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親人寄語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親人寄語范文1
我問,我可以扇你一個耳光嗎?你做了一個驚訝的表情,不解地問道:為什么?坐在我對面的是一個瘦瘦的中學生,寬大的眼鏡幾乎遮住了他一半臉龐。他說起話來細聲細氣,好像在獨自喃語。
我說,問“為什么”,說明你還“有救”。如果你堅持剛才自己所說的那幾條,那么就不應該問“為什么”,只有扇還是沒扇你耳光的區別,以及隨后如何反應的問題。或許你自己都沒有意識到,一句簡單的“為什么”預設了某種非常簡單、尚未說出口的觀念,即在無冤無仇的前提下,我不應該打你。這既不是傻,也不是虛偽,就是道德的微弱聲音。你已然出賣了自己。
這是一次偶然對話。我不感到驚訝的是,每一代少年都受到了厚黑的熏染。我感到驚訝的是他說出那些話的堅定口氣。因為在我看來,道德并不是一個化學方程式,配平之后可以置之不顧;價值也同于物理定律,無論是否知曉,萬事萬物都無法逃脫。有些事,我們不能置身事外,唯獨當把“他”換成“我”的時候,才會感到心頭的分量。這就是同理心。
存在即不合理。有人辛勞工作一輩子,臨近退休卻被解聘;有人嫉惡如仇,出手相助,卻被打傷,無錢療傷;有人被無良醫院騙盡最后一點財產,終撒手人寰……有的人學會了用一句“存在即合理”來麻痹自己。但我堅信,不能因為看多了黑暗,自己就閉上了眼睛。
親人寄語范文2
【關鍵詞】第三人;侵權;教育機構;補充責任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40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蛘咂渌麢C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币幎说谌饲謾鄷r教育機構的補充責任。
一、侵權補充責任的內涵
侵權補充責任,是指多個責任主體基于各自不同的原因對同一損害后果承擔共同責任的一種侵權賠償責任,法律規定權利人必須按照先后順序行使賠償請求權。只有排在前位的直接責任人的賠償不足以彌補損害時,才能請求排在后位的補充責任人賠償。[1]侵權補充責任是一種具有相對獨立性的侵權賠償責任,是附條件的賠償責任,是牽連性責任,是形式責任,是非終局責任。[2]
補充責任的核心是補充,既包括程序意義上的補充,也包括實體意義上的補充。程序意義上的補充是指順位的補充,補充責任人擁有先訴抗辯權,可以要求原告證明直接責任人無法確定或者要求追加直接責任人為共同被告。實體意義上的補充是指賠償數額的大小取決于直接責任人承擔數額的大小以及補充責任人的過錯程度,如果補充責任人的過錯程度可以涵蓋受害人的全部損失,而直接責任人無力承擔任何責任,則補充責任人應當承擔全部損失;如果補充責任人的過錯程度不足以涵蓋受害人的全部損失,則不管直接責任人有無能力承擔全部或者部分責任,補充責任人只就與自己過錯相當的范圍內承擔責任。
二、第三人侵權時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的必要性
(一)無法適用連帶責任
連帶責任,是指數個責任主體作為一個整體對損害共同承擔責任,任何一責任主體對全部損害有義務承擔責任,受害人既可以向全部責任主體主張權利,也可以向部分責任主體主張權利。[3]適用連帶責任的責任的前提是各侵權責任主體構成共同侵權。而在第三人侵權時,教育機構只是未盡到教育管理保護義務,與第三人并無共同的故意或者過失,損害后果的發生是由于第三人故意或者過失違反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利的義務,因此與第三人并未構成共同侵權。因此不適用連帶責任。從公平和促進教育發展的角度考慮,如果要求教育機構與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這無疑是對教育機構加以了過于嚴苛的義務。
(二)無法適用按份責任
按份責任,是指在數個責任主體在無過錯聯系的情況下各自實施的行為結合在一起,每個人按照自己的過錯和原因力,承擔自己的責任份額。按份責任的前提是數人共同侵權以及能夠確定各侵權行為人的原因力。而在第三人侵權的情況下,教育機構主要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直接侵權行為與教育機構的消極不作為行為對損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因此也就無法確定侵權方是否承擔責任以及承擔責任的大小,不具有操作性。
(三)無法適用不真正連帶責任
不真正連帶責任,是指多數債務人就基于不同發生原因而偶然發生的同一內容的給付,各付全部履行之債務,并因債務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體債務人的債務歸于消滅的債務。[4]相應地不真正連帶侵權責任是指數個責任主體對一個受害人實施了加害行為,各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各負全部的賠償責任。不真正連帶責任中受害人無需確定最終責任人,即可要求任一責任人行使其賠償請求權。但在第三人侵權中,教育機構并不是直接責任人,僅是作為直接侵權人的補充責任人,因此無法適用不真正連帶責任。
三、第三人侵權時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的構成要件
(一)因第三人侵權致使未成年學生遭受損害
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的情況中主要存在三方主體,即教育機構、未成年學生和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未成年學生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在校學生。第三人應將在教育機構學習的其他未成年學生和履行教育機構職務行為的人排除在范圍之外。未成年學生因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而遭受人身損害是補充責任產生的前提條件,有損害才有責任。
(二)教育機構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
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的過錯主要是因為教育機構沒有盡到職責范圍內的安全注意義務,履行教育、管理、保護職責不到位,給實施侵權的第三人以可乘之機,在客觀上給第三人提供了條件和機會,使得針對未成年學生的加害行為發生并產生一定的損害后果。只有在教育機構確實履行了對未成年學生的教育、管理、保護職責,自身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才可以免除教育機構的責任。
(三)教育機構的過錯與未成年學生的損害有因果關系
教育機構違反職責范圍內義務的過錯行為一般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形式,相對于第三人積極的侵權行為,教育機構的過錯行為不直接對受害主體發生作用。只是由于教育機構消極的不作為加大了損害后果發生的可能性,為侵害行為創造了有利條件。在教育機構能夠預見到的范圍內,如果教育機構的不作為行為客觀上為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提供了條件或者使未成年學生置于某種危險狀態,則可以認定教育機構的不作為行為與損害后果的發生有因果關系,否則兩者之間即不存在因果關系。
四、第三人侵權時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的訴訟程序
(一)不能單獨補充責任人
受害人可以單獨直接侵權的第三人,但不能單獨補充責任人,這是由補充責任的補充性所決定的。若單獨補充責任人,法院必須追加直接侵權人合并審理,并且一并作出裁判,除非直接侵權人不能確定,從而不能作為適格的被告被訴,方可依順位補充補充責任人。在直接侵權人能夠確定時,其有無賠償能力,應當通過訴訟程序確認。
(二)不會產生雙重賠償
受害人直接侵權人后,若未獲賠償或未獲全部賠償,還可以向補充責任人提訟,并非基于同一請求權,不違背一事不再理原則。補充責任人承擔補充責任后還可以向直接責任人追償,還可以有第三次訴訟。補充責任與直接責任是補充關系,受害人直接獲得的賠償最多與直接侵權人造成的全部損失等值,補充責任制度不會產生雙重受償。但是,受害人不能在補充責任人承擔補充責任的范圍內再次向直接責任人提出賠償請求。
(三)補充責任人享有程序抗辯權
若賠償權利人單獨補充責任人,則補充責任人享有程序上的抗辯權,即要求原告證明直接責任人無法確定和追加直接責任人為共同被告。直接侵權人能夠確定時,賠償權利人可以先直接責任人,而不必追加補充責任人為被告,但補充責任人有權申請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
參考文獻:
[1]張新寶.我國侵權責任法中的補充責任[J].法學雜志,2010(6):12-17.
[2]楊連專.論侵權補充責任中的幾個問題[J].法學雜志,2009(6):3-10.
[3]張新寶.侵權責任法[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53-54.
