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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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范文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證管辦(證監會),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

為進一步加強對證券投資基金發行工作的監督檢查,提高監督檢查的工作效率,現就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每只基金發行時,各地證管辦(證監會)應嚴格按照本通知和我會證監基字〔1998〕9號、10號、11號文件及證辦〔1998〕4號、10號文件的要求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處理違規行為,并與上?;蛏钲谧C券交易所及時溝通情況,加強工作配合。

二、各地證管辦(證監會)如發現違規申購等情況,應于T+2日上午9:00之前,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一號)》(附后)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通知證券交易所,要求證券交易所及時剔除違規申購帳號,并對違規申購份額不予配號。

三、各地證管辦(證監會)未能在T+2日上午9:00之前將有關情況通知證券交易所,并造成違規申購基金帳號得以中簽的,應于T+3日中午12:00之前,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二號)》(附后)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通知證券交易所,凍結該違規申購帳戶下的中簽基金份額,并將剩余的違規申購資金從T+4日起繼續凍結5個工作日。

四、各地證管辦(證監會)確因特殊情況未能在T+3日中午12:00之前將有關情況通知證券交易所的,應最遲在該基金上市公告書公告日后1個工作日內,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三號)》(附后)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通知證券交易所凍結違規帳戶內的中簽基金份額。

五、各地證管辦(證監會)應在基金上市后一個月內,對凍結的違規申購帳戶內的中簽基金份額作出處理決定,并將處理決定報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備案,同時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四號)》(附后)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通知證券交易所,對凍結的中簽基金份額予以解凍,并對一個有效帳戶以外的其他帳戶予以注銷。

六、今后凡涉及凍結(解凍)基金違規處理事宜,均由兩個交易所的監察部門統一歸口處理。各地證管辦(證監會)應及時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監察部(電話:021-68805768,傳真:68805769)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監察部(電話:0755-2083909,傳真:2083914)聯系。

《協助執行通知書(一號)》格式:

協助執行通知書

(一號)

××證券交易所監察部:

在××基金發行過程中,我辦(會)對該基金的申購情況進行了巡查,發現以下違規申購情況?,F通告你所,請及時剔除違規申購帳號,并對違規申購的份額不予配號。

違規申購情況如下:

1.申購者名稱、地址;

2.申購使用的股票帳戶(基金帳戶);

3.申購基金的名稱、代碼、日期、數量和申購資金數量;

4.申購所在證券營業部、申購使用的席位號。

××證管辦(證監會)

××年××月××日《協助執行通知書(二號)》格式:

協助執行通知書

(二號)

××證券交易所監察部:

在××基金發行過程中,我辦(會)對該基金的申購情況進行了巡查,發現以下違規申購情況,現通告你所,如配號的違規申購份額已中簽,請將違規帳戶下的中簽基金份額予以凍結,并將剩余的違規申購的資金在T+4日后繼續凍結5個工作日。

違規申購情況至少應包括如下內容:

1.申購者名稱、地址;

2.申購使用的股票帳戶(基金帳戶);

3.申購基金的名稱、代碼、日期、數量和申購資金數量;

4.申購所在證券營業部、申購使用的席位號。

××證管辦(證監會)

××年××月××日

《協助執行通知書(三號)》格式:

協助執行通知書

(三號)

××證券交易所監察部:

在××基金發行過程中,我辦(會)對該基金的申購情況進行了巡查,發現以下違規申購情況。現通告你所,請將該違規帳號下的全部中簽基金份額予以凍結。違規申購情況如下:

1.申購者名稱、地址;

2.申購使用的股票帳戶(基金帳戶);

3.凍結帳戶名稱和凍結基金代碼、數量;

4.凍結帳戶所在證券營業部、凍結帳戶使用的席位號。

××證管辦(證監會)

××年××月××日

《協助執行通知書(四號)》格式:

協助執行通知書(四號)

××證券交易所監察部:

××年××月××日,我辦(會)曾通告你所,請你所協助將下列違規申購帳戶內的中簽基金份額予以凍結?,F我辦(會)決定,除保留××(姓名)一個有效帳戶外,其他帳戶予以繼續凍結,并在6個月后予以注銷,同時,將其違規申購的中簽基金份額在基金上市后予以賣出,所得收入收歸國庫所有。

