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征求意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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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征求意見

法律征求意見范文1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公開征求意見日前結束。自8月15日公開征求意見以來,社會各界特別是法學界,針對不動產登記員和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類型、不動產登記機構及證書統一、不動產登記與公證、信息共享與保護等多方面問題,踴躍反饋意見。征求意見期間,不動產、法學、律師等領域專家和執業者從物權法、民商法等專業角度積極建言,認為不動產登記制度是程序性規定,要盡量具有可操作性、可執行性。

針對登記機構的統一,有專家提出,征求意見稿關于授權地方政府確定不動產登記機構的規定,科學合理,符合我國不動產登記實踐,符合法律規定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以法治方式審核改革的要求。條例不僅應推進登記機構統一,更應推進證書統一,在“不擾民”原則下取代種類繁雜的不動產登記證書,尤其要將房屋所有權證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證“兩證合一”。應當制定配套的不動產權屬爭議解決機制,如當事人自行協商、行政調解、仲裁或訴訟等解決方式,以保障不動產登記順利進行。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是已經實施6年多的《物權法》中的一項規定?!段餀喾ā吠瑫r規定,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多年來,國內許多民法學者一直呼吁制定“不動產登記法”。

多名參加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立法起草小組的學者表示,征求意見稿之所以一再延遲公布,原因在于“有些問題爭議較大,短期內很難達成共識,為了盡快出臺,只好回避爭議,對于必須涉及的問題,只作原則性、模糊的規定,條例的名稱也用了‘暫行’”。據了解,國土資源部上報給國務院的不動產登記條例草案建議稿有90條,但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只有30條,對不動產登記類型的具體區分整章被刪除,建議稿中對不動產登記的區分、建立不動產登記官制度、不動產登記機構的過錯賠償責任以及如何進行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等細化規定的內容,都未能出現在征求意見稿中。

雖然需要解決的問題還有很多,阻力較大,但社會各界對條例出臺普遍表示支持。輿論普遍認為,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市場經濟迅速發展“倒逼”行政管理的產物。社會公開大討論,將促進相關法律法規修改,希望有關部門充分利用機遇,推進物權法落實及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修改。

法律征求意見范文2

征求意見稿同時規定,環保社會組織和環保志愿者代表可以擔任環境特約監察員或監督員,對環保主管部門或企事業單位進行監督;環保主管部門要為環保社會組織環境公益訴訟提供協助。

今年開始實施的新環保法的亮點之一,就是設立專章規定了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新環保法第五章提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這一章同時對環境公益訴訟等進行了規定。環保部表示,征求意見稿就是為落實第五章的規定制定的。

根據征求意見稿,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范圍包括:制定或修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政策、規劃和標準;編制規劃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可能嚴重損害公眾環境權益或健康權益的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監督重點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社會實踐、志愿服務及相關公益活動以及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法律征求意見范文3

正式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無論從名稱上,還是從內容上都有很大的變化。根據征求意見稿的規定,只有因七種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才能征收房屋;只有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方可進行危舊房改造

這次征求意見稿名稱叫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雖然僅僅是一個名稱,但伴隨著名稱的改變,其內部的制度也有很大的變化。王錫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對征求意見稿予以了較高評價。

新拆遷條例

王錫鋅認為,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強調的是管理,而新名稱體現了由單向的管理到對公民私有財產權的尊重和保護。而且征求意見稿中摒棄了拆遷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搬遷,從拆到搬也折射出一種法治理念的進步。

拆遷這個概念從法律上來說其實是一個非常不適當的概念,因為拆遷僅僅是一個行為。而且這個概念在過去的十多年里帶來很多問題,造成一種不良的社會心理暗示。王錫鋅說。

王錫鋅認為,征求意見稿不僅在理念上而且在制度規定上也有很大進步。

當前,由商業利益導致的拆遷占大多數,但是都披上了公共利益的外衣。從征求意見稿的規定可以看出,將來政府對房屋征收與補償,只適用于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且什么是公共利益,也做了相對現實可行、合理的界定。王錫鋅說。