親人寄語范文3
SARS與人禽流感屬于中醫“溫疫”范疇,具有特異病原、特定的傳播途徑,屬于強傳染性疾病。在抗擊SARS與人禽流感的過程中,中醫藥在預防發病、緩解臨床癥狀、降低病死率、提高治愈率、減少后遺癥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迄今為止,對SARS與人禽流感深層次的理論研究與探討尚不夠豐富。為此,筆者對近年來國內外相關文獻進行歸納和總結,從病名、病因、病機、辨證分型等方面對SARS與人禽流感進行探討,進一步明確SARS與人禽流感的證候特征、病因病機、辨證論治規律?,F總結如下。
1 關于“三不”病機
所謂“三不”病機,系指不通、不榮與不平。不通指氣血津液或飲食、氣道出現實質性的阻塞,即經絡不通氣滯,血脈不通瘀血,三焦不通水停氣阻,食道不通便秘食阻,氣道不通肺氣痹阻。不榮是指局部或全身組織營養物質不足,處于失榮的狀態,包括氣虛、血虛、精虧、津液不足、陰虛、陽虛及各臟腑組織的功能不足。不平則是陰陽五行失衡、氣血運行方向逆亂的病理狀態,出現寒熱沖逆等一系列臨床表現。在SARS與人禽流感的發病及病變過程中,“三不”病機貫穿始終。
2 SARS中醫病名與“三不”病機
迄今,學術界對SARS的中醫病名尚無一致看法,有些專家籠統地將其歸為溫疫范疇[1-2]。由于SARS發病在冬春之際,有人認為應屬于春溫或風溫[3-10],稱其為“風溫疫”[8,11];更有專家進一步指出,從癥狀表現看,本病濕熱蘊毒,阻遏中上二焦,并易耗氣夾瘀,應為春溫病伏濕之證[6],應屬“濕熱疫”[12-13];但也有人認為其與中醫傷寒病極似[14],并從發熱特點、初發癥狀、病中表現、愈后癥狀等多方面作了比較。有學者從病因出發,從毒著眼,提出本病感染的邪氣為濕毒、臭毒,故有“濕毒疫”[3]、“臭毒疫”[7]、“肺毒疫”[15]等名稱。也有專家從病機著眼,提出本病應命名為“肺痹疫”[16]或“肺濕疫”[4-5],濕熱之證貫穿于SARS的大部分病程中。
綜合以上各家所提出的中醫病名可以看出,本病屬于“疫病”范疇,具有溫熱、濕熱、瘀熱的特點,有“三不”特征。即毒性強烈,造成機體功能失衡,導致“不平”;邪毒阻痹于肺,導致“不通”;后期邪去正衰,出現“不榮”。
3 SARS、人禽流感病因與“三不”病機
3.1 疫毒
該毒邪具較強的傳染性,人群普遍易感?!端貑?刺法論》云:“五疫之至,皆相染易,無問大小,病狀相似?!币话阏J為,人體發病的關鍵,取決于機體抗御病邪的能力,即“正氣存內,邪不可干”。但從SARS發病的表現看,青壯年感染比例高,感染者中20~49歲者約占80%。相比而言,青壯年比老人、兒童體質要好,免疫力較強,說明邪毒具有普遍易感性,任何年齡的人均可被感染。SARS與人禽流感的發病與邪毒的接觸關系密切,而機體一般狀況的好差在大多數情況下對發病不起決定作用,說明邪毒易通過破壞機體的平衡,造成本病的發生。正氣的強弱雖不能阻止本病發生,但對于疾病的轉歸影響甚大,50歲以上體弱者或素體患有多種疾病的SARS患者病死率明顯增高。另外,與SARS相比,禽流感患兒的病情更重,病死率更高[17]。
3.2 風毒
該毒邪由口鼻而入,是外來之毒,易襲體表及人體上部,易侵襲上焦,既傷肺衛又傷肺體,繼而影響周身,如《瘟疫贅言》所云:“疫皆熱毒……肺先病,繼而充斥三焦。”風善行數變,變化多端,為百病之長,風毒相合,其癥狀表現多樣,既可呈突發性變化,又可僅僅出現類似感冒癥狀而平安度過,同為SARS與人禽流感輕重兩歧,既可早期出現以“不平”為主的發熱,也可出現經脈阻痹的疼痛表現。
3.3 陽毒
幾乎所有SARS與人禽流感患者均有發熱癥狀,且以高熱居多,火熱熾盛,風火同氣,風助火勢,火動生風,風火相煽,為病更烈,早期陰陽失衡,以“不平”為主,晚期極易耗氣傷血,出現“不榮”之證。
另外,風為百病之長,易合邪為病,隨地域和季節不同,本病之毒往往與寒、濕、熱、瘀諸邪交織為患,阻閉氣血循行,產生一系列復雜病狀表現。
4 SARS、人禽流感病機與“三不”病機迄今為止,研究SARS病機的成果頗多。王氏[1]提出毒、瘀、虛為本病的基本證候因素,病緣于疫毒,疫毒導致肺絡血瘀,瘀可生熱又可致虛。任氏[7]提出,本病為疫毒傷肺,氣虛、血瘀、痰、涎、毒互結而致。張氏等[16]認為,本病由外毒引發內毒,諸邪交織,雜而為患,因毒致瘀,因瘀生濕,瘀濁交結,壅塞成痹。周氏[3]認為,本病乃肺有伏熱,內火偏盛,加之外感時邪疫毒,風邪束表,沿三焦傳變。更多專家認為,本病的基本病機為邪毒壅肺、濕痰瘀阻、肺氣郁閉、氣陰虧虛[17]。
對于人禽流感的病機,有專家提出為毒邪襲于肺衛,致肺衛蘊邪,肺失宣降。也有人認為是由毒邪犯及肺胃,濕濁內蘊,胃腸失于和降,重癥毒邪壅肺,肺失宣降,故高熱、咳嗽;痰瘀閉肺,故口唇紫黯、氣短喘促;內閉外脫,痰瘀閉肺,肺氣欲絕,故呼吸極度困難、喘息氣促;陽氣欲脫,可見心悸、心慌、四末發冷、冷汗淋漓等[18]。
總之,在SARS與人禽流感的早期,由于毒邪侵襲,機體陰陽失衡,處于陽盛之中,故高熱不退,此階段以“不平”為主,表現為機體陰陽氣血逆亂,功能失調;同時,由于邪毒阻滯,機體經絡氣血不通,不通則痛,可伴有劇烈的肢體關節疼痛。
在SARS與人禽流感的中期,溫毒由表及里,上犯于肺,肺主氣,司呼吸,主宣發肅降,為水之上源,疫毒襲肺,肺氣失宣,水濕不得宣散,聚而生濕化痰,濕熱交阻,蘊藉于肺,肺脈瘀滯,熱毒瘀濁,壅塞成痹。形成三焦不通、氣道不通、肺絡不通的嚴重局面。本階段以“不通”為主,邪毒挾濕則以濕熱阻滯表現為主,挾瘀者則以熱毒壅肺、肺絡瘀滯為主。由于熱毒傷損氣血津液,“不榮”之象已初見端倪。
在SARS與人禽流感的晚期,余邪未盡而正氣已虛,其正氣損傷一方面源于邪毒傷正,另一方面也源于前期氣血不通所導致的組織損傷。SARS晚期還可能源于藥毒損傷。本階段以“不榮”為主,但也兼有“不平”或“不通”的病機存在。
5 SARS、人禽流感辨證分型與“三不”病機
據筆者綜合全國50余篇有關報告的整理情況來看,SARS的辨證分型大體有42種[2-19];人禽流感的辨證分型有6種[18]。這些分型大體可分為3類:①以“不通”為主要特征的證型,如濕熱郁阻、痰瘀阻絡、濕遏肺衛、邪伏膜原、邪阻少陽、濕痰瘀阻、濕熱遏阻膜原、溫毒閉肺、肺閉喘憋、濕熱壅肺、疫毒壅肺證、毒邪壅肺、熱毒壅肺、邪熱壅肺等;②以“不榮”為主要特征的證型,如氣陰兩傷、氣虛挾濕挾瘀、肺脾兩虛、正氣虛脫、后期傷陰、腎陰陽俱虧、氣虛血瘀、氣陰兩虛、腎精虧耗等;③以“不平”為主要特征的證型,如表寒里熱挾濕、熱毒襲肺、疫毒襲衛、熱毒熾盛、邪犯肺衛、疫毒侵肺、肺熱移腸、衛氣同病、氣營同病、熱入營血、邪入心包證、邪犯肺表、邪犯胃腸、毒犯肺胃、毒邪犯肺、疫毒犯肺。從證型在不同病期的分布看,早期以“不平”證候為主,而中期主要表現為“不通”,后期則表現為以“不榮”為中心的證候特征。
6 討論
“三不”病機在SARS與人禽流感的發病及病理變化中居于中心地位,貫穿其發病及病變過程的始終,是其重要病機,而且“三不”病機將SARS與人禽流感的病理變化直觀地展現出來,這對于認識疾病的發生、發展、轉歸和預后有著重要的指導作用。臨證應區分各期的主要特征,抓住病機變化的關鍵,有針對性地適度運用截斷治療方法,綜合考慮,全面調整,才能取得更好的治療效果,提高治愈率,縮短病程,并減少后遺癥的發生。
參考文獻
[1] 王永炎.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證治淺析[J].天津中醫藥,2003,(3):1-3.
[2] 姜良鐸,張曉梅,付 義.SARS的病因病機與辨證治療[J].中醫藥臨床雜志,2004,16(5):397-400.
[3] 周學平.周仲瑛教授論SARS型肺炎的中醫藥辨治[J].南京中醫藥大學學報,2003,19(5):257.
[4] 劉德泉.關于SARS中醫命名的探討[J].中醫藥臨床雜志,2005,17(2):106-107.
[5] 劉德泉,黃衛祖.試論傳染性SARS型肺炎的中醫病名病機與處方用藥[J].中國醫藥學報,2003,18(7):393.
[6] 鄧鐵濤.論中醫診治SARS[J].天津中醫藥,2003,20(3):4-8.
[7] 任繼學,宮曉燕.中醫對SARS治與防[J].天津中醫藥,2003,20(3):9-11.
[8] 彭勝權.中醫對SARS的認識及論治[J].中國社區醫師,2003,(11):14-15.
[9] 謝海洲,盧祥之.對SARS的中醫認識和相關治療方藥[J].河南中醫, 2003,23(6):11-12.
[10] 謝海洲,盧祥之.傳染性SARS型肺炎病因證治芻議[J].山西中醫, 2003,18(3):30-31.
[11] 周耀庭.溫病學在治療SARS中的運用[J].湖南中醫藥導報,2004, 10(4):5-6.
[12] 肖照岑,常淑楓.“SARS”與溫疫[J].天津中醫藥,2003,20(3):46-47.
[13] 劉 梅.田芬蘭教授談中醫治療“SARS”[J].天津中醫藥,2003,20(4):17-18.
[14] 吳崇典.傳染性SARS型肺炎與中醫的傷寒病[J].天津中醫藥, 2003,20(3):57-59.
[15] 仝小林.非典治療思路[J].中華實用中西醫雜志,2003,3(7):882.
[16] 張伯禮,王曉暉.SARS的中醫命名、分期及病機[J].天津中醫藥, 2003,20(3):12-14.