請你所將違規中簽基金份額解凍,并督促證券經營機構從違規中簽基金份額解凍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違規中簽基金份額賣出,同時,督促違規申購者將保留帳戶以外的其他帳戶中合法持有的其他證券在6個月內賣出,并在6個月后對這些帳戶予以注銷。違規中簽基金情況如下:

1.凍結的日期;

2.凍結的帳戶名稱;

3.凍結的基金份額數量;

4.請予以解凍帳戶的時間;

5.請予以解凍的帳戶名稱;

6.請予以解凍的基金份額數量;

7.請予以繼續凍結帳戶的號碼。

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范文2

根據《江蘇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規定,省政府200*年核發的《行政執法證》和《行政執法監督證》到今年年底有效期屆滿,從2008年1月1日起,全省將啟用新的行政執法證件。為了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確保順利完成證件換發工作,根據省政府法制辦《關于做好江蘇省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工作的通知》(蘇府法〔2007〕67號)精神,現就做好全區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行政執法證件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核發給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身份證明,表明持證人在本行政區域內有權行使法律、法規、規章所賦予的行政執法權和執法監督權。實行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制度,目的是要嚴格對行政執法隊伍的管理,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保障和監督行政執法機關、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因此,加強行政執法證件管理,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促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措施,是建立一支紀律嚴、業務精、作風硬的行政執法隊伍的內在要求。加強對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堅持嚴肅、公正、文明、廉潔執法,對密切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促進依法行政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做好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工作的要求

核發和管理行政執法證件工作是省政府賦予各級政府法制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職責,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做好這項工作。

(一)統一認識,精心組織好證件換發工作。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關系到全區各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全區各行政執法部門必須高度重視,要把這項工作當作本部門、本單位一項全局性、基礎性的工作來抓,確定專門班子和人員負責,精心組織好本部門的換證工作。

(二)加強培訓考核,嚴格審核上報。區政府法制辦將依據各執法部門上報的情況,根據《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規定,認真組織好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審查甄別工作。對每一個換發證件的人員,都必須嚴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審查其持證資格,不得隨意擴大核發范圍。同時,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和區領導批示要求,區政府法制辦要進一步加強對領證人員特別是新領證人員的行政執法基本知識和有關專業法律知識的培訓考核,確保培訓考核的效果和質量,具體培訓時間和內容另行通知。

(三)切實加強對證件的管理。各行政執法部門在申請換發新證時,應將本部門、本單位所有舊證集中回收并及時交還區政府法制辦,統一上交發證機關銷毀。因特殊原因不能回收的,應在有關媒體上公告宣布無效。區政府法制辦將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證件的日常管理,健全申領人員檔案,嚴格年審注冊制度和調離人員證件、丟失證件的公告注銷制度等,持證人員情況發生變化時,要及時調整登記。要按照有關規定定期組織對行政執法人員使用證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制止和查處執法人員違法使用行政執法證件情況。

三、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工作的具體安排

(一)全區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工作必須在11月底前完成,從2008年1月1日起啟用新證,全區各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監督人員必須持新證開展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如發現仍持舊執法證件進行執法的,除嚴肅查處外,還要扣除該執法部門依法行政考核中的相應分值,并在全區進行通報。

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范文3

一、充分認識開展行政執法內部監督的重要意義。

藥監部門作為藥品這種特殊商品的國家法定行政監管行政機關,開展行政執法內部監督,就是要全面履行藥品監管職責,推進依法行政,確保人民用藥安全有效和促進醫藥經濟健康發展。它的意義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有利于提高藥監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推進依法行政。在藥監行政執法過程中,由于受藥監行政執法人員業務水平的限制或認識上的偏差,工作中難免會出現一些疏漏。通過在藥監機關內部,實施全過程監督體系,對行政執法合法性、公正性和適當性進行有效監督,可以及時發現、查處和糾正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為,堵塞藥監行政執法工作中的漏洞,糾正差錯,防止不當行為,減少行政爭議,提高執法人員依法執法水平,推進藥監系統執法隊伍建設。

(二)有利于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醫藥經濟健康發展。在藥監法律關系中,藥監機關處于依法實施行政管理權的地位,行政相對人處于接受管理的地位。如果對藥監執法主體的行為不加以監督和制約,必然導致執法權的濫用,從而產生腐敗,侵害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加強藥監執法行為的監督,對確保執法人員依法辦事,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醫藥經濟健康發展具有突出的意義。

