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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范文1
關鍵詞 漁業;發展措施;安徽宣城
中圖分類號 S93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4)08-0322-01
宣城市以增加農民收入為核心,著力強化漁業科技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堅持“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原則,現代漁業發展狠抓五項注重,突顯五大發展。預計全年水產品產量首次突破10萬t,達10.72萬t,同比增長1.9%;漁業經濟總產值22億元,增長3.4%。
1 宣城市漁業發展措施
1.1 注重水產品生產基地建設,突顯現代漁業建設新進展
一是以水產大縣創建等項目為抓手,規范養殖監管制度,水產養殖規?;?、設施化、標準化水平不斷提高;二是以池塘標準化改造為突破口,大力發展設施漁業;三是以漁業結構調整為引導,大力發展水產品加工流通業;四是以扶持壯大主導產業為重點,推動特色漁業發展。
1.2 注重生態環保理念,突顯漁業可持續發展新模式
一是全面推進水產健康養殖。加強養殖業執法,督促養殖戶做好“三項記錄”,確保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二是積極開展增殖放流,養護漁業資源。各縣市區認真部署漁業資源保護工作,出臺了管理辦法,調動鄉鎮、村和社會力量參與漁業資源保護工作,成效顯著[1-2]。
1.3 注重休閑漁業發展和水產專業合作社建設,突顯漁業產業融合
一是在做好傳統漁業生產的基礎上,加大觀光休閑漁業和觀賞漁業開發力度,全市建成觀光休閑漁業基地290家,規模3 333.3 hm2,年產值9 400萬元,較上年增加15%。二是大力發展水產專業合作社,全市現有水產專業合作社125個,較上年新增17個。漁業新興經營主體活躍了市場,促進了產銷對接,帶動了漁業生產發展。
1.4 注重漁業科技研發,突顯漁業科技創新發展
一是實施漁業科技入戶工程,全市共舉辦漁業科技培訓班95期,發放各類技術資料4 600余份,培訓人數4 250人次。組織水產科技人員330人次深入各養殖重點大戶開展水產技術服務660余次,指導農戶5 520余人次。二是深入推進漁業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制定安徽省地方標準《沙塘鱧仿生態人工繁殖技術規程(DB34/T1886-2013)》。
1.5 注重漁業安全,突顯漁政漁船管理新成績
一是嚴格落實漁業生產管理責任制,推進平安漁業建設。與各縣市區漁業主管部門簽訂《宣城市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修改完善了《宣城市漁業船舶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宣城市(南漪湖)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宣城市水生動物疫病防控應急預案》3個漁業安全應急預案。二是加強漁船檢驗工作,完善漁船檔案數據庫建設,做到一船一檔管理規范化。三是多措并舉穩步推進漁業互保事業發展。全年漁民參保達2 340人,風險保障突破億元;受理漁業事故3起,理賠8.25萬元。四是加大漁政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電、毒、炸”等違法違規行為。全年共出動漁業執法人員980人次,處理各類漁事案件206起,收繳電捕器312臺套,沒收銷毀違法絲網745余條、地籠310余條、拖網153余條,有效維護了漁業生產秩序。
2 宣城市漁業發展思路
2.1 以致富漁民為優先,進一步推進漁業現代化進程
促進漁民增收、漁業增效是宣城市漁業發展的根本任務。未來仍以市場為導向,繼續加快漁業結構調整步伐,發展高效漁業,推廣先進適用的養殖技術和養殖模式,增強漁業綜合生產能力,建立健全漁民收入持續增長的長效機制[3]。
2.2 走生態健康養殖道路,進一步保持漁業可持續發展
加強漁業資源和環境保護,繼續推廣池塘循環水養殖模式,降低資源消耗,推行節約型、環保型、生態型漁業,實現漁業的可持續發展。
2.3 實施科教興漁,進一步增強漁業創新能力
改進傳統養殖方式中不科學的生產操作習慣,推廣使用高效、安全、環保型飼料和無公害標準化操作規范,全面提高宣城市漁業生產的標準化水平和科技含量,不斷降低生產成本,提高養殖效益,增強水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堅持實施科教興漁戰略,以科技攻關化解產業發展中的制約因素,以科技創新改造傳統產業,以科技成果轉化推動漁業產業化。加快促進科技成果有效集成和廣泛應用,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提高產業發展的科技含量,實現漁業發展的新跨越。
2.4 突出抓好重點項目和漁業科研推廣工作
以提高漁業生產技術水平、提高漁業生產標準化程度、提高漁業生產質量控制水平、提高漁業經濟效益為目標,組織實施好省、市2級的各類漁業科技項目,如高效設施漁業建設、水產三項工程、太湖流域水產清潔生產、全程質量監控、水產良種場改擴建、親本更新等項目。重點推廣微孔管道增氧、生態共生養殖、生物制劑調控水質、大水面生態修復漁業、池塘水循環利用清潔生產等先進、適用技術。
3 參考文獻
[1] 黃秀珍.堅持科學發展 提升漁業水平[J].湖南農業科學:下半月,2013(12):22-23.
