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未成年保護法的總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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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未成年保護法的總結

關于未成年保護法的總結范文1

【關鍵詞】思想品德;初中;法律;說課

一、說教材

本框題是人教版七年級《思想品德》下冊第八課第一框的內容,以“特殊的保護 特殊的愛”為主題展開,先講述了法律對未成年人進行特殊保護的必要性,然后介紹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有關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的主要內容,以體現黨和國家對未成年人的無限關懷,這種特殊的保護體現的是一種深深的情、濃濃的愛。

二、說學情

在現實生活中,不尊重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作為未成年人,七年級學生屬于弱勢群體,很多情況下他們不知道自己可以獲得保護,或者不懂得如何保護。而《未成年人保護法》是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有力武器。讓學生理解和掌握這些基本內容,有助于維護自己在家庭、學校和社會中的合法權益,有效地進行自我保護。

三、說教學目標

根據課標要求,擬定以下教學目標:

1.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目標:

樹立法律保護意識,知道法律意識是公民素質的重要內容。體會黨和國家給予的關愛,以增強守法、護法的信心,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公民。

2. 知識與能力目標:

知道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的必要性;了解未成年人受法律保護的基本內容。 提高認識和判斷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行為和現象的能力。

3. 過程與方法目標:

通過一系列活動,啟發學生感知、領悟,在活動中體驗,在體驗中踐行。同時開展適當及時的課堂評價,輔以他人評價,用鼓勵、激勵的語言,讓評價為學生的表現插上騰飛的翅膀。

四、說教學重難點

本框的重點“對四大保護的認識”;根據學生缺乏依法維權意識,要想真正利用好司法保護維權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將此作為本課要突破的難點。

五 、說教學方法

學無常法,教無定法,貴在得法。通常情況下,常規教學使用小黑板教學,以單純的口頭敘述,通過反復強調的手段來強化、灌輸,這樣做容易使學生乏味,缺乏創新力。為了激發學生的興趣 ,引發學生思考,使他們能更積極更主動地投入課堂我參照《思想品德課程標準》,采用了以下幾種教學方法:情景體驗法;案例分析法;討論式教學法。

六、說教學過程

這部分我安排了三個環節,即典型案例導新課、師生互動大課堂、教師寄語小結新課。

現在向大家介紹第一個環節,典型案例導新課。用時3分鐘左右。

出示案例:13歲女孩遭家暴跳樓自殺,留下三頁遺書質問父母。引導學生關注同齡人,思考三個問題:

1、母親的行為是否違法?

2、小女孩在做法對不對?假如是你遇到這種情況,你將怎樣處理?

學生討論、發言后,我給出總結: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離不開法律,需要給予他們特殊的保護和特殊的愛。以此引出第二環節。

第二環節,師生互動大課堂。這個環節主要講四大保護,用時間25分鐘左右。

首先,家庭保護。

請學生以教材103頁“小晨厭惡學習離家出走”為背景進行表演……

學生四人為一小組進行討論,推選代表談感想。

通過學生參與,情景體驗,讓他們知道國家制定專門的法律對未成年人進行保護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家庭、學校、社會中,都存在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因素。因此迫切需要國家給予特設的保護。由此引出下一個案例:

小軍(化名),14歲,不滿1歲時父母離異,法院將他判給父親撫養,由于父親阻攔,沒再見過母親,而父親經常把他打得鼻青臉腫,后來父親吸毒,被勞教一年半。聽到這個消息的小軍只是默默流淚,自認倒霉。其爺爺表示:“家長對孩子沒有盡到責任”。

請學生思考:

1、 小軍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你認為主要原因是什么?

2、 小軍爺爺說:“家長對孩子沒有盡到責任”。你認為,家長應該怎么做呢?