(三)有利于保障藥監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維護藥監部門的社會形象。法律法規賦予藥監行政機關的職權,很多時候也是藥監行政機關的職責和義務,藥監機關在行政執法中既不允許擅自超越法定權限,也不能隨意放棄法定職責。但在具體行政執法過程中,確實存在一些藥監機關消極執法或越權執法的問題,造成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越權執法以及違法不究的現象。這些藥監行政機關的不當具體行政行為,通過外界法律監督將面臨著復議被撤銷或訴訟敗訴的法律后果,勢必會給藥監部門的社會形象帶來一定的負面的影響。藥監機關要達到履行法定職責的目的,維護藥監部門的社會形象就必須加強內部的監督。實踐證明,法律法規在賦予藥品監管部門行政執法職能的同時,也要求藥監部門必須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更好更規范地實現監管職責,建立內部監督機制,承擔內部管理監督制約機制規定的責任。

二、完善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應體現三個原則。

(一)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要體現“有力”原則。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的主要表現形式是案件的層級把關審核,藥品監管系統要在行政執法工作的各個關鍵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出一些有嚴格制約效力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的規章制度。在規范和制約行政執法行為上真正使行政執法行為全過程置于規章制度監督制約之中,真正堵住執法中漏洞。

(二)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要體現“有序”原則。所謂“有序”就是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應是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內部監督,作為藥監系統內部案件審核的機構之間層級管理的程序嚴謹,科室之間分工明確,權責清楚。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要做到全過程、全覆蓋、全方位的約束。

(三)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要體現“有效”原則。“有效”原則包括兩種含義:一是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要符合部門實際,體現藥監工作特點;二是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要具有長效機制,體現可操作性。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只有狠抓內部監督制度落實,才能充分發揮行政執法內部監督的作用,推進依法行政。

三、認真研究行政執法內部監督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藥品監管機構組建的時間短,人員來自不同部門,藥品監管隊伍屬于年輕隊伍,在系統內自上而下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規范的執法監督制約機制,執法隊伍的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一些執法人員在工作中還存在“重執法、輕規范,重法律、輕紀律,重法治、輕德治”的現象。在現階段藥監執法監督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執法監督缺少統一的法規依據。實行行政執法監督的根本目的在于規范行政行為及其程序,而行政執法監督行為必須由法律法規來規定其執法監督主體、職責范圍及運作程序。2003年《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頒布實施,較好地解決了藥品行政處罰的程序問題,但至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無專門的執法監督法規出臺,這就使得行政機關內部執法監督程序缺乏統一的、有法律效力的標準,給執法監督工作帶來一定困難。

二是執法監督工作任務重,人員少,基層機構不健全。由于當前藥品流通領域的各方面問題較多,還需要藥監工作者付出很大的精力開展監管和幫、促工作。而人員編制又相對較少,既要面對艱巨的藥品監管工作任務,又要兼顧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有時在人力資源調配上感到比較困難,特別是基層分局未組建執法監督機構,沒有理順上下級之間的執法監督工作關系,客觀上對執法監督整體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造成了一定影響。

三是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雖然地方藥監系統已經組建近兩年多時間,大多數工作人員已經能夠掌握和運用常用的行政法律法規。但由于每名工作人員的素質和認知能力不盡相同,部分工作人員在辦理案件時對法律法規還不能夠熟練運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依法行政執法整體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四、完善藥監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推進依法行政的措施。

開展行政執法監督,目的是保證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得以實現,防止和糾正藥監行政違法行為,為此,要從源頭抓起,堅持標本兼治,嚴格責任追究,促進藥監部門依法行政。

第一,加強領導,提高思想認識。

完善藥監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推進依法行政,是一項廣泛而長期的重要工作,關系到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和藥監部門的形象。要充分認識完善行政執法監督的重要作用。同時,也應該看到,通過完善行政執法監督,藥監系統的隊伍建設也必然進一步得到提高和加強。因此,各級藥監部門的領導和執法人員,要高度重視、思想統一,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完善藥監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確保執法監督落到實處。

第二,健全藥監系統行政執法監督的法規依據。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盡快制定出藥監系統內統一的行政執法監督法規,通過立法明確行政執法內部監督主體、監督程序和責任承擔等問題。法律規范的進一步完善,將解決“有法可依”的問題,對藥品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監督的落實必然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在目前,國家局法律規范無明文規定的前提下,各級藥監機關內部應當建立一些有效的規范措施,比如建立本部門的《案件合議制度》、《案件審理委員會討論案件制度》、《行政執法案件審核辦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辦法》和《錯案追究制度》等,使本部門的執法監督行為有規范可依。同時,在現行執法監督的體系下,藥監機關還應當實施法規監督預警督辦制,執法監督人員有權隨時對執法辦案的全過程進行監控,對違規問題或隱患問題可隨時向執法辦案人員發出預警通知,進行防范或糾查整改,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礎工作。

