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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救助應急預案范文1
企業預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企業預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第一章 術語解釋
一、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干旱災害,臺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
二、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
企業預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第二章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指揮機構: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指 揮:
成 員:
搶險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消防組:
組 長:
成 員:
疏導組:
組 長:
成 員:
事故善后處理組:
組 長:
成 員:
施救組:
組 長:
成 員:
后勤保障組:
組 長:
成 員:
警戒組:
組 長:
成 員:
合成車間
組長:
成員:
尿素車間
組長:
成員:
機修車間
組長:
成員:
電儀車間
組長:
成員:
企業預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第三章 應急救援工作各部門職責
一、指揮領導小組:
(一)指揮部:
1、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2、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3、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二、指揮部人員分工:
1、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廠的應急救援工作。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指揮部成員:
安環部部長: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保衛部部長:負責救援、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總調度長: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車調度工作;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有關信息。
技術部部長: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
衛生所所長: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辦公室主任:負責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
供應部部長: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三、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及分工
公司各職能部門和全體職工都負有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專業隊伍,是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務主要是擔負公司自然災害事故的救援及處置,其任務分工如下:
1、通信聯絡隊:由保衛部、安環部、生產技術部、調度室、辦公室組成,每部出1人,共5人。
負責人:辦公室部長,擔負各隊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系通信任務。
2、治安隊:由保衛部負責組成,共10人。
負責人:保衛部部長,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群眾疏散。
3、消防隊:駐廠消防隊10人。
負責人:保衛部部長,擔負救援、洗消和搶救傷員任務。
4、搶險搶修隊:由各動靜維修班、機修車間和電修車間組成,共40人,包括:鉚管工、電(氣)焊、電工、起重、鉗工等。
負責人:機修車間主任,擔負搶險搶修指揮協調。
5、醫療救護隊:由駐廠衛生所,共2人。
負責人:辦公室、工會、衛生所所長,擔負搶救受傷、中毒人員。
6、物資供應隊:供應部、車隊、辦公室組成,共10人。
負責人:供應部部長,擔負傷員生活必需品和搶救物資的供應任務。
7、運輸隊:由車隊組成,共5人。
負責人:車隊隊長,擔負物資的運輸任務。
企業預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第四章 應急準備
一、宣傳自然災害知識,自然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員工的防災減災意識。
二、每年至少組織1次自然災害知識的培訓。
三、每年組織1次自然災害演習,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企業預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第五章 災情信息管理
一、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需求。
二、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各級部門對于本部門在突發的自然災害中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
企業預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第六章 應急響應
災害發生后,各部門要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應急預案,做好員工和財產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做好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情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員工生命和財產損失。
企業預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第七章 恢復重建
災后,領導小組組織核查災情,開展災情評估,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
企業預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第八章 對外溝通與協作
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積極開展自然災害救助交流,借鑒其他單位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做好公司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
企業預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第九章 獎勵與責任
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人事部和民政部門聯合表彰;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企業預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第十章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安環部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后,安環部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進行評估,并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后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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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救助應急預案范文2
1、編制目的
減輕洪水災害造成的損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材料損失,科學實施防洪調度、搶險救災,有計劃、有準備地防御洪水,確保工程質量及進度。
2、基本原則
堅決貫徹分公司領導責任制;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突出重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調動全工地人員一切積極性,團結抗洪。
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國家防洪總辦公室制定的《城市防洪預案編制大綱》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4、 適應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xxx市xxx工地。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1、 組織機構
xxx區xxx防洪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成員如下:
總指揮:陶建明(分公司經理)
副總指揮:xx xxx
成員:xxx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天水市西十里嘉通公司第十六項目部。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設立通訊聯絡組、醫療救助組、后勤物資保障組、安全保衛組4個應急小組。
2、職責
(1) 項目部防洪指揮部主要職責
①在公司和項目部防洪指揮部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洪工作的法規、政策和防汛指揮部的決定、指令及分公司關于防洪救災的各項指令,啟動預案命令,指揮相關部門進行緊急應對。
