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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審批意見范文1
一、經費管理
按照統收統支一個漏斗進出的原則,單位財務部門負責單位預算內、外資金的統一管理;各科室負責編制本科室下一年度的預算并及時上報財務部門進行單位預算匯編,經班子會議研究通過后按預算控制數嚴格執行。
二、經費收入
1、市財政局撥付的辦公經費和專項經費。
2、其他各項收入。
單位財務部門負責機關一切費用的收取,各科室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收費政策,按照上級文件規定和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標準,使用市財政局統一印制的專用發票進行收費。凡不開收據或開非財政部門發放的收據以及收據不加蓋財會專用章的收費均屬違紀違法行為,當事人必須承擔一切責任。
三、經費支出
會議費
單位召開的各種涉及經費支出的會議,由主辦科室填寫《會議報批單》,按報批程序進行審批,食宿、會場、禮品等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和結算。
辦公費
(一)辦公費指辦公用品購置費、機關辦公水電費、電話費、郵寄費、房屋修繕費,公車油料費、路橋費、維修費,各種表冊資料印刷費和其他支出。
(二)辦公費用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差旅費
(一)市內:科室人員出差由科室負責人批準,科室負責人出差由分管領導批準。
(二)市外:出差人員須填寫《出差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同意方可出差,并報辦公室備案。管委會副主任由主任(書記)批準,其他人員由分管領導批準。
(三)出差費用相關標準按《樂清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樂財行〔2003〕16號)執行。
(四)差旅費報銷時間:原則上在出差的當月內報銷完畢。
接待費
接待工作一律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一)重要接待事項先由辦公室向領導報告后,由主任辦公會議確定接待方案,辦公室負責實施。
(二)科室相關業務的接待,由相關科室負責人報分管領導審批后提請辦公室安排。
(三)辦公室具體安排就餐地點、就餐標準、住宿標準和其他事項。
(四)在實行掛帳結算的地點就餐或住宿,由協議規定的簽單人員在帳單(底單)上簽字并適當注明。
(五)嚴格執行就餐標準和陪餐人員規定,不得隨意突破接待費用。
借款
凡因公需要暫借款的,有關人員要提前一天向管委會主任申請,經主任同意后財務部門方可予以借款。凡因公出差暫借款的必須在出差完畢后一個星期內結清,如無故逾期,將從工資中扣除。
宣傳費
(一)宣傳工作(包括廣告宣傳、宣傳冊制作、節日慶典活動、網站等)由辦公室歸口管理,大型招商選資活動由招商局負責。
(二)重要宣傳活動由辦公室向分管領導報告后,由主任確定宣傳方案。
(三)日常宣傳活動由辦公室提請分管宣傳的領導確認后實施。
(四)相關科室如須進行業務宣傳,由科室負責人提請分管領導審批后實施,并報辦公室備案。
(五)宣傳費用一律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一)工程開工后,工程責任科室須及時將相關文本(合同、招投標文本、中標通知書等)報財務部門備案;如未能及時提交相關資料,一律不予支付或退還相關工程款項。
(二)工程款項的支付須嚴格按照相關工程法律法規及合同文本執行;
(三)具體款項的支付:由工程現場負責人審核承包單位上報的工程支付票據及相關材料,嚴格核對實際工程量,確定建設工程價款數額并簽署意見;報請工程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審核后交財務部門。
(四)財務人員須嚴格審查支付手續的合法性及工程資料的完整性,并報請單位負責人審定后予以支付。
(五)造價變動:材料價格漲跌、政策處理等引起的工程造價變動及設計變更引起的單項造價增減超出10%的事項須提交班子會議研究確認后予以實施,變動部分款項待工程竣工驗收后由造價咨詢部門審核一并結算;單項造價增減幅度在10%以內的設計變更事項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予以實施。
補助款
(一)相關補助款的發放一律由班子會議研究確定。
(二)辦公室根據班子會議記錄發文抄告相關科室后予以支付。
其他款項
涉及款項支出的其他事項,均須事前提請班子會議研究后方可支出。
四、經費支出的批準權限
各項經費的支出均實行“一支筆”審批。
五、經費報銷程序
各項經費支出的原始發票首先由經辦人簽字(相關業務費用還須科室負責人簽字),再交財務部門由會計按財務管理規定對發票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核,然后由分管領導簽字,最后經單位負責人簽署同意支付意見,出納在以上手續完備的基礎上再次審核無誤后予以報銷。
六、報銷注意事項
1、在資金結算中,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業務,不得使用現金支付,需轉帳支付;對于有經營收入性質的支付款項,金額在100元以上要求開具正式稅務發票,不得使用收據。
2、由于月底帳務處理工作需要,每個月的最后兩個工作日原則上不予業務報銷;發票一般不能跨年度報銷(12月20日后取得的發票可在下年度報銷),如有特殊情況當年不能及時報銷的,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方可在下年度報銷。
3、報銷會議費,須附會議經費預算審批意見、會議簽到名冊及具體費用清單;報銷接待費,須附“公務接待審批單”及“酒店簽單”。
4、報銷汽車修理費、汽車燃料費、車輛過路費等其他費用,須附詳細清單及事由;汽車保險參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5、報銷差旅費,須附“出差審批單”及詳細消費清單,住宿費發票要注明:付款單位名稱、結帳時間、住宿天數、人數、房間數等信息。3人以上集體公費外出活動,須附樂清市集體公費外出活動審批表。
6、購買屬于政府采購范圍內的物資,須按政府采購程序辦理有關業務,發票及時交給財務部門。因特殊情況不經政府采購的,須附政府采購中心出具的自行采購意見單。
7、評審費和會議補貼只限于參加會議的專家,單位內部人員不得領取。
8、工作人員加班須發放加班費的,須附加班卡,注明加班原因、時間等信息。
