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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項目的應急預案范文1
消防安全演練的應急預案1 為有效防治我社區自然災害,避免與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根據上級自然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與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與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 長:xx(社區主任)。
副組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 員:xx(副主任) xx(委員) xx(委員) 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與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與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成員負責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與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與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與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與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三、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與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與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社區巡查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4、物質到位。每個社區居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社區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并由俞厚祥保管。
消防安全演練的應急預案2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項目應急準備狀態,發現并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項目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通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范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項目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項目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 長:鐘 有
副組長:徐本平、李金雄、李孟
成 員:韋本林、劉良初、吳天橋、王永福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系;組織演練總結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項目部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質檢部、合同部、材料部、審計部、后勤部、實驗室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并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王斌
成員:沈偉、曹開紅、_、黃新華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于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xxx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___
成員:___ ___ ___ ___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并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田曉東
模擬傷員:何方弟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___(模擬泄漏) ___(釋放煙霧)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5、觀摩人員
邀請廣南公司、監理單位及廣南高速各合同段等領導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20_年3月_日_:00-__:__時
六、應急演練目標、評價準則及評價方法 (略)
為了達到確定演練是否達到目標要求,檢驗各應急組織指揮人員及應急響應人員完成任務的能力的目的,在演練覆蓋區域的關鍵地點和各參演應急組織的關鍵崗位上,派駐公正的評價人員,全面、正確地評價演練效果。評價人員的作用主要是觀察演練的進程,記錄演習人員采取的每一項關鍵行動及其實施時間,訪談演習人員,要求參演應急組織提供文字材料,評價參演應急組織和演習人員的表現并反饋演習發現。按對人員生命安全的影響程度將演習發現劃分為3個等級,從高到低分別為不足項、整改項和改進項。
七、演練現場規則
為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應急演練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演習過程中所有消息或溝通必須以“這是一次演習”作為開頭或結束語,事先不通知開始日期的演習必須有足夠的安全監督措施,以便保證演習人員和可能受其影響的人員都知道這是一次模擬緊急事件;
2、參與演習的所有人員不得采取降低保證本人或公眾安全條件的行動,不得進入禁止進入的區域,不得接觸不必要的危險,也不使他人遭受危險;
3、演習過程中不得把假想事故、情景事件或模擬條件錯當成真的,特別是在可能使用模擬的方法來提高演習真實程度的地方,如使用煙霧發生器、虛構傷亡事故和滅火地段等,當計劃這種模擬行動時,事先必須考慮可能影響設施安全運行的所有問題;
4、演習不應要求承受極端的氣候條件或污染水平,不應為了演習需要的技巧而污染大氣或造成類似危險;
5、參演的應急響應設施、人員不得預先啟動、集結,所有演習人員在演習事件促使其做出響應行動前應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
6、除演習方案或情景設計中列出的可模擬行動及控制人員的指令外,演習人員應將演習事件或信息當作真實事件或信息做出響應,應將模擬的危險條件當作真實情況采取應急行動;
7、所有演習人員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服從執法人員的指令;
8、控制人員應僅向演習人員提供與其所承擔功能有關并由其負責的信息,演習人員必須通過現有緊急信息獲取渠道了解必要的信息,演習過程中傳遞的所有信息都必須具有明顯標志;
9、演習過程中不應妨礙發現真正的緊急情況,應同時制訂發現真正緊急事件時可立即終止、取消演習的程序,迅速、明確地通知所有響應人員從演習到真正應急的轉變;
10、演習人員沒有啟動演習方案中的關鍵行動時,控制人員可控制消息,指導演習人員采取相應行動,也可提供現場培訓活動,幫助演習人員完成關鍵行動。
八、應急演練前的準備
1、演練前1-2天,通知廣南高速LM6合同段全體人員及周邊群眾,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2、策劃組對評價人員進行培訓,讓其熟悉項目應急預案、演練方案和評價標準;
3、培訓所有參演人員,熟悉并遵守演練現場規則;
4、采購部門準備好模擬演練響應效果的物品和器材;
5、演練前,策劃人員將通訊錄發放給控制人員和評價人員;
6、評價組準備好攝像器材,以便進行拍攝圖片及攝像,做好資料搜集和整理。
九、應急演練總結與追蹤
在演練結束一周內,策劃組根據評價人員演練在過程中收集和整理的資料,以及演習人員和總結會中獲得的信息編寫演練總結報告。策劃組應對演練發現進行充分研究,確定導致該問題的根本原因、糾正方法、糾正措施及完成時間,并指定專人負責對演練中的不足項和整改項的糾正過程實施追蹤,監督檢查糾正措施的進展情況。
消防安全演練的應急預案3 為了提高醫院內部的自防、自救能力,使全體工作人員都能了解和掌握火災的特性,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準確、及時、有效的進行撲救,使火災損失減少到_低程度,根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結合醫院消防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滅火應急方案,請各科嚴格執行。
一、重點部位的滅火應急措施
1、病房發生火災事故時,首先應當穩定工作人員的情緒,以免發生混亂而造成更大的損失。做到“先救人,后救物”、“先病人、后員工”的原則。人員撤離現場和疏散物資依次進行,切莫爭先恐后,相互擁擠,更不能中途阻塞通道,發生自殘,造成不應有的悲劇。發生火災時病房負責人和義務消防隊員應當迅速趕到現場,組織人員撲救,并安排人員報警。當起火人員受困時,切不可跳樓逃生,可將被套、床單、窗簾或其他可利用的繩索系牢后,抓住繩索下滑到安全地點。
病房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應按以下預案步驟執行:
①首先了解火災發生方位、地點、原因、燃燒物等情況。
②科室工作人員迅速分工,一人通知住院病人做好疏散準備,一人火速報警119,一人通知院部,急呼全院員工緊急協助。
③_快的速度切斷本樓層電源(樓層電源開關在中間樓梯口)
④穩定病人和員工的情緒,有秩序、有組織的把病人,特別是產婦、嬰兒快速疏散到安全場所。
⑤在有效的時間內,搶出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氧氣瓶、酒精等。
⑥在119消防隊未到之前,義務消防隊員和員工在分管院長或科室負責人的指揮下,充分利用院內現有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⑦在_短的時間內由分管院長向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火災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調查火災原因及后事工作。
2、對配電房發生火災事故,電工應當立即切斷電源,用1211滅火器或干粉滅火器撲救。
3、對倉庫發生的火災事故,倉管員和義務消防隊員應當迅速切斷電源?;饎菹蛏蠈勇訒r,控制上層、下層設防;火勢向水平蔓延時,先控制左右,后上、下設防。上下控制,上層為主。注意疏散物資,并負責向消防部門介紹物資存放的數量,有無危險、易燃物品以及被困人員等情況。
二、對一般防火部門的滅火應急措施
對一般防火部門發生火警時,離火災事故_近的部門、人員應當迅速進行撲救,部門負責人和義務消防隊員趕到現場,組織人員撲救,并迅速報警。同時組織好人員整理好重要、貴重、危險物品,做好疏散準備工作。
三、醫院領導對滅火工作的應急措施
醫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長應當迅速趕到火災事故現場,召集有關領導成立滅火領導小組,了解情況并進行相應的分工。對火災事故采取邊解救被困人員邊組織人員控制火情,轉移和疏通物資。向消防部門介紹發生火災的部門或病房的房屋結構、分布情況、水源、物資的危險性和被困人員的情況。
四、如何撥打“119”火警電話
一旦發生火災,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不要慌張,要報清火災發生地街道(青春路288號)、單位名稱、報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以及是否有人被困和被困人員數,要說清科室內有無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氣瓶、酒精等)。報完后請不要急著掛電話,等接警員說好再掛,如他還有什么問題或有沒聽清楚的地方,請詳細告知。
五、做好預防防患于未然
