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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宣傳工作方案范文1
一、參加醫療援助工作的單位及受援地區
參加醫療援助單位為**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醫科大學、**中醫學院、**區婦幼保健院分會、**區人民醫院組成的**“銀齡行動”醫療專家服務隊。受援地區為崇左市的寧明縣、欽州市的浦北縣和靈山縣。
二、對口援助科目及時間
1、醫療援助科目。由**“銀齡行動”醫療專家服務隊對受援地區寧明、浦北、靈山三縣的醫務人員以臨床帶教、門診帶班、查房及病例分析、會診、技術講座等形式,以內科、外科、骨傷科、婦產科、兒科及當地發病率高的專科開展活動,進行在崗培訓,不斷提高當地醫院及醫務人員的管理和醫療水平。
2、援助時間:3~4個月為一期。每月8~12天。
三、參加援助醫療專家
四、工作職責
1、**老齡辦:①組織項目實施,負責項目工作方案的審定、督促檢查及驗收;②提供項目經費;③對參加項目的老專家的體檢、購買(項目實施期間)專家的人身保險;④項目啟動。
2、**老科協:①承擔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②根據實施方案和受援單位的要求,統一調配、選派專家參加項目行動;③落實工作方案所確定的各項事宜;④負責管理和使用好項目專項經費;⑤項目結束后及時向區老齡辦提交工作總結。
3、受援所在地政府:①負責開展活動的組織宣傳工作;②做好具體實施計劃,為專家開展活動提供方便;③做好專家接待工作;④協助**老科協做好項目實施總結報告。
五、經費預算(略)
六、工作步驟
1、在7月中旬召開“銀齡行動”啟動會議。由區老齡辦向參加“銀齡行動”的上述醫療專家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對老專家講明今年開展“銀齡行動”的目的意義,實施方案和步驟,及具體操作的程序,讓專家明白自己做什么,怎么做。
2、在7月下旬或8月初,由區老齡辦組織市老齡辦、區老科協及專家到三縣進行實地考察,了解當地醫療水平狀況,受援地區政府和直接受援單位對開展“銀齡行動”的態度、要求援助的計劃,落實受援單位的責任等。
3、在8月份,由區老齡辦組織相關市老齡辦、老科協、參加行動的專家,并邀請有關領導、宣傳媒體舉行“銀齡行動”啟動儀式,造成聲勢,打造**“銀齡行動”品牌。啟動儀式后,專家即隨受援單位代表赴受援地開展活動。
醫院宣傳工作方案范文2
各醫療衛生計生單位:
2017年4月26日是第10個“全國瘧疾日”。宣傳主題為“消除瘧疾:謹防境外輸入”。為進一步動員全社會共同關注,加大瘧疾防治工作力度,提高社會和公眾的瘧疾防控意識,鞏固我市消除瘧疾防治成果。現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國瘧疾日”前后,開展系列宣傳教育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提高對瘧疾防治工作的認識
目前,隨著人口流動的頻繁,居民出境旅游、務工、經商等人數增加,瘧疾輸入風險加大。從瘧疾疫情形勢來看,2016年全國瘧疾病例以境外輸入性病例為主,我市近幾年發現報告病例全部為輸入性瘧疾,2017年我市已確診一例輸入性三日瘧病例,所以防控境外輸入已成為當前瘧疾防控工作重點。各單位要在“全國瘧疾日”前后,圍繞宣傳主題,制定詳細宣傳方案,開展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多種渠道與方式宣傳瘧疾防治核心信息(附件1),特別是要加強出國經商、旅游和務工等重點人群宣傳,提高自我防護能力,謹防境外感染,增強患者及時就診、配合治療意識,使每一例患者都得到治療,減少傳播風險。
二、大力開展培訓,努力提高醫護人員的防治水平
市人民醫院、中醫院等單位要認真開展院內培訓工作,增強醫務人員,特別是急診科、內科、婦科、兒科等科室臨床診療人員的瘧疾疫情意識,提高病例甄別、診斷及重癥病例救治能力。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要在4月底前,做好鎮村醫務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學習《東臺市2017年寄生蟲病防治工作方案》和瘧疾診療防治知識。不斷提高臨床識別、鏡檢技能、血片制作及疫情處置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瘧疾防控工作水平。
三、認真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宣傳活動
醫院宣傳工作方案范文3
一、普查目的
更全面地掌握我鎮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主要污染物種類及其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檔案和信息數據庫,為科學編制各類規劃、優化區域產業結構、科學制訂環保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據;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提高全民環保意識。為國家、省、市報送準確的污染源信息數據。
二、普查的時點、范圍、內容和污染物種類
(一)普查時點。
污染源普查的時點為*年12月31日,普查資料的時期為*年度。
(二)普查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鎮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1、工業源
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的工業污染源。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普查對象和一般普查對象,分別做詳細調查與簡要調查。
重污染類別的劃分標準由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公布。重點普查范圍:(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產業活動單位;(2)11個主要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羽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重污染類別的產業活動單位;(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中重污染類別的規模以上企業;(4)市環保局重點監控的工業污染源。
一般普查范圍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普查范圍以外的工業污染源。
2、農業源
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種植業、禽畜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
種植業污染源普查范圍:糧食作物(包括谷類、薯類和豆類)、經濟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棉、麻、茶、煙草、中藥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葉菜類、瓜果類、茄果類、根菜類、豆類、花菜類)主要產區。
