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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管辦工作思路范文1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1、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入手,嚴厲打擊“兩搶一盜”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民商事審判、行政審判和執行工作,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切實加強社會管理,為我區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創造良好的、宜業宜居的治安環境。
2、工作目標:通過整改,確保實現“兩個明顯提高”(公眾安全感明顯提高,公眾對平安建設的知曉率明顯提高)、“兩個明顯改善”(全區治安環境明顯改善、法院工作作風明顯改善)、“四個不發生”(不發生有影響的重大,不發生群死群傷的治安災害事故,不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不發生因政法干警違法違紀行為影響穩定的事件)的目標。
二、強化組織保障,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1、強化組織保障
本次整改工作由楊元忠書記牽頭具體組織實施,下設辦公室,公辦室主任由李玉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雷會同志擔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為院辦公室、研究室、政工科和監察室人員組成。雷會同志擔任信息聯絡員。
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與上級機關、本院各部門之間的工作聯系和協調。負責本院綜治工作計劃安排和具體實施。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因素、強化打擊、加強防范、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等方面工作進行專題調研,提出工作意見建議,擬寫工作方案。
(2)對本院各部門貫徹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群眾反映、投訴的問題進行調查,對查實的短期內可以解決的問題,督促整改落實。
(3)負責對本院開展打擊犯罪、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群防群治、隊伍建設等方面落實整改措施的宣傳報道。及時上報整改工作方案、計劃、總結、典型經驗、工作成效、述職報告等材料。
2、強化制度保障
以落實責任為重點,建立完善各項工作機制。
(1)建立綜治工作專題研究工作例會制度。每月召開一次綜治工作專題研究工作會議(原則上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二召開),研究貫徹上級綜治委文件精神。聽取辦公室對整改工作進展情況的匯報。協調解決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安排下一階段綜治工作等。
(2)建立信息報送機制。由辦公室及時上報我院整改工作方案、計劃、總結、典型經驗、工作成效、述職報告等材料。整改工作信息快報每月不低于四條。
(3)完善接待制度。大力加強“立案便民服務窗口”建設,在立案、大廳配備休息椅、空調、飲水機、便民箱等服務設施;設立便民服務立案電話,電話:4616112;建立“便民訴導員”制度,積極為群眾提供導訴、答疑、調解等便捷服務。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對農民工追討工資、工傷撫恤、贍養、撫養及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等情況的當事人,視情況給予減、免訴訟費用,以真情體恤人民群眾疾苦,解決當事人實際困難。
(4)完善社會監督機制。對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有較大社會影響或者有利于法制宣傳教育的案件,在有計劃組織安排社會群眾和邀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審理的基礎上,應主動邀請新聞媒體報道案件審理情況,并給新聞媒體創造有利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在院監察室設立投訴專線電話,電話:4617035,電話號碼通過新聞媒體和入戶宣傳向社會公開。受理群眾對我院干警違反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規定”和我院“四項絕對禁止”的規定,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具體問題。
(5)建立責任查究制度。嚴格落實《白云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查究辦法》(白黨辦發[2010]21號)和《白云區人民法院2011年崗位目標責任制》,督促本院各部門認真履行綜治工作責任,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開展。對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不負責任,工作推進不利的部門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6)建立包片負責制。我院包片塔山社區,協助塔山社區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重點協助塔山社區查找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突出問題,理清抓好治安防范的工作思路,協助抓好塔山社區治安防范,加強流動人口中、重點人群的管控和社區矯治等工作,落實社會服務和管理措施,有效減少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發案。全院分十二個工作組,每月開展不少于兩次進塔山社區入戶調查走訪工作,每次入戶不少于5戶。
(7)完善“巡回法庭進項目”制度。根據省委省政府確定的“作風建設年、環境建設年、項目建設年”的工作大局,加強完善“巡回法庭進項目”工作,對我區78個重點項目提供法律服務和保障,對其在項目推進過程所遇到的擋工堵路、強買強賣、強攬工程等現象積極協調處理并幫助化解。同時妥善處理好工作開展過程的五個關系:處理好訴訟與非訴訟矛盾化解間的關系;處理好主動服務、能動司法與審判中立的關系;處理好參與社會管理創新與把握通過巡回法庭工作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處理好法院工作“點”與“面”的關系;要處理好熱情服務與廉潔司法的關系。