審計項目的應急預案范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全縣政府性債務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堅持快速響應、分類施策、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穩妥處置,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切實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部關于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的實施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涉及到我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的預警及應急處置。各鄉鎮(辦事處)可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鄉鎮(辦事處)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預案,也可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增加風險評估和預警指標,加大風險評估和預警頻次,加強政府債務的精準化管理。
政府性債務包括一般債務、專項債務和或有債務。一般債務是指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償還的債務;專項債務是指以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的債務;或有債務是指政府負有擔保責任和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
1.4工作原則
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明確責任、信息共享、集中決策、協調配合、加強預警、及早應對、措施得力、維護穩定的原則。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風險應急機構組成和成員單位
根據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需要,成立“X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作為非常設機構,負責領導本縣政府性債務日常管理。當本縣出現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時,根據需要將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轉為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債務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應對工作。
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債務應急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成員單位主要包括縣財政、發改、審計、金融、司法、國土、住建、農業等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適時調整成員單位。
2.2應急工作小組職責
(1)決定啟動、終止本預案。
(2)加強風險預警和監測,對高風險鄉鎮和債務單位債務風險及時制定處置措施。
(3)負責債務風險的善后處理事宜。
3.債務風險監測和預警
3.1風險監測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全縣政府債務情況,建立債務風險監測和報告制度,對全縣的政府債務進行持續的跟蹤、監測、分析,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防范債務風險檢查,及時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
3.2風險預警
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預警是政府性債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鄉鎮(辦事處)、縣級各債務單位要建立規范的評估預警機制,按照一般債務率、專項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重要指標進行風險測算,控制政府性債務規模。對可能發生違約的政府性債務及時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3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指標
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主要指標包括:一般債務率、專項債務率、新增債務率、逾期債務率和償債率。
(1)一般債務率。該指標反映地方政府動用當期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滿足償債需求能力。一般債務率風險警戒線為100%。公式:一般債務率=一般債務余額/債務平均年限/一般公共預算可償債財力×100%,債務平均年限比照國家相關口徑定為4年。
一般公共預算可償債財力為一般公共預算財力扣除按照有關規定必須用于基本財力保障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部分。
(2)專項債務率。該指標反映地方政府動用當期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滿足償債需求的能力。專項債務率風險警戒線為100%。公式為:專項債務率=專項債務余額/債務平均年限/政府性基金預算可償債財力×100%,債務平均年限比照國家相關口徑定為4年。
政府性基金預算可償債財力為政府性基金預算財力扣除按照有關規定必須開支或計提的各項成本性支出和政策性支出。
(3)新增債務率。該指標反映地方政府當期財政收入對新增債務的保障能力。新增債務率風險警戒線為10%。公式為:新增債務率=新增政府債務額/政府綜合財力×100%,政府綜合財力=地區一般公共預算財力+地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力。
(4)逾期債務率。該指標反映地方政府債務余額中逾期債務的比重。逾期債務率風險警戒線為10%。公式為:逾期債務率=債務逾期額/政府債務余額×100%。
(5)償債率。該指標反映地方政府當期財政收入中用于償還債務本息比重。償債率風險警戒線為25%。公式為:償債率=政府債務還本付息額/政府綜合財力×100%。
3.4政府債務風險預警等級
根據一般債務率、專項債務率、新增債務率、逾期債務率、償債率五項指標值劃分為綠色安全區、黃色風險提示區和紅色風險預警區三個范圍等級。
五項指標均在風險警戒線范圍內的,列入綠色安全區名單;五項指標有一項高于風險警戒線的,列入黃色風險提示區名單,其中高于風險警戒線的指標為一般債務率時,列入黃色風險重點提示區名單;一般債務率、專項債務率兩項同時高于風險警戒線的,列入紅色風險預警區名單,其中另外三項中有兩項高于風險警戒線時,列入紅色風險重點預警區名單。
列入綠色安全區名單的,要認真總結成功管理經驗,繼續鞏固工作基礎。同時也要增強憂患意識,排查風險隱患,超前預測,密切跟蹤風險變化,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關口前移,合理控制債務規模和增長速度。
列入黃色風險提示區名單,尤其是列入黃色風險重點提示區名單的,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債務規模,認真排查債務項目風險區域;要全面查找債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控制項目規模、調整支出結構、壓縮公用經費、處置存量資產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及時償還和壓縮債務規模,逐步降低債務風險。
列入紅色風險預警區名單,特別是列入紅色風險重點預警區名單的,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應急處置預案責任主體、應急響應具體措施和應急預案啟動程序,避免發生債務危機,并及時上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4.信息報告
各鄉鎮(辦事處)債務管理部門及縣直有關債務單位要及時向縣政府定期報送債務本息償還情況,分析債務結構、明確償債資金來源。做好償債資金的籌集工作,若不能按期償還,應提前60天向縣政府報告。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應主動召集相關部門聽取意見,并向工作小組領導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如本預案啟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需將處理情況報送縣政府。
5.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響應具體措施
5.1應急響應
發生政府債務風險后,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制定解決方案,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銀行下調信用評級以及司法訴訟等惡性狀況的發生。及時與違約債務的債權人取得聯系,啟用償債準備金償還高風險債務,承諾債權人多渠道籌集償債資金,解決債務逾期問題。
5.2應急響應具體措施
各鄉鎮(辦事處)及縣直有關單位在保運轉、保民生、保穩定的前提下,結合本鄉鎮、本單位財政和債務情況,多措并舉,化解債務風險。一要建立償債準備金制度,強化自身防御風險的能力,需要用財政性資金償還的政府債務,債務單位應提前30天向政府報告,同時抄送同級財政部門。二要積極與銀行等債權人協商,對于即將到期的債務,通過貸款展期、適當減免利息等方式緩解當期償債壓力,規避短期償債風險。三要積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盤活存量債務項目,壓縮債務規模,避免債務違約,化解政府性債務危機。四要充分利用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有利政策,首先置換或償還期限短、融資成本高的債務,達到優化政府債務結構,降低融資成本的目的。五要充分挖掘政府各種有效資源籌集償債資金,如處置閑置行政事業資產以及土地等資產,其變現收入納入償債準備金。六要大力壓縮“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節約資金用于償還債務。七要在積極消化存量債務基礎上,將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納入預算管理。
5.3應急結束
債務風險應急狀態解除,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需要提出,報請本級政府批準后實施。
6.應急保障
政府債務管理部門和各債務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日常債務風險管理工作,強化債務風險信息的報送??h鄉兩級財政部門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建立和維護高效實用的政府債務管理系統。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部門要定期組織和安排有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債務管理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
7.善后處理
政府債務風險處置后,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并不能及時消除,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有必要開展善后工作。首先債務單位要向債權人作出完善債務管理工作的書面情況說明,保證在日后的債務管理中嚴格執行債務預警機制、更多渠道地籌集償債資金措施,重新建立政府信用;其次總結教訓,制定具體措施,落實債務責任,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8.附則
8.1預案更新
本預案由縣財政局適時更新。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審計項目的應急預案范文3
結合路橋工程施工基本情況,介紹了路橋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的不足,提出了相應的安全管理對策。主要包括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管理資金投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員素質、建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內容,旨在促進路橋施工建設質量和效益提升。