9、外地施工企業在開發區從事建筑安裝等工程業務,每筆工程款都要求開具稅務發票,支付工程款時,須附工程合同書、工程款支付審批表(注明:監理意見、工程管理人員意見等);支付村集體或個人承包的工程款項,要求開具稅務發票,須注明審核意見;支付政策處理中征地款、補償款時,須附征地合同、協議書等材料。
10、任何報銷發票上的付款內容要與實際項目內容一致,收款人與發票的收款單位名稱(加蓋公章)必須一致。每張發票必須要有經辦人簽字、主辦會計核對、領導審批意見。
11、工程責任科室要及時收集、保存工程項目相關材料,并建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等臺帳;要及時清理各種往來款項,對于預支付的款項,要及時辦理結算。
七、財經紀律
(一)單位職工要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嚴格按照單位財務管理制度辦事,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二)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不得擅自報銷未按規定程序審批的發票;不得報銷白條和非正規發票;不得戶外開戶、帳外設帳、公款私存、挪用公款。
八、財務人員工作職責
(一)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單位財務制度,做到會計管賬、出納管錢,錢賬分離。
(二)出納人員要認真做好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定期與開戶銀行(資金部)對帳,確保資金安全、完整。
(三)會計人員應切實搞好會計核算、財務分析工作,按月編制會計報表,準確及時向主任和分管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報送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報告。
(四)要建立財務報告制度,每季度應將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向主任報告,每半年向主任辦公會議報告,每年向全體工作人員通報。
九、財務監督管理
工程款支付審批意見范文2
自國務院在2003年底提出用3年時間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以來,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方面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市、縣政府的工作部署,“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著力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同時,積極探索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的治本之策。經過兩年來的努力,全縣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達的階段性清欠工作目標。按照國務院和市政府清欠工作部署,**年在繼續清理舊欠的同時,要實現清欠工作重心向預防新欠轉移,通過強化日常監管和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并落實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長效機制。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嚴格工程項目的立項審批,規范建設投資行為
(一)對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和其它需要的審批項目,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重慶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項目保證金制度。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決策機制,建立和完善科學的決策規則和程序,對重大工程項目實行“聽證制度”,杜絕未經科學論證的“拍腦袋”工程。同時,進一步建立政府投資行政責任追究制,逐步加強對黨政機關建設項目管理、投資概算的控制。
(二)縣計經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貼息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規范政府投資行為,強化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審批,明確項目建議書中對資金落實情況的審批內容和標準,明確審批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確保在建設項目立項時項目建設資金來源落實。防止因地方配套資金不落實,形成新的拖欠。
(三)認真貫徹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嚴禁政府投資項目使用帶資承包方式進行建設的通知》,加強政府投資工程的監管,嚴禁以拖欠工程款的方式轉嫁資金不足的風險,防范因帶資承包施工導致的拖欠行為。特別是交通建設項目一律不得要求施工單位帶資施工。
(四)繼續深化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積極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加強政府投資項目中財政資金的支付審核管理。政府投資項目由財政部門按照合同約定,直接向承包商撥付工程款,確保工程款及時、足額支付。
(五)積極推行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方式改革,繼續堅持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合同制、建設監理和政府采購制等制度,大力推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代建制度。
二、加強對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管
