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非營利企業會計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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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非營利企業會計制度

民間非營利企業會計制度范文1

關鍵詞:非營利組織 非營利組織會計 事業單位會計

財政部頒布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制度實施后,有助于我國會計制度體系的完善和預算會計的規范操作,但該制度帶來的我國會計制度體系的變化、會計制度如何恰當選用、會計制度內容協調性差等也需要一定的適應過程。由于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屬公益事業單位,以往大多操作的是《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所以新制度客觀存在會計制度體系的理順、各會計制度適用范圍的準確理解、會計實務的銜接、會計制度內容的協調等諸多問題,筆者談談以下看法。

會計體系構建問題

會計作為反映和監督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經濟業務的一種管理活動,按照對社會再生產領域的劃分方式,分為兩大分支: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1993年企業會計進行一系列脫胎換骨的改革后,汲取改革的成功經驗,預算會計于1997年開始了全面的改革,預算會計體系劃分為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和事業單位會計三部分,財政部分別出臺了三項會計制度。為了適應我國非營利組織迅速發展的需要,規范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行為,《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頒布使我國會計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但也產生了理順會計制度體系的客觀需要。

非營利組織(NPO)是針對政府部門與企業部門之外的一種社會組織。它被局限于企業部門之外,理應歸屬于預算會計的范疇,同時它又同預算會計中的政府會計相對立,根據預算會計主體的性質和職能我們可以將預算會計體系劃分為兩個子系統:政府會計和非營利組織會計。其中,政府會計應以政府活動為核算范圍,凡是政府活動引起的資金運動,都應該納入政府會計的核算范圍,包括現行的總預算會計和行政單位會計核算內容。在非營利組織會計下,劃分為國有非營利組織和民間非營利組織,分別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如圖1所示。

重新構建會計體系,相應地還應進行會計法規體系的完善。在預算會計領域,會計法規的第一層次應是會計法和預算法;第二層次應是政府會計基本準則、非營利組織會計基本準則;第三層次是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我國應加快制訂《政府會計基本準則》、《非營利組織會計基本準則》,促進預算會計規范發展。

《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主體資格確認問題

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實施中,大量的民間公益事業單位以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現在都改為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仔細研讀新制度第一章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符合本制度規定特征的民間非營利組織。適用本制度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該組織不以營利為宗旨和目的;資源提供者向該組織投入資源不取得經濟回報;資源提供者不享有該組織的所有權。我國習慣將教育、科學、文化、醫療衛生、體育以及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等事業都定為公益事業,尤其針對教育事業,《教育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教育事業,因而從事教育的機構一概都被認定為非營利組織。但在2004年4月1日出臺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中規定:允許出資舉辦學校的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并享受稅收優惠。我們面臨民辦教育機制中的營利性問題。兩部法律規范出現的矛盾表現了國家為刺激民辦教育事業發展而進行的政策傾斜。這卻給我們提出了一個現實問題,該類機構能否操作《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非營利組織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組織。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非營利組織國際比較項目中提出“五特征法”:非營利組織應具備組織性、非政府性、非營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其中非政府性和非營利性為基本特征。從目前來看,我國的非營利組織基本上不具有嚴格意義上西方非營利組織的特征,表現在組織上對政府的依附性,部分履行政府職能的非自治性,名義上的非營利性與實際的營利性等。大部分民間資本出資舉辦民辦教育機構是因為出資者看到了目前教育事業具有低風險高回報的大好商機,其出資辦學不是為了彌補教育資金的不足,而是為了投資營利?!睹耖g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輔導書中明確提出:民營企業要合理回報的,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從這一點上來講,具有營利性的民辦機構不能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但是在執行新制度時,很多營利性的民營單位為了享受非營利組織的稅收優惠而執行新制度,其理由是作為機構出資者都有其經濟目的,依靠出資來要求合理回報是普遍存在的。為了掩蓋獲取的回報,從形式上進行支付回報的變通:他們不進行剩余(利潤)的分配(或分紅),而將支付給資源提供者的經濟回報作為組織運作的合理而龐大的“費用”處理。

另外,針對非營利組織的資金提供問題,存在著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認識分歧,進而對會計制度的合理選用存在疑惑。在非營利組織的資金運作中,由于現代非營利組織是對“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所做出的應對,非營利組織主要依靠會費與經營性收入,以及政府以各種方式提供的資金,具體表現為捐贈收入、會費收入、提供服務收入、政府補助收入等。我們認為有沒有財政補貼,并非是區分企業與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本質。若存在營利性特征,組織就成為企業,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若國家對該組織的資產擁有所有權,則成為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若享受了政府補貼,但滿足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的三個會計主體特征,就可以執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民間非營利組織的納稅問題

我國相關法規規定,對于非營利組織的經營收入,以及民間捐贈和公共部門支持的收入,免征所得稅、營業稅和增值稅,對非營利組織的稅收優惠極大地刺激了非營利組織的發展。但是,這種稅收優惠由于我國相應的法律制度不健全而導致部分民辦營利性機構偷稅漏稅,破壞公平競爭環境,影響非營利組織的健康發展。表現在我國稅收法律法規體系中,雖然有針對教育、科技、衛生、文化、社會福利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規定,但還沒有針對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非營利組織尤其是民間非營利組織免稅地位的法律認定。在稅法上往往將非營利組織作為納稅人納入征稅范圍,然后在減免稅條款中對于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再給予減稅、免稅或提前扣除的法律待遇,使營利性公益事業與非營利性公益事業享受同等稅收優惠。我們建議在目前發展較快的民辦教育事業上,明確區分投資舉辦的營利性民辦教育機構和捐資舉辦的非營利民辦教育機構,避免前者長期非法享受相關的稅收減免政策。各地可根據不同情況給予投資者一定年限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減少稅收流失,以促進非營利事業特別是民間非營利事業的發展。另一方面,應當修訂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等相關稅收法規。

