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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處置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生態縣建設”戰略部署,按照縣委、縣政府下達我局的各項工作任務,履行本部門工作職責,狠抓工作落實,確保我縣創建生態縣的目標順利實現。
二、主要工作任務
1、20__年安排創建省級生態鄉鎮的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合格率大于95%;
2、結合衛生鄉鎮、衛生村創建,配合鄉鎮不斷改善農村衛生狀況,提高衛生廁所普及率,確保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在90%以上。
3、加強全縣醫療廢物管理,探索醫療廢物處置途徑,確保全縣各醫院醫療廢物處置率達100%。
4、加大宣傳力度,結合本系統特點,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生態縣創建宣教活動,在系統內營造濃厚的創建氛圍。
5、積極開展生態縣建設信息報送和優秀圖片選送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農村飲用水衛生監測工作
1、縣疾控中心根據《甘肅省農村應用水水質衛生檢測實施方案》,加強農村飲用水衛生監測工作,提高農村飲用水監測的覆蓋率。
2、加強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狀況信息收集,做好全縣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部分分散式供水點供水方式等基本情況的調查摸底工作,詳細掌握全縣農村供水有關數據資料。
3、結合生態縣創建工作要求,重點加強對創建生態鄉鎮、村供水工程水質的日常監測和技術指導工作,并及時對所監測到的數據進行分析匯總,對水樣監測不合格的供水單位,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確保20__年安排創建生態鄉鎮的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合格率大于95%。
(二)農村衛生廁所整治工作
1、今年是我縣連續實施中央農村改廁項目的第四年,縣愛衛辦要在認真總結前三年項目工作的基礎上,結合中央項目督導組專家的意見,重點把好中央項目村的落實、項目村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改廁健康教育三個關,進一步提高項目技術指導能力,確保中央項目質量。
2、普及全縣農村的公廁、戶廁無害化改造工作,積極扶持中心村的改廁工作,在中心村全面清除簡易廁所、露天糞缸,按人口比例規劃建造無害化公共廁所,確保農村無害化廁所普及率在90%以上。
(三)醫療廢物管理工作
1、認真落實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把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做到領導、責任、措施“三到位”。
2、縣直醫療衛生單位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積極配合環保部門對醫療機構開展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并按照要求全面開展考核,同時督促各醫療單位將醫療廢物按規定統一收集,并交由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理中心處理。鄉鎮醫療機構和個體診所等偏遠地區必須達到《醫療廢物處置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本要求,經縣環保局和衛生局同意后方可就地進行處置,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置。
3、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要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強化對轄區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作的監督管理,定期開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專項檢查,要將醫療廢物處置工作納入責任目標考核內容,確保全縣各醫院醫療廢物處置率達100%。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創建生態縣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提升我縣生態文明和經濟社會發展整體水平的有效載體和內在要求。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充分認識生態創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創建意識,做到思想認識到位,行動統一到位,宣傳服務到位,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如期完成。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生態縣創建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程,各相關責任單位要根據生態縣建設工作任務分解表要求,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和詳細實施計劃,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好各項工作措施,高標準、高效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h衛生局將成立生態縣建設督查考核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創建工作開展督導,對未完成任務的單位,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醫療廢物處置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打造品質生活、建設精品向家壩主線,以加快污染減排,促進產業轉型發展,確保環境質量安全為目標,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做到應急防控與長效治理并重,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切實保障群眾健康,促進我鎮環境與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優化發展、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重點
(一)加強河道水環境整治。對河道兩側企事業單位的雨水排放口調查摸底,并封堵無人認領的污水排放口;嚴查沿河企業違法排污行為,確保沿河企業達標排放。
(二)開展重點污染企業環境安全專項整治。加大重點污染企業整治力度,督促企業規范環境安全管理,檢查企業執行環評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達標排放情況,按時上報搬遷、關停進度,落實環保責任。
(三)加強餐飲業油煙排放專項治理。對全鎮大中型餐飲企業的油煙凈化設施全面檢查,重點檢查餐飲企業的油煙凈化設施的安裝、使用情況,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四)推進清潔能源建設。對清潔能源擴大范圍內的燃煤設施調查摸底,各村(社區)按環保目標責任狀要求逐年減少燃煤灶。對清潔能源區擴大范圍內的燃煤設施加大宣傳力度,推廣使用清潔能源。
