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法律規定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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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法律規定范文1

關鍵詞:驗收總則;初步驗收;竣工驗收;質保期滿驗收;

中圖分類號:TU712+.5 文獻標識碼:A

一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驗收往往需要許多單位的共同參與,參與單位與業主之間應該通過驗收程序明確其各自承擔的任務和責任以及擁有的權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的相關法律規定、規章,為了保證市政建設工程順利驗收及移交,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嚴格淺析。

一、市政工程驗收總則

(一)本次研究所有新建、改建、擴建、遷建、恢復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和移交項目(以下統稱工程)。

(二) 根據工程規模大小和復雜程度,市政工程的驗收及移交程序分為初步驗收、竣工驗收、保修期滿驗收。對于小型工程、臨時工程、搶險工程及技術有特殊要求工程,驗收程序應相應減少。

二、 市政工程初步驗收階段

(一)建設項目完工后,為了順利通過工程竣工驗收,由施工單位(投資單位)自驗合格和監理單位復驗合格,并提出進行初步驗收申請報告。

(二)工程初驗建設單位負責人主持,質監站、管養單位代表、勘察(如有)設計單位代表、監理單位負責人、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參加。

(三)初步驗收的程序如下:

1、檢查擬驗收工程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內容,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做到完工清場。對于經建設單位同意因特殊原因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完成但不影響投入使用的工程內容,填寫《工程未完內容明細表》。

2、檢查擬驗收工程是否按設計要求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對于沒有達到規定質量要求的工程,填寫《整改通知單》,提交施工單位整改。對于達不到設計要求質量,又不能進行整改的項目,上報建設單位上級部門研究是否進行驗收,并記錄初驗報告內。

3、建設單位委托第三方具有資質的專業質檢單位對完工工程進行質檢驗收,形成質量驗收檢測報告。建設單位委托第三方測量單位對完工工程的工程量進行測量驗收,形成測量成果驗收報告。

4、 初步驗收合格后,監理單位出具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勘察(如有)設計單位出具工程質量檢查報告。管養護單位在管養方面現場提出的意見,建設單位綜合上述部門意見提出初驗意見書,并督促施工單位限期整改。

三、 竣工驗收階段

(一) 竣工驗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并要求驗收資料裝訂成冊

1、施工單位承建的工程初驗合格并按步驗收要求整改完畢,具備正常投入使用條件。

2、建設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方案。

3、建設單位(項目部)出具初驗意見書。

4、監理單位出具工程質量評估報告(需總監簽字,蓋印章和單位章)。

5、勘察(如有)、設計單位出具工程質量檢查報告(需蓋單位章)。

6、質量檢測單位出具建設單位委托其對完工工程質量檢測的驗收報告(需蓋單位章)。

7、測量單位出具建設單位委托其對完工工程量測量成果的驗收報告。(需蓋單位章)。

8、施工單位出具自驗合格證書(需建造師簽字和蓋印章及單位章)。

9、 施工單位正式申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書(需蓋單位章),實行監理的項目,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正式竣工驗收的組織和程序

1、竣工驗收組織

竣工驗收由單位領導組織成立竣工驗收小組,竣工驗收小組為臨時性組織,只對本竣工驗收工程負責。

2、竣工驗收組成員

(1)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公司技術負責人;(2)監理單位駐地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3)勘察(如有)、設計單位代表或技術負責人;(4)建設單位業主代表、項目技術負責人 ;(5)專業質量檢測驗收單位負責人;(6)紀檢、財政、發改委、審計四監管單位分管領導或其委派的代表;(7)工程量測量驗收單位負責人;(8)管養單位負責人。

(三)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1、建設、勘察(如有)、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相關部門的工程驗收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召開竣工驗收匯報及評價會議

(1) 建設單位領導主持召開會議;(2) 宣讀驗收小組組長及組員名單;(3) 施工單位代表宣讀市政工程竣工報告(蓋公章);(4) 監理單位宣讀市政工程竣工質量評價報告(蓋公章); (5) 勘察(如有)、設計單位宣讀市政工程竣工質量檢查報告(蓋公章);(6) 建設單位代表宣讀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報告(蓋公章);

(7) 與會各部門代表詢問發表意見;(8) 驗收小組成員集中討論對工程成品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驗收小組意見》初稿(施工單位回避);(9)驗收小組組長宣讀驗收小組意見初稿,進一步征求意見,驗收小組成員形成正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書并簽字(施工單位回避),如果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和各方不能形成一致驗收意見時,應協商解決,并上報建設單位上級部門出具竣工驗收意見書,并記錄在案。(10)驗收小組組長宣布竣工驗收意見書,由建設單位出具驗收證書。

四、工程的保修驗收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時間為質量保修期起始時間,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保修證書》。

2、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保修期滿,經施工單位自檢和監理單位檢驗合格,方可組織保修期滿驗收。

2、工程保修期滿驗收由原建設單位負責人主持,設施養護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負責人,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參加。

