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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范文1
第二條凡在本縣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活動,均應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飾裝修工程。
第三條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會同縣環保、市政、人防、消防等有關部門共同進行。
第四條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綜合驗收會制度。
竣工綜合驗收會議采取單項驗收、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相結合的形式,分別由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主持??⒐ぞC合驗收會的參會人員中必須有該單位負責人或經書面授權的委托人,每單位參加人數不能超過兩人。會議內容為現場驗核、現場檢測、現場表態、現場完善手續。先察看建設工程現場,然后驗核、檢測、座談表態,最后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后,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對于委托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四)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并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五)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七)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八)縣建設行政主管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九)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和工程質量保修書。住宅工程還需同時具有《住宅工程質量保證書》和《住宅工程使用說明書》。
第六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經會同建設、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現場核實,對已具備本辦法第五條所規定條件的,應向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和竣工驗收方案,并進行竣工驗收登記;
(三)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自接到竣工驗收申請和驗收方案之日起,應在5個工作日內,會同建設、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到現場核實竣工驗收條件。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應當場確定竣工驗收參加單位及召開竣工綜合驗收會的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和地點。對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應當場簽署意見并退回竣工驗收申請,同時提出需整改內容的要求。經整改完畢后,由建設單位再按規定程序上報;
(四)建設單位應提前2個工作日將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召開竣工綜合驗收會的時間和地點向本條第三項確定的竣工驗收參加單位送達其書面通知,同時向有關部門領取有關竣工驗收申請表格并在竣工綜合驗收會召開前填寫完畢;
(五)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竣工驗收成員單位,在竣工綜合驗收會上,應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中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并對工程主體結構安全、使用功能、設備安裝質量和施工技術資料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意見一致時,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如竣工驗收成員單位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建設單位應提請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協調,待意見一致后,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第七條建設工程竣工單項或專項驗收,除執行本辦法第六條第(一)、(二)、(三)、(四)項規定的程序外,應分別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對現場檢測、驗核后達到合格標準的建設工程單項或專項驗收項目,驗收部門應無條件當場發給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二)對需整改才能合格的驗收項目,驗收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提出書面意見限期整改。驗收部門在項目整改期間應主動積極配合,對經整改合格的驗收項目,應依法及時發給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三)對通過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驗收項目,在不影響質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驗收部門應依法提出處理意見;
(四)涉及應當收取的收費項目,應在驗收部門當場發給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時,按標準當場收?。?/p>
(五)對建設單位已發竣工驗收通知,但驗收部門不按通知要求派員出席竣工驗收會議的,視為該驗收部門已同意該項目的驗收,因該項目未驗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該未參加驗收部門負責,并追究該部門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檔案機構送一套符合規定的工程建設檔案。停建、緩建工程的檔案暫由建設單位保管。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所涉及到的申請書、會議通知、會議紀要、整改通知、處理回執等法律文書和有關資料,建設單位亦應加強保管。在竣工驗收合格后,將其作為建設工程檔案的一部分,一并移交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檔案機構。
