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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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辦法

水利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辦法范文1

【關鍵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實踐;認識;探究

隨著國家在水利領域建設投資不斷加大,水利建設項目逐年增多,為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國家相繼出臺了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相關的各項條例,質量管理工作也逐步法制化,質量監督機構也由原來的部、省、市三級管理逐漸向部、省、市、縣四級發展,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市、縣水利局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質量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由于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專業性較強且涉及諸多內容,項目參建各方在人員、設施、管理水平方面參差不齊,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質量監督的效果。

1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現狀及存在問題

縣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水利行業規范、質量標準以及批準的項目文件,對縣境內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實施的防洪、除澇、灌溉、水力發電、供水、引水、農田水利、水土保持等(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各類新建、擴建、改建及加固的水利工程,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代表政府進行質量監督管理。近年來,根據制定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和監督流程,對實施的農村安全飲水中央(省級)財政資金項目、丹江口上游小流域治理、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等一批水利工程的建設進行了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發現了一些突出問題,主要體現在:(1)小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依據不完善。國家目前出臺執行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主要是針對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而縣級質量監督部門面對的是小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設地點多在鄉鎮、村組,不僅建設規模小,造價低,而且點多面廣,嚴格按照質量監督規程進行質量監督,導致有限的建設資金不能夠滿足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規程及國家強制性條文要求,質量監督工作流于形式。(2)監督管理人員不到位。縣級質量監督人員受制于編制及辦公經費,雖都為水利技術骨干并經過培訓取得質量監督資格證書,但均為兼職參與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同時又是其它項目設計人員或項目管理人員,與質量監督對人員要求不符,且水利工程面廣分散,人員缺乏及交通不便導致質監人員對質量監督深入程度不夠,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質量監督的規范化,對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帶來不利影響。(3)項目法人行為不規范。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縣級質監站由縣水利局授權開展質量監督工作,項目法人均為水利局行政分管領導,質量監督工作需“下對上”,既削弱了工程質量監督的權威性,也為項目質量監督帶來一定難度。受項目建設資金制約,個別項目法人甚至提出要求簡化質量監督程序及內容,僅滿足于工程實體質量的控制,對施工參建各方質量監督體系建設、過程資料及材料檢測未能嚴格要求,且部分項目由于建設方資金不到位由施工單位墊資實施,直接影響了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嚴格管理的積極性。(4)工程設計質量不高。水利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直接影響到工程順利實施和質量監督管理的正常進行。水利工程項目由政府委托符合資質的水利設計院進行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實施方案及施工圖的編制,經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后實施。部分項目的設計雖經設計院按照規范要求編制通過專家評審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復,但由于前期沒有對當地水文環境、地質構造等進行詳細勘察,僅僅借鑒以往的資料進行盲目設計,在水利建設施工的過程中才發現和實際情況不相符,這不僅影響施工進度,給參建各方造成經濟損失,也導致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不能正常進行,且建設過程中設計單位極少派駐現場設代機構和人員,施工過程中與設計有關問題不能得到及時解決,影響了工程進度及建設質量。(5)監理機構人員服務不到位。監理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業主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F場核查往往發現駐地監理人員與投標時承諾派駐人員不符,檢測設備不能到位,監理單位往往注重于承接監理業務,而不重視人才的培養,通過臨時聘用一些管理水平低、專業不配套的監理人員及減少現場監理人員數量來降低經營成本,進一步影響了工程的建設質量。(6)施工單位人員質量控制不嚴。工程建筑施工單位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施工單位成立工程建設項目部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在實際檢查中發現部分項目部管理人員與投標承諾人員不符,存在人員身兼多職,專職質檢員形同虛設,工程質量主要依靠施工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高低和監理人員的平時檢查和督促來進行控制,施工評定資料不能與施工進度同步,主體竣工但施工資料不全,導致個別項目不能及時通過驗收,項目法人雖然在招標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有一些專用條款進行約束,但在實際操作中缺乏可操作性,只要工程質量無大問題,最終不了了之。

2完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徑

(1)大力推進水利建設質量法制建設。水行政部門應針對本地區水利建設質量管理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按照水利建設質量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規范化要求,及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區特點、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措施,進一步強化水利建設質量管理,全面提升水利建設質量水平。(2)健全機構、提高管理水平。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符合條件的工程技術人員作為專職質監員,負責對項目的監督和日常巡查。質量監督工作人員應全面掌握專業技術標準,不斷積累監督管理經驗,重視培訓與考核的作用,并且適度地提高監督隊伍準入的具體標準,對監督手段進行有效地完善,在監督中有效融入服務,最終實現監管和服務水平的同步提升。(3)注重工程質量事前控制的作用。水利工程項目在開工的時候,水利質監站應當在項目施工現場開展監督會議,邀請參建各方代表。會議以后,及時將監督會議要求、檢查的具體內容和標準以及處罰的措施通過網絡實現公示。由于監督會議屬于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宣傳會議,所以,應當綜合考慮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并且加大專項宣傳教育力度。與此同時,以工程項目本身為基礎舉辦質量事故展覽,以保證參建各方能夠主動自覺地對自身質量行為與質量管理加強全面規范。(4)注重落實網絡信息共享。根據平利縣境內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結果,貫徹并落實網上信息共享,不達標參與單位要采用黑名單制度展開管理。其中,全面推進誠信立法與制度建設,同時包括行業與部門的信用建設。與此同時,要建立健全水利誠信系統,有效地覆蓋全行業。最后,應重視信用服務市場機制,促進監管工作的開展,增強社會誠信意識。

3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方法要點闡述

(1)貫徹并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在水利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一定要遵循強制標準并落實。特別是在國家與行業規程執行的情況下,以保證能夠根據法律要求執行,使得工程建設各方更加自覺地落實以上技術標準。這樣一來,才能夠提高水利工程項目的質量,為人民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提供保障,進一步提高工程投資經濟與社會效益?;诖?,在開展監督工作的時候,還應當將國家與行業規程及技術標準作為重要參考,通過靈活地運用檢測方式,公正客觀地評價工程項目建設質量,以保證監督更加權威與科學。(2)科學合理地制定質量監督規劃,監督與服務并舉。在監督管理水利工程質量的過程中,應當綜合考慮對質量安全關鍵部位的影響、工程項目監督要點以及項目質量安全控制等多方面內容,并且在質量監督工作方面還需要針對參與建設各方質量安全行為予以全面規范。另外,針對質量監督工作的開展,要事先對建設單位管理與設計機制,包括施工單位保證體系進行全面且嚴格的檢查,同時也要重視監理單位控制體系的審核,針對國家強制性標準實際貫徹并落實的狀況展開查看,嚴格監督落實,從根本上消除質量安全隱患。