4、 建設單位組織保修期滿驗收,各參加單位按相應市政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并在《市政工程保修期滿認定書》上簽字確認后,工程正式通過保修期滿驗收。

五、結束語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法律規定范文2

【關鍵詞】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對策分析

【中圖分類號】TU755.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071(2012)07-0298-02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我國消防工作的一件大事,是時展的客觀要求。尤其是《消防法》修訂后所做出的多處重大調整和修改,對我國的消防事業將起到重大的推動作用?!断婪ā吩趶娀?、有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單位的消防工作責任的前提下,重點突出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事后監督,相應弱化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事前行政審批職能,并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責任、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消防產品的生產使用監管和技術服務機構的管理等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革。但從當前的施行情況來看,由于《消防法》及其配套規章的有關條文尚缺乏更具體明確的解釋和指引,各地在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諸多適用上的具體問題,尤其是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方面比較突出。由于《消防法》施行不久,各地對新修改條文的執行尚處于摸索實踐階段,如果不及時對這些問題給予明確的處理意見和工作建議,將會對執法工作造成十分不利的影響。本文通過對《消防法》施行后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思考和分析,嘗試探索解決問題的相應對策和改進措施。

1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在依據《消防法》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號)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過程中,基層消防機構紛紛反映在相關規定的具體適用上遇到一些問題,分別有:

1.1 關于備案。當前針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有如下一些問題反映出來:

(1)建設工程申報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設計備案需提交的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的范圍。對于部分已建成的建設工程申報消防設計審核或者消防設計備案時當地政府、城建規劃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否認定為106號令中規定的規劃許可證明。

(2)建設單位針對同一工程重復進行網上申報備案的處理。目前,基層消防部門反映,有部分社會單位在網上對同一建設工程多次備案,有些是因為第一次備案被抽查到,而場所本身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以當事人采用加后綴等方式進行第二次備案;有些單位是因為備案信息不準確或不齊全被管理人員刪除后,進行第二次備案;還有的單位由不同的工作人員進行了重復備案(有些被抽查中,有些沒有被抽到),如何處理。

(3)關于施工許可在申報備案中的必要性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反映,按《消防法》和106號令,建設單位應在取得施工許可后七個工作日內申報消防設計備案,但有些小型的場所,按照建設部的規定,無法取得施工許可證,如何備案?

(4)關于逾期不提供備案抽查要求的資料的處理。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被抽查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日起五日內按照備案項目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或者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材料。當建設單位提供材料不齊全時,消防機構出具不予受理憑證。但對建設單位逾期不補齊資料的,消防部門應當如何處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

1.2 關于室內裝修、裝飾材料見證檢驗。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被抽查到的,應提供裝修、裝飾材料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而該工程在申報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時,由于結果是在消防網上辦事大廳中予以公告的,未能告知裝修材料抽樣送檢事宜。備案的內部裝修工程,裝修材料如何送檢?建設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或者申報消防安全檢查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往往難以驗證其室內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

1.3關于申報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資料。有基層消防機構反映106號令規定的申報消防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資料中不包括相關的圖紙,不利于驗收和備案抽查。

1.4 關于審核驗收的標準。有的基層消防機構認為,106號令第9條、18條等處均有明確表示,對消防設計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審核。是否意味著消防機構在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時只要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強制性要求對建筑物的總平面布置、耐火等級、建筑構造、安全疏散、消防給水、消防電源及配電、消防設施等進行審驗把關就可以了?

1.5 關于自動消防設施單獨申報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提出,對于部分內部裝修工程增設的自動消防設施可否單獨申報消防手續。

1.6 關于單體建筑的判定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提出,地下室與首層及二、三層的樓層商鋪為連體的建筑,上面住宅分為若干棟,總建筑面積大于四萬平方米,此類建筑是否屬于單體建筑,是否需要申報?執法實踐中這類建筑設計類型經常出現。

1.7 關于新規定施行后業務的銜接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提出,對于2009年5月1日《消防法》修訂后實施前已通過消防設計審核,但按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要求屬于備案抽查范圍的工程,若在“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系統”中備案時沒有抽中,如何處理。

1.8 關于建筑物(或場所)整體和局部申報業務的問題。有基層消防機構指出,現行消防法律法規仍未能明確建筑物作為整體申報消防手續和局部的場所申報的關系。實踐中,有些大型建筑物內分設的一些小場所不審驗將會由于備案未抽中而留下隱患。

2 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

從我省各地調研的情況看,上述問題的產生,既有主觀上的理解和學習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律法規需要進一步的規范性解釋等客觀原因。具體主要體現在: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法律規定范文3

關鍵詞:建筑工程 施工質量 監督與控制

1、建筑工程質量和質量管理的基礎理念

質量在任何工程施工過程中都是極其重要的因素之一,也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的重要控制目標。質量在書面中的定義:一組固有特性滿足要求的程度。對于建筑工程施工來說,質量應該具有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的特性。在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控制中,絕大部分都會需要全體性地利用質量管理與控制的基礎理解和措施,通過項目施工過程中每個環節質量控制的作用活動,高效率地預防和控制可能發生的質量事故。

