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會計要素的確認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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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要素的確認

財務會計要素的確認范文1

一、構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整體設想

1.遵循系統性、中立性、前瞻性及兼顧國際化和國家化等原則,以確保會計準則的制定效率和依據會計準則產生的會計信息的高質量

系統性原則要求其概念明確、內容完整、結構具有層次性和邏輯性。中立性原則要求其不偏向和屈從于任何一方利益集團,使通過會計準則生成的會計信息具有客觀公正性。前瞻性原則要求其概念的外延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避免其經常的修改和變動。兼顧國際化和國家化原則要求其既要順應會計準則國際化的發展趨勢,又要考慮會計準則作為利益博弈結果所固有的經濟后果特征,采取國際化前提下的國家化立場。

2.增加財務報告目標的闡釋,將其作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起點

財務報告目標應是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最高層次,決定整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內容和結構。

3.順應會計環境的變化,補充并完善會計基本假設

會計基本假設衍生于會計環境,是財務會計報告發揮作用的限定性條件?;趪楹蜁嫮h境的變化,新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應保留并充實會計假設的基本內容。

4.對規范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的會計原則劃分層次

會計原則可劃分為衡量會計信息質量的一般原則、確認和計量的一般原則和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則三個層次,并對各項原則進行主次排序,對其如何應用加以詳細說明,并可考慮在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則中補充成本效益原則,按國際慣例將現有可比性原則和一致性原則合并為可比性原則。

5.重新劃分并定義會計要素,細化其確認和計量標準

基本會計準則將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表要素和利潤表要素兩大類,資產負債表要素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利潤表要素為收入、費用、利潤。其特點是收入和費用要素僅指與營業活動有關的收支,利潤作為一個單獨的要素,由收入與費用配比的結果及利得和損失組成,其缺陷是利潤要素的解釋過于含混,使各要素的內容更加明確。此外,對各要素的外延可以例證的形式作適當的延伸,以其前瞻性為準則制定和規范新的經濟業務的確認和計量提供理論指導。還可考慮增加現金流量表要素,增強現金流量表的理論性,使會計要素的內容更加完善。

6.對財務報告體系的內容進行詳細規定,并明確指出其缺陷和不足

目前,企業財務會計報告體系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狀況說明書三部分組成,這種報告模式,主要基于產業經濟條件下的企業環境,適用于傳統的制造企業。在會計報表部分,應增加和細化可計量的無形資產內容;對企業合并、關聯交易、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等重大事項應重點詳細披露;在財務狀況說明書部分,應適當、謹慎地增加財務預測的內容。

7.補充資本保全概念,為價格變動影響下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提供了參考依據

根據資本的財務概念,資本如同投入的貨幣或購買力,即企業凈資產,只有當期末凈資產超過期初凈資產時,才算賺得利潤;根據資本的實物概念,資本如同營運能力,只有當期末的實物生產能力超過期初實物生產能力時,才算賺得利潤。實物資本保全概念要求采用現行成本計量基礎,財務資本保全概念則以歷史成本計量基礎為主。

二、構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基本原則

1.系統、完整性原則

構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時,要從總體上把握應包括哪些概念要素,劃分為幾個層次,如何進行系統歸類,應盡可能地保證概念框架基本內容的系統、全面和完整。

2.一貫性原則

構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時,要堅持前后邏輯一致、用語一致,使整個概念框架形如一體。

3.立場中立原則

在構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時,要堅持不偏不倚, 保持中立性,不偏向任何一方利益集團。

4.相對穩定性原則

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屬于規范性文件,要盡可能穩定,避免經常修改和變動。為保持穩定性,概念框架的內容可以考慮有一定的超前性。

5.國際化原則

會計是一種國際通用語言,會計國際化是發展之趨。作為會計準則理論依據的概念框架,也應向國際化方向努力,加強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6.繼承性原則

對傳統的會計理論不能全部拋棄,而要“揚棄”,對其合理、科學的部分要繼承,做到古為今用。

三、構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層次

1.會計基本假設,會計目標和會計對象三者應是構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邏輯起點。會計目標主要應確定: (1)誰是會計信息的使用者;(2) 會計信息使用者需要什么信息;(3)財務會計可提供什么信息。會計假設,又稱基本前提,是由財務會計所處的經濟環境 (市場經濟)所決定的若干基本前提,即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這些基本概念代表了財務會計的基本特征。會計目標、會計對象和會計假設都受會計環境的影響。會計假設由客觀環境所決定,會計對象來自于財務會計的客觀環境。會計目標則反映使用者的主觀意圖,受制于財務會計的主觀環境。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影響,處于同等地位,因此,它們均構成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第一層次。

2.第二層次,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即會計要素、會計信息質量特征和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受基本假設的制約,考慮財務會計的目標,會計對象便具體化為財務會計的要素。為了實現會計目標,保證會計信息的有用性, 會計信息應具正確地進行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提供有用的會計備規定的質量特征。為了正確地進行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會計核算必須堅持一般原則。會計要素的設置必須立足于會計基本假設,考慮會計目標對會計對象進行具體化。

3.第三層次,包括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記錄與財務報告四部分內容。根據確認與計量的概念和標準,把應由財務會計系統處理的數據――產生于過去的各項交易和事項,按照會計要素的定義與特征,分別當作不同的會計要素及其所屬的賬戶來計量、記錄,并通過會計報告等手段,轉變為有用的會計信息, 傳遞給會計信息使用者。這就是財務會計的最終要求。因此,這一系列的會計處理過程構成了財務會計概念的第三層次,也是最終層次。

四、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構建的基本內容

在構建現階段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時,一方面應努力借鑒國外已經取得的先進研究成果,進行國際協調和趨同,另一方面又根據現階段的基本國情和具體的會計環境,保留或創造了特色。

1.前言

主要說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制定背景、性質與地位等內容。

2.財務報表的目標

財務報表的目標既是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邏輯起點, 又是貫穿整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一條主線,它對為什么要提供會計信息、向誰提供會計信息、提供什么樣的會計信息做出了規定,并確定了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會計原則和基本方法。

3.會計假設

盡管美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沒有專門針對會計假設的論述, 但這并不表明由環境產生的客觀假設就不存在,基本假設是實現財務報表目標的前提與基礎。但在以目標為邏輯起點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應如何表述基本假設,還有待進一步的研究。有學者曾經探討過建立“會計目標”和 “會計假設”雙起點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模式。

4.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

應當規定財務報表的目標、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各種質量特征之間的層級關系及其重要性、各種質量特征之間出現矛盾時如何權衡、有什么限制條件等。對這些問題的全面探討很難在簡明的作為部門規章的基本準則中完成。

5.財務報表要素

財務報表要素是編制財務報表的基礎,應當根據財務報表的數量和種類并借鑒國際慣例來確定這些要素。需要考慮的問題主要包括是采用“資產負債觀”還是“收入費用觀”來定義這些要素、各種要素之間的關聯關系、是否承認“全面收益”等。

6.會計確認與計量

會計確認與計量是實現財務報表目標的技術流程, 也是整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技術含量最高的部分。應當根據財務報表目標和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的要求,確定會計確認的標準和程序, 并對會計計量基礎、計量模式的選擇做出規定。

7.報告主體

應明確“報告主體”的概念不僅包括營利性主體,還包括其他的非營利性主體。另外,報告主體還應當是一個“經濟聚合體”的概念,它可以是一個單一的主體,也可以是具有經濟利益關系的不同報告主體的聚合體。在確定報告主體的范圍時,需要考慮的問題是應該采用“所有者觀”還是“實體觀”,并對控制及共同控制的概念做進一步的研究。

8.財務報告的列報與披露

該部分應明確財務報告的邊界、財務報告的體系構成以及如何進行列報與披露等。盡管現有會計準則制定機構較少關注列報與披露部分, 但此部分將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

9.在非營利組織中的應用

在制定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時,不僅應考慮制定營利組織會計準則所需應用的基本概念,還應考慮制定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所需應用的基本概念。

參考文獻:

[1]周新玲“試論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構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05年第4期.

[2]張潤利“試論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構建”《內蒙古石油化工》.2006 年第9 期.