②根據災情對防洪應急預案提出論證意見,領導、部署、協調災害應急工作,部署組織各組成部門實施抗洪和救災工作,制定和修訂《項目部防洪應急預案》。
③當施工現場有重特大洪水災害發生時,組織召開防洪工作應急會議,聽取有關雨情、水情、災情匯報,安排部署防洪救災工作。
④統一指揮項目部防洪應急工作,組織項目部相關人員按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執行。
(2)項目部防洪指揮辦公室主要職責
①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洪工作的法規、方針、政策,執行項目部防洪指揮部各項決策和上級防洪指揮部的調度指令。
②掌握汛情、災情,必要時洪水預報警報,編寫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報告。
③負責協調、檢查、督促項目部防洪工作。
④組織制定防御洪水方案,檢查、督促各項防洪抗洪和救災措施的落實工作。 ⑤協助組織防洪搶險隊伍,組織防洪信息系統建設。督促、檢查和落實有關防洪物資的儲備
⑥完成公司防洪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 各搶險應急小組職責
①通訊聯絡組:負責內外的通訊聯絡,隨時保持聯系暢通。一旦發生洪水事故,立即聯系有關部門進行搶險,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②后勤物資保障組:按照公司防洪指揮部的要求負責做好防洪物資儲備、管理、供應工作。
③醫療救助組:負責在災害發生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協調各大醫院對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④安全保衛組:負責維護防洪搶險公共秩序,出現緊急情況時,調有關人員組織工人撤離和轉移。
3、 雨季值班制度
項目部安排雨季值班人員,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嚴禁值班人員脫崗。
4、雨季重點檢查監控內容
①基坑周邊挖設排洪溝、渠,使水路暢通,不流入基坑內。
②基坑內西南角及西北角較低,內設兩個井點,周圍挖渠使水流入井內,用泵排走。
③場地內排水至南部挖水坑,使周圍水聚集,用泵排走。
醫療救助應急預案范文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發生所造成群眾基本生活困難的救助體系和應急運行機制,利用各類救助資源,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高災害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1、《*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2、《*區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三)適用范圍
凡在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臺風、潮汛、濃霧、冰雹、暴雪、強寒流等氣象災害;地震、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其他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二、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堅持以人為本,積極開展救助工作,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滿足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確保不發生因災餓死、凍死人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基本原則如下:
1、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原則。自然災害的救助由鎮政府牽頭,村、社區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原則。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所在村、社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立刻上報鎮政府、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并立即啟動災情排查和救災工作。
3、因地制宜,急事急辦原則。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涉及救災的有關手續從快、從簡,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及時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三、基本情況
*區*鎮地處*市東郊,東連*經濟技術開發區,南臨錢塘江,北依*筧橋機場,總面積16.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9034萬,轄區下轄10個社區、4個行政村。全鎮四級救助圈困難家庭270戶,各類殘疾人員462人,精衛病人198人,轄區有各類學校5所,轄區單位100家,交通、通信、電力、供水、供氣設施完善,是一個高新技術開發、商貿發達、人口密集的鎮。
四、啟動條件
鎮行政區域內,發生干旱、暴雨、臺風、潮汛、濃霧、冰雹、暴雪、強寒流等氣象災害;地震、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其他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五、組織機構
根據災害程度,對應建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確定人員,一旦本預案啟動,立即按照分工開展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等同志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和查災核災組、后勤保障組、醫療衛生組、搶險保衛組、接收捐贈組、新聞宣傳組、監督檢查組等七個工作組。各工作組人員組成及主要職責如下:
1、查災核災組。由鎮社會事務辦主任沈國法同志任組長,各村、社區民政干部為成員。主要職責:全面了解救災預案、轉移安置點及救災物資儲備情況;依據水利、氣象預報的雨情、水情綜合分析研究,及時掌握災情和發展趨勢,并按規定向上一級報告災情,做好救災款、物的籌集和儲備,加強使用和管理;全面了解因災造成的傷病、死亡和失蹤人員情況,道路、橋梁,水塘、河岸堤壩、學校、醫院等損失情況,并及時上報區民政局。及時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開展救災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方面的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抗災、救災和減災的能力意識。查災結束后,應及時寫好全面的查災報告。
2、后勤保障組。由黨政辦主任戚福水同志任組長,黨政辦、社會事務辦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協調聯絡接待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指導各村、社區做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醫療衛生組。由鎮城管計生辦主任龔玉香同志任組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愛衛辦、紅十字會等部門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災區,組建災區臨時醫療機構,搶救、治療和轉運傷病員;實施災區疫情監測,開展飲用水、食品等衛生監督、檢測;組織開展健康教育、環境消毒工作,預防或控制傳染病疫情;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緊急免疫和場所消毒工作。
4、搶險保衛組。由鎮綜治辦主任俞德坤同志任組長,*派出所、交警中隊、人武部、巡防大隊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組織力量搶救群眾生命財產和緊急轉移安置工作,指導、督促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穩定社會秩序;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加強對黨政機關、金融、電力、通信、新聞等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視情在災區實施交通管制;嚴厲打擊盜竊、搶劫以及哄搶救災物資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物資發放、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5、接收捐贈組。由鎮社會事務辦主任沈國法同志任組長,鎮社會事務辦及村、社區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根據災情做好社會各界提供的救災援助資金、物資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6、新聞宣傳組。由鎮黨政辦主任戚福水同志任組長,文化站、工會、婦聯、共青團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宣傳報道災害救助工作,按規定向公眾災情及救災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回答有關災情的詢問。
7、監督檢查組。由紀委副書記毛展宏同志任組長,鎮紀委、黨政辦、財統辦及各村、社區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對各村、社區、各部門履行災害救助職責、工作效能情況以及救災資金、物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反本應急預案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六、應急準備和反應
(一)各有關部門應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或易發生自然災害的地段要嚴密監測并及時報告。落實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經常性地開展檢查和督促,制定危險地域群眾轉移線路和安置地點的應急預案。
