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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論文范文1
論文關鍵詞 食品安全 犯罪 刑法保護
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讓人們大傷腦筋,從毒奶粉、瘦肉精到現在的塑化劑,現在人們對任何食品都不能放心,而我們的衛生行政機構或者質量技術監督機構不論是基于技術水平還是執法能力的原因并不能完全保證,科技的發展并沒有給人們的餐桌帶來了革命性的改變,相反人們現在對食品的期待甚至從原來的營養豐富、美味可口降低到了安全的層面,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倒退。在利益的驅動下,不良生產者把食品行業作為謀取利潤的跑馬場而置人們的生命健康于不顧,這其中有著道德良心的因素。但是完全解決這些問題僅僅依靠道德教化又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用法律進行規制,而且在涉及根本民生的重大問題面前,刑法不能缺席。
新的刑法修正案(八)將涉及食品犯罪的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降低了入罪標準,另外增加了新的罪名,規定: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這是對當前群眾對食品安全問題關注的一種良性回應,具有積極的意義和作用。但是在現實中依然沒有能夠穩定民心,食品安全問題還是頻頻出現。這就使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我們的法律機制,是我們的刑法規定不夠嚴厲,執行不到位,還是相關配套規定不完善,為什么不能有效地制約涉食品犯罪?有人也開始質疑刑法保護食品安全的作用,并有人針對性的提出了繼續完善刑法的建議。
筆者認為在食品安全保護中刑法并不是萬能的,刑法應該有所為但是有一些也是無能為力的,我們不能對刑法寄予過高的期望,以下筆者將結合學者提出的修改完善刑法的建議以及現階段食品安全的發展形勢談一談刑法保護食品安全的缺陷。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刑法修改建議的分析
針對當前的食品安全犯罪形勢,學者有針對性的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議,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將食品安全犯罪由危險犯變為行為犯,在食品安全犯罪中設置資格刑,增設新的食品安全犯罪罪名。
下面筆者將逐一分析這些刑法修改建議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第一,將食品安全犯罪由危險犯變為行為犯。這主要針對《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該條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將被判處刑罰。修改后就是只要實施了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即構成犯罪。從行為犯與危險犯的概念比較看,以結果發生為不必要,單純僅以行為為要素的,這種犯罪被稱為行為犯。不把發生侵害法益的現實作為處罰根據,而是把發生侵害的危險狀態作為處罰根據的犯罪叫危險犯。兩者都把發生實質法益侵害排除了構成要件,對于防范食品安全犯罪均具有積極的意義。但是兩者相比較來說,行為犯要更加嚴重一些,它甚至排除了危險狀態的構成這一入罪條件。從食品加工和銷售行業來看,如果將此罪設為行為犯則剝奪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尚未流入市場時采取補救措施的機會,因為只要生產出或者購買了此類食品就構成了該罪,在沒有侵害相關法益甚至沒有產生危險的情況下,這樣的處罰似稍顯重,有違刑法的謙抑性。另一方面現行的刑法也并未放縱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行為,因為即便行為沒有造成危險狀態,仍可以由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來進行規制。因此筆者建議現行的刑法規定完全有能力規制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犯罪行為,無需進行修改。
第二,在食品犯罪中增設資格刑。設置資格刑及意味著實施食品安全犯罪的行為人在一定的期限內將被剝奪以后從事食品生產銷售行業的資格。我國刑法現有的資格刑僅為剝奪政治權利與驅逐出境,其他有資格刑性質的處罰則散見在一般法律法規中,如證券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我國整個刑法體系沒有設置禁止從事相關職業資格性,而且同食品犯罪一樣可以用資格刑來制約的犯罪行為有多種包括會計、教師、醫師、證券師這些都可以實行資格刑,在這樣的情況下單獨為了食品犯罪而設置資格刑顯然是不適當的,是沒有從刑法的整個體系來考慮的,如果完善相關的資格刑則必然涉及刑法中大規模大范圍的修改,僅僅修改食品犯罪是不可行的。
