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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規劃定義范文1
關鍵詞: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保護體系;三亞崖城
Abstract:The authors try to set up a hierarchical framework of the conservation plan of historical town, which contains five levels-“administrative area of town, historic town area, conservation area, officially protected monuments and sites together with historic building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his framework, which has certain value for setting up a standard of the conservation plan of historic towns, meets the need of comprehensive conservation of all kinds of the heritages in historic towns.
Key words:historical town;conservation plan;conservation framework;Yacheng Town of Sanya
中圖分類號:TU08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144(2011)-06-68(5)
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是我國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自2003年起,住建部與國家文物局陸續評選并公布了四批共143處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和108個中國歷史文化名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級文化名鎮名村已達529個,我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工作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契機。但同時,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仍存在著不少問題,其中之一就是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的嚴重滯后 。雖然2008年4月由國務院正式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下文簡稱《條例》)明確規定了名鎮、名村所屬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保護規劃的責任與義務,并規范了保護規劃中的部分核心問題,但由于缺少明確的編制辦法標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至今仍只能參照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及文物保護相關規范進行。
無論是《條例》為代表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中,還是相關規劃研究中,名鎮名村保護往往同時提出,似乎二者在保護方法上具有完全的一致性。但事實上,對于歷史文化名鎮,由于其在城鎮規模、功能復雜性、城鎮化發展對保護的壓力、遺產分布的廣泛性和片段化傾向等方面與歷史文化名村有著顯著區別 ,決定了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相較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將呈現出更加復雜的特點,如何科學合理的探尋其保護規劃的編制方法更成為當前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的重要課題。而科學的建立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的分層次保護體系,使之既能滿足當前遺產保護先進理念指導下對名鎮范圍內各類遺產全面保護的要求、又能使名鎮保護規劃與鎮其它規劃實現良好對接,更是成為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編制方法研究的核心問題之一。
2009年,筆者參與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委托進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辦法》及《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管理辦法》編研工作,并結合三亞崖城等歷史文化名鎮的保護規劃研究,對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的分層次保護體系的建構進行了較為深入的探索。
1對現有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層次的分析
我國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脫胎于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之后經過多年的探索,其編制方法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缺乏像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中建立的極為明確的“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三個層次的保護體系 ,現行的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往往存在以下問題:
1.1重古鎮區,輕整個鎮域
歷史文化名鎮既有按行政邊界劃分出的鎮域范圍,又有歷史文化資源相對集中的老鎮區。還有圍繞歷史鎮區周邊,并逐漸在之后的歷史時期發展起來的歷史文化村落或歷史地段。從這方面來講,名鎮與名村不同,名村一般規模小,遺產集聚度高,多在老村,保護范圍的劃定也集中在老村范圍,但名鎮就很有可能會有分布于古鎮區以內以及古鎮區之外的保護范圍存在?,F行保護規劃多重點關注古鎮區(即歷史文化資源較為集中的中心區),而對整個鎮域層面的若干保護要素――如鎮域范圍的山水格局、文化景致、傳統聚落等,則缺乏詳盡的保護措施。如2006年完成的《上海朱家角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 以及2005年完成的《湖南里耶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 等。
1.2重保護區及文物保護單位,輕歷史建筑
眾所周知,歷史文化名鎮保護的核心內容即是通過保護區劃的劃定和保護措施的制定,實現對歷史文化名鎮核心遺產的保護,因此大部分的保護規劃對于保護區層面的保護控制及管理措施都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對文物保護單位,名鎮保護規劃也多按照《文物保護法》的要求予以落實。而對于歷史建筑這個層面,則重視程度不夠,尤其對于歷史建筑的檔案建立及保護措施的確定,在保護規劃中極少提到。很多保護規劃甚至沒有建立歷史建筑檔案。如:《多倫縣多倫諾爾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 及《云南劍川縣沙溪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 等。
關于這點,仇保興副部長曾指出:“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首先要摸清家底,明確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內歷史建筑、歷史環境要素、歷史街巷的基本信息,把這些內容在整個村鎮空間層次上都列為保護的內容,建立歷史建筑檔案,在此基礎上提出不同保護范圍、不同類型建筑的保護整治措施?!雹?/p>
1.3重物質空間,輕文化空間
多數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對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已經足夠的重視,但是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及文化空間的保護則缺乏具體詳實的調查研究,尤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賴以生存及傳承的文化空間重視程度不夠?,F代化建設進程的加快,使我國的傳統文化生存環境發生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受到巨大的壓力,一些依靠口授和行為傳承的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許多傳統技藝瀕臨消亡;承載傳統文化的文化空間或是已經不存在,或是淪為其它功能。
以《廣西昭平縣黃姚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 為例,在保護規劃中對古鎮有較高價值的宗祠文化、詩聯文化、牌匾文化及抗戰文化都做了歸納,并希望能繼承和發揚下去,但是對于這些傳統文化的文化空間卻沒有加以詳細地分析,更缺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文化空間如何結合、如何加以保護的措施。
2建立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分層次保護體系的思路
建立科學的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保護體系,必須從名鎮保護規劃的屬性和主要目標入手。
2008年開始施行的《城鄉規劃法》確定了與城市規劃體系一致的鎮規劃體系,《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中則明確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的規劃期限應當與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相一致。基于以上法律法規,《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辦法(專家審議稿)》中對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的屬性定義為:“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是鎮總體規劃的專項規劃,可與鎮總體規劃一同編制,也可單獨編制。單獨編制時,保護規劃應遵循總體規劃的要求和原則,如與總體規劃發生沖突,應對總體規劃提出必要的調整建議”。因此,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在規劃范圍上理應與鎮總規保持一致,即鎮域行政區劃范圍。
按照《條例》第二十一條“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應當整體保護,保持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和空間尺度,不得改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的要求,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在鎮域范圍內主要應做好遺產普查、價值評估、山水環境、文化景觀、歷史聚落保護等宏觀保護控制工作。
我國有些歷史文化名鎮,歷史上行政級別很高,曾作為州府等地區行政、經濟、文化中心存在,其歷史價值與遺存豐富程度很可能與有些省級歷史文化名城類似。另外一個與名城類似的特點是,今天很多名鎮的建設現狀是依托原有老鎮區發展新鎮區、形成新老鎮區并存的狀態,當然其遺產集中地和其價值的集中體現往往就是通常意義上的老鎮區。因此在保護方法上,我們不能像名村保護那樣,直接進入類似“歷史文化街區保護”中的“核心保護區與建控地帶形成的保護范圍”層次,而應該借鑒《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范》中“歷史城區”的概念,將歷史文化名鎮中能體現其歷史發展過程或某一發展時期風貌、歷史范圍清楚、格局和風貌保存較為完整的需要保護控制的地區――涵蓋一般通稱的古鎮區和老鎮區――定義為“歷史鎮區”。歷史鎮區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其歷史格局、功能結構、傳統風貌、歷史街巷、歷史水系、社會構成等方面,其突出特征是整體性與完整性,因此,保護規劃在該層次上需要通過控制人口、疏解功能、保護風貌、嚴控高度、改善設施等規劃措施對其進行整體保護與控制。
《條例》中還明確要求歷史文化名鎮應劃定核心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并對保護范圍內建設活動進行了嚴格限制――包括“在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新建、擴建活動。但是,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除外”等極為嚴厲的條款。這顯示出立法者堅決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最集中存留地的決心。因此,保護規劃應科學、合理的劃定核心保護范圍與建設控制地帶,它們應當涵蓋歷史文化名鎮文物、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最集中的地區,在該區片內,保護規劃應以風貌嚴格保護為基本原則,詳細確定每處建筑的分類保護與整治措施、建筑高度、風貌等的控制要求。
對名鎮價值具有重要意義的文物及歷史建筑是重要的單體保護要素,保護規劃應對二者進行詳細調查、價值評估,并確定保護措施。尤其是對于之前關注不夠的歷史建筑,應加強歷史建筑檔案的建檔工作,作為保護規劃重要的基礎資料之一。
以上四個層次從“宏觀―中觀―微觀”建立了歷史文化名鎮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體系。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日益成為遺產保護的重要內容,保護規劃理應將其納入保護體系。非物質文化遺產涵蓋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兩大類 ,由于傳統文化表現方式主要屬文化部門分管,保護規劃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主要側重于文化空間的保護、還原與利用。
基于以上研究思路,筆者結合三亞市崖城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的案例,對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的分層次保護體系進行了較為系統和細致的研究。
3崖城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的層次與內容