會計實務的銜接問題

固定資產的核算。國有事業單位與民間非營利組織同是非營利組織,民間的要提折舊,反映固定資產的凈值;而國有事業單位規定可以不提折舊,掩蓋了固定資產的價值變化。兩種制度要協調,就需要進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在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應追加計提折舊的核算,建議設置累計折舊賬戶,以披露國家在事業單位擁有的固定資產凈值信息。

應收賬款的核算。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明確規定:期末,應當分析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對預計可能產生的壞賬損失計提壞賬準備,確認壞賬損失并計入當期費用。事業單位會計回避了其從事經營活動而出現的應收賬款發生呆賬、壞賬的風險,對發生的壞賬不建立壞賬準備,要么長期掛賬,要么于發生時一次轉銷,要么在報批后一次沖減事業基金。披露的會計信息存在隨意性和不確定性。針對事業單位會計在應收賬款核算上存在的問題,建議應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相協調,采用備抵法,選用適當的方法(比如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進行壞賬準備的核算。

不同會計制度的內容協調問題

在會計規范體系中,非營利組織中的公有事業單位需要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民間非營利組織要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v觀兩種制度,在會計核算原則、會計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導致同屬非營利組織,由于操作不同的會計制度,其會計信息缺乏可比性。1998年《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實行以來,尚未進行修訂,理論界與實務界針對其實施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廣泛的探討,在《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實施之際,考慮兩種制度的協調問題,需要適時進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修訂。目前,表現在兩種制度上亟待協調的事項有:

會計核算原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經營性收支業務核算可采用權責發生制;《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則要求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從我國國有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來看(企業化轉制、保留為公立機構、轉變為民間非營利組織),宜采用修正的權責發生制基礎。即原則上采用權責發生制,對某些特定業務,例如政府撥款、捐贈收入和獎勵支出、贊助支出等則偏向采用收付實現制。非營利組織中的事業單位改革是逐步走向市場,經濟活動逐步向企業靠攏,因此應向權責發生制轉變,但事業單位的性質又決定了不能采用完全的權責發生制,而應以收付實現制作為補充。

主要會計報表的協調。非營利組織滿足不同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必須報送資產負債表。事業單位會計中現行的資產負債表分為左右兩大部類,其中資產部類中含有支出,而負債部類卻含有收入。從資產負債表的性質來看,作為一張靜態會計報表,不應包含收支這些動態指標。在事業單位會計中,專門有“收支明細表”進行收支詳細反映,因此需要對事業單位會計報表進行改革,借鑒企業會計并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報表相銜接,取消資產負債表中的收支項目,并將成本費用項目放入產成品項目,將尚未結轉的專項資產收支轉入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恢復資產負債表這一靜態報表的本來面目。

參考文獻:

民間非營利企業會計制度范文2

關鍵詞:民辦高校;會計制度;選擇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9-0243-02

1 我國民辦高校運用會計制度的現狀

民辦高校的財務制度究竟采用什么樣的會計制度,《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均沒有明確合理的規定。在實踐當中,一些民辦高校往往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的《高校會計制度》或《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或有個別套用《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和賬目處理,這樣,就有悖于民辦教育資產的資本運作規律。由于民辦高校采用的會計制度不統一,就造成民辦高校在財務管理上的不科學和不規范。導致有關部門對民辦高校的財務管理難以到位,不利于對民辦高校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管。民辦高校如何選擇會計制度已經迫在眉睫。

2 《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運用對民辦高校的意義

2004年8月18日,財政部了《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財會〔2004〕7號),該制度的頒布實施,首先,從理論上結束了民辦高校沒有統一的會計制度的問題,解決了民辦高校適用會計規范問題?!睹耖g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第二條規定了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含義:民間非營利組織包括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登記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等。適用本制度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該組織不以營利為宗旨和目的;資源提供者向該組織投入資源不得取得經濟回報;資源提供者不享有該組織的所有權。以“民間性”和“非營利性”為基本特征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在向社會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方面具有獨特優勢,正確引導民間資金投入社會公益事業,既可以解決公共財政資金在提供公共產品上的不足,又可以合理優化資源配置,維護社會的安全與穩定。其次,有利于提高民辦高校的財務管理水平。新會計制度的會計核算要求如實和及時反映高校的財務狀況、業務活動情況和現金流量等信息,有利于舉辦者和管理者及時掌握財務狀況,實現財務管理的合理化和資金效益的最大化。同時有利于提高民辦高校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完善民辦高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其會計行為,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第三,有利于加強對民辦高校的外部監督和管理,提升民辦高校在社會的誠信度,促進民辦高校規范發展。民辦教育事業屬于公益性事業,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國家對民辦教育實行積極鼓勵、大力支持。

3 《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在民辦高校的操作及運用

民辦高校會計制度不同于公辦高校的會計制度,也不同于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會計制度,要充分體現“民辦”及“公益性”的特點,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繼續發揮民辦高校原有的有效的財務制約機制,實行財務監督機制,厲行節約,充分發揮資源的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集中財力,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注重教育成本的核算等優勢,結合《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做好賬務調整和賬務銜接。

