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勞動用工制度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建筑企業勞動用工制度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建筑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建筑企業勞動用工制度范文1

一、工程項目的施工總承包企業是民工工資支付的第一責任人,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承擔相應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和項目經理必須切實承擔按時支付民工工資的職責,并督促相關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按時發放民工工資,項目經理受建筑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派,對所承包的建設工程中的勞動用工及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

二、建筑業企業在本市從事建設工程一律實行欠薪保障金制度。建筑業企業在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手續時應到市行政審批中心規劃建設窗口填報《建筑工程勞動工資支付備案表》(附件一),預付無故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資、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欠薪保障金,并將欠薪保障金存入指定銀行的專用帳戶,確保??顚S谩?/p>

(一)在辦理欠薪保障金形式上,本地建筑業企業可以選擇以工程項目為單位或以企業為單位辦理;長期在桐設分公司或辦事處的外地建筑業企業按《嘉興市市外建筑業企業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辦理好相關手續,并且在上一年年度考核為合格的建筑業企業才能以企業為單位辦理;首次進桐的外地建筑業企業必須以工程項目為單位進行辦理。

1.以工程項目為單位辦理欠薪保障金擔保。房屋建設工程和市政工程保障金分別為工程合同價的3%和2%,但最低不少于5萬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以企業為單位辦理欠薪保障金擔保,該方式的擔保為連續擔保并對該建筑業企業在本市范圍內所有承建項目有效。擔保額度分二檔;第一檔:二級以上施工總承包企業的額度為50萬元;第二檔;三級施工總承包企業的額度為30萬元。

(二)對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或通過邀請招標將工程發包給本市外建筑業企業承建的工程,除施工單位按比例繳納欠薪保障金外,建設單位也必須繳納相同比例的欠薪保障金。市規劃建設局在發生以下三種情況時可以無條件動用建設單位欠薪保障金用于支付民工被拖欠或克扣的工資。其動用條件為:一、建設單位未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而導致民工討薪事件的發生。二、施工單位沒有能力支付民工工資且繳納的欠薪保障金已支付完時。三、當施工單位未按《建設工程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書》的承諾,在規定時間內出面處理民工討薪事件時。

1.工程合同造價在5000.00萬元以下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繳納與施工單位相同比例的欠薪保障金。

2.工程合同造價在5000.00萬元(含5000.00萬元)以上的工程,建設單位一次性繳納150.00萬元欠薪保障金。

(三)欠薪保障金用于解決建筑業企業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民工工資被拖欠或克扣現象,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及市規劃建設局共同核實、協調、處理后,建筑業企業仍不及時支付、補足民工工資的,市規劃建設局根據本實施意見的規定,使用《欠薪保障金使用審批表》(附件二),動用欠薪保障金用于支付民工被拖欠或克扣的工資,同時在保障金中支付民工經濟損失補償金和賠償金。

建筑業企業的欠薪保障金因企業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資被使用后,保障金數額低于初始水平的,建筑業企業必須立即追加交納。

(四)以工程項目為單位辦理欠薪保障金擔保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備案9個月后,持《欠薪保障金退還申請表》(附件三)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市規劃建設局提出退回欠薪保障金的申請,經核實該工程項目在竣工驗收備案后9個月內未發生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資投訴的,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簽署的同意意見和建筑業企業出具的保證書,由市規劃建設局書面通知銀行退回欠薪保障金及其利息(附件四)。如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備案9個月內發生投訴的,除動用欠薪保障金用于支付民工被拖欠或克扣的工資外,建筑業企業應在最后一次投訴處理完畢起9個月后,方可提出退回欠薪保障金及其利息的申請。

以企業為單位辦理欠薪保障金擔保的,連續對該建筑業企業在本市范圍內所有承建項目有效,直至該建筑業企業在本市的最后一個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起9個月內未發生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資投訴的,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簽署的同意意見和建筑業企業出具的保證書,由市規劃建設局書面通知銀行退回欠薪保障金及其利息(附件四)。