質量管理就是在質量方面指揮和控制組織的協調的活動。和質量相關的活動,經常包括質量方針和目標的建立、質量策劃、質量控制、質量保證和質量改進等。其實質就是建立和確定質量方針、目標和職責,并且在質量控制系統中通過比如策劃、控制、質量保證和改進等措施來實行的全部管理作用的一切活動。

2、建筑工程項目中各個環節對于質量造成的影響

對于眾多產品來說,顧客在市場上購買一個產品,不參與該產品的生產過程。而某個工程的施工過程是極其復雜的,它的各個責任主體必須直接參與整個生產過程,為整個過程的每個環節和每種因素的質量管理提供各種建議。質量管理一定要達到局部和整體的統一、過程和結果的統一。工程項目的質量要求是由業主方提出的,通常就是指項目的質量目標,是業主方的建設目標通過策劃,包括項目的概念及建筑工程項目規模、系統內容、作用功能和規格檔次等的定位規劃來制定的。每個工程項目的周期都較長,因此該工程質量也不是一時形成的,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每個環節都十分緊密連接而且是互相影響的,每個環節都對建筑工程質量的產生具有極其大的影響??傮w來說,每個建筑工程項目立項、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質量是服務它們所包含的使用環節的,應該達到使用階段的基礎要求。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對于該工程質量都有各種各樣的作用和影響:

2.1、工程項目立項環節的影響

建設單位是本建設工程的投資人,是各個責任主體中十分重要的一個主體,它有權利對承包單位進行選擇,同樣也有權利對整個建設工程進行監測和控制,對整個建設工程組織竣工驗收,并且要及時支付工程所需的款項費用等,在建筑工程中占主要地位。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是建設活動前期必要的過程,是工程項目建設成功的重要基礎,它與工程建設資金資源的保證大有關系,與工程最后達到的目標也有很大的關系。在項目決策的時候也是要決定它能達到的質量目標和水準。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大都在投資、進度和質量之間的關系上需要達到協調和統一,讓業主方也達到滿意的目標。所以項目決策環節對于工程質量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2、工程項目勘察設計環節的影響

勘察設計單位一定要按照建筑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并且對其結果進行負責。誰勘察設計誰負責,誰施工誰負責,這是國際上大部分通行的規定做法。工程項目的勘察環節對于選擇建設施工場地和施工與設計場地提供了強有力的依據,地質勘察是在決定工程建設質量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從事勘察設計的單位在獲得資質證書的時候應當依照法律取得,并且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勘察、設計單位超越其范圍或者以其他勘察、設計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辈臁⒃O計是一個十分特別的建筑行業,在準入市場方面有著嚴格的條件。強制性標準是對于工程建設技術和經驗的積累,也是勘察設計工作的有利依據。

2.3、工程項目設計環節的影響

工程項目設計質量是在工程建設質量決策的關鍵過程,該工程要利用何種二維設置和空間樣式,選擇何種內容類型的、材料及機械等,都跟建筑工程主體構成的安全性能具有很大的關系,同時也和建設投資的系統作用能否完全體現在規劃意圖有著很大的關系。在一定水平上,設計的完整性也同樣顯現出了一個國家的科技和文化水準。設計的嚴謹性、合理性,在實質上決定了工程建設建成的成功與否,是主體構成和設施完整、保護環境等措施得到有利的保證。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建設工程的過程中依據勘察成果文件,設計文件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相關要求,附明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4、工程項目施工環節的影響

在工程項目的施工過程中,應當依照設計圖紙及其他文件,在建設工程場地上將設計規劃目標實現的勘察、測量并且保證質量的活動。施工的目標就是將設計目標付諸于事實,形成最后的產品。何種各樣好的勘察設計成果,也就只能利用施工的功能才能成為現實。工程施工活動跟設計目標的能否實現有著很大的決定作用,它跟工程基礎和主體構成的安全性、系統作用的實現以及可觀性能否顯現設計的水平有著很大的關系。工程項目施工用到的所有材料和機械,如鋼筋、水泥、石料等后期用到的裝修材料必須要經過檢測部門檢驗合格才可以,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要按照相關制度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相關跟蹤檢查工作。

2.5、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環節的影響

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環節就是對建筑項目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全面檢查評測,監測質量目標能否按照設計環節的質量要求進行施工。這一環節是工程建設轉移到生產和利用的關鍵階段,對于最終能否形成生產能力具有強有力的影響,顯現出了工程質量水準的最后結果。所以工程竣工驗收環節也是工程質量管理的最后一個階段。建設單位在收到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施工、設計等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對工程竣工驗收,是建設單位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在該工程完全竣工后,承包單位應當準備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使建設單位可以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建設單位在收到后應該及時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參與竣工驗收,檢查該建筑工程項目是不是已經達到了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的規定,并且完全符合竣工驗收條件。

