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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總結范文1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實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集中體現了保護醫患雙方合法的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及促進醫學科學發展的宗旨。同《醫療事故處理方法》相比,該《條例》有如下特點:①強調醫療事故重在預防。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制定防范、處理醫療事故的預案,預防醫療事故的發生。②明確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等民事責任爭議的三條解決途徑。醫患雙方當事人可通過自愿協商、申請行政調解、依法訴訟等途徑。③擴大了醫療事故的內涵。將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共同作為醫療事故發生的主體,取消了技術事故與責任事故的劃分,將醫療事故分級從過去的3級改為4級。④鑒定改由醫學會主持,將行政處理與專業技術鑒定分開進行,并且規定建立專家庫,以備法院審理重新鑒定時抽選專家。⑤賦予病人更多權利,病人有權復印病歷,加大醫療工作的透明度。⑥變補償為賠償?!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整整增加了一章內容即醫療事故賠償,并從11個方面對賠償做出了具體規定。⑦加大了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責任。對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應給予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情形均做出了規定。根據以上特點,本文結合作者工作經驗,總結護理人員應從7方面防范護理糾紛。
1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和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人們普遍運用法律知識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近年來,醫療糾紛呈逐步上升趨勢,嚴重影響和干擾醫院的正常工作[1]。防范護理糾紛首先要懂得護患雙方的權益,護患雙方都有公民基本的權益,還有各自“角色”的權益。因此,護理人員必須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增強法律意識,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向護理服務對象提供高質量的護理服務,務必要避免超范圍操作。在日常護理工作中處處注意收集能夠證明護理行為必要性、合理性、安全性、合法性的資料,降低職業風險[2]。
2構建尊重、關愛與法制的新型護患關系[3]
據有關部門統計,40%以上的醫療糾紛與醫務人員缺少愛心、同情心、責任心以及法律意識有關[4]。病人到醫院就診得不到應有的服務,必然會產生不滿的心理反應,在各種醫療糾紛中真正因醫療技術原因而引發的醫療糾紛所占比例并不高,頻繁發生且難以解決的往往是醫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服務態度差強人意造成的。因此,護理人員務必增強對病人的愛心、同情心、責任心、充分尊重病人的權利。多與病人進行溝通,就診療護理操作、護理措施、規章制度、醫療費用等方面多些耐心、多做宣傳、解釋工作,以取得病人的理解與合作。對保管病人的貴重物品、發給病人貴重藥品均應實行簽字制度。
3嚴格遵守護理操作規程和質量標準
護理人員要熟練掌握各種相關的診療護理常規和規范,并嚴格遵守,保證治療、護理準確無誤。因為在醫療損害賠償案件審理過程中,是否遵守臨床診療護理常規,是否按規范操作,是判斷醫務人員是否存在過錯的最主要證據,護理管理人員應對護理人員采取崗位培訓和不定期考核,督促護理人員自覺參與基本功的訓練,提高技術水平,這是防范護理糾紛的技術保證。
4保證病歷書寫質量,保留好完整病案記錄