3.1 會計核算基礎由收付實現制改變為權責發生制

《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第七條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 權責發生制,亦稱應收應付制,是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一種時間基礎。要求會計核算應當以收入和費用是否已經發生為基礎,就是確定企業收入和費用的歸屬期的劃分原則。這有助于加強資產管理、負債管理和成本管理,提高運營績效,有效彌補收付實現制會計的不足。如:民辦高校的學費收入是其主要收入來源,一般按學年收取學費,而相關支出卻在上一年度預先發生或在下一年度發生,在收付實現制下,以實際收付貨幣資金確認收入和費用的入賬時間,造成當期的收支不配比,不能真實反映民辦高校當年的收支結余,因此,引進權責發生制原則是正確核算教育成本確定民辦高校結余的前提條件。

3.2 固定資產核算方法按照企業會計核算方法進行相應地調整

《高校會計制度》對固定資產的核算和賬務處理中不提折舊,不能如實反映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和凈值,并且,如果以固定基金反映固定資產的來源,可能會虛增資產總額和凈資產等會計信息。而固定資產作為重要的物質資源必然要求會計提供其可帶來未來效益的情況,客觀上要求按照企業會計的處理方法予以核算和報告。這樣應將固定資產購入時的歷史成本作為資本性支出入帳,并將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的折損價值通過計提折舊予以反映,從而提供固定資產現有價值及凈資產的真實信息。因此,首先將固定資產支出從以前年度的經費支出調整為資本性的支出,將原固定資產的購置成本已入以前年度的“事業結余”賬,按成本核算的要求予以調整,同時沖減“固定基金”和“事業結余”賬。其次,新增“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清理”會計科目,主要用來核算固定資產價值的變動情況,其中“累計折舊”會計科目的明細項目與“固定資產”明細項目相對應,主要是便于各類資產價值的清晰化,將原修購基金的賬面金額調整為累計折舊;最后,在固定資產清查后,按期按固定資產原值計提折舊,計入相關的成本和費用,完成固定資產的賬務調整,調賬后,凈資產總額不變。

3.3 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來設置和調整會計科目

結合民辦高校性質,對各會計要素進行設置和相應的調整,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對于資產類帳戶和負債類帳戶,按照新會計制度設置賬戶,分析結轉入如相應的帳戶;對于凈資產類帳戶,在“非限制凈資產”科目下增加 “投入資本”明細會計科目,核算投資者資產投入,以明晰產權;對于收入類帳戶,設置“教育事業收入”科目和其他收入及相應的明細科目;對于支出類賬戶,設置反映教育成本核算的“教育事業支出”科目,增加了業務活動成本“會計科目”和“管理費用”會計科目及相應的明細科目,完成新舊會計制度的賬務銜接。

3.4 按照新的會計制度的要求編制會計報表

財務會計報告是反映民安高校財務狀況、業務活動情況和現金流量等的書面報告,新的會計制度要求民辦高校編制統一的財務會計報告?!睹耖g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第七十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中的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以下三張報表:(1)資產負債表;(2)業務活動表;(3)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改變原來的會計等式“資產+支出=負債+凈資產+收入”為“資產=負債+凈資產”進行編制,使之名副其實,綜合反應民辦高校財務狀況,調整后,會計報表顯示資產、負債及凈資產的總額與調整前保持一致;編制反映盈虧及其分配的業務活動表,相當于企業的“損益表”,如實反映民辦高校的盈虧狀況;增加設置現金流量表,真實反映民辦高校的現金流量。

民間非營利企業會計制度范文3

企業的社會職能是創造財富,它的一切經濟活動都是為了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但企業也可能出于某種特定目的而興辦非營利性機構。而非營利組織往往也會利用自身的一些優勢舉辦企業性組織,這就使原本分工十分明確的企業和非營利組織的界限變得模糊起來。在我國,企業和非營利組織的界限就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在發展市場經濟過程中,國家允許并鼓勵非營利組織將技術產業化,充分利用現有的人力、財力和物力對外開展有償服務,因此有些業務明顯帶有營利目的。而有些企業也開辦學校、、慈善機構等公益性組織,從而使企業的某些業務又具有明顯的非營利性。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企業和非營利組織的業務相互交叉融合,使兩者的界限不再“涇渭分明”,企業會計準則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之間的界限也變得模糊不清,兩套會計準則“殊途同歸”的趨勢已初露端倪。本文通過我國現行會計準則體系的構成、企業和非營利組織兩大會計準則體系并存的,對國外會計準則合并趨勢的考察,論證我國兩套會計準則合并的可行性。

一、我國會計準則構成的特點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改革進展順利,已基本實現與國際慣例相協調。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體系改革起步相對較晚,有些方面滯后于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改革,與國際會計慣例也存在一定的差距。迄今為止,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以“會計準則”。命名的會計規范只有一個,即《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但在《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中各自對會計準則適用的內容作了相應規定,因而以“會計制度”命名的會計規范也應屬于會計準則的范圍。因此,我國的會計準則體系有以下幾個特點:

1.已初步形成“三足鼎立”的會計準則體系格局。我國的會計準則可分為企業會計準則、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政府會計準則三個部分。

2.兩大準則體系相分離?;谄髽I會計和非營利組織會計適用的范圍不同,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具體各有特點,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和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截然分開,各自獨立。

3.會計準則與財務通則并列。西方國家一般以會計準則規范會計主體的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等行為,同時以公司法、稅法等規范約束會計主體的財務行為。而我國則分別制定會計準則和財務通則(規則),規范會計主體的財務會計行為。