第三,增設新的食品安全犯罪罪名。有的學者建議增加拒不召回不安全食品犯罪,增加過失犯罪的罪名。首先就拒不召回不安全食品犯罪學者認為:“《食品安全法》為了保障食品安全而對系列主體規定了如召回不安全食品等系列義務,但刑法未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將不作為規制為犯罪,更未將造成重大損害后果的行為進行定罪量刑,故應當增加拒不召回不安全食品罪等不作為型犯罪,以促使生產者在發現不安全食品后積極召回,防止、減少危害結果的發生。豍”而實際上,《食品安全法》規定了不召回不安全食品的處罰,而且不召回不安全食品肯定構成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所以現有的《食品安全法》與刑法之間存在的對不召回不安全食品行為的懲罰對接,并未造成真空放縱該種行為。而且增設這一罪名似與將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作為行為犯來處理成一體系,將該罪作為行為犯,則對社會產生的危害結果不再作為入罪的根本條件,因此可能會讓犯罪人放縱危害結果的發生,為了防止這一點增設了不召回不安全食品犯罪,這種做法認為把體系搞亂,從以上的分析看出將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犯罪作為行為犯無必要,則增設新的不召回不安全食品犯罪亦無必要。
就增加過失犯罪而言。一直以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已經成為共識,只有故意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才是入罪可罰的。因為近年來人們對食品安全的關注程度不斷提高,而寄希望于刑法嚴格的規制,這是一種“運動立法”的模式,也許將來關于藥品、化妝品同樣會引起人們的關注,那是否應該將他們統統增加過失犯罪呢?刑法之所以沒有在本節設立過失犯罪的原因有:第一,從本罪的行為目的來看,行為人主要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在現實生活中過失的主觀狀態與本罪的目的相沖突,不會構成該罪。第二,從過失的主觀惡性來說,過失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尤其是食品在主觀上是絕對不追求損害食品生產銷售秩序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的主管惡性,將這樣的行為列入犯罪,有客觀歸罪的嫌疑。因此從兩個方面來看,增加過失犯罪還是一種具體的沖動應對,缺乏成熟的思考,不具有可行性。
二、對當前食品安全形勢的分析
傳統的食品安全犯罪日益受到重視,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一些更加隱蔽的食品安全問題走入了人們的視線,它們的存在讓人們更加食不甘味。筆者針對這些現象進行三方面的分析。
第一,食品犯罪的罪與非罪,食品安全標準是關鍵,而這個標準認定刑法是不能左右的,認定權力掌握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刑法在此問題上沒有主動規制的義務,僅僅扮演了消極處理結果與影響的角色。
第二,即便有了明確固定的食品安全標準,我們也要客觀的看待該標準。食品安全標準并非是絕對的科學的,它的設定也是與我國的科技發展水平人民群眾的承受程度相關的。如前一階段大家較為關注的面粉增白劑問題,我國的標準和國外的標準是不統一的,我們的安全標準未必是絕對科學的,甚至有的是落后的。依靠這樣的標準來保障食品安全,懲治食品安全犯罪顯然是不合適的,因此,有必要大力發展食品科技,提高我國的食品安全標準,這樣才能相對更好的保護食品安全,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第三,部分食品的安全性能無法證實。隨著生物技術、基因工程以及一些食品加工技術的發展,一些新的食品種類被研發,但直至今日還沒有明確的標準來證實是否安全,如轉基因食品。在這些問題面前我們很無奈,在我們沒有辦法確定的情況下無法規制這種行為,科學技術沒有證實,其他的只能消極的等待,即便我們面臨著巨大的風險。這應該是我們不得不考慮的現實問題。
以上存在的問題在食品安全規制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相比較而言刑法的作用倒顯得消極無奈了。因此法律的規制僅僅是一方面,而且法律規制需要成熟的配套保障與技術支持,在這些發展不到位的情況下,空談刑法規制有如建設空中樓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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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洗錢罪 上游犯罪 范圍
一、洗錢犯罪概述
(一)洗錢罪的定義
我國刑法分則第191條明確規定:明知是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為洗錢罪:(1)提供資金賬戶的;(2)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3)通過轉賬或其它結算方式協助將資金轉移的;(4)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5)以其它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豍
(二)洗錢罪的特點
1.犯罪主體具有特殊性
由于洗錢活動需要涉及到國內外復雜的金融和法律制度,一般的犯罪分子很難完成,因此,犯罪分子愿意支付高額的費用聘請證券經紀人、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才來對違法資金進行清洗,這些人員的介入,使洗錢犯罪主體呈現出特殊性。
2.犯罪過程具有復雜性
一個完整的洗錢過程要經過放置、培植、融合三個步驟,這三個步驟有時相繼出現,有時重復循環。過程越復雜,錢也就“洗”的越干凈。
3.犯罪手段的高科技性
科技的進步,新的洗錢技術已經出現,例如利用電子貨幣、網上銀行、網上賭場進行洗錢。洗錢手段的高科技型加大了打擊犯罪的難度。
4.犯罪領域具有跨國性