養殖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范文2
一、工作內容
在20*年環保專項行動取得成果的基礎上,以保障飲用水源安全、推進建設項目和污染源監管為重點,下大力氣削減污染物的排放量,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同時強化輻射安全監管,鞏固珠江水環境整治成果,加大規?;笄蒺B殖業污染防治監督,徹底清理禁養區畜禽養殖業。重點內容如下:
(一)繼續解決工業園區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執行不力問題。一是環境質量未達到要求,污染物削減未達到要求的工業園區不得批準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已開工建設的停止建設。二是對污染治理設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生產,給予高限處罰。三是對未按規定申請“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生產的違法排污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四是對園區內的建設項目應當配套建設而沒有建設污水處理廠,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生產。五是對園區內依法配套建設的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不能穩定達標的,要限期治理,逾期不能達標的要停產整治,同時,責令入園企業限產限排。
(二)繼續加強對飲用水源地的全面排查。一是制定并實施飲用水源環境保護規劃,科學劃分飲用水源保護區,設立規范化的保護區標志。二是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實施細則、《廣東省珠江三角洲水質保護條例》的規定,對*年以來在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擴建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業(產)或關閉;對裝卸垃圾、油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碼頭進行全面清理。三是對影響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水質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完善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和重點排污單位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大對西江、北江重要江河沿岸影響飲用水源安全的排污企業的執法力度。四是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飲用水污染問題的整治力度。徹底清理禁養區畜禽養殖業,清除各種威脅飲用水安全的隱患。
(三)繼續加強對重污染行業環境隱患排查工作。開展以火電、石化、有色金屬、電鍍、制革、印染、造紙、化工、水泥、陶瓷、核與輻射等行業為重點的環境安全大檢查,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嚴肅查處違法排污行為。加大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力度,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落后的工藝、技術和設備。
(四)建立健全區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制訂和完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五)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嚴格在役核設施的安全監管;推動核設施退役和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建設;開展伴生礦放射性污染和電磁污染檢查。
(六)加大大案要案查處力度。強化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的查處力度,著重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保案件。對環境違法行為,除要追究違法企業的法律責任外,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對整治不力、拖而不決、行政干預或者行政不作為,嚴重影響黨群關系或社會穩定的,要按監察部和國家環保總局《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和省紀委、監察廳《關于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行為黨紀政紀處分的暫行規定》,給予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重點查處危險廢物違法排污行為。嚴肅查處違法收集、貯存、運輸、轉移、處理、處置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等行為,尤其要加強對廢物集中處理地區、危險化工品生產企業、醫療廢物產生、收集、處理單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廢棄危險化學品隨意棄置或不處置的,責令改正并處罰金;對造成環境污染的,依法限期治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措施保障
(一)組織保障
為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區政府成立由馮永康副區長任組長,區環保、行政執法、發改、經貿、監察、司法、衛生、公資辦、工商、安監、質監等11個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南海區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并在區環保局設立辦公室(聯系人:鄧浩,聯系電話:86393660),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區各有關部門開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以及各種環境違法案件查處、移交和移辦制度的落實情況;按照專項行動信息管理的要求,定期上報和通報專項行動的進展情況;組織新聞媒體跟蹤報道,公布查處情況。在專項行動期間,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加強協調配合,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具體分工如下:
區環保局: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排污和其他環境違法行為,并聯合經貿、衛生、公資辦、安監等部門開展對企業環境安全的培訓;組織新聞媒體跟蹤報道,公布查處情況。
區發改局:負責跟進和綜合協調重大項目建設,牽頭負責火電、水泥等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跟進環保重點項目建設計劃的執行情況。
區監察局:負責督促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加強執法監察,保證國家和省環保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紀律責任。
區司法局:負責組織環保法制的宣傳教育活動,為開展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為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法律幫助。
區工商局:負責協助執行政府對違法企業下達的取締關閉決定,依法責令其變更取消相應的經營范圍或者辦理注銷手續,對不按規定辦理變更或注銷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對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須經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未辦理前置審批手續的,不得核發營業執照;依法配合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對環境違法企業的監管。
區經貿局:負責除火電、水泥之外其他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配合發改部門實施火電、水泥等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檢查推行清潔生產工藝、廢料回收生產技術和污染排放全過程控制的情況;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清潔生產強制審核工作,配合環保部門開展對企業環境安全的培訓。
區衛生局:負責對醫療機構內部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醫院污水處理的管理,確保污水達標排放;配合環保部門開展對企業環境安全的培訓。
區公資辦:負責督促其監管的企業認真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按時完成政府責令限期治理任務。
區安監局:依法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監管,督促從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發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配合環保部門開展環境安全檢查和培訓工作。