財務會計要素的確認范文2

一、政府會計要素國際研究概況

(一)國際公共會計準則理事會政府會計要素主要觀點 公共部門委員會(PSC)成立于1986年,1993年7月了第2號專題研究報告《國際政府財務報告要素》。2004年11月PSC改組為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理事會(IPSASB)。IPSASB隸屬于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在制定或修訂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上(IPSAS)與IFRS持續趨同,正致力于制定公共部門會計概念框架項目。根據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第1號(IPSAS 1)等現行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的規定,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將權責發生制下公共部門報表中的會計要素分為6類:資產、負債、凈資產/權益、收入、費用和所有者投入保全調整(類似于IASB中“資本保全調整”要素)。2012年10月8日的征求意見稿“公共部門主體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概念框架:財務報表的要素和確認”,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的概念框架相比,在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的基礎上,增加遞延流入、遞延流出、所有者出資和所有者分配,但不包括“所有者權益”的定義。對各要素表述如下:資產是因過去事項而由主體控制的、預計將導致未來經濟利益或服務潛力能流入主體的資源。負債是指因過去事項而承擔的現時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將導致含有經濟利益或服務潛能的資源流出主體。遞延流入是指因非交換交易導致及增加凈資產的、供主體在特定未來報告期間內使用的服務潛力或經濟利益的流入。遞延流出是指因非交換交易導致及減少凈資產的、供另一主體或另一方在特定未來報告期間內使用的服務潛力或經濟利益的流出。遞延流入或流出項目應在未來到期時確認為收入或費用。所有者出資是由外部方投入的、產生或增加主體凈資產權益的主體資源流入。所有者分配是從主體流出、分配給外部方以作為回報或減少主體凈資產權益的資源流出。會計恒等式:資產-負債=凈資產;資產=遞延流出-(負債+遞延流入)=凈財務狀況;凈資產+遞延流出-遞延流入=凈財務狀況。

(二)美國政府會計要素主要觀點 美國有兩個政府會計準則制定機構,一個是服務于聯邦政府的美國聯邦會計準則咨詢委員會(FASAB),一個是服務于州和地方政府的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GASB),兩個準則制定機構職責分工明確,保持相對獨立。FASAB自成立以來,始終致力于制定權責發生制聯邦財務會計準則。1999年FASAB成為美國公認會計原則(GAAP)的制定機構之一。FASAB第1號準則(1993年)“某些資產和負債”,覆蓋的是流動性的財務資源和負債,并在政府和主體層面區分資產和負債,試圖通過近10項資產負債表項目來闡明凈財務資源的概念。FASAB第3號準則、第6號準則、第10號準則、第14號準則、第16號準則、第23號準則都試圖闡明資本性資產的會計與報告。聯邦政府負債主要在FASAB第15號準則(1995年)中進行說明。FASAB第12號準則(1999年)要求在或有負債(訴訟產生的或有負債)發生時進行確認。FASAB第7號準則(1996年)是關于收入與其他融資資源會計的主要指南,承認非互易易(稅收)按修正的收付實現制進行確認。在2007年12月26日的聯邦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第5號(SFFAC 5)中對應計制政府財務報表要素分類:(1)資產是指聯邦政府能夠控制、體現經濟利益或服務的某項資源。(2)負債是在特定的事件發生或被要求時,聯邦政府在可確定的日期向其他主體提供資產或服務的現時義務。(3)凈資產是主體的資產負債表的總資產與總負債的數字差異,可以為正,也可以為負。(4)收入是指報告期內提供物品或服務、征稅或行使其他權力、接受捐贈或者執行其他活動(不包括借款)而導致資產的增加或負債的減少或兼而有之。(5)費用指報告期內提供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提供物品或服務或者執行其他活動(不包括借款的償還)而導致資產的減少或負債的增加或兼而有之。利得和損失被認為是收入和損失的子集,而非獨立的要素。其中收入與費用的定義以資產和負債為基礎,體現“資產負債觀”。

GASB準則分為兩大類:一般準則與具體準則。一般準則闡明指導原則如財務報表元素和相關的確認與計量標準,財務會計與預算之間的關系等。GASB準則受概念公告中相關思想的影響。第1號概念公告(1987年)第8條原則認可在政府會計中使用權責發生制為基礎,也允許政府基金使用修正的權責發生制會計基礎。修正的權責發生制基礎在確認收入時強調流動性財務資源的可得性,在確認支出時強調流動性財務資源的使用。GASB第11號公告(1990年)為政務基金尋求更廣泛的計量對象,包括所有財務資源與確認運營債務(如員工退休金),與購置固定資產形成的資本性債務形成對比。GASB第33號公告(1998年)確立以法律上強制的索取權(如稅收、政府補助等)作為從非互惠交易中獲得的收入的基礎。在2007年6月GASBCS4中對會計要素的最新定義是:(1)資產是指主體當前控制的資源。對資源的控制是指主體獲得該資源的服務潛力,并決定體現其中的現時服務潛能的利用方式和性質的能力。(2)負債是主體必定要付出資源或未來資源的現時義務,義務是一種責任、職責或強制任務。(3)資源流出是主體在報告期對凈資源(是資產減去負債后的凈額)的消耗。對凈資源的消耗是用光凈資源,無論是特定期間為主體所控制的資源,還是從外部主體獲得時直接被用光的資源。對凈資源的消耗導致資產減少額超過有關負債的減少額,或者負債增加額超過有關資產的增加額。消耗資源如支付補助款、讓雇員提供政府服務。(4)資源流入是主體在報告期間凈資源的購置。(5)遞延資源流出是主體適用于未來報告期間的凈資源消耗。(6)遞延資源流入是主體適用于未來報告期間的凈資源購置,在財務狀況表中報告。(7)凈資產是在財務狀況表中所列報所有其他要素的剩余。按以下兩方面金額的差異來計量:資產和遞延資源流出,負債和遞延資源流入。財務狀況表要素是:資產、負債、遞延的資源流出、遞延的資源流入和凈資產。資源流報表的要素是資源的流出與資源的流入。

FASAB當前的主要議程:(1)關于資產和負債確認和計量最核心的概念問題。(2)對負債的定義主要問題是要找出承諾的來源以及確認某些承諾為負債的標準。(3)對于社會保險問題,聯邦政府應在多大程度上把負債擴展到應付賬款數額以外。(4)有關石油或天然氣資源的收入與成本如何確認。GASB的主要問題是遞延項目可以被看作等待被確認的未來收入和費用――也許一直到規定的條件得到滿足或一個特定的時點才能達到。即如果遞延的資源流入和流出是等待被承認的未來收入和費用,則背離了實務會計原則。

(三)英國政府會計要素主要觀點 英國的中央政府實行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資源會計與預算”系統,由財政部負責規范,主要遵守《資源會計手冊》(Resource Accounting Manual)、《政府財務報告手冊》(GFREM)。為確保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會計處理保持一致,以英國一般公認會計實務為基礎。英國中央政府的會計規范是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為基礎經過一定的改編后形成的。英國會計準則委員會(ASB)財務報告原則公告確定的要素有7項: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利得、損失、所有者投資、派給業主款。定義表述如下:資產是由某一主體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導致的控制權利或未來經濟利益的增加;負債是因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導致的未來經濟利益流出的責任;所有者權益是從一個主體的所有資產中減去該主體的所有負債的差額;利得是非業主投資所導致的業益的增加;損失是非因業主投資所導致的業益的減少;所有者投資是所有者所進行的投資而導致的所有者權益的增加。派給業主款是業主以其業主的身份轉出資源而導致的業益的減少。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是資產負債表所包含的僅有的要素,而利得和損失是損益表所包含的僅有的要素。概念框架強調未來經濟利益的概念以權衡資產與負債,以所有者權益的概念衡量利得與損失。主要采納的是全面收益觀。

(四)澳大利亞政府會計要素主要觀點 澳大利亞的營業性組織和非營利性組織應用同一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目前,澳大利亞已經全面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最新修訂的概念框架也是以IASB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為基礎進行修訂的,概念框架中的會計要素是具有普遍價值意義的。目前,澳大利亞會計準則委員會(AASB)確定的5個會計要素:資產、負債、權益、收益、費用未來經濟利益或服務潛力是資產的本質。對于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實體公共或私營部門,產品和服務的確認前提是滿足人類的需要和需求的能力。資產提供了一種手段,讓實體實現其目標。未來經濟利益流入也是資產的一種能力,能讓使用的實體得到好處。物理形式并非資產確認的必要條件。負債是一種現時義務,需要將現時義務與未來承諾區分,只有當資產交付或實體訂立的不可撤銷協議后才能被認為產生了現時義務。資產、負債、權益是資產負債表要素。權益是主體全部資產減主體全部負債的差額。收益的定義包括收入及利得兩者。利得指的是經濟利益的增加,與其他收入無本質區別,因此沒有作為一個獨立的要素。利得如因處置非流動資產的那些收益。此外利得的定義還包括未變現收益如那些有價證券或長期資產的賬面值因重估所致的增加。當利得在損益表中確認時,通常是單獨顯示,因為有利于經濟決策。利得往往扣除相關費用。在費用要素的定義中也包含了損失的概念。損失也是指經濟利益的減少,與其他費用無本質區別,因此沒有單獨確認為一個要素。