醫療護理文書反應了病人患病和治療的全過程,是臨床工作的原始文件記錄[5],是法律的證物和法律調解或裁決的客觀依據[6],一旦發生醫療糾紛,護理文書即成為法律上的一種證據。寫好病案記錄,保證病案質量,是杜絕因病案記錄存在缺陷引發醫療糾紛的關鍵。病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醫療機構應對舉證責任倒置的最重要證據。一份記錄完整、準確的病歷,可以有效地證明醫務人員每一步醫療行為的必要性與合法性,而且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病人可以隨時復印病歷的客觀記錄部分,所以醫護人員應客觀、真實、準確、及時、規范地完整記錄。而臨床護理文件記錄作為病案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護理人員應高度重視,嚴謹記錄,并盡量與醫生記錄相吻合。因不相吻合的記錄會降低護理記錄的證明效力,或可能成為引發新的糾紛的源頭。護理人員應承擔,履行妥善保管病案資料的職責和義務,嚴禁丟失。發生糾紛時,切莫修改病案資料。
5保證急救藥品到位、設備完好
對急救藥品、設備必須做到四固定:定人管理、定點放置、定量供應、定時核對消毒。確保完好率達100%,保證搶救工作順利進行。在搶救時要有自我保護意識,避免談論與治療無關的話題。
6配合醫師履行必要的告知義務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了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向病人告知的義務。醫療活動中,護理人員應配合醫師認真履行告知義務,注意講究語言藝術和效果,注意保護病人的隱私權。如果告知對象是家屬,則應首先明確他與病人的關系,并履行簽字手續。在護理工作中,護理人員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權,如使用醫療保險不報銷的一次性物品、進行鎖骨下靜脈穿刺有創操作等,都應先告知病人,以免造成侵權,引發糾紛。
7加強管理
護理管理者要高度重視醫療安全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實施監督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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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總結范文2
1資料與方法
我區醫療事故處理辦公室2002年9月―2006年12月受理116例醫療事故爭議案。將這些爭議案從醫療事故的等級、責任程度、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時間、醫療機構的等級、在各級醫療機構以及科室分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2結果
2.1醫療事故等級和責任程度分布
《條例》引入了責任程度的概念,使專家在鑒定中可以結合疾病狀況、預后及醫療風險和個體差異等情況,科學、公正、客觀的評價醫療行為,合理判定責任。這比以往單純以事故等級來評價醫療事故的嚴重程度要科學。116例醫療事故爭議受理后,由于各種原因撤銷鑒定11例,終止鑒定8例,實際鑒定97例。33例鑒定為醫療事故,占鑒定總數的34.02%。33例醫療事故中,醫院負完全責任和主要責任者較少,僅占36.36%;大部分是病情發展和個體差異所致,因而醫院只負次要責任和輕微責任。另64例雖未構成醫療事故,但在鑒定中有52例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表1)。
2.2發生醫療事故爭議和醫療事故的時間分布
從表2看,83例非醫療事故的爭議發生在節假日和夜班的有29例,占34.9%;33例醫療事故發生在節假日和夜班的有16例,占48.5%,幾乎1/2的事故發生在節假日和夜班。在節假日、夜班到醫院就診及住院的患者病情往往比較急、重、危,而輔助檢查設施有限,值班人員相對不足,值班醫生對全部患者的病情不夠了解;值班人員存在疏忽大意,精力不集中,當患者病情變化時不及時請上級醫生指導、會診,不及時進行某些特殊檢查,延遲救治而導致醫療事故爭議。這提示我們,在節假日和夜班更要加強防范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的發生。防止這類醫療事故和爭議的重要措施是完善和落實值班制度。
表2發生醫療事故爭議和醫療事故的時間分布
時間段[]醫療事故爭議例數[]構成比(%)[]醫療事故例數例數[]構成比(%)正常工作日[]54[]65.1[]17[]51.5
2.3醫療事故爭議在各級醫院及主要科室的分布