三、建筑業企業(包括在桐設立分公司和辦事處的外地建筑業企業)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企業民工工資支付管理的規定》的要求,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民工工資支付管理制度”。制度內容必須包含:機構名稱、應急方案、勞動合同、人員配置、計工制度、工資發放制度、月報制度等內容,并報市規劃建設局備案。

(一)應急方案:各建筑業企業必須建立應急機制,落實責任人員和應急資金,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及時啟動應急措施。

(二)勞動合同:各建筑業企業必須依法與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三)人員配置:由建筑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企業副總以上職務的企業管理人員作為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負責人,同時一、二級建筑業企業必須配備不少于2名負責民工工資支付的專職管理人員;三級建筑業企業必須配備不少于1名的專職管理人員,并配備相應的兼職人員。

在建工程項目部必須配備不少于1名由工程負責人委托的管理人員作為負責民工工程量考勤和民工工資發放管理工作(可兼職)。

(四)計工制度:各項目部必須建立各工種民工花名冊,進行每日考勤,完整記錄民工工作量,考勤表必須經工程負責人、班組長和民工本人簽字確認。

(五)工資發放制度:建筑業企業必須派人現場監督民工工資發放,工資表必須經工程負責人、施工班組長和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并在工地現場張掛《建筑業民工維權告知牌》和《建筑業民工工資支付公示牌》,按月將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公示。

(六)民工工資月報制度:各工程項目部必須每月將民工工資發放表(必須經民工本人、班組長和工程負責人簽字)上報建筑業企業,項目部所屬建筑業企業對民工工資發放進行監管,同時建筑業企業應將工程項目部每月民工工資發放表存檔,以備檢查。

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質監人員在日常監督工作中,加強對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管,同時各建筑業企業對制度的制定與實施將作為企業年終評優條件之一

四、建立外地進桐建筑業企業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誠信制度和工程招投標準入制度。建筑業企業在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手續時到市行政審批中心規劃建設窗口簽訂《建設工程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書》(附件五)。

簽訂本承諾書必須是建筑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親自授權委托的分管民工工資的企業副總,各建筑業企業對承諾書的履行情況將作為評價企業的勞動保障信用度的重要內容,記入建筑業企業勞動保障信用檔案。對因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而引發農民工群體性上訪或越級上訪的建筑業企業,將依據桐文相應規定進行處理。

五、建立工程施工班組誠信保障制度。

為加強在桐施工班組管理,各施工班組在承接業務時,各工程所在建筑業企業必須要求施工班組長填寫個人信息備案表(附件六),附本班組施工人員花名冊。同時到市規劃建設局領取施工班組長工作手冊。待施工班組所承接業務完工后,工程所屬建筑業企業應及時客觀地對該班組及班組長進行綜合評價。當該班組再次承接其他工程業務時,工程所屬建筑業企業必須查看該班組長的工作手冊,進行誠信確認。

六、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71號)等規定,在建設工程開工前,落實好相應的建設資金,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建設工程合同約定金額的30%。未辦妥上述手續的,市規劃建設局暫緩頒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筑企業勞動用工制度范文2

關鍵詞:建筑企業人工成本措施

一、部分建筑施工企業人工成本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人工成本管理雖然已經成為國外企業管理中的一個比較成熟的領域,但是由于我國受傳統計劃經濟的影響,目前,部分建筑施工企業的成本管理特別是人工成本管理仍然不適應當前市場競爭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問題:

(一)經營管理者人工成本管理意識淡薄,忽視人工成本管理的過程控制。

許多的企業經營者將主要的精力用在開發市場、擴大再生產上,對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沒有真正地落到實處,大多是提在嘴邊的一句空話、套話。有的管理者還一度以降低員工勞動報酬為主要手段來控制人工成本,對人工成本管理沒有足夠的意識,觀念滯后,對如何搞活企業內部分配,用有限的資金最大限度地調動職工生產積極性,用最少的投入創造最大的人工成本效益方面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不能真正實現企業效益與員工收入同向增長的目標。