4.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并存。我國采用的是“準則+制度”的規范模式:企業會計具體準則主要規范股份有限公司的會計行為,非股份制企業主要以會計制度規范;政府會計采用會計制度的規范模式;非營利組織會計以基本準則為原則性規范,以會計制度為具體規范。

二、兩大準則體系合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國將企業會計與政府會計劃開來是完全必要的。因為在市場經濟國家中,企業不可能承擔政府職能,政府也不可能直接經營企業。企業與政府的會計目標和會計對象不同,業務性質和范圍也不同,需要采用不同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方法,但是把企業會計準則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截然分開,各自單獨制定一套“基本會計準則”,則值得商榷,兩大準則體系合并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1.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準則的大部分內容雷同。例如企業會計準則框架結構、制定的目的和依據、會計核算的四個基本前提等,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完全相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一般原則,絕大部分適用于非營利組織會計。

2.企業會計準則將“利潤”,作為一個會計要素,而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并未將“結余”作為會計要素,但在會計制度中又規定設置了“結余分配”“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科目,在收入支出表中也列示了“結余‘’和”結余分配“項目。從會計要素角度看,”結余“與”利潤“并沒有實質性區別,因而在1998年預算會計制度改革時,是否設”結余“要素就有很大爭議。,預算會計界已普遍贊同把原來的五個要素改為六個要素(即增加”結余“要素)的設想。

3.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的資產負債表和收入支出表,與企業會計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的性質相同,但非營利組織的資產負債表卻采用了類似于“科目匯總表”的結構形式,將所有科目按照“資產部類”和“負債部類”左右順序排列,編制時只要把報告日的各科目余額直接填入即可。另外,非營利組織由于采用修正的權責發生制(一般情況下采用收付實現制,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可采用權責發生制),因而只有通過編制現金流量表才能反映其資金的收支結存情況,但現行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沒有編制現金流量表的規定。

4.根據政府機構改革的方案,除少數公益性非營利組織仍由政府財政供給以外,絕大部分非營利組織將逐漸取消財政撥款,以市場為導向,實行真正的自負盈虧。按照這種思路,非營利組織實行自負盈虧后,有些業務性質與企業相同,其會計政策與會計核算要求與企業不會有大的差別。但現行制度規定非營利組織會計采用的計量方法卻不同于企業,如非營利組織的固定資產不提折舊,不反映凈值,不計提壞賬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等等。

5.以企業會計基本準則為依據,現已經了16個具體會計準則,200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的《企業會計制度》,據此可以推斷,企業會計準則的體系結構基本定型,已基本實現了與國際慣例的相互協調。而政府會計除了非營利組織以基本準則為原則性規范、會計制度為具體規范外,財政總預算會計和行政單位會計都采用原來的“會計制度規范”模式。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體系還只停留在基本會計準則的層次上,至今尚未制訂具體準則,非營利組織會計基本準則是否具有與企業會計基本準則同等的指導功能尚未明確。

6.非營利組織準則雖然規定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度,但在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中仍然設置了與會計基本相同的應收、應付科目,對一些應收未收和應付未付的收支項目采用權責發生制進行確認??梢?,在非營利組織會計實務中,大多數情況下實際采用的是權責發生制。另外,在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中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如盤盈盤虧財產物資的處理程序、內部成本核算等都企業會計進行處理。

以上表明,企業會計準則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共性遠遠多于個性,兩者“合二而一”,既有基礎,也已在會計實務中證明是可行的。

三、對國外會計準則合并趨勢的考察

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都把非營利組織(尤其是私立非營利組織)看作“準企業”,因而,企業會計準則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的合并趨勢并不是在我國體制改革中產生的特有現象,在西方國家這種趨勢也明顯存在。下面根據筆者所掌握的資料,主要以美國為例,說明企業會計準則和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合并的過程和趨勢。

在美國,由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制定企業會計準則和私立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制訂州和地方政府及公立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而聯邦政府及其公立非營利組織適用的會計準則及核算制度則由會計總署制訂。

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原先制訂的會計準則只適用于各類企業,后來才把私立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的制訂權從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接過來,并把企業會計準則和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結合制訂。此前,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及有關的專業學會就制定并了一系列適用于非營利組織的公告和指南。這些公告和指南起到了會計準則的作用,但存在許多會計實務上的操作,于是各界紛紛要求由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制定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在1980年的《非營利組織編制財務報告的目的》中提出:根據對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論財務概念第一輯:企業編制財務報告的目的》所指出的各項所做的考察,本委員會斷定,沒有必要為任何特定類別的會計個體探討其專一的概念體系。企業編制財務報告的目的和非營利組織編制財務報告的目的足以構成一個完整的財務會計和報告概念體系的基礎。一旦完成,這一概念體系將適應一切會計個體,而又同時適當地照顧到僅僅適用于某類會計個體的任何與眾不同的概念和報告目的。1985年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又了既適應于企業,也適應于非營利組織的《財務會計報表要素》,并撤銷了1979年由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僅適用于非營利組織的《關于某些營利組織會計準則與會計報告的意見公告》(孫芳城等,2001)。

近幾年,美國財務會計基金會也注意到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兩者合并的趨勢,要求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成為制定企業會計準則和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的唯一合法機構,為合并企業和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提供保證。財務會計基金會明確提出:除非特殊情況,否則,各類非營利組織——無論私立還是政府舉辦的——均應遵守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要求對外提供財務報告(孟利凡,1997)。此外,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的《財務報表概念》和澳大利亞會計基金會公布的第四號《會計概念公告》中所規定的財務報表要素也同時適用于企業和非營利組織(宋常,1999)。至此說明,西方各國企業會計準則和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合并的趨勢已十分明顯。