第三,實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體系。

只有對行政執法全過程進行有效的監督,才能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笆虑?、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事前”約束機制。藥監機關通過建立并執行執法責任制明確行政執法責任主體,解決“誰有權執法,誰承擔責任”的問題。

二是“事中”動態監督機制。對行政執法案件實行四級審核:一級審核,由案件合議人員審核案件主辦人員制作的法律文書,提出處理的意見建議;二級審核,由辦案機構負責人對承辦人辦理的案件進行行政案件實施全程監督審核;三級審核,由執法監督機構依據《行政執法案件審核辦法》的規定,嚴把執法辦案“六關”,即立案關、強制措施關、審核關、處罰裁量關、執行關、撤案關。四級審核,成立案件審理委員會,對辦案機構處理的重大、復雜和疑難行政案件進行討論并決定處理意見。

三是“事后”檢查機制。采取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和專項調查三種方式,對本系統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前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于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進行總結、推廣。同時,根據階段性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抽查活動。此外,針對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或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開展專項調查,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樹立藥監部門的形象。

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范文4

(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1、明確年度目標任務。研究制定《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標準》,明確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和市政府部門全年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標、任務和考核標準。

2、推進行政機關行政程序管理平臺應用。完善行政機關行政程序管理平臺系統功能,實現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執法、行政監督等行政行為的網上運行和在線監控,逐步在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和有條件的縣市區進行推廣使用。

3、加強調研工作。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調研,了解近年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為今后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總結經驗。加強對各級法制機構工作的指導交流,營造競相創新、亮點頻現的良好氛圍。

4、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積極研究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方向,按照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適度分離的原則,整合行政執法資源、減少執法層級,深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積極推進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向重點鎮延伸,全面提升重點鎮城市管理水平。

(二)完善政府決策機制

5、推進政府行政決策制度創新。改進和完善現行的行政決策機制和程序,研究起草我市行政決策規定,推進權力運行的公開化和規范化。

6、規范政府民事行為。完善政府法律事務審查機制,將政府決策事項、民事行為等政府法律事務交由法制部門把關審查,起草《市政府合同審查管理辦法》,預防和減少政府合同簽訂中存在的違法或不當行為,降低履約風險,維護公共利益和國有資產安全。

(三)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7、全面落實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認真執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和統一公布制度,對文件草案從文種、主體、權限、內容、程序、有效期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對已登記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定期進行統一公布。

8、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機制。健全完善征求意見、集體論證、專家咨詢等制度,進一步擴大“開門立法”、“立法”公開的深度和廣度。探索柔性“立法”方式,在制度設計方面更多運用規劃、方案、合同等軟性手段實現行政管理目標。

9、建立規范性文件評估制度。建立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規范性文件動態評估制度,通過對文件的制度措施、貫徹情況、實施效果、存在問題等進行全面分析評估,保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時效性,維護法制統一。

(四)切實規范行政執法

10、完善行政執法業務系統和電子監察系統。在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業務系統和電子監察系統,實現行政執法網上辦理和在線監察。加強部門使用該系統的跟蹤督導檢查,逐步在各縣市區全面推開。

11、開展行政執法質量集中檢查活動。一是配合市監察局開展全市行政執法大檢查,重點檢查各級行政執法部門是否全面、正確、有效履行職責情況。二是組織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員、案卷評查員,對縣級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行政執法質量大檢查,檢查結果納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疇。在市級執法部門中繼續開展“十佳案卷”評選活動。

12、加強行政執法主體管理。落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性審查制度,及時公布市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創新行政執法人員日常管理機制,建立行政執法人員日常網上學習、定期測試、資格考試等制度,不斷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完善行政執法資格在線測試系統,豐富強化使用功能,積極申報“中國法治政府獎”。

(五)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13、建立完善行政執法監督長效機制。充分利用行政執法電子監察系統,加強對行政執法全過程的跟蹤監督;研究與市監察局、市檢察院聯動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切實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有效監督。完善重大行政處罰備案、錯案追究等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加強與輿論監督銜接,對新聞媒體曝光的行政執法案件,及時跟蹤督辦。