禽畜養殖業污染源普查范圍:舍飼、半舍飼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水產養殖業污染源普查范圍:池塘、網箱、圍欄、淺海、灘涂、工廠化養殖廠(區)。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規模劃分標準由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公布。第三產業普查范圍:(1)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2)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中具有一定規模的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等經營單位;(3)醫院;(4)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5)民用核技術利用單位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城鎮污水處理廠、生活垃圾處理廠(場)、危險廢物處置廠、工業區集中污水處理廠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它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
(1)種植業主要普查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和蔬菜作物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肥料和農藥的名稱、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農膜的地膜厚度、覆蓋面積、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稈的產生量、直接還田量、露天焚燒量、隨意丟棄量、飼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養殖業主要普查豬、奶牛、肉牛、蛋雞、肉雞在規模養殖條件下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禽畜種類、養殖組織模式、存欄量、出欄量、飼養階段、禽畜體重、采食量、精粗飼料主要成分含量,糞便和污水產生量、清糞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糞便污水處理設施的處理方式、處理能力、運行時間和運行狀態等。
(3)水產養殖業主要普查魚、蝦、貝、蟹等在規模養殖條件下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養殖種類、養殖方式、養殖模式、養殖產量、養殖面積,餌料、肥料、魚藥的使用情況,養殖進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
(3)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生活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可溶磷、總氮、硝態氮、銨態氮;種植業增加地膜殘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1~2種等;禽畜養殖業與水產養殖業增加COD、銅、鋅等。
三、普查機構職責分工
(一)基本原則。
本次普查由*鎮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實施,各部門分工協作,各村(社區居委會)和工業公司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
(二)普查機構職責。
*鎮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宣傳、組織、實施和驗收工作。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分局,負責擬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組織普查培訓、開展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籌備相關會議,匯總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數據,并向*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普查相關信息。
(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安排專人協調具體工作;按照部門職能分工,指導和檢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動本單位積極參與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宣傳辦:負責組織協調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及相關報道工作;
經貿辦:配合做好普查成果的分析和應用,指導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交警中隊:負責提供機動車登記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的普查及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財政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及時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
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提供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單位基本情況;
建設所:開展垃圾處理場普查,負責生活垃圾排放量調查;
農辦:負責農業污染源普查,完成農業源普查工作;
醫院:提供本系統射線裝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況資料,做好醫療污染源普查工作;
環保分局:負責工業源、生活源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的普查,協助宣傳部門開展普查宣傳工作;
統計辦:配合環保部門,提供與普查相關的基礎信息,協助培訓普查員,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審核、統計與分析工作;
工商分局:負責提供工商登記基本信息;
教辦:配合環保部門提供與普查有關的基礎信息,負責教育系統污染源普查;
水務公司:開展污水處理廠普查,負責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調查。
四、組織實施與保障
(一)組織保障。
