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解決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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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解決方案范文1

【中閏分類號】d922.16;r05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 1007—9297(20__)01—0016—02

衛生行政部門應在醫療事故鑒定申請前履行《醫療事故處

理條例》規定的審查內容,判定申請當事人的申請是否應予以受

理進入行政鑒定程序。在此基礎上,衛生行政部門有責任運用

醫療事故行政處理3種處理方式,來緩解醫患矛盾。本文結合

實際處理案例分析進行討論。

案例資料

女性,3歲。體檢發現心臟雜音3年,相應先天性心臟體征

逐年加重。20__年2月,人住上海某三級醫院心胸外科。體檢:

t36.6℃ 、p 92次/分、bp 15/5kpa、l3—4smili—iv級、p2下降、

杵狀指(±)、ekg右室大、cxr心影偏大、肺血多、ech0:vsd、

rvoto(ap78mmhg)、cath:vcd、rvot(ap55mmhg)。診斷:

室間隔缺損,右心室流出道梗阻。20__年3月行“室間隔缺損修

補術”。術后1周心超提示vsd/rvoto術后殘余分流、右室流

出道殘余梗阻(流速28m/s)。術后20天體征明顯改善,出院回

浙江原籍,期間發生醫療費用6萬元。

20__年3月,其父因女兒仍經常易發生呼吸道感染即來滬

復查,復查心彩超提示:室間隔缺損,仍未完全閉合修復及流出

道存在少量梗阻。由此,其父認定當前患兒出現的心臟體征和

癥狀,完全是由于當初醫院的手術不成功所致,是醫療技術操作

不當引起的醫療事故。當事人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下

稱《條例》)賦予的權利兩次來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行政處

理,并要求為其女兒作醫療事故鑒定。經衛生行政部門調查,患

兒住院病史資料和依據相關醫政法規,認定醫院在患兒整個診

療過程中,醫務人員沒有違反行政法規和診療常規的事實依據。

在與當事人作了積極的勸解和溝通后,當事人撤消了鑒定申請,

從而避免了1起醫療事故爭議的鑒定。

討 論

衛生行政部門接受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的申請,進行

受理前的審查,這是衛生行政部門落實《條例》的行政職能之一:

衛生行政部門重視鑒定申請受理前的審查,首先要熟悉掌握《條

例》規定的審查內容,并在接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

日內進行審查,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依據《條例》的規定,衛生

行政部門對受理前的審查主要有:(1)管轄范圍:審查被申請方

的醫療機構是否為本轄區的管轄范圍,非管轄區內的醫療機構

應不予受理。(2)醫療主體:審查被申請方是否具備法定行醫資

格,無行醫資格的醫療機構為非法行醫,不能醫療事故爭議受

理。(3)由請人資格的確定:審查申請人是否為患方本人、法定

人、監護人或死者的近親屬。對醫療機構提出的申請,要有

法人簽發的委托書和申請書,同時要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4)時限:申請人必須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受到傷害1年

內提起,無特殊理由及依據而超過時限的不予受理:(5)確認明

確的相對方:審查醫療事故爭議的醫療機構、科室和醫護人員:

(6)爭議是否經其他途徑解決:審查應排除申請人已提起法院訴

訟或已得到院方協商理賠解決。結合本案,申請當事人所提供

的資料和衛生行政部門對醫療機構的調查,對上述6項內容的

審查符合應當受理的條件,衛生行政部門應予以同意受理,并告

知如何進入下一步鑒定的行政程序。但作為應承擔社會責任的

衛生行政部門,更需要考慮醫療事故爭議的醫療事實、申請人的

利益和社會資源的合理利用。在重視申請鑒定受理前審核基礎

上,應采取對醫療事故爭議行政最佳處理的原則,達到緩解醫患

矛盾的目的。

《條例》第一章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

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損害的事故。鑒于以上

《條例》對醫療事故定義解釋和相關醫政法規,本案的關鍵是衛

生行政部門應該結合醫患雙方提供的病史材料,分析當事人提

出患兒當前的心臟體征和癥狀,與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為是否存

在因果關系,是否違反醫政法規,進而考慮決定是否同意申請人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ll卷(第1期)