14、充分發揮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員作用。建立監督員向市政府專報制度,積極向市政府提報有份量的規范執法建設性意見建議。組織行政執法監督員對食品藥品、衛生、公安、建設、城管等重點執法領域開展執法監督檢查活動。

15、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健全和強化網上報備機制,提高報備率和報備效率,強化對各級政府和部門抽象行政行為的審查監督,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六)加強行政復議裁決調解工作

16、創新化解行政爭議的新機制。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化解機制,整合行政資源,搭建投訴、復議、裁決、調解、仲裁等統一解決爭議的工作平臺。按照效率和務實的原則,明確責任主體、工作程序、工作標準和法律責任等,形成集中受理、集中辦理和統一監督的工作格局。

17、健全行政調解工作體系,搭建行政調解平臺。進一步加強行政調解工作,指導縣市區政府、部分行政調解任務重的部門及鎮街設立行政調解組織,初步建立市縣鎮街三級行政調解體系。將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18、全面推進行政復議裁決規范化建設。在全市推廣行政復議裁決規范化建設工作,完善規范化建設標準,加強考核驗收。

(七)加大依法行政宣傳力度

19、加強依法行政信息宣傳工作。繼續抓好依法行政信息的采用、統計和考核工作,對依法行政信息報送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信息報送質量和數量,繼續保持全國、全省依法行政宣傳先進單位稱號。

20、做好法制宣傳載體建設。充分發揮《法治》刊物、政府法制網站和政府法制微博宣傳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載體作用,增加和完善欄目內容,持續擴大社會影響力。

21、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活動。繼續舉辦法制服務進社區巡回宣傳活動,重點宣傳行政強制、行政復議、仲裁等法律常識,引導群眾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糾紛,依法理性地化解矛盾。

二、不斷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22、進一步壓減行政審批事項。按照市場優先和社會自治原則,對各級審批事項,尤其是與投資、社會事業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清理。通過取消、調整和下放等方式,進一步減少市級審批事項,推動縣級審批權限下放,擴大基層審批權限。

23、繼續壓縮行政審批時限。對保留的審批事項,明確實施條件、減少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規范附加收費、縮短辦理時限、提升服務效能,承諾時限力爭省內不超過青島,省外不超過。

24、推進基本建設項目模擬審批。出臺《基本建設項目模擬審批實施辦法》,在基本建設項目中試行“模擬審批”。對市內土地雖未取得但業主相對明確的重點項目,由項目單位先按程序申報資料,有關部門審查后出具非正式意見。當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再對資料進行補充完善,發放正式批文,以有效解決項目單位因土地使用權短時期內無法落實導致的審批周期過長的問題。

25、實行企業設立并聯審批。出臺《企業設立并聯審批實施辦法》,全面推行企業登記一表制辦理。把衛生、環保、安監、藥監等部門涉及的前置審批事項,以及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后辦理的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等事項,整合成一張表格,借助辦公自動化網絡,實現由一個窗口錄入,相關窗口信息共享、同步審批,解決企業設立過程中部門審批互為前置、重復提交材料,審批環節過多,效率較慢等問題。

26、加快推進網上審批步伐。在已建成全市統一網上審批平臺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網上預審、場景式網上引導功能,為投資人提供智能化信息引導服務。加大電子網絡一體化建設力度,年底前實現市、縣、鄉、社區四級以及部門與駐大廳窗口之間聯網。

三、持續做好投資創業服務工作

27、實行投資項目集中受理。在深化相對集中部門內部審批權改革基礎上,借鑒深上海、東營等地做法,對主要投資審批部門實行投資辦件預登記制度,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投資項目集中受理窗口,集中受理各類企業投資辦件申請,切實掌控項目源頭,有效解決審批辦件錄入不及時、一次性告知制度不落實等影響審批效率的問題,真正實現“一口受理、內部運行、限期辦結、實時監測”的運行模式。

28、推進投資項目聯合辦理。對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工業項目、服務業項目審批涉及的用地、立項、工程規劃、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等環節進行流程再造,實行聯合審查,專人督辦,實現高度并聯、大幅提速??偟哪繕耸?,通過實行并聯辦理,各類基建項目辦批辦理時限實現低于青島市的目標。