犯罪領域具有跨國性是指洗錢犯罪過程中的一系列行為和活動需要在兩個以上的國家、利用多種手段才能使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披上合法的外衣。
二、洗錢罪上游犯罪存在的問題
(一)犯罪行為方式規定有限
我國刑法將洗錢罪的犯罪行為方式僅僅規定為5種,前四種行為方式明顯可以看出其與金融機構存在著聯系,而在實踐中,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洗錢的行為方式更加復雜多樣,利用其它媒介進行洗錢的案例比比皆是。而最后的兜底性條款,立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都沒有進行明確而具體的規定,這樣很難正確的理解其含義。在學界和實踐部門激烈的爭議下,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新的規定,專門對本條第一款第五項的“以其它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進行了詳細規定,由于篇幅有限,在此不在贅述。盡管最高法對其它方式進行了解釋,但筆者仍然認為不能窮盡洗錢罪的所有行為方式。
(二)上游犯罪的范圍規定過于狹窄
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始設立洗錢犯罪時起,最初的上游犯罪僅僅局限在犯罪。1997年,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被納入洗錢罪的上游犯罪,到2001年,《刑法修正案(三)》中規定,恐怖活動犯罪也可以成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擴展至七種犯罪分別是: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雖然上游犯罪的范圍呈現出不斷擴大的趨勢,但是,實踐中很多犯罪貌似具有洗錢犯罪的特征,因為沒有法律的明文規定,法官不能夠以洗錢罪定罪。對此,有學者建議將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擴大為所有的財產犯罪,筆者認為,對洗錢罪的上游犯罪進行擴張時必須持謹慎的態度,在對外國立法進行借鑒的基礎上,必須結合我國的國情。
(三)洗錢罪的上游犯罪分子沒有納入到洗錢罪的主體
在我國理論上,上游犯罪分子不能成為洗錢罪的主體相當大一部分學者持支持態度,實踐操作中,上游犯罪分子也沒有以洗錢犯罪論處,這對于打擊洗錢罪是極其不利的。有學者認為洗錢罪的主體不能包括上游犯罪分子是因為符合了事后不可罰理論,筆者對這一觀點持否定態度。日本學者大谷實認為“之所以會出現一種行為完成之后,其他的行為不被處罰的情況,是由于某種犯罪行為完成后,在與該犯罪行為相繼而繼續存在的違法狀態中通常所包含的行為,是被該犯罪構成要件評價完畢的行為?!必Q基于此種觀點,由于洗錢罪所侵犯的客體并不必然被包括在上游犯罪所侵犯的客體中,所以,實施了上游犯罪行為之后,又進行的洗錢行為并不能因為對上游犯罪行為進行了評價而不予追究。
三、洗錢罪上游犯罪的完善構想
(一)將犯罪行為方式擴大化
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網絡給人們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近些年來,利用網絡作為載體進行洗錢的事件層出不窮,正是由于立法的缺失,使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機。筆者認為,應該將利用網絡進行洗錢的行為方式進行系統的歸納和總結,寫入立法。當然,時代在不斷進步,我們不可能預料到將來所有的犯罪方式和手段,不能出現一種新的犯罪方式我們就將其寫到法律之中。法律的頻繁修改,會喪失其應有的可預測性和權威性,在出現新的犯罪犯罪方式時,可以通過司法解釋予以補足和完善。
(二)拓展上游犯罪的范圍
2000年,聯合國通過了《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該公約在預防犯罪和判處刑罰方面是比較有影響力的國際公約。公約規定:各締約國在國內立法上至少必須將其規定的最小范圍內的犯罪作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其最小范圍就包括了所有嚴重犯罪。豏從公約中我們可以明顯看出,我國洗錢罪的上游犯罪范圍明顯過于狹窄,需要進一步的拓寬,從而保證和公約的接軌。按照公約的最低要求,我們應該將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拓展至嚴重犯罪。即使目前不能將所有的嚴重犯罪都涵蓋其中,諸如集團犯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劫持航空器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偽造貨幣罪、持有使用假幣罪、假冒注冊商標罪、假冒專利罪、侵犯著作權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等嚴重犯罪納入我國洗錢罪的上游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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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醫藥;市場營銷;醫藥市場營銷;營銷戰略計劃;營銷渠道
1.營銷戰略計劃與實施
隨著我國經濟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市場營銷觀念的確立,醫藥營銷方式也發生了由計劃產銷到根據市場需求產銷的根本性改變。然而,大多數企業尚處于市場營銷活動無戰略階段,或者僅僅局限于廣告策劃和促銷策劃,沒有一套系統的市場營銷戰略。
