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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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范文1

內容摘要:關于農村金融的研究,相關文獻主要從資金缺口、制度供給與制度需求、信息不對稱等角度來展開,本文從信用風險的角度入手,著眼于農村金融供給主體的財務可持續性方面來研究,將農村金融分為贏利性和非贏利性等幾類,從而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觀點,以期對農村金融體系建設有所啟示。

關鍵詞:信用風險 農村金融

農村中小企業與農戶貸款難是世界性的難題。以北京為例,隨著郊區城市化的加快,北京農村商業銀行在城市設立分支機構,“農村”比例越來越小。從更長遠的角度看來,農村金融的命運也將如此。但在較長一段時期內,在農村城市化沒有完成之前,農村金融就要扶持農村經濟。否則,農村將更加落后,更加邊緣化。

農村金融風險分析

(一)農村金融風險主要表現為信用風險

金融風險中的利率損失風險完全可以避免。農村貸款基本上都是短期貸款,長期貸款的利率風險基本上不存在。而且,由于農村資金緊張,較高的存貸款利差完全可以獲得。較高的利差用來彌補單筆貸款規模小、手續繁瑣等帶來的相對高成本。農村利率比城市利率高,這種利率定價方法會干預資金向發達地區流動,因為城市投資利潤率較高,且資金規模大,成本低,農村投資利潤率低,且資金需求規模小,成本高。信用風險是農村各種金融風險的最后承載體。利率過高,農民還不起錢,表現為信用風險;農業災害頻繁,農業欠收,也表現為信用風險。所以,農村金融體系首先要解決的就是信用風險的防范、分擔與管理問題。從這個角度,才能很好理解我國2003年農村信用社改制中的巨額改革成本問題。

(二)農村金融投向的產業風險分析

在當前農業人口過多,農業規模小等背景下,二元經濟的結果是:農業越發展,越供大于求,農業投入越虧本。就是工農業比例失衡、農村與城市比例結構失衡的結果。要在農業上增收,就需要發展特色農業??傊?依靠普通農產品致富在目前的小規模土地背景下,基本上不可能實現。要增加農產品消費,必須改變人們的飲食習慣。同時,發展運輸、深加工等配套產業。牛奶業正是通過專家學者呼吁,使人們養成了每天一袋奶的習慣,否則牛奶肯定過剩。要發展特色農產品,必須改變人們的飲食習慣。這需要時間、投入和科學依據,難度較大。

農村金融資金可投入農業、商業、工業。凡是發展小農業、小商業、小工業的地方,農村金融就沒發展空間,只可能是生存金融,而不是發展性金融。例如,在窮鄉僻壤,投資沒有贏利空間,人們的溫飽問題沒有解決。這樣的地方發展金融只可能改善人們的生存福利,而不是經濟福利。這樣的農村金融更具有社會學價值,而不是經濟學價值。農村金融的經濟依托是大農業、大工業、大市場、高科技,只有支持向這個方向前進的行業與企業,農村金融才有希望。對于小生產、大市場,比如浙江義烏小商品市場,超越了小市場的局限,發展起來了。

(三)信息不對稱加劇農村金融風險發生

銀行為了資金安全,對信貸項目進行考察是無可非議的。目前的農村金融問題表現為:銀行貸款難,企業與農戶借款難。這二者之間需要互相溝通,要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信息不對稱緩解了,互利雙贏的局面才可能出現,信貸才可持續。

在信貸成本可以通過提高利率來轉化的背景下,銀行關注的核心是信用風險。銀行需要了解借款者的信用記錄、信用能力,需要為風險構筑墊層,如抵押或有還款能力者提供的擔保。一般來說信貸技術有6C:character(信譽)、capacity(才干)、capital(資本)、collateral(擔保)、condition(環境)、continuity(可持續性)。這就需要上述相關信息,構建信用評估數據庫。但是,農村的中小企業或農戶往往沒有正規的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其它個人信用信息也是缺乏的,農村還沒有針對教育、司法、收入、工作經歷等構建個人信用信息。而且,農村老一代企業主許多,文化程度較低,銀行貸款的安全性堪憂。

在這樣的背景下,最近幾年農村金融還是創新了貸款發放方法。實際操作過程中,只有聯保雙方同時需要資金,雙方信用能力相近,借款才可能發生。這種創新將信用識別和償還強制等義務賦予了負責任的利益相關方。但是,聯保也存在串謀騙貸的可能。公務員擔保,由于公務員風險規避特性,可以解決公務員親屬等范圍的用款問題。眾多的公務員聯系著眾多的中小企業,又多了一條填補資金缺口的方法。

農村金融風險分擔體系的構建

農村金融需要政策性金融、農業保險、農業基礎設施等作為風險墊層,支持大農業、大工業、大商業發展,最終使自己從形式上消亡,而其本質――金融資本則繼承了下來。

(一)構建原則是農村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農村金融發展的前提條件是:農村金融本身必須可持續。農村金融難題的根本解決方案在于農村金融之外。在農村金融范圍內能夠解決的只是目前農村金融難題的很小一部分,不可能根本改變農村的落后面貌。根據統計,95%的農戶沒有拿到過任何貸款。這正是農村金融壓制的重要證據。如果農村現在能有10%農戶或企業能獲得貸款,就已經是不小的成績。