29、推行重大投資項目代辦制度。出臺《市重大投資項目代辦制實施辦法》,設立投資項目代辦服務窗口,組建專門代辦員網絡,按照“自愿委托、無償代辦、全程服務、合法高效”原則,對市級重點項目特別是重點投資項目、重點工業項目、民生保障類項目以及外資項目,確定專人負責,實現在注冊、用地、規劃、環評、施工到驗收等各個環節一條龍全程代辦服務。

30、開辟重大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制定重大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制度,凡進入“綠色通道”的項目享有優先辦理權。投資項目集中受理窗口組織各有關部門對項目報批工作進行集中咨詢論證,根據項目規模、性質、特點和論證結果排出辦理流程,列出報批事項的申報材料和辦理時限,通過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并聯即辦以及專人督辦等措施,確保項目審批整體提速50%。

四、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建設

31、建立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現有公共資源交易場所和資源,采取進駐模式,將所有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建設工程、政府采購、醫療器械采購以及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出讓、產權交易等基本項目全部納入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交易,建立統一、規范、競爭、有序的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32、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機制。構建“一委一辦一中心”的三級管理體系,完善“統一信息、統一評委抽取、統一交易運行、統一收費管理、統一交易監督”的“五個統一”的運行機制,實現公共資源交易的市場化、程序化、規范化,預防和遏制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腐敗行為。

33、推動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步伐。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研究探索在交易量較大的縣市設立分中心,接受市中心的業務指導,實施更加透明、更加規范、更加嚴格的管理服務模式,穩步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進程。

五、加強中心建設和管理

34、加強濱海分中心建設。繼續以項目督辦為重點,采取“一線工作法”加強對投資項目的協調調度和重點督辦。加強與北部沿??h市區的聯系,擴大濱海分中心的受件范圍。

35、全面推行行政服務標準化。在全面推進行政服務標準化工作標準體系的基礎上,按照有錯必糾、糾后必改的原則,建立標準化改進完善機制,開展內部審核和自我評價,并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提高標準體系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6、加強中心管理考核。修訂中心各項管理制度,推進中心管理工作,突出抓好特色服務和亮點工作,強化對帶班領導的考核,提高辦事效率,增強中心各窗口服務效能。

37、繼續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完善聯合監督檢查機制,繼續與機關效能監察中心實行聯合監督,落實中心窗口負責人、各支部紀檢委員輪流值班檢查制度,提高監督管理效能。

38、強化窗口工作人員學習培訓。以行政執法、行政審批業務和行為規范為重點,抓好相內容的學習培訓;加強作風紀律建設,開展“優質服務”活動,進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

39、加強中心文化建設。組建各類活動小組,有計劃地組織各類知識講座、評比競賽、參觀見學和文體活動等,營造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

六、進一步加強機關自身建設

40、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加強作風建設,開展調查研究,改進文風會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認真貫徹落實厲行節約和建設節約型機關的各項要求,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范文5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對我區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行政執法監督,是指區政府對所屬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活動實施的監督。

第四條行政執法監督應當堅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促使行政執法機關在法定權限內按照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行為。

第五條區政府統一領導全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區法制部門負責實施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區監察部門負責按照其職能做好相關監督工作。

第六條健全完善監督制度,對行政執法機關實施有效的日常監督。

(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認證制度。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執法依據由區法制部門審查確認,經區政府批準后在本行政區域內公告。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執法依據發生變化時,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及時報區法制部門重新審查確認。

(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制度。每年定期組織全區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培訓內容側重于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更新知識的學習和執法技能的提高,一般每年對全區10%的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公共法律知識抽測,參加培訓的情況和抽測成績作為執法證審驗的重要參考。

(三)行政執法持證上崗及定期審驗制度。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必須亮證執法。行政執法人員未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不得開展行政執法活動,管理相對人有權拒絕其監督管理。建立信息檔案,行政執法證件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對執法證進行一次審驗;行政執法人員執法崗位、執法類型、執法范圍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變更行政執法證件內容,未經審驗確認的不得繼續使用。

(四)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執法機關應按照規定對行政執法活動形成的監督檢查記錄、證據材料、執法文書等立卷歸檔,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定期組織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著重對案卷內容的完整性、證據的充分性、法律適用的正確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當性等進行全面審查,對評查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及時進行整改。

(五)行政執法檢查報批、報告制度。行政執法機關對企業進行例行執法檢查或專項檢查,每季度要事先制定工作計劃,向區法制部門報批,同時到區監察部門備案。對涉及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等重大執法檢查以及群眾舉報、巡查發現違法行為等必須立即查處的執法檢查,可先行實施,檢查結束后一周內向區法制部門報告具體情況,同時報送區監察部門備案。每季度末,行政執法機關將行政執法檢查登記表匯總報區法制部門備案。嚴格控制行政執法檢查頻次,積極推行行政執法機關聯合檢查。