第九條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第十條建設單位必須按有關要求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未按要求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建設工程,不得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第十一條實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
建設單位應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竣工備案。
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應當在收到竣工驗收備案文件15日內,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未向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縣土房部門不得辦理權屬登記等有關手續。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建設工程合同價款2%-4%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
第十四條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為題,收受賄賂,分發“紅包”、紀念品等,一旦發現,將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搶險救災工程,臨時建筑工程及低層農民住宅不適用本辦法。
第十六條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范文2
(昌吉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新疆昌吉831100)
摘要建筑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是國家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行政管理機關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嚴格的程序審查的一項具體行政行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的實施,有利于規范建筑工程方質量責任與義務,對全面提高工程質量產生了重要影響。
關鍵詞 建筑工程 工程竣工 竣工驗收 驗收備案 有效措施
建筑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是國家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行政管理機關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嚴格的程序審查的一項具體行政行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的實施,有利于規范建筑工程方質量責任與義務,工程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工程驗收備案資料將是事故原因分析的主要依據,對全面提高工程質量產生了重要影響。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需要各方面同心協力,齊抓共管。
一、當前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存在的問題及難點
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辦理不及時,存在未驗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有的單位工程交付使用后不按時備案,這不僅影響產權證的辦理,而且會給使用單位造成損害。有的建設單位不能及時到消防、環保等部門辦理相關驗收手續,造成了工作的拖延甚至有的直到工程竣工驗收,相關手續仍未補辦齊全,影響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進程。
2.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單位對工程竣工驗收備案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責任意識、法律意識淡薄。群眾的工程質量意識淡薄,對住宅工程必需的交房條件(一證兩書)缺乏了解。
3.部門之間缺乏溝通配合,影響竣工備案工作落實。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不是某一個部門能單獨完成的事項,他需要主管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安全、質量監督單位的互相協作實施完成。信息不能共享,缺乏必要的溝通,有了問題如同踢皮球,不按文件規定實施竣工備案,弄虛作假等,這些問題和現象嚴重影響備案工作的實施和質量的提高。
二、做好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的有效措施
工程竣工驗收是工程項目竣工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檢測建筑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和施工驗收規范的重要環節。為了嚴把質量關,房屋建筑工程備案工作應從工程立項之日起就開始進行。
1.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備案意識。備案工作的全套資料必須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規劃、環保、消防等多個單位共同制作才能完成,。為改變工作開展初期多數建設單位備案意識淡薄的狀況,質監站狠抓備案的宣傳工作,公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的程序、制度和提交資料的詳細地點,開展建設工程咨詢活動,不斷擴大受教面,引起建設單位的重視,跟相關部門備案意識大大增強。
也就是說,實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制度,促使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建立健全內部質量控制體系,加強了內部的質量管理,為提高建筑工程質量提供了可靠保證。
2.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部門是一個面向社會的服務窗口。我們要充分認識到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的重要性,嚴格把關認真審查每一份備案資料,對不符合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要求的工程,實行“問題一次性告知制度”,發給相關單位備案存在問題告知書,將存在的問題一一寫明,并詳細地告知辦理步驟,讓辦事單位對備案流程有清晰的了解,對存在的問題做到心中有數。
3.加強事中管理,提高備案效率。一項工程從開工到竣工歷時短則幾個月,長則幾年,備案資料產生于不同的施工階段和環節,稍有不慎就會發生漏辦、未辦現象,等到后期發現再補辦就比較困難。為解決這一問題,我站在工程開工前要求建設單位按照備案提交的詳細清單準備資料,同時約定聯系方式,以便及時進行反饋交流。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質監站定期進入施工現場,檢查備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做好準備,既防止了漏辦,又避免了重復勞動,使備案的工作效率明顯提高。
