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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審計報告范文1
【關鍵詞】獨立性 會計師聘任機制 財務報表保險制度 改進思路
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時有發生,為其出具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因審計失敗受到有關部門的嚴厲處罰。注冊會計師審計失敗的原因有很多,如: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低下、審計方法落后、專業素質差等,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注冊會計師缺乏應有的獨立性,而獨立性立性缺乏的根本原因在于審計委托模式存在缺陷。在目前的公司治理結構下,注冊會計師的聘任、續聘、費用等事項往往掌握在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手中,使注冊會計師難以獨立于客戶而做出客觀的判斷和決策。而國內外證券市場出現的公司造假和審計失敗案更是揭示出審計師的獨立性受損是導致審計失敗的一個重要根源。
一、現行審計制度的基本原理
從理論上講,注冊會計師審計起源于財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在財產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財產所有者將財產托付給經理人管理,后者對前者承擔管理責任;為了解和考核經營者的管理責任,財產所有者委托獨立的專業人員(即注冊會計師)對經理人的經營情況進行審查,受托的注冊會計師將審查結果報告給委托人,這就是教科書對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基本委托關系的解釋。在這種委托關系的制度安排中,最核心的問題是注冊會計師必須獨立于被審計對象,注冊會計師與經理人之間不能夠存在利益上的依賴或關聯關系。一百多年以來,獨立性一直是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本質特征和靈魂所在。
二、現行聘任機制對注冊會計師獨立性的影響
西方主流理論認為,審計的需求來自于減少由于管理者與所有者之間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管理者的偷懶行為。管理當局將自愿通過聘請獨立審計師監督其行為來提高其行為的可觀察性。由于管理當局和投資者之間具有信息不對稱性,投資者對管理當局報告的信息是否真實可信心存疑慮,這種疑慮將導致企業股票的抑價(under pricing)。審計降低了不確定性,減少了投資者搜尋信息的成本,因而愿意以更高的價格購買公司的股票。因此高質量公司的管理當局有聘請審計師對財務報告進行審計以表明自己公司質量高、財務報告真實可信的動機,也就是有通過聘請事務所審計來傳遞公司私人信息的動機。
盡管管理當局具有聘任外部審計師的動力,但現實中由管理當局決定注冊會計師的聘任將會嚴重損害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對審計師獨立性的潛在威脅來自于管理當局有聘請審計師和管理咨詢的權力。對聘任、解聘注冊會計師的控制是注冊會計師選擇保持獨立性或者妥協的關鍵因素。如果注冊會計師的聘任掌握在管理當局手中,相關的續聘、審計公費等事項也將受制于管理當局,其在經濟上就已經不能獨立,審計關系演變成為上市公司而不是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使用者花錢聘用注冊會計師。在此情況下,管理當局可以以解聘來威脅注冊會計師,以迫使注冊會計師不發表對其不利的審計意見,處于弱勢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如果不遷就管理當局,就有遭到解聘的危險,注冊會計師就難以做出無偏的審計判斷和決策。尤其在會計市場不健全、處于賣方市場的情況下,面對集被審計人和實際聘任者身份于一身的管理當局,注冊會計師更難以保持獨立。
因此,目前的聘任機制極大地影響了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導致注冊會計師難以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的真實和公允性發表客觀的意見。從注冊會計師審計實踐來看,注冊會計師往往屈從于被審計單位的壓力而喪失獨立性,為其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即便是具有很高聲譽的國際著名會計公司也難完全避免,這與注冊會計師的聘任制度有很大關系。
三、對現行注冊會計師聘任機制的改進思路
(一)建立和健全審計委員會制度
審計委員會制度要求在上市公司內部建立和保持一個由完全獨立于管理部門,并不受任何其他關系牽連、能獨立進行判斷的董事組成的常設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履行選擇、聘用和解聘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的職能,并有權與注冊會計師討論審計計劃和審計結果、有關會計和內部控制等事項,以增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
該審計委托模式的優點在于以加強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建設,完善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制度為前提,削弱大股東和管理層對聘用會計師事務所的提名權,一方面提高了審計人的獨立性,另一方面為獨立董事發揮監督職能提供了空間和舞臺,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因此,審計委員會制度從上世紀70年代末期在美國資本市場上開始普及,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正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行獨立董事制度,這種審計委托模式也被廣泛接受。
(二)設立證券交易所招投標制度
證券交易所招投標制度是由國家監管部門制定相應制度,上市公司不再直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而是向證券交易所上繳審計費用,由證券交易所設立上市公司審計管理委員會,按照一定程序,在充分考慮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能力、執業質量和執業記錄等因素的基礎上,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由哪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在本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財務報表。與審計委員會制度相比,證券交易所招投標制度將上市公司的審計委托權從上市公司轉移到證券交易所,從而實現注冊會計師與上市公司之間的真正獨立。此外,由于這種審計委托模式借助了行政手段,在我國市場經濟仍未完善的現階段具有執行上的高效性。證券交易所招投標制度將緩和當前國內審計市場的過度競爭,有利于事務所規?;l展。