3、建筑工程項目質量的控制原則和措施

3.1、在施工質量控制中的原則

(1)、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原則。建筑工程產品是種十分特別的產品,使用周期較長,相對來說購置成本比較高,和大眾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具有十分重要的關系,因此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要把這個原則作為首要原則。

(2)、以人為本的原則。

人是施工質量的創造主體,質量控制以人為主動能動性的主體,能夠提高人的積極上進性、創新性,促進人的質量意識能力,以避免人在工作中的失誤,可以來保證提高工程質量。

(3)、以預防為主的原則。凡事要防微杜漸,就要對工程質量進行事前和事中控制,從對產品質量轉向對施工過程質量的檢查,以及對工序和中間產品的檢查。

(4)、遵守科學、守法的原則。

在施工過程中,應該依據客觀事實,遵紀守法,禁止不正之風,要按照事實來處理質量方面的問題。

3.2、施工項目質量控制的措施

(1)、審查技術文件極其相關報告、報表

審查相關的技術資質證明文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技術手段,審查相關材料、中間產品等的質量檢驗報告,審查相關質量問題的處理文件等。

(2)、施工現場的質量檢查

檢查內容有工序交接檢查、停工后復工檢查、成品保護措施檢查等。檢查方法有目測法、實測法、試驗檢查等。

結束語:在眾多的建筑工程項目質量管理過程中,應該注重質量管理制度與措施的相結合,依據現場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改進質量管理方法,以期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王曉平、崔冠杰.國家大型工程管理[M].武漢:華中理工大學出版社.2005.7

[2]馬純杰.建筑工程管理.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00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法律規定范文4

【關鍵詞】工程 結算審核管理 控制

前言

結算審核對一項工程的效益影響重大。而工程結算審核通常是指工程竣工驗收后,由具備相應造價編審資格的人員對施工單位編制的工程結算進行全面審查和復核,最終確定工程造價的實施過程和行為。實踐證明,經審查的工程結算較編制的工程造價其降低率在10%,甚至有的高達20%,所以竣工以后的結算審核控制對造價控制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一、工程結算審核的內容與方法

工程結算審核主要是依據國家建設行政管理部頒發的預算定額工程消耗標準、取費標準以及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價格參數、設計圖紙及工程實物量,以承包合同為基礎,在竣工驗收合格后結合施工變更、工程簽證情況,作出符合施工實際的竣工造價審核結果,是建設單位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也是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工程價款的依據。

工程結算審核的內容與方法工程結算審核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審核、比對、查證,對發現的送審工程結算中不符合施工合同,或違反相關政策文件、現行計價取費標準及工程量計算規則的差錯以及其它人為的高估冒算予以糾正,從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規范工程造價管理。為達到以上目的,審核人員需對以下主要內容進行審核:對照招標投標文件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審查施工合同是否有效;變更、簽證手續是否完備、真實、有效工程量計算是否準確;各項取費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單價確定是否合理合法;材料設備價格是否合理合法等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可采用不同的審核方法,具體有全面審核法、重點審核法、對比分析審核法等等。

二、工程結算審核過程中常見的問題及原因

1、混淆施工圖與竣工圖的區別

施工圖是工程項目招標依據和工程施工的基礎,竣工圖是對竣工工程的具體記錄,包括設計、聯系單等變更,兩者有本質的區別。尤其是一些大中型復雜的工程。兩者出入會更大,有些施工單位把已取消的施工項目仍列入結算計取工程費用。

2、虛報工程量

建筑工程量是編制工程結算的基礎,工程量計算正確與否對工程結算數額影響極大。有些工程由于工期長或幾個施工單位共同承建,這里就存在混淆工程界限,交叉工程重復計算的現象。

3、更換變更聯系單及簽證

有些施工單位利用聯系單來做文章,辦理有利于己的聯系單,故意刪除、省略不利于己的內容,更換聯系單的內容為多計費用打下基礎。簽證是雙方就施工過程中涉及合同外工程所作的簽認證明。有些簽證結果表達不清、準確度不夠等,承包方在對現場簽證理解有出入時,單方面作出有利于施工方的解釋,出現理解性差錯,更有甚者更改簽證單部分數據。

4、有關費用項目及計取的問題

除了有直接工程費還有措施費。間接費由規費和企業管理費組成。措施費中腳手架、模板及支撐要按圖計算,其他措施費如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及臨時設施費要按費率計取。

5、提高材料價格

市場經濟帶來的價格多元化,為準確計算工程造價帶來諸多困難。由于工程結算審核多是事后審核,工程建設期間大部分材料的價格在不同時段、不同品牌之間往往差距較大,施工用低等級材料,結算時卻套用高等級材料價格。實際購買價高于招標暫定價交予建設單位簽證,而低于暫定價的就以暫定價作為結算依據。