從表3看,116例醫療事故爭議案主要集中在二級醫院,占62.06%;其次是三級醫院,占31.03%;基層醫院占6.91%。在浦東新區二級醫療機構有11家,承擔了新區范圍內主要的醫療任務,醫療事故爭議發生量相對較多;三級醫院在浦東開設分院業務量較大的只有2家,其總的業務量占整個浦東新區的比例相對較?。欢患夅t院收治的病人相對病情較輕,風險較小。醫療事故爭議案的數量與醫院的工作量、開展診療科目的范圍、患者的來源、疾病風險、病情的疑難復雜程度等因素相關,并與發生醫療糾紛后醫院所采取的處理方式有直接關系。
3醫療事故的數量與醫務人員的責任心、技術水平、醫院管理水平密切相關。鑒定中個別醫院、個別科室短時間內呈現醫療事故聚集現象,提示該醫院、該科室在醫療技術和醫療質量管理方面均存在較嚴重的問題,應引以為鑒,并加以整改(表4)。
1從表4看,116例醫療事故爭議案主要集中在內科、骨科、婦產科、外科。這些科室醫療風險較高,是今后關注的重點[1]。在骨科、普外科、胸外科、手術治療效果好壞直接影響功能狀況,表現最直觀;其次,患者通常對手術的期望值較高;第三,手術科室的醫生往往更重視治療過程,但對患方的知情權重視不夠,醫患溝通不足,這是引發醫療糾紛的重要原因。對于產科,因為就診的產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患者,產婦和家屬對可能發生的醫療風險缺乏心理準備。產科的事故多發生在大齡初產婦和有不良孕產史的病人,對這部分孕婦要特別注意。
骨科近年來已成為醫療糾紛的高發科室。本組116例醫療事故爭議中,骨科有26例,鑒定為事故的有8例,占事故總數的24.2%,高于婦產科和外科。骨科醫療糾紛多發,一方面骨科疾病的檢查結果多為影像資料,對于諸如骨折是否愈合、內固定器的安裝情況等比較直觀,醫療信息相對其他專業疾病而言更為透明;另一方面骨科由于專業范圍相對比較狹窄,而骨科高齡患者較多,老年人大多合并心腦血管疾病或糖尿病,由于醫生問診不仔細或術前未請相關科室會診,術后各種并發癥的發生增加了糾紛和事故的發生率[2]。
本組資料中心內科的糾紛和事故的發生率僅次于骨科。其主要原因由于上海城市人口老齡化;飲食生活習慣的改變及工作壓力過大,使青壯年人群罹患心血管疾病比例明顯升高。上述因素導致了心血管疾病發病的絕對數量明顯增加。此外心血管疾病患者病情變化快,在診療過程中漏診、誤診及治療措施不到位均會引起嚴重后果,導致醫療事故爭議的發生。
3討論
診療操作常規是在總結科學和技術成果的基礎上,對醫療過程的定義和所應用技術的規范和指南。這些規范經衛生行政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制訂和頒布后,具有技術性、規定性和可操作性,醫務人員在執業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執行,否則醫療事故就難以避免。本組材料中違反診療技術操作常規的有24例,違反規章制度的有9例。
現代醫學發展日新月異,任何個人都不可能成為全才,特別是一些三級醫院和??漆t院分科越來越細,不少醫生擅長某一???、某一疾病,但他們不可能精通所有疾病的診治,這就需要會診,請相關的專家共同研究討論,把問題想周到,把檢查做全面;而有些醫生忽略了這個問題,局限于本專業的知識,沒有全方位的考慮患者的病情,很容易漏診、誤治,因此造成醫療事故。對門診病人3次不能明確診斷必須進行會診的規定許多醫生置若罔聞。例:一中年女性,因頭痛、發熱、嘔吐不能進食,1周內4次在某二級醫院中醫內科、內科門診就診,醫生給予抗感染、止痛對癥處理。隨后該患者又至某三級醫院就診,主訴:頭痛十余天伴惡心、嘔吐1周,有尿頻尿急,接診醫生診斷為泌尿系感染,給予門診補液治療。2d后患者出現意識障礙再次至該三級醫院就診,經腰穿腦脊液檢查考慮為“結核性腦病”。在該院神經科治療3d后轉入傳染病醫院,確診為“結核性腦膜炎”,雖經積極搶救,2周后不治身亡。鑒定中專家指出:接診醫生采集病史、體格檢查(尤其神經系統檢查)不夠周全、詳盡,臨床思維狹窄,使患者雖經4次診治,仍不能獲得早期診斷,延誤了對患者早期治療;隨后三級醫院接診醫生未能全面分析患者的癥狀、體征和實驗室檢查結果,錯誤診斷為“尿路感染”,未予以留院觀察?;颊咴俅尉驮\,經檢查擬診為“結核性腦膜炎”后,該院仍未能給予積極有效的治療,使患者再次失去了可能救治的機會導致死亡。
本組資料中因手術適應證選擇、操作方法及術后觀察處理不當、術前未認真履行告知義務引發的醫療事故爭議共68例,占爭議總數的58.62%。其中鑒定為事故19例,占鑒定事故數的57.58%。手術適應證掌握不當,手術操作不規范,出現并發癥或后遺癥,患方不能接受,最易形成醫療事故爭議[1]。例:一50歲女性患者因“子宮肌瘤”入住某院婦產科,行腹腔鏡輔助下陰式全子宮切除術。術后第3天出現右肋緣下疼痛,靜脈腎盂造影檢查顯示,輸尿管扭曲、腎盂及輸尿管擴張。術后2周B超顯示:大量腹水,盆腔內局限性積液。術后3周患者因腹痛加劇行剖腹探查,行右輸尿管膀胱再植術。鑒定專家指出:①腹腔鏡輔助下陰式全子宮切除術,由于醫方術者雙極電凝操作不慎,導致術中電凝右側子宮動、靜脈時損傷同側輸尿管。未盡到謹慎、細致的腹腔鏡診療原則;②術后對患者輸尿管損傷、尿溢性腹膜炎,未能及時發現和處理,有違診療常規。
