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規劃研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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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規劃研究

統籌規劃研究范文1

關鍵詞:農民工;養老保險;統籌賬戶

作者簡介:盧馳文(1968-),男,江西余干人,經濟學博士,上海政法學院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講師,主要從事中國社會保險統籌研究。

中圖分類號:C912.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096(2008)01-0079-03 收稿日期:2007-10-21

一、統籌城鄉建設社會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由于中央授權各地方政府建立農村及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導致與農民有關的社會保險制度重復建設,造成了管理的混亂和社會保障資源的極大浪費。與農民有關的社會保險制度五花八門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全國各地的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差異性很大。就目前的實踐來看,對于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設計大體分為兩類方案:第一,單獨建立農民工社會綜合保險制度。上海、成都和大連等市實行了綜合保險制度,盡管這些城市對農民工實行的是同一類型的社會保險制度,可這些城市的農民工綜合保險還是有區別的。第二,基本上與城鎮職工適用同一種模式。盡管北京、南京、廣州、南昌等城市對農民工實行與城鎮職工大體相同的社會保險模式,但各地的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不相同,享受的待遇肯定不盡相同??傮w而言,北京市農民工社會保險方案和城鎮職工的還是有較大區別。由于制定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的權力下放到各統籌地區,各統籌地區對設計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的看法和目標不一致,所以設計出來的方案五花八門。這些社會保險制度導致“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難以對接”(盧海遠,2004)。

其次,各地區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制度差異性也很大。各地對被征地農民安置的做法不一樣。有些地方由村集體和被征地農民按照城鎮職工繳費標準,采取一次性繳費的方式加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體系;有些地方由村集體和被征地農民按照低于城鎮職工繳費標準,一次性繳費加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體系;有些地方將被征地農民納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足以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有些地區政府為了解決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問題,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完善。比如:青島城陽區按照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低標準“仿城”模式,把被征地農民納入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之中;北京市大興區針對被征地農民創建了個人賬戶與儲備調劑金相結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模式。有些地區針對被征地農民單獨建立社會保險制度,比如:2003年10月,上海市頒布了《上海市小城鎮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到小城鎮社會保險體系。由此可見,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制度也是多種多樣,這說明全國各地對被征地農民的安置不太規范,難以真正維護廣大被征地農民的切身利益。

再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千差萬別,說明在維護農民利益方面存在不規范的做法,難以得到廣大農民擁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雖有民政部頒布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作為制度基礎,但各縣都根據本縣實際制定了農村社會養老暫行辦法,2000多個縣(市)制定的方案肯定各不一樣。由于沒有明確的集體補助標準,導致各地執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過程中出現同一單位集體補助過分懸殊,遭到一些農民的抵觸?!皬?0多年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踐的經濟績效分析,其效率在大部分農村地區并不理想(庹國柱、王國軍,2002)?!?/p>

最后,與農民有關的社會保險制度存在重復建設問題;不僅損害了廣大農民的社會保險利益,而且“多元化制度供給是社會保障資源的一種浪費”(楊翠迎,2005)。

農村和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的重復建設和相互割離,嚴重損害了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利益。目前,國家在農村推行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實行農民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北京市對外來農民工也實行醫療保險制度,但對發生在北京市以外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而國家正推行的大病統籌制度正是按照戶籍制度進行的,也有嚴格轉院治療程序,沒有通過正規的轉院程序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也無法報銷。假設:一個在北京打工的四川農民在北京患大病,如果他選擇在北京治療,就很可能無法享受四川農村大病醫療保險;如果他選擇在四川治療,就無法作為農民工享受北京的醫療保險,而且回家要花不少路費,還可能耽誤病情。北京的農民工醫療保險是以他勞動報酬一部分參加的社會保險,按理這個四川農民工應該享受這種保險待遇;而他在自己的家鄉四川也參加了國家推行的大病保險,不僅國家一年為他撥款20元,他本人一年也交了10元,甚至更多。正是國家沒有統籌建立農民和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制度,導致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利益受損。

浙江的城市化進程速度是很快的,假設一個浙江農民參加了本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經繳費8年,包括集體補助共繳費4000元;他又在廣州的一個企業打工并參加了6年農民工社會保險繳費,廣州農民工的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城鎮職工相同,6年共繳納養老保險費28000元(包括企業繳費和個人繳費);此時,這個農民的1畝土地被征用,獲得補償金40000元,浙江省政府要求把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體系,但必須從征地補償金中抽出一部分一次性補交社會保險費。一般選擇最低標準,即以所在統籌地區的上年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個人賬戶占8%,統籌部分為20%,便于計算以平均工資為1000元計,補交15年的養老保險費為30240(15×12×1000×60%×28%=30240)元,即這個農民一次性要補交15年的養老保險統籌部分和個人部分共30240元。如果全國城鄉社會保險制度是統籌建立的,那么這個農民就可以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和農民工養老保險繳費充抵,抵扣補交款后還有1760元剩余。而現行的社會保險制度是分割獨立的,特別是統籌部分不轉移,導致這個農民處境尷尬。如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不能轉移到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賬戶中,他必須用土地征用補償金中的30240元補交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如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可以轉移到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賬戶中,他也要用土地征用補償金中的26240元補交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正是因為他感到有了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就可能會盲目地退出農民工社會保險,不過退保只能領取個人賬戶中8000元[28000×(8%/28%)=8000],其中統籌部分20000元就無法再享受。退一步說,即使不盲目退保,如這個浙江農民在廣州不能繳費滿15年,也同樣不能享受廣州養老保險統籌部分。換句話,即使這個農

