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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設監理規定范文1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信息化建設的單位或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信息化建設項目主要包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信息網絡系統、信息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電子信息技術應用項目等(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除外)。
第四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信息基礎設施:主要包括電信傳輸網、數據通信網、智能業務網、數字綜合業務網、有線電視增值業務網以及衛星通信網等;
(二)信息網絡:指以計算機和通信技術為主要手段,傳遞信息的業務處理系統;
(三)信息資源:指廣泛存在于經濟、社會各個領域和部門,有益于促進社會進步、經濟增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能被廣泛利用的信息;
(四)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以計算機技術和數據庫技術為主要手段,采集、儲存、處理信息以達到可以利用的過程;
(五)電子信息技術應用項目:指應用于傳統產業改造等方面的計算機應用系統。主要包括過程控制、機電一體化、計算機輔助設計與制造(CAD/CAM)、辦公自動化系統、管理信息系統(MIS)、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CIMS)。
第五條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編制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
(二)制定全省信息化建設技術標準、規范;
(三)審查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立項,并組織驗收;
(四)信息化建設項目設計開發單位的資格等級認可;
(五)信息化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的資格認證;
(六)信息化建設項目安全保護等級審定。
第六條省信息化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協調、解決全省信息化建設問題。并依據國家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結合本省實際,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全省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報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七條各市地、各部門的信息化領導機構負責協調和管理本地區、本部門的信息化建設工作。并負責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并報省信息化工作領導機構審定備案。
第八條各市地、各部門在實施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中所出現的涉及全局或部門、地區間的重大問題,報省信息化工作領導機構協調解決。
第九條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投資主體,必須是擁有產權和使用權的法人單位和其他組織。
建設單位應當依據本地區或本部門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或本單位的實際需要,提出信息化建設項目計劃。
第十條投資超過1000萬元的信息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向國家及省有關部門辦理立項手續前,應當將技術方案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報省信息化工作領導機構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凡屬國家或省有關部門下達的信息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向省信息化工作領導機構提供相應的有效文件備案。
第十二條各級信息化領導機構應當采取措施,加強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基礎信息庫的建設,充分發揮國家、集體和個人的積極性,按照統一的技術標準,合理開發和利用信息資源,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第十三條信息資源的開發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按照統一的技術標準分類開發;
(二)政務信息資源由政府職能部門組織開發;
(三)保密的信息資源按照密級由相應的部門進行開發;
(四)公益性信息資源,由相應服務單位開發,面向社會服務。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統一的技術標準開發信息資源。按照“誰開發,誰受益”的原則,依法保護信息資源開發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未經省信息化工作領導機構批準,任何單位不得將本省的信息資源直接在境外的機構上網,不得通過國際互聯網絡建立海外鏡像節點。
第十五條涉及全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統計信息,由省有關部門負責組織上網,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上網。
第十六條從事信息資源開發的單位,應對其采集、加工和提供的信息負有審核真偽、優劣和實時維護的責任。禁止用錯誤信息危害社會,誤導公眾;嚴禁不健康的信息污染社會環境。
第十七條從事信息化建設項目設計開發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依法設立的企業或事業法人;
(二)具有從事信息化建設項目設計所需的裝備及相應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成熟的信息化建設項目設計能力以及良好的服務體系;
(四)符合法律和國家及省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八條設計開發單位必須向省信息化工作領導機構申請辦理信息化建設資格證書。沒有取得資格證書的單位,不得從事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設計和開發工作。設計開發單位必須按照資格證書確定的等級,從事相應的建設項目的設計開發工作。
第十九條省外設計開發單位來本省從事信息化建設項目設計和開發的,應當持國家和省頒發的有關證書,到省信息化工作領導機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第二十條設計開發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收取設計開發費用。