首先,由于我們的新藥創新能力弱,使大部分企業依靠仿制開發新產品,加以新藥審批制度中存在的漏洞造成了新藥開發中的“高水平重復”現象,同一個產品最多有上百家企業生產銷售,這是目前市場混亂惡性競爭的重要原因。第二,渠道建設混亂。當前我國大部分醫藥企業還在應用依靠廣告建網絡、不規范的買斷經營,這些方式雖然在一定的歷史時期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在當前經濟現狀下已逐漸暴露出其自身的弊端。不規范的買斷經營給企業造成大量的應收賬款、使企業造成不該有的市場空白等等。第三,營銷手段簡單且不規范,靠大做廣告甚至是高額回扣促銷等營銷方法打市場。廣告的“惡補”造成很多企業的知名度與美譽度反向移動。國家對藥品廣告的規范性措施的出臺進一步限制了廣告的,其對醫藥市場的影響將大大降低。帶金促銷不僅違反了法律法規而且嚴重降低了醫學及藥業的社會信譽度,給相關行業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總之,沒有必要的市場調研、缺乏創新的產品、沒有正規的品牌宣傳、混亂的銷售通路管理,因此可以說當前相當廠商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醫藥營銷戰略。
2.營銷渠道狹窄
國際營銷渠道主要由國內中間商和國外中間商構成,生產企業可根據國外市場情況來選擇長渠道還是短渠道、直接渠道還是間接渠道,但傳統的貿易體制使得我國制藥企業難以對渠道(國內外中間商)進行評價、選擇、調整和管理。藥品生產企業的國際市場信息除了靠分銷渠道反饋和政府信息部門提供,更多地是靠自身的調研機構或委托目標市場國的調研機構。多年來由于我國制藥企業對市場營銷的忽視及誤解,因而對市場信息在現代市場營銷戰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普遍認識不足,更不用說國際市場信息。我國絕大多數制藥企業沒有設立專門的市場調研機構,按理來講,企業的銷售部門應該通過其銷售網來獲取市場信息,事實上并不完全如此,即使是銷售部門,也只是從事銷售業務,主要是完成預定的銷售額指標。相當部分藥品生產企業的決策者仍習慣于憑經驗和感覺辦事,常常因判斷失誤導致營銷失敗。這類事情在國內時有發生,在國際營銷中更是不勝枚舉。市場調研已成為國外大型跨國制藥公司一種不可缺少的有效競爭武器,他們不僅委托市場調研公司負責調查,自設市場調研機構體制和運作機制也十分完善。我國制藥企業在對國際市場及營銷環境不甚了解的情況下,更應該重視和加強市場調研工作,這是打開國際市場的一把“金鑰匙”。
3.物流服務和管理
物流服務和管理包括幾方面:即物流管理、銷售服務、營銷制度和內部管理?,F代的市場競爭已經不只限于市場開發方面的競爭,也體現在物流快捷和售后服務完善等方面。物流管理就是在客戶需求時如何快捷安全的將商品送到客戶手中,這需要企業在內部機制和網絡等方面完善,以滿足客戶的需求。
售后服務的完善是穩固客戶的法寶,這需要營銷員及時了解客戶是否需要企業配合做什么工作,提供充足的資料準備客戶隨時的需求,營銷經理也要進行定期的拜訪,進一步加強相互之間的業務聯系。
營銷制度必須適應市場發展規律,能更好地開發和操作市場;內部管理要完善、順暢和嚴格,以便保障市場開發成果。這兩個方面的好壞決定了企業能否持續穩定的發展,也是企業留住優秀營銷人才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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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企業,營銷,概念
營銷理念是市場營銷行為的指導思想,規范著企業市場營銷的基本態度和行為準則,也必然對企業營銷效益帶來顯著影響。根據目前市場經濟發展情況,及激烈的市場競爭的要求下,對于我國大多數企業來說,對于現代化企業營銷概念的新發展,要有足夠的認識,并真正樹立符合自身企業發展的營銷理念。
1、全球化營銷概念
全球化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最重要趨勢,現代化大生產本身的客觀規律必然要求實現全球化分工。在國際競爭國內化、國內市場國際化的今天,企業要積極走出國門,在世界范圍內尋求發展機會,把全球市場置于自己的營銷范圍內,以全球營銷概念來指導公司的營銷活動。
2、整合化營銷概念
企業的營銷活動是由多種因素構成的,如產品質量、價格、花色品種、銷售方式等。企業針對這些因素或是適應,或是調整,往往會形成十分具體的營銷活動。當然,作為具體的營銷活動,在目的上具有一致性,都是為了實現企業的總體目標,但在形式上都往往很難一致,甚至有時會存在明顯差異。如有的企業產品質量不錯,但由于品種單調就會影響其銷售增長.有的質量和品種都沒問題,但在推銷方式上不靈活也會影響其總體目標的實現。因此,如何將各種具體的營銷活動加以組合調適,防止“木桶效應”的發生,是企業市場營銷目標實現的重要保證。
3、知識化營銷概念
21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人們的生產方式、思維方式、生活方式都將產生深刻的影響。企業的營銷概念也應相應轉變,即樹立知識營銷概念。知識營銷概念是與知識經濟相適應的一種新營銷概念。它高度重視知識、信息和智力,憑知識和智力而不是憑經驗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勝。
4、綠色化營銷概念
自本世紀70年代初發表《人類環境宣言》拉開人類環境保護的序幕以來,綠色浪潮一浪高過一浪,把21世紀變成了一個綠色世紀。綠色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必然要求企業以綠色營銷概念為指導,盡力滿足消費者的綠色需求。綠色營銷概念強調企業在營銷活動中要把市場需求與環境保護有機結合起來,大力開發
綠色產品,盡量減少乃至消除環境污染所造成的危害。
5、關系化營銷概念