崖城鎮是海南省著名的歷史文化古鎮,位于三亞市西部。全鎮總面積約349.79平方公里,近10萬人口,是漢、黎等民族聚居的地方。崖城鎮擁有兩千年建制史,曾為八朝州郡治所,1954年三亞建市前是縣政府所在地,歷史上曾長時間作為海南南部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崖城自然、文化資源豐富,鎮域內擁有南山、大小洞天2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崖城學宮、崖州故城、官溝及廣濟橋、迎旺塔、天涯海角石刻、小洞天石刻6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盛德堂、何秉禮故居等15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07年5月31日,崖城鎮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授予第三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稱號。崖城鎮成為海南省首批唯一的中國歷史文化名鎮,率先填補了海南省此項空白。
面臨著“國際旅游島”上升為國家戰略和三亞創建“國際性熱帶濱海旅游城市”的重要契機,作為三亞城市發源地和文化遺產最重要聚集地的崖城必將承擔起發揚傳統文化、提升文化旅游的重要職能,原有崖城鎮總規已與這一要求極不相稱。2008年8月,筆者所在的北京清華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開始同時承擔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的編制和鎮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
由于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屬于鎮總規的專項規劃,崖城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的規劃范圍與崖城鎮總規一致,為崖城鎮域范圍,面積約349.79平方公里。重點工作范圍――即劃定歷史鎮區、保護范圍的研究范圍――為總體規劃中確定的規劃區范圍,約68平方公里。本次保護規劃建立的分層次保護體系如下:
3.1鎮域層面
該層面的工作主要包括對崖城鎮域文化遺產的普查,確定鎮域范圍內保護要素,構建鎮域文化遺產網絡,明確鎮域山、河、港、城、村、文物古跡、地下文物埋藏點、歷史建筑等的保護措施。在對鎮域遺產全面評估的基礎上,確定歷史鎮區范圍(圖1)。
3.2歷史鎮區層面
歷史鎮區,即通常意義上的崖城老鎮區,是古崖州歷史最為重要的環境及空間載體,也是崖州古城的所在位置。由于崖城主要現存歷史文化遺存以清代、民國時期為主,而此時崖州古城的發展已越過城墻內范圍,在寧遠河北呈現連綿發展態勢,因此,本次規劃將寧遠河北、以崖州古城為中心的連綿發展區劃定為歷史鎮區。
在該層面,保護規劃對崖州古城輪廓、山水格局、街巷格局、人文景致、河湖水系、高度控制等提出具體的保護措施。對人口、用地、交通、市政基礎設施、防災等提出規劃措施,確保歷史鎮區在嚴格保護其文化遺產和價值特色的基礎上,實現可持續發展(圖2)。
3.3保護范圍與風貌保護區層面
由于崖城歷史鎮區周邊還擁有具有悠久歷史和深厚文化底蘊的水南村,歷史文化資源豐富和傳統建筑風貌保存較好的保平村,以及展現崖城地區的騎樓特色及入??陲L光的保港歷史地段,它們同屬于本次總規修編中確定的規劃區范圍,其中也存有大量的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因此,本次保護規劃在該范圍內進行建筑質量、年代、高度、風貌普查,并以此為依據劃定核心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風貌保護區和環境協調區。
崖城歷史鎮區劃定的保護區包含:兩片核心保護范圍(含鎮海門外核心保護范圍,日坊核心保護范圍)、三片風貌保護區(崖州古城風貌保護區、官塘村風貌保護區、起晨坊風貌保護區)及一片建設控制地帶;
歷史鎮區保護范圍包括:水南古村核心保護范圍(水南三村核心保護范圍)及兩片建設控制地帶;保平古村核心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及環境協調區;保港兩片核心保護范圍(含保港北區核心保護范圍、保港南區核心保護范圍)及一片建設控制地帶。
保護規劃對劃定的保護范圍內的建筑劃分為不同的保護類別,提出保護與整治措施,并對不同區劃內建設行為提出規劃管控措施、明確管理權限,為下一步編制保護范圍內指導實施的詳細規劃提供依據。
3.4文物保護單位及歷史建筑層面
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主要包括對崖城鎮域范圍內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建立檔案,科學劃定文物保護范圍,并提出具體的保護措施。在崖城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中,一方面加強對作為中國海上絲綢之路重要港口大港的地下文物埋藏點的保護,另一方面結合保護規劃和文物主管部門意見,對尚未劃定保護范圍的文物保護單位劃定保護范圍。
保護規劃還按照《條例》要求,將具有一定歷史、科學、藝術等保護價值,能夠反映崖城鎮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尚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筑物確定為歷史建筑,建議政府適時予以公布。對歷史鎮區、水南村、保平村和保港范圍內的歷史建筑建立歷史建筑檔案,并針對每處歷史建筑提出具體保護措施。
3.5非物質文化遺產層面
保護規劃對崖城鎮域范圍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予以普查,并進行詳細的價值評估。在此基礎上,規劃以文化空間為紐帶,將傳統文化表現方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展示結合起來,恢復必要的文化空間、將傳統活動還原到舉行活動的特定場所,讓老字號返回到傳統街巷中,實現“活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的整體保護(圖3)。
4結語
通過崖城的規劃研究實踐,我們嘗試構建了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分層次的保護體系。它涵蓋鎮域、歷史鎮區、保護范圍、文物保護單位與歷史建筑、非物質文化遺產五個不同層次,每個層次針對的保護對象與保護措施側重點各不相同,最終形成一套完整的歷史文化名鎮保護體系。這套體系明顯不同于歷史文化名村,而更類似于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方法。在宏觀上實現了在規劃范圍、內容上與鎮總規的銜接,在中觀、微觀層面為下一個層次的名鎮歷史鎮區、保護范圍的詳細規劃以及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的詳細規劃與修繕設計提供了指導和良好的對接可能性,并嘗試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落實在物質空間上,希望能夠對于推動我國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編制方法的研究與規范起到借鑒參考的作用。
注釋
①仇保興在第四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授牌儀式暨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研討會上提出今后一個時期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的主要任務和措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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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規劃定義范文2
[關鍵詞]海綿城市;規劃;技術
中圖分類號:S7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21-0228-01
為貫徹落實國家建設生態文明、美麗中國方針,推動修復城市水生態,涵養水資源,增強城市防澇能力,2014年,住房城鄉建設部了《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試行)》。這無疑是為全國各相關城市建設規劃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挑戰。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成為了城市規劃工作中的重頭戲。
1 “海綿城市”理論的提出
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我國面臨的各種水危機問題逐年加劇。水資源短缺、水污染、雨澇災害、地下水開采過量導致的地面下沉等等。這一些列的水危機都在制約我國的發展,嚴重時甚至會威脅居民的生命。而“海綿城市”的提出正是基于要系統化、綜合化的解決上述水危機問題,以雨水的高效利用為目的,以低影響開發技術的選擇與應用為依托,結合不同城市的水情特點,將建設項目納入到城市規劃之中,成為各系統、各部門共同支持參與的城市建設項目。
2 “海綿城市”的定義
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
海綿城市建設應遵循生態優先等原則,將自然途徑與人工措施相結合,在確保城市排水防澇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實現雨水在城市區域的積存、滲透和凈化,促進雨水資源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
3 “海綿城市”的目標與要求
3.1 “海綿城市”的規劃目標
“海綿城市”的規劃目標是以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引領城市建設,促進生態保護、經濟社會發展和文化傳承,以生態、安全、活力的海綿建設塑造天津城市新形象,實現“水生態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環境改善、水景觀優美、水文化豐富”的發展戰略,構建完善的城市低影響開發系統、排水防澇系統、防洪潮系統,完善城市生態保護系統,建立制度完善、手段智能、措施到位的管理體系,形成河暢岸綠、人水和諧、生態宜居的綠色海綿城市。
3.2 “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中提出,要通過海綿城市建設,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意見》中要求,“海綿城市”建設規劃要統籌有序推進,從2015年起,全國各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要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老城區要結合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老舊小區有機更新等,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體治理為突破口,推進區域整體治理,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
4 天津“海綿城市”建設規劃實踐
4.1 天津“海綿城市”規劃原則
天津“海綿城市”規劃原則是以實現海綿城市建設為目標,繼續全面貫徹“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使天津市海綿城市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協調統一。
一是要統籌規劃,近遠兼顧。在保證建設目標實現的前提下,對海綿城市相關建設行為統籌規劃、系統協調;合理確定建設時序,注重項目實施的評估和績效考核,保障海綿城市建設的持續性。
二是要生態優先,安全為重。優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統與低影響開發設施,實現雨水的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和可持續水循環。提高低影響開發設施的建設質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城市水安全。
三是要科學合理,因地制宜。充分結合天津市地處濱海內灣、水系發達但生態條件不足、現狀下墊面條件不利、新建道路和公建設施多等特點,選用滲、蓄、滯、凈、用、排各類設施組合,因地制宜開展建設。特別針對天津市地下水位高,土壤下滲難度大,地下水礦化度高,蒸發強烈,鹽堿地分布廣泛。合理分析下墊面條件,確定天津各片區海綿城市建設適宜方式;針對鹽堿化的問題,篩選適宜的物種,凈化水質,強化下滲。
四是要全面協調,綜合提升。統籌城市基礎設施,與道路、綠地、豎向、水系、景觀、防洪等相關內容充分銜接?;凇昂>d”理念,全面協調天津市城市規劃設計、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與海綿城市建設,實現統一規劃、建設、管理與協調。
4.2 天津“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謀劃與制度保障
4.2.1 天津開展“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謀劃
海綿城市建設按照源頭、轉輸和末端全流程控制,采用蓄、滲、滯、凈等多種設施的優化布局,有效降低徑流量和徑流污染負荷。設施建設不能與周圍景觀沖突,優先保障景觀功能。
天津在建設規劃“海綿城市”規劃中,源頭控制設施新建區主要采用綠色屋頂和透水地面,建成區主要采用雨水桶和透水地面;轉輸控制設施采用雨水花園、植草溝、生物滯留帶和下凹式綠地,新建地區和老城區,特別是非工業新建區,重點考慮下凹式綠地;末端控制設施宜采用雨水塘和雨水濕地等小型調蓄設施。
地塊內雨水控制與利用應優先利用低洼地形,采用下凹式綠地、透水鋪裝等設施減少外排雨水量,鼓勵利用景觀水體、收集池、下滲設施等作為調蓄空間。
按照道路、公建、建筑小區和工業企業等建設項目類型的不同,有針對性的選取海綿設施,合理組合,處理路面雨水、屋面雨水等。
4.2.2 天津“海綿城市”建設制度保障
天津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剛性控制指標,并將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充分納入,其他道路、綠地、涉水等相關專項規劃編制時也保持一致。在劃定城市藍線和生態紅線時,充分考慮了自然生態空間格局。強化城市豎向空間設計,將城市排澇規劃與城市防洪規劃充分協調銜接。市建設、規劃、水務、道路、園林、林業等行業管理部門同步完成相關專項規劃的修編工作。
嚴格規劃管理,將建筑小區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調蓄容積等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土地供應和項目建設的前置條件,保持雨水徑流特征在城市開發建設前后大體一致。在建設工程“兩證一書”批復、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等環節,將海綿城市相關工程措施作為重點明確和審查內容。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要求寫明海綿城市相關工程措施的落實情況,提交備案機關。市規劃、土地、建設的行政主管部門分別出臺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確保海綿城市建設目標的落地。
結束語:“海綿城市”建設是全國均需貫徹開展的建設規劃,是全面推動我國水環境問題治理的關鍵性規劃,是需要各有關部門統一協調、共同推進的城市項目規劃。各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綿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需要把海綿城市建設提上重要日程,完善工作機制,統籌規劃建設,抓緊啟動實施,增強海綿城市建設的整體性和系統性,做到“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張網”。再加之因地制宜地制定制度保障、合理選取技術措施、投以資金保障、統籌合理規劃,全國各城市必能發揮各自“海綿”能力,共同緩解水資源問題。
參考文獻
[1] 俞孔堅,讓雨洪不是災害,而成福音,2012.