通過學生討論、回答,我提出小結:作為未成年人,我們有權享受家庭的保護,如遭受家庭侵害,應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像小軍一樣自認倒霉。

第二、學校保護

小林的父母外出打工,暫時由爺爺看管。開學后,每天按時出門,按時回家。爺爺懷疑他沒去學校,聯系老師后,才知道老師一直沒見過他。老師將責任推給爺爺,而爺爺又將責任推給老師。但據了解,班上有一位老師當著同學的面羞辱過小林,讓他很是抬不起頭。之后小林失蹤。

請學生思考:

1、 小林逃學除了和家庭有關,還和什么有關?

2、 學校應該向學生提供哪些保護?

學生回答后,我再引導他們找出教材中關于學校保護的要求和內容。

第三、社會保護

一名在網吧內接連打了3天3夜游戲的小學生成成被母親拉回家后做出了異常舉動,他放火燒家、持刀欲砍親人,變得六親不認。

請學生思考:

1、 成成走上違法道路和社會有怎樣的關系?

2、 讓學生舉例說說社會上還存在哪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現象?

3、 作為中學生,你希望社會為你提供哪些保護?

引出社會保護的要求和內容。

第四、司法保護

“藍極速”網吧縱火案的審理過程是不公開的,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四名少年犯均受到法律的懲罰,其中,小力,男,13歲,因不滿14周歲,本著教育為主、輔導為輔的原則,未追究刑事責任,被收容所教養。

請思考:

1、從案例中能看出對小力實行了哪方面的保護?引出司法保護,請學生找出司法保護的含義和內容。

2、從中得到什么啟示?

通過學生討論、發言之后,我會提出小結,引導學生認識司法保護。

最后,讓學生分組討論教材第107頁中的行為,說出這些行為是否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并說出理由,幫助學生用學過的知識來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使他們進一步領會未成年人要受到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但關鍵之處,我要提醒學生,學習知識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能力,四大保護來自外界,要真正起到作用,關鍵在于學生自己的自我保護,包括意識和措施等等。

第三環節,教師寄語小結新課。用時2分鐘。

我的總結是: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肩負著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重任。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未成年人的關懷和愛護。提請同學們珍惜這份關愛,為祖國的繁榮富強而努力學習!

補充說明一下,利用信息技術的手段,把圖、境、情有效地結合起來,向學生展示有關事例來感染學生,不僅能入其心,動其情,還能達到促其行的效果。同時,我也看到,如果在教學中忽略對知識內容的識記理解,自主探究就沒有根基,猶如空中樓閣,最終必然要倒塌。所以,通過以上內容的學習后,有必要給學生梳理知識點。

七、說板書設計(略)

第八課 法律護我成長

課題:特殊的保護 特殊的愛

兩部法律:《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四道防線: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4、司法保護。

板書要條理清晰,便于學生理解,從而起到深化主題、回顧中心的作用。當然,這只是我的理想預測,而預測和現實總是有距離的,我只能盡最大的努力去縮小這種距離,如果差距太大,我愿意在這樣的差距中尋找反思的主題,也希望雷鳴教授和各位老師給予誠懇的指點與幫助。謝謝大家!

參考文獻

關于未成年保護法的總結范文2

一、加強領導認真策劃保證防災減災活動的順利開展

我們十分重視 "防災減災日"的工作開展情況,根據上級精神我校安排專人負責,并結合本校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防災減災日"活動方案,做到主題明確,措施適當,方法正確,確?;顒佑腥俗?,不脫節。

二、廣泛宣傳學校開展"防災減災日"工作的重要意義

(1)我校高度重視"防災減災日"的宣傳工作,在5月7日我們在學校正廳展出《未成年保護法》及《中小學生自救自護方法》宣傳畫,讓校園遠離威害,讓學生安全成長。

(2)利用班隊會,進行"防災減災日"教育大動員,通過班隊會使全體師生增強了安全意識,使他們認識到開展防災減災工作地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們自覺參與防災減災的學習、宣傳、行動之中。