(二)未標準化用工,人員配置盲目。

按照人工成本的構成權重,工資總額占人工成本總額的比重最大,因此,要降低人工成本,首先要做好每個施工項目的定員編制工作。人員的配置,應按照施工項目規模的大小、施工組織、施工方式的不同,并參照科學合理的用工標準文件來確定。但是目前部分建筑施工企業沒有建立標準化用工體系,沒有按標準化用工文件來配置勞動力,一個項目中標后,一般是由項目策劃小組成員根據經驗和感覺來配置的,項目人員配置盲目,定員定崗無參照標準。由于人員配置存在隨意性,所以在項目需要增加人員時,人力資源部門無法有效控制。另一方面,長期以來“人多好辦事”,“低工資,多就業”,“力求穩定”的就業思想和用人機制,使有些項目管理者只管開口向上級要人,而不重視現場崗位培訓,高技能人才短缺,因人設崗的情況時有發生,從而出現項目人員臃腫,人浮于事的現象,勞動生產率低。

(三)內部分配制度不健全,工資的激勵職能未充分發揮。

1、目前有的建筑施工企業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度。該制度與原來的崗位技能工資制相比,崗位更細化了些,每個工資單元均在不同程度上體現員工對企業所做出的貢獻大小及所承擔的責任。但是,從崗位類別及工資對應標準來看,同一級別不同崗位的人員均實行相同的標準,沒有明顯體現崗位之間的差別,未真正從崗位的責任大小、技能復雜程度、技術水平高低和勞動強度等方面來區分崗位差別,沒有完全打破行政級別,仍然是原計劃經濟體制下按行政級別高低享受勞動報酬待遇的延伸,造成大部分人員不愿從事技術工作,不專心鉆研業務,技術、技能水平提高緩慢,工作效能低下。

2、崗位等級工資單元項目繁多,固定工資單元額度占用比重較大,員工的主觀能動性難于發揮,存在不同程度的 “吃大鍋飯”。

3、員工績效考核體系不健全、考核指標未量化。在對員工的工作業績評價上都是按印象評分,員工的收入沒有真正的與個人的工作績效掛鉤,不能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弱化了工資的激勵職能。還有的企業根本就未建立內部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標準均臨時確定,隨意性較大,造成相同性質的獎勵卻標準各異的情況,使獎勵產生了負效應。

4、實行的工資制度與市場工資價位脫節,影響了管理骨干、技術骨干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也造成人才流失的現象越趨嚴重。

(四) 無計劃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加大了人工成本支出。

近幾年來,為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經營能力,建筑施工企業已陸續采取靈活的《勞務派遣》用工方式。從人工成本管理的角度來看,無計劃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比較嚴重,加大了人工成本的開支。

(五)人工成本會計核算列帳科目分散,造成人工成本統計和分析困難。

由于人工成本的構成項目多,跨及財務、社保、勞資等部門,并且目前的財務核算制度存在由于資金來源不同而多渠道支出,列帳分散,有的在管理費中開支,有的在福利費中開支,有的直接進入生產成本,財務報表上不能一目了然的反映人工成本總額,在統計時會出現遺漏或重復計算等問題,影響了數據的準確性,給工資分配、工資管理及人工成本的統計分析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六)人工成本的統計、分析有待規范和加強。

目前,人工成本的統計分析是施工企業人工成本管理的薄弱環節,其主要原因是企業管理者不重視;統計人員業務水平較低、對統計指標的計算、分解存在隨意性;同級勞資、財務、社保等部門人員缺乏協作性,工作相互推委、造成數據漏計或信息失效等等。

二、對建筑施工企業人工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的應對措施

建筑施工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要面對產品市場的競爭和勞動力要素市場的競爭二個方面。產品市場的競爭,就是產品價格的競爭,意味著人工成本不能太高,高了就難以在爭奪市場份額的競爭中憑借價格優勢取勝;而勞動力要素市場的競爭,就是說人工成本不能太低,低了就難以在人才競爭中憑借工資優勢取勝,招納不到人才。所以,為了做好建筑施工企業的人工成本管理工作,使人工成本管理得到優化,建議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

(一)加大人工成本管理的宣傳力度,提高企業管理者對人工成本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性的認識。