專項規劃定義范文3
關鍵字:Mike軟件 城市雨水排澇 規劃
0 引言
近年來,頻發的洪澇等災害,給我國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和財產損失。而作為江南水鄉的浙江省,更是面臨洪澇損失的挑戰。2013年第23號強臺風“菲特”就讓浙江遭受了嚴重災害損失。為了更好地指導解決目前廣泛存在的內澇問題,國家相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標準和指導性意見。2013年3月,國務院的《關于做好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2013]23號),提出“用10年左右的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2013年6月,住建部的《關于印發城市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劃編制大綱的通知》。在此背景下,為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的工作要求,提高城市排水防澇能力,各地紛紛開展編制《城市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劃。鑒于最新一輪的雨水排澇規劃編制尚處于探索階段,本文探討了基于Mike系列軟件的城市雨水排澇規劃編制內容和方法。
1 規劃總則
1.1規劃原則
1、統籌兼顧原則。
以城市排水防澇為主,兼顧城市初期雨水的面源污染治理。同時體現河道治理與流域治理相結合、城市排澇與區域防洪相結合、設施建設與用地布局優化相結合。
2、系統性協調性原則
系統考慮從源頭到末端的全過程雨水控制和管理,與道路、綠地、豎向、水系、景觀、防洪等相關專項規劃銜接。城市總體規劃修編時,城市排水防澇規劃應與其同步調整。
3、先進性原則
突出理念和技術的先進性,因地制宜,采取蓄、滯、滲、凈、用、排結合,實現生態排水,綜合排水。
1.2規劃目標
1、發生城市雨水管網設計標準以內的降雨時,地面不應有明顯積水;
2、發生城市內澇防治標準以內的降雨時,城市不能出現內澇災害。(應根據當地實際,從積水深度、范圍和積水時間三個方面,明確內澇的定義);
3、發生超過城市內澇防治標準的降雨時,城市運轉基本正常,不得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2 規劃技術路線
規劃技術路線總結如下圖:
3 規劃主要內容
規劃主要內容概括起來可以分為4個篇章:“現狀評估篇、規劃方案篇、近期建設篇和實施保障篇?!?/p>
3.1現狀評估篇
3.1.1城市排水防澇現狀
1)城市水系現狀:城市內河、濕地等水體的幾何特征、標高、設計水位及雨水排放口分布等情況。城市區域內承擔流域防洪功能的受納水體的幾何特征、設計水(潮)位和流量等情況。2)城市雨水排水分區現狀:城市排水分區情況,面積和排水出路等。 3)道路豎向現狀 :城市主次干道的道路控制點標高。 4)歷史內澇情況:近10年城市積水情況,積水深度、范圍等,以及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間接經濟損失。 5)城市排水設施現狀 :城市現有排水管渠長度,管材,管徑,管內底標高,流向,建設年限,設計標準,雨水管道情況及運行情況。城市排水泵站位置,設計流量,設計標準,服務范圍、建設年限及運行情況。 6)城市內澇防治設施現狀:城市雨水調蓄設施和蓄滯空間分布及容量情況。 7)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從體制、機制、規劃、建設、管理等方面進行分析。
3.1.2城市排水能力與內澇風險評估
1) 降雨規律分析與下墊面解析:對現有城市暴雨強度公式進行評估。根據降雨統計資料,建立步長為5分鐘的短歷時(一般為2-3小時)和長歷時(24小時)設計降雨雨型。對城市地表類型進行解析,按照水體、草地、樹林、裸土、道路、廣場、屋頂和小區內鋪裝等類型進行分類,為后續雨水系統建模做準備。
2) 城市現狀排水防澇系統能力評估
a. 排水系統總體評估
包括:(1)城市雨水管渠的覆蓋程度;(2)城市各排水分區內的管渠達標率。(3)城市雨水泵站的達標情況。
b. 現狀排水能力評估
在排水防澇設施普查的基礎上,使用DHI MIKE系列軟件(MIKE系列軟件是丹麥水資源及水環境研究所(DHI)的產品。軟件包括一維河網的MIKE11,城市供水系統的MIKENET和城市排水系統的MIKEMOUSE,管網建模軟件MIKE URBAN,二維河口和地表水體的MIKE21等等)建立水力模型對城市現有雨水排水管網和泵站等設施進行評估,分析實際排水能力。
3) 內澇風險評估與區劃:使用DHI MIKE系列軟件建立水力模型進行城市內澇風險評估。通過計算機模擬獲得雨水徑流的流態、水位變化、積水范圍和淹沒時間等信息,綜合評估城市內澇災害的危險性;結合城市區域重要性和敏感性,對城市進行內澇風險等級進行劃分。
3.2規劃方案篇:
3.2.1規劃標準
1)雨水徑流控制標準:根據低影響開發的要求,確定城市雨水徑流量控制、源頭削減的標準以及城市初期雨水污染治理的標準。提出新建和舊城改造地區的徑流系數控制標準以及新建地區的硬化地面中透水性地面的比例。
2) 雨水管渠、泵站及附屬設施規劃設計標準 :城市管渠和泵站的設計標準、徑流系數等設計參數應根據《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的要求確定。
3) 城市內澇防治標準:根據實際情況明確城市中心城區能有效抵御的暴雨標準。
3.2.2系統方案:
綜合考慮蓄、滯、滲、凈、用、排等多種措施組合的城市排水防澇系統方案。使用DHI MIKE系列軟件建立水力模型,對城市排水防澇方案進行系統方案比選和優化。
3.2.3城市雨水徑流控制與資源化利用
1) 徑流量控制:根據徑流控制的要求,提出徑流控制的方法、措施及相應設施的布局。 對范圍內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徑流控制要求,作為城市土地開發利用的約束條件,明確單位土地開發面積的雨水蓄滯量、透水地面面積比例和綠地率等。合理布局下凹式綠地、人工濕地、可滲透地面、透水性停車場和廣場,利用綠地、廣場等公共空間蓄滯雨水。
2) 雨水資源化利用:確定雨水資源化利用的用途、方式和措施。
3.2.4城市排水(雨水)管網系統規劃
1) 排水體制 :確定城市排水體制。 對現狀采用雨污合流的,提出改造方案。 對于雨污分流地區,對于初期雨水提出截流處理方案。
2) 排水分區 :根據城市地形地貌和河流水系等,確定城市的排水分區。
3) 排水管渠: 結合城市地形水系和已有管網情況,布局城市排水管渠??紤]與城市防洪設施和內澇防治設施的銜接。對于集雨面積2平方公里以內的,可以采用推理公式法進行計算。對于集雨面積大于2平方公里的管段,使用MIKE系列軟件水力模型對雨水管渠的規劃方案進行校核優化。 根據城市現狀排水能力的評估結果,對不能滿足設計標準的管網,結合城市舊城改造的時序和安排,提出改造方案。
4) 排水泵站及其它附屬設施 :結合排水管網布局,合理設置排水泵站;對設計標準偏低的泵站提出改造方案和時序。
3.2.5城市防澇系統規劃
1) 平面與豎向控制 :結合城市內澇風險評估的結果,提出用地性質和場地豎向調整的建議。
2) 城市內河水系綜合治理 :根據城市排水和內澇防治標準,對現有城市內河水系及其水工構筑物在不同排水條件下的水量和水位等進行計算,并劃定藍線;提出河道清淤、拓寬、建設生態緩坡和雨洪蓄滯空間等綜合治理方案以及水位調控方案。
3) 城市防澇設施布局 :a. 城市澇水行泄通道,使用DHI MIKE系列軟件水力模型,對澇水的匯集路徑進行分析,結合城市豎向和受納水體分布以及城市內澇防治標準,合理布局澇水行泄通道。 b. 城市雨水調蓄設施,優先利用城市濕地、公園、下凹式綠地和下凹式廣場等,作為臨時雨水調蓄空間;也可設置雨水調蓄專用設施。
3.3近期建設篇
根據規劃要求,梳理管渠、泵站、閘閥、調蓄構筑物等排水防澇設施及內河水系綜合治理的近期建設任務。
3.4管理保障篇
3.4.1管理規劃 :
1) 體制機制 :建立有利于城市排水防澇統一管理的體制機制,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加強統籌,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規劃、設施建設和相關工作,確保規劃的要求全面落實到建設和運行管理上。
2) 信息化建設 :結合現狀普查,加強普查數據的采集與管理,為建立城市排水防澇的數字信息化管控平臺創造條件。建立城市排水防澇數字信息化管控平臺,實現日常管理、運行調度、災情預判和輔助決策,提高城市排水防澇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和應急水平。
3) 應急管理 :強化應急管理,制定、修訂相關應急預案,明確預警等級、內涵及相應的處置程序和措施,健全應急處置的技防、物防、人防措施。
3.4.2保障措施
1) 建設用地 :將排水防澇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保用地落實。
2) 資金籌措 :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強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
4 結語
本文從規劃原則、規劃目標、規劃技術路線、規劃主要內容等幾個方面對新一輪的城市雨水排澇規劃編制進行了探討。并提出在現狀排水能力評估、內澇風險評估以及城市防澇設施布局運用DHI MIKE軟件進行建模評估,以更準確直觀的地指導城市防澇工程設施的建設與管理以及近期工作安排。對今后的雨水排澇規劃編制有一定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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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規劃定義范文4
關鍵詞:城垣遺產;保護;利用;愛爾蘭
Abstract:This article generalizes the conservation of European city walls heritage. Taking Irish city walls conservation as a case study which is one of pioneers in Europe, it goes through its process of walls’ conservation, the system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mode and method of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Additionally, combined with the “Derry City Walls Conservation Plan”, it summaries Irish experiences to provide references and lessons for China’s city walls conservation based on our actual situation.