(六)重大行政決定備案制度。行政執法機關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決定于作出5個工作日內向區法制部門備案,對涉及企業作出的吊銷證照、責令停產停業、罰款2萬元以上等重大行政處罰的,要擬定行政處罰初步意見,報區法制部門審核同意后再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時向區監察部門備案。

(七)行政執法分類指導制度。對危害公共安全、食品藥品安全、違法占用土地、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等方面的違法案件,要嚴厲查處,提高執法效能,維護公共利益和經濟社會秩序。對尚未造成嚴重危害后果,或者違法結果能夠及時消除的違法行為,實行“首違不罰”,依法進行告誡、引導、教育,并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再給予行政處罰。

(八)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在辦鎮及村居、企業、群團組織中選聘行政執法監督員,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活動,有效改善行政執法工作。要定期召開會議,為行政執法監督員的監督活動提供有關行政執法分析資料和工作便利,對反映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查,并將調查處理情況反饋行政執法監督員。

(九)行政執法投訴制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有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區法制部門予以投訴和舉報,也可以向該行政執法機關的上一級機關予以投訴和舉報,區法制部門及有關機關要針對投訴及舉報的問題及時作出處理意見并反饋當事人。

第七條區法制部門在日常監督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方式履行監督職責:

(一)每年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核;

(二)對行政執法情況實行現場監督、抽查或暗訪;

(三)組織行政執法專項檢查或聯合檢查。

被監督單位和人員應當如實報告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接受監督。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

第八條實施行政執法監督包括以下內容:

(一)行政執法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執法主體資格是否合法,執法依據是否充分,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適當,并符合有關自由裁量的規定;

(二)監督行政執法機關是否存在行政不作為的情況,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全面履行法定職責;

(三)執法人員有無,,,損害國家、集體和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行政執法機關建立和執行行政投訴和舉報受理制度的情況;

(五)行政執法機關建立和執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的情況;

(六)其他應當進行監督的事項。

第九條行政執法監督人員履行監督職責時,對違法執法的行政執法人員,有權當場責令其停止違法行政行為或者督促其履行法定職責。

第十條行政執法監督中發現作為行政執法依據的有關規定內容違法的,應按規定向有關制定機關提出修改或廢止的意見或建議。

第十一條行政執法機關之間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出現爭議的,爭議各方應當主動溝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區政府主持協調。

第十二條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向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發出行政執法監督通知書;

(二)接到監督通知書的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區法制部門回復;

(三)經查實認定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存在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向行政執法機關發出行政執法監督決定書。

第十三條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按要求執行行政執法監督決定書,如對監督決定書不服,可以申請復查。區法制部門應當在收到復查申請后及時作出復查決定,復查期間行政執法監督決定書不停止執行。

行政執法機關既不申請復查又不履行行政執法監督決定書的,區法制部門可按本規定提請有權機關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區法制部門責令改正,并視情節提請區政府給予通報批評:

(一)未建立或未按要求執行行政執法相關制度的;

(二)無正當理由,逾期未答復行政執法監督通知書或未履行監督決定書的;

(三)有其他違法、失職行為的。

第十五條行政執法人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區法制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暫扣其行政執法證件:

(一)違法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收費、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行為的;

(二)違反有關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規定的;

(三)有其他應當暫扣行政執法證件情形的。

行政執法人員在被暫扣行政執法證件期間,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所在單位應對其進行相關執法教育培訓。暫扣行政執法證件的期限為15日以上30日以下。

第十六條行政執法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區法制部門提請發證機關吊銷其行政執法證件:

(一)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勞動教養處分的;

(二)被暫扣行政執法證件2次以上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或因執法過錯被追究行政責任2次以上的;

(四)在行政執法活動中、,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有其他應當吊銷行政執法證件情形的。

行政執法人員被吊銷行政執法證的,其所在單位應當將其調離行政執法崗位。

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范文6

關鍵詞:基層;行政執法;現狀;對策

中圖分類號:D922.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8-4428(2012)09-103 -02

《國務院關于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國發〔2004〕10號)中明確提出“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形勢和依法治國的進程,必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充分說明加強依法行政工作關系到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鑒于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正處于轉型期,呈現出不平衡的特點,這就要求我們更多的去關注基層的執法工作。