區質監局:負責依法查處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產品、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未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危險化學品的違法行為。
區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建筑工地和城市飲食、娛樂服務業油煙、噪聲污染的查處。
(二)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送制度。要充分發揮各部門優勢,積極協調,強化部門聯合執法,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掛牌督辦制度。要將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典型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分批進行掛牌督辦,明確責任單位、目標責任、解決時限、督辦部門等,對違法排污企業屢禁不止、屢查屢犯,群眾反復投訴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實行掛牌督辦和實行區域限批,并將掛牌督辦結果向社會公布。三是積極引導公眾參與,完善社會監督機制。要公開曝光違法排污企業,公開查處一批典型案件,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要充分發動群眾參與到環保監督工作中,繼續做好公眾舉報違法排放工業廢水有獎舉報工作,把有獎舉報工作與環保專項行動結合起來,形成對企業監管的長效機制。四是健全信息通報制度。一方面,按國家環??偩值挠嘘P要求,通過“環保專項行動信息管理系統”報送環保專項行動的各項信息;另一方面,區有關職能部門在每月15日前向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專項行動信息,領導小組辦公室每10天要編發一期工作簡報,及時報送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階段性報告。
各部門要圍繞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切實做好各項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區監察局、環保局等成員單位對各部門開展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行動安排(7?11月)
(一)8月5日前:重點對群眾投訴且屬于重污染行業的企業及位于飲用水源保護區域的污染企業進行清查、整頓,切實解決省、市掛牌督辦的重點區域環境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環境問題,各有關職能部門將階段性工作報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8月25日前:區環保、工商、經貿、發改、監察等有關部門對工業園區未經批準擅自建設等違法行為進行綜合整治;對園區內建設項目執行“三同時”制度情況以及擅自擴建進行重點查處。各有關職能部門將工業園區專項整治情況報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9月5日前:嚴肅查處危險廢物違法排污行為,尤其對廢物集中處理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重點醫療機構進行排查,對其違法排污行為嚴格進行查處。各有關職能部門將查處情況報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9月30日前:開展以火電、石化、有色金屬、電鍍、制革、印染、造紙、化工、水泥、陶瓷、核與輻射以及危險廢物處置等行業為重點的環境安全大檢查,確保不發生大的環境污染事故;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依法追究有關企業及有關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建立健全區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制訂和完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各有關職能部門將檢查情況報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養殖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范文3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縣政府把水源地保護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采取得力措施,不斷加大執法力度,積極抓好水污染治理,較好地保護了水源地及其周邊生態環境。
一是各級重視,保障有力??h政府高度重視水源地保護工作,加強水資源保護管理。利用多種形式開展法律宣傳教育,積極營造保護好水源地的良好氛圍。各職能部門積極履行監管職責,積極配合,認真抓好各自轄區內的污染治理,促進了水源地保護工作的開展。
二是強化措施,監管力度不斷加大。圍繞縣城飲用水安全這一目標,縣政府采取多項措施,切實加強水源地保護工作。堅持日常監察與開展專項行動相結合,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偷排偷放污水、使用劇毒農藥等違法行為,污染隱患得到有效控制;嚴格新上項目審批,要求符合條件的新上項目必須實行“三同時”制度,有效控制了新污染源的產生;加強水資源管理,嚴把新增取水許可審批關口,嚴格禁止在保護區內新設入河排污口,有效保障了水生態安全。對供水系統實行規范化管理,不斷提高監測技術和水平,強化對水源水、出廠水的水質監測,促使供水企業規范運營,全力保障水質安全達標。
三是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效果明顯。近期縣政府組織水務系統對我縣飲用水源井周邊污染源情況進行了一次認真調查,調查結果為:
1、縣城區。共有8眼水源井,井深450—500米,水質優良,在水源地設立了明顯的保護區標志,周圍100米以內均無污染源??h自來水公司制定了《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主管領導為水務局黨總支書記、副局長,具體負責人為縣自來水公司經理。
2、鎮區。共有3眼水源井,井深450—500米,水質優良,周圍100米以內均無污染源。自來水公司制定了《供水應急預案》,主管領導為水務局黨總支書記、副局長劉鳳軍,具體負責人為自來水公司經理李宗力。
3、縣鄉村供水管理站。共有18眼固定水源井,井深410—500米,水質優良,各供水站及水源井周圍200米以內均無污染源??h鄉村供水管理站制定了《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主管領導為水務局正科級干部,具體負責人為縣鄉村供水管理站站長。
二、存在的問題
(一)水源地周邊污染問題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調查發現,在我縣水廠周邊200米內有一養雞場,對水源地造成了嚴重污染,建議縣政府能協調解決此問題,盡快將養雞場搬離,以切實做好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防范工作,確保我縣重點區域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
(二)尚未建立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水源地保護工作涉及面廣、參與部門多,各個部門之間缺乏協調配合意識,甚至有的部門(單位)職能交叉,責任不清,水源地保護工作尚未形成合力。
三、幾點建議
水是生命之源??h城飲用水安全是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大事,也是全縣人民高度關注的大事??h政府及各級各部門都應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措施,確保群眾安全用水。
(一)進一步抓好宣傳教育,營造全社會理解支持、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抓好對《水污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同時按照要求在水源地設立明顯的保護區標志和嚴禁事項告示牌等,進一步明確我縣水源地保護的范圍、保護措施和禁止事項等,使廣大干部群眾切實認識到破壞水環境的危害及后果和保護好水源地的迫切性。要加強對水源地保護區內企業法人、居民的宣傳,增強他們的守法意識和自律意識,引導農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形成共同參與、積極行動、自覺保護水源地的良好氛圍。
養殖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范文4
關鍵詞:水庫;管理;措施
水庫管理工作是水利工程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水庫科學管理,確保水庫安全運行,充分發揮水利工程的防洪抗旱能力,使水庫效益最大化,同時兼顧水庫的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是水庫管理工作的重點。
1 強化水庫管理的重要性