為確保圓滿完成我鎮普查任務,各相關部門、村、社區居委會、工業公司要加強組織、協調和檢查,層層落實責任,及時發現和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關部門、村、社區居委會、工業公司等單位應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各普查對象單位應當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確保圓滿完成我鎮的普查工作。
(二)技術保障。
1、加強宣傳動員。
加強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制定污染源普查宣傳方案,充分利用電視臺、傳單和橫額等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普查宣傳;根據普查的不同階段,突出宣傳重點,把宣傳動員工作貫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通過宣傳使普查對象和社會公眾充分了解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義、權利和義務,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2、加強培訓,建立普查底冊。
采取分級培訓的形式,按照*市政府統一安排,由鎮普查辦組織我鎮普查指導員參加*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舉辦的培訓課程,同時鎮普查辦也自行組織、開展普查員及普查對象的培訓,確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員都經過培訓。鎮普查辦根據統計、工商等部門提供的企業基本信息,確定重點普查對象,建立普查底冊。
3、加強數據審核。
為確保普查數據真實可信,鎮普查辦在普查工作中實施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設立專門的質量控制人員,對污染源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對數據偏離實際情況、少報、漏報等不符合要求的調查表實施退回重新填報處理。
4、驗收。
完成普查工作后,鎮普查辦按要求向*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驗收,并配合*市普查領導小組開展驗收工作。
(三)法律保障。
認真貫徹《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及時上報*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規定嚴肅處理。
(四)經費保障。
我鎮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由普查辦根據普查工作方案編制普查總體經費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作為污染源普查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列入鎮環保分局*年專項預算中撥付。
經費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定與評審,宣傳與培訓,現場監測,入戶調查,專用設備購置,數據錄入與處理,數據庫維護,檢查、驗收等過程的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印刷費、辦公費等)。
五、時間安排
本次污染源普查以全面普查的方式展開。全面普查工作由鎮普查辦負責組織實施,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年11月—*年1月)。
1、成立機構,落實經費(*年1月前)。
*年11月22日成立*鎮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黃府辦[*]76號)。
2、制定普查方案(*年1月)。
鎮普查辦根據國家、省和市的普查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普查工作方案。
3、宣傳動員(*年1月16日開始)。
鎮普查辦要分階段突出重點,開展普查宣傳工作。
4、清查企業、建立底冊(*年1月31日前)。
鎮工商分局、建設所、醫院、統計辦等相關部門在*年1月20日前向鎮普查辦提供普查基礎資料,在*年1月31日前建立本鎮重點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冊。
5、選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開展普查培訓(*年12月-*年1月)。
鎮普查辦根據各村、社區居委會、工業基地重點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數,按適當比例選配普查指導員,由市普查辦統一進行培訓;并組織普查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工作在*年1月完成。
(二)全面普查階段(*年1月-*年7月)。
1、組織填報普查表(*年1月-*年3月)。
采取集中輔導與入戶調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普查報表填報工作,于*年3月底前完成報表填報工作。
2、建立鎮污染源數據庫(*年3月-*年4月)。
鎮普查辦要及時審核、錄入、校驗污染源數據,建立污染源數據庫。
3、上報數據和驗收(*年4月-*年5月)。
鎮普查辦4月15日前完成全鎮污染源普查數據審核與匯總,報*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驗收。
(三)總結階段(*年7月)。
建立*鎮污染源數據庫,開發利用普查成果,總結驗收普查工作。
六、普查資料管理
醫院宣傳工作方案范文4
1.20**年我省平安醫院創建活動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屆三次會議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全國和全省政法工作會議精神,以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為中心,以推進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建立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處機制為重點,與醫院管理年和醫院復核評價、評審工作相結合,加強部門配合,加大工作力度,突破重點難點,全面整體推進,探索建立平安醫院建設的長效機制,努力實現醫療執業環境明顯改善、醫院及周邊安全狀況明顯好轉、醫療服務質量明顯提高、醫患糾紛明顯減少、醫院治安防控能力明顯增強、醫患關系更加和諧的工作目標,為“法制**”、“平安**”、“和諧**”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積極推進醫療責任保險
2.加強試點工作,重點強化對南京市醫療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完善試點工作方案和措施,適時召開醫療責任保險工作推進會。
3.加強調查研究,認真總結面上實施醫療責任保險的經驗和做法,組織開展經驗交流。
4.加強培訓工作,組織開展二級以上醫院相關人員醫療責任保險有關知識的培訓,提高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實施的管理水平。