民不退保,由于流動性就業,他也未必能享受到廣州農民工統籌部分??梢?,統籌建立全國城鄉社會保險制度,有利于促進中國的工業化和城市化,是維護農民和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利益的重要途徑。

二、統一同類群體社會保險制度

統籌城鄉建設社會保障制度,“就是要把農村和城市社會保障作為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加以規劃,逐步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社會保障制度,使得城市和農村居民能夠享受平等的社會保障(孟醒,2005)”。當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制度、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同時在運行。為了避免社會保險制度的五花八門和相互割離,為了搞好城鄉社會保險關系的銜接工作,國家在深化各類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之前,必須對各類社會保險制度進行整合和規范。

首先,統一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統一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統一企業養老保險費率、統一籌集和管理使用基金、統一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和人員管理、統一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做到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統一,只是各類基金的管理層次不一樣。機關事業單位也按照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模式進行改革。

其次,統一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整合全國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制度,做到農民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繳費基數、待遇標準、基金管理和基金監管等方面的統一。第一,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應該和城鎮職工完全相同,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直接由中央負責統籌,農民工的養老保險的享受條件及待遇水平與城鎮職工完全相同。第二,醫療保險只由用人單位繳費,大概為工資的4%,個人不繳費,只建統籌賬戶,不建個人賬戶。第三,不設農民工失業保險項目。鑒于全國各地農民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高低各不一樣,建立中央統籌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之初,建議給予各統籌地區幾年的過渡期,允許各地逐漸調高繳費比例。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可按以下檔次逐步調高,第一檔:用人單位繳費比例10%,個人繳費比例4%;第二檔:用人單位繳費比例15%,個人繳費比例6%;第三檔:用人單位繳費比例20%,個人繳費比例8%。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和個人繳費比例之間的比值保持固定,有利于個人賬戶與統籌賬戶資金數量關系的推算。我國已有一部分地區(如北京、廣州、福州等)農民工的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當地城鎮企業職工完全一樣,一步到位也有一定的實踐基礎。分步到位和一步到位相比,筆者更主張一步到位。

再次,統一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制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制度,實際上是被征地農民一次性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制度。目前,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尚不完善,農民參加農民工社會保險的人數較少,為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各級政府要求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險體系。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的完善,參加農民工社會保險的農民越來越多,被征地農民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人數也會減少。盡管被征地農民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人數可能會減少,但相當長的一段歷史時期,被征地農民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問題仍然存在。為了規范被征地農民補繳社會保險費的辦法,國家應統一其繳費比例、繳費基數、待遇標準等。繳費基數是以統籌地區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為準,還是以統籌地區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的60%為準,都需要國家給予明確規定。被征地農民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繳費比例是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繳費比例,還是按照城鎮企業職工的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和個人繳費比例之和),國家也要做出明確規定。筆者認為,被征地農民補繳社會養老保險費以統籌地區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費比例以個體工商戶的繳費比例為準,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鑒于被征地農民人數眾多,以最小繳費基數,以最低繳費比例,以最少繳費年限補繳社會保險費,這樣會加大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缺口,會拉低城鎮職工基礎養老金的發放水平。2005年12月國務院對基礎養老金的計發辦法作了調整,建立了繳費年限與基礎養老金待遇掛鉤的制度。城鎮職工以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通常不會滿足于繳費累計15年。以最低繳費基數繳費的職工也未必一輩子按最低繳費基數繳費,個體工商戶也未必滿足于繳費累計滿15年,并非各地都允許所有個體工商戶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費。為了保護耕地,提高耕地的價格,也為了保護其他職工的社會保險權益,繳費基數以統籌地區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為準,按照城鎮企業職工的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和個人繳費比例之和),補繳國家規定享受基礎養老金的最少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費。隨著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的提高,基礎養老金與對統籌賬戶貢獻的正相關度將會逐步提高;被征地農民以統籌地區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并按照城鎮企業職工的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和個人繳費比例之和)補繳養老保險費,也有利于維護被征地農民自己的利益。

地方政府要求征地必須事先把被征地農民一次性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方案上報到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在征地補償時優先補繳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險費,否則,不能實施開發計劃。