的申請。本案的行政處理有3種方式:第一是受理并移交鑒定。

如果當事人提出的質疑經衛生行政部門分析后,認為或者疑有

被申請方在整個醫療過程中有過失行為,如漏診、誤診、誤治,造

成患者傷害,衛生行政部門對醫療事故的定性和對責任程度的

認定須由相關專業專家來組織鑒定。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既

沒有專業的鑒定水平,也沒有職能上的權力和義務。此類情形

在受理前審查通過后,應同意醫療事故鑒定申請受理并移交醫

學會進入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程序。第 二是協商,適用一般過失

的案件。當事人提出的質疑經衛生行政部門的分析后,認為被

申請方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過失,但此過失尚不足構成醫療事

故,衛生行政部門可以依據《條例》規定,建議醫療事故爭議雙方

當事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仍有爭議可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第

三是調解溝通。如果當事人提出的質疑經衛生行政部門綜合分

析認為,在其整個醫療過程中,被申請方的醫務人員并不存在違

反診療規范和操作不當的醫療過失行為的事實,那么衛生行政

部門應與申請當事人進行合理的溝通和勸解,讓當事人撤消醫

療事故鑒定申請。

本案經查閱雙方提供的病史材料和分析后,衛生行政部門

的處理適用了第三種處理方式。其主要依據有:第一,患兒病史

書寫和內容符合醫政法規規定的書寫要求,術前小結、術前討論

內容齊全。第二,實施手術前,該院胸外科醫師向當事人履行了

術前告知義務,對手術可能 的并發癥及手術療效一一向當事人

· 17 ·

作了交代,家屬也簽了手術同意書 第三,術前患兒心臟彩超提

示“右房室間隔缺損”為1.5cm,術后第5天彩超提示“右房室間

隔缺損”為0.3cm,流出道梗阻明顯減少,說明手術預期效果已經

達到。第四,術后患兒心臟體征明顯改善,以后因器質性心臟病

而誘發心力衰竭可以排除,手術效果明顯,有利于患兒的生長發

育。

由此可見,依據現有的醫政法規,患兒在該院的診治過程

中,醫務人員并不存在因為違反診療規范或操作不當致使患兒

受到傷害,患jl當前出現的體征和易發呼吸道感染與醫務人員

的手術不存在因果關系,如果受理醫療事故鑒定申請進入專家

鑒定程序,僅憑手術效果不滿意和當前易發呼吸道感染作為爭

議要點,確定醫院存在過失的依據不足,鑒定結果很可能不利于

提出醫療事故鑒定申請的患方。在此基礎上,衛生行政部門本

著處理事故爭議有利于醫患雙方的原則,通過對患方當事人的

適當勸解,患方表示理解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的誠意,撤消了

要求事故鑒定申請書。

《條例》的頒布和實施,為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及醫療

機構的安全運行提供了法律保障。衛生行政部門在履行受理、

審查、移交和審核醫療爭議鑒定職能的同時,更要為醫患雙方解

醫療事故解決方案范文2

關鍵詞:農村;醫療糾紛;現狀;解決方案

中圖分類號:C9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12)23-0055-01

1 引言

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藍圖的構想和實施,農村醫療衛生工作,作為整個衛生事業中的薄弱環節,也被放到了更重要的位置上。除了對整個衛生事業建設所出臺的法律政策外,國家還專門針對農村醫療衛生事業制定了相應的政策條文,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的建設在一定程度上獲得了長足發展。但是,與成績同在的是各類矛盾的激化,由于農民自身條件的限制,政府、醫療機構等部門工作做的不到位等原因,農村醫療糾紛的數量也在逐年攀升。

2 我國醫療糾紛處理機制建設現狀

目前,我們各地都陸陸續續出現了較多醫療糾紛第三方調節機制的實踐性探索,比較典型的有北京衛生法學會醫療糾紛調解中心、上海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天津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廣州和諧醫患工作室等等。這些醫療糾紛調解機構在醫療糾紛非訴訟解決方式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數據顯示,寧波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僅成立一年就受理醫療糾紛307起,成功調解285起。而北京衛生法學會開展專業醫療糾紛調解近五年來,處理醫療糾紛6000多起,調解成功率約為86%。而農村醫療衛生建設在近幾年來不斷改善,政府以及其他各部門對此的投入也逐年增加,但目前農村醫療糾紛處理仍存在較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糾紛數量仍在增多。根據調查顯示,農村醫療糾紛數量就同期相比上升15%-30%。在診斷、護理、救助、注射、用藥、急救等方面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尤其是因患者去世引發的醫療糾紛上升幅度最大。

