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行政執法問題與建議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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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行政執法問題與建議

林業行政執法問題與建議范文1

關鍵詞:林業行政執法;問題;對策

森林是地球上寶貴的自然資源,其對人類的生態環境有著重要的影響,對生態與社會的發展具有關鍵性的作用,因此我們必須對森林加以保護,加強林業行政執法,強化森林資源保護。通過行政手段保護森林資源成為當今社會通用的一種有效的手段。本文對林業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進行了分析,并給出了響應的對策。通過解決林業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達到更好地保護我國現有的森林資源,有效促進自然資源的可持續發展,達到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目的。

一、林業行政執法的基本概述

林業行政執法是指林業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在林業行政管理過程中,針對相對行為人,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使國家林業行政管理職能得以具體實現的活動過程。林業行政執法部門在越來越復雜的環境和壓力下,能否克服林業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是更好地保護我國現有的森林資源,有效促進自然資源的可持續發展,達到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關鍵。

二、林業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1.林業行政立法與當前林業發展的現狀不符

雖然近年來,林業立法已經涉及林業行政管理工作的各個層面,但是,在立法時對一些具體的程序規定不是十分完善,導致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權利和義務界定不清,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日常的管理中,在執行權利的同時沒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義務;對林業社會參與的廣泛性以及林業主體多樣性的特征沒有明確的界定,導致對違法當事人的各種違法案件的規定也顯得比較模糊,致使在執法時不能有效的打擊各種違法行為。

2.眾多林業行政執法部門職權重合,行政執法效率低

從目前林業行政執法隊伍的狀況看,除林政部門作為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內設機構代表其執法外,其他如森林公安機關、森林植物檢疫站、野保站、林業工作站在執行林政處罰時都需要林業行政機關的委托。這些單位共同執法就造成可以行使行政執法權的機構過多、過散、過濫、這些有執法職能的機構存在著執法職能相互交叉、相互扯皮,從而導致執法力量分散,難以提高行政執法效率,所以建議成立林業行政執法聯合隊,統管所有的林業行政執法,效果會相對好一些。

3.林業行政執法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林業工作點多、面廣、戰線長,執法客體量太復雜,導致執法困難。近年實行考試進人后,淡化了專業知識,所考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執法人員的林業和法律知識相對薄弱,再加之學習的內外環境不具備,學習風氣沒有形成或是流于形式,林業執法人員特別是鄉鎮林業執法人員整體素質不高,有的對基本的、簡單的辦案程序沒有掌握或掌握不夠,致使執法過程中不時出現違反法定程序執法,適用法律法規條文不當,法律文書填寫不規范等現象。

4.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法制機構不健全

根據林業行政處罰程序的規定,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可以確立1個內部機構,統一管理林業行政處罰工作。林業行政案件在調查結束后由林業行政執法人員送至法制工作機構提出初步意見后,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查決定或集體討論決定。但是實際的工作中,因政府機構改革,大部分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未設立專門統一的林業法制機構,現行的林政部門沒有確實起到真正的審查把關、監督作用,致使林業各執法部門執法的自由裁量權隨意性擴展,使得林政執法的標準質量降低。

三、治理對策

1.完善林業立法,建立健全林業各項法律規范

林業立法是林業依法行政的基礎,林業立法要在總結過去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堅持成功的做法,不斷改進立法工作的不足,提高林業立法水平和質量。同時要遵循林業社會參與的廣泛性以及林業主體多樣性的特征,在林業行政立法過程中,既重視林業建設的政府主導作用,也要把把林業執法部門的權利和義務界定清楚同時要發揮各種組織、機構和各種社會角色的作用。

2.建立健全林業綜合執法機構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林業行政處罰程序的要求建立、健全林業執法機構,統一負責林政案件的把關、審核、監督工作,統一執法標準、程序,以從根源上堵塞執法漏洞。通過考核、測評的方式,成立以森林公安為龍頭、由林業主管部門的各股、站、室業務骨干組成的林業執法綜合隊伍,以更加有效地發揮森林公安機關這支具有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力量的作用。

3.強化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要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可以采取培訓、輪訓等方式對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執法監督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和林業業務知識的培訓,熟練掌握法律法規,準確適用林業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對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及執法監督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其工作責任心,通過不斷的學習,提高林業執法人員的素質,在實踐中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4.健全縣級林業執法行政部門

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是最基層的林業主管部門,林業執法權能否行使到位全靠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因此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必須要健全專門統一的林業執法隊伍以及林業法制機構,只有形成統一、高效的林業行政執法體系,才能不斷加大林業執法力度,提高林業執法效率。同時要建立健全執法監督機構,即法制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加大執法監督工作力度,規范執法行為。

參考文獻:

林業行政執法問題與建議范文2

關鍵詞:林業有害生物行政執法;存在問題;解決途徑

中圖分類號:F307.2 文獻標識碼:A

1我市林業有害生物行政執法現狀現狀:全市共有21處林業有害生物檢疫機構,林業有害生物林業執法力量80余人,初步形成了縱橫交錯、較為完善的執法隊伍體系。為加強領導和監管,我市實行目標管理,使林業執法體系建設得以穩定和加強。