英國與美國的政府會計都有一條清晰的向權責發生制過渡的主線,美國的聯邦政府以及州和地方政府都維持著預算會計體系以反映其支付能力與現金流量。政府會計在美國、英國等于預算保持著高度的獨立性。各個國家都以相似的標準定義某些資產與負債。在資產的定義中都強調三個特征:(1)主體所有或控制;(2)未來服務潛力;(3)過去交易或事件的結果。負債的定義中都強調:(1)未來現金流流出或提供服務;(2)不可避免;(3)一定的數額、時間;(4)過去交易或事件的結果。這些標準排除了將未執行合同確認為負債。澳大利亞全面實行權責發生制。澳大利亞只是在會計概念公告(SAC)中保留了對政府主體特殊問題的說明,不再專門區分企業財務會計與政府財務會計,而是要求所有主體遵循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的規定,以增強不同類型主體之間會計信息的可比性。英國的財務原則公告中所有者權益、利得、損失要素在澳大利亞概念框架中即為權益、收益與費用。業主投資與向業主分派在澳大利亞的概念框架中則只是作為所有者權益的變動處理。目前絕大部分國家,僅確認金融資產,而忽略金融資產如文化遺產、自然資源等。在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問題上,英國和美國目前并不完善,目前做法是允許在保持一定水平的修理和維護支出的前提下,不計提折舊。關于負債,過去事項導致的現時義務有可能是推定義務或法定義務。PSC認為:推定義務強調的是政府別無選擇,只能履行該義務。PSC對推定義務的做法是在表內或表外確認或披露。

目前許多國家僅確認法定義務產生的負債,而社會福利如環境負債等未被確認。對于凈資產項目,在美國聯邦政府財務報告中,負債的項目范圍比資產項目范圍大的多,美國大量軍用資產未得以確認,這造成了負的凈資產,但是并不能說明美國政府履行職責的持續能力受到了影響。由此可見,政府資產與負債的確認需要合理運用對稱性原則才能提供準確的凈資產信息。在費用要素問題上,如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正確的做法應是將所有的付現成本與非付現成本都確認為費用。收入的確認時點選擇較有爭議,如稅收的確認的時點應在政府有權動用時。目前,政府收入的確認范圍相對比費用較窄。只有當政府費用(資源耗費)與政府履行職責的情況配比,才能使信息使用者合理評價政府行為效率和效果??v觀國際政府會計要素的發展,我們看到財務會計系統的主要目標是披露有關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成本信息、資產與負債存量的信息以反映到期償債能力,收入與費用的信息以反映運營業績。財務狀況報表應當有廣泛的計量對象。同樣的,資產除了包含短期與長期財務資源外,還應包含資本性資產。負債包括資本性債務與運營債務,而不管它們的到期時間如何。資產與負債的分類應當便于評估主體的流動性與償付能力。期間內的財務業績通過凈資產的變動來顯示,而期末的財務狀況源于資產與負債的變動。

二、我國政府會計要素主要觀點

我國對會計要素的研究始于20世紀80年代末,在財政部會計事務管理司草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準則(草案)提綱(討論稿)》中首次采用會計要素一詞。十屆人大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中,第一次明確提出要“推進政府會計改革”。預算會計要素在1951-1997年經歷幾次改革后,1998年對預算會計要素(現行的)確定為五大類: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對各要素的表述如下:資產是單位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或其他權利;負債是單位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來償還的債務;凈資產為資產減負債的余額;收入是國家或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支出是指單位按照批準的預算所發生的資產耗費和損失。會計等式=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補充到資產是事業單位占有或使用的;負債的明細主要有借入款項、應付款項、暫存款項、應繳款項等;收入明細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或其他活動而發生的資金耗費與損失,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等;結余是凈資產的組成部分,是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的余額。

目前建立在收付實現制基礎之上“一元結構”要素觀主要有:(1)“三要素”,只設置收入、支出和結余,因為政府的本質是分配會計,并沒有通過資產的運用獲得收益。(2)“五要素”:資產、負債、凈資產或基金余額、收入和支出。因為結余類似于利潤要素,而政府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其中凈資產為資產與負債的差額。(3)“六要素”:資產、負債、收入、支出、結余、基金余額。結余是收入與支出的配比結果,能反映主體運用資金的結果?;鹩囝~是資產與負債的差額。

我國現行預算會計制度不是一個有機整體,無法全面反映政府性資金和資源的整體運行狀況。另外,現行預算會計核算范圍只是當年預算收支情況,并沒有囊括預算外資金、社會保險基金等。再者,以現金收付制為核算基礎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財務資源和受托責任。應當加強對政府會計特殊資產和負債的計量研究。政府資產的確認應當關注非金融資產如不動產、廠房、設施、文化遺產、軍用資產、自然資源等??紤]權責發生制的引入程度問題,盡可能完整反映政府控制資源的整體情況。在負債要素上,中國的地方債務問題嚴重,另外應確認環境負債等以響應可持續發展觀。由社會福利引起的推定義務應當予以重視,以解除政府的公共受托責任。應當運用對稱權責發生制同等對待性質和期限相同的資產與負債。此外從政府會計系統角度,存在兩方面內容:一是反映政府預算情況的政府預算會計,二是反映政府財務活動的政府財務會計。我國目前只有反映政府收支狀況、資金使用情況的是政府預算會計,尚未建立政府財務會計。構建收付實現制為主要基礎的預算收支表要素和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資產負債表要素是我國完善政府會計的方向。

三、我國政府會計要素完善建議

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而要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有必要對我國政府會計的五大要素進行完善。葛家澍、林志軍的《現代西方會計理論》中指出財務會計要素是財務報表構成的“積木”,是財務報表項目的基本分類,可以理解為會計處理對象的具體化,即把會計對象用會計特有的語言加以表達。本文借鑒了IPSASB、美國、英國和澳大利亞對政府會計要素的研究,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向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漸進式改革 預算是政府告知公眾其財務狀況的主要文件,但收付實現制預算不能反映延遲到未來支付的成本。此外預算承諾是否兌現存在不確定性。政府會計革命正在蔓延,要求政府編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合并財務報表。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明確指出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而在中國實行權責發生制會計的基礎是識別和計量政府資產和負債的能力,循序漸進并且對稱的權責發生制在中國更可取。我國應首先采用溫和的權責發生制核算和報告流動資產和負債。再謹慎地轉向中度的權責發生制,加入長期的財務資源和負債。最后是強度的權責發生制,確認運營性固定資產和或有負債。

(二)確立“二元結構”會計要素 我國更適用于“二元結構”的會計要素,其是由政府預算會計與政府財務會計兩大系統構成的。(1)政府預算會計要素:“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結余”三要素,是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反映政府的受托責任履行情況。(2)政府財務會計要素: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費用。是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反映政府的財務狀況與運營業績。

(三)依照政府“服務潛能”確認資產 在資產要素中,有必要比照企業會計,根據政府財務會計目標要求,反映政府資源的存量與結構。對于資產要素,除了反映財務資源(以流動性與非流動性分類),還應當反映非財務資源(以資本經濟資源、非資本經濟資源分類),以及資源耗費情況。在完善過程中,為了防止腐敗,幫助國家合理分配財政資源,有效考核政府績效,細化行政管理,首先應注重核算政府的財政性資產、行政資產(如開展行政工作涉及的流動性資產和固定資產等,對其他資產只列大類或籠統核算。然后考慮補充確認經營性資產(如國家在經營性組織中的股權等),以便制度化國企的紅利征收。最后,將明細擴展到公共設施資產(公共市政設施等)、軍用及國防資產、文化遺產性資產、自然資源資產等??茖W發展觀要求政府部門報告自然資源的價值及其變動,而如何對土地、礦藏、森林、河流等我國政府最寶貴的財富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是將要面臨的巨大挑戰。

(四)依照“服務潛能”內涵確定負債 在負債要素中,除了反映已產生的法定義務,還需考慮各種承諾、養老金等非法定義務。在政府會計改革中,應盡可能對稱性地反映資產與負債。如在反映自然資源時,重視對環境負債的確認與計量與報告。負債核算的內容應與資產步調一致,可以考慮增加賬外負債、借殼貸款、集資與或有負債等明細。在負債的分類體系中,逐步完善,在反映財政性與行政性的交易性負債之后,將金融性負債以及責任性負債逐步納入。

(五)合理運用權責對稱確認凈資產 凈資產是本期政府履職活動的經濟結果,是政府履行其公共責任持續能力的體現?;诳冃虻奈覈畷嬕笳侠磉\用資源,真實反映政府的活動與結果。只有政府的資產與負債合理運用權責對稱,才能利用凈資產評價本期政府職責是否有效履行。