建立并維持與顧客的良好關系。顧客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市場競爭的實質就是爭奪顧客,建立并維持與顧客的良好關系是企業營銷成功的基本保證。原來企業營銷重在交易,而如今這種概念受到了嚴重的挑戰:首先,顧客越來越成熟,他們只選擇能夠為他們帶來超值利益的產品,而不管它來自何方、由誰生產;其次,顧客很容易受到其他品牌促銷活動的誘惑,經常在眾多品牌中搖擺。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必須從傳統的交易性營銷轉變成關系性營銷,以加強和鞏固企業與顧客的長期關系。
6、網絡化營銷概念
網絡營銷成為新世紀營銷的新焦點,重視網絡營銷的企業將獲得市場的主動權。企業可以利用互聯網與顧客進行大量的信息交流,即使是中小企業也可通過電子布告欄、線上討論廣場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對顧客進行即時的信息搜索。顧客則有機會參與企業從產品設計、生產到銷售的全過程。這種雙向互動的溝通方式提高了顧客的參與性和積極性,更重要的是它能使企業的決策有的放矢,從根本上滿足顧客的需求。顧客也可以通過網絡引擎,很容易地檢索出全球大部分生產銷售某種產品的廠商,實現與廠商的直接接觸,通過網絡提供的信息進行比較、選擇、定貨,購買時間大大縮短。
7、動態化營銷概念
眼前利益往往是導致人們走向誤區的原因。作為企業營銷來說,往往也會受到某些眼前利益的誘導而影響其長遠利益。許多成功企業的經驗都告訴我們,伴隨它們成功的秘訣并不深奧,那就是堅定的目標信念和長遠的經營眼光。市場是瞬息萬變的,消費者的需要也是有明顯動態性。因此,企業就要不斷地研究市場新動向,消費者的新需求,從而不斷進行產品和服務的調整適應。同時還應從動態的要求出發,著眼于未來市場占有率,著眼于產品和服務能被消費者接受和贊同的影響力,著眼于企業的信譽和后勁。而不為暫時的“一城一地”的得失和短期無利或虧損所左右,不為眼前利益所計較,從而打好長期發展的基礎.獲得長遠的最大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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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犯罪 刑法規制
民以食為天,食品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食品安全與公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關,這決定了食品安全問題成為衡量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指標之一。近年來,我國食品安全事故呈現高發態勢,食品安全問題已經成為整個社會最為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進一步推動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完善對充分發揮刑法的保障作用,全面、嚴厲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對推動我國刑法的完善和發展,實現社會的穩定有重要意義。
一、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的必要性
當前,學界并未形成統一、明確的食品安全的定義。世界衛生組織將食品安全問題界定為“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公共衛生問題”;我國《食品安全法》將其界定為:“食品無毒害,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豍”。學界對這一問題同樣存在不同認識,有學者將其界定為“按照食品原來用途進行制作和食用時,不會產生是消費者受到傷害的一種擔?!?。根據這些不同的界定,我們可以看出,食品安全是指食品的生產、銷售應嚴格按照國家強制標準要求進行,不得存在可能損害或者危害人體健康安全的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導致消費者生命安全受到侵害、危及消費者本身及其后代的隱患。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個具體、獨立的罪名,而是學界提出的關于新興經濟犯罪的類型,是對刑法中涉及食品安全相關犯罪形態的統稱,主要包括刑法中規定的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刑法修正案八對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犯罪規制力度進一步強化。豏從當前我國社會現實發展角度分析,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
首先,從理論角度分析,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是我國形勢政策的要求,與我國憲法確定的以人為本的理念相契合。食品安全問題關乎群眾基本生存權,這為推動我國刑法食品安全規制提供了法律前提和支撐。而我國刑法遵循寬嚴相濟形勢政策,刑法是對抗犯罪,保障公民法益的有效規范和手段,對涉及千家萬戶健康和發展的食品安全問題更應給予嚴厲的處罰。
其次,從食品安全問題現狀角度分析,當前我國面臨的食品安全問題十分嚴峻:從三聚氰胺事件到皮革奶,從硫磺饅頭、地溝油到甲醇白酒、毒豇豆、毒韭菜,暴露出來的食品安全犯罪涉及到各個食品生產環節和領域,而食品生產環節的非法添加和惡意添加,瘦肉精、防腐劑的濫用等問題已經使國人脆弱的神經不堪重負,食品安全問題已經成為我國一個沉重的社會話題。