(2)醫療糾紛調解難處增大。通過走訪武漢周邊農村發現,發生醫療糾紛時,患者及其親屬往往不分青紅皂白,不理證據和事實,一味的把責任全部推給醫院,特別是對于患者死亡的情況更是無理也要鬧三分。往往會聚齊幾十上百人游行示威向醫院討說法,經常發生損壞醫院公共財產、傷害醫院相關負責人等事件,而院方又存在極力推卸責任,導致雙方僵持不下,使得調解工作陷入僵局的境地。

(3)第三方化解手段不硬。發生醫患糾紛后,患者及其家屬和院方總是各執一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且往往不愿意配合調查,使得第三方調解機構難以取證。而且,我國現行法律對強制尸檢和司法鑒定等未做明確規定,因此,第三方調解機構想要獲得事實和證據具有較大的難度。調解人員只能通過勸說等軟方式來進行調解工作,難以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也很難使雙方獲得較大的滿意。

(4)社會影響及院方聲譽問題難以消除。醫患糾紛的增多,不管最終解決情況如何都會產生許多負面的影響。因為,在調解過程中,由于開始雙方的僵持,會對圍觀者產生較多的誤解,如果是一些比較嚴重的情況,諸如患者死亡之類的,則會產生較大的社會影響,而群眾一般都對院方有抵觸心理,或多或少的都會支持跟自己同等地位的人,這樣一來,即使是患者方面的問題也會對院方造成不利影響,同時產生一系列的負面影響。

3 現行農村醫療糾紛解決方案探討

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功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此可見,由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等民事責任的承擔問題所產生的爭議,主要可以通過以下三個途徑解決:一是雙方協商解決,二是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調解,三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而農村醫療糾紛的化解途徑與城市醫療糾紛相比,最大的區別就在于前者更多的依賴行政調解,而通過民事訴訟的比例也大大低于城市醫療糾紛。考慮到農村醫療糾紛處理的特點,筆者對農村醫療糾紛處理中常見的三種方式進行探討并進行完善。

(1)醫患雙方協商解決。在農村醫療糾紛處理中,通過醫患雙方協商解決是最常見的一種方式。但是,這種方式在目前實踐過程中還并不完善,解決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較普遍的問題是,患者對賠償額度及賠償方式期望過高,在協商過程中雖然達成一致,但往往事后反悔,從而得不到相應的保障。因此,在發生醫療糾紛時,院方因站在主動地位,積極的向患者了解情況,并進行實地的勘察,做好現場記錄,濃情患者及其家屬的要求及意見,以緩解緊張的氣氛。

下面以患者死亡為例進行具體說明。如果患者在農村醫療機構治療過程中死亡,院方應首先安撫患者家屬,并委婉的勸說其對死者進行尸檢。而相關醫療單位向死者家屬提出尸檢時,應站在搜集證據角度進行說明,向死者家屬出具書面的尸檢申請,并要求死者家屬出具同意尸檢的書面意見。同時,在書面說明中語言應委婉并且明確,切不可含糊其辭。

(2)行政調解。在處理農村醫療糾紛問題過程中,行政調解是使用頻率最高、范圍最廣的醫療糾紛解決方式。行政調解是指在發生醫療糾紛后,由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患者和醫療機構之間,進行調解,從而達到解決醫療糾紛問題的一種方式。通過調查發現,行政調解在執行過程中一般比較順利,達到協議后的毀約率也相對較低。但是,行政調解中往往存在患者及其家屬對行政主管部門的不信任問題,導致這個現象的原因主要是患者家屬認為作為醫療機構的主管部門在調解過程中會比較傾向于保護“自己人”的利益,因而,患者往往會不太配合調查。解決這種問題,主要應通過樹立行政主管部門公平公正公開的形象,從而在長期的醫療糾紛解決過程中來獲取患者的良好印象。

(3)醫療訴訟。在農村醫療糾紛解決方式中,醫療訴訟所占的比率是最小的。采用這種方式的患者往往是態度很強硬,不愿意接受協商以及行政調解,或者是協商及行政調解失敗。因此,醫方面對這種訴訟更應持冷靜態度,積極舉證,做好充足準備來應對。而對病歷管理不善的農村醫療機構經常發生在舉證過程中證據權威性不夠等現象。應對這種問題,應采取通過多種方式搜集證據,做到證據的權威性、有效性、有力性。