盡管證券交易所招投標制度具有上述優點,可能是我國現階段改革審計委托模式最適合的方案,但由于獨立審計較強的專業性,公眾難以對招投標過程進行有效監督,同時脫離了市場對資源配置的趨利性與合理性,一旦發生暗箱操作等腐敗現象,對我國資本市場秩序、政府公信力都將造成嚴重影響。
(三)逐步和全面推行財務報表保險制度
1.財務報表保險制度的基本原理和特征
2002年,紐約大學喬斯華?羅恩(Joshua Rouen)教授提出建立財務報表保險制度(Financial Statement Insurance,簡稱FSI),從源頭上增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消除可能導致審計意見失實的制度基礎,從而有效遏制公司的造假行為。其原理為上市公司不再直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而是向保險公司投保財務報表保險,保險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投保的上市公司進行審計,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決定承保金額和保險費率。對因為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和漏報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向投資者進行賠償。
在財務報表保險制度下,聘用注冊會計師的決策權從被審計單位的管理層轉移到承保人手中,保險公司的利益與上市公司投資者和社會公眾的利益趨于一致。由利益相容的保險公司來代表上市公司股東行使對財務報表的監督職責,有利于解決上市公司公眾流通股權分散所帶來的監督缺位問題。財務報表保險制度的另外一個特征是它是一種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針對審計失職和財務舞弊的綜合解決方案。財務報表保險制度完全以市場機制為基礎。投保與否、保險費率的決定、注冊會計師的選擇和費用、損失的賠付等均為市場行為,可以完全按照市場規律來運作;更有利的是,財務報表保險的均衡方向與資源優化配置的方向是一致的。市場機制意味著社會幾乎不需要為此制度付出額外的社會成本,更好地促進資源的合理配置。
因此,財務報表保險制度將恢復注冊會計師真實的獨立地位,并借助市場機制的力量賦予公司管理層自覺改善財務報表質量的內在動機,不失為一種針對審計失敗和財務舞弊的較佳綜合解決方案。
2.財務報表保險制度的基本程序
首先,保險公司對投保公司的風險評估,即由代表承保人的專業風險評估人對投保公司的財務報表風險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投保公司所在行業的性質、競爭度、管理層的信譽、經營理念、控制環境、重大的管理和會計政策等等;第二步:保險公司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向投保的上市公司提交投保建議書,建議書中應包括保額與保險費率的對照表;第三步: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向股東大會呈報自己的保險計劃,由股東大會決定投保的保險金額或不向保險公司投保;第四步:由保險公司聘請審核人員和會計師事務所對投保公司進行審計;第五步:如果投保公司的財務報表獲得的是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則保險公司同意承保并向上市公司簽發保單;如果注冊會計師出具的是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則由保險公司和投保公司重新商議保單條款或者拒絕承保;第六步:投保公司向社會公眾披露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第七步:如果保險事故發生,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投資人進行賠償。
3.分階段在我國上市公司中推行財務報表保險制度
(1)雙軌制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雙軌制階段,即在《公司法》和《證券法》有關股票發行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法規不變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設計出新的財務報表保險險種,由上市公司自愿購買。在這個階段,現有的審計制度安排與財務報表保險制度是并存的。這時,有兩類上市公司最有動機投保:一是那些財務報表完全沒有問題的最誠實的公司,它們愿意帶頭購買保險,接受保險公司聘請的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來表明自己的清白以獲得其股票在市場上的“溢價”;另一類是那些問題很多的最不誠實的公司,他們購買財務報表保險的目的是為了混水摸魚并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在正常的情況下,第二類上市公司的投保會被保險公司拒絕或者必須支付高額的保險費。
雙軌制的成功必須注意解決如何有效地解決雙重審計成本的問題。如果在新制度引入的初期,僅僅把財務報表保險作為現行審計體系的一個額外補充,那么按照新制度的要求,每個投保的上市公司會接受兩個不同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一次是上市公司自己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另一次是由保險公司委托的另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雖然后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費用由保險公司支付,但實際上仍然是從投保企業的保險費中支付的。這就形成了雙重審計成本問題。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年報審計的審計費平均為60萬元左右(其中國內所的審計收費較低),這個成本會使一部分想投保的誠實公司出于經濟上的考慮而放棄投保。一個較好的解決辦法是在雙軌制期間實施審計報告的“雙主送人制度”。即投保的上市公司不再自己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由保險公司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投保公司進行審計后出具審計報告,保險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時作為該審計報告的收件人。由于《公司法》、《證券法》等只規定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須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并沒有規定委托人必須是上市公司,因此,審計報告的雙主送人制度在現行法律框架中是可行的。
(2)平穩度過市場期
如何平穩度過市場初期?在新險種進入市場的初期,由于法律和行政沒有強制要求上市公司向保險公司購買財務報表險,保險公司在該險種的市場中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可能會引起保險公司為進入該市場而低價競爭或放寬承保條件,導致不誠實的那部分上市公司踴躍投保;其次是投保的上市公司不多,難以形成規模效應,保險公司可能會面臨無法在大數法則基礎上管理風險的困難。