6、合同條款簽訂不嚴密,利用合同開口多算

有些業主對發包合同不夠重視,僅與施工單位商定工程進度和質量等條款就草率簽訂合同,缺少工程價款和結算要求等款項。施工單位利用合同大包干,但又提出工程增減另行計算等。在計算是不扣減因設計變更而不做的工程,材料差價只按定額計算增加部分,而不按市場價扣除調減部分等。

三、加強工程結算審核的管理和控制

1、建立健全工程結算送審資料完整性與符合性審查制度從源頭把

關,避免工程結算失誤

1.1完整的送審資料包括:

1)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工程施工合同及協議;

2)施工圖和竣工圖、招標答疑文件、圖紙會審記錄;

3)有效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設計變更簽證單及現場簽證資料;

4)工程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書、綜合價格分析表、材料調價表、鋼筋抽筋表、 造價匯總表);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 (消防驗收合格證明、 規劃驗收合格證明、 環境檢測驗收合格、 檔案驗收合格) 工程付款證明等相關資料。對于送審資料要有專人審查報送的資料是否齊全,對符合條件的結算審核資料統一編號 登記臺賬 報送人簽字后收存 因缺項 漏項等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要求送審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補齊全部資料后再審核 特別注意的是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工程結算審核的,工程結算資料必須由建設單位報送,避免施工單位與審核人員交往密切,竄通一氣。

1.2符合性審查,即是符合國家經濟政策、 法律規定,符合工程造價管理的有關規定,符合預 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 如現場簽證,發生簽證事項、 原因、 位置 、時間、 手續是否清楚、 完整;竣工圖繪制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是否加蓋竣工圖章;隱蔽驗收記錄是否注明深度、 寬度、 用料,驗收簽證手續是否齊全等。

2、規范工程變更管理程序,做好工程變更單價審核

工程變更是指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前期未能預測到 受當時客觀條件限制或考慮不周而引起的設計變更 合同變更,主要包括工程量變更、 工程項目變更、 進度計劃變更 、施工條件變更以及原招標文件和工程量清單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承包合同規定的項目可按常規進行審核,而要把一些非預期的動態項目證明資料(技術聯系單、設計變更單、現場簽證單)作為審核的重點,要認真仔細的分析其客觀真實性,不能看到變更單、 簽證單就照套不誤, 總結幾年來決算審核工作實踐,要擠掉決算中的水分,防止工程造價虛增,確實降低工程成本,各種變更單 、現場技術簽證費用的計算格外的重要。 尤其是在一些設計深度不夠 、規模較大、結構復雜的工程項目中,設計變更十分頻繁 現場突發事件概率大大增加,各種技術簽證不可避免,因此,對工程變更,要做到規范管理

客觀公正、合理合法。

3、以工程施工合同為依據,嚴格按照合同進行結算審核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力、義務關系訂立的合同內容從雙方的責任、施工組織設計、工期、 合同價款支付、材料及設備供應、工程變更、竣工驗收到竣工結算都作了明確的約定,是竣工結算的主要依據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按規定,進入工程決算審核階段,有的建設單位有能力和人員進行工程決算審核(內部審核),有的建設單位由于人員少或審核工作量大,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進行工程決算審核(即社會審核),但無論什么形式的工程結算審核,都必須以工程施工合同為依據,在時間上必須遵守合同中規定的結算時間。對于合同中沒有規定的新增部分,對照竣工圖紙、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依法進行審核,做到心中有數、思路清晰、客觀公正、有效控制。

4、加強專業知識學習,提高工程決算審核人員能力和素質

工程結算審核是集技術、 經濟于一體的業務工作,它要求審核人員既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又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技能,懂得相應的經濟法律、 法規、 政策,采用適當的方法,抓住關鍵點,把握重要環節 在專業技能方面熟悉變更單價的基本定價方法,準確確定變更類別;熟悉施工合同 招投標文件;了解材料市場價格;正確套用本地定額等 。建設單位領導還要高度重視,舍得人力物力的投入,給工程決算審核工作提供良好條件 而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單位工作人員不熟悉施工圖紙 、變更圖紙及招投標文件,不了解現場施工工藝、實際工料投入、不經常深入工地,缺乏經驗,往往是紙上談兵,被施工單位牽著鼻子走,從而導致變更不合理 材料價格審定偏高、預算審核不嚴等情況發生,因此,從事工程決算審核人員要加強學習,提高道德水準和業務能力。

結語

總之,工程結算審核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從工程量的校核的準確性到定額單價套用的合理性,從現場簽證、竣工圖到現場踏勘等,工作煩瑣、復雜,延續時間較長。要做好工程結算審核,合理確定與有效控制建設投資,需要審核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較高的業務素質和豐富的工作經驗。

參考文獻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法律規定范文5

第一條為強化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資責任約束機制,實現項目建設的建、管、用分離,嚴格控制投資成本、投資標準、投資規模,充分利用社會專業化組織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建設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號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代建,指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通過招標的方式,選擇社會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公司(以下簡稱代建公司)負責項目投資管理和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建成后交付使用單位。