5.加強政策研究,根據試點和面上經驗,結合醫療責任保險推進中存在問題與不足,下發有針對性的政策性文件,完善保險方案和操作辦法。
6.加強檢查督導,檢點地區、重點醫療機構、相關保險機構對**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
三、探索建立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
7.試點先行,與醫療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相結合,探索建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建立第三方調解機制,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
8.規范指導,根據試點工作經驗,研究制定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組織架構、工作程序、管理辦法、保障條件等內容的指導性文件。
9.整體推進,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完善相關措施的基礎上,適時召開現場會,整體推進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組織的建立。
四、全面加強醫院管理
10.繼續深入開展醫院管理年活動,以“質量、安全、服務、費用”為主題,認真落實醫院管理年活動的各項措施,加強醫院基礎管理,全面提升醫院服務水平和質量。
11.全面啟動醫院復核評價和評審工作,認真研究制定醫院復核評價和評審工作計劃,并有序組織實施,全面提升醫院科學化、規范化、信息化、法制化管理水平。
12.努力改善醫療服務,結合醫院管理年和醫院復核評價與評審工作,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認真落實醫療服務核心工作制度,實施醫院業務流程重組,加強醫患溝通,完善溝通內容,改進溝通方式,注重溝通效果,優化診療環境,努力為患者提供及時、方便、人性化的醫療服務。
13.組織開展《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護士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培訓,增強醫院管理者和廣大醫務人員的依法執業意識。
14.依法加強對醫院和醫務人員執業行為的監督管理,嚴格技術準入,加強藥品、醫療器械采購、儲存、使用質量的監督管理,堅持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規范醫療執業行為
15.規范醫療價格行為,嚴格執行醫藥價格政策和收費公示制度,繼續實施各項惠民醫療措施,控制藥占比,切實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
16.開展醫用診斷、治療設備的計量專項監督檢查,確保其運行安全有效,努力構建醫院誠信計量體系。
五、完善醫患糾紛院內處理機制
17.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對醫護人員的教育與培訓,堅持預防在先、發現在早、處置在小的原則,建立健全醫患糾紛預防處置、情況研判機制。委托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機構分析、研究醫療事故產生的規律和預防措施,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教育活動。
18.完善醫患糾紛院內協商處理機制,健全醫院內部醫患溝通和醫患糾紛調處組織,提高醫患糾紛現場處理能力,使大部分醫患糾紛在院內及時得到處理。
19.規范醫患糾紛院內處理辦法,衛生、公安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省醫患糾紛突發事件處理規定(試行)》,明確各方處理職責和程序、辦法。
六、強化醫院內部治安管理
20.組織開展醫院安全重點崗位工作人員學習培訓,明確崗位職責,提升應對各項安全隱患、事故的能力。(5月、10月)
21.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組織,總結各地醫院治保隊、護院隊、義務消防隊等組織的建設管理經驗,研究制定建設管理規范,組織開展專題培訓,提升醫院治安防控專兼職隊伍水平和能力。
22.加大醫院內部技防設施建設力度,全面實施《**省醫院內部安全技術防范建設規范(試行)》,適時召開現場會推廣先進典型。
23.借鑒外地經驗,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我省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的管理規定,明確各方責任和防控措施。
24.加大醫院周邊環境整治力度,研判醫院周邊影響醫院和醫療安全的各種因素,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探索清理整頓的辦法措施,依法繼續開展綜合治理,有組織地開展部門聯合行動,優化醫院周邊環境。
七、加強平安醫院創建宣傳工作
25.強化信息公開意識,推進衛生行政部門政務公開和醫院院務公開,建立統一協調的信息通報機制,繼續開展二、三級醫院醫療信息制度。
26.加強涉醫宣傳工作,溝通、協調和引導新聞媒體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正面宣傳為主,大力宣傳廣大醫務工作者中好人好事,宣傳臨床醫學的特殊性,加強對患者依法處置醫患糾紛的教育,掌握好對醫患糾紛宣傳報道的尺度。定期不定期地組織開展平安醫院創建活動新聞通氣會和主題宣傳活動。
27.繼續辦好《**平安醫院創建》工作簡報,繼續在《**法制報》開辟專欄,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和各地各單位好的做法與經驗。
八、加強組織領導
28.發揮平安醫院創建協調組織的作用,適時召開省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協調小組全體人員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省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協調小組辦公室全體人員會議,通報情況,溝通信息,研究問題,部署工作。(適時)
醫院宣傳工作方案范文5
一、人口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人口普查是一項全國性的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第六次人口普查將摸清*年以來我街道人口數量、結構、分布和居住環境等方面的變化情況;研究未來人口狀況的發展趨勢,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完善我街道人口、就業、教育等政策,科學制定我街道“十二五”時期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人民物質文化生活,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組織領導與職責
