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廢舊回收方案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廢舊回收方案范文1
法定代表人:仰融,董事長。
委托人:宋蘆生,男,漢族,1955年4月21日出生,住安徽省合肥市中市區紅星路135號15幢302號,該公司總經理。
委托人:李默,北京市創世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江蘇匯鴻國際集團土產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蘇省南京市白下路91號匯鴻大廈15樓。
法定代表人:馬馳,董事長。
委托人:倪同木,江蘇天豪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人:倪明,江蘇天豪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審被告:合肥華僑經濟開發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天長路70號。
法定代表人:丁華榮,總經理。
原審被告:合肥華華豐畜禽經濟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合六路291號西郊井崗鋪。
法定代表人:崔建望,董事長。
委托人:丁華榮,男,漢族,1956年8月24日出生,住安徽省合肥市西市區蕪湖路31號515室,該公司董事。
上訴人合肥東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公司)為與被上訴人江蘇匯鴻國際集團土產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鴻公司)、原審被告合肥華僑經濟開發公司(以下簡稱華僑公司)和合肥華豐畜禽經濟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豐公司)債務轉讓、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2001)皖民一初字第0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審理查明:1997年6月6日,東方公司與合肥合利物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利公司)簽訂《翠竹園小區整體轉讓協議書》,約定東方公司將小區以1.5億元人民幣轉讓給合利公司。合利公司根據東方公司的全權委托書組建經營、管理、銷售、財務機構,保證翠竹園項目的交接。移交后小區項目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合利公司負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東方公司向合利公司移交土地證、規劃許可證、建筑執照、施工圖紙及相關技術資料、東方公司總經理給合利公司的全權委托書,此外還有東方公司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及有關法律文件等。
1997年6月24日,東方公司總經理宋蘆生出具《委托書》一份,內容是:根據東方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即日起授權丁華榮全權負責經營有關公司業務。該《委托書》上有宋蘆生的簽名和東方公司章。丁華榮時任合利公司副總經理、華僑公司副總經理、華豐公司董事。
1997年6月25日,華僑公司向江蘇省土產進出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土產公司)出具蓋有公司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文件一份,內容是:經97年6月25日土產公司與華僑公司核對往來帳項,截止1996年12月31日華僑公司尚欠土產公司48743616.8元,華僑公司確認上述債務無誤。
1997年7月2日,丁華榮用華僑公司的信函紙出具“收條”一張,內容是:今收到東方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營業執照副本、貸款證?!凹慈掌鹑绨l生有關一切問題由我負責全權處理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同年7月15日,東方公司致函給合利公司、華僑公司、華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華俊和合利公司副總經理丁華榮,稱因合利公司沒有履行完畢《翠竹園小區整體轉讓協議書》中約定的有關付款的協議內容,同時獲如合利公司用東方公司印章和土地證在銀行簽訂貸款抵押擔保合同書,因此東方公司決定收回其公司印章并取消對丁華榮的《委托書》。7月19日,華僑公司致函東方公司總經理宋蘆生,稱15日來函收悉,“我方所拿貴公司印章僅為輸土地變更之用,在辦理完土地變更手續后印章完好交還貴司”。但直至1998年10月,東方公司印章仍未收回。
1997年12月11日,丁華榮代表東方公司與土產公司、華僑公司簽訂《<翠竹園小區>商品房預售(購)合同》一份,合同約定:土產公司向東方公司預購工程編號為A114、B110、B111、B113、B114、B116棟,建筑面積20155.28平方米的住宅房屋,售價每平方米2425元,購房款合計48876550元。第3條約定,土產公司以華僑公司出具的“債務確認書”載明的債權中相當于購房款的部分全額充抵其應付的購房款,1元債權充抵1元購房款。合同一經簽訂,土產公司對華僑公司的債權中相當于購房款的部分即轉讓給東方公司。對剩余部分債權土產公司保留對華僑公司的追索權,但此時應視同土產公司已向東方公司全額支付購房款,工方公司應立即向土產公司開具已收到全額購房款的收款收據。東方公司向華僑公司主張債權的時間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但不影響東方公司和土產公司雙方的權利義務。東方公司應于1998年7月31日前將房屋交付土產公司,否則除非土產公司同意,土產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合同,東方公司向土產公司支付購房款總額10%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后,三方的債權債務轉讓關系隨之解除,土產公司有權依華僑公司出具的債務確認書向華僑公司主張債權。該合同蓋有東方公司、華僑公司、土產公司的印章,丁華榮代表東方公司簽名,丁華俊代表華僑公司簽章,張云龍代表土產公司簽名。
合同簽訂當天,丁華榮向土產公司出具了其為經辦人并簽字的總計48876549.93元的購房款收據,加蓋了東方公司的財務專用章,但財務主管、記帳、出納、審核各項皆為空白。東方公司沒有收到匯鴻公司實際的購房款。
另查明,土產公司于1998年1月更名為江蘇匯鴻國際集團土產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翠竹園小區B區房屋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998年10月19日,東方公司、華僑公司、華豐公司與匯鴻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載明:東方公司要求延遲交付匯鴻公司購買的翠竹園住宅小區6棟房屋。由于東方公司不能按期交房構成違約,應于1999年2月28日前支付給匯鴻公司購房款10%的違約金。匯鴻公司同意東方公司在1999年2月28日前向匯鴻公司交付房屋。華僑公司、華豐公司為東方公司延遲履行交房義務提供保證并愿意對東方公司交付房屋及支付違約金承擔連帶責任。合同蓋有東方公司、華僑公司、華豐公司的印章,丁華榮代表東方公司、華僑公司、華豐公司三家在合同上簽字。