第二十一條設計開發單位在設計、開發過程中,必須接受技術監督部門依法進行的質量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二條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投資500萬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設項目必須要面向社會公開招標,擇優確定設計開發單位。
第二十三條信息化建設項目完成后,設計開發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交驗收申請報告書,經建設單位簽署意見后,報同級信息化建設領導機構審核,由省信息化工作領導機構組織或委托有關部門進行驗收。
第二十四條信息化建設項目驗收,應當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建設過程中有效的技術資料為依據。
第二十五條信息化建設項目驗收內容:
(一)檢查項目是否達到計劃任務書和合同書的總體要求;
(二)技術文檔是否齊全,是否達到技術規范要求;
(三)檢查各項技術指標是否達到設計要求;使用的設備質量是否達到國家有關部門標準的規定要求;
(四)項目是否達到國家的安全保護等級標準;
(五)系統連續運行的記錄報告;
(六)技術培訓人員是否達到熟練操作的程度;
(七)管理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
(八)項目的財務決算和經濟、社會效益分析;
(九)建設單位和用戶意見
第二十六條需進行質量測試的項目,由經省以上技術監督部門考核合格的測試機構測試或由省技術監督部門會同省信息化工作領導機構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測試,并出具書面報告。
水利建設監理規定范文2
關鍵詞:水利總監理工程師責任作用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supervision status and relevant laws, rules and regulations, provisions and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supervision standard detailed analysis, combined with anshan reservoir water supply project-the peasants led into the soup, fine dahuofang reservoir water emergency into a large water supply and eve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work experience, discus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otal supervision engineer in quality, progress, investment, safety control of responsibility and function, was discussed in detail at presen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of responsibility, right unified supervision and the conflicts, and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of proposes Suggestion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total supervision engineer responsible role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工程監理責任界定是長久以來困擾監理行業的突出問題。筆者自2004年7月至2012年1月先后任鞍山市湯河水庫擴建供水工程―引細入湯工程,大伙房水庫輸水應急入連工程,某大型供水工程總監理工程師。通過幾年的監理工作,認為一個合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將保證工程的建設質量、進度、投資和安全環保目標的實現。
水利建設工程監理現狀
1.1國內水利建設工程監理的發展過程
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Conseils,簡稱FIDIC)于1913年成立,標志著監理工程師步入工程建設領域。在國內,水利工程行業自1982年魯布革開始,率先進行建設監理制度改革的嘗試。遼寧省水利工程是從1992年富爾江引水開始實行工程建設監理制試點。1996年開始“三項制度”改革,同年水利部頒發《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建【1996】396號文),監理工程師正式參與水利工程建設,2003年水利部頒布了SL288―2003《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從此監理工作有了依據,進一步規范了監理行為職責,確定了監理工程師在工程建設中的地位。水利部并于1999年和2006年兩次修改《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使水利建設工程監理工作逐漸走向正軌。
國內水利建設監理工作的錯位與現狀
1.2.1對監理的定位與重要性認識有誤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制已有二十余年歷史,但在水利工程建設中仍有一部同志對工程監理的任務及業務范圍認識錯誤,委托監理是迫不得已,以應付現存的國家規定。受此影響,工程建設管理業主依言是“大佬”,監理人員就是項目法人聘請的質檢員,只要替業主把好質量關就行了。在某些工程建設中,業主經常以自我為中心,無視行業規范的要求,無視在工程量計量、工程量單價及工程變更等方面單位規定,隨意“拍腦袋”決定,造成監理人員無所適從,導致工程建設嚴重滯后、工程概算突破較大或者工程無法實現預期效益,最終把監理推出來頂罪了事。更有的業主認為監理是我雇來的民工,讓你做什么就得做什么,讓你怎樣做就要怎樣做,責任是監理的,權利是業主的,委托監理只是找一個承擔責任者,出了問題方便推卸責任而已。
1.2.2對監理責任定義的不規范
在工程建設中發生事故時,很多人認為監理在所有的情況下都應承擔責任,其理論依據就是監理工程師具有簽字權,且不知按國際慣例監理的簽字只是監理程序的需要,代表業主對施工方案的認可,僅作為以后索賠的依據,并不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責任。法律規定監理責任的前提是“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下監理才承擔其相應的責任。
1.2.3對監理工作的不支持
我國水利行業規范中明確規定,50萬元以上的工程必須實行工程招投標制,但是由于運行的不規范,中標承包人多為人情標,出現分包和轉包現象,導致承包人素質低、能力差,對監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從而造成工程管理工作嚴重脫節管理人員崗位責任不清,或者承包人在中標后,沒有及時按照承包合同中的承諾配備相關人員,致使承包人對工程建設生產管理混亂。此時個別施工單位把監理看成是質檢員,某一部位施工完成后,未進行自檢自查,就叫監理去驗收,自身的質量體系未能有效地運行。也有個別業主認為監理就是“監工” ,隨意要求監理死盯現場,把現場質量保證措施和安全保證措施的責任壓給監理,變相減免了承包人的質量保證制度,大大增加了監理的工作量,也造成事故發生后合理界定責任單位困難。
1.2.4監理人員素質低