(一)凡已下達投資計劃的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資金必須按工程進度及時到位。需要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資金配套的項目,其承諾資金必須納入當地財政預算或部門預算,按時到位。對建設資金不落實或到位不足的,縣計經委、縣建委不予辦理項目立項、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并暫停當地其他項目的審批;屬重點工程項目的,取消其重點項目資格。
金融機構要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和《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等相關文件與監管規定的要求,進一步嚴格房地產信貸審批程序,加強房地產信貸管理。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在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按規定提交業主支付擔保,對未提交擔保的,視作建設資金未落實,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證。
(三)建設工程承發包雙方應依法簽訂合同,明確撥付工程進度款和竣工結算的程序、期限、方式以及發生糾紛的處理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并由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合同條款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經審查后予以備案。且在合同發生重大變更時,業主應自合同變更后15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合同發生糾紛時,以備案合同為準。
(四)各企業在開發、投資新項目時,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各項法律、法規,確保建設資金的落實,嚴格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杜絕拖欠行為。特別是縣內(含外地入駐)建筑企業要提高自身的經營和管理水平,帶頭抵制簽訂陰陽合同、墊資施工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減少被拖欠現象的發生。
(五)房地產企業在辦理房屋預售證書時,必須提供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的證明。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或建設雙方沒有就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的工程款達成延期支付協議,且延期支付協議未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時,房地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房屋預售許可證手續。
(六)縣財政局和審計局要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和《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管理辦法》,及時辦理工程竣工結算,依法及時對政府投資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若建設工程承包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明確約定期限的,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大、中型項目應在6個月完成結算,一般項目應在3個月內完成工程結算,國家另有規定除外。建設工程業主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結算資料后,在合同或《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約定期限內未提出意見的,視為業主已認可。業主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經承包單位催告業主仍不支付的,除按合同向承包單位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按當期的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雙倍逾期工程價款利息并賠償其他損失。
(七)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時,必須提交有項目業主和承包商共同確認的工程款支付證明,對未按合同支付的工程款要簽訂還款計劃,并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同時,保證農民工工資金額發放。否則,縣建委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八)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保障金管理暫行辦法》。按照合同條款要求,建設單位應及時退還履約保證金和保留金。
三、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手段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
(一)縣法院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制定解決拖欠工程款案件的有效措施,克服訴訟費高,審理時間長,判決執行難的問題。要進一步簡化司法程序,降低法律門檻,規定審理時限,加大執行力度。對當地法院執行難的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依法由上級法院提級執行或指定異地執行。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和其有關部門要加強與人民法院的密切配合,支持人民法院的工作。
(二)對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且不積極償還債務、情節嚴重的項目業主,經被拖欠者申請,在縣勞動保障局進行核實后,可由縣人民法院強制凍結業主單位帳戶,所有資金全部用于解決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不足部分通過拍賣資產予以償還。
