工具并有助于創建混合語言解決方案。另外,這些語言利用了.NETF~ework框架的功能,此框架提供對簡化ASPWeb應用程序和xMLWebserviees開發的關鍵技術的訪問。

2權限設計

本網站權限分為四級:超級管理員(大隊主管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人員)、注冊單位管理員(各單位的消防責任人)、注冊用戶(各單位有關消防人員、普通公民)、普通瀏覽用戶。

(l)超級管理員:是網站的維護者也是管理者,他可以進行對文章內容的添加、刪除、編輯工作,實現上傳文章、圖片,還可以管理會員用戶并以郵件形式聯系各單位消防責任人。如圖1所示。

(2)注冊單位管理員:可以對本單位有關消防人員信息進行編輯,可以以郵件形式與超級管理員溝通交流并獲取信息。如圖2所示。

(3)注冊會員:注冊會員相對于普通瀏覽用戶的優勢在于能在留言板上留言,提出自己的建議、看法。如圖3所示。

(4)普通瀏覽用戶:能方便地在網站內瀏覽各類新聞、最新動態、消防安全知識等自身需要的相關信息并可以進行下載。盡可能地滿足社會人員對消防知識的需求,達到普及消防知識的目的。如圖4所示。

3系統模塊設計

總體設計就是對整個網站系統的功能模塊進行分析、確定,因為每個組織都是一個功能機構,都有各自不同功能。分析清楚各個模塊的功能后,具體是由哪級用戶使用的,都可以使用哪些功能。分層次將其歸納與整理,形成各層次的功能結構圖;然后自上而下逐層歸納與整理,形成整個系統使用功能圖。如圖5所示。

詳細設計網站首頁界面的實現

消防論文范文5

關鍵詞:地鐵;消防設施;火災危險性

為緩解當前及將來日益惡化的城市交通問題,我國一些大城市已經或正在著手修建地鐵。目前已經投入運行的有北京、天津、上海、廣州四個城市,正在建設的有南京和深圳,地鐵將成為我國各大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筆者主要介紹我國已建和在建地鐵的消防設施,并分析我國地鐵存在的主要消防問題。

1我國地鐵的主要消防設施

1.1廣州地鐵

1.1.1四套通訊設備確?;馂男畔惩o阻

廣州地鐵可從四個渠道迅速收集到有關信息。一是自動報警系統,車站內的FAS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非常靈敏,可自動收集轄區的火災信息,并迅速傳輸到車站控制室和控制中心,自動觸發火災排煙模式;二是無線電通訊,車站工作人員和地鐵司機可通過無線系統向控制中心傳遞事故信息;三是有線通訊緊急電話,工作人員可通過有線電話與控制中心聯系;四是站臺內的CCTV視頻傳輸系統。車站內裝設全方位的監視器,實時收集站內各方位視頻信息。

1.1.2建筑裝飾耐火材料

廣州地鐵的列車座椅采用不銹鋼材料制作,地鐵隧道內的光纖電纜采用耐火阻燃、低煙無鹵材料,列車、車站的裝飾材料均采用無毒不燃材料,車站區間工程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這些設計將車站自身著火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點。

1.1.3消防設施完善

列車上每節車廂都配備有兩只滅火器,足以應付車廂內的初期火災。在車站內,消防設施非常完善,按規范配置足夠的消火栓和滅火器。重要設備房都配置了自動氣體滅火系統。在車站的出入口附近設有與外部消防車接口的消火栓,方便外部救援力量的支援。

1.1.4控制系統可靠

列車上有緊急報警按鈕,發生火災、爆炸等意外事故時,乘客可迅速按壓此按鈕通知司機。在處理事故時司機盡可能將列車開到前方車站處理,這樣可以依靠車站的消防力量進行救災(列車通常只需1.5min左右就可行駛到下一車站)。如果列車已停在車站,乘客可自行拉開對應站臺位置車門上方的紅色緊急機械解鎖手柄和屏蔽門上綠色解鎖按鈕開門進行疏散(即使沒有電源供應,列車車門和屏蔽門也可手動打開),不會出現像韓國地鐵事故中乘客不能打開車門的情況。