參考文獻

醫療事故解決方案范文3

關鍵詞:城市基層醫療;矛盾;醫務人員;政府;公民

中圖分類號:C9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0118(2013)02-0257-01

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離退人員、失地農民及流動人群涌入城市社區,這對城市基層醫療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協調醫患供需關系,政府相繼出臺文件加以規范,但由于種種原因,具體實踐與對應條款卻往往是貌合神離,存在許多潛在的甚至直觀的矛盾。

一、政府自身的矛盾

一方面,中國正面對精神病、吸煙、酗酒等社會性健康問題;另一方面,中國目前已步入老齡化國家行列,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到1.34億,占總人口的10.2%,并正以每年3%的速度急劇增長[1],老年人易受糖尿病、心臟病、腦卒中等困擾。因此,綜合性強的城市基層醫療服務,便在這種情況下發揮著越來越突出的作用。

為適應我國醫療現狀,政府機構廣泛推行醫改政策,以便滿足日益增長的漸趨多元的就醫需求。而部分相關行政人員或就診公民并非完全理解或著意支援,如行政人員的落實效率較低,部分患者的各行其是,反而形成一定程度的背離。

二、就診公民的自身矛盾

城市基層醫療資源不足,任何一所醫療機構的創建都將給附近社區的居民帶來有力的健康保障,無論是各級政府,還是其直接負責人,都旨在推動該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但部分媒體的虛假報道等,使得醫患糾紛進一步加深,職業醫鬧的出現,襲醫事故的頻發,使得醫務人員最基本的職業安全感得不到保障,勢必挫傷其積極性,甚至使醫學生對基層就業敬而遠之,這直接影響的便是發展進度和患者基本醫療保健需要的滿足。

三、醫務人員的自身矛盾

醫生是一個高投入、高風險的職業,本應是高回報。但是,我國的醫療服務價格嚴重背離成本,醫務人員不能從其提供的技術服務中獲得相應的報償,從而直接導致部分醫生通過多種手段謀取不正當收入。另外,當醫務人員認為其收入不能體現自己的勞務價值,將會導致心理上的不平衡感,極大地影響工作的積極性[2],勢必導致基層醫療人才流失,并進而影響其服務能力。

四、解決方案

行政人員方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明確傳遞了鼓舞醫務人員的六大信號,“讓醫務人員受到鼓舞”是醫改的重要目標之一[3]。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0)》和《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明確提出改善基層醫務人員職業窘境的方案,如職稱晉升、業務培訓等。但相關調配涉及金額巨大,部分行政官員行動遲緩勢必對城市基層醫療服務改善造成不必要的阻滯。政府財政補助不足,醫療機構缺乏公共服務的經濟基礎;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不均衡,患者就醫需求難以滿足我國還是一個欠發達國家,醫療資源相對不足,占全球2%的醫療資源需滿足占全球22%人口的衛生需求[4]。

就診公民方面,為壓縮就診金額而自帶外援藥品而致療效不佳,或為謀求盡可能多的藥物給養而誘發潛在的風險等,不僅沒有給自己帶來益處,反而加大了醫療事故發生的可能。

醫務人員方面,利益是道德的基礎[5],只有在倡導全社會尊重其價值的前提下,才有資格享受高尚醫德和精湛技術帶來的健康服務。

長期以來,政府對衛生投入嚴重不足,配置醫療衛生資源的能力嚴重削弱。醫療機構靠創收維持運行和發展,實際上是把醫務人員和人民群眾推向了利益的對立面[6]。

嚴峻的城市基層醫療服務現狀已經一定程度上影響到醫務人員的職業感受和預期,妥善化解個中矛盾,降低醫療風險成為調動醫務人員職業積極性的必要條件。第一,應通過各種途徑和方法加強醫學知識的普及,使就診公民科學看待醫學的局限性;第二,各級政府部門以及執法部門要嚴厲打擊醫鬧犯罪,保證醫務人員的職業安全及正常的就診秩序;第三,醫療事故的技術鑒定要簡化程序,明確標準,盡可能降低患者的維權成本,確保醫療糾紛處理的公正性;第四,要落實相關保險制度,實行第三方賠償機制,盡可能減輕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應對醫療糾紛的過大壓力[7]。

五、結論

政府、醫務人員和就診公民有著相同的利益需求,三者的相互協調、彼此助益的良好關系,將很大程度上成為解決當今城市基層醫療服務的矛盾重要契機。

參考文獻:

[1]孫良.經濟學與新制度經濟學的比較分析[J].高校理論戰線,2002,(3).