(二)農村金融體系需要引入外部風險承擔者

農村金融的首要問題是信用風險,原因是各種風險的轉化:天災人禍。經營不善。經濟周期。其它競爭性因素,如市場位置的變化,消費者偏好的改變等。這些因素所導致的金融風險有一個總體核算要求:就是在足夠長的期限內,在一定的區域內,金融總收益要大于總損失。否則,該區域該時段的農村金融活動就不可持續,這就需要從外部引入損失承擔者,如財政。

對于自然災害,假設全損發生概率是五年一次,這種風險由農業保險來負擔。如果保費低于20%,則保險公司必然虧本。保險公司要可持續發展,就需要擴大承保面,將那些六七年才發生該災害的地區包括進來,由他們提供虧損補貼。如果農業保險遵循自愿的原則,這些地區的農戶可能不會投保。政府為了減輕自身財政壓力,強制所有地區都進行農業保險。這實質上是將財政責任進行了攤派。從功能上看是局部農村金融不可持續時,從外部“輸血”,從而使農村金融體系可以正常運轉。

當災害比例過高時,以上保險分攤方法會失效,沒有人愿意投保。比如此時,政府需要進行水利投資,并需要進行投資核算。政府興修水利時,其投資總成本要遠大于沒有該水利設施時的損失。能否產生預期效果取決于工程的設計、質量與成本支付方法。例如古代都江堰水利耗費了大量物力、財力、人力,但當地人力不需要費用。所以,古代興修水利乃至1950年左右的我國大修水利,都是通過勞役來進行的,貨幣性成本大大降低了。

隨著財政支付的普及,興修水利要由國家撥款進行的意識相當普遍。但是,國家沒有那么雄厚的財力來進行規模如此巨大的工程?,F代農業的水利,資金與技術密集性特點越來越明顯。興修水庫、堤壩都需要現代物資與技術,隨著工程質量的下降,相關農村會成為負產出地區。這帶來的巨大的農業經濟風險必然吞沒薄弱的農村金融。如長江大壩投巨資修建,由于工程質量問題,卻無法抵擋洪水,決堤帶來了巨大損失。這就是我國農村經濟生活中,水利工程收益為負的例子。興修水利工程的例子,說明了農村金融的局限性。農村金融只是農村政治經濟文化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它的良性運轉需要其它子系統的配合,如水利工程。

(三)根據農村金融借貸項目權衡盈利性

本文將農村金融分成三塊,第一塊是生存性農村金融,沒有什么利潤;第二塊是微利性農村金融,利潤來源可能剛夠償付成本,需要其它利潤來源的補貼,以提高積極性;第三塊是贏利性農村金融,扣除成本后還有較大盈余。

第一塊職能本來屬于財政。若要金融承擔,必須有財政補貼。根據我國扶貧的實際經驗,開發性扶貧才能真正擺脫貧困。所以,開發性扶貧所需要的資金可以以金融的形式來實現。但是修公路這樣的項目還是應由財政出資,以避免私有資金承擔公共建設帶來的投資乘數阻斷效應――修了公路就沒有錢做其它事情了。但是,國家多投資興修鐵路、高速公路,對三級公路基本上沒有投資。

可以近似地認為,西部地區的農村金融屬于第一塊,中部地區的農村金融屬于第二塊,東部地區的農村金融屬于第三塊。例如根據對廣西崇左的調查顯示,與越南交界的憑祥保稅區,由于其貿易產品主要是低端產品,即使銀行嘗試進行金融創新,也由于貿易商規模小、交易不確定性等的信貸風險難以克服,無法放貸。據幾家銀行人員分析,主要貿易產品是鞋襪等競爭力弱的產品,中方人員互相壓價,提供賒銷,而且是現金交易。如果越方人員不歸還貨款,或者中方人員騙貸,銀行無力追償。

對于越方人員不歸還貨款目前沒有辦法管理,但對于中方人員騙貸,可以依托全國性的個人征信系統來完善征信管理。但是,我國目前由央行主持的征信管理系統的信息還很不完全,沒有集成公安、司法、教育、水電費、電話費等信息,難以運用在信貸發放的資信評估上。各部門、各地區合作建立的完善的個人征信系統是我國重要的個人信貸基礎設施。目前,其運作模式、信息來源等都需要改革。

(四)因地而異發展農村金融

對于在農村投資的特大型企業,不缺資金,缺資金的主要是中小企業。發達國家的中小企業,主體是高科技中小企業,其創新性是內生的,其加工知識的能力較強。這些企業憑借創新能力能夠與大企業競爭,并且能夠成長為大企業。我國東部地區的中小企業,具有活力的部分主要集中在高科技園區、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園區等,這些企業所采用的先進技術往往不是內生的,而是外生的,通過引進技術、人才、資本來獲得在國內的競爭優勢。東部地區的中小企業已經誕生了一批上市公司,如恒生電子、中芯微電等。但是,這些企業技術創新能力與國外原創型企業相比,大多數還有一定的差距,而且這些中小企業已經不屬于農村金融支持的范疇了。

在全國目前交通能力大幅躍升的背景下,地理上的阻隔越來越小,世界性統一的大市場正在形成。交通成本的存在仍然會將經濟區域進行分割,正是這種地理阻隔,給了非創新型小企業的生存空間。整體上來說,一個地區經濟的科學布局是圍繞大型企業周圍存在許多配套型中小企業。由于我國農村地區中小企業大多是非創新型企業,許多中小企業主將辦企業作為就業形式,文盲、庸俗、破壞規則是其典型特征。這樣的中小企業,往往依靠政府管理漏洞形成自己的排他性生存空間,獲取壟斷利潤。但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這些企業是沒有前途的。農村金融的謹慎是必要的。對于西部地區來說,這樣的結論更加正確。通過對北京、安徽、廣西等地的考察發現,越落后的地區,其企業的規模越小,其可持續性越差,信貸風險越大。