關鍵詞:
路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
0引言
在路橋施工中,由于安全管理制度沒有嚴格落實,一些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意識淡薄,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給路橋施工帶來不利影響,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降低工程效益。在這樣的背景下,應該轉變思想觀念,完善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路橋工程施工安全,促進工程建設質量和效益提升。
1路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不足
安全管理是路橋施工的重要環節,也是工程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受到施工單位重視和關注。整個路橋工程建設中,提高安全管理的思想認識,落實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能確?,F場施工秩序良好,讓施工人員嚴格遵循規范要求施工。同時還能預防安全事故發生,避免延誤工期的情況出現,進而保證施工進度計劃,按時完成施工任務。對激發施工人員熱情,合理安排施工機械設備和施工材料,推動現場施工效率提高,防止出現不必要的損失,保障施工人員安全,提高路橋工程建設效益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一些施工單位將工作重心放在如何拓展市場,最大限度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沒有嚴格執行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1]?;蛘咭恍┦┕と藛T安全意識淡薄,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資金投入不足,忽視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現場施工巡視和檢查不足,不注重建立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因而路橋施工中可能出現安全事故,對工程建設帶來不利影響,降低工程效益,有必要及時采取完善措施。
2路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對策
為彌補安全管理的不足,促進路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安全管理的不足,結合路橋施工建設需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安全管理措施。
2.1建立路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路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首先應該從制度建設入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首先,路橋施工過程中,應該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將其擺在重要位置,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明確相關人員安全管理職責。讓他們嚴格按規定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把握安全管理的每個要點。加強路橋施工安全管理現場監督和評價,構建完善的安全管理指標體系,及時掌握施工現場基本情況,對現場安全事故提前預防,避免安全隱患發生。其次,重視路橋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構建權責清晰的責任制,讓每個施工人員和領導都明確自身職責。建立健全的施工人員安全管理技能培訓制度,讓他們學習相關規范要求,遵循安全管理法律法規開展各項工作,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技能。并在現場施工中嚴格落實各項規定,促進路橋現場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最后,構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應急機制,成立安全事故應急領導機構,合理配備工作人員,建立應急管理專家庫,存儲安全事故應急設備和應急物資,滿足各項工作需要。路橋施工中,一旦發生緊急事故應該立即啟動應急體系,各部門和不同工作人員加強協調與配合,避免安全事故發生,盡量降低安全事故帶來的損失,確保路橋施工秩序良好。
2.2加大管理資金投入,健全管理體系
路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離不開資金支持。因此應該加大資金投入,用于購買機械設備,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培訓,開展安全事故應急演練等。一方面,合理安排資金支出,制定路橋施工安全管理資金投入預算計劃,確保資金充足,能為安全管理創造條件。根據路橋安全管理需要合理安排資金支出和使用,用于購買施工機械設備,開展施工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等,避免資金浪費并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另一方面,構建資金使用監督管理機制,明確工作人員職責,做好審計和監督工作,讓各項資金真正落實到路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2]。制定并落實獎懲激勵機制,對安全管理到位、資金安排和使用合理的單位和個人實施物質獎勵,調動他們的熱情,保證資金落實到位。激發工作人員主動性,讓他們有效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2.3完善路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以實現路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化和規范化為目標,構建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為各項工作開展提供制度保障。首先,制定并落實路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結合施工現場情況,借鑒其他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構建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嚴格執行和落實,明確安全管理人員職責,讓他們有效融入各項活動中,為安全管理提供支撐,確保各項活動有章可循。其次,根據路橋施工安全管理需要,修訂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例如,以路橋施工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為出發點,修訂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有效規范和引導安全管理新情況,更好規范安全管理工作。最后,構建路橋施工安全管理監督機制,健全監督制度措施,安排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定期和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開展巡視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安全隱患,盡早采取措施處理,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2.4重視路橋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轉變對安全管理不重視的局面,將路橋施工安全管理擺在重要位置,提高現場施工安全監督和監測水平。一方面,根據路橋現場施工基本情況,設立多個監測點,及時掌握現場施工基本情況,重視安全管理研究工作,制定并落實施工人員和施工現場安全保護和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結合現場施工情況健全安全監測網絡,推動安全監測規范化和制度化。另一方面,及時采取措施治理路橋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保障施工安全。例如,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落實“安全第一”的方針。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嚴格按要求開展機械設備操作。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加強施工人員引導[3]。增強責任意識,嚴格遵循規范要求開展路橋施工的各項操作,不得違規違章操作,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增強路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2.5提高路橋工程施工人員素質,有效保障施工安全
提高路橋施工人員綜合素質,增強他們的安全管理技能是不容忽視的內容。一方面,路橋施工單位要加強施工隊伍建設,注重對施工技術水平高、安全意識強的施工人員引進,充實和提高施工隊伍整體素質。同時構建完善的路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培訓計劃,采用現場參觀學習、課堂授課等方式,讓路橋施工人員掌握安全管理技能和規范要求,有效開展各項操作,確?,F場施工順利進行。另一方面,施工人員要提高學習的主動性,努力掌握規范要求,施工現場按要求開展各項操作,遵循施工機械設備操作技能和用電規范。增強安全事故防范技能,避免路橋施工出現安全隱患。
2.6 制定路橋施工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降低事故帶來的損失
通過應急預案的制定,開展演練工作,明確相關人員職責和權限,實現有效避免安全隱患發生的目的。一方面,將路橋施工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納入應急管理體系,增強應對安全事故的能力。要對路橋施工現場安全進行評估,掌握現場施工基本情況。根據評估結果制定應急預案,完善應急設備,安排應急人員[4]。制定并落實應急預案,明確相關人員的職責和要求,更好地規范和引導各項工作。另一方面,開展安全事故應急演練,科學合理組織施工人員和領導演練,明確施工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從而讓他們努力掌握應急處理方法和技能,提高熟練程度。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和應對,盡量降低帶來的損失。
3結語
隨著各地聯系增強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路橋工程建設數量越來越多。在施工過程中,為確?,F場施工安全順利進行,加強施工安全管理是不可忽視的。作為施工單位和施工人員,應該充分認識路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結合工程建設具體情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安全事故預警機制,加強現場巡視。及時處理和防范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推動現場施工有效進行,避免安全事故發生,降低不必要的損失,促進路橋施工建設質量和效益提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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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峰娟.公路工程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與質量控制策略[J]. 交通標準化,2014(8):39-41.
