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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分類處置方法范文1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防止疾病傳播、保障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為目的,以實施醫療廢物集中安全處置工作為重點,以建立醫療廢物全過程監管機制為保障,進一步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加強管理,杜絕醫療廢物違法排放,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
二、工作目標
(一)醫療機構實現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組織、指導、要求各醫療機構依據醫療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完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明確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要定期對從事分類、收集、貯存醫療廢物的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技能、安全防護以及緊急事態處理等知識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業務素質。
(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實現規范化收集、安全處置。
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活動的單位,要穩定擁有經過培訓的技術人員以及相應的技術工人,具有保證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各種檔案、臺賬、保留原始數據;嚴格執行定期報告制度,按時報送季(年)報。
(三)提高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率。通過醫療廢物綜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的深入開展,我市醫療廢物的綜合管理工作要向小規模診所和鄉鎮一級衛生院深入,做到全覆蓋、無縫隙管理,實現鄉(鎮)以上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率達到100%目標。
三、工作任務及職責分工
(一)建立市級相關部門聯席管理制度和機制,進一步理順環保、衛生、發改、城管等相關管理部門在醫療廢物全生命周期的職能和協調關系,提升城市醫療廢物全過程的監管和協調能力。
市環保局牽頭,市城管局、市衛生局、市發改委配合。
(二)建立醫療廢物流向監督管理體系,有效協調醫療廢物產生、收運和集中處置各環節的銜接,建立醫療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市環保局牽頭,市衛生局、市城管局配合。
確保醫療廢物產生和分類環節,充分考慮城市處置設施的技術特點和要求,采取源頭合理分類管理和減量化措施,有效避免醫療廢物收集不全面、因分類不規范不合理引發的處置過程的安全隱患和二次污染等問題
市衛生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城管局配合。
(三)充分考慮城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技術特點,制定廢物源頭分類管理與減量化方案,采取措施,有效解決受處置設施技術局限而不能完全消納的醫療廢物處置問題。
市城管局牽頭,市衛生局配合。
(四)充分考慮轄區內小規模診所和鄉鎮一級衛生院醫療廢物處置問題,提出經濟合理和技術可行的解決方案。
市衛生局牽頭,市城管局配合。
(五)充分考慮如何應對大型疫病的爆發、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提出相應的醫療廢物管理應急方案。
市衛生局牽頭,市城管局、市環保局配合。
(六)充分考慮公眾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關注,提出可行的公眾參與計劃
市環保局負責。
(七)規范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的相關管理政策和技術標準,明確醫療廢物產生、包裝、收運、和集中處置各環節的環境管理要求,特別關注目前比較薄弱的管理和操作人員能力建設、事故應急管理機制、醫療廢物處理過程中二次污染(含二次殘渣)的監督管理、醫療廢物處置運行效果評估要求等。
市環保局牽頭,市城管局、市衛生局、市發改委配合。
(八)加大監督和執法力度,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查醫療廢物流失、非法回收利用及違規處置等行為,確保城市醫療廢物無害化安全管理和處置
市衛生局、市環保局負責。