在巨大的風險面前,農村金融必須通過風險分解與組合來尋求自己的生存空間。其贏利性空間建立在管理成本低、信息對稱、利差較大和敏感的風險規避意識之上。由于農村金融帶有政治功能,政府不得已而為之。這時候,農村金融或多或少地承擔了財政功能。

現有農村金融體系創新形式分析

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實踐上,農村金融都取得了突破性創新。但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農村金融所提供的服務與需求還有很大距離。

農業保險與農村合作醫療。農村合作醫療需要財政資金投入,性質上是“以工補農”。財政資金的投入是必須的,但財政投入能否保證農村合作醫療的可持續發展還取決于諸多因素。農業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改善了農村金融的環境。

互助基金?;ブ鹗翘囟▍^域內的農戶與企業每期各拿出少量資金,聚少成多,交給少數組員使用,大家輪流用款的金融運行形式?;ブ疬m合于人口少,但有資源的偏遠地區。這樣,較大量的資金投入帶來了較大的收入,從而依靠償還借款后的剩余富起來?;ブ鸬陌l展也是有經濟條件的。

村鎮銀行。村鎮銀行居于農村人口聚集的鄉鎮,通過一定模式的信貸運作,可以實行贏利。村鎮銀行可以雇傭當地帶有志愿或兼職性質的人員,以降低經營成本。由于對貸款對象較為熟悉,并考察貸款用途,從而降低了金融風險,實現贏利。

只貸不存組織。只貸不存機構將風險轉嫁給了股東,使當地產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了。這種機制加強了對經營者的約束,防范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經營者必須悉心經營,以保證貸款項目的成功。需要注意的問題是對私營存貸機構的過多政策干預,往往會惡化經營環境。如1997年左右,城市信用社將錢存在中央銀行發生了巨額的、全行業的虧損,因為銀行存貸款利差減少(1%),利差無法彌補當時高息攬存的成本。當時的金融監管政策與客觀現實相矛盾,在不規范的金融環境下,金融機構普遍違規。所以,在鄉鎮、農村,由于市場力量占主導,政府要少干預。只有出現了市場失靈時,政府才干預,以避免大面積的金融機構政策性虧損。

政策性金融。如農業發展銀行承擔了對農村公路等設施的投資。

其它制度創新。其實,農村還存在廣泛的民間借貸,主要是親戚朋友之間的借貸,以及高利貸。高利貸在農村表現出兩面性,一方面活躍了市場,另一方面又造成了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高利貸也存在著信息不對稱,處在債務泥潭中的企業會隱瞞債務信息。由于高利貸對風險的敏感性,一有風吹草動,大家紛紛撤資、逼債。一旦民營企業面臨民間資金的擠兌風潮,引起連鎖反應,整個鄉鎮的民營企業可能將會紛紛倒閉。這種事例在中部不少地區發生過,導致當地民間信用的崩潰和經濟的凋敝。

農村金融發展的思考

除了自然災害風險,農業豐收也會導致農民收入下降。農產品的消費量是穩定的,需求彈性小。如果農業欠收,農產品價格會上漲較多;如果糧食豐收,農產品價格會下降較多。所以,各個發達國家都采取了干預農業的政策,利用儲備糧來干預市場。對于我國來說,每一次農產品大提價都會帶來糧食的大豐收,接下來幾年,農用物資價格不斷上漲,擠占了提價帶來的利潤,農產品供給逐漸下降,達到威脅糧食安全的國家底線,政府為了增加供給,不得再大幅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改革三十多年來,都沒有走出“價格――產量”的循環。

競爭也帶來農業的衰退。例如大豆油相關的企業被美資控股,大豆油民族產業全軍覆沒,農村金融挽救不了大豆企業的命運。由于轉基因大豆的含油量高,榨油廠普遍使用國外轉基因大豆,擠垮了民族大豆生產企業。美資轉而控制了國內100%的豆油廠商,實現了壟斷。之后,美資就提高豆油價。國內的農村金融難,本質上是經濟難。金融是愛富嫌貧、回避風險的,如果戰略上、經濟上出了大問題,在農村經濟沉沒的時候,綁在農村經濟大船上的農村金融也會沉沒。

綜上所述,農村金融的可運作性,需要財政、經濟等做好基礎性工作。只有經過風險整合(如利息補貼等)后企業能夠贏利,金融才有生存空間。但是,利息補貼的實際效果往往很差,因為利息補貼給了尋租者,真正的需要補貼者卻拿不到補貼款。除非是大貸款項目的利息補貼,由于其擁有較強的博弈能力,往往能夠獲得補貼。整體上來說,落后的農村地區的利息補貼是較差的政策選擇。

農村的基礎設施投資要由財政完成。如果投資巨大,而經濟社會總回報卻不足以彌補成本的話,例如對于資源性特貧地區,只有遷移居民才是根本的脫貧方法。農業災害保險和醫療保險也屬于基礎設施。小農業、小商業、小工業,由于沒有競爭力,且浪費資源,在金融學上是沒有意義的,其對應的是生存性金融,屬于財政范疇,是農村金融的紅海。大農業、大商業、大工業才是農村金融扶持的對象,是農村金融的藍海。農村金融的落后受農村經濟落后的制約,若沒有一整套科學的發展戰略支持,農村金融是無法大力發展的。農村金融是農業工業化、農村城市化、農民市民化、經濟起飛的助推器。經濟不起飛,金融不發展。