提高人工成本管理和控制的認識,首先要提高企業主要經營者或項目管理者的思想認識,不能只在面上而不落到實處,使管理者真正認識到加強人工成本管理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是全方位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和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之一,是正確處理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的重要經濟杠桿,是關系到對活勞動消耗進行監督、投放的重要工作。只有努力降低人工成本,以較少的人力投入獲得較高的人力資本效益,才能確保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

(二)要建立人工成本目標體系,實施人工成本的目標管理。

加強人工成本管理,并不單純地意味著降低員工的收入來增加利潤,而是要控制總費用結構,應在企業的增加值上下功夫,因為企業的增加值包含人工成本和利潤,如果單純地從利潤目標出發而減少職工收入,必然會得不償失。所以控制人工成本的目標就是要把企業利潤和職工收入協調起來,做到職工收入與利潤同步增長,形成一個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增加員工收入促進成本降低的良性循環。

(三)科學定崗定編,標準化用工,優化勞動組合。

1、建立標準化用工體系,要建立標準化用工的監督機構和部門,要有一支業務素質高、能力強的定額勞資隊伍。

2、管理者應改變用人觀念,科學測定工作崗位和崗位工作量,確定用工人數,真正做到按需設崗,避免因人設崗。

3、定額勞資人員要加強定崗、定員的日常管理,在項目總定員內按照施工進度及任務量來編制合理的人力資源使用計劃。

4、積極推行競爭上崗制度,建立優勝劣汰的用工機制,實現減員增效。

5、要加強現場崗位培訓,培養一專多能 ,操檢合一的復合優秀技術工人,實行專業化管理,通過減少勞動投入,提高產出,最終達到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以較少的人才消耗來獲取最大的人力資本投資效益。

(四)深化企業內部分配制度,形成以人工成本管理為主要內容的企業內部分配約束機制,要使社會平均人工成本水平逐步成為決定企業工資收入水平的重要約束條件之一,逐步建立有利于企業長遠發展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建議做到以下幾點:

1、工資單元設立合理,避免單元過多過雜,逐步減少固定部分工資單元的權重,加大浮動部分工資單元的權重。

2、各內部系統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人力資源部門做好崗位調查和崗位分析,細化每一崗位的工作內容及責任、技能水平、勞動強度的要求,合理確定崗位差別,向苦、臟、累、險及科技含量高的崗位傾斜,適當拉開管理專家、高技能人才、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分配差距,拉開同一職務、但不同崗位人員之間的崗位差別,按崗取酬。

3、建立一套科學適用的績效考核體系,加大對浮動部分的調節力度。為能真正反映個人的工作績效,各考核要素在考核分值的權重上區分主次,加大工作能力要素和工作績效要素的考核分值,績效考核方案要便于操作,并根據部門和員工的不同工作內容進行動態修訂和補充。

4、建立符合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的比較完善的內部分配制度,形成與勞動力市場價位相銜接、能增能減的分配調控機制,克服人才流失的現象。

(五)規范勞動用工,有計劃地使用勞務派遣人員,搞好員工總量的計劃管理。

規范勞動用工行為和勞動關系,建立健全“能進能出”的用工制度,嚴把入口,提高新進員工質量,暢通出口,實現勞動用工形式多元化,用工渠道市場化,根據施工生產進程定期制定用工需求計劃,做好人工成本預測,搞好員工總量的有計劃管理。

(六)建立人工成本的控制、預警制度。

建筑企業勞動用工制度范文3

舉世注目的奧運盛會將在我國舉辦,奧運圣火傳遞工作也將于近期在我市進行。為了確保迎接奧運圣火傳遞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進一步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加強勞動用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是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手段,是促進城鄉統籌就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在各級政府、各職能部門的重視和努力下,全市各類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狀況雖然有了明顯的改善,但仍有一些用人單位依然存在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使用童工、拖欠工資,隨意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強度大、工作環境差、不參加社會保險等勞動違法行為。對此,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職能部門和各類用人單位,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勞動用工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勞動用工長效管理機制,使我市勞動用工管理步入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形成全社會尊重勞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