興建水庫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效益,而水庫的效益必須通過科學的運行管理來實現。人們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建成工程實體,形成價值幾十萬元、幾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的固定資產,具有了獲得效益的物質基礎。興建水庫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效益,而水庫的效益必須通過科學的運行管理來實現。人們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建成工程實體,形成價值幾十萬元、幾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的固定資產,具有了獲得效益的物質基礎。要使小型水庫工程發揮灌溉、防洪、供水、發電、養魚的作用,抗御水旱災害,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必須加強水庫的運行管理。建是基礎,管是關鍵。多年來的實踐已經充分證明:一個水庫工程,即使建設的比較完善,如果放松管理,就將招致工程失修,效益萎縮,甚至可能造成跨壩失事,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水利轉變為水害。因此,水庫運行管理,關系到工程的安全和效益的發揮,是水庫管理人員的光榮任務和基本職責。
2 我國水庫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水庫存在質量問題
我國當前的水庫工程大多數在改革開放初期建設,在當時建設過程中,水庫工程項目往往都是盲目運行,而這些項目工程的質量往往容易失事。由于當時的財力限制,資金方面的投入不足,有很多水庫基本上形成了“半拉子”工程。從現在來看,絕大多數的水庫在管理、檢測、通信方面還明顯存在不足,在大壩泄、溢洪設施和輸水設施等方面還表現的不太完整,其主要表現在副壩、溢洪道基本沒有觀測設施,自動化監測設施缺乏,而且還有的是水庫建設規劃不太完整,無溢洪道或者是該溢洪道的標準不符合水庫工程建設規范。
2.2 水庫管理體制不健全
當前我國水庫管理體制不健全,由于水庫大多數建立遠離城市,所以水庫基本上是鄉鎮進行管理,對于小型水庫基本上是由村來管理,而水庫運營的收入基本上由承包人或者是鄉鎮管理,對于承包人來說,他們只重視了水庫給他們所帶來的經濟效益,而忽略了水庫的安全與管理工作。對于防汛的行為,主要是由于政府承擔,這種現象就導致了管理方面的不協調性,水庫的效益與安全存在著嚴重失衡現象。水庫這種責任與效益的不明確性,嚴重導致了水庫日常的維護和管理。
2.3 水庫的安全監測和報警通訊設施不過關
檢測設備和報警通訊系統是水庫的必須設備,可以提前預測和告知人們險情的到來,有效降低險情帶來的損失。但是有不少水庫存在著安全監測設備配置不全或老化的現象,甚至有一些水庫根本就沒有落實并安裝報警通訊設施,這些因素會導致在非常情況下,不能及時、準確的將險情和相關信息向相關部門傳遞,給水庫安全帶來不小的隱患。
2.4 應急預案不完善,防汛物資不充分
為了應付一些緊急情況的發生,各水庫都會制定應急方案,但是,有一部分方案的制定存在不完善的情況:一是多數人認為應急預案就是汛期的應急預案,往往會忽略非汛期和水庫突發險情等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二是應急預案的針對性不夠,致使各種制度只流于形式,再加上通訊和預警的手段不夠多樣化,不能更好的應對不可預料的突發事件。
防汛物資的儲備是解決緊急情況的保障,但是有一部分水庫會因為某些因素,不能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甚至有一部分水庫根本就沒有專門的儲備場所,更別說是儲備防汛物資了。這樣的情況肯定是不能應對水庫險情的,如果險情真的降臨,勢必會帶來更大的險情和危害。
3 強化水庫管理的措施
當前,我國水庫管理存在著一些問題,不利于水庫工程的健康發展,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水庫工程管理。具體措施如下所示:
3.1 完善水庫周邊的交通和通信設施
由于水庫大多數處于偏遠地區,所以交通不太便利,所以我們應該首先完善水庫周圍的交通和通信設施,首先聯系當地的交通部門,對于入庫的公路進行建設,使其能夠達到防汛搶險標準,為日后的防汛搶險工作提供便利保證。在對水庫進行硬件建設的過程中,我們應該增加水庫的觀測設備,對于工作人員,應該加強其水庫的檢測工作,立項進行壩體、壩基地質鉆探,力求防患未然。在工作環境方面,提高水庫的工作環境水平,使其能夠在輕松愉悅的環境中進行工作。
3.2 建立健全水庫管理制度
在水庫的管理方面,我們應該有效建立水庫的管理制度,規范管理范圍,明確管理相關人員的責任和權力。細化水庫管理的類別,最后將其能夠責任到個人,從而進行有效地定崗定編。對水庫管理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及福利待遇。有了穩定的工作和待遇,管理人員才會以水庫為家,集中精力來工作,才能激發管理人員的積極性,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激發創造力。
3.3 加強巡查制度,加快水庫治理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指導水庫管理單位認真做好水庫的巡查工作,主管部門必須對水庫配備專職的管理人員,而且管理人員應具備全面的管理知識和業務水平;要加大對管理人員和巡查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改善管理人員的工作條件,使巡查工作有針對性和有效性的開展。對已制定的應急預案要開展必要的演習和完善,在考慮應急預案的全面性和針對性的前提下,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此外在規范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同時,還要對預案編制單位的資質做出具體要求。
加快病險水庫治理力度和進度,確保水庫安全度汛和在建工程的安全生產各級各部門要千方百計加大病險水庫治理力度和進度,建設各方要認真落實好除險加固工程的各項安全措施,配備充足的防汛物料,按照要求進行限制水位運行和制訂保壩應急措施,確保水庫汛期安全度汛。采取一切措施,減少在建工程施工期的人員傷亡事故。
3.4 提高管理人員素質
水庫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需要高素質的管理人員,所以,加強員工的教育和培養,提高其素質。同時,還要定期組織與其它單位之間進行工作經驗交流。特別應注意的是,一定要加強對關鍵崗位上的員工進行專門教育,提高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還要定期強調,學習水庫安全方面的教育課程,強化每個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警惕。有條件的話,可以考慮聘請一些高素質人才,帶動整個單位的向上發展。另外,要改善工作人員的生活條件,增強他們的主動性,這樣將會更有利于提高水庫的管理水平。
總之,水利工程關乎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增長,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之一,但當前我國水庫管理工作中存在著一些問題,不利于水庫工程的健康發展,所以,需要針對問題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完善水庫周邊的交通和通信設施、建立健全水庫管理制度和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等等,從而提高水庫的管理水平,進而提高水利工程的綜合效益以及我國國民經濟的效益。
參考文獻
養殖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范文5
一、指導思想
以全縣水環境質量全面達標為目標,深化老污染源治理,加強新污染源控制,提高工業廢水循環利用率,削減排污總量,加快縣城生態和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促進全縣水環境質量持續好轉。
二、工作目標
重點改善北河、虻牛河、灤柏干渠水質,到20*年底,北河、灤柏干渠水質達到Ⅴ類標準,到2010年底,虻牛河水質達到Ⅴ類標準,北河水質達到Ⅳ類標準;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水質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完成對重污染行業的污染源在線監控裝置的安裝工作;完成縣城污水處理廠建設,污水穩定達標排放;制定水環境事故應急預案,確保群眾飲用水安全。
三、主要措施
1、進一步加快老污染源治理步伐。我縣現有污染源較多,分布較廣,排放量大,對老污染源開展深度治理,能夠有效地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改善地區水環境質量。主要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監督造紙、鋼鐵、化工、食品、電鍍等重點行業完善污水處理設施,保障廢水達標排放。造紙行業要建有完善的廢水處理設施,重點對由于污染防治設施能力不足、污染防治設施運轉不正常等原因造成污水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市寶麗冀騰紙業有限公司進行限期治理,20*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務。對污染較為嚴重的*冀灤化肥有限公司實施搬遷,按照環保"三同時"的要求,落實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在鋼鐵行業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重點建設中水回用系統,減少耗水量和排水量。二是對"十五小"、"新五小"及屬于國家公布的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設備和產品,堅決關停,防止反彈。同時,對規模小、污染重的企業進行關停。三是全面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20*年底前,所有排放污水的工業企業必須持證排污,同時在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建立完善的總量排污許可證制度。