從歷史的發展來看,落后的農業要為現代農業代替,落后的農村要城市化,農民要進入城市。我國東部改革的實踐也證明了這個結論。所以,農村金融會由于農村的城市化而逐漸消亡,但其金融資本卻可以繼承下來。而在這個過渡過程中,農村金融需要識別經濟風險、金融風險,需要提高農村居民的生活福利,需要支持在地域分割的范圍內為居民提供低價格產品的企業。盡管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這些企業可能會消亡。但在這個資本運動過程中,農村金融獲得的利潤會繼承下來。這時候的農村金融,本質上也是金融資本。

結論

農村金融在類似北京、上海這樣的都市區,是一個過渡性金融狀態。它的使命是協助農村經濟潛力的發揮,最大可能地縮小城鄉差距。農村金融作用有限,試圖僅僅通過農村金融手段來改變農村落后面貌,趕上發達地區是不現實的。

小農經濟不可能有現代金融,這是被我國封建社會幾千年的歷史所證實的,也是被西方封建歷史所證實的。我國封建社會一直沒有正規金融機構,最早的官辦銀行是1905年清朝設立的戶部銀行。地中海沿岸的威尼斯也只是在亞洲貿易的刺激下,1580年產生了世界上最早的銀行。西方最早的股份制銀行是1694年在英國成立的英格蘭銀行。

所以,銀行與資本主義生產關系有著本質的天然的聯系。在自然經濟為主體的落后的農村,即使從外部輸入銀行制度,也是吃力不討好、成本大于收益的。農村金融需求中充滿活力的部分在于支持大商業、大工業、現代農業、大城市的成功發展。以支持小農經濟、提高小農福利的農村金融需求部分,屬于草根需求,難以正規化。凡是農村金融需求能夠正規化并可持續發展的地方,一定是現代農業、商業或工業相對發達,產品在局部區域內有競爭力,農村基礎設施也能夠為農村金融提供經濟風險防范能力。

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范文2

一、吉林省農村金融體系現狀與問題

吉林作為農業大省,新農村建設任務相對比較重。依據“以工業化思維謀劃農業”的思想,運用經濟手段,以金融造血替代財政輸血,在加強農村金融體系建設方面作了積極探索,并取得明顯成效。2007年初,吉林省對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創新進行了大膽嘗試。目前,全省共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7家,占全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23%,其中村鎮銀行5家,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各1家。在全國首批試點的6個省份中,吉林省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數量最多、門類最齊全、發展最快。據統計,截至2007年末,全省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存款余額21082.4萬元;貸款余額9836.7萬元,其中農戶貸款余額8213.7萬元,占83.5%,累計支持農戶4710戶;股金總額9113.02萬元,成為所在地農村金融市場的有力補充,有效地推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但是,從總體看,全省現有的農村金融體系與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仍然存在著諸多不相適應的現象,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農村信用社融資能力較弱

融資能力較差,資金投放規模不大。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從農村退出,農村信用社成為農村主要的支農力量。但由于傳統計劃體制、行政命令導致的貸款無法收回,以及所服務對象分散、抗風險能力差、農業本身自然風險高和利潤低等原因,積聚了不少不良資產;在新增存款方面,因農信社服務手段相對單一和落后,在競爭中處于劣勢,嚴重制約了農村信用社的發展。當前,農戶一般種養業的小額信貸需求基本能夠得到滿足,但隨著農業科技投入的增加和經營規模的擴大,農民難以取得大額貸款的問題越來越突出。

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的能力有限。盡管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網點分布基本覆蓋了全省的農村區域,并且在現有農村金融市場占有近乎壟斷的地位,但在商業化改革導向的影響下,農村信用社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選擇性貸款的特征日益明顯,貸款結構表現出了日趨嚴重的“非農化”和“城市化”傾向。同時,由于農村信用社所提供的金融產品相對較少,金融服務種類相對單調,再加之主要受體制與政策因素制約,農村信用社經營不善,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其有效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的能力,支農力度明顯不足。

(二)農發行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

服務功能比較單一。由于農業自身實力薄弱,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過程中,需要政策性金融更大限度的支持。但目前農業發展銀行只在部分縣(市)設立機構,并且服務功能比較單一,服務范圍也比較狹窄,對農業生產基本上沒有太多的資金支持,難以發揮政策性金融支農的作用。

業務范疇比較狹窄。近年來,農業發展銀行的職能不斷調整,已逐步演變為專門從事糧棉收購貸款業務,基本不涉及農村一般性資金需求。農業發展銀行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比較有限,特別是在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的背景下,糧、棉、油等主要農產品購銷主體日益多元化,農業發展銀行的貸款業務也隨之而急劇萎縮,貸款總額顯著下降。這一新的發展態勢表明,農業發展銀行不僅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提供多樣化服務的能力有限,并且其原有的職能定位也正面臨著日益嚴峻的挑戰。