審計項目的應急預案范文4
廣東省社會力量參與救災促進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鼓勵、引導和規范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救災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社會抵御自然災害風險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社會力量參與自然災害的救災工作。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自然災害,是指危害人類生存或者損害人類生存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
本條例所稱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是指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在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參與救災準備、應急救援、災后救助和恢復重建等各環節救災工作。
第四條 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應當遵循以人為本、自愿參與、社會互助、協調配合、規范有序的原則。
第五條 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是救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下有序開展。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促進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的工作機制和社會動員機制,加強對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的指導和幫助,鼓勵、引導、支持和監督其有序參與救災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聯系、協調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促進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保險工作納入救災工作體系,推動建立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災害風險特點的自然災害保險制度。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的工作渠道和協調工作機制,明確和公布其具體負責部門及其職責、聯系人、聯系方式。
鼓勵社會組織在民政部門的指導下,加強與其他參與救災的社會力量和政府有關部門之間的聯系和協調,并向社會公開聯系人、聯系方式。
第二章 救災參與
第八條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減災防災規劃及物資儲備規劃、避護場所規劃、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和總體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前款所稱規劃的建設和救災物資儲備。有關企業可以依法與各級人民政府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第九條 鼓勵社會力量開展減災防災知識宣傳、自救互救技能培訓和必要的應急救援演練,提高公民的防災避險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進行減災防災領域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標準制定及其成果的推廣應用,參與政府委托的自然災害風險評估、調查以及編制自然災害風險圖等活動。
第十條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推動所在地社區的減災防災建設,利用社區圖書室、活動室建立減災防災宣傳教育場所,通過舉辦講座、設立宣傳欄和模擬應急救援等方式,開展減災防災宣傳教育和應急救援演練活動。
第十一條 鼓勵保險機構針對臺風、洪水、干旱等本省常見的自然災害風險,積極開發符合社會需要的農業保險、涉農保險、自然災害公共責任保險、城鎮居民住房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巨災保險等險種,并擴大保險覆蓋面。
鼓勵單位和個人根據自然災害風險情況投保相應的自然災害保險。
鼓勵社會力量以捐助的方式為城鄉居民購買自然災害保險。
志愿者組織應當按照《廣東省志愿服務條例》的有關規定,為參加救災的志愿者購買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十二條 保險機構應當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和協同推進的原則,依法經營種植業、林業、漁業、畜牧業等政策性農業保險項目,建立健全保險服務體系,提高保險覆蓋率。
政策性農業保險可以由農民、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自行投保,也可以由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村民委員會等單位組織農民投保。
村民委員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及涉農保險服務站點,并根據與保險機構的約定,協助其辦理政策性農業保險宣傳、承保、理賠、咨詢等具體業務。
第十三條 受災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當地人民政府的指揮和安排,配合有關響應措施,積極進行自救互救,并參與營救受害人員和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災害發生時,紅十字會依法對受災地區傷病人員進行救助。
鼓勵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根據受災地區需求,組織有專業人員、專業設備的應急救援隊伍進入災區開展應急救援活動。
第十四條 參與救災的志愿者組織和志愿者應當到受災地區人民政府設立的志愿服務機構登記報到,并在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志愿者組織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協助開展維護社會秩序、發放物資、搶險和營救、疏散、撤離、安置人員等救災工作。
第十五條 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通過捐款捐物、設立具有救災宗旨的基金會和開展義演、義展、義賣等慈善活動的方式進行救災捐贈。
第十六條 災害發生后,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可以接受捐贈,籌措救災款物。
鼓勵前款所稱單位將募得款物委托有救災社會服務專長的社會組織運作救災項目。
前款所稱單位可以在所在地民政部門的指導和幫助下運送募得款物,或者交由所在地民政部門進行運送。
救災款物的使用和發放應當尊重捐贈人的意愿并按照公正、公平、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受災地區民政部門的統籌協調下實施,但不得擅自改變捐贈目的和捐贈款物的用途。
第十七條 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提供志愿服務等方式,為應急期、過渡期生活救助對象以及當年冬季、次年春季生活困難對象提供幫助。
第十八條 鼓勵社會力量援建因災損毀的受災人員住房。
鼓勵社會力量依法援助或者投資受災地區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恢復重建。
第十九條 志愿者組織、救災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可以依法組織志愿者開展災后心理撫慰、幫孤助殘、關愛老人、困難幫扶、治安維護、生計恢復等工作,推動社區重建。
第二十條 保險機構應當依法及時查勘受災情況,會同被保險人核算損失。
保險機構收到被保險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被保險人因災害急需醫療、生活資金或者農作物嚴重受損、農房損毀的,可以向保險機構申請在保險金額內先予支付部分保險金。保險機構可以根據查勘和核算損失情況先予支付。
第三章 促進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制定促進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的政策和措施,并督促有關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參與救災的社會力量享受財政補貼、稅收優惠、費用減免等政策。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社會力量參與有關規劃編制、應急預案制定等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全省統一的跨部門、跨地區的自然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和信息共享與機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托自然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建立本地區災害信息共享與機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或者傳播虛假災情信息。
第二十三條 重大災害發生時,省人民政府根據本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響應等級動員命令,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搶險、搜救、救護、救助和捐贈。
受災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的實施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在當地設立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志愿服務機構,統籌協調和安排志愿服務活動。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救災捐贈導向機制,及時公開受災地區救災需求信息、依法可以接受救災捐贈的社會組織和有關單位名錄等信息,引導社會力量根據不同的災害類型、災害損失和救助階段而產生的有關救災需求合理進行捐贈。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救災工作中,可以向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購買服務,提供救災社會服務。
政府購買服務的,應當優先選擇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并將購買服務的項目目錄、服務標準、資金預算等信息依法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六條 在救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
參與救災人員發生傷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優待撫恤;屬見義勇為的,按照《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和褒揚。
單位和個人的財產因救災需要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實施征用的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歸還或者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由政府組織協調的單位和個人參與救災活動付出直接費用的,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救災資金等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在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自然災害風險分散機制以及農業信貸、社會救助、支農惠農政策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政策導向機制,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安排財政資金用于有關保費補貼,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發展,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險種及保險覆蓋面。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具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各項政策措施,并依托基層涉農機構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及涉農保險協保站點,積極引導農民、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參保,促進保險工作服務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存在違法行為,可以向民政等有關部門投訴、舉報。民政等有關部門接受投訴、舉報后,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參與救災的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救災資金、物資的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十九條 救災捐贈信息公開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不得弄虛作假。
依法接受捐贈的單位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救災款物募集情況或者慈善項目運作、受贈款物的使用情況,募捐周期或者項目運行周期大于六個月的每三個月公開一次,募捐活動結束后或者項目結束后三個月內全面公開,并及時回應捐贈人的查詢。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監察機關、審計機關應當依法對救災捐贈款物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民政、財政等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第三十條 財政、農業、審計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承保、查勘、核損、理賠等環節和保費補貼資金的取得、使用等進行監督。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加強對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監督管理,督促保險機構對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與其他保險業務實行分開管理,單獨核算損益。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不服從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嚴重妨礙救災工作開展的;