雙軌制運行一段時間后,財務報表保險市場的規模達到一定程度,游戲規則逐漸成熟并得到市場認同,新制度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顯現,即可進入第二個階段,即并軌階段。通過修改《公司法》、《證券法》、股票發行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法規中有關審計制度安排的規定,改變傳統的審計制度安排,全面實施財務報表保險制度。
保險公司審計報告范文2
財政部《關于做好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一大重點是支持中央文化企業兼并重組。主要支持中央文化企業作為兼并主體,通過出資購買、控股等方式取得被兼并企業的所有權、控股權,或通過合并成立新企業。鼓勵擁有多家出版社的部門(單位),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整合出版資源組建出版集團公司。鼓勵業務相近、資源相通的出版社,按照優勢互補、自愿組合的原則,組建出版集團公司。對于企業為取得被兼并企業的直接支出采取資本性支出方式支持。
二、金融體制改革
財政部、證監會聯合《關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類分批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通知》?!锻ㄖ芬笏兄靼迳鲜泄径紤斪?012年起著手開展內控體系建設,并明確了具體實施原則。其中,中央和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應于2012年全面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并在披露2012年公司年報的同時,披露董事會對公司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以及注冊會計師出具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非國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且于2011年12月31日公司總市值(證監會算法)在50億元以上,同時2009年至2011年平均凈利潤在3000萬元以上的,應在披露2013年公司年報的同時,披露董事會對公司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以及注冊會計師出具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其他主板上市公司,應在披露2014年公司年報的同時,披露董事會對公司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以及注冊會計師出具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證券期貨市場相關收費標準再度大幅降低。證監會近日宣布,繼年內先后兩次較大幅度降低交易手續費和市場監管費后,證券期貨市場相關收費標準將于9月1日起再度大幅降低。滬深證券交易所A股交易經手費將按成交金額的0.0696‰雙向收取,降幅為20%;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交易過戶費將按成交面額的0.3‰雙向收取,降幅為20%。在期貨市場,四家期貨交易所分品種交易手續費降幅從6.25%到50%不等。
保監會頒布《保險公司控股股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以保險公司控股股東與保險公司之間的管控和業務聯系為基礎,在控制行為、交易行為、資本協助、信息披露和保密、監管配合等五個方面作出了規定,主要包括:一是保險公司控股股東應當善意行使對保險公司的控制權,審慎行使對保險公司董事、監事的提名權;二是保險公司控股股東應當確保與保險公司進行交易的透明性和公允性,不得利用關聯交易、利潤分配、資產重組、對外投資等任何方式損害保險公司的合法權益;三是保險公司控股股東應當恪守對保險公司作出的資本協助承諾,對于償付能力不足的保險公司,應當積極協調保險公司其他股東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促使公司資本金達到保險監管的要求;四是保險公司控股股東應當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恪守對保險公司的保密義務;五是保險公司控股股東應當督促保險公司依法合規經營,積極配合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進行風險處置。《管理辦法》將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交通運輸體制改革
今年國慶開始實行小客車節假日免費通行。日前,交通運輸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重大節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通行費的實施工作,進一步提升重大節假日收費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務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批轉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今后每年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確定的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及其連休日期間,在收費公路上行駛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將免費通行。交通運輸部決定,從今年國慶節假日起開始實施《通知》要求。
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國土資源部召開會議部署當前和今后時期國土資源規劃計劃。會議就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國土資源規劃計劃工作提出五點要求:一是科學編制規劃計劃。二是嚴格土地規劃、礦產規劃、土地整治規劃的實施和監督管理,加強和改進建設項目用地預審。三是深化土地計劃差別化管理改革,繼續規范推進增減掛鉤、低丘緩坡地荒灘開發、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3項試點,總結推廣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四是進一步做好區域發展國土資源保障和服務,建好部省合作平臺,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和綠色礦山建設,探索陸海統籌試點。五是加強基礎研究和頂層設計、法制建設、信息化建設和隊伍建設,不斷提高規劃計劃管理服務能力。