綜上分析,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所規范的基本一致,尤其是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中所規定的原則、方法、報表體系結構等,更接近于企業會計準則規范。因此,只要對現行《企業會計準則》作適當的補充完善,并對個別特殊問題另作專門描述,即可成為對制定企業和非營利組織具體準則或制度都有指導作用的基本會計準則。當然,這是一項較為龐大的系統工程,要真正實現兩者合一,還需要進行深入的理論研究和充分論證。

主要參考

孫芳城、李孝林、張國康、孔慶林。2001.比較財務會計學。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417

孟凡利。1997.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第l版。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12

民間非營利企業會計制度范文4

關鍵詞:非營利組織;非營利組織會計;會計核算

非營利組織的原義指的是由私人為實現自己的某種非經濟性愿望或目標而發起的各種各樣的社會機構或組織。

一、非營利組織會計研究概述

非營利組織作為一種社會組織形態,在社會經濟發展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隨著非營利組織的快速發展,要求有相應的會計規范,但目前我國所有非營利組織統一執行由財政部制定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這種對各類非營利組織不加區分、一統到底的會計制度,已不適應非營利組織發展的需要,因此,改革我國原有的預算管理制度,健全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建立非營利組織會計法規體系,不僅有利于客觀真實地評價非營利組織的財務受托責任實現其會計目標,而且有利于加強與國外非營利組織的交流,增強中外非營利組織所提供的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是與國際會計接軌的必然要求。

二、非營利組織會計的體系

研究非營利組織會計,首先也要明確其會計目標。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會計目標可以分為經管責任目標和決策有用性目標。經管責任目標主要是針對組織對凈資產中的限定性凈資產的保管和運用情況是否符合捐贈者設置的限定;決策有用性是指提供的信息應滿足外部人評價組織公益性活動開展的效果如何、是否繼續提供資金等方面的需要,以及內部人進行組織監管的需要。

會計要素是對會計核算對象的基本分類,是會計報表的基本構件,也是進行確認和計量的基礎。對會計要素加以嚴格的定義,就能為會計核算奠定堅實的基礎。在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結余這六個;在企業會計制度中,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這六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要素的設置要以它的特征和業務特點為基礎,這直接決定著會計核算的具體內容。

首先在權責發生制會計下,不存在收付實現制下的“支出”問題,故沒有設置預算會計中的“支出”這一會計要素。

其次在企業財務中,要明確所有者權限,但由于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資源提供者不享有組織的所有權,所以和企業會計比起來不存在核算“所有者權益”的問題。

最后企業以獲得利潤為經營目標,為所有者創造財富,但是民間非營利組織是不以獲取利潤為目的的為社會公益服務的組織,所以和企業會計比起來不存在核算“利潤”的問題。

非營利組織會計要素與營利組織會計要素相比還是存在較大區別的,不僅會計要素在名稱上有所不同,即使名稱相同的要素,其含義也存在差異。

改革后的預算會計制度(現行的),將五大要素解釋為:資產是單位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或其他權利;負債是單位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來償還的債務。凈資產是指資產減去負債后的差額。收入是指國家或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支出是指單位按照批準的預算所發生的資產的耗費和損失。它們之間的關系可通過會計等式來反映: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

會計主體是指從事社會、經濟活動,并對此進行會計核算和報告的特定單位作為一個會計主體,至少應具有兩個特征:經濟上的獨立性,即必須與其他主體或個人的經濟關系劃分開來,以核算和報告該主體本身的業務活動;組織上的統一性,即必須具有統一的組織、目標、職責,以系統的核算和報告該主體全部的業務活動。作為非營利組織,其獲得的財務資源有時是有限定的,即它們的使用只能限定于特定目的或活動。

非營利組織是“沒有最終委托人的人”,不存在所有者權益,一般不受產品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約束。它主要是通過法律法規及合同條款、基金會計來替代其所缺乏的市場規則,并對組織進行約束和控制。因此,通常情況下我們把基金作為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的主體,基金是擁有自我平衡賬戶體系的一個財政和會計主體,用于記錄現金和其他財務資源、相關負債、剩余權益或余額及其變動。非營利組織會計的顯著特征就是將會計科目劃分成多種基金主體,每一種基金主體都與該組織的委托契約所規定的某一種特定公共產品或服務有關,充分體現非營利組織“??顚S谩钡奶攸c。一套完整的財務報表就像適用于整個組織一樣適用于每一項基金。從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把基金看成非營利組織內部的準會計主體。

三、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基礎

我國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事業單位采用收付實現制,《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民間非營利組織采用權責發生制,盡管收付實現制存在著操作簡便、易于理解、信息披露成本低等優點。但隨著非營利組織管理要求的不斷上升和發展環境的變化,收付實現制的局限性日益顯現。其中最主要的局限性是:第一,財務狀況信息被扭曲;第二,績效評價缺乏長期性;第三,隱性負債問題;第四,不利于評價管理效率,不利于評價受托責任。