代建期間代建公司按照合同約定代行項目的投資建設主體職責,依法承擔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安全責任、進度責任和投資控制等責任。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實行代建的建設項目的審批程序不變。

第四條實行代建的項目,可以采用全過程代建和建設階段代建兩種方式。全過程代建的項目建議書批復后選定代建公司實施代建;建設階段代建的項目初步設計完成后選定代建公司實施代建。

市的代建項目一般采取全過程代建方式。如項目使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有專業管理隊伍的也可實行建設階段代建方式。

第五條本辦法所指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指由各級財政預算資金、財政預算外資金、財政專項資金、部門專項資金(基金)國債資金以及通過政府性資產向金融機構抵押、質押等融資方式取得的政府債務性資金所安排投資建設的社會公益性項目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上述除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項目外,凡項目估算價500萬元以上,政府投資達到項目估算價50%以上的項目建設原則上實行代建。

第二章代建項目的實施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市政府成立市代建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代管辦)受市政府委托牽頭組織實施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的代建相關工作,具體負責代建項目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受市財政委托具體管理由財政性資金安排的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資金,確保代建項目的順利進行,確保財政基建資金的安全使用。

第七條市發改委負責代建項目的投資審批管理;市財政局、國資辦對代建項目的財務活動實施全過程跟蹤與監督管理;市建設局負責對代建項目的工程建設活動進行監管;市審計、監察、環保、檔案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第八條市代管辦的主要職責:

(一)審查代建公司的基本條件,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組織開展代建公司的招標工作,對中標結果進行確認;

(二)和項目使用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與代建公司簽訂項目代建合同。合同應當包括項目建設內容、投資、規模、標準、質量、工期等控制要求,明確項目的代建費費率及計算方法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和獎懲、違約、爭議處理等內容;

(三)協調代建公司和項目使用單位的關系;

(四)監督、檢查代建公司的招投標工作;

(五)審核代建公司與參建單位簽訂的各類合同;

(六)參與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查和設計交底工作;

(七)審核代建公司組織編制的項目總設計概算、總預算報告;

(八)審核代建公司編制的項目月度、季度和年度資金計劃并轉報財政局;

(九)審批經代建公司審核上報的施工方的工程款支付申請;

(十)按進度向市有關部門報送項目投資、工程進展情況,向市政府報送工程簡報;

(十一)審核經代建公司初審的工程結算(報財政、審計部門之前)對工程財務決算進行初審(報財政部門之前)

(十二)監督代建項目的投資控制、工程施工質量、安全和進度,參與工程中間驗收、竣工驗收,監督資產和檔案的移交。

第九條項目使用單位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編制上報項目建議書,提出項目的選址、功能、規模標準、工期、質量等方面的要求,項目建議書的深度應當達到國家有關規定;

(二)負責辦理立項、規劃、征地、拆遷以及產權登記等報批手續;

(三)協助代建公司辦理環保、消防、人防、施工許可以及稅費減免等相關報批手續;

(四)參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和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查工作;

(五)參與監督工程建設的施工和管理工作;

(六)參與工程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接收代建公司移交的項目資產;

(七)應當由項目使用單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項目代建公司的主要職責:

(一)會同使用單位,依據項目建議書批復內容組織編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編報初步設計和概算,組織編報施工圖設計;

(二)負責辦理環保、消防、人防、施工許可以及稅費減免等相關報批手續;

(三)市代管辦和市有關部門的監督下,

1.作為招標人委托招標機構依法通過招標方式,選擇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和設備供應商;

2.對工程標底和工程量清單進行審核;

3.將招投標情況和合同報市代管辦及有關部門備案;

(四)負責項目實施中各類合同的洽談,合同正式簽訂前報市代管辦審核;

(五)負責對工程建設的投資、質量、安全和進度等全過程的管理;

(六)每月向市代管辦報送工程簡報,同時提出用款計劃;

(七)組織設計交底和工程中間驗收;會同市代管辦、項目使用單位組織竣工驗收;

(八)組織編制項目總的設計概算、總預算和決算,經市代管辦審核后報有關部門審批;

(九)審核施工方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請并報市代管辦審批;

(十)對工程結算進行初審,報市代管辦審核后送財政、審計部門審計;

(十一)收集、整理、匯編工程檔案(包括各類技術、管理資料,經財政、審計部門審核批準的結算、決算等)并移交市代管辦及各有關單位;

(十二)有關部門批準后,向使用單位辦理資產交付使用手續;

(十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項目建設單位的其他職責。

第十一條對項目代建公司的要求:

(一)項目代建公司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法人地位,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具有項目建設管理的組織機構、管理體系和與項目相適應的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和設備;

3.具有與代建項目相適應的注冊資金,并具有設計、監理、工程咨詢、施工總承包等一項或多項資質;

4.具有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其他條件以及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的需要增加的條件。