水利行業現有監理從業人員60余萬,注冊監理工程師10萬多人,其余人員大多是臨時湊合的。監理人員的來源五花八門,有的來源于施工單位,有的來源于設計單位,有的來源于基建管理部門和質量監督部門等??偟膩碚f,監理總量不足,質量不高,甚至監理缺位、有名無實,更有缺乏誠信、失職失責等不良行為,距離我國對監理工程師的要求相距甚遠。主要是因為監理單位對從業人員把關不嚴,部分較低學歷的人員進入這一行業,加之缺乏淘汰機制,造成人員素質良莠不齊。
1.2.5監理單位發展機制與行業動態
現有的項目法人制執行得不完全,招標投標辦法執行中缺少監管機制,沒有科學、公正性,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干預,必要的工程保險業和擔保未開展起來,影響了監理工作的成效,致使監理單位的發展處于兩難境地。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為了充分調動和發揮監理人員的聰明才智,不斷提高監理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科學創新水平,努力樹立行業聲譽,以謀求推動企業和行業穩步快速發展。
2相關法律、法規、條例及水利監理規范的規定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建筑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不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薄督ㄖā返诹艞l規定:“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筑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p>
由以上法律條款可知:總監理工程師作為監理機構駐施工現場的主要負責人,應承擔監理單位所負責的責任。監理承擔質量責任的前提是監理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及時應當檢查的項目不作為。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對監理工程師規定:“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內不予注冊,情節特別惡劣的終身不予注冊?!?/p>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了監理需要承擔責任的四種情況:“(一)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二)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p>
SL288―2003《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規定:
“1.0.5監理單位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獨立、公正、公平、誠信、科學地開展監理工作,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職責?!?/p>
“1.0.10因監理單位的直接原因致使工程項目遭受了直接損失,監理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或監理合同約定予以相應的賠償?!?/p>
“3.3.3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偙O理工程師應負責全面履行監理合同中所約定的監理單位的職責?!?/p>
可見總監理工程師在工程建設中的責任和作用是其他監理人員無法替代的。監理的職責是監督和檢查,控制手段是抽檢,所能采取的措施是要求承包人整改、停工及報告。一名合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將使建設工程按合同完成質量、進度、投資、安全及環境保護等各項指標。
4 水利工程中總監理工程師的權利和責任的對應關系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利部28號令)明確指出:“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受項目法人委托,按照監理合同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實施中的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進行的管理活動。”由此可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是一種管理活動,管理范圍是“三控制”和安全、環保等方面,管理的依據是監理委托合同。因此,總監理工程師的工作就是對這五個方面進行控制,把握業主賦予的權利和責任,理順權利與責任的對應關系,搞好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和驗收。
5 對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行業發展的建議
5.1 加強監理隊伍自身建設
水利工程監理需要具備水利專業技術知識,否則他就沒有能力判斷是否保障“三控制”和安全環保目標的實現??偙O理工程師更應注重本監理部人員的培訓,使其努力學習和更新本專業各種科學技術知識。吸收一批高層次技術和管理人才,充實監理隊伍,以滿足監理工作需要。
從大環境上,要在有關學校設立監理專業,實行水利工程監理的正規教育。監理企業要加強自身廉政建設,杜絕監理人員的腐敗行為。
5.2 加強監理責任的界定
a.統一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界定條款,取消分歧;
b.在委托監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監理的責任邊界;
c.成立專門的建設工程責任鑒定委員會之類的機構進行監理責任界定。但其組織形式、運作方式、管理體制及與現行法律制度的銜接還有待進一步深入研究。
水利建設監理規定范文3
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道路,保證水利工程建設的工期、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水利水電行業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管理規定適用于由國家投資、中央和地方合資、企事業單位獨資、合資以及其它投資方式興建的防洪、除澇、灌溉、發電、供水、圍墾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續建、改建、加固、修復)工程建設項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可以參照執行。
第三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管理和目標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機構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建設項目法人分級、分層次管理的管理體系。
第四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要嚴格按建設程序進行,實行全過程的管理、監督、服務。
第五條水利工程建設要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積極推行項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體制及職責