此外,在征收程序上,征求意見稿也注重程序公正,通過盡可能的公開,引入專家建議、公眾參與、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機制,以及內部的層級審查與司法監督,來使程序、決策更加民主、合理,并使當事人的權利得到更好保護和救濟。

新拆遷條例征收補償征收補償:盡可能做到公平合理

前不久,貴陽警方通報了一起性質惡劣的暴力野蠻拆遷引發違法堵路群體性事件的處理結果,其中受雇于開發商、參與野蠻暴力拆遷的20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損壞財物罪被刑事拘留。

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因拆遷補償難以達成一致,暴力野蠻拆遷事件時有發生。個別開發商對拒絕拆遷的所謂釘子戶,采取恐嚇、威逼、停水、斷電甚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不顧一切先推倒房屋再說。

王錫鋅表示,拆遷過程中大量的野蠻、暴力、脅迫方式都是非法的,即便是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中也沒有賦予拆遷人這樣的權力。

有關專家認為,其實多數老百姓并不反對拆遷,關鍵是補償不到位或標準太低。

針對補償、強制拆遷等矛盾突出的問題,征求意見稿專門作出了規定:貨幣補償的金額,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生效之日類似房地產的市場交易價格;房屋征收部門及其委托的單位不得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方式實施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暴力、脅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實施搬遷。

房屋的征收、補償是原來拆遷制度中比較核心的問題。一旦把拆遷的目的搞清楚了是不是為了公共利益,以及把補償盡可能做到公平合理,可以說房屋征收補償中遇到的問題是可以得到解決的。王錫鋅說。

新拆遷條例各方觀點某地官員

某地官員:拆遷是利益的爭奪

拆遷有一個特點,99戶簽署了協議,1戶沒有簽署,就無法實現交地。1戶人家足以綁架99戶人家的利益,所謂堅持就是勝利就是這個道理。法律規則如果在經濟上沒有可行性,即使制定,也是得不到遵守的?!墩髑笠庖姼濉诽⒅貍€體的權利,而忽視了集體的權利。從法理上看,《征求意見稿》很美:尊重權利、尊重公益、尊重司法等等。然而,如果真照此實施,估計整個拆遷都得停止。沒有拆遷,有中國近20xx年快速的城鎮化嗎?有我們居住的現代化小區嗎?我處理過很多的拆遷難題,當前為止沒有發現拆遷過后導致生活困難的;而拆遷過程中的各種表演,無非是利益的爭奪而已,與法學家所說的權利、自由恐怕關系不大。

任志強

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任志強:折遷都是為公共利益

任志強

如今有一個重大的概念錯誤,就是在拆遷中劃分公共利益與商業利益。所有的都是公共利益。土地收益是公共利益,實現城市規劃是公共利益,商業服務是公共利益,解決就業是公共利益,提供稅收是公共利益,危房改造是公共利益因此,沒有非公共利益的拆遷行為。立法中不應再分歧,否則又是廢物法律。

姜明安

北大法學院教授姜明安:新拆遷條例陷入兩難

事實上,新拆遷條例陷入了兩難境地。一方面,《征求意見稿》中的一個90%和兩個三分之二對拆遷限制很嚴。因此,新拆遷條例很難按《征求意見稿》公布。另一方面,當前,拆遷中的暴力問題、群體事件屢有發生,國務院、國土部先后發文以緩和矛盾。但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得靠法制建設,這就要求新拆遷條例盡快出臺。我認為,新拆遷條例完全按《征求意見稿》出臺的可能性較小。一種方案是打亂《征求意見稿》,對規定嚴格的部分進行修改、緩和;一種方案是不出臺條例,直接立法,統籌考慮城市、農村的征地拆遷工作。