作者:王鴻鳴 單位:陜西省平利縣水利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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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對策措施

1.小型水利工程基本特點

小型水利工程存在工程等級較低,標準和規范性不強;工程比較分散,監督管理難到位;施工人員的技術和素質偏低,質量與安全意識不夠,造成工程質量不能保證。而縣(市)級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主要承擔面廣量大的小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任務,小型水利工程沒有明確的國家和行業規范、標準和方法,只是說參照大中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這就給縣(市)級質量監督機構在工作中帶了不便,如果生搬硬套大中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的工作方法,不利于小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和控制,而且會帶來小型水利工程造價費用的大幅提高。

2.質量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

小型水利工程是以鄉村級為建設業主的且工程造價一般不高,由于這些工程從立項建設到竣工驗收直接由鄉村級負責管理。因此,在建設施工過程中普遍存在一些共性問題。

(1)建設單位不主動來要求質量監督,若與質量監督部門簽訂任務書后認為質量監督就是建設管理,質量監督和建設管理混淆不清。而多數沒有專職技術人員,或派了幾名現場管理人員也不敢講,深層次的原因是一些干部參與承包工程建設。對被查出來問題而下發的整改通知落實很被動。

(2)施工項目部主要人員未到位工作聯系難,施工方案沒有針對工程特點結合本企業的技術力量編制,個別施工單位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質量問題,未按程序要求處理。

(3)監理單位的從業資格和監理行為有待規范,部分監理人員素質不高,在實際工作中偏向施工單位,監理的公正性發生嚴重傾斜。監理單位項目監理機構對施工單位報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審批不嚴肅,方案實施過程對施工單位的方案執行也疏于監督;對施工中發現施工單位未按方案施工而發生的質量問題未及時簽發工程質量整改措施。

(4)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人員不足。

3.主要對策措施

如何更好地開展小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結合自身的工作實踐提出如下對策和措施:

3.1分級管理,明確管理責任,合理簡化程序

一是按照強制性監管的要求,所有水利建設項目都要納入監管范圍。二是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明確省、市、縣質量監督機構的管理范圍和職責。三是針對小型水利工程根據建設規模、工程等級、功能、項目實施主體等,明確各方責任,簡化程序,制定小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和管理實施意見。主要內容:

①明確參建各方的管理責任。按照“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明確項目法人質量管理責任,同時加強對責任主體行為的監督。一是開工要求辦理監督手續或備案,辦理手續或備案時重點核查監理、施工等單位的資質等級和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人員數量是否滿足工程要求,是否按按投標承諾兌現。二是開工后,重點檢查建設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監理的質量控制體系、施工單位的保證體系以及勘測設計單位的現場服務體系和規章制度建設等,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責,保證各質量管理體系自始至終都要正常運轉和發揮作用。三是監督工程建設施工、監理、驗收等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主要檢查有關工程人員和 質量管理人員是否熟悉和掌握該工程的強制性標準,參建各方是否嚴格按設計和強制性標準執行。

②簡化監督程序。對小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進行簡化,質監手續報批時只需提供質量監督申請書、施工圖紙、初步設計方案,省去參建各方責任主體的人員登記證書和資質。小型水利工程項目劃分時,不劃定分部工程,直接劃為單位工程、單元工程。省去分部工程,簡化了資料。施工過程中質量監督機構主要參與隱蔽工程和重要部位的質量監督控制,工程實體質量以質量檢測為依據。

③簡化驗收程序。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小型水利工程驗收,因地制宜制定小型水利工程驗收細則。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驗收組由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現場管理人員)等單位的代表和市(縣)水利質監站應派員列席驗收會議,驗收只要具備以下條件:批復范圍內的工程項目已按約定完成;工程質量缺陷已按要求處理完畢;工程完工結算已完成;施工現場已經進行清理;需移交項目法人的檔案資料已按要求整理完畢;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等,就可以組織驗收。合格后填寫《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工程驗收表》。

3.2加強工程質量檢測,實時核驗工程質量

針對小型水利工程量多面廣的、質監人員數量不足、檢測手段和工具單一,監督管理難以到位現狀,質量監督機構采用委托有資質、能力強、信譽好的質量檢測單位,對水利工程的質量進行抽檢(即每個項目至少要進行一次第三方檢測),不合格的堅決予以返工。妥善處理工程進度與質量、安全的關系,不要質量與安全沒有保證的進度,嚴格把好驗收質量關。

3.3依法監督,建立質量問責制度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明確規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為強制性政府管理措施,對管理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有明確和詳細的罰則,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監理、施工單位項目部或項目主要負責人不按招投標承諾到位,現場管理混亂,管理能力明顯不足;②違犯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施工中存在質量問題或隱患,項目法人發現整改通知書后,仍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③無故拖延工期,遲遲不向項目法人提交完工資料;④造成質量和安全事故,產生較大影響,引發群眾關注、社會影響較大等行為,水行政主管部門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采取約談、降低信用等級、進行不良行為記錄、取消投標資格、罰款等措施,增強各參建單位的質量法律責任意識,營造質量是水利工程生命線的良好水利建設市場環境。

4.幾點啟示

①質量監督機構應在水利工程開工前,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質量監督交底,明確監督工作內容、要求及監督措施,辦事制度、監督計劃、監督檢查的程序和主要內容、質量監督的評定規定等。

水利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辦法范文3

【關鍵詞】水利工程;地質勘測

1、水利勘測設計質量面臨的主要問題

從最近幾年的安全鑒定報告和水利行業的設計質量檢查以及質量管理情況來看,設計中出現了很多計算方法不夠規范,以及設計參數選用不恰當,并且還出現了個別設計在不按照規定的程序作出論證以及審批等情況的發生,從我國水規總院對于前期項目進行的審查情況可以看出,曾經用過了一次性審查其通過率還不到30%,對于病險水庫處理進行加固這一項目的檢測情況之外,還存在著非常多的工作深度不夠,設計方案設計不合理以及施工圖案設計的沒有達到具體要求等問題出現,甚至有的工程還出現完全忽視分析大壩的穩定性的情況。在進行水利建設這一過程最為常見的問題是投資難以控制,頻繁更換設計方案,嚴重拖欠工期等問題。

