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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權益保護條例范文1
Abstract: Nowadays the phenomenon of migrant workers shortage is increasingly prominent. And it exists with the employment difficulties of college students. The migrant workers shortage and college students' employment difficulties have become the focus of the whole society. This paper takes migrant workers and college students as the research group to research and analyze the employment status of migrant workers and college students in Pearl River Delta.
關鍵詞: 農民工;大學生;就業特點;影響因素
Key words: migrant worker;university student;employment characteristics;influencing factor
中圖分類號:D66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7)04-0149-02
0 引言
自2004年以來,珠三角地區就開始出現民工荒,此后全國范圍內出現大規模的勞工短缺。即使用人單位提高打工者的工資待遇,招聘情況依然無法樂觀,很多地方的勞務市場很難看到新生代農民工的身影,能夠被集中招募到的工人越來越少,甚至隨著產業轉移,民工荒還開始向中西部地區蔓延。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2009年大學生就業率僅為35%。2011年大學畢業生高達660余萬人,而2012年這一數字將再增加20萬,大學生就業難的形勢未有改觀。大學生就業難,已成為大學生自己乃至社會各方面都十分關注、擔憂的一個話題。
因此,希望通過調查,發現珠三角農民工與大學生就業特點和影響因素,為相關部門解決問題提供參考。
1 農民工與大學生當前的就業特點及影響因素
本文采用問卷實地調查,向農民工和大學生各發放問卷150份,大學生有效的問卷100份,農民工有效問卷60份。主要包括農民工和大學生的就業現狀、擇業心理、對農民工和大學生就業現狀產生影響的因素等內容。
1.1農民工與大學生當前的就業壓力
如圖1圖所示,71%的農民工認為目前農民工就業壓力大,27%的農民工認為目前農民工與大學生就業壓力相同;55%的大學生認為目前大學生就業壓力大,26%的大學生認為目前農民工與大學生就業壓力相同。上述數據說明,大部分農民工和大學生都認為自己的就業壓力大。
1.2 農民工和大學生的擇業心理
1.2.1 農民工和大學生就業單位的性質
如圖2可以看出,農民工希望就業的主要是合資企業,占了52%。合資企業給予他們更好的發展,大學生希望就業的主要是國有企業,占了48%,這與國有企業的各種福利、文化背景等都離不開關系,大學生普遍認為國企具有較為深厚的企業文化以及“五險一金”等福利,對自己有較好的保障。
1.2.2 農民工和大學生的擇業方向
如圖3所示,有67%的農民工選擇生產一線崗,有36%的大學生選擇一線崗。當前如此嚴峻的就業壓力形勢下,農民工與大部分的大學生有都是去競爭生產一線崗位的趨勢。
1.3 影響農民工和大學生持續發展的因素
1.3.1 影響農民工和大學生發展的最大因素
由表1可以看出,農民工比較看中單位發展和自身能力提升,因為農民工想要自己有競爭優勢,必須是提升的自身能力;大學生跟農民工相對比的優勢在于文化程度上,但自身的社會能力更是他們以后發展的重點。
1.3.2 教育對職業發展的作用體現
由表2可以看出,教育對于職業發展的重要作用上,76%、71%和65%的大學生依次選擇了專業技能、人際關系和綜合素質,31%,28%、24%農民工選擇為人際關系,專業知識、學習方法。由此可以看出,農民工和大學生都認為專業技能、專業知識是教育對于職業發展的重要作用體現,多數大學生還認為綜合素質/人際關系的培養在職業發展中至關重要,農民工對于人際依賴更大,由于受教育程度的不足,認為專業知識及獲取知識的方法極為重要。
1.3.3 農民工和大學生在就業當中進一步發展需要的條件
如表3數據所示,46%和43%農民工和56%和49%的大學生的都認為如果需要進一步發展,需要管理知識和專業知識的維持才能夠達到,需要不斷努力才具備這樣的能力。
2 給予農民工和大學生就業的若干建議
2.1 對農民工的建議
①提高農民工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政府要加大在農民工就業能力培訓方面的財政支出,完善農民工就業培訓機制。對通過技能鑒定或獲得技能資格證書給予補助和獎勵,對技能培訓合格的優先推薦就業。②轉變農民工就業觀念。政府要加大對農民工就業觀念的引導,使其樹立正確積極的職業平等觀念,使得他們迅速完成從傳統“小農”向現代產業工人的轉變,以適應勞動力市場形勢發展的需要。③拓寬就I渠道。為確保農民工更好更快地實現就業,政府應拓寬就業渠道。提高政府組織、工會、婦聯等正式社會支持網絡在農民工搜尋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優化社會支持結構。④健全社會保障體制。制定有關農民工權益保護條例,對農民工的就業、勞動報酬、休息、生命健康等權益做出全面具體規定。明確農民工權益保護的監管主體、監督職責及監管失職的法律后果,以及農民工權益救濟機構及方式、途徑等。
2.2 大學生的建議