再查明,東方公司與合利公司簽訂的《翠竹園小區整體轉讓協議書》,因合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丁華俊被舉被涉嫌詐騙被捕,合同沒有得到全部履行。
2001年2月28日,匯鴻公司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被告東方公司、華僑公司、華豐公司履行交付房屋的義務并支付違約金8455643元。
一審法院認為:東方公司出具委托書、公章及翠竹園小區的開發資料的真實意思是為辦理翠竹園小區轉讓手續。丁華榮以東方公司名義與匯鴻公司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沒有東方公司的追認,丁華榮的行為應屬無權行為。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權終止后以被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權的,該行為有效。丁華榮以東方公司名義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出具了東方公司的授權委托書、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營業執照副本和翠竹園小區的相關開發資料,客觀上形成了丁華榮有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權的表象。盡管東方公司曾函告丁華俊和丁華榮收回其授權委托,丁華俊也回函稱東方公司印章僅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之用,但此函件沒有對外公示,東方公司未能收回其公章,因此匯鴻公司有理由相信丁華榮有權。丁華榮代表東方公司與匯鴻公司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應由東方公司承擔。在1998年10月9日的《協議書》中,丁華榮雖然代表東方公司、華僑公司、華豐公司三家簽字,但系代表合同一方為保證匯鴻公司債權實現所為,不符合雙方的特征。華僑公司對其1997年6月25日向匯鴻公司出具的債務確認書當庭表示對其真實性不持異議,因此對華僑公司要求匯鴻公司舉證說明債務形成過程的答辯意見不予支持。由于翠竹園小區B區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匯鴻 公司與東方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關于B區五幢房屋的預售部分無效。東方公司應履行向匯鴻公司交付A114幢房屋的義務并支付延遲交付的違約金。翠竹園小區A114幢房屋已經出售36套,絕大部分購房戶已經入住,因此東方公司還應向匯鴻公司交付與A114幢已出售房屋面積和樓層相同的房屋。由于合同雙方對不能交付合同約定的房屋的違約責任未作約定,因此對東方公司不能全部交付A114幢房屋的責任問題不予處理。東方公司雖然沒有收到匯鴻公司的購房款,但根據合同約定,匯鴻公司對華僑公司的債權轉移給東方公司并以此購買商品房,東方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據,證明東方公司同意代華僑公司承擔對匯鴻公司的債務。翠竹園B區五幢房屋的預售被確認無效后,東方公司應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向匯鴻公司返還購房款。華僑公司、華豐公司應對東方公司未履行交付房屋的義務及東方公司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承擔連帶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之規定,該院判決:一、匯鴻公司與東方公司、華僑公司簽訂的《<翠竹園小區>商品房預售(購)合同》及《協議書》中關于B110、B111、B113、B114、B116五幢房屋的預售部分無效,其余部分有效;二、東方公司于判決生效后30日內向匯鴻公司交付翠竹園小區A114幢203、204、206、403、405、406、504、505、603、604、605、608室共12套房屋及翠竹園小區內面積為1124平方米的房屋(與A114幢已經出售的36套房屋面積相同、樓層相同);三、東方公司于判決生效后30日內向匯鴻公司交付延遲交房違約金1040116.4元,華僑公司、華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四、東方公司于判決生效后30日內返還匯鴻公司購房款38475386元;五、駁回匯鴻公司其它訴訟請求。一審案件受理費252288元,由東方公司負擔176601.6元,匯鴻公司負擔50457.6元,華僑公司、華豐公司負擔25228.8元。財產保全費211030元,由東方公司負擔147721元,匯鴻公司負擔42206元,華僑公司、華豐公司負擔21103元。
東方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匯鴻公司的訴訟請求。理由是:1、一審法院關于表見的認定是錯誤的。匯鴻公司對丁華榮的權未盡必要的審查義務,不能僅憑東方公司總經理開具的授權范圍為“經營”的委托書就認定丁華榮享有權。本案名為商品房預售,實為債務轉讓,即由東方公司承擔華僑公司對匯鴻公司的全部近5000萬元的債務,而東方公司營業執照的注冊資金僅為2000萬元,對此公司總經理宋蘆生無權決定。丁華榮的無權行為不具有代東方公司承擔華僑公司債務的權客觀表象,匯鴻公司完全能夠推斷出丁華榮所獲授權為有限授權,匯鴻公司認定丁華榮為有權,在主觀上存在惡意或重大過失。2、合同簽訂過程中存在雙方甚至三方的行為,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3、B區房屋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本案合同標的在法律上明顯履行不能,匯鴻公司對此明顯疏忽。4、《<翠竹園小區>商品房預售(購)合同》及《協議書》中俁同當事人之間不平等,東方公司的利益沒有得到保護。東方公司沒有收到預售房款,匯鴻公司與丁華榮竟合謀開具收款收據,其目的就是讓東方公司為華僑公司承擔債務。匯鴻公司長期以來也一直沒有要求東方公司將收款收據更換為正式發票。購房款收據沒有相應的基礎關系支持,不能適用票據無因性理論。丁華榮以東方公司名義對華僑公司承諾擔債務屬自己和雙方。對此,匯鴻公司應為明知。5、按照房地產管理法第44條和建設部《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方法》第十條的規定,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預售合同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匯鴻公司回避并違反了法律規定。6、自預售合同簽訂后,即使合同已經延遲履行,匯鴻公司也沒有向東方公司主張過債權。7、對于合同無效,東方公司沒有主觀過錯,亦未因該合同無效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因此東方公司不應承擔任何責任。