(二)鎮黨政辦、社會事務辦等部門要做好救災物資儲備工作,備足各類救災物資。救災物資由鎮根據災情統一進行調撥和安排。鎮城管計生辦要掌握好醫院、病床、常用藥品、可動用醫療隊的數量及分布。鎮其它部門要備足備齊災區群眾日常所需的物資,協調落實應急通信設備、緊急供電設備及應急交通工具,做到反應快、拉得出、調得動。
(三)發生自然災害時,各級各部門應快速反應。
1、村、社區應迅速調查核實災害、災情,及時將災害發生的具體地址、災情等信息上報鎮及相關部門。
2、鎮召開緊急會議,聽取有關部門的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并視情況宣布啟動本預案。
3、向上級報告災情,根據需要請求上級支援,按規定舉行災情會。來源于:
七、應急救災經費和物資保障
(一)要把救災工作納入全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根據上年度自然災害救助情況、本年度的災害預測,安排地方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基金(按每人每年3元標準),落實應急資金及救災物資儲備資金。
(二)鎮財統辦根據災區損失的實際情況,及時制定救災款分配方案,下撥救災經費,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使用、發放工作。
(三)抗災救災資金和物資必須按規定??顚S?,專物專用,重點使用。鎮黨政辦、社會事務辦、財統辦等部門要加強對抗災救災資金及物資的管理和監督,并將公示的有關材料報區民政局,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擠占、挪用、貪污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八、應急響應
(一)一般自然災害響應流程。在接到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的信息后,鎮社會事務辦應在3小時內向上級民政部門報告,盡快派遣工作組,及時進行災情核實,兩天內將災情報告上級民政部門。
(二)重特大自然災害響應流程。鎮在接到重特大自然災害的信息后,鎮黨政辦應迅速啟動本預案,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組織人員,安排應急款和救災物資到災區,安置災民生活。災情穩定后,在兩天內將災情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九、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一)預警預報和信息共享
1、鎮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與區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溝通,及時了解市氣象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區科技局的地震趨勢預測信息、區國土資源分局的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區農業局的農業生物災害預警信息等各類信息。
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鎮、村(社區)應做好應急準備,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二)災情信息管理
1、災情信息報告內容
(1)災害損失情況: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受淹村組、飲水困難人口;倒塌房屋、損壞房屋;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
(2)因災需救濟情況:需口糧救濟人口、需救濟糧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需救濟衣被數量;需救濟傷病人口;需恢復住房間數、需恢復住房戶數。
(3)已救濟情況:投親靠友人口數量、借住房屋人口數量、搭建救災帳篷和簡易棚人口數量;已安排口糧救濟款、已安排口糧救濟數量;已救濟衣被人口、已救濟衣被數量;已救濟傷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濟款;已安排恢復住房款、已恢復住房間數、已恢復住房戶數等。
2、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村、社區對于本行政區域內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鎮社會事務辦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鎮社會事務辦在接到村、社區報告后,在3小時內完成審核及災情數據匯總工作,向區民政局報告。
(2)災情續報。在重特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鎮、村(社區)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每天將災情向區政府、區民政局報告。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3)災情核報。村、社區在災情穩定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并向鎮社會事務辦報告。鎮在接到村、社區報告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并向區政府和區民政局報告。
3、災情核定。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財統辦等有關部門組織人員,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評估、核查。在此基礎上進行會商,核定災情。
4、臺帳管理。建立因災死亡人口臺帳、倒塌房屋臺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臺帳。在災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濟人口的花名冊,為災區的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據。來源于:
十、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一)災后救助
1、鎮社會事務辦對災區開展災民生活困難狀況評估,核實情況。在災害受損較重時,根據災民困難程度和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要求下撥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專項用于災民的基本生活救濟。
2、災民救助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鎮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款。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由鎮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1、村、社區應迅速核定災情,建立因災倒塌房屋臺帳。鎮城建辦、社會事務辦在規定工作日內將因災倒塌房屋等損失情況報區民政局。同時,組織開展重建工作。
2、衛生防疫部門幫助災區救治傷病人員,指導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和愛國衛生運動,必要時派醫療衛生人員赴災區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3、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落實相應的救災資金和物資,做好災區各類公益設施和公共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幫助災區盡快恢復生產生活。
醫療救助應急預案范文4
一、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進行全面修訂
(一)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修訂的涉及數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要突出抓好應急預案自身結構和內容的修訂,重點解決框架結構不完善、內容涵蓋不全面、各職能部門職責不規范、聯動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尤其是要理順應急處置指揮體系和應急管理工作體系的關系,使全市上下的應急指揮機構和工作機構相互銜接、相對統一。專項應急預案修訂后,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由市農牧業局負責制定或修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由市林水局負責制定或修訂;處置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由市防火辦負責制定或修訂;通信保障應急預案,由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負責制定或修訂;城市設施安全應急預案,由市建設局負責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由市衛生局負責制定和修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由市衛生局負責制定或修訂;大規模應急預案,由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或修訂;特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由市新聞中心負責制定或修訂。
(二)部門應急預案的修訂。部門應急預案是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職責和盟直業務主管部門應急預案,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必須通過相互間的有效銜接,使其成為災害預防處置的整體。市直部門要認真研究,在完善自身預案應對機制的同時,及時與其他部門協調溝通,從而實現點線處置與輻射聯動的有機結合。部門預案修訂完善后,報政府應急辦備案。