親人寄語范文4
內容提要: 在侵權法理論中,概括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理論有大陸法系的多數人之債、英美法系的責任分擔以及我國的責任形態諸多學說,事實上它們之間是遞進關系。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是侵權責任形態中的一種,是侵權責任分擔的具體表現形式,是多數人之債在多數人侵權行為中的具體應用。擔待侵權法在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研究上,更加關注的是對不同侵權人的責任分擔更科學、更公平,集中地表現為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概念界定的新發展、多數人侵權行為類型的新發展以及多數人侵權責任承擔規則的新發展。
進人21世紀以來,侵權法的研究重點和熱點向兩個不同的方向發展。一個方向是重視受害人是多數人的侵權案件,形成了大規模侵權的理論與實踐的研究熱點;[1]另一個方向是重視侵權人是多數人的侵權案件,形成了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理論和實踐的研究熱點。[2]對這兩個問題的研究越來越熱,標志著當代侵權法的發展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和水平。其中,第一個熱點問題中有關大規模侵權行為研究的目的,著重解決的是對受害人的救濟;而對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研究目的,則是關注侵權責任在多數侵權人之間的分擔。前者重視的是救濟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后者注重的是責任分擔的科學性和公平性。本文期望通過對第二個熱點問題即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理論的新發展的研究,建立起科學、合理、公平的侵權責任分擔規則。
一、多數人侵權行為理論和規則的發展背景
美國侵權法繼承英國侵權法的傳統,并且不斷發展,形成了今天的侵權責任分擔理論和規則。在英聯邦侵權法上,形成了受害人過錯和數人侵權責任的制度,并于1978年制定了《民事責任(分攤)法令》。[3]美國侵權法早期追隨英國法,直到1975年才改為采納按照過失比例分擔責任的做法。1965年美國法學會編撰的《侵權法重述·第二次》重點研究與有過失問題,即研究被告和原告均有過失的侵權責任分擔問題,[4]同時也在共同侵權責任領域研究了共同侵權行為人之間的連帶責任,[5]但對其他多數人侵權行為和責任則沒有予以特別重視。
美國法學會于1993年開始編撰、2000年發表的《侵權法重述·第三次》中的“責任分擔編”全面闡釋了侵權責任分擔的核心問題,包括原告行為的種類(如故意自傷、原告過失和自甘風險)、連帶責任、根據原因力分擔責任以及分擔和補償請求權。2003年,美國統一州法委員會發表了《統一侵權責任分擔法案》,在州法層面上全面統一侵權責任分擔制度。[6]
《美國侵權法重述·第三次》的“責任分擔編”與《美國統一侵權責任分擔法案》重點研究的是比較過失和多數人侵權,包括侵權責任在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分擔,以及侵權責任在多數人侵權行為中的數個侵權人之間的分擔,而且制定了詳細的責任分擔規則,具有特別的借鑒意義??梢钥吹?,美國侵權法進人21世紀以來的發展,表現為將侵權責任分擔規則分為比較過失、連帶責任(包括不真正連帶責任)以及按份責任。這種侵權責任分擔規則的范圍,比大陸法系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規則的范圍要寬,既涵蓋了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規則,也涵蓋了受害人與侵權人之間的責任分擔,即過失相抵規則。
大陸法系侵權法原本沒有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規則,而是使用多數人之債的規則,解決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分擔問題。大陸法系多數人之債包括多數人債權和多數人債務。多數人侵權行為產生多數人債務,適用多數人債務的債法規則,包括連帶之債、不真正連帶之債和按份之債。[7]大陸法系民法用多數人之債的方法解決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分擔是順理成章的,原因在于大陸法系認為侵權行為是債的發生原因之一,既然侵權行為發生的法律后果是債的關系,那么多數人侵權行為必然發生多數人之債,用多數人之債的規則調整多數人侵權行為的責任分擔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因此在大陸法系侵權法中,專門研究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學說并不多見。而與美國侵權法的責任分擔學說和規則相比較,用多數人之債的方法和規則解決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分擔,其范圍最為狹窄。用多數人之債的方法研究多數人侵權行為,盡管沒有債法與侵權法理論和規則的對接問題,但是就侵權法本身的理論和實踐而言,則不夠完美。
事實上,侵權責任在侵權法律關系當事人之間的分配問題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它不僅僅包括多數人侵權責任的分擔問題,以及多數人侵權行為與過失相抵等侵權法律關系中當事人的責任分擔問題,而且還包括更多的侵權責任形態。經過長期研究,筆者在2004年再版的《侵權法論》一書中提出了較為完整的侵權責任形態理論,認為侵權責任形態理論是最寬泛的研究侵權責任分擔規則的理論,既包括大陸法系的多數人之債的理論、美國侵權法的責任分擔理論,也包括我國侵權責任法理論中的公平分擔損失、單獨責任和共同責任等問題。同時,侵權行為形態與侵權責任形態構成完全對應的關系,將侵權行為形態與侵權責任形態完全對應起來,構成完美的侵權法理論體系,更便于指導法官在司法實務中的法律適用。[8]
無論是大陸法系多數人之債對于多數人侵權行為的適用,還是英美法系特別是美國侵權法關于責任分擔的理論,以及筆者提出的侵權責任形態的理論和規則,其著眼點都是侵權責任在不同當事人之間的分配,追求的是侵權責任承擔和分配的公平性和科學性,它們的區別僅僅在于著眼點的寬窄不同。其中,侵權責任形態理論的視野最為開闊,著眼于所有的侵權責任分配的領域;責任分擔理論著眼于中等的視野,看到的是多數人侵權行為和過失相抵等侵權責任法律關系中當事人的責任分擔;而大陸法系侵權法對于這些問題都有涉獵,但分別在債法的范圍里進行研究,缺乏在侵權法的完整視野中對侵權責任形態問題進行宏觀的、整體的和體系化的研究,因而多數人之債的理論和規則不是直接針對侵權責任形態提出的,而是直接適用于多數人侵權行為,范圍比較狹小。將多數人之債的理論和規則引人侵權法理論和實踐,就形成了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理論和規則。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到,侵權責任形態的學說是一個龐大的體系,不僅涵蓋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而且也包括英美侵權法中的責任分擔。侵權責任形態、侵權責任分擔和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是三個遞進的概念,三個概念的相互關系是“侵權責任形態>侵權責任分擔>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梢哉f,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既包括在侵權責任分擔的規則之中,更包含在侵權責任形態的規則之中。研究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理論定位,可以確定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是侵權責任形態的一種,是侵權責任分擔的具體表現形式。按照侵權行為形態與侵權責任形態相對應的一般規則,多數人侵權行為的責任形態就是多數人侵權責任。
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了豐富的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法律規則,但分散在各個章節之中,需要進行科學的整理和理論的分析。
二、多數人侵權行為概念界定的新發展
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概念來源于大陸法系的多數人之債。有學者認為:“以同一給付為標的之債之關系,有多數債務人或多數債權人或雙方均為多數者,謂之多數主體之債之關系?!盵9]將其應用到侵權法中,稱之為多數人侵權或者數名加害人。如有數人以與侵權行為相關的方式出現在案情中時,由此會產生處于不同規則層面上的問題,如各有關人員是否確實要根據侵權行為法承擔責任?如果是,其應該在什么范圍內承擔責任?如果存在一個應由多人承擔的侵權責任,則這種責任與被害人構成什么關系?最后需要解決的是在加害人的內部關系中損害分擔的問題。[10]
英美法系侵權法中也有多數人侵權行為的概念?!睹绹謾喾ㄖ厥觥さ谌巍芬幎硕嗝謾嗳藢Σ豢煞謧Φ呢熑?,并分別規定連帶責任的效力、單獨責任的效力等。其中連帶責任的效力規定在其“責任分擔編”第10節,即“當依據適用法律,有多人對一受害人承擔連帶責任時,該受害人可以起訴任何一名負連帶責任者,并從中獲得他可以獲得的全部賠償?!钡趇i節規定:“當依據適用法律,某人對一受害人的不可分傷害承擔單獨責任時,該受害人僅可以獲得該負單獨責任者在該受害人應得賠償中所占的比較責任份額?!盵11]在美國侵權法中,連帶責任包括不真正連帶責任。因而多名侵權人對不可分傷害的責任,其實分為連帶責任、單獨責任以及不真正連帶責任。因此,英美侵權法關于多名侵權人對不可分傷害的責任,與大陸法系多數人之債中的多數債務人之債有相通之處,多數債務人之債包含多名侵權人對不可分傷害的責任概念,多名侵權人對不可分傷害的責任與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是相同的概念。
對于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概念,學者有不同界定。王利明教授在《侵權責任法研究》一書中使用了數人侵權的概念,但沒有作出定義;同時其又使用了數人侵權中的責任概念,分別對數人侵權中的連帶責任和按份責任進行了界定。[12]比較可惜的是,他沒有對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作出具體界定。
張新寶教授使用多數人侵權行為的概念,認為多數人侵權行為是由數個行為人實施行為,對同一損害后果承擔責任的侵權行為,其行為主體為二人或者二人以上,數人對同一損害后果承擔侵權責任,數人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即數個責任主體與被侵權人一方的請求權之間的聯系具有多樣性。[13]
