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壓縮工期的規定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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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壓縮工期的規定

建筑法壓縮工期的規定范文1

教育部:

學生營養餐校長要陪吃

日前,教育部等15部門聯合印發《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細則》等5個配套文件,以確保學生“營養餐”計劃有效實施。實施細則規定,學生“營養餐”應以肉蛋奶為主要供餐內容,供餐模式應逐步以學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為確保食品安全,學校負責人應陪餐,餐費自理。

廣州:

行政單位筆記本電腦限價8000元

日前,廣州市財政局在其網站上掛出了《廣州市市屬行政單位常用公用設施配置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向市民征求意見。按照最新規定,臺式電腦將按編制內實際人數每人1臺配置,另可按編制內實際人數的30%配置單位專用電腦,價格上限為每臺6000元。筆記本電腦(含平板電腦)則可按不超過編制內實際人數的60%配置,價格上限為每臺8000元。

北京:

中國首部官德叢書面世

北京市社科院成立“中國古今官德研究”課題組,組織骨干專家進行專題研究,近日正式推出一套官德研究叢書,包括《史說官德》、《大道官德》、《為官史鑒》、《申論官德》四本,作為北京市黨員干部的反腐倡廉教材和教育讀本。

烏克蘭基輔:

允許外國球迷隨地小便

在本屆歐洲杯上,烏克蘭基輔市政府推出一項十分“人性化”的決定:允許外國球迷在公共場合小便,他們不會因此受到懲罰?;o長官的解釋稱:“因為他們來這里,是為了享受這座城市帶給他們的快樂。”但此項規定只針對外國人,烏克蘭當地人如果隨地小便,會被處以119烏克蘭幣/次(約合人民幣140元)的罰款。

《廣州日報》:挪用“洋貸援款”的動機和膽量

這些資金被挪用、滯留后的去向如何,審計署的報告沒有披露,但我們從這些貸援款原定的投資項目上可以看出,這些資金的本來用途大都是環保、農村教育、醫療等方面,而這正是我國在最近幾十年的經濟發展中有所忽視的領域。

《人民日報》:“壓縮工期”何以壓不住

趕工期行為屢禁不止的背后,說明壓縮工期的驅動力和約束力出現嚴重失衡。一方面,一些主管部門想的是“大干快上”搞“獻禮工程”,不惜用領導意志要求質量服從速度、科學施工服從自身需要。另一方面,我國《建筑法》等法律對合理工期、合同工期以及縮短合理工期的幅度和控制都未作規定,使得對盲目壓縮工期的定性成為一大難題。

《新京報》:“被畢業”的試點改革應以學生為本

提前一年離校,然后到工廠企業甚至去國外實習或見習,這是一種應用型取向的人才培養模式,并且這種聯合培養機制,國內外許多高校都進行了試點。那么,為何獨獨這項政策在河北科技師范學院就招致如此多的反對聲音呢?筆者以為,這是該校在政策出臺、實施的過程中,并未真正做到以學生為中心;而且學校對于實踐教學的探索缺乏必要的自信。

建筑法壓縮工期的規定范文2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

Abstract: in the enterprise and project management activities in the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 very important work. This paper briefly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task, and in the light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t present,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to improve.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C29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筑企業合同管理,對于企業改善經營,實行經濟承包有著廣泛而普遍的適用意義,建筑經濟合同制的實行也已經成為充分體現建筑企業經營責任的最好形式。因此,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企業的工程項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為與安全、質量、進度、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職能。

1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務

1.1合同簽訂前

分析、審查招標文件和合同文本,并做出相應的分析報告,計估合同的風險性及可以取得的利潤。進行工程合同的策劃,如分包合同策劃,解決各合同之問的協調問題。并對分包合同進行審查。為工程預算、報價、合同談判和合同簽訂提供決策的信息、建議、意見等,對合同修改進行法律方面的審查,配合企業制定報價策略,配合合同談判。

1.2合同簽訂后

為了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務性工作有秩序地進行,需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使工程全部處于控制中,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收集合同實施的信息,收集各種工程資料,并做出相應的信息處理,將合同實施情況與合同分析資料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離,對合同履行情況做出診斷,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建議,甚至警告。進行合同變更管理主要包括:參與變更談判,對合同變更進行事務性處理,落實變更措施,修改變更相關的資料,檢查變更措施的落實情況。落實日常的索賠與反索賠工作。