2、強化新污染源的控制。做好建設項目的審批、驗收工作,是杜絕新污染源產生的有效措施。主要抓好五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新建、改建、擴建對水環境有影響的項目,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嚴格的環保審批制度,完善內部審批程序。三是堅持"以大代小"、"以新代老"和"扶優限劣",大力推進重污染行業、產業結構調整,實現污染物排放總量不增加。四是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驗收工作制度。20*年8月底前,完成20*年年底前審批并竣工投產項目的驗收工作。20*年以后的新建項目,凡試生產超過三個月的必須進行驗收。對于逾期不申請驗收或不符合驗收條件而投入生產的企業一律停產,堅決杜絕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企業的存在。五是杜絕重污染項目建設,在北河、灤柏干渠、灤樂干渠沿岸新建項目,必須組織技術力量進行科學的環境分析,對河流水質有不利影響的項目一律拒批。
3、加快縣城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建設。一是2007年底前,完成投資1*73萬元的縣城污水處理廠建設,日可增加污水集中處理能力4萬噸。二是20*年底前,建立污水處理費征收制度。三是20*年底前,完成投資564萬元的垃圾填埋場建設并投入使用。
4、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一是加強對造紙、鋼鐵、化肥、電鍍、食品等重點行業的現場監管。增加檢查頻次,形成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管理手段。二是加大處罰力度,對違法建設污染項目、偷排偷放和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堅決依法嚴肅處理,直至關停。三是20*年底前,完成河北永新紙業有限公司、*頂峰熱電有限公司、*華瑞鋼鐵有限公司、*市榮程鋼鐵有限公司的污染源在線監控裝置安裝工作;2007年底前,完成*市寶麗冀騰紙業有限公司等重污染行業日排水量100立方米或日排COD30千克以上企業的污染源在線監控裝置安裝工作,并與市、縣環保監控中心實施聯網。
5、防治面源污染,加快生態建設。一是堅持氮、磷、鉀化肥合理配比,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增施有機肥,提高秸桿還田利用率。二是嚴格禁止使用高殘留農藥;采用人工及物理方法防治病蟲害;推廣生物農藥防治病蟲害;合理施用化學農藥,在做好預防的基礎上,做到適時用藥,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農藥。三是加快生態村建設,大力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加大農作物秸稈的綜合利用力度,加強農村人畜糞便、養殖業畜禽糞便和水產養殖業污染的綜合防治,做好農村生活垃圾的清運和處理工作。到20*年底,建成文明生態村263個。
6、保障水環境安全。一是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落實危險化學品轉移聯單制度;環保、安監部門對轄區內生產、使用、經營、貯存、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進行聯合檢查,督促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定期開展環境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有效防止水環境事故的發生。三是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20*年底前,制定好全縣及重點企業水環境事故應急預案。
四、組織落實
1、加強領導,成立組織。為切實加強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崔恩富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楊會存、縣環保局局長鄭書河任副組長,縣發展改革局、工促局、監察局、財政局、建設局、城管局、水務局、農業服務中心、水產服務中心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鄭書河同志兼任。
養殖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范文6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規范程序,明確職責,提高應對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省環境污染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遂寧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平戰結合。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環境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加強環境事件危險源監測、監控和監督管理,建立環境事件風險防范體系,經常性地做好思想、預案、機制等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預案演練。應急狀態下實行特事特辦、急事先辦。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各工業城管委會按各自職責組織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
加強聯動,信息共享。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加強協同配合,完善環境應急監測網絡,充分發揮部門、行業優勢和專業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資源信息共享。
科學規范,處置有效。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應急管理中的參謀作用,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為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和處置提供技術支持。確保一旦有事能快速反應,科學處置。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應急辦公室主任
縣環保局局長
成員:縣環保局、縣發改委、縣經委、縣商務局、縣國資辦、縣監察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勞動保障局、縣國土資源局、縣規劃和建設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衛生局、縣旅游局、縣畜牧食品局、縣氣象局、縣安監局、川中石油**作業區、**電信、明珠電力公司、縣新聞中心、**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等有關部門負責人。
2.2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我縣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根據事件的性質、規模、類別等情況提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有關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有關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提供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保障、救助支援;及時研究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重大事項,向縣委、縣政府和市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派出工作組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3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由縣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兼任副主任。其職責為:積極主動地為指揮部當好參謀助手,加強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搞好上傳下達和對一線處置工作的監控,督促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縣級部門、各工業城管委會按要求落實各項處置措施;在指揮部授權下,依法組織協調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制訂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方案,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建立和完善環境事件監測和預警體系。
2.4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縣環保局:負責組織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民用核與輻射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對有關環境指標的監測,確定危害范圍和程度;負責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核與輻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控制;協助司法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對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縣發展改革委: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建設項目的立項與管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后的恢復重建工作。