4.加強工程備案立卷歸檔整理,提高檔案的利用率??⒐を炇諅浒纲Y料是由多個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審定的資料,具有法律依據的作用,為今后的權屬確定、解決糾紛、事故分析等提供充分的依據。為此,相關機構要按照《工程檔案管理規范和標準》及時將備案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并輸入計算機管理不僅極大地方便了用戶,充分發揮備案工作的效用,還能體現這一工作的延伸價值,為城市建設提供更好的服務。
5.責任到人,并實施信息化管理。(1)竣工驗收備案有著特殊的法律意義,是法律文書,直接關系到建筑單位和施工單位雙方責任,包括保修責任、保修時間、質量缺陷責任以及遺留問題處理等,同時還關系到房屋銷售與購房者之間的質量保證和保修時間?!督ㄖこ藤|量管理條例》規定,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信息化方式可將整個建筑企業、整個建設項目管理的諸多環節、各工程項目組建信息網絡,在資料傳遞、查詢方面省去大量物力和人力,并且可以推進資源共享,信息最大化利用。
6.加大執法力度,開展全民監督??梢哉f,竣工驗收備案證是一項工程可以合法使用的證明,但仍有工程在未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的情況下即投入使用。因此,應該讓群眾參與監督,接受群眾的舉報,將問題工程、違規工程在網上曝光。
7.加強各部門聯動,合力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展??⒐を炇諅浒腹芾聿块T,可以說是建筑工程整個流程的出口。一個工程直至竣工驗收備案辦理完畢,才可以說是整個建設過程的結束。因此,竣工驗收備案管理部門與其他各個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聯動機制尤為重要
8.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同時加強對新文件的學習,以更好地貫徹國家的新文件、新精神。(1)我國關于質量標準方面主要頒布的法律標準有《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建筑工程的資料與建筑工程質量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在施工過程中應該將施工日志、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設施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質量交底記錄、設計交底記錄、圖紙會審記錄、施工測量記錄、施工物資資料、分部驗收記錄全部保存并和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報送本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審查,工程單位認真做資料整理,具備驗收條驗才開始申請組織驗收。(2)政府對建筑工程的管理政策也在隨著社會的發展現狀而在不斷地調整。因此,在竣工驗收備案工作中,學習是永遠不變的信條。尤其要加強對新文件的學習,以更好地貫徹新文件、新精神,真正在備案工作中做到與時俱進。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制度成為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后,強化了國家對建設工程質量結果的監督管理,使工程從立項到開工、從施工到竣工、從驗收到交付使用的全過程始終在質量監督控制下,真正保證了國家對建設工程質量實行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范文3
關鍵詞: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工程;分戶驗收;竣工驗收;監督
正 文: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平穩健康發展,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鄉一體化進程不斷加快,公共建筑、住宅工程、工業廠房等新建工程此起彼伏,經久不衰。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以下簡稱工程竣工驗收)作為房屋工程質量驗收的最后一道關是否能把好,直接關系到房屋最終產權所有人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權益。作為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下簡稱質量監督機構)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尤其是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期印發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的通知(建質〔2013〕171號)(以下簡稱新規定),對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建建〔2000〕142號)(以下簡稱原規定)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新形式下,如何做好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監督工作,對各地質量監督機構和監督人員都是正在或即將面對的問題。
對照新規定與原規定,在關于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中刪除了“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進行檢查,并出具認可文件”和“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的條款。也就是說今后質量監督機構在受理建設單位申報的工程竣工驗收時無須核查也不應核查申報的工程是否已取得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這是這次規定調整的一大亮點,也是一大進步,避免了常期因建設單位無法及時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而無法組織實施竣工驗收的情況發生。也徹底解決了政府不同部門之間規定的沖突,重新讓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回歸到本位,規范了行政文件規定的規范性,避免了越權越位的情況發生。