市農牧業局制定或修訂草原火災、農牧業自然災害和重大動植物疫情、重大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市防火辦設立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市林業水務局制定或修訂城鄉旱澇災害應急預案;市環保局制定或修訂環境和生態安全應急預案;市安監局制定或修訂工礦企業、公共場所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市建設局制定或修訂建設工程、供水、供熱、供氣等城市設施安全應急預案;市政府信息辦公室制定或修訂通信安全和信息網絡安全應急預案;新聞中心制定或修訂通訊報道安全應急預案;市交通局制定或修訂公路運輸安全應急預案;錫林浩特機場公司制定或修訂航空運輸安全應急預案;市財政局制定或修訂金融安全應急預案;市供電局制定或修訂電力設施安全應急預案;市商務局制定或修訂糧食供應安全應急預案;市衛生局制定或修訂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公安局制定或修訂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襲擊事件、涉外突發事件、規范較大的群眾性事件、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和城市火災等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市科技局制定或修訂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三)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的修訂。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是整個應急預案體系的基礎,修訂重點是要切近實際,增強可操作性,切實把該類預案編制修訂成條例清晰、內容明了、便于記憶、易于執行的應急預案。
市發改局負責督導全市重點項目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市經濟局負責督導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編制修訂工作;市商務局負責督導商貿行業企業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市建設局負責督導建筑行業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市安監局負責督導所監管企業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市教育局負責督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的預案編制、審議和修訂工作;市衛生局負責督導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其他政府部門分別負責督導本系統下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工作。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完成后要報主管部門備案,主管部門將預案目錄及文號報市政府應急辦。
(四)地方農村牧區應急預案的修訂。農村牧區應急預案是(場)、(分場)和廣大農牧民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行動指南,需要農牧民充分熟悉和掌握。各(場)要積極開展農村牧區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分場)的應急預案要立足于實際措施的運用。(分場)、社區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工作,由各(場),各街道辦事處組織部署和督促檢查。(分場)、社區的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要報所屬的(場)和街道辦事處備案,主管部門將預案目錄及文號報市政府應急辦。
(五)重大活動單項應急預案的修訂。鑒于大型活動應急預案屬于“一對一”預案,且具有時間性,因此,要通過此次預案修訂工作規范預案編制程序,強化相關措施,使該類預案的編制能夠隨時滿足舉辦大型活動的需要。舉辦較大規模的集會、慶典、會展、文化體育等活動,要按照“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并報市政府應急辦和政府法制辦備案。以市委、政府名義舉辦的活動由牽頭或承辦單位負責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后報市政府應急辦和政府法制辦備案。
二、有關要求
醫療救助應急預案范文5
1.1 編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各種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全州經濟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促進全州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憲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針對我州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和種類,制定本預案。
1.3 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本州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包括水旱災害、地震災害、氣象災害(冰雹、沙塵暴、雪災等)、地質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2)事故災難。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與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涉及州內跨縣(鄉)級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縣(鄉)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州政府負責處置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州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1.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1.6 應急預案體系
全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州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州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
(4)州突發公共事件縣、鄉(鎮)應急預案。
(5)州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
(6)州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以上各類預案將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補充、完善。
第二章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州人民政府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
在州長的領導下,通過州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和部署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為加強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州人民政府設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按照突發公共事件類別,下設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四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指揮部。
2.2 辦事機構
州政府辦公室是全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設州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州政府信息中心),主要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3 工作機構
州政府各有關部門是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歸口管理的工作機構。
2.4 縣、鄉(鎮)應急機構
縣、鄉(鎮)級人民政府是本級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負責本級行政區域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2.5 專家組
州、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要建立各類人才庫,根據應急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2.6 分級應對
州人民政府和事發地縣、鄉(鎮)級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各類較大以上級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向省政府、州委報告;縣級人民政府和事發地鄉(鎮)級人民政府做好本級行政區域各類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章 運行機制
3.1 預測與預警
縣級人民政府和州政府有關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 預測預警系統
縣級人民政府和州政府有關部門,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并及時上報。
3.1.2 預警級別和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確定預警級別,主要依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2 應急處置
3.2.1 信息報告