當發生火災、爆炸等意外事故,列車在隧道中無法運行時,司機將通知乘客通過列車兩端的緊急疏散門進行疏散,同時啟動車內的緊急照明和通風系統(車內應急備用電源可保證車內照明、送風45min)。乘客可在工作人員的組織下,迎著新風方向進行疏散。

廣州地鐵自動化程度很高,當車站列車著火,煙感系統迅速將信息傳到控制中心,并啟動信號閉塞系統,避免鄰線列車進入車站。同時,各車站也具備扣車的功能,并且操作簡單。廣州地鐵站內有可靠的排煙設施,排煙能力遠遠大于火災產生有毒氣體的能力。在排煙設計上,按照“以人為本”的原則,系統在2s內就可收集到火災信息,2min就可完成設備的啟動,排煙設備啟動后大量新鮮空氣從出入口涌入,通過合理的氣流組織,煙氣從車站兩端的通風井排出,保證乘客始終能迎著新鮮空氣疏散。

1.1.5雙路供電系統確保萬無一失

廣州地鐵提供火災重要信息及排煙等設備均采用一類負荷,“雙電源、雙回路”,并且車站兩端的設施也是獨立設置,互為備用。一路電源失電時,另外一路電源立即自動投入供電,確保排煙設備可靠運行。即使雙回路電源供應全部中斷,車站應急電源仍可提供導向標志和緊急照明等基本用電1h,確保萬無一失。

1.1.6管理制度嚴格

廣州地鐵有嚴格的管理制度,能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火災的發生。廣州地鐵工作人員每天運營前都會對排煙設備進行啟動檢查,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公司對員工進行準軍事化的管理,并定期進行相應的消防演練,工作人員對各種應急處理技能掌握熟練,并在運行實踐中制定了一整套完善的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1.2上海地鐵

上海地鐵有兩套自動防火設施:兩級自動監控系統,一級設在車站,一級設在中央控制室;自動滅火噴淋系統,有水噴和氣噴兩種,可以針對不同的火災原因進行調控。在隧道內設有消火栓,應急照明和報警電話。地鐵列車車廂內改造了車載滅火器支架,增設了256套滅火器材,并在車廂內的醒目位置設置發光指示標志,注明取用方法,方便乘客在緊急狀態下使用。

配置防毒面具178套,己分發到23座地下車站,地鐵隧道內還設有專門的排煙裝置,一旦發生火災,隧道內的事故風機系統就會啟動,在最短時間內排出有毒煙霧,防止窒息。另外,倘若列車車廂內發生意外,在車門不能開啟的情況下,車頭前面特設的“逃生門”可以通過人工開啟,疏散客流。地下車站設應急燈光疏散標志,同時設有安全禁令標。

1.3深圳地鐵

1.3.1裝飾裝修材料

深圳地鐵所有車輛、車站材料全部選用經消防局認證通過的防火材料,車輛的車廂、扶手、座位、設備管線,車站站臺、墻壁、天花板等材料全部為不燃或阻燃材料。

1.3.2自動控制及火災報警系統

深圳地鐵的自動控制系統、火災報警系統是目前世界上最先進的。緊急情況發生時報警系統可在幾秒鐘內可靠、準確、迅速報警。接到報警信號后,自動控制系統將自動開啟并操作風機、水泵、緊急照明、氣體滅火裝置等各種緊急救援設備。若電路中斷,蓄電池將啟動以上救援設備,因而不會發生打不開車門的情況。

1.3.3防排煙設計

車站設計有防火防煙分區系統,在車站天花板上部安裝若干個存煙區,每個存煙區都安裝排煙風道,排煙風道可迅速將煙霧、有毒氣體抽入排除,阻止煙霧火勢的蔓延。

1.3.4緊急疏散系統

深圳地鐵緊急疏散系統完善,在火災發生時,所有閘機、車門會自動向安全方向敞開,所有電梯會同方向朝安全方向行駛,疏散通道寬敞,在緊急情況下可保證6min內將乘客及工作人員全部疏散到安全地帶。同時,深圳地鐵設計利用軟件管理系統來預防應急火災。設計時將所有車站、車廂可能發生的火災狀況模擬成100多個火災狀況輸入計算機系統,計算機系統根據實際情況迅速啟動滅火緊急疏散系統。