2、影響水利勘測設計質量的主要因素

有關水利工程建設的勘測設計影響因素非常多,但是最主要的體現在如下方面:最近幾年來我國進行了水利勘測單位從先前的事業單位進行改制成為現今的企業制,另外有些設計單位單方面為了賺取高額利潤,外加整個水利工程建設的勘測設計行業質量管理制度并不健全,規定方面不夠完善,沒能跟上時代的反戰,自我約束力在不斷下降,對內部質量管理還有控制方面不夠約束,對單位內部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業務培養方面不夠完善;水利設計單位由于在市場上供大于求,表現出無序的競爭狀態,這也給設計單位帶去了很大的競爭壓力。有的設計單位一味追求高額利潤,為了爭取更多的設計項目,進而導致了無序競爭,出現弄虛作假的情況,尤其是使用資質掛靠以及虛報業績的情況比較明顯;在市場經濟作用下,很多設計單位故意壓低勘測設計費用,故意壓縮水利項目勘測設計周期,而且還拖欠設計費用;很多民營和國外投資的水利工程業務為了實現更多的利潤,要求設計單位為了減少工程故意在公益方面進行壓縮投資,而且在擴大盈利方面不斷放大,使得包皮的方案和實際的施工設計不一樣;水利工程從一開始的設計階段到后期的工程建設階段,中間需要經歷非常多的復雜環節和實踐,并且由于受到水質以及水文,還有氣象等因素的影響非常大。

3、工程地質勘探

3.1 山地勘探

山地勘探是指采用人工或機械進行剝土,或開挖探坑、探槽、探井或平硐等揭示地表淺層地質情況的勘探手段,可直接進行試驗、取樣和觀察地質現象,使用的工具和技術要求相對簡單,故在進行地表淺層地質勘察時運用較多。這亦是山地勘探的缺點,即它的勘探深度有限。

3.2 鉆探

近年來,鉆探方法、工藝及其施工水平的提高,加快了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測水平的發展,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3.2.1 鉆頭、鉆機等鉆探設備的發展。例如:從20世紀80 年代開始,研制出各種轉速快、扭矩大、性能穩定的新型鉆機。另外,對較完整的硬巖進行鉆探時,金剛石鉆頭基本取代了鋼?;蛴操|合金鉆頭,大大提高了鉆進速度和巖心采取率。

3.2.2 砂卵石層、軟弱夾層、破碎帶等特殊層位的鉆進取樣技術的發展。砂卵石層卡鉆、難以鉆進,以及同軟弱夾層等特殊層位中鉆進一樣,巖芯采取率低、取樣困難等一直是水利水電工程鉆探的技術難題。在軟弱夾層、破碎帶中鉆進時,由于巖芯對磨,巖芯采取率一直很低并且很難取到原狀土樣。

3.2.3 其它一些鉆進工藝的發展。例如,繩索取芯鉆探新工藝實現了在不提鉆的情況下采取巖芯的目的,其在水利水電工程中的應用實踐證明,該工藝大大減少了取芯過程中來回提鉆的工作量,較好地解決了在軟弱層等特殊地層鉆進過程中經常出現的難題,如塌孔、取芯質量低等問題。

3. 3 工程物探

地球物理勘探簡稱物探,它是應用觀測儀器測量被勘探區的地球物理場,通過對測量場數據的處理和地質解釋來推斷和發現地下可能存在的局部地質體、地質構造的位置、埋深、大小及其屬性的科學。工程物探方法主要有以位場理論為基礎的重力場勘探、磁場勘探、直流電場勘探等,以及以波動理論為基礎的地震波勘探、電滋波勘探等。

3.3.1 重、磁位場勘探。重、磁位場勘探是最古老的一種物探,相對于地震勘探而言,其精度和可靠度較差。目前,由于一些高精度的重力儀、磁力儀的研制和應用,使得重、磁位場勘探的精度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同時,神經網絡技術等在重、磁位場勘探中的應用,以及磁性矢量層析成像理論的研究和應用,使重、磁位場勘探在上個世紀獲得了廣泛的發展應用。微伽級重力儀的使用,使微重力測量被用來勘探洞室和邊坡地質體的變動形態并監測其穩定性。磁法勘探主要用于區域和深部地質構造研究、礦產勘探、考古等領域,在工程地質勘測中應用較少。

3.3.2 地震勘探。在工程地質勘探中應用較多的為人工激發震源地震波勘探,其人工激發震源有多種。目前,地震勘探在水利水電工程領域發展較快。

近年來,地震CT已經發展成為一個方法系列,其成像方式發展到可利用直達波、反射波、折射波、面波等多種波組合,可利用鉆孔、隧道、邊坡、山體等多種觀測條件進行二維、三維地質成像,促進了地質勘測由定性向定量化的方向發展。

3.3.3 電磁勘探。包括天然場源的電磁測探(MT法)和人工場源的連續的電磁波勘探( EM

法)等多種方法。近年來,電磁勘探在水利水電工程中應用越來越廣泛。例如,可控源音頻大地電磁法、人工與天然兩種場源、多場源、二維和三維電阻率成像等技術,在水利水電工程中用來推測深埋長隧洞圍巖介質的結構特征、隱伏斷層、破碎帶及異常區等可能影響工程的各種因素,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地質雷達(頻率范圍1~100MHz)是目前分辯率最高的物探方法。地質雷達對斷裂帶,特別是含水帶、破碎帶地層有較高的識別能力。

3.3.4 電法勘探。主要包括電阻率法、充電法和自然電場法、激發極化法、電磁感應法??煞譃榉€定電流場理論、交變流法理論兩個分支。在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察中應用較多的是電阻率法。

綜上所述,勘測設計主要是針對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實行全面規劃以及描述的整體過程,勘測設計也被稱之為是工程建設的靈魂。勘測設計文件作為工程施工建設的重要依據。如果勘測設計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其后果將難以想象。所以,應該高度重視設計質量對于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影響,并且還應該在水利行業不斷加強推行質量管理檢查工作。應該加強并且全面推行監督和管理勘測的設計質量,在第一時間有關水利工程設計質量的有關監督管理辦法,不斷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創建有效的質量管理機制,并且需要長期堅持下去;逐步研究真正有利于改善水利監管制度措施,制定相關辦法,不斷推進和開展整個水利行業工程設計施工圖審查工作。

參考文獻:

水利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辦法范文4

甘肅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承擔的南水北調監理工作已基本結束。文章總結了監理工作中質量管理的特點和經驗,從制度建設、管理手段、具體方法等方面進行了分析和解讀。同時結合南水北調監理質量工作的認識,提出了新形勢下對監理質量管理工作的思考和建議。

關鍵詞:

南水北調;監理;質量;特點

1前言

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是一項跨流域、跨省市的特大型水利工程,南起湖北省丹江口水庫、北至北京市頤和園的團城湖。工程重點是為河南、河北、天津、北京、4個省市沿線20多座大中城市提供生活和生產用水,并兼顧沿線地區的生態環境和農業用水。中線輸水干渠總長達1277km,向天津輸水干渠長154km。中線工程可調水量按后期規模完建,正常蓄水位170m條件下,考慮2020年發展水平在漢江中下游適當做些補償工程,保證調出區工農業發展、航運及環境用水后,多年平均可調出水量141.4億m3,一般枯水年(保證率75%),可調出水量約110億m3。甘肅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中標的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總干渠葉縣段(含澧河渡槽)工程建設監理標段,位于河南省葉縣境內,總長度30.266km。工程劃分為4個施工標段和一個渡槽標段,總中標價為18.831億元。工程于2011年3月開工建設,2013年12月主體工程完工,2014年9月試通水。為做好該工程監理工作,中標后我院立即抽調專業技術人員成立現場監理部,施工期間一直保持高強度的工作,監理部常駐工地人員超過50人,高峰期達70多人。在監理過程中,我們一直堅持以合同管理為主線,以質量管理和安全監管為重點,加強協調和信息管理工作,如期完成了工程監理任務。

2監理質量管理工作的特點

2.1工程線路長、技術難點多、質量要求高

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總干渠葉縣段工程建設監理標段總長度30.266km。主要由明渠、渡槽以及各類交叉建筑物組成,共有各類建筑物60座。其中的澧河渡槽長860m,設計流量320m3/s,加大流量380m3/s,是總干渠跨越澧河的大型河渠交叉建筑物,采用雙線雙槽布置,上部結構為預應力箱型簡支梁,渡槽單槽凈寬達到10m。是本標段難度最大的單體建筑,也是我院設計、監理工作中從未遇到的大型渡槽建筑物;明渠總長度29406m,渠道185+545~195+473段設計流量為330m3/s,加大流量400m3/s,195+473~215+811段設計流量為320m3/s,加大流量380m3/s,設計縱坡為1/25000。明渠縱坡緩,開口尺寸大,挖方深、填筑高,坡面排水工藝復雜,填筑和面板工程質量要求高,部分渠道存在大量膨脹土,需采用水泥改性土換填。此外,交叉建筑物種類多,有不同公路等級的交通橋(含高速公路特大橋一座)、節制閘、分水閘、退水閘等,結構形式和基礎處理方式多樣,許多都是我院首次遇到??梢钥闯瞿纤闭{的監理工作是我院遇到的外界關注程度最高、技術難度最大、質量要求最高的項目。

2.2完整的質量管理制度、規定及措施

南水北調工程是我國繼三峽水利樞紐后又一重大水利工程,事關國計民生,意義非同一般。為此自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開工建設以來,除了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通用的國家和行業規程、規范和管理制度外,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在建設期間依據不同時段出現的問題,陸續出臺了許多有關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辦法。這些規章制度主要包括《南水北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南水北調工程驗收管理規定》、《南水北調工程質量監督信息管理辦法》、《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質量問題責任追究管理辦法(試行)》、《南水北調工程質量責任終身制實施辦法(試行)》、《關于加強南水北調工程質量關鍵點監管工作的意見》等。這些規章制度的出臺使南水北調工程的質量管理更具針對性,也使工程建設各方的質量管理工作責任更加明晰,從制度上保證了工程施工質量的精細管理。需要指出的是《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質量問題責任追究管理辦法(試行)》、《南水北調工程質量責任終身制實施辦法(試行)》兩項制度是對我國重大水利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和質量終生制的細化文件,對今后水利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同時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在工程施工的高峰期,還創造性地開展“飛檢”工作,采用不打招呼、不定時間、不定地點的方式對工程質量和安全隱患進行突擊檢查,有力促進了各項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落實。

2.3預設重點部位和關鍵工序,強化施工質量的全過程控制

根據南水北調工程的特點和要求,監理工作從開始就對整個標段的重點部位和關鍵工序進行了分析預判,并通過《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進行了明確。旨在通過事前質量控制手段加強施工單位和監理部自身對重點部位和關鍵工序的認識,及早開始人員培訓和施工準備,明確主要控制手段和方法。在施工過程中按照批復的《監理實施細則》從原材料的檢驗檢測,人員和機械設備的配置、各項施工工藝的要求和質量檢查與驗收方法和標準都進行了細致的規定。對重點部位和關鍵工序在施工過程中采取全程監理旁站,監理部總監、副總監指導、檢查,監理組長及時跟蹤等手段,緊盯施工質量。通過現場指示、監理文件等形式對施工不規范行為進行停工整改,并對整改過程和效果進行跟蹤驗收,整改合格后方能復工,使施工過程始終處于有效地監管之中,保證了各項質量標準的有效運行,較好地完成了質量事中控制的內容,保證了總體施工質量的優良率。在施工完成后及時進行檢查和驗收工作,對存在的缺陷按質量缺陷等級進行劃分登記,建立質量缺陷臺賬,制定質量消缺措施和計劃,在分部工程或單位工程驗收前完成了質量缺陷的處理工作,并對消缺項目進行旁站監理,保證了質量;嚴格執行了驗收程序和評價標準,保證了施工質量事后評價管理的效果。通過重點部位和關鍵工序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控制,保證了施工質量,圓滿完成了預定的施工質量目標。

2.4加強檢驗、檢測手段,控制主要設備、材料和施工的質量

為保證工程質量,把好工程源頭關,監理部嚴格執行原材料及中間產品進場報驗制度。監理部采用跟蹤檢測、平行檢測對承包人的檢驗結果進行復核。為此我院在現場設立了試驗室,對進場的原材料和現場土石方、砼試塊等進行跟蹤檢驗和平行檢驗。一般情況下平行檢測由監理部現場試驗室承擔,我院現場試驗室無法進行的平行檢測項目送業主指定試驗室檢驗,費用由監理費支出。各種原材料的抽驗數量按施工單位檢驗批數量的10%控制,平行檢測的檢測數量,混凝土試樣不應少于承包人檢測數量的3%,重要部位每種標號的混凝土最少取樣1組;土方回填碾壓試樣不應少于承包人檢測數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樣3組;跟蹤檢測的檢測數量,混凝土試樣不應少于承包人檢測數量的7%,土方回填碾壓試樣不應少于承包人檢測數量的10%。嚴格的檢驗制度雖然增加了監理的工作強度和費用支出,但從源頭上保證了工程質量。

2.5及時進行質量記錄和資料整編

針對工程線路長、技術難點多的特點,監理部吸取其它工程監理工作的經驗,自工作開始就十分重視質量記錄的真實性、時效性和規范性。從各級監理人員的監理日志開始,對各種質量記錄和施工過程的記錄內容、格式、要求等進行規范和培訓。各種記錄必須如實反應當時的施工狀態和質量狀況,對出現的問題要記錄地點、問題原因、處理意見和處理結果。對工序的報驗、單元工程的驗收和質檢資料要求及時填寫,規定時限。避免了長期以來重施工過程、輕資料整理的問題,施工記錄滯后、質檢和驗收資料不及時、施工與監理記錄不對應等問題得到明顯改善,使得各類施工質量記錄和質檢驗收資料如實、客觀的反應施工狀況,為信息管理工作和質量總結分析創制了良好的條件,也為工程質量事故、質量問題和質量缺陷的調查處理提供了依據。