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街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村(居)和駐街企事業單位分級負責、各方參與”的原則,在區政府、區人口普查辦公室和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進行。
依據津麗政發27號和津麗人普辦5號文件要求,經街道黨委、辦事處研究,我街道成立了人口普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
主任:*(兼任)
副主任:*
成員:*
各村都要成立普查工作組,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抽調有關人員做好普查工作。職責分工如下:
1、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是我街人口普查工作的具體實施機構,負責我街人口普查工作的組織協調與推動。
2、街道統計辦負責人口普查的業務指導工作。
3、*街道派出所負責組織戶口整頓工作,協助、配合人口普查的摸底、登記階段相關工作,做好普查中的治安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所內居留人員普查登記工作。
4、街道計生辦負責新出生人口的核實認定工作,并與普查辦做好人口普查各階段工作。
5、街道宣傳部門配合普查辦制定我街道宣傳方案,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并在繪制普查區圖過程中對各重點區域進行攝錄為審核繪圖工作提供影像依據。
6、街道財政科負責普查經費的落實和協調工作。
7、街道城建科配合做好普查區域認定和制圖工作。
8、街道勞動保障中心和環衛所分別負責各自管理市場內個體工商戶的宣傳動員及協調工作。
9、街道衛生院、一中心*醫院配合做好在醫院住院及居住人員的普查登記工作。
10、街道區域范圍內的學校做好本校居住人員的普查登記工作。
11、*重機工業園管委會和排水管理處配合做好本單位普查各項工作。
三、人口普查經費
人口普查所需經費,在保證高質量完成普查任務和厲行節約的原則下,由街道普查辦編制詳細經費預算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四、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間、對象和內容
1、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間是今年11月1日零時。
2、人口普查的對象是居住在我區所轄區域內的自然人。人口普查采用按現住地登記的原則。每個人必須在現住地進行登記。普查對象不在戶口登記地居住的,戶口登記地要登記相關信息。
3、人口普查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分為家庭戶和集體戶。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口,作為一個家庭戶;單身居住獨自生活的,也作為一個家庭戶。
相互之間沒有家庭成員關系、集體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為集體戶。
4、人口普查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戶口登記狀況、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5、人口普查表分為《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長表》。普查表長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戶填報;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戶填報。
6、*年11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同時填報《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調查表》。
五、人口普查的方式
人口普查登記采用普查員入戶查點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
普查員應當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項目逐戶逐人詢問清楚,逐項進行填寫,做到不重不漏、準確無誤。普查員調查完一戶,應將填寫的內容,向本戶申報人當面宣讀,進行核對。
六、區域劃分與戶口整頓
普查區域的劃分堅持地域的原則。以居(村)委會所轄地區為基礎劃分普查區。每個普查區劃分若干普查小區,每個普查小區原則上按照約300人劃分。各普查小區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疊和遺漏,所有普查小區連接起來要完整覆蓋所有區域。
公安部門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戶口整頓方案》的要求進行戶口整頓。全面、完整、及時的向普查機構提供普查所需的人口行政登記資料,包括按照普查區域范圍的常住人口、外來人口、人戶分離人口、無戶口和應銷未銷戶口等資料。
七、步驟與時間安排
人口普查工作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工作階段(*年12月至今年10月底前)。主要內容為:
1、成立*街道第六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制定普查實施方案、工作進度安排和各項工作細則(今年3月至今年4月);
2、建立村(居)委會人口普查小組,(今年4月至今年5月20日);
3、開展人口普查宣傳工作,普查物資和數據處理準備工作(今年5月至10月);
4、普查區域劃分和地址編碼(今年3月至6月);
5、全面戶口整頓(今年5月至8月);
6、選調培訓普查員、普查指導員(今年7月至9月);
7、開展摸底工作(今年9月至10月);
8、完成數據處理準備工作(今年6月至11月)。
(二)登記和主要指標快速匯總階段(今年11月至12月)。主要內容為:
1、普查員入戶登記(今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2、復查、驗收及主要指標快速匯總(今年11月11日至12月)。
(三)數據處理階段(今年11月底至2011年12月)。主要內容為:
1、普查表編碼(今年11月底至2011年1月底);
2、普查表光電錄入(今年12月至2011年3月底);
3、數據編輯制表、匯總(2011年3月至8月)。
(四)普查資料的開發利用與后期工作階段(今年12月至2012年)。主要內容為:
1、完成普查數據的評估與報告(今年12月至2011年4月);
2、完善人口數據庫,編輯出版普查資料及開發,普查工作總結表彰(2011年1月至2012年)。
八、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選調與培訓
(一)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選調
1、原則上每個普查小區配備一名普查員,每3—4個普查小區配備一名普查指導員。