縣經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及事故性質,負責協調煤炭、成品油、天然氣、電力、醫藥、醫療器械等救援物資、設備的緊急調用;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后的恢復工作。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應急處置的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
縣國資辦:組織協調參與所監管企業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監察,對事件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對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中的失、瀆職等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責任追究。
縣教育局:參與協調學校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學生及教職員工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縣公安局:參與、協助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核與輻射、廢棄?;?、危險廢棄物等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丟失、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查和追繳;負責應急響應時的治安、保衛、消防、交通管制和其他措施的落實,組織人員疏散、撤離;負責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和逃逸人員的追捕;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破壞環境資源罪等的立案偵查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負責對特困群眾進行生活、醫療救助。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國內外企業、個人以及外國政府、境外組織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管理和發放工作。協調做好傷亡人員的處理和其他善后工作。
縣財政局:按照**縣《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應由縣級財政安排的經費保障及管理工作。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指導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工傷保險賠付和遇難人員家屬撫恤等有關善后處置工作。
縣國土資源局:參與濫采濫挖礦產資源等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縣規劃和建設局: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縣交通局: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提供必要的公路、航道交通運輸及相應機具設備。
縣水利局: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提供相關水文資料,協調河流的調水、配水;負責魚類等水生生物死亡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負責對地方電力、水利工程及自用船舶、漁船、庫區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處置。
縣農業局:負責對農業環境污染、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和外來有害生物入侵以及農作物病蟲害等突發環境事件進行監測和處理。
縣林業局:負責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預防以及重大林業生態破壞事故后的恢復重建工作。
縣衛生局:組織協調衛生部門按《**縣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縣旅游局:參與旅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畜牧食品局:參與畜禽養殖業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動物疫情的監測、調查、控制及撲滅等工作。
縣氣象局: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負責提供有關的氣象監測預報服務。必要時在突發環境事件區域進行加密可移動氣象監測,提供現場預測預報信息并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縣安監局:參與危險化學品或其他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川中石油**作業區:負責協調本縣行政區域內石化系統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電信: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明珠電力公司:負責電力系統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應急處置電力保障。
縣新聞中心: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新聞和媒體監管。
**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和《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規定,協調組織駐射武警部隊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5專家組
縣環保局聘請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為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提供決策依據。
3監測預警
3.1信息監測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級有關部門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加強縣內(外)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常規環境監測數據、輻射環境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處理、統計分析和報告。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必須在3小時內報縣政府。
3.2預警分級及
按照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波及的范圍,我縣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I級)4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特別嚴重(I級)、嚴重(Ⅱ級)預警信息由省政府、調整和解除;較重(Ⅲ級)市政府、調整和解除;一般(1V級)預警信息由縣人民政府、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包括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等公共媒體和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
3.3預警處置
進入預警后,事發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以下措施:疏散并妥善安置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危害的人員;指令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環境監測機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發展情況;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落實;作好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準備。
4應急響應
4.1突發環境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Ⅳ級)4級。
4.1.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事件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lOO人以上中毒(重傷);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件,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
(6)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
(7)因危險化學品(含劇)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4.1.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事件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需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4)l、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大面積污染或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