四、保證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市政府建立醫療廢物綜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解決項目引進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指導、監督和協調醫療廢物示范項目工作的開展,根據醫療廢物綜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大綱制訂詳細的工作目標,并將工作任務進行詳細分解,落實責任,實行目標督察責任制。
(二)分工負責,齊抓共管。
醫療廢物綜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涉及單位要根據各自在醫療廢物管理方面承擔的工作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醫療廢物從分類、收集、貯存、運送、安全處置全生命過程進行嚴格監管,確保我市醫療廢物得以安全處置。
(三)加大力度,強化管理。
負有對醫療廢物監管職能的各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督促醫療廢物產生和處置單位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醫療廢物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操作規程,規范醫療廢物管理;進一步完善醫療廢物管理臺賬,按照國家規定長期保存;對醫療廢物管理方面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醫療廢物分類處置方法范文2
【關鍵詞】PDCA循環;醫療廢物;分類管理
【中圖分類號】R1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7484(2013)10―0873―02
PDCA循環法是一套廣泛用于質量管理的標準化、科學化循環體系。即通過遵循P(plan計劃)、D(do實施)、C(check檢查)、A(action總結)的一套工作程序〔1〕。醫療廢物管理是醫院感染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醫療廢物管理,可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2〕。我院手術科室自2013年1月以來將PDCA循環管理模式運用到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中,經過半年的實踐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現報道如下。
1方法
1.1 計劃階段
1.1.1 成立手術室醫療廢物質控小組 手術室醫療廢物質控小組成員組成:院感科負責人、手術室護士長、手術室質控員、麻醉科主任。質控小組成員督促科室人員認真執行醫療廢物管理制度、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及醫療廢物處理流程。并按標準進行醫療廢物相關知識考核。
1.1.2 收集資料 收集2012年7-12月手術室醫療廢物分類管理現狀。發現醫療廢物分類管理中存在以下一些問題:針筒與針頭未分離直接放在針筒合內、口罩與帽子扔在黑色袋子內、玻璃安瓿扔在紗布桶內、特異性感染手術的廢棄物只用單層黃色廢物袋收集。銳器盒使用時未加蓋。醫用無菌物品外包裝混入黃色垃圾袋內。
1.1.3 分析原因 手術室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分類知識沒有掌握,對醫療廢物管理制度、醫療廢物管理法規沒有引起重視;對醫療廢物造成的社會危害性認識不足;尤其是麻醉科醫務人員與手術醫生對醫療廢物的危害性認識還不夠深刻;醫療廢物相關制度與分類細則未落實到位。
1.1.4 制定醫療廢物的分類與處理措施 按照《醫療廢物目錄》把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病理性、損傷性、藥物性和化學性5類。手術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主要為感染性醫療廢物(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簽、引流棉條、紗布及其他各種敷料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病理性醫療廢物(手術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的人體組織、器官等。)和損傷性醫療廢物(醫用針頭、縫合針、各類醫用銳器包括:解剖刀、手術刀、備皮刀)三大類。感染性醫療廢物應放入黃色垃圾袋內;病理性醫療廢物及特異性感染性醫療廢物應放入雙層黃色垃圾袋內;損傷性醫療廢物應放入耐刺不滲漏利器盒內。
1.2 執行階段
1.2.1 加強醫療廢物分類管理知識的培訓 由醫務科組織全院醫務人員與清潔工進行培訓,組織學習《醫療廢物目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及醫療廢物的分類處置流程。手術室在科會議上及晨會上不定期抽問有關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知識,做到知曉率100%