(五)加強汽車服務業的環境管理及整治。對全鎮汽車維修、洗車業調查摸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范企業對危險廢物(廢機油、廢電池、廢有機溶劑)的收集、貯存、利用、處置行為。按照控源截污要求,規范洗車過程中的廢水排放行為。
(六)加強醫療機構廢物處置專項整治。對全鎮公立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個體診所開展醫療廢物處置、診療廢水處理情況檢查。確保醫療廢物處置符合環保、衛生規范,診療廢水達標排放。
(七)加強輻射安全監管。對全區擁有放射源單位,重點檢查輻射安全防護,輻射臺帳建立,輻射應急預案落實情況等,防止輻射事故產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鎮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和督導實施本次環保專項行動。各村(社區)、鎮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全區統一部署,明確任務,責任到人,立足實際制定方案,集中力量分類整治。整治期間,各村(社區)、鎮級有關單位要在每月中旬將階段整治情況報送鎮黨政辦,匯總后予以通報。鎮紀檢監察要加強行政監察,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通報批評,行政問責;對包庇縱容環境違法行為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加強部門聯動,形成整治合力。環保專項行動牽涉面廣,工作難度大,情況復雜。各村(社區)、鎮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配合、通力協作,制定和采取聯動措施,形成齊抓共管、協調聯動、查處有力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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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區域分布,了解主要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費用等情況,為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建立*市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動態數據庫,促進污染源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礎,為制定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規劃提供依據。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20*年*月*日。
時期資料:20*年度。
(二)普查對象與范圍。污染源普查對象為*市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污染源普查范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和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1.工業源。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別進行詳細調查和簡要調查。重點污染源范圍:
(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
(2)11個重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燉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燉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
(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燉鞋燉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中規模以上企業。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2.農業源。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農業源普查范圍主要是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劃,針對谷物種植業、油料和豆類作物種植業、棉麻等種植業、蔬菜及花卉種植業、茶果類及中藥材種植業的主要產區開展肥料、農藥和農膜污染調查。畜牧業和漁業源普查范圍是人工養殖的規?;笄蒺B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淡水養殖場。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包括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場)、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廠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他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
(1)樣本的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及用水排水情況等;
(2)產、排污情況,包括肥料、農藥施用情況,農膜使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產生、殘留和排放情況等;
(3)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況、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3.生活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以城市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
(3)城市(鎮)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沙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總氮、總銅、總鋅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和魚藥。
三、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一)普查技術路線。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市里指導,區、縣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查的技術路線。
1.對工業源中占全市污染物排放量80%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設施,同時采用現場監測和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等方法,并按照規定程序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對其他工業源,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的方式,核對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2.對農業源采取面上調查和分類抽樣實地監測相結合的方式,結合全國農業普查結果和有關農業統計資料,測算全市的農業面源污染情況。
