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畢業生申報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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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畢業生申報材料范文1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張蘋)2010年度我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下月啟動,各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材料的時間為2010年8月16日至9月24日。報省屬評委會參評的,除省高級會計師、高級統計師資格另文通知外,其余系列(專業)受理材料截止時間為2010年9月15日。

各評審委員會可從10月份開始開展評審活動,原則上要于2010年12月15日前完成評審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公示并將通過評審的人員材料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發證。

新增條件:必須提交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

2010年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繼續執行1998年以來我省頒布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對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工程類中級職稱評審的,其論文可不公開發表,但須提交兩篇以上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

從今年開始,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在現工作單位連續繳交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并由社保部門加注業務專用章,復印件一律無效。繳交社保單位與申報單位不一致的或不連續的不得申報。這個政策的初衷主要是要解決身份造假、委托申報、申報等問題。這是省廳的規定,也是我市今年新增的申報材料之一。

按省里的有關政策,計算機免考年限進一步放寬,從原來的1956年之前出生放寬到1960年前(含1960年)出生。從今年開始,凡按政策需要免考職稱外語、計算機合格證書或教育系列免班主任工作年限的專業技術人員,均需前置審查,即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后,方可按政策減免。

省外來深人員均可根據省職稱評審政策,申報評審晉升高一級別專業技術資格。非深戶專業技術人員在深工作滿一年的,可申報職稱。

材料時效截止至2010年8月31日

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全部進行面試答辯。

申報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時效截止至201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發表的論文、考取的計算機模塊合格證、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及職業資格證書等,不作為今年評審的有效材料。

凡不按政策規定要求如實填報材料的申報人員,在評審前公示期間受舉報并經查實的,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在評審后公示期間受舉報并經查實的,取消評審通過的資格,或撤銷已取得的資格,并自下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

5專業實行以考代評和考評結合

建筑工程、路橋工程、鐵道交通工程、標準化工程專業的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及知識產權初、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繼續執行以考代評和考評結合的評審方式。這5個專業的專業知識考試時間初定為8月6日,具體事項可登錄市考試院網站(www.testcenter.gov.cn)查詢。

創新型人才申報條件

記者從昨天的職稱評審部署動員會上了解到,2010年我市繼續試行創新型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特殊評價方式,并且范圍進一步擴大。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創新型人才申報評審: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近三年內獲得省(含副省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等獎項之一的主要完成人;近三年內獲得一項以上國家發明專利(不含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主要發明人;深圳市科技創新獎中市長獎獲得者、創新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或發明專利獎的主要獲獎者;獲省級(含副省級)以上優秀企業家稱號或廣東省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一等獎主要參與人。其中最后一項條件是今年新增的。

創新型人才可按本人實際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直接申報評定相應等級的專業技術資格,計算機應用能力和外語水平只須滿足專業技術崗位工作要求即可(由單位出具證明),論文可不要求公開發表,但須提交與工作崗位相關的兩篇以上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

人事啟動“一體化服務”

優秀畢業生申報材料范文2

長沙市戶口管理辦法最新版全文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常住戶口登記管理工作,嚴密工作程序,規范辦理手續,提高服務管理水平,保護公民戶籍登記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湖南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立戶、分戶登記

(一)非農業家庭戶立、分戶

1、登記對象

依法擁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或房管部門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權,以家庭關系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單身居住在該套住房,需在該房屋所在地址立戶的公民。戶主一般由戶內擁有本住房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人擔任。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擔任戶主。

戶內已滿18周歲的成年人因發生婚姻、分家等變化,且具備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辦理分戶的:

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產證(或公房租賃契約)分戶手續;私房析產、贈與以及繼承手續的;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或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一個地址一般只能立一戶。戶內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與父母之間,一般不得分戶。

2、申報材料

立戶:提交申請表、居民戶口簿或準予落戶的材料(指在辦理戶口遷移、補登等落戶業務時一同提出立戶申請的,應提交的相應落戶申報材料或審批機關批準落戶的《落戶通知單》或《準予遷入證明》及《戶口遷移證》等,具體詳見戶口遷入、補登等相應規定)、居民身份證及以下材料之一:房屋權屬證明;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或國土資源、建設(房地產)等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關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相應憑證;其他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屬于申請人的證明。

分戶:提交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判決(協議)書等婚姻(分家)變化證明材料、私房房產證或公房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申請人擁有房屋所有權(或公房使用權)的法院判決書(或公證書)等證件證明材料。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或戶主提出申請。擬立、分戶地所屬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二)集體戶立戶

1、登記對象

擁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或公有住房使用權),房屋供單位職工居住且居住集體宿舍人員數量較多(一般不少于10人)、確有設立集體戶必要并有專人負責協助管理集體戶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軍隊、學校、寺廟、宮觀等單位。一個單位一般只設立一個集體戶。集體戶戶主由所在單位指定。

每個派出所可以在派出所或者街道(鄉、鎮)所在地址設立公共集體戶,條件成熟的社區居委會也可設立公共集體戶,用于掛靠符合當地落戶條件但又不符合家庭戶單獨立戶條件且無處掛靠戶口公民的戶口。

2、申報材料

申請表、私有住宅房屋產權證或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或辦理了出租房屋登記手續的私有住宅房屋租賃協議。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一般由單位負責人或戶口專辦員負責具體辦理。擬立戶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

二、出生登記

(一)登記對象

限未滿3周歲的未登記常住戶口的嬰、幼兒(以下簡稱嬰兒,含非婚生育和超計劃生育)。3周歲以上人員申報登記常住戶口的按戶口補登規定辦理。

(二)落戶原則

1、新生嬰兒登記常住戶口,按隨父隨母自愿選擇原則,由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2、嬰兒父母一方為出國(境)人員、軍人、外國人等在國內無常住戶口人員或高等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的,由另一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3、嬰兒父母雙方均為出國(境)人員、軍人等在國內無常住戶口人員或高等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的,由嬰兒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嬰兒父、母雙方均為軍人的,也可在部隊集體戶所在地或在父母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的房產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4、收養未登記常住戶口的嬰兒,由收養人或收養機構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三)申報材料

公民在申報出生戶口登記時,應提交申請表,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相應的申報材料:

1、在國內出生的嬰兒:提交《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父母系現役軍人的,提交軍人身份證件。父母系出國(境)人員,在國內無常住戶口的,提交中國護照。父母一方系外國人的,提交外國護照。系非婚生育無法提交父母雙方身份證件及結婚證的,提交一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將嬰兒落戶在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提交祖(外祖)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祖孫關系證明。

對沒有獲得《出生醫學證明》的嬰兒,可憑公安機關(或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DNA親子關系鑒定書,或者接生證明和村(居)委會證明等相關證明,經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后為其辦理出生登記。

2、在國(境)外出生的嬰兒:國外出生的提交國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及具有翻譯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翻譯件、嬰兒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結婚證。

香港、澳門出生的提交港澳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經港澳公證部門公證的自愿放棄該子女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聲明及公證書、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如父母一方為港澳居民的,提交港澳身份證件)及結婚證。

臺灣出生的提交臺灣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如父母一方是臺灣戶籍居民的,還須提交臺灣戶籍部門出具的該子女未取得臺灣戶籍的證明)及結婚證。

父母一方系外國人的,應當提交外國護照。系非婚生育無法提交父母雙方身份證件及結婚證的,提交一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將嬰兒落戶在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提交祖(外祖)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祖孫關系證明。

3、公民個人依法收養未登記常住戶口的嬰兒(對于公民不符合收養相關規定,未能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而私自收留的棄嬰,應由社會福利機構申報登記集體戶口):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社會棄嬰:社會福利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對于本規定第二-(三)-1和2規定的情況,派出所在辦理出生登記時應協助查驗生育證或者社會撫養費征收票據,沒有生育證或社會撫養費征收票據的,也應當依法為其辦理嬰兒出生登記,但應在30日內通報所在鄉鎮或者街道計生辦。對于父母一方為外國人的,派出所應當協助查驗其是否持有有效中國簽證(未入境的除外),屬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人員的,應當依法為其辦理嬰兒出生登記,但應將情況立即報所屬分區縣市局出入境部門依法處理。

(四)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新生嬰兒戶口登記由新生嬰兒父親、母親或其他監護人提交申請,由落戶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收養嬰兒戶口登記由收養人或收養機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