(8)開展好“四無單位”創建活動?!八臒o”創建活動要與“三創一辦”活動有機結合,要與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精神有機結合,確保創建工作務必意識到位、態度認真、執行力強和效率高,通過精心組織、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強化監督、擴大宣傳等得力措施,形成人人參與創建的良好氛圍。最終達到:“無責任事故”即:無發生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事故,無槍支等警用器械被盜、丟失事故,無失竊、泄密、火災、重大交通事故;“無執法過錯”即:即無違反《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五條禁令》等規定的情況;“無違法違紀”即:無違法犯罪行為,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行為,無違反“三創一辦”相關要求的行為;“無有責投訴”即:無違反執法辦案有關規定被投訴查實有責任的情況,無違反窗口服務承諾被投訴查實的情況,無明顯因工作不作為、亂作為而造成惡劣影響的情況。
三、深入持久開展“五大活動”
按照維護社會穩定、增強群眾安全感的要求,著力解決制約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深入開展的深層次問題,結合我院工作實際深入開展“大討論”、“大排查”、“大整治”、“大走訪”、“大宣傳”活動,使“六大活動”的開展取得實效。
1、在全院開展“群眾安全感滿意度低,我們怎么辦”大討論活動。結合單位工作實際,結合“三個建設年”及“四幫四促”工作要求,重點開展討論在開展依法治區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如何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擬出整改的具體措施和方案,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做到細化、量化、責任落實,不走過場。
2、突出重點,落實措施,繼續加強開展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在去年此項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繼續加大工作的力度,對各審判法庭、沙文人民法庭的安全性進行徹底排查,找出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死角進行整改,確保無安全責任事故。
3、以“百千萬”活動為載體,深入開展“大走訪”活動。以“聽民聲、訪民意、察民情、排民憂、解民難、維民權”為主線,認真開展好“百名院長下基層、千名法官進社區(村組)、萬件案件聽意見”活動。通過走訪,達到以下目的:了解所包社區的社會治安動態;搜集群眾對社會治安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化解群眾的負面情緒;增強群眾的自我防范意識;調動廣大群眾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4、廣泛深入開展法治“大宣傳”活動。繼續以“法律六進”為載體,開展法治宣傳活動,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識。把“嚴打”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納入“六五”普法規劃,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縱深發展。加強“庭審直擊”的新聞媒體宣傳,以正確的輿論的導向引領市民遵紀守法。
四、以開展“三個建設年”和“四幫四促”活動為載體,切實加強隊伍作風建設和效能建設
要繼續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開展,從規范辦案行為入手,加強隊伍的作風建設和能力建設,強化隊伍的執行力,牢固樹立“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宗旨,為構建和諧白云,有效提高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保障。
1、繼續在全院推行績效考核機制。以“效率優先、綜合考評”為原則,以物質獎罰和職級升降為手段,突出獎勤罰懶、獎優罰劣,促進工作效率的提升。
2、推行案件當事人評價和群眾評議機制。在案件審判執行及開展服務工作中,凡是涉及群眾利益的案件審理、司法調解等事項實行當事人評議和服務對象評議制度。(相關評價評議表格新制作)
3、強化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落實上級及我院的錯案責任追究責任制度,堅決執行有關文件精神,對有責人員嚴格追究責任,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分管領導追究領導責任。
4、實行回訪、告知制度。在案件的立、審、判、執等過程中,及時將案件的進展情況告知當事人。對已審結、執結案件的當事人進行回訪,了解案件當事人對案件處理過程中干警的工作態度、處置措施等的滿意度。并將有并回訪、告知案件(案件除外)的簡要情況、當事人改名及聯系方式向區委政法委備案、備查。
5、繼續推進群眾辦事流程公示制度。將案件審理流程,辦理時限、所需訴訟材料等全部上墻公示,在立案大廳設立問詢處,耐心解答當事人的疑惑,引導當事人到相應歸屬點辦理相關事宜,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6、開展“司法為民、警民連心活動”。結合法院工作實際,以“法庭開庭審判”等司法實踐活動為載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警民、警校、警企共建、警民連心等活動,突出司法為民的工作主題,以最有效的方式、最誠懇的態度,最大限度地贏得群眾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構建親密和諧的警民關系。
五、依法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提升公眾安全感
1、依法嚴厲懲罰惡性、暴力、涉黑涉惡犯罪。通過審判打出聲威、打出氣勢,使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法律的有力保護,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2、繼續深入開展“嚴打‘兩搶一盜’,保衛百姓平安”專項行動,遏制此類侵犯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犯罪的高發勢頭。