五、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衛生部等五部門印發《關于做好2012年公立醫院改革工作的通知》?!锻ㄖ返闹饕獌热莅ǎ阂?、試點城市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重點,進一步推進“四個分開”等體制機制綜合改革;二、以改革促發展,大力推進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三、繼續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一批通過改革試點取得成熟經驗的政策措施;四、大力發展非公立醫療機構,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通知》還明確了有關工作安排和要求。
六、文化體制改革
保險公司審計報告范文3
一、造成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原因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法律責任是指注冊會計師在承辦業務過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條款,或者未能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或者出于故意不作充分披露,出具不實報告,致使審計報告使用者遭受損失,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會計師事務所或注冊會計師應承擔的責任。
1.被審計單位方面的原因
主要是指被審單位的錯誤、舞弊、違法行為和經營失敗,審計人員未查出,給他人造成損失,可能遭到有關方面的控告。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8號一錯誤與舞弊》對錯誤與舞弊的概念進行了專門定義。所謂錯誤,是指會計報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錯報或漏報,即被審計單位由于疏忽、誤解等原因,在注冊會計師所審計的會計報表中產生了錯報或漏報。所謂舞弊,是指導致會計報表產生不實反映的故意行為,即被審計單位故意在注冊會計師所審計的會計報表中造成錯報或漏報。所謂違法行為,是指賄賂、不合法政治捐助和違反特定法律及政府規定等行為。對于被審計單位的錯誤、舞弊和違法行為,被審計單位理應負直接的會計責任,注冊會計師則只能負審計責任。經營風險是指企業由于經濟或經營條件,而可能出現的經營失敗,比如經濟蕭條、決策失誤或同行之間意想不到的競爭等,而無力歸還借款或達到投資人期望的收益。審計失敗則是指審計人員由于沒有遵守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而提出了錯誤的審計意見。出現經營失敗時,審計失敗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
2.審計機構和人員方面的原因
如果不是注冊會計師方面的原因,給被審計單位或第三者造成損失,注冊會計師將不負法律責任。但是,也有些會計師事務所因違約、過失和欺詐等行為惹來官司。所謂違約,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幾方未能達到合同條款的要求。當違約給他人造成損失時,審計人員應負違約責任。所謂過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缺少應具有的合理的謹慎。評價審計人員的過失,是以其他合格審計人員在相同條件下可做到的謹慎為標準的。通常將過失按其程度不同分為普通過失和重大過失。普通過失(也稱“一般過失”)通常是指沒有保持職業上應有的合理的謹慎。對注冊會計師則是指沒有完全遵循專業準則的要求。比如,未按特定審計項目的要求取得必要和充分的審計證據的情況可視為一般過失。重大過失是指連起碼的職業道德謹慎都不保持,對業務或事務不加考慮,滿不在乎。對于注冊會計師而言,則是指根本沒有遵循專業準則或沒有按專業準則的主要要求執行審計。欺詐又稱審計人員舞弊,是以欺騙或坑害他人為目的的一種故意的錯誤行為。具有不良動機是欺詐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詐與普通過失和重大過失的主要區別之一。對于注冊會計師而言,是為了達到欺騙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單位的會計報表有重大錯報,卻加以虛偽的陳述,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推定欺詐和重大過失這兩個概念的界限往往很難界定,特別是近年來有些法院放寬了‘“欺詐”一詞的范圍,使得推定欺詐和欺詐在法律上成為等效的概念,從而進一步加強了注冊會計師的責任程度。
3.社會因素
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的高信任度和高期望值是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產生的社會因素。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注冊會計師隊伍與業務范圍的擴展壯大和社會公眾對審計報告的關注日益提高,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的信任度和期望值也越來越高,甚至提出了許多不盡合理的要求。各方面使用者和利益集團希望注冊會計師能發現被審計單位報表中的所有錯弊,不斷要求注冊會計師對委托單位的會計記錄差錯、管理舞弊、經營破產可能性、違反法律行為都應承擔檢查和報告責任,混淆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會計報告的合法性審計目標和專門審計的合規性目標、一般目的審計和特殊目的審計的區別。一旦審計結論與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不符,投資者或債權人蒙受了損失,總是希望從其它方面來彌補,而不管錯在哪方。事實上,由于審計時限、審計方法和審計抽樣技術的制約,要求注冊會計師發現所有的舞弊是不現實的。
4.經濟因素
隨著近年注冊會計師行業競爭的加劇,一些事務所為了提高業務量、爭奪客戶、追求經濟效益,在選擇被審計單位時喪失了應有的慎重,沒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對被審計單位的歷史情況進行必要的了解,評價它的品格,弄清委托的真正目的。如果被審計單位對其顧客、職工、政府部門或其他方面沒有正直的品格,也必然會蒙騙注冊會計師,使注冊會計師落人他們的圈套。更有甚者,少數注冊會計師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不顧職業道德,迎合委托方的無理要求,對被審計單位報表中的虛假錯弊聽之任之,出具虛假審計報告,或與被審計單位串通造假。
5.技術因素
制度基礎審計的內在局限是導致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技術因素。我國的審計方法體系是建立在內部控制評價之上的,獨立審計準則強調的也是制度基礎審計模式,著眼點在內部控制的研究評價,并不將降低和控制審計風險貫穿于審計的全過程。但事實上,我們現時的審計環境比國外復雜得多,隱藏著很大的職業風險。而目前,國際會計公司普遍已采用了風險基礎審計模式,它立足于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使審計人員關注審計風險的每個環節而主動控制風險。
6.環境因素