Key words:city walls heritage ; conservation ; utilization ; Ireland
中圖分類號: C91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674-4144(2016)-05-65(9)
前言
城市是人類文明進入高級階段的重要標志,城垣是冷兵器時代城市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物化載體,是研究農業文明時期經濟、社會、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全人類的共有遺產。至今在世界各地都保留有很多城垣遺存,其中從蘇美爾的烏爾克(Uruk)城城垣到印度河流域的果德迪吉(Kot Diji)城城垣,數量不少的城垣單獨或作為組成部分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作為全人類共同的杰出遺產代表而得到保護。
為世界三大文明古國之一和東亞文化發祥地,我國日漸認識到城垣在歷史、科學、藝術等方面的突出價值,中國城垣在世界文明中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 2012年國家文物局遴選了9處具有代表性的明清城垣申報世界文化遺產預備項目①。因此,加強城垣遺產的研究與保護,尤其是以國際標準開展中國城垣保護工作是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我國保留有城垣的城市為數不少,絕大部分的歷史文化名城都保留有一定規模的城垣遺存或遺址,但城垣本體及歷史環境由于缺乏保護而遭受各種破壞。作為富有獨特魅力的文化遺產類型,科學保護并合理利用城垣,使得傳統文明能夠與現代文明相互交融、傳承延續、和諧共生,是全面復興中華文化、科學落實新型城鎮化戰略的內在需求。
歐洲是現代意義上文化遺產保護的發源地,至今仍引領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潮流。本文以在歐洲城垣遺產保護領域領先的愛爾蘭為例,從歐洲文化遺產保護發展的大背景中,分析愛爾蘭城垣保護的框架與機制、規劃編制特點,提出對我國城垣保護的若干建議。
1 歐洲城垣遺產保護歷程與特點
1.1 歐洲文化遺產保護歷程的階段特點
歐洲保護文化遺產的歷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至古羅馬時代對文物建筑和歷史紀念物的保護行為,這種保護傳統一直延續到文藝復興時期,并得到進一步發展,在18世紀以歷史建筑保護為濫觴而發展成為現代意義的文化遺產保護。到18世紀中葉,英國的古羅馬圓形劇場成為歐洲第一個被立法保護的古建筑,標志著文物保護的概念已經從典籍、藝術品、器物等擴展至建筑領域(阮儀三,王景慧,1998)。在18世紀末至19世紀中葉,歐洲歷史建筑的保護與修復逐步科學化、系統化,從1840年法國成立歷史建筑管理局并提出《歷史性建筑法案》到1930年頒布《遺址法》,從1877年英國創建古建筑保護協會并于1882年頒布《古跡保護法》到1953年制定保護歷史性建筑的《古建筑及古跡法》,歐洲歷史遺存的保護逐步法制化,保護對象也多樣化。
20世紀中葉之后,以歐洲為中心的保護理論、實踐以及保護組織的出現推進了國際文化遺產保護運動,從《雅典》(1933年)中初見的“有歷史價值的建筑和地區”,到《威尼斯》(1964年)中指出的“代表一種獨特的文明、一種有意義的發展或一個歷史事件見證的城市或鄉村環境”,再到《內羅畢建議》(1976年)中確定的“歷史地段――史前遺址、歷史城鎮、老城區、老村莊、老村落以及相似的古建筑群”,保護理念進一步完善,保護對象進一步拓展。1972年在巴黎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是世界范圍內開展文化遺產保護的里程碑式的標志――文化遺產是全人類的財富,保護文化遺產不僅是每個國家的重要職責,也是整個國際社會的共同義務。上述的、公約等文獻構成了現代遺產保護的理論基石,推動了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迅速發展??梢哉f,歐洲始終走在國際文化遺產保護的前沿,在國際諸多重要、公約和宣言出臺前的理論總結和共識,都是以歐洲的實踐、探索為基礎。
當今,歐洲遺產保護的一個重要視角變化就是從以科學技術保護遺產安全逐漸轉向探索遺產保護對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社會進步、歐洲團結等更深層次的意義,即強調遺產價值的社會轉化。這鮮明的體現在了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頒布的一系列公約,即自1985年的《歐洲建筑遺產保護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Architectural Heritage of Europe),亦稱“格拉納達公約”(Granada Convention);到1992年的的《考古遺產保護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Archaeological Heritage),亦稱“瓦萊塔公約”(Valletta Convention);再到2005年的宣布《關于文化遺產社會價值的公約》(Convention on the Value of Cultural Heritage for Society),亦稱“法羅宣言”(The Faroe declaration)。
1.2 歐洲城垣遺產保護現狀與特點
歐洲城垣修筑歷史久遠。在古希臘時期,邁錫尼人用大型石塊修筑了眾多城垣,如邁錫尼遺址中的巨石墻垣(Cyclopean Walls);雅典人亦修筑了一系列著名的石墻,使城市可以連通到比雷埃夫斯(希臘東南部的港口城市)的軍事防御點;羅馬人采用石材修筑城垣,并用粘合劑來固定巨石,著名城垣遺址包括羅馬的奧里利安城垣(Aurelian Walls)和君士坦丁堡的狄奧多西線城垣(Theodosian Walls)。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人為抵御土耳其帝國的入侵,亦修筑了很多城垣,代表性的有塞浦路斯的法馬古斯塔、尼科西亞城及希臘克里克島上的甘地亞城,這些城垣都屹立至今[1]。
歐洲完整保留下來的城垣眾多,如法國卡卡頌城(Carcassonne)的城垣(圖1)和芬蘭赫爾辛基(Helsinki)的城垣(圖2),德國頒布《古跡保護法》之后也使得羅滕堡(Rothenburg ob der Tauber)和訥德林根(N?rdlingen)、丁克斯比(Dinkelsbühl)以及法蘭克尼亞地區(Franconia region)的眾多小型城鎮的城垣被完整的保留下來??傮w來看,歐洲城垣保護具有以下特點:
1.2.1 認知上:突出城池防御體系的整體理念
在歐洲,軍事科學、社會學、建筑學、歷史學等領域的學者,常常用“防御體系”(Defence System)或“城市防御工事”(City Fortification)一詞來指代城垣系統,在遺產的名稱或名錄中,也多出現此類概念。典型的如歐洲“中世紀防御工事”(Medieval Fortification)即作為一個宏觀整體的概念而被廣泛研究和保護。
這種防御體系的概念不僅大大拓展了研究與保護對象的范疇,更為重要的是強調其構成要素的系統性、整體性、綜合性。不僅研究保護防御體系遺存本體,更注重防御體系建設的歷史環境中的城市環境和自然環境,是一個體系、群體的概念。例如歐洲“中世紀防御工事”(Medieval fortification)體系就包括了塔(Towers)、城垣(City Walls)、港口(Harbours)、教堂和修道院(Churches and Monasteries)等眾多因素[2]。
1.2.2 理念上:強調遺產價值的社會轉化思路
人們對價值認識的差別導致了保護方式、方法的差別。歐洲國家對遺產價值內涵進行了不斷深入的探討,豐富了遺產保護的視角,使得保護工作已經不僅停留在對遺產本體的保存和維護,而逐漸強調發揮遺產在教育、經濟、文化生活、提升遺產社區居民的文化認同等領域發揮的價值。
這種理念轉變在歐洲城垣保護實踐中也得到了體現。歐洲城垣的保護除了常規對城垣歷史價值的關注外,還需要在保護實施前對其教育、生態方面的價值與潛力進行評估,通過完備的歷史資料和對現實機遇與挑戰的分析,制定適宜保護政策。其保護工作提案的框架囊括了舉辦相關活動的各種細則、擁擠控制、交通管理、容量計算等,所有的保護工程除了遵循最小干預等傳統保護原則外,突出提升公眾認識的作用。提倡通過開展以城垣為背景和場所的公共活動來發揮城垣的宣傳教育作用,強調市民的場所感(Sense of Place)、自豪感(Civic Pride)和認同感(Identity),最大限度的發揮城垣的社會作用和價值。
1.2.3 實施上:廣泛社會組織支持下公眾參與