新規定在關于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中增加了“對于住宅工程,進行分戶驗收并驗收合格,建設單位按戶出具《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的條款。近幾年以來,通過政府監管,住宅工程質量穩中有升,但隨著老百姓對房屋質量的意識不斷提高,維權意識不斷增強,以及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加上因多方面原因一些住宅工程在房屋在交付過程中仍存在部分工程質量缺陷和有關單位處置不當,導致全國各地購房業主因房屋質量問題上訪事件時有發生,并處于上升趨勢,給社會帶來了不安定因素,同時也給政府有關部門帶來一些負面影響。為有效遏制此類情況的發生,各地相繼出臺了關于住宅工程通病控制和分戶驗收的相關規范和管理辦法。2009年住建部還專門下發了《關于做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的通知》(建質[2009]291號),對分戶驗收內容、驗收依據、驗收程序、驗收的組織實施等作了具體規定。這次新規定關于住宅工程分戶驗收條款的添加,是住建部進一步響應社會需求,加強政府監管,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切實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具體體現。
認真研讀以后,我認為在今后如何繼續做好工程竣工驗收監督工作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大宣傳,正確領會和認真貫徹落實新規定。充分利用媒體和學習培訓等各種渠道,加強新規定的宣傳,通過利用日常監督工作的便利及時向有關單位宣貫,做到突出重點,明確要求,落實責任。作為新規定的傳播人和直接執行者,我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全體人員首先要提高認識,正確領會,詳細解讀,嚴格執行。以此次頒布的新規定為契機,進一步理順理清各有關部門的專項驗收與工程質量驗收的關系,進一步明確和統一竣工驗收監督申報應提供的材料,避免出現一部分質量監督人員認為有關專業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收集越全越好的錯誤思想,避免出現把各有關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當作竣工驗收申報的必備材料和組織竣工驗收的前置條件,避免出現同一地區各質量監督機構要求不統一的現象產生。改變過去過分依賴有關部門出具的驗收通過證明文件的錯誤做法,真正擺正自己的位置,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做到不該做的事情絕不越雷池半步,應該審核的資料絕不放松要求,降低標準。受理工程竣工驗收監督申報時,在原有基礎上應重點加強對建設單位出具的《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工程質量監督責令整改的問題的整改完成情況的核查。
二、進一步明確工程竣工驗收監督的范圍。長期以來,工程竣工驗收實際監督的范圍各地意見不一,有的認為房屋建筑工程質量除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外還有其他專業行政主管部門等在把關,認為各專業主管部門更專業,導致部分監督機構將由他們負責監督的驗收內容從工程竣工驗收的范圍內分離出去,不管不問或疏于監管,在這一點上,消防工程等尤為突出。依據新規定第五條中第㈠款等有關規定,可以看出工程竣工驗收的范圍是房屋建筑各專業設計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內容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包括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中的內容,所以上述內容都應該納入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范圍。
三、進一步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內容和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各方主體行為。工程竣工驗收實質上就是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驗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驗收,依據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以下簡稱統一標準)的相關規定,工程竣工驗收應包括對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的檢查驗收,而不是片面的對房屋建筑專業設計內容進行檢查驗收,這就必然要求除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各有關單位各專業項目負責人參加驗收外,參與工程建設的其他各有關單位各專業人員也應參加驗收,驗收過程中對各自負責的部分進行檢查并最終匯總到項目負責人處。最終由各單位項目負責人發表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并當場簽署有關文件。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大部分工程質量監督人員不清楚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什么樣的資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及管理工程有關問題的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項目注冊建筑師應擔任民用建筑的工程項目負責人,項目注冊結構工程師有資格做以結構為主的工業項目的工程項目負責人。另外有些質量監督機構存在要求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的做法存在,導致參加驗收的勘察單位相關人員在驗收的過程中無所事事。依據統一標準的相關規定,勘察單位雖然亦是責任主體,但已參加了地基驗收,故單位工程驗收時可以不參加。
四、切實履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的監督職責。目前,全國各地絕大部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竣工驗收監督的具體工作都是委托所屬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來實施。長期以來,由于部分質量監督人員不能正確理解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的所扮演的角色,過多地參與或干預了工程竣工驗收的過程,并且在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的過程中養成了一些不良習慣,甚至本末倒置,導致質量監督機構無形當中被當成驗收的主體,并且被誤認為是具有否定參建各方驗收意見和決定驗收最終能否通過或房屋質量是否合格的政府權威機構。最終導致被廣大人民群眾誤認為所有的房屋建筑工程尤其是住宅工程在交付使用之前都是由當地的質量監督機構親自驗收通過的,房屋質量不管出現什么問題都向質量監督機構問責,討要說法,政府與百姓之間如是產生了矛盾,嚴重損害了政府在人民群眾的良好形象。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過程監督,淡化竣工驗收監督抽查或抽測,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正確履行監督職責,從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各方中真正脫離出來,讓他們積極發揮在驗收過程中的主動性,充分發表驗收意見,最終形成書面的結論性意見。質量監督機構只要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標準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即可。