3、加強對貪污、受賄、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的審判,從嚴懲處腐敗分子,充分運用財產刑,決不讓犯罪分子通過犯罪行為獲得非法利益,依法保障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
4、嚴厲打擊強買強賣、強攬工程等構成犯罪的不法行為,確保我區重點項目和重點工程建設順利推進。
5、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寬嚴有理、寬嚴有據、寬嚴有度。對主觀惡性不大的犯罪人員,特別是對未成年人犯罪和過失犯罪,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區別對待,依法從輕處罰。對當年判處的本轄區“免、管、緩”人員由承辦人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將其送當地派出所(外地人員郵寄執行通知書),推進監外執行工作的規范化建設,杜絕“免、管、緩”人員的脫管、漏管和再次犯罪現象的發生,堵住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責任的漏洞。
6、認真落實《關于全市法院在刑事審判工作中貫徹和諧司法理念的具體措施》,對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自訴案件和有和解基礎的其他刑事案件,積極適用刑事和解的方式及時結案,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
7、適時選擇典型案件到案發地或被告人所在地進行公開宣判,有效地震懾犯罪,起到宣判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六、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化解各類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1、及時妥善處理好社會保障、醫療糾紛、服務糾紛、房屋拆遷、人身損害賠償和婚姻家庭糾紛等各類民商事案件,切實保護好人民群眾的權益和切身利益。
2、依法及時審理好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等案件,特別是涉案人數較多的群體性案件,要從穩定大局出發,既要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又要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3、按照“調解優先、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民事審判原則,以“調判結合”為手段,以“案結事了”為目的,完善民事調解機制,加快和諧審判進程。全年民商事審判調解(含撤訴)結案率達40%以上。
4、逐步建立和完善預防、發現和化解矛盾糾紛的長效機制。堅持從維護社會和諧出發,著眼于預防和減少“民轉刑”案件和,各部門把排查調處矛盾糾紛作為一項主要工作進行重點部署。堅持對一些重大的矛盾糾紛跟蹤督辦,嚴格落實責任制。
5、對政治敏感性強、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案件,當事人對立情緒嚴重、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要及時向區委、區人大、區政法委和上級法院進行匯報。在案件的審理中,要從穩定的大局出發,多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積極爭取區委、人大的支持和政府有關部門的大力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平衡利益,消除隔閡。
6、行政審判要堅持“保護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優化司法環境,化解行政爭議”的行政審判要求,嚴格貫徹執行市中院《關于行政審判業務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開展行政訴訟協調工作的意見》和《關于我市法院審理房地產登記、許可和房地產拆遷裁決等行政訴訟案件執行管轄的有關意見》,審理好相關行政案件,依法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行政訴訟協調工作,通過協調,盡最大努力化解行政爭議,疏通官民矛盾,促進人民群眾與行政機關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七、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加強案件質量評查,最大限度地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提升法院公信度
1、開展集中執行活動。調整警力,制定方案,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爭取最大限度的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執行局、沙文法庭、法警隊積極配合,通力協作,形成拳頭,重點突擊“骨頭案”。必要時,本院其他部門也要參與執行,形成“大執行”格局,力克執行難關。
2、繼續開展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對一些影響較大的執行積案進行清理;強化執行和解,多做思想工作,爭取當事人自動履行,提高案件執行和解率,最大限度地化消極為積極,化對抗為配合,營造誠信、和諧的執行氛圍。
3、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銀行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強化上下級法院間的聯動,依法懲處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和暴力抗拒執行的犯罪行為,對有能力履行而逃避執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強化凍結、扣押、拍賣、變賣等強制措施,情節嚴重的予以拘留、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努力實現勝訴群眾的合法權益。
4、繼續開展好“四項專項治理”活動。認真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完善案件質量評查體系,圍繞案件找問題、圍繞問題追責任、圍繞責任抓查處的審判監督和職務監督體系。每季度對案件評查的結果(含法律文書的錯、漏字情況)進行通報,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八、牢固樹立“為人民司法、為大局服務”的宗旨意識,努力創建服務型法院,提升群眾滿意度
1、簡化立案審查程序,暢通立案渠道,拓寬立案方式。做到當即審查、當即受理、當即立案,方便群眾訴訟,減輕群眾訴累。