2 我市林業有害生物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有法難依, 執法更難

2.1 林業行政執法力量總體薄弱。全市71處觀測哨,肩負著對305.3497萬公頃林地,進行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和預報工作,年平均監測覆蓋率達到86%以上。隨著有林地和人工林面積逐年擴大,林業有害生物危害程度也逐年上升,近幾年全市林業有害生物年發生面積都在130萬畝以上,占整個有林地面積2.8%,防治面積為120萬畝,防治率達到90%以上。全市共有林業有害生物種類86種,其中森林病害20種,森林蟲害33種,森林鼠害7種,有害植物26種,能給森林造成災害的有13種,檢疫對象4種。以鼠害、落葉松毛蟲、松黃星象、舞毒蛾、蛀干害蟲為主要危害種類。由于它們的危害給我市造林成活率和森林造成一定威脅,其損失不亞于森林火災。全市林業行政專門執法人數僅80多人,這些人員中有相當一部分分布在林業局級林業行政機構,基層直接執法人員的數量不到60% ,執法人員嚴重短缺。

2.2 林業執法任務與林業執法資源配置不協調,執法隊伍人員整體素質不高?!渡植∠x害防治條例》和《森林病蟲害檢疫條例》規定的林業行政管理任務名目繁多,但是沒有就執法所需要的社會執法資源的合理配置進行規范,致使林業執法所需要的人力、財力等必要物質條件始終沒有法律保障。目前,我市林業有害生物執法部分職能由林政局的木材檢查站執行。但是,相比較林業執法的任務而言,主管部門在人力、財力上都遠不能滿足執法工作需求,因此許多林業有害生物檢疫執法管理只能采取形式審核而非實質審核批準的方式,難以做到現場調查管理和監督管理,遠不能適應林業超越式發展需要。

綜上所述,盡管我市的林業行政執法體系已基本構成,但執法能力不強、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執法機構職能不清等問題嚴重制約了我國林業部門的發展,因此必須從根本上改變我市林業行政執法的現狀。

3 加強林業有害生物行政執法措施

針對上述林業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林業部門提出了加強執法和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執法監督檢查、促進嚴肅執法和文明執法的指導思想,以實現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和依法興林的目標。這一指導思想的確立,為林業行政執法指明了方向,有利于林業行政執法具體措施的完善。

3.1 根據林業行政執法的需要,加快林業法律、法規的建設,并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充分認識《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和《森林病蟲害檢疫條例》的實施對于加強林業行政執法的意義,在原國務院《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和《森林病蟲害檢疫條例》的基礎上,黑龍江省頒布了兩個條例的實施細則,這些細則在內容上賦予了林業主管部門行使超常規法律手段的權力?!逗邶埥∩植∠x害防治條例實施細則》和《黑龍江省森林病蟲害檢疫條例實施細則》制定的直接目的有三個:一是使林業有害生物檢疫和防治法律制度具體化,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二是在《森林法》已有的原則規定基礎上,在法規的權限內增加相應責任條款,增加林業法律法規的約束力;三是進一步理順各方面的關系,減少執法困難。它的制定體現了國家和省對林業主管部門的高度信任,說明林業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得到社會各方面的承認。這部條例保持了林業政策和法規的連續性、穩定性,具有配套性好、針對性強、具備可操作性等特點,其頒布對林業行政執法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3.2 清理執法主體,加強執法和執法監督隊伍的建設。首先,應嚴格林業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嚴把入門關。按照《森林病蟲害檢疫條例》的規定,執法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排除林業行政管理機關隨便進人的制度,同時將法律授權的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人員全部列入國家公務員系列,對行政主體委托授予行政執法權的行政執法人員實行嚴格的資格認證制度,停止合同工、臨時工從事執法工作。通過證件的發放和管理,實行執法資格認定和持證執法制度。其次,應加強執法人員素質培養,提高執法水平。應促進執法人員不斷加強學習和自身素質的提高,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執法人員的培訓,增加法律知識和豐富執法技能,采取定期抽查考試、證件每兩年審查注冊等方式,不斷淘汰不合格行政執法人員。

3.3 推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內部各執法機構的集中歸并,形成立法、執法和執法監督三足鼎立的局面。簡化行政執法機構,將木材檢查、資源監督、林業工作站、野生動物保護等林業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能合并,組建統一的林業行政執法機構,如組建林業執法局,實現林業任務以及一般林業行政事務與林業行政執法的徹底分離,以減少不必要的開支,集中力量,強化執法,統一執法,避免不同執法機關之間的沖突,克服相互推諉的工作作風,集中力量搞好林業行政執法工作。同時,立法機關還可以考慮通過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如行政執法法,明確執法機關及執法人員的執法程序、執法方式和執法責任,進而建立完善的執法監督機制。

林業的性質、特點和任務都決定了林業建設離不開林業執法。在"十一五"期間,一定要強化依法治林,徹底改變林業行政執法的形象,積極執法、堅決執法、嚴格執法,樹立執法者權威,開闊執法視野,高度重視林業建設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和氛圍,促進我市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王迪生.淺談林業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工作[J],中國林業,1998,(1):10-11.