1.3.5消防給水系統

深圳地鐵的消火栓系統為濕式系統,管網環狀布置,其服務范圍為車站及車站相鄰區的線路坡度最低點(聯絡通道處)。由城市自來水管接出消防管,布置在站廳、站臺層的下部以及區間、人行通道內,根據消火栓位置設置消防支管。消火栓箱的設置間距:站廳層30m~40m;站臺層40m~50m;站廳層、站臺層的設備區及人行通道按要求設置。

在車站外給水引入管上設置消防水泵接合器,并在接合器40m范圍內設室外低壓消火栓。

1.4北京地鐵

北京是我國第一個建成地鐵的城市。當時北京一線地鐵的修建不是為了城市發展交通,而是為了應對當時的國際環境而進行的戰爭準備。因而,其內部的各項建設及設計標準都已遠遠不能滿足當前的使用要求。北京地鐵建筑結構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一線地鐵每100m設一個消火栓,二線300m~500m設一個。機房設有自動滅火系統,各站點均設有便攜式滅火器,防排煙通風與正常通風共用一套系統。車站設有應急照明,列車上設有應急廣播。

2我國地鐵存在的消防問題

2.1老地鐵火災隱患較多

2.1.1電氣設備隱患嚴重

在北京一、二線地鐵內共有變電站50余座,除少數幾個設在地面上外,其余均設在地下沿線各站。地下發電站除發電設備外,還有6座35kV變電站采用油浸變壓器和油浸消弧線圈。一旦電站變壓器或消弧線圈發生火災油箱爆裂,油則會泄漏四處溢流,從吊裝口或電纜孔流入地鐵隧道,將直接危及運行車輛安全,并會使火災蔓延。另外,變壓器室的吊裝口與隧道之間未設防火隔斷措施,使火災更易蔓延。

2.1.2電線電纜敷設錯亂

在北京地鐵一些隧道兩側墻電纜托架上,各種電壓級別的電纜雜亂的疊加在一起,只要有一根電線起火,就必然會造成整個系統的停電事故,擴大事故影響范圍。另外,一些無防護的電纜直接敷設在接觸軌的防護板后面,或者有的被水浸泡,甚至有的電纜頭不經處理直接埋在水泥里。這些電纜大多以沒有經過阻燃處理的聚氯乙烯作絕緣材料,在火災或短路時,會產生大量煙霧和有毒氣體,嚴重危害乘客及搶險人員的生命安全。此外,地下鼠害嚴重,多次發生老鼠啃咬電線,造成電纜短路,設備燒毀的事故。

2.1.3火災荷載較大

北京地鐵一、二號線有28個車站,設置了227個商業服務網點,在各線的站廳、站臺廳、通道內、車廂內設置了14000多塊燈箱、圖板、墻貼等廣告宣傳載體。這些設施不僅占用了有限的疏散空間,還增加了地鐵站內的火災荷載,增加了引發火災的可能性。

2.1.4設備運轉過負荷

北京地鐵內排風機、空調機、自動扶梯、通信信號控制機、照明設備等用電設備,在長期過負荷運行情況下,容易引發火災。

2.1.5私搭亂建房屋

北京地鐵的建筑主體大部分為非燃燒體,但在廳、室等裝修時采用了相當數量的可燃材料,一些重要機房、設備間、值班室采用了木質的地板、護墻、吊頂和塑料泡沫吸音材料。在地下車間還搭建了一些臨時性房間,以保證工作人員的生活需要。與此同時,地鐵內工作人員大量使用除濕器、電熱器、電爐等用電設備,私拉電線,增大了火災的危險性。