3.對生活源由第三產業中的調查單位采取面上對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結合分類抽樣監測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居民生活污染調查根據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通過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驟。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1.準備階段(20*年*月之前)。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協調機制,落實經費,開展宣傳,進行組織動員;制定普查方案和各類技術規范,組織污染源監測,對排污企業和單位進行清查,聘用普查員,開展普查培訓。
2.全面普查階段(20*年*月至*月)。進行入戶調查,組織排污單位填報普查表,完成審核、匯總、錄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檔案,市級進行審核驗收等。20*年*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本轄區污染源普查數據審核和匯總,報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5月底前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對污染源普查進行抽查及審核驗收,并按程序完成省級上報工作。
3.總結階段(20*年*月至*月)。建立*市污染源動態數據庫,核實修訂污染源普查數據。
4.數據階段(2009年*月至*月)。普查數據,總結驗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組織及實施
(一)基本原則。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縣(市)區具體實施,各方共同參與。
(二)組織機構。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擬訂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經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各階段工作方案;
3.組織開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傳報道和培訓;
4.對各部門及縣(市)區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和驗收;
5.向市普查領導小組提交普查報告,根據市普查領導小組的決定普查數據。
各縣(市)區政府也要成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普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
(三)部門工作分工。
1.市環保局負責牽頭組織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具體實施市管重點工業污染源和危險廢物處置場的入戶調查和數據整理工作。負責擬定普查方案和不同階段工作方案,組織制定普查技術規范,組織普查培訓,負責污染源監測,對普查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結果,組織普查工作驗收。
2.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全市污染源普查的新聞宣傳工作,配合辦好新聞會及有關宣傳活動。
3.市工商局負責向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單位的登記注冊資料,并協助做好單位清查工作。
4.市發改委和經委負責協調企業做好工業污染源普查配合工作。
5.市建委、市政公用局、市容環衛局負責協助完成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場)的普查。
6.市公安局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工作。
7.市農業局負責牽頭組織農業、畜牧業、漁業等農業污染源的普查,組織制定農業普查工作方案、工作細則和技術規定等,組織農業源產排污系數測算,組織實施農業源普查并對相關普查數據進行分析和審核等。市畜牧辦具體負責規?;笄蒺B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污染源普查。
8.市衛生局負責提供醫療單位名單,并配合做好危險廢物中醫療廢物的普查和數據審核工作。9.市統計局配合環保部門制定普查實施方案和有關具體政策,做好普查所需資料的提供和有關資料的銜接工作,參與普查相關數據的核定和普查結果的分析工作。
10.市財政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11.*警備區負責組織駐濟軍隊所屬單位污染源和環保設施的普查。
(四)培訓。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各縣(市)區普查辦負責人、骨干、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培訓。各縣(市)區負責選聘本級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培訓內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內容,普查范圍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術路線,普查方法,各類普查表格和指標的解釋、填報方法,普查數據錄入軟件的使用,數據庫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等。
(五)質量保證。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省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規定,指導全市普查質量控制工作。各縣(市)區普查領導小組要根據市里統一規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并對污染源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污染源普查數據的質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環節,按一定比例抽樣,抽查結果作為評估各縣(市)區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的依據。數據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必須重新組織調查。
(六)宣傳動員。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要求,深入開展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為污染源普查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根據普查不同階段宣傳的重點,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策劃,落實經費,采取生動活潑的形式,確保宣傳效果。要組織開展一些有影響力的宣傳活動,把宣傳動員工作貫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重點調查產業活動單位應當設立污染源普查機構,負責本產業活動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應當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各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
五、普查經費