總的說來,食品安全犯罪已嚴重影響著我國公民生命權、健康權,成為影響社會安定、和諧的不穩定因素這一,侵害者我國市場經濟的機理和經濟發展。進一步推動刑法規制已刻不容緩。
二、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現狀
食品安全問題一直是我國刑法關注的領域,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法律體系,但這從當前食品安全犯罪和刑法規制司法實踐角度進行對比分析可以看出,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仍舊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探索
1997年刑法第143條和第144條與食品安全犯罪直接相關,這是我國構建刑法食品安全犯罪規制的基石。豐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將《刑法》第143條食品衛生修訂為食品安全,將第144條衛生標準改為安全標準,刪除了拘役刑和罰金刑的上限,并進一步增加食品監管瀆職罪,將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犯罪單獨予以規定,這些措施無疑都提升了刑法規制食品安全犯罪的強度。然而,在此次修訂中增加了適用條件,將“有其他嚴重情節”作為加重處罰的適用性條件,這顯然降低了刑法規制食品安全犯罪偵查、調查局鄭的難度,即便犯罪行為未對消費者造成嚴重損害,從非法獲利的金額、銷售額度等角度同樣可以確定存在嚴重情節的要件,從而實現對該類行為的規制和處罰。
(二)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存在的問題
從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探索上分析,盡管刑法修正案八推動了我國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的進步,但在罪名設置、刑事責任設定、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范圍等角度仍舊存在一定問題,不利于我國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目的的實現。
首先,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范圍較為狹窄。從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的范圍分析,我國食品安全犯罪所涉及的罪名主要是指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相關犯罪,但對食品加工、運輸、包裝、存貯等中間環節均未涉及。當然,除此之外食品安全相關犯罪還涉及非法經營罪、虛假廣告罪、以危險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濫用職權罪等,但這也并未涉及除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等食品安全犯罪的其他類型。盡管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食品安全犯罪的類型進一步拓展至加工、運輸、包裝和存儲環節,進一步細化了這一法律規定,其可操作性和針對性提升,但與食品經營相關的“采集”、“摻入”等實踐中較為嚴重的問題并未涉及,仍需進一步細化。同時,還缺乏對過失造成食品安全犯罪、食品進出口造成食品安全犯罪問題的規定。
其次,刑法設置合理性不足。盡管刑法修正案八采取了無限額罰金制,沒有規定最低和最高罰金額,這與比例制罰金刑相比有了一定的進步。但刑法修正案八的無限額罰金制的設置會導致司法實踐中刑罰權威和威懾力的弱化,而且規定的原則性較強,缺乏相應的細化,導致司法實踐中受法官自由裁量權的影響較大,從而導致罰金刑的不方便操作。這不僅給司法實踐帶來一定的難題,同時在一定程度上并不符合罪刑相適應原則的要求。除此之外,當前我國刑法規制過程中,還存在資格刑缺失的不足。從當前我國食品安全刑法規制的實踐角度分析,推動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資格刑設置能夠更加有利于強化對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規制。在食品安全犯罪問題日益嚴重的情況下,我國刑法僅設置了剝奪政治權利和驅逐出境兩種資格刑,較為單一,而且后者還僅適用于外國人犯罪,顯然這種資格刑設置無法發揮資格刑對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的制度價值。并且,當前刑法關于資格刑的設置并未對從事特定職業活動的資格進行限制,無法有效遏制行為人犯罪后再次進行食品安全犯罪的可能。
當然,除此之外,我國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還存在與行政法規和行政處罰銜接不緊密等問題,這都不利于實現對食品安全犯罪的有效、全面打擊。
三、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對策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對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規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強化,開啟了我國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規制的大門,邁出了較為關鍵的一步。針對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犯罪的嚴峻形勢,針對我國當前立法存在的問題,應進一步推動我國刑事立法的完善,從而推動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規制。