(二)未按照規定救治、營救受害人員或者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編造或者故意傳播虛假災情信息的;
(四)擅自改變捐贈款物的用途或者挪用、侵占、貪污捐贈款物的;
(五)其他嚴重妨礙救災工作的。
第三十二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未按照規定建立和管理自然災害信息共享平臺或者災情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未按照規定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渠道和協調工作機制或者實施協調工作機制,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未按照規定歸還征用的單位和個人財產或者給予補償的;
(四)截留、挪用、私分捐贈款物,或者在發放救災捐贈款物中弄虛作假的;
(五)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以外的社會力量參與本省救災活動,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社會力量和救災的方式社會力量的含義
社會力量:指能夠參與、作用于社會發展的基本單元,包括自然人、法人(社會組織、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非政府組織、黨群社團、非營利機構、企業等等)
其中參與分為主動參與、被動參與;作用可分為正面積極作用與負面消極作用。
救災的主要方式
救災從國別的角度來說,還可以分為本國自救和外國援救:
本國自救
就是災難國政府或者社會團體對本國發生的災難進行救災,運用本國的財力、物力、人力進行自救式的救援。
外國救援
多是外部力量的支援,災難國以外的國家對災難國進行的救援。包括:
1.外國提供物力援助救災,災難國以外的國家對災難國進行無償的援助救災需要的物力,包括食品、生活用品、救災所需的儀器設備及大型運輸設備等。物資的運送可以協商解決,多數由提供救援的國家負責無償運輸;
2.外國提供資金援助救災,災難國以外的國家對災難國進行資金援助;
3.外國提供人力援助救災,包括提供救援的專業搜救人員、安保人員、技術人員等;
4.外國提供技術援助救災,先進國對災難國提供進行救援的先進技術,以幫助災難國更好的完成救災工作;
審計項目的應急預案范文5
2、積極想辦法解決各種疑難問題、化解各種矛盾,順利完成了東校區圖書館的續建任務,保證了圖書館按時投入使用。
3、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完成了東校區籃排球場、東校區道路工程等24個配套項目施工任務,完善了校區使用功能,把一個完整新校區展現在各位評估專家面前。
4、及時完成了行政樓、學術交流中心、國際報告廳、音樂廳和圖書館等十個項目的裝飾裝修任務,保證了校部辦公機構和國際交流學院的順利搬遷,同時也為專家評估工作提供了舒適的工作環境。
5、積極與省、市等二十多個主管部門做好溝通與協調工作,本著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爭取最大程度地減免我?;窘ㄔO的前期投入,保證了我?;窘ㄔO工作的順利進行。僅去年一年我校就減免前期費用180萬元,并拿到了新校區消防驗收、環保驗收和防雷驗收的全部手續。
6、嚴格按照國家的基本建設程序辦事,對于施工單位選擇、材料設備的訂購等項目全部履行了法定的招投標程序,通過這種方式為學校節省建設經費近500萬元。
7、嚴控工程結算環節,力爭降低工程費用。對于工程審核實施了項目主審制度,并成立了由審計部門參與的工程結算領導小組,隨時解決結算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提高項目審減率,確保學校的利益不受損害。
8、在教學評估期間,制定了評估應急預案,為學術交流中心、國際報告廳和音樂廳等重點場所的正常運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9、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起草并完成了《北華大學基建管理手冊》的編制任務,其內容涵蓋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全過程,分別從投資控制、設計招標、工程驗收、竣工結算等多個方面,闡述了我?;窘ㄔO項目的管理方法,從而使我校的基本建設逐漸走向“科學化、規范化、系統化”。
審計項目的應急預案范文6
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與生產密切相關的安全、環境與健康問題受到人們普遍關注,
世界上各種類型的組織都越來越重視自己在安全、環境與健康方面的表現和形象,并期望以一套系統化的方法來推行其管理活動,以滿足法律和自身方針的要求,實現企業的可持
續發展。90年代以來,一些發達國家的石油公司率先開展了實施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體系的活動。
為消除和減輕石油石化企業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和危害,保護員工的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生態環境,使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的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與國際接軌,并在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上創國際一流的業績,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表述了建立、實施和保持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體系必需的要素。
本標準是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為保證自身和相關方(客戶、承包商、合作者等)實現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目標而制定。本標準是支持而不是取代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現存的健全、可行和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體系。
本標準提出了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體系的基本要求。各直屬企業及托管企業的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體系的運行應以此為準則,結合自身特點實施。
本標準在制定過程中,參考了IS0/CD14690《石油天然氣工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和BP公司HSE的管理層指導手冊,
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蘋單位: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安全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翟齊李俊榮李正鈺卜淑君閆進賈如偉
辛平朱欣榮牟善軍陳建設
目次
前言
1范圍……………………………………………………………………………………(1)
2定義……………………………………………………………………………………(1)
2.1要素………………………………………………………………………………(1)
2.2事故………………………………………………………………………………(1)
2.3危害…………………………………………………………………………………(1)
2.險…………………………………………………………………………………(1)
2.5風險評價……………………………………………………………………………(1)
2.6審核………………………………………………………………………………(1)
2.7評審………………………………………………………………………………(1)
2.8資源………………………………………………………………………………(1)
2.9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體系………………………………………………………(1)
2.10不符合……………………………………………………………………………(1)
2.11管理者代表………………………………………………………………………(2)
3HSE管理體系要素……………………………………………………………………(2)
3.1領導承諾、方針目標和責任………………………………………………………(3)
3.2組織機構、職責、資源和文件控制……………………………………………(3)
3.3風險評價和隱患治理………………………………………………………………(8)
3.4承包商和供應商管理………………………………………………………………(8)
3.5裝置(設施)設計和建設……………………………………………………………(9)
3.6運行和維修………………………………………………………………………(10)
3.7變更管理和應急管理……………………………………………………………(10)
3.8檢查和監督………………………………………………………………………(12)
3.9事故處理和預防…………………………………………………………………(13)
3.10審核、評審和持續改進…………………………………………………………(13)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企業標準
Q/SHS0001.1--2001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安全、環境與健康(HSE)管理體系
Safety,environmentandhealthmanagementsystemOf
ChinaPetrochemicalCorp.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體系的基本要求,適用于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工作。
2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2.1要素
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中的關鍵因素。
2.2事故
造成死亡、職業病、傷害、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的事件。
2.3危害
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2.險
發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以及發生事件結果的嚴重性。
2.5風險評價
依照現有的專業經驗、、評價標準和準則,對危害分析結果做出判斷的過程。
2.6審核
判別管理活動和有關過程是否符合計劃安排,以及這些安排是否得到有效實施,并系統地驗證企業實施安全、環境與健康方針和戰略目標的過程。
2.7評審
高層管理者對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體系的適應性及其
2.8資源
實施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體系所需的人員、資金、設施、設備、技術和方法等。
2.9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體系
指實施安全、環境與健康(以下簡稱HSE)管理的組織機構、職責、做法、程序、過程和資源等而構成的整體。
2.10不符合
任何能夠直接或間接造成傷亡、職業病、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的事件;違背作業標準、規程、規章的行為;與管理體系要求產生的偏差。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2001-02-08批準2001-03-01實施
2.11管理者代表
由公司或直屬企業最高管理者任命,在公司或直屬企業內代表最高管理者履行HSE管理職能的人員。
3HSE管理體系要素
HSE管理體系由十項要素構成:
1.領導承諾、方針目標和責任
2.組織機構、職責、資源和文件控制
3.風險評價和隱患治理
4.承包商和供應商管理
5.裝置(設施)設計和建設
6.運行和維修
7.變更管理和應急管理
8.檢查和監督
9.事故處理和預防
10.審核、評審和持續改進
這十項要素之間緊密相關,相互滲透,以確保體系的系統性、統一性和規范性。
公司應建立遵守國家有關HSE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程序。
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應是現行有效的版本,應將其具體要求傳達給公司全體員工和相關方。
企業是公司HSE管理體系實施的主體,經理(局長、廠長)是HSE的最高管理者,按照本標準要求,應設立管理者代表和HSE管理體系的組織機構,組建HSK管理委員會及HSE管理部門,明確責任并落實HSE責任。在開展HSE現狀調查分析基礎上編制出簡捷明確、通俗適用的HSE管理體系實施程序,重點制定HSE目標、HSE職責、HSE表現、HSE業績考核和獎懲制度,認真開展各層次的HSE培訓。該程序應及時經企業最高管理者批準并正式投入運行,實行年度HSE業績報告制度,通過審核、評審、實現持續改進,不斷提高HSE管理水平。
3.1領導承諾、方針目標和責任
3.1.1總則
公司在HSE管理上應有明確的承諾和形成文件的方針目標,高層管理者通過提供資源,通過考核和審核,不斷改善公司的HSE業績。
3.1.2領導承諾
公司高層管理者應提供強有力的領導和自上而下的承諾,并建立HSE保障體系。公司承諾應以實際行動表明對HSE的重視。
a)各級企業的最高管理者是HSE的第一責任人,對HSE應有形成文件的承諾,并確保承諾轉變為人、財、物的支持。
b)直屬企業的最高管理者應向公司、本企業員工和社會做出保證,本單位建立的HSE管理程序行之有效。
c)各級管理者應及時收集全體員工、承包商、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人員的信息反饋,使其積極參與到HSE不斷改進的過程中。
3.1.3方針目標
方針目標是公司在HSE管理方面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是實現良好的HSE業績的保證。公司的HSE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員動手,綜合治理;改善環境,保護健康;科學管理,持續發展”。HSE目標是“追求最大限度的不發生事故、不損害人身健康、不破壞環境,創國際一流的HSE業績”。
公司的方針目標體現了以下原則,下屬企業在制定本企業的HSE方針目標時應遵照執行:
a)公司所有的生產經營活動都應滿足HSE管理的各項要求;
b)與公司其他方針保持一致,并具有同等重要性;
c)能夠得到各級組織的貫徹和實施;
d)公眾易于獲得;
e)符合或高于相關法律和法規的要求;
f)當法律和法規沒有相關規定時,可選用公司內部合適的企業標準;
g)盡可能有效地減少公司的業務活動對HSE帶來的風險和危害;
h)通過定期審核和評審,以達到持續改進的目的?