術后觀察處理不當,使術后各種并發癥的發生率明顯升高,導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而引發爭議。本組資料中有5起爭議由于術者擔任行政職務,術后由其他醫生負責治療,術后觀察處理不當所致。術前、術中、術后是整個治療過程的不同環節,任何一個環節疏漏都會影響治療效果而引發爭議。
本組資料中胸椎手術定位有誤、青霉素輸液錯輸他人、臀部肌肉注射部位不正確引起坐骨神經損傷等低級錯誤屢有發生。這些現象均是由于醫生、護士工作中缺乏責任心所致。例:一中年女性,原有子宮肌瘤史10年,B超提示子宮增大、多發性肌瘤變性,考慮合并肌腺癥。患者因下腹疼痛7d加劇1d入住某院婦產科,在全麻下行“腹腔鏡后轉開腹全子宮切除術+左側輸卵管切除術”。2個月后患者投訴陰道內遺留紗布,中午到該院婦產科門診,醫生從患者陰道取出紗布1塊,后診斷為霉菌性陰道炎。鑒定專家指出:患者術后紗布遺留于陰道內為院方違反醫療常規操作所致,本病例構成四級醫療事故輕微責任。
本組資料中涉及病案書寫不規范的爭議有7例。熟人介紹未掛號無門診病歷,或病歷記載不全,以及X線片丟失等原因導致無法鑒定。另外在鑒定中涉及病歷記載時間錯誤、病歷涂改的問題也較多。其中1例爭議由于醫院病歷保管不善,為彌補病歷中存在的不足,在鑒定中出現3個不同版本的病歷,導致家屬拒絕鑒定。
放射科對骨折的漏診、病理科誤診都時有發生,有的已構成了醫療事故,必須引起臨床醫生重視。例:一患者因無痛性肉眼血尿1個月入住某院泌尿科,入院診斷左腎占位待查。(腎癌,腎結核)。入院后在全麻下行根治性左腎切除術。病理報告為左腎結核,予以抗結核治療。術后2個月患者持該院病理切片至腫瘤醫院會診,壞死組織中見異性腺體,可見核分裂像。該院結合免疫組化檢查病理診斷為左腎集合管癌?;颊哂谛g后4個月因“左腎癌術后肺、骨轉移”死亡。鑒定專家指出:醫方存在術后病理的錯誤診斷及后續的錯誤治療,構成四級醫療事故,醫方承擔完全責任。
本組材料顯示,部分醫療差錯表面上是個體操作導致,但深層次原因涉及衛生管理。部分科室為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盲目擴大手術指證。部分一級醫院什么病都敢看,先收進來查一通再說;什么刀都敢開,以至于手術時技術不過關或請專家走穴完成手術,但無法應對術后出現的各種并發癥引發糾紛。
此外通過醫療事故爭議分析,發現醫務人員法律保護意識缺乏,診療過程中輕視病人及家屬應有的知情權,尤其在手術中術式改變或切除重要臟器時沒有家屬簽字引發爭議。醫療事故鑒定中,封存病史不規范,答辯前未能認真準備,舉證不力,這些無疑增加了醫療事故鑒定中的陽性率。
防范醫療糾紛,除了加強管理外,更重要的是全體醫護人員加強法律知識的培訓與學習,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強化專業知識學習提高基礎技能,認真遵守診療常規,規范病歷書寫。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減少醫療糾紛和事故的發生,最終實現醫患關系的和諧化。
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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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7-03-19)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總結范文3
護士資格證網權威試用期護士工作個人年終總結范文,更多試用期護士工作個人年終總結范文相關信息請訪問護士資格考試網。 通過近一年的學習,除熟悉了各科室的業務知識外,我很注意護士職業形象,在平時工作中注意文明禮貌服務,堅持文明用語,工作時儀表端莊、著裝整潔、發不過肩、不濃妝艷抺、不穿高跟鞋、響底鞋、禮貌待患、態度和藹、語言規范。認真學習《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其法律法規,積極參于醫院組織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學習活動,豐富了法律知識,增強了安全保護意識。在護士長積極認真指導下,我在很多方面都有了長足的進步和提高,平時堅持參加科室每月一次的業務學習,每周二的晨會,堅持危重病人護理查房,護理人員三基訓練,在護理部組織的2次技術操作考試中,均取得優異的成績。醫學`教育網在一年的工作中,能始終堅持愛崗敬業,貫徹“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服務理念,提高了自身素質及應急能力。