(五)登記事項相關要求

1、姓名:嬰兒可以隨父姓或隨母姓,允許采用父母雙方姓氏。嬰兒只能登記一個姓名,姓名登記項目應當使用規范漢字填寫。人名用字應使用《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字。對申請人在申報出生登記時欲變更姓名(不按《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姓名)登記的,由戶口登記機關按照《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姓名辦理出生登記后再按照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姓名變更手續,將《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新生兒姓名登記為曾用名。

2、性別:填寫男或女。

3、民族:民族應根據嬰兒父母的民族記載進行登記,如果嬰兒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可根據父母的意愿,在兩種不同的民族中選定一個民族。

4、出生日期:按照公歷,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嬰兒出生的具體時間(具體到時、分)。

5、出生地、籍貫:出生地、籍貫均指市、縣級行政區劃。嬰兒的出生地登記,應當以嬰兒出生醫院或出生時所在的市、縣級行政區劃進行登記。

籍貫原則上應填寫嬰兒祖父的居住地。不能確定祖父居住地的,隨父親籍貫而確定,不能確定父親籍貫的填寫嬰兒出生地。

6、監護人:填寫嬰兒父親、母親等監護人的姓名。

7、監護關系:按監護人與新生嬰兒的血親關系或收養關系寫明具體稱謂,如父親、母親等。

8、住址:填寫本戶常住戶口所在地住所的詳細地址。

9、公民身份號碼:由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根據戶口登記機關所在地行政區劃代碼、嬰兒出生日期、性別等項目自動生成,同時,戶口登記機關應對生成號碼在省級和部級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檢索,確保號碼的唯一性。

10、登記時日記載:在何時何因由何地遷來本市(縣)欄內注明某年某月某日因出生(補報往年出生)登記。

11、收養嬰兒有關登記項目:收養嬰兒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項目,根據嬰兒具體情況認定。收養嬰兒的出生地、籍貫不詳的,以收養人或收養機構所在地為其出生地,以收養人籍貫或收養機構所在地為其籍貫。

三、死亡人員戶口注銷

(一)注銷對象

事實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公民。

(二)申報材料

戶口登記機關在注銷死亡人員戶口時,須憑申請表,死亡公民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關單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死亡證明材料辦理。對事實死亡,不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的,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死亡證明,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形成詢問筆錄及調查材料后派出所可予以死亡注銷。

死亡證明材料包括以下幾種:經醫療衛生單位確認死亡的,憑《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社區、村委會或衛生防疫部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等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憑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決書。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死亡居民的親屬或者社區、村委會工作人員提交申請。由死亡人員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四、非農業戶口遷非農業戶口、農業戶口轉非農業戶口遷入登記

(一)登記對象

1、夫妻投靠落戶:夫妻雙方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登記機關,其中一方投靠另一方居住生活并申請將戶口遷入到另一方(非大中專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戶口所在地的。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非大中專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共同生活并申請將戶口遷入被投靠子女戶口所在地的。

3、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未婚子女要求隨父或母(非大中專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共同生活并落戶的。

4、長株潭地區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戶:長沙、株洲、湘潭地區的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已滿18周歲不滿22周歲的在校學生)祖(外祖)父母戶口在我市,申請投靠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并落戶的。

5、離婚回原籍落戶:以前因夫妻投靠將戶口遷往配偶戶口所在地,后因離婚返回原籍地居住生活并申請遷回原籍的。

6、收養落戶:公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收養的已登記了常住戶口的未成年人。

7、干部、職工調動、錄用落戶:縣、市以上人事、勞動部門或實行垂直管理部門批準調動、錄用的干部、職工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8、家屬隨軍落戶:要求隨軍人在部隊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的現役軍人的家屬。

9、投靠軍人配偶父母落戶:夫妻一方為義務兵或上士以下士官(已因參軍服兵役注銷了戶口),另一方投靠軍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并申請將戶口遷入軍人一方父母戶口所在地的。

10、務工人員落戶:在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高新區(以下簡稱長沙市區)有合法穩定職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兩年的人員,或在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以下簡稱四區縣市)有合法穩定職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戶口遷入我市的。

11、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落戶:取得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以上技工職業資格證書并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的人員,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戶口遷入我市的。

12、獲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人員落戶:被評為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見義勇為先進個人以及被評為優秀農民工的人員,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戶口遷入評選推薦地落戶的。

13、投資興辦企業落戶:在我市投資30萬元以上或安置就業10人以上的企業法人代表,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戶口遷入我市的。

在我市創業、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或安置就業5人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戶口遷入我市的。

14、大中專學生錄取落戶: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的新生,入學時自愿將戶口遷入就讀學校學生集體戶的。

15、大中專畢業(肄業、轉學)生落戶:因畢業、肄業(退學)、轉學等原因,需將戶口遷入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其父或母現戶籍地、工作單位所在地、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學生。

16、復員、轉業和退伍安置落戶:因退出現役,申請到安置地或配偶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的復員、轉業和退伍軍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17、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落戶:因離退休,申請在部隊駐地、原籍地(入伍地)或配偶、子女、父母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的軍隊離退休干部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18、刑釋解教人員落戶:以往因被判處徒刑或被決定勞動教養被注銷了戶口,現已刑滿釋放(含假釋、保外就醫)或解除勞教要求登記戶口的人員。

19、留學回國人員落戶:以往出國(境)前已注銷常住戶口、且未在國(境)外入籍、定居,現回國落戶的留學人員。

20、其他原因回國(入境)落戶:因留學以外的其他原因出國(境)被注銷戶口、且未在國(境)外入籍、定居,現回國落戶的;華僑回國定居的;港、澳、臺同胞來內地定居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在我國境內定居并被批準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員。

21、購房落戶:在我市通過購買、受贈、繼承、自建、單位分配等途徑,獲得了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并實際居住的人員,申請將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戶口遷入我市的。

(二)申報材料

公民申報遷入登記,提交申請表,并按以下類別(對象)提交相應的憑證材料(對于年滿16周歲的省外遷入人員或在省級人口系統無照片的省內遷入人員,還須提交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

1、夫妻投靠落戶:提交夫妻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提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提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不滿16周歲可免交)、父母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離異的,還須提交父母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申請表(或申請報告)須父母雙方簽名。

4、長株潭地區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戶:提交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已滿18周歲不滿22周歲的在校學生還須提交在讀學校學籍證明。未成年人父母離異的,還須提交父母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申請表(或申請報告)須父母雙方簽名。

5、離婚回原籍落戶:提交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離婚證明、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遷出證明(包括《戶口遷移證》存根、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

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籍地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6、收養落戶:提交被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民政部門出具的合法收養證明。

7、干部、職工調動、錄用落戶:提交人事、勞動、垂直管理部門的調動、錄用證明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8、家屬隨軍落戶:提交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部門批準軍人家屬隨軍的證明材料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

9、投靠軍人配偶父母落戶:提交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結婚證、被投靠人與軍人為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10、務工人員落戶:在四區縣市落戶的,提交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已在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住宅房屋購房合同或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或辦理了出租房屋登記手續的私有住房租賃協議或居住單位集體宿舍的證明,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在長沙市區落戶的,除提交以上憑證材料外,還須提交參加長沙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兩年的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11、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落戶:提交中級以上職稱證明或高級以上技工職業資格證書、遷入人居民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落戶在就業指導中心、本地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上的,須由市級以上就業指導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統一申請辦理。

12、獲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人員落戶:提交評定證書或評選推薦單位的證明、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13、投資興辦企業落戶:提交工商登記證明、納稅票據或社保憑證、遷入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企業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14、大中專學生錄取落戶:提交《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教育部門的招生信息表(或勞動部門的錄取花名冊)和居民身份證。

15、大中專畢業(肄業、轉學)生落戶:

畢業、肄業(退學)學生回原籍落戶的,提交《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或肄業證或學校退學證明、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遷出證明(包括《戶口遷移證》存根、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籍地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畢業、肄業(退學)學生到其父或母現戶籍地落戶的,提交《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或肄業證或學校退學證明、其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

畢業生到就業地落戶的,提交遷入人居民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畢業證、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就業協議)和就業報到證(包括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畢業超過兩年的畢業生可免交就業報到證。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落戶在就業指導中心、本地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上的,須由市級以上就業指導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統一申請辦理。