(一)關于食品安全犯罪層面的整合和完善
食品安全犯罪層面的整合和完善應從拓展我國食品安全犯罪范圍的角度進行,主要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首先,應進一步推動我國食品安全犯罪立法和司法解釋的出臺和完善,將食品經營行為中涉及的具體行為進行明確,特別是針對較為原始的生產方式中所涉及的采集、以及持有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各個環節進行明確,從而彌補當前我國當前立法的不足。盡管這并不屬于經營行為的范疇,而將其納入規制范疇能夠有效實現對生產、經營行為的源頭控制,適當拓寬食品安全犯罪的外延,進而實現刑法對提升食品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
其次,對摻入行為進行規制的覆蓋。由于食品生產摻入等行為涉及食品安全,盡管我國《食品安全法》對添加劑等問題進行了界定,但對于添加劑、轉基因、摻入等問題并未在刑法中得到合理體現,這導致司法實踐中只能按照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或者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量刑。但這在司法實踐中極易造成同類型犯罪行為的不同判決結果。所以,應該在刑法規制中增加相關獨立罪名,以強化對該類型食品安全犯罪的規制。
最后,從立法角度進一步拓寬食品安全犯罪規制范圍,將過失造成的食品安全犯罪、因進出口食品引起的食品安全犯罪納入刑法規制范疇。具體而言,可將因進出口食品引起的食品安全犯罪納入刑法分則走私罪中進行規制,通過立法解釋進行擴容;但在量刑上應考慮食品安全的危害性特點,要比一般走私犯罪從中處罰。將過失造成的食品安全犯罪納入刑法規制范疇,參照過失犯的量刑方式和標準,在食品安全犯罪量刑幅度內從輕設置處罰。
(二)關于刑事責任設置的完善
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犯罪刑事責任設置主要是財產刑和資格刑的設置,而這一設置存在一定的問題,應針對當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
首先,從財產刑角度分析,可以配合罰沒財產的方式彌補當前財產刑存在的不足。這對當前罰金刑設置的不合理問題,可以在不對罰金刑進行大規模改革的情況下通過適用并處沒收財產等方式進行彌補。進一步強化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力度,可以增加對單位進行罰沒財產的規定。如果說作為財產刑的罰金適用于單位犯罪較為恰當,那么作為財產刑的沒收財產卻沒能成為懲治單位犯罪的刑罰是令人遺憾的?!蓖瑫r,針對食品安全犯罪的具體情況,特別是犯罪情節、危害后果等確定罰金刑的罰金額度。
生產銷售論文范文6
【關鍵詞】 醫藥流通企業;供應鏈管理;CMS
1、 緒論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醫藥產業作為國家的支柱型產業,它的發展關系到國計民生。目前,醫藥產業正在進行一場翻天覆地的改革,為了適應整個市場的需求和國家對于醫療體制的整治,建立一個公平、公正、健康發展的醫藥市場是當前最為主要的工作,這也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更要體現標志之一。
ASLK是一家全球性制藥公司,擁有強大的科技研發能力,通過產業化為主要鏈條來實行以科研、銷售一體的企業發展模式。ASLK依靠它的優勢藥品贏得了相當不錯的營銷業績,在面對激勵的經營環境競爭的,和中小型制藥企業經營逐漸加大形勢的嚴峻性。ASLK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就是如何發揮自身優勢來發展企業。由于它面對的市場環境很復雜,不僅僅是我國供應鏈管理發展的不夠完善而且ASLK的管理模式就有問題,通過對ASLK的現狀分析,找出其種種問題的原因,并且能夠對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如何利用好本企業的獨特資源更好的發展ASLK成為迫在眉睫的任務。
論文的主要內容:第一章緒論,綜述國內外醫藥行業供應鏈研究的現狀、選題的背景和意義,介紹論文的寫作思路和論文的總體框架。第二章供應鏈相關理論概述,運用文獻歸納法,將論文運用到的供應鏈相關理論進行概述。第三章ASLK供應鏈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該章節對ASLK進行了簡介,分析了該公司供應鏈管理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第四章加強ASLK供應鏈管理的對策,以論文前面章節的研究與分析結果為依據,對ASLK供應鏈管理的優化策略進行研究,通過了六個方面的探討,提出了供應鏈采購管理規劃與設計目標。第五章總結,對論文進行了總結,并提出了今后進一步研究的方向。
2、供應鏈管理理論概述