第六條水利部是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實行宏觀管理。水利部建設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設的綜合管理部門,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水利工程建設的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
2.對全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進行行業管理;
3.組織和協調部屬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
4.積極推行水利建設管理體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設市場;
5.指導或參與省屬重點大中型工程、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設的項目管理。
第七條流域機構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機構,對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負責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
1.以水利部投資為主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除少數特別重大項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項目均由所在流域機構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逐步實現按流域綜合規劃、組織建設、生產經營、滾動開發;
2.流域機構按照國家投資政策,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設投資主體,從而實現國家對流域水利建設項目的管理。
第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電)廳(局)是本地區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
1.負責本地區以地方投資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組織建設和管理;
2.支持本地區的國家和部屬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積極為工程創造良好的建設環境。
第九條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對建設項目的立項、籌資、建設、生產經營、還本付息以及資產保值增值的全過程負責,并承擔投資風險。代表項目法人對建設項目進行管理的建設單位是項目建設的直接組織者和實施者。負責按項目的建設規模、投資總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實行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理,對國家或投資各方負責。
第三章建設程序
第十條水利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水利工程建設要求嚴格按建設程序進行。水利工程建設程序一般分為: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包括招標設計)、建設實施、生產準備、竣工驗收、后評價等階段。
第十一條建設前期根據國家總體規劃以及流域綜合規劃,開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
第十二條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已批準,項目投資來源基本落實,可以進行主體工程招標設計和組織招標工作以及現場施工準備。
第十三條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向主管部門提出主體工程開工申請報告,按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能正式開工。
主體工程開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前期工程各階段文件已按規定批準,施工詳圖設計可以滿足初期主體工程施工需要;
2.建設項目已列入國家年度計劃,年度建設資金已落實;
3.主體工程招標已經決標,工程承包合同已經簽訂,并得到主管部門同意;
4.現場施工準備和征地移民等建設外部條件能夠滿足主體工程開工需要。
第十四條項目建設單位要按批準的建設文件,充分發揮管理的主導作用,協調設計、監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關系,實行目標管理。建設單位與設計、監理、工程承包單位是合同關系,各方面應嚴格履行合同。
1.項目建設單位要建立嚴格的現場協調或調度制度。及時研究解決設計、施工的關鍵技術問題。從整體效益出發,認真履行合同,積極處理好工程建設各方的關系,為施工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2.監理單位受項目建設單位委托,按合同規定在現場從事組織、管理、協調、監督工作。同時,監理單位要站在獨立公正的立場上,協調建設單位與設計、施工等單位之間的關系。
3.設計單位應按合同及時提供施工詳圖,并確保設計質量。按工程規模,派出設計代表組進駐施工現場解決施工中出現的設計問題。
施工詳圖經監理單位審核后交施工單位施工。設計單位對不涉及重大設計原則問題的合理意見應當采納并修改設計。若有分歧意見,由建設單位決定。如涉及初步設計重大變更問題,應由原初步設計批準部門審定。
4.施工企業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履行簽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過程中,要將所編制的施工計劃、技術措施及組織管理情況報項目建設單位。
第十五條工程驗收要嚴格按國家和水利部頒布的驗收規程進行。
1.工程階段驗收:
階段驗收是工程竣工驗收的基礎和重要內容,凡能獨立發揮作用的單項工程均應進行階段驗收,如:截流(包括分期導流)、下閘蓄水、機組起動、通水等是重要的階段驗收。
2.工程竣工驗收:
(1)工程基本竣工時,項目建設單位應按驗收規程要求組織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提出有關報告,并按規定將施工過程中的有關資料、文件、圖紙造冊歸檔。
(2)在正式竣工驗收之前,應根據工程規模由主管部門或由主管部門委托項目建設單位組織初步驗收,對初驗查出的問題應在正式驗收前解決。
(3)質量監督機構要對工程質量提出評價意見。
(4)根據初驗情況和項目建設單位的申請驗收報告,決定竣工驗收有關事宜。
國家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由國家計委會同水利部主持驗收。
部屬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由水利部主持驗收。部屬其它水利建設項目由流域機構主持驗收,水利部進行指導。
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由?。ㄗ灾螀^、直轄市)政府會同水利部或流域機構主持驗收。
地方水利建設項目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門主持驗收。其中,大型建設項目驗收,水利部或流域機構派員參加;重要中型建設項目驗收,流域機構派員參加。
第四章實行“三項制度”改革