1.2.2 執行手術室醫療廢物處理管理制度 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注射器、針頭、縫針、刀片、敷料、一次性物品等)對其進行分類收集。分類收集的醫療廢物分別置于有明顯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的醫療廢物包裝容器內。在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包裝物及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及其他缺陷。手術室工人每日及時回收各手術間產生的醫療廢物,在包裝袋扎緊,放在固定的廢物存放處。傳染病人、特殊感染病人、急癥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巡回護士及時通知手術室工人,使用雙層包裝袋,盡量縮短其在手術室內的存放時間,在回收過程中注意做好個人防護,并與醫院廢物回收人員中做好交接??剖覍炔酷t療廢物應進行登記。醫療廢物注意在手術室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醫院清潔人員每天運送廢物后,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消毒。
1.2.3 執行手術室醫療廢物處理流程 手術室醫療廢物操作人員分類收集分類分色置入專用包裝袋或容器(黃色袋裝醫療垃圾、黑色袋裝生活垃圾、利器放入專用利器盒)醫療廢物暫存地每天定時與收集人員做好交接并做好廢物交接記錄。
1.3 檢查階段
1.3.1檢查考核 手術室醫療廢物質控小組成員定期進行相應檢查,
每周定期檢查一次;手術室護士長和麻醉科主任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將檢查結果與科室人員的績效考核掛鉤,并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在全科會議上組織討論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督促整改到位;醫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抽查一次,將抽查的結果及時反饋,并與科主任和護士長的績效考核掛鉤。
1.3.2 處理階段 醫療廢物質控小組每月將醫療廢物分類處置的情況進行匯總,總結經驗,將已經解決的問題納入質控標準和規范中,使PDCA循環能夠持續不斷地運轉。對于未解決的問題,提出新的改進措施,轉入下一個PDCA循環去解決。
2 結果
實施PDCA循環法半年后,全科人員對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知識考核合格率從75%上升至100%,醫療廢物分類處置合格率從70%上升至96%。
3 討論
3.1提高手術室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分類管理的認知 手術室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對醫療廢物分類目錄與醫療廢物分類處置流程不夠熟悉,對醫療廢物造成的社會危害性認識不足,因此直接影響了醫療廢物的管理質量。通過對手術室醫務人員醫療廢物管理相關法規及分類管理知識的二級培訓,提高了醫務人員對醫療廢物造成社會危害性的認知,掌握了《醫療廢物目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及醫療廢物的分類處置流程,使考試合格率達到100%。
3.2提高手術室醫療廢物分類管理質量 PDCA循環管理強化了每個環節的管理,人人參與管理,調動每個人的積極性,使每個人、每個環節均能按照“標準操作規程”執行,消滅了管理盲區〔3〕。手術室應用PDCA循環管理法,不僅提高了手術室醫療廢物分類處置的合格率,還減少了醫療廢物的產量,有效防止了醫療廢物因分類不當而流入到人們的生活環境中。從而保護了環境,保障了人體健康。杜絕了因醫療廢物分類管理不當而造成的二次感染。應用PDCA循環模式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管理,使管理質量不斷提高。
參考文獻:
[1] 曹國秀.采用PDCA循環法規范門診醫療廢物的管理[J].中華醫院感染學雜志,2011,21(4):752-753.
醫療廢物分類處置方法范文3
【關鍵詞】醫療廢物;醫院感染;管理;問題;相應對策
醫療廢物是指由于各個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保健、預防以及其醫療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毒性、感染性以及有危害性的廢棄物品。隨著社會的發展醫學科學的不斷改變,醫療廢物的產生、管理以及對人類和社會造成的危害,已經是一個值得人們關注的問題?,F行醫療機構為加強醫療廢物的管理安全,避免醫院環境的污染,終止病原微生物的傳播性,減少其對人類、社會和醫務人員的各種傷害,根據國家的衛生部相關文件發文有關醫院應對醫療廢物做出相應的管理具體從產生、收集、包裝、處置以及運轉全程進行密切的管理。
1醫療廢物管理在醫院感染中存在的問題
1.1沒有嚴格的對醫療廢物的產生及分類進行把關,做到降低醫療廢物的量,節約醫療用品資源,同時減少污染。生活垃圾要與醫療廢物分開放置,具有損傷性廢物應置于利器盒內,醫療廢物袋和利器盒應有規定的標識。