[2]汪勝,姜潤生,祁秉先.社區衛生服務醫務人員工作滿意度影響因素分析[J].衛生軟科學,2007,21(3):254.

[3]雷敏.世界性難題的中國解決方案—透視醫改創[EB/OL].(2009-04-07).

[4]李桂芝.關于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若干思考[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雜志,2006,22(4):206.

[5]杜治政.醫學倫理學探新[M].鄭州:河南醫科大學出版社,2000,(10):120.

醫療事故解決方案范文4

【摘要】目的:探討與分析持續質量改進對于ICU病房的醫療風險管理效果。方法:于2009年1月至2011年1月對本院ICU病房進行持續質量改進管理,定期與不定期地對ICU病房的醫療工作進行檢查與整改,并考察醫護人員在通過質量改進前后的綜合素質以及科室事故發生率。結果:通過對ICU病房進行持續的質量改進后,醫護人員的綜合素質與改進前相比有較大程度的提高,而科室事故發生有明顯的降低,差異性具有顯著性。結論:對ICU病房實施持續質量改進,不僅能夠提高醫護人員的整體水平,還能夠降低醫療風險,故在臨床管理方面值得得到推廣與應用。

【關鍵詞】持續性 質量改進 ICU病房 醫療風險 管理方法 效果

ICU病房是醫院里對于危重病人的治療最重要的病房,由于該類病房存在有搶救次數頻繁、儀器操作復雜、醫療風險高等特點[1],且隨著社會的進步,患者的法律意識也得到了相應的提高,所以對ICU病房的醫護風險進行管理也逐漸得到醫院的重視。本文就持續質量改進對于ICU病房醫療風險管理的效果進行分析與評價,具體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取本院ICU病房,于2009年1月至2011年1月對本院ICU病房進行持續質量改進管理,定期與不定期地對ICU病房的醫療工作進行檢查與整改,并考察醫護人員在通過質量改進前后的綜合素質以及科室事故發生率。

1.2 改進方法 對ICU病房采用以下方法進行質量改進:1)確認風險問題[2]:組織該科室醫護人員對醫療風險進行識別與確認,主要風險包括醫護人員應急能力不足、操作急救儀器熟練度低、對搶救藥物陌生、業務培訓不全面、危重病人轉運過程風險、治療記錄不全、管道處理不當等。通過對風險進行確認,能夠提高醫護人員對于ICU病房風險的認識程度與警覺性,對醫療風險的成功預防與控制有積極的意義。2)制定防范措施[3]: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風險治理制度、ICU查房制度、ICU消毒制度、儀器管理與使用制度、藥品管理制度等,通過書面化的約束與嚴格的實施來降低ICU病房的感染率與死亡率。3)完善業務培訓:對醫護人員進行定時的業務培訓與考核,制定嚴格的教學計劃,以生動而高效的方式來提高特別注重醫護人員的素質與能力的培養。通過多個渠道給予醫護人員醫療法規的學習,使其樹立起正確的醫療風險意識,并采用小組制讓醫護人員在學習的過程中對科室發生的風險進行探討與分析,以找到最佳解決方案。4)采取跟蹤追查制[4]:對一些責任心不強或專業技術較差的醫護人員,科室應建立監督小組,對其工作進行跟蹤調查。經驗豐富的醫護人員對于新手要給予特別照顧,幫助其了解患者的病情,并對治療過程中所存在的風險進行落實,研究對策以預防風險發生。5)控制感染的發展:在對危重患者進行醫療操作的過程中,要求醫護人員嚴格按照無菌技術進行。在和患者進行接觸后,要特別注意無菌衣的處理,在對危重患者進行診療后,應及時清潔手,在必要的時候可佩帶手套進行操作。利用家屬對危重病人進行探視的機會,向患者家屬傳達ICU病房的相關注意事項,并在患者保持清醒的前提下向其傳授健康知識與治療的重要性,以取得患者及其家屬的支持與配合。6)建立質量監控小組:制定一定的質量監控標準,對在ICU病房存在的一些被檢查出的問題與隱形問題均進行歸納與總結,盡量做到查漏補缺,使99%以上風險處于可控范圍之內。主任醫師和護士長應帶領質控小組,每一周對ICU病房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落實,并采用統計學方法對所有問題進行客觀地評價與分析。