2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2.1合同簽署階段的問題

2.1.1合同簽訂違法

《合同法》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目前不少建筑施工企業所簽訂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實質也是無效合同。

2.1.2合同內容不規范

(1)技術條件不到位

施工圖紙供應不及時,或者由于圖紙不系統,承包方無法正常、系統地組織施工。也會造成工期和成本的損失。技術規范不明確,只是含混地約定現行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而不明確指定文本。

(2)施工準備不充分

由于發包方提供的施工現場不具備施工條件,合同約定的開工期限又不允許順延,致使承包方進場后無法迅速展開施工,導致工期損失和人員設備的停窩工。

(3)工程計價方式不明確造成

多數發包方一般都愿意采用固定價款合同方式,竣工結算方式較為簡單、省事,發包方的風險最小。而承包方通常以較低的報價中標,但在合同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很難變更承包價,索賠的機會幾乎沒有,承包商承擔的風險最大。

(4)工程款支付條款不明確

在許多工程合同中,業主憑著在合同簽訂中的主導地位,對工程款支付違約索賠條款的約定或含糊其辭,或不完整、不嚴密,給施工企業造成經濟糾紛和經濟損失。

(5)合同工期條款不明確造成

在當今建筑市場中。發包方為了自身的工期利益,往往不顧工程施工的客觀規律,在招標文件中就已經將工期壓縮到最短時限。但在工程施工中,由于各種因素的限制,工期滯后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合同中往往對逾期交工給以重罰。

(6)工程變更條款不明確

有的施工合同對工程變更的范圍、變更程序、計算依據,以及對設計變更相關手續的取得等問題。如現場簽證的簽發材料價格的調整確認等,沒有明確、具體、細化的約定,導致工程變更時發生爭議。

(7)合同履約保證金條款不明確

這是發包方對承包方最有威懾力的武器之一,也是承包方在施工中經常受制于人的主要原因。現在大多數施工合同中,對發包方在何種情況下,以何種程序執行履約保函未做任何限制性規定。承包方如要保護自身利益。所付出的成本相當高。

2.2合同履行階段的問題

(1)業主行為缺乏有效制約,導致工程隱患,壓價、墊資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現象盛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不及時辦理工程結算手續,甚至有的工程使用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

(2)應該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合同變更包括合同內容變更和合同主體的變更2種情形。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和目標的實現。在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正常的事情,問題在于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這種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作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業,更要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關鍵在于變更要及時。

(3)應當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建筑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可惜這一點往往遭到忽視,結果受到懲罰。

(4)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5)應當追究的過了訴訟時效。建筑行業被拖工程款的情況相當嚴重,有些拖欠沒有訴諸法律,但當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

(6)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逗贤ā焚x于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大多數建筑公司不會行使。比如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不程進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辯權停工,但卻沒有行使,怕單方面停工要承擔違約責任,結果客觀上造成了墊資施工,發包方的欠款數額愈來愈大,問題更難解決。

(6)應當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只是廢紙一張。

3完善措施

建筑法壓縮工期的規定范文3

[關鍵詞]信息化系統;電力監理;應用

中圖分類號:TH1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02-0363-02

1 工程監理的主要作用

1.1 工程監理對施工項目具有組織協調作用

一個建設工程項目組織關系一般是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材料供應商組成,其中監理單位是保證各單位相互配合從而使建設項目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工程監理必須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在一個工程項目建設實施的過程中,工程監理需要面臨工種工序穿插作業、施工分區部署、施工道路場地水電供應的分配、單位工程c系統工程并進、土建安裝的平行作業等多方面的沖突與矛盾。因此,協調有關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成了工程監理在日常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一般情況下,工程監理要善于聽取各方意見,學會多角度考慮問題,合理平衡各方利益。通過協調、調度各方的工作重點中心,解決各方工作中產生的糾紛,落實各方的施工條件來完成組織協調工作,從而排除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障礙,使項目施工能夠順利進行。

工程監理除了對施工現場各方工作進行協調外,還需要協調施工方與業主方的關系。日常工作別需要重視業主方的施工保障條件,如對施工現場圖紙的提供,設備材料的采購配合,生產準備與建設的銜接,試車工作的分工合作以及整個建設過程的資金保障等。建設方與施工方負有共同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責任,在工作中就一些問題產生意見分歧是常有的事,這種情況下,工程監理應站在第三方的角度,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細心、耐心地調節當中的矛盾。