1.2經濟原因醫療廢物要進行無害化處理,因此醫療廢物的管理要投入人力、物力的資源,一所中等醫院每年大概支付18-20萬元的醫療垃圾的處理費,而且此費用逐年上升,因此就醫療廢物的處置費用已經是醫院的一大負擔。在經濟利益的角度,醫院對醫療廢物的正確處置造成影響。
1.3科學處理醫療廢物的理念滯后目前醫院中一部分醫療人員對醫療廢物的處置認識不夠正確,對其概念不清,把生活垃圾與醫療廢物混為一體,有的就當作生活垃圾進行處理。使醫療廢物分類不符合要求或者分類不清楚。使其處置不合要求,造成數量加大,從而使醫療廢物管理的難度加大。
1.4醫療廢物管理不健全在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中,醫院在建筑設計時缺乏有關醫療廢物正確處置的設施。根據新華社記者報道,在醫院的污水的有關處理,廣東省有關醫院,特別是鄉鎮一級醫院,對醫療污水及化糞池的水直接排入河流或者排入市政下水道,有一部分的醫院沒有設立焚燒爐,醫療廢物未作特殊處理與普通生活垃圾相混淆。這一類的現象在縣級醫院普遍存在。同時醫療廢物的分類包裝容器、運送工具、暫時貯存地以及終末處置設施已經缺乏正確的設施或者設施完全不合要求。
1.5相應部門職責分工不明確缺乏有效監督醫療垃圾督導部門難于有效行使督導職能和責任,履行其相應權利義務,存在相互之間推諉現象。在醫療廢物處置的全過程中完全缺乏監督工作,使醫療廢物產生不明、分類不清、運輸不好。在管理中從制度建設、人員組織以及檢查監督工作等都有一定的缺乏。在醫療廢物管理中沒有相應的儲存和處置等一系列重要的環節,無健全的專人專項管理和監督體系,因此,一些相關醫療機構對此要需采取對策。
2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對策
2.1做好從根本上完善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體系從醫療廢物產生的根本基礎上做好分類收集把關,必須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分開放置,所有醫療廢物都應放入黃色的廢物袋或桶內,對于醫務人員進行醫療廢物分類培訓,保證廢物的正確分類處置,其他垃圾一旦放入醫療廢物垃圾內后不能再取出。
2.2根據國務院的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要求健全醫療廢物管理組織,組織相關的人員進行醫療學習培訓,特別是醫院內的醫護人員和保潔人員。制定明確的責任,進行合理分工,對于醫療廢物的嚴格執行分類,按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盛裝、明確標識、 準確登記和運輸。抓好醫療廢物的基礎工作,為醫療廢物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措施。
2.3盡快出臺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實施按比例、多渠道的分攤收費法,妥善對于醫療廢物的處置費用問題進行解決;建議采用“市機關、醫療機構、患者進行按比例、多渠道的分攤的收費法”確保醫療廢物管理的資金的收費來源。
2.4各級醫院盡快建立相適應的醫療廢物處置的實施制度完善醫療廢物的儲存、運輸體系醫療廢物的相應定點儲存制度與運輸單管制度,使用醫療廢物進行密封運輸,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儲存的設備與設施,禁止將醫療廢物露天存放,且醫療廢物暫時存放的時間不得過長。
2.5建議采用國際上通用的 “五聯單制”規范醫療廢物的監督管理對醫療廢棄物交接流程的每個環節就其數量內容等進行嚴格的登記,防止醫療垃圾不當流向對社會與遺失造成不必要的危害。另外,按照醫療廢物監督管理的相關原則規定,加強對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的定期性監督檢查,增加檢測設施,要加強監測技術,建立關于醫療廢物的監管檔案。各級衛生醫療的主管機構應派專門人員認真學習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以及健全各種配套的設備,管理規定、實施規劃、規范標準。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實施明確分工,規范監督系統以確保法律的執行,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章制度者予以強制性懲罰。
總之,醫院是防止疾病傳播的主要場所,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社會環境安全為主要目的,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程和危險廢物處理為重點,以建立醫療廢物處理的全過程管理機制為主要保障,切實履行各級政府職責,加強管理,統一規劃,分步實施,保證重點,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徹底改善我國醫療衛生廢物處理的現狀問題,保障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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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梁道寶,李書建.醫療垃圾集中處理管理模式探討[J].中國公共衛生,2002,18(2):252-253.