2、完善服務設施,開展訴訟引導,正確引導當事人依法進行訴訟活動,并做好訴訟風險提示。嚴格執行我院下發的《文明用語及禁忌用語規定》,堅決杜絕態度粗暴和“冷、橫、硬、頂、推”等不文明行為發生。
3、強化能動司法,延伸審判職能服務,大力開展巡回審判工作,方便群眾訴訟,全年巡回審理案件達案件總數的30%以上。
4、繼續完善便民措施,嚴格執行我院《司法便民三十條具體措施》,積極開展上門立案、上門調解等司法服務,認真落實司法救助的規定,確保有理無錢的群眾打得起官司,打得贏官司,從源頭上有效控制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越性。
5、繼續推行“便捷案件”審理機制,對雙方當事人矛盾焦點爭議不大的案件采取便捷審理的方式進行處理,提高審判效率,減輕當事人訴累。
6、認真做好工作,對群眾的來信來訪和上級部門交辦的事項或督促辦理的案件要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答復和辦理。答復率達到100%。
7、加強司法廉潔建設。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規定和我院“四個絕對禁”規定,堅持“廉政勤政懇談會”制度,建立法官廉政檔案,在完善監督機制和檢查問責上下功夫,努力解決廉政體系不健全、監管責任不明確、工作措施不落實等問題。
九、建立健全輿論宣傳工作機制,加強法制宣傳力度。
1、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制宣傳工作。做到電視有影,報刊上有文章。
法院審管辦工作思路范文2
一、強化宣傳培訓,創優審計執法環境
一年來,結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們不斷強化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將法制宣傳教育和提高審計人員的法律素質及執法水平,營造良好的審計執法環境作為普法的目標,多方面、多渠道普及國家財經審計政策法規,宣傳審計工作成就,審計工作環境得到了進一步優化,為建立和諧社會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一是借助行風大家談等平臺,與相關科室共同協作,通過制作活動版面、在公開場所發放宣傳材料、設立法律咨詢點等方式,開展了豐富多彩的審計法制宣傳工作。二是通過*市廣播電臺“百姓熱線糾風臺”直播節目,針對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情況、向社會承諾情況、通過電話熱線解答社會公眾關心的熱點、疑點問題。三是“12.4”法制宣傳日參加了市里在物茂廣場隆重舉行“*”“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萬人承諾簽名活動。四是及時了解法制工作動態,宣傳審計法律法規,將上級審計機關制定的法律、法規、規章傳達下去,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指導糾改。四是分別針對不同對象向有關領導和群眾進行審計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如:應市商務局要求,以《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為主題,針對常見財經問題及其防范措施,與該單位及其下屬相關單位的財務人員進行共同學習、講解,為規范我市的財政經濟活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今年6月市依法治市檢查組對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行了中期督導檢查。督導檢查組聽取了匯報,查看了相關資料,對我局工作給予了較好評價,認為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重視、組織到位、制度健全、責任落實,依托黨校對各級領導干部進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有亮點;完善“立體復核”體系,強化內部管理機制有創新;多種形式開展教育培訓,強化“人、法、技”建設有特色。
二、強化“人、法、技”建設,規范執法行為
今年以來,為達到審計署提出的“嚴謹細致,提高質量”的總要求,結合建立“學習型”機關的要求,從嚴要求自己,堅持培訓和自學相結合的方式,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力爭使自己成為業務能力強、政策水平高、廉潔自律好的知識型多面手人才。一是積極參加各種法律法規培訓,提高自身素質。20*年4月我們參加了省政府法制辦舉辦的《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暨行政復義統計工作培訓,通過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了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積極組織實施項目審計,積累工作經驗。按照市局安排對市行政執法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國土資源局三個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城區政協原主席的任期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在具體的項目審計實踐中不斷提升執法能力,為更好地履行審計復核職能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三是堅持學以致用,提高執法水平。建立政治和業務學習筆記,及時收集資料,了解審計動態,學習先進的審計管理方法,更新觀念,鞏固學習成果。并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審計準則,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
三、注重“三級”復核,提高審計質量
近年來,我們認真落實審計署6號令,不斷探索創新,針對法制機構人員少的現實,改進審計復核方法,充實復核隊伍,增加復核機構層次。在“三級復核”的基礎上,在各科設立了審計復核監察員,強化審計復核工作。20*年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各科審計復核監察員和我們法制科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共復核審計、審計調查項目近70個,審核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報告、審計決定等100余份,對審計文書不規范,適用法律法規不準確、不恰當,審計事實表述不夠準確,審計工作底稿、審計日記、審計證據要素不全、內容填制不規范等問題及時進行了整改,為促進審計工作法制化、規范化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二是認真履行集體審定處理制度,對所有的審計項目,經三級復核后,均提交審計業務會研究審定。并要求法制復核人員必須對審計程序的合法性、法規引用的正確性和恰當性、審計證據的充分性等內容做出專業判斷,發表意見。三是對照審計準則及審計署下發的《審計機關審計業務范本》進行檢查,針對復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導審計工作實踐。