葉檀

財經評論員葉檀:土地溢價高導致新拆遷條例難出臺

強拆屢禁不止,新拆遷條例難以出臺,都是因為土地溢價實在太高,對于既得利益者的誘惑無可抵擋,土地財政、附著在土地財政上的新投資規劃與部門、個人利益,與土地密切相關。因此,高科技園區異化為高科技地產、文化創意園區異化為文化地產,而真正的文化聚集地如畫家村、如小吃一條街,動輒遭滅頂之災。

喬子鯤

《京華時報》特約評論員 喬子鯤:政府要管住自己的手

在拆遷中,政府部門如何規范自己的行為,管住自己的手,走出與民爭利模式,重新界定政府部門的公平、公正的角色定位,這是新拆遷條例必須直面和回答的核心問題,或許也正是新條例遲遲不露面的原因所在。

網友

法律征求意見范文4

新版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征民意,召回程序將簡化,被召回食品無害化處理后禁止再銷售

食品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安全,就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昨日,國家質檢總局就新修訂的《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征求意見,問題食品的召回程序比2007年實施的規定有所簡化。同時,對被召回的食品,采取無害化處理措施的,也不能重新用于食品生產和銷售。對于因為標簽、標志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召回的食品,采取補救措施并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繼續銷售,但應向消費者明示補救措施。

■ 變化

1 召回無須評估聽證

2007年8月,國家質檢總局曾《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其中涉及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食品主動召回與責令召回的實施、食品召回的法律責任等,共有五章四十五條。而昨日發出的征求意見稿,首先在篇幅上就大大“瘦身”,不僅不再分章,而且只有二十七條。

在這短短二十七條里,召回程序上的變動很大―――征求意見稿規定,食品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的,就應當立即停止生產。

但在2007年實施的老規定中,判定食品是否屬于不安全食品,應當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如果食品生產者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的結果,與專家委員會的結果不一致的時候,甚至要采取聽證等方式進行處理。最后,只有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于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解讀】 《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此次修改,凸顯與《食品安全法》的銜接。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認為,只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就要下架,這一規定“非常好”。按照原來的規定,問題食品被召回的時間可能比較慢,“通過很多程序,還要經過論證,如果沒有評估出來,食品就沒有下架,這樣在食品召回上有了滯后性。”

2 新規不提換貨說法

此次征求意見稿不僅在食品召回的程序上進一步簡化,在召回的方式上,也流露出收緊的味道。

2007年規定中定義:“召回,是指食品生產者按照規定程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通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p>

征求意見稿中,則將“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收緊為“退貨或者修正標志”兩種。

另外,征求意見稿在不安全食品的定義中,除了保留“已經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等內容外,還增加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一項。

【解讀】 記者看到,《在食品安全法》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已經成為食品召回的重要條件。

另外,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也應當立即停止經營。

邱寶昌說,過去被召回的食品可以“換”,征求意見稿中已經明確,“換是不行了”,“按照《食品安全法》,實際上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要禁止生產和銷售,所以不是簡單換貨的問題?!?/p>

3 三天提交召回計劃

2007版規定中,實施的召回分級制度,也在征求意見稿中不見蹤跡。

原規定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將食品召回級別分為三級,比如“一級召回”最為嚴厲,即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同時,且對每一級召回的實施都有不同要求。

而新規定對召回不再實施分級。征求意見稿將提交召回計劃時間統一為3天,征求意見稿稱:“在3日內向地方質量監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并采取必要措施,將須召回食品信息通知有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采取退貨等有效措施,召回已經銷售的食品?!?/p>

這與2007版規定中的一級召回相當。

【解讀】法制日報官網《法制網》報道稱,有分析認為,食品召回分級制度建立的前提,是對食品安全風險危害的科學評估和調查。既然新規定不再涉及此方面內容,分級也就無從談起。