州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及時掌握較大級別以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及時掌握一般級別以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3.2.2 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和有關專業機構作為第一響應隊伍,要迅速趕到事發地,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事態核實、應急救援等工作,及時向州人民政府報告,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3.2.3 基本應急
重大級別以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和專業應急隊伍按照相關應急預案規定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外,醫療衛生部門要按規定啟動醫療救治工作方案,做好救治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做好秩序維護和安全防護工作,并協助做好人員疏散;事發地鄉鎮、村社、街道辦事處、居委會、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要積極協助搶險,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3.2.4 應急響應
當突發公共事件趨向擴大、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或事態難以控制時,由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向州人民政府請求援助。州人民政府或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要組織、協調各有關方面給予支持幫助;需要由政府處置的,由州政府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州政府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地區、部門開展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需要省政府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由該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3.2.5 應急結束
較大級別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3.3 恢復重建
3.3.1 善后處置
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州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3.3.2 調查和評估
要對較大以上級別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3.3.3 恢復重建
較大級別以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的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需要省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提出請求,州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上報省政府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3.4 信息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簡要信息,隨后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信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國辦函[]63號)規定執行。
第四章 應急保障
4.1 隊伍保障
要按照軍警民相結合、自救和互救相結合的全州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基本原則,健全各領域、各行業的應急救援隊伍。
4.2 經費保障
州政府所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由州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州級財政部門根據我州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規律進行審核,按規定程序列入年度財政預算??h級人民政府也要對本地區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做好預測,經費列入預算。
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眾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 物資保障
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具體負責州級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州民政局、州經貿委、州財政局、州交通局等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負責基本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4.4 市場秩序保障
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牽頭,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參加,負責維持工商企業和市場正常運營,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囤積緊缺商品、欺行霸市等非法行為。
4.5 基本生活保障
州民政局等有關部門要會同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證災區群眾吃、穿、住、用、醫等方面的需要。
4.6 醫療衛生保障
州衛生局會同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疫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州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災害情況和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7 交通運輸保障
州經貿委、州交通局、州公安局等有關部門、單位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4.8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武警部隊要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
4.9 通信保障
州通信部門、州文體廣電局、州經貿委、州人防辦等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和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
4.10 設備保障
按突發公共事件類別、性質的不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要掌握本地區、本部門和本行業各種搶險設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做好救援和搶險設備的配備和保養,建立各種救援搶險設備的數據庫,保證在應急處置中調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4.11 公共設施保障
州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2 社會動員保障
要明確實施社會動員的具體條件、范圍、程序、時間、提供救助的內容、方式和相關保障制度等,做好宣傳動員和組織工作。法律救助要在當地司法行政機關的指導下進行。
4.13 人員防護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口密度、城鎮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轉移或疏散。
第五章 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協同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演練。
5.2 宣傳教育
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要及時開展全社會范圍內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各行各業的公眾都了解應急預案的基本內容和要求,掌握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方法和報警方式,知曉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方面的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中小學要開展防災減災教育。
5.3 培訓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督促,政府各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培訓工作要因地制宜,靈活開展。職業技校要開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知識講座;各類干部培訓要增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方面的學習內容。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新聞媒體要向公眾普及應急常識。
5.4 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應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行政負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6.1 預案管理