2.1.6電客車安全性能不高

北京地鐵現有電客車117列、579節,全部采用玻璃鋼材質。但是由于我國還未制定地鐵車輛專用的防火等級細則,所以,對電客車的設計只能參照現有的消防技術標準來進行設計,而這些技術標準并不完全適合地鐵車輛的特殊要求,車廂內裝飾材料阻燃性能不高。此外,車廂內報警通話裝置,事故狀態下開啟門裝置等設備配備不一,不便于乘客與司機之間進行災情通報或采取相應的措施。2.1.7消防設施不完備

北京地鐵一、二號線的消防設備十分簡陋。其車站站臺、站廳均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火災自動滅火設施。地鐵車站雖有消火栓系統,但維護保養不善,個別站區地鐵消防管網未與市政管網連接,部分消火栓銹死無法使用。地鐵隧道內的疏散指示標志沒有達到“區間隧道及疏散通道每隔100m設一處”、“其高度距地面1m~1.2m”的要求;事故照明燈沒有達到“疏散通道和區間隧道內每隔20m左右處”設置的要求。

2.1.8通風、排煙設施差

北京各線現有通風排煙機114個,在火災事故情況下,可以將正常排風系統轉換為排煙系統,但風機正常溫度卻限定在80℃,且不具備短時間迅速排煙的能力。此外,在站臺與站臺廳的樓梯口處沒有設擋煙垂壁,未劃分防火、防煙分區。

北京地鐵風亭被嚴重圈占封堵也構成了一定的危害。一、二線地鐵共有95個地面風亭,有些風亭被圈占,有些風亭被部分封堵,無法保證在高溫濃煙下有效運轉,勢必對人員的安全疏散和滅火救援造成很大的困難。

2.1.9安全疏散能力嚴重不足

北京地鐵原設計日客運量30萬人次,現在最高日客運量已經達到200余萬人次,高峰每小時為2.4萬人次,高峰小時最大進站量可達4581人次,嚴重超出設計能力。北京地鐵設計有215個出入口,絕大多數地鐵站的出口樓梯和疏散通道的寬度,無法達到“在發生火災情況下,6min內將一列車乘客和站臺上候車的乘客及工作人員疏散完畢”的能力,對客流量的迅猛增長估計不足。特別是一線西部的幾個車站,有的只有兩個出口,一旦發生火情,疏散能力明顯不夠。況且有些站臺疏散通道步行距離長,嚴重影響了疏散的速度。

2.2設備區安全設計不合理

北京地鐵設置的休息室、辦公室等非工作場所較多,且其安全疏散設計在出口的數量和安全距離上均不能滿足要求。上海地鐵在設備區無安全出口,其工作人員疏散問題成為較大隱患。由于設備用房小而零亂,各種房屋的使用功能以及火災性質差異很大,其內部各種各樣的系統,管理多而復雜,因而給消防安全設計很大的困難。以廣州地鐵某站為例,僅在一個設備管理用房區內就設有大大小小的通風、空調風管系統11個,同時還有眾多的電力電纜橋架、通信電纜橋架和各種大口徑的水管。各個系統還由于功能的要求頻繁的交錯。在一個有限的空間內將這些系統合理地布置下來已是相當困難了,如何做好消防安全設計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2.3地鐵站防排煙設計難以把握

地鐵車站是一種非常特殊的建筑物,是否應該劃分防煙分區,在哪些位置需要劃分防煙分區,如何依靠有組織的氣流控制和充足的排風量來保證滿足排煙的要求沒有可靠的理論支持。

3對我國地鐵消防設計的幾點建議

針對我國地鐵存在的上述問題,考慮可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進。

3.1地鐵車廂

(1)地鐵的車廂應采用非燃燒性材料,并滿足低煙、無毒、耐高溫、易清潔的要求。此外,車廂內要配有備用電源,在發生火災停電時,要保證相當的照明亮度,與此同時,自動推拉門在停電時能夠自動開啟,利于人員的疏散。

