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績效考核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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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績效考核報告

秘書績效考核報告范文1

【關鍵詞】英國 事業單位 非部屬公共機構

由于英國獨特的制度、法律、文化及歷史背景,英國中央政府組織結構較為復雜,除內閣部門外,還有大量政府和非政府類機構承擔一定的公共職能。這些非政府機構既有承擔公共服務功能的實體,如醫院、學校等;也有承擔公共管理功能的單位,如低收入委員會和平等委員會等。這類承擔公共管理功能的單位被稱為非部屬公共機構(NDPB)。

對非部屬公共機構董事的管理

在英國幾乎所有的非部屬公共機構皆采用“治理委員會”作為最高的決策單位,通常是以董事會做為存在的模式。英國內閣辦公室在《公共機構董事會成員實務準則指南》中將董事會的角色功能定位為雇主,其任務是:確保機構本身遵守相關法律以及選任合適的職員來實現組織目標;確保組織能以最經濟、最有效的方式運用社會資源來提供服務;確保對職員開展有效的績效考核,運用內部競爭機制激發職員的工作效度;確保本單位職員及董事會成員都能有適當的渠道獲得所需的專業咨詢與培訓機會,使得他們能有效地履行其職責;董事會也負有監督執行官與其它資深職員績效表現的責任。

通常,非部屬公共機構的董事會由董事長和一些非執行董事構成,大多數非執行董事成員都是兼職。英國非部屬公共機構董事會成員的選任通常由主管部委部長主導,但需遵守《部長對公共機構選任實務指南》的規定。該指南為所有董事會成員的選任提出三項原則:一是擇優錄用原則。部長在選擇候選人時要挑選履歷、學識和品德最為合適的人選;二是公平原則。篩選程序和條件必須對所有候選人平等適用;三是公開透明原則。選擇錄用的整個過程都必須公開,接受監督。

獲得任命的非部屬公共機構董事,在工作中還應遵守內閣辦公室的《公共機構董事會成員工作守則指南》。根據該指南的規定,所有董事會成員都必須遵守《公務活動的七項準則》,做到無私、正直、客觀、負責任、開放、誠實和有領導力,不得兼任某個政黨的帶薪職務或參與敏感性的政治活動。所有董事會成員在行政時必須采取開放和負責任的方式。他們應定期召開公開會議,會議報告,并制作年度報告,讓公眾了解非部屬公共機構的活動內容,以便進行監督。①

對非部屬公共機構一般公職人員的管理制度

對于占絕大多數的執行性非部屬公共機構來說,它們對雇用一般公職人員享有完全的用人自,并依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來管理機構中的人員。它們有權自行招聘員工和管理員工。雖然勞動咨詢調解仲裁局(ACAS)、健康與安全委員會(HSC)和健康與安全執行機構(HSE)也屬于執行性非部屬公共機構,但按照發起設立這些機構的法律之規定,它們所聘員工被定性為公務員,按照公務員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而那些咨詢性、仲裁性的非部屬機構和獨立監督委員會則很少自己雇用員工,由其上級部委提供它們所需要的人員支持。咨詢性非部屬機構通常規模不大,而且往往屬于臨時性的議事機構,并不需要太多的人員支持。以負責決定最低工資水平的低收入委員會(Low Pay Commission)為例,它只有九個委員會專員,除主任專員外,其余八人都屬于兼職性質。這些專員每年召開一兩次會議來決定年度最低工資水平,或開展一些區域性的調研,此外并無其它日常性事務,因此只從財政部秘書處抽調了一名工作人員來維持其日常運轉。②仲裁性非部屬機構聘用的仲裁員或法官往往是由司法部與該機構的主管部委共同任命,而維持日常運轉的行政人員都是由主管部委選派。獨立監督委員會也如此,由于它只負責與監獄運營有關的監管,人員也不多,大多是通過主管部委獲得人員支持。