第十六條對生產經營性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要積極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其它類型的項目應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
1.工程建設現場的管理可由項目法人直接負責,也可由項目法人組建或委托一個組織具體負責。負責現場建設管理的機構履行建設單位職能。
2.組建建設單位由項目主管部門或投資各方負責;
建設單位未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相對獨立的組織形式。內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能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
(2)經濟上獨立核算或分級核算;
(3)主要行政和技術、經濟負責人是專職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七條凡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要求的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都要實行招標投標制:
1.水利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國際采購導則進行,并根據工程的規模,投資方式以及工程特點.決定招標方式。
2.主體工程施工招標應具備的必要條件:
(1)項目的初步設計已經批準,項目建設已列入計劃,投資基本落實;
(2)項目建設單位已經組建,并具備應有的建設管理能力;
(3)招標文件已經編制完成,施工招標申請書已經批準;
(4)施工準備工作已滿足主體工程開工的要求。
3.水利建設項目招標工作,由項目建設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招標管理按第二章明確的分級管理原則和管理范圍,劃分如下:
(1)水利部負責招標工作的行業管理,直接參與或組織少數特別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并做好與國家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2)其他國家和部屬重點建設項目以及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水利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由流域機構負責管理;
(3)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第十八條水利工程建設,要全面推行建設監理制。
1.水利部主管全國水利工程的建設監理工作。
2.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的選擇,應采用招標投標的方式確定。
3.要加強對建設監理單位的管理,監理工程師必須持證上崗,監理單位必須持證營業。
第十九條水利施工企業要積極推行項目管理,項目管理是施工企業走向市場,深化內部改革,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種科學的管理方式。
1.施工企業要按項目管理的原理和要求組織施工,在組織結構上,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在經營管理上,建立以經濟效益為目標的項目獨立核算管理體制;在生產要素配置上,實行優化配置,動態管理;在施工管理上,實行目標管理。
2.項目經理是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最高組織者和責任者。項目經理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水利建設項目要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
1.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及各級質量監督機構,要認真履行質量監督職責,項目建設各方(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必須按受和尊重其監督,支持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
2.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查體系,按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設計合同文件,檢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質量;
3.施工單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技術標準和水利部施工質量管理規定、質量評定標準。
4.發生施工質量事故,必須認真嚴肅處理。嚴重質量事故,應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組織有關各方聯合分析處理,并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一條水利工程建設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主管單位要加強檢查、監督;項目建設單位要加強安全宣傳和教育工作,督促參加工程建設的各有關單位搞好安全生產。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條款,所有的工作計劃都要有安全生產措施。
第二十二條要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的信息交流管理工作。
1.積極利用和發揮中國水利學會水利建設管理專業委員會等學術團體作用,組織學術活動,開展調查研究,推動管理體制改革和科技進步,加強水利建設隊伍聯絡和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建設情況報告制度。
水利建設監理規定范文4
[關鍵詞]水利工程建設 問題 對策 水利信息化
一、河南省水利建設管理現狀
為確保各項水利工程進展順利以及工程質量,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強我省水利工程建設行業管理,促進項目建設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近年來河南省水利建設管理部門也加大了管理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根據國家、水利部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我省水利行業特點,廳制定了《河南省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辦法》,進行了有效管理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有待解決。
二、河南省水利建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河南省水利建設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和其他先進地區相比,也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特別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許多工程建設管理問題逐漸暴露出來。突出表現在:
(一)工程建設管理過程尚不規范。