廣泛的公眾參與是歐洲文化遺產保護成功和發展的重要基石,歐洲城垣遺產的保護實踐也同樣如此,其中社會組織在城垣保護中發揮著巨大作用。一些城垣保存較為完好的城鎮往往有很多自發形成的保護團體,如英國的約克市成立的“約克城垣之友”[3](The Friends of Yorks Walls ,FYW),該組織是由當地文物保護愛好者自發形成的非營利性非政府團體,其主要工作在于協調城市議會及城垣相關部門對城垣的綜合管理、保護與提升,并舉辦相關的學術、節慶、宣傳教育活動等。
歐洲各個國家均有若干個參與城垣保護實踐的團體,其中最具影響力的當屬1989年在威爾士成立的歐洲衛城之友(European Walled Towns, EWT)。該組織致力于吸納歐洲所有存有城垣的城鎮成為會員,目前擁有來自歐洲40個國家的64個會員,形成了歐洲各具有城垣遺跡的城市之間分享經驗、促進相互間互利共贏的合作平臺。該組織于1998年提出了關于城垣保護的《皮蘭宣言》(Piran Declaration),建立了成員國在城垣保護上的共識(圖3)。
2 愛爾蘭城垣遺產的保護實踐
歷史上愛爾蘭有56個建有城垣的衛城,其中35個衛城仍有城垣遺存。愛爾蘭政府視其為愛爾蘭城市歷史發展的重要見證,將城垣遺產的保護提升到國家古跡保護的最高層次,在管理體系、法律體系、資金保障的框架中為城垣保護建立了專項的機構、法律和經費。目前,尚有城垣遺存的所有城鎮均編制有城垣保護管理規劃,并開展了一系列考古發掘、測繪、歷史研究、學術會議、宣傳教育等活動。
比較來看,愛爾蘭對于城垣遺產保護的重視程度在歐洲首屈一指,其保護體系完備、保護實踐豐富,從遺產的概念、歷史價值、人文價值、社會價值、經濟價值、遺產價值的社會轉化、公眾參與等多個方面集中體現了歐洲城垣遺產保護的高度和發展方向。
2.1 城垣遺產的構成
根據愛爾蘭《城垣保護的國家政策2008》(National Policy on Town Defence,2008),城垣定義為從維京時期(The Viking Age)到17世紀所修筑的城垣,其要素包括:城墻墻體、城門、塔樓、夯土駁岸、壕溝、城堡、堡壘及其他相關人工構筑的結構。
由于修筑年代與保存狀態不同,現存的35處城垣遺產的組成要素可能是完整的、包含歷史上建設的所有要素,也可能僅遺留其中若干要素或地下遺址。與此同時,城垣的構成要素還包括城垣依附的環境要素,如護城河水體、隸屬于城堡的花園等,在保護中也需要對其環境要素的生物多樣性等自然環境予以保護。
2.2 城垣保護的法律體系
愛爾蘭城垣保護的法律依據是自1930年就制定的《國家古跡法》(National Monuments Act),法律確定城垣(Urban Defence)整體作為“國家古跡”②賦予其法定保護地位。
在《國家古跡法》指引下,愛爾蘭通過《考古古跡保護導則》(Framework and Principles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Archaeological Heritage,1999)、《考古發掘導則》(Policy and Guidelines on Archaeological Excavations)落實歐洲考古公約、國家古跡法的相關要求,其別強調國家在保持中世紀形成的城市形態的義務。
針對城垣遺產,愛爾蘭在2008年專門頒布了《城垣保護的國家政策》(The National Policy on Town Defences),作為對1999年頒布的《考古古跡保護導則》及 2004年頒布的《致規劃部門建筑遺產保護的行動導則》(Architec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Guidelines for Planning Authorities,2004)的回應和補充,這一政策成為具體指導全國城垣遺產保護的大綱和總體要求。
此外,在相關法律制定上,2000年頒布了《規劃與發展法》(The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Acts),正式提出了“保護構筑物名錄”(Record of Protected Structures, RPS)、“建筑遺產保護區”( Architectural Conservation Areas, ACA)的概念③,對城垣保護的空間管制賦予了法律地位(表1)。
2.3 城垣保護的管理機制
愛爾蘭根據《國家古跡法》的要求,對屬于“國家古跡”范疇的遺產本體及其環境的任何干預都需要得到“藝術與遺產部”( Department of Arts, Heritage and the Gaeltacht ,GoAHG)部長的首肯(Minister Consent),相應的修復工程需由指定的施工隊進行。除此之外,藝術與遺產部(DoAHG)下屬遺產司(Heritage Division)的國家古跡服務處(National Monuments Service)根據全國范圍內的考古測繪工作,創建具有法律效力的“古跡名錄”( Recorded Monuments and Places, RMP)。目前愛爾蘭全國有12萬余處古跡名錄,每一處古跡名錄都有獨立的編號、范圍、檔案。城垣的構成要素如城堡、墻體、城門會作為獨立的古跡列入古跡名錄,古跡名錄的位置、保護范圍會在地方規劃中標示出來。
對于非國家古跡的文化遺產,其保護實施在國家和地方兩個層級展開。國家層面,藝術與遺產部(DoAHG)主要負責提出“國家在冊建筑遺產名錄”(NIAH:National Inventory of Architectural Heritage),為“保護構筑物名錄”(RPS)提供備用清單④。實際上,地方在具體保護中承擔主要工作,根據法律規定,地方規劃部門有義務將其認為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建構筑物進行登錄,形成“保護構筑物名錄”(RPS),其保護與利用均體現在地方發展規劃當中?;谶@樣的制度,遺產不再像古跡一樣,全權由中央政確定名錄,其名錄的確定有地方公眾、規劃部門的積極參與。遺產保護與城市發展規劃相互協調,促進了地方政府對遺產的合理利用,對其遺產本體及其環境風貌進行積極的保護。整體形成了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遺產審定與管理機制。在此基礎上,針對城垣類遺產制定有國家層面的專項保護政策,與多層次的審定管理機制相結合,共同促進城垣遺產的保護(圖4)。
2.4 德里(Derry)城垣保護與管理規劃[4]
2.4.1 規劃編制背景
德里(Derry)城垣是目前歐洲保存完好的城垣之一。德里的城垣防御體系屬于愛爾蘭國家級遺產,保護和監督的職責主要由愛爾蘭環境和遺產服務部(Environment and Heritage Service, EHS)負責,但作為一個體系的保護,德里城垣的保護也得到其他機構的支持,如德里市議會是炮臺的擁有者,負責城垣防御體系的衛生整治工作;西北發展辦公室(North West Development Office)負責照明和路面整修工作等。
為了保護城垣遺產、宣傳城市文化和發展旅游經濟,德里城垣防御體系的利益相關機構一致決定,進一步開展對城垣的保護、展示和利用,支持城垣作為城市旅游計劃的一部分,該計劃得到了環境和遺產服務部(EHS)的資金支持。作為整體計劃的重要環節和實施基礎,制定一套完善的保護和管理規劃是保護、利用的重要工作基礎和實施依據。
2.4.2 遺產現狀問題
德里城垣防御體系本體主要由城墻、角樓、城門三部分組成,被分成9段。但遺產并不只包括這三部分,還包括城垣臨近的土地、財產及地下遺址共同構成的歷史環境(圖5、圖6)。
規劃評估認為,德里城垣遺址面臨的主要威脅包括:對遺產的價值缺乏足夠的認識;由于交通污染物、環境惡化導致的城垣遺存的腐蝕;缺乏足夠和規律的維護;周邊不適當的發展影響了城垣的景觀環境;城垣臨近地帶的開敞空間被吞并;人為蓄意破壞;現代不恰當干預行為,如不合適的街道小品、標示系統等。
2.4.3 遺產價值評估
規劃分析、研究、評估了德里城垣防御體系的價值,主要包括:是英國和愛爾蘭保存最為完整、狀態最佳的防御體系;是17世紀軍事建筑的典范;經歷過多次修復依然保存完好,城墻和城門堪稱視覺上的藝術品;在德里城市發展研究方面具有很高的考古價值;構成了完整的城市輪廓,包括內部的十字大街是歷史城市格局的典范;其城垣防御體系影響了歐洲其他城市的建設;城墻、角樓以及臨近的部分地區是歷史上用來欣賞舞劇的看臺,因而具有很高的休閑娛樂與教育價值;城墻及內側的土壤是許多花朵的棲息地;是當地居民生活的一部分,有助于增加市民對城市的認同感;是很多城市活動發生的天然背景(圖7)。
2.4.4 保護管理政策
規劃中確定了十分詳細的保護工作政策,主要包括:維護、修繕政策;考古發掘政策;可達性的政策;交通政策;安全政策;展示政策;公共活動政策;干預和提升政策;生態政策。諸多政策在各個方面詳細規定了城垣保護與利用的方式、方法(表2)。
值得關注的是,德里特別強調對規劃定期檢討、維護、更新的重要性,提出規劃要成為現行保護法律的附加條款,需成立專家組對規劃中的保護和管理計劃進行周期性的更新修訂,修訂的最長周期不超過五年(圖8)。
3 對我國的城垣遺產保護的啟示
3.1 愛爾蘭城垣遺產保護的特點