結 語
以上這些觀點是我從事房屋質量監督工作以來結合這次學習新規定之后的心得體會,希望對各地質量監督機構尤其是廣大奮斗在質量監督工作一線同仁們能提供一些參考,同時產生一些共鳴,為新規定實施后的工程竣工驗收監督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鑒意義。
參考文獻: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建質〔2013〕171號)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建建〔2000〕142號)
[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建標〔2001〕157號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范文4
一、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和認真解決好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與勞動者工資的問題,嚴格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各自職責,加強對建設工程款支付的監督管理,切實預防和遏制新的拖欠現象發生。
二、嚴格項目審批、報建和施工許可管理,從源頭上控制拖欠建設工程款現象的發生。建設工程立項時,項目審批部門應對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籌措方式進行嚴格審查。凡政府投資和按程序應報市計劃主管部門審批的項目,其建設資金來源未落實的,一律不得批準立項;房地產企業開發建設的項目,其項目資本金低于項目總投資30%的,有關部門不得批準立項。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和建設內容,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報計劃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工程項目報建時,建設單位除應提供原定相關資料外,還必須提供該建設工程投資規模、資金來源和當年投資的資信證明等文件。凡資料不全或資金來源總額低于工程預算總額80%的,有關部門不予受理報建和批準開工建設。建設單位在申領施工許可證前,必須將年度建安工作量用款的25%作為工程備料預付款,劃入建筑業企業的銀行帳戶;在申領施工許可證時,除提供原定相關資料外,還必須提交工程備料預付款的有關證明,以及建筑業企業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入帳書面證明。凡未達到法定施工條件和要求的,有關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建設資金不得挪作它用。對資金來源不符合有關規定、弄虛作假及抽逃資金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三、依法簽訂和履行建設工程發承包合同,加強合同履行過程的監督管理。建設工程發承包雙方應當遵循公平的原則就價款和支付方式以及解決爭議的方法作出具體、明確的約定,并認真履行。任何建設單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單位帶資承包作為招標條件,施工單位也不得以帶資承包作為競爭手段承攬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并不得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包括價款及支付方式)的其它協議。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在合同簽訂后7日內,將合同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若日后變更合同內容也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計劃主管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監督管理。工程施工過程中,因設計或其它原因變更而增加的工作量,應經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同意,并明確由此增加費用的承擔方。
四、強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的監督管理。建設工程竣工,施工單位已經實行履行合同,建設單位必須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否則,視為不具備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有關部門不得進行竣工驗收。未按規定進行竣工驗收的,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07號令)及我市有關規定進行竣工結算。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對工程項目竣工決算提供公正、科學的咨詢報告。銀行和會計師事務所必須據實出具資信證明,并承擔相應責任。嚴禁以任何形式出具虛假造價咨詢報告和虛假資信證明文件。
依據法院生效判決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建設單位違反合同約定無故拖欠或拒不支付建設工程款的,記入建設部企業信用檔案和我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并按規定予以披露。在其工程款支付前,市計劃、規劃(國土資源)和房產、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中止辦理該建設單位的其它新建項目的審批手續。
五、積極推行建設工程款支付擔保和施工承包履約擔保制度。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如期向施工單位支付建設工程款的,施工單位可要求建設單位的支付擔保人承擔支付責任。施工單位不能按合同約定兌現承諾的,也應在擔保額度范圍內對建設單位的損失予以支付賠償。
六、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即建設單位在申領施工許可證以前,按照工程年度預算款的一定比例逐年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欠薪保障金,用于墊付發生的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具體辦法由市勞動保障部門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訂。
七、建設工程施工專業或勞務分包,必須依法訂立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及時結算并支付分包價款。勞務分包企業必須按勞動合同約定及時全額兌付勞動者工資。
建設工程施工專業或勞務分包企業未按勞動合同約定及時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查處。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范文5