8、東方公司對于消除丁華榮非法權的不良影響已盡勤勉義務,包括去函取消對丁華榮的委托并請求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在1998年8月當庭收繳合利公司持有的東方公司印章。9、《協議書》中載明,華僑公司和華豐公司對東方公司交付房屋及支付違約金承擔連帶責任,一審法院僅讓華僑公司、華豐公司就違約金承擔連帶責任,一審法院僅讓華僑公司、華豐公司就違約金承擔連帶責任不妥。10、一審法院認定B區房屋的預售行為無效,同時卻判令東方公司返還38475386元的購房款,是將無效合同按有效處理,沒有法律和合同依據。房屋預售合同中約定,如東方公司不能履行交房義務,合同解除后,匯鴻公司仍向華僑公司主張債權。丁華榮開具收款收據時欠缺相應的權和民事行為能力。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發票管理的暫行規定》第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用白條或其他收款憑證代替發票。東方公司是中外合資企業,丁華榮開具收款收據的行為無效。
匯鴻公司答辯稱:簽訂合同時,匯鴻公司盡到了合理的審查義務,聘請了律師參與訂立合同。匯鴻公司沒有見過合利公司與東方公司之間的《翠竹園小區整體轉讓協議書》。東方公司的委托書中沒有限定丁華榮的權限,也沒有及時對外公示撤銷授權或向善意第三方通知情況。認為丁華榮在匯鴻公司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是有權。請求維持一審判決。
丁華榮華豐公司、華僑公司發表意見稱:華僑公司與土產公司之間債務的形成是十幾年的交易中產生的。華僑公司提出以合利公司收購的翠竹園小區在建房屋以預售的方式沖抵該筆債務,土產公司對合利公民事與東方公司之間的《翠竹園小區整體轉讓協議書》是明知的,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丁華榮向匯鴻公司提供了這份合利公司與東方公司之間的《翠竹園小區整體轉讓協議書》。合利公司與東方公司之間的賬目已經進行清理。丁華榮應土產公司要求開具的收款收據時匯鴻公司實際上并未付款。
本院認為:丁華榮作為合利公司和華僑公司的副總經理,在1997年12月11日代表東方公司與土產公司、華僑公司簽訂《<翠竹園小區>商品房預售(購)合同》時明知東方公司總經理《委托書》的授權目的和范圍,在東方公司已取消對其的委托授權的情況下,卻仍代表東方公司與匯鴻公司簽訂與《翠竹園小區整體轉讓協議書》無關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沒有權的行為?!?lt;翠竹園小區>商品房預售(購)合同》的內容本身不是單純的商品房預售,該合同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匯鴻公司實現其對華僑公司的債權,其實質是華僑公司以東方公司的房屋向匯鴻公司抵償其債務,商品房預售只是以上目的的表現形式。對于以東方公司的房屋抵償華僑公司的債務,丁華榮沒有東方公司任何形式上的授權,匯鴻公司也沒有理由相信丁華榮有權。一審法院認定本案中表現成立不當。丁華榮身為華僑公司副總經理東方公司表示以其房產為華僑公司償債,屬于自己的行為,該行為不發生法律效力。因此,《<翠竹園小區>商品房預售(購)合同》第3條關于匯鴻公司付款行為的約定是無效的。一審法院認為丁華榮開具的收款收據表明東方公司同意代華僑公司承擔對匯鴻公司的債務的認定是沒有依據的。丁華榮的簽訂該合同時東方公司的行為明顯損害東方公司的權益,匯鴻公司明知丁華榮的身份,在簽訂《<翠竹園小區>商品房預售(購)合同》時未盡合理的審查義務,存在疏忽和懈怠,對該行為無效負有過錯。丁華榮以東方公司名義向匯鴻公司開具收款收據的行為,也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匯鴻公司未支付購房款,一審法院認定翠竹園小區B區預售合同因未取得預售許可證而無效,卻判決東方公司向匯鴻公司返還購房款,系適用法律錯誤。綜上,本院對匯鴻公司起訴要求東方公司、華僑公司、華豐公司交付房屋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三)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2001)皖民一初字第02號民事判決;
二、駁回匯鴻公司的訴訟請求。
廢舊回收方案范文2
關鍵詞:廢舊家電產品;第三方回收企業;回收模式;博弈模型
中圖分類號:F25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428(2012)02-20 -03
引言
作為一個家電生產和消費大國,我國目前已經進入家電報廢高峰期。這些報廢的電子電器產品如果處理不當,將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和極度的環境污染,甚至危害人類的健康。如何合理有效地處理這些廢棄家電成為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
第三方回收模式下的相關方利益沖突分析
在第三方回收模式下,生產商、用戶、第三方回收企業和政府在整個廢舊家電的回收網絡中都占據著重要的位置,缺一不可。但是各相關方在其中的利益沖突也是顯而易見的。比如,從政府的利益角度出發,廢舊家電的合理回收再利用不但可以增加可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減少了資源浪費,而且有效地遏制了環境污染。但是對生產商來說,廢舊家電進行回收會使企業的成本增加,如果回收資源的利用價值低于企業在廢舊家電回收上的支出,企業就會處于一個負盈利的狀態。[1]從消費者的利益角度出發,如果廢舊家電在第三方回收企業得不到合理的補償,他們就會將廢舊家電送到非正規渠道,這樣第三方回收企業就收不到足夠高的回收率,不能規?;洜I也就很難盈利。另一方面,如果第三方回收企業付給了消費者合理的補償,那么企業的支出就增加了,為了平衡收益第三方回收企業向生產商收取的費用也會提高,這樣就使消費者和生產商的利益相沖突。
一、政府與企業的利益博弈分析
(一)政府與企業博弈模型的最優方案探討
現假設博弈的參與者為政府部門A和生產廠商B,如果生產商對廢舊家電采取不負責態度,那么政府就必須花錢治理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并對生產商進行處罰。因此政府部門的利益(城市環境和社會經濟秩序)與政府的治理力度成正比,與生產商的不負責程度成反比;生產商的利益與其自身的不負責程度成正比,與政府治理力度成反比;暫不考慮影響雙方利益的其他因素。
據此建立政府部門與生產商的利益博弈模型:雙方各有三種行為模式,即政府部門有提高治理力度、穩定治理和降低治理力度三種選擇,生產商有提高不負責程度、穩定不負責程度和減少不負責程度三種選擇。假設政府部門與無證商販的利益初始狀態為雙方的力度均為中(10,8),一方變動活動力度(變動治理力度或變動經營活動)可使自身利益同向變動1個單位且使對方利益反向變動2個單位。于是,雙方博弈的支付矩陣可表示如表1:
分析支付矩陣可知: 政府部門的占優策略為提高治理力度,即無論生產商選擇哪種策略,政府部門都會為追求城市環境和社會經濟秩序的較好狀態而采取提高治理力度的決策;而生產商的占優策略是提高不負責程度,即無論政府部門是否加強治理,生產商都會為更好地改善自身生存狀態而提高不負責程度活動。因此,該博弈存在著一個占優策略均衡(A提高治理力度,B提高不負責程度)。[2]