保護理念上,愛爾蘭強調城垣遺產價值的社會轉化。盡可能的發揮城垣遺產在社會公共生活中的作用,將城垣的保護與利用融入到社會生活中,使城垣更具社會存在意義。從市民角度而言,充分發揮城垣遺產的社會價值可以強化市民對城垣保護的共識,形成多方參與的保護機制,促成全民參與的積極保護活動,構建了社會共同保護城垣的良性循環。
保護法律法規上,愛爾蘭有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城垣整體被作為單獨類型的“國家古跡”得到保護,從國家遺產最高層面給予法律地位。藝術與遺產部(DoAHG)公布受到保護法律約束的古跡名錄(RMP),有著十分嚴格的編號、記錄和標示。愛爾蘭專門針對城垣類遺產頒布有國家層面的《城垣保護的國家政策》,對全國的城垣遺產保護起到了宏觀整體的指導作用。
保護管理體制上,愛爾蘭從城垣遺產名錄的確定到城垣遺產保護計劃制定的全過程,不僅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亦有地方公眾團體和民眾的參與,整體形成了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機制。針對城垣類遺產制定有國家層面的專項保護政策,與多層次的審定管理機制相結合,共同促進城垣遺產的保護。在國家和地方兩個保護層次中,地方發揮主導作用進而提出細致的地方保護名錄,國家則核定國家層面的遺產名錄,國家與地方兩個層面相互補充,共同組成完備的遺產保護群。
保護規劃上,采取價值導向的規劃編制思路,首先明確城垣遺產的價值,清晰的闡釋了為什么這些價值值得保護。規劃成果表達豐富,包括地圖冊、管理計劃、圖像和手繪檔案等,所有這些信息都會在政府網站上公開。雖然城垣遺產的可持續利用仍將是一個很有挑戰性的問題,但規劃為后續城垣保護與利用的問題提供了足夠的信息,形成了保護與利用所依據的明確的政策。
3.2 對我國城垣遺產保護的啟示
我國城垣保護工作起步尚晚,保護理論、法律法規、管理體制、規劃編制與實施、展示利用等諸多方面還存在不足,借鑒歐洲尤其是愛爾蘭城垣保護的成功經驗,我們建議:
3.2.1 深化內涵認識,構建整體保護理念
目前我國尚未形成普適統一的城垣類遺產概念,而城墻一詞顯然不能全面的涵蓋我國古代城市防御體系的內涵和外延。由于概念偏差,現行的保護不僅忽略了城市防御體系的整體性,更為重要的是往往造成保護對象的疏漏,對城垣價值判斷以及保護措施的制定等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擾。我們應借鑒愛爾蘭乃至多個歐洲國家采用的城垣防御體系的概念,以系統觀指引下的遺產視角開展城垣整體保護工作。具體而言,在宏觀層面,要從國家軍事防御體系構建進行系統考慮,如明代的長城防御和海防體系;在中觀層面,要從城市選址、區域防御構建角度進行系統考慮,如城垣與自然環境構成的防御整體;在微觀層面,要從筑城體系和城垣構成、構造方面整體考慮。
3.2.2 提升遺產地位,建立完善法律體系
相比于愛爾蘭城垣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我國至今未制定國家層面針對城垣遺產專類保護的法律法規,甚至在現行法律法規中,尚未將城垣作為單獨的保護類型。雖然城垣遺產保存較好的部分城市頒布有地方性的保護法規文件⑤,但是總體來看,大部分尚存有城垣遺產城市的保護管理工作缺乏專項法律法規的指導。建議借鑒愛爾蘭的《城垣保護的國家政策》,參照《長城保護條例》,首先建立《城垣保護條例》,并逐步建立從國家到地方各層面專門針對城垣類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從嚴保護我國僅存的城垣遺產。
3.2.3 實施科學保護,加快保護規劃編制
規劃是保護實施的前提和依據,截止2012年末,愛爾蘭衛城聯盟(IWTN)所有成員城鎮均完成了城垣遺產的保護管理規劃⑥,在保護管理規劃的基礎上,部分城鎮還完成了“行動規劃”(Action Plan),以指導具體的保護工作。正是規劃的存在,使得愛爾蘭城垣保護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確保城垣得到科學保護。反觀我國城垣保護,除被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部分城垣,已開始按照文物保護要求編制有文物保護規劃外,其余城垣幾乎均未編制有專項保護規劃,而針對城垣遺產管理與修繕等的專項規劃更是遠遠不足。建議未來應進一步加快城垣遺產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尤其突出環境保護、管理實施的相關內容。
3.2.4 強化保護合作,提高公眾參與程度
愛爾蘭城垣另一個成功經驗就是政府主導的多樣化保護合作,例如通過愛爾蘭衛城聯盟⑦(The Irish Walled Towns Network,IWTN)敦促、指導成員城鎮對城垣的保護管理工作,改變了各個城鎮各自為政的保護局面。大多數城垣所限定的范圍是城市的“歷史核心”(Historic Core),與各時期市民的生活息息相關,是當地人們歷史記憶寄托的核心區。因此,城市的每個市民都是城垣“遺產社區”(Heritage Community)的一份子,城垣保護離開居民的廣泛支持和參與是不可想象的。建議在我國城垣保護過程中,加大城市間、機構間的合作,采取多種途徑和手段提高公眾參與程度。
3.2.5 拓展利用思路,實現社會價值轉化
愛爾蘭城垣遺產的保護從早期關注城垣的物質載體逐漸發展至今更加注重遺產社會價值的轉化,在嚴格保護的前提下,多樣利用并最大限度的發揮社會價值。例如,將城垣的保護宣傳工作與城垣所在城鎮的中小學校課程設置相結合,聯合開展“考古進校園”活動;為加強公眾對城垣的了解,制定有“愛爾蘭衛城公眾認知活動計劃”(Irish Walled Towns Public Awareness Campaign);將愛爾蘭國家遺產周的最后一天作為“衛城日”(Walled Towns Day)等。這啟示我們應讓城垣遺產融入我們的公共生活,增進公眾對城垣遺產的場所感、自豪感和認同感,形成共同保護城垣的良性循環;只有將城垣與現代社會的公眾生活聯系起來才能保持永續的活力。
注釋:
①2012年10月22日,國家文物局對《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進行了更新,其中第十項為“中國明清城墻:興城城墻(遼寧省興城市)、南京城墻(江蘇省南京市)、臨海臺州府城墻(浙江省臨海市)、壽縣城墻(安徽省壽縣)、鳳陽明中都皇城城墻(安徽省鳳陽縣)、荊州城墻(湖北省荊州市)、襄陽城墻(湖北省襄陽市)、西安城墻(陜西省西安市)”。
②根據愛爾蘭《國家古跡法》,國家古跡的定義為:某些古跡或者遺存,附著在其上的歷史、建筑、傳統、藝術或考古價值,對其保護具有國家級重要性。國家古跡的本體及其周圍環境都需要被謹慎的保護,國家古跡的時間范圍從史前到20世紀?!皣夜袍E”是愛爾蘭受到最高級別保護的古跡,其級別類似于我國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截止到2012年底,愛爾蘭全國范圍內僅有1000處國家古跡。
③“構筑物”在規劃與發展法中的定義為其他一切地上或者地下一切建筑物、構筑物、發掘物、附屬構筑物,這個概念和古跡的主要區別在于特指1700年之后的遺存。其中建筑遺產密集,整體風貌協調的區域被命名為建筑保護區(ACA),建筑保護區中的任何開發都需要申請規劃許可。
④該部部長可以直接任命“國家在冊建筑遺產名錄”(NIAH)中的部分遺產使其成為“保護構筑物名錄”(RPS),進而受到法律保護。依照《規劃與發展法》第四章的規定,該部部長《給規劃當局的建筑遺產保護導則》(Architec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Guidelines for Planning Authorities)建立保護結構登錄或除名的標準,地方政府設立的“保護構筑物名錄”(RPS)一方面要沿襲往期規劃中的名錄,另一方面要接受該部部長審批。
⑤如2004年9月起施行的《南京城墻保護管理辦法》、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西安城墻保護條例》、2010年10月起施行的《河南省開封城墻保護條例》、《壽縣古城墻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⑥這些規劃由愛爾蘭衛城聯盟(IWTN)贊助,以地方政府作為規劃的委托方,由一些具有資質的咨詢、設計公司、大學等編制完成,愛爾蘭衛城聯盟(IWTN)及地方政府共同組織監督委員會在規劃制定的各個階段對編制機構提供咨詢服務。
⑦愛爾蘭衛城聯盟(The Irish Walled Towns Network,IWTN)是愛爾蘭城垣保護最重要的機構之一,是國家層面專項保護城垣機構的典型代表。該機構于2005年由愛爾蘭共和國遺產議會(Heritage Council)為愛爾蘭衛城城垣保護而授權成立的,同時愛爾蘭衛城聯盟也是歐洲衛城之友的成員組織。該機構目前在南北愛爾蘭范圍內共有23個城鎮會員,其主要職責為敦促、指導成員城鎮對城垣的保護、管理、提升的工作,執行愛爾蘭遺產議會對城垣保護行動的專項財政支分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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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規劃定義范文5