(3)利用校內講座《消防安全知識講座》,法院張廳長普法講座《未成年犯罪法》,加大了消防和普法知識。

三、扎實做好學校"防災減災日"各項工作

(1)認真開展各類防災減災教育活動。我校將安全教育納入學校課程計劃,加強學校課程中的災害風險教育內容。

(2)組織學生觀看《學生自救自護知識》宣傳片,增強自救自護能力,提高中小學生防災減災素養。

(3)開展了安全知識為主的班隊會。

(4)舉行了安全知識為主的手抄報評比。

(5)進行了校內《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6)法院張廳長普法講座《未成年保護法》。

(7)完善學校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安全演練。

我校根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結合學校所在區域環境、災害發生規律和學校學生特點,進一步完善學校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并開展有針對性地緊急疏散演練。5月11日下午1時我校開展

1、防火災緊急逃生疏散演練。

2、救護演練。

3、滅火演練。

在一陣急促的警報聲,各安全崗位責任人快速到位,及時疏導。1分鐘20秒,全校師生按預先指定的疏散路線快速有序地撤離到了安全地帶。這次演練提高了全體師生的避災自救能力,增強我校預防和應對突發災害的防災減災能力。

關于未成年保護法的總結范文3

[關鍵詞]社會調查員制度 問題 完善

我國未成年人犯罪面臨越來越年輕的年齡結構,人民法院一直圍繞著“教育、感化、挽救青少年”的方針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審判方式進行改革和探索,在審判中貫徹不公開審理原則,盡力做到對未成年心理、隱私各方面的保護。近年來一些法院實行社會調查員制度意在保護青少年、本著教育感化的理念幫助失足青年重新融入社會。而社會調查員制度的主體、程序是否明確,在實行過程中是否能合法實行,調查結果在審判中的地位,對法官的影響又是如何?本文試對社會調查員制度做簡單分析并提出一些參考建議。

一、我國社會調查員制度的形成

1.我國社會調查制度形成的法律依據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21條規定:“開庭審理前,控辯雙方可以分別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以及實施被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現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制作書面材料提交合議庭。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關社會團體組織就上述情況進行調查或者自行進行調查?!边@條規定,可以視作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的社會調查制度之雛形規定。

《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北京規則》)和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都要求有關部門在法院判決前,應對未成年人的社會、家庭背景等做調查。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8條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5條規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結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齡的生理、心理特點,加強青春期教育、心理矯治和預防犯罪對策的研究;第44條規定:司法機關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應當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訴訟權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幫助,并根據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和犯罪的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制教育。我們目前為止并沒有專門的少年法庭,也沒有專門的法律對其做出具體的規定,但可以看到在我國訴訟法中都有這樣的理念,這就要求我們在探索司法制度、司法改革的時候要對未成年人給予特別的關注,未成年人刑事審判中的社會調查員制度可以說是對制度的創新和完善。

2.我國社會調查制度形成的社會基礎

“最好的社會政策,也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刑事政策學派之鼻祖李斯特主張應實施以特別預防為目的直接刑事政策。他特別強調了社會因素在犯罪原因中的特殊重要性,重視刑事政策在教育改造罪犯和保衛社會中的作用。社會調查制度也是為了貫徹教育感化的方針,使犯罪青少年可以更好的融入社會,過上新的生活!

國際社會對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有了一種全新的視野―――對未成年人犯罪,不應僅根據其犯罪構成,而應結合其犯罪成因判罪。很少未成年人是罪大惡極,因為社會、家庭、學校等因素對其的影響,加上個人文化道德水平較低,生理特點心理不成熟自制力差等多方面綜合影響導致其走上犯罪道路。社會調查員制度為了對未成年的家庭環境、教育狀況等的了解而使量刑時起參考作用,是對青少年的負責,也體現了司法公正,也是和國際社會對未成年犯罪問題觀念的一項具體的制度。

二、社會調查員制度存在的問題

第一,社會調查員法律地位。我國法律用司法解釋的形式規定了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進行社會調查,但是對于社會調查員的法律地位并沒有明確說明,到底社會調查員屬于何種身份、其法律地位如何引起了理論界和實務界的爭論。根據《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21條規定,控辯雙方都可以委托社會團體組織或自行調查,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親自調查。當社會調查員參加到庭審過程中,其既不是證人也不同于鑒定人。