一方面,在工程的建設招投標階段沒有認真的貫徹落實招投標工作的相關原則,在招投標工作中存在著不正當競爭。另一方面,工程建設監理階段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如工程監理人員素質不高,缺乏相關業績,無法保證監理工作質量[1]。另外,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中也存在著管理工作不規范、合同內容不夠詳細、施工過程違背合同規定等行為。
(二)工程建設資金沒有得到有效的落實。
當前我省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資金來源,主要依靠的是政府的撥款,工程建設項目資金通過各級政府逐層下放,在下放的過程中容易被層層剝離,這就容易造成建設資金的不足,無法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三)政府質量監督工作未能全面開展。
我省多數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沒有成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站,以至于工程隱患時有發生,小型水利工程工程質量難以評定。
(四)個別勘察設計單位沒有建立嚴格的質量保證體系,前期工作不夠扎實,缺乏地質、水文、觀測和管理等基礎資料,投入經費少,工作周期短,設計深度不夠,成果質量不高,審查人員把關不嚴,方案未能充分優化、不盡科學合理,致使一些工程設計工期滯后,設計質量難以保證,工程超概算現象嚴重。
三、改革建議
(一)規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決策行為。
加強水利規劃管理。完善規劃論證制度,提高規劃專家咨詢與公眾參與度,強化規劃的科學性、民主性;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管,開展規劃后評估。嚴格水利項目審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認真執行水利建設項目審查、審批、核準、備案管理程序;積極推行網上審批和網上監察。提高水利項目前期工作質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加強勘探測量工作,認真執行強制性標準和規程規范,確??睖y設計工作達到規程規范要求深度;重視前期工作中的土地移民問題。 加強設計變更和概算調整管理。[2]嚴格執行設計變更手續,重大設計變更須報原審批單位審批;嚴格資金撥付和使用程序。督促地方落實配套資金。督促檢查地方落實水利建設項目配套資金,合理分攤配套投資比例,加大地方各級尤其是市級財政投入力度。強化水能資源開發管理。建立健全水能資源開發制度和規范高效、協調有序的水能資源管理工作機制;堅決遏制水能資源無序開發。
(二)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實施和質量安全管理。
嚴把水利建設市場準入關。嚴格水利工程建設市場主體準入條件,建立完善市場清出機制。加強建設監理管理。強化監理行為監管,督促監理單位嚴格履行監理職責;加強監理人員知識更新培訓,提高監理人員業務素質和實際能力。加強合同管理。督促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法人等提高依法履約意識,提高合同履行水平,防范水利工程建設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強化驗收管理。大中型項目竣工驗收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驗收。[3]加強質量管理。嚴格質量標準和操作規程,落實質量終身負責制;完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確保質量檢測工作有序開展。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專業監管相結合的管理體系,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加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和安全事故查處督導力度。
(三)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
公開項目建設信息。認真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信息,公開項目招標過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約、質量檢查、安全檢查和竣工驗收等相關建設信息。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和各種媒體,完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平臺,逐步實現水利行業信息共建共享。深入宣傳報道。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報道,強化對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的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完善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記錄公告辦法和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逐步建立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制度。
四、結語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體系也將日益的完善,通過對工程有效的管理,為水利水電行業的發展帶來更多的機遇。當前,國內一些工程在建設與實施過程中總結出了各種先進的管理經驗,這是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以此來推進我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取得更大的進步,促進水利行業的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馬卓.對水利建設管理問題的探討[J].民營科技,2012(10).
[2]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水利建設監理規定范文5
關鍵詞:中小型水利工程 工程建設監理 措施
中圖分類號:TV742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隨著水利工程建設的不斷發展與深化,作為水利工程建設第三方的水利工程監理單位其地位也越發重要起來。水利工程監理單位在保障水利工程高質的前提下,與項目法人、承包商之間形成了相互制約、監督、協助和促進的關系。然而,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逐漸走向社會化、規范化的專業管理模式時,仍存在一些無法忽視的問題影響著監理制度的正常推行,須加以重視和解決。
一、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自身特點
1涉及面廣且發展勢頭迅猛
水利工程涉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諸多領域,事關民生的方方面面。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水利在國民經濟中的戰略地位更加突出。特別是由于水利投資體系不斷創新,地方和民間投資大量涌入,今后一段時間,各地一些投資小、工期短、見效快的項目會大量涌現,涉及民生水利、水生態環境建設、農業基礎設施、城市水系等諸多方面的水利工程建設會掀起新一輪,地方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呈現出發展勢頭迅猛且點多面廣、量大分散的特點。