[關鍵詞]資源型;縣域經濟;轉型
[DOI] 10. 13939/j. cnki. zgsc. 2015. 16. 189
1 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研究狀況評述
資源型城市是以本地區礦產、森林等自然資源開采、加工為主導產業的城市(包括地級市、地區等地級行政區和縣級市、縣等縣級行政區)。資源的生命周期性使得資源型城市很容易因資源枯竭而出現經濟衰退現象。資源型城市經濟衰退將會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比如財政收入大幅度下降,下崗職工急劇增加、社會保險基金人不敷出等。
黨的十報告指出,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是關系我國發展全局的戰略抉擇,要大力推進生態文明,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趨勢,為人民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為全球生態安全作出貢獻。
因此,資源型城市必須及時進行產業轉型,擺脫對資源的單純依賴,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培育發展接續主導產業,保持城市經濟的平穩運行,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
1.1 國外研究現狀
國外對資源型產業的研究始于20世紀30年代,一般認為加拿大地理學家英尼斯(H.A.Innis)對此進行了開創性研究;60年代以后,魯卡斯(R.A.Lucas)、布萊德伯里(J.H.Bradbury)、沃倫(B.Warren)等基于產業結構升級、單一經濟向多元化經濟的過渡會自然實現這一假設進行了相關的系統研究。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經濟學家對資源型城鎮的發展與發展模式的吻合性提出了疑問,在研究內容與方法上也有所創新。
1.2 國內研究現狀
國內關于資源型產業的相關研究起步于20世紀70年代,隨著時間推移,研究側重點有所不同。李文彥于1978年首先提出煤炭型城市工業發展的問題,開創了我國資源型產業研究的先河。之后魏心鎮(1981)、梁仁彩(1985)等就煤礦地區工業綜合發展進行研究,提出發展思路。20世紀90年代,樊杰利首先使用聚類分析的方法進行煤炭城市工業結構的研究,指出產業結構單一是造成煤炭城市經濟效益低的主要原因。張鳳武提出煤炭城市發展非煤產業的原則、類型和模式。隨著我國資源枯竭型城市的增多,產業轉型問題成為研究重點,2005年元出版的《資源型城市轉型概論》對資源型城市主導產業轉換和相關制度、科技、人才等支撐條件做了探討,指出了中國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和西方國家經濟轉型的區別,對國內資源型城市的產業轉型提出了發展建議。田苗和武友德(2006)、周勇(2007)、左燕(2008)等分別對礦業城市、西部資源型城市、我國普遍轉型模式、云南東川以及民族地區資源型城市產業轉型進行了實例研究,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
本文在借鑒以上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主要對云南省麗江市華坪縣經濟如何實現轉型發展進行研究,并提出由原來工業產業為主轉向以生態旅游產業、生態農業產業、現代物流產業為主的發展模式,在此基礎上,發展深加工產業經濟以及出口導向型經濟,將華坪縣融入長江經濟帶一金沙江經濟圈、大香格里拉旅游一滇西北經濟圈以及四川攀西經濟圈,將華坪縣建成云南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和內地連接的重要商品物流樞紐。
2 云南華坪縣域經濟發展的現狀、特點及存在的問題
2.1 云南華坪縣域經濟發展的現狀
華坪縣2013年國內生產總值42.01億元,全省排名第85位,排名比上年下降7位;人均生產總值24531元,同比增長9.2%,排名38位,比上年下降4位;工業增加值全省排名第44位,比上年下降2位;蔬菜產量2.75萬噸,全省排名105位,跟上年基本持平;水果總產量7.6萬噸,全省排名20位,比上年下降1位;地方公共財政總收入11.15億元,全省排名38位,比上年下降7位;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5.78億元,全省排名45位,比上年下降5位。以2013年數據來看,華坪經濟總體呈下滑趨勢。華坪產業結構存在諸多問題,比如資源型產業所占比重過大、對煤炭的依存度過高、科技含量不高以及產業鏈偏短等。
2.2 云南華坪縣域經濟發展的優勢
2.2.1 區位優勢
華坪縣位于云南省西北部,麗江市東南部,金沙江中段北岸??偯娣e2200平方千米。東接百萬人口的鋼城四川省攀枝花市,南望滇中腹地楚雄,西通擁有世界文化遺產的國際旅游城市麗江,北與享有“女兒國”之稱的寧蒗縣瀘沽湖毗鄰??h城距省會昆明420公里,距離大理市280公里,距麗江市古城區220公里,距四川省攀枝花市中心70公里,距攀枝花機場80公里,距成昆鐵路格里坪火車站50公里,是滇西入川的必經之地。隨著2014年年底通車的攀華高速路和2018年攀麗高速路全線通車,以及未來攀麗鐵路、滇藏鐵路、滇藏高速公路等全線貫通,華坪作為長江經濟帶一金沙江經濟圈、大香格里拉旅游一云南滇西北經濟圈、四川攀西經濟圈的樞紐作用更加重要。
2.2.2 氣候優勢
華坪縣屬于典型的南亞熱帶低熱河谷氣候,年平均氣溫為19.8℃,降水量為870毫米,相對濕度60%,全年無霜期為303.2天。全縣平均海拔1160米,最高海拔3198米,最低海拔1015米,幅員面積2200平方千米,有耕地16.63萬畝,森林面積144.87萬畝,園地面積1.82萬畝,荒地面積128.8萬畝,水域面積3.62萬畝。此種氣候優勢適應熱帶、亞熱帶水果、蔬菜以及經濟林木的種植。
2.2.3 資源優勢
華坪縣境內礦產資源豐富,頗具開采價值的有煤炭、石灰石、鋁礬土、石墨礦、白云石、花崗石等。華坪是全國200個重點產煤縣之一,其煤炭為滇西地區所獨有,煤種為肥氣煤,具有低硫、低磷、低灰份、發熱量高(7000千卡/千克)等特點,是云南省稀缺煤種,現已探明的儲量達1.2億噸,可開采量為9700萬噸,遠景儲量3億噸。華坪縣境內石灰石蘊藏十分豐富,地質儲量約4億噸,且石灰石礦質量好,地質品位高,有害元素含量低。華坪雨量充沛,水能資源十分豐富,境內有新莊河、烏木河兩大河流,水電蘊藏量22.9萬千瓦,可開發12.5萬千瓦(不含金沙江經華坪段落的水能),目前已開發3.2萬千瓦,其余6.72萬千瓦尚待開發利用。金沙江流經華坪52.6千米,發展水電產業得天獨厚。
2.3 華坪縣經濟發展支柱產業――煤炭產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2.3.1 政策方面
2013年10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2013] 99號)規定:堅決關閉年產9萬噸及以下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經過努力,華坪煤礦已由2007年年末的136對,整合為目前的82對,但目前年產能達9萬噸的只有4對,其余都在9萬噸以下,其中年產3萬噸的還有18對,按照國家以9萬噸年產能劃定的生死線,均在關閉之列。據統計,2006-2012年,煤炭稅收是麗江第一大稅源,但2012年之后,水電和煙草行業的稅收收入已超過煤炭。
2.3.2 市場發展萎縮
近年來,西部地區交通運輸狀況改善,特別是鐵路運力加強,運輸成本降低,內蒙古、新疆等地的煤礦大量向西南地區輸送,并且這些地方的煤炭,儲量大,煤層厚,煤質優,開采設備和技術先進,開采成本低,使得它們的開采量大,成本低?,F在西南地區,包括離華坪很近的攀枝花,大都向它們訂貨,華坪煤炭銷售市場已大幅度縮減。
2.3.3 環境污染嚴重
多年以來,華坪煤炭資源的大量開發,不同程度對地質、環境造成影響。華坪部分礦區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水源枯竭、房屋開裂、土地下陷、水土流失、礦渣堆積、污染嚴重等問題。環境污染影響到了華坪居民的生活,不利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特別是2014年大量小煤礦關停并轉,部分煤礦資源已經枯竭,形勢十分嚴峻。資源的生命周期性使得資源型城市很容易因資源枯竭而出現經濟衰退現象,加之資源使用不合理、管理不完善等其他原因,這一進程還會加快。