四、強化監督檢查,防范審計風險
1、認真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首先,組成審計項目案卷評查自查小組。20*年9月參加了全市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動員大會,會后按照《*市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由總審計師總體負責,并直接參與自查工作,法制科具體組織實施,抽調業務骨干,組成了審計項目案卷評查自查小組。其次,認真學習評查標準。組織案卷評查小組的成員認真學習了《*市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行政處罰案卷實體內容評查標準和案卷文書評查標準。第三,對照標準,進行認真嚴格的自查。我們對20*年出具的所有審計處罰案卷和20*年的部分處罰案卷,按照《審計法》、《行政處罰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市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的要求,從行政處罰實體內容和行政處罰案卷文書兩方面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檢查,并將發現的問題認真記錄在案。經過檢查發現,絕大多數審計處罰項目都能做到審計立項規范;調查取證合法、有效;作出審計決定前經過三級復核,并依法向被審計單位征求了意見;符合聽證條件的,依法向被審計單位進行了告知;審計決定記載的內容完整,審計決定的送達符合法定要求,案卷檔案基本符合規定,但還有少數審計項目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問題。第四,自查與整改相結合。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將審計項目檔案和評查小組的記錄反饋給相關責任人,要求大家對本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對由于工作疏忽造成的資料漏裝、錯裝的事項進行了補充完善,并要求于9月28日前整改完畢后報評查小組驗收歸檔。
第五,采用自查和檢查相結合的辦法。在自查結束后,于20*年10月又接受了市政府對全市行政執法單位進行的行政處罰案卷評查。
通過這次案卷評查發現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行了及時整改,從而增強了責任心,進一步規范了行政執法行為,對提高審計人員的執法水平,有效降低審計風險,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
2、加強對審計收繳款的管理。在對收繳款、罰沒款賬戶的管理過程中,對照下達的審計決定,及時與相關科室及銀行核對應收及到賬款項,保證了罰沒款及各項應收繳資金的及時入庫,及時解繳。截至20*年11月底共收繳罰沒款22.6萬元,收繳礦管費、補償費等應繳專項款
902.69萬元。
3、抓好審計回訪和審計業務質量檢查工作。近期正在與相關科室聯合對審計項目進行回訪,并按照規定要求進行年度審計業務質量檢查,促進審計整改的全面落實和審計質量的不斷提高。
在完成上述任務的同時,經過大家共同努力還對8份政府征求意見的規范性文件稿進行辦理,并提出了相應的意見和建議;對34個申報先進
單位和先進個人的事項,根據審計情況進行了申核;對12個申報出境、出國人員按照要求進行審核,并出具了相應的便函,同時還積極開展了抗震救災捐贈工作,圓滿完成了各項任務。
五、抓好廉政建設,樹立良好的審計形象
廉政建設和審計質量都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為樹立良好的審計形象,在抓好審計質量的同時,我們始終把廉政建設放在首位。今年以來,我們認真學習《廉政準則》,全面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不斷加強理想信念和“廉潔從審”教育,努力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把審計紀律牢記在心;堅持做到廉政建設警鐘常鳴,把廉潔自律貫穿在每一項工作中,做到依法審計,客觀公正。未發生違反廉政紀律的行為,圓滿完成了各項任務。
經過不懈的努力,在不斷的探索和創新中,通過強化審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人、法、技”建設,審計執法行為在不斷規范,審計質量也在不斷提高。之所以能取得一些成績,得益于局領導的關心和支持,得益于在座各位的理解和配合,得益于所有復核人員的辛勤努力,得益于科室同志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但是也還存在諸多不足,如:審計理論和審計業務的學習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審計復核工作還需要不斷創新、更加細致等問題,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充實自己,提高業務水平,堅決做到依法審計,廉潔奉公,為審計事業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2009年工作思路
繼續堅持科學發展觀,以“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為主題,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進一步強化審計復核責任制。不斷完善相關制度,進一步發揮審計復核監察員在審計工作中的作用,通過復核關口前移,使復核工作在規范審計執法、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二、進一步完善對審計項目的管理,加強審計質量檢查的力度,做好審計回訪工作,有效防范審計風險。
三、狠抓三個重點,提高審計風險掌控能力。一抓程序規范:對照新《審計法》和審計準則,進一步細化審計各關鍵環節,把好審計過程監督復核關,明確未經相關機構進行合規性審查,審計項目不得歸檔;二抓業務會審:進一步強化嚴格的取證、定性、處理會審制度,確立取證資料由審計組會審、法規引用由法制復核機構及其復核人員會審、定性處理由審計業務會會審的工作機制,保證審定項目合規、合法和優質;三抓責任追究:按工作流程進一步明確審計人員、主審、審計組長、科長、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分級把關負責制,對把關不嚴引發審計風險的,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