3監理質量管理工作的經驗總結

(1)良好的外部環境和各種規章制度是監理質量管理工作順利實施的有力保障南水北調工程事關國計民生責任重大,關注度高。項目法人與地方政府積極協調,因地制宜地主動工作,為工程建設創制了良好的外部條件。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作為國家的主管部門,本著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出臺了一系列有關質量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規定,采取了一系列針對質量的檢查手段和處罰措施,實施工程質量的高壓管理,保證了南水北調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成效。

(2)監理部的規范管理和對項目的高度重視是質量管理工作成功的首要條件為保證監理部日常工作的規范管理,在執行我院質量體系文件的基礎上,針對南水北調工程的特殊性和現場條件,對監理部的管理制定了更加細致有效的管理制度。無論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都較體系文件的規定更加細致、更加明確、操作性更強。同時監理部各級職務人員實行能上能下的管理,每月不同監理職級人員進行考核并將個人收入與考核掛鉤,充分調動監理人員的積極性,保證了監理部的規范運行。在監理的整個過程中,院領導高度重視,多次與院有關部門到工地現場指導監理工作,化解各種問題,激勵大家士氣,并根據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技術難題,多次派出專家組到工地現場幫助指導監理部處理技術難題,為監理部的順利有效地開展工作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3)監理人員業務素質的不斷提高是質量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徑監理人員的業務素質能否適應工程建設的需要,是否能夠在質量管理工作中發揮有效的作用十分重要。為了適應現場質量工作的需要,監理部通過技術交底、專題講座、集中培訓等多種方式對進場的監理人員進行繼續教育。針對重點部位和關鍵工序,監理部總監和總質檢師緊緊圍繞監理程序、檢驗檢測標準、驗收規程、施工工序中的薄弱環節等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講座和培訓。對于工地現場出現的質量問題和苗頭組織各標段主要監理人員召開現場分析會,舉一反三地分析問題產生原因,提出了解決的辦法,并要求各標段主要監理人員向各標段其他監理人員進行宣講,防止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同時積極組織參加業主單位、設計單位的技術交流和質量管理會議、培訓。這些措施對現場監理隊伍總體素質和業務能力的提升形成了良好的促進,為工作的開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經過本項目監理工作的鍛煉,一大批業務骨干迅速崛起。

(4)檢驗、檢測和監理旁站是質量管理工作的關鍵手段工程質量的優劣需要用數據佐證,因此,原材料、中間產品和土方、砼質量的檢驗檢測對工程質量的評價十分重要。為此,監理部加大了跟蹤檢驗和平行檢驗的力度和頻次,特別是依托我院建立的工地試驗室加大了平行檢測力度。經統計,跟蹤檢驗和平行檢驗的批次和頻次均比規程規范和南水北調規定的數量有不同比例的增加,為工程質量的分析和評判提供了較為詳實的依據。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一般均采用“旁站”監理,為提高現場質量監管的能力,保證南水北調精品工程的質量,監理部在實際操作中加大了“旁站”的力度,將“旁站”監理的手段延伸到除附屬工程的全部主體工程工序施工過程,雖然增加了監理人員的工作強度和人員的配置,但對于施工質量的監管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4新形勢下對監理質量管理工作的建議和思考

工程建設監理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如何做好新形勢下水利水電工程的監理質量控制工作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一是要建立一支主要技術人員相對穩定,綜合能力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的監理隊伍。從多層面合理解決監理取費標準偏低和監理人員工資不斷上漲的矛盾,國家政策方面應根據監理工作的重要性調整取費標準,監理單位則應不斷提高監理人員的收入水平,為監理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使監理人員承擔的質量終身責任與自身利益相協調。二是要正確理解和認識對工程質量的“高壓”管理手段,并盡可能在今后的工程中推廣。在南水北調工程中,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制定了一系列針對質量問題的追究辦法和處罰細則,同時采取了“飛檢”和簽訂質量終身制責任書等手段,對質量管理的高壓政策自始至終,雖然一度造成現場監理和施工人員的不理解,但作用是不容置疑的。結合質量終身負責制的落實,對質量監管工作的高壓政策應該得到廣泛的認同和推廣。三是監理質量管理手段和方法如何改進?,F有的質量控制手段主要是檢查、檢驗、檢測與“旁站”監理等,是一種較為粗放的耗用人力資本的手段,人為因素較多。結合新形勢下互聯網技術的應用和現代化智能控制系統的完善,如何提高監理質量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減少人為因素,使現場控制逐步與現代化的信息技術相結合,實現有效控制,全程監管應該是今后一個時期業界研究的重點。

5結語

水利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辦法范文5

一、改革的動因與阻力

1、內生驅動因素

人口增長,致使糧食需求大量增加,農業灌溉用水成倍增長,1949年為100l億m3,1980年為1938億m3,2004年為3584億m3;經濟發展尤其是轉型期高耗能工業的發展,致使工業用水大量增加,1949年為24億m3,1980年為457億m3,2004年為1232億m3;由于人口增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用水逐年增加,1949年為6億m3,1980年為68億m3,2004年為649億m3。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工業污水、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快速增加,1949年為24億噸,1980年為315億噸,2004年為693億噸。可以看出人口增長和經濟發展是水資源短缺和水環境惡化的主要驅動因素。水資源短缺使水資源的經濟價值增加,不同區域、部門和團體用水的競爭性增強,水資源的財產屬性不斷增強,由于上下游對流域水權的爭奪日益激烈,對區域用水權利做出界定在很多流域成為必要。水環境惡化一方面加劇了水資源的短缺,另一方面水污染帶來的負外部性問題,提高了對水資源財產權界定的要求,也對國家提供的水權質量提出了要求。在新的經濟社會背景下,僅僅用行政手段已不能滿足調解水事糾紛、優化配置水資源、吸引水利投資和改善水環境的要求,需要更加明確各種利益集團關于水資源的財產權。

2、改革的阻力

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來自既得利益集團。首先在改革過程中政府是主導力量,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政府本身也成了改革的對象。從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體制,構建公共管理型政府,包括機構的精簡、權力的削弱、身份的轉換等,涉及政府工作人員的權力和利益,困難和阻力很大。二是高耗水、高污染企業,其中一部分是地方的利稅大戶,如造紙、重化工企業等,它們游說政府為了地方利益,以解決就業、保持穩定為理由阻撓改革。三是位于河流上游的區域,具有先天的優勢,改革的動力不足。另一方面來自龐大的貧困人群,主要是農民和城鎮低收入者。建立水權制度,可防止農業用水被無償擠占,但農民對用水權界定帶來的長遠利益還未充分理解,而對提高水價反應強烈。城鎮供水水價改革,逐步實行全成本回收政策,水價提高影響低收入者和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質量。