(六)運用配比原則確認收入、費用 收入對應資產的增加與負債的減少,費用對應資產的減少與負債的增加。收入與費用應對稱性的實行權責發生制,體現配比原則,只有這樣才能準確核算政府運營凈成本和公共產品凈成本,才有可能為今后決定某項服務由政府完成還是向市場外包提供重要依據。

[本文系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校級科研項目(編號:2013YJS031)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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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戚艷霞:《我國政府會計準則體系的購建――基于我國政府環境和國際經驗借鑒的研究》,《會計研究》2010年第8期。

[3]張國清:《政府財務報表要素:FASAB征求意見稿述評》,《財會通訊》(綜合)2007年第8期。

[4]張國清:《政府財務報表要素:GASB征求意見稿述評》,《財會通訊》(綜合)2007年第9期。

[5]張琦:《政府會計改革――系統重構與路勁設計》,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財務會計要素的確認范文3

【關鍵詞】 高校; 會計制度; 實施; 平行記錄

財政部已于2009年8月了《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其主要變化之一就是適當引入權責發生制,平行設置財務會計科目與預算會計科目,期末編制預算收支表,既提供績效評價需要的權責發生制的財務信息,也能提供預算管理需要的預算收支信息。對預算科目的使用,《意見稿》中規定“可以與財務會計科目平行記錄;也可以平時不作記錄,在期末根據財務會計有關數據調整記錄,鼓勵高等學校進行預算會計科目平行記錄”。雖然制度沒有要求必須采用平行記錄,但是從預算管理的角度出發,高校只有采用平行記錄的方式才能滿足預算執行和控制的信息需求。本文基于平行記錄的假設,對高校為什么要采用平行記錄,如何實現平行記錄,平行記錄的核算方式在實施中出現的問題以及怎樣改進等進行思考,對《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實施具有一定的意義。

一、平行記錄產生的動因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體制和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高等學校的辦學體制和經費來源等內、外部環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相應地對高校財務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是一個承載著高等教育職能的公共部門,高校財務作為公共財政的一個分支,不僅需要提供預算執行情況和結果的信息,而且需要提供詳細、全面的資產、負債等財務狀況信息,披露績效、債務風險、全口徑成本等運營信息。正是這些信息需求導致了對現行收付實現制基礎會計的詬病,對權責發生制基礎會計的推崇。收付實現制以資金收付為標準確認交易和事項,側重對現金收支的控制,財務報告提供的信息與預算遵守最為相關和可靠。權責發生制以經濟事項和交易的發生為標準確認,而不論資金收付時間,可以提供更真實的財務狀況、運營績效信息,在期末可以調整編制收付實現制的預算收支報表。然而,從高校預算管理和控制的角度出發,一方面需要年終的預算執行結果信息;另一方面需要對日常預算執行進行全過程的跟蹤監督,在這方面收付實現制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所以,引入權責發生制不是取代收付實現制,而是兩種基礎的并存。平行記錄正是兩種確認基礎并存的核算方法,這種方法產生兩種基礎財務報表,實現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兩大財務目標。

二、《意見稿》中關于平行記錄的具體規定

《意見稿》說明中明確指出“高等學校會計采用修正的權責發生制”,“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費用”,據此設置的科目稱為財務會計科目。除此之外,《意見稿》設計了四個預算會計科目,分別是預算收入、預算支出、本期結余和累計結余,對同一筆經濟業務分別用財務會計科目與預算會計科目進行平行記錄。《意見稿》對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的核算均強調“與預算口徑相一致的基礎進行記錄”,對應借或貸“本年結余”。由于結余是收支的差額,所以運用平行記錄關鍵是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

預算收入在財務會計收入確認時,按照預算口徑對財務會計的收入發生額進行一定的調整后進行明細核算。特別提到對接受實物捐贈、盤盈的固定資產,在確認其他收入時不確認預算收入。預算收入設置財政撥款、基建撥款、財政調劑收入、上級補助收入、財政返還教育收入、科研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后勤收入和其他收入九個一級明細科目,與財務會計收入類科目一一對應。

預算支出的確認分兩種情況:一是在發生基本建設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時,在確認相關資產時按照預算口徑確認預算支出;二是在發生財務會計費用類除資產折耗外的支出時確認預算支出,特別提到對捐出實物、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確認其他費用時不確認預算支出。按照預算口徑對財務會計費用類支出發生額進行一定的調整后進行明細核算。預算支出設置財政撥款支出、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外資金支出和其他資金支出四個一級明細科目,與財務會計費用類科目的設置不對應。

三、平行記錄的相關問題

(一)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是會計科目還是會計要素

根據會計理論,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的基本分類,是組成會計報表的基本單位,是對經濟業務事項進行確認和計量的依據。而會計科目是按經濟內容對會計要素的進一步分類,是對經濟業務進行核算的工具。由此可見,會計要素是屬性層面的分類,會計科目是內容層面的分類。《意見稿》對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按核算內容設置多級明細科目,并以此為框架構建預算收支表,反映預算執行結果的信息。從一系列的安排來看,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更符合會計要素的概念。

(二)關于預算收支確認的問題

會計確認是將具體的經濟業務作為會計要素加以記錄和列入報表的過程。確認的目標是解決確認什么、何時確認、如何確認和確認多少四個問題,后三個問題都與會計期間的概念緊密相連,實際上是對確認基礎的選擇。

1.關于確認什么。《意見稿》中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的確認范圍是以財務會計收入和費用的確認范圍為基礎,對資本性支出確認預算支出,對資產折耗和以實物形式體現的收入和費用不確認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如接受實物捐贈、盤盈的固定資產、捐出實物、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等??偟膩碚f,預算收支只反映財政撥款和自有資金的取得和使用,不反映長期負債和長期債權、產權的資金取得和使用。然而,在目前大多數高校高速擴張、大額舉債搞基建、多方合作搞民辦教育的情況下,這部分資金是高校編制預算時必須一并考慮的。如果預算收支表不反映這部分資金的取得,也不反映相應的支出,那么高校的某類支出會被人為割裂。

財務會計要素的確認范文4

一、清算會計要素的確立及其結構模式

1.以清算經濟活動的特點和清算會計目標為基礎確立清算會計要素及其體系。由于直接影響財務會計要素及其體系的主要因素是經濟環境、經濟活動特征和財務會計目標,因此,構建財務會計要素及其體系應當體現財務會計對象的客觀規律并符合財務會計目標的要求[1].持續經營條件下企業財務會計要素及其體系的確立原則與方法,同樣適用于清算會計要素。

企業清算經濟業務的特點決定清算會計要素。企業進入清算程序后,其涉及會計問題的主要經濟活動及其特點是:(1)界定企業能夠用于清償債務的資產內容及其價值。償債資產是企業清算活動的主要對象,也是依法償還債務、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的物質基礎。償債資產的歸類及其價值計量,應當采用符合清算動機和目的的方法及標準。對于清算企業而言,償債資產的主要特征是其“快速變現能力”(注: 資產的“變現能力”也是“未來經濟利益”的一種表現形式,但不是“積極”的形式。)。(2)界定待償債務。企業清算的主要目的是通過變現企業財產清償企業債務,以切實維護債權人等的合法權益。確定待償債務的規模、結構、具體對象及數量等,是企業清算活動的主要內容。(3)變現非現金資產。清算企業的債務清償,一般以現金方式完成。清算企業的財產變現,其交易價格一般低于正常交易價格(特殊財產如土地使用權除外),也低于其賬面價值。清算企業財產的變現過程,會形成變現收益或變現損失。(4)償付債務。清算企業償還債務,必須嚴格按法定償債順序進行,不得越序。在債務償付前,應先充分估計償債程度。(5)分配債務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清算企業在償付全部債務后的剩余財產,屬于企業所有者(投資者)所有,其一般按投資比例在不同投資者之間進行分割。(6)支付清算費用。企業清算費用是清算活動正常、合法進行而必需的支出。清算費用具有“單向性”,是一種“損失”。這種費用無法按因果關系去與相關收入“配比”。

結合企業清算的會計目標,確立清算會計“基本要素”如下:(1)清算資產。清算企業所擁有的用來清償債務的全部資產;(2)清算債務。清算企業所承擔的需以清算資產償付的債務;(3)清算凈權益。清算企業投資者實際享有的對企業資產的要求權,其取決于清算資產與清算債務之差額;(4)清算損失。企業在清算過程中因發生清算業務所導致的各種清算凈權益之減少;(5)清算利得。企業在清算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清算凈權益之增加。