全市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由各縣(市)區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市級財政主要承擔以下方面的經費保障: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運轉;制定全市總體方案、編制各項普查技術實施方案;編印全市各類污染源普查培訓教材,對市級普查辦負責人和普查骨干進行培訓;開展宣傳工作;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數據的采集、分析測試、質量控制;農業污染源樣本測試;普查數據的匯總、加工、分析和建檔;建立市級污染源動態數據管理系統;普查驗收與總結等。
各縣(市)區普查經費分別由縣(市)區財政部門安排,主要用于組織動員、培訓,入戶調查與污染源的數據采集、分析測試和質量控制工作,設備購置,數據錄入、校核、加工、檢查驗收、總結、表彰等。
六、普查資料的填報和管理
醫療廢物處置工作方案范文4
一、進一步推進衛生監督體系建設
1、加強各級衛生監督所建設。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落實衛生監督經費,使衛生監督所的執法裝備、辦公用房、執法車輛達到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標準。
2、加強衛生監督隊伍建設。推進各級衛生監督所參照公務員管理改革。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需求,充實一線衛生監督員,不斷優化人員結構,確保日常工作順利開展。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衛生監督員的培訓,不斷提高衛生監督隊伍的綜合素質。
3、進一步加強衛生監督稽查工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落實衛生監督稽查工作經費,加強衛生監督稽查隊伍建設,認真開展衛生監督稽查工作。
4、加強衛生監督技術支持能力建設。按照《2011年-2014年上海市衛生監督技術支持能力建設規劃》要求,全面加強衛生監督技術支持能力建設,提高衛生監督技術支持水平。
5、加快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加大對衛生監督學科及學科帶頭人的扶持力度,加強優秀青年人才的培養,注重對現場執法技術等衛生監督重點領域的研究,努力提高衛生監督工作的技術含量。
6、做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根據本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文件要求,優化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審核以及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審批程序,做好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審核工作以及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并聯審批工作,提高審批效率。
二、做好世博會公共衛生監督保障工作
7、做好世博會公共衛生監督保障工作。根據《關于下發<2011-2011年上海世博會公共衛生監督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世博園區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及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發放工作。強化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等衛生監督保障工作,加強世博會期間公共衛生監督工作,有效維護公共衛生秩序。
三、加強職業衛生監督工作
8、建立和完善職業病綜合防治體系。以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配合、用人單位負責、行業規范管理、職工群眾監督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體制為目標,實施《上海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1-2015年)》,提升職業病綜合防治能力。
9、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監督工作。按照本市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加強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和職業衛生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加強醫療機構放射防護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護放射工作人員、受檢者和公眾的健康權益。
10、加強職業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建立全市統一的“上海市職業衛生管理信息系統”。建立職業衛生服務機構質控中心,加強對職業衛生服務機構的指導和培訓,規范職業衛生服務行為,提高職業衛生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11、擴大基本職業衛生服務試點工作。在本市開展衛生部基本職業衛生服務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穩步擴大基本職業衛生服務試點工作,加強基層職業衛生服務網絡建設,探索本市基本職業衛生服務和監管模式。
12、進一步加強法律法規宣傳。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培訓工作,提高全社會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用人單位對職業病防治的責任意識,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四、加強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涉水產品和消毒產品衛生監督工作
13、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檢查。積極推進本市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開展本市重點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監督檢查工作。
14、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檢查。加強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現制現售水和管道分質供水單位的監督檢查,確保本市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繼續推進本市生活飲用水監測網絡試點工作,在嘉定、奉賢兩區開展本市生活飲用水監測網絡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本市生活飲用水監測網絡試點區縣范圍,同時完成衛生部城市生活飲用水監測網絡試點工作。
15、加強涉水產品和消毒產品的監督檢查。繼續開展涉水產品、消毒產品和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2011版)》和《省級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行政許可程序》的貫徹執行工作。
五、加強傳染病防治和學校衛生監督工作