王成教授認為,數人侵權行為是指二人以上實施的侵權行為。數人侵權行為與單獨侵權行為對應,根據承擔責任的方式,數人侵權行為可以分為承擔連帶責任的數人侵權行為和承擔按份責任的數人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責任的數人侵權行為也稱為共同侵權行為。[14]
程嘯副教授在《侵權責任法》一書中使用多數人侵權責任的概念,認為多數人侵權責任指的就是二人以上實施侵權行為時產生的侵權責任。[15]多數人侵權責任并非規范所有的加害人為多人的情形,而僅僅解決那些因果關系比較特殊的、多數加害人造成他人損害時的責任承擔問題。[16]
日本的潮見佳男教授使用復數行為者的不法行為的概念,在該概念下闡釋共同不法行為和競合的不法行為。[17]遺憾的是,他沒有對復數行為者的不法行為概念進行界定。不過,復數行為者的不法行為其實就是指多數人侵權行為。
德國學者使用數名加害人的概念表述多數人侵權行為,其含義是指侵權行為法意義上相關的人為數人,即《德國民法典》第830條中所稱的“共同行為人和參與人”。[18]
綜合上述學者的意見,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概念應當包括的要素是:第一,行為人的數量為多人,即為兩個人以上;第二,造成的損害后果為一個,因此是一個侵權行為,而不是數個損害后果以及數個侵權行為;第三,數人侵權行為包含共同侵權行為、分別侵權行為以及競合侵權行為等;第四,數人侵權行為的責任多數是由數人分擔,也存在不分擔責任者。只要符合上述基本特征,就是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
上述對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概念的界定,有繁有簡。而界定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概念,應當能夠完整地體現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上述四個基本要素。事實上,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是兩個概念,一是多數人侵權行為,二是多數人侵權責任,在概念界定時應當加以分別。筆者認為上述張新寶教授的意見比較穩妥,符合四個基本要素的要求。當然,對其概念的界定還可作進一步完善,即多數人侵權行為是由數個行為人實施,造成同一個損害后果,各侵權人對同一損害后果承擔不同形態的責任的侵權行為。而多數人侵權責任則是指數個行為人實施的行為,造成了同一個損害后果,數人對該同一損害后果按照行為的不同類型所承擔的不同形態的侵權責任。
三、多數人傻權行為類型的新發展
在以往的侵權法理論中,對多數人侵權行為的類型有不同見解。有的學者認為多數人侵權行為包括共同侵權行為和分別侵權行為,如王利明教授的前述看法;[19]有的學者認為多數人侵權行為包括共同侵權行為和競合侵權行為,如潮見佳男教授的意見;[20]有的學者認為多數人侵權行為包括數人對同一損害后果承擔連帶的侵權責任、數人對同一損害后果承擔按份的侵權責任,以及在數個責任主體中,部分責任主體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而部分責任主體承擔補充的侵權責任的三種類型。[21]
這些意見都從不同的立場理解多數人侵權行為的類型,都有自己的理由,但都是不完整的。這表明以往的侵權法理論對多數人侵權行為類型的理解和整理還是不完全、不完整的,并沒有準確概括多數人侵權行為的類型,特別是在我國《侵權責任法》以及司法解釋中出現的關于多數人侵權行為的不同規定,展現了多數人侵權行為的多樣化。而僅僅局限于傳統的侵權法理論對多數人侵權行為類型進行概括,是無法全面展示多數人侵權行為類型的,對此必須予以改進。筆者經過反復研究,重新構建了多數人侵權行為的類型,認為多數人侵權行為包括以下四種類型:(1)共同侵權行為。共同侵權行為當然是多數人侵權行為,是多數人侵權行為中最為典型的類型,也是最為重要的類型。(2)分別侵權行為。無過錯聯系的共同加害行為這個概念比較冗長,不夠精練。筆者從我國《侵權責任法》第12條的規定中抽出“分別”的概念,就把它稱為分別侵權行為,表述的就是無過錯聯系的共同加害行為。這個概念比較簡潔且非常貼切,與《侵權責任法》第12條相一致。(3)競合侵權行為。在傳統的侵權法中,與不真正連帶責任相對應的侵權行為形態沒有被概括出來,曾經有人使用過原因競合的概念,[22]概括的范圍比較廣泛,不僅僅指競合侵權行為。筆者借鑒上述潮見佳男教授的意見,對此使用競合侵權行為的概念,對應的責任后果是不真正連帶責任。(4)第三人侵權行為。第三人侵權行為是我國《侵權責任法》第28條規定的免責事由,但是這種免責事由的侵權行為的特點是,作為侵權行為人的一方存在兩個以上的行為人,實際上也是數人侵權,僅僅是一方免責另一方承擔責任而已,因此,筆者把它作為廣義的多數人侵權行為。而這四種多數人侵權行為又可以概括為以下兩種類型:第一種是狹義的多數人侵權行為,包括共同侵權行為、分別侵權行為和競合侵權行為;第二種是廣義的多數人侵權行為,即在三種狹義的多數人侵權行為之外,還包括第三人侵權行為。
此外,在侵權法中,侵權行為形態與侵權責任形態須相互對應。換言之,有什么樣的侵權行為形態就有什么樣的侵權責任形態;什么樣的侵權責任形態,就必定由什么樣的侵權行為形態所決定。因此,多數人侵權行為形態所對應的就是多數人侵權責任形態。在以往的侵權法中,這樣的對應關系出現了殘缺,即在多數人侵權行為與多數人侵權責任中,有的對應不起來。如共同侵權行為對應的是連帶責任形態;分別侵權行為(無過錯聯系的共同加害行為)對應的是按份責任形態;第三人侵權行為對應的是第三人侵權責任形態;而在立法和司法中大量使用的不真正連帶責任的侵權責任形態,沒有一個能夠直接對應的侵權行為形態,以致形成缺失,這說明以往的多數人侵權行為類型的理論概括是不完整的。按照侵權法的邏輯,必須有一個多數人侵權行為的類型對應不真正連帶責任。筆者經過長期研究,認為競合侵權行為的概念能夠填補這一理論殘缺,使競合侵權行為對應不真正連帶責任,因而構成了多數人侵權行為及其責任的完整體系。這樣的侵權行為形態和侵權責任形態對接的體系,構成了完整的、完美的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的理論體系,是非常理想的,也是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理論的最新發展。
四、多數人侵權行為責任承擔規則的新發展
在以往的侵權法理論中,多數人侵權行為的責任承擔規則比較簡單,主要就是連帶責任、按份責任以及不真正連帶責任,不存在比較復雜的責任形態規則。進人21世紀以來,隨著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理論的不斷發展,出現了較多的新型侵權責任形態及規則,我國《侵權責任法》也規定了更多的責任形態規則??梢钥吹?,當代侵權法中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承擔的規則正向著多樣化、系統化的方向發展,在連帶責任和不真正連帶責任中出現了更多的責任形態。下文概括的就是多數人侵權行為責任承擔規則的體系,其中包含著新發展出來的責任分擔規則。
(一)共同侵權行為與連帶責任
共同侵權行為是最為重要的多數人侵權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共同侵權責任糾紛出現的頻率特別高,是多數人侵權行為中的重點問題。共同侵權行為及責任在我國《民法通則》中就有規定,即第130條的規定,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也有較多的規定。《侵權責任法》面對司法實踐的不同做法和理論上的不同認識,在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和第13條、第14條中進行了規范,構成了完整的共同侵權行為及責任的法律規范體系。
對共同侵權行為的類型盡管有多種不同的學說主張,但基本的意見是其應包括主觀的共同侵權行為、客觀的共同侵權行為、共同危險行為、疊加的共同侵權行為。[23]在主觀的共同侵權行為中,包括教唆人、幫助人責任以及團伙成員責任。[24]除此之外,《侵權責任法》規定了大量的適用連帶責任的侵權行為形態,其并不就是當然的共同侵權行為,筆者稱之為準共同侵權行為,例如《侵權責任法》第51條規定的非法轉讓報廢車、拼裝車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等并非就是共同侵權行為,但須承擔連帶責任,將其作為準共同侵權行為,即準用共同侵權行為規則的侵權行為形態是較為準確的。
共同侵權行為的責任分擔規則是連帶責任。對此,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有共同的規則。大陸法系的典型代表如《德國民法典》第421條規定:“二人以上以其中每一人都有義務履行全部給付但債權人只有權請求給付一次的方式,負擔一項給付的(連帶債務人),債權人可以隨意向其中任何一個債務人請求全部給付或部分給付。到全部給付被履行時為止,全體債務人仍負有義務?!薄睹绹謾喾ㄖ厥觥さ谌巍贰柏熑畏謸帯钡?0節規定:“當依據適用法律,有多人對一受害人承擔連帶責任時,該受害人可以起訴任何一名負連帶責任者,并從中獲得他可以獲得的全部賠償?!边@樣的規則與我國((侵權責任法》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的連帶責任規則是完全一致的。[25]
連帶責任的新發展,是在連帶責任中出現了單向連帶責任。單向連帶責任也稱混合責任,是指在連帶責任中,有的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有的責任人承擔按份責任,是連帶責任與按份責任混合在一起的連帶責任形態。連帶責任的規則分為以下兩種不同形式。
1.典型的連帶責任。典型的連帶責任規則就是我國《侵權責任法》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的規則,其包括:(1)中間責任。如《侵權責任法》第13條規定:“法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保?)最終責任。如《侵權責任法》第14條第1款規定:“連帶責任人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相應的賠償數額;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3)承擔了中間責任的連帶責任人向最終責任人的追償權。如《侵權責任法》第14條第2款規定:“支付超過自己賠償數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2.單向連帶責任。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了兩個特殊的連帶責任規則,即第9條第2款和第49條。這種責任實際上也是連帶責任,其特殊性是在連帶責任中,有的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有的責任人承擔按份責任,因此形成了連帶責任的一個特殊類型即單向連帶責任。在(《侵權責任法》第9條第2款規定的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侵權案件中,教唆人和幫助人承擔的是“侵權責任”,有過錯的監護人承擔的是“相應的責任”,這就是在連帶責任中,有的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有的責任人承擔按份責任,構成單向連帶責任。在《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的租車、借車的損害責任中,租車人或者借車人承擔的侵權責任是連帶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如果有過錯,承擔的“相應的責任”就是按份責任,構成單向連帶責任。