林業行政執法問題與建議范文3

【關鍵詞】:生態文明視野;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探討

1、生態文明概述

生態文明是人類社會繼原始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后的新型文明形態。它以人與自然協調發展作為行為準則,強調建立健康有序的生態機制,實現經濟、社會、自然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這種文明形態表現在物質、精神、政治等各個領域,體現了人類取得的物質、精神、制度成果的總和。從狹義的角度來看,生態文明是與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并列的現實文明形式之一,著重強調人類在處理與自然關系時所達到的文明程度

2、生態文明與林業行政執法體制之間的關系

林業行政執法體制的制定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林業資源,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是林業行政執法機關的機構設置、隸屬關系、權限劃分、組織管理形式等方面體系和制度的總稱。在生態保護尚未受到重視或者說生態破壞尚未達到嚴重的程度的年代,我國的林業是以木材生產為主的行業部門,經濟發展是其主要目的,因此,其相應的林業行政執法體制的設置也是為經濟發展服務的,未能很好地保護森林的生態系統。而生態文明提出后,雖然距離其真正得到實現還很遙遠,但是至少說明現在的生態危機己經達到了一定的程度,并引起了廣泛的重視。在這種形勢下,對我國林業行政執法體制的研究就不能不考慮到生態保護的問題。以生態文明為視角也是因為生態文明與林業行政執法體制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系,正是這種聯系使建設生態文明和完善林業行政執法體制互相促進。

3、生態文明視野下印江縣的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構建

印江縣位于貴州省黔東北、銅仁市西部,屬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年均氣溫16.8℃,日照時間長達1255小時,無霜期近300天,年降雨量1100mm左右。國土總面積19.6萬hm2,林地面積11.6萬hm2,其中有林地面積10.6508萬hm2,灌木林地1.5872萬hm2。森林覆蓋率為61%。森林植被有天然林和人工林2種,分為亞熱帶常綠闊葉林、次生針闊混交林、次生常綠針葉林、人工針葉林和人工闊葉林。主要分布馬尾松、柏木、棟類、杉木和柑橘類等。在進行印江縣林業管理的過程中發現傳統的林業執法體制己經成為制約印江縣林業發展的瓶頸。如何制定科學、有效的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成為了印江縣林業管理人員所關注的問題,下面進行詳細的分析:

3.1構建政企分開的執法體制

政企分開要建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有效地發揮了政府宏觀調控的職能,使經濟長期、穩定、快速地增長。同時,也使企業擺脫了不必要的束縛。由原來計劃經濟下的政府職能向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政府職能轉變。一方面,林區國有資源營運系統要將目前由企業承擔的政府性職能剝離出去,另一方面,政府各有關部門應盡快將本屬于企業的職能歸還給企業,使企業真正成為市場競爭行為的主體。

3.2確立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方案

所謂綜合行政執法,就是要全面貫徹依法行政、從嚴治政的方針,轉變政府職能,調整機構,精簡人員,遵循“兩個相對分開”、權責一致的、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來對行政執法機構進行整合,歸并為由一個機構來統一行使。具體地講就是要將一個政府部門下設的多個行政執法機構原則上歸并為一個機構,實現政策制定職能與監督處罰職能相對分開、監督處罰職能與技術檢驗職能相對分開,其實質上是權力在各個政府部門之間的優化配置,重新整合。

3.3設立國有林重大風險救濟基金

林業基金屬于“基金”,是單獨存放或單獨設立賬戶記錄并且具有專門用途的一項或一組資產是通過政府行為和有關方式籌集的,專門用來扶持、補償和維護林業發展的一種資金。目前,我國的林業保險制度并不完善,尤其當部分集體林逐步轉為林農承包林后,對于個人所有的林木更加難以建立相應的保險制度。本文在這里僅討論國有林的風險救濟措施。為了避免在發生重大的林業風險事件時遭遇不可抗拒的經濟損失,而帶來毀滅性的打擊,建議把宏觀調控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對屬于林業重大風險的適用范圍進行科學合理的界定,在能夠保證可操作性的前提下,針對重大林業風險事項設立風險基金,并規定對其進行專項使用,當保險公司無力應對理賠時,該項基金可經申請審批而動用。

3.4規范執法行為

堅持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建立健全林業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執法公示制度、執法統計制度、檔案管理及備案監督制度、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執法大案要案議案制度、罰沒款物登記制度,使日常行政執法管理工作與行政處罰工作有章可循。行政執法人員超越職權、、失職、瀆職等構成違紀違法行為的,追究相應的政紀、法律責任。

3.5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提高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是造就一支政治強、作風硬、業務精的林業行政執法隊伍的關鍵。在執法過程中,根據《行政處罰法》、《林業行政處罰管理程序規定》等相關法規規定,對林業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專門考核,嚴格標準,擇優錄用。在實際工作中,采取定期集中培訓與單獨學習相結合的辦法,切實加強執法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優化執法隊伍知識結構,不斷提高綜合執法隊伍的執法能力,保障林業依法行政。

結語: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社會對林業的需求發生了變化,林業的觀點必須改變。在這一轉變過程中,要真正能從林業的實際出發,合理推進各項林業改革,以改革推動林業發展,適時地提出符合自身規律的辦法和措施,并且有一支強有力的隊伍去實施。只有這樣才能夠真正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促進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

【參考文獻】:

[1]繆晨熙.我國林業行政執法體制的完善對策[J].佳木斯職業學院學報,2016,12(5):113-114.