最后,統一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體職業者的社會保險制度。全國各地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體職業者的社會保險繳費比例也不完全相同,普遍而言,其繳費比例低于城鎮企業職工的繳費比例。上海市2002年8月個體工商戶社會保險繳費比例為:(1)養老保險――個體業主為自己繳付18%,為幫工繳付10%;幫工自己繳付8%。(2)醫療保險――個體業主為本人繳費的比例為8%,為其幫工繳費的比例為7%;幫工自己的繳費比例為1%。(3)失業保險――個體業主為自己繳付3%,為幫工繳付2%;幫工自己繳付1%。江蘇省從2006年7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統一為20%(個體工商戶中的雇工個人繳納8%,雇主為其繳納12%);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各地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體職業者的社會保險制度也應該統一,對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標準進行統一規定。繳費基數標準究竟是以統籌地區上一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準,是以上一年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的60%為準,還是否與城鎮職工繳費基數的確定方法相同,都要做統一的規定。

我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屬于個體農民的社會保險制度,不過,這兩大保險事業都需要政府的財政補助才能辦好。由于國家的財力有限,農村的兩大保險制度還屬于起步階段,只是少數發達地區推行得比較好,而廣大的中西部地區推行困難重重;進一步而言,即使在發達地區,和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人均保費相比,農村的兩大社會保險也只能算低水平的保障。隨著工業反哺農業的能力增強,隨著城市支持農村的能力增強,這兩大農村社會保險制度也需要進一步整合和完善。

三、建立各類社會保險關系的銜接制度

首先,要建立農村社會保險與農民工社會保險關系相互

銜接的制度。目前農村社會保險采取自愿參加的方式,農民可以不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也可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單獨研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時,確實需要把強制性列入其制度的內容之中;可是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農民工養老保險相比較起來,農民工養老保險對農民生活的保障作用遠遠大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孤立研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必然認為強制性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基本特征??赊r民工醫療保險是國家強制執行的保險項目,而且其對農民工健康保障作用遠遠大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纱蠖鄶档貐^農民工醫療保險沒有個人賬戶,只有統籌賬戶,而且繳費比例也低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國家為了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的問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予了財政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惠農政策。一些地區政府也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給予了財政補助。但是農民工外出務工的工作又不穩定,如何維護農民工的社會保險權益?

這就需要建立全國聯網的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給每個公民發放一個社會保險號和一張社會保險卡。政府給予農民社會保險財政補助之前,農民必須按規定交納社會保險費,政府給予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財政補助也在社會保險卡上做記錄。憑此卡可以查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繳費信息,也可查詢農民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信息,還可以查詢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信息。在農民工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間,農民工必須至少參加一種,不過,允許農民優先選擇農民工醫療保險。沒有參加農民工醫療保險的農民必須參加新型的農村合作醫療。農民工養老保險能夠保障農民工老年基本生活,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現階段只是補貼老年農民的生活。故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農民工養老保險之間,農民工養老保險則成為強制性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則成為自愿參加的保險,而且農民(包括農民工)至少要參加其中的一種。在農民沒有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就成為強制性的保險,當地政府有義務促使農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所有這些,完全可以通過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查詢農民的繳費情況,無論農民在家還是外出務工,農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或縣政府部門,都能了解轄區內的農民的繳費信息,從而能夠有針對性開展農村社會保險工作。如農民工既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同時又參加了農民工養老保險,可他沒有繳滿農民工養老保險規定的可享受基礎養老金的最少繳費年限,他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賬戶的資金可以作為一次性補繳費用,轉入他的農民工養老金賬戶;若還不夠,可以補繳現金。補繳資金當然要分成兩部分,即統籌部分和個人部分。

統籌規劃研究范文2

關鍵詞:小城鎮;城鄉統籌;西部地區;空間管制

中圖分類號:[F2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引言

在統籌城鄉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宏觀背景下,2000年,我國開始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議在北京召開,決定舉全國之力建設新疆,設立喀什經濟特區,率先在新疆進行資源稅費改革。喀什將以‘東有深圳、西有喀什’為目標,依托國家批準設立‘中國-喀什經濟特區’的特殊扶持政策,面向東亞、南亞、西亞廣闊市場,加快超常規發展步伐,努力把喀什建設成為世界級的國際化大都市。

這標志著喀什市的村鎮發展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1]。小城鎮是聯系城鄉的紐帶,與周邊農村、城鎮以及中心城市等環境是一個相互作用、密不可分的有機整體,切忌孤立地對單個城鎮進行發展定位及規劃建設,達木斯鄉是具有典型的山區地區的特點,其良好的區域優勢和交通優勢為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爭取到了更多的發展機遇。

小城鎮規劃是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環節,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改善農民生活環境的必然要求,是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到目前為止,學者、專家對平原地區的小城鎮研究較少[2-4],作為具有典型的山區地區特征的莎車縣達木斯鄉的城市總體規劃,擁有一些經驗,通過分析其規劃特點,可為其它地區的具有平原地區特征的小城鎮規劃建設提供參照標準并指明發展方向。

二、達木斯鄉概況

達木斯鄉成立于1986年,達木斯鄉位于距莎車縣城西南120公里處的貧困山區,東南西北四面環山,北與霍什拉甫鄉相連,東南與葉城縣的棋盤鄉相遙望,西北面與塔什庫爾干縣的大同鄉、阿克陶縣的庫斯拉甫鄉隔葉爾羌河相望,是莎車縣最邊遠的鄉,全鄉行政區面積為1171.13平方公里。

