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范文1

女方:_________,漢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均自愿離婚。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房屋:登記于夫妻雙方名下的房產共____處,分別為:

坐落于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登記證書號____________;

坐落于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登記證書號____________;

其中,坐落于_______________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_______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_________方負責;

坐落于____________及坐落于____________的房產所有權歸男方所有。

(2)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出售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坐落于________房產所得款項中____________歸女方所有。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三、債務的處理:

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房產向銀行抵押借款所產生未償債務________元,用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清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所借債務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償還;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所借債務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償還;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所借債務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償還;

四、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二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之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五、離婚后,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

六、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七、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八、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范文2

簡單離婚協議書有財產分割一 男方: ,漢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證號:

女方: ,漢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證號:

雙方于年月認識,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__兒子/女兒,名__/__?,F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1、子女撫養及撫養費:兒子(女兒由方撫養,隨同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由 方全部負責, 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給 方作為兒子(女兒)的撫養費。

或( 方每月支付撫養費 元, 方應自 年 月起每月的 日前交到 方手中或匯入以下賬戶:戶名: ,

開戶行: ,賬號: )。

2、探望權: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__方可隨時探望對方撫養的孩子。 或(男方每月可探望兒子(女兒)一次或帶孩子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撫養孩子一方,撫養孩子一方應保證另一方每月探望孩子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一)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女方/男方。

(二)房屋:

位于 的房屋(產權證號為: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系 方婚前全款購買,為 方個人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仍歸 方所有, 方不得向 方主張任何權利。 或:位于 的房屋(產權證號為: ,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系雙方婚前/婚后共同購買,為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離婚后該

方應于離婚后一個月內配合 方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套房屋所有權歸___方所有,(過

戶手續費及相關費用全部由___方負責);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補償另一方___元,于簽訂協議后__日內付清。

,或:位于 的房屋(產權證號為: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系 方婚前貸款購買,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還貸金額合計為 元,離婚后該套房屋所有權歸___方所有, 方應于 年 月 日前配合 方辦理過戶登記手續(過戶手續費及相關費用全部由___方負責);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補償另一方___元,于簽訂協議后__日內付清。

(3)機動車:車牌號為的___方所有(如需要: 方應于離婚后一個月內配合 方辦理過戶登記手續,過戶手續費及相關費用全部由___方負責);取得汽車所有權的一方應補償另一方___元,于簽訂協議后__日內付清。 (4)股權:截至年月日,__方持有公司的

股權共 股(股權份額為 %),系雙方共同財產。雙方同意按照折價方式分割,__方應于離婚后 日內支付 方折價款 元,

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不得向方就前述股權主張任何權利。

(5)以 方為經營負責人的 (個體工商戶),離婚后由___方全權負責經營,該個體戶在婚姻存續期間及離婚后的盈利與債務均與 方無關。 (6)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以個人名義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或: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____所借債務____元由__方自行承擔。

(附:債務明細清單-債權人、金額、發生日期)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一)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做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汽車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二) 本協議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除上述所列財產之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___個月內有隱瞞、虛報、轉移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

瞞、虛報、轉移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且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一方無權分割該部分財產。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七、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金 元給女方。上述應支付的款項,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九、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簡單離婚協議書有財產分割二 男方:,男,19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區/縣路 女方:,女,19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區/縣路

男女雙方于20年月日在區/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后雙方的感情一直不和,現雙方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共同財產的分割等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诓挥绊懽优詈蛯W習的原則,雙方本著相互體諒的態度,協助辦理如下各項事宜。

第二條:婚后于20年月日出生的兒子/女兒由女方撫養。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支付時間是每月十五日之前支付下個月的撫養費;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女方接受撫養費的賬號為:。

本條約定的撫養費,可以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以及生活消費水平的變化作適當的調整,具體調整數額,有雙方另行協商。

本條約定的撫養費,僅是指一般的生活和教育需要費用。如兒子/女兒因特殊情況需要有重大支出,除緊急其概況外,女方應提前通知男方,由雙方協商確定支付比例。

第三條:男方每月有探視兒子/女兒一次的權利。女方應為男方的探視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四條:雙方財產的分割方式如下:

(一)位于市區/縣路號單元號,共平方,登記戶主為的房產,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萬元,作為補償。協議經登記生效后,女方應于30日內,向男方支付完畢;男方應在30日內,配合女方將房產過戶到女方名下。

(二)婚后20年月日所購牌汽車,歸男方所有,男方無須向女方支付補償。

(三)婚后各自的戶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雙方互不補償。

(四)其他共同財產的分割約定。以上所寫為假設狀況,具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書寫。

(五)雙方婚前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屬于歸各自所有。

第五條:共同債務的分擔方式如下:

(一)因購房向男方親屬所借款項,由男方負責償還;因購房向女方親屬所借款項,由女方負責償還。

(二)其他債務,以誰借誰還為原則,由各自承擔。

第六條: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署之前,均沒有隱匿或轉移共同財產的情形。如一方違反該承諾,隱匿或轉移共同財產,則另一方不僅有權全額獲得被隱匿或轉移的財產,同時還有權要求對方支付與所隱匿或轉移財產相等數額的賠償。

第七條: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履行上述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可以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離婚登記機關留存一份。本協議,經登記生效后,雙方即應按照該協議履行。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范文3

協議離婚后,能否對離婚協議反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同時,該解釋第九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推薦閱讀:

離婚協議書范本

離婚協議書范本2011

對于已經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的情形,根據解釋(二)的立法本意,一方面,離婚協議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旦訂立,立約雙方即應當遵守,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另一方面,如果存在欺詐、脅迫的行為而訂立的財產分割協議,為可變更或者可撤銷協議,因此,如果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可變更或者可撤銷協議的法定理由后,法院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然該解釋第九條對于在協議離婚時一方隱匿、轉移財產的,實際上也明確了可撤銷、變更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相關條款中所涉及的財產范圍,為離婚協議中明確的財產;對于協議中未涉及的雙方共同財產,均不受此解釋的限制。

對于在未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如何認定離婚協議效力的問題,目前有二種不同的觀點。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范文4

協議離婚財產分配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9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 協議離婚財產分配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9條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7條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離婚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要明確,如明確財產是否已全部分割完畢、財產應如何給付、給付期限等。 如一方反悔不履行離婚協議,那么另一方可以。 一方在脅迫、欺騙等情況下簽訂的離婚協議,可以要求撤銷或變更。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訟,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協議中約定“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的,離婚協議生效后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離婚協議中約定“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離婚后發現離婚協議明確例舉以外的財產或當事人理解以外的財產,一方要求分割的,如要求分割一方不能舉證證明在訂立離婚協議時不知對方隱藏財產而做出該意思表示的,對其請求不予支持。 財產糾紛的訴訟時效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訟。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范文5

(一)協議離婚的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5、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6、當事人持《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即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協議離婚的程序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當事人辦理協議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如果戶口已遷入新地址,到新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戶口不在北京的當事人,如果采取協議離婚方式,只能到其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痢粱橐龅怯浱?quot;。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三)不能辦理協議離婚的情形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通知單》,并提供有關法律咨詢服務。

(四)協議離婚需提交的材料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五)簽署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

所謂"離婚意思表示"即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所謂"子女撫養"即子女隨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撫養權歸誰。多個子女的,要分別注明。子女跟隨 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多少由雙方協商,但必須明確,撫養子女的一方放棄撫養費的也應當注明。所謂"財產及債務處理"系指夫妻共同財 產如何分割的問題,必須明確哪些財產歸誰所有,如有共同債務,則應注明由哪一方承擔,雙方分擔的,應注明哪一方分擔多少。所謂"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 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給予經濟上的幫助,以何種方式幫助或幫助多少,應寫明,如不存在該情況,也應注明。

(六)不適用協議離婚的情形

(七)離婚協議的反悔

協議離婚后,能否對離婚協議反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 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同時,該解釋第九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 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對于已經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的情形,根據解釋(二)的立法本意,一方面,離婚協議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旦訂立,立約雙方即 應當遵守,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另一方面,如果存在欺詐、脅迫的行為而訂立的財產分割協議,為可變更或者 可撤銷協議,因此,如果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 時存在欺詐、脅迫等可變更或者可撤銷協議的法定理由后,法院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然該解釋第九條對于在協議離婚時一方隱匿、轉移財產的,實際上也 明確了可撤銷、變更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相關條款中所涉及的財產范圍,為離婚協議中明確的財產;對于協議中未涉及的雙方共同財產,均不受此解釋的限制。

對于在未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如何認定離婚協議效力的問題,目前有二種不同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最高院解釋(二)中的"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在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所提交的"協議",是已經生效的協議,而不是指在協商離 婚事宜過程中簽訂的"離婚協議"。在沒有離婚之前,就離婚相關事宜達成的"離婚協議"是附條件協議,沒有離婚,協議就沒有生效,不能作為人民法院作為離婚 訴訟中財產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據,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充分參考。

但也有人認為,上述觀點值得商榷。根據最高院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書一經簽訂,即具效力。如果當事人在簽訂協議后不愿意 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另一方可向法院離婚,并依照離婚協議分割財產。離婚協議書一方面證實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另一方面是確認雙方對協議上列明的財產的分 割意見,法院應該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八)涉外協議離婚

1、辦理離婚手續的機構

如果是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港、澳、臺或外國國籍者,需要到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辦理離婚手續。

2、申辦離婚證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愿離婚;

(2)雙方當事人必須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3)原結婚登記必須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4)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北京市婚姻登記中心申請離婚登記并領? 獨牖櫓ぁ貳?

3、申辦要提交的材料

(1)北京居民: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本人《結婚證》;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范文6

【律師解答】

律師告訴他,當事人雙方自愿離婚并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時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屬于民事合同。根據法律的規定,民事行為具備主體合格、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這三個要件,即依法成立生效,對合同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五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民事合同時如果意思表示不真實,在一年內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該合同。由此可見,如當事人協議離婚后,一方以訂立協議時意思表示不真實,可在一年之內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對財產進行重新分割。但是,根據民事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原則,提出請求的當事人此時應負舉證責任,必須拿出充分證據證明離婚分割財產時因有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行為,使自己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了協議,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否則,其訴訟請求只會被法院依法駁回。

【案例】

周先生與前妻因感情不和,今年初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屬于夫妻共有的房屋和財產全部歸女方所有,男方除個人生活用品外,其余財產一律不要。但離婚后不久,周先生開始感受到居無定所帶來的不便,他對離婚時做出的放棄財產的決定十分后悔。于是,咨詢律師,“離婚時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還能改變嗎?子女扶養關系變更或者增減子女扶養費、經濟幫助金額可以嗎?”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