1.2 工程監理對建設施工過程具有控制作用

對項目目標的控制包括分解目標、下達計劃、策劃實施、過程檢查、糾正偏差、階段總結等過程,它是工程監理全過程中的中心任務。工程監理通過跟進施工過程,及時發現偏差,避免等偏差發生后再糾偏,制定、實施糾正措施,以防建設過程偏離階段目標。工程監理在工作時要把過程控制落實到位,檢查預控措施、機械設備、施工管理人員、工具材料是否到位。任何一方不到位,工程監理都需要出面糾正,這樣才能真正體現過程控制。

為了加強對事故易發部位的監控,工程監理中的安全監理需要在施工現場跟蹤和旁站監理,對關鍵和難點部位進行全過程的跟蹤監督。明確安全監理資料填寫要求,保證安全監理資料的真實性;健全監理工作的監管機制,完善安全監理工作考核方法;加強安全監理工作的監管力度,落實安全監理人員到位情況、監理工作開展情況。監理單位要定期召開綜合評價會,對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進行評價,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2 目前電力監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建筑法壓縮工期的規定范文4

北京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暫行規定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市建設工程計價行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建設工程造價,是指建設工程從立項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建設期貸款利息、國家規定應當計入工程造價的其他費用。

本規定所稱的建設工程計價,是指依照建設工程不同階段的相關資料及有關規定、設計圖紙、計價依據、方法、程序計算建設工程造價的活動。

第三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工程造價編制、確定、控制及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計價應當遵循合法、公平、科學、誠信的原則。

第五條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其職責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工作委托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第二章 工程計價依據的制定

第六條 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包括:

(一)投資估算指標;

(二)概算指標、概算定額;

(三)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預算定額、單位估價表、勞動定額;

(四)費用定額;

(五)工期定額;

(六)工程建設的人工、材料、設備、施工機械臺班價格;

(七)國家和本市制定頒發的其他計價依據。

第七條 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分為統一計價依據和一次性補充計價依據。

統一計價依據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根據國家的統一標準,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組織編制,并施行。

一次性補充計價依據由發包人組織編制并審核后,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備案。

第八條 建設工程造價實行動態管理,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人工、材料、設備、施工機械臺班的市場價格信息、調整系數、技術經濟指標、典型工程造價分析、造價指數,引導調控建筑市場主體合理計價定價。

第三章 工程造價的編制與管理

第九條 建設工程計價活動包括:編制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或工程標底、投標報價,確定工程合同價,進行工程計量與價款支付,調整工程價款,工程索賠,處理工程造價糾紛,進行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等。

第十條 建設工程造價應當由具備編制能力的單位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造價咨詢企業編制。

復核和審查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的人員應當為注冊造價工程師。

工程造價的編制、審核單位和注冊造價工程師、造價員對其編制和審核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造價咨詢企業應按照規定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報送統計報表與經營業績等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 造價員應當在本人承擔編制的工程造價業務文件上簽字并加蓋專用章;注冊造價工程師應當在本人負責編制、復核和審查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并由執行該造價成果文件任務的造價咨詢企業或有編制能力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和造價咨詢企業執業印章。

第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應當根據工程不同階段的方案資料、設計圖紙、計價依據、計價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編制。

(一)工程量清單應當根據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及有關規定編制。

(二)招標控制價應當根據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預算定額、工程造價信息、費用定額、計價辦法及相關資料編制。

(三)投標報價應當根據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施工組織設計、計價辦法、本企業定額或參照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的預算定額、市場價格及相關資料編制。

(四)施工圖預算應當根據施工圖紙、計價辦法、預算定額、工程造價信息、費用定額及相關資料編制。

(五)建設工程竣工結算,應當以在市或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備案的施工合同為依據,以發承包雙方簽訂的合同價為基礎,結合合同約定的價款調整范圍內容及調整辦法進行編制。

第十三條 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依據本市統一計價依據和計價辦法進行工程計價所使用的計價軟件,應當符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制訂的標準格式要求。

第十四條 總承包服務費應當依據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分包專業工程內容,按照招標人提出的協調、配合與服務要求和施工現場管理需要,在本市現行規定的幅度費率范圍內由投標人自主確定。

工程竣工結算時,總承包服務費應當按照分包專業工程結算造價(不含設備費)及原投標費率進行調整。

第十五條 編制招標控制價或工程標底、投標報價時,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照本市現行費率標準計算,并單獨列出,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第十六條 規費是指依據政府及有關部門規定必須交納的費用,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計算,并足額上繳,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規費包括:住房公積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生育保險等。