(二)對不具備本條第(一)款第3項條件之一的但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管理良好業績的可以與具備第(一)款第3項條件之一的法人或組織聯合投標。

第十二條項目代建公司或者與代建公司有上下隸屬關系、股權關系的組織或其他關聯方不得承擔代建項目的招標、勘察、設計、監理或施工等建設任務。

第三章代建項目組織實施程序

第十三條項目使用單位根據項目建設的需要與可能,編報項目建議書,經其主管部門審定后上報市投資主管部門(以下稱市發改委)審批;項目建設前期,項目使用單位按職責辦妥相關報批手續,前期費用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后由市代管辦撥付。

第十四條市代管辦作為招標人,會同市建設局、發改委、財政局共同研究確定代建公司招標方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機構組織招標工作。

第十五條招標機構受市代管辦委托和監督,依據招標方案及其他相關規定組織編制標書,確定評標的原則、標準和方法,組建評標委員會(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專家評委組成)組織項目代建公司的招標活動,并將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等招投標資料及時報送市代管辦。

項目代建公司的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或其他方法評標;投標文件中應包括項目的代建管理方案、技術措施、人員配備、代建費費率等內容。

第十六條項目代建公司中標后不得將項目轉給其他單位管理。

第十七條項目建議書批復后,項目代建公司與項目使用單位(主管部門)和市代管辦簽訂項目代建初步合同,初步設計和概算完成后簽訂正式代建合同,并由代建公司向市代管辦提供相應額度的銀行履約保函。保函具體金額,根據項目特點和規模,招標文件中明確。

第十八條項目代建公司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等并報送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九條項目代建公司組織編制項目總設計概算、總預算并報市代管辦。

第二十條相關的項目建設條件具備后,項目代建公司應當嚴格按照代建合同組織項目實施。

第二十一條代建項目管理實行會商制度;重大事項由市代管辦報請市政府組織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會商。

第二十二條項目使用單位與市代管辦、代建公司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當保持經常性溝通和聯系;使用單位應當派員常駐市代管辦,以便現場協調和解決問題。

第二十三條代建項目建成后,進行竣工驗收、工程結算審計、財務決算審計報批。

工程竣工驗收并符合項目代建合同的各項規定后,市代管辦的監督下代建公司應完成以下工作:

(一)向使用單位移交項目管理和使用權;

(二)向市城建檔案館移交工程建設檔案竣工資料;

(三)向市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移交相關資料;

(四)向市代管辦及各有關單位移交其他應當移交的檔案資料。

第四章代建項目的資金撥付、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四條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資金由市財政撥付。代建合同簽訂后,代建公司應通過市代管辦向市財政部門提出建設資金使用計劃申請,市財政部門按項目實施進度撥付至市代管辦,項目使用單位同時將自籌資金劃至市代管辦,由市代管辦統一管理;市代管辦根據項目代建合同約定、具體實施情況以及資金使用情況向施工企業支付經代建公司審核的工程款。

第二十五條項目代建合同簽訂后30日內,項目代建公司向市代管辦提供合同約定金額的銀行履約保函,然后,根據合同約定和項目代建公司的申請,市代管辦撥付不超過10%代建費給代建公司,作為該項目管理的啟動費用。

項目竣工驗收前撥付不超過代建費總額的60%項目竣工驗收通過后撥付不超過代建費總額的70%項目使用權和檔案移交后,且工程結算審計結束后撥付不超過代建費總額的90%其余代建費在代建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期滿一年內付清。

第二十六條代建項目概算確定后原則上不作調整和追加投資。因重大政策調整、重大技術和功能變更或因重大自然災害等其他原因,需要對項目進行調整且單項金額在100萬元以內的由使用單位提出調整的申請報告,經監理和代建公司審核后報市代管辦核準。

需要對項目進行追加投資的單項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由項目代建公司和使用單位提出追加投資的申請報告,市代管辦會同市發改、財政、審計、建設、監察等部門組織專家論證并報市政府批準后予以追加投資。

上述涉及工程變更發生額達到市建設工程備案管理辦法》政辦〔〕37號)文件規定標準的均應按該文件規定報送市財政、監察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工程竣工驗收并符合項目代建合同的各項規定后30日內,市代管辦將銀行履約保函退還項目代建公司。

第五章代建項目的獎懲規定

第二十八條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符合項目代建合同的各項規定、工程結算經市審計部門審計、決算經市財政部門批準后,對于決算節余或超支的建設資金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決算投資比代建合同約定的項目投資有節余,從項目節余資金中提取不超過30%資金獎勵給代建公司,但最高額不超過200萬元,其余節余資金按原投資比例返還各出資方;

(二)決算投資超出代建合同約定項目投資的超支資金由項目代建公司自行承擔。

經市代管辦、發改委和財政局認可的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節余或超支除外。

第二十九條項目代建公司未經批準擅自調整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建設標準,擅自進行重大設計變更,致使代建項目達不到設計要求的或者項目代建公司管理不善致使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的其項目竣工決算節余資金全額上繳市財政,超支資金全部由項目代建公司承擔,同時對項目代建公司處以銀行履約保函金額50%的罰款并扣減20%代建費。為達到設計要求或工程質量要求而采取補救措施所發生的工程費用,由代建公司承擔。