林業行政執法問題與建議范文4

自今年3月份接到縣人大《關于組織縣人大代表評議縣“一府兩院”及縣有關單位工作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視,為做好迎接評議工作,我局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成立機構,明確責任。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召開班子會議進行了專題研究,成立了林業局迎接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由我任組長,班子其他成員任組員;并按照評議通知的五項內容對任務進行了細化,明確了責任領導,共同抓好落實。其中黨委書記同志負責抓執行黨的方針政策,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等方面的工作;副局長同志負責抓圍繞中心、服務項目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副局長何曉林同志負責依法行政、公正執法等方面的工作;黨委委員、工會主席黃德懷同志負責抓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為民辦實事等方面的工作;相關領導負責所分管口子的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落實工作。

二、宣傳到位,干群知曉率高。局召開班子會議研究后,于3月14日緊急召開了動員大會,對人大評議實施意見進行了集中學習,并要求廣大干部職工按照意見要求認真貫徹執行,使這項工作真正落實到到每位干部職工實際工作中去。

三、落實評議工作有序推進。我局按照評議工作五方面要求,認真抓好各項林業工作和服務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一是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結合林業工作實際抓好省級森林城市創建、國有林場改革、森林資源保護等各項工作。二是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全力服務招商引資、落戶企業,并在歷次電視和紙質通報中受到相關部門表揚??h里有重大項目落戶時,為打造優質經濟發展環境,我局在林地審批方面積極報批,并在報批過程中化解了很多矛盾。林業部門主動作為,積極參與山南綠化和縣里組織的征地拆遷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在服務重大項目過程中,如中廣核風力發電項目、黃樂變電站、南方水泥等單位林地征占用報批,林業部門勇于擔當,因服務到位,雖多次婉言拒絕,還是不能阻止服務單位給我們送來錦旗。三是服務林業、服務林區、服務林農,樹立群眾意識。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題,以樹立服務林業、服務林區、服務林農意識為根基,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實踐活動。重點抓好省級森林城市創建、國有林場改革、山林糾紛調處、封山育林、林業執法、森林防火和林業重點工程項目建設。落實惠農政策。為林農造林綠化提供優質服務,積極為林農申報項目,及時兌現惠農資金,每年兌現造林工程項目資金1000萬元左右。完善惠農辦法和措施。針對調研征求意見中,林農普遍反映對林業政策不熟悉的情況,我局專門組織技術人員和法律專家編寫了《林業政策匯編宣傳手冊》,詳細介紹各項惠農政策的項目名稱、申報程序、扶持標準、法規問答,分發到各基層和林農手上,進“農家書屋”,林農普遍歡迎,非常實用。落實省市要求,簡化林業審批程序,簡化辦事環節,提高辦事效率。優化林業項目安排。營造林項目安排因上級下達的計劃有限歷來都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多年的計劃分配基層和林農都不滿意,為此我們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研究制定了項目申報的具體規定。春季造林結束后進行預驗收,暫不下達分配計劃,待秋季年度驗收后進行分配。同時要求申報者提供林權證或造林承包合同,杜絕掮客和買賣指標問題的發生,同時規定凡擅自煉山造林或亂砍濫伐山場造林者一律不安排計劃。規定下達后林農拍手叫好,說林業局是真說真改,不讓老實人吃虧。加大山林糾紛調處力度,僅今年1-6月份,我局就接收4起、6個鄉鎮、8個村民小組的調處訴求,深入實地指導、甄別、疏導十多次。通過政策宣傳引導,緩和了群眾激動情緒,避免了群體上訪事件,也體現了林業部門為民實實在在的辦事效能。四是認真落實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四月中旬縣政府召開人大代表建議交辦會后,我局高度重視,為貫徹縣政府交辦會精神,多次召開班子會議進行專題研究,落實分管領導和職能股室及時調查摸底,與代表面對面落實建議辦理工作,提出林業部門有針對性的意見,確保問題得到實在解決,代表得到真正滿意,即使不能馬上解決的問題,也能做到與代表多次溝通協調,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五是依法行政、公正執法。林業部門作為行政執法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堅持依法行政,主要涉及源頭、木材流通領域和檢疫檢驗等方面,并對刑事案件做到及時移交。省林業廳到我縣檢查公益林執法情況時,對我縣的公益林管理予以了高度評價,認為我縣封山育林行政執法工作做得扎實,杜絕了亂砍濫伐現象,保護了資源,且創新了公益林管護機制。我縣從整合資源、整合隊伍、整合資金的“三整合”入手,實行了專職護林員制度。“三整合”即,整合公益林資源和封山育林資源、整合公益林護林員隊伍、封山育林護林員隊伍和森林防火等護林員隊伍,整合公益林管護資金和村級森林防火資金。嚴格護林員考核制度,專職護林員實行一年一聘,動態管理;統一配發了服裝、袖標、喇叭等巡山工具,工資統一通過一卡通發放。開展林政執法大檢查。對林業基層站所存在的問題,我們按照路線教育活動的要求,敢于亮丑,勇于擔當,從自身找問題、查根源,全面檢查了林木采伐、公益林管理、林地征占用、森林防火、林業案件查處,對所有檢查發現的問題全面進行了整改。

各位尊敬的人大代表,今年林業重點工作任務重、要求高、標準嚴,我們將以這次會議為契機,大力發揚連續作戰的作風,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真抓實干,努力確保林業各項工作和服務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林業行政執法問題與建議范文5