當然,我身上還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改進。比如,在學習上,()有時仍有浮躁的情緒,感覺要學的東西太多,心浮氣躁,尤其是在遇到挫折時,不能冷靜處理。韓美在工作上,有時存在著標準不高的現象,雖然基本上能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但是在主動性方面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這都是我今后需要改進和提高的地方。
在即將過去的一年里,要再次感謝院領導、護士長和帶教老師給予的教育、指導、批評和幫助,感謝同事們給予的關心和支持?;仡欉^去,有許多進步和提高,同時也存在一些不足;展望未來,應當發揚自身的優點與長處,克服不足。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總結范文4
【關鍵詞】醫療糾紛 醫院管理 體會
1 增強自身免疫力,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1.1加強技能培訓,提高醫技水平 制定具體的學習制度和學習方案,要求各級各類人員根據各自崗位要求,加強“三基三嚴”的訓練,有效杜絕醫療差錯事故的發生。
1.2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根據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衛生廳在全省衛生系統強力推進以“知庸提能、治懶提效、治散提神、治軟提勁”為主要內容的治庸問責,強化醫療質量工作,切實落實治庸問責工作實施方案,自查自糾,督查整改,評議總結,要求全院職工亮牌上崗,文明禮貌待患,視病人如親人,增進和廣大患者的親密關系。
1.3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增強法律意識 定期組織學習衛生政策和法律法規,強化醫務人員的責任意識,嚴格診療程序和操作規程,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2 研究應對方法,妥善處理糾紛
2.1處理要早 目前患者受社會大氣候影響,可能把疾病的發生發展過程中的某些情況立即與醫療事故聯系起來,如治療效果不佳、對醫療行為不理解、溝通不足及費用等方面的問題,這類糾紛雖不構成醫療事故,但卻是患者投訴最多、處理起來也是棘手的問題,應當由科室的醫務人員直接接待,他們對患者的治療處置過程是面對面的,最了解、最清楚,也最有發言權。
因此對于這類一般性的醫療糾紛由科室靠前主動做工作,通過解釋或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打消患者疑慮,大多數是能自行處理的;對科室處理有難度的醫療糾紛在科室的配合下,我們職能部門再積極主動調查處理。
2.2工作要細 在處理醫療糾紛時,不論患者情緒如何,都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力爭做到心平氣和的與患者交談,做到有禮有節,辦事利落,讓患方當事人產生信任感、感到親切感。給予患方充分的言論空間,這樣可減輕患方的敵視情緒,要從細節上做患方思想工作,掌握有效的溝通原則,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爭取讓患方理解我們工作中的小瑕疵。
2.3方法要活 當患方與院方發生意見分歧時,要善于利用病人及家屬的親友或對病人及家屬有影響的關系人來協助我們共同做病人及家屬的工作。
2.4應對要穩 發生醫療糾紛后我們爭取做到不急、不躁、不火、心平氣和,對患者及家屬多安慰、多解釋,宣傳解答國家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及政策等方面的問題。如果我們有責任,可以告知患方可通過法律渠道公平公正的解決,如果沒有,讓患方明理后理解我們。
2.5態度要明確 患方提出天價賠償,對醫院無責任、無過失的醫療糾紛,無論患方以任何方式,如吵鬧、沖砸、封門、拉橫幅及毆打工作人員等不法行為擾亂醫院秩序的,我們必須依法辦事,向患方大力宣傳《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有關解決醫療事故的途徑和方法,絕不輕易給予經濟補償。大量醫療糾紛的處理無需鑒定,雙方協商,責任的認定,經濟補償的額度難以把握,應當在仔細核查的基礎上,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分析認定院方在醫療糾紛事件中有無責任、責任有多大,認定醫療結果對病人有無身體損害、損害有多大,同時根據病人已支付的費用及實際必須花費的費用等情況,給予減免、退款;確認存在責任大的、損害大的要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盡可能地減少病人的損失。