(三)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職能作用,正確引導農民工通過合法渠道處理和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問題。發揮仲裁、公證等處理合同糾紛高效、快捷、公正的優勢??h勞動仲裁調解機構要配合建設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合同審查把關,凡受理建設領域的各種經濟糾紛應及時予以解決。
四、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及相應的配套措施,完善建筑市場信用獎懲機制
(一)根據建設部《關于印發〈關于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推行工程建設合同擔保的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積極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培育擔保主體。大力推行業主支付擔保,承包商履約擔保和承包商付款擔保,鼓勵建設單位投保建筑工程險、安裝工程險和建筑商履約責任險。同時,根據《關于推進工程質量保險工作的意見》,研究制定用商業保險代替質量保證金的具體辦法,防范和轉移工程質量風險。
(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行業自律和維護建筑企業合法權益的職能,引導企業抵制業主的不合理要求,及時幫助解決被拖欠的工程款。
(三)建立健全建筑行業信用監督和評價機制,加快建立建筑行業信用信息庫,完善不良名單制度。對信用等級不同的建筑業企業予以不同的政策對待,給予不同經濟活動空間。
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被列為信用不良名單的施工或勞務企業,視其情節輕重分別采取通報批評、限期整改、限制在我縣的投標資格、清除我縣建筑市場等處罰措施。同時,對相關項目負責人的從業資格予以限制,直至取消從業資質。
對于列入不良名單或不按合同約定有拖欠問題而未解決的建設單位,縣計經委、縣建委、縣國土房管局、縣內各商業銀行要相互協調密切配合,不予辦理新建項目的立項、規劃和施工許可、提供貸款,縣國土房管局取消其參與土地競標、競買資格等,貸款銀行不提供授信。建設單位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還應對其資質予以降級,直至注銷其資質證書。
(四)進一步加大規范建筑市場主體行為的力度。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不辦理施工許可擅自施工、越級承攬工程、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各類違法或違規行為。
五、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積極配合縣勞動保障局解決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一)根據《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及《重慶市進城務工農民權益保障和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文件,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縣勞動保障局解決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并制定相關工作計劃和政策措施??h勞動保障局應進一步完善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制度和應急預案??h司法部門要依法查處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并配合縣勞動保障局妥善處置集體性討薪事件。
(二)根據《大足縣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足勞社文〔2005〕3號)文件之規定,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分別就新開工項目按工程總承包合同價的2%繳納工資保障金??h建委按照要求,在辦理建設手續時嚴格把關,做好保障金的收取工作;對不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承建雙方,將對其建設行為予以限制。
(三)縣勞動保障局要履行勞動保障監察職責,施工現場應設立勞動保障權益告示牌,并對民工工資保障金支付情況、監察電話、地址等相關內容公示;加強農民工用工合同管理,改進工資支付辦法,逐步建立“月支付,季結清”的方式;加強日常巡查力度,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及時糾正建筑企業不按規定支付工資的違法行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有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用人單位,無論是否與農民工簽訂合同,縣勞動保障局均應及時處理。同時,縣勞動保障局要將建筑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作為重要的信用指標,納入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制度。
六、加大宣傳力度,增強企業和農民工法律意識,鼓勵發展勞務企業
(一)縣總工會、縣勞動保障局要廣泛宣傳《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重慶市職工權益保障條例》、《重慶市集體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促使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減少和避免有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為。
工程款支付審批意見范文3
關鍵詞:施工;監理;造價控制
中圖分類號:U415文獻標識碼: A
一、監理造價控制內容、依據
做好施工階段監理造價控制,首先要了解國家規范及委托監理合同賦予監理工程師的造價控制職責。