3.1.4責任
公司和直屬企業應建立HSE管理體系,組織落實,實現安全、環境、健康一體化管理。
a)各級企業的管理者通過自身的HSE表率,樹立正確的行為榜樣,不斷強化和獎勵正確的HSE行為;
b)各級管理部門應為HSE管理的具體行動提供支持,應定期對HSE管理體系進行審核,編制年度HSE管理報告,不斷完善管理體系,總結取得的進展并規劃將采取的措施;
c)各級企業高層管理者應建立明確的HSE目標、標準、職責和HSE業績考核辦法,并配置相應的資源;
d)直屬企業最高管理者對HSE管理應從設計抓起,認真落實并考核設計部門高層管理者HSE責任。
3.2組織機構、職責、資源和文件控制
3.2.1總則
公司和直屬企業應建立組織機構并明確職責,合理配置人力、財力和物力資源,廣泛開展培訓.以提高全體員工的HSE意識和專業技能。
建立培訓記錄,按要求不斷完善培訓計劃,制定嚴格的培訓考核制度。
應有效地控制HSE管理文件,為實施HSE管理提供切實可行的依據。
3.2.2組織機構
公司設立HSE管理委員會。公司和直屬企業應建立相應的HSE管理機構,并對其職責和權限做出明確規定。
3.2.3職責
a)公司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制定HSE管理委員會的職責及HSE管理部門的職責,并提供必要的資源支持。HSE管理委員會是公司HSE事務的決策機構,HSE管理部門負責HSE事務的組織與監督。
b)公司和直屬企業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制定科研、設計、生產計劃、企業管理、生產技術、生產調度、公安消防、設備動力、質量管理、工程建設、供應、銷售、財務、人事勞資教育、行政管理、醫療衛生、工會等相關職能部門的HSE職責,配置必要的資源。各職能部門應按規定編制HSE實施計劃書。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執行公司HSE管理體系的規定和要求,做好與HSE相關的工作,確保HSE方針和目標的實現。
c)公司應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提出制定企業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最高管理層其他成員、職能部門、各級管理者直至車間(裝置、基層隊、站庫)負責人、班(組)長、員工等各級人員HSE職責要求。
d)公司的各級組織和全體員工應落實HSE職責。公司的每位員工都負有HSE責任,無論身處何地,都應把HSE事務做好。通過審查考核,不斷提高公司的HSE業績。,:
1)定期檢查,確保各項職責全面落實。以此為依據,確定部門、個人業績目標。部門、個人業績的實現情況應記錄存檔并反饋。
2)公司及直屬企業應建立HSE業績考核程序,各級管理層在同級部門和下屬單位意見反饋的基礎上,對照本年度的HSE目標對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管理層其他成員的HSE業績進行考核,并與經濟責任制掛鉤。
3.2.4培訓
公司對崗位人員應認真選拔,確認其稱職程度,進行系統培訓,并建立對其技能和能力進行評估的程序。
3.2.5資金
公司應優先安排用于HSE管理方面的資金,確保HSE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3.2.6物力
公司和直屬企業的最高管理者應為HSE管理部門提供必要的檢測儀器、防護用品、應急醫療用品、通信器材和交通工具等。
3.2.7文件控制
3.2。7.1范圍
——公司概況;
——組織機構與職責;
——HSE方針、目標;
——HSE風險評價記錄;
——年度HSE工作計劃與年度報告;
——HSE工作考核與獎懲實施辦法和考核記錄;
——作業實體的HSE實施程序;
——HSE管理體系的審核和評審報告;
——應急預案;
——變更審批實施文件;
——政府法律、法規;
——與公司有關的標準、規范;
——培訓考核記錄;
——新裝置開車前審核記錄;
——裝置停產檢修、改造投產前檢查記錄;
——所有經過批準實施的作業許可證檔案材料;
——檢查監督報告;。
——關鍵裝置監控要求與檢查報告;
——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報告;
——對承包商、供應商的評估材料;
——各類報表等。
3.2.7.2控制
公司應控制HSE管理文件,以確保:
a)與公司的活動相適應;
b)定期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前經授權人批準;
c)需要時現行版本隨時可得;
d)失效時能及時從頒發處和使用處收回。
3.2.7.3修訂
建立文件修訂制度,使公司員工、承包商、政府機構等隨時獲得文件的現行有效版本。
3.3風險評價和隱患治理.
3.3.1總則
風險評價是一個不問斷的過程,是所有HSE要素的基礎。直屬企業的高層管理者應不間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業務活動有關的危害、影響和隱患,并對它們進行科學的評價分析,確定最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響的最大范圍,以便采取有效或適當的控制措施,從而把風險降到最低或控制在可以承受的程度。
3.3.2風險評價
主管領導應直接負責并制定風險評價管理程序,每隔一定時間或發生重大變更時,應重新進行風險評價。風險評價程序見圖2。
3.3.2.1明確評價對象、選擇科學的風險評價方法和程序
評價對象確定后,直屬企業應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確定科學的評價方法和程序,進行風險預評價和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
3.3.2.2危害和影響的確定
a)直屬企業應系統地確定生產經營活動、產品運輸及售后服務中危害和影響的全過程。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非常規的工作環境及操作條件。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包括來自:
——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中的缺陷;
——設備失效;
——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
——違反生產操作規程;
——違反安全規程;
——人為因素,包括違反HSE管理體系要求。
4)在敏感地區水域活動作業因物料泄漏導致重大污染的事故。
5)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
6)以往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明確評價對象。選擇科學的風險評價方法和程序
危害和影響的確定
選擇相應的判別準則
評價危害和影響
記錄重要危害和影響
建立詳細目標和量化指標
確定和評價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評價報告
實施選定的風險控制措施
圖2風險評價程序
b)公司應鼓勵全員參與危害和影響的確定。
c)進行評價和風險管理時,應考慮所評價項目的順序。
3.3.2.3選擇相應的判別準則
a)判別準則表述了與公司或設施有關的目標,對危害及其影響的判斷可以依據該準則。判別準則來自法律、法規要求、合同規定、公司方針或標準等。
b)在新裝置設計或運行期間,直屬企業應確定相關活動的判別準則并評價是否符合標準。若達不到運行判別準則要求,則應強化風險削減措施。任何關于修訂判別準則的提議或放寬準則要求的建議,都應得到公司高層管理者的批準。
3.3.2.4評價危害和影響
a)在進行風險評價時,考慮對下列因素影響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
1)人;
2)環境;
3)財產。
b)風險評價:
1)包括活動、產品和服務的影響;
2)強調人與物兩方面因素導致的影響和風險;
3)考慮來自與風險區直接有關的人員的意見;
4)由具有資格的、有能力的人員來實施;
5)定期進行。
c)健康與安全的風險和影響評價應考慮到:
1)火災和爆炸;
2)沖擊與撞擊;
3)溺水、窒息與觸電;
4)暴露于粉塵、化學品、物理因素和生物藥劑的環境中;
5)人機工程因素;
6)有害物料的泄漏。
3.3.2.5記錄重要危害和影響
a)直屬企業應將已確定的HSE的顯著危害和影響形成文件,說明削減措施。
b)直屬企業應記錄適用于其活動、產品、服務的HSE方面的法規、要求和規定,以確保與這些要求和規定相符。
3.3.2.6建立詳細目標和量化指標
a)直屬企業應建立適當、具體的風險評價目標和量化指標。這些目標與量化指標應根據公司的方針目標、風險管理要求、生產及商業的需要而制定.并且是可驗證的、現實的和可實現的。
b)作為風險評價的后續工作,直屬企業應制定有關HSE關鍵性的管理活動和任務的量化指標,這些指標在生產活動中應是具體可行的。公司還應定期評審這些指標的連續性和適用性。
3.3.2.7確定和評價風險控制措施
直屬企業應采取措施來削減風險及其影響。風險削減措施應包括預防事故、控制事故、預防急慢性職業病、降低事故長期的和短期的影響等部分。
3.3.2.8風險評價報告
直屬企業應定期根據風險評價情況編制出風險評價報告。
3.3.2.9實施選定的風險控制措施
a)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和隨后的工作要求有可行的管理和現場監督規定,并要求操作人員對其理解和掌握。
b)在任何情況下,都應根據當地的環境和條件、投資和效益分析、當前的科學技術水平,采取必要措施將風險降到最低限度。
3.3.3環境因素評價
直屬企業應建立并保持環境因素評價程序,用來確定其活動、產品、服務中能夠控制的環境因素,從中判定對環境具有重大影響的環境因素。企業在制定環境目標時,應對重要環境因素加以考慮。
3.3.3.1環境因素的確定范圍
a)生產工藝;
b)維修保養
c)檢驗、分析、檢測設施;
d)原材料、半成品的采購;
e)設備更新;
f)產品運輸、貯存、使用和服務等;
g)廢棄物的處理、貯存、處置和利用。
3.3.3.2環境因素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發生變更時應及時更新確定和評價環境因素:
a)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更;
b)生產工藝發生變更;
c)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
3.3.3.3判定重要環境因素的依據
評價重要環境因素需要考慮的基本因素包括:
a)有關國家、地方及行業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b)環境影響的范圍;
c)環境影響的程度大??;
d)環境影響的持續時間;
e)社會和公眾的關注程度和環境敏感點。
3.3.3.4環境目標、指標的制定
直屬企業應建立環境目標和指標。企業在建立環境目標和指標時,應考慮重要環境因素、可選技術方案、資金、運行和經營要求,同時要符合公司的HSE管理方針與目標。
3.3.3.5環境目標、指標的實施方案
直屬企業應制定實現環境目標和指標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包括有關職能部門在實施環境目標、指標時的職責,實現環境目標、指標的實施方法和時間表。
3.3.4隱患治理
3.3.4.1隱患評估
a)自評:直屬企業應實事求是地按照推薦的評估方法對隱患進行評估,評估后的隱患應建立完整、齊全的檔案資料,其內容包括:
1)評估報告;
2)評審意見;
3)技術結論;
4)隱患治理方案;
5)整改進度和責任人;
6)資金概預算情況等。
b)復查:直屬企業HSE管理部門應根據自評結果進行復查,在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后,編制出年度隱患項目治理計劃表并列入年度綜合計劃。其中重大隱患治理項目需經HSE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報公司的HSE管理部門審查并組織實施。
c)公司的HSE管理部門對上報的隱患治理計劃進行初步審查,根據隱患治理情況,組織有關專家對隱患治理計劃進行評估,編制出評估報告,提出評估結論。
3.3.4.2隱患治理
直屬企業的最高管理者對事故隱患應做到心中有數,并親自組織隱患治理工作。
3,4承包商和供應商管理
3.4.l總則
承包商和供應商及相關方對公司的HSE業績十分重要,應評估他們的HSE表現,對供應商的產品和售后服務應進行驗證,確保其符合公司的HSE管理規定和要求。
3.4.2承包商管理
3.4.2.1資格預審(預認證)
a)制定預認證計劃;
b)建立公司認可的承包商名冊;
c)保存所有的承包商的資料和文件;
d)檢查承包商預認證表格,確認其是否滿足公司的HSE驗收指標。
3.4.2.2選擇承包商
a)檢查承包商是否按業主的要求進行HSE培訓,驗證其員工是否具備從事崗位工作的技能;
b)檢查承包商是否具有與業主相符合的HSE管理準則及標準;
c)檢查所有的合同是否滿足上級有關部門及公司的HSE要求;
d)參加預投標會議和合同簽定前的會議;
e)簽定合同。
3.4.2.3開工前的準備
a)向承包商介紹與工藝裝置(生產過程)有關的概況和危害,并進行人廠前的HSE培訓教育;
b)開工前開HSE會議;
c)參加審查開工前有關HSE活動的計劃;
d)依據公司的HSE管理要求及標準監督承包商的HSE管理;
e)參加開工前工作會議和審查承包商作業計劃。
3.4.2.4作業過程監督
a)審查、記錄承包商HSE表現,并將意見反饋給承包商;
b)協調承包商之間的工作;
c)協助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或事件調查;
d)保存所有承包商員工的傷病記錄;
e)作業全過程檢查承包商HSE計劃的執行情況;
f)檢查承包商對應急預案的理解及執行情況:
3.4.2.5承包商HSE表現評價
a)審查、記錄承包商HSE表現并將意見反饋給承包商;
b)督促和鼓勵承包商制定自己的HSE改進計劃;
c)組織對承包商的HSE體系的審核。
3.4.3供應商管理
a)對為公司和直屬企業提品和售后服務的供應商,應制定資格預審、選用和續用標準。
b)要經常識別、管理與采購有關的危害和風險。
3.5裝置(設施)設計和建設
3.5。1,總則
新建、改建、擴建裝置(設施)時,應按照“三同時”即勞動安全和環境保護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原則,采用國際或國家標準,石油、石化行業標準進行設計、采購、安裝和試車,確保裝置(設施)在運行壽命期間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3.5.2安全預評價和環境影響評價
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進行安全預評價和環境影響評價,安全預評價和環境影
響評價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正式進入可行性研究的批復。
3.5.3資質和審核
所有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與控制管理機制及程序應形成文件。項目設計、施工管理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應由取得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勞動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人員應參與項目的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初步設計的安全衛生環保篇應由HSE相關部門會簽批復。設計施工圖紙應由HSE相關部門審查批準簽章,設計人員要具備相應資質。
3.5.4裝置(設施)采購與安裝
裝置(設施)建設中的采購和安裝應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有關要求,建立文件并保存。
3.5.5階段風險評估
從裝置(設施)設計到試運行的各個階段,都應進行風險評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風險,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及對環境的影響。
3.5.6試運行
應制定新建、改建或擴建裝置(設施)的試運行審查程序,并形成文件。審查內容包括驗證裝置(設施)與設計要求是否一致;HSE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員工培訓是否已完畢;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審查過后應形成記錄文件。
3.5.7實際偏差
建設(施工)與設計標準發生的偏差必須得到國家主管部門、公司的審核和認可,并建立文件予以保存。
3.6運行和維修
3.6.1,總則
公司應建立運行和維修管理程序,以確保HSE方針、目標的實現。
3.6.2基本要求
a)對所有新安裝和改造的設備,應進行開車前、開車后審查,審查情況應記錄存檔,確認建設(建造)與設計相符,所需的驗證試驗全部完成并被接受,所有建議(偏差)已有結論并得到指定技術管理部門的批準。
b)滿足或優于適用的法規要求。運用明確的操作、維修檢驗或腐蝕控制體系,保持運行正常和機械完好。
c)設置關鍵運行參數并定期監測。為保持裝置在這些參數范圍內運行,員工應清楚自己的職責和義務。
d)編制明確的開車、操作、維修和停車規程,并指定專門的審查批準人員。
e)停車維修和改造的設備再次投入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和試驗,并應記錄檢查結論和實驗結果。
f)制定保護系統試驗和維修計劃,包括臨時解除的管理辦法,以保持可靠性和可用性。
g)評估、控制因在運行裝置上或其附近同時施工、作業所帶來的風險。
h)公司應建立關鍵生產裝置監控系統,實現信息化管理。
i)對重要環境因素應建立并保持控制程序,以確保與重要環境因素有關的運行和活動在程序規定的條件下運行。
程序的建立應符合下列要求:
——不偏離HSE方針和已制定的環境目標、指標;
——重要環境因素的管理程序應涉及到企業內部與該環境因素有關的任何部門;
——要結合本企業的實際,并與現行的規章和作業實體HSE實施程序相結合;
——程序要文件化。
j)對于使用達到報廢期的設備或裝置,應在風險評價的基礎上,制定廢棄、修補或恢復再用的計劃。
k)要有質量保證體系,確保更換或改造的設備保持完好運行。
3.7變更管理和應急管理
3.7.1,總則
變更管理失控往往會引發事故,應實施嚴格的變更管理。一旦發生事故時,為確保人身、財產安全,不破壞環境,不損害公司的聲譽,應實施應急管理。
變更管理是指對人員、工作過程、工作程序、技術、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
應急管理是指對生產、儲運和服務進行全面、系統、細致地分析和調查研究,識別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3.7.2變更管理
3.7.2.1變更類型
a)工藝、技術變更:如因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原料及介質變更,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等重大變更,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操作規程的變更等。
b)機械設備及設施變更:及設施變更:如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和配件,設備材料代用用變更,臨時性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c)管理變更:如政策法規和標準的變更,人員和機構的變更,HSE管理體系的變更等。
3.7.2.2變更申請
變更的申請按統一的要求填寫《變更申請表》,由專人進行管理。
3.7.2.3變更審批
《變更申請表》填好后,應逐級上報主管部門,由其組織有關人員按變更原因和實際生產的需要確定是否需要變更。任何變更都需按管理權限報主管領導審批。
3.7.2.4變更實施.