原規定出臺時,曾有專家告訴記者,分級實施召回意味著對食品安全問題區別管理。如果不加區分,采取一律措施,產生的后果常常或是危害清除不足、損害消費者利益,或是過多地浪費資源。

■ 觀點

“食品召回應上升為法律”

此次征求意見的《食品召回管理規定》,無疑是為《食品安全法》銜接所作出的舉措。

2009年《食品安全法》中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

此時,2007年版的《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實施已近4年,《食品安全法》實施也近兩年。邱寶昌說,作為一個部門規章,《食品召回管理規定》的力度顯然有限,食品召回問題應該上升到國務院的條例,甚至是法律的層面,那樣,處罰力度和措施就大了,現在震懾力還比較弱。

昨日記者搜索這四年中被公開報道的食品召回案例,少之又少,《法制網》則報道認為,有專家表示,雖然《食品安全法》設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有利于協調各監管部門的職責,但并未真正改變我國食品安全監管中存在的職能不清或交叉或缺位的問題。這些問題自然制約著食品召回制度的實施。

法律征求意見范文5

一、牽頭做好簡政放權各項工作。協調各相關業務科室,積極推進行政審批、行政服務改革工作,及時答復市、區各級機關征求意見任務,按照區編辦要求對我局行政權責進行再次梳理。在行政權責清單中對取消、新增和調整的事項多次進行完善,我局目前共有權責132項,其中行政許可2項,行政處罰__項,行政強制2項,行政給付5項,行政服務4項,行政確認2項,其他行政權責3項。

二、牽頭做好行政執法改革相關工作。在行政執法改革征求意見過程中,協同相關業務科室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為執法改革獻計獻策。為規范執法、減少爭議、提升效率,為執法工作提供科學裁量尺度,我科積極協調業務科室重點推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范工作,經過反復研究、推敲相關執法事項的法律適用、處罰標準等問題,形成規范自由裁量權實施細則和裁量標準初稿后邀請區法制辦專家和重點企業代表召開研討論證會征求意見。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自由裁量標準,目前已經制訂完成開始實施,并已報區法制辦備案。

三、積極做好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應對工作。我局參與1起行政復議,經過認真研究案情、及時提交復議答復書,市局依法維持我局作出的行政行為。參與行政訴訟一審2宗,行政訴訟案件二審1宗,經過討論研究形成答辯意見,均已完成法院庭審。有一宗一審行政訴訟已經出了判決結果。我科積極配合區紀委處理__訴訟案件后續事項。

四、認真做好日常法律審查工作。一是參與業務科室疑難法律問題的研討,保證依法行政、嚴格執法,不斷提升我局具體行政行為規范化水平。二是參與制定或審查包括工程施工、購買服務合同、物品采購合同等各項合同90余份,均認真提出法律意見。

五、開展多種形式的普法宣傳活動。積極參加區有關部門舉辦的“3.8”婦女節維權周、以及“繽紛五月”青工活動節和“平安出行”專項宣傳活動等,借力高校畢業生招聘會等平臺開展面向勞動者的法律宣傳活動,增強勞動者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組織“陽光普法促和諧”和“金秋送法,收獲和諧”勞動普法培訓,協調街道辦事處開展面向企業的普法培訓班,發動我局講師團并邀請專業律師參與授課,共組織普法培訓班 11場,培訓企業代表863人。

六、扎實做好政務信息工作。我科高度重視信息工作,及時總結、提煉、撰寫,提前超額完成年度信息工作任務?!秴^人力資源局加強法律人才隊伍建設助力依法行政》和《區人力資源局四舉措提升政府法律顧問服務水平》在__信息發表,其中《區人力資源局四舉措提升政府法律顧問服務水平 》獲得了區領導的重點批注;《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工傷認定應依法破除“雙軌制”》在市信息快報發表。

法律征求意見范文6

為了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公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近日環境保護部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報請國務院審議。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經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修改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為進一步增強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的相關要求