在北京市《建設工程監理規程》(DBJ01-41-2002)第7章工程造價控制中,賦予監理工程師三項職責:工程量計量;工程款支付(預付款、進度款);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在已經頒布即將于2014年3月1日實施的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中賦予監理工程師如下工程造價控制職責:對已完工程進行計量,確定實際完成工程量;提出到期應支付給施工單位的金額,簽署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竣工結算款支付申請,提出審核意見,簽認后報建設單位審批。
在工程委托監理合同中,通用條款供業主選擇的條款有: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可見監理造價控制的內容在隨著社會分工的精細化,潛移默化的發生著變化,內容從全面的接入到非常清晰的界定,呈現在我們面前,就是三項工作:
1、負責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計量,審核批準施工單位的工程進度款申請(獨占計量權,兼有支付權);
2、負責審核簽署工程變更文件,并督促施工單位實施,完成驗收并計量(變更知情權);
3、負責工程的結算款的審核,提出監理審核意見(支付權)。
看來在工程建設各環節造價控制所涉及的造價咨詢范疇的工作,諸如工程量清單編制、工程量復核、工程量清單報價、清標、材料詢價審核等已經完全從監理造價控制職責中剝離出去,只剩下與工程技術和管理密切相關的必需的三項基本工作。
二、監理造價控制模式及分工:
明確了監理造價控制的基本工作后,如何更好的實施監理造價控制工作就是監理人員要面對的課題。下面以自身的工作經驗談談監理造價控制的模式和分工。傳統的做法上,在項目監理機構中,根據項目具體情況派駐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在工程實施中全程駐場開展工程造價控制工作。這種模式雖然總監具有人員管理權,具有能直接向造價人員下達工作指令的優點,但受到人員成本、人員工作經驗、專業特長及工作量多少等因素的制約,傳統的造價控制模式已經越來越不能滿足建設單位對造價控制的需要,從而不能適應工程監理工作需要。主要體現在工程實施過程各階段,造價人員工作量不均衡,甚至偏少,但工資成本高,工程項目安排兼職造價人員的情況比較普遍,這樣造成人員對每個項目都不熟悉,無法較好的完成項目造價控制工作。加之長期的現場工作,造價人員經歷的工程數量不足,工程經驗積累少,不利于造價人員業務提高和經驗積累。為了更好地解決好這些問題,越來越多的監理企業對監理項目造價控制工作進行了分解,即駐地監理工程師負責完成工程量的確認和計量。項目總監審批工程款的支付。工程變更審核及竣工結算款審核均交由公司造價團隊完成。逐步將工程監理業務板塊的造價控制工作分解到公司層面負責,形成公司后臺造價團隊支持現場造價控制的模式。這相當于監理項目部在造價咨詢方面工作絕大部分由公司造價職能部門承擔,在造價控制方面形成由直線制組織結構演變成職能制形式,實現了職能分工和優勢互補,控制了支付風險,比較專業、高效的完成工程造價控制工作。我司多年來就是采用“兩層次審核”的解決方案履行造價控制職能。
首先要求現場監理工程師在熟悉施工合同及圖紙技術上,掌握計量原則,按期對已完工程量進行計量。同時要求項目總監必須了解并掌握工程量清單及計價規范,熟悉施工單位投標商務文件,能將工程設計文件中“技術質量要求”與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描述”有機聯系起來思考工程造價問題。從而將工程預付款及進度款的申請審批工作直接下放給項目總監負責,公司僅建立臺賬備案。
其次對于工程變更文件的審核,包括工程量的計算及計價,在收集到支持性資料(施工合同、變更文件、價格確認單等)后,轉交公司造價部審核,充分利用公司人員、軟件、價格數據庫資源優勢,提出審核意見及成果。
其三對于竣工結算款審核,根據監理規范要求,由公司進行程序性審核后提出審核意見,轉項目總監批準。但是如果業主在監理合同中約定由監理單位負責竣工結算的實質性審核,則需補充簽訂監理合同或協議,支付竣工結算審計酬金。
三、監理造價控制流程
工程量計量流程:施工單位按月申請工程量計量監理工程師在質量驗收合格基礎上計量簽署月完成工程量報表項目總監審核批準建立臺賬并報公司備案。
工程進度款支付流程:施工單位報送工程支付申請監理工程師根據投標商務文件審核量、價項目總監審核批準,報公司備案建立臺賬。
工程變更審核流程:項目總監簽署工程變更文件施工單位的工程變更計價文件報監理駐地監理按月報公司造價部審核公司造價部按期審核完成轉項目總監批準。
工程結算款審核流程:施工單位將工程結算文件報監理駐地監理轉公司造價部審核公司造價部程序性審核,提出審核意見轉項目總監批準報業主辦理。
工程變更及竣工結算款審核需收集的支持資料:工程施工圖紙、工程變更(含設計變更、工程洽商記錄、工程簽證等)、施工合同(專業承包合同、材料采購合同)、變更計價文件及電子版、蓋章的工程結算書及電子版、投標商務文件及電子版、工程竣工圖及電子版。
四、監理造價控制要點及案例
做好監理造價控制工作,不僅要求項目監理團隊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還需要具有較強的風險意識。
專業技能主要體現在:
⑴、熟悉委托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通過合同了解業主委托的造價控制內容及與有關造價的條款,評價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對造價的影響。
⑵、對工程量清單及計價文件的熟悉,要看得懂、會使用投標商務文件,結合設計圖紙和商務文件內容范圍管理工程。
⑶、通過對造價規則的了解,在簽署工程變更文件時,掌握變更文件的描述深度,將主要的技術經濟參數以文字和附圖的形式提供給造價人員。
工程建設各階段和各項工作均有風險,造價控制亦然,不管是“造價確定”階段,還是“造價控制”階段。樹立工程造價控制風險觀念是監理人員履行職責不可或缺能力。具體為:
⑴、業主在監理合同中的對造價控制的約定十分重要,業主是否約定由監理單位做造價控制?具體做到什么程度或深度?總監及監理人員要清晰的了解職責。
⑵、在承擔造價工作時,首先要界定是哪個階段工作?如果是“造價確定”,應還原到招投標階段,應歸屬監理造價咨詢范疇。如果是“造價控制”,應歸屬監理造價控制范圍。
⑶、工程款支付要有明確的依據和支持文件,養成支付必須有可靠依據的良好習慣,不僅要看總承包施工合同,還要核查專業分包文件。額外支付必須有業主的書面指令。
⑷、工程結算文件審核的深度必須明確,要界定上完整的、合規性審核?還是核量、認價性的實質性審核?