16、加強傳染病防治工作監督檢查。繼續做好以甲型h1n1流感為主的重點傳染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結合季節特點,開展冬春季呼吸道和夏秋季腸道傳染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
17、加強對醫院感染控制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醫療機構感染性疾病科、口腔、內鏡等科室消毒隔離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8、進一步加強對醫療廢物處置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嚴防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加強對村衛生室和家庭病床的醫療廢物監管,進一步規范其醫療廢物處置工作。加強對醫療機構污水處理的監督檢查。
19、加強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檢查。繼續做好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備案工作。開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監督檢查。 【1】
20、加強對學校和托幼機構的監督檢查。依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試行)》等有關規定,加強對學校和托幼機構監督檢查和宣傳指導,督促學校和托幼機構進一步規范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學生身體健康。
六、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監督管理
21、加強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結合衛生部《醫療機構校驗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實施,加強對《上海市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效果的評估,進一步完善《上海市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管理暫行辦法》。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大型醫用設備、醫療技術的監督管理工作,加強臨床檢驗質量的監管。探索中醫醫院科室設置及名稱的規范管理。繼續開展醫療廣告和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專項治理和整頓,規范醫療廣告和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
22、加強對醫務人員的監督管理。擬定本市《醫師定期考核實施細則》、《上海市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錄管理制度》,規范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
23、提高醫療服務監督管理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醫療服務監管信息管理系統,為醫療服務監管提供信息支持平臺。
24、加強對醫療機構依法執業的指導和培訓。通過舉辦專題講座、培訓班等多種形式,開展對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宣傳培訓,增強其依法執業的意識和自覺性,規范醫療執業行為。
25、繼續加大血液安全監督力度。加強對采供血機構和臨床用血單位的監管,確保臨床用血安全。嚴格規范采供臍帶血行為。應加強部門聯動,加大打擊非法組織他人賣血、冒名頂替獻血等不法行為的力度。
七、繼續開展打擊無證行醫和整治“醫托”工作
26、繼續開展打擊無證行醫工作。重點打擊固定場所無證行醫行為,特別是非法接生、非法開展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建立健全由政府牽頭、多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加大對無證行醫處罰力度,并認真做好相關司法銜接工作。
27、繼續開展整治“醫托”工作。根據《上海市整治“醫托”工作方案》要求,通過采取部門聯合、上下聯動、綜合整治、疏堵結合等措施,嚴厲打擊“醫托”違法行為,維護醫療服務秩序。
八、認真做好衛生監督信息公開和投訴舉報處置工作
28、推進衛生監督信息公開工作。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制定本市衛生監督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各區縣衛生局應根據要求,制定轄區衛生監督信息公開工作管理規范,落實信息公開工作。
醫療廢物處置工作方案范文5
一、統一思想
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對照考核標準,制定切實可行的創建方案,并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一名分管領導負責創建工作,真抓實干,強化落實,有條不紊地開展好各項創建工作。
二、工作任務
(一)院容衛生整潔、交通秩序井然
院內環境干凈整潔,地面清潔衛生無痰跡,墻面無亂貼亂畫、小廣告,路面硬化無破損,窗明幾凈,病房內物品擺放整齊,無蛛網灰塵,生活垃圾及時清理,不存放,衛生間無異味,醫療廢物嚴格、規范處置,嚴禁隨意丟棄。院內電線、網絡等強弱電無,無私拉亂接,院內建筑工地按要求設立圍擋。環衛設施數量充足,做到院內綠化、美化、凈化、亮化。
門診掛號、收費、取藥等各流程井然有序,門診大廳有預檢分診處,在預檢的同時管理好就診秩序。院內機動車與飛機動車停車區標識明顯,停放整齊有序,院門前禁止停放閑雜車輛,車輛出入通暢、便利,營造優良的就醫環境。
(二)醫務人員服務文明規范
1.精神飽滿、微笑自然、舉止端莊、態度和藹。
2.征求患者意見或與患者對話時態度要誠懇,向患者解釋時要耐心、仔細。
3.要隨時注意患者思想情緒變化信賴、尊重、理解患者,多作解釋、說明、安慰工作,對思想負擔較重或拒絕治療的病人要及時逐級匯報。
4.患者如有不禮貌言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時,不得與患者爭辯、吵架或以斥責的口吻對待患者,應冷靜、理智、克制地向患者講清道理,必要時提請領導出面解決。
5.工作中有差錯時,需向患者道歉并及時糾正及時逐級匯報。
6.建立健全投訴舉報處置制度,及時回復群眾投訴舉報,并予以妥善處置,減少醫患矛盾的發生。
(三)安全防范體系完善
一是組織制度建設,在規范安全醫療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時,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實現警醫聯動,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二是人防隊伍建設,包括配備一定數量的保衛人員,夜間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尤其是醫院重點部位,并做好巡查記錄。對不同崗位的醫務人員,開展針對性安全培訓,提高醫務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技能。三是物防系統建設,防護器械裝備、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保險裝備的配備齊全。包括建立完善的入侵報警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和電子巡查系統,設置安全監控中心,加強重點部位監控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優秀管理城市創建活動,是全面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載體,是不斷完善城市人居環境質量、提升長效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措施,周密部署,進一步明確任務,把各項任務傳遞到每個責任主體和責任人,切實抓好本院的創建工作。