(2)車廂內要安裝通訊設備,便于在發生火災時,乘客與司機進行災情通報;安裝廣播系統,便于發生火災時,告知乘客起火部位和應該疏散的方向。

3.2安全疏散

(1)有附設建筑的地鐵車站的安全疏散設計,其總的安全出口的寬度一定要保證在發生火災時,6min內將地鐵的乘客及工作人員和商業服務建筑中的顧客和銷售人員疏散完畢。此外,對于像北京西單站地下二層為商業服務網點,地下三層為地鐵站臺的車站,應在地下三層地鐵站臺開設直接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數量不應少于兩個,以利于人員的疏散。

(2)對已經設置的商業廣告和服務設施,要進行嚴格審核,對影響安全疏散的要堅決拆除,確保疏散安全。

(3)在地鐵車站乘客流動頻繁的大廳,通道等部位或超過防火分區使用面積設置防火墻或防火門有困難的地方,可以采用防火卷簾代替防火墻或防火門,防火卷簾應具有延時下降功能或設置小門。

(4)在車站至少要有一個出入口作無障礙設計,供殘疾人和婦幼乘客使用。在設計時可根據具體地形的可能,設計成斜坡道或坡度小的自動人行道或垂直電梯,直達站臺。無障礙坡道寬度不得小于1.60m,坡度不得大于8%。

3.3地鐵排煙

盡快的進行地鐵的煙氣控制實驗及火災模擬,從理論上給出符合火災事故運行的通風模式,使得在發生火災時能形成較好的氣流形態,為人員的逃生創造條件。

3.4自動報警系統

地鐵隧道內必須用能探測兩種以上環境參數的探測器進行探測以防止誤報,同時,采集參數要隨時間的變化設定“預報警/報警”參數值。只有當控制器軟件對各種參數綜合處理分析后,才能發出準確的報警信號。

3.5重要設備用房

(1)對于控制室、變、配電室、空調機房等重要設備用房,要采用有效的防火措施將其隔離。既要考慮到平時機器能夠散熱通風,又要考慮到火災時空間絕對安全。因此,可將這些重要機房的門或窗改用帶有平時可通風,火災時關閉的通風口的防火門、窗。

(2)對于一些沒有必要的地下臨時搭建的生產生活用房,可進行適當的拆除。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級人員消防安全責任,普及撲救初起火災和疏散知識,加強消防設施檢查,定期進行維修保養,補充配備個人防護設備,增添搶險救援設備。

(3)對于地鐵維修維護材料及其庫房,應單獨設在地面之上。

3.6設置安檢系統

對于地鐵站臺的安全出口應加設安檢系統,特別是人員聚集的較大車站。設置安全檢查系統,可以防止一些乘客把易燃、易爆物品帶進車站和車內,以免增加火災隱患。

4結束語

通過以上的分析,對于我國地鐵的消防安全設計,應從防火分區的劃分、裝修材料的不燃化處理、火災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的設置、防排煙設施、疏散標志和事故照明燈的配備等方面進行控制。同時,應正確處理好運營與安全、合理設計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在此基礎上,建立科學的防火管理體制,增強地鐵企業消防人員的安全素質,建立一種能應對地鐵火災,統一指揮,運轉高效,分工明確的地鐵滅火搶險救援機制;加大投入,增強裝備,充分做好滅火搶險救援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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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論文范文6

主題詞:燃氣安全管理消防保證體系存在問題

1、概述

我國目前使用的燃氣主要有煤氣、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三個大類。燃氣產業的發展領域大致分燃氣汽車、城市燃料、燃氣發電、基礎化工四方面。

隨著燃氣事業日新月異的蓬勃發展,生產與消費規模越來越大,使用場所越來越多,情況也越來越復雜,現有的安全管理機制已跟不上燃氣事業飛速發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規、標準及規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顯了出來。近年來,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火災、泄漏與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層出不窮,其等級與數量也不斷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氣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與財產造成了極大的損失,也給社會的公共安全與穩定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從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燃氣事業的推進與發展。

因此,理清當前我國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對于有關部門在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燃氣消防安全管理保證新體系時提供參考依據,就顯得尤為重要。

本文正是從消防的角度,系統地對當前我國在燃氣消防安全管理保證體系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論述。