轉學學生到新轉入學校落戶的,提交《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教育部門的轉(升)學證明。

16、復員、轉業和退伍軍人安置落戶:提交縣級以上復員、轉業或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材料(《落戶介紹信》、《軍隊轉業干部落戶登記表》等)、居民身份證(無居民身份證的,須提交《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無公民身份號碼的,還須提交部隊師級以上單位政治部門出具的未編碼的證明)、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注銷證明(包括注銷通知、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有家屬隨遷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登記在安置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17、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落戶:提交縣級以上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材料(《落戶介紹信》、《軍隊離休退休干部落戶登記表》等)、居民身份證(無居民身份證的,須提交《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無公民身份號碼的,還須提交部隊師級以上單位政治部門出具的未編碼的證明)。有家屬隨遷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房產無親友的,可登記在安置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18、刑釋解教人員落戶:提交釋放(含假釋、保外就醫)證明或解除勞教通知書、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注銷證明(包括注銷通知、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需注明原戶口登記的主要事項)。

回原籍地的,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到非原籍地的,落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的配偶或父母、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

落戶接受單位的,須提交單位接收證明和單位集體戶口。

原籍地無房產無親友無單位的,可登記在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19、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在原戶口注銷地或原籍地派出所恢復戶口,或因有住房、直系親屬、原工作單位等正當理由需要在我市其他派出所轄區登記戶口的,提交留學人員最后一次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注銷證明(包括注銷通知、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應載明戶口注銷前戶口登記的詳細內容)。在就業地登記戶口的,除提交以上憑證材料外,還須提交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登記在原籍地或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20、其他原因回國(入境)落戶:未在國(境)外入籍、定居的出國人員回原籍地恢復戶口的,提交當事人最后一次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注銷證明(包括注銷通知、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應載明戶口注銷前戶口登記的詳細內容)。

華僑回國定居的,提交當事人回國持用的中國護照和省或市級人民政府僑務部門簽發的《華僑回國定居證》。

其他被批準入境定居、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提交當事人入境時持用的有效證照及相關批準定居、入籍的有效憑證。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登記在原籍地或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其他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大中專畢業生需在本市登記戶口的,按照本規定第四-(二)-11和第四-(二)-15中關于畢業生到就業地落戶的規定辦理。

21、購房落戶:提交我市的私有住宅房屋產權證(按揭房提交銀行蓋章確認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遷入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或戶主提出申請。本規定第四-(一)-1至5類對象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審批、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6至20(14、18除外)類對象由遷入地所屬分區縣市局受理、審批,審批后由遷入地派出所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14、18類對象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所屬分區縣市局審批,審批后由遷入地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21類對象由市局受理、審批(四區縣市的購房落戶由所在區縣市局受理、審批),審批后由遷入地派出所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其中,本規定第四-(一)-1至13(4除外)類對象、第四-(一)-21類對象屬同一市、縣范圍內遷移(由四區縣市戶口遷入長沙市區以及四區縣市之間跨地區遷移除外),且不發生戶口性質變化的,由遷入地派出所直接辦理,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其他特殊情況的同一市、縣范圍內遷移,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報所在分區縣市局審批后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批)。

五、遷出及注銷登記

(一)登記對象

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收養、干部或職工調動(錄用)、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家屬隨軍、務工、投資興業、購房、大中專學生錄取、畢業(肄業、轉學)等原因申請將戶口遷往外省,或因參軍服兵役、赴港(澳、臺)定居、失蹤等原因申請注銷戶口的居民。

(二)申報材料

提交遷出人或注銷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提交申請表,并按以下遷出或注銷類別(對象)提交相應材料(省內遷出由遷入地公安機關直接進行系統操作):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收養、干部或職工調動(錄用)、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家屬隨軍、務工、投資興業、購房等人員戶口遷出:提交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準予遷入證明》。

2、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畢業、肄業、轉學學生戶口遷出:提交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錄取的學生還須提交錄取通知書;畢業的學生還須提交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肄業的學生還須提交肄業證明材料;轉(升)學的學生還須提交轉(升)學證明材料。

3、公民參軍服兵役:提交注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入伍通知書》。

4、公民赴港、澳、臺定居:提交注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赴港、澳定居的,還須提交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前往港澳通行證》;赴臺定居的,還須提交臺灣簽發的載明事由為定居的《入出境許可證》或臺灣身份證或臺灣戶籍謄本等定居(或批準、同意定居)證明。

5、失蹤人員戶口注銷:由戶主或家屬提交申請報告和人民法院失蹤宣告判決書。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或戶主提出申請。遷出、注銷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六、變更與更正登記

(一)姓名變更、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受理:

(1)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的;

(2)收養或解除收養、父母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將子女姓名變更的;

(3)在同一學?;蚬ぷ鲉挝粌刃彰耆嗤?,給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的;

(4)姓名用字實屬不雅,字音字義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統記載的姓名不一致的;

(7)其他特殊原因的。

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應使用《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字。對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或正在被通緝、接受刑事追訴、服刑的人員,一律不予更改姓名。

2、申報材料

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交申請表,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當場簽名確認的書面意見,未成年人居民戶口簿、父母雙方居民身份證,屬在校學生的還須提交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接受其變更姓名的證明。

年滿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提交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屬在校學生的還須提交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接受其變更姓名的證明,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交本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接受其變更姓名的證明。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

(二)出生日期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對于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實際出生日期確實不一致的,憑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更正出生日期。原則上只更正一次。

但公務員、在編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干部、教師、醫生及其他一切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的在編工作人員本人要求確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經核實,屬公民個人弄虛作假,以虛假信息落戶造成出生日期等項目差錯而申請更正的,或以前更正過出生日期等項目現再次申請更正同一項目的,相關當事人須依法接受相應處罰后,方能受理其申請。

2、申報材料

提交更正出生日期的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同時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交相關憑證材料:

(1)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原落戶憑證《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原始的《出生醫學證明》及原開具《出生醫學證明》單位提供的出生檔案等證明材料。

(2)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原落戶憑證《戶口遷移證》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由戶口登記機關負責查驗留存檔案室的《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證》存根或遷移異動登記冊。

(3)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其他合法落戶憑證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相關原始落戶憑證。

(4)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原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記載了正確出生日期的居民身份證。

(5)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確有錯誤的,在以上證明材料缺失的情況下,可提交以下材料作為輔助憑證,形成證據鏈,由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形成調查材料后辦理:記載了正確出生日期的居民戶口簿;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骨齡鑒定等醫學鑒定結果;關聯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本人或父母結婚證;生育證、住院記錄、獨生子女證、兒童預防接種證明等計生醫學證明;學生證、畢業證、學生檔案等學習證明;檔案館、工作單位人事檔案、退休證、社保查詢單等證明材料;族譜、社區和村委會歷屆人口普查檔案等。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核,報市局審批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報市局, 市局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審批)。

(三)民族變更、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申請變更、更正民族的公民。個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據其父或其母的民族成份確定。

2、申報材料

提交變更、更正民族的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同時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交相關憑證材料:

(1)因戶口登記機關登記錯誤而申請更正的,提交記錄了正確民族信息的《出生醫學證明》、《戶口遷移證》等落戶憑證或原戶口簿證。

(2)申請變更民族的,提交長沙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出具的《湖南省更改民族成份證明》。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更正錯誤民族信息的,由分區縣市局審批,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變更民族成份的,由分區縣市局審核后報市局審批,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報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審批)。

(四)性別變更、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申請更正、變更性別的公民。

2、申報材料

提交變更、更正性別的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同時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交相關憑證材料:

(1)因戶口登記機關登記錯誤而申請更正的,提交記錄了正確性別信息的《出生醫學證明》、《戶口遷移證》等落戶憑證或原戶口簿證。以上材料缺失的,可憑醫院出生檔案、戶籍檔案、學籍檔案、獨生子女證等輔助憑證,由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形成調查材料后辦理。

(2)性別因故發生變異需要變更登記的,提交國內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性別鑒定證明和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或司法鑒定部門出具的證明。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更正性別的,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變更性別的,由分區縣市局審核后報市局審批,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報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審批)。

(五)身份號碼變更、更正登記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除因重號、錯號、出生日期更正、性別變更與更正等原因確需變更、更正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一律不得變更。