單向連帶責任形態,在大陸法系侵權法中沒有提及。美國侵權法上連帶責任中的單獨責任就是單向連帶責任。《美國侵權法重述·第三次》“責任分擔編”第11節(單獨責任的效力)規定:“當依據適用法律,某人對一受害人的不可分傷害承擔單獨責任時,該受害人僅可以獲得該負單獨責任者在該受害人應得賠償中所占的比較責任份額。”這種責任形態稱為混合責任。[26]這就是在數人侵權的連帶責任中,有的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有的責任人承擔單獨責任(按份責任),即單獨責任人只承擔受害人應得賠償中的自己的份額,此為單向連帶責任。[27]
單向連帶責任的規則是:(1)單向連帶責任人中的連帶責任人承擔中間責任。單向連帶責任中的連帶責任人就全部賠償責任承擔責任。如果被侵權人起訴其承擔全部責任,連帶責任人有義務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其中不屬于他的份額的部分,為中間責任。(2)單向連帶責任人中的按份責任人只承擔最終責任。單向連帶責任中的按份責任人只承擔按照份額確定的最終責任,不承擔中間責任。如果被侵權人起訴按份責任人承擔中間責任,按份責任人可以我國《侵權責任法》第9條第2款和第49條規定其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予以抗辯,法官應當予以支持。(3)承擔了中間責任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按份責任人進行追償。單向連帶責任中的連帶責任人承擔了超出自己責任份額之外的中間責任的,有權向沒有承擔最終責任的責任人包括連帶責任人和按份責任人進行追償,實現最終責任的分擔。
(二)分別侵權行為與按份責任
分別侵權行為就是無過錯聯系的共同加害行為。將我國《侵權責任法》第12條規定中的“分別實施”概念提煉出來,確定無過錯聯系的共同加害行為就是分別侵權行為,是非常貼切的。按照《侵權責任法》第12條的規定,分別侵權行為的后果是發生按份責任,每個行為人只對自己的行為后果承擔侵權責任,不存在連帶責任的問題。
(三)競合侵權行為
1.競合侵權行為的概念界定。競合侵權行為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作為侵權人,有的實施直接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的發生具有直接因果關系,有的實施間接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的發生具有間接因果關系,行為人承擔不真正連帶責任的侵權行為形態。競合侵權行為是新創立的一種多數人侵權行為形態概念,在此之前我國侵權法理論中沒有這個概念,只有原因競合和行為競合的概念。其中原因競合的概念,是指構成侵權損害的原因不止一個,而是數個,發生競合而造成同一個損害。有人將分別侵權行為也稱為原因競合,[28]這不是特別正確,因為行為與事實等結合也可以形成原因竟合。行為競合的概念接近于競合侵權行為的概念,但沒有將其提高至多數人侵權行為類型的地位。這是多數人侵權行為類型的新發展。
2.競合侵權行為的類型。我國《侵權責任法》以及司法解釋規定了較多的競合侵權行為的類型,規則各不相同。這既是競合侵權行為類型的新發展,更是多數人侵權行為及責任承擔規則的新發展。競合侵權行為類型分為以下四種:(1)必要條件的競合侵權行為。必要條件的競合侵權行為,是指兩個行為中的從行為(即間接侵權行為)與主行為(即直接侵權行為)競合的方式,是從行為為主行為的實施提供了必要條件,沒有從行為的實施,主行為不能造成損害后果的競合侵權行為。換言之,間接侵權人的從行為是直接侵權人的主行為完成的必要條件,這種競合侵權行為就是必要條件的競合侵權行為。(2)“必要條件十政策考量”的競合侵權行為。其是指符合必要條件的競合侵權行為的要求,但是基于政策考量,規定間接侵權人先承擔中間責任,之后向直接侵權人追償以實現最終責任的競合侵權行為。(3)提供機會的競合侵權行為。提供機會的競合侵權行為是指兩個競合的行為,從行為為主行為的實施提供了機會,使主行為的實施能夠順利完成的競合侵權行為。從發揮的作用上考察,提供機會的競合侵權行為與必要條件的競合侵權行為有所不同,即間接侵權人的從行為給直接侵權人的主行為造成損害結果提供了機會,但并不是必要條件。(4)特殊保險關系的競合侵權行為。其是指造成受害人人身損害的侵權行為是一個獨立的侵權行為,但受害人在遭受損害之前與有關單位共同訂立了特別的責任保險,責任保險的權利與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發生競合,因而發生的競合侵權行為。
3.競合侵權行為的責任承擔。競合侵權行為的后果是不真正連帶責任。不真正連帶債務的概念源自于德國普通法的連帶債務二分論,由埃舍爾(Eisele,也譯作阿依舍雷)于1891年在其論文《共同連帶和單純連帶》中提出。他認為,宏觀上區分共同連帶和單純連帶的現實意義并不顯著,惟連帶債務和不真正連帶債務的區分更為重要。由此,學界探究的重點由共同連帶債務和單純連帶債務的區分轉變為連帶債務和不真正連帶債務的區分。[29]侵權法將侵權行為發生的不真正連帶債務稱為不真正連帶責任。不真正連帶責任根據競合侵權行為的不同類型,其責任形態有所變化,形成不同的不真正連帶責任類型和規則。四種不同的競合侵權行為類型,分別對應不同的不真正連帶責任類型。
一是必要條件的競合侵權行為對應的是典型的不真正連帶責任。在競合的侵權行為的數個行為中,一個是主要的侵權行為,另一個是為主要的侵權行為的實施或者損害后果的發生提供必要條件。例如,缺陷產品是由生產者形成的,該產品經過銷售者而轉移到消費者手中,兩個行為競合發生同一個損害后果,生產者的行為是主要的侵權行為,銷售者的行為就是侵權行為實施的必要條件。兩個侵權人承擔典型的不真正連帶責任。
典型的不真正連帶責任的規則是:(1)中間責任,即在兩個不同的不真正連帶責任人之間,受害人可以選擇其中一個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即可以向任何一個侵權人請求承擔賠償責任。任何一個不真正連帶責任人都有義務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實現形式上的連帶。(2)最終責任,即不真正連帶責任的最終責任,是不真正連帶責任的最終后果,一定要由應當承擔最終責任的人全部承擔責任,而不是在不真正連帶責任人之間實行實質的連帶,即分擔責任。最終責任必定要由承擔最終責任的不真正連帶責任人全部承擔。不真正連帶責任的最終責任只是一個責任,而不是份額的責任,即不分擔。(3)追償權,即在不真正連帶責任中,不真正連帶責任人中的一人承擔中間責任后,有權向最終責任人追償,實現最終責任。中間責任人承擔責任后,對最終責任人的追償是全額追償,包括必要的費用。
二是“必要條件+政策考量”的競合侵權行為對應的是先付責任?!氨匾獥l件+政策考量”的競合侵權行為同樣是必要條件的競合侵權行為,但侵權法根據政策考量改變了這種特定的競合侵權行為的責任承擔規則,將典型的不真正連帶責任改為先付責任。這種競合侵權行為中有一個是主要的侵權行為,另一個是為主要的侵權行為的實施或者損害后果的發生提供必要條件,構成必要條件的競合侵權行為,但立法者為了更好地保護受害人,使受害人的損害能夠得到更為及時的救濟,因而規定受害人直接向提供必要條件的侵權人請求損害賠償,而不是直接向主要的侵權行為一方請求賠償,因此形成了先付責任這種特殊的不真正連帶責任的類型,其責任的承擔規則也與典型的不真正連帶責任不同,筆者將它命名為先付責任。[30]例如我國《侵權責任法》第44條規定了產品責任中的第三人責任,第85條和第86條規定了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脫落、墜落、倒塌損害責任,被侵權人可以直接向應當承擔中間責任的生產者、銷售者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以及第三人或者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請求賠償;中間責任人在承擔了賠償責任之后,再向應當承擔最終責任的其他責任人追償。
先付責任是不真正連帶責任的一種變形,是特殊的不真正連帶責任,其規則是:(1)承擔中間責任的責任人先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產品缺陷損害責任中的生產者、銷售者不是產品缺陷的制造者,因此不是最終責任人,而是中間責任人。但法律規定在先付責任中,被侵權人應當直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請求賠償,而不是直接向產品缺陷的制造者即第三人請求賠償。在建筑物等損害責任中,適用同樣的規則。(2)中間責任人在承擔了賠償責任之后向最終責任人追償。中間責任人在承擔了賠償責任之后,有權向最終責任人進行追償,該追償權的范圍是全額追償,即最終責任的范圍是全部賠償責任。(3)索賠僵局及破解。由于我國《侵權責任法》對先付責任的規則沒有規定被侵權人可以直接向最終責任人索賠,因此存在中間責任人無法承擔賠償責任后,被侵權人又不能向最終責任人索賠的僵局。對此,司法解釋應當規定,當出現上述索賠僵局的時候,準許被侵權人直接向最終責任人起訴追究其賠償責任。
三是提供機會的競合侵權行為對應的是補充責任。提供機會的競合侵權行為,是指兩個競合的行為,從行為為主行為的實施提供了機會,使主行為的實施能夠順利完成的競合侵權行為。我國《侵權責任法》第34條第2款規定的勞務派遣的侵權行為,第37條第2款規定的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第40條規定的第三人造成學生傷害的侵權行為,均為適例。提供機會的競合侵權行為的法律后果是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即有限的補充責任。補充責任也是不真正連帶責任的一種變形,是特殊的不真正連帶責任。其規則是:(1)直接侵權人即最終責任人首先承擔責任。與先付責任不同,補充責任的最終責任人首先承擔侵權責任,而不是中間責任人先承擔責任。(2)間接侵權人承擔補充責任。如果直接侵權人出現賠償不足或者賠償不能的情形,則由承擔中間責任的間接侵權人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相應的補充責任的范圍,是與其過錯和原因力相適應的責任,而不是全額補充。(3)間接侵權人不享有追償權。由于在相應的補充責任中,間接侵權人承擔的補充責任是有限補充責任,且以其過錯為基礎,因此,間接侵權人承擔了補充責任之后,不享有追償權。