2、我國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機制現狀

根據1991年3月30日由建設部、勞動部、公安部聯合的第10號令《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的規定,建設部門是城市燃氣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消防部門作為燃氣安全管理的監督部門,勞動部門作為燃氣安全管理的監察部門和壓力容器的主管部門。

作為消防部門,在燃氣安全管理方面的業務,主要涉及:參與制定與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并執行;負責相關消防產品的檢測認證;對燃氣生產、運輸、儲存、使用等環節上的相關場所、管線、設備、用戶進行防火監督管理;參與燃氣災害事故的處置;日常的消防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

我國目前與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法律有三個,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關的消防法規和規章非常多,如《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城鎮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各省市的《燃氣管理條例》等;以及眾多的產品技術標準和工程設計規范,如《城市燃氣設計規范》、《汽車用液化石油氣加氣站設計規范》等。

3、我國燃氣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規劃、設計、建審、施工、監理、驗收、運行、日常維護及應急處理等環節,通過對有關資料的收集分析、組織專家研討,以及對北京,上海、廣東、四川和黑龍江等地的調研,就目前我國在燃氣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歸納如下:

1)安全管理機制不適應燃氣產業市場經濟發展

燃氣產業涉及建設、能源、交通、勞動安全監察、農業等各管理領域,燃氣行業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門,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門頒布有關政令,對燃氣實施安全管理。但地方與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門之間的政令協調難度較大;同時我國南方和北方,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和中西部地區用氣差異也較大,要求同一種安全管理機制或法規有時勢必造成諸多不適應。

第10號令第四條明確了建設部負責管理全國城市燃氣安全工作,勞動部和公安部分別負責安全監察和消防監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氣安全工作應當由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但是,各地建設部門作為行政主管部門,在燃氣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各職能部門之間缺乏經常性協調,使得各地區的燃氣安全隱患整改力度不夠。從調查情況來看,全國大多數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設主管系統設立了燃氣管理辦公室或者燃氣管理處,但由于受人員編制及其他因素的影響,這些部門履行著行業管理的職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職能,有的辦公室只有幾個人,忙于應付日常工作,根本沒有精力通盤考慮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職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察等監督部門,或者讓燃氣供應單位自行強化安全管理。

此外,隨著科技進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我國的燃氣事業將得以迅猛發展。而國際上通行的由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保險業、企業主等共同參與進來娜計臘踩芾淼納緇嶧J繳形蔥緯桑渙硪環矯媯垢母錚嗽本潁蠶啦棵瘧歡卮蟀罄渴降南蘭嘍郊觳?,挠嵢将越绤册u蟆?nbsp;

2)法制建設滯后

我國目前燃氣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設力度明顯不夠,現有的法規嚴重滯后,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現在:

(1)法規制定滯后。我國目前執行的較權威的燃氣規定只有1991年的第10號令,該規定對燃氣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則意見,相關的法律責任也不夠明確,在實際操作中彈性太大,有一定難度。而且該規定至今已有10年,其間的經濟體制、市場發展和行政部門的變化很大,迄今尚未進行修訂。

(2)各地管理法規不一。全國各地為了加強本地區的燃氣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號令的基礎上制定了各種各樣的燃氣管理條例、辦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氣的種類、數量、地理環境等情況不同,所制定的法規也存在較大的差異,造成全國燃氣管理沒有較為統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頭,職能重疊,監督與管理的界限不明確,使得許多安全隱患無法得到及時整解。

(3)政出多門、缺乏協調。不同部委的法規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給具體執行部門帶來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設部獨家的第62號令--《城市燃氣管理辦法》中"城市燃氣安全"一章的多項規定與10號令有較大出入;關于輕烴燃料(碳5),農業部等七家單位聯合發文要求大力推廣使用這種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單位從安全管理的角度出發,也曾聯合發文禁止在城市使用這種燃料。這些法規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層管理監督部門無所適從、難以把握,最終造成各部門推卸責任,管理上陷入混亂。