①增樹立正確的就業觀。隨著近幾年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跨越式發展,中國高等教育正式步入“大眾化”階段。與此同時,大學生的擇業觀成為就業路上的第二道“檻”,一些大學生對自己的期望值過高,很多私營、民營企業不愿意去,而一直在減員增效的大型國有企業卻成為大學生“爭奪”的目標,導致需要人才的地方沒有人才,擇業觀念仍停留在精英教育階段。對于大學生來說,應該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應該務實和正確定位,放下架子,認識到自己不再是“天之驕子”,而只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勞動者。②提高自身素質最重要。雖然現在就業市場整體來說供過于求,但其實高層次的人才仍然相當緊缺。對很多企業來說,越來越難招到優秀畢業生。所以,大學生如何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是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大學生從一進大學開始,就為將來做準備。善待金貴的大學時光,使自己各方面有一個提升,大學期間過得越充實,將來找到理想工作的機會也就越大。應該以企業的需求為導向,更新就業觀念,變“我想做怎么樣的工作”為“企業需要怎樣的人才”。
參考文獻:
[1]陳健.中國民工與大學生就業現狀分析[J].消費導刊,2009.
[2]唐曉燕.大學生擇業觀現狀及教育研究[J].高等教育,2012.
農民工權益保護條例范文2
一年來,我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在局黨組和上級業務部門的關懷指導下,按照我局及省廳的統一部署,緊緊圍繞勞動和社會保障中心工作,結合全年各個階段的工作重點,不斷調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發揮勞動保障監察的職能作用,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為宗旨,以規范勞動力市場秩序、查處各類違反勞動法案件為突破口,積極工作,奮發進取,在各職能部門和各業務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經過全體勞動保障監察人員的共同努力,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務?,F將2011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2011年勞動保障監察工作開展情況
(一)認真受理和查處群眾舉報案件
(二)緊緊圍繞中心工作,重點開展社會保險費擴面征繳監察活動,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緊緊圍繞“兩個確保”這一全局性的中心工作,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和大局意識,大力開展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執法活動,督促用人單位補交社會保險費XX多萬元,督促300多戶用人單位參保,為確保全市離退休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社會大局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三)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專項檢查工作力度,努力遏制嚴重勞動違法行為
(1)切實加強勞動力市場秩序整頓,配合“春風行動”,開展了非法職介活動專項治理,全市共印制發放“春風卡”30000份,查處非法職介機構3家。
(4)今年6-7月份,根據省9部門的統一部署,開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檢查活動。此次大檢查涉及面之廣,檢查內容之全面,工作力度之大,是以前的專項檢查無法相比的,取得的成效也是非常顯著的。為使工作開展的扎實、有效,我市從各級公安、工會、建設、工商、監察、安監等部門及各新聞媒體抽調了近100人,成立了專項行動監督檢查組、舉報案件專查組、新聞輿論宣傳報道組等三個專門的工作小組。此次大檢查共檢查各類用人單位600余戶,涉及勞動者7000余人。查處非法職介3家,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83份,補簽勞動合同3000份,清理拖欠勞動者工資0.8萬元,較好地維護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
(5)開展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執法檢查。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我市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共檢查各類用人單位400多家,補簽勞動合同XX多份,進一步規范了用工行為,和諧了勞動關系。
(6)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開展了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保護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使用童工行為。全市共清退童工4人。
二、存在問題
(一)由于建筑行業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起步維艱,此項工作對各縣市區還缺乏必要的監督手段,一些地區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沒有很好的落實,個別縣市區根本沒有履行起監督管理的職責,一些用人單位繳納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存在著前邊存入后邊支取的現象,使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流于形式,不能發揮保障金應有的作用。