1.3 評價方法 對ICU科室在進行持續質量改進前后的醫護人員素質采用量表進行評分,0-100分表示綜合素質的優劣,并總結在此期間醫療事故的發生率。

1.4 統計學方法 對所有數據使用SPSS 12.0軟件進行分析與檢驗,P

醫療事故解決方案范文5

【摘要】探討護理人員出診120急救的常見問題,針對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繼而提高急救水平。

【關鍵詞】出診;問題;方案

120急救即院前急救,它對于挽救患者生命、降低病死率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120又是醫院的窗口科室,所肩負的責任也相對重大。120急救包括對急救病人的現場搶救、途中監護和安全轉運。由于院外呼救病人具有突發性、病情的復雜性和病情變化的不可預測性,病人及家屬往往渴望立即得到救治、希望被關注、導致易產生恐懼和易怒等心理[1]。因此,出診護士在出診工作中遇到常見的問題時該如何處置,成為出診工作的重點。下面就出診工作中的常見問題進行逐一分析,并提出相應的應對策略

1 常見問題

1.1 出診前的問題

1.1.1 呼救電話接聽問題 接線員接聽急救呼叫電話時,沒有掌握呼救病人的詳細信息:如呼救地點、聯系電話、病人病情,導致出診地點錯誤或延時到達,錯過救治病人的最佳時間。甚至由于個別急救電話接線員工作責任心不強、缺乏急救意識、私自換班、連續工作24小時甚至48小時,導致身體太疲倦,以致于夜間急救電話接后沒通知相關人員出診便睡覺;或者聽錯呼救地點;或者調錯出診醫護人員。以上種種原因都延誤了院外呼救病人的搶救時機,易引起醫患糾紛。

1.1.2 出診搶救物資準備不齊全 出診護士未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未認真檢查急救箱內的物品,使用后未及時補充,導致急救箱內藥品、急救器材準備不充分或缺失,如無口咽通氣管、無氧氣,無頸托,無注射器等。急救車內設備簡陋,缺乏心電監護儀、除顫儀等高端急救設備。

1.1.3 急救反應遲緩 按衛生部的要求,急救反應的時間為5-10min內做好準備迅速出診[1]。但個別出診護士工作懶散,急救意識不強,沒有時間緊迫感;同時多人次呼救,二線、三線班護士出診不及時,致出診遲緩;急救車輛車況差,地處山區,路途遙遠且路況顛簸,未能在短時間內或規定的時間內到達,導致病人延時救治。

1.2 出診后的問題

1.2.1 護士急救能力欠佳 表現在急救技術不熟練,專業技術不過硬,急救藥品知識掌握不夠全面,導致急救動作遲緩,直接影響“120”急救的水平。

1.2.2 護士??谱o理知識欠缺 出診護士在臨床工作時間短,未進行規范化專業培訓,無臨床經驗,對病人的病情危重程度不能正確識別,預后、轉歸及可能出現的危險毫無預見性,未能對病人及家屬交代詳細;未能正確指導某些危、重癥病人的搬運,如:不能正確指導家屬搬運脊椎骨折的病人,導致脊柱損傷,病情進一步加重。

1.2.3 護士溝通、交流能力欠缺 表現在主動關心病人不夠,不注意說話方式、語氣,對病人及家屬提出的問題回答得過于簡單、態度生硬;或缺乏耐心,未把疾病可能出現的風險告知病人及家屬;或護士超越職責范圍告知病人病情,與醫生所述病情不相符。

1.2.4 忽視病例的書寫和相關簽字 病人的病例是具有法律效應的醫患之間的憑證,病例無論對病人還是對醫護人員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1]。但個別醫護人員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對搶救后的病人沒有病情變化及用藥的詳細記錄;或記錄不準確,醫生與護士記錄時間不一致;或者因搶救病人未及時書寫記錄:記錄不詳細,關鍵體征遺漏,語言描述不確切,搶救記錄書寫不規范,過于簡單等;對有生命危險的病人及執行各項侵襲性操作沒履行相關簽字手續,為以后的醫療糾紛埋下了隱患。