2、人口普查的登記工作,由普查員承擔,普查指導員負責對普查員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3、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是人口普查的基層工作人員,由各級普查機構負責選調或招聘。普查員在普查任務完成以前,不得被調動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4、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應當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體健康、認真負責、能夠勝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員擔任。
招聘的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勞動報酬由區普查辦在人口普查經費中予以安排。
(二)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培訓
1、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組織街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參加由區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普查培訓。
2、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經過培訓并測試合格后,由區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頒發證件,普查員入戶登記和普查指導員工作時,必須佩戴。
冒充普查員、普查指導員進行社會調查或者進行詐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九、特殊區域內人口普查登記工作的規定
1、在鋼管公司中學、*學校、鋼管公司小學、鋼花幼兒園內居住的各類人員(包括非走讀生)由學校負責普查登記,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負責協調并提供人口普查的業務指導,普查表移交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
2、居住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市場、建筑工地場所內的集體戶和家庭戶的登記工作,由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負責組織登記,各單位負責協助辦理(單位名單見附表1)。
3、駐街道消防隊由區普查辦按軍隊的相關規定執行。
4、*派出所被羈押的人員,由公安機關進行普查登記。
5、對無固定住所的流動人口,由公安、民政和普查辦按區普查辦的要求適時開展一次性清查登記。
十、宣傳工作
人口普查是和平時期最大的社會動員,街道、村(居)人口普查機構和宣傳部門要制定宣傳工作方案,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組織開展好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為人口普查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街道、村(居)各級普查機構在人口普查登記前后,通過張貼標語、公告等多種渠道,大力宣傳《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區第六次人口普查實施方案》,深入宣傳人口普查的重大意義、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廣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傳和社會動員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貼近普查實際,貼近普查各個階段的中心工作。
十
一、紀律
1、普查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動員、支持群眾如實申報人口普查項目,不得授意、指使、強迫群眾不如實申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表和匯總內容;不得對如實申報普查項目的群眾打擊報復;不得以各種形式和借口干擾人口普查工作。
2、人口普查機構,要對人口普查數據質量和資料管理負責,確保人口普查數據的真實、準確、可靠,杜絕丟失和損毀現象的發生。
3、普查登記的個體資料不得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
4、人口普查機構和各級普查工作人員,對各戶申報的情況,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機構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泄露。嚴禁公開個人和家庭的登記資料。
5、普查表只作為數據處理和綜合匯總使用,人口普查機構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查閱普查表。
6、人口普查匯總數據,不得用于對基層政府的政績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數據追究以往瞞報、漏報的責任。
7、本方案規定的各項具體工作實施細則,由*街道第六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制定。
十
二、獎懲
醫院宣傳工作方案范文6
一、普查目的
更全面地掌握我鎮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分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主要污染種類及其排放去向等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檔案和信息數據庫,為科學編制各類規劃、優化區域產業結構、科學制訂環保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據;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提高全民環保意識,提高政府及各部門環境預警應急能力,確保我鎮環境安全。
二、普查的時間、范圍、內容和污染物種類
(一)普查時間
*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年度。
(二)普查范圍
*鎮行政區域內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1、工業源
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的工業污染源。工業源普查范圍劃分為重點普查范圍和一般普查范圍,分別做詳細調查與簡要調查。
重點普查范圍:(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產業活動單位;(2)11個主要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羽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重污染類別的產業活動單位;(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中重污染類別的規模以上企業;(4)*市各級重點監控的工業污染源;(5)建筑業污染。