政府和企業均從自身利益考慮,最終的結果是雙方的利益為(9,7),但是顯而易見,在整個矩陣中,最優方案是(11, 9)。也就是說,如果企業主動承擔責任,政府降低治理力度,反而能使雙方獲得最佳的收益。但實際上,這個方案的實施是有難度的。
我們可以看出,整體的最優方案為政府收益11,企業收益9,但是如果只看單方面的最優收益,卻是政府為13,企業為11。
假設政府采取低治理力度(11, 9),那么,在政府的治理力度不變的情況下,企業在一定程度上規避責任,可以將自身的收益提升為10,此時政府收益降低為9。政府為了提升自身利益,加強治理力度,回到(10, 8),再次博弈,雙方又回到了(9, 7)。
由于信息不完全,雙方都擔心對方會加大活動力度而壓制了自己的利益空間,所以,雙方都從自己的利益角度出發,做出了逆向選擇(A提高治理力度,B提高不負責程度),就二者的團體理性看來,該占優策略均衡卻得到了最差的整體利益。雙方陷入了“囚徒困境”。
(二)懲罰制度下合作實現的數學模型
我們設被管理者有兩種行為:提倡行為(積極治理)a0 ,不良行為a1 。
一般來說,被管理者的每個行為都會引起三個方面的結果:一是行為成本c(ai ),這是被管理者在進行該行為時自己的資源支出和消耗量;二是來自管理者的控制回報v(ai ),這是來自管理者的獎勵或者懲罰;三是來自自然規律的自然回報w(ai),比如,偷懶行為馬上就會得到“輕松”這種心理感受,努力工作這種行為能夠引起社會對自己能力的良好評價等。
其中,只要行為ai發生,其行為成本c(ai)就一定會發生,因此,成本的發生概率總是1,而控制回報v(ai)則以一定的概率p(ai)發生,自然回報w(ai)也以一定的概率p(ai)發生。
1、懲罰制度下政府與企業的博弈規則
在懲罰制度下,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博弈規則是:
對于管理者來說,他只觀測a1是否出現,但不觀測a0是否出現,即他只觀測被管理者是否選擇了a1這種不良行為,而不觀測被管理者是否選擇了提倡行為a0,如果發現被管理者選擇了a1,則必會給予被管理者控制回報v(a1)(即懲罰,這種回報取值為負),但由于發現這種行為具有一定的偶然性,所以發現a1的概率p(a1)
管理者對被管理者的行為進行觀測,是需要支付成本的,設這種成本為cb,稱為觀測成本。同時,管理者向被管理者提供控制回報v(a0)和v(a1)也都需要支付成本,為了簡潔,合并稱為管理者付出的控制成本,用cv(a0,a1)表示。
對于被管理者來說,該制度具有如下特點:
如果選擇了提倡行為a0,則必然得到管理者給的控制回報v(a0),同時還以概率p(a0)獲得自然回報w(a0)。如果選擇了不良行為a1,則以p(a1)的概率得到自然回報w(a1),以p(a1)的概率得到管理者給的控制回報v(a1)(即被管理者發現后得到的懲罰等),以1-p(a1)的概率得到管理者給的控制回報v(a0)。
等被管理者選擇a0這一提倡行為時,管理者觀測到不良行為a1的可能性為0,所以,如果被管理者選擇了a0這一提倡行為,他肯定會得到v(a0)這一回報。
同時,被管理者選擇并實現某種行為,需要支付這種行為的成本,我們設行為a0的成本為c(a0),a1的成本為c(a1)。
2、懲罰制度下企業的博弈樹
從被管理者角度看,對于行為管理制度,可以用當被管理者選擇某種實際行為ai后,得到相應回報v(aj)的概率p(v(aj)ai)來描述,即在行為ai(i=1,2)出現的情況下,被管理者得到回報v(aj)(j=1,2)的概率。這種描述即是行為管理制度的被管理者回報概率描述。
懲罰制度的被管理者回報概率描述為
p(-c(a0)a0)=1 p(-c(a1)a1)=1 p(v(a0)a0)=1
p(v(a1)a0)=0 p(w(a0)a0)=p(a0) p(v(a1)a1)=p(a1)
p(v(a0)a1)=1-p(a1) p(w(a1)a1)=p(a1)
其中,如果p(a1)=1,表示行為a1完全能夠觀測且管理者做到了完全觀測;如果p(a1)=0,表示行為a1完全不能觀測或者管理者沒有進行任何觀測。
根據上述回報概率描述,可以建立相應的懲罰制度的被管理者博弈樹描述見圖4:
二、第三方回收企業與消費者合作的可行性探討
(一)消費者與第三方回收企業的鷹鴿博弈
假設消費者的心理價位為p1,第三方企業給出的報價是p2,p1>p2
如果一方妥協(鴿),一方強硬(鷹),則成交價位按照強硬方(鷹)的報價。
如果雙方都妥協(鴿),則成交價為p3,p1>p3>p2
如果雙方都強硬(鷹),則交易無法實現,消費者需要支付廢舊家電的持有成本c1,企業承擔因沒有實現經濟規模的成本c2 (c2
從表2中分析得出:
對消費者而言:
如果企業堅持鷹策略,消費者選擇鴿策略是最優方案。
如果企業選擇鴿策略,消費者選擇鷹策略是最優方案。
對企業而言:
如果消費者堅持鷹策略,企業堅持鷹策略是最優方案。
如果消費者選擇鴿策略,企業堅持鷹策略是最優方案。
所以,無論消費者如何選擇,企業都會堅持鷹策略,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選擇鴿策略是最優方案,所以最優解為(p2 , - p2)
(二)消費者心理滿足的實現[3]
消費者期望自己的廢舊家電能賣更多錢,正規企業往往達不到這一心理價位,而只有當企業的報價符合消費者的心理價位的時候,雙方的合作才能夠有序地進行。要解決這一問題,有兩種方法:
1、降低消費者的心理價位
消費者不愿意將廢舊家電低價賣給正規回收企業的主要原因是對廢舊家電的認知以及對回收活動的參與程度不夠,在他們看來,他們只需要將廢舊家電賣出去,至于后面的如何拆解、有害物的處理,那都是政府和企業的工作,跟他們關系不大。要想讓消費者與正規回收企業合作,最重要的就是讓消費者走出這個意識誤區,讓消費者了解非法拆解對資源的浪費以及對生活環境的污染,從而自愿與正規回收企業合作。
2、企業從其他方面給予消費者補償,來滿足這一心理價位。
以家電產品的“以舊換新”活動為例,消費者在購買新家電時,如果能把同類舊家電交給商店,就能折扣一定的價款,如果消費者不能提交舊家電,新家電就只能以原價售出。
三、結論
逆向物流作為一種新型的物流方式,被人們逐漸認識和接受,其運作的模式也在逐步探索中。實施逆向物流不但可以減少電子垃圾對社會的危害,并且可以通過資源的二次利用,實現經濟的增長。研究電子產品逆向物流運營模式,具有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一個規范的逆向物流市場,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參與:一是政府要加強監督、激勵措施,對市場中存在的潛在威脅實行嚴厲打擊;二是企業要具有社會責任心,在實現經濟利益的同時減少其生命周期結束產品造成的危害;三是消費者自身要樹立綠色消費觀念;四是第三方回收企業需要主動了解消費者群體的心理動向,在具體的回收方案上實施優化。
參考文獻:
[1]姚衛新. 再制造條件下逆向物流回收模式的研究[J].管理科學,2004 (2) :76-80.
[2]孫紹榮,崔曉麗.第三均衡與制度設計:行為博弈與行為管理研究進展,2010(4):94-99.
[3]Claus Heinrich, Adapt or die : transforming your supply chain into an adaptive business network,[M],John Wiley & Sons, Inc,2003:12-14.
[4]Donald J.Bowersox,David J.Closs,M.Bixby Cooper,Supply Chain logistic management,[M].McGraw-Hill Higher Education,2002:93-120.
[5]藍英,朱慶華.基于利益相關者理論的廢舊家電回收管理體系,2010,3.
[6]賈生華,陳宏輝.利益相關者的界定方法評述[J].外國經濟與管理, 2002, 24(5):13-18.