另外,2013年11月12日,國務院了《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3-2020年)》,此規劃提出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必然要求,也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統籌推進新型工業化和新型城鎮化、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任務。
因此,華坪縣應依托資源型城市產業基礎,發揮比較優勢,大力發展接續替代產業,增強科技創新能力,積極推進新型工業化,提升產業競爭力,實現產業多元發展和優化升級。從而使資源集約利用水平顯著提高,資源性產品附加值大幅提升,接續替代產業成為支柱產業.礦山地質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實現煤炭產業下崗勞動力轉移,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完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水平不斷提高,住房條件明顯改善。
3 華坪縣經濟轉型發展的模式分析
華坪縣經濟發展從支柱產業――煤炭產業、以水泥和石灰為主的建材產業,轉向以發展特色農業產業、生態休閑旅游產業為主,在此基礎上,做特色農產品的深加工生產,發展農產品的出口導向型經濟。從資源型城市的轉型升級模式出發,促進工業產業、特色農業和低碳旅游業的產業融合,通過產業間的交叉、滲透與整合,實現華坪縣域經濟發展轉型。另一方面,大力發展現代物流產業,將華坪縣融入長江經濟帶一金沙江經濟圈、大香格里拉旅游一滇西北經濟圈以及四川攀西經濟圈,將華坪建成云南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和內地連接的物流樞紐。
3.1 工業產業改革發展方面
3.1.1 煤炭產業
其一,據[2013] 99號文件,隨著大量小煤礦的關閉,華坪煤炭產業要想生存發展,只有整合煤炭資源,兼并重組礦業企業,并加快推進機械化改造和建設,大幅度提高產能;其二,四川攀西地區占有華坪煤炭70%的市場份額,要增加華坪煤炭的銷售量,必須積極到攀西地區構建平臺,特別是加強和攀枝花兩家火力發電廠和攀青物流公司的合作,構建互信互利互惠的長效合作機制;其三,做好煤化工和煤炭深加工,延長煤炭產業的產業鏈,提高附加值,盡可能實現就地消耗、轉化升值;其四,還應做好煤炭行業的安全防范工作,推進煤炭安全治本攻堅,健全煤炭安全長效機制,為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奠定基礎。
3.1.2 以水泥和石灰為主的建材產業
華坪縣境內石灰石礦豐富,但長期產能不高,技術落后。由于全縣的基礎設施建設快速發展,對水泥等建材的需求大幅增加。應積極通過招商引資,包括麗江水泥公司、定華能源建材公司以及其他投資商對于水泥熟料生產線進行技改,提高水泥和石灰的產量。
華坪縣應以煤炭、石灰石資源為基礎,加強與四川攀西工業經濟融合,實現兩地優勢互補。鼓勵和引進攀西地區有資金、有技術、有人才的企業到華坪推進以煤炭、石灰石為主的礦產資源整合和技改擴能,加強技術創新,著力轉變工業發展方式,實現華坪工業提質增效。
3.1.3 其他方面
華坪的水電產業得天獨厚,流經華坪52.6千米的金沙江上,裝機300萬千瓦、總投資230億元的觀音巖電站現已建成。在此基礎上,可將華坪建成金沙江資源開發型經濟基地和清潔能源基地。隨著包括觀音巖電站在內的金沙江流域十余個大型電站的建成,使金沙江成為具備通航條件的內河,華坪縣可以在此基礎發展內河運輸,加快與金沙江流域滇川黔各省及各州市的合作與發展,將華坪縣內生產的產品通過水上通道運輸出去,發展航運物流業和觀光旅游業。除此之外,華坪縣還可利用氣候和水資源的優勢,在金沙江沿岸及全縣境內種植大量林木,鞏固生態安全屏障,增加森林覆蓋率,發展碳匯經濟,爭取長江流域下游省市的資金支持。
3.2 發展特色農業
由于華坪特有的區位優勢、資源優勢以及氣候優勢,以熱區豐富的氣候、水利資源為依托,發展多種農產品產業,比如優質晚熟芒果、蔬菜、玉米、紅薯、核桃、烤煙、茶葉、竹產業以及生態畜禽養殖產業等。目前各種農產品產業都有一定的發展規模,華坪縣的“三農”工作也已認真落實麗江市委“建設生態產業基地”的部署,但農產品缺少產品品牌及規?;臓I銷策略。所以政府和企業應從以下三方面進行改進:
第一,政府或者工商聯合會應加強華坪縣農產品的物流和電子商務平臺的建設,積極發展特色農產品加工貿易、現代物流業,只要管理到位,就能夠提高農產品配送效率,在客戶面前樹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
第二,企業應建立強而有力的品牌力度:堅持“4P”原則,就是產品(Product)、價格(Price)、渠道(Place)、促銷(Promotion)。將農產品品種多樣化、價格靈活化、渠道盡在掌握中、促銷品位化。樹立綠色農產品以及生態畜禽養殖產品品牌,提高產品質量,加強市場營銷,吸引省內外企業參與合作開發,擴大農產品銷售額。
第三,建立農產品深加工制品安全生產法規;完善深加工制品質量安全檢驗檢疫體系;積極研發生態農副產品;實施綠色營銷戰略;加強技術創新,依靠科技提高效益,加大項目實施力度。
3.3 發展出口導向型經濟
隨著一批具有比較效益的優勢產業不斷鞏固和發展,華坪縣扶持培育的洪全鮮玉米公司、麗江亨達公司、華坪綠野生物資源有限公司、華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烏木春”茶公司等農產品加工企業進一步發展壯大。在此基礎上,可以進一步整合華坪現有資源,以發展華坪農產品深加工內銷以及農產品、工業產品的進出口貿易,可以由政府招商引資建立外貿企業,發展華坪出口導向型經濟,可增加就業人口,也可實現煤炭產業的勞動力轉移,同時增加財政收入。
另一方面,也可以發揮華坪人民的主觀能動性以及創業積極性,建立淘寶村,在網上銷售自己生產的農產品,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疤詫毚濉钡母拍钭钤缬砂⒗锇桶吞岢觯鶕⒗锇桶脱芯恐行亩x,“淘寶村”指大量網商聚集在農村,以淘寶為主要交易平臺,形成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的電子商務生態現象。隨著電商行業的發展,淘寶電商也從傳統的單一淘寶平臺推向了騰迅、京東、亞馬遜等多個平臺,從“淘寶村”進化到了“電商村”。政府可提供貼息貸款,開辦短期電商培訓班以及扶持龍頭電商。
3.4 轉向生態旅游觀光農業方向
第一,華坪縣可利用地處滇川交界處的區位優勢,云南省和四川省的交界處,2014年年底攀華高速路的全線通車后,融入攀西“1小時”經濟圈,主動加強與攀枝花、西昌、成都的合作,使華坪成為長江經濟帶一金沙江經濟圈、四川攀西經濟圈的重要交通樞紐城市。華坪也應積極融人大香格里拉旅游一滇西北經濟圈,開展與楚雄、大理、香格里拉以及麗江的融合??梢苑e極發展休閑旅游業,開發漁業,以芒果為代表的優質水果產業,以及烏骨雞、家養天鵝等生態畜禽養殖業,以雞樅為主的野生菌、竹筍等特色餐飲業的特色旅游。同時開發旅游資源,包括觀音巖水電站、龍宮洞、仙人洞、轎頂山、滴水巖瀑布、務坪水庫、瓦爾底谷等景區,同時開發傈僳族、水田族以及苗族等民族原生文化,將旅游業、民族文化、生態農牧業以及餐飲業融合在一起,提供增值服務增加收入。
第二,結合華坪縣屬于典型的南亞熱帶低熱河谷氣候,可將華坪建設成為滇西北避寒勝地,開發“陽光果鄉”旅游經濟。特別是在冬季,吸引周邊高寒地區――麗江、寧蒗縣、迪慶州等甚至北方游客休閑旅游、養生度假。
3.5將華坪建成云南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和內地連接的物流樞紐
政府應抓緊“十三五”規劃,加大項目規劃和項目申報,與“十三五”同步啟動發展總體規劃和重點專項規劃。2014年9月,國務院出臺《關于依托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長江經濟帶,涵蓋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四川、云南、貴州11個省市,面積約205萬平方公里,人口和生產總值均超過全國的40%。2014年11月26日,第五屆川滇黔十二市州合作與發展峰會上,提出十二市州要構建綜合交通網絡,今后要著力推動區域間公路、鐵路、民航、水運的連接規劃,共同推動項目列入國家規劃并爭取實施,加快形成區域間通達便捷的綜合交通網絡。積極推進區域內高速公路、鐵路建設,加快麗攀高速公路、西香高速公路、麗攀昭畢遵鐵路、宜昆鐵路、成貴鐵路等項目建設;積極創造條件,開通支線機場之間的互飛航線,建立十二市州空中走廊;加快金沙江航運發展,推動高等級航道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