1、登記對象

因重號、錯號、出生日期更正、性別變更與更正等原因確需變更、更正的公民。

2、申報材料

(1)重號、錯號人員:根據部、省關于重、錯號糾錯相關文件要求辦理。

(2)出生日期更正、性別變更與更正人員:根據市局或分區縣市局相應的審批意見辦理。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核,報市局審批(性別更正除外)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批)。

(六)其他輔項變更、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申請變更、更正文化程度、婚姻狀況、血型、身高等輔項信息的公民。

2、申報材料

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學歷證、結婚證、離婚證、醫學證明等憑證。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七、戶口補登

(一)登記對象

1、3周歲以上從未申報過常住戶口的無戶口人員(未滿3周歲的從未登記常住戶口的人員申報戶口登記,按出生登記規定辦理)。

2、原已登記常住戶口,因錯誤注銷、計算機信息丟失等歷史原因造成在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查找不到戶口信息,現申請補登戶口的人員。

3、公民或社會撫養機構依法收養的3周歲以上未登記常住戶口的未成年人。

4、公民因被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注銷了常住戶口,現被尋回或返回申請恢復戶口,但在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無法進行恢復操作的。

(二)申報材料

提交申請表,并按以下類別(對象)提交相應憑證材料(年滿16周歲的公民須提交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

1、已滿3周歲未滿16周歲從未登記常住戶口的人員:提交出生證明材料(或公安機關、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DNA親子關系鑒定書)、社區民警與補登人員見面談話的筆錄及調查意見,調查意見應當注明經調查核實,當事人提交的某證件或證明真實有效,確系補登非農(農業)戶口人員,并由兩名責任民警簽字。補登農業戶口的,還須提交村(居)委會證明該人確在此居住的證明。

2、16周歲以上從未申報過常住戶口的無戶口人員或原已登記戶口現查找不到戶籍信息的人員:提交記載了補登人員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號碼、相片的原始憑證,例如原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等。如果無法提交以上原始憑證,可提交以下輔助憑證,形成證據鏈:常住人口登記表、原居民戶口簿(蘭、紅)、《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出生醫學證明》或其存根、公安機關(或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DNA親子關系鑒定書、生育證、住院記錄、獨生子女證等計生醫學證明;學生證、畢業證、學籍檔案、教委招生名冊等學習證明;檔案館檔案件、工作單位人事檔案、育齡婦女檔冊、退休證、社保查詢單、林權證、土地承包責任書、建房許可證、傷殘證、退伍證等能證明補登人身份的憑證。16周歲以上從未申報過常住戶口的無戶口人員補登農業戶口的,還須提交村(居)委會證明該人確實在此居住的證明,社區民警與補登人員及關聯人員見面談話的筆錄及調查意見,調查意見應當注明經調查核實,當事人提交某證件或證明真實有效,確系補登非農(農業)戶口人員,并由兩名責任民警簽字。

對具有離開原籍在外流浪、外出打工多年,長期不居住在本地等特殊情況的補登人員,還須提供刑偵部門的指紋比對結果。

3、收養3周歲以上尚未登記常住戶口的未成年人:公民個人收養的,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社會福利(救助保護)機構收養的,提交社會福利(救助保護)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須包含證實2年以上未找到父母的情況及落戶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等項目信息)。

4、人民法院宣告撤銷失蹤(死亡)的人員:提交人民法院撤銷失蹤(死亡)的證明(需注明原戶口登記的主要事項)。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根據登記對象類型,由本人居住地或監護人戶口所在地、收養機構或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審批)。其中,本規定第七-(二)-2中已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從未申報過常住戶口的無戶口人員補登戶口的,須逐級上報市級公安機關審批,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報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審批)。

八、戶口恢復

(一)登記對象

1、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顯示,申請人已辦理遷出業務,但在擬遷入地未落戶,現申請人要求在本市辦理恢復戶口業務的公民。

2、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顯示,原已登記常住戶口,因戶口登記機關操作失誤,造成申請人信息被刪除,需要恢復戶口的公民。

3、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顯示,被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或戶口登記機關因操作失誤造成申請人戶口被注銷(因死亡等原因),現被尋回或返回申請恢復戶口的公民。

(二)申報材料

提交申請表、居民身份證,并按以下類別(對象)提交相應材料(年滿16周歲的公民須提交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

1、遷出恢復:憑《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證》存根或系統軌跡辦理遷出恢復業務。

2、刪除恢復:如系戶口登記機關操作失誤造成申請人戶口信息被刪除,憑系統數據予以恢復;如系一人多戶工作過程中刪除的戶口,應當按照部、省關于一人多戶 處理的相關規定進行核實調查,如確系誤刪除,憑公安機關調查材料及系統數據予以恢復。

3、注銷恢復:提交人民法院撤銷失蹤(死亡)的證明或由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取證、與當事人面見談話、形成詢問筆錄及調查材料后辦理注銷恢復業務。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或戶主提出申請。擬恢復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審批)。如需報湖南省公安廳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處理的情況(如身份號碼空尾碼、協調其他地市等),不計入辦理時限。

九、注釋

1、本規定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均包含本級、本數。

2、本規定所稱未婚證明,須由當事人戶籍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未婚不包括離異、喪偶。

3、本規定所稱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或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DNA親子關系鑒定書、公證書、法院判決書、申請人或關聯人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或工作單位(僅限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等。如在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能確認親屬關系的,可免交證明材料。

4、本規定所稱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外祖)父母、孫(外孫)子女。

5、本規定所稱長株潭地區,包括長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區及其所轄區縣市。

6、本規定所涉及的憑證及證明,屬于非法定證件的,原則上應提交原件存檔;屬于法定證件的,應當核驗原件后留存復印件歸檔。對于外國主管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出生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姓名等資料變更證明等,應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7、本規定所涉及的隨遷人員(家屬)辦理落戶需提交的申報材料,應當按照本規定關于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以及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相關政策執行。

十、戶籍檔案資料管理

1、立戶、分戶檔案資料:擬立、分戶地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前面明確的立、分戶所有類別(對象)需申報材料的復印件。

2、出生登記檔案資料:落戶地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嬰兒父母的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關系鑒定書等復印件及接生證明、村(居)委會證明等。

3、注銷戶口檔案資料:注銷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入伍通知書》、定居證明、失蹤宣告判決書等復印件,及被注銷戶口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原件等。

4、遷入戶口檔案資料: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或《落戶通知單》)、《戶口遷移證》(或原戶口簿內頁)。按誰審批,誰保管的原則,由遷入地戶口審批機關保存前面明確的遷入所有類別(對象)需申報材料的復印件。

5、遷出戶口檔案資料:遷出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準予遷入證明》第二聯、《戶口遷移證》存根(或《網上戶口遷移函》)及遷出人員的戶口簿內頁。大中專院校招生或畢業遷出的,還須保存學校錄取通知書或畢業證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6、變更、更正檔案資料:包括申請表、前面明確的主項信息變更、更正登記需申報材料的復印件和原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原件。按誰審批,誰保管的原則,由審批機關統一保管。

7、戶口補登、恢復檔案資料:包括申請表、前面明確的戶口補登、恢復所需申報材料的復印件。按誰審批,誰保管的原則,由審批機關統一保管。

8、審批中止或不予批準的檔案資料:應當按照誰審批、誰保管的原則,由中止審批或做出不予批準決定的機關進行統一保管。對于群眾要求收回的證明原件,原則上不予退回,由保管檔案的機關為群眾提供復印件,加蓋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的簽章及單位公章。

上述資料保管期限均為永久。

十一、附則

1、常住戶口具體登記管理工作必須由取得戶口管理崗位任職資格的在編、在職民警負責承辦。

2、對于群眾申請辦理戶口業務符合政策規定,材料齊全的,受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執,計入辦理時限;手續材料不齊的,受理部門要提供書面清單,經群眾簽收,一次性全部告知群眾需補充事項。凡非申請人本人提交申請的,受理部門應當核驗申請人身份證、被委托人身份證及委托書或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與申請人取得聯系確認辦理事宜。