廢舊回收方案范文3
關鍵詞:物資;庫存;管理
經濟全球化為企業發展提供了廣闊的舞臺,也帶來了全新的挑戰。對于火電企業而言,不僅面臨著產業過剩導致的競爭激烈,更有太陽能、風能等新能源快速發展帶來的沖擊。在不容樂觀的形勢面前,火電企業紛紛向管理要效益,在庫存管理上做文章。如果單從生產的角度考慮,庫存當然越充足越好,但是企業必須通盤考慮經濟效益,庫存積壓過多就會占用過多的資金,導致庫存管理成本和人工成本上升。還有,過高的庫存量會掩蓋了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因此,研究庫存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S公司庫存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物資計劃不夠準確
目前,S公司物資需求計劃實行統一管理,各基層單位根據基本建設、生產運營、技術改造項目的安排和物資消耗規律編制年度、季度、月度物資采購計劃和臨時性采購計劃。需求計劃統一通過物資管理信息系統上報采購中心,公司依據集采目錄實施計劃分交,其余委托各二級單位自行采購。雖然S公司已經建立了相對完善的工作流程,但是在執行的過程中依然存在不少問題。比如,部分單位物資管理經驗不足,及時處理物資計劃能力較弱。部分單位對設備運行及損耗情況掌握不準確,導致計劃提報的及時性較差,沒有預留合理的采購周期,給保障安全生產的物資供應帶來困難。部分單位對物料的規格、型號、圖號、材質等信息描述不清或不規范,導致計劃流轉周期長,延誤采購,影響生產。部分單位對上報計劃審核工作把關不嚴,沒有對所需更換的設備配件種類及數量作出準確判斷,沒有對設備檢修作出個性化分析,促使采購計劃量增大,形成庫存積壓。
1.2庫存管理不夠科學
S公司不設物資實物庫,由二級單位分別設實物庫并自行管理,導致整體管理水平參差不齊。(1)備品配件儲備定額沒有實施有效地管控,缺乏統一、準確的管理基礎數據。在電廠機組投產運行初期,對設備運行、檢修及備品消耗等信息掌握不全面,導致編報的備品配件儲備定額的準確性、實用性較差,備品配件按定額標準完全儲備后會造成大量的庫存積壓。(2)庫存資金增長較快,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當前,公司的庫存管控工作側重于過程管控,沒有從源頭上控制庫存增長。由于缺乏相應的考核措施,導致部分單位需求計劃提報量遠遠高于實際物資領用量,尤其是等級檢修后容易造成部分物資積壓,給庫存管控造成困難。(3)倉儲信息化建設缺乏統一的管理標準和要求。由于公司各生產單位地域分布較廣、投產時間不同,而且沒有建立統一的管理標準和要求,導致各單位倉儲硬件設施及軟件管理差異較大,給公司倉儲管理標準化建設工作帶來困難。
1.3修舊利廢執行不力
(1)在廢舊物資回收處置、修復利用過程中,涉及到生產部門、財務部門、物資部門三方的業務銜接與配合。但由于部分單位在制度中沒有明確各部門在廢舊物資管理業務中的分工與職責,導致廢舊物資處置流程不明確,修舊利廢成果無法鑒定,修復物資折算估價無法統計等情況的發生。(2)在廢舊物資回收方面,由于部分單位物資管理部門在廢舊物資回收過程中重視程度不夠,沒有嚴格執行“交舊才能領新,領新必先交舊”的原則。各單位在生產現場緊急領用物資后,物資供應部門后續管控不到位,沒有及時催交回收廢舊物資,導致部分單位生產現場廢舊物資存放較多,且不能及時交回,廢舊物資回收率較低。(3)在廢舊物資存放方面,部分單位由于庫區面積有限,在廢舊物資存放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要求做到分類存放、堆垛合理。將所有鑒定報廢的物資堆放在一起,無法做到廢舊物資根據材質、類別不同進行分類處置,最終導致廢舊物資變賣時的經濟價值降低。(4)在廢舊物資修復利用方面,部分單位由于獎懲制度不明確,獎勵力度不大,導致員工積極性不高,修舊利廢工作開展不到位。由于各單位專業技術力量的限制,部分廢舊物資修復后的安全性、可靠性得不到保障,導致該部分物資再利用情況較差。
2S公司庫存管理優化方案
2.1提高物資計劃的準確性
(1)提高采購計劃編制要求,重點強調物資規格型號、計劃資金、需求時間等關鍵要素;對各用料單位報來的材料需求計劃進行認真匯總、審核、對庫;加強計劃考核管理,實行臨時計劃及計劃執行情況按月進行考核,從而提高物資需求計劃的準確率、合格率、及時率,提升物資需求計劃管理水平;按照材料供應的輕重緩急對需求計劃實行分類管理,尤其針對搶修、救災等急需物資開辟綠色通道,確保生產正常運轉。(2)進一步規范各單位物資計劃的提報工作。在計劃提報過程中,嚴格按照物資編碼要求準確描述物資的規格、型號等特征,按時提報年度、季度、月度物資計劃,盡量減少緊急、臨時計劃的提報次數。提報物資計劃時,要充分考慮采購設備的制造周期、物流情況等因素,預留足夠的采購周期,確保物資的安全供應。(3)根據年度檢修計劃及安排,提前對各單位等級檢修進行管理提示,及時提報相應的檢修計劃。及時開展等級檢修專項分析,對在檢修過程中未及時出庫造成積壓的物資,溯本求源,逐條逐項查找原因,落實責任,從而提高各單位對等級檢修計劃領用情況的重視程度,確保計劃領用率達90%以上。(4)持續開展現場物資識別培訓工作,提高計劃部的業務知識水平和專業服務能力。以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效率為切入點,深入對標管理學習,提升業務素養,更好地服務于基層。充分利用業余時間或培訓機會加強物資屬性及機組設備、備件知識的學習,全面提升物資管理水平。
2.2提高庫存管理的科學性
(1)加強倉儲管理。圍繞倉儲管理申報達標和庫容比、月度計劃領用率等關鍵指標,大力深入開展采購計劃、倉儲案例分析工作。在庫存結存方面,更加注重日分析、周總結、月通報,充分利用電子寄售、實物寄售、框架協議等長約采購合同,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規避庫存不斷上漲的風險。每月通過庫存曲線圖提示各單位的庫存走勢情況,分析庫存增加或減少的原因,指導各單位制定對應管控措施。對因庫存管理不善造成物料庫存超儲積壓的單位,由物資管理中心向公司財務部門提出計提存貨減值準備金的建議,進一步降低庫存物資的積壓。(2)平衡利庫及調劑調撥管理。加強對各單位平衡利庫工作的跟蹤,積極開展各單位庫存間的利庫和同等級機組庫存間的調劑調撥工作。按月分析各單位利庫情況,對同等級機組的同類型、同型號物資進行統計。借助ERP系統中調劑調撥功能,實現公司內部閑置物資共享功能,進一步加大公司內部閑置物資的調劑調撥,減少不必要的庫存占用。組織各單位對現有庫存儲備物資進行清查,對由于設備技改技措造成的積壓物資、儲備過量而形成的閑置物資、超過有效使用期限的廢舊物資,按照內部調劑、對外銷售、減值、報廢等四種方式進行處置,進一步優化庫存結構。(3)實施聯儲代儲管理。實施多元化儲備,實現制造廠代儲、第三方代儲、聯合代儲、外部聯儲、內部聯儲等先進的儲備方式,努力實現跨集團合作,檢修備件一體化服務。通過調研和比對形成公司備品配件聯合儲備目錄,利用物資管理系統搭建庫存共享平臺,幫助各單位實現公司范圍的“信息共享、資源共享”,從而提高庫存管理水平,降低庫存積壓的風險。通過供應商走訪等方式主動進行業務接洽,進一步擴大聯儲、代儲及長約采購范圍,增強聯、代儲物資的實用性,從而降低庫存儲備風險。
2.3提高修舊利廢的執行力
(1)完善廢舊物資管理體系。嚴格按照公司相關財務及物資管理制度,制定廢舊物資管理實施細則,統一廢舊物資回收、處理及利用工作的管理標準。進一步明確廢舊物資管理工作中相關業務部門的具體職責,加強部門之間的分工與協作,建立健全交舊領新、修舊利廢的獎懲辦法,進一步完善廢舊物資管理體系。(2)加強廢舊物資回收工作。各單位物資供應部門根據檢修及技改項目材料計劃,提前了解應該回收的廢舊物資具體情況,制訂廢舊物資回收計劃,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嚴格執行交舊領新制度,嚴禁無計劃領料。不定期對各生產現場進行跟蹤、落實、檢查,進一步強化廢舊物資回收及現場管理,杜絕廢舊物資料丟失浪費現象。(3)規范廢舊物資的存放及處置工作。根據廢舊物資的種類和性質,分別建立廢品庫、可修復庫和成品庫,對所有回收的廢舊物資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廢舊物資管理過程中必須履行相應的出入庫手續,建立臺賬。對于無修復價值的廢舊物資,及時組織相關部門根據物資的新舊程度、市場行情評估價格,分類進行銷售或拍賣。(4)全面開展修舊利廢工作。進一步細化、科學化修舊利費管理工作,盡最大可能提高廢舊物資的重復利用數量和品種。對于轉入成品庫的修復利用物資,采用后進先出的辦法進行出入管理和核算。明確修舊利廢獎懲方案,物資修復后根據驗收情況給予修理單位或個人一定獎勵,提高職工修舊利廢工作積極性,緩解材料成本壓力,達到節支降耗的目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庫存管理也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選擇管理模式,抓住重點、多點發力、全面推進,才能更好地找準庫存的平衡點,提高企業整體效益,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參考文獻
[1]張曉光.如何管理庫存[J].中國機電工業,2009(6).