第二,社會調查員素質保證。社會調查員由控辯雙方或法院委托社會團體進行的,社會團體是否對自己所進行的工作有充分能力勝任,能否按照程序辦事這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而且在調查的過程中是否做到客觀公正,不帶個人感情因素,這都要求調查員高素質的保證,建立專門培訓調查員的系統。因為一個制度的產生往往要伴隨著很多部門、系統的產生,要為之服務。

第三,社會調查報告及結論屬性。在我國現有刑事證據體系范圍內,對社會調查報告及結論之屬性很難作出明確的界定?!缎淘V法》第42條規定了七種法定證據: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視聽資料。顯然,社會調查報告及結論不屬于以上任何一種。在現實層面上,法官把社會調查報告當做量刑的一種參考。

三、社會調查制度的完善

首先,確立社會調查員的法律地位。社會調查員報告已經被直接用于到庭審過程中了,社會調查員的法律地位還沒有確定。筆者認為應該在法庭中設立社會調查員席位,將其在調查中的情況歸納總結,觸動未成年人的心靈。在庭審中參與質證,使社會調查報告具有法律效力,報告屬性也可以得到解決,從而使法官在判案中對報告的參照有了依據。

其次,規范社會調查員活動。要確立對社會調查員的選任,委托社會團體進行調查并不意味著團體中的任何人都可以勝任,要嚴格選撥,并對其進行培訓,保證調查員素質。進入社會調查階段要按照嚴格程序操作,不能此案和彼案調查程序不同,那就意味著結論不同。要做到公平、公正,本著對未成年人負責的態度,就要程序公正,因為只有看的到的正義才是真正的正義。

總之,社會調查員制度是在社會發展、法制不斷健全的情況下產生的,意在更好的保護未成年人,雖然也有著不足之處,需要我們不斷的去完善、改進,但是其有著社會基礎,符合社會需要,有其生命力。讓我們在關愛未成年的同時,更從法律制度上去保護他們!

參考文獻:

[1]韓冰,李梅梅.未成年人刑事審判中的社會調查員制度研究[J].安徽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8,(3).

[2]范勤.試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J].法治論叢,2002,(5).

關于未成年保護法的總結范文4

一、必須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準確出生日期

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無論是立案階段,還是偵查、起訴、審判活動,都必須重點查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準確出生日期,需具體到“日”,因為年齡因素很可能決定著是否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對此:(一)《高檢規定》第8條規定,審查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把是否已滿14、16、18周歲的臨界年齡,作為重要事實予以查清。對難以判斷犯罪嫌疑人實際年齡,影響案件認定的,應當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需要補充偵查的,同時通知公安機關。(二)必須首先關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準確出生日期,并且具體到“日”是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活動的重要任務之一?!陡叻ㄒ幎ā返?8條規定,法庭調查時,審判人員應當核實未成年被告人在實施被指控的行為時的年齡?!蛾P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對于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人實施被指控的犯罪時已經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確實無法查明的,應當推定其沒有達到相應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相關證據足以證明被告人實施被指控的犯罪時已經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但是無法準確查明被告人具體出生日期的,應當認定其達到相應法定刑事責任年齡。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應由專門機構或專職人員承辦

(一)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應當照顧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并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人辦理。

(二)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應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審判員或者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依法組成少年法庭進行。