一、我市林權制度改革的基本情況

20*年,我市啟動了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當年泗陽人江鵬來到珊瑚鎮禎祥村,承包該村的路溝渠等宜林地栽下意楊1.2萬株。2005年,溪橋鎮引進臺商徐雄星投資1000萬元開發農田林網綠化工程,全鎮路、溝、渠等村級集體公用地,包括鎮內干河、中溝、生產溝等兩側的閑置土地,全部租賃給臺資企業,租賃期限15年,栽植意楊20多萬株。全市各地先后出現了股份合作造林、獨資造林、承包造林等多種投資模式,投資主體有機關及鎮村干部、社會能人等,涌現出了“鎮前模式”、“肖榨模式”、“常橋模式”等改制工作的先進典型,呈現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新局面。非公有制林業在我市林業經濟中的比重達90%,我市的森林覆蓋率也從5年前的8.5%提高到現在的19%。全市現有有林地面積35.7萬畝,定植銀杏650萬株,意楊800多萬株,活立木總蓄積量50多萬立方米?;旧舷嗽灾残展臉涞默F象。

二、面上調研問題

(一)、集體林地資源現狀

全市集體林地面積35.7萬畝,自從20*年實行林權制度改革以來,除市水務局所有的骨干河道上的1300畝集體林地上的樹木沒有改制以外,其余的全部采取多種形式承包到個人,由個人承包經營,目前由各鄉鎮水利站負責管理。林地所有權屬各鄉鎮人民政府,使用權歸市水務局,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各鄉鎮水利站。目前還沒有發放林權證,全部為生態公益林。

(二)集體土地林木資源現狀

近幾年來,為了實現森林覆蓋率達20%的目標,我市充分利用高垛田、邊角田、中溝、骨干河道、高速公路兩側、農田路渠等大搞植樹造林20多萬畝,在栽植之前就進行改制,所有栽植林木基本改制到位,其中有48000畝劃入省級公益林。未進行登記發證。

(三)林業場圃、森林公園現狀

我市現有兩個市級場圃,一是市果園場,原來連續多年虧損,土地面積1015畝,職工173人,退休63人。近年來,經多方籌集資金,已進行了改置,置換了職工身份,騰出土地對外招商引資。園區先后吸引丹陽、無錫及本地能人投入1200多萬元,投資發展花卉苗木、高效設施栽培、奶牛養殖三個項目,已成為蘇中地區規模較大優質葡萄栽培基地。改制后,原場的部分職工繼續在場圃內打工,部分職工自己創業,走上致富之路,場圃又重新煥發了生機與活力。二是市第二捕撈公司,

(四)林業管理現狀

1、機構設置及隊伍建設

我市林業主管部門為泰興市林業局,事業單位,其中事業編制個,參照公務員管理編制個,在職職工人。

全市共有22個鄉鎮,有鎮設立了林業工作站。各鄉鎮共有在編專職林果員人。

2、財政收入

財政預算內林業行政事業經費萬元,納入財政支出的人數人(含鄉鎮人員),鄉鎮林業工作站人員工資市財政補助一點,不足部分有自籌和鎮財政補助兩種形式。各類林業工程建設項目一般由鎮財政投入,市政府實行以獎代補。

3、育林基金征收

2007年共征收育林基金元,征收范圍為集體和個人生產、加工、銷售木材、林木采伐等,征收標準為12%,上繳比例為,留存部分作為發展林業事業的專項資金。

(五)流轉的情況

近年來的我市林權改革主要集中在路、溝、渠等宜林地塊,通過轉讓這些宜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激發廣大群眾投資綠化造林的熱情。5年來,全市路、溝、渠等宜林地兩側共拍賣林木42.83萬株,回收資金850多萬元,簽訂改制合同1400多份。針對這些集體權屬的宜林地塊被改制后用于發展意楊可能會對農民的糧食生產產生脅地的現象,我們通過廣泛的宣傳發動和做過細的思想工作,吸引農民主動參與林權改制,特別是部分地區采取的4:4:2分成方式,即林木栽植及管護費用全部由投資者承擔,其收益得4成,農民得4成,村集體得2成,極大的提高了農民參與林權改制工作的積極性。

由于我市沒有專門的森林資源評估機構,本地的林木、林地的流轉過程中,大多是承包方和鎮、村進行自行協商,還沒有進行林權登記發證,不存在林權變更登記。最好是有省里面進行專門培訓,在各個市縣建立一個進行森林資源評估的專門機構,這樣就具備了森林資源的評估和對損壞林木的評估的資格。

(六)、投融資體系情況

目前,我市僅開展的以農民家前屋后銀杏樹定權登記發證工作,全市尚未辦理一起林權抵押貸款。而全市大面積的成片造林的發證尚未進行,即這些成片林發了林權證,可能也貸不了款。建議省市部門出臺有關林權抵押貸款政策,規范林權抵押貸款的評估機制,建立一套完整的林權抵押信貸體系。

我市地處蘇中平原,自然林木資源較少,大多為人工造林,樹種單一,生態環境十分脆弱。特別是近年來我市高效規模林業發展迅速,我市冬棗、葡萄等特色經濟林果和花木種植發展迅速,森林保險的推行將有利于化解由于天氣等不可抗逆因素對林業的影響,降低投資者的經濟損失,提高其積極性,促進林業產業的健康發展。建議省市部門統一出臺森林保險制度,同時采取政府補貼的方式,促進該制度在林業生產領域的推廣。

(七)林業社會化服務

我市于20*年由市政府牽頭成立了泰興市銀杏協會,建立中介服務組織,對本地的生產、銷售等都帶來了極大的好處,進一步拓寬了林農信息渠道和增收途徑。

(八)關于推進改革的其他問題

林權改制后,我市仍然執行采伐審批制度,通過健全和落實“伐前設計、伐中檢查、伐后驗收”制度,對各采伐單位提交的采伐申請,我們都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勘查,嚴格把好采伐審批關,做到責任明確,監督檢查到位。通過加大對亂砍濫伐、無證運輸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林政管理工作規范有序。