對非部屬公共機構的績效管理

英國政府對非部屬公共機構的審核主要考察以下方面:一是審核公共機構的設計功能是否為社會之所需,若確實有存在的必要,則公共機構的組織方式是否為最佳的服務輸送模式;二是當公共機構組織方式被認為是最佳的服務輸送模式時,接著需檢視如何以最有效的方式來提供這些服務與功能,并綜合衡量公共機構的功能與可能存在的附隨風險來評估目前的責任追究模式是否妥當;三是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將一些類似的公共機構進行合并審核,通過這些公共機構績效進行比較,能客觀地體現它們提供的服務是否存在需要改進的地方;四是審核還需將受眾的觀點納入考察指標體系,讓顧客來對公共機構所提供服務進行評價;五是除針對公共機構的組織運作狀況進行檢視外,還需探索如何提升未來績效。其中,第四、五步驟可以同時進行,例如,當透過以顧客評價來檢視目前組織運作的績效狀況時,便可同時就顧客對如何提升未來的服務與功能之觀點進行調查。

為促進部委對下屬公共機構的績效進行考核,內閣辦公室出臺《公共機構:政府部委的指引手冊》,進一步擴大部委進行績效評估的檢視范圍,它包括:非部屬公共機構的績效指標;與其他利益相關方的伙伴關系建設;非部屬公共機構對新技術的運用;顧客反饋;非部屬公共機構的開放性與課責性;非部屬公共機構的自由度與彈性空間;非部屬公共機構的法人治理與報告機制;非部屬公共機構的可持續發展。此外,還規定:非部屬公共機構的年度績效及財務指標必須在年度開始前征得主管部委同意后公開。其績效量化指標應符合財政部、內閣辦公室、國家審計署、國會審計委員會、國家統計局等五個單位共同擬定的《績效信息之架構—選擇正確的方式》。③

非部屬公共機構的監督及課責機制

內部監督的課責機制。一是總會計師稽核。根據英國財政部2001年所的《政府內部稽核準則》,它們可以自行組建內部稽核隊伍,也可委托民間服務。內部稽核的意義在于發揮總會計師獨立客觀的建議與咨詢服務,使該公共機構能做好風險控管與治理的工作,以確保有效實現機構的目標。內部稽核主要向總會計師報告并負責。二是審計委員會稽核。根據《公共機構董事會成員實務準則指南》之規定,所有公共機構都必須在董事會之下設立一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必須是由非執行董事所組成并由具有財務知識的非執行董事來擔任主席。其主要功能是促進該公共機構高效使用公共經費,并對這些經費的支出負有說明責任。因此,它可代表董事會檢視該公共機構對內與對外的財務報告,并敦促改進這些財務報告的質量。審計委員會須定期開會,且一年內至少要召集四次會議。

外部監督的課責機制。一是主管部委監督。主管部委可監督其主要成員是否遵守相關的架構性約定,是否妥善管理整個公共機構的運營。二是國會監督。按照現有制度安排,國會可通過提出質詢對非部屬公共機構進行監督。三是外部審計監督。依據2001年上議院沙利曼(Sharman)爵士的《中央政府之審計及責任復核報告》,所有新成立的非部屬公共機構在機構章程中必須明確授權審計長來開展外部審計工作。四是監察機構監督。英國國會設有監察專員,處理針對中央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的舉報,對國會負責。五是社會監督。2000年國會通過《信息公開法》,所有非部屬公共機構必須接受該法的規制。

結語

從英國非部屬公共機構的內部制度設計來看,它具有以下優點:首先,英國賦予非部屬公共機構較大的人事自。這些機構可以根據具體需求來確定工作職數,面向社會自主招聘員工、自主簽訂勞動合同、自主訂立工作守則、依據勞動法自主解聘員工等,充分保障了機構管理層運營自,使機構的人事效能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其次,非部屬公共機構的管理權也受到適當的間接控制,有助于防止濫權。雖然非部屬公共機構受主管部委的領導,但主管部委不能直接干預公共機構的用人事宜,這在一定程度上杜絕了上級機關在用人方面的擅權和腐敗。最后,非部屬公共機構決策機構的人事權掌握在主管部委,從而保障機構的整體運行符合公共利益。將非部屬公共機構董事的任命權掌握在主管部委的手里,能夠保障和監督公共機構落實主管部委對公眾的承諾。

總之,英國政府對于公共機構,尤其是那些執行性的非部屬公共機構,采取的改革思路就是通過合并或資源共享,將公共資源支撐的服務真正傳遞到有需要的公眾手中。

【作者單位分別為: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法學院,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

【注釋】

①Jobome, G. O.:Management pay, governance and performance: the case of large UK nonprofits.?Financial Accountability & Management, 2006, 22(4), pp.33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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