2010年總人口為9864人,其中維吾爾族9861人,漢族3人。下轄8個行政村。達木斯鄉屬中低山區,礦藏豐富。地勢由西南向東北方向傾斜,山谷縱橫,地勢起伏大,溝幽谷深,河流曲折 ,海拔為1820米至4550米。達木斯有南疆最大的煤炭基地喀拉圖斯礦區,探明地質儲量2155.8萬噸。

根據莎車縣國土局土地利用規劃報告,達木斯鄉全鄉總面積為1172.12km2。其中耕地722.27公頃,園地13.44公頃,林地12031.19公頃,牧草地118.94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301.50公頃,水域957.79公頃,其它土地102992.56公頃。2010年人均耕地為0.49畝/人,遠低于全縣的1.10畝/人的水平。

到2010年12月底,全鄉國民生產總產值2096.8萬元。2011年農民人均年收入為1840元,比上年增長43.0%。人均生產總值2125元。

三、研究范圍與層次

(1)鄉域

范圍:包括1個鄉中心、8個村,總面積1172.12平方公里。

核心內容:鄉域村莊體系規劃。

(2)規劃區

范圍:鄉中心現狀建成區及因集鎮發展需要沿四周向延伸區域所包含用地,總面積約115.27公頃。

核心內容:鄉中心區規劃。

四、指導思想

包括: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保護資源、發展集鎮、以人為本等。

五、鄉鎮發展目標及戰略

發展定位

以發展核桃為主導的資源節約型農業,大力開發以煤炭為主的礦產資源和優質礦泉水資源,發展配套服務業、原始森林探險和西域歷史文化民俗為主的旅游業,走社會主義安居富民之路的莎車縣可持續發展示范鄉。

發展目標

根據國家“三步走”戰略、莎車縣發展目標和達木斯鄉十二五工作設想,樹立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和經濟、社會、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健康發展的新理念,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目標,立足本地本鄉實際,充分自身資源優勢,在加大自我開發發展的基礎上,確定達木斯鄉發展目標為:至規劃期末(2030年),達木斯鄉與全縣同步達到全面小康社會的發展水平,實現跨越式發展。

六、鄉域人口及城鎮化水平預測

人口預測是對一定區域、一定時期未來人口所做的估算,它主要依據人口發展的歷史情況和人口現狀分析,對未來人口發展趨勢作出系統推斷。規劃采用趨勢外推法、綜合增長率法等多種方法,預測:鄉域2015年總人口數約為1.07萬人,其中城鎮人口約450人,城鎮化水平約為4%;鄉域2030年總人口數約為1.34萬人,其中城鎮人口約1370人,城鎮化水平約為10%。鄉中心人口:鄉中心區到2015年總人口約為0.13萬人,鄉中心區到2030年總人口約為0.37萬人。

七、鄉域村莊等級結構規劃

現狀鄉駐地非農人口少,鄉鎮對周邊地區人口集聚力和輻射力較弱。

達木斯鄉現有8個行政村,根據以上中心村選址原則,結合統計分析,按均衡布點法,選定中心村駐地及其服務范圍,分別為塔什納村和克孜勒克爾村。

達木斯鄉村莊體系規劃圖:

八、達木斯鄉中心區的性質

達木斯鄉政治、經濟、文化服務中心,以發展旅游配套服務業、民族特色手工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為主的集鎮

人口及建設用地規模

近期(2015年):人口規模0.12萬人;人均用地225平方米/人,規劃建設用地規模27.1公頃。遠期(2030年);人口規模0.37萬人;人均用地140平方米/人,規劃建設用地規模52公頃。

九、達木斯鄉的規劃結構

在發展方向上,向北沿X505與英巴格村靠攏。在空間布局上,形成“一心、兩軸、兩帶、三片、多組團”的結構。

一心——鄉公共配套中心。

兩軸——沿縣道505和東西向的鄉道形成的經濟發展主軸、從鄉中心沿縣道505向南至南部的東方煤礦形成的發展次軸

兩帶——即沿鄉中心的北部和南部的兩條河流形成的濱水生態景觀帶。

三片——鄉中心區被縣道X505和河流分為東部片區、西部片區和南部片區。

多組團——鄉中心區在這三大片區內又分為多個組團,包括居住組團,公共配套組團、產業組團等。

達木斯鄉中心土地利用規劃圖

十、結語村鎮建設是一項長期、艱巨的系統工程,涉及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面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5]。在城鄉統籌背景下,筆者對達木斯鄉總體規劃的規劃理念、方法進行了有益探索,規劃實施以來在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作為莎車縣中具有典型山區特征的小城鎮——達木斯鄉,其規劃不僅對達木斯鄉的建設發展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也對其它相似的小城鎮規劃建設起著一定參考作用。