四是定有特殊保險合同關系的競合侵權行為對應的是并合責任。定有特殊保險合同關系的競合侵權行為,是指造成受害人人身損害的侵權行為是一個獨立的侵權行為,但受害人在遭受損害之前與有關單位共同訂立了特別的責任保險,責任保險的權利與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發生競合,因而發生的競合侵權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定有工傷保險合同關系的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侵權行為侵害,符合工傷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條件,也符合侵權責任構成要件的要求,形成直接侵權行為人實施的侵權行為與用人單位的工傷責任這兩個侵權行為的競合。并合責任也是特殊的不真正連帶責任,其基本規則是,受害人既可以向實施直接侵權行為的侵權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定有工傷保險合同關系的保險機構請求工傷事故賠償,因而可以得到雙份賠償。
(四)第三人侵權行為
1.第三人侵權行為的概念和性質。第三人侵權行為是指第三人由于過錯,通過實際加害人的直接行為或者間接行為,造成被侵權人民事權利損害,應當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實際加害人免除責任的多數人侵權行為。第三人侵權行為的基本性質,法律規定為免責事由,但從加害行為的數量而言,存在兩個以上的行為。從其本質上觀察,也屬于多數人侵權行為,是多數人侵權行為中的一個特殊類型,與其他多數人侵權行為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
2.第三人侵權行為的范圍。(1)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原則的第三人侵權行為。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原則同屬于過錯責任原則,都需要具有過錯要件才能構成侵權責任,只是過錯要件的證明方法不同,因而我國《侵權責任法》才把這兩個歸責原則一并在第6條中加以規范。(2)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第三人侵權行為。在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情形下,第三人侵權行為具有特別的要求。其原因是在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侵權行為類型中,《侵權責任法》將有些第三人侵權行為規定為不真正連帶責任,如環境污染責任適用第68條,飼養動物損害責任適用第83條,產品責任中的第三人責任適用第44條。在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侵權領域中,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第三人免責的,如果法律規定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可以免責,則第三人故意造成損害的可以免除實際加害人的責任;如果法律規定因受害人重大過失或者過失造成損害的實行過失相抵,則因第三人重大過失或者過失造成損害的可以免除實際加害人的責任。
3.第三人侵權行為的后果。構成第三人侵權行為,其法律后果就是第三人侵權責任,免除實際加害人的賠償責任。至于第三人侵權責任的承擔,適用侵權損害賠償的一般規則即可,并無特別之處。
注釋:
[1]參見張新寶、葛維寶主編:《大規模侵權法律對策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2]參見程嘯:《我國中多數人侵權責任的規范目的與體系之建構》,載陳小君主編:《私法研究》2011年第9卷。
[3]參見王竹:《侵權責任分擔論——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分擔的一般理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10頁。
[4]參見《美國侵權法重述第二次》第17章“與有過失”,載《美國法律整編侵權行為法》,劉興善譯,司法周刊雜志社1986年印行,第375頁以下。
[5]參見《美國侵權法重述第二次》第44章“共同侵權行為人”,同上注,第709頁以下。
[6]同前注[3],王竹書,第28,29頁。
[7]參見史尚寬:《債法總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636頁以下。
[8]參見楊立新:《侵權法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477頁、
[9]同前注[7],史尚寬書,第634頁。
[10]參見[德]馬克西米立安??怂梗骸肚謾嘈袨榉ā?,齊曉硯譯,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32頁。
[11][美]肯尼斯S亞伯拉罕、阿爾伯特C秦特選編:《侵權法重述——綱要》,許傳璽、石宏譯,許傳璽審校,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46頁。
[12]參見王利明:《侵權責任法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507,581頁。
[13]參見張新寶:《侵權責任法》第2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44頁。
[14]參見王成:《侵權責任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110頁。
[15]參見程嘯:《侵權責任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238頁。
[16]同上注,第237頁。
[17]參見[日]潮見佳男:《不法行為法》,日本信山社2011年第2版,第125,126,196頁。
[18]同前注[10],馬克西來立安??怂箷?,第233,232頁。
[19]同前注[12]。
[20]同前注[17]。
[21]參見張新寶:《侵權責任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52頁。
[22]參見侯國躍:《中國侵權法立法建議稿及理由》,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50頁。
[23]參見楊立新:《侵權責任法》,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112一113頁。
[24]關于團伙成員的共同侵權責任,為1992年施行的《荷蘭民法典》第6:166條所規定。同前注[21],張新寶書,第60頁。
[25]對此,應當特別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定的連帶責任規則與《侵權責任法》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的規則相抵觸,而且《侵權責任法》的上述規定就是為了糾正司法解釋中的錯誤而規定的。參見楊立新:《侵權責任法條文背后的故事與難題》,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61一62頁。
[26]同前注[11],肯尼斯S亞伯拉罕、阿爾伯特C泰特選編書,第346,355頁。
[27]同前注[23],楊立新書,第121頁。
[28]同前注[22],侯國躍書,第118一119頁。
親人寄語范文5
關鍵詞:省親旅游;個人遺產;幸福價值觀;資源貧乏
探親訪友一般不被認作為是旅游,原因無非如下:出行動機主要是社會原因;來去匆忙而沒有時間游覽。在旅游研究的初始階段,確實應該以是與不是作為認識的基礎,因為物質世界基本上是清楚的。隨著社會的發展,當研究進入過渡、快速、深入、繁榮等階段[1],千軍萬馬都圍著幾個屈指可數的基本概念繼續討論是什么,基本上可認為造成了研究上的擁堵。抽象世界里各種存在普遍地存在著相互纏繞特征,試圖界定清楚的努力,在結果上一般都不能做到。探親訪友中那些具有旅游意義的現象,應該通過精準認識從原來粗定的“不是”中剝離出來,該分離出來的分離出來,讓這一部分回到溫暖的旅游大家庭中。原本的不認可,部分原因在于人之初相對性地欠缺辨別細微的能力。
以現代思維研究傳統問題,尤其那種現象自古就有而且還沒有衰退,甚是更加強大,會發現原有觀點存在問題。其一,探親訪友的發生頻率大幅度提高,原本年內一次甚至幾年一次,很多情況下已經發展成年內兩次甚至更多,這讓探親訪友主要目的份量下降,兼旅游性漸漸可比肩于主要目的;其二,假日旅游已成為國民休閑的重要方式,在出發前就將探親訪友定位相當于旅游的人群越來越多,兼旅游(hybrid tourism)作為一個概念出現的時機已經成熟[2]。以下幾種情形,基本就是旅游而以往不認為是旅游。
情景一:在老家滯留時間較長,經常以散步的形式打發時間;
情景二:在老家與親屬、昔日同學多次去附近野餐;
情景三:去看望海外留學的子女,因難得一去而參觀附近景點;
情景四:從常住地購買特產帶往老家,似乎是逆而不是反旅游,返回時再帶上家鄉的特產,這種物的交流要比錢物交換的旅游更體現文化性。比旅游還文化的移動,是過而不是不夠,許多辨識研究似乎存在這種將高當低的現象。
一.兩個理論基礎
(一)個人遺產
在心理學領域,初始風景是指個人在成年前對故鄉環境形成的牢固印象[3],其可謂基礎性個人遺產。在遺產旅游研究領域,按照等級有世界、國家、本地與個人4個遺產級別,其中個人遺產學術文獻最為少見,也最少被人理解[4]。這是因為受質性研究傳統的影響,按照本質來看,私事確實很小,但人人都有相同本質的小事,個體私事一旦可以集成,便會產生質變,從這種意義上來說,個人便無小事。質性研究倒是可以涵蓋考慮到規模影響的視角,由量變到質變,但由于質性學者多出身于質研究領域,難以轉變傳統觀念也是人之常情。
個人遺產是指與某類人群有著特殊情感聯系的空間,包括與宗教團體、少數民族、職業團體等特殊興趣群體相關的遺產,也指與家族史關聯的地理場所,家族團聚是個人遺產旅游體驗的一個主要類型,尋根旅游乃個人遺產在時間軸上的更遠延伸,也可指老兵們用于團聚和緬懷昔日戰場遺址的行為等。
(二)幸福價值觀
幸福旅游是近年來旅游與休閑研究中一個重要方面[5],頗有哲學性研究深度,經常成為博士論文選題。雖然學者普遍認為旅游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體驗,但并沒有回答體驗又是為了什么?旅游者不能只考慮自己的體驗,還要做到與他人分享,不能只希望旅途中遭遇快樂并潛意識的將這種快樂當幸福。旅游在發展到一定程度上需要創造幸福,要在出發前就選擇幸福的旅游,由追求快樂到健康度假,也多少說明一些問題。一些學者還討論了旅游幸福指數指標體系,在舒適、實惠、新奇、安全、滿足、價值、快樂等分指標中[6],本文最為感興趣滿足、價值兩個維度,“滿足”是目前只考慮自我感受的旅游定義所涉及到的,而“價值”則是其欠缺的。前者多指通過他人的評價而得到自豪感,幸福價值多是指通過主觀能動對自己在幸福中所發揮作用的肯定,也即幸福是利他的同時也兼得了利己,或者為較長時間上的好的因果關系,這是迄今旅游概念在一般情況下進入不到的境界。盡管對幸福是什么還不能達成一致,但沒有人懷疑家庭和睦是幸福最主要的來源,孩子去家鄉探望父母就是一種伴隨旅游的幸福。