(三)國有商業銀行涉農貸款明顯減少

國有商業銀行撤離農村,導致農村金融“空洞化”。國有商業銀行從農村撤離打破了原有農村商業金融供求的均衡,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空洞。銀行作為經營貨幣和金融資產的特殊企業,追求盈利性是其經營的主要目標?,F階段,農村經濟的“弱質性”以及農業收入的不穩定性使得商業銀行在農村的經營缺乏應有的盈利基礎。隨著商業化的定位、追求效益的沖動等都促使商業銀行從農村金融市場撤出,導致農村金融“空洞化”,不僅使農村資金供需矛盾更趨尖銳,而且也使其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無法提供多樣化服務,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造成較大沖擊。

國有商業銀行貸款結構不斷調整,涉農貸款明顯減少。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國有商業銀行在農村采取“多存少貸”政策,對貸款的選擇性增強,準入門檻不斷提高,支農貸款逐年減少。如農行目前雖仍有涉農貸款,但農業貸款所占比重已降至10%左右,并且主要是向農村基礎設施及農業龍頭企業發放貸款,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獲得貸款非常困難,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的能力趨于弱化。

(四)農業保險發展滯后,民間金融風險加大

農業保險發展滯后。由于農業屬弱質產業,支農貸款成本高,風險比較大,導致農業保險賠付率高、利潤微薄,一般商業性保險公司不愿意經營這類業務,只有政策性保險公司來經營農業保險業務,使農村保險業發展緩慢。加之,農業保險體系尚未建立完善,農業貸款風險得不到合理的補償,因此,雖然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于1982年就開始承辦農業保險業務,但經過20世紀90年代初短暫的快速發展后一直處于滯緩狀態,目前農業保險業在吉林省農村仍處于發展的初始階段。

民間金融加大了金融風險。由于正規金融從農村退出,民間借貸應運而生。這雖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填補正規金融組織服務的不足,緩解農民貸款難問題,但由于對民間金融缺少管理,致使民間金融發展不規范,良莠不齊,出現了不規范經營,由此擾亂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加大了農民的債務負擔和農村的金融風險。

二、進一步完善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議

農村金融體系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及其癥結,已經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應積極推進農村金融改革,進一步完善農村金融體系,形成適應農村多層次金融需求的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金融和其他形式金融組織,各有定位、功能互補、產權明晰、可持續發展,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重要的金融保證。

(一)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增強農村信用社整體功能

加快管理體制改革步伐。農村信用社改革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分類進行。對經濟比較發達地區的農村信用社,應按股份制原則將其改造為標準的商業銀行,并享受同樣的政策待遇;對經濟發展狀況一般的地區,要組建股份合作制銀行來兼顧各方的利益;對經濟欠發達地區而言,農村信用社應按合作制原則進行改革,將其建成真正的合作組織,服務于“三農”。在信用社改革過程中,要進一步明晰產權,落實民主管理,完善三會制度,理清服務“三農”和追求盈利之間的關系。

促使農村信用社加快金融創新。應結合吉林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形勢,創新金融品種,擴大信貸范圍,通過增加業務經營種類,滿足多方需求,增強農村信貸實力。

(二)針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特點,建立真正的農村商業銀行

結合吉林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現狀,明確縣域各商業銀行承擔支持“三農”的職能,確定各商業銀行從縣域網點吸納的資金要“取之于農、用之于農”的支農比例,并適度增加支農貸款授權。對沒達到支農比例要求的商業銀行,要責令其退出縣域市場,以有效地優化農村金融體系。農村商業銀行要強調其服務的地域性――為農村服務??刹扇?種方式建立:一是利用原國有商業銀行在農村的分支機構,不斷完善,將其作為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或者改組為國有商業銀行控股的中小商業銀行;二是動員社會上各種類型的資金,重塑組建股份制銀行;三是將原來經營狀況較好的農信社改組為社區商業銀行。在建立農村商業銀行體系的過程中,中央銀行要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同時在政策上給予優惠,引導中小商業銀行加強對農村的金融服務。

(三)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業務范圍,強化政策性金融的保障作用

進一步拓展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強化其對農業開發、農業技術以及農村基本建設的扶持,加大對“三農”資金的投放力度,使之成為“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政策銀行”。大力支持大型骨干糧食加工企業和糧棉批發市場建設,促進糧棉產業化經營;大力支持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農村生態環境建設,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鼓勵以縣為單位,通過規劃引導、項目帶動等方式整合投資,提高“三農”資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政策性金融的立法步伐,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財政補償機制,明確財政收入與財政補償的比例以及政策性資金的投入、使用、責任等,以切實發揮政策性金融的保障功能。

(四)規范民間資本,積極發展其他金融機構

首先,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界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民間借貸的政策,引導民間融資公開登記,規范民間融資合規經營。同時,要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發展面向民間融資主體的專業化金融機構。要通過降低農村金融機構的準入門檻,參照國外財務公司的經營理念,從農村的實際和農民的需要出發,進一步扶持專門為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農村金融投資公司,引導民間資本參股經營,促使民間地下錢莊、互助會等互的融資形式規范化、合法化,使更多的民間資本有組織、有計劃地注入農村金融市場,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各類金融服務。

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范文3

關鍵詞:新農村建設;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系統性考察

一、引言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號召,為三農的發展帶來了難得的歷史機遇。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三農發展都離不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支持??梢哉f,農村金融的發展,直接影響著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是保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條件。為此國家十分重視農村金融的改革與發展,從資金、體制、政策等多方面進行扶持,以期更好地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