關鍵詞:竣工驗收;驗收原則;程序
一、竣工驗收
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工作,檢查工程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它對促進建設項目(工程)及時投產,發揮投資效果,總結建設經驗有重要作用。它是施工全過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最后一項工作;它是建設投資成果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資效益、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環節。
凡列入固定資產計劃的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按照批準的設計文件 (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所規定的內容和施工圖紙的要求全部建成,具備投產和使用條件,不論新建、改建、擴建和遷建性質,都要經建設單位及時組織驗收,并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的轉帳手續。
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業主)主持,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監督部門監督。驗收程序是否合法,各個參建單位即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都要參加。通過驗收,形成驗收會議紀要和驗收總結備案。各個參建單位根據驗收情況各自寫出驗收評估報告。
工程竣工驗收必須具備驗收條件。必須是完成了設計施工圖范圍和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施工內容,給排水、電器已經通暢,道路及外網完成,配套設施已經完善。對于有的建設項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驗收標準,只是零星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亦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對剩余工程,應按設計留足投資,限期完成。有的項目投產初期一時不能達到設計能力所規定產量,不能因此而拖延辦理驗收和移交固定資產手續。少數非主要設備及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內不能解決,或工程雖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完,但對投產、使用影響不大,也可報請竣工驗收。這類項目在驗收時,要將所缺設備、材料和未完工程列出項目清單,注明原因,報監理工程師以確定解決的辦法。當這些設備、材料或未完工程已安裝完或修建完時,仍按前述辦法報請驗收。
有些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已形成部分生產能力或實際上生產方面已經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設計規模續建的,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可縮小規模,報主管部門(公司)批準后,對已完的工程和設備,盡快組織驗收,移交固定資產。
二、工程驗收人員應遵循的幾個原則
1.驗收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要不徇私情,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合理公正的驗收。盡量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
2.驗收人員要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對所驗工程要會用計算公式,做到合理計量,為日后結算提供準確明了的計量依據。這就要求記錄人員、驗收人員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
3.盡量多驗收少簽證。對于一些驗收時看不到的地基、拆卸等隱蔽工程,只能通過簽證結算。驗收時通過采取一定的方式對一些隱蔽工程盡量通過現場驗收獲得數據,以便將來定額結算。對于一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返工,二、三次開工,開工前盡可能讓計劃員、驗收員、施工員作好施工記錄,以便將來準確簽證計量結算。
4.驗收人員驗收時要多走細查、不厭其煩。對于一些零星、瑣碎的工程要多走細查、盡可能逐項查看,盡力做到丈量數據的準確性。
5.搞好隱蔽工程的監管工作。隱蔽工程完工前48小時施工單位必須通知相關部門,并準備好相應的驗收資料;相關部門接到發生隱蔽工程的通知后,必須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到施工現場確定處理方案,核實工程量;隱蔽工程處理方案必須符合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規定及設計規范要求,不得加量和擴大隱蔽范圍。隱蔽工程處理方案下達后,建設、施工、質監、監理等有關單位在管理上要按施工圖內工程管理辦法執行;對于總承包工程,隱蔽工程中出現的工程量增加,一律不得增加投資。
進行竣工驗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生產性項目和輔公用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建完,能滿足生產使用;
(2)主要工藝設備配套設施經聯動負荷試車合格,形成生產能力,能夠生產出設計文件所規定的產品;
(3)必要的生活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建成;
(4)生產準備工作能適應投產的需要;
(5)環境保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消防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使用。
三、竣工驗收程序
1.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的規模大小和復雜程度,整個建設項目(工程)的驗收可分為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進行。規模較大、較復雜的建設項目(工程),應先進行初驗,然后進行全部建設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
2.建設項目(工程)在竣工驗收之前,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設計及使用等有關單位進行初驗。初驗前由施工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整理好文件、技術資料,向建設單位提出交工報告。建設單位接到報告后,應及時組織初驗。