統籌規劃研究范文3

關鍵詞:城鄉統籌;休閑農業;鄉村旅游

一、相關概念

(一)城鄉統籌的概念

城鄉統籌規劃主要是為了適應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以城市總體規劃為基礎,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通過調控城鄉土地的使用,調整城鄉空間結構,統籌區域基礎設施,使城鄉融為一體。

(二)城鄉統籌的內涵

城鄉統籌規劃將城市與鄉村作為一個整體進行研究。其內涵是要堅持以人為本,使農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同步過上全面小康的幸福生活,最終目標是要使農村居民、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家屬與城市居民一樣,享有平等的權利、均等化的公共服務、同質化的生活條件。

(三)休閑農業的定義

休閑農業是以農業經濟和農村田園風貌為背景,在充分利用現有農業資源的基礎上,通過規劃和開發,把農業經濟、科學管理和農藝展示、農產品的生產與加工以及旅游者的廣泛參與融為一體,使旅游者充分領略現代新型農業藝術與生態農業及大自然情趣的一種旅游方式。

二、開發休閑農業對城鄉統籌的意義

(一)休閑農業的功能

休閑農業具有休閑、觀光、度假、體驗、科學和教育、購物等多種作用。發展休閑農業,符合后工業文明要求”回歸自然”的旅游主題。同時,休閑農業開發首先有一個基本前提,即滿足某一特定的對象――城市居民的旅游、度假活動的需要,離開這個前提,休閑農業開發就失去了可能性。

(二)發展休閑農業的目的

休閑農業是以傳統農業經濟和農業資源為基礎,將現代旅游的某些形式嫁接到傳統農業經濟的基礎上之后派生出來的。農業旅游開發的目的是追求農業生產的高附加值或較高的經濟效益,并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高效農業的轉向。它恰好是解決我國農業問題的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

(三)發展休閑農業的意義

發展休閑農業具有以下幾方面的意義:其一,推進現代旅游業的發展。休閑農業是生態旅游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生態旅游拓展了新的形式與內容,深化了文化內涵,并推動現代旅游業蓬勃發展。其二,推進農村經濟現代化。休閑農業將旅游業與農業有機整合,形成新的產業,擴大了農業生產經營范圍,提高了農產品的附加值,推進農村經濟的現代化和全面快速發展。其三,促進城鄉旅游一體化。城市通過對農村在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的投入,有效地保護、改善和發展了農村旅游環境,促進城鄉旅游一體化,使之成為資源、環境和市場共享、優勢互補、結構穩定、良性循環的旅游系統。

三、發展休閑農業的城鄉統籌規劃內容

(一)加大政府部門支持力度

休閑農業的發展要以政府的服務職能為支撐。一方面土地整治工作的開展需要政府部門予以支持,另一方面政府對城鄉關系的協調直接關系到城鄉統籌政策的實施效果。政府作為最重要的主導者和決策者,不僅在政策上同時也要在財政上給予大力支持。政府在制定產業政策時應更多考慮傾向于”惠農”,以稅收、土地等優惠政策吸引社會資金流向旅游農業等產業,這將為有條件的鄉村開發旅游提供更多的保障。也可以通過爭取國家或地方財政”參股、入股”,采用吸引國家農業扶持資金入股的方式,解決前期資金投入問題。

(二)促進土地合理合規利用

積極編制土地整治規劃,切實落實土地整治工作。土地整治規劃是進行土地整治項目實施的基礎,是促進土地合理利用的前提,要在充分調研分析的基礎上進行規劃,切實保障規劃的合理和可行性,有助于土地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鼓勵農民就地轉移就業

城鄉統籌中農民發展最好的辦法就是讓農民就地就業??梢栽趫@區的相關業務中優先培訓農民、雇用農民、承包給農民,讓農民從園區產業的發展中獲得利益。例如對于有一定經濟基礎的農民,可以鼓勵其投資經營農家樂;對于具有一定農業技術的農民,鼓勵其承包園區的部分苗木。將這些有經濟實力和技術能力的農民,納入產業分工,促使其發展。另外可以以招商引資為手段,鼓勵本地人員和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發揮城鄉就業互動的作用。

(四)協調生產、發展與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

發展休閑農業必須兼顧當前與長遠利益,協調生產、發展與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從城市的角度講,發展休閑農業,可以集中保護農田斑塊,因地制宜增加綠色廊道的數量和質量,補償景觀的生態恢復功能。對休閑農業園內的人類活動也應進行有效的控制,使其對環境的沖擊力減少到最低,同時增強人們愛護自然、保護自然的意識,讓參與者更加珍惜農村的自然文化資源。

參考文獻:

[1]趙英麗.城鄉統籌規劃的理論基礎與內容分析[J].城市規劃學刊,2006(1):32-38.

[2]徐福英,馬波.基于城鄉統籌的鄉村旅游發展研究[J].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報,2005(5):73-76.

[3]郭煥成,呂明偉.我國休閑農業發展現狀與對策[J].經濟地理,2008(4):640-645.

[4]楊涵.成都鄉村旅游促進田園城市發展的思考[J].中國商貿,2010(14).