如項目代建公司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項目代建合同》代建公司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項目代建公司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交付代建項目的每延遲一天按代建公司銀行履約保函金額的0.1%扣減代建費用;項目代建公司不能按照合同其他約定交付代建項目的也要適當扣減代建費用。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法律規定范文6

私人房屋承建合同范文1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由乙方承包建設施工,為使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時如約履行義務,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設范圍

乙方負責承建甲方五層房屋建設,地面正負零以上開始計算,包括房頂屋面、鋼筋制作、樓梯、木工、外墻腳手架,房屋內外粗裝修。

二、建設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提供建設所需材料,乙方負責建設施工所需設備、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設施。

三、承包價

按照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總價以乙方承建的房屋實際建筑建筑面積確定。

四、付款方式

五、 權利和義務

(一)義務

1、甲方必須按照施工進度提供建設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窩工,甲方承擔損失。

2、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建設工程款;

3、乙方必須按照房屋建設質量標準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設任務;因乙方原因導致返工,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對建筑材料,乙方需提前兩天通知甲方,以便準備。

5、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材料進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損失和浪費。

(二)權利

1、甲方有權對工程質量進行檢驗,對質量不合格的有權要求返工。

2、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時間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約定

合同約定單價已包含安全施工費,乙方必須做好施工現場安全措施,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業,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需承擔乙方建設總費用10%的違約責任,若任何一方嚴重違約,造成重大損失,必須按價賠償。

八、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共識的,甲乙雙方均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起訴。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作為此合同的副件,該附件與此合同同效。

十、此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房屋建設驗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后自動失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房屋承建合同范文2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修建甲方住宅樓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一、工作內容

1、一切按照羅軍兵設計的李景楠住宅樓施工圖施工。(共15頁)

2、經過甲乙雙方協商,施工圖再作修改補充:

⑴、屋面做防水,再不做瓦屋面。四周出檐各60公分,屲硫璃瓦。

⑵、房屋正面墻砌瓷磚,尺寸、顏色甲方自選。房屋背面墻和西面側墻粉刷細拉毛并加麻刀灰變色,做分格條。東面側墻一層砌瓷磚,二層、三層粉刷細拉毛并加麻刀灰著色,做分格條。

⑶、水通二、三層,規劃并做好電路,電視線和網線路,天窗。

⑷、一層地面鋪小紅磚,水泥填縫,磨平,盤炕。二層地面鋪木地板。三層地面鋪防滑地板磚。規格60×60cm。顏色由甲方自選。

⑸、內墻粉刷后再抹麻刀灰二次,屋頂抹828頂子粉。

⑹、房屋基坑開挖清理,基礎及墻身砌筑,混凝土澆筑。 各項工作內容滿足規范和甲方要求。

一、工程價款和支付方式

1、工程價款:總工程承包費共計230000元,大寫貳拾三萬元整。

2、該房屋建筑工程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機械設備、水泥、砂、磚、鋼筋、工具、水、電、保險費、雜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己負責。

3、工程價款按四次支付給乙方,第一次在開工前預付40%,第二次在三層封頂后付30%,第三次在完工驗收合格后付25%。第四次付款5%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缺陷責任期為兩年。

二、甲乙雙方義務與權利

1、甲方負責現場指導、協調。

2、甲方監督乙方工程質量、安全、進度。乙方服務甲方的管理。

3、工程質量:乙方嚴格按規范進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規范、規程而留下質量隱患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利制止繼續施工,并責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4、乙方負責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質量缺陷責任期的維修保養工作。如果在質量缺陷期內,乙方不進行缺陷修復,甲方扣除質量保證金。兩年缺陷期滿無質量問題,將退還5%的保證金。

5、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6、工程進度:進度為三個月,下雨天除外。20xx年農歷3月18日至6月18日竣工。

7、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反治安管理條例,不得打架斗毆,發生糾紛和矛盾積極與甲方聯系,通過正當方式解決。

8、凡是與乙方相關的債權與債務均歸乙方承擔。

三、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蓋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驗收質量缺陷責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對內外債務結清完畢后自行失效。

3、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房屋承建合同范文3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結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體情況,甲方將自己的私人住宅修建工程中的木工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建筑項目:私房建設工程木工(一樓一底)

二、建設地點:四川省高縣大窩鎮龍洞村二組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準備

1、甲方將其住宅修建的木工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修建。

2、乙方須自帶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并負責修建工程中木工所需的一切材料。

四、承建工程價款

梁按每米30元計算,平板按每平方米20元計算。

五、甲方要求:如底樓大梁出現修改由乙方負責修改。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耐心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提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六、安全責任:在施工過程中產生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七、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當事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乙方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將房屋交付甲方時,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七、以上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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