3、公安機關在辦理戶口登記時,發現登記對象情況存疑、需進一步核實的(如撤銷失蹤、補登戶口人員身份存疑、婚姻狀況存疑、所交憑證真實性存疑等情形),可以采取面見談話并制作詢問筆錄、發函協查、實地調查等方式開展調查,調查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內。經查證屬實,當事人確有偽造身份、假結婚、假離婚、提交虛假證明、證件等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凡辦理時限非當場辦結的,相關單位要在規定的辦理時限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或退回補充材料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對于不批準或退回補充材料的,還應當履行書面告知程序和申請人簽收手續(簽收存根或臺帳應納入戶籍檔案資料妥善保管)。

5、建立疑難戶口問題解決糾正機制,對于確實存在明顯錯誤但群眾確又無法提供足夠憑證材料的戶口遷移、應登未登、戶口登記項目差錯等歷史遺留、疑難戶口問題,要主動通過查閱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或戶籍檔案、走訪有關單位和相關當事人等方式進行調查取證,逐級報市級公安機關集中會商審核后,據實進行解決糾正。

6、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市局之前制定的相關文件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其中,涉及農業戶口遷移政策(包括農業戶口立分戶、非農業戶口轉農業戶口、農業戶口遷農業戶口),市局將結合長沙實際另行制定相關規定,報請市政府批準和省廳備案后實施。相關文件正式下發之前,仍按長公辦[20xx]265號、長公通[20xx]568號等現行有效文件執行。

7、本規定未明確的戶口登記業務及其他相關事項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8、執行本規定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逐級報市級公安機關決定。

戶口出生登記(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持《居民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2)超計劃生育出生的嬰兒戶口申報

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由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對其父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后,嬰兒可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

(3)非婚生嬰兒戶口申報

非婚生嬰兒可以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一些外省婦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種種原因雖未辦理戶口遷入和結婚登記手續,但已成事實婚姻,對于她們按計劃出生的嬰兒,可作特殊情況處理,允許其在父親戶口所在地農村申報戶口。

優秀畢業生申報材料范文3

一、工作有實績

(一)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1、完成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改革前事業單位345個,改革后259個,減少86個,精簡比例達24.9%;改革前事業編制5322名,改革后3841名,精簡1481名,精簡比例達27.8%;參加改革事業單位實有人數3372人,其中管理人員501人,專業技術人員2563人,工勤人員309人,全部完成人員聘用制,并進行了鑒證。

2、根據省、州要求,完成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存在問題的整改工作。違規機構32個,主要采取上報審批、降格、撤銷、合并和改為非常設機構等措施現已整改糾正。

(二)加強人事人才管理工作

一是結合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人員聘用制工作。共計為全市事業單位簽訂人員聘用合同3372份,其中管理人員501份,專業技術人員2563份,工勤人員309份。二是做好大中專畢業生檔案接收及整理工作。截止目前,現存畢業生檔案998份。同時做好畢業生、家長和用人單位查找、轉出檔案工作。三是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安排工作。今年,到我市報到的應屆畢業生有236人,接收檔案237件。根據我市實際,經編委會研究,共計安排畢業生115名,其中市直部門安排45名,農業系統安排11名,衛生系統安排10名,司法系統安排7名,教育系統安排42名。

(三)加強公務員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了2009年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共度考核公務員832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341人,并對163名優秀公務員發放了獎勵證書及獎金,共計發放獎金49000元。二是做好任免工作。我局在對干部考核任免工作中,嚴格履行《國家公務員法》等有關干部考核任免政策,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用人原則,認真做好考核任免工作。全年,共承辦市政府提請人大任免正科級領導干部10人次;代市政府任免副科級干部70人次;任免市政府各部門股級干部36人次。三是組織全市黨政機關公務人員開展公共管理核心課程培訓工作,培訓人數909人,共舉行三期培訓,每期2天。

(四)加強職稱管理工作

一是配合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完成對已聘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雙五人員的信息采集工作,其中中級有984人,高級有247人,雙五人員有176人。二是完成2009年評審系列晉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證書發放和聘任工作,晉中級的有35人,晉高級的有13人。同時,經過我局初審和州局的復審,我市共把64人的申報材料提交給各級評審委員會,為75名晉初級專業技術人員辦理了手續。有36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級通過評審。三是完成26名申報初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材料評審與證書發放工作。

(五)加強工資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2009年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正常晉升工作,其中公務員800名,事業單位4312名。同時,核定退休人員31名,遺屬補助人員4名。二是1月份完成對***林業局、八家子林業局第一批移交人員的工資核定工作。兩大林業局教師共計816人,其中在職教師565名,退休教師251名。7月份完成對***林業局、八家子林業局第二批移交人員的工資核定工作,共計342人,其中在職教師194名,退休教師118名,不在崗教師30名。三是協助教育局完成對1993年7月至2009年7月以來中小學老師拖欠工資的核算工作,共計教師5551名,其中在職4291名,退休1260名。同時,完成對2009年11月以來中小學教師拖欠工資的核算工作,共計3216名,其中在職2097名,退休1119名。四是做好來信來訪工作。共計接收13件,已解決13件,其中協商財政局改正工資3件,協商林業局解決王久庫同志提出的退休費問題,協商社會保險局解決社會福利廠21人提出的退休費問題,協商州工資處對林馬逢同志提出退休改為離休問題進行復核等問題。

二、工作有特色

在實行行政事業編制“零增長”,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堅決控制總量。為充分發揮編制部門在控制機構編制和人員增長中的“把關”作用,我們堅決按照《***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規則》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規則》等規章制度辦事,嚴格實行編委會制度,凡涉及職能調整、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的增減,各部門報市編辦審核后,提交編委會研究決定。

二是科學調整編制。我們完善編制總量管理,合理調整和使用事業編制。根據需要,我市將計生局下屬事業單位計劃生育宣傳指導所的3名事業編制劃轉到計劃生育協會;市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建筑材料行業管理辦公室所需事業編制在建設系統內調劑解決。通過調整,可以在不增加編制的,實現其它事業單位也有編制使用。

三是啟用《吉林省編制人事財政綜合管理系統》。按照省編辦統一部署,我們及時啟用了編制人事財政綜合管理系統軟件,實現與政府專網連接。通過啟用聯網系統,實現了編制管理的陽光透明,有效控制了隨意進人落編問題的發生。

三、推進“陽光人事”

按照省、州人事編制系統推進“陽光人事”行動計劃的總體部署,我局在開展“陽光人事”活動中,精心組織,全面謀劃,堅持依法行政,突出公共服務,通過廣泛動員、大力宣傳、現場解答、上門服務等形式,全面推行政務公開,有力地促進了各項人事人才和機構編制工作的開展。

優秀畢業生申報材料范文4

關鍵詞:煤炭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模式

新時期煤炭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能夠使我國人才結構得到有效的改善,同時,也可以提升各家煤炭企業中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結構,這項工作,對于煤炭企業員工技術素養的提高也有著積極的推進作用。在煤炭企業申報各類項目活動中需要填寫技術人員人數及職稱等內容,同時又是創造良好的人才環境,增強對人才的吸引力和集聚力的一項制度完善。本文就煤炭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進行探析。

1 做好職稱管理的重要意義

職稱是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及成就的等級稱號,是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多年來的實踐證明,職稱管理是一項全局性、系統性、綜合性的工作,他需要有科學的理論指導和正確的政策依據,更需要完善的管理體系。它擔負著單位內外關系協調、行政事務等諸多事物。職稱管理的全過程一般意義上講有以下幾個步驟,一是專業技術崗位的管理;二是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條件的管理;三是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管理;四是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管理;五是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管理;六是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的管理。

2 建立完善的職稱評審管理體系

職稱評審管理體制的完善是做好職稱管理的重要依據。因此,在逐步完善職稱評審管理體制的同時要做好:一是提高對完善職稱管理體系的認識,實行嚴格的考核和獎懲。要向專業技術人員講清完善職稱管理體系的辦法、意義,使大家樹立競爭意識,積極配合和做好職稱管理工作。二是嚴肅職稱管理,包括評審制度、評審程序、評審考核等,杜絕“人情”和“論資排輩”,評審時要本著公平競爭的原則,聘任后要能上能下,不搞“鐵飯碗”。三是領導重視。評審領導要隨時掌握評審情況,及時了解評審工作細節,解決評審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高評審工作水平。四是堅持工作透明。公開評審條件,公開評審程序,評審結果大家認可。