(4)政府部門執法力度不夠。燃氣行業的安全管理關系重大,國外燃氣行業的經營者不敢以身試法,嚴格的法制管理將使違法經營者損失重大以至破產。我國目前對燃氣行業違章經營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達整改通知或罰款,其罰款力度遠不足以震懾違法經營者,此外罰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無配套實施細則,使執法操作難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

3)規范、標準不健全

燃氣行業設計規范和相關產品標準是設計、施工的技術依據,是燃氣安全管理的技術法規。而現行的技術標準存在多方面問題: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較晚,同時為了照顧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規范的內容也就是當時實際操作的翻版,先進的技術內容少,無法體現通過提高燃氣設備設施本身的高技術含量來實現的本質安全的指導思想;其二,技術規范修訂的周期較長,與迅速發展的經濟形勢和城市環境不相適應,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所帶來的新措施無法在實際應用中找到法律依據。

其三,主要技術指標缺乏科學依據。如在關鍵的燃氣設施的防火間距確定問題上,俄羅斯地廣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氣設施的防火間距這種消極防護觀念,在規范標準中較少強調科技含量和質量等技術措施,來保證燃氣設施自身的運行安全。我國現有標準規范的制定中較多沿用這種理念。然而該理念并不適應我國,特別是大城市和沿海經濟發達、人口稠密地區的燃氣建設的發展。一是上述地區寶貴的地皮很難實現這種遠距離的安全隔離設計;二是一旦高壓燃氣設施發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離也無法保證安全。而歐美、澳洲和日本等國則采用高技術含量以確保安全,標準規范制定部門的科研和實驗基礎較強,他們以實驗數據為依據確定保證安全所必須采取的技術措施,并根據不同地區級別和技術措施來確定不同的安全距離。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氣設施標準與工程規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壓天然氣管道工程技術規范》、各類燃氣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等。此外,燃氣用膠管的質量和老化問題、家用燃氣報警器等技術,至今尚無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

4)設計、建審和驗收的可操作性不強

由于規范標準不健全,彈性大,給設計、建審和驗收帶來操作性不強的弊端。

作為設計部門,在業主控制投資的要求下往往難以采用高技術含量的產品及措施來確保燃氣設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難以達到安全距離的規范要求,只能采取有關部門協調的辦法,而這種協調往往缺乏實驗技術依據。

目前燃氣項目的建審主體為公安的消防部門,鑒于燃氣設施的工藝流程和專業設備的復雜性,消防部門的專業水平遠低于燃氣行業的技術管理部門,其建審難度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門認為消防部門不應承擔不能勝任的技術環節方面的建審工作。

此外,現階段燃氣設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質量水平與工業發達國家尚存在較大的距離,如各種閥門、管道等。燃氣規范標準對產品要求的不嚴格,將可能使一些低技術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氣設施的關鍵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隱患。

5)日常運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對由于歷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隱患,以及新形勢下出現的新的安全問題,缺乏有效解決辦法,造成日常運行管理存在較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城市燃氣管網老化現象比較嚴重。部分管道已連續使用幾十年從未進行檢測維修,其安全可靠性無法確定,隨時有發生事故的可能性。

(2)道路改造帶來問題。許多城市的燃氣管網隨著城市建設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發生了變化,道路拓寬及新出入口的開設致使燃氣管道置于車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礎卻沒有加固,防火間距不足是一個方面,更為嚴重的是極易造成管道受壓損壞,發生燃氣泄漏。此外,在燃氣管道的上方搭建違章建筑也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旦受建筑影響管道發生破裂,會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

(3)違章施工也是影響燃氣管道安全的一個重要因素。一是燃氣管道的施工質量保障體系還不夠完善,工程層層轉包,質量監理不到位,埋地管道達不到國家技術規范的規定,而且又是隱蔽工程,有些問題較難發現。二是外來施工損壞燃氣管道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在燃氣管道旁邊施工時,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不征求城市規劃或燃氣管道管理單位的意見,盲目施工,損壞管道,造成燃氣泄漏,危及安全。

(4)燃氣管道產權歸屬不明。城市燃氣供應系統中,從企業至用戶之間的輸送管線的產權歸屬至今未明,隨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不清。