《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第一次集中全面而又系統地提出了11條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對于統一協調事業單位各部門的會計核算具有重要的作用?!睹耖g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將權責發生制從會計原則中剔除出來,專門放入了會計核算基礎中,但是,卻仍舊保留了歷史成本原則。即,要求非營利組織在進行核算時遵循客觀性原則、相關性原則、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可比性原則、及時性原則、可理解性原則、配比性原則、重要性原則、謹慎性原則以及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原則。其中,客觀性原則和可比性原則是對會計核算總體性要求的一般原則;相關性原則、及時性原則、可理解性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是體現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一般原則;收支配比原則與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原則是體現會計要素確認、計量要求的一般原則;謹慎性原則和重要性原則是體現會計修訂性慣例要求的一般原則。

四、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的發展

我國的非營利組織通常都具有非營利性、非政府性、志愿性、公益性等特征。除此之外,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非營利組織從兩方面體現出自身特殊性:

第一,社會環境不健全。社會環境因素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技術和自然因素,從非營利組織的政治環境來看,都還留有明顯的行政化色彩 。一方面,非營利組織作為“公民社會組織”,獨立于政府,為廣大民眾服務;另一方面,非營利組織又與我國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部分從事的是政府壟斷性質的業務,與政府有“近親”的關系,組織內管理人員保持干部身份,組織與個人享受體制內資源較多。不健全的法律規定也是非營利組織發展的障礙。

第二,內部管理缺陷。首先,制度不健全。許多政府主管部門掌握事業單位人、財、物等內部事務管理權,直接管理事業單位,組織具體業務,政事職責不分,致使財政補助居高不下,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事業單位管理層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權利與責任不相應,績效與利益不掛鉤,激勵與約束不完善。

其次管理和運營無效率。長期以來,我國國有事業單位一直作為行政機關的附屬機構,由政府按照行政機關模式直接管理,而導致效率低下。

我國現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自頒布實行至今對規范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核算,加強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管理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非營利組織會計存在的種種不統一不規范的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核算和組織發展。因此,有必要改革我國目前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建立一套既能讓國內認可、又能使國際認同的會計準則趨同模式,以規范非營利組織的會計行為。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S],2004,8,18.

(2)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事業單位會計準則[S],1997.

(3)劉益平,會計學,科學出版社[M],2004.

民間非營利企業會計制度范文5

關鍵詞:民間非營利組織 財務管理 問題 對策

在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我國政府正在向公共服務型政府轉變,國務院總理在2013年7月31日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時指出:凡社會能辦好的,盡可能交給社會力量承擔。由此可見,民間非營利組織又迎來了新的發展契機。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民間非營利組織49.9萬個,其中社會團體 27.1萬個,民辦非企業單位22.5萬個,基金會3 029個。然而,在民間非營利組織快速發展的今天,我們也看到了其與發達國家的差距,其中組織的財務管理問題就是關鍵問題之一,為此,筆者以調查問卷和實地訪談相結合的方式對166家民間非營利組織進行了調查。

一、調查情況概述

根據《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民間非營利組織主要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等。筆者將民間非營利組織類型劃分為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四種類型。由于不同的組織在社會經濟中發揮的作用具有一定的差異,因此本次調查問卷的設計分為四個模塊,分別為社會團體版、基金會版、民辦非企業單位版和其他版。本次調研共發放問卷200份,收回有效問卷166份,調查范圍在北京、天津、湖北、山東、江蘇等10個省及直轄市,采用不記名的調查方式。

二、民間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執行不力。為了適應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快速發展,規范組織的會計核算工作和報告制度,財政部于2004年8月18日了《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于2005年1月1日在全國的民間非營利組織范圍內開始實施。雖然制度的頒布實施已有9年之久,但是本次調查中,筆者仍發現有74個(占比44.59%)組織尚未執行該制度,這些組織集中在規模較小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和部分社會團體。規模較小的民辦非企業單位,財務人員業務素質偏低,不能熟練掌握《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多數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有些甚至只是簡單的記記流水賬。一些社會團體政府色彩濃烈,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撥款,按照上級組織的要求仍執行的是《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二)財務人員的整體素質偏低。目前,民間非營利組織財務人員的整體素質偏低,在被調查的166個組織中,有128個(占比77.11%)組織的財務人員少于3人。這部分組織的財務人員構成較為復雜,如:有些單位是一名專職出納、會計為兼職;有些單位會計和出納均由上級主管部門的會計和出納兼任;有些單位由于人員較少,會計和出納均身兼數職,從事著很多與財務無關的工作;更有甚者,會計、出納由一人兼任。同時,財務人員的職稱情況以初級和僅有從業資格的為主,僅有8個(占比4.82%)組織中有高級職稱財務人員。財務人員的學歷以專科為主,僅有4個(占比2.41%)組織中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接受培訓的情況更是不容樂觀,僅有4個(占比2.41%)組織會定期組織財務人員進行各種培訓,其他所有組織均無定期培訓。

(三)組織財務管理目標不明確。民間非營利組織與企業、政府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區別,有其自身鮮明的特點,由此,組織財務管理的目標也不同于企業和政府。本次調查中,有116個(占比69.88%)組織尚未設置財務管理部門或崗位,即組織的財務工作僅限于會計核算工作,無專人從事財務管理工作。

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管理的目標是:獲取并有效使用資金以最大限度實現組織的社會使命,所以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重心應該是收入和支出的管理。而調查人員了解到,多數組織的財務人員將財務管理工作視同會計核算工作,未能發揮財務管理的作用,財務管理的目標不明確。

(四)不同類型組織的資金來源差異較大,資金短缺現象普遍。除社會團體的資金來源較穩定外,其他組織的資金來源均呈現不穩定性的特點,其中最為不穩定的當屬民辦非企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享受政府補貼的比例占其資金來源的比例很低,主要依賴于服務收入,而服務收入具有一定的不穩定性。同時,多數組織表示資金短缺問題已經成為阻礙組織發展的主要問題。