2項目管理水平低下,管理制度不健全
現行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一般是誰投資誰審批。以中央投資為主的水利建設項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機構審批;以地方投資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項目由省水利廳審批;地方投資項
目則由省以下地方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審批。由于地方項目受管理層次較低、財力不足、領導意志干預等多種因素影響,往往存在前期工作不愿意多投入、地質工作深度不夠、規劃設計程序簡化、審查論證不夠充分、質量把關不嚴等薄弱環節,因此建設過程中問題相對較多。對于監理工作而言,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工程雖小、工作量卻很大。
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現狀中存在的問題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是具有社會專業化的水利建設監理單位,接受某項水利建設工程項目法人的委托和授權,以確保該項水利工程投資目的為宗旨,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其他建設工程合同以及委托監理的合同,對即將實現的此項水利建設項目進行微觀的監督和管理等系列活動。因此,水利建設監理在整個水利工程建設中起到了促進和保障工程質量的重要作用。然而,在實際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
1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的兩個主體對監理工作的認識深度不夠。作為委托方的部分業主或為應付上級,或為領取施工許可,或認為監理僅是質檢工具,或將監理化為業主利益方,更有甚者常以地方慣例來決定實際工程問題。這些都導致監理單位低效服務于工程效益,往往令其扮演“替罪羊”的角色。而承包商方面也存在在施工質檢環節過分依賴監理,推諉其權責給監理員;不嚴格按合同約定事項進行規劃組織,導致建設管理混亂無法實施正常施工;更有些施工單位認為監理與業主站在一條戰線上,在施工中不予以配合延誤施工的現象。
2監理單位軟環境建設較為薄弱。主要集中在監理單位管理水平低下和監理員整體素質偏低兩點。根據實際了解,仍存在一些非獨立的監理單位,這些單位依舊在有任務時臨時拼湊非專業人員執行監理任務,這些人在法律和經濟管理方面缺乏理論和實際知識及經驗,不能有效運用現代管理手段控制工作質量和效率。其中的人員組成多半是離退休人員,這類人群的穩定性差,吸收和接受前沿或新技術水平低、組織協調能力不高,容易給監理單位的長遠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3建設施工過程監理無法發揮控制監管的作用。許多私有監理單位在水利工程建設現場時,其監理控制極不規范。一些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由于自身條件還無法嚴格按工程建設規范施工,仍存在“設計施工同時走”;或當隸屬一家單位全包某項工程建設時就會出現承包、設計及施工部門的權責利多頭管理混亂現象。這些情況多導致監理員的意見和決策無法有效實施,令工程質量監督漏洞頻現。在水利工程中,特別是小型水利工程中,投資、進度、質量及安全的失控就意味著整個工程的低效浪費。因此,必須及時對這些問題加以改進和控制,找到切實可行的對策來改善監理工作的現狀。
三、針對上述問題的解決對策
1加大對監理單位的監管力度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特別是地(市)級及其以下水利行政主管部門,不能只把監督工作停留在“死后驗尸”的做法上,出了問題才去管。應變被動為主動,明確日常監管和分年度監管工作的具體職責,使之經?;⒅贫然?、規范化??梢越⒈O理“黑名單”制度,對隨意變更投標文件中確定的監理人員或監理工作有嚴重質量問題的監理單位,要限期整改并進行通報批評,整改不徹底或屢改屢犯的,要進入“黑名單”,并給予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不良行為記錄,必要時給予一定的處罰,降低其信用或資質等級。進入“黑名單”的單位,參加項目招投標活動時會受到一定的限制。這樣,才能遏制監理單位只搶業務不講質量的不良行為發生。
2提高監理人員業務素質
為了適應新形勢下監理工作對監理人員的要求,必須加強對監理人員的繼續教育。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加大教育頻次,擴大教育范圍和對象,更加注重監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培訓及結合實際工作案例的實踐教育。通過繼續教育,進一步更新和提高監理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和工作技能,提高職業道德素質,約束和促使監理人員認真工作、盡職盡責、公正廉潔、遵紀守法、維護聲譽,樹立行業正風正氣,更好地為水利工程建設服務。
3加強水利建筑市場管理,規范市場行為,實現公平競爭
政府需要下大力氣對水利工程建筑市場秩序進行調控和治理整頓,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堅決打擊行業不正之風,制止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出現的各種亂象。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使項目招投標活動在競技不競價的良好秩序下進行。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監理收費制度,不得壓價,不得要求讓利,不得拖欠監理費用,保證監理企業依法享有營利權力。
4 完善制度,嚴格把關,創新資格管理
各級監理人員的資格評定要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對申報條件要嚴格把關、認真審查。實行公示制度,增加透明度,接受公眾監督。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雖有資格但工作不在監理崗位上的人員不得頒發上崗證書,不得從事監理工作。實行監理人員資格扣分制度,提高監理人員自律能力,自覺為自己的監理資格負責。定期不定期地對監理人員資格進行復查,清理并撤銷以各種不正當手段獲取的資格證書,并對造假者及為之提供方便和支持的單位責任人給予責任追究和處罰,弘揚正氣,確保監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結語
水利工程監理制度貫徹和推行的可行性,將監督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高質完成,可以加快水利工程的建設進度,為水利工程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以及安全效益起到保障作用。做好監理工作,對保證這些工程的順利建成和充分發揮效益起著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 王飛.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存在問題探討[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2,(15).