案例一:某項目業主使用初步設計圖紙進行招標,工程開工后施工圖紙到位,要求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同時對施工圖紙工程量進行計算比較。但是項目總監考慮與業主的關系,同意進行核量。造成監理造價控制工作重點嚴重偏離。此例其實已經超過了監理委托合同的約定。
案例二:某項目總承包合同價中的暫估價專業分包和暫估價材料,因未達到公開招標限額規定,總包單位未組織招標采購,經總包單位選擇的專業分包及材料供應商報價,通過業主要求監理單位進行報價審核。這就是典型的將招投標階段工作順延到施工階段的案例。解決的方向有兩個:一是通過市場競爭產生合同價;二是委托造價咨詢單位對報價進行審核,提供參考合同價。合同價的確定上造價咨詢范圍工作。包含合同價概算才是監理造價控制的目標和工作對象。
工程款支付審批意見范文4
【關鍵詞】工程款;拖欠;防范
一、業主拖欠工程款對施工企業的影響
在日趨激烈的工程競爭情勢下,低價中標、墊資施工已成為常事;施工過程中業主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施工工藝越來越復雜,工期要求越來越嚴格;勞動用工工費的剛性增漲等,都使得建筑施工企業的利潤不斷降低。一方面施工企業本身拿不到工程款,已發生的材料費用、管理費用、員工工資等費用無法支付,將直接影響工期(未完工時),同時會帶來材料供應商索債,員工人心不穩等一系列問題;另一方面國家對協作隊伍農民工保護力度的不斷加大,使得施工企業還得先行自籌資金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工程款不能按合同約定及時回收,給建筑施工企業的資金鏈帶來了巨大的壓力,給施工企業的正常經營及生存帶來的風險不言而喻,嚴重的甚至導致企業破產。
二、針對工程款拖欠的防范措施
1.嚴格工程承攬前投標標前評審和甄選制度,把好合同簽訂關,構建避免工程款拖欠的“防火墻”。(1)完善投標標前評審和甄選制度。由于建筑工程市場僧多粥少,中標難度大,為了取得工程任務,建筑施工企業不得不多投標。但作為企業,利潤才是第一位。因此,在接到業主招標文件后,對該項目認真進行評審,深入調查該項目的投資人類別、業主資信狀況、資金到位情況是必不可少的工作,要對項目進行甄選,努力做到“三不投”:業主誠信缺失、信譽低的項目不投,資金落實不到位、監管不嚴的項目不投,存在墊資的項目不投,以避免承攬的工程項目形成“先天不足”――一到手還沒開始干就埋下工程拖欠款的隱患。(2)把好合同簽訂關,盡最大限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合同是建筑施工企業權利得到保障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是否嚴謹、詳細,十分關鍵。很多施工企業員工認為業主是甲方,和甲方談多了條件于已不利,而建設施工合同都是國家規定的格式文本,應該沒有什么問題。事實上,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是受國家保護的,在與業主洽談合同時,盡量不接受不平等條款,維護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是應該的;同時國家推薦的格式文本只是為了雙方訂立合同方便、規范,格式合同里有很多是可選擇的條款,并有些是空白條款讓當事人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填寫。因此,在簽訂合時要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將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條款規定清楚,尤其是有關工程款的撥付方式和撥付時間及業主違約時的責任等相關條款。
工程款支付審批意見范文5
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范圍及內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總工期為 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采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采用下列 種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 ,如今后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并按下列約定執行:
(1) 工程預算價: (工程結束后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 (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后,由會計事務所或 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簽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復核簽字,并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5%,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說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說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報批,并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后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體為: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
(4)
(5)總工程款的 %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 后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設備供應: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并按現行國家驗收規范執行。質量保證期 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項目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項目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于 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范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閱,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后 小時內驗收完畢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后,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后 天內提供符合規范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并應一式 份。
8、其他約定 : 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工程款支付審批意見范文6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從事房屋建筑(裝飾)、道路施工和公共基礎設施等工程項目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的建設單位(業主)和建筑業企業(含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工程項目在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根據“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在工程項目施工前,由建設單位從工程預算款總額中,按比例計算工資保證金,繳交到工程項目施工許可審批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審批主管部門”)設立的“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戶”;在建筑業企業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保證金提取條件時,由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審批主管部門核實后,將相應資金撥付給農民工,以支付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