通過表2不難發現,有一半以上的組織出現了資金短缺的情況,在對多家組織進行實地訪談后,筆者發現,組織的負責人認為資金短缺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扶持不夠,由此可見,我國的民間組織對政府的依賴過多,對于擴大組織自創收入研究不足。此外,有122個(占比73.49%)組織不編制籌資計劃,這也是組織資金短缺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部分組織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制度尚未建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第七十一條規定“財務狀況說明書要求對民間非營利組織業務活動基本情況,年度計劃和預算完成情況,產生差異的原因分析,對下一會計期間業務活動計劃和預算等內容進行說明?!痹诒敬握{查中,有70個(占比42.17%)組織不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在編制預算的組織中,筆者發現預算編制也只是流于形式,多數組織并未嚴格執行。

(六)組織資金保值、增值的方式單一。《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基金會應當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而對于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條例中并沒有對組織資金的保值、增值做出規定。通過調查,各類型組織(大型基金會除外)在實現資金的保值和增值方面主要方式是將資金存入銀行獲取微薄的利息收入,常見的風險較低的投資方式如:購買國債、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等方式未被普遍采用。民間非營利組織由于其資金來源的特殊性使得其資金保值、增值的方式受到限制,方式較為單一。

(七)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和自律機制。目前,民間非營利組織實行的是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雙重管理體制,即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門)對組織的登記行為進行規范,并進行年檢。業務主管單位對組織的各項管理擁有監督和管理權,同時負責年檢的初審工作。本次調查中,多數組織的負責人表示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組織的重視程度一般,很少進行監督和檢查,平時只是做一些口頭的要求,這就導致了組織管理松散的局面。民間非營利組織由于其資金來源的特殊性,不屬于政府職能部門,不在政府審計的范疇之內;不屬于市場經濟部門,也不受工商、稅務的強制性社會審計,這就導致了對該類組織財務監管的缺位。同時,由于組織自身的非營利性特點,財務核算中不存在利潤指標,使得組織很難對其自身的運營情況進行科學的評價,從而導致組織缺乏自律機制。除基金會以外,多數組織對于組織資金的使用情況不對外進行披露,不利于組織自律機制的建立和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強民間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的對策與建議

(一)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目前法律層面并沒有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概念進行界定,財政部頒布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中將其定義為:“民間非營利組織主要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等。”而登記管理機關將民間非營利組織劃分為: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三類,將宗教組織排除在外。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是上世紀末和本世紀初頒布實施的,存在一定的滯后性。因此,要切實加強民間非營利組織的管理,當務之急就是修訂相關的法律法規,并制定《民間非營利組織管理法》,建立以民間非營利組織為主體的法律法規體系,作為其設立、運行管理的法律依據。同時應修訂稅收政策,通過稅收機制既要確保公益事業支出的減免稅地位,又要實現對組織的監控。

(二)加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宣傳力度,并強制執行。為了實現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規范管理,應對組織強制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保證會計信息核算口徑一致,便于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同時,民政部門應加大制度的宣傳力度,定期組織財務人員進行制度培訓。財政部門也應將該制度納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體系中,全面提升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盡快將《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落到實處。

(三)提高財務人員素質,明確財務管理的目標。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積極貫徹《會計法》的要求,負責人對組織的財務信息負責,財務人員持證上崗,并不斷加強業務技能培訓,不相容崗位相分離。鼓勵財務人員不斷提高學歷水平、職稱水平和業務素質。對于沒有能力設置會計機構的組織,應委托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提供服務。民政部門應定期組織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經驗交流,除組織學習《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還應強化民間組織的財務管理目標,讓財務人員認識到自己的使命,發揮財務管理的效益。

(四)擴大組織收入,解決資金困境。筆者認為,民間非營利組織的顯著特點就是“民間性”,我們應該鼓勵組織自己籌集資金,通過資本運營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獨立開展公益活動,減少對政府的依賴。對于社會團體,應該通過不斷吸納會員、開展服務收費等擴大收入;對于民辦非企業單位,如民辦學校,應該不斷提高辦學水平,擴大生源,提高服務收費;而對于基金會,應不斷提高自身的社會聲譽,通過吸納專業的勸募人員,不斷提高社會捐贈收入,最終讓民間組織真正屬于“民間”。

(五)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民間非營利組織應該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組織的會計核算制度、資產管理制度、年度計劃和預算編制制度以及內部控制制度,以加強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同時,規模較大的組織還應該積極設立內部審計部門,加強財務的內部監管,防止違法、違規事件的發生,提高組織財務信息的質量。

(六)加強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外部監管。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外部監管主要包括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兩個方面。當前,應繼續發揮以政府為主導的監督職能,不斷強化社會監督職能,充分發揮社會公眾和中介機構的力量。政府監督,即業務主管單位、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稅務、物價等部門,對民間非營利組織實行齊抓共管,建立系統的監督機制。社會監督,主要是指社會公眾舉報機制的建立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外部審計職能的發揮。

為了提高組織自身的公信力,民間非營利組織應該建立自愿的信息披露機制,通過網絡、報刊等適當的方式將組織的財務信息向社會公開披露,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同時,負責審計的中介機構應該嚴格按照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職責進行財務報告審計工作,并將審計結果公告,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如此雙管齊下,既加強了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監管,又提高了社會公眾的參與度,有利于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健康、持續發展。

綜上,筆者以調查問卷和實地訪談相結合的方式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管理現存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解決對策與建議。但由于問卷量有限以及問卷調研的地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對于民間組織尚存的財務問題可能不是面面俱到,需要筆者在今后的實踐中繼續探究。筆者認為,通過政府、組織自身以及社會公眾的共同努力,民間非營利組織在不久的將來定能發揮“第三部門”的重要作用。X

參考文獻:

1.李永敏.民間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問題研究――以臺州市椒江區為例[J].會計師,2012,(1).