3 建立完善的職稱評審機制

職稱評審應在“考評結合”的基礎上進行,既要進行考試和定量考核,還應經過評委會評審。而評委會評審是確定任職資格的最后一個程序,也是總“關口”。因此,建立完善的評審機制,嚴肅評審條件,堅持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對職稱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

3.1.完善評審組織機構。評審組織機構必須要嚴謹,要針對評審專業收納各專業高端人才為評委,創新思維,探索職稱評聘新機制,針對多元化的專業技術人才類型,實行專業技術人員分開進行聘用的制度。同時,在評審過程中要求評委提高自身素質,提高認識,認真審閱材料,作好記錄,開好小組碰頭會,做到定性定量相結合,遵守評審紀律,杜絕不正之風,并要求評委做到客觀公正、高度負責。對在職稱評審中利用職權之便的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對在申報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取消其任職的資格,真正發揮評審組織機構的作用。

3.2.嚴肅評審條件。在評審過程中要本著“嚴格標準、規范操作、擇優推薦、提高質量”的原則,不折不扣地執行專業積水人員資格的評審條件,在學歷、資歷條件符合的基礎上對申報人員的計算機、外語合格證、繼續教育證書、個人情況一覽表、公示材料及成果、論文、榮譽稱號的原件逐項進行嚴格審查,為確保評審質量及促進專業技術人員更好地學習和掌握本專業的相關知識,需組織申報人員進行專業答辯,并按省統一規定的評審淘汰率把淘汰指標分解到各專業組,把評審標準落在實處。

3.3.堅持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增強評審透明度。在評審過程中,要認真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增強透明度。具體做到:一,政策公開。凡是涉及評審工作的有關政策要層層宣講,讓符合評聘專業技術人員深入了解有關評聘工作的原則和政策,明確評聘條件。二,成果公開。對申報專業技術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成績和成果報告,進行成果審核監督。三,答辯公開。在答辯過程中必須堅持封閉式命題;堅持出題難度對等;堅持事后公布結果,采取領導、專家、答辯人員三位一體的方式公開檢驗和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素質。

4 做好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后的考核及管理

為鞏固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成果,使其在煤炭企業發展中真正發揮應有作用,激勵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后在技術上不斷學習,在工作中不斷進取,必須認真做好聘后及管理工作。首先要建立并逐步完善對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后的考核制度,通過定量定性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徹底解決職稱評定“一錘定音”弊端。其次是把考核制度納入經常化、制度化的軌道上來。通過每年年底進行考核,課題結束進行考核,聘任期滿進行考核,從而增強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榮譽感、責任感、緊迫感、危機感,強化競爭意識,促進專業技術人員向深層邁進,更好地服務煤炭企業、服務生產。

5.有效完善煤炭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

5.1 要重視煤炭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

加強煤炭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是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煤炭企業“人才強企”的戰略,適應煤炭企業持續快速發展的需要,煤炭企業應該高度重視做好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的職稱管理工作,立足于培養、著眼于激勵、服務于發展,熱情關心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的成長進步,定期開展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審和初始資格確定工作,為他們建功立業創造條件、創造環境、創造氛圍。

煤炭企業應該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修訂完善有關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職稱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細化培養、考核、評審、聘任、使用、獎勵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規定,使煤炭企業職稱管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既使基層單位明確了職稱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程序,也使廣大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明確了煤炭企業要求的條件和自己努力的方向。

5.2 努力完善職稱評審標準,樹立正確的評審導向

各評委會及辦事機構,要結合各自系列(專業)特點,制定科學、分類的評審標準,增強評審結果的科學性、真實性和社會公信力,注重發揮職稱評價杠桿作用,打擊學術腐敗、凈化評審環境、形成良好的評審氛圍,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在本職崗位上干事、創業、創新。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評審的標準和條件受理申報材料,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全面客觀地向評委會匯報情況,提供相關材料;各評委會要實行評審例會制度,閱卷和答辯都要以評委會集中形式進行;各評委會要堅持原則,嚴格按照評審的標準和條件、評審程序組織評審;要嚴格控制評審通過率,保證職稱評審的公正和公平。與此同時,應該按照“跨地區、本專業、高層次、權威性”的原則,規范評委會管理。每年評審前各系列主管部門要向政府人事部門上報評委會更新人員名單;各評委會要優化評委結構,打破系統限制,最大限度地將系統外的本行業專家吸納進來,由學術造詣深,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能認真履行職責的專家組成評委會。

5.3 加強了對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的培養工作

為了給更多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晉升職稱創造條件,煤炭企業加強了對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的培養工作。一是加大培訓力度,以煤炭企業組織培訓、參加集團煤炭企業培訓和參加地方政府培訓為主要形式,為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特別是年輕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創造大量參加學習培訓的機會。二是積極鼓勵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參加當地政府機關組織的各種形式的職稱考試,通過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和執業資格。三是重點對近幾年來煤炭企業參加工作的大學畢業生進行培養,要求他們加強專業技術知識和外語知識的學習,制訂自己的職稱晉升目標,引導他們緊密結合本職工作,迅速提高自身的知識水平和綜合素質。

5.4 完善專業技術人員破格評定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政策

在廣泛聽取廣大專業技術人員意見的基礎上,完善國有煤炭企業優秀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破格評定中級和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為有一定理論基礎,有真才實學,工作業績突出,但又不具備正常評審條件的優秀專業技術人員破格晉升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5.5 完善市內有效職稱評聘制度

在執行國家現行職稱評聘政策的同時,堅持不唯學歷、不唯資歷、不唯論文,注重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和經濟社會效益的原則,對在專業技術工作中業績突出、成效顯著的人員,可申報評審市內煤炭企業有效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一,允許送培進修人員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雖不具備規定的學歷條件,但參加由煤炭企業選派,市、縣(區)人事部門統一組織或經人事部門審核備案,赴省內外高等院校學習培訓、脫產進修或在省內外大中型煤炭企業、科研院所對口掛職培訓等方式結業者可以對其進行市內有效職稱評聘。

第二,放寬取得規定學歷且參加培訓人員的專業工作年限限制。對到煤炭企業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和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后取得中專以上學歷,且參加由煤炭企業選派,市、縣(區)人事部門統一組織或經人事部門審核備案,赴省內外高等院校學習培訓、脫產進修或在省內外大中型煤炭企業、科研院所對口掛職鍛煉,取得培訓(進修)結業證書或掛職期滿后考核合格的人員,中專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20年以上,大專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15年以上,本科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8年以上,可評聘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

6.結語

總之,我們應該根據煤炭企業的實際情況、社會的發展來不斷改進煤炭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傳統管理模式,使其能夠有效地體現出煤炭企業的價值導向,讓煤炭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能夠保持積極的工作狀態,將所學技能應用在煤炭企業的實際工作中,實現煤炭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

參考文獻

[1]連婕.淺議如何做好基層單位職稱管理工作[J].河北水利,2011,(05):123-125.

優秀畢業生申報材料范文5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藍齊兒”為你整理了這篇2021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總結和2022年工作計劃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一、2021年工作總結

1.強化政策落實,全力做好穩就業工作。一是不斷完善就業服務體系。今年以來結合全市企業用工實際,提請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招工及用工服務若干意見》《加強企業招工及用工服務實施細則》。組建4個外出招工小組和外出招工協調工作小組,持續開展以工引工、外出招工、社會中介機構引進活動,目前招引外來員工27人。充分利用人社網絡系統作用,扎實推進專場招聘、“2+N”招聘和網絡招聘等各類活動。截至目前,共組織“2+N”各類招聘會92場,500余家企業提供2.56萬個崗位,累計17136人參加招聘活動,達成就業意向11385人,主園區用工凈增3787人,增幅9.3%。二是持續加大創業扶持力度。穩步推進創業培訓,本年度共開展23期創業培訓班,參加培訓學員690人,圓滿完成市級下達的年度工作任務。進一步簡化辦理流程,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及時審批發放創業擔保貸款。預計到2021年底,發放創業擔保貸款不少于7000萬元,其中小微企業貸款不少于3000萬元。三是兌現招工獎勵政策。兌現以工引工及返鄉就業人員獎勵資金,鼓勵企業老員工通過親帶親、友帶友、老鄉帶老鄉等方式引進新員工,對成功介紹外鄉或返鄉人員來廣穩定就業的單位或個人,在企業自主獎勵的基礎上,再給予1000元/人獎勵。截止目前2021年度已兌現獎勵資金174.7萬元,補貼人數2821人。同時積極向企業宣傳《人才興企二十條》,鼓勵企業引才引智、鼓勵企業培優育強、鼓勵人才扎根興業。四是精準宣傳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通過發放宣傳手冊、利用廣播電臺、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以及舉辦現場宣傳會等形式廣泛宣傳創業扶持政策。深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開征集就業見習崗位、公益性崗位。建立新投產企業“人社服務專員”幫扶聯絡機制。定期入企走訪調研,開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政策宣講等服務。五是有序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根據戶籍地將幫扶對象分解到鄉鎮社區,層層壓實幫扶責任,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進行動態跟蹤,將有就業意愿的人員全部納入就業創業促進計劃,開展分類幫扶,做到登記一人,服務一人。六是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今年以來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共開展39個班次,結業合格2284人;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開班62個,培訓系統上線2305人;普通勞動者就業技能培訓開班18個,培訓系統上線855人,碭山縣技能扶貧培訓150人;2021年度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開展11個班次,參訓學員542人。