所謂供應鏈(Supply Chain,SC)是指由原材料的供應商、制造商、分銷商、零售商、顧客,通過與上游、下游各組成部分連接組成的鏈狀結構。供應鏈的過程中創造產品同時也創造了價值,其最終產品是最下游的顧客所需要,顧客通過對產品的購買再使得資金的回流,促進供應鏈的再發展。一般來說,供應鏈管理正是要對這條鏈上的各個環節進行管理,通過各種新方法、新技術的運用,以達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顧客的滿意度,最終提高企業競爭力的目的。通過以上對供應鏈的模型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供應鏈就是一個把上游供應商、制造商、下游分銷商、顧客等一系列參與者都連接起來形成一個鏈狀結構,其實就是一個由上游到下游提供服務,從下游到上游購買服務提供資金的一個過程[12]。供應鏈中每一個核心企業或是節點企業,他們都是承擔著供需兩方面的職責,對于供應商來說,藥材的原材料是通過采藥的人,從他們那里購買得到,同時也承擔著向制造商提供原材料得角色,作為制造商,給下游分銷商提供藥品,同時需求上游供應商提供制藥原材料,對于其他供應鏈所涉及的角色同樣都是這樣,都是一個綜合供需的一個主體,從而形成了一個供需的鏈條[13]。
3、阿斯利康制藥有限公司供應鏈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采購業務方面存在的問題
ASLK太過重視技術的革新,新藥品的開發,沒有重視到藥材的采購對整個生產的作用,只是認識到拓寬自己的橫向發展和高科技的創新,這個的確能給公司的利潤的提高增加很多空間,但是藥品原材料的高質量是對藥品質量的保證,藥品原材料得實時配送是ASLK準時生產的重要保障,要是沒有一個實時的原材料供應,ASLK的生產必定會因為原材料短缺而造成不必要的生產中斷。具體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ASLK沒有認識到供應商的合作關系會提高自我的優勢。ASLK沒有一個供應鏈的系統意識,只是認為供應鏈即為生產銷售,而沒有考慮到一系列背后隱藏的威脅。2、ASLK公司內部首先也沒重視到采購對生產和銷售的重大影響,在公司的利潤獲得情況上,主要重視生產和銷售,因為這兩個業務都會給公司帶來現實的利潤,而對于采購的優化是無法用現實的利潤來表示,所以這些隱形的利潤就沒有被重視和開發利用。
2、管理信息化方面存在的問題
由于ASLK信息系統還未普及企業內部部門,所以導致信息功能不足,導致信息化程度不高,溝通手段亟待改善,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企業內部信息系統沒有遍及整個企業內部所有部門,導致公司內部的信息交流滯后,采購部、生產部、銷售部的信息無法準時傳遞。2、對于企業外部,上游原材料供應商和下游各分銷商和ASLK的信息脫節,造成生產制造整個部分都會造成延遲,使得整個供應鏈的功效情況都無法達到一個合理的平衡。3、缺少一個信息管理系統,造成信息的集成程度很低,對于大量的信息沒有一個信息系統來管理,大量數據無法被利用,造成信息的浪費和大量的信息處理成本,比如人力資源和時間消耗。
4、加強阿斯利康制藥有限公司供應鏈管理的對策
1、從采購方面改革阿斯利康供應鏈管理
改善信息化采購流程,為了保證ASLK公司的采購目標,減少采購成本、加快供應效率、提高原材料質量,ASLK公司需要制定獨特的采購策略,并且要逐步聯合供應鏈上下游加以實施。(1)通過對藥材供應商的各項指標進行分析、經過嚴格評審,確定關鍵原材料供應商,并建立同盟作為企業上游的戰略資源,這個可以保證企業內部需求得以滿足,也可綜合上游原材料供應商的生產信息提高整體配送合理減少相應的庫存成本。(2)加強ASLK只要信息化建設,提高信息流在制藥企業內部和上游供應商之間的流通效率和準確性。以ASLK信息中心為中心管制點,通過信息企業內部網傳輸,對ASLK的眾多原材料供應商、下游眾多客戶的信息,實現最大程度的采購自動化,前瞻化、管理流程無人化,降低大部分采購成本。其采購流程模型圖如圖4-2所示:
2、加強阿斯利康制藥信息化建設
由上述可以確定供應鏈一體化的管理實施,雖然可以給個藥品制造業和分銷商,和上游供應商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可以得到想要的結果,或者再實踐供應鏈一體化中無法長遠。這就使因為缺乏對供應鏈信息一體化的管理,缺少了信息實現供應鏈一體化,就必須從戰略角度上來實踐信息系統的建設和企業的信息化管理。
ASLK在實行供應鏈一體化的同時,建立自己的ASLK信數據庫信息中心通過自己企業內部的子網,實現企業內部的信息的共享化,同時在整個供應鏈上建立一個包括整個醫藥供應鏈的所有企業,包括上游原材料供應商、下游醫院、各分銷商和客戶之間的信息共享中心。這樣可以使整個醫藥供應鏈的所有企業都可以在此信息共享平臺上獲得自己需要的信息,制定自己的生產和銷售計劃,促進整個供應鏈的聯合庫存成本,物流配送成的優化。具體ASLK的信息中心和共享信息平臺示意圖如下圖所示。
5 總結
當前我國的目前情況是下游的醫院和零售店大量的購買單一型藥品,使得其余同類型藥品很難得到銷售渠道,不過在如今的一些轉變來說,我國已經慢慢轉入一個以下游顧客需求為主導的買方市場,原有的上游供應商盲目推動,制造商按自己的意愿生產產品,下游的顧客被動接受的情況已經與市場環境不再適應,在這種模式下供應鏈上游企業對下游的顧客的需求乃至市場需求的相應能力很不靈敏。本文作者由此作為突破點,采用顧客需求拉動上游生產的供應鏈新模式更能符合現在的市場環境,把終端顧客的需求作為整個藥品供應鏈的源頭,通過此需求信息順著供應鏈逆向返回趨勢分銷商的按需求進貨,進而促使制造商的制造,再而對藥品原材料供應商的采購計劃進行改變。
在確定藥品供應鏈由推式向顧客需求的拉式供應鏈的轉變,在此基礎上,作者提出了對于當前全國大環境的前提下,建設ASLK內部數據庫管理信息中心,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供應鏈管理一體化,同時為了能和上游供應商下游醫院、各分銷商和顧客的信息流通,相應的提出基于整個供應鏈的信息共享平臺,通過ASLK企業內部的信息中心和對外的信息共享平臺兩者相結合。使得整個醫藥供應鏈的所有企業在此信息共享平臺上獲得自己想要的信息,在市場由于下游用藥顧客的的需求,供應鏈中各節點企業都可以制定自己的生產和銷售計劃,促進整個醫藥供應鏈的聯合優化,減少整個供應鏈的聯合庫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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