在森林防火方面,由于我市成片林多為新造林,且連片面積不大,每到冬春季節,我們都強化宣傳,通過發放宣傳資料、落實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至今未發生一起森林火災。主要表現在四夏期間燒秸桿時有林木被燒現象。但隨著造林速度的加快,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也不容樂觀,一是缺少專業的森林防火人員;二是沒有森林防火專用設備。建議上級部門從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必要設備及防火經費等方面加大對縣級森林防火投入。

對于我省的林業行政執法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林業行政執法,是一個單獨的執法體系,現在有的地方林業行政執法與農業行政執法聯在一起,人員不足,執法水平不高,有著單純的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存在以罰代刑的現象。沒有真正起到保護資源的作用。

二、點上調研問題

(一)已進行林改的點

近幾年來,我市農村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各個村及各個村民小組,都召開了相應的會議,充分征求廣大群眾的意見,將林改方案進行公示,如我們的溪橋鎮,鎮政府在與外商簽定合同之前,就與各個村簽定管護合同,各個村又與各農戶簽定管護合同,明確了各個農戶的責任和管理的棵數。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辦理林權證。

目前已經進行林改的地方,有的收入是作為集體公益事業的費用支出,比如修路等,有的村就是直接分到老百姓了。沒有強迫流轉的現象。

(二)未進行林改的點

到目前為止,我們這兒沒有進行林改的只有屬于水務局所有的骨干河道上的樹木,水務局正在和各個鄉鎮的水利站進行規劃。

三、對深化林權制度改革的建議

一要加大宣傳的力度。要組織基層林技人員外出參觀學習,解放思想,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的成功經驗,吸引能人、外資參與林權改制,從本地實際出發,積極動員本地能人、村干部、群眾投資林業產業,對栽植的樹木進行收購等,真正形成“戶戶參與,個個競買”的林權改革工作格局。

二要加大組織領導的力度。林權改制過程中要成立專門的班子,制訂工作計劃,確保林權改革有計劃、有步驟、有效果的開展。嚴格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增強透明度,制定完善好改制手續。

三要加大改革資金管理與使用的力度。抓好改制資金的收、管、用等問題,并用于林業產業發展,使資金權屬不變,投向合理,滾動發展,良性循環,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林業行政執法問題與建議范文6

委托行政執法是指行政機關因工作需要等原因委托其他組織以其名義進行執法活動,行為后果歸屬于該行政機關的法律制度。目前,委托行政執法越來越多,在帶來許多便利的同時,也出現了大量問題。本文試對其成因、出現的問題作以論述,并就解決存在的問題提出一些粗淺的見解。

一、委托行政執法的必要性、可行性

(一)從我國目前行政管理體制看,立法工作過于強調“條條”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定的行政執法權往往都要明確由政府某一個具體部門來實施。這樣,制定一部法律、法規、規章,就要新設置一支執法隊伍,造成執法部門林立,執法力量分散。由于各自為戰,分兵把守,每個執法部門都感到執法力量單薄,人員不足,難以形成有效的經常性管理,執法任務難以到位。只能依靠“突擊執法”、運動式執法維持局面。而編制經費的限制又加劇了這種狀況。實行委托執法,可緩解執法力量不足這一問題,加強執法工作,也為社會參與行政管理提供了機會和途徑。

(二)由于計劃體制下的部門分工過細,以部門職能為基礎建立起來的專業化行政執法隊伍開始出現行政效率與效能不高的問題:一是職能交叉、重疊,對同一違法事項,常常出現兩支以上專業執法隊伍重復執法,或者互相扯皮而放任不管的現象;二是行政管理分工太細,專業執法職能過窄,管道路的不管交通,管交通的不管經營,管經營的不管衛生,結果七八頂大蓋帽管不了一頂小草帽。如選擇某些領域如市場管理,城市管理等領域,將有交叉、有關聯的行政執法權集中委托給一個組織實施,就可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

(三)一些專業性強、技術水平要求高的執法領域,如環境監理、衛生防疫、動植物檢疫、金融證券管理、高新技術管理等,相應的行政執法部門由于技術裝備、人員素質、經費等方面的限制,執法時常感到力不從心,難以完成擔負的管理職責,實現執法目標。因此,將這些領域的行政執法權委托給相關的組織,由其協助行政執法機關執法,是完成執法事責實現執法目標的需要。

(四)目前,有關組織受行政機關委托進行執法活動是可行的。一是有法律法規規章作依據?!缎姓幜P法》第十八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逗幽鲜⌒姓C關執法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委托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行使行政執法權”。一些部門規章也明確規定行政機關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委托符合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如《水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勞動行政處罰若干規定》、《技術監督行政處罰委托實施辦法》等等。二是有大量符合委托執法條件的組織。隨著公共需求的不斷變化,公共事務日益呈現出多樣性和階段性的趨勢,而政府的作用十分有限,大量的非營利性組織活躍于社會公共事務的各個角落、各個層面,以其機構精簡、靈活多變和專業技術性較強來增補政府無法或沒有能力觸及的領域,實施有效的公共管理,提供優質的服務。只要對這些組織的工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使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完全有能力勝任行政執法工作。

二、委托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委托行政執法,有助于減輕行政機關人手不足和經費緊張的壓力,在節約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確實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委托行政執法在實踐中也存在不少問題:

(一)出現亂委托現象。有的行政機關在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情況下隨意委托其他組織實施執法活動,甚至委托不具備執法資格的企業和個人執法,一些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也加入了委托執法的行列。有的行政機關在實施委托執法時,與受委托的組織之間不辦任何委托手續,僅作口頭交待,或者以內部通知委托執法,有些委托手續存在委托事項和權限期限不明,責任不清的問題,致使執法的隨意性增加,責任難以劃分。

(二)一些受委托組織不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而以自己的名義進行執法活動,甚至濫用行政執法權,如某些執法人員辦關系案、人情案,搞權錢交易,中飽私囊。個別執法人員執法不文明,態度冷、硬、橫、沖,對法律法規掌握得不牢不準,對違法行為定性不準,適用法律法規不當,不能按程序辦事,存在畸輕畸重的問題。有些受委托組織坐收坐支罰沒收入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款項。

(三)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組織執法活動監督指導不力。一些委托行政機關委托其他組織執法后,對受委托組織的執法活動不聞不問,放任不管,既不監督,也不進行業務指導,出現受委托組織、不按委托規則辦事以及執法水平不高的現象,影響了行政執法目的的實現,損害了委托行政機關的權威,實際上也是對委托行政機關合法權益的侵犯。

(四)現行有關委托執法的規定不適應行政執法工作的需要。一方面,《行政處罰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對委托行政處罰多數只作原則性規定,并且規定得也不一致,使委托行政機關委托和受委托組織執法時存在很大的隨意性,極易造成亂委托、等違法行為,也難以操作。另一方面,現有法律、法規、規章絕大多數只對委托處罰作出規定,極少對委托執法作出規定,致使行政機關因工作需要應當委托的執法事項缺乏法律依據。如政府處理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林權等自然資源權屬爭議時,由于人員不足,經常需委托土地、林業等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土地證書、林權證書也由土地、林業部門辦理,這就與現行規定不符。再之,《村民委員會自治法》規定村委會有義務協助鄉鎮政府的工作,《居民委員會自治法》也有類似規定,這里的“協助”應包含村委會、居委會受鄉鎮政府委托幫助其工作的意思,實際工作中,他們也經常受委托實施計生、建設管理等工作,而村委會、居委會屬于非事業組織的群眾性基層自治組織,這就與現行規定有沖突,另外,《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警告、五十元以下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決;在農村,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機關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裁決”。第三十九條規定:“被裁決受治安管理處罰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機關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裁決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受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是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治安管理處罰,并對處罰后果負責,這種情況符合授權的特征,與行政處罰法有關委托處罰的規定不一致,因此,《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的委托應是授權之意,而不是我們通常意義上所講的委托。由于用詞不準,實踐和理論中常常引起人們的誤解,認為是行政處罰中的委托,產生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五)委托行政執法本身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受委托組織不具有獨立的行政主體資格,僅是行為主體,委托行政機關仍保留行政主體資格,造成行政主體和行為主體的分離,不利于行政執法權的統一行使。單一委托執法,即某一個行政機關委托一個組織執法,雖然解決了行政機關人員不足的問題,但卻對執法隊伍過多過濫這一問題無能為力。綜合委托執法(在一些特殊地區或特定行業將相關部門的執法權委托給一個執法隊伍實施)只是在一定程序上緩解了執法隊伍過多過濫,重復執法等問題的嚴重性而已,并沒有真正解決這些問題。

三、對策

要解決委托行政執法中的諸多問題,需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委托行政執法要遵循一定的原則

1.合法原則。行政機關進行委托,必須有法律、法規或規章的明確規定。沒有法律、法規或規章明確規定,行政機關不得自行委托事業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行為。同時,行政機關必須在其法定權限內進行委托,不屬自己行使的職權不得委托,否則,委托無效。另外,合法原則也意味著受委托的組織必須是符合法定條件的組織,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不得將執法權委托給其他組織或個人行使。

2.效率原則。這一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在行使其職能時,力爭以盡可能快的時間,盡可能少的人員,盡可能低的經濟耗費,辦盡可能多的事,取得盡可能大的社會、經濟效益。具體到行政執法委托上,就是委托要有助于緩解委托行政機關的工作壓力,增強委托行政機關的執法力量,加大執法力度,要有助于行政機關及時有效地完成執法任務,實現執法目標。如果委托導致人、財、物重復投入,執法環節增加,就不符合效率原則。

3.主體唯一原則。行政機關委托符合法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行為后,雖然受委托組織沒有取得行政主體資格,行政主體仍是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組織實施行政執法活動的行為負責監督,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但行為主體已是受委托組織。在這種情況下,受委托的組織實際上相當于委托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唯一的區別就在于受委托組織是獨立于委托行政機關之外而存在的,而內設機構完全依附于委托行政機關,沒有獨立性。在執法活動中,受委托組織的執法人員要向行政相對人同時表明自己是該組織的工作人員,而該組織受相關行政機關委托行使行政執法權。

4.公開原則。委托行政執法中的公開原則主要指委托依據,委托關系的主體,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均應以一定方式向社會公開,允許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一定方式獲取、查閱或復制。行政相對人掌握了委托行政執法的情況,不僅有利于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利于監督和制約委托雙方的行為,而且有利于獲得社會公眾對委托的認同和感知,方便受委托組織執法。如果委托的相關情況不為社會公眾知曉,往往會帶來許多弊端,得不到行政相對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達不到委托的目的。