醫療糾紛處理主張一次性解決,不留尾巴,在雙方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協議,無論補償額多少,都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雙方簽字留存,以免事后反悔。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總結范文5
關鍵詞:醫療糾紛 醫療事故 和解
有資料統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實施后,醫療糾紛平均上升了26.41%,在全部醫療糾紛解決中,自行和解的占83.31%,行政解決的占6.2%,訴訟解決的占10.48%。和解具有高度的自主性、較大的靈活性,往往可以和其他糾紛解決方式同時使用,并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但是和解中也需要注意一些問題。
1 現行醫療糾紛和解中的基本法律問題
1.1 不同醫療機構的和解權限?!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四十九條規定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財產的處置需征得國家同意,營利性醫療機構財產的處置一般不需征得國家同意,有自主決定權。因此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一般只能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糾紛與患方進行調解。而營利性醫療機構一般對所有的醫療糾紛都可以和解,對不屬醫療事故的醫療糾紛的和解視為將自身財產贈予患方。
1.2 參加和解的民事主體所必須具備的條件:
1.2.1 患方具備的條件:①參加和解的患方必須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獨立的進行民事活動,一般要求在18周歲以上。②患方必須直接與醫院發生利害關系,如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患者本人。若病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此時與醫院和解的患方只能是病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具備主體資格的患方既可親自參加和解也可委托人參加和解或與人一起參加和解。為了避免日后可能產生的紛爭,委托最好采用書面形式。在授權委托書上應有患方和人的簽字、人的姓名、事項、權限和期限。
1.2.2 參加和解的醫方所要具備的條件:醫院的法人即院長,參加調解,代表醫院的行為,其和解行為合法有效。如其他醫院人員參加和解,原則上應有醫院的授權委托書,并在協議書上蓋上醫院公章。
1.3 醫療糾紛和解必須采用法定的形式。由于醫療糾紛涉及的問題特別復雜,時間跨度較長,而且患者容易出現反復,因此醫患雙方在協商解決糾紛達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本質上是屬于契約,效力比較弱,事后容易反悔。在通過和解解決醫療糾紛時,最好通過公證或擔保等形式來加強和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同時在協議書中寫明違約的責任,以此來制約反悔的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1.4 和解行為不得規避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法律問題。由于和解無需甚至無法嚴格堅持法律規則,和解把糾紛主體的意志置于判斷糾紛主體行為合法性以及處置糾紛權益的關系的法律規則之上。和解盡管可以解除糾紛,但也常常排斥了應當介入的權力機關對相關責任人的追究。法律規定對承擔民事責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責任的,應當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對公民、法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間的私了可能就排斥了衛生行政部門和檢察機關對相關主體的責任追究,從而使責任人逃避法律制裁。在實踐中,對通過和解解決醫療糾紛應劃定適用范圍,規定屬于行政機關和檢察機關職權范圍的事項絕對不能適用于和解。