[5]張昀晨.統籌城鄉背景下產業融合與農業旅游發展研究[J].旅游經濟,2012(7)154-157.

[6]肖云忠.論休閑農業對城鄉文化交融的影響[J].中國鄉鎮企業,2012(7).

統籌規劃研究范文4

關鍵詞:遺傳算法;飛機除冰調度

中圖分類號:TP1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3044(2012)04-0885-03

1概述

在中國北方嚴寒地區的冬季寒冷天氣中,當飛機在機場過夜停留時,飛機蒙皮表面會因為雨雪霜的影響而形成表面冰層。由機表面冰層的影響,飛機在飛行過程中升力損失較大,因此飛機需要在起飛前進行除冰操作。目前一般采用分散式除冰方法,即除冰車輛到飛機停放地對飛機表面除冰,但是該方法缺乏統籌規劃,隨機性強,效率較低。

遺傳算法來自于對生物在自然環境中的進化和遺傳等現象的算法模擬,該算法采用以概率搜索基礎,在種群初始化的基礎上,采用選擇、交叉、變異等操作促進種群進化,從而找到問題的最優解。遺傳算法具有并行性、非線性的特點,比較適用機除冰調度算法[1,2]。

2除冰數學模型

飛機除冰優化調度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完成飛機除冰操作,并且滿足某項指標最優。除冰優化調度算法根據飛機機型和除冰車所載冰液的不同為每輛除冰車分配合理的除冰順序和除冰目標,從而使所有的除冰車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完成所有飛機的除冰操作。在除冰過程中,除冰車輛按照調度的安排排列在除冰車道兩旁,飛機依次從進入除冰區域,排完冰后再從兩側滑出,飛機除冰作業過程如圖1所示。

4仿真結果

C4:F1--F4--F8--F10--F11--F14--F15--F16--F19--F20

C5:F3--F5--F9

C6:F4--F7--F12--F14--F15--F18--F20

C7:F6--F9--F17--F18

C8:F1--F5--F13--F14--F19

C9:F2--F3--F8--F9--F11--F12--F13--F15

C10:F6--F7--F10--F17--F18

5小結

本文研究了基于遺傳算法的飛機除冰調度算法,針對現有飛機除冰調度存在缺乏統籌規劃,隨機性強,除冰效率較低的問題。采用遺傳算法對飛機除冰調度進行統籌規劃,仿真結果顯示,該算法能夠尋找到顯著提高飛機除冰效率的調度方法,從而為飛機除冰調度提供了一個新思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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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曉霞,謝里陽,陶澤,等.柔性作業車間多目標調度優化研究[J].東北大學學報,2008,29(3):362-365,382.

統籌規劃研究范文5

一、基本情況

我們市局考察調研組,分別到市委黨校,在市委黨校培訓學習。學習培訓主要內容包括:1、城鄉統籌構架下的城鄉規劃工作---新時期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實踐2、培育千億產業集群、打造品質生活新城---臨港新城3、自主創新---讓經濟插上騰飛的翅膀---市委黨校4、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優化升級的情況及經驗---農工辦5、科學發展的先行者-從幸福到現代化濱江花園城市---市委辦公室6、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助推經濟轉型升級---市現代化服務業發展情況介紹---市委黨校

16到18日參加了市規劃局每半年召開的城市空間論壇暨城市規劃管理研討班,參與人是相關規劃專家、學者與城市管理專家。由香港著名交通、規劃專家,何黃交通顧問有限公司主席黃良會教授講授了城市轉型升級與交通規劃面臨的任務;由曾獲同濟大學城市規劃專業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現任同濟大學城市規劃系主講副教授欒峰講授了面向統籌發展的縣鄉域總體規劃;由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理事、中國城市規劃協會理事、教授級高級城市規劃師、國家注冊城市規劃師、現任市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繆敏講授了中小城市規劃管理實踐;由同濟大學建筑城規學院副院長、上海同濟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法蘭西共和國藝術與人文學騎士勛章獲得者周儉講授了都江堰市災后重建規劃實踐。研討會期間與會人員鳥瞰城市全貌,考察了市中山公園、黃山湖公園、市政廣場(文明廣場)、體育中心、城市客廳天華軸線、市城市規劃展示館、新橋鎮建設、海瀾國際馬術俱樂部、新橋鎮規劃展示館、華西村幸福園、328米增地空中新農村大樓等。

21日在市規劃局檔案室系統學習了規劃科技檔案的整理及歸檔工作。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學習。

位于中國最具活力的經濟區———長江三角洲中部,北靠長江,南接太湖,距上海、南京各150公里,是自上海溯江而上的第一座濱江港口城市。作為吳文化的發祥地之一,自古文化昌盛,明清時就是蘇南的教育中心;改革開放以來,人在中國萬分之一的土地上,以千分之一的人口,創造了超過中國二百五十分之一的國內生產總值、百分之一的上市公司。的高速發展為城市帶來了無可限量的前景,城鄉建設日新月異,在發展中也不可避免的會在“新與舊”、“發展與保護”之間徘徊。但同時,多年積累的資本與經驗也為未來發展模式的選擇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使得有能力在空間、能源、環境等資源日益緊縮的制約下獲得更大的機遇,實現城鄉的戰略轉型。