醫療廢物分類處置方法范文4
第一條為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產生危害,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管理。
第三條衛生部對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第二章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職責
第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并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關人員的工作職責及發生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方案。內容包括:
(一)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各產生地點對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的產生地點、暫時貯存地點的工作制度及從產生地點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的工作要求;
(三)醫療廢物在醫療衛生機構內部運送及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的有關交接、登記的規定;
(四)醫療廢物管理過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緊急處理措施;
(五)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有關工作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
第六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設置負責醫療廢物管理的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
構內處置過程中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二)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
構內處置過程中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工作;
(三)負責組織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培訓工作;
(五)負責有關醫療廢物登記和檔案資料的管理;
(六)負責及時分析和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它問題。
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并在48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調查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調查處理結果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每月匯總逐級上報至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每半年匯總后報衛生部。
第八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12小時內逐級向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醫療衛生機構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6小時內逐級向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6小時內向衛生部報告。
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所需要的專業技術、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和緊急處理知識等,制定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三章分類收集、運送與暫時貯存
第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
第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一)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二)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
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四)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五)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七)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八)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九)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十)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應當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
第十三條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第十四條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第十五條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系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第十六條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
第十七條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第十八條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第十九條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第二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第二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的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一)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
(二)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三)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五)易于清潔和消毒;
(六)避免陽光直射;
(七)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第二十二條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第二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醫療廢物交由取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第二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條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第二十六條禁止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條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地區,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要求,自行就地處置其產生的醫療廢物。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的,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應當消毒并作毀形處理;
(二)能夠焚燒的,應當及時焚燒;
(三)不能焚燒的,應當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一)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二)組織有關人員盡快按照應急方案,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三)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四)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五)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六)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
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第四章人員培訓和職業安全防護
第二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本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全體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條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一)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二)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安全防護等知識;