新農村建設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提出了質和量的要求。一方面新農村建設將需要巨大的資金量。而資金來源主要是財政資金、社會資金、信貸資金。即使考慮財政加大對新農村建設的資金投入,從經驗角度來看,新農村建設的資金需求主要將由金融機構來滿足。其中,農村金融將是其中的主力。另一方面新農村建設要求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服務方式更加多樣化,服務功能更加全面化。新農村建設涉及多領域,多層次,多類型的金融需求,既有一般農戶的小額信貸,又有產業化企業的全方面的金融需求,還有結算理財等需求。這就要求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服務產品、服務方式、服務功能更加全面多樣化。

二、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狀況

(一)農村金融總量穩步增加,但供給缺口巨大。截至2007年底,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郵政儲蓄銀行及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涉農貸款余額達到7.7萬億元,增長16.6%,約占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總量的27.8%。但是服務覆蓋率只有56%,遠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難以滿足廣大農戶、農企的日益龐大的金融需求。

(二)農村金融資源分布不平衡。農村金融資源分布不平衡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空間地區上的不平衡,另一方面是結構上不平衡??臻g地區上的不平衡主要指經濟發達地區的金融供給大大多于不發達地區。在我國體現在東部地區金融資源供給相對充足,而中西部金融資源供給不足。結構上的不平衡主要指金融資源集中于優質客戶,而中低收入農戶、小型農企的金融資源供給不足。

(三)農村金融競爭不充分。分布在非縣城所在地鄉鎮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主要是農村信用社或郵政儲蓄機構,只設有一家銀行網點的鄉鎮全國還有8231個,甚至還有3302個鄉(鎮)未設任何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所以農村金融市場基本處于壟斷經營狀態,難以形成有效競爭。

三、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村地區各類金融機構設置有減少的趨勢,并且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從整體上講,農村地區涵蓋各種各樣的金融機構。其中,有代表政策性金融的農業發展銀行;代表商業性金融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代表合作性金融的農村信用社;還有郵政儲蓄銀行也遍布城鄉。同時,保險、證券機構也將辦事處設置到縣。而事實上,從平均角度考慮,金融機構的覆蓋率是相當低的,分布是不均衡的,而且現有農村金融機構存在缺陷并呈現出逐漸減少的傾向。

商業性金融撤并分支機構,農村業務萎縮,支農作用大大下降。首先,為應對日益加劇的競爭,商業銀行推行集約化經營和商業化運作。將大量的無盈利或微利的基層分支機構撤出農村地區,全力加強城市布局,從而使農村業務趨向委縮。其次,商業銀行經營策略轉變,基本放棄收益低、風險大的涉農貸款,反而將從農村吸存的資金投入城市市場中收益高,見效快的項目,造成農村資金的外流,嚴重影響了支農作用。

政策性金融機構業務面窄,功能單一,無法滿足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目前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只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與“三農”有一定的聯系。其業務主要是承擔國有糧棉油流通環節的信貸業務,僅在農產品收購、儲備、調銷等純政策性方面發揮扶持作用,而不能在農業開發、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支農,嚴重制約了其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

合作性金融機構自身存在缺陷,難以承擔支持新農村建設的重任。合作性金融機構,主要是農村信用社,與農業、農村、農民的關系最密切,本應是支持新農村建設的主力軍,但是目前來講,由于其自身問題較多嚴重限制了支農能力。(1)資金來源狹窄缺乏,難以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農村信用社主要是吸存農村地區的資金,又由于在和商行、郵儲競爭吸收存款方面處于不利地位,導致農村信用社的資金來源缺乏。(2)深化改革尚未完成,還存在不確定性。截止07年底,農村信用社在管理體制、產權模式、經營機制、組織形式等方面發生了許多的變化,但是深化改革工作只是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未完全完成,未來還需繼續加大改革力度,完善規章制度,健全經營管理。(3)歷史遺留問題未完全清理,負擔較重,對新農村建設有心乏力。由于農村信用社歷史經營狀況不佳,造成了大量的不良貸款和虧損掛賬,累積了較大的風險,這將限制其支農的能力和水平。(4)人才和技術的相對落后。農村合作社長期在農村地區開展業務,吸引人才和技術升級更新的能力較差,造成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長期低下。

郵政儲蓄銀行成立時間尚短,在經驗、人才、經營能力方面的欠缺,使其支農能力大打折扣。2006年12月31日,銀監會正式批準有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以全資方式出資成立郵政儲蓄銀行。其前身是郵政儲蓄系統-農村資金外流的主要元兇,擁有營業網點超過36000個,其中三分之二分布在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是我國連接城鄉的最大金融網。郵政儲蓄銀行具有無歷史包袱,網絡強大,資金充沛等明顯優勢,必會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占據重要的地位,為農村經濟的發展貢獻出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它缺乏經營銀行業務、風險控制方面的經驗,缺少有經驗的經營管理人才,使其前景不甚明朗,制約了支農能力。

其他金融機構市場份額較小,影響甚微。農村地區的其他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保險機構、證券機構、信托機構、非正規金融機構等。其中,落戶農村的保險機構、證券機構和信托機構其經營行為也只是城市業務的延伸,沒有結合農村實際、真正服務農村經濟社會的業務。諸如農業保險,由于賠付率過高,各大保險機構不斷壓縮農險的份額和品種。非正規金融市場活躍但缺乏規范。由于非正規金融市場發育層次低,運作極不規范,沒有法律保護和監管約束,民間借貸良莠不齊,糾紛頻發,矛盾四起,增加了農民債務負擔和農村金融體系的風險。