一般普查范圍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普查范圍以外的工業污染源。
2、農業源
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種植業、禽畜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
種植業污染源普查范圍:糧食作物(包括谷類、薯類和豆類)、經濟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麻、茶、煙草、中藥材)和蔬菜作物(包括葉菜類、瓜果類、茄果類、根菜類、豆類、花菜類)主要產區。
禽畜養殖業污染源普查范圍:舍飼、半舍飼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水產養殖業污染源普查范圍:池塘、網箱、圍欄、淺海、灘涂、工廠化養殖廠(區)。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1)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2)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中具有一定規模的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等經營單位;(3)醫院;(4)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5)民用核技術利用單位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和機動車污染情況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普查范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生活垃圾處理廠(場)、危險廢物處置廠、工業區集中污水處理廠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他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排水去向等;(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等;(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
(1)種植業主要普查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和蔬菜作物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肥料和農藥的名稱、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農膜的地膜厚度、覆蓋面積、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稈的產生量、直接還田量、露天焚燒量、隨意丟棄量、飼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養殖業主要普查豬、奶牛、肉牛、蛋雞、肉雞在規模養殖條件下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禽畜種類、養殖組織模式、存欄量、出欄量、飼養階段、禽畜體重、采食量、精粗飼料主要成分含量,糞便和污水產生量、清糞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糞便污水處理設施的處理方式、處理能力、運行時間和運行狀態等。
(3)水產養殖業主要普查魚、蝦、蟹等在規模養殖條件下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養殖種類、養殖方式、養殖模式、養殖產量、養殖面積,餌料、肥料、魚藥使用情況,養殖進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2)以城市(地區)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3)城市(鎮)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包括:總磷、可溶磷、總氮、硝態氮、銨態氮;種植業增加地膜殘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1-2種;禽畜養殖業與水產養殖業增加COD、銅、鋅等。
三、普查機構職責及部門分工
(一)基本原則
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
(二)普查機構職責
我鎮污染源普查工作由鎮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負責普查的宣傳、組織、實施和驗收工作。鎮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普查辦)負責擬訂我鎮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實施細則、組織普查培訓、組織開展普查和驗收、籌備相關會議、匯總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數據。
(三)部門分工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與編制和審議普查方案及其實施細則,安排專人協調具體工作;按照部門職能分工,指導和檢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動本系統積極參與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部門分工如下:
宣傳辦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單位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
財政分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及時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
環保分局負責工業源、生活源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的普查。
黨政辦配合環保部門,提供與普查相關的基礎信息,協助培訓普查員,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審核、統計與分析工作。
規劃所負責提供規劃資料,配合做好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和應用。
經貿辦配合做好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和應用,指導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負責提供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廠)名單,會同環保分局開展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廠)普查,配合做好生活垃圾排放量調查工作。
農業辦負責農業污染源、水產養殖業污染源普查工作。