(四)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五)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接觸醫療廢物種類及風險大小的不同,采取適宜、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為機構內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第三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并及時報告機構內的相關部門。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對所轄區域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條對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和抽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及落實情況;
(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的工作狀況;
(三)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登記資料和記錄;
(四)醫療廢物管理工作中,相關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五)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上報及調查處理情況;
(六)進行現場衛生學監測。
第三十五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或者抽查中發現醫療衛生機構存在隱患時,應當責令立即消除隱患。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第三十七條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等工作,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
(二)未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的;
(三)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或者未保存登記資料的;
(四)未對機構內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采取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的;
(五)未對使用后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的;
(六)自行建有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醫療衛生機構,未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或者未將檢測、評價效果存檔、報告的。
第四十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點、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衛生要求的;
(二)未將醫療廢物按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醫療衛生機構內丟棄醫療廢物和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三)未按照條例及本辦法的規定對污水、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進行嚴格消毒,或者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排入污水處理系統的;
(四)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
第四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的,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處罰。
第四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未采取緊急處理措施,或者未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無正當理由,阻礙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拒絕執法人員進入現場,或者不配合執法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療廢物分類處置方法范文5
【關鍵詞】醫療廢物;處理技術;處置對策
【中圖分類號】R197.32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4949(2013)09-32-02
我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所稱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根據國家衛生部及國家環??偩值囊幎ǎ瑢⑨t療廢物分為傳染性廢物、病理廢物、利器廢物、制藥廢物、基因污染物、化學品廢物和放射性廢物等[1]。
1醫療廢物的危害及焚燒技術的局限性
1.1醫療廢物的危害: 據調查,醫療廢物中含有多種導致院內感染的主要病原體,如:細菌、病毒、真菌、放線菌、支原體、螺旋體、衣原體、立克次體等,部分醫療廢物的抽樣檢測,醫療廢物中含菌量大,大腸桿菌數高達0.84×1010個/L,細菌總數范圍在8.65×105~8.121×1010個/g[2]。醫療廢物具有極強的傳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蝕性,排放管理不嚴或處理不當,會被風揚失或被雨水淋失,造成對水體、大氣、土壤的污染及對人體的直接危害。醫療廢物由于攜帶病菌的數量巨大、種類繁多,具有空間傳染、急性傳染、交叉傳染和潛伏傳染等特征,其危害性更大[3]。因此,如果我們對醫療廢物的種類不明、處置方法不當的話,就會使其成為傳染源,給城市、社區和農村帶來極大的危害。在處置工藝技術要求中首先是滅活,其次是減量化和無害化。
1.2 焚燒技術的局限性: 醫療廢物與一般生活垃圾的主要區別在于醫療廢物帶有大量致病微生物和具有較強的腐殖性,比一般生活垃圾更易于傳染人體和污染環境。焚燒法是醫療廢物最基本、最有效的處理方法,焚燒技術在生活垃圾的處理處置中應用已經較為成熟,醫療廢物經過高溫焚燒,基本已經消除了廢物的傳染性及臭味,可以實現無害化和減量化,而且醫療廢物較生活垃圾具有較高的熱值,適宜于焚燒,因而該技術頗受青瞇。焚燒易于產生二堊英等劇毒的氣體,對環境和人體造成巨大威脅,鑒于此,一套合格的焚燒系統必須配備有煙氣凈化系統,該系統包括急冷裝置、活性炭噴射吸附裝置及袋式除塵器。通過急冷裝置使煙氣在短時間內急速冷卻至250℃以下,躍過二堊英的形成階段(450℃~250℃)。煙氣在進入袋式除塵器之前,應通過一個活性炭噴射吸附裝置,該裝置用于吸附氣體中二堊英等有害污染物。該裝置一般設在煙氣管道內,向通過的氣體噴射活性炭,并使煙氣和活性炭在管道中強烈混合,一起進入袋式除塵器進行最終除塵。醫療廢物焚燒產生的殘渣包括爐渣與飛灰,均屬危險廢物,應送至危險廢物安全填埋場進行處置[4]。
2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存在問題
2.1焚燒廢物的管理不規范: 目前,醫療廢物處置方式主要是簡易焚燒,占總產生量的64%[3],我國許多醫院都是自己配備小型醫用焚燒爐分散處理可燃醫療廢物,但由于處理量少,運行費用比較高,因此,實際使用率都很低,能連續正常運行的極少。由于醫用小型焚燒爐基本上都是低溫燃燒,設備的技術水平很多都沒法達到《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WKB21999)要求,各醫院目前都采用間歇式固定床焚燒爐,不配置煙氣凈化裝置,許多焚燒爐管理和操作人員都沒經過嚴格的上崗前培訓,管理和操作很不規范,經常會因燃燒不正常而產生黑煙和惡臭,二次污染比較嚴重,因醫院焚燒爐污染,擾民的糾紛也日益突出。
2.2 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裝: 目前,我國大部分醫院基本上都是自行分散處置醫療廢物,許多傳染性醫療廢物只經簡單的化學消毒處理,有的甚至未經任何處理就直接混入生活垃圾運走。既損害操作人員的身體健康,也嚴重污染了環境。由于國內大部分填埋場簡陋,無防襯層結構,當混有醫療廢物的生活垃圾進入填埋場后,帶有致病菌的滲濾液也可能對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2.3包裝容器和運輸設備亟待規范: 醫療廢物沒有按照技術要求實施分類包裝,包裝袋薄而易破,利器盒密封性能不夠好,很容易導致污染物泄漏。運輸設備簡陋,自動化和專業化程度低,尚有待進一步規范[5]。
3處置對策
3.1提高公眾對醫療廢物危險性的認識: 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醫療廢物的危害性及處理措施,努力提高廣大公眾尤其是醫療衛生職工和鄉村醫院、個體診所職工的醫療廢物危險性的意識,使他們積極主動的參與醫療廢物的管理和處置工作。
3.2集中焚燒和區域焚燒相結合:目前,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理是行之有效的方法,這樣不僅可以減少環境污染,還可利用廢熱,節約資源。但是集中處理中心建設費用高,運行成本大,因此,我們應當對人口集中、醫院集中的地區實行集中焚燒處理;對人口相對分散、醫院相對分散的地區應用區域焚燒,即分片設置焚燒點[6]。
3.3開發投入新技術、新設備:由于我國對醫療廢物處置處理技術和管理方面的研究起步較晚,技術規范不夠完善。政府應增加資金投入,鼓勵進一步開發新技術和新設備。對一些參加集中焚燒處理和使用新技術、新設備的醫療單位給予適當的補貼,提高醫療單位對醫療廢物無害處理的積極性。[6]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3)第380號.醫療廢物管理條例[S].