[2]張廣霞.聯合庫存管理法在供應鏈庫存控制中的應用[J].中國市場,2008(15).
廢舊回收方案范文4
【關鍵詞】 廢舊物資 管理 對策
鉆井企業廢舊物資在形成、管理、處置過程中由于未履行職責或管理不當,會使企業蒙受損失。造成資產損失,資金周轉困難,嚴重時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無法正常運行,所以加強廢舊物資管理,對于鉆井企業而言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一、鉆井企業廢舊物資管理現狀:
從目前鉆井企業的情況,廢舊物資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方式較落后,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廢舊物資處置程序間斷
國有資產處置申報時間較長、程序較復雜,審批后未及時處理,加之近年來鉆井企業重組整合比較頻繁,造成廢舊物資處置間歇式中斷,積壓多年,有些已超過集團公司使用年限規定,是應該強制報廢的“過期”資產。
(二)企業對廢舊物資管理重視程度不夠
廢舊物資處在資產管理的末端環節,已不能給企業帶來直接的經濟效益,而且鉆井企業廢舊物資雜、亂、多,梳理困難,是企業管理上的弱項。
(三)管理機構不健全,管理部門間溝通協調不夠
各相關部門之間的職責劃分不清,財務部門和實物管理部門之間溝通協調不夠。資產管理各環節無歸口,各職能部門無明確負責人,崗位責任不清,從使用部門資產申請報廢到處置,管理鏈條斷裂。
(四)日常管理不到位
賬銷案存資產管理不善。信息不暢,臺賬記錄不全。管理方法簡單,隨意拆除可利用部分。財務部門管理不善,按規定對資產進行價值評價,沒有及時掌握資產狀況。實物管理不善,人為破壞、過期變質等原因造成資產流失。
(五)再利用機制不健全
如何根據資產現狀,來判斷資產是否能夠繼續使用,繼續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能帶來凈收益等問題,鑒定標準不完善,如何實施修舊利廢,修舊利廢后成本是否能收回等問題,無法得到有效的解決。
(六)監督、獎罰措施不到位
責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對廢舊物資的流失,沒有落實領導責任,責任追究未量化到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資產管理各環節沒有追究責任辦法。
二、加強廢舊物資管理的必要性
(一)加強廢舊物資管理是鉆井企業精益化管理的需要
精益化管理的主要體現的是科學決策,如果需要的材料無詳細的采購計劃,會影響管理層的判斷,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和損失;對廢舊物資不能進行科學的鑒定,影響廢舊物資再利用的效果;回收的廢舊物資管理不善,廢舊物資庫存積壓,管理難度增加。
(二)加強廢舊物資管理是保證公司資金安全的需要
隨著鉆井企業鉆井速度的不斷提高,每年產生的廢舊物資不斷增加,廢舊物資及時完整回收,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重復采購,降低資金風險。從目前的統計情況來看,廢舊物資的流失還是較為嚴重的,特別是價值較高、體積較小的設備、材料。所以必須做到廢舊物資及時完整的回收,以減少損失。
(三)加強廢舊物資管理是加速資金回籠,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需要
廢舊物資及時收回后,采取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及時組織處置,加速資金回籠,把資金投入到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減少融資力度,降低財務費用,同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的資產負債率。
(四)加強廢舊物資管理是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的需要
由于管理體制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事業單位資產的產權不明晰,已經導致了事業單位改革中國有資產的潛在流失。有些單位只知道有固定資產,對無形資產(如科研成果、單位名稱等) 的存在和作用沒有足夠的認識,也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五)加強廢舊物資管理是防范腐敗滋生的需要
近年來,由于廢舊物資管理不規范,鉆井隊發生私自處置廢舊物資事件較多、累計涉及款項金額較大,此類現象已引起鉆井行業高度關注。加強廢舊物資管理,也是防范腐敗現象發生的重要措施。
三、加強廢舊物資管理的對策
立足財務資產管理崗位,結合本單位廢舊物資管理現狀,筆者認為廢舊物資管理是鉆井行業資產管理的弱項。因職責不明,管理不當、交接不清、違反程序、監督不力等引起的資產流失、資金周轉緩慢和管理成本增加等,已成為廢舊物資管理過程中重點關注和解決的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探索解決:
(一)重視廢舊物資管理工作,明確管理人員
積極宣傳總公司廢舊物資管理政策,扭轉觀念,通過講解案例,風險分析,讓全體職工認識到加強廢舊物資管理的重要性。理順管理流程,明確、細化相關職能部門職責,加強各環節點的管理。
(二)對報廢資產的形成原因要嚴格把關,非正常報廢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對按正常報廢的,必須依據規定及時辦理報廢認定及移交或就地處置的手續;對于超期報廢在用的應予以獎勵;對于非正常報廢的,必須安排專人查明報廢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嚴格按照程序交接
對已經形成報廢物資的,應及時對回收方式進行評價,能采取就地回收的,應盡可能減少拉運或存放,實現廢舊物資的最高效益。資產交接過程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移交手續,詳細記錄交接情況,責任到人,出現交接資產不完整等問題,應立即查明原因。
(四)定期核對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財務資產部門、實物資產管理部門與資產使用部門應定期和不定期核對盤點廢舊物資,做到賬實相符。對于沒有按規定建立臺賬、不定期上報廢舊物資報表、上報數據與實物不相符的單位與個人,給予相應的處罰。每次清點完畢,對于新增加或減少的廢舊物資,均應補充進行效益評價和建議。
(五)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作與溝通,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的職責
成立公司廢舊物資管理領導小組,作為日常廢舊物資的管理機構,負責廢舊物資全面工作。每次處置均應成立由主管財務部門和主管實物部門的領導擔任組長的廢舊物資處置工作小組,落實每項工作的具體責任人,進行清理并出具方案。
實物管理部門對回收后的廢舊物資的完整性負責。財務資產部門要積極協調各單位在廢舊物資管理過程中的工作,建立完整的廢舊物資核算臺賬,辦理資產報廢手續審批工作,負責廢舊物資的價款回收、會計核算和賬務處理。資產使用部門要保證實物資產的完整性,不得私自處置。
(六)財務部門在定期盤查、核對的基礎上,及時出具效益評價報告
財務資產部門應根據實物管理部門上報的廢舊物資報表與廢舊物資變動報表,定期對廢舊物資的進行盤查、核對,評估資產可收回價值、結合各場點資產管理水平、資產損失情況、資產管理成本等因素,分析資產管理效益水平,出具資產效益評價報告,提出可行的方案。
(七)規范申報程序,完善處置方案
實物管理部門在申報前,組織各職能部門到現場了解資產狀況,核對、清點資產,技術部門通過實驗和一定的技術手段鑒定資產是否可以修復繼續使用,財務部門根據資產投產時間、原值、凈值、使用壽命、可收回金額等對資產進行價值審查,各部門溝通評價資產無繼續使用價值后,經專題會議申請報廢處置,處置遵循調劑優先原則。
(八)加強處置過程的全程監督
紀檢、審計部門應全程參與廢舊物資管理,針對每個環節制定可行性監督措施,確保每一步處置步驟皆無漏洞。
(九)及時辦理會計核算工作
簽訂資產處置書面合同后,為保證資金安全,預先收取處置價款。辦理實物交接手續后,實物管理部門及時移交清單給財務部門,財務部門進行必要的會計核算,及時下賬。
(十)獎罰并施,加強廢舊物資管理的監督工作
完善廢舊物資管理獎懲辦法,對于廢舊物資管理比較好的單位和個人及時給予獎勵,對于廢舊物資管理不善造成損失的,加大處罰力度。
完善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領導責任,責任追究量化到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追究責任辦法細化到資產管理各環節。
參考文獻
[1]帥佳良.淺析經營性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存在的問題與對策.2010.8.
[2]長慶鉆井總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辦法.2010.
廢舊回收方案范文5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規范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防止資源流失,保護環境,實現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和*省商務廳等六廳局《關于印發我省貫徹〈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商發[20*]265號文件)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再生資源是指在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已經失去或部分失去原有使用價值,經過回收、加工及處理,能夠重新獲得使用價值的各種廢棄物。
再生資源包括:廢舊金屬材料及制品,報廢的機電設備及其零部件,廢舊車船及其拆解品,廢舊電子產品,廢舊木材及木制品,作廢舊物資處理的倉儲積壓物品、殘次品,廢舊塑料、廢紙、廢棉麻、毛發、雜骨、廢玻璃、廢橡膠及其制品等。
第三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產生再生資源的單位,均應遵守本細則。
第四條再生資源回收應當有利于資源節約,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防止環境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容貌,方便群眾生活,有利于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第五條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應當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環保回收、集中交易的原則,鼓勵依法經營、連鎖經營、公平競爭,培育支持龍頭企業建立規范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提高再生資源回收率和利用率。
第二章監督管理
第六條商務主管部門是再生資源回收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再生資源回收產業政策、回收標準和回收行業發展規劃,將其列入商業網點建設規劃。
市商務局再生資源管理辦公室負責本市再生資源日常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研究提出促進再生資源發展的政策,組織實施再生資源利用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和產業化示范。將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作為發展循環經濟建設和節約型社會的重要內容,負責爭取中央、省專項基金,支持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