我國現階段市場經濟運行的不規范性是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環境因素。從公司內部環境來看,目前我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形同虛設,國有法人股缺位,股權過度集中,董事會、監事會由大股東操縱,或由內部人控制的情況十分嚴重,從而給公司管理當局盈利管理、粉飾報表、操縱利潤提供了可乘之機;公司內部控制的缺失造成公司內部控制的松散和低效,高級管理層對財務報告,特別是對會計政策隨意選擇和變更,公司由一人或少數幾人把持或壟斷財務決策,內部審計人員缺少獨立性和專業訓練,內部審計部門的設置只具象征意義,會計記錄的質量較低等等諸多問題。法人治理結構的不當導致注冊會計師審計關系嚴重失衡。經營者由被審計人變成了審計委托人,注冊會計師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遷就上市公司,默許上市公司造假,幾乎成了一種“理性選擇”。注冊會計師是市場的重要參與者,他們的行為必然受到市場其他參與者的影響。沒有好的執業環境,注冊會計師很難獨善其身。這些都加大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風險和法律責任。
7.法律因素
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滯后于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是造成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法律因素。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會計環境的不斷改變,在對會計信息的不同認識而產生的法律沖突中,有關民事糾紛的問題最多??墒?,這方面的規定恰恰是最不完善、也是最為缺乏的。目前,我國的許多重要經濟法律法規,如《刑法》、《公司法》、《證券法》、《注冊會計師法》中,都有關于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條款,但其中涉及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內容較多,涉及民事責任的規定比較缺乏。民事責任是我國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一個薄弱環節。
8.監管因素
從監管方面來說,不論是對上市公司還是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都不得力。中國證監會在監管理念方面,重審批、輕監管。2000年年報中,有175家公司的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了非標準審計報告,證監會僅對部分上市公司進行了調查、了解、懲處。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監督力度也不夠,體系與手段都不到位。監管體系薄弱,監管手段不成熟,監管人員嚴重不足,忽視對注冊會計師的指導和監督以及應有的保護,也加大了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
二、解決思路
1.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和提高財務信息的披露標準
現在無論是上市公司的財務信息還是注冊會計)d的審計報告均面臨著一場前所未有的公信力危機。筋表面上看這場危機是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引趕的,而實際上更深層次的原因在于我國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薄弱。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債高財務信息的披露標準是規范證券市場的根本所在也是限制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根本所在。如果不筋根本處著手改善上市公司和證券市場的薄弱環節,r}r.一味地加大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讓注冊會計師承擔與其職業或與其所處的特定歷史階段不相稱的岡險,會大大挫傷整個行業的信心,不利于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2.將參加職業責任保險作為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定義務
職業責任保險又稱為專家責任保險,其保險標配是專家對其當事人或相關第三人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我國目前已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平安保險公司開設了“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隨著責任保險在全國的推廣,參保應成為會計師事務所繼設立職業風險基金后又一種規避風險的舉措。
3.確立獨立審計準則在司法實踐中的地位
獨立審計準則是規范注冊會計師審計服務手段和技術方法的質量標準,在西方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過程中,它逐漸成為法庭判定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重要依據。然而,我國的司法人員在審理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案件時,主要還是依據一般的法律,對審計準則考慮較少。
我國獨立審計準則是由國家財政部的,具有相當高的權威性和官方效力。如果注冊會計師沒有按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去做,出具了虛假的審計報告,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如果注冊會計師嚴格遵循了獨立審計準則,僅僅因為審計結論在客觀上與實際不符,就需承擔法律責任的話,顯然是不合理的。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并不是一種擔保,現有的專業標準只不過是在考慮成本效益的基礎上制定出的一種較為科學、合理的程序,并非絕對保證。對于那些內外勾結、精心偽造的舞弊,注冊會計師是無能為力的。因此,獨立審計準則應該成為我國司法界判定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最重要的依據。
保險公司審計報告范文4
乙方:_________
為提高_________地區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防范能力,促進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事業的發展,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在征得被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本協議可作為乙方與其被保險人簽訂的《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補充說明,與該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范圍