二、突出重點,明確任務,依法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行為

(一)規范用工渠道,嚴禁使用童工

用人單位在自主招工時,應當通過合法的勞動力市場或職業中介機構進行招聘,認真核查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明,并及時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對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錄用,不得從非法職業中介或通過其他非法途徑招用人員,杜絕使用童工、扣押證件、收取風險抵押金等違法行為的發生。

(二)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實現勞動用工動態管理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加強統一領導、指定機構、配備人員,負責勞動用工備案工作。勞動工資、就業、失業、統計和勞動保障監察等相關機構,要加強協調配合,搞好勞動保障部門內部各項涉及勞動用工備案、登記工作的相互銜接。要在組織力量,搞好調查摸底,掌握本轄區用人單位戶數及現有勞動用工情況的基礎上,按照相關數字信息全面、準確、規范、統一的要求,為每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用工臺帳,實現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及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的動態管理。

(三)加強勞動合同管理,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必然要求;是適應加入世貿組織后,建立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勞動用工制度的需要。用人單位只有以職工的合法權益為本,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才能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得以發展。各類用人單位要結合深入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全面推動和促進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各類用人單位在招用人員時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依法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及時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登記備案。勞動合同簽訂后,勞資雙方應依法履行合同內容,建立權利義務明確的勞動用工關系。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根據行業特點,制定相適合的勞動合同范本,督促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維護正常勞動秩序。嚴禁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

(四)加強勞動工資支付管理,確保職工工資足額及時發放

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企業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定期公布勞動力市場的指導價位,妥善解決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實行綜合工時制、計件工資制的用人單位,在協商規定的時間內要公布工價,明確每月發放工資的日期,并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發放。逾期或者未足額發放工資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補發,堅決制止惡意拖欠和克扣工資行為。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五)落實社會保障制度

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探索將民營企業納入城鎮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的辦法,繼續加大擴面征繳力度,使勞動者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要建立相應的社會救助制度,有效地解決勞動者的后顧之憂。

(六)加強高危行業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

全市各類高危行業(如煤炭、化工、建筑、冶煉等)應嚴格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要求,對職工進行崗前培訓。用人單位具備培訓條件的,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培訓;不具備培訓條件的,可委托有培訓能力的機構代為培訓。對從事技術復雜、通用性廣、涉及到國家財產、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職業(工種)的勞動者,必須進行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各類用人單位尤其是高溫行業要嚴格按照勞動安全和職業病防治的要求,積極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設施,嚴格執行女職工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及時主動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和不衛生因素,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同時大力改善職工的居住條件,在職工較集中的地區,用人單位要提供必要的基礎設施,改善公共交通和環境衛生條件。

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統一組織,勞動保障部門牽頭,公安、工商、安監、國土等相關部門和工會組織密切配合,從文件下發之日起至9月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檢查。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已招用人員的合同簽訂、工資支付、參加社會保險、非法使用童工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無營業執照、已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以及未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紹童工就業的,依法加倍處罰,并由有關部門予以取締。

公安部門要加強對城鄉外來流動人口的管理,及時發現和打擊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體罰、毆打、拘禁勞動者等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協助處理因拖欠工資引發的危害社會治安的行為。對涉嫌強迫勞動、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特別是拐騙和強迫童工勞動的業主、包工頭等違法犯罪分子,由公、檢、法機關快偵、快捕、快訴、快判,依法從重打擊,絕不姑息遷就。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并取締無合法證照各類經營組織,對不符合條件的要依法吊銷證照。

安監、國土等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切實做好各類用人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建筑企業勞動用工制度范文4

兩個重點:

一、以健全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為重點,強化制度,嚴格管理,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建設市場秩序

一是加強招投標管理。從今年3月份開始,認真組織了招標投標專項整治活動。嚴格落實招標投標書面報告、招標結果公示、合同備案制度,積極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合理低價中標”的評標方式。邀請區紀委、檢察院、政府采購辦等有關部門的領導參與招投標,實行全過程監督,在招標信息、投標人資格審查、招標文件及評標辦法制定、評標委員會組成、中標人確定等關鍵環節上加大了監督力度。上半年,完成招投標工程#個,面積達到#平方米,中標額#億元,清單的使用率達到#%以上,公開招標率達到#。