[2] 孟祥和.我國醫療廢棄物處理現狀及焚燒處理工程實例[J].中國環保產業,2003,9(8):26-27.
[3] 馬俊偉,聶永豐,白慶中.中國醫療廢物處理現狀及對策[J].中國城市環境衛生,2003,4:16-18.
[4] 王華著.醫療廢物焚燒技術基礎[M].冶金工業出版社,2007.31.
醫療廢物分類處置方法范文6
【關鍵詞】醫療廢物;污水;管理
醫療廢物、污水管理是保證血液質量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完整的醫療廢物、污水處理系統,防止不規范處置醫療廢物、污水而導致傳播性疾病傳播和環境物染。按醫療感染管理規范要求,加強醫療廢物、污水管理的監督檢查,減少環境污染。
1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組織和各項規章制度
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理》、《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要求,成立由站長為第一責任人,業務站長、各職能業務科室、組成的站內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職責,實行站長―職能科室―各業務科室負責人―工作人員的分級監督制度。業務科室負責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收集,檢驗科負責污水的管理;總務科負責醫療廢物的貯存、處置、運送工作;質控科負責對醫療廢物從生產到處理全過程制度、措施的制定,并按相關規定對醫療廢物的規范處理檢查督導。
2加強有關醫療廢物的法律法規的培訓
2.1業務人員培訓本站將有關醫療廢物的法律、法規、分類要求,職業安全防護等知識打印成冊,發放到各科室,重點內容有專業人員帶領全體職工學習,一般內容要求各科室認真組織學習。為使全站職工牢固掌握醫療廢物處理的相關知識,還進行了相關知識的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目標考核內容。
2.2保潔人員培訓大部分保潔員文化水平不高,醫療感染知識欠缺,對醫療廢物的危害性了解不夠。對保潔員、醫療廢物處理專職人員進行職業安全防護培訓,使其熟練掌握和熟記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過程中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3嚴格醫療廢物的管理
3.1建立醫療廢物貯存室貯存室建在遠離醫療、生活區,并且防盜、防鼠、防蚊蠅、防蟑螂;標識明顯的“醫療廢物”,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
3.2醫療廢物的登記醫療廢物處理專職人員對各科室送來的醫療廢物進行登記,并與專用運送車工作人員進行登記,認真記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交接時間、焚燒時間、交接人雙方簽字。登記資料要保存3年以上。
3.3醫療廢物的分類放置醫護人員將產生的醫療廢物分類投入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的容器內。(容器為黃色,銳器盆和垃圾袋)袋裝放至3/4時,由值班人員用膠帶封口,各科分類密閉收集包裝好,送到廢物貯存室,并做到日產日清。
3.4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處置各科室運送到醫療廢物貯存室的污物由專職人員管理,每天由本市統一使用專用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車,車體上標識有“醫療廢物”來收集,裝車完畢對暫存室進行消毒。專運車封閉,無滲漏液。
4嚴格污水監督管理
4.1分別排放醫療用水,生活用水,衛生間用水要分開排放,由專業人員定期檢修,以防管道堵塞、滲水、污水外滲污染環境。
4.2污水的消毒化驗室的污水,先存放在專用容器中,因為洗板排出的污水含有病毒,所以嚴格按殺滅病毒的比例用“84”消毒片按1∶20比例先進行消毒,1 h后再排放到醫療用水的下水道。
4.3污水消毒效果的檢測質控科每月抽檢污水消毒時“84”消毒液的濃度。防疫站定期檢測污水消毒后的余氯量,余氯量≥10 mg/L,類大腸桿菌
5督查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