*部門依照本細則及有關法律規定,負責對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的治安管理,依法查處違反規定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案件,嚴厲打擊盜竊、銷臟等違法犯罪行為。
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細則及有關法律規定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的登記管理和再生資源交易市場內的監督管理。
稅務部門按照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對再生資源經營行業依法進行征管,落實再生資源經營稅費減免扶持政策。
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城鄉建設規劃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細則,征求相關部門意見,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網點、交易市場規劃建設的監督與管理,并將再生資源回收網點、交易市場納入城鄉建設規劃。
環保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本細則,負責對本轄區再生資源回收站點、交易市場和加工企業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細則對違法設置再生資源回收網點、交易市場、加工場地,對無證流動收購、隨意堆放物資、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整頓或取締。
國土資源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土地法律法規和本細則,負責落實再生資源經營用地扶持政策。
第七條各縣(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協調相關管理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做好轄區內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指導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再生資源回收市場開辦者組建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協會。
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協會實行自律性管理,依法履行協會職責,接受再生資源管理部門指導。
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協會依法制定并監督執行本行業規范,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回收行業管理
第九條商務部門按照《*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會同市發展改革、*、工商、環保、城管執法、城鄉規劃等行政管理部門編制再生資源行業發展長遠規劃,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布局定點規劃,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組織實施,并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行業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條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符合城市發展及城市商業網點建設規劃,并依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
第十一條設立再生資源交易市場應當符合本地區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長遠規劃,并依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3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機構備案。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于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三條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和回收非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除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15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機關備案。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前款所列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屬于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15日內)向縣級人民政府*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四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場地不得設在城區以內和機場、鐵路、軍事重地、國道、一江兩岸、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500米范圍內,經營場地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城市規劃和環境保護要求,并采取綠化、美化措施,不得影響城市市容。
第十五條堅持政府引導,企業實施,市場化運作,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方便群眾,綠色環保的原則,按照《*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由回收體系建設龍頭企業以資金和生產為紐帶,整合規范現有回收站點,建立覆蓋城鄉、社區、住宅小區,經營規范的綠色回收站(點),實行統一標識、統一著裝、統一價格、統一衡器、統一車輛、統一管理,采取上門及網上收購等多種方式進行回收,形成網絡化回收格局。加強對“走街竄巷”回收方式的規范管理,由回收體系建設實施企業投放統一編號、標識的全封閉流動收購車進行回收。
第十六條嚴格實行站點廢舊物資限時存放制度,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再生資源臨時回收站(點)存放的回收物品,必須進場、入室(含覆蓋)、無外溢、無滲漏、無明顯臭味、無占道堆放現象,不得露天存放,并保證周圍環境的衛生、整潔,當日回收的物品必須在當日20時至24時內運離回收站(點)。
第十七條再生資源交易市場應按照*機關的要求安裝監控設備,保存資料。
第十八條在城市建成區內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流動收購人員必須到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佩戴商務主管部門監制的統一《從業標識》后,方可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
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實施企業應當為已登記備案的流動收購人員提供統一標識、統一編號的再生資源封閉式流動回收車。
第四章回收經營管理
第十九條再生資源回收采取上門收購、流動收購、站點收購、網上回收等方式,方便城鄉居民和企事業單位交售積攢的再生資源。工業生產和城市建設、拆遷過程中產生的生產性廢舊金屬應當直接交售給已在工商注冊登記、備案的回收經營企業。
第二十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及流動收購人員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一)槍支、彈藥、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各種危險品;
(二)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及醫療廢物;
(三)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鐵路、公路、石油、電力、電信、通訊、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供排水管網井蓋、水篦等公用設施、消防設施等專用器材;
(四)*機關通報尋查的涉案物品或者有涉案嫌疑的物品;
(五)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
第二十一條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和流動收購人員在回收過程中發現*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出售禁收、盜竊和有贓物嫌疑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機關。
第二十二條經營者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應當查驗來源證明,并對出售單位或個人的名稱和經辦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以及出售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新舊程度等如實進行登記。
第二十三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從事報廢汽車回收經營的,應當符合國務院《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
第二十四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場地設置實行統一規劃,再生資源回收過程中運輸、加工、處理,不得影響周圍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第二十五條跨行政區域轉移再生資源進行儲存、處置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行政許可。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持證許可的再生資源跨地區流通,不得違法查扣持有合法經營手續的再生資源及其運輸車輛。
第二十六條標注統一編號標識的再生資源流動收購車和標有統一標識編號的再生資源專用運輸車輛可按規定在城區通行。
第二十七條生產企業應當通過與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簽訂收購合同的方式交售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合同中應當約定所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名稱、數量、規格,回收期次,結算方式等。