以上要素只是清算會計對象的基本要素。各基本要素作進一步細分,同樣產生次級要素(“分要素”、“支要素”等)結果,但這種劃分必須基于清算會計目標的要求。

有的學者認為,企業清算會計中應當保留“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要素,而且,“由于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已經停止,獲得最大利潤已不再是清算期各項經濟活動的目標,收入、費用的核算已無必要,并且失去了核算基礎”,“清算收入、清算支出和清算損益”應成為清算會計的“重要對象”,因而認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清算收入、清算支出和清算損益”構成清算會計要素的內容[2].該觀點將“清算收入、清算支出和清算損益”視為清算會計的重要內容,其理由較為充分,只是未能揭示清算“收入”、清算“支出”與清算“損益”的內在關系。但將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要素“保留”下來,卻忽略了企業清算業務活動的特征對清算會計要素的影響,也抹煞了持續經營企業與非持續經營企業其“資產”等要素的本質區別。

此外,不少論著將我國企業破產法規中界定的“破產財產”、“破產債權”等法律概念,運用于破產及清算會計[3],并將其視為清算會計的基本對象(清算會計要素)。這種做法不妥。其理由有四:一是由于目的不同,法律上與會計上界定專用術語(或概念)的出發點也不同,其結果當然相異;二是在會計中,“財產”概念過于籠統,不如“資產”概念規范而準確;三是將“待償債務”認定為“債權”,顯然不是站在“清算企業會計實體”的角度,結果會導致將其與清算企業本身的債權資產相混淆;四是“破產財產”之外的“非破產財產”(如“擔保財產”、可以抵銷債務的應收款項即“抵銷財產”等)、“破產債權”之外的“非破產債權”(即優先清償或有擔保權債務),同樣屬于清算會計應該而且必須反映和控制的內容[4].

2.以動態觀念構建清算會計要素結構模式(群)。所確立的清算會計要素,在內容上必須能夠囊括全部的清算經濟業務,在結構上必須具有內在一致的邏輯關系,以便建立起科學的清算會計要素體系結構和要素結構模式。清算會計要素的基本結構模式,表現為其在清算期間三個不同時點及時段的規律體現:

(1)清算期初(靜止狀態,初始數量關系)。清算資產=清算債務+清算凈權益

(2)清算期內(變動狀態,變動數量關系)。清算資產+清算損失=清算債務+清算凈權益+清算利得

(3)清算期末(靜止狀態,新的數量關系)。清算資產=清算債務+清算凈權益

在清算狀態下,清算會計要素隨著企業清算業務活動的進行,同樣以相互聯系的方式發生變化。清算期內的要素結構模式是對清算業務變化規律的完整描述。相對而言,清算期末要素結構模式的存在實際上已沒有多大意義。

二、清算會計要素的確認與計量

清算會計要素的確立,是企業清算業務特點和清算會計目標相互作用的結果。對清算會計要素進行確認和計量,是企業清算會計的主要內容。清算會計要素確認與計量的結果,通過復式記賬方法在特定的清算會計賬戶加以記錄,并按債權人等的要求加以報告。

會計確認與會計計量是財務會計的基本內容。其中,確認解決企業經濟業務的“質變”問題,而計量則解決其“量變”問題。二者相互依存。就財務會計程序而言,確認程序包括“初次確認”和“再確認”(注:就具體確認對象(如某項資產)而言,會計確認包括“初始確認”、“后續確認”和“終止確認”。),前者是要確定有關項目是否應當作為財務會計要素的內容正式記錄在賬戶中,而后者是要認定進入財務報表體系的信息內容。

會計確認貫穿財務會計的計量、記錄與報告的全過程。將經濟業務確認為重要的會計信息,必須遵循相關的確認標準。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將會計確認標準概括為四條,即“可定義性”、“可計量性”、“相關性”和“可靠性”[5].在清算會計確認過程中,同樣應遵守財務會計的基本確認標準,即確定對象是否符合某一清算會計要素的定義、能否利用某種屬性(清算價值)加以計量、能否提供有利于債權人等決策的相關信息、關于清算業務的信息是否可靠。

清算會計計量以清算價值屬性(清算狀態的可變現凈值)為計價標準。清算價值屬性應用于清算資產等價值的衡量以及清算會計報告的編制與披露。

1.清算資產。我國《企業破產法(試行)》將清算企業的財產分為破產財產和非破產財產兩類。其中,破產財產包括“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清算期間取得的財產”、“超額擔保的財產”和“其它財產或財產權利”(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二十八條。),非破產財產包括“擔保財產”和“屬于他人的財產”。這種分類方法著眼于清算企業財產的實質性分配,強調的是企業整體的財產關系,卻不便于清算會計的確認和計量。

在清算會計程序中使用“清算資產”概念較為準確?!扒逅阗Y產”是指清算企業所擁有的用來清償債務的全部資產,包括清算開始時企業經營管理的資產、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和其它屬于清算企業的資產。清算資產的本質特征是其“變現能力”。這種“變現能力”與持續經營企業資產所具有的獲得“未來經濟利益”能力存在差別。一般而言,具有“未來經濟利益”是產生變現能力的前提,而變現能力只是“未來經濟利益”特征的一種表現。但持續經營企業資產的“未來經濟利益”可能于近期或遠期通過“現金”或其他形式流入企業,而清算企業資產的“未來經濟利益”卻必須是短期內通過“現金”形式流入企業。

企業處于清算狀態時,其資產均需用來即刻償還債務,而不是參加生產經營活動,因而,按“流動性”強弱區分資產的內容與類別已無意義。從償債角度,可將清算資產按其是否用來提供擔保,分為已提供擔保資產和未提供擔保資產。其中,已提供擔保資產按擔保方式不同又分為抵押擔保資產、質押擔保資產和留置擔保資產。提供擔保資產的可實現凈值(實際清算價值)高于被擔保債務的部分,即《企業破產法(試行)》所言“超額擔保財產”,屬于未提供擔保資產的內容。各類擔保資產和未提供擔保資產可按其資產的實際內容(如實物資產、有價證券、貨幣資金等)作進一步分類,以便列示于清算資產負債表。從變現角度,還可將清算資產分為可變現資產和不可變現資產。不可變現資產已經不能用來償債,因而應將其作為清算損失處理。清算企業的全部資產用來支付清算費用、清償全部債務(包括有先償權債務和一般債務)和(剩余部分)分配給企業投資者。

清算企業的債權人一般都要求以現金付債,有的債權人(尤其是債務被擔保的債權人)也接受實物形式的償債。然而,無論企業是以現金資產還是以實物資產償債,都必須對清算資產進行估價(計價),確定清算資產的實際清算價值。清算資產估價應采用清算價值標準而不是歷史成本。清算價值是指企業處于清算狀態時其資產的可實現凈值。清算資產估價(計價)的基本方法有:現行市價法;招標法;協商估價法;調查分析法,等等。在對清算資產進行估價時,應注意兩個問題:一是對于成套的機器設備等必須整體估價,而不能人為地“分而估之”;二是清算企業被整體出售的,也應采用整體估價的方法進行估價。

2.清算債務。指清算企業所承擔的需以清算資產償付的債務。按法律所認定的“失效”債務,如債權人未申報及逾期申報的債務等,不需要清算企業以清算資產償付,因而不屬于清算債務的內容。

對于清算企業而言,將負債劃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已無必要,因其一切清算債務都需在短期內償還而均成為“流動負債”。從便利清償角度,清算債務可按其法定受償順序分為“先償債務”和“一般債務”。先償債務即優先償付債務,如有財產擔保的債務(可進一步分為附有留置權債務、附有質權債務、附有抵押權債務等)、應優先償還的清算借款、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及職工安置費、未付稅款等。一般債務是指不具有或已經不具有優先受償權的待償債務,相同于企業破產法所指的“破產債權”(指在破產宣告前成立的無優先受償權或已放棄優先受償權的債務),其在內容上包括無擔保債務、擔保差額債務、放棄先償權的債務和其它不具先償權的債務。上述分類,有利于在清算會計報表中列示清算債務。

由于負債是一種在未來時日支付資產的現時義務,所償付資產的數額已于事先確定,因此,清算企業待償債務的計價仍然需要采用歷史成本計量制度下的負債計量模式,即按債務實際發生數計量。因此,清算組在確定各項清算債務及其數額時,必須堅持以核實的賬簿記錄或有關證明的記載金額為準,以確保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按有關法律規定,清算債務的清償次序是先先償債權、后一般債權。我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具體清償順序是:有擔保債務;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及職工安置費;稅款;一般債務。

3.清算凈權益。是清算企業投資者享有的對企業資產的要求權,其內容包括資本和清算凈損益(清算損益為清算利得與清算損失相抵后之凈額)。由于清算凈權益在數量上等于清算資產總額與清算債務總額之差,因而清算凈權益數量取決于清算資產和清算債務的計量結果。