(三)有關的司法解釋和部門文件也有規定,如根據《公安部規定》第6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設置專門機構或者專職人員承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應注意,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的人員應具有心理學、犯罪學、教育學等專業基本知識和有關法律知識,并具有一定的辦案經驗。這些措施都是考慮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身心特點,以利于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這些未成年人。對此:1、《高檢規定》第5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一般應當設立專門工作機構或者專門工作小組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具備條件的應當指定專人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應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檢察人員承辦。2、《高法規定》第6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可以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庭。條件尚不具備的地方,應當在刑事審判庭內設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議庭或者由專人負責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高級人民法院可以在刑事審判庭內設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議庭。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設立少年法庭指導小組,指導少年法庭的工作,總結和推廣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少年法庭指導小組應當有專人或者設立辦公室負責具體指導工作。3、《高法規定》第8條規定,審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議庭的審判長,應當由熟悉未成年人特點、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審判員擔任,并且應當保持其工作的相對穩定性。審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人民陪審員,一般由熟悉未成年人特點,熱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并經過必要培訓的共青團、婦聯、工會、學校的干部、教師或者離退休人員、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工作人員等擔任。

三、訴訟工作的全面性和細致性

《公安部規定》第10條、《高檢規定》第16條和第18條、《高法規定》第21條均規定,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不僅必須完成與成年人案件同樣的查明案情、收集證據和確認犯罪人等各項工作,而且訴訟活動還應當更加全面和細致,必須更注意案件細節問題的調查取證和確認。在制作訴訟文書時,公安司法人員除了應當在文書上載明案件來源、發案時間、地點、犯罪事實、現有的證據材料、法律依據和處理意見外,還應當著重寫明犯罪嫌疑人的確切出生時間、生活居住環境、心理性格特征、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等情況。這些內容應當盡量詳細、全面。

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特別的訴訟權利

對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來說,除了享有與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同的訴訟權利外,還享有一些特殊的權利,辦案機關應當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這些特殊權利。例如:(一)《刑事訴訟法》第14條第2款規定,對于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訊問和審判時,可以通知被告人的法定人到場。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為他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14歲以上不滿16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16歲以上不滿18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6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通知監護人到場。(三)《高檢規定》第4條第1款規定,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應當依法保護涉案未成年人的名譽,尊重其人格尊嚴,不得公開或者傳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圖像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四)《高法規定》第19條規定,開庭審理前,應當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人出庭。法定人無法出庭或者確實不適宜出庭的,應另行通知其他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近親屬出庭。經通知,其他監護人或者成年近親屬不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記錄在卷。第24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辯護臺靠近旁聽區一側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人設置席位。

五、嚴格限制強制措施的適用

《公安部規定》第15條規定,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應當嚴格限制和盡量減少使用強制措施?!陡邫z規定》:(一)審查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把是否已滿14、16、18周歲的臨界年齡,作為重要事實予以查清,對難以判斷實際年齡、影響案件認定的,應當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根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實、主觀惡性、有無監護與社會幫教條件等,綜合衡量其社會危險性,確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三)對于罪行較輕,具備有效監護條件或者社會幫教措施,沒有社會危險性或者社會危險性較小,不會妨害訴訟正常進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予批準逮捕。對于罪行較嚴重,但主觀惡性不大,有悔罪表現,具備有效監護條件或者社會幫教措施不具有社會危險性,不會妨害訴訟正常進行,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依法不予批準逮捕:1、初次犯罪、過失犯罪的;2、犯罪預備、中止、未遂的;3、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的;4、犯罪后能夠如實交待罪行,認識自己行為的危害性、違法性,積極退贓,盡力減少和賠償損失,得到被害人諒解的;5、不是共同犯罪的主犯或者集團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的;6、屬于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系在校學生的;7、其他沒有逮捕必要的情形。

六、區別對等的起訴政策

《高檢規定》將“可訴可不訴的不訴”原則進一步具體化,充分體現了寬嚴相濟、區別對等的刑事政策,《高檢規定》第20條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應當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一)被脅迫參與犯罪的;(二)犯罪預備、中止的;(三)在共同犯罪中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四)是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的;(五)因防衛過當或者緊急避險構成犯罪的;(六)有自首或者重大立功表現的;(七)其他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情形。

關于未成年保護法的總結范文5

關鍵詞:合適成年人;未成年人;權利;義務

中圖分類號:D912.1/915.7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9-9166(2011)020(C)-0295-01