在編制招標控制價或工程標底時,規費應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計算;在編制投標報價時,規費應根據規定結合本企業上一年度繳費情況確定。

農民工工傷保險應按照現行規定計算,并在招標控制價或工程標底、投標報價中單獨列出,開工前由發包人一次性撥付給總承包人,總承包人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農民工工傷保險。

第十七條 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和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建設工程,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并編制招標控制價。

一項工程只設置一個招標控制價或工程標底。招標人不得故意壓低招標控制價或工程標底。

招標控制價應當在招標時公布,公布的內容包括:單位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措施項目、其他項目、規費、稅金的合價。投標人對于招標控制價未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規定編制的,應在開標前五天向市或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投訴。

招標人應當將招標文件和招標控制價及其電子版一份報送市或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

第十八條 投標報價的總價低于招標控制價的總價(均不包括不可競爭費用):其中建筑和裝飾工程低于6%,市政和軌道交通工程低于8%,或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報價組成明顯不合理的,該投標人應就其報價的合理性做出詳細說明,評標委員會對該報價應進行詳細分析及質詢。對高于招標控制價的報價,或過低報價又不能說明其合理性的,招標人有權拒絕其參與該工程的投標,以避免因低價中標后可能帶來的重大履約風險。

第四章 工程價款的確定與結算

第十九條 工程發承包雙方應當根據擬建工程的規模、工期要求、圖紙設計深度及有關規定,正確選擇合同價方式。施工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并已經通過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工程,可采用總價合同方式,其他工程應當采用單價合同方式。

發承包雙方應當依照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訂立施工合同,并于訂立之日起7天之內到市或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備案,雙方不得另行簽訂背離備案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合同、協議或補充協議。

第二十條 發承包雙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工程預付款和進度款的支付標準、支付方式及時限、抵扣方式。

第二十一條 施工合同應明確約定安全文明施工費的總費用,以及該費用的支付時間、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合同對預(支)付計劃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的預(支)付按以下方式辦理: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該項費用的預付應不低于其總額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該項費用的預付應不低于其總額的30%,其余費用應當按照施工進度支付。

承包人應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費,并專款專用。

第二十二條 發承包雙方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主要材料、人工及機械價格變化的風險范圍及幅度,以及超出約定風險范圍及幅度的調整辦法。價格風險幅度應在3%至6%區間內考慮。

第二十三條 發承包雙方應嚴格執行本市的工期定額,當發包人要求的工期小于定額工期的,應按照本市的有關規定計算壓縮工期增加費和搶工措施費。但壓縮工期的天數超過定額工期30%的,視為發包人任意壓縮合理工期,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 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發包人應自接到工程計量報告的14天之內核實完畢。

第二十五條 承包人根據雙方確定的工程計量結果,向發包人提出支付工程進度款申請,發包人應自接到申請之日起的14天之內,按照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和扣回工程預付款,若發包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應當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支付協議,并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未簽訂延期支付協議的,承包人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延期付款利息,發包人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工程變更及合同約定允許調整的內容涉及工程價款調整的,發、承包人應如實記錄并即時簽字確認,以發、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員簽字確認的書面資料為依據調整工程價款,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

第二十七條 因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變更,引起措施項目發生變化,造成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變更,原措施費中已有的措施項目,按原措施費的組價方法調整;原措施費中沒有的措施項目,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措施費變更,經發包人確認后調整。

第二十八條 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合同沒有約定的,其期限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的28天內。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文件時,應當書面簽收。

完整的竣工結算文件包括:竣工結算報告書、施工合同、補充協議、招標文件、投標報價、中標通知書、設計施工圖、竣工圖、圖紙會審紀要、施工組織設計、洽商變更、涉及工程價款的簽證資料等。

第二十九條 發包人對單項工程的竣工結算原則上只審核一次,不得以審計為由進行重復審核及拖延工程價款支付。單項工程審核時限應當在合同中約定,若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執行《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審核應當在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審核確認后的28天之內完成。

政府投資工程的竣工決算審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工程竣工結算文件經發承包雙方簽字蓋章,即應當作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及辦理竣工決算的依據。除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都不得對經發承包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的工程竣工結算再進行審核。

第三十一條 國有資金投資和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建設工程,發包人應當在辦完竣工結算后的28天之內,將竣工結算報告書及電子版一份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

第三十二條 對已經辦完竣工結算的工程,發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期限支付全部竣工結算價款。若合同沒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其支付期限為辦完竣工結算之日起的28天之內。