2.深化制度改革,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一是強化征繳擴面和優化轉移接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10萬人,同比增長14.94%;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8277人,同比增長4.19%;失業保險參保3.96萬人,同比增長36.55%;工傷保險參保8.22萬人,同比增長1.48%。城鄉居民參保人數達到27.85萬人,當年繳費人數為17.56萬人,為符合領取條件的8.69萬人發放了養老金,月發放率100%。長三角社保轉移接續實現全流程線上辦理。二是規范參保。自2021年4月起,逐步規范社會保險參保,實行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險統一繳費基數并同時參保,使得職工社保全覆蓋,保障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將逐步實現職工退休生活有保障、失業求職無擔憂;大力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參保,并推進保險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了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工傷保險待遇等合法權益;在用人單位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基礎上,探索實施實施補充工傷保險,減輕用人單位工傷賠償負擔,化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促進工傷預防。三是建設基金風險防控體系。成立了社保數據對比領導小組,對各級疑點數據進行排查,聯合公安、法院、民政、衛健四部門定期進行數據比對,對發現的數據問題進行及時處理;建立了完善的內控制度,并順利迎接了省市多次檢查,總體情況良好,對發現的不足之處進行了及時整改。四是調整職業年金記賬方式。根據省市要求,將職業年金繳費由記賬方式調整為實賬積累,計劃從2022年起對職業年金記賬方式調整期歷年形成的記賬金額安排3年分批進行消化。

3.加大推薦評選,提升人事人才工作水平。一是完成2021年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今年我市事業單位計劃招聘124人,涉及衛生、教育、農林水專業技術領域以及行政管理等88個崗位。經過公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程序,目前116人進入體檢環節。二是加大技能人才培養力度。今年新增技能人才3537人次,占任務數(2500人)的149.4%,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771人次,占任務數(1090人)的70.73%,新增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690人次,占任務數(1800人)的93.89%,其中高級工271人次,占任務數(400人)的67.75%,技師27人次,占任務數(30人)的90%,新技工系統培養705人,占任務數(700人)的100.7%。三是組織參加各類技能競賽活動。成功舉辦我市第二屆職工職業技能競賽,推進1名選手參加全國新職業技術技能大賽安徽省選拔賽;組織參加宣城市“皖廚宣味·徽菜名城”首屆烹飪技能大賽,共7名選手參賽,其中1名選手獲得中式面點一等獎、3名選手獲中式烹調優秀獎;4名選手參加首屆長三角家政服務行業職業技能競賽安徽選拔賽;3名選手參加安徽省第三屆農民工職業技能競賽。四是穩妥有序開展網上申報職稱評審工作。今年首次使用網上職稱申報系統,為保障申報人員順利上傳資料,指導用人單位經辦人員認真學習網上職稱申報系統操作流程。目前共審核通過并上報了13名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五是多措并舉開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進一步規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流程,積極組織工作站申報參與省廳開展的各種項目和活動。今年有三家工作站申報了科研活動資助經費項目,有四家工作站參加了全國博士后創業創新大賽,其中有兩家工作站進入了復賽,有一家工作站進入了決賽。

4.規范行政執法,勞動關系和諧發展。一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穩步推進。扎實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綜合運用各種方法,用工管理趨于常態、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勞資糾紛大幅下降,在大大改善根治欠薪工作局面的同時,切實維護了我市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二是是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穩步提升。組織參加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教育培訓,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仲裁員培訓班,加強調解仲裁隊伍建設,打造政治素養高、綜合素質高的調解仲裁隊伍。推進信息化仲裁院建設,上線運行全省統一的調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統,落實案件受理、審理、監督統計等工作全流程信息化,推廣應用全國“互聯網+調解”平臺,拓寬勞動爭議糾紛調解仲裁申請多樣化渠道,為群眾提供便利。今年以來案件辦理成效顯著,截至目前,勞動監察受理投訴舉報案件153起,涉及農民工1961人,涉及金額2607萬元;排查全市工程建設領域在建項目97個,排查存在拖欠支付隱患項目6個,及時責令限期整改項目5個,涉及農民工389人,金額1265.3萬元。仲裁院已立案受理261件,調解結案173件,裁決結案73件,終局裁決5件,其他方式結案7件,仲裁結案率96.9%,仲裁調解率68.4%。全市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平穩,全年未發生因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引發的上訪或群體性事件。

二、2022年重點工作計劃

(一)招工引工方面。進一步完善招工引工政策,制定全市招工引工考核辦法,完善招工獎勵辦法,加大獎勵力度;建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監管機制,鼓勵引導重點臨時缺工企業以服務外包的方式解決用工困難。常態化開展線上線下多種形式的招聘會,2022年全年計劃開展136場“2+N”招聘會,其中80場周三、周六現場招聘會、18場鄉鎮“夜市“招聘會,20場網絡直播招聘(每月固定8號上午9點舉行直播帶崗),18場勞務基地及其他招聘會。突出春節等重要節假日招聘,春節期間開展10場春風行動系列招聘會(3場網絡直播招聘會,3場鄉鎮、開發區子園區招聘會,4場人力資源市場大型招聘會)。

(二)就業創業方面。在開展好常規創業培訓的基礎上,重點圍繞鄉村振興開展創業和就業技能培訓,2022年計劃培訓農民工3000人以上,開展1-2期鄉村振興主題創業特訓營,培訓學員不少于60人,開展鄉村旅游、品茶員等鄉村特色就業技能培訓班不少于3期,培訓學員不少于180人。繼續實施就業優先戰略,統籌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退役軍人、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就業。2022年,計劃開發公益性崗位200個,上崗率不低于50%;新增實名制就業不少于1.1萬人;失業人員再就業率不低于60%;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率不低于70%;創業擔保貸款計劃發放不少于7000萬。

(三)人才保障方面。圍繞廣德市開發區四大主導產業,積極組織廣信農化等不少于3家企業開展企業自主評價,為企業發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籌備廣德市第三屆“廣德工匠”評選活動,計劃表彰、提名獎各10名。圍繞鄉村振興發展戰略,積極推薦優秀的鄉土人才參加全國、省、市技能人才評選及技能人才競賽,所有競賽項目計劃各推薦2名選手參賽,加大鄉土人才在技能人才評比中的比例。組織榮達食品有限公司創建升格為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四)社會保險方面。扎實推進征繳擴面工作,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達到10.12萬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達到8450人;失業保險參保達到5.00萬人;工傷保險參保達到8.40萬人。針對目前我市社會保險參保結構不合理的現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人數明顯少于參加工傷保險人數),從2022年起將積極推進職工全險種參保計劃,進一步提高全市職工全險種參保率。擴大協議醫療機構簽訂范圍,簡化轉院流程,為工傷職工和企業創造更大便利。

優秀畢業生申報材料范文6

第一條為落實科教興國戰略、繁榮農村市場經濟、普及農業科學技術,農業現代化發展,激發我省農村發展的內在活力,調動和鼓勵廣大科技人員服務基層,提高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率,促進解決好“三農”問題,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新形勢下繼續完善和強化農村技術承包工作,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科技人員到農村開展農村技術承包活動的規定»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農村技術承包是指全省各有關行業的科研設計單位,技術開發、交流、推廣服務單位,大專院校,大中型企業和這些單位的科技人員,以及國家機關的部分科技人員,對縣以下的農、林、牧、漁、水利、鄉鎮企業等部門、實體的生產和技術開發項目實行技術承包,履行合同手續,幫助其解決各種技術、管理及市場問題的經濟技術責任活動。