甲乙雙方合作為甲方的團體會員(以下簡稱會員)辦理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適用條款為_________《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條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堅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會員推薦乙方作為辦理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的保險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會員的有關資料。具體保險業務(承保、理賠)由乙方直接與甲方的會員辦理,必要時可由甲方出面協調。
3、保險合同雙方就保險賠償事宜產生爭議時,可委托甲方進行調解,調解結果對保險合同的雙方具有約束力。如調解不能達成一致,保險合同雙方可提起仲裁或訴訟。
三、保險合同內容說明
(一)除本協議特別約定的事項外,保險合同中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賠償限額、保險費計收等方面內容,均按已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備案的《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條款》,《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費率規章》辦理。
(二)關于追溯期問題
1、追溯期連續投保連續計算,最長不超過5年。
2、首次投保的業務,在補交以前年度保險費后可給予追溯期。補交的年份最長不超過3年。在最初連續投保的5個年度內,其追溯期均可擴展至補交保險費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斷保險后重新投保,在補交中斷期間的保險費后可按最長不超過5年的原則確定追溯期,乙方對中斷期間簽發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但對中斷期間已獲悉發生的過失行為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不承但賠償責任。
4、本協議簽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的會計師事務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視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連續計算,乙方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三)保險條款中有關詞語的解釋:
1、被保險人:指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
2、被保險人的注冊會計師:指被保險人正式聘用的注冊會計師。
3、委托人:指與被保險人簽有審計業務約定書,委托被保險人為其辦理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的單位或個人。
4、利害關系人: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有權使用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驗資、審計報告具有重大遺漏,或驗資、審計結果虛假失實。
6、在追溯期或保險期內完成驗資、審計的業務:指驗資報告日、審計報告日在保險合同追溯期或保險期限內,并已列入投保業務清單的驗資、審計業務。
7、非職業行為:被保險人或其注冊會計師以普通民事主體身份所實施的與其法定職責無關的任何行為,如交通肇事、購置辦公用品、租賃房屋以及與職責無關的民事侵權行為等。
保險公司審計報告范文5
一、認真收集公司內外部審計及各項檢查的結果。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全面的審計。且有時審計對象的任職期限較長,單靠審計組幾個人在較短時間內完成對審計對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評價存在較大的困難。因此,在審計前及審計過程中要認真收集、審閱前期內外部審計及各項檢查的報告及結論,并對審計及各項檢查結果進行梳理分析。對在任職期內被審計單位發生重大違規違紀事項,遭受外部處罰或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及影響的,可以采取“拿來主義”在審計報告中直接予以反映;對其他與審計對象經濟責任有關的問題,在審計過程中要予以重點關注,審查相應問題是否得到有效整改,是否重復發生。這里需要強調的是,有效整改指所轄單位均不存在相同問題,如前期審計發現所轄甲公司存在該問題,此次審計未發現甲公司繼續存有該問題,而乙公司存在該問題則應認定為該問題沒有得到有效整改。
二、認真審閱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記錄。一般而言,被審計單位所有的重大事項及需要集體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都通過被審計單位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司務會研究決定。通過查閱相關會議記錄,審計組可以了解審計對象任職期內被審計單位的相關重大事項及決策程序。而這些決策事項絕大多數都與審計對象的經濟責任直接相關,認真審閱會議記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F場審計開始后,審計組組長或主審應在第一時間取得并認真審閱相關會議記錄,并據此及時調整現場審計的重點及同相關人員訪談時需要詢問的問題及事項。被審計單位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涉及被審計單位的秘密,在審閱會議記錄過程中,審計組組長、主審要妥善保管。不能隨意擺放在工作場所;同時,也要恪守職業道德,不得向他人傳播。
三、綜合運用趨勢分析、對比分析等方法。經濟責任審計是對審計對象任職期間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的審計。要對其任職期間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情況進行反映、評價,必須綜合運用趨勢分析、對比分析的方法,即:在審計對象任職期內,被審計單位呈現一種什么樣的發展趨勢,是持續向好、還是向差,或者存在較大的起伏;好在哪里、差在哪里都需要進行趨勢分析。此外,客觀、全面的評價被審計單位的發展情況,還要以任職前被審計單位發展水平、系統平均發展水平、當地壽險行業發展水平為參照進行對比分析,據此得出的結論會更為全面。另外,在分析時要從兩個維度進行分析,不僅要分析發展速度,還要分析業務發展質量,要對被審計單位的業務結構、給付情況以及后續發展能力進行深入分析。