變更批準后,由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并形成文件。不經過審查和批準,任何臨時性的變更都不的超過原批準范圍和期限。
3.7.2.5變更驗收
變更實施結束后,應由變更主管部門對變更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形成文件,并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
3.7.3應急管理
a)應急管理應實行分級管理,各級組織建立相應的應急指揮系統,制定應急頂案,
b)應急預案的制定:
1)每一個重大危險設施或裝置、要害部位和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場所部應有相應的現場應急預案;
2)應急預案應由企業生產協調部門組織安全、環保、技術、公安、消防、工業衛生、醫療、設備、物資等相關部門制定;
3)應急預案應考慮各種特殊情況下配備足夠的人員和設施(設備、用品)以保證應急預案的順利實施;
4)在制定過程中,應聽取來自基層自勺意見。
c)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1)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和職責;
2)參與事故處置的部門和人員;
3)緊急服務信息,如報警和內外部聯絡方式等;
4)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工藝處理措施;
5)應急救援及控制措施,包括搶險和救護等;
6)有害物料的潛在危險及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7)人員的撤離及危險區隔離計劃;
8)應急培訓計劃和演練要求等?
d)直屬企業及生產廠應建立應急指揮中心,并做如下準備:
1)現場平面布置圖和周圍地區圖;
2)工藝流程圖,包括消防系統等;
3)應急照明;
4)應急通信系統;
5)必要的參考資料,如應急預案、需要報告的上級機構一覽表、企業有關人員聯絡的方式、必要的技術和氣象資料等;、
6)應急所使用的設備、物資及互救信息等。
e)應急預案的審批和檢查。
應急預案制定后,應經HSE管理委員會討論批準,并報上級應急指揮中心備案。
l)應急預案一經批準,應急管理部門應確保每一個職工和外部應急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熟悉和了解。
2)應急管理部門應對應急預案進行定期的檢查,其內容有:在事故期間通信系統是否能正常運行,各種救護設施(用品)是否齊備、有效,撤離步驟是否適宜,事故處置人員能否及時到位等。
f)應急預案的演練、評估與修訂:
1)應急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2)應急管理部門應在演練后,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找出存在的不足并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應急預案應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
3.8檢查和監督
3.8。1,總則
公司和直屬企業應定期對已建立的HSE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建立定期檢查和監督制度,形成文件,以保證方針目標的實現和HSE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3.8.2檢查和監督依據
a)國家和公司的通知;
b)公司的文件規定。
3.8.3檢查的分類和頻次
3.8.3.1檢查的分類
a)國家、公司安排及要求進行的指令性檢查;
b)常規檢查。
常規檢查分為日常、定期、專業、不定期四種方式。
3.8.3.2檢查的頻次
a)國家和公司的指令性檢查,應按要求立即進行;
b)公司對直屬企業組織的檢查,直屬企業、生產廠、車間(基層隊)的檢查按公司的規定進行。
3.8.4不符合糾正
a)當發現不符合時,應按規定進行調查,制定并實施糾正措施,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b)對不符合情況可以通過檢查監督、與員工(承包商及相關方)的交流或事故調查來確定。
c)不符合情況發生后,企業應采取以下措施:
1)通知責任單位和相關方;
2)確定導致不符合的原因及可能的結果;
3)制定整改計劃和改進方案;
4)根據不符合情況,制定并采取糾正措施,以確保預防活動的有效性;
5)修改程序以預防不符合情況的再次發生,并通知有關人員,實施修改后的工作程序;
6)對于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應及時予以糾正,對嚴重違章部門和有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d)對檢查出的重大隱患和問題,公司和直屬企業實施《整改通知書》管理?!墩耐ㄖ獣返膬热萦校喉椖俊⒄囊?、責任人和整改期限。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反饋到《整改通知書》簽發單位。
3.9事故處理和預防
3.9.1總則
公司應建立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管理程序,所制定的管理程序應保證能及時地調查、確認事故(未遂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根據事故的原因,制定出相應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3.9.2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事故的分類,事故的等級和損失計算,事故的報告、調查、責任劃分、處理等程序應按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a)事故發生后,按事故等級和分類逐級上報,環境污染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上報。
b)對發生的任何事故都應進行調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應尊重客觀事實,聽取相關方的意見,確保調查結果準確無誤。事故結案時,應將事故調查處理的過程及結論報上級部門。
c)事故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3.9.3事故預防
3.9.3.1制定事故預防措施
根據事故調查所分析的事故原因和責任,應采取如下預防措施:
a)工程技術措施:對設備、設施、工藝、操作等從HSE管理的角度考慮設計、檢查和保養等措施,減少和消除不安全因素。
b)教育措施:通過不同形式和途徑的安全教育.提高員工預防事故的意識和技能,規范員工的安全行為。
c)管理措施:進一步貫徹實施有關法令、標準、規范,制定或修訂、完善操作規程。
3.9.3.2事故信息傳遞
事故發生后,應采取各種方式迅速傳遞事故信息,重大事故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闡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訓,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3.10審核、評審和持續改進
3.10.1總則
公司應按適當的時間間隔對HSE管理體系進行審核和評審,以確保其持續的適應性和有效性。
3.10.2審核
3.10.2.1審核的內容
a)HSE管理體系的要素和活動是否與計劃安排相一致.是否被有效實施;
b)在履行HSE方針、實現HSE目標和HSE量化指標過程中,HSE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c)HSE管理體系與有關法規的符合性。
3.10.2.2審核的程序
a)進行審核前的準備;
b)建立審核準則;
c)明確審核重點;
d)確定審核組織和參加審核人員的要求;
e)制定審核方法和步驟;
f)審核記錄的管理;
g)審核結果的通報;
h)不符合情況及糾正措施。
3.10.2.3審核的實施
公司HSE管理體系的審核分為:
a)內部審核由直屬企業自主組織進行;
b)第三方審核直屬企業作為受審方,由取得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HSE體系審核。
直屬企業一般每年進行一次內部審核,每三年進行一次第三方審核,必要時可適當增加審核次數。
3.10.3評審
3.10.3.1評審的內容
評審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a)HSE承諾的實現程度;
b)HSE管理體系文件與實際活動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c)方針和目標及管理措施的實施情況,有無改進的必要;
d)針對事故、重復事故和其他單位事故的分析,來改進HSE管理體系;
e)對HSE管理體系所需的資源,高層管理者是否大力支持和提供;
f)關鍵過程或裝置的風險控制情況;版權所有
g)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3.10.3.2評審程序
HSE評審的程序主要有:
a)評審的準備,如制定評審計劃、收集有關文件資料等;
b)評審的實施,由最高管理者主持召開評審會議和現場評審兩種方式;
c)編制評審報告,其內容主要有評審概況(日期、單位和評審人員等)、評審內容、評審過程中發現的不符合項、評審結論、評審后的工作打算和要求等;
d)評審報告經最高管理者批準后,印發給有關單位和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