(二)宣傳教育與行政處罰并舉。針對一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法律意識淡薄,故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時有發生情況,我們一方面要加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宣傳質量,在宣傳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深入人心,提高企業和勞動者遵守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另一方面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大對違法案件的處罰力度,提高勞動保障監察的權威性。
(三)建立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誠信評價機制。目前,一些用人單位誠信度較差,也是引發勞動關系糾紛的重要因素。因此,我們要推動企業依法建立自我規范、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勞動保障管理模式,增強企業誠信守法的意識,今后我們要逐步大力推行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誠信機制和失信懲罰機制,建立企業守法誠信檔案,對有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的用人單位,通過新聞媒體定期向社會公布。通過對用人單位誠信評價制度的施實,使企業達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維護好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目的。
農民工權益保護條例范文3
“創新”是在20世紀70年代的后半期成為一個家喻戶曉的名詞,像《商業周刊》這類雜志,以“美國創新的衰竭”,“創新的消失”為標題的報道就代表了人們在1973年以后所發展起來的新認識:技術變化,尤其是當它體現于新產品之中時,就不能將它再視若當然了。更為一般地,出現了對新古典理論在論述創新現象上失誤的批評。經濟學家和歷史學家開始關注“創新”這一概念。
約瑟夫·阿洛伊斯·熊彼特區分了“發明”與“創新”這兩個概念。作為一個經濟學家,他并不覺得發明的作用特別重要,“只要它們不被實施,發明在經濟上就是不相干的”。照熊彼特的說法就是:我們包括了對新產品的采用,這甚至可作為標準情形。已投入使用的商品生產中所發生的技術變化,新市場或供給來源的開辟,工作的泰羅化,原材料的改進,新的商業組織的創立——簡而言之,在經濟生活領域所從事的任何“不同事情”——都是我們創新一詞所指的例子。而奈爾遜和溫特將創新理解為“現有決策規則的變化”。奈斯特龍更進一步:“一些不連續的變化——即公司活動中的一些突然的根本變動——在這里被稱為創新。”西蒙·庫茲涅茨將創新定義為:“為達到一個有用的目的而采用的一種新方法”。
熊彼特的經濟發展理論在某種程度也是創新理論,它揭示了創新的重要作用。本質和影響。其主要內容是:(1)創新是開動資本主義引擎和保持其轉動的基本推動力。(2)創新本質上是一種不連續的現象:它們以群聚方式出現。(3)經濟發展是一個周期性的進程:“周期‘波動’實質上是競爭型資本主義的‘進步’形式?!?4)創新具有不同的影響,這就是同時存在不同長度周期的原因。
經濟學家們普遍認為,創新的缺乏是我們經濟問題的根源。當前,我國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農村經濟制度創新的缺乏。要實現農民收入的持續快速增長,就必須進行農村經濟制度的創新,政府在制度創新中應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即林毅夫所謂的“強制性制度變遷”。
2制度創新理論的主要內容
制度創新理論的提出者是美國經濟學家D.C.諾斯。L.E.戴維斯。R.湯瑪斯。1970年和1971年,諾斯和湯瑪斯合作,在《經濟史評論》上發表了《西方世界成長的經濟評論》和《莊園制度的興衰:一個理論模式》兩篇論文。其中心論點是:提供適當的個人刺激的有效制度是經濟增長的關鍵,而這種制度的產生是有代價的,除非它所帶來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否則它不會出現。
制度創新理論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如下:
(1)制度創新及其與技術創新的相似性
制度創新是指使創新者獲得追加利益的現存制度的變革。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既有相似性,也有不同之處。
二者的相似性是:技術創新經常是技術上一種新發明的結果,而制度創新也往往是制度上的一種新發明的結果;技術創新往往需要在已知的幾種可供選擇的可能性之中進行選擇,制度創新也是如此;正如一個行業的技術創新可能引起另外一些行業的技術創新一樣,一個行業中的制度創新也可能引起其他行業的制度創新。
二者的不同之處是,制度創新的時間不取決于物質資本壽命的長短,而技術創新的時間則依賴于此。
(2)促成或推遲制度創新的諸因素
第一,市場規模的變動能夠改變制度方面一定安排的收益和成本,獲得情報的成本和排斥局外企業的成本,并不隨著交易額的增加而同比增加。第二,生產技術的發展能夠改變現存制度條件下成本和收益之比,從而引起對制度創新的需求。第三,由于一定的社會集團對自己收入的預期發生變化,從而引起他們對現存制度條件下成本和收益之比的看法作普遍的修正。
(3)制度創新過程
第一步:“第一行動集團”的形成。它是指在決策方面支配著制度創新過程的一個決策單位,它預見到潛在的利潤的存在,并認識到只要進行制度創新,就可以得到潛在的利潤。
第二步:“第一行動集團”提出制度創新方案。
第三步:“第一行動集團”對實現之后純收益為正數的幾種制度創新方案進行篩選,標準是利潤最大化原則。
第四步:“第二行動集團”的形成。這是在制度創新過程中,為幫助“第一行動集團”獲得預期純收益而建立的決策單位。制度創新實現后,二者可能進行追加的收益再分配。
第五步:“第一行動集團”和“第二行動集團”共同努力,使制度創新得以實現。