(二)農村金融產品種類較少,難以滿足農民、農村企業日益多樣化的金融需求。目前,大多數農村金融部門仍沿用傳統金融服務手段,以基本的存、貸、匯服務為主。中間業務產品服務較少,只有結算、代收代付等少量銀行中間業務。城市中普遍使用的信用卡、票據業務在農村很少運用,至于投資顧問、金融咨詢、評估、項目理財、網上銀行等業務則更為缺乏。證券、信托、基金等投資銀行業務,還有保險基本屬于空白。而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推進、農民對外經濟聯系的加強以及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農民收入渠道呈多元化趨勢,收入增長的主要源泉轉向農業之外,如外出就業、經營企業等,農戶的經濟活動日趨復雜,其金融需求亦日趨復雜。不僅有存貸款需求,也產生了對包括結算、匯兌、金融咨詢、保險、信托、租賃、信用卡、保管箱、有價證券買賣等在內的金融服務的需求。所以如何使農村群眾充分享受到先進的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帶來的各種實惠和便利,滿足農村農民和企業的需求,是當前農村金融體系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三)農村金融體系金融服務能力弱化。一是農村金融服務能力低下,不能適應新情況、新需求。目前農村金融服務仍以農戶小額信貸為主。隨農業產業化的發展,農村個體生產規模逐漸擴大,生產形式的產生變化,生產周期也加長,對資金的需求量加大。這也是農業發展的趨勢。由于小額農貸具有還款期限短,與生產周期不配套,資金額度小等缺點,所以對這部分需求,難以得到滿足。二是金融服務出現缺位。隨著國有商行紛紛撤并機構、收縮戰線、權限上移,導致一些地區的農村金融服務出現了斷層現象。國有商業銀行縣域網點撤銷后,其業務一般移交給農村信用社,而農村信用社的電子聯行結算系統覆蓋面有限,不能滿足全國性通存通兌以及網上支付等市場需要。這對企業交易結算、資金周轉和農戶匯款產生了不利的影響,造成了一定的金融服務缺位現象。三是金融服務方向偏差。當前,農村地區金融機構主要將精力放在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優質客戶和經濟效益好的農業項目中,給予他們足夠的信貸支持。但對于農業綜合開發、市場體系建設、產業化經營項目、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影響農村經濟長遠發展的基礎性、根本性的建設投入的支持力度不夠,對新農村建設,現代農業的發展構成了不利的影響。

(四)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不佳,加劇農村金融風險。表現在:(1)農村金融法治環境較差。由于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造成了執法效率低下、司法執行難、執行周期長,并且缺乏違信處罰機制,對拖逃債務人的處罰難以落到實處,導致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挫傷農村機構的服務熱情。(2)農村信用環境不如人意。由于農民自身素質不高,又不注重信用培養,缺乏信用意識、農村信用咨詢征信體系建設滯后、甚至有部分債務人惡意賴帳等都造成了農村信用環境較差。(3)農村金融中介環境較差。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缺少能提供信用擔保服務的機構,缺乏風險補償機制,并且有部分中介服務極不規范,提供虛假資信證明甚至協同貸款欺詐,嚴重破壞了農村金融的中介環境。(4)農村金融市場環境不成熟。各種生產要素包括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房屋產權等難以市場化,從而不利于金融機構抵押貸款的發放,不利于激發廣大農民的投資欲望,不利于吸引工商資本投資農業,不利于新農村建設的進行。

四、結論

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范文4

關鍵詞:新農村建設農村金融 建設問題分析

在農村合作金融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推進的今天, 重新審視農村金融建設問題有著更深遠的意義。一直以來,“三農”問題是困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重大和現實的問題,也是開展新農村建設的關鍵所在。而新農村建設的重點就是農村經濟要得到發展,但從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現狀來看,農戶的長期生產性投資少,同時農業集體組織對于農業比較收益的考慮,其投向農業部門的長期生產性投資也不強,農業長期生產性投資面臨困境。因此,資金的投入是農村經濟發展的重點,但缺乏符合農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瓶頸。如何有效地增加農村金融供給、解決農村金融不足就成為重要課題。目前在我國,農村金融供給主要由以下幾種金融主體來完成:

一、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原因分析

1.投資環境不理想,缺乏對資金的吸引力。首先是農村自然條件相對較差,基礎落后,抗風險能力弱。根據銀監會的統計資料顯示,農村種植、養殖業的不良貸款率高于全社會平均不良貸款率12.5個百分點,因此農村金融市場面臨高風險與銀行的風險規避形成了矛盾;另外,農村金融資源匱乏,難以取得規模效益,且信息不對稱導致交易成本相對較高。其次是農業生產周期長,資金周轉慢,技術進步滯后,特別是我國長期以來實行了對農副產品低價收購的政策,更使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有日益擴大的趨勢,導致農業比較效益低下,因而投資農村往往得不到平均利潤;第三是不能實現農業投資經營規模,分散經營不易取得規模報酬。因此農業生產“投入多,產出少,經濟效益低”。

2.在市場營銷方面,我國的農村金融機構也沒有考慮到農戶的金融需求,不僅貸款品種及期限不能夠適應農業生產特點;而且為了降低單位交易成本、管理和人工費用,金融機構也是盡量使小額零售業務轉變成適合城市居民或鄉鎮企業需求的批發式的大額業務。另外,只有極少的農村金融機構從事或者債券及保險類金融產品業務,這樣,農村正規金融機構在市場營銷方面就將廣大農村地區農民需要的金融服務排斥在外。