3.建設項目(工程)全部完成,經過各單項工程的驗收,符合設計要求,并具備竣工圖表、竣工決算、工程總結等必要文件資料,由項目(工程)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向負責驗收的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范文6
1、《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3、申請函(說明用地基本信息、報建情況、建設情況、申請的原因、申請依據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和現狀照片。4、授權委托書(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證明。5、其他指定提交的材料。根據申請事項還需有:1、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新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除基礎材料外,還需有:(1)已取得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或選址意見(復函);(2)計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立項批文;(3)總平面規劃圖;(4)建設項目在生態敏感區(如水源保護區)內、或屬有污染的工業項目及市政基礎設施的,應有環境影響評估意見;(5)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集散中心、交通樞紐以及引發交通量較大的項目,應有交通影響評估意見;(6)《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或選址意見(復函)中要求有的有關專業管理部門的意見;(7)農用地轉為城市建設用地的,還應有市國土部門的批準文件。2、道路及軌道交通工程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除基礎資料外,還需有:(1)計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立項批文;(2)已批準的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總平面圖;(3)已批準的初步設計總平面圖。3、通過市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招標、拍賣、掛牌取得土地使用權新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除基礎材料外,還需有:(1)市國土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2)市國土部門招標拍賣掛牌的確認文件;(3)市國土部門招標拍賣掛牌文件;(4)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4、舊城(村)改造項目新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除基礎材料外,還需有:(1)與有關單位(個人)簽訂的舊城(村)改造合同(協議);(2)市改建管理部門、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拆遷面積的核準文件。5、歷史用地補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除基礎材料外,還需有:(1)建設用地的歷史資料(如已取得的產權證明,或市國土部門的確權文件);(2)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應取得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
二、市政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審批市政工程施工圖,含變更)
(一)審批要求:凡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市政工程,均須到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開工手續,進行建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附圖和附件是該證的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規劃區內的道路、橋梁、隧道、軌道、城市給水、排水、防洪排澇、電力、照明、通信、電視、油氣管線、環境衛生等公用設施工程。
(二)審批文件內容:1、市建設工程(市政類)《規劃許可申請表》。2、授權委托書。3、委托人身份證。4、申請人身份證明。5、有效計劃立項批文。根據申報項目情況應有以下相關文件:1、申請道路交通工程或管線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還需有:(1)施工設計圖紙及說明書,其中必須有繪制在1/500(或以規劃設計條件、規劃批準文件的要求為準)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上的平面設計圖;管線工程施工設計圖,其中配合新建、改建、擴建道路的管線工程須繪制在已批準的1/500道路平面設計圖上;長輸管線工程設計須繪制在1/2000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上。(2)該工程設計方案的批準文件及附圖附件。(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會議紀要。(4)歷次規劃批復文件中要求取得的專業管理部門意見。(5)電子圖件及其他需要的資料。(6)管線工程涉及河流、橋隧、公路、鐵路、港口、機場、通訊設施、電力設施、軍事設施等用地,應有有關技術條件計算書及相應各專業管理部門的意見。(7)敷設在易燃易爆環境中的管線工程,應有安監部門的意見。2、調整道路交通工程或管線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還需有:(1)要求調整的情況說明(包括調整原因及要求)。(2)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3)有關道路交通工程規劃調整或管線工程規劃調整的批準文件或會議紀要。(4)調整工程涉及其它專業管理部門的,應有專業管理部門意見。(5)調整工程的施工設計圖紙及說明書,其中必須有繪制在1/500(或以原要求一致)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上的平面設計圖;其中配合新建、改建、擴建道路的管線工程須繪制在已批準的1/500道路平面設計圖上;長輸管線工程設計須繪制在1/2000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上。(6)電子圖件及其他需要的資料。3、調整規劃路口還需提供:(1)要求調整情況說明(包括調整原因及要求)。(2)繪制在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上的路口調整方案。(3)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相關變更文件。
三、建筑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審批建筑工程施工圖,含臨時、變更)