二、改革的路徑選擇

l、改革的方向性選擇

(1)建立以市場機制為基礎配置水資源的國家水權制度。我國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十一五”時期,基本完成主要江河,尤其是北方缺水流域的省際水量分配,逐級明晰初始水權;確定單位產品生產或服務的用水量定額,初步建立起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用水管理制度;在水資源配置領域發揮政府職能的同時,更加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這是一個以行政手段為主、以市場機制為輔的水資源配置制度,其基本特征是自上而下的控制,區域和用水戶是被動的接受,不能形成一種用水戶主動節水、區域主動約束的激勵機制。行政配置和市場配置是兩種絕然不同的資源配置方式,不改變計劃經濟的基本框架而引入市場經濟的個別因素,走雙軌制,那么這些因素就有可能因“異體排斥”而難以存活。20世紀世界范圍內的計劃經濟實踐也證明,用行政手段配置資源效率低、交易成本高昂。中國改革開放的過程,就是市場配制資源比例不斷提高的過程,也是以行政權利為依托配置資源比例不斷下降的過程。水資源具有一定的自然壟斷性,具有一定的外部性和公共產品性,供水資產具有專用性,水市場是有限的市場。但理論認為,只要水權界定清楚,通過水交易也能達到最優或次優。澳大利亞、美國、墨西哥、智利等國的實踐證明,水權交易可以有效的提高水資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中國應該建立以市場機制為基礎配置水資源的國家水權制度,走市場化道路。

(2)水質、水量統一管理。水是環境的控制性要素,水質、水量是水資源的有機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國家對水質和水量實行分部門管理,這是計劃體制下,以專業部委管理國家模式的延續。水質、水量分部門管理,增加了管理成本,增加了管理難度,降低了管理效率。從世界范圍看,水質、水量統一管理是絕大多數中等發達以上國家采用的管理模式。因此,我國水質、水量分部門應該整合為一個部門負責,統一管理。

(3)水資源實行分級管理。世界上多數中等發達以上國家,水資源實行分級管理,中央政府負責宏觀調控,省(州)政府負責統一管理;流域是理想的管理單元,多數流域機構是協商機構,個別國家如法國、西班牙的流域機構具有部分行政職能。我國現實行流域和區域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如何正確處理流域和區域的管理關系,實際上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劃分。在我國,法律沒有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水管理職責范圍做出明確規定,導致職能“缺位”、“錯位”等問題突出。這不僅嚴重削弱了中央宏觀調控能力,也遏制了地方作用和積極性的發揮。因此,改革首先要科學劃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職責。對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的基本依據是水資源的外部性程度,從產權管理角度來講,水資源實行國家所有,使用權分級管理,可以明確區域的權責,把水資源的負外部性問題逐級變為區域的內部化管理。自20世紀80年代財稅體制改革開始,中國正在從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體制逐步過渡到管理職權和財政權利、決策權分級管理,中央通過向地方放權,使省以下地方政府在政治和經濟體制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按照中央統一領導、充分發揮地方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明確中央和地方對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方面的管理責權。屬于全國性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事務,由中央管理,以保證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和市場統一。屬于面向本行政區域的地方性事務,由地方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強行政活力。屬于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的事務,要

區別不同情況,明確各自的管理范圍,分清主次責任?!彼Y源管理體制改革要切實適應我國具體國情,充分認識到中央政府能力的“有限性”而非“全能性”。為提高管理效率和避免管理“越位”,要在宏觀上實行分級管理,中央負責宏觀調控,只管到省一級,由省對轄區內的水資源、水環境管理負全責。中央和地方地事權劃分要通過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做到權責明確,監督有效。流域機構是國家對區域進行監管的主要工具,國家水行政主管部門應下放權力給其流域派出機構,由流域機構代表國家對流域內務區域進行監管。在現行的政治體制下,實行流域內的民主決策制,顯然是不可行的,可以組建一個具有協調能力的委員會,建立流域層面的民主協商機制。

(4)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實現水行政和水服務職能相分離。水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涉及的主要問題是準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以下簡稱水管單位)的改革問題。2002年開始的水管體制改革,初步建立了公益性支出的合理補償渠道,基本解決了水管單位的生存問題,但政事企不分,資產管理主體缺位的根本問題沒有解決。水管單位現均為事業單位,仍按行政隸屬關系管理,水管單位內部實行管、養分離,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單位內部的工作效率,但管養同出一源,致使改革難以深入,人員臃腫、管理水平低下等主要問題得不到真正解決。水管單位下一步改革涉及的核心問題是能不能改企的問題。長期以來,人們認為水管單位提供部分公共產品、公共服務或部分福利產品,不能以盈利為目標,因此不能以企業的形式組織生產。實際上通過建立公益性支出補償制度或者建立公共產品、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產品購買制度,可以構建一種非營利企業模式,這種企業完全按現代企業模式經營,但不以盈利為目的。在此基礎上,借鑒澳大利亞、英國、墨西哥、智利等國水改革的成功經驗,進行產權制度改革,實現水行政和水服務職能分離。

2、改革的推進方式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主要是以局部推進、部門推進為主。水利部、環??偩址謩e負責與水量、水質有關的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由于部門所站的角度不同,代表的利益集團不同,提出的改革方案符合部門利益不一定符合國家整體利益的要求。如環保總局提出設立區域監管機構,加強跨省界河流斷面水質監管等,而這些職能完全可以由水利部已設立的流域機構承擔;再如水利部提出的水權制度只包括水量,如何保證用水質量等問題,由部門提出并推進的改革,因受權責所限,改革方案不完善、不徹底,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改革繞著走;在推進過程中,來自各方面的阻力很大,步履艱難。如2004年開始,由水利部等部門推進農業水價改革,目的是通過提高水價節約用水,通過水費增收減少水管單位的虧損。與此同時,中央為解決“三農”問題,采取減免農業稅費、加大糧食直接補貼等措施,切實提高了農民的收入。由于水價改革沒有和中央解決“三農”問題的措施統籌考慮、整體推進。農民認為,農業稅都減免了,農業水價不但沒減還要提高,抵觸情緒很大,致使改革進展緩慢,不少地方水價改革受阻或出現倒退。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由國家主導,整體改革,分步推進。

三、改革的總體框架安排

通過以上對改革的路徑分析,我們提出了一個改革的總體架構,其核心在于:一是把行政配置為主導的資源配置方式,轉變為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資源配置方式;二是水資源實行分級管理、綜合管理;三是水行政和水服務職能相分離。