二是加強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實行質量和安全報監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市場準入、清出制度,簽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書》,把文明施工的獎罰記錄作為企業升級、年檢的依據。上半年,把2007年以來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竣工及在建工程項目,列入監督檢查范圍。主要以施工手續是否齊全,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現象以及落實建設監理情況為重點,組織人員進行了兩次專項檢查,查處各類質量、安全隱患?余條,現場下達整改通知單?份,整改率達到?%以上。

二、以糾正拖欠農民工工資,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配套規章制度為重點,加大監管力度,建立長效預防機制。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落實工資支付責任。按照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由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面負責,建設局督導總承包企業對本企業和分包企業的勞動用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日常動態監督,嚴格勞動用工制度,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方式。上半年,在全區#個建筑工地發放份《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宣傳企業和農民工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維護農民工的合法利益。組織建筑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內,支付農民工工資元。有個施工企業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簽定了(不拖欠工資)保證書,外地企業和本地企業分別按合同價款的#%的標準交納工資保證金#萬元,嚴格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

二是堅持長效機制。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對發生拖欠(工程款、工資)行為的企業上網公示;施工企業參加新的招投標,必須持有建設局(清欠辦)出具的無拖欠(工資款)證明;建設單位辦理新建項目,必須出具無拖欠工程款證明和項目資金到位證明(擔保證明)。否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嚴格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及備案管理,在工程驗收備案時,未按規定支付工程款的,不予驗收備案。今年以來,共受理農民工投訴#起,清理兌付工資#萬元,有力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三項措施:

一、健全責任保障體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行“三級聯責”制度。成立了以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制定了《建設管理局2007年黨風廉政建設實施意見》。局黨委分別與下屬單位、部門牽頭工作責任單位、科室、分管責任人簽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將責任細化、量化,逐項分解,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管理網絡。

二、加強教育引導,積極開展“三個一”活動。一是開展一次警示教育。為加強職業道德建設,提高防腐抗變能力,先后邀請區紀委領導、市檢察院預防職務犯罪處領導做專題講座,筑牢干部職工的思想防線。二是樹立一個典型。環衛處保潔工#從部隊退伍后,從機關主動請戰到一線,一干就是20年,無怨無悔,埋頭苦干,以自己扎實的工作、高尚的人格帶動了一批人,感動了一批人。今年,全建設系統開展了向賈紹仁同志學習活動,進一步激發了干部職工干事創業的信心和勇氣。三是組織一次實地觀摩。利用周末時間組織干部職工到#等企業進行實地觀摩,看變化,促干勁,強信念。

三、嚴格督察考核。為切實加強廉政建設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采取聘請廉政建設監督員、行政事業性收費公開、行風評議等措施,宣傳發動群眾參與監督。開展“工程優質,干部優秀”的活動,結合市政道路、基礎設施等關系群眾利益、在區內有重大影響的建設工程項目,推動項目公開、投資公開、招投標公開、資產運作透明的權力運行機制。

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我們始終堅持經常性的黨風廉政教育與不定期的檢查考核相結合,定措施與抓落實相結合,管理權限與所承擔的責任相結合,所負責牽頭的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同時,我們也認識到,黨風廉政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我們繼續努力,常抓不懈。下半年,將繼續抓好以下三項工作:

一、加強糾正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工作,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對拖欠行為情節嚴重的企業,降低企業資質等級或取消資質,徹底杜絕拖欠行為的產生。

建筑企業勞動用工制度范文5

一、主要工作成績

(一)認真做好了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

本股室在處理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案件中堅持以調解為主,調裁結合的方針,積極探索爭議案件快速審結,復雜案件合議審理的新思路,提高了辦案質量,縮短了辦案時間,高效快速地辦理了廣大勞動者的利益訴求,擴大了勞動爭議仲裁工作的社會影響,促進勞資關系和諧發展。一年來,共接待來電來訪350多人次,調解處理爭議案件154起,立案處理爭議案件105起,開庭裁決82件,案內調解23起,涉及金額525余萬元,結案率100%。二月份我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管理工作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評為先進縣,五月份在全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管理工作會議中我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被評為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管理工作先進單位。