(二)規范委托行政執法的程序,并嚴格按程序執行。包括委托行政機關與受委托組織簽訂委托書、委托書的備案和公布、委托行政執法的實施和具體行政行為備案等。

1.委托書的簽訂。委托行政機關和受委托組織應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行政執法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⑴委托機關和受委托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⑵委托依據;⑶委托范圍;⑷委托期限;⑸法律責任;⑹其他需載明的事項。

關于委托依據,既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委托行政執法的規定,也包括行政機關據以進行執法活動的法律法規規章。關于委托范圍,包括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前者指委托行政機關委托受委托組織干什么,后者指受委托組織辦理委托事項時擁有多大權力,能行使哪些職權。例如,對違管理秩序、市容環境綠化和道路設施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或者其他違法行為實施處罰;征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審批,等等,即屬委托事項;至于立案(受理)、調查取證、審查、批準或同意,罰款或收費的限額,處罰的種類,決定處罰或建議處罰,送達執法文書、執行執法文書等,則可成為委托權限。

委托期限,應當合理確定,沒有委托執法經驗的,一般不應過長,以半年或一年為宜;經實踐條件成熟的,可長期委托。不過,無論是長期還是短期,期限應當明確,要寫明起止日期。

法律責任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組織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行政執法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包括承擔行政復議被申請人的責任,行政訴訟被告的責任,承擔違法實施行政執法行為引起的行政賠償責任等。受委托組織必須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在委托范圍內和委托期限內實施行政執法活動,如果以自己的名義或者超過委托范圍和期限進行執法活動,或者將行政機關委托的行政執法權再委托給其他組織或個人行使,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擔。委托行政機關負責對受委托組織的執法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受委托組織違法或者不正確實施行政執法活動的,委托行政機關有權予以糾正并可以暫時部分或全部終止委托或者變更委托;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執法人員超越委托范圍或存在重大過錯實施行政執法行為而造成損害引起行政賠償的,委托行政機關有權對其行使迫償權。委托機關應經常對受委托組織的執法工作進行指導,但不應干涉其正常工作。

其他需載明的主要有:備案問題,委托書應載明受委托組織應在處理完畢委托事項后規定期限內將相關證據、依據和其他材料,決定書等執法文書報委托行政機關備案。委托書應當寫明簽訂日期。雙方蓋章之日起委托書生效。

2.委托書的備案和公布。委托書生效后應當報上一級行政機關備案,并在委托行政機關的轄區內各社會公布,讓社會公眾知曉,便于接受社會監督和取得公眾支持。

3.委托行政執法的實施

在行政執法活動中,執法人員應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表明身份,同時說明受行政機關委托進行執法。如果委托權限僅僅是立案(受理)、調查取證、審查,則受委托組織的執法人員將事實調查清楚,審核完畢后,應將案卷材料移送委托行政機關作出處理,而不能進一步作出具體行政行為。若受委托組織取得了完整的行政執法權,只要受委托組織的負責人簽署同意意見,就可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而不需要報委托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批準。例如,委托行政機關將包括作出處罰決定在內的完整行政處罰權委托給受委托組織行使,而受委托組織對一違法行為調查完畢后認為應當給予罰款200元的處罰,在這種情況下,受委托組織的負責人同意后,即可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蓋委托行政機關的印章;如果受委托組織僅僅取得了提出處罰建議的權力,則只有將罰款200元的建議報委托行政機關的負責人審核批準,才能作出處罰決定,這時,行政處罰決定權仍在委托行政機關手中,并沒有委托給受委托組織行使。

4.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

受委托組織被行政機關委托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受委托組織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將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相關材料以及承載該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報委托行政機關備案。備案的作用在于,一是委托行政機關可以及時掌握受委托組織執法的有關情況,便于總結經驗和研究存在的問題;二是如實統計并及時向上級行政機關上報行政執法活動中的重大情況;三是便于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組織的執法行為進行監督,及時發現并糾正違法或不正當的具體行政行為,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案件。

(三)努力提高受委托組織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牢固樹立公仆意識和服務意識,做到文明執法、熱情服務。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法制培訓教育,充實法律知識,增強法制意識,提高執法水平。同時,實行嚴格的執法準入制度,達不到應有法律業務水平者不能取得行政執法資格。

(四)加強對受委托組織的監督和指導。發現違法或不當之處,應責令其糾正或予以變更、撤銷。同時,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必要時,可以終止委托或變更委托。另外,還應加強司法監督,建立完善監督受委托組織執法行為的司法監督體系,將其行為納入司法審查范圍。委托行政機關的法制工作機構要經常對受委托組織的執法人員進行工作指導,幫助解決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

(五)在有關法律法規中明文規定委托范圍和委托程序,減少委托執法的隨意性。同時,要在立法上承認政府可以委托其部門處理相關事情,對村委會、居委會,也應明確其可以受鄉鎮政府委托執法的地位。

(六)要解決一方面部分執法部門人員不足,另一方面執法隊伍過多過濫,重復執法的怪現象,在暫時難以改變法律法規林立導致的執法部門,執法隊伍過多現象的情況下,可以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為基礎,推行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制度。

參考文獻

1.《行政程序法論》作者:金國坤中國檢查出版社2002年

2.《行政處罰法通論》作者:鄭水泉沈開舉中國公安大學出版社1996年

3.《中國行政法學前沿問題報告》作者:張步洪中國檢查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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