有人認為清算會計僅僅記錄和報告清算資產的處置和清算債務的清償,因而忽略了清算凈權益的確認與計量問題。其主要原因是把“清算”范圍僅局限于“破產清算”,并以“資不抵債”作為破產與否的判別標準,清算資產難以分配到企業投資者的份上。其實,清算不僅包括破產清算而且包括解散清算以及因撤銷等原因進行的企業清算。在解散等清算中,企業清算資產一般不僅可以清償全部債務,而且還需要分配給企業投資者。況且,企業破產的法律標準是“企業不能償付到期債務”而并不是“資不抵債”(實際上,在規范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在“資不抵債”之前往往已經破產甚至清算),有些破產企業的清算資產在清償全部債務后,也有剩余部分需要在投資者之間進行分配。因此,從保護清算企業投資者利益和尊重清算業務及其會計的客觀實際出發,需要確立“清算凈權益”要素,并據此對清算企業剩余資產的分配、投資者凈損失等進行計量、記錄和報告。

4.清算利得。是指企業在清算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清算凈權益之增加,包括資產變現收益和其他利得等。

資產變現收益是指清算資產在拍賣、出售等變現過程中實現的收益。變現某項非現金資產所實際收回的款項超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資產變現收益(反之則確認為資產變現損失)。清算企業以實物資產償債所發生的收益,可視同“資產變現收益”。

其他利得,如清算企業發生不需支付的債務事項等。

5.清算損失。是指企業在清算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清算凈權益之減少,包括支付清算費用、對資產進行變現、核銷不可變現資產等而導致的清算凈權益減少。

(1)清算費用。是指為保證企業清算活動的正常進行所發生的各種費用。清算費用按實際發生數計列。企業所發生的清算費用需要優先以清算資產撥付(清算資產不足以支付清算費用時,清算程序應就此終結,企業債務亦不再清償)。一般而言,企業在清算過程中發生的下列費用,應列為清算費用:清算期間職工的生活費用;清算資產管理、變賣、分配費用;訴訟費用;清算期間企業設施、設備維護費用、審計評估費用;為債權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

清算費用具有“一次性支出”的特點,且不能帶來可作為其補償的“收入”,因而,企業支付清算費用會直接減少企業的凈資產(清算凈權益)。清算費用本質上相同于企業發生的“損失”。

(2)資產變現損失。是指清算資產在拍賣、出售等變現過程中發生的資產損失。資產變現所實際收到的款項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資產變現損失(反之則為資產變現利得)。

(3)不可變現資產核銷損失。是指清算企業直接核銷已經不具備清償能力或變現能力的各項資產而發生的資產損失。如核銷遞延資產、待攤費用(注:對于“待攤費用”項目應作具體分析,有些預付費用(如預付房租費等)實際上仍具有“變現能力”。)、待處理財產損失等。

本文中確立了“清算利得”和“清算損失”會計要素,而未使用“清算費用”、“清算收入”(或“清算收益”)等概念。主要是因為“費用”、“收入”之概念實際基于配比基礎,而“損失”與“利得”之間卻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清算損失之于清算利得或者清算利得之于清算損失,均皆如此。清算會計要素及其體系如圖1所示。

三、清算會計報告

(一)清算會計報表體系的理論基礎與結構

清算會計報表是披露清算會計信息的基本方式,其基本內容是關于清算會計要素的變化及其結果,因此,清算會計報表體系建立在清算會計要素及其關系的基礎之上。

清算會計報表的內容取決于清算會計要素的內容及其關系,同時,清算會計報表中信息披露的具體方式還必須符合清算會計目標的要求。根據所確立的清算會計要素,清算企業的會計報表主要揭示有關清算資產、清算債務、清算凈權益、清算利得和清算損失的基本情況及相關信息。清算企業的會計報表體系由反映各個清算會計要素內容的報表組成?;镜那逅銜媹蟊戆ā扒逅阗Y產負債表”、“清算利得表”和“清算損失表”。

由于企業清算業務活動的主要內容是變現資產、償還債務,因此,債權人等清算信息使用者對清算會計信息具有特殊要求。比如,由于“變現結果”直接關系“償債程度”,對資產變現信息的披露就十分重要,因此,單獨提供“清算資產變現情況表”可能會成為必要;盡管清算費用是進行清算活動必須發生的支出,但由于其增加則意味著“償債資產”就相應減少,因此,債權人等需要清算費用發生的信息,從而使得提供“清算費用表”意義重大;企業清算的核心是清償債務,債務的清償數量與清償程度,是債權人關心的“頭等大事”,因此“債務清償表”是必不可少的。

清算會計要素的確立不僅影響對清算業務的記錄過程,而且也影響清算會計報告及其體系結構。我國目前尚未正式有關企業清算業務的會計準則,但在1996年1月的《企業會計準則——清算》(征求意見稿)中,確定了清算企業的會計報表體系,包括清算資產負債表(“反映企業在清算報表日的資產、負債和清算凈資產或清算凈虧損”)、凈資產變動表(“反映企業在清算期間凈資產變化情況”)、清算財產表(“反映清算報表日企業財產的賬面價值、預計可實現凈值和預計的變現損益”)、財產分配表(“反映清算企業的債務清償以及剩余財產分配情況”)。在該份準則(征求意見稿)中,由于沒有明確界定企業清算會計對象的基本要素,因而使得其所設計的清算會計報表缺乏內在聯系,不具備較為完善的報表體系。然而,依據清算會計要素及其關系,以及有關信息使用者對清算會計信息的需要,來界定清算會計報表內容及其結構,卻能夠彌補上述之不足,并構建起適應企業清算活動環境要求的會計報表體系。

(二)清算會計報表信息披露的內容

清算會計要素的內容由清算會計報表加以披露。企業清算業務及其會計目標的特殊性,導致了企業清算會計報表與持續經營條件下的財務報表在種類、內容、格式等方面的明顯差別。

1.清算資產負債表及其附表。清算資產負債表基于清算資產要素與清算債務和清算凈權益要素在期初、期末的靜態關系而建立。其反映企業清算開始日清算資產的構成與價值數額,負債的構成與確認數額,以及清算凈權益的基本情況。對于清算資產,分“提供擔保資產”和“未提供擔保資產(即普通資產)”大類列示,其中,提供擔保資產按擔保方式加以區別,普通資產則按資產的存在形態列示;清算資產應當同時列示“賬面價值”和“預計可實現凈值”,以示比較。對于清算債務,分“先償債務”和“一般債務”大類列示,在先償債務中應當按債務清償法定先后順序排列相關項目;清算債務應當同時披露“賬面價值”和“確認數額”兩種數量信息。清算資產總額與清算債務的差額,即為清算凈權益的數額。清算終結日,一般不需編制清算資產負債表。

“債務清償表”披露清算期間清算債務的償付情況。清算債務項目同樣區分“先償債務”和“一般債務”大類列示,而在先償債務中按債務清償法定先后順序排列相關項目;各清算債務項目應當同時列示“賬面價值”和“確認數額”,并披露“分次償還數”、“累計償還數”和“未償還數”等信息。

對于剩余資產分配,主要提供剩余資產享有者、可分配資產數、分配比例、分次分配數、累計分配數和未分配數等數據資料。

2.清算利得表。由于企業清算利得主要包括資產變現收益和其他利得等,因此,清算利得表重點在于反映資產變現利得的形成情況。資產變現利得應當分別不同的變現資產予以列示。資產變現損失則反映在清算損失表?!百Y產變現情況表”可與清算利得表結合。

3.清算損失表。清算損失包括支付清算費用、對資產進行變現、核銷不可變現資產等而導致的損失。各項清算損失在不違背重要性一般原則的前提,應盡量詳細披露?!扒逅阗M用表”也可與清算損失表結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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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鐘傳家。破產會計[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1996.