1.2.5 出診人員責任心不強 表現在醫生忽視對病人行體格檢查,導致病情判斷失誤,錯失搶救良機;出診返回途中,醫護人員坐駕駛室,對病人的痛苦視而不見,忽視生命體征監測、病情觀察,一旦病人的病情加重,就不能及時發現,也不能及時處理,容易引發糾紛。

1.2.6 轉運途中的問題 出診返回途中未對病人妥善固定,途中顛簸導致病人摔出擔架,造成繼發性損傷,加重病情。

1.2.7 救護車輛途中出故障,滯留院外,延誤病人的搶救時機。

1.2.8 醫護人員暈車,對病人的病情觀察不仔細,病情變化時不能及時處理或處理動作緩慢,導致病情惡化。

2 針對以上出診工作中的常見問題,本文作者根據自身體驗,提出以下解決方案:

2.1 加強呼救電話接線員的管理

增強接線員的急救意識,樹立時間就是生命的觀念;嚴禁接線員私自調班連續值班48小時或以上;接聽電話要詳細詢問,記錄好呼救地點,仔細到門牌號或村、組,以及所在地附近有無明顯的建筑或自然標志性特征,呼救人的聯系電話、病人病情;建立“120”急救登記本、做好醫護人員未到現場前的救護指導,并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出診。

2.2 增強法律意識,加強醫德建設 加強醫療衛生法律法規的學習,如急診工作制度、危重病人搶救制度、崗位職責以及醫療事故處理條列等,以加強醫護人員的法制觀念,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從而使服務態度得到改善[1]。履行疾病風險告知義務、簽字手續,認真書寫醫療文書,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以減少醫療事故及糾紛的發生。

2.3 加強急救車中急救藥品、器材的管理 急救車中各類搶救藥品及器材要準備完善,位置固定,定期檢查、及時補充、消毒、更新,確保合格率達到百分之百,并由專人管理登記在冊,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保障院外急救工作的順利進行。

2.4 提高、強化服務意識,加強護患溝通,增強護理人員責任心

醫護人員應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現代服務理念,加強護患溝通,及時履行告知義務,交待病情做到實事求是。建立良好的護患關系:在醫療急救活動中,護士要善于觀察和了解病人的心理狀況,掌握溝通交流的技巧,多了解病人的需求,遇事能換位思考;在病人產生疑問或有過激言行時,應心平氣和地解釋并予以諒解;不屬于護士解釋的范圍不要隨意解釋;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嚴守“時間就是生命”的理念。急救用藥過程中,應復述醫囑一遍,無誤后方可執行,盡可能避免差錯事故的發生。

2.5 加強業務學習,提高專業水平,培養護士綜合處理問題能力

對急救人員定期進行急救技能培訓,演練,對常用的急救儀器操作每月進行抽查[1]。出診護士必須在臨床工作5年以上,經規范化專業培訓并持續不斷地學習、掌握與急救護理相關的業務技術知識、操作規程及護理技能,掌握急救藥品的用藥途徑,藥理作用、藥物療效及副作用。醫院應定期組織護士學習,并激發每個護理人員學習的積極性和責任心。通過一系列的在職培訓,提高護士的急救能力、對病情的判斷能力以及與病人、家屬的溝通能力和綜合處理問題的能力[1]。

2.6 加強急救車輛管理 醫院管理者應重視車輛管理,專人專車,定時保養,出現故障及時維修,隨時保持車輛處于良好備用狀態;更新車輛及設備。

2.7 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醫院應重視院前急救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實行崗位責任制。

2.8 出診返回途中,醫護人員與病人同行并妥善固定病人,仔細檢查,確保安全。

2.9 護士長彈性排班 護士長掌握彈性排班方法,除保證正常出診班次外,設置二、三線出診人員,通訊工具保持24h聯絡,以便同時多人次呼救時,能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出診。

醫療事故解決方案范文6

隨著醫院信息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及醫院智能化技術的逐步深入,數字化醫院建設已經成為國內外醫療領域的共識。計算機技術的飛速發展,使得醫院信息化建設也在應用的深度和廣度上不斷的推進。作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福建恒鋒電子有限公司是醫療數字化和公共建筑智能化的領航者,智慧城市倡導者與建設者。