4.1.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事件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中毒(重傷);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4.1.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事件發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4.2應急響應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以事發地人民政府為主,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向上級人民政府請求增援。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I級、Ⅱ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由省政府統一組織實施;Ⅲ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由市政府統一組織實施;Ⅳ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縣政府統一組織實施。
4.3應急響應程序
Ⅳ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
Ⅳ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縣環保局及縣直有關部門的建議,縣政府立即啟動本預案,成立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及時研究決定應急處置措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對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檢查;必要時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
縣環保局開通與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的通信聯系,迅速組織環境應急隊伍和有關人員到達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事件調查與分析、采樣與監測、污染控制工作;組織專家對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和確認,判定事件性質和等級,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必要時請求市環保局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及時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和市環保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向有關部門單位、毗鄰和可能波及的縣環保部門通報情況。
事發地的鄉鎮人民政府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組織領導、協調指揮本行政區域內有關部門及地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積極配合應急專業機構的現場處置、采樣監測等工作。
4.4指揮協調
Ⅳ級及跨鄉鎮行政區域的突發環境事件,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級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
事發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按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和部署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營救、救治和轉移、疏散受災人員;按照有關程序決定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調集和配置本區域各類應急資源參與應急處置;組織搶修突發環境事件損壞的基礎設施;為公眾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維護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及時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等。
4.5應急監測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工作由縣環保局負總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根據環境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分級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工作。
事件發生初期,環保部門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的擴散速度和事件發生地的氣象、水文和地域特點迅速制訂監測方案,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布設相應數量的監測點位,根據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及時調整監測方案。
環保部門根據應急監測數據組織專家綜合分析,查明污染物種類、污染程度、范圍以及污染發展趨勢,提出處理建議,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依據。
環保部門根據輻射事故污染物的擴散速率和事故發生地的氣象及地域等特點迅速制訂輻射環境應急監測方案,確定事故區域輻射環境應急監測的范圍、輻射源項、源強、環境介質的輻射水平、職業人員及公眾受照劑量,預測并報告事故的發展情況和輻射事故的變化趨勢,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依據。
4.6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和范圍。輻射事故發生時,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輻射事故特點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輻射警示標志,配備個人輻射劑量儀和輻射防護裝備。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范圍和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4.7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的限值以內。(3)輻射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的劑量限值以內。(4)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并無繼發可能。(5)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6)采取了必要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I、Ⅱ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按照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或省環保局的規定實施。
Ⅲ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市環保局或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
Ⅳ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縣環保局或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
4.8信息報告及通報
4.8.1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報告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和單位;負有環境保護監管職能的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
4.8.2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單位、責任人和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和單位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1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現場調查,緊急情況可越級報告。
由安全、交通事故等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單位和個人在報告公安、安監、消防等部門的同時報告當地環保部門。