(一)審批要求:凡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筑工程,均須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開工手續,進行建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附圖和附件是該證的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般建筑工程規劃許可的審理包括建筑設計方案審批和建筑施工圖設計審批兩個階段。
(二)審批文件內容:1、在方案設計階段提供的全部資料。2、經批準的建筑設計方案圖件。3、《建設用地批準書》或國有土地使用證。4、1/100建筑施工圖及相應的電子文件;繪制在1/500現狀地形圖上的附按文件要求的技術經濟指標的總平面圖。5、根據已批準修建性詳細規劃跨越建筑設計方案審查階段直接進入建筑施工圖報建階段的,應有規劃批準文件及附圖;需初步設計的項目,附市建設主管部門的初步設計批復文件。6、屬申請調整的:除上述資料外,應附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并說明調整原因。7、電子報批光盤資料。8、其它材料。
四、市政類工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的核發
(一)審批要求:建設工程竣工后三個月內,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向市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規劃驗收。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及時委托市規劃主管部門認可的勘測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測量,竣工驗收測量一般應當在工程完全竣工后進行,但隱蔽性管線工程應當在覆土之前進行。市規劃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后,依據驗收標準驗收合格的,應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不符合驗收條件的,責令改正或依法處理后再行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有關部門不予辦理接水、接電、供氣及房地產權證。
(二)審批文件內容:1、《市建設工程(市政類、規劃驗收申請表》。2、授權委托書。3、申請人身份證明。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5、批準的施工圖,包括經核準變更的圖件。6、批準的總平面圖。7、《市建設工程規劃定位放線測量記錄冊》、《市建設工程驗線記錄冊》、《市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測量記錄冊》(含實測1:500現狀地形圖和豎向實測成果。8、經市測繪大隊確認同現狀一致的建筑竣工圖一套。9、市政工程按施工圖內容附隱蔽工程覆土前驗線測量記錄及完工后工程控制點坐標、標高復測資料。10、電子文件及其他需要的材料。
五、建筑工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的核發
(一)審批要求:建設工程竣工后三個月內,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向市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規劃驗收。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及時委托市規劃主管部門認可的勘測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測量,竣工驗收測量一般應當在工程完全竣工后進行,但隱蔽性管線工程應當在覆土之前進行。市規劃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后,依據驗收標準驗收合格的,應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不符合驗收條件的,責令改正或依法處理后再行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有關部門不予辦理接水、接電、供氣及房地產權證。
(二)審批文件內容:1、《市建設工程(建筑類、規劃驗收申請表》。2、授權委托書。3、申請人身份證明。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6、批準的建筑施工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包括經核準變更的圖件。7、批準的規劃總平面圖。8、《市建設工程規劃定位放線測量記錄冊》、《市建設工程驗線記錄冊》、《市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測量記錄冊》(含實測1:500現狀地形圖和豎向實測成果)。9、經市測繪院確認同現狀一致的建筑竣工圖一套。10、土地出讓合同(含規劃條件)。11、竣工各立面彩色照片、實際使用外墻材料的色彩和材質說明。12、電子文件及其它需要的材料。
六、工程施工許可核準
(一)審批要求:市區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裝飾裝修工程。
(二)審批文件內容:建設單位提交的文件:1、《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并聯審批申請表》。2、《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管理責任承諾書》。3、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確認的中標通知書或市發展改革部門招標核準意見表。4、建設用地批準書(市政工程不需)。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6、涉外安全審查意見表。7、市整頓辦意見(房地產項目需要)。8、不可撤銷支付保函;9、監理合同。10、施工合同。11、白蟻預防合同。12、施工圖審查合格書。監理單位提交的文件:1、本市監理企業提交項目總監手冊。2、外來監理企業提交備案證明。3、主要監理人員資格證書。4、送樣見證人證(須是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或建設單位委托的監理單位駐工地監理員)。施工單位提交的文件:1、安全員、資料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2、不可撤銷履約保函。3、不可撤銷工資支付保函。4、注冊建造師證書。5、外來施工單位提交備案證明。6、安全生產許可證。7、加蓋編制單位公章及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章的建設工程預算或投標報價書的封面及相關匯總表(附預算或投標報價書電子文檔)。8、《市建筑工程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投保單》。
七、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許可
(一)審批要求: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造、擴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裝飾裝修工程,已經通過規劃、消防、建設等有關部門驗收許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