財務會計要素的確認范文5

【關鍵詞】會計確認;權責發生制;收付實現制;改進

在財務會計理論和實務中,會計確認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它決定了會計核算主體何時將本單位具體的經濟業務記錄為何種要素,從而達到向企業“外部”的利益集團提供符合要求的信息這一根本目標。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在第五號概念公告中對會計確認作了如下具體說明。會計確認的定義,會計確認是指將某一項目作為一項資產、負債、營業收入、費用等正式地記入或列入某一主體財務報表的過程,包括同時用文字和數字表述某一項目。會計確認應當滿足的條件為:可定義性、可計量性、相關性和可靠性。會計確認的特征包括:從確認的程序來看包括初始確認和再確認兩個步驟;確認的目標是要進入財務報表;對于任何一個項目的確認必須同時滿足四個條件。

目前,無論從財務會計的理論還是實務來看,可選擇的會計確認基礎一般只有兩個,即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

一、財務會計確認基礎之一:權責發生制

權責發生制是以收益和費用是否發生為標準來確定收益和費用。凡屬于本期的收益和費用,不論其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本期的收益和費用處理;反之,不屬于本期的收益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作為本期的收益和費用處理。權責發生制是以權利的取得和責任的承擔作為確認收益和費用的基本標準,即取得收取貨款的權利或承擔費用的責任就可確認收益和費用。

權責發生制的含義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權責發生制應能夠有效地用于判別進入會計信息系統的經濟業務,即經濟業務要進入會計系統進行核算,必須首先經過權責發生制這一篩選過程;二是權責發生制在交易和事項進入會計信息系統時能夠按照對經濟資源和經濟義務的影響程度明確其應記入何種要素;三是權責發生制適用于對全部會計要素的確認,而不應僅局限于對收入和費用的確認。

權責發生制能夠很好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業績,能全面揭示企業主體資產、負債及其變動情況的信息,在當前也是絕對主流的會計確認基礎。但是,近年來世界經濟正逐步從工業經濟時代邁向知識經濟時代,世界經濟局勢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如大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大量高新技術的應用,以及信息技術尤其是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等。經濟的快速發展使會計環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隨之,權責發生制的缺陷日益顯現出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權責發生制最終確定的是凈利潤而不是現金流量,與現金流量嚴重脫節。

第二,權責發生制原則要求收入與費用相配比,以便正確計算企業的利潤,要求會計人員必須分期確認、計算和分配收入及費用。

第三,權責發生制反映的是交易觀,即在會計系統中只處理與反映那些對企業的經濟利益確實產生了影響的交易或事項,而無法反映非交易事項及其權利和義務。

第四,權責發生制會計以歷史成本原則為基礎,以會計分期假設為前提。然而目前歷史成本備受批判,會計分期假設在即將到來的知識經濟時代也受到強烈的沖擊,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第五,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立足于過去的交易事項,而對風險的提示不夠,對反映未來趨勢的信息不予處理,難以滿足信息使用者對信息的需求。

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金融業與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世界經濟變化速度的加快等要求會計有很強的反映能力,以多種形式提供靈活多樣的適時信息;大量新興金融工具的使用,加大了市場風險,要求會計提供更多的有關現金流量及未來發展趨勢的信息資料。為了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必須改進權責發生制原則,使之更好地應用于會計處理。

對會計確認基礎的初步認識

作者:蘆妮二是修正的收付實現制。其特點是把會計處理的項目擴大到債權債務。

三是現金流動制。它是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在收付實現制與資產負債觀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從盤存制的思想出發,只確認和處理期初與期末的凈資產的現金流量,在報告企業效益時以現實發生的或預期可能發生的現金流入或現金流出為標準,以反映企業實際承擔的風險與報酬。其特點是將會計確認的事項擴大到全部會計要素,更側重于從現金計價的考慮來確認收益。

三、現行財務會計確認基礎存在的問題及其改進

現行財務會計確認基礎存在的問題有:

一是關于財務會計確認的界定問題,是廣義確定還是狹義確定。廣義的確定是針對財務報告而言的,而狹義的確認只針對財務報表。

二是關于交易觀還是事項觀的問題。交易觀只處理與反映那些對企業的經濟利益確實產生了影響的交易或事項,而對非交易事項則不予處理與反映。

三是關于財務報告重心的問題。財務報告應以哪個報表為重心,如以利潤表為重心,會計確認應重點解決配比問題;如以資產負債表為重心則重點解決計價問題。

四是關于財務會計要素的定義問題。是強調過去還是強調現在和未來。

五是關于財務信息質量問題。是強調相關性還是強調可靠性,如何處理二者的關系。

六是關于財務會計計量的有效性問題。

要想改進財務會計確認基礎,必須重新界定會計要素的定義,明確最有效的計量屬性,協調好相關性與可靠性的關系。從現行的財務會計實務來看財務會計的確認基礎應當是權責發生制與收付實現制的融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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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梁志強.會計確認基礎的歷史演變及其未來發展趨勢[J].上海立信會計學院學報,2004年01期.

二、財務會計確認基礎之二:收付實現制

財務會計要素的確認范文6

一、“新準則”與“基本準則”比較

(一)會計準則框架結構比較 從總體框架結構來看,“新準則”與“基本準則”差異不大,兩者均采用了中國法律“章節加條文”的形式,沒有簡單搬套國際準則所采用的引言、范圍、定義、內容等方式。“新準則”與“基本準則”在以下方面不同:一是對會計準則地位表述不同。雖然兩個準則都是為構建會計規范體系提供統一的概念基礎和框架,但從準則的稱謂中,“基本準則”體現了在企業會計規范體系框架中的地位,突出了基本準則統馭具體準則的法律地位。而 “新準則”在事業單位會計規范體系中的地位體現的不夠充分。二是對會計計量作用的認識不同。會計要素計量是財務會計的重要環節,尤其現代財務會計的許多理論、方法都與會計計量直接相關,“會計本身就是一個計量問題”的科學論斷,也就較為深刻地表達了會計計量在財務會計系統中的地位和作用。為此,“基本準則”單獨安排“會計計量”一章,對會計計量屬性的概念、含義、應用條件等做了原則性的規定,突出了會計計量在概念框架中的作用。

(二)財務會計報告目標比較 關于財務會計報告目標(或會計核算目標)的認識,主要有“決策有用觀”與“受托責任觀”兩種觀點,每種觀點都有其立論依據和理論基礎?!盎緶蕜t”明確提出了我國財務會計的目標,不僅要提供有關各方所需要的會計信息,而且也要反映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將“決策有用觀”與“受托責任觀”兩種觀點有機地結合起來,指出“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痹妒聵I單位會計準則(試行)》未對財務會計報告目標(或會計核算目標)予以規范和明確界定,使財務會計報告目標作用的發揮受到影響?!靶聹蕜t”明確提出了“財務會計報告目標”概念,并對財務會計報告目標進行了理論概括,即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目標是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與事業單位財務狀況、事業成果、預算執行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事業單位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進行社會管理、作出經濟決策。兩個準則均將反映受托責任和提供決策信息作為財務會計報告目標,但從具體服務對象看,“新準則”更為具體,同時也突出事業單位會計信息使用者利用會計信息的性質,即“社會管理”。“新準則”提出“財務會計報告目標“概念、明確會計信息使用者及其用途,不僅為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行業會計制度指明了方向,也為構建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提供理論依據。

(三)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比較 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是企業或事業單位政策制定者和市場參與者進行經濟決策和反映評價其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的重要依據。因此,提供何種會計信息、如何提供會計信息等與會計信息質量有關的要求,直接制約著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也影響著會計報告體系、報表結構和信息披露方式。“基本準則”規定了包括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和及時性等8項會計信息質量要求?!靶聹蕜t”可圈可點的亮點之一,就是有選擇、合理地借鑒了“基本準則”、《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的合理內核,使準則框架、一些重要的概念與“基本準則”做到一致或相互銜接。與“基本準則”相比,“新準則”根據事業單位運營活動、會計信息需求的特點,結合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關于會計信息質量特征內容,提出可靠性、全面性、及時性、可比性、相關性、清晰性6項。無論是“基本準則”還是“新準則”雖然沒有單獨使用可靠性等術語,也沒有列出孰先孰后,也沒有標明哪些是主要質量要求,哪些是次要質量要求。但從排列的順序看,可以看出兩個準則將“可靠性”作為主要質量要求并優先予以考慮;此外,“基本準則”和“新準則”分別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框架中“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內容基本一致,實現了既要堅持中國特色,又要妥善處理好與國際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結構趨同的問題。