民間非營利企業會計制度范文6

 

論文摘要:小企業的蓬勃 發展 對于整個國民經濟都是有利的因素,但是小企業伴隨著起靈活性的同時是其自身會計管理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因此加強對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成為我們必須要面對的問題。

 

小企業流動性強,財會人員不固定,兼職財會人員多,更有甚者一人兼任幾家或十幾家企業的會計,會計基礎核算不規范,明細核算不健全,執行業主意志的多,執行本行業會計制度的少,時常發生偷、逃、騙稅行為,嚴重破壞了公平競爭的經濟秩序,導致了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追究其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國小企業的會計核算不夠規范。從2005年的1月1日起,《小企業會計制度》開始實施,這就為我國的小企業會計核算行為提供了有力的依據。因此,我們應該抓住這個機會,解決小企業會計核算規范問題,減少乃至杜絕小企業虛假會計信息的披露。

 

1.小企業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

 

1.1會計科目使用不規范。如今,在小企業的會計隊伍中,無證上崗無人過問,有的雖有會計證,但業務技能不高。如在提交稅金的會計核算上,將城建稅、 教育 費附加和綜合基金混為一談,一起列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內,提取時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貸記“應交稅金”;交納時借記“應交稅金”;貸記“銀行存款”。結果,將這筆會計業務應分別在“應交稅金—城建稅”“其他應交款”、“營業外支出”核算的內容,都在“應交稅金”中核算。

 

1.2亂提折舊。小企業的固定資產,有的只有幾萬元,有的超過百萬元,企業與企業之間提取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也不一樣。固定資產在短期提完折舊后,賬面上的固定資產原值就等于了“累計折舊”的余額。對此,有的會計認為,這兩個賬戶的余額相同,在資產負債表上,其固定資產部分的列示己沒有意義,即“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固定資產凈值為零。將固定資產原值和累計折舊的余額填上去或不填上去,固定資產凈值都為零,為了省事,會計人品干脆在資產負債表的固定資產部分,什么也不填,既不影響此表的平衡,又能節約編表時間,可謂一舉兩得。更有甚者,在下年度換新賬時,總賬上的“固定資產和“累計折舊”也被取消。實際上,固定資產折舊雖已提完,或已提足,但企業實物形態的固定資產仍然存在,有的依然能正常使用多年,而將總賬和資產負債表上的“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抹去,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

 

1.3費用開支無標準。小企業,一般是老板當家,在費用開支上,一切由老板說了算,哪些費用能開支,哪些不能開支,乃至用多用少,會計人員在核算上不好監督,也無法監督,老板們也理直氣壯,反正是花的我自己的錢,會計管不了。企業內部如此,企業與企業間也是這樣,沒有統一的費用開支標準,最明顯的表現在企業的出差費、業務費和廣告費上。

1.4利潤不分配。只要我們看一看小 企業 的 會計 報表,便能知道大多數小企業實現的利潤,年復一年的在“未分配利潤”賬戶內,而“資本公積”、“盈余公積”之類的會計科目,其余額永遠為零。我們說除了虧損企業,凡是有利潤的企業,在交納企業所得稅之后,會計人員都應當按照制度規定,將企業的稅后利潤進行合理、規范的分配,不但能反映企業會計核算的真實情況,而且也是會計核算完整性的需要,更是一項非做不可的工作。

2.規范小企業會計核算途徑

2.1建立小企業會計核算模式。依據《小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可以建立其相應的會計核算模式。只有建立簡潔明了、可操作性強的小企業會計核算模式后,小企業的會計人員才有可能按要求、門類記賬;按會計制度中設置好的會計科目對業務進行分類、整理,才能提高小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錄,防止偷稅漏稅行為的發生。另外,會計核算模式建立后還能夠健全小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內部監督。

2.2整頓小企業會計核算和財會人員。首先,從賬簿、憑證管理入手,嚴格規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缎∑髽I會計制度》、《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村集體 經濟 合作組織會計制度》的及有關會計核算辦法的出臺,從而使我國會計核算制度體系更加健全。

2.3促進小企業會計人員索質的提高。提高小企業會計人員的索質,主要應從兩個方面入手:首先要強化小企業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 教育 。其次,加強對會計人員的培訓,認真學習《小企業會計制度》,促進會計人員專業技能的提高。

其具體操作主要有:一是各地財政部門要配合小企業業務主管部門和工商聯等有關部門制定有效措施,積極組織“小企業會計制度)培訓工作,將小企業會計人員的培訓納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二是從小企業自身做起,完善用人機制,敢于推陳出新、摒棄陋習,積極為年輕的、業務素質高的會計人員創造有利條件;三是對高素質會計人才的待遇應予傾斜,吸引會計本科生、研究生到中小企業去工作,逐步改善其會計人員結構。

2.4積極開展委托記賬業務。對于無條件設立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的小企業,按規定應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或者持有記賬許可證書的其他記賬機構進行記賬。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必須真實,受托人必須對委托人提供的憑證及資料進行審核,雙方各負其責,共同促進小企業會計核算的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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