第三十三條 發承包雙方發生的經濟糾紛可先行協商;若雙方協商不成,可委托調解;當事人也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直接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承包雙方應當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按照工程結算價(不含設備費)及有關規定協商預留質量保證金的比例并在保修書中約定,發包人可按照保修書的約定分次結算并返還質量保證金,當承包人履行完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義務,并辦理了缺陷責任期終止手續,發包人應當于14天之內向承包人返還剩余的質量保證金。發包人不得拖欠和克扣質量保證金。

第三十五條 勞務作業發包人在取得工程進度款和竣工結算價款中,應當優先支付勞務分包價款,勞務作業承包人在取得勞務分包價款后,應當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計價辦法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建筑市場主體的工程造價計價行為。

第三十七條 造價監督檢查采取定期抽查和集中檢查,專項檢查和綜合檢查相結合等方式,對同一工程項目的發包人、承包人、造價咨詢企業分別進行檢查。

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證照和資料,對檢查涉及的有關問題做出說明和解釋。

第三十八條 工程造價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

(一)咨詢企業資質證書、咨詢合同;

(二)發包人、承包人、咨詢企業的造價專業人員資格證書;

(三)工程造價計價行為情況;

1.《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強制性條款的執行情況;

2.現行計價依據、計價辦法的執行情況;

3.招標控制價或工程標底的各項取費費率的執行情況;

4.工程建設的主要材料、人工及機械等風險范圍及幅度的約定情況;

5.安全文明施工費相關規定的執行情況;

6.規費相關規定的執行情況;

7.壓縮工期增加費和搶工措施費的計取情況;

8.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質量保證金標準的約定情況;

9.工程量、工程款的計算、申報、審核、支付是否違反合同的約定和有關規定;

(四)其他應當檢查的內容。

第三十九條 發包人、承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進行約談,責令改正,依法進行處罰處理,作為不良行為在市建筑市場公開信息平臺上公示。

(一)委托無相應資質單位或相應資格人員編制、審核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的;

(二)未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計價辦法的有關規定計價的;

(三)未按照規定計算壓縮工期增加費和搶工措施費的;或壓縮的工期天數超過定額工期30%的;

(四)違反《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強制性條款規定,故意壓低招標控制價或工程標底的;

(五)工程建設的人工、材料、設備、機械等價格未按照市場價格調整的,或施工合同未約定價格風險范圍及幅度的;

(六)未按照規定計算、使用、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或未按照規定計算和上繳規費與農民工工傷保險的;

(七)未按照本規定即時簽字確認涉及調整工程價款的變更洽商的;

(八)未按照本規定調整措施費的;

(九)未按照合同約定和有關規定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支付的;

(十)未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的約定返還剩余質量保證金的;

(十一)勞務作業發、承包人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五條規定的;

(十二)未按照本規定辦理招標控制價、竣工結算報告書備案的;

(十三)使用的工程計價軟件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

(十四)未按照造價咨詢合同約定支付造價咨詢費用的;

(十五)發包人或承包人不配合監督檢查的;

(十六)其他違反相關規定行為的。

第四十條 造價咨詢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進行約談,責令改正,依法進行處罰處理,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記分及積分處理。

(一)未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計價辦法的有關規定計價的;

(二)承接工程造價編制、審核任務的咨詢企業資質及人員資格不符合本規定第十條相應規定的;

(三)未按照有關規定報送統計報表與經營業績等相關資料的;

(四)因造價咨詢企業原因未按照造價咨詢合同約定期限完成造價咨詢業務的;

(五)使用的工程計價軟件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

(六)在協助解決工程造價糾紛的鑒證咨詢業務中接受當事人請托的;

(七)其他違反相關規定行為的。

第四十一條 注冊造價工程師、造價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進行約談,責令改正,依法進行處罰處理,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記分及積分處理。

(一)未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計價辦法的有關規定計價的;

(二)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相應規定的;

(三)在造價咨詢活動中有欺詐、偽造、作假行為的;

(四)散布謠言詆毀同行并造成一定影響;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損害、侵犯同行權益的;

(五)泄漏從業單位技術和商業秘密,對從業單位造成一定影響的;

(六)其他違反相關規定行為的。

第四十二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根據情節輕重,依照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六章 附則