2 在醫療糾紛和解中其他一些格外注重的法律問題
2.1 自行和解中的權利濫用及其危害發生。正常情況下的自行和解應當是雙方友好地交換意見,以求明確不良后果與診療行為有無關系,雙方知識相差懸殊,經常發生權利濫用的情況,主要表現為以不正當方式維護自己利益和行使權利時犧牲他人權利,難以實現自行和解簡便高效、建立良好醫患關系、公平解決醫療糾紛的真正目的。媒體關懷弱勢群體的行業視角使他們常站在患者一邊,公安機關的具體工作人員出于同情,常對患方的過激行為采取容忍的態度,于是“鬧醫院”成了默許的可容忍的患方“維權”的最佳方法。
2.2 醫患雙方自行和解時應當注意的情況。醫方應結合患方提出的質疑深刻反思,客觀全面地重新評價全部診療過程,如果確實存在診療上的錯誤,則應認真總結其中的經驗教訓,深入了解疾病,完善診療技術,提高醫療質量和水平,使雙方為此付出的沉重代價,轉化為謀求醫學科學技術上可持續發展的寶貴資源。
對于不構成醫療侵權的情況,應通過科學解釋和人文關懷消除患者或其家屬的誤解,而患方應控制情緒客觀地面對。自行和解中支付的過高的賠償金,未被查清的醫療隱患和未能認真總結的診療經驗,仍是阻礙醫藥衛生事業發展的嚴重問題。
3 怎樣完善糾紛的和解機制,創建和諧的醫患關系
根據醫患關系的特征采用《醫事法》進行調整是必然的選擇,我國目前尚無形式意義上的醫事法,但諸多單行的醫事法律、法規等已構成了實質意義上的醫事法?!稐l例》雖然是以行政法規的形式調整醫療侵權,但其中的內容已基本脫離了單純的行政干預,體現了公平、公正、公開解決醫療侵權兼顧醫患雙方權益和社會公益性的醫事法律的內容,在目前醫事法和社會保障法初步發展的階段中,以《條例》為基礎作出對醫療糾紛自行和解的必要限制應當是符合實際的正確選擇。
醫療糾紛解決的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很多,而交流與合作的不足,相互尊重和寬容欠缺,往往是醫療糾紛難以快速高效解決的最大障礙。所以說努力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的路途還是很長的,需要不斷的探索。
參考文獻
[1] 李棟.協商解決醫療糾紛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途徑[J].中國社區醫師,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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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總結范文6
①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提高理論知識水平和技術操作能力,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進行病情觀察,恰當地給予護理處理,緊急情況下積極配合醫生進行搶救,及時、準確、規范地書寫特別護理記錄。
②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急救藥品、器材要求班班交接,隨時保持應急狀態。
③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改善服務態度,增強服務意識。對患者的病情和護理操作中的高風險項目如吸痰、洗胃等要履行告知義務,將要進行的每項護理操作的目的、風險因素告知患者及家屬,不但可以取得患者和家屬的理解,達到配合的目的,同時也滿足了知情需要。
④熟悉特別護理工作中的業務與相關法律的密切關系,認真學習《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相關法律知識,從一些典型實例中吸取教訓,做到警鐘長鳴,提高安全工作的預見性,盡職盡責地為患者服務。
2.規范特別護理記錄的書寫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出臺之后,一切護理活動應遵守寫我所做,做我所寫,記錄做過的。特別護理記錄單中的搶救記錄,護士可先寫成草稿,搶救結束后,當班補記清楚,6h內完成,不能為書寫而書寫。要求記錄忠于事實,做了就必須寫,確保各種記錄的及時、準確、完整,禁止漏記、錯記、主觀臆造和隨意篡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