第四條繳交工資保證金的比例為:
(一)工程預算款總額在200萬元以下(含200萬元)的,按工程預算款總額的10%繳交;
(二)工程預算款總額在200萬元以上的,200萬元部分按10%、200萬元以上部分按5%合計繳交。
第五條工資保證金由建設單位從應當支付給建筑業企業的工程款中預先提取繳交,并由審批主管部門開具收取保證金憑證,待工程竣工后按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退回建筑業企業。繳交工資保證金時,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應與審批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共同簽訂《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資金存儲使用責任書》,明確各方責任。建筑業企業應將《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資金存儲使用責任書》各復印一份存放在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部備查。
禁止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將保證金支付責任轉嫁給農民工。
第六條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的資金必須嚴格執行專款專用制度,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挪用。未經勞動保障部門和審批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核銷保證金專用賬戶。
第七條工資保證金的使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建設單位已及時按進度支付工程款,但建筑業企業發生非惡意資金周轉困難,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資金一時難以到位的;
(二)工程項目已部分或全部停工,建設單位和建筑業企業均無力支付所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三)勞動保障部門和審批主管部門認為應當使用保證金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建筑業企業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勞動保障部門應當及時核查被拖欠工資的具體人員、人數、金額等事實,發出《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建筑業企業限期支付工資。建筑業企業逾期未支付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工資保證金使用條件的,由勞動保障部門函告審批主管部門提取保證金,并由勞動保障部門監督發放給農民工。
建筑業企業與農民工對支付拖欠工資數額有爭議的,可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第九條建筑業企業在施工期間,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的資金已全部或部分提取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由審批主管部門通知建設單位或建筑業企業在30日內補足相應資金:
(一)因建設單位拖欠建筑業企業工程款導致建筑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以拖欠工程款數額為限補交保證金,不足部分由建筑業企業補足;
(二)建設單位已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建筑業企業原因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筑業企業補足保證金。
第十條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對建筑業企業的工資支付行為實施監控,加強日常巡視檢查,建立企業守法誠信檔案,對建筑業企業存在重大違法行為的情況,依法向社會公布。
審批主管部門負責工資保證金的收取和管理。
建設單位對直接發包的建筑業企業工資支付行為負有督促責任。
建筑(裝飾)總承包的建筑業企業對承擔分包工程的建筑業企業工資支付行為負有督促責任。
建設單位或建筑業企業未按本辦法規定繳交或補足工資保證金,有非法轉包、分包工程等行為的,由審批主管部門依法查處;存在拖欠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依法查處,審批主管部門予以配合。
第十一條建筑業企業應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者權益,在施工現場懸掛勞動保障權益告知牌;完善施工班、隊分級管理體系,明確責任人和管理職責;勞動者工資支付實行“逐月支付,按時結算,建立臺賬”的制度,按勞動合同約定每月定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工程項目完工后對勞動者工資進行一次性結算,在財務賬上有勞動者簽名的工資簽領表等臺賬內容;建立用工檔案,對施工班、隊人員登記造冊,并報送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建筑業企業發生拖欠工資后不配合政府職能部門處理、拖欠工資數額巨大或造成惡劣影響的,勞動保障部門和審批主管部門分別記入誠信檔案。勞動保障部門不予通過當年勞動年審,審批主管部門依法對其市場準入、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進行限制,并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三條建筑業企業有以下情節之一的,由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主管部門依法從重處罰,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為套取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資金或追索工程款,故意制造拖欠工資假象的;
(二)偽造勞動者工資支付憑證的;
(三)發生欠薪逃匿行為的。
第十四條建設單位或建筑業企業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勞動保障部門和審批主管部門舉報。工會組織對建設單位和建筑業企業遵守本辦法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有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行為的,有權要求改正,并及時向勞動保障部門和審批主管部門通報。農民工依法投訴、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提訟的,工會組織應當依法予以支持和幫助。
第十五條工程竣工后,建筑業企業應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勞動者工資簽領表等資料,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資保證金退款申請,勞動保障部門應在接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在施工現場明顯的位置,公示工資支付情況,公示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