在經過上述這些步驟使制度創新實現后,這時就出現了制度均衡的局面。制度均衡是指外界已不存在可以通過制度創新而獲得潛在利益的機會,也就沒有制度創新的可能性。但是,制度均衡不是永久不變的。當生產技術方面的變化或者制度方面出現新的發明,或者發生新的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方式,再或者法律和政治情況的變化而使社會政治環境發生變化,制度均衡就會被打破。
(4)三級制度創新的比較
制度創新可以在三級水平上進行,即個人創新。團體創新和政府創新。由政府機構來創新有一系列優越性,特別是在以下四種情況下:一是政府機構發展得比較完善,但私人市場未得到充分發展。二是如果外界潛在利潤的獲得受到私人財產權的阻礙,那么就必須依靠政府的強制力量。三是如果制度創新實行后所獲得的利益歸于全體成員,那么任何個別成員都不愿意承擔這筆制度創新的費用,這樣的制度創新只能由政府機構來進行。四是在涉及居民收入再分配的情況下,需要伴有強制性措施的創新,以政府機構來進行最為適宜。
(5)制度創新的趨勢
諾斯和戴維斯根據三級制度創新的比較,得出結論:在美國,各行各業都呈現出這一趨勢,即由政府機構進行的制度創新變得越來越重要,從而整個經濟越來越走向“混合經濟”。制度創新的主體有三類:個人。自愿聯合團體和政府,而本文中所提到的制度創新主體特指政府,也就是說,政府在制度創新過程中應當擔負起重要的責任。制度創新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作為政策制訂者的各級政府與作為制度需求者的農民之間反復博弈的過程。對于農民而言,他們對于每一種制度以及每一種利益格局都是從容忍到不能容忍,終究有一個轉折點導致制度創新。據有關學者的測算,當城鄉收入差距再次擴大到1978年的水平時,即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為農民人均收入的3.6倍時,制度創新或者制度變革的臨界點就到來了(蔡昉,2003)。在筆者看來,與其坐等城鄉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進而導致制度創新,不如主動采取措施,適時進行必要的制度變革。
3制度創新是增加我國農民收入的治本之策
(1)穩步推進我國的戶籍制度改革
關于是否取消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以及如何改革這一制度,大多數人認為應該盡快取消戶籍制度,但也有不同的聲音。陸學藝認為,戶籍制度一定要改,遲改不如早改。Whaley&Zhang(2004)在假設戶籍制度是勞動力遷移的唯一障礙的條件下,通過一項模擬表明,一旦取消以戶籍制度為代表的對于勞動力遷移的障礙,現有的收入不平等則會全部消失。世界銀行(2004)的一項模擬也表明,在今后能把農業勞動力轉移出1%。5%和10%的假設下,全部國內生產總值將分別提高0.7個。3.3個和6.4個百分點。此外,也有人主張戶籍制度的改革應漸進有序(傅勇,2005)。目前,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是農村人口非農化和城鎮化的壁壘。所以,要突破橫亙在城鄉之間的戶口藩籬,就必須改革現行的戶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按照在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打破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管理體制,放寬戶口遷移的限制,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為基礎,突破傳統的“農業”?!胺寝r業”的戶籍管理模式,建立新的適應城鄉人口有序流動的。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是:循序漸進,選擇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搞“一刀切”。在改革戶籍制度的同時,積極推進農村人口非農化和城鎮化進程,使農村人口不斷向小城鎮和城市轉移和集聚,逐步實現農村大多數人口居住在小城鎮和中小城市,減少現有農戶和自然村落,從而大幅度減少直接從事農業的勞動力數量。在此基礎上,相應大幅度增加留在農村從事農業勞動力的人均土地和其他自然資源的占有量,促進農業規?;?。集約化經營,優化農業產量與成本的關系,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農業經濟效益,并較快提高農民的收入??傊?,只有農民合理有序地轉移出去了,人多地少的矛盾才能克服,農業生產率才能提高,農民收入才能增加。
(2)積極探索適應新形勢的農村土地制度
關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學術界有以下五種觀點:一是“私有化”:應該立即實行農地私有化,推動土地集中和規模經營。二是“維持現狀”:應當穩定現有的農村承包制幾十年不變,有學者甚至主張“重建農地自耕農所有制”。三是“國有化”:廢除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制,一切土地歸國家所有。四是實行國家。集體。個人“三元所有制”,即國有農。林。牧。漁場的土地為國家所有,原來集體的耕地。林果園地。公用的其他場地為集體所有,宅基地。農戶長期經營的口糧田。自留地。自留山等為個人所有。五是實行國家。個人“復合所有制”,即實行農地社會(國家)占有基礎上的農民(農戶)個人所有制。
筆者的觀點是,必須根據變化了的環境和條件,適時探索土地制度改革的新路徑。土地制度的創新也必須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逐步開展。
首先,應明確構建以村為農地產權主體的農地產權制度。在現行的鄉。村。村民小組三級體制中,由村民委員會來代表農村集體土地的所有者行使土地所有權的職能,既合理又合法。