快樂與愉悅,那經常是屬于年輕人在不涉及到親情方面的想法,既是當時的求知,也是過后的不甚思量。對于中老年者而言,快樂有時就是過眼煙云,暢爽過后常常迎來失落,這是經驗及經驗推動的思考在發揮作用,快樂后的回味未必就是快樂,歷險后的再想起可能就是一種后怕與反思[7]。在職者雖長將快樂掛在嘴邊,但不快樂情緒通常日復一日。倒是老者退休后通過不斷找樂子可以做到每日快樂,有時間還得必須有心態、有充實的活動安排,通過自己的走動,讓諸多不在身邊的愉悅排著隊經過身邊。省親旅游可謂是一種幸福,是青年人及中年人通過旅游可以實現的特有,是老人早年辛勤付出的現在等待及收獲,幸??梢园ú⒋笥诳鞓?,并能夠剔除某些負影響的實在性快樂。幸是偶發但福又可指留住或使之經常,言幸福的回味可達半年以上也不為過。愉悅旅游、快樂旅游、幸福旅游等,都是旅游大家庭里的成員,不應該把前往異地的幸福省親排斥在旅游之外。
二.省親旅游的定義
省親旅游、探親訪友旅游、家鄉旅游、故鄉旅游、親情旅游,有這樣幾個可供選擇的概念。家鄉旅游或故鄉旅游的社會意義較強,親情旅游可以喚起廣泛的共鳴,從社會厚重意義上講,誰人沒有父母?還是選擇省親旅游做概念比較妥當,基本處于上述各種表達的核心所指。直白而言,作為一種詮釋性定義,省親旅游即是指以探望父母為核心指向的跨區域旅游。迄今,國內鮮有研究省親旅游的文獻發表,僅有的幾篇文章也將這種旅游在概念上當做常識而不做定義,討論內容以市場特點、旅游者行為模式及營銷策略為主[8]。
省親(本研究主要是指前往異地的親情訪問)不僅在移動距離上符合旅游定義,而且在經濟、文化等方面都符合旅游標準。國際聯盟從經濟角度定義旅游者時,甚至把海上巡游途中臨時停留不超過24小時的停靠某地也考慮在內[9],可見旅游的經濟定義何等重要,因為臨時靠岸的郵輪旅游者的購買欲望非常強。省親旅游雖多不用付住宿費,但整體上購物花費較大,而且還會有以文化名義的直接性金錢贈與。從文化意義或曰心情上看,本文在引言中也對此有所闡述,省親旅游的文化內涵更深、更廣,探親從原本的可以歸于血濃于水,尤其是在有事件發生的時候的親人之間的空間移動,但在交通不發達,收入水平較低的時代也會讓對方生成無事不登三寶殿的恐懼心理,而如今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不安心理減少,多了許多有親朋自遠方來不亦說乎的感覺,因為雙方的經濟狀況已遠遠超過了曾經的時代。從旅游選擇的自主性上上考慮,似乎探親旅游在目的地上沒的選擇,但由自由選擇階段進入深入發展階段后,相對穩定的偏好也是旅游的一大特征,早期的旅游定義也不會把偏好內容寫在其中,幸福及對某類事情的執著可能還勝于初級階段對完全自由的想往。熱衷于景點景區的觀光,已經開始讓位于區位上的休閑與度假,旅游心情的獲得在早期似乎只有依靠核心的旅游資源與產品,如今在受文化轉向(cultural turn)的人本主義影響下,空間是知識創新的社會產物,社會與階層也可以代表時間等[10],親情雙方在較長的分離狀態下會生成可旅游的空間與時間,孤獨亦可看做最大的旅游吸引力之一,將家鄉父母比作我們最愛的旅游資源,其實并不羞于出口而且還理直氣壯。換言之,去異地省親很像旅游,再加上厚重的社會意義,“像”加“積極意義”就足以是現代旅游的“是”或本質,現代社會在很多情況下認為本質是社會給予的,那樣的觀點很有創新意義,而以往我們只有找到事物內部固有的本質才敢承認那才是“是”。
三.政策:旅游的家鄉計劃
(一)資源貧乏區的旅游起步
所謂家鄉計劃,在本文中是指政府為發展省親旅游作出的戰略考慮,這個政府既指地方政府,也包括上級職能部門。就目前跡象而言,各級政府似乎對此還沒有想法。提出省親旅游,在政策制定方面能夠發現兩個突破,其即是社會經濟方面的考慮,還體現在對旅游學問的啟發。其一,為旅游資源貧乏區找到有起步保障的客源市場;其二是為勞動力輸出地區做發展旅游的回報。
有些地方既無山水,也無文化遺產,看似不具備發展旅游的資源基礎,但在外工作的可觀的人口數量,其實也是起步發展旅游與休閑的憑借?;丶艺咴诼吠旧鲜锹糜?,到達后將也即是休閑。從旅游角度上看,經濟不發達地區又可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有卓越的旅游資源,只是區位相對偏遠,至少還可以看到希望,在等待客源市場的覺醒,而最為讓人忽視及感到無奈的是另一種情形,即沒有優秀旅游資源的邊遠地區。這讓我們重新審視讓一部分先富起來的政策,其適合于改革開放初期階段,在旅游領域可認為起個區域帶頭作用,資源、區位皆佳的地方自然首先發展旅游,其次是有資源但區位欠佳的地區,但那種趨勢卻遲遲擴散不到兩者皆無的縣鄉。發展之初,由先富到逐級帶動的設想,在發展中要有政策調整,途中更強調轉折性、加速性發展。現在關于旅游資源的定義,還狹義性地限制在歷史文化遺產及對旅游者有新引力的自然存在,空間、客源市場、區位、地域間的人脈關系等,還沒有被看做旅游(業)資源。雖然有學者認為直接用于旅游的設施可算作旅游資源,但因學術界盛行狹義的科學論證,這讓應用研究在學術語境中遜色于嚴謹派。(見圖1)
資源貧乏的縣鄉要發展旅游,在起步上要區別于其他地區為旅游的高精尖大,應致力于文化味道、大眾參與,空間規模上采取小集中、大分散方式,政府不在旅游飛地建設上過分投入精力,在功能定位上要看重省親者與當地居民的同場休閑,既可以同時也可以異時,可謂一種混合機制的考慮。在具體選址上,可從當地居民人氣的休閑場所做起,改善既有休閑空間的環境質量,豐富活動內容,但不應該改變原有場所的功能。省親者回到家鄉后,對兩類場所懷有特殊的情感,一是前往家人推薦的最新建設,家鄉越變越好;二是去看看能讓自己產生回憶的場所。后者要保留、保護與修繕,前者要精美別求大。為發展經濟,當地政府一般非常重視招商工作,可由最初邀約招商的品牌入住,升級為入贅招商的弘揚文化,借招商之際將入贅思想加入其中,要求開發商在聲音、文字、空間、品牌等方面,確保弘揚當地文化在其中的份額,以此可為省親旅游的休閑活動提供更好的情趣、場所和內容,讓當地居民有文化深度地增強自豪感與歸屬感(圖1)。要達到這樣的要求,在轉變思想及具體做法上,還需要做細致的研究工作。
(二)財政支援
當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在大環境上,中國的經濟總量已經超過日本而成為世界第二,國家在財政支出上此時就可以考慮支持經濟落后地區的旅游建設,改直接的經濟給予為旅游幫扶。當然,也要結合國民對優質休閑、度假旅游資源的需求[11],這是發達國家的已經采取的既有做法。對于本文所研究情景,因某些地區向沿海及大城市有大量勞動力輸出,也包括大學畢業后留在外地工作的人群,且不問勞動力接納地是否為這些人做出了怎樣的實際感謝,但就輸出地而言,完全可以替代優秀資源地一項,獲得國家在財政上的旅游支持。讓在外者欣慰于家鄉的發展與文化保護,安心在外工作并?;貋砜纯矗踔劣墒∮H旅游者逐步變為旅居者、回流人、葉落歸根行動者等,從而讓鄉紳階層逐步壯大并穩定下來。
日本在這方面做出了較長時期的努力,注意給予村鎮以旅游觀光上的活力,促進當地居民與城市居民之間在村鎮的旅游交流活動,導入地域自治體概念,國家部門如農業水產省、國土資源廳、運輸觀光省等,為自然修養村等旨在既振興鄉村也在面上提高國民福祉的項目上提供財政支持(表1)。
四.應用:對富裕旅游的思考
富裕縣位于黑龍江省嫩江中游左岸,南與齊齊哈爾、大慶毗鄰,齊齊哈爾―北安、齊齊哈爾―加格達奇兩條鐵路在縣城交匯,總人口30萬,縣政府所在地在富裕鎮,平均海拔185m,年降雨量428mm,為農業畜牧縣,被國家農業部確定為全國牧區開發工程示范縣。1978年前后,縣域內大型企業有紙漿廠(現更名為斯達造紙有限責任公司)及林業機械廠兩家,現在其一遠不如從前輝煌,另一家已經倒閉。近年來,縣委縣政府提出打造“酒乳之鄉”建設目標,主要以始建于1915年的富裕老窖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及光明松鶴乳品有限責任公司為龍頭企業。富裕老窖乃省內知名品牌,在東北三省有較強的知名度,而光明與松鶴兩個乳品品牌也擁有一定的知名度。
富裕境內無特別知名的旅游資源,沒有山脈,嫩江風光品質較優,但齊齊哈爾市就位于嫩江旁,這個最近地級城市的居民不會為嫩江來富裕旅游,哈爾濱市也坐落在優美的松花江旁??h內雖然擁有一些古跡,但基本位于鄉下且多沒有留下歷史建筑,而且東北地方的建筑很注重保暖功能,傳統的半地下草泥及坯磊住房,在外觀上也很缺少美感。縣域內濕地資源較為豐富,但大慶市的濕地開發已經走在了前面,那里人口數量可觀,石油工業讓那里的人均收入遠高于齊齊哈爾及富裕居民。目前,富裕鎮內只有一家成規模的富裕賓館,其他住宿設施多為個人的小旅館。如今,富裕旅游開發只能說處于起步之中的起步階段,一是在嫩江邊上做了些夏季觀光項目,設施建設很不完善,此項目也距離縣城比較遠,另一個則是在更靠近齊齊哈爾一側的龍安橋鎮,目前正在開發溫泉度假村項目。目前,黑龍江省的溫泉開發以大慶為熱點地區。富裕當地人目前稍遠一點的休閑項目,可謂在嫩江江邊及烏裕爾河畔垂釣及在草甸區狩獵,城鎮居民平時的休閑便是在廣場、兩個大型超市的門前門里等處活動。
富裕的旅游現狀很適合于本文提出的觀點,可以省親旅游與當地居民休閑的混合作為旅游起步的基礎。富??h迄今在發展旅游方面已經做了一定的努力,在對給予肯定的基礎上,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要保留縣城內一些能夠讓省親者產生回憶的場所。隨著房地產市場擴散到三四線城市,富裕縣城內除郵電局、連接鐵東鐵西的群英洞等還保留外,像“一百”、“二百”、“三百”等老建筑或被拆除,或改做倉庫,原縣城運動場已經改為商業與住宅混合區。第二,新建區要注意熟化開發問題??h府已從縣城中心區遷至南部新開發地段,那里原本為友誼鄉所轄,新縣府雖然外形很壯觀,但夏季驅蚊工作十分困難,居民在晚間很難有勇氣去那里散步或做其他健身活動。另外,由于是新建區域,還未形成文化氛圍。
第三,鎮內房地產開發要注意保持原來有特點的地標地物,道路格局要盡量能夠與過去形狀有所關聯。如果主要街道要保持方格網絡,在二三級里街(內街、后街、側街)建設時,最好能夠保留些原有走線及位置。第四,每年新建設施要有功能上的變化。近年來,住宅房地產開發建設年年繁榮,凸顯了為了短期盈利的抓住機遇,因留守性老年居民的購買力較弱,周邊農村一些富有者倒也進城購買了新房產,這對于增強城鎮活力而言也是一件好事,但沒能充分體現關于文化建設時空安排的長遠考慮。第五,可建設酒乳購物中心。目前縣城內以建設兩家大型超市,但卻是對來自齊齊哈爾及大慶資本熱情招商的結果,并非是邀約入贅,故而那只是為當地居民增加了購買生活用品的方便,與酒乳文化沒啥關系。富裕的酒乳產品,現在在任何一家食雜店里都可以買到,缺少一家大型、權威的銷售空間,也沒有因此造就出一個公眾可參與的文化空間。
第六,讓人力出租車成為一道風景線。由于缺少工業,許多居民以人力三輪車謀生,目前處于自由經營狀態。關心百姓生活是件好事,今后政府也未必為了管理而進行干預及甚至取締,在未來可能還是旅游所應具有的特色之一,自由經營――積極扶植――觀光亮點,本文推薦這樣一種思路,尤其在旅游資源貧乏的縣鄉,活性人力可能就是現代旅游資源的重要組成。
五.結論
經上述討論,本文得出以下結論。第一,現代旅游在精準、精細及演變的觀點下,已經把前往異地的省親納入到范疇中,省親旅游在概念上成立;第二,省親旅游可以個人遺產與幸福價值觀作為理論基礎;第三,本文給出的定義是,省親旅游即是指以探望父母為核心指向的跨區域旅游,并認為“像”加“厚重”可作為判斷現代旅游的標準之一,這一點已不同于傳統旅游的本質上的是;第四,本文觀點對資源貧乏縣鄉如何發展旅游,以及勞動力輸出地區以旅游為手段獲得國家財政支持以振興經濟,具有操作步驟上的可參考價值。
參考文獻:
[1]王艷平,郭舒.旅游規劃學[M].北京:中國旅游出版社,2007,10-18.