(二)全力做好了工傷認定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

隨著《工傷保險條例》宣傳力度的加大以及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維權意識的逐步增強,我縣工傷認定案件成倍增長。在案件處理中我們克服困難統籌安排,深入企業實地調查,確保證據充分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及時維護了受傷害職工的權益,及時疏導了受傷害職工情緒,擴大了工傷認定工作的社會影響。全年共接待工傷認定咨詢256人次,其中受理工傷認定申請87起,經調查核實已有80件經工傷認定小組討論通過,并及時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送達雙方當事人。

(三)扎實做好勞動關系工作

1、對針織制衣有限公司、贛宏建材有限公司等八家企業申請的綜合計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及時進行審核和批復。2、3-5月份在全縣范圍內集中開展了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重點對建筑業、采礦業、住宿業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等30多家企業進行了重點檢查,督促用人單位進一步完善勞動用工制度,發放溫馨提示500余份,勞動合同1000余份,有效的促進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簽約意識,提高了勞動合同簽訂率,推動了用人單位用工制度的規范化,防范于未然,將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3、指導和幫助企業如何做好和諧勞動關系并取得成效。今年永源稀土有限公司成為全省僅有的兩家向人社部申報參評“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的企業之一。

(四)積極落實了退役軍人生活待遇

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積極與財政、民政、社保等有關單位聯系協調,認真落實有關參戰退役軍人的各項生活補助,六月份完成了對全縣48名53年底前參軍后在企業退休的軍隊退役士兵生活補助調整的審批和上報工作,對19名已到退休年齡的“六類”參戰人員進行了認定和審批,確保此類人員能按要求及時發放到位,防止了特殊群體上訪事件的發生,切實做好了維穩工作。

(五)完成了失地農民、城鎮小集體企業未參保職工、“手工業聯社”的審核工作

根據局里的安排本股室完成了全縣1607多名享受養老生活補助失地農民;658名“手工業聯社”人員和253名城鎮小集體職工的審核工作。

(六)認真做好醫保定點機構和定點藥店資格年檢工作

三月份根據省市人保局的安排和要求,本股室起草了《關于做好2013年度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年檢的通知》,并按要求對全縣27家定點零售藥店和22家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保險定點資格進行了年度審查。對于在審查中發現問題的4家藥店當場要求整改。

(七)認真做好勞動保障件工作

對于各個件反映的問題,我院都給予高度重視。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進行扎實調查取證,仔細研究辦案方法。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理相關事宜,保護人合法權益。

建筑企業勞動用工制度范文6

一、農民工勞動保障基本情況

河北是農業大省,農村勞動力數量眾多。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幾年隨著現代化進程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富余勞動力迅速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就業。近年來,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工工作,研究對策,制訂方案,強化措施,狠抓落實,使農民工的勞動保障工作有了較大進展。

(一)在農民工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改善農民工進城就業環境方面,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了具體要求。河北省政府及各有關職能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優化進城務工人員就業環境、強化就業服務、加強轉移培訓、鼓勵參加社會保險、維護合法權益、增加財政投入、統一城鄉就業等十幾個方面,補充修改了相關政策,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的展開。河北各地堅持就地、就近轉移與進城務工就業并重,通過發展縣域經濟、開展農村勞動力就業開發試點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就地轉移。對于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力,制定并免費發放了全省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證》,農村勞動力、農民工與城鎮勞動力一樣,憑《就業失業登記證》享受各項就業服務。

(二)在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方面,逐步推進適合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修改完善了失業保險實施辦法,使農民合同制工人逐步實行與城鎮職工相同的失業保險政策。針對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后認定難、鑒定難、賠付難的實際情況,制定了《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意見》。為解決進城農民工的大病醫療保障問題,積極推進農民工醫療保險工作,爭取實現醫療保險、新農合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全面覆蓋。在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方面,按照“低費率、廣覆蓋、可轉移、可銜接”并能與現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的原則,2006年擬定了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的意見,農民工參保業務開始啟動。