水利建設監理規定范文6
【關鍵詞】農田水利;建設原則;管理措施
搞好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是增強農業抗災能力,推行農業產業化經營,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及生態環境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正常生產和生活的關鍵。
1.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總體原則
農田水利建設要始終圍繞著“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目標,充分調動社會各種力量,多方協作,推動農田水利建設的順利進行。
1.1以人為本,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把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農田水利發展和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考慮水資源承載能力和水環境承載能力,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的農田水利綜合體系。在建設過程中,加大農業節水力度、減少灌溉用水損失,把握好“三個有利于”原則,即有利于解決農業面污染,有利于轉變農業生產方式,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力,要加大節水設施與節水技術的推廣力度,扶持節水灌溉典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要適應農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切實提高供水保證率和農田排澇能力的標準,更好地為農業生產提供高標準的灌排服務。
1.2因地制宜,統籌兼顧,建設管理與改革同步
根據農業經濟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多方論證,科學規劃,慎重布局,堅持走“政府組織、項目帶動、政策引導、全民參與”之路;統籌考慮防洪除澇、水資源配置與供給、水環境治理和保護的需求,進一步理順體制,健全法制,改革機制,強化管理能力,保全工程能力,擴展服務能力,促進全縣農田水利全面發展。
1.3量力而行,通力協作,穩步發展
在積極爭取各級政府扶持的基礎上,動員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水利、農業、財政、發改委等部門分工明確,通力協作,穩步推進,使農田水利建設成為全縣各部門的共同行動,全面實現農田水利建設目標,并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包括工程質量行政領導責任制、參建單位工程質量責任制以及工程質量檢查監督驗收管理辦法等。切實保障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確保能按計劃、按標準、按質量完成。
2.加強農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措施
2.1規范農田水利建設規劃審批制度
規劃是水利工程建設的前提,是搞好工程建設、合理利用資源、使工程發揮更大效益的基礎和依據[1]。要做到工程建設規劃合理、施工有質、管理有度,必須要有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組建一個完整的質量監督體系,自上而下,齊抓共管,才能保證工程建設過程透明,質量過硬,經得起考驗。
2.2建立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程序,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農田水利工程項目眾多,實行統一管理,合理規劃布局;完善建設程序,根據先申請規劃審批,再建設施工,后驗收交付使用的原則進行。廣泛宣傳,科學管理,使各地農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不斷往規范有序方向發展。
2.3嚴格設計資質證制度和工程招投標制度
依據審批工程的規模,建立健全資質認證制度,確保聘請具有一定設計資質的、從事相應水利工程的設計單位設計。嚴禁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通過不正當渠道獲取從事水利工程設計的權力。設計圖紙必須加蓋資質證章方能使用;所有審批的水利工程,必須經行政主管部門招標辦招標。招投標工作過程中應該注意以下幾點:一是盡量采取公開招標,嚴格把關邀請招標,保證優秀的施工企業中標。二是加強標底編制和評標專家的保密性。三是進一步完善招標程序,制定先進的評標辦法,并積極吸取其他行業及縣市的先進經驗,改進沈丘縣現有的招標程序和評標辦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學。
2.4著力落實好項目法人責任制
項目法人責任制是我國投資建設領域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是全面實行工程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的可靠保證,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項目管理體制的根本前提。落實好項目法人制,一要認真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針對目前水利建設多元化、多層次的投資體制,按照項目類別不同組建項目法人。二要嚴格項目法人資質審查,在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階段就應明確項目法人,沒有按規定要求組建項目法人的不進行項目的各項審批工作。三要嚴格項目法人單位人員配備。
2.5實行工程全面監理、監督制度
建設監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科學性與公開性,強調市場之間的合同關系及監督、制約與協調的機能,以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逐步“實行小業主,大監理”,推行全方位監理。推行“小業主,大監理”除了監理單位自身的努力外,最關鍵的是業主必須轉變觀念,充分相信和利用監理單位的工程管理優勢和業務專長為工程建設服務,通過監理的有效工作,從而保證投資方投資效益的發揮,同時也通過監理的監督,保證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損害,維護合同的嚴肅性。
2.6建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和實行嚴格獎懲制度
在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要以竣工報告形式報請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驗收。驗收部門根據竣工報告和施工資料,組織有關設計、質監和相關單位的技術人員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工程進行全面驗收。通過聽取報告、查詢資料、檢測實體、細查局部的程序對所建工程驗收,做出該工程的綜合評定意見。所有未經驗收的工程不準交付使用和結算工程款項;加強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嚴格按建設程序施工,提高工程質量,還可以對新建工程項目進行評優。
參考文獻:
[1] 徐滿杰.淺談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問題及對策[J].科學之友:下旬,2010(5):61-62.
[2]尹利海.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存在問題與對策[J].科技創新導報,2010(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