第三條農村技術承包的主要任務:一是大力推廣先進適用的科技成果,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引導農民改變傳統的生產和生活方式;二是針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實際,及時提供各種技術和市場信息,積極創辦公司加農戶的技術經營實體,促進先進科技成果的產業化進程;三是廣泛開展農民技術培訓和科學文化知識的普及;四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業生產中心任務,大力發展農村規模經濟,促進支柱產業的形成;五是幫助鄉鎮企業加強技術管理,引導鄉鎮企業技術進步,提高質量和經濟效益;六是加強農村基層科技工作,成為政府與基層科技工作緊密結合的科技傳輸紐帶。

第四條農村技術承包的范圍包括種植業、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業及科技培訓、中介服務等與振興農村經濟相關的第一、二、三涉農產業。積極支持和鼓勵單位和個人以承包、承租、領辦、參股、創辦各類企業和技術開發機構,直接為農業和鄉鎮企業服務??萍既藛T到農村進行技術承包有集團承包、集體承包、公司加農戶、個人承包等四種方式。

第五條農村技術承包工作主要以計劃引導形式管理。計劃納入省、市、縣三級政府的年度科技重點計劃之列。對于實施完成效果好的計劃項目及人員以政府名義進行評比獎勵。

第二章計劃管理

第六條農村技術承包計劃類型設計。以重大計劃項目、重點計劃項目、個人計劃項目三種類型為主。年計劃項目數:集體項目200項,其中重大項目10%左右,個人50項。項目實施時間為1-3年。重大項目實施承包期限一般2年以上。項目規模一般以5萬畝左右糧田、1萬頭左右豬為參照單位,重大項目可突破100萬畝(頭)。

第七條重大項目圍繞國家、省級重點行動目標,以集團、集體承包方式進行。倡導黨政領導親自參與部署,財力物力專項投入扶持,多學科、多部門、多層次結合;重點項目主要以專業部門結合地方區域經濟特色開展;個人承包要結合星火學校、農村勞動力轉移、科級特派員等多種新型服務形式對農民進行技術性、示范性培訓與指導。

第八條農村技術承包計劃的組織申報。省科技廳于年初制定承包項目計劃年度指南,省直各有關部門科技處、各市科技局應在每年4月1日前組織申報省級農村技術承包計劃,于4月10日前將資料及電子文件報送省科技廳農社處;省科技廳農社處負責年度計劃草案的編制,廳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下達年度省級項目計劃;會商財政下達相關資金計劃。

第九條農村技術承包計劃項目申報,必須在承包雙方簽定承包合同的基礎上進行。申報材料包括:項目申請書、承包合同書及項目實施方案等。承包合同應確定明確的承包項目內容、規模、形式、期限、主要承包人員,有關經濟指標、技術措施、驗收標準與方式及合同雙方的責、權、利以及獎罰等事宜。

第十條農村技術承包項目管理。納入計劃的承包項目由承包雙方配合協同實施;分別由?。ㄓ嘘P廳、局、院、校)、市、縣三級科技部門負責組織監督和歸口管理。項目實施期間,項目承包方應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總結和報告,省及市、縣有關科技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有關行業專家,進行項目的中期檢查和完結驗收,并監督落實發包方兌現合同有關獎懲條款。

第十一條農村技術承包計劃項目的檢查驗收原則。農村技術承包項目的檢查驗收工作,堅持定期檢查和期終驗收,面上檢查與定點抽查,典型測產和面上統計,專家評估和行業部門核定相結合的原則。

第十二條要建立農村技術承包項目專業網站,結合中國星火網、中國扶貧網、中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網,將現有農業科技信息資源高效整合,同時各市、縣科技主管部門建立相應的網頁,實現全省農業技術網絡連接和資源共享。

第三章組織保障

第十三條提倡和鼓勵相關組織管理部門,對重點承包項目給予資金引導、補助和匹配,有效實現技物結合;允許和鼓勵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在從事農村技術承包的活動中取得合理收入。提倡直接向技術受益者收取承包服務費和實行超產分成、效益掛購等多種有償服務形式。

第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農村技術承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加強領導,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搞好組織協調,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要把農村技術承包工作成績作為考核各級領導干部政績的主要內容之一。

第十五條開展技術承包的科技人員,所在單位要從物質條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優先給予保證。在保證本單位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照發全額工資和按規定發放的各類津貼、獎金,并與單位其它人員享受同等福利待遇。項目引導經費可用于承包人員下鄉蹲點期間的交通、差旅補助和補差所在單位規定發放津貼、獎金等福利開支。

第十六條積極鼓勵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以個人承包的方式參加農村技術承包工作,對承包期滿綜合考評優秀的,可推薦到相關部門就業。對開展農村技術承包工作單位成績突出的,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應在各類科技計劃、科技信貸等方面實施傾斜政策。

第十七條積極籌備和設立*省農村技術承包專項資金。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重大承包計劃項目的引導、各級計劃管理、承包項目單位補助、及對優秀科技人員的獎勵。

第四章評比獎勵

第十八條省政府牽頭設立*省農村技術承包獎評審管理委員會(下稱‘管委會''''),省科技廳、省農業、林業、水利、農機、氣象廳(局)及省農科院、*農大等涉農部門為成員單位。管委會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農社處,具體負責全省農村技術承包計劃優秀項目評比獎勵工作。管委會下設專家組,主要職責是對承包項目申報、檢查和驗收進行指導把關和績效評價,對完成優秀的項目及人員經會議評審,向管委會提出表彰意見草案。

第十九條省農村技術承包獎獎項設置。省農村技術承包獎分集體一、二、三等和個人一、二、三等。年度授獎總項數:集體獎按年度計劃項目數的1/3確定,其中一、二、三等獎授獎數,按2:4:4比例計算。個人獎授獎數與集體獎計算方法相同。省農村技術承包獎集體獎成果受獎人員以科技人員為主,每項限定10人,行政人員比例不超30%;個人項目獎成果受獎人員每項限定3人。授獎項目由省農村技術承包管理委員會以政府名義頒發《*省農村技術承包獎》榮譽證書和獎金。農村技術承包獎勵待遇視同于科技進步獎。

第二十條省農村技術承包獎組織申報要求。農村技術承包獎申報實行歸口管理。所申報的項目必須列入年度計劃,實施效果良好并履行了檢查驗收程序。報獎項目材料包括:部門推薦書、評審卡、項目總結報告、驗收報告、合同書、技術實施方案、合同兌現、效益證明等。報獎材料報送省科技廳農社處。

第二十一條省農村技術承包獎評審程序要求。部門推薦報獎項目,經農社處初審合格后推薦行業專家組進行第一輪行業評審。行業評審,篩選確定出等額預授獎候選項目。預授獎候選項目經綜合專家組評審,按評審得分確定項目授獎等級。

第二十二條省農村技術承包獎評審行為規范。省農村技術承包獎的推薦、評審和授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的非法干涉。評審專家要有較高的專業水準和職業道德水準,不得主持和參與本年度報獎項目實施工作;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得作為省農村技術承包獎的候選人。

第二十三條省農村技術承包獎評審考核的重點指標。以經濟效益為中心,兼顧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問題;經濟指標要注意橫向、縱向以及投入成本、環境的比較。要注重技術的適用性、針對性及先進性,更要考察技術的可操作性。要注重組織政技物的有機結合,技術服務要與區域經濟緊密結合。要技術創新與組織管理創新并重,注意技術、服務失誤與自然災害造成損失的區別。

第二十四條建立健全農村技術承包業務考核檔案,做好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對長期在農業生產第一線參加承包的科技人員,在評定推廣技術職稱時,應以農村技術推廣和承包的業績為主,論文和學歷、外語條件適當放寬。對突出貢獻者,不受學歷、資歷和外語程度的限制,可破格評聘專業技術職稱。

第二十五條建立承包風險機制,積極開展農業保險等形式的保險業務。對在承包過程中,確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其他人為破壞,不能完成合同規定指標時,承包方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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