四、重視訪談、詢問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作用。由于審計人員相對被審計單位而言是“外部人”,會計報表、業務檔案只是記錄了經濟事項的結果,而經濟事項的目的、過程及真實情況未必得到如實反映。審計人員要了解經濟事項的真實情況,必須訪談、詢問相關人員。訪談是一門技術、一門學問,同誰談、談什么、如何談都暗藏著很多玄機、技巧。訪談時需要注意的幾點:一是訪談要選擇恰當的審計對象。例如,要訪談了解被審計單位車輛的情況,如果找辦公室、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人員,可能談半天收獲不大,因為他們經常面對檢查,如何回答已經輕車熟路、了然于胸。而審計人員如果有意無意的同某個司機交談一下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收獲。二是訪談要有目的及針對性。在訪談前要仔細梳理談什么、如何談,要注意訪談的方式方法。首先,要使訪談對象明白審計是幫助被審計單位解決問題的,是“自己人”:其次,態度要友善、語氣要舒緩,不能居高臨下。為顯示對訪談對象的尊重,盡可能到其辦公室進行訪談;其三,必要時不妨向訪談對象透露一下審計人員已經掌握的信息,以降低其戒備及僥幸心理。三是要做一個有心人。所謂“言者無意,聽著有心”,要善于傾聽,把握細節。
五、要抓大放小。把握全局。經濟責任審計不同于專項審計,審計對象目前都是單位的負責人,具有一定的層次。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要有一定高度,要從全局出發,不要局限于某一點上;要把握全面,不要局限于細枝末節。部分審計人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采取的是詳細的賬項審計法,大量的翻閱會計憑證,檢查費用支付是否合規、原始憑證是否齊全,抽調大量的業務檔案檢查業務處理的合規性。這樣的做法帶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即使翻閱的會計憑證、業務檔案再多,也只能是被審計單位所有經濟、業務事項中的一小部分,據此得出的審計結論也只能是以偏概全,存在較大審計風險:其次,上述方法檢查出的問題究竟與審計對象經濟責任有多大的關系值得考慮。如只是相關人員工作失誤或執行的問題,審計對象會對審計結論不認同;其i,即使審計人員對某筆費用支出的真實性有懷疑,但限于目前的審計手段有限,被審計單位很容易就搪塞過去,審計人員花費半天力氣。最終的審計結論與事實還未必一致。因此,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審計人員不要局限于某一點上,要從全局、從大處人手。如:懷疑被審計單位公雜費有問題,不要局限于兒筆具體的公雜費支出,可以從公雜費的趨勢分析人手,看是否存在異常增長,算一下人均公雜費有多少。審查延壓賠款情況,不必一筆一筆的翻閱相關賠案,可以利用趨勢分析的方法,對第一季度、第四季度、全年的賠款支出情況進行趨勢分析,在此基礎上找出部分延壓賠款的示例等。
保險公司審計報告范文6
摘 要:思考了我國CPA執業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提出了一些看法,從保險與會計兩個方面進行了適當的思考。
關鍵詞:執業保險;責任;標的
1 對CPA職業責任保險的基本認識
CPA職業責任保險是指承保的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因工作疏忽。過失或違約給第三人造成財產損失,應給予經濟賠償責任的保險。這種保險以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為保險標的,以第三人請求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賠償為保險事故,其保險金額即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向第三人所賠償的損失的價值。這里的第三人是指審計委托方以及使用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的利害關系人。CPA職業責任保險所承擔的是民事責任,包括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不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違約責任即合同責任。包括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直接責任是指審計一方違反規定義務造成審計委托方損害時應承擔的賠償責任。間接責任是指審計一方違反規定的義務造成審計報告利害關系人損害時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審計業務約定書具有經濟合同的性質,是明確審計責任與義務的標志。違約責任適用于過錯責任原則。
侵權責任是指審計人侵犯他人財產權益的法律責任。主要是指一般侵權行為。侵權責任也適用于過錯責任原則。
積極推行職業責任保險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1.1 有利于《注冊會計師法》的貫徹落實
《注冊會計師法》第28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第42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法規定,給委托人、其他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積極推進注冊會計師職業保險,有利于該法律的貫徹落實,同時,該險種的普遍推行有利于會計師事務所向合伙制過渡。
1.2 有利于會計師事務所提高抗風險能力
會計師事務所受當事人委托,是以獨立身份從事鑒證服務的社會中介機構,客觀上存在較高的職業風險。而目前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普遍存在規模小、管理不規范、執業質量差、經濟實力弱等問題,事務所自身承擔和規避風險的能力有限,面臨巨大索賠危機。隨著加入WTO后開放程度的加深,民事賠償會越來越多,風險就更加現實。積極推進注冊會計師職業保險,實現互助互保,共擔風險,可以大大提高風險抵御能力,有力地推動會計師事務所健康快速發展。
1.3 有利于提高注冊會計師的社會信譽
審計委托人在選擇會計師事務所時,會考察該會計師事務所是否買過保險,以便今后一旦發生訴訟自己的利益能夠得到保障。投資人和債權人在購買股票,發放貸款時也會考察會計師事務所職業保險的購買情況,以增強投資和貸款信心。會計師事務所購買了職業保險有利于提高自身的社會信譽,從而吸引更多客戶。
2 目前我國CPA職業責任保險的發展困境
自從2000年7月,深圳注協與平安保險簽訂了我國保險業的第一份《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承保協議書》以來,盡管上海、北京、廣州以及其他城市注協紛紛效仿,該保險投保比例卻很低。據調查,北京購買職業保險的會計師事務所不足30%.浙江省僅有一家事務所購買職業保險,天鍵、東方。萬邦等知名事務所堅持計提職業風險基金而沒有購買職業保險。
筆者認為,中國CPA職業責任保險受到冷落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幾方面。
第一,注冊會計師執業環境不夠理想。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從動機和本意來說,肯定不會故意做假,出現的審計失敗,大多數由企業造假、會計責任、金融機構等執業環境因素造成的。但目前會計師事務所一旦出現審計失敗,往往沒有辦法繼續經營,不是勒令停業,就是吊銷營業執照,根本沒有進行民事賠償的可能性。
第二,目前,我國還沒有出現會計師事務所因審計失敗而承擔民事賠償的先例。這造成會計師事務所產生僥幸心理,自身利益的驅動無法使會計師事務所對職業保險產生足夠重視,大家都在持觀望態度。