建筑法壓縮工期的規定范文5

【關鍵字】建筑工程;工程監理;現狀

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前言

隨著社會的發展,在我國的建筑工程領域,實施工程監理制度在我過我的工程建設活動中已經取得了非常顯赫的成績,這也顯示出,工程監理制度有著非常明顯的作用。目前,各級政府的領導都非常關注工程監理事業,我國也建立了自己的工程監理制度及其法規體系,也漸漸的形成了規模,目的在于培養出高水平的工程監理人才,事實證明,這也符合我國的經濟體制。

國內建筑工程監理的現狀

2.1工程監理市場存在不足

2.1.1承攬方式上的不足

目前,我國國內承攬監理業務的方式存在不規范的現象,主要表現為:業務轉包、搞連體監理、掛靠證照、業主私自招人等等,這些不規范現象使得監理工作的作用不能更好的發揮出它在各個項目上的作用。

2.1.2發展空間受到限制

每個行業都有每個行業的市場規律,當然,工程監理行業也不例外,但是市場規律有個很明顯的特征就是開放性,市場開放導致了市場競爭。目前,我國的區域性和行業性保護使得監理市場受到了制約,不能更好的表現它的開放性。有些地方管理部門是利用一些相關政策,有意保護起當地的監理企業。

2.2工程監理單位存在不足

2.2.1惡意競爭,誠信不足

對于工程監理費用的收取我國有相關的明文規定,但是市場中一些惡意競爭行為使得監理費用不能按照規定收取,監理費過低導致一些單位不能盈利經營,這也導致了我國的工程監理事業不能健康快速的發展。

正如上面所說的,承攬業務方式上存在不規范現象,這些都是誠信不足的體現。這些表現導致一些業主對監理單位的不信任,所以業主在物資采購、工程進度等方面的要求的管理權限上不能完全放手,這也嚴重的影響到了我國的工程監理事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2.2.2缺乏人才與技術

目前,我國從事工程監理行業的相當大一部分工作人員都是施工管理或是工程設計出身,他們可能都沒有接受過專業的培訓,而且好多都是離退休的工程技術人員,他們并不了解現行的一些規范標準,這就難免導致一些工作人員在監理工作上面認識不全面,認為只是質量監督。除此之外,還有很多人并沒有管理、法律、計算機、經濟、綜合協調等方面的相關知識,而只懂得工程技術。專業人才的缺乏使得我國的工程監理事業不能快速發展。

現如今,先進的技術應經成為了各行各業發展的前提條件,工程監理技術多應用在項目工程的前期設計、預算、驗收等各個階段,而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也需要必要的技術支持。在工程監理活動過程中,我們必須將最新的工程管理理論運用進去,只有認識到先進的技術支持對工程監理的重要性,才能從根本上保證工程項目的質量和進度。

2.3工程監理業主方存在不足

2.3.1工期不合理

有些業主為了高利潤縮短工期,所以就會出現設計、施工、訂貨同時進行的現象, 不同專業不同工種交叉作業,黑白奮戰,十幾天或是一個月就能完工。更有一些大型工程,投資上億元,合理工期應該是兩年,卻將工期壓縮到僅僅幾個月,就是為了能夠提早獲取利潤。還有一些業主為了應付上級的檢查、需要形象進度,一些很重要的工程項目在建設時違背施工規范,不遺余力的安排趕工。諸如此類的施工工作沒有科學的進度安排使得工程師不能很好的控制合同工期,更難確保項目工程的質量

2.3.2施工隊伍的選擇,盲目干預

建設工程是一個特殊的行業,承建單位的差異性也很大,有時因為業主安排的施工隊伍能力不足給工程監理單位的工作帶來困難。建設工程項目中最敏感的問題是設備和材料訂貨,這些都是由業主以及施工單位采購。但是有時所到的貨物不合標準,又由于工期或是其他方面原因,有時業主要求放行,這就不能有效的保證安全生產。

2.4清楚認識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所帶來的機遇

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我國的工程監理行業也在飛速的發展,我國國內投資環境也在有了很大的改善,所以,外國的的建設投資活動也會有所增加。隨著建筑工程行業內部的競爭愈演愈烈,業主為了更好的實現投資目的,將會主動的去投資監理服務,并且也會出現多方面的需求,由此可見,工程監理行業的服務需求市場會有很大的增長。加入世貿組織意味著我國的工程監理行業也將融入國際大市場,增加了我國國內人才與國外監理的接觸了解、學習交流的機會,這樣我國就能夠學習到一些發達國家在這個行業內的長處以及先進的管理技術。