一、當前基層行政執法工作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的基層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步,表現為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執法力量不斷加強、對執法的監督管理機制不斷創新等。然而,基層行政執法工作中的問題仍然存在:

(一)依法行政觀念較為淡薄

一些基層執法人員不規范執法的行為時有發生,缺少憂患意識,在工作中表現出沒有緊迫感和“精品”意識。

(二)依法行政監督機制不夠健全

一些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制止或者糾正,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得不到及時救濟。

(三)行政執法部門職能交叉

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由于體制、立法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一些執法部門職能相互交叉,權責劃分不明,導致執法中扯皮或撞車現象時有發生。

(四)行政執法力量較為單薄

行政執法人員由于受編制限制,普遍人員緊缺,力量薄弱,導致一些執法任務較重的部門聘請一些臨時人員參與行政執法的現象時常存在。

(五)行政自由裁量權把握不準

不少行政執法人員在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時,僅考慮到其行為的合法性,而對其行為的合理性沒有引起重視甚或根本不重視。

二、規范基層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性

(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要求

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開展以來,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社會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鶎訄谭üぷ髦苯雨P系民生,其是否規范,能否適應社會和時展提出的要求,直接影響到改革開放的成果能否惠及人民。

(二)依法行政,建立法治國家的要求

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國的客觀要求相比,依法行政還存在不少差距,妨礙了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因此必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鶎訄谭üぷ髯鳛橥七M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其是否規范,直接關系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進程能否順利推進。

(三)基層執法工作自身發展的要求

基層執法工作的成效需要經受住實踐的檢驗,如果基層執法工作不夠規范,社會管理雜亂無章,其自身的職能就得不到實現。所以,規范基層執法工作,體現行政工作的科學高效,也是基層執法工作自身發展的要求。

三、規范基層行政執法工作的對策

(一)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為規范基層執法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對現有的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業務知識、法律知識培訓,并形成經?;⒅贫然?,以強化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意識,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增強依法管理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的能力?!?不斷豐富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提高其執法能力和水平,確保辦案質量,保證法律正確實施,管理科學到位,為規范基層執法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二)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保證行政執法權的合法行使和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 必須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在實踐中不斷充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內容, 拓寬行政執法監督的領域, 完善行政執法監督的體系?!?對于違法行政的行政執法人員,一定要嚴格責任追究,絕不姑息遷就,不斷增強行政執法人員堅持依法辦事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大力推進行政執法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將行政執法活動置于全社會監督之下,防止“暗箱操作”,提高行政執法活動透明度,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執法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偏差,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三)準確把握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責要求,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自覺性

部門間行政職能爭議實質是部門之間在實施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矛盾和爭議。政府法制機構作為本級人民政府法制方面的參謀、助手,應該而且能夠在依法規范行政機關的職責、權限,協調部門職能爭議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合理界定部門之間的法律職責,從源頭上避免職能交叉。各級行政機關要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使其強化執政為民的服務意識,樹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增強工作的責任感,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盡量避免在行政執行中出現缺位和越位的現象,進而解決行政職能交叉和行政執法爭議,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執行力。

(四)立足行政執法工作的實際,通過合理利用現有資源提升行政執法的能力

基于執法力量薄弱的客觀現實,除了申請人員和經費的支持外,更應努力加強對現有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其行政執法的水平。通過對臨時執法人員運用講座、報告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崗前培訓、資格培訓和業務提升培訓,結合行政執法工作實際進行有針對性的實踐性訓練,使其學習掌握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操作規程,熟悉有關的法律條文和行政執法中的有關程序,提升行政執法實踐能力,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提高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行政執法的能力。

(五)深刻理解行政執法的內涵要求,合理運用自由裁量權促進行政執法效率的提高

行政合法性原則是指行政權的行使必須依據法律、符合法律,而行政合理性原則是指行政行為的內容要客觀、適度、符合理性。行政行為在合法性原則的前提下,應該在綜合考慮相關因素的基礎上,平等、公正地適用法律規范,努力做到自由裁量權的細化、具體化,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行為的合理性?!爸挥性诰唧w行政管理活動中秉承公正與善意,做到合法、合理,公共管理行為才能實現它的效益,才能提高政府信用,鞏固政府良好形象?!?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與社會雙向溝通的渠道,通過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為規范基層執法工作提供嚴格的監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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