征求意見稿提出,我國將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同時突出燃煤、機動車、揚塵等重點領域以及重點區域的大氣污染防治。根據征求意見稿,我國將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可能發生嚴重霧霾等重污染天氣時,省級人民政府須適時發出預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依據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應急響應,采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等應對措施。

征求意見稿還要求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對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實行總量控制。省級人民政府應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削減和控制本行政區域的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將暫停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

在重點領域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國家將進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優化煤炭使用方式,減少煤炭生產、使用、轉化過程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在機動車船污染防治方面,國家鼓勵發展公共交通,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推廣應用節能環保型機動車和新能源機動車。

征求意見稿還特別指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的需要和機動車排放污染狀況,劃定高污染車輛禁行區。

征求意見稿還強化了對有關政府和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追責機制及違法排污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有關違法行為規定了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吊銷許可證、責令停產整治以及責令停業、關閉等行政處罰。

征求意見稿的總體思路和原則

征求意見稿立足于我國當前大氣污染防治的實際情況和經濟技術條件,以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為依據,全面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的各項制度措施,主要遵循4條原則:

源頭治理,協同管控。堅持規劃先行、明確標準,強化對建設項目的環保要求和對排污單位的排放管理,加強大氣污染的源頭管控;從單一污染物控制向多污染物協同控制轉變,從大氣污染治理的屬地管理向區域聯防聯控轉變。

綜合施策,突出重點。綜合采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防治大氣污染,并結合當前實際,突出燃煤、機動車、揚塵等重點領域以及重點區域的大氣污染防治。

強化責任,從嚴管理。強化政府和企業的環保責任,明確公民的環保義務。同時,嚴格法律責任,加大對污染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使排污者不敢違法。

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針對當前霧霾等重污染天氣頻發的形勢,建立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對機制。同時,通過法治方式引導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提高產品質量,淘汰落后工藝、設備,建立健全大氣污染防治的長效機制。

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

征求意見稿一共八章,分別為總則、大氣污染防治的標準和規劃、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重污染天氣應對、法律責任和附則,共計102條。主要相關內容如下:

明確政府的環保責任

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財政投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空氣質量負責,實行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的大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負責人完成大氣環境保護目標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 (第三條、第四條) 。

完善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制度

規定省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削減和控制本行政區域的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并將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分解落實到市、縣,再由市、縣人民政府分解落實到排污單位。排污單位要同時執行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對超過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同時,明確排污許可證發放的范圍、要求及發證機關。新的排污許可證制度在整合現有排污申報制度的基礎上,將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總量控制、達標排放等一系列制度銜接起來 (第十四條、第十五條)。

加強重點領域大氣污染防治

針對燃煤、機動車、工業、揚塵等重點領域進一步強化防治措施,如燃煤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增加了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綠色電力調度等內容;機動車船污染防治方面,增加了鼓勵發展公共交通、新生產機動車排放達標評估、油品質量監管、環保召回等制度,并授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劃定高污染車輛禁行區。同時,增加了工業大氣污染防治和揚塵污染防治兩節。

突出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

增加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一章,經國務院批準劃定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要統一規劃、統一標準;明確協同控制目標,提出重點防治任務和措施;進一步提高重點區域的環保標準;實行煤炭消費的等量或者減量替代;在規劃環評會商、聯動執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起區域協作機制(第五章)。

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

增加重污染天氣應對一章,可能發生嚴重霧霾等重污染天氣時,省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與氣象部門的會商結果,確定預警等級并適時發出預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據重污染天氣預警,及時啟動應急響應,采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等應對措施(第六章)。

完善法律責任,加大處罰力度

為保證防治大氣污染的各項措施得到落實,征求意見稿強化了對有關政府和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追責機制,加大對違法排污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有關違法行為規定了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吊銷許可證、責令停產整治以及責令停業、關閉等行政處罰。對受到罰款處罰、拒不改正的違法行為實行按日計罰。同時還規定了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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