1、國家水權制度的構建

(1)國家水權制度安排。①水權的初始分配。水資源屬于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保留緊急狀態下,國家調配已分配的水資源的權利。水資源的使用權與所有權相分離,水資源的使用權(以下簡稱水權)由國務院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水權的初始分配采用行政配置方式自上而下進行,包括三個層次:一是按照國家水資源戰略規劃,由國務院主持,各省、市、自治區參加,把國家水權分為流域水權,實現流域之間和國際河流的宏觀調控。二是按照流域水資源綜合規劃,由國務院主持,流域內的各省市自治區參加,把流域水權分為區域水權,完成水權的宏觀初始分配。三是按照區域水資源綜合規劃,各省、市、自治區把區域水權逐級分配到市、縣、水企業、用水戶,實行注冊登記制度,完成水權的微觀分配。

水權初始配置的基礎是國家水資源戰略規劃。國家水資源戰略規劃的編制自下而上進行。通過水資源評價,掌握水資源現狀和變化趨勢;在節水和保護水資源的前提下,研究分析水資源、水環境的承載能力,確定水資源可利用上限和環境的納污總量;根據水資源可利用潛力和經濟、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制定國家、流域和區域的水資源配置方案和排污權的分配方案。

水權的初始分配要站在國家的整體利益上,統籌兼顧,合理配置。一要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保證全體公民的基本用水權,保證環境的基本用水權。二要堅持平等原則,努力實現區域之間、城鄉之間、人與人之間的平等。三要堅持糧食基本自給的原則,保證糧食生產的基本用水。

河流、湖泊和濕地等生態、環境作為用水戶應參與水權的初始分配,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履行公共用水權的管理責任,例如由流域機構負責管理的河流、湖泊和濕地等生態、環境的用水權由流域機構負責管理。

非消耗性用水權,包括水利發電、航運、水上旅游、養殖、捕撈等,實行用水權申請制度。

②水市場的架構。水資源的特性和供水、輸水資產的專用性決定了水市場是一個有限市場。水交易可劃分為:不同流域、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的交易,不同流域、同一行政區域內的交易,同一流域、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的交易,同一流域、同一行政區域內的交易等四種交易單元。不同流域之間的交易由國家水行政部門監管,同一流域內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的交易由流域機構監管,同一流域、同一行政區域內的交易由同級水行政機構監管。國外的水交易實踐證明,臨時交易多,永久交易少;同一區域內的交易多,不同區域之間的交易少。水市場要根據需求,首先在水資源短缺的地區設置,大量的水交易發生在同一區域內不同的供水區之間和統一供水區內不同的用水戶之間,也許在國家和流域層面設一個辦公室負責水交易就足夠了。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工具,使交易環節簡單、易行,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

中國的農業用水占總用水量的70%以上,通過水交易,提高農業的用水效率,把節省出來的水通過交易配置到更高收益的用途中。但中國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2畝,個人分配的水權少,限制了個人之間的水交易范圍只能在同一個交易區內,個人與其它用水戶之間的交易只能通過用水戶協會或是水企業(如灌區)進行。在國外水權交易中,土地為私有,水權與土地分離,激勵了用水戶提高用水效率,把節余的水通過交易增加收益。在中國,農村實行土地承

包制,應該限制土地基本用水權的永久交易,否則土地的價值就會降低,對后來的土地承包者不公平。

①排污權管理。用水就要排污,排污超過環境的承載力即造成污染,水污染的負外部性決定了排污管理是政府的職責。排污權包括排污標準和排污總量兩項指標。排污權由國務院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排污權的初始分配采用行政配置方式自上而下進行,包括二個層次:一是國家層面,以流域為單元,按照流域水資源綜合規劃,由國務院主持,流域內各省、市、自治區參加,把流域排污權分為區域排污權。二是區域層面,按照區域水資源綜合規劃,各省、市、自治區把區域排污權逐級分配到市、縣,完成排污權的初始分配。用戶排污須申請,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取得排污權后方可排污。排污權分配完畢以后,可以允許排污權進入水市場交易,從而達到資源優化配置的目的。

(2)構建和完善政府監管體系。①要建立水權監管制度,由各級政府對下一級政府所轄區域內的水權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管,如國家以流域為單元,通過跨省界河流斷面的水質、水量檢測,區域內的地下水位、水質和水環境抽檢,對區域水權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管。②要制定水權交易管理辦法,監督水交易過程,限制環境用水參與交易,限制農業的基本用水參與永久交易,核準不同用途之間的水交易,保證水市場的正常運行。

2、水利國有資產產權制度的構建

按照水行政和水服務職能相分離的要求,充分借鑒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成功經驗,考慮公益性工程和準公益性工程的特殊性,構建一個國家所有、分級管理、授權經營、補償合理的水利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框架。

(1)水利國有資產產權制度安排。準公益性水利國有資產如灌溉供水工程等,以提供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為主,也提供一定的私人產品。由各級政府特沒的國資委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的職責,授權或組建非營利性水利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管理現在由各級政府管理的準公益性水利國有資產,縣(市)級政府管理的準公益性水利國有資產交由地(市)級國資委管理。

經營性水利國有資產如自來水公司等,以提供私人產品為主,也提供一定的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由各級政府特設的國資委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的職責,授權或組建水利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管理運營現在由各級政府管理的經營性水利國有資產。

公益性水利國有資產如防洪堤壩等,主要是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實行國家所有,委托各級水行政部門分級管理。由政府明確授權或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履行水工程運行管理與水利國有資產監管職責。

(2)水企業改革。水管單位現在的性質均為事業單位。水管單位的改革,首先是理順產權關系,實現政事分開;進而是改制為非營利性企業,建立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實行現代企業制度。非營利性企業改革的關鍵在于建立“補償合理”的公益性支出補償機制和非營利條件下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經營性水利國有資產的經營主體現在的性質一般是企業。該類企業的改革,首先是理順企業的產權關系,實現政企分開;進而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具備條件的可以進行股份制或私有化改造。

公益性水利國有資產管理單位實行管、養分離。水工程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職能,通過招標選擇夠標準、有信譽、能抗風險的大型企業承擔。

(3)構建和完善政府監管體系。水行政和水服務職能分離以后,①要制定《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加強水利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②由于水企業具有自然壟斷性,政府應加強對水服務行業的社會管制和經濟管制,保證水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要求。③通過契約關系,政府支付公益性支出的合理費用,購買水企業提供的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

3、水價改革

(1)水定價政策改革。誰用水、誰付費,誰污染、誰付費是水定價政策改革的基本原則。工業用水、城鎮生活用水、行政事業用水等實行全成本回收,經營服務用水、特種用水實行高水價政策。農業用水實行補貼制度,具體可以通過成本補貼或價格補貼兩種方式進行。符合國家規定的排污收取排污費,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污收取污水處理費,超過污水處理能力的污水禁止排放,排污費和污水處理費均按排污總量計收。