水管所配合做好生活污水普查、分析工作。
*醫院負責提供本系統射線裝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況資料,配合做好醫療污染源普查工作。
公安分局負責提供機動車登記基本信息,與交通部門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及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國土分局負責提供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單位基本情況。
工商分局負責提供工商登記基本信息。
廣電網絡傳媒公司配合做好廣播、電視發射設施的污染普查工作。
電信分局配合做好通信基站等電磁輻射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四、組織實施與保障
(一)組織保障
為確保圓滿完成我鎮普查任務,我鎮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污染源普查的指導、組織、協調和檢查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各部門的職責分工,落實責任,及時發現和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有關部門、各村(社區)要根據需要成立基層普查小組,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污染源普查工作。重點調查產業活動單位可設立污染源普查機構,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應當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各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確保圓滿完成本地區的普查工作。
(二)措施保障
1、加強宣傳動員。
鎮普查辦要指定專人負責污染源普查宣傳,制訂宣傳方案,充分利用鎮有線電視、網站、報刊、宣傳欄等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普查宣傳;要根據普查的不同階段,突出宣傳重點,把宣傳動員工作貫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通過宣傳使普查對象和社會公眾明確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義以及自身的權利和義務,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2、加強普查培訓。
鎮普查辦要指定專人負責普查培訓工作,組織普查員及普查對象分級分批參加市普查辦舉辦的培訓班,并加強指導工作。
3、加強數據審核。
鎮普查辦要指定專人負責普查數據的質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環節,按一定比例抽樣檢查,抽查結果作為評估各有關單位、各村(社區)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的依據。對于數據質量達不到要求的單位、村(社區),鎮普查辦要責令該單位、村(社區)重新調查。
4、嚴格驗收。
鎮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市普查辦制訂的污染源普查驗收方案和評分標準,對各有關單位、各村(社區)的普查工作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必須整改,直到通過市普查辦組織開展的驗收。
(三)法律保障
認真貫徹《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對普查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
(四)經費保障
我鎮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由鎮人民政府負擔。鎮普查辦根據普查工作方案編制普查總體經費預算和分年度經費使用計劃,經鎮財政分局審核后,作為污染源普查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列入各相關部門的預算中,分年度按時撥付。
經費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訂與評審,宣傳與培訓,現場監測,入戶調查,專用設備購置,數據錄入與處理,數據庫維護,檢查、驗收等過程的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印刷費、辦公費等)。
五、時間安排
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由鎮普查辦負責組織實施,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年12月底前)
1、成立機構、落實經費(*年11月10日前)。
鎮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在*年11月10日前設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宣傳、培訓、普查、審核驗收等工作。
各有關單位、各村(社區)要成立普查工作小組,指定普查工作人員,確保機構人員到位,并在*年11月20日前將普查小組成員名單及聯系方式上報鎮普查辦。
2、制訂普查方案(*年11月20日前)。
各有關單位、各村(社區)要根據鎮普查工作方案,結合各單位、各村(社區)實際,制訂各單位、各村(社區)普查工作方案,并在*年11月20日前報鎮普查辦備案。
3、落實普查經費(*年11月20日前)。
鎮普查辦根據普查工作的需要編制普查經費預算,在11月20日前報鎮財政分局審核。
4、確定普查企業名單(*年11月20日前)
鎮普查辦根據市普查辦提供的普查企業基礎底冊組織人員以入戶走訪、抽查、電話咨詢等形式,確定污染源普查基礎資料庫,并于11月20日前反饋市普查辦。
5、宣傳動員(*年11月下旬至12月)。
鎮普查辦宣傳小組要分階段突出重點,開展普查宣傳工作。
6、開展普查培訓(*年12月底前)。
鎮普查辦組織鎮普查辦、各有關單位和各村社區普查工作小組成員及重點污染企業人員參加市普查辦舉辦的普查培訓。
(二)全面普查階段(*年1月-5月)
1、組織填報普查表(*年1月-3月)。
鎮普查辦組織協調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到各普查企業開展普查報表填報,普查數據錄入等工作;各有關單位、各村(社區)普查小組配合。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到各普查企業開展普查報表填報。
2、建立污染源數據庫(*年3月-4月)。
鎮普查辦配合市普查辦及時審核、校驗污染源數據,建立本地區污染源數據庫。
3、市普查辦在*年5月底前完成普查驗收工作,建立我市污染源數據庫,匯總所有污染源普查數據報省普查辦。
(三)總結階段(*年8月-2009年7月)
1、接受省的普查驗收(*年8月-12月)。
2、總結普查經驗,完成普查工作報告(*年8月-12月)。
3、開發利用普查成果(2009年1月-2009年7月)。
六、普查數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