(三)在追討拖欠農民工工資方面,狠抓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建設。在河北省范圍內全面推開了農民工工資權益告示制度、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和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組織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加強了對農民工集中的用人單位的監管力度。

(四)在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方面,各地認真清理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限制性規定,將農民工與城鎮職工一視同仁。各級勞動保障等部門不斷加大監察力度,規范勞動力市場秩序,取締非法職業中介機構,規范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行為。開展針對農民工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知識的普及宣傳活動,勞動保障系統工作人員走進社區、企業、工地,通過各種方式為農民工送去勞動保障法律知識。

(五)在農村勞動力就業服務和培訓方面,大力實施陽光工程,加大培訓力度。通過確定陽光工程培訓基地,培養陽光工程培訓品牌,規范培訓程序,提高培訓能力和培訓質量,大力培訓農村勞動力,提高農民工素質水平。一是完善“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為農民工提供培訓-就業-維權一條龍服務,確保崗位有選擇、權益有保障。二是根據區域經濟發展特色,選擇市場需求量大、就業前景廣的熱門專業,打造眾多培訓品牌和勞務輸出品牌,包括技能培訓、引導性培訓和創業培訓等。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民工的管理、服務難度大。農民工工作穩定性差,流動性強,很多農民工與企業無法簽訂長期(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有的農民工居無定所,而且通訊聯絡不暢通,為準確掌握他們的工作、生活信息帶來困難,難以開展有針對性的勞動保障服務。

(二)缺乏長效機制。有些農民工問題雖然已經有所緩解,但還沒有建立起長效機制。如,農民工依法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比例還比較低,農民工超時、超長、超強度作業還沒有從根本上扼制,高危行業和污染企業農民工的職業病和工傷事故還比較多。農民工相對較重視的失業、工傷、醫療保險覆蓋面還不夠廣,擴面參保的任務還十分艱巨,農民工對養老保險的參保積極性不高、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困難重重等,要通過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和長期努力才能完成。

(三)農民工培訓的財政投入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大。農民工文化素質偏低,多數農民工未經職業技能培訓,無職業技能特長,只能從事低技術含量的工作,造成就業能力低,就業不穩定,仍需政府財政進一步增加專項培訓資金的投入。

(四)農民工的收入相對較低。非法用工、拖欠工資等侵害農民工權益的個別典型案例還時有發生。

三、改進建議和對策

(一)以推動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為重點,加強農民工勞動管理。1、加大宣傳力度,認真宣傳、貫徹《勞動合同法》,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的實施,加強對用人單位的指導和監督,積極推進各類用工單位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2、集中開展勞動合同“簽約行動”:使就業相對穩定的農民工繼續簽訂勞動合同;對零散和小規模就業的農民工要改變過去投靠親友、口頭協議和家族式管理的用工方式,向規范的契約化合同式管理轉變。3、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大力加強監察執法工作,將勞動合同簽訂和解除、工資支付、工作時間等涉及農民工切身利益的事項作為執法重點,通過開展日常巡視檢查和專項檢查,加大對用人單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4、加強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嚴格勞動用工試用期標準,規范用工程序和管理服務機制,健全勞動用工信息系統。

(二)繼續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重點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活動。1、進一步拓展工資保證金范圍,在農民工流動性大、季節性強、簽約時間短的建筑、礦山、餐飲服務等行業,都要建立工資保證金制度。凡是發生過拖欠工資的企業都必須建立工資保證金。2、加大拖欠工資案件的查處力度,對情節嚴重的惡意拖欠,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向社會公開曝光,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充分利用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銀行卡服務,對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控。3、在嚴格執行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和制定實施企業工資合理增長指導意見過程中,鼓勵向使用農民工較多的一線崗位傾斜,推動農民工工資水平合理增長。

(三)以擴大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為重點,積極穩妥地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1、重點擴大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覆蓋面,實現煤礦、非煤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以及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行業的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2、以大病醫療保障為主,繼續開展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實現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全面納入醫療保險。3、結合國家相關政策,抓緊制定適用于農民工的養老保險辦法,盡快完善養老保險接續、轉移辦法,鼓勵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