第二十八條商務、工商、*、城鄉規劃、城市管理、環保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再生資源回收交易市場的監督管理,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查處或通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和再生資源交易市場開辦者應當接受商務、工商、*、城鄉規劃、城市管理、環保等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拒絕或阻撓監督檢查、違反法律、法規和本細則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從事廢舊金屬冶煉、熔化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必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生產、加工等相關行政許可,并在*機關和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再生資源交易市場購進原料,進行合法生產、加工,不得在冶煉、熔化場地購進原料。
第三十條從事廢舊塑料、橡膠熔化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場地應符合環保要求,必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生產、加工、環保等相關許可證,并在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章法律責任
廢舊回收方案范文6
關鍵詞:城市生活垃圾; 分類處理; 環境資源利用
中圖分類號: B834 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理,一直以來是城市環境治理的重要內容。從當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實際過程來看,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處理,不但是提高垃圾處理效果的重要措施,同時也是降低垃圾處理成本,實現有價值垃圾綜合利用的重要方法?;谶@一分析,我們應認識到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重要性,以及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與環境資源利用的關系,并將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與環境資源利用結合在一起,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效果,滿足環境資源利用需要,提高環境資源利用效果。
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必要性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稱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產生或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而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但不包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我國垃圾產生量逐年上升,2001年清運量1.18億噸,僅有60%得到不同程度的處理處置,無害化處理的不到六分之一。廢舊家用電器、建筑廢棄材料、報廢汽車和廢舊輪胎等回收和安全處置的問題日益突出。露天堆放垃圾會產生硫化物、氨、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滋生病源微生物、蚊蠅和老鼠,污染大氣、水體和土壤,嚴重危及人類和動植物的健康。垃圾圍城、垃圾爆炸也嚴重危害了居民生命健康、生活和工業生產。垃圾污染和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噪聲污染已成為我國城市急需解決的四大環境問題。
垃圾大致可分為三類,即可回收垃圾,廚余垃圾和填埋垃圾。我國對垃圾環境管理實行資源化、減量化和無害化的原則。垃圾分類收集既提高廢品回收率又便于危險廢物單獨處置。垃圾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資源化、無害化的難度。首先垃圾混合收集,容易混入危險廢物如廢電池、日光燈管和廢油等,不利于我國對危險廢物的特別環境管理,并增大了垃圾無害化處理的難度。其次,我國人均資源和能源并不十分豐富,垃圾混合收集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和能源浪費。垃圾混合收集不利于垃圾中可利用物質的回收和循環利用,降低了可用于堆肥和焚燒的有機物資源化和能源化價值。
三、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應制定具體的資源利用方案
通過對城市生活垃圾進行分析可知,城市生活垃圾中存在可利用的成分,這一部分垃圾如果不進行二次利用,不但會增加處理難度,同時也不利于資源利用工作的開展。為此,城市生活垃圾應進行分類處理,并制定具體的資源利用方案,提高垃圾分類處理效果。具體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應根據資源利用要求對分類類別進行細化
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中,哪些垃圾需要分類,哪些垃圾需要重點回收處理,都應根據資源利用的要求來進行。為了保證資源利用取得積極效果,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與資源利用要求相結合是提高垃圾分類處理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應對資源利用要求有全面了解,并做到滿足資源利用要求。
2、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應按照資源利用需要制定分類回收方案
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方案的制定過程中,要想提高方案的制定效果,就要以滿足資源利用的實際需要為主,使分類回收方案能夠最大程度的滿足資源利用需要,為資源利用提供可靠保證,使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實際效果能夠得到全面提高,促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發展,為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提供方向指導。
3、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應根據資源利用特點提高分類回收的針對性
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過程中,對于某些垃圾需要重點做好分類回收工作,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基于資源利用特點出發的。為此,我們要認真分析資源利用特點,并根據資源利用需要,提高分類回收的針對性,使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夠在整體實效性上有所提高。
四、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應把握環境資源利用原則
從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實際過程來看,要想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的效果,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與環境資源利用的結合,就要把握環境資源利用原則,推動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發展。目前來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應把握以下原則:
1、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應把握環境資源利用的實效性原則
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是一項長期性工作,要想最大程度的滿足環境資源利用要求,就要對環境資源利用的作用和重要性引起足夠的重視。因此,我們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中,只有把握環境資源利用的實效性原則,推動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分類處理,才能保證環境資源利用取得積極效果,提高環境資源利用的整體水平。
2、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應把握環境資源利用的可靠性原則
對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處理,首先應弄清楚環境資源利用對垃圾分類處理的重要影響。其次,應保證環境資源利用的可靠性,使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夠使環境資源利用更加可靠,保證環境資源利用的整體效果。因此,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把握環境資源利用的可靠性是十分重要的。
3、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應把握環境資源利用的全面性原則
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中,許多中垃圾都具有二次回收利用的價值,為了最大程度提高環境資源利用效果,保證環境資源利用取得積極效益,我們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中,應把握全面性原則,對凡是具有回收價值的垃圾都進行分類處理,保證環境資源利用能夠滿足全面性要求。
五、結論
通過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過程中,分類處理既是滿足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提高環境資源利用效果的重要措施?;谶@一認識,我們應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中應實現與資源環境利用相結合,使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能夠滿足資源環境利用需要,提高資源環境利用效果,推動資源環境利用工作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1] 賈菲菲;李多松;;淺議城市垃圾分類收集及綜合處理[J];資源節約與環保;2010年01期
[2] 李宗文;;日照市垃圾分類收集的現狀與對策[J];環境衛生工程;2010年05期
[3] 潘希遷;;我國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排放的對策研究[J];企業導報;2011年14期
[4] 楊海民;綦紅;;城市生活垃圾物流收集系統中的環衛工人收集方式研究[J];生產力研究;2012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