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源于英國的少年司法程序。它是根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心理等特點,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專門設計的一項權利。其內容是要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訊問時,必須有合適的成年人在場,協助其與警察溝通,同時監督警察在訊問中是否有不當行為。[1]我國目前確定了昆明盤龍區、上海長寧區、廈門同安區等各具特色的試點??偨Y地方經驗,借鑒英國的成熟理論,設計合理的合適成年人權利義務,對完善我國合適成年人制度有重要意義。

一、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的理論依據。1972年肯費特案使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在英國《1984年警察與刑事證據法》中正式確立。該法指出適當成年人介入制度適用的對象包括17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年滿17歲但有精神障礙的成年人兩類。[2]為了更好的落實這一制度,英國《合適成年人指引》明確列舉了合適成年人的權利。我國《刑事訴訟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不乏對法定人參與訊問的規定,但對于法定人到場后享有哪些權利義務并未明確規定?!昂线m成年人”的術語在我國相關法律中也未曾提到。剖析我國《刑事訴訟法》關于訴訟參與人的法律規定可見,合適成年人可能與近親屬、其他有利于幫教未成年人的人身份重合,符合《刑事訴訟法》的立法意圖。

二、國外有關合適成年人權利義務的借鑒。(一)英國。合適成年人制度是獨特的英國式發明。英國少年司法實踐中不僅有一支專門的合適成年人隊伍,而且英國內政部網站《合適成年人指引》對合適成年人權利義務作了詳細的規定。[3]主要有以下幾點:合適成年人有知情權及訊問前可以會見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被訊問時為其提供咨詢建議;監督警察詢問是否公正、合法;協助未成年人與警察進行溝通并尊重被訊問人員的隱私權;訊問結束后,合適成年人有權閱讀訊問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如果沒有簽字或者拒絕簽字則該筆錄因程序違法而予以排除。(二)美國。對未成年人進行訊問時,偵查員必須在訊問少年之前通知其家長。未成年人具有向在場父母咨詢的權利,同時整個訊問過程將被錄像。(三)澳大利亞。把合適成年人稱為“成年訊問朋友”。成年訊問朋友是作為提供幫助者存在于刑事訴訟中,在場主要是確保未成年人所作供述是自愿的。

三、我國合適成年人權利義務的設計。筆者認為合適成年人的權利義務主要凸顯在偵查階段,但司法實踐中對這部分規定的比較模糊,從盤龍區、上海區、同安區三地的試點看也無統一的標準。就偵查訊問階段而言,合適成年人權利義務的設計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從扮演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者的角色,來設計其權利義務。二是權利的設計必須符合合適成年人在場的功能要求;義務的設計應避免可能產生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情況發生。三是權利義務的設計應當合法合理。(一)合適成年人的權利。合適成年人的介入應當實現撫慰、溝通、監督、見證、教育五大功能?;趯崿F五大功能的考慮,合適成年人的介入應當被賦予相應的權利。[4]1、監督權。監督權是偵查階段合適成年人特有的權利。比較盤龍區、上海區、同安區三地的試點,關于合適成年人權利的規定,都認為應享有監督權,但規定均具有模糊性。2、參與訊問權。未成年人處于成長發育期,身心還未發展成熟,不管是對問題的理解能力還是與人溝通能力都有欠缺。合適成年人的參與,能夠使他們穩定情緒,在保持身體和精神正常的情況下接受訊問,自愿做出供述。未成年人也有權要求選擇自己信任的合適成年人參與自己的審訊,以維護自己在被訊問的特殊環境下的合法權益。3、獲得通知權。由于在偵查、審查和審判階段都會對未成年人進行訊問。因此不管是在刑事訴訟的哪個階段,司法人員在每次訊問前,都應當通知合適的成年人到場,同時告知他們享有的具體權利義務,介紹案情等情況。4、協助教育權。筆者認為這項權利貫穿于偵查、審查、審判的全過程。通過合適成年人的協助,讓未成年人能將自己的意思自由、準確地表達出來,從而幫助未成年人和司法人員之間順利進行溝通。5、知情權。合適成年人有權從司法機關事前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身心特點、興趣愛好、成長經歷、家庭背景、教育條件、日常表現等基本情況。6、查閱權。在訊問結束后,參加訊問的合適成年人有權查看訊問筆錄,可以對筆錄中所記載內容的正確性、完整性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在訊問筆錄、庭審筆錄上簽字。(二)合適成年人的義務。明確合適成年人的義務有利于保證其介入功能的充分發揮,避免產生負面影響。筆者認為合適成年人最主要的義務有:第一,及時到場的義務。司法人員通知合適成年人后,合適成年人應當在規定的合理時間內到達訊問場所。第二,不干預訊問的義務。合適成年人一旦介入訴訟程序,就不得非法干涉司法人員正常辦案或者非法打斷、影響訊問過程。第三,保密義務。指合適成年人不得泄漏案情,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串供等。第四,在筆錄上簽名的義務。在訊問或者庭審結束后,合適成年人應在筆錄上簽名,如果沒有簽名或者拒絕簽名,則該訊問筆錄因程序違法而予以排除。