其次,應改革現行的征地制度,切實保護農民的土地財產權?,F行的征地制度缺乏對農民權利和利益的保護,農民失去土地后無法利用過低的補償去生活。就業。強制性征地嚴重損害了農民的根本利益。因此,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按照保障農民權益??刂普鞯匾幠5脑瓌t,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及時給予農民合理補償。政府對土地的征用,也要引入市場機制,通過市場方式,實行“陽光作業”;應借鑒市場經濟國家通行的做法,將土地的市場價格作為對農民征地后的補償依據;應以征地安置費和土地征用后的增值收益作為主要資金來源,來保障失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和生產就業。
最后,要用法律法規引導土地制度創新。法制化應逐漸成為農地制度進一步完善的方向,這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維系社會公正的必然選擇。當前,最重要的是完善最直接影響農村土地制度變遷和創新的三部法律法規,即《農村土地承包法》?!锻恋毓芾矸ā泛汀痘巨r田保護條例》。此外,應抓緊時機促使《物權法》的出臺。
(3)徹底改變城鄉有別的二元公共產品供給制度
要改變農民的負擔和收入現狀,就應逐步改變城鄉有別的二元公共產品供給制度,讓公共財政盡早覆蓋到農村地區。
一要理性理解農民。認識農業。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而事實證明,在市場經濟下,農業是個弱質產業,農民是個弱勢群體。因此,應盡快結束長期以來通過“剪刀差”和近年來通過“征地”等形式剝奪農民。向非農產業大量轉移農業資源或剩余的農業負保護狀態,而逐步轉入工業反哺農業和對農民的正保護狀態。這種“轉入”的最有效途徑,就是較大幅度地增加對農村公共產品的投入,讓公共服務更多地深入農村惠及農民。
二要切實加大對農村生產。生活等基礎設施方面的投入,主要是水利。土壤和生態建設。
三要加大農業科技投入,促進農業的持續技術進步,要重視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與運用,重點加強節水技術。優質新品種選育。農產品深加工及其貯運技術等的推廣;同時,要建立農產品流通的基礎設施和市場網絡,擴大和完善農產品市場信息網,形成從中央到地方適應農業市場化要求的現代化信息傳播系統。四要增加對農村基礎教育經費的投入,加快實行免費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并把已經出臺的政策落到實處。要切實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認真落實“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并完善經費保障機制。要從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出發,合理劃分各級政府對農村教育經費投入的責任及比例,切實改變以往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責任層層下推而無法落實的狀況。同時,建立專項基礎教育經費轉移支付制度,重點解決農村中小學辦學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和突出困難。此外,應該動員全社會力量支持農村義務教育。對于進城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也應給予高度的重視,賦予農民工子女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受教育權利。
五要建立切合農村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F階段,農村社會保障應建立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社會多方籌資,家庭保障與社會保障相結合,互助共濟的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所提供的保障水平必須與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六要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提供法律保障。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是促進城鄉協調發展,保持農村穩定的大事,需要有專門的《農民權益保護法》作保障。鑒于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已受到《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保護,制定《農民權益保護法》應當側重于保護農民在經濟上的其他合法權益,主要是規范農民負擔,保護農民勞動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并為農民的社會保障提供法律基礎。農村的基本公共產品的供給要逐步通過立法,使之制度化。法律化。規范化。此外,必須做到“有法必依”,因為“有法不依”比“無法可依”影響更為惡劣。
三農問題是一個宏觀性的問題,它具有一定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它更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一個“軟肋”。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城鄉收入差距擴大,只是浮在表面上的問題,而要真正從根本上解決就應該對現存的制約農民增收的制度進行創新。制度創新就是改革,堅持制度創新也就是堅持改革。對于中國而言,解決了農業和農村問題,實現了農民收入的穩步增長和城鄉的協調發展,至少就解決了中國問題的一大半。中國三農問題的順利解決必將對世界上其他發展中國家解決其農業和農村問題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借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