國內建筑工程監理的強化措施

3.1完善相應的法規制度

建筑工程監理工作的強化最基礎的還是要從法規制度上面下功夫,有了清晰的法規制度,工程監理行業的工作就會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工程監理企業應該積極的隨時關注著建筑法的相關修改信息,積極做好調查、總結工作。我們需要一個中間人能夠將工程監理行業的心聲傳達到立法機關。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仍處于修改討論階段,這必定會帶來建設法規、規范等一系列的修改。

3.2監理企業做好隊伍建設

從法規制度上進行規范后企業就該從自身開始反思,要堅持不斷對自身的隊伍建設進行完善從而從整體上提高企業的競爭力。要對從事工程監理及項目工程管理人員提出較高的素質要求,不僅要具有技術、法規、管理、經濟、綜合協調能力要要求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監理企業的工程咨詢人員有兩部分組成:一是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二是提供管理類咨詢服務。前者主要是提供設計、解決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等等;后者主要是對項目工程的實施進行組織協調,來確保各項目標的實現。以此同時,工程監理企業也要加強建設內部管理制度。

3.3提高監理人員自身素質

要求必須以專業性及公正性強化自身工作。工程監理企業想要強化建筑工程監理工作就要充分的真實的展現出自身的優勢,監理企業在組織人員時,要充分考慮這些人員要具有技術、法規等方面知識的儲備情況,這是工程監理工作強化的基礎性工作。如果在監理工作人員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這就難以得到建設單位的信任,也就相應的削弱了監理力度。與此同時,監理企業在監理工作中切勿忽視公正性原則,絕不能因為一些施工單位恩惠就忘記自己的職責,出現豆腐渣工程。因此要想使建筑工程監理工作得到強化就必須對自身進行專業性、公正性的強化。

3.4業主要對監理單位有正確的定位

業主與監理之間有著很密切的關系,通過簽署委托合同,監理將會代表業主工作,在此期間,業主無權干擾監理的工作,否則將會出現侵權行為;與此同時,監理人員還要明確自身的責任,要勇于堅持公平公正原則來保護業主及承包商的正當利益,這就顯現出業主和監理之間是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

結語

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我國的經濟飛速發展,國家也在大力的發展基礎設施建設,而我國的建筑工程監理行業仍處在起步階段,所以這個行業在未來也有很大的發展空間。監理企業要想贏得好的社會聲譽就必須要給客戶提供滿意的服務,這就要求必須實行科學的監理制度,從而保證監理工作能夠更好的符合建設單位的要求。監理企業只有堅持實施科學監理的理念,才能夠有效高速的推動建筑行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1]任非.對我國建筑工程監理與建筑工程項目管理關系的初步研究[J].科技傳播,2010(18).

[2]潘海初.國內建筑工程監理的現狀及對策[J].中華民居,2010(10).

建筑法壓縮工期的規定范文6

建筑拆除合同范文1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玻璃分廠、動力分廠等設備、土建拆除

二、工程地點: 陜焦公司內

三、承包內容:玻璃分廠的生產車間、庫房、門房設備、土建拆除;九間門面房、自行車棚拆除;動力分廠的廠房、設備拆除;馬路以東老系統五個煙囪拆除;土建均拆除至室外地平。

四、承包形式:承包方包工包料

五、工程中標總造價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 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區域以外的“三通一平”,負責施工區域以外進場道路的暢通。

2、開工前三日內由發包方對拆除區域內的水、電、汽、煤氣進行斷離。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

4 、按照建筑物爆破規范要求做好煙囪爆破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按有關法規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該項工程工期為 天(日歷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日竣工驗收。

二、開工前 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建筑拆除工程施工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二、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必須對拆除區域進行圍護,拉運垃圾車輛必須加蓋篷布,垃圾不得沿路拋灑;

2、在施工時必須加強安全管理,對于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及人身傷亡事故均由承包方負全責,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拆除工程所產生的建筑垃圾,由承包方按照環保要求自找垃圾排放點,并自行清理;

4、承包方在實施房屋拆除時,必須對鋼窗、鋼門、暖氣片、管道、發包方留用的設備及工業廠房上的預制鋼混屋架、鋼混屋面板完整拆除,運送至發包方指定位臵進行堆放;

5、按照附表規定及承包方拆除的部分設備及建筑鋼筋折價處理給承包方,其折價款為1700元/噸;噸位計量以發包方計量磅單為準。

第五條 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

該項拆除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均由承包方采購;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一、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承包價:綜合總價承包,同時扣除折價處理給承包方的廢舊設備及拆除建筑物的鋼筋折價款:

工程總造價=

二、承包方在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 日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 日內審查完畢;

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按照審計后的工程總造價承包方給發包方正式稅票進行結算,一次付清。

第七條 工程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發包方要求為依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遲延一天向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5%逾期違約金;

二、承包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承包人自愿向發包人支付該項工程總價款10%的違約金:

1、在接到發包方的開工令后7日內未進場施工;

2、無視發包方的書面警告,不履行合同規定其義務;

3、不經發包方同意,私自分包。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三、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10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3%。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辦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后,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 則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兩份、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

三、本合同簽訂后,如發生變更,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拆除合同范文2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拆遷戶(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準,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圍內共有____結構的住房__幢__間,共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于__年__月__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地區內進行遷建)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就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第二條 乙方應于__年__月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轉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轉房),甲方于乙方搬遷后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元。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在臨時周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轉,每人每月補助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周轉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補助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周轉的,周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周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每人每月補助__元取暖費,并按規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第四條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共__套__間,__層__號,配有__等裝備。

第五條 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等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續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第六條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報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償付__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面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第七條 其它:____。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提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建設銀行、建委、計委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拆除合同范文3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江蘇省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xxxA標段建筑物 拆除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同招標文件A標段工程明細。

第二條 施工內容及質量要求:按招標文件要求。

第三條 合同工期:要求承包人在 xxxx年 xx 月 xx 日前完成合同范圍內全部標段內建筑物的拆(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要求保留拆除部分除外)。,所有房屋建筑物拆除至自然地坪,垃圾清運出場,場地平整至區內地坪±0。

第四條 雙方職責和義務:

1、發包人:提供相關圖紙查詢,但不提供圖紙;負責管理、協調和監督承包人按施工方案進行拆除。

發包人工地代表姓名: 。

發包人的職責和義務:負責本拆除工程項目的管理、協調、控制,保證合同的全面落實;在承包人具體施工中,發包人有責任有義務有權利向承包人咨詢工程進展進度、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降水除塵、廢棄物清運、施工人員人身保險等具體情況;發包人協助xxx市拆遷管理辦公室檢查承包人合同工期的責任和履約能力;發包人協助承包人處理在拆除標段內的相關問題。

2、承包人:負責按招標文件要求和投標文件承諾完成A標段建筑物拆除工作。

承包人工地代表姓名: ,項目經理:

承包人的職責和義務:承包人不得更換項目經理,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更換項目經理,必須經發包人同意后方可變更,并補辦相關手續;否則,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需按發包人招標文件中有關規定按時完成拆除要求、工期和任務,遇不可抗力非人為因素,承包人可向發包人書面陳述,有權利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自覺服從xxx市拆遷管理辦公室和發包人的管理和指揮,并主動協助xxx市拆遷管理辦公室和發包人對拆除工期、質量、相應招標文件規定的驗收;配合發包人處理好與其他標段之間問題的處理。

第五條 工程量、合同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招標文件中A標段工程

2、合同造價: 壹佰壹拾玖萬捌仟柒佰零捌元捌角(¥1197808.8元)

3、承包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二天內,按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將費用打入發包人指定銀行帳戶。

第六條 技術要求:按招標文件要求

第七條 垃圾的清掃、外運及消納:由承包人負責,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八條 安全、文明、消防環衛要求:承包人應嚴格按照國家、省、市關于工程拆除的有關安全、文明、消防和環境衛生的法律法規和要求組織施工。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承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完成拆除任務,由自身原因導致延期交地的,按每延期一天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捌萬元,款項由發包人直接從承包人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承包人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地超過5天的,發包人有權按招標文件有關規定,沒收其全部履約保證金。

3、承包人在實施拆除過程中應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因自身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擔一切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4、承包人在實施拆除工作后必須清理干凈施工場地上所有建筑垃圾,直至xxx市拆遷管理辦公室和發包人確認已達到招標文件中規定的驗收條件。

5、承包人必須按投標文件中擬定的項目管理人員,組織進場施工,不得更換,主要管理人員每更換一人罰款5000元。

第十條 合同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 項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全部投標報價款后生效;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一式八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執四份。

2.承包人的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發包人在本合同期限內與xxx市拆遷管理辦公室共同對本標段拆除工程驗收合格后,發包人將履約保證金一次性返還給承包人,此期間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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