攜手智能科技,立足企業發展

上世紀90年代隨著改革開放大潮的襲來“智能建筑,在中國大陸上,得以真正的普及和推廣并興起于沿海地區。1995年在美麗的榕城(福州)一個新生的智能化企業-----“福建恒鋒電子有限公司”誕生了,公司在成立之初定位在專注于智能建筑、數據中心和計算機信息系統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以“科技讓生活更美好”為愿景,讓科技信息技術服務于人類,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以“不斷創新、不斷超越自我、永續經營……”為發展目標,致力于民族科技品牌長久發展。17年來福建恒鋒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始終以智能科技為根本立足本土不斷的發展壯大經過不懈努力,公司已發展成為國內優秀的持有“甲級智能建筑系統專項設計資質、一級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一級建筑智能化專業承包資質”的“3甲”企業。公司榮獲中國智能建筑分會“2011年度完成工程額前50強企業”,2010、2011年中國計算機用戶協會機房設備應用分會“中國機房工程企業30強”,2011年福建省軟件骨干企業。

繼往開來,深耕智慧醫療

針對各種不同功能的建筑對智能化系統技術的要求逐漸專業化,如醫院、政府辦公大樓、金融機構、空港、體育建筑等由于具有不同的專業用房、設備和不同的使用功能而對智能化系統對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在醫療建筑中,智能化系統是為人服務、為管理服務的,并確保醫院內日常的醫療任務的順利進行。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于包括醫院在內的醫療機構和醫療設施的建筑設計以及配套設施的設計給于高度的重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代化醫院的建設,必須通過建筑智能化技術提高醫院的醫療水平、減少醫療差錯和事故、降低成本、節約能源,創造“人性化”的就醫環境。

新醫改以來,我國的醫療衛生事業有了很大的發展,許多醫院正進行改造或新建(擴建),這些醫院正面臨智能化系統建設問題,而且新建、改建的醫院大樓本身功能多樣、系統復雜,有中央空調、冷熱水、多種照明、集中供氧、電視廣播等。大量的建筑設備給日常維護管理帶來了許多問題,靠以往的常規管理已無法保證其正常運行,因此,也提出了智能化新的要求。福建恒鋒電子有限公司在歐霖杰總經理帶領下緊抓市場需求,靈活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在醫療服務整個環節里實施協同和整合,從而建立高效、惠民的智慧醫療體系,解決醫療行業所面臨的問題。并成功應用于重慶腫瘤醫院、中國人民174醫院、廈門中山醫院、重慶西郊醫院、邢臺第三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福建省人民醫院、福鼎市醫院、三明市第一醫院等、龍巖市第二醫院等國內數十家醫院智能化、數據中心設計施工和信息系統集成項目。

順應行業發展,注重產品研發

恒鋒電子長期致力于為中國醫療事業提供最佳技術支持和行業實踐。秉承不斷創新的精神,恒鋒電子為中國醫療行業信息化的不斷演進提供著強大支持。針對醫療行業的特殊性恒鋒電子開發了智慧醫療解決方案,包括醫療協同平臺和基于云計算網絡環境的智慧醫療。醫療協同平臺即統一醫療協作平臺提供各種醫療機構的人員及系統的集成與協作環境。通過對各種醫療資源系統的整合,為醫生提供了實時的、集成的、可操作的數據,從而為患者提供準確診斷,降低成本,減少醫療事故。該平臺同時提供了以醫療機構的業務信息為核心的信息功能,為病人方便獲取醫療服務和健康知識提供工具,包括:個人門診服務預約、個人健康檔案及管理、健康咨詢、網絡心理咨詢和健康常識等。

基于云計算網絡環境的智慧醫療是以領先的云計算平臺為支撐,將醫療機構的系統和設備通過互聯網或專用網絡互聯起來,大幅度減少運行成本,并提高醫療資源的使用率。通過軟件服務(SaaS)的創新模式向醫療機構和個人提供一整套在線服務,包括電子健康檔案,注冊預約等,大大縮減醫療機構的投資,并為病人提供便利。云計算等尖端科技亦將為醫療未來的美好圖景貢獻其智慧。

醫療行業一直是恒鋒電子關注的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行業。無論是對研究開發的持續投入,還是通過對醫療行業合作伙伴的深入合作,‘智慧醫療’的宗旨就是使醫療行業真正實現更加互聯互通、更加可量化和更加智慧,這種更加智慧、惠民、可及、互通的醫療體系將成為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恒鋒電子將與各級政府、醫療單位和相關行業共同努力,攜手推動醫療領域信息化,打造高效、便捷、以人為本的醫療服務體系。

品行天下,致譽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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