醫療救助應急預案范文6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導和規范我街道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按照建立“全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各方聯動”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運行機制的要求,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實行屬地和條塊管理,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
對可能發生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和杜絕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成立街道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街道主要領導任組長,下設辦公室。各村、社區為本轄區內的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單位,負責對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并協助監控和管理。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反應及時,措施果斷
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所在地社區村及有關部門應立即作出反應,在及時上報的同時迅速協助做好救助和控制。
(四)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置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協作。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出現下列情況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中毒人數在20人以上的;
(二)一次食物中毒有人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的擴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數在繼續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社會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
三、組織領導
(一)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街道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1、研究確定本街道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由組長或副組長宣布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的命令;
3、協助協調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二)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
1、協助負責全街道食品藥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協助組織建立和管理全街道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聽取組織對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評估和應急處理建議、處理措施;
2、貫徹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3、協助協調解決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協助匯總事故情況;
5、負責完成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事故調查、善后處理五個工作小組。
1、警戒保衛組:由派出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組織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開展對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等工作,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2、醫療救護組:由市醫院負責牽頭,有關部門配合,院長任組長。協助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隊伍,儲備必要的醫療物資、醫療設備和急救場所,指導急救人員搜迅速開展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低到最低程度。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及時向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3、后勤保障組:由街道黨政辦牽頭,有關部門配合,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根據事故情況,協助協調,組織事故發生的社區居委會及有關部門安排應急藥品和和物資,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4、事故調查組:由街道綜合執法辦公室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防范意見,并及時向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5、善后處理組:由街道司法所和事故發生地社區居委會負責,事故所在地社區居委會主任為組長。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處理及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
6、各工作小組的參加部門,由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性質和各成員單位職責確定。其它街道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根據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的要求,對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與支持。
四、應急預案的啟動
經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并通過區衛生監督防疫部門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食品安全事故,由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由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五、事故應急措施
(一)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在向當地社區居委會及有關部門上報事故情況時,應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以控制事態的發展。
(二)應急預案啟動后,由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接到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幾個工作領導小組應當根據本預案所規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職責,緊急調集應急處理隊伍、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的設施、設備,組織實施各項應急處理救援措施,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三)應急預案啟動后,事故發生地的社區居委會、有關部門在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協助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未發生事故的社區居委會,要按照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的調度,參加做好事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六、信息
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信息,應征得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同意后,由街道食品藥品安全辦公室向社會統一。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七、應急保障
(一)人員保障
1、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協助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參加事故處理,協助做好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與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應急處理工作。
2、衛生部門負責建立應急醫療衛生隊伍和和醫療救治,加強應急
處理相關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組織應急事故的處理的演練。
(二)物資保障
街道辦事處保障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所需的設施、設備和物資,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本著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原則,全力搶救事故傷亡人員。
(三)信息保障
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建立健全信息報告系統,確保24小時信息暢通。
八、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