發生I、Ⅱ、Ⅲ、Ⅳ級突發環境事件后,事發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在立即采取措施的同時立即向縣政府報告,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發生Ⅳ級及Ⅳ級以上突發輻射環境事件應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報告。縣政府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在1小時內向上級政府報告,特殊情況下,事發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可越級報告并同時報告縣人民政府。
4.8.3報告分類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3類。
初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輻射源項、源強、可能的危害癥狀、人員受害情況、捕殺或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及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以及有關意見建議。
4.8.通報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向縣級有關部門和有關鄉鎮人民政府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根據需要,由縣政府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縣人民政府和軍隊通報有關情況。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在應急響應的同時,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鄉鎮人民政府通報情況。
突發環境事件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或者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的,由縣政府外事辦負責通報。
5新聞
縣突發環境事件的新聞信息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外??h新聞中心按《**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實施。
6善后處置
事發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傷亡的人員應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恤,對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有關部門應及時下達救助資金和物資,做好疫病防治、環境污染清除、生態恢復等工作;保險監管部門督促各保險企業快速介入,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7調查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結束后,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單位查找事件原因,總結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有關部門對環境污染治理、生態恢復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8應急保障
8.1經費保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應由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縣《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8.2裝備保障
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部門和單位在積極發揮現有檢驗、鑒定、監測力量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施建設,增加自身防護裝備、物資儲備,提高應急處置、快速機動、應急監測和動態監控能力。
8.3通信保障
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通信系統,配備必要的器材裝備,確保應急處置通信暢通。
8.4人力保障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素質和能力;各有關部門要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加強大中型化工等企業的消防、防化等應急分隊建設。形成縣、鄉鎮和有關企業組成的環境應急網絡。
8.5技術保障
組建專家庫,為指揮決策提供智力保障。建立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應急數據庫和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為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援。
8.6宣傳教育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要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公眾防范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8.7應急培訓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8.8應急演練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級有關部門要定期對預案進行演練,加強協調配合,提高整體聯動能力;針對預案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9責任與獎懲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1)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2)對防止突發環境事件發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成績顯著的。(3)對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省環境污染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而引發環境事件的。(2)不按照規定制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的。(3)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4)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5)盜竊、貪污、挪用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的。(6)阻礙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8)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
10附則
10.1名詞術語
環境事件: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
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預案分類: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環境事件主要分為3類: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種安全環境事件和輻射環境污染事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包括重點流域、敏感水域水環境污染事件;重點城市光化學煙霧污染事件;有毒有害氣體污染事件,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污染事件;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件;突發船舶污染事件等。生物物種安全環境事件主要指生物物種受到不當采集、獵殺、走私、非法攜帶出入境或合作交換、工程建設危害以及外來入侵物種對生物多樣性造成損失和對生態環境造成威脅和危害事件;輻射環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輻射裝置、放射性廢物輻射污染事件。
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指對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件發生泄漏時所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要及時、得當,避免重大事件的發生。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應急監測:環境污染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應急演習:為檢驗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聯合進行的聯合演習。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0.2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處置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縣環保局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報縣政府批準。
10.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環保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