作者單位:燕山大學文法學院

參考文獻:

[1]許建軍.“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研究評述”.《廣東青年干部學院學報》.2009年3月第23卷第75期.

[2]姚建龍.“英國適當成年人介入制度及其載中國的引入”.《中國刑事法雜志》,2004年第4期.

關于未成年保護法的總結范文6

年是上級關工委關于夯基礎,創“五好”關工委的關鍵年。在這一年里,鎮關工委在黨的領導下,一要緊密結合實際,及時充實剛退休、年紀相對較輕、健康狀況相對較好、熱心關工工作的同志進入鎮關工委(組)。二要針對應建立關工委組織尚未建立的單位,按照堅到底、摸到邊的要求,切實建立起關工委組織。三要積極組織參加上級關工委的培訓工作,特別是要對新進關工委(組)的成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做好關工工作的能力。四要繼續按照就地、就近和做一件不嫌少,做多件更歡迎的原則,盡多動員“五老”志愿者為廣大青少年做好事、辦實事。

二、繼續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幫助青少年逐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

年里,鎮關工委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縱貫關工工作全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研究,精心部署,科學組織,積極開展。同時,要結合開展愛國主義教育,革命傳統教育和勤勞節儉教育,幫助青少年逐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

三、繼續堅持“有愛無類”關愛,別樣情幫貧扶弱

關注、關心、關愛“留守兒童、貧困青少年、殘疾青少年和特殊情況青少年,是黨和國家賦予各級關工委(組)的一項特別工作。年里鎮關工委、村(社區)關工小組和關工委(組)成員,以及廣大“五老”志愿者,要帶著別樣的感情對其關注、關心和關愛。一要摸清情況,建檔立“案”。二要切實采取“一對一”愛心幫扶等方式,分別不同情況,有針對性的予以幫扶。

四、舉新措,進一步深化“警校共育”模式,營造更好的育人環境

年,是“警校共育”模式在興隆產生的第十個年頭,鎮關工委和村(社區)關工小組要以慶?!熬9灿蹦J疆a生十周年為契機,創新工作思路,研究新情況,采取新措施,解決新問題,進一步深入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婦女兒童保護法》,在全鎮營造更好的育人環境,創建更多的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和社區。

五、進一步整合社會力量,齊抓共管,共同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

年里,鎮關工委要積極主動同學校、派出所、司法所、團委、婦聯、計生辦等工作單位和部門,加強聯系,統一步調,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共同做好全鎮關工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輿論宣傳,努力營造良好的關工工作氛圍

年里,鎮關工委將進一步加強同主流媒體合作,做好新聞報道。積極向《今日》等媒體投優秀稿件,為上級關工委提供必要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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