二、經驗和啟示

市的做法對我市城鄉規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鑒意義。總結其新形勢下的城鄉規劃工作實踐經驗,主要有以下幾點值得我們重點關注:

(一)強調集聚,要節約利用資源

以為代表的“蘇南經濟模式”發展過程中,城鄉工業發展齊頭并進、城鄉建設全面開花。要改變城鎮建設的分散狀態,促進人口和經濟向城區、鎮區、規劃的農村居民點集中,充分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等各類資源,促進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統一規劃和建設,資源共享,發揮資源與資金的最大效益。

(二)強調分工,產業發展有特色

行政區劃988平方公里,由于發展基礎條件各有不同,各地發展狀況也有著較大差異。中心城區已基本形成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及較為完善的三產服務功能,澄東片區已成為最重要的工業基地和財政經濟重鎮,澄西片區依托沿江開發形成了臨江工業基地,澄南、澄東南片區工業、現代農業、休閑旅游業協調發展的態勢明顯。實行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的集聚發展,城鎮功能應合理分工,產業發展應各有特色,減少盲目競爭,實行分工有序,從而加強全市或片區的整體實力,“整體大于局部之和”。

(三)強調生態,尊重自然環境

充分保護和利用山體、水系等自然資源,在城鎮建設過程中,尊重地形地貌,尊重生態景觀資源,使城鎮建設與自然環境良好共生,與自然生態系統有機互動。

(四)強調文化,城鎮風貌有特色

歷史悠久、人文薈萃、名勝古跡眾多,有著深厚的歷史文化積淀;山水秀麗、河網密布,具有典型的江南水鄉特色。但是,改革開放以來,快速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造成“千城一面”的景象,城鎮特色缺乏。挖掘歷史文化資源,使地方的風貌特色、歷史文化傳統以及優良生產生活習慣,得到有效的延續;在城鎮建設過程中要重視挖掘、保留和利用當地的歷史文化遺存,防止地方傳統文化的斷層、傳統風貌特色的缺失將是今后城鎮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五)強調功能,提高城鎮運行質量

市域非農產業人口滯留鄉村,城鎮化明顯落后與工業化,加快城鎮化發展是今后城鄉建設的當務之急。為吸引更多非農產業人口進入城鎮,必須加強城鎮公共服務功能的建設,充實和完善城鎮社會公共服務設施,促進服務的高效性和方便性,提高城鎮的環境質量,加強各項基礎設施的建設,為居民創造良好的工作與生活空間,提高城鎮內在運行質量。

在新的工作理念的指引下,在省城鄉規劃工作會議精神的促動下,該市抓住契機,全力以赴,通過兩年的努力,全面實現了市城鄉規劃編制全覆蓋。

三、幾點建議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結合我市市情,提出以下幾點城鄉規劃發展建議

(一)高瞻遠矚,科學編制城鄉統籌規劃

組織編制《市城鄉統籌規劃》,規劃將城鄉全市域作為一個整體,整合城鎮空間結構,優化布局形態,協調產業分工,明確一、二、三產業的空間布局;合理框定近遠期城鎮用地規模,明確劃定城鎮生態空間,維持區域可持續發展;統籌協調區域交通、市政等重大基礎設施的落實,保證區域長遠穩定發展。此統籌規劃為各鎮開展規劃編制工作提供了依據,使各片區之間、各鎮之間實現了規劃的無縫對接。

(二)統籌兼顧,全面實現城鄉規劃全覆蓋

認真落實城鄉規劃全覆蓋任務,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快推進各鎮總體規劃的修編和報批工作。指導各鎮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契機,開展了新一輪總體規劃的修編,完成了總體規劃模型。同時加強對城鎮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凸現特色,重視城市設計和城鎮風貌特色規劃

組織編制《市整體風貌研究》,對全市做整體的城市設計,把握我市風貌特色,指導城鎮建設。特色,應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等,對于保護我市獨具特色的歷史文化名城風貌景觀,挖掘歷史文化名城內涵,處理好城鎮發展與保護之間關系。

(四)合理布局,加強農村居民點村莊建設規劃

城鄉統籌規劃應針對農村居民點的分布現狀和近期新建居民點的成功經驗,在農村居民點規劃時充分考慮耕作半徑、耕作面積和歷史文化遺存以及特色村莊保留等,合理確定農村居民點的規劃布點。規定農村居民點的規劃布點。目前,農村居民點的村莊建設規劃已全面完成。

統籌規劃研究范文6

關鍵詞 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新農村建設;統籌規劃

中圖分類號 F301.1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4)17-0346-02

城鄉規劃和新農村建設一直都是政府農村建設工作的重點,也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需要。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下,城鎮化建設取得不菲成績的同時,非耕地類型的建筑用地也在日益增加,如何對土地進行合理的規劃和布局是推行新農村的著重關注點之一[1]。隨著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的出臺,針對新農村建設用地進行了規劃和部署,此次研究的主題就是城鄉用地增減掛鉤對新農村建設的作用,以便更好地探討新農村建設的發展途徑,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局面。