(5)居民室內裝潢隱患較多。目前對家庭內燃氣管道的敷設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6)液化氣鋼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為取代煤炭的優質燃料,自80年代開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大量進入居民家庭和餐飲行業,90年代開始在液化氣經營、銷售、運輸等領域,惡性競爭、惟利是圖情況突出,因此產生了較多安全隱患。

6)應急處置能力不強。

燃氣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包括燃氣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和公安消防應急處置能力。燃氣事故的應急處置重點為切斷氣源、撲滅初期火災、防止蔓延以及保護周圍重要設施。

全國在這方面的情況差別較大,如哈爾濱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氣為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用戶20-30%),由于幾十年的經營以及有關部門的重視,已經形成了較為成熟的安全管理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各級消防部隊的滅火技術裝備也較先進,一旦發生事故,企業專職消防隊、公安消防隊以及醫療救護三方在事故現場有效地配合,事故處置成功率較高。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隨著近年來城市煤氣向石油液化氣、天然氣轉變的勢頭不斷增強,事故發生頻率較高,其應急處置能力明顯不足。其中包括企業搶險和公安消防的現場檢測、堵漏、個人防護等技術裝備的配備、以及消防站的規范設置等等,許多地區消防部門到事故現場受掌握資料和裝備的制約,不能及時查明情況,處于盲目狀況下,難以決定正確的戰術,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顯一例。

此外,我國公安消防實行兵役制,消防戰斗員服役2年,其技術水平的積累難以適應復雜的燃氣事故現場。鑒于現場泄漏氣體品種、濃度、設備流程、容器壓力難以清楚,消防部門在事故現場僅能起到搶救人員和冷卻保護的有限作用。

7)培訓不規范、從業人員專業素質不高

首先,從業人員的規范操作是杜絕人為燃氣事故的關鍵。隨著燃氣行業多種經營體制的發展,出現了兩頭重的現象:一是規范經營的大型企業作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在內外的嚴格監督管理下,對操作人員的培訓較為嚴格,二是部分經營不規范的中小型企業,單純追求企業效益,嚴重忽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其次,從事燃氣經營的作業人員的專業素質還不夠高,有些人員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或沒有定期復訓,對安全知識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識知之甚少,沒有能力發現安全隱患,更不用說向用戶宣傳安全知識。

此外,全國有很多地方都沒有專門的專業培訓機構,各地區操作人員培訓情況差異很大,有的搞形式主義,開兩天會就發證書,或者以盈利為目的搞各級重復培訓。不同部門基于各自安全責任或經濟利益,多頭培訓、一崗多證現象嚴重,一些培訓單位的資質無權威部門認可授權,而燃氣經營單位受條件和水平限制,對自身的安全培訓只是走過場。8)保險行業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

國外保險業作為與風險直接發生經濟效益關系的市場經濟實體,在介入燃氣行業各運行環節的安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實施保險。保險公司與業主、政府防火部門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約,成為燃氣安全運行中不可缺少的環節。

我國目前保險行業尚未真正以市場經濟模式操作,參與燃氣行業風險評估和安全運行管理監督的意識淡薄,只是關注"彩票?quot;受保規模的業務擴大,同時希望通過政府有關部門對產業的消防安全監督,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應承擔的理賠責任。

隨著我國加入WTO,國外保險業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國的各行各業,我國的保險業也必將改變運行模式,順應國際形式。

4、結束語

在撰寫本文之前的調研過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處、上海、四川、廣東、黑龍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總隊、支隊、建設主管部門、燃氣經營企業和本所有關領導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謹向所有提供幫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謝意!

5、參考資料

[1]《落實"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精神,鞏固清理整頓城市燃氣市場成果確保燃氣安全》建設部城市建設司楊魯豫2001.8.9

[2]《強化行業管理,確保燃氣安全》河南省建設廳2001.8.9

[3]《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建設部、公安部、勞動部(第10號令)1991.3.30

[4]《中國城市燃氣事業現狀及發展前景》中國城市煤氣協會張永革

[5]《加大清理整頓力度,加強燃氣安全管理》海南省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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