醫療廢物處置工作方案范文6
一、普查目的
更全面地掌握我鎮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主要污染物種類及其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檔案和信息數據庫,為科學編制各類規劃、優化區域產業結構、科學制訂環保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據;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提高全民環保意識。為國家、省、市報送準確的污染源信息數據。
二、普查的時點、范圍、內容和污染物種類
(一)普查時點。
污染源普查的時點為*年12月31日,普查資料的時期為*年度。
(二)普查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鎮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1、工業源
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的工業污染源。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普查對象和一般普查對象,分別做詳細調查與簡要調查。
重污染類別的劃分標準由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公布。重點普查范圍:(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產業活動單位;(2)11個主要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羽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重污染類別的產業活動單位;(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中重污染類別的規模以上企業;(4)市環保局重點監控的工業污染源。
一般普查范圍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普查范圍以外的工業污染源。
2、農業源
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種植業、禽畜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
種植業污染源普查范圍:糧食作物(包括谷類、薯類和豆類)、經濟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棉、麻、茶、煙草、中藥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葉菜類、瓜果類、茄果類、根菜類、豆類、花菜類)主要產區。
禽畜養殖業污染源普查范圍:舍飼、半舍飼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水產養殖業污染源普查范圍:池塘、網箱、圍欄、淺海、灘涂、工廠化養殖廠(區)。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規模劃分標準由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公布。第三產業普查范圍:(1)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2)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中具有一定規模的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等經營單位;(3)醫院;(4)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5)民用核技術利用單位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城鎮污水處理廠、生活垃圾處理廠(場)、危險廢物處置廠、工業區集中污水處理廠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它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
(1)種植業主要普查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和蔬菜作物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肥料和農藥的名稱、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農膜的地膜厚度、覆蓋面積、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稈的產生量、直接還田量、露天焚燒量、隨意丟棄量、飼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養殖業主要普查豬、奶牛、肉牛、蛋雞、肉雞在規模養殖條件下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禽畜種類、養殖組織模式、存欄量、出欄量、飼養階段、禽畜體重、采食量、精粗飼料主要成分含量,糞便和污水產生量、清糞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糞便污水處理設施的處理方式、處理能力、運行時間和運行狀態等。
(3)水產養殖業主要普查魚、蝦、貝、蟹等在規模養殖條件下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養殖種類、養殖方式、養殖模式、養殖產量、養殖面積,餌料、肥料、魚藥的使用情況,養殖進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
(3)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生活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可溶磷、總氮、硝態氮、銨態氮;種植業增加地膜殘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1~2種等;禽畜養殖業與水產養殖業增加COD、銅、鋅等。
三、普查機構職責分工
(一)基本原則。
本次普查由*鎮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實施,各部門分工協作,各村(社區居委會)和工業公司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
(二)普查機構職責。
*鎮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宣傳、組織、實施和驗收工作。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分局,負責擬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組織普查培訓、開展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籌備相關會議,匯總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數據,并向*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普查相關信息。
(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安排專人協調具體工作;按照部門職能分工,指導和檢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動本單位積極參與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宣傳辦:負責組織協調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及相關報道工作;