1 統籌城鄉建設中新農村建設概況

1.1 統籌城鄉建設整體布局和要求

為積極響應國家政策的號召,促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積極推動新農村建設,需要從根本和大局上把握新農村建設的整體布局和城鄉建設。在集約和節約用地的大前提下,結合各個農村實際的發展需求開展新農村建設,避免建筑用地和農耕地、林業用地的沖突,務必對每一寸土地進行合理利用,緩解人均土地資源緊張的局面。

1.2 錯落有致的整體規劃布局概圖

整齊的街道排列有序,奠定了新農村建設的基本結構布局,東西向的街道符合北方農村坐北朝南的習俗,也是布局規劃錯落有致的的體現。鱗次櫛比的院落、干凈樸素的農家小院坐落于街道的兩旁,進入室內可見房間的面積較大,采光效果極佳,基本符合農村建筑群落設計的要點[2]。

2 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的目的與模式

村莊建設規劃布局是體現與反應城鎮化進程的關鍵之舉,也是城鎮體系規劃的深入,是推進農村城鎮化的重要手段,實現城鎮一體化不僅是響應黨的新農村建設的號召,更是農民建設美好家園的創舉。

2.1 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的目的

從2004年,我國首發《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的政策,首次對城鄉建設用地提出了增減政策,即是指在新農村建設推行的工程中,在一定程度上調整對農村建設用地規劃的用度,城鎮建設用地的增加要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平衡的掛鉤政策。此次意在對農村剩余建設用地的重新“洗牌”和調整布局,做到合理規劃農村建設用地,力求緩和人均土地資源短缺的現狀,解決建設用地和耕地之間的矛盾,并隨后在全國開展試點,就城鄉用地增減政策的實施情況開展詳細的調查和反饋[3]。

2.2 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的實施模式

目前,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的實施模式有3種:第1種,全村定居型,即把分散的居民合并村莊,把新農村定居于相對中心的位置,是相對于周邊較小聚落的農村而言;第2種,城郊合并型,把居住于縣城和主干道路的居民接納到城市的周邊區域進行統一安置,這是針對比較發達的農村地區;第3種,拆舊建新模式,是指把主要村落的年久失修或者無人居住的建筑物拆掉,在此基礎上建造新的房屋,這樣就不必整體的遷移,既合理利用了原有的土地,又不會對居民的生活造成太大的影響[4]。

3 城鄉用地增減掛鉤對新農村建設的影響

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是指城鄉建設用地的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的掛鉤,其本質是對土地資源的合理布局和整體重新規劃,緩解人均土地資源緊張的局面。

3.1 提高了居民居住環境質量

在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的總要求下,對新農村建設的選址很關鍵,既要避免工業建筑群,又要與交通主干道相連接,和林業用地相錯落分布,這樣的布局對居民的居住環境而言是十分有利的。

3.2 有利于產業的合理布局

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減少新農村建設用地,集約化使用有限的土地資源。在一定程度上可用于商業用地,建筑各種公共設施,開設集約環保的新工廠,方便居民就業。這有利于產業合理布局和土地集約化,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3.3 助推城鄉規劃建設

在我國的新農村建設進程中,土地資源的緊張是一大難題。在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政策下,對于節約出來的土地,或是農耕用地,或者林牧業魚塘業,集約化農耕,都是對農業發展的支持,可提高農民的額外收入,使土地規模效益增加。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的實施有利于為新農村建設用地指明新的發展方向[5]。

3.4 對新農村建設的負面作用

事物都是兩面性的,有利必有弊。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政策中,由于實施過于急切,易損害擁有土地使用權的農民切身利益。有的新農村模式選址不當,不利于農作物的成長,對農業會有一定的沖擊;或者工業用地、交通占地與新農村建設的沖突,造成城鎮利益優于農村利益等問題。因此,應進一步完善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政策[6]。

4 結語

通過以上的研究和分析可以得知,城鄉用地增減掛鉤對新農村建設的作用和意義十分重大,城鄉建設用地的增減政策在根本上對新農村的宅基地建設和規劃做出了量化規定,既能對新農村的房屋建設提供合理和充足的建設用地規劃,同時也可為城鄉統籌規劃合理的布局和規劃設計。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在新農村建設中,對土地資源合理應用,避免耕地與建設用地的沖突起到實質上的幫助作用。希望可以為以后的新農村建設和城鄉規劃,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政策以及新農村建設研究提供參考意見和可行性建議。

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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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郭哭成,黃專偉,李何超.新時期破解“三農”問題的利刃――淺析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對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的作用[J].資源與人居環境,2010(19):24-26.

[4] 張宇,歐名豪,張景泉,等.該怎么掛―對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政策的思考[J].中國土地,2009(13):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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