第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還很有市場。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認為,計提的職業風險基金能夠留在事務所,如果不出事故,就不用賠,總比把錢白白送給保險公司要好。另外,事務所對目前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和運作程序很不滿意,保險公司的服務有待完善。
第四,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影響和制約了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的健康發展。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注冊會計師民事賠償的相關法律細則,盡管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1月9日公布了《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但是一旦出事,投保者與保險公司也會在過失與欺詐、故意與非故意的界定上出現分歧,如果相關法律無法界定,必將影響該險種的健康發展。
民事賠償制度不健全,違規的成本很低,又沒有賠償先例,這些都使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意識降低。
3 推動我國職業責任保險發展的若干思考
3.1 責任保險標的的界定
注冊會計師職業保險的標的是指被保險人依法應當對受害第三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這種賠償責任的承擔屬于非故意的過失行為所導致的意外事件。非常遺憾的是,2004年3月1日,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備案的《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8)》第6條,把重大過失也列為責任免除的范疇,顯然違背責任保險的基本原則。在區分注冊會計師的過失與故意行為時本來就存在相當大的難度,而要區分普通過失與重大過失更難。因此,這一條款的出臺,無疑是雪上加霜,使職業責任保險很難開展。
根據《民法通則》,由于疏忽或者過失而產生的民事賠償責任可以劃分為民事違約責任和民事侵權責任?,F行的職業責任保險通常只針對侵權責任而設計,沒有考慮違約責任。但是,在審計實務中,注冊會計師未盡職業謹慎導致委托人遭受經濟損失的現象是存在的,訴訟風險和賠償損失也是客觀存在的,因此,應該把民事違約責任也納入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的標的。
3.2 責任保險的認定范圍
在審計業務中,由于會計師事務所與委托人之間存在契約關系,如果審計服務不當,會給委托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應追究審計人的民事責任。
(1)按時按質完成審計業務。會計師事務所與委托單位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并按約定期限完成審計業務,否則構成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這種違約如果是由注冊會計g幣故意行為引起的,不屬于責任保險賠償范疇;如果是注冊會計師疏忽,過失,自然災害造成的,則屬于責任保險賠償范疇。
(2)保密責任。注冊會計師必須為委托人保守秘密,不得將商業秘密用于私人目的或坩漏給他人。這屬于故意行為,不屬于責任保險賠償范疇。
(3)失察與過失行為。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沒有查出被審計單位的重大錯誤,沒有嚴格遵循獨立審計原則,存在過失行為,并給委托人造威經濟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且屬于責任保險賠償范疇。
(4)對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影響。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獨立的中介機構,對社會公眾提供的審計信息,應該具有客觀性和公正性。審計信息的錯誤給其他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故意行為,則不屬于責任保險賠償范疇。如果是過失行為,則屬于責任保險賠償范疇。
3.3 加強責任保險的立法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責任保險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從國外的經驗看,西方國家的會計師事務所購買責任保險的積極性都比較高,原因之一就在于法律對此有明確的規定。法律規定會計師事務所要購買責任保險,特別是對上市公司進行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購買責任保險,否則是違法行為。
在法律規范當中,必須明確故意行為與非故意行為的界限,正確區分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責任,這是順利開展職業保險的基本條件。否則,無法區分故意與非故意,也就無法分辨哪些行為屬于職業保險的范疇。
在2004年3月1日,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備案的《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B)》中,沒有明確保險人的義務,包括事務所應提供的審核理賠資料,接受理賠的承諾、向他人索賠、參與訴訟抗辯、審核結果告知,賠款支付期限等理賠程序。這些內容應予以明確。
3.4 加強責任保險的道德風險防范
為了防范道德風險,保險辦法還可以考慮以下措施。
一是設置無賠償優待和差別保險費率。保險公司建立客戶信息管理系統,及時調查評估客戶信用和執業情況,根據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控制評價、人動、處分記錄等信息對客戶進行資信分級,針對不同等級實行不同保險費率。對于無賠償客戶制定返還保費等優惠政策,以吸引信譽好的客戶。
二是建立超額責任保單制度。正常情況下,有良好執業記錄的會計師事務所可以購買按照較低的基本保險費率計算的保單,有不良記錄的會計師事務所只能購買很小金額的此類保單。超額責任保單可以為有不良記錄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較高的保險額度,但保險費率遠遠高于基本保險費率。
三是實行捆綁制度。把會計師事務所與保險公司的經濟賠償責任捆綁在一起,即由雙方共同負擔對受害第三人的民事賠償責任。每次的賠償金額,按照事先約定的比例,由會計師事務所和保險公司共同承擔。
3.5 建立執業責任鑒定委員會
建立執業責任鑒定委員會是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維護自身權益的需要,使故意、過失、欺詐等行為能由專門機構進行界定,為職業責任保險工作的順利開展鋪平道路。至于鑒定委員會的人員構成,可以是資深注冊會計師、會計審計專家、資深律師以及專業保險人士,牽頭單位可以由注冊會計師協會與保險公司協商解決。
參考文獻
[1]申延令.試談企業稅務會計的幾個問題[J].特區經濟,2005,(7): 266-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