(2)水定價機制改革。由于成本信息不對稱,現行由企業定價,物價部門核準的方式,難以對供水企業的成本進行必要的約束和激勵。要改變現行的水定價模式,在水行政部門內設專門水定價機構,根據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供、排水企業的供水價格和排污費的確定。建立供、排水企業成本審計制度,對企業的成本進行長期的監管;建立區域供、排水成本核算體系,做好供、排水企業的平均成本的測算工作;在確定水價的過程中,由企業提出調整水價的要求和依據,水定價機構組織經濟、社會、水利、企業管理等有關方面的專家和用水戶代表共同參加,對企業的經營和管理進行科學的論證,并和區域內或行業內的先進企業進行比較,提出水價調整的報告,由物價部門核準后實施。

水權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決定。非消耗性用水權具有稀缺性和自然壟斷性,同樣也是經濟資源,要合理確定各類非消耗性用水權的價格。

4、水工程投融資體制改革

(1)明確投資渠道。公益性工程要完善以公共財政為主渠道的投資體制;準公益性水工程要建立財政投入和社會融資相結合的投融資體制;經營性水工程要建立以政府引導、市場融資為主渠道的融資體制。

(2)建立穩定的投資來源。通過全面征收水資源費、排污費,采取中央和地方分成的辦法,建立水工程建設基金。各級政府要保障政府預算內水工程投資,建立各級財政預算內水工程公益性支出合理補償機制。

(3)改革投資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在投資項目上的審批程序,合理劃分審批權限,有財政投入的水工程,落實公益性支出合理補償機制后,根據誰投資、誰批準的原則進行審批。經營性水工程投資項目實行核準制。所有水工程必須符合水資源綜合規劃的要求,在批準立項前,省級以下、省級和流域級的水工程必須經省、流域機構和國家水行政主管部門分別審核。

5、水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

大中型公益性工程實行項目法人招標、“代建制”。準公益性工程根據管理權限,由非經營性水利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組建項目法人。實行建設監理制,施工單位與監理單位不能同源。水行政部門對招標活動和質量管理實施行政監督管理。

6、政府職能的轉變與機構改革

(1)政府職能要實現重大轉變。一是重新劃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實行分級管理。中央負責一般水政策的制訂以及跨界(省界、國界)水事糾紛的處理,依靠法律和司法監督各省對國家水法律、水政策的執行。由省對轄區內的水資源、水環境管理負全責,主要職能是水法律、水政策的實施,同時也包括部分水法規的制訂。二是把行政配置為主導的資源配置方

式,轉變為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資源配置方式。三是把水質、水量分部門管理變為統一管理。四是水行政與水服務職能相分離,再對水服務行業企業化或私有化改造。五是要建立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水事決策的協商和協調機制,推進行政管理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六是把流域機構由執行機構變為權力機構,代表國家對流域水資源進行宏觀管理。

(2)改革政府的機構設置。一是整合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職能,成立環境資源部,下設國家水管理局對國家水資源和水環境進行宏觀管理;流域管理局是其派出機構,也是流域宏觀管理的責任主體。二是在省、地(市)、縣整合有關部門的職能,成立環境資源廳、局,對水資源、水環境實行統一管理。三是在各級法院內,根據需求設置水法庭,提供以法律解決水事糾紛的途徑。四是在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內設水定價機構,對其監管的水企業進行定價和成本的監管工作。

7、用戶參與管理

水資源管理事關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事關公眾的生存和發展權。公眾作為用水戶享有知情權、參與權。在過去的十幾年中,中國已成立了7000多個用水者協會,參與灌區管理。國外在水資源綜合管理中,用戶廣泛參與決策和管理。實踐證明,用水戶參與管理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用水產參與管理分三個層次。一是用戶參與決策,在涉水事務的決策過程中,分不同層次有用水戶代表參與決策,通過公示或舉行聽證會等方式,讓公眾參與決策,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二是用戶參與管理,在政府的指導下,由用水戶組成協會管理小型灌區或大型灌區的某一部分,可以加強用水量的相互監督,有效地降低供水成本。用戶參與水企業的監管,提高管理的民主程度,增加管理的透明度和公眾的信任度。三是用戶參與監督,建立水質、水量、水環境信息完全公開制度,便于用戶參與監督。建立用水戶監督的溝通、處理、反饋機制。通過監督,提高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水企業的服務水平,提高打擊違法、違規案件的效率。

8、構建和完善水法律、水政策

水法律、水政策是水資源管理的基本制度,根據國家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框架安排,修改、補充和完善現有的水法規、水政策,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環境下,以市場機制為基礎配置水資源、管理水資源的國家水法律和水法規體系,為水資源管理體制度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通過以上改革形成一個國家宏觀調控、區域統一管理、資源市場配置、用戶參與管理的國家水資源管理體制的總體架構。

四、改革的進程展望

未來的改革路徑會怎樣選擇?要明確的預知是困難的,但我們可以根據國家經濟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大趨勢、國際水改革的發展方向,對我國水改革的未來做一個基本預測。

第一,國家主導整體式改革,分步推進。在國家郵政、醫療、交通運輸等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基本完成以后,涉及環境資源的管理體制改革必將提上議程,由國家主導,整體式改革,分步推進。為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第一步可設立一個高層協調機構,成立國家環境資源管理委員會,其成員由來自發展改革委、水利、環保、林業和其他與環境管理相關的部門代表組成,總理為該委員會主任,負責協調各部門有效工作并制定國家水資源戰略規劃和水改革政策,推進國家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第二步整合水利部、環保局、國家林業局,成立環境資源部,實現國家水資源、水環境的綜合管理。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整合環境資源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建設部等管理職能,環境資源部變為綜合管理部門,實現國家水、土、環境的綜合管理,農田水利、水文、建設等專業職能交由專業部委管理。

第二,水行政和水服務職能相分離??梢苑植阶撸谝徊较壤眄槷a權關系,由水行政部門作為出資人管理水管單位,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第二步實現政企分開,企業交由國資委管理。

第三,首先建立以行政手段為主配置水資源的國家水權制度,實現總量控制、定額管理。通過逐步提高城鎮生活用水和工業用水的價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用水效率。由于管理成本高,難以激勵農民主動節水并通過水交易提高收益等原因,驅使政府在黃、淮、海和遼河等嚴重缺水地區率先建立以市場機制為基礎配置水資源的流域水權制度,通過水交易提高用水效率和農民的收益。最后,在全國建立以市場機制為基礎配置水資源的國家水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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