[2]劉力.國外探親訪友旅游研究綜述[J].旅游學刊,2008,23(2):90-96.
[3]八城薰,小口孝司(王艷平,孫麗萍譯).個人性初始風景與心理差異對旅游地選擇偏好的影響[J].人文地理,2005,20(5):81-85.
[4]戴倫?J?蒂莫西,斯蒂芬?W?博伊得(程盡能譯).遺產旅游[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7,13-17.
[5]亢雄,馬耀峰.旅游如何成為人的幸福[J].哲學動態,2010,(5):61-64.
[6]劉嚴.旅游幸福指數指標體系構建[J].中國集體經濟,2009,(25):148-149.
[7]陳才.意象?凝視?認同[D].東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09,134-144.
[8]劉力.試析國內探親訪友旅游市場特點及營銷策略[J].合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23(4):94-97.
[9]保繼剛,楚義芳.旅游地理學(修訂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4-26.
[10]王興中.社會地理學社會―文化轉型的內涵與研究前沿方向[J].人文地理,2004,19(1):2-8.
[11]山村順次.觀光地域社會的構筑[M].東京:同文館出版社,2006,87-104.
親人寄語范文6
摘要:養生思想在道家思想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從道家養生思想的角度出發,以“天人合一”思想為切入點,從“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兩個方面來探討道家天人合一思想與五禽戲習修的內在聯系,及其對五禽戲習修的影響,揭示了道家天人合一思想對五禽戲的發展所產生的重要作用,這對弘揚民族傳統健身功法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道家;天人合一;五禽戲;習修
前言
中國健身氣功――五禽戲,是中國武術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融合了道家思想的精髓。[1]以形成其堅實的理論基礎,進而不斷的發展壯大,這對后來健身氣功五禽戲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導與促進作用。
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的意義就在于它啟示人們在練習五禽戲時不要刻意追求練功效果,應追隨自然之性,“道法自然”乃為真理之所在。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的主要價值是強調人要尊重生命,順應自然。于當下而言,無論是對于養生還是為人處事層面都具有積極的影響。
1.五禽戲的概念
“五禽戲”是中華民族一種古老的健身體操,由后漢著名的醫學家華佗在“戶樞不蠹,流水不腐”的思想指導下,總結前人健身活動經驗,模防虎、鹿、熊、猿、鶴等獸禽動作編創而成。[2]
“七部委文件”對健身氣功的界定是:群眾通過參加鍛煉,從而強身健體、養生康復的屬健身氣功。它包含了至少兩層含義,一是參加健身氣功鍛煉的主體是廣大群眾,二是鍛煉健身氣功的目的,是為了強身健體,為了養生及病理康復。[3]
2.道家“天人合一”思想的意義
中國人認為整個宇宙是一個和諧統一的整體,人是自然界的產物,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4]
“天人合一”是中國哲學關于人與自然的核心棍述,對中國傳統文化產生了極為”遠的影響.中國傳統哲學對天人關系問題的回答雖形式不一,角度各異,但都“殊途同歸”,都是想表達一個觀點,即人們必須與天地和諧相處,必須按照自然的發展規律來認識和改造世界。
所謂“天人合一”指的是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以及自我身心內外的和諧統一。所謂“天”并不是指天上的神靈主宰,而是“自然”的代表。所謂“天人合一”是說人與自然在本質上是相通的,世間一切人事,都應該順應自然,不能違背違自然規律,才能夠獲得生存與發展。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莊子更認為天人本是合一的,《莊子?齊物論》中說“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因此天人合一思想的主旨就是人與自然的和諧。
在此思想的影響下,中國武術的和諧思想得以產生和發展。武術是一種身體的文化,是一種人體的運動方式,要達到強身健體的目的,練武一方面必須遵循自然規律,順應自然,效法自然,利用自然規律達到與宇宙自然的統一和諧;另一方面必須達到自我身心內外的和諧,以尋求人類自身的最大發展。[5]
健身氣功五禽戲是隸屬武術范疇,也是一種身體的運動,只有嚴格遵守自然的法則,順應自然變化,遵循自然規律,才能達到與自然的和諧統一。武術練功十分重視按自然界四季和人體機能的變化,采用不同方法,來達到相應的練功目的。只有順應四時氣候變化,才能達到更好的鍛煉效果,道家強調要達到天人合一,就應該要遵從自然。
3.道家“天人合一”思想對五禽戲習修的影響
3.1自然環境因素的影響
習修五禽戲過程中對于環境的要求應是因時而異的,因為人體對于自然界的適應能力是隨四時的氣候的變化而變化的?!秲冉洝氛f:“春三月,此謂發陳。天地俱生,萬物以榮。”[6]意思是當春歸大地之時,冰雪已經消融,自然界陽氣開始升發,萬物復蘇,柳絲吐綠,世界上的萬事萬物都出現欣欣向榮的景象,“人與大地相應”,此時人體之陽氣也順應自然,向上向外疏發。所以當春之時,我們習修五禽戲應注意夜臥早起,習修過程中眼神要深邃遠眺,以暢生氣。首先,在風景怡人的情境之下習修者已經被愉悅了身心,心曠神怡,精神爽朗,自然能修身養性;其次,在“調心”的基礎之上再練習五禽戲,那一定會是一種相當愜意的事情常年在這種環境之下生活,必能長視久生,延年益壽。如果是在夏天練習,因為天氣炎熱,所以習修五禽戲時就得注意選擇適宜的場所,以清靜涼快為主,最好是在依山傍水的地方,接天地之靈氣,聚大地之精華,充分與大自然融為一體,享受大自然賜予的一切美好的事物,調身,調息更調心。秋天,天氣轉涼,在習修五禽戲時,就應優先選擇有陽光,溫暖的地方了,同時要有“我言秋日勝春朝”的觀念,不能被“自古逢秋悲寂寥”影響了情緒,由是觀之,秋季習修五禽戲時最重要的是調節心理。而對于冬季,由于天氣寒冷,這時候堅持就是非常重要的了,為了更好地,持之以恒地練習五禽戲,我們可以從改變外界環境入手,比如說,選擇一個適宜的環境就顯得尤為重要,最好是在室內進行,因為在機體適宜的環境下練習時機體才能充分放松,這樣才能達到健身養生的效果。所以,在這里,天人合一的思想就是指導人們避免在極端的環境中練習五禽戲,要隨四時季節,氣候的變化而變換練習場所,使機體處于四時變換的動態平衡之中,以達到養生的目的。
3.2社會環境因素的影響
主要表現在就在于科學的引導我們調節好自己的人際關系,謙虛的集思廣益,利用眾人的智慧來解決問題。例如,習修者之間相互切磋技藝,取長補短,最后達到相互提高。告誡人們為人處世不要驕矜,即勿驕、勿矜。并為此給我們提出了方法。老子三十六章提到了“三寶”的說法,其中一寶就是“慈”[7],所謂“慈”就是指愛心加上同情感,這是人類友好相處的基本保障和動力。[8]老子把“慈”作為“三寶”的內容之一,可見老子對人類充滿愛心,對人類社會有著高度的責任感。老子三十六章中說:“大小多少,抱怨以德”[7]。意思就是說無論別人對自己施的怨是多還是少,我們都用自己好的一面去回應他,用自己的德去回報他的怨,這樣,久而久之,他人自然也能與你友好相處,雙方之間的矛盾得以化解,和諧相處。我們在練習五禽戲時,總避免不了要與他人交流,溝通,而道家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就啟示我們要與他人和諧相處,并且有先見之明的提出了與他人友好相處的具體方法,讓我們學會在和諧的環境下生活,學會創造和諧的環境才是真正地養生之道。
結語
中國傳統健身術在發展的過程中,受到道家“天人合一”思想中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健身養生文化。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被五禽戲吸收,使習修者在練習五禽戲的過程中不斷地修身養性,通過練習五禽戲摒棄心中的雜念,澄清內心世界,心態平和,心境超然。這對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道它啟示人們在練習五禽戲時不要刻意追求練功效果,應追隨自然之性。(作者單位:成都體育學院)
參考文獻:
[1]張斌,張猛.《練習五禽戲對環境的要求及心理影響》[J].安陽師范學院學報,7-99.
[2]薛紅強.《“五禽戲”健身原理探究》[J].西安航空技術高等??茖W校學報,第22卷第1期,2004年1月:63-64.
[3]虞定海,崔永勝《論健身氣功?五禽戲編創理念》[J]上海體育學院學報,29卷第5期,200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