(四)會計要素比較 兩個準則在會計要素的構成、定義及要素確認與計量要求上既有相同點又存在差異。一是會計要素的種類不同?!盎緶蕜t”規定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六個會計要素,而“新準則”規定了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或者費用五個會計要素。鑒于事業單位業務活動特點,“新準則”未設置“利潤”會計要素。相同的要素,其內容既有相同的一面,也存在一定區別。二是會計要素的定義不同。有關會計要素的定義及其確認與計量是兩個準則核心內容之一?!盎緶蕜t”和“新準則”對會計要素的性質、內涵加以準確定義,賦予了會計要素新的內容,使之更加符合其質量特征,并確保了會計要素確認與計量的正確性。同時,基本準則對會計要素重新定義時,還吸收了國際會計準則中的一些合理內容,如在“所有者權益”和“利潤”要素中分別引入國際會計準則中的“利得”和“損失”概念。由于企業與事業單位在性質上存在一定的差異,兩個準則關于會計要素的定義也存在著明顯的不同,如表1所示。三是會計要素確認、計量和列報的要求詳略不同。如何確認、列報會計要素是構建基本準則甚至是制定具體準則、會計制度需要認真研究的問題。“基本準則”充分體現其“準則的準則”的性質,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列報作了概念性、原則性的規定。由于“基本準則”單獨設置“會計計量”一章,在會計要素的各章中未專門規范會計計量問題。與“基本準則”相比,“新準則”對會計要素確認與計量的規范較為詳細和具體,比如資產要素,在準則中具體規定了資產的種類,每個資產項目具體確認與計量要求和列示方式,其他會計要素規范也是如此。無論準則形式如何,從其結構、內容來審視,兩個準則完善和夯實了在我國企業、事業單位會計標準體系中的第一個層次地位。較好地發揮了指導、評估具體準則、會計制度的作用。

(五)會計計量屬性比較 對會計要素予以確認、計量和報告構成了財務會計的重要特征,其中計量在財務會計體系中居于核心的地位?!盎緶蕜t”要求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采用歷史成本計量的同時,還可以在保證會計要素金額可靠計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多元計量模式,并對這些計量屬性的概念、含義和應用條件等做出了原則性規定。與“基本準則”不同,“新準則”沒有對會計計量屬性問題做出專門規范,只對財產物資計價規定了一種計量屬性,即歷史成本,并將歷史成本計價作為會計的一般原則。雖然歷史成本是財務會計傳統的計量屬性, 具有容易取得, 可靠性和可驗證性較高,實施成本低等優勢,但隨著我國財政預算改革的逐步推進,醫療衛生、教育體制以及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斷深化,事業單位業務活動、會計事項如捐贈、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國有資產處置等業務也在不斷創新、單一歷史成本計量屬性已難以反映某項經濟業務或事項的實質,以歷史成本為基礎所提供的會計信息與其相關性相距甚遠。為此,在堅持歷史成本前提下,應采用多種計量屬性以適應信息使用者需求結構的重大變化。

(六)財務會計報告比較 財務會計報告既是企業或事業單位對外提供財務信息的主要手段,也是反映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的主要依據。無論是“基本準則”還是“新準則”都十分強調財務會計報告在準則中重要性,均單列“財務會計報告”一章,對財務會計報告內容作了原則性的規定。兩個準則的主要區別是財務報表組成內容不同,“基本準則”規定,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報表?!靶聹蕜t”則規定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費用表和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當前, 財務會計報告的披露已經進入了附注時代。財務報表附注作為財務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其自身特有的優勢倍受關注,兩個準則均對其進行規范。但與“基本準則”不同,“新準則”不僅對附注概念予以界定,還就附注主要內容和附注至少應當包括的內容進行了明確。需要說明的是,財務會計報告的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是實現財務會計目標、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手段。為此,“新準則”對財務報告的編制提出了要求。

二、“新準則”若干認識

“新準則”作為我國現階段事業單位財務會計體系的概念基礎和框架,既立足于國情,也努力向國際慣例趨同。做到統一規范和突出非營利性特點并重、繼承與完善并舉、借鑒與創新融合。其頒布與實施,為構建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提供重要的理論依據,對于增強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體系的內在一致性、提高其會計信息質量將會發揮積極的作用。

(一)會計基礎問題 “新準則”規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的,由財政部在會計制度中具體規定。可見,按照“新準則”規定對于同一事業單位,可根據需要對不同的業務活動和經營項目選擇收付實現制或權責發生制作為記賬基礎。提供混合的會計信息,在反映受托責任,滿足各種會計信息使用者各類需要將會大打折扣。隨著我國社會民主、法制建設的加強,社會各界不僅要求事業單位提供公開、公平和收支透明的預算收支信息,還關注事業單位資產、負債、凈資產等財務狀況以及資金使用效益情況,同時,隨著事業單位同各國相關組織的交流與合作逐漸增加,需要建立與國際接軌的事業單位會計框架結構,可見,在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全面引入權責發生制,是未來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建設中的必然之路。

(二)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層次問題 提供何種會計信息、如何提供會計信息等與會計信息質量有關的要求,直接制約著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也影響著會計報告體系、報表結構和信息披露方式。“新準則”可圈可點亮點之一是真正體現會計信息可靠性的要求,明確了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在會計準則中地位及其重要性。但“新準則”沒有明確闡述可靠性、相關性等諸質量要求之間的主次關系,僅以法規形式羅列性表述,會計信息提供者目標不夠明確,信息使用者或閱讀者也不理解這些質量要求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為此,明確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內部結構、層次、主次以及它們之間的聯系和區別是完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的重要內容。而建立會計信息質量要求體系不是將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在會計準則中簡單羅列。而是按其內在的邏輯性,對諸要素進行科學、合理地排列和配置,使它們之間層次分明、相互之間關系清晰、概念明確、極具可操作性。應將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分為三層:一是主要質量要求。主要質量要求,由可靠性和相關性構成。其中,可靠性是指信息沒有重大差錯和偏向,并能如實反映其所擬反映或理當反映的情況??煽啃允秦攧諘嫷谋举|屬性,是會計信息的靈魂。信息如果不可靠,不僅無助于決策,反而可能造成錯誤的決策,也無法準確反映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相關性是指信息能夠幫助使用者評價過去、現在或未來的事項,或者確證或糾正使用者過去的評價。需要說明的是,相關性和可靠性是同等重要的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兩者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既不能離開可靠性去談論相關性, 也不能離開相關性去談可靠性,它們總是同時在影響或決定著信息的有用性。二是次要質量要求。次要質量要求,由明晰性、可比性、及時性和一致性構成。會計信息除了具有可靠性和相關性,還要具有明晰性、可比性和一致性。這一層次是進一步對可靠性和相關性進行說明和補充,同時也是著眼于當前的會計環境從宏觀上對會計信息質量的約束。三是約束條件。效益大于成本應作為我國會計信息質量要求體系中一條普遍約束原則。任何一項經濟活動,只有在其收益大于成本的時候才是可行的,構建會計信息質量要求體系也不例外。因為,會計不是一門精確的學科,充滿估計和判斷,受制于技術等因素影響,不可能做到絕對真實,在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可靠、相關的前提下,盡可能的花費較小代價,避免主體為了滿足某一信息質量要求而花費巨大的成本,結果得不償失,只有當提供和使用會計信息所能帶來的效益大于其成本時,這項信息才是值得提供的。

(三)負債要素定義 一般來說,會計要素定義是對會計要素本質特征或其內涵和外延所作的簡要說明。會計要素定義特點應是簡短、扼要、語義不反復來反映構成某一會計要素概念內涵的基本特征?!靶聹蕜t”負債要素定義沒有體現語義不反復的特點。根據邏輯學的常識,定義是揭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由被定義項、定義項和被定義聯項三部份組成的,見表2。定義規則之一就是“定義項中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包括被定義項”,但從“新準些”負債定義“負債是指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敝?,認為有兩點局限性:一是該定義不符合定義規則,“負債是債務”的結論是概念的重復;二是定義項要能揭示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屬性,而“債務”做定義項未能揭示其所具有的特有屬性,即經濟利益的流出。

(四)計量屬性問題 隨著公共管理活動的不斷深化,事業單位財務活動企業化趨勢更為明顯,有關企業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成本費用考核等一系列管理理論及方法逐漸引入事業單位。與事業單位有關各方對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反映受托責任指標將成為會計提供信息的主要內容。而單一的歷史成本計量屬性,難以全面反映受托責任。為此,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有關會計計量屬性的建設,要考慮事業單位發展變化趨勢和公共部門會計標準趨同的形勢,在以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為主的前提下,適當引入諸如可變現凈值等計量屬性,發揮會計準則規范內容穩定性之特點,防止因會計準則滯后,未能提供相關會計信息而引起的廣泛詬病,也避免朝令夕改而使會計準則發展處在被動尷尬局面。

(五)資產、負債分類問題 流動產與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與非流動負債的劃分標準是否正確,直接影響到對一個單位短期和長期償債能力的判斷。為此,國際會計準則、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以及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均對該標準進行了嚴格界定。與之相比,“新準則”關于該標準的界定過于簡單,僅以1年(含1年)變現、耗用或者償還為區分流動性與否標志,不能很好地適應事業單位發展的需要。在會計實務中,如果完全套用此標準界定資產、負債的流動性與非流動性,可能會混淆了資產、負債的類別,將歪曲事業單位的實際償債能力,使受托責任履行情況信息的客觀性大打折扣,也會誤導報表使用者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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