經貿辦:配合做好普查成果的分析和應用,指導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交警中隊:負責提供機動車登記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的普查及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財政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及時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
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提供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單位基本情況;
建設所:開展垃圾處理場普查,負責生活垃圾排放量調查;
農辦:負責農業污染源普查,完成農業源普查工作;
醫院:提供本系統射線裝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況資料,做好醫療污染源普查工作;
環保分局:負責工業源、生活源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的普查,協助宣傳部門開展普查宣傳工作;
統計辦:配合環保部門,提供與普查相關的基礎信息,協助培訓普查員,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審核、統計與分析工作;
工商分局:負責提供工商登記基本信息;
教辦:配合環保部門提供與普查有關的基礎信息,負責教育系統污染源普查;
水務公司:開展污水處理廠普查,負責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調查。
四、組織實施與保障
(一)組織保障。
為確保圓滿完成我鎮普查任務,各相關部門、村、社區居委會、工業公司要加強組織、協調和檢查,層層落實責任,及時發現和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關部門、村、社區居委會、工業公司等單位應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各普查對象單位應當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確保圓滿完成我鎮的普查工作。
(二)技術保障。
1、加強宣傳動員。
加強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制定污染源普查宣傳方案,充分利用電視臺、傳單和橫額等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普查宣傳;根據普查的不同階段,突出宣傳重點,把宣傳動員工作貫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通過宣傳使普查對象和社會公眾充分了解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義、權利和義務,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2、加強培訓,建立普查底冊。
采取分級培訓的形式,按照*市政府統一安排,由鎮普查辦組織我鎮普查指導員參加*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舉辦的培訓課程,同時鎮普查辦也自行組織、開展普查員及普查對象的培訓,確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員都經過培訓。鎮普查辦根據統計、工商等部門提供的企業基本信息,確定重點普查對象,建立普查底冊。
3、加強數據審核。
為確保普查數據真實可信,鎮普查辦在普查工作中實施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設立專門的質量控制人員,對污染源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對數據偏離實際情況、少報、漏報等不符合要求的調查表實施退回重新填報處理。
4、驗收。
完成普查工作后,鎮普查辦按要求向*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驗收,并配合*市普查領導小組開展驗收工作。
(三)法律保障。
認真貫徹《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及時上報*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規定嚴肅處理。
(四)經費保障。
我鎮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由普查辦根據普查工作方案編制普查總體經費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作為污染源普查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列入鎮環保分局*年專項預算中撥付。
經費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定與評審,宣傳與培訓,現場監測,入戶調查,專用設備購置,數據錄入與處理,數據庫維護,檢查、驗收等過程的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印刷費、辦公費等)。
五、時間安排
本次污染源普查以全面普查的方式展開。全面普查工作由鎮普查辦負責組織實施,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年11月—*年1月)。
1、成立機構,落實經費(*年1月前)。
*年11月22日成立*鎮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黃府辦[*]76號)。
2、制定普查方案(*年1月)。
鎮普查辦根據國家、省和市的普查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普查工作方案。
3、宣傳動員(*年1月16日開始)。
鎮普查辦要分階段突出重點,開展普查宣傳工作。
4、清查企業、建立底冊(*年1月31日前)。
鎮工商分局、建設所、醫院、統計辦等相關部門在*年1月20日前向鎮普查辦提供普查基礎資料,在*年1月31日前建立本鎮重點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冊。
5、選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開展普查培訓(*年12月-*年1月)。
鎮普查辦根據各村、社區居委會、工業基地重點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數,按適當比例選配普查指導員,由市普查辦統一進行培訓;并組織普查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工作在*年1月完成。
(二)全面普查階段(*年1月-*年7月)。
1、組織填報普查表(*年1月-*年3月)。
采取集中輔導與入戶調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普查報表填報工作,于*年3月底前完成報表填報工作。
2、建立鎮污染源數據庫(*年3月-*年4月)。
鎮普查辦要及時審核、錄入、校驗污染源數據,建立污染源數據庫。
3、上報數據和驗收(*年4月-*年5月)。
鎮普查辦4月15日前完成全鎮污染源普查數據審核與匯總,報*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驗收。
(三)總結階段(*年7月)。
建立*鎮污染源數據庫,開發利用普查成果,總結驗收普查工作。
六、普查資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