3.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土地制度,農村土地及房屋不能抵押,農村金融機構缺少有效的保證手段,簽訂信貸契約就需要搜尋更多信息,使得農村金融機構的信息成本上升,導致農村金融市場淪為低效市場。再由于存在信息悖論,商業金融機構通常只能選擇放棄信貸契約,退出低效市場的經營策略,反過來也必然影響到商業金融機構的供給下降。

二、新農村建設背景下改革農村金融體系制度的對策建議

1.加大財政支農的力度。應逐步加大財政支農的投入力度,并且調整農村基本建設投入占計劃內基本建設投入總額的比例、支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例等,確保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穩定性和持續性。而且在支持“三農”的過程中,我們要分清金融與財政的職能。在目前的情況下,金融承擔了過多的財政職能,不但無法完成職能,而且造成大量損失,使農村金融萎縮、資金外流,各種道德風險加重。同時為了適應WTO規則,建立和完善新形勢下的政府扶持農業政策。改變傳統的以高關稅和價格支持為主的直接式農業扶持保護政策,向通過“綠箱”政策進行的間接式農業扶持保護政策轉變,加大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投入,減少農民增收的私人成本。

2.建立健全農地金融制度。農地金融是一種以土地為抵押的旨在為農業提供長期貸款的資金融通形式。它具有債權可靠、貸款期限長、利率較低等特點。在我國的農地制度中所有權屬于國家,但農地承包者享有其它權利。這種農地制度通過明晰的產權關系和規定農地使用權歸屬的內涵,為農地使用權流轉和農地金融的創設提供制度性基礎;農地使用權流轉制度是核心,它通過農地使用權合理、有效地流轉來提高農地資源的配置效率;農地金融制度是保證,它通過農地使用權的抵押來融通資金,以滿足農地開發利用和農業發展對資金的需求。

3.完善農村“公共金融產品供給”和“私人金融產品”體系。為了促進農業發展,政府需要提供公共金融產品。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以補貼資金的形式把政府資金引入到農業領域,提供“公共金融產品”而設立的,但采取了信貸配給制度,不能充分體現信貸的資源配置、監控和風險管理職能;其業績是以發放的貸款是否滿足政府的需要而不是貸款的運作效益和貸款的回收率來衡量的;國有商業銀行和信用社是提供“私人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卻承擔較多的公共金融產品的職責。一個金融組織同時生產兩種不同性質的金融產品時,就會出現公共金融產品與私人金融產品的相互排擠現象(農村扶貧貼息貸款扶富不扶貧)以及將經濟風險通過公共產品外部化的現象(商業性經營的呆、壞賬轉嫁到政策性業務中)。因此,政策性業務應該從商業性中分離出來,而且政策性信貸業務操作也應該逐漸商業化,一是有利于經營政策性業務的金融機構自身的可持續發展,二是可以為利用WTO“綠箱”政策創造條件。

4.鼓勵和引導民間金融的發展。民間金融機構不夠規范,也存在諸多問題,但對于現階段我國正規金融機構無法滿足農村資金需求的情況下,民間金融對于我國的農業發展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我們不能不顧客觀需要,承襲舊規把民間金融活動視為亂集資,簡單地取締民間金融。對于在農村市場經濟中自發產生的民間金融,政府應該給以一定承認、鼓勵、支持和引導。針對農村市場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政策,減少其限制,逐步引導、規范民間金融機構,使其向正規化方面過渡,以達到其填補國家在農村金融方面的空白,推動農業健康發展,以實現我國農村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最終目的。

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范文5

隨著全面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新農村建設的工作也如火如荼的開展著。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對金融機構的發展要求就有著提高,新農村金融體系對農業的發展有著促進作用,但由于在實際的管理過程中,受到諸多層面的因素影響,就會對新農村建設發展帶來一定的影響,對金融機構的進一步發展也會帶來影響?;诖耍饕娃r村建設中金融體系發展歷程及新時展要求加以分析,然后結合實際對新農村建設中金融機構體系創新需求和發展現狀進行分析,接著就新農村建設中金融機構體系發展問題和原因進行詳細探究,最后探究金融機構體系創新的策略。

關鍵詞:

新農村建設;金融機構;創新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0.054

1 農村建設中金融體系發展歷程及新時展要求

1.1 農村建設中金融體系發展歷程分析

從我國的農村建設中的金融體系發展歷程來看,經歷了幾個重要的時期。在農村金融組織的初始階段是在建國初期,為能對農民利益的保障以及對農村經濟發展進行促進,農村信用社就由此而成立。在當時只是創建了總行,還沒有分支的機構,在不斷的發展過程中,信用合作社就開始大量的增長,成為農村金融組織結構中比較重要的部分。農村金融組織發展在停滯階段,農村信用社開始向著國家銀行的基層機構進行演變。國家在這一過程中開始實行了強制性的制度變遷。在全面改革開放時期就逐漸的進入到重建發展階段,在這一發展階段國家對信用社進行了整頓,允許民間自由的借貸,這就對農村的經濟資金需求提供了很大的支持。

1.2 新時期農村建設中金融體系發展要求分析

新的發展階段,對新農村建設中的金融體系進一步發展創新就有著相應的要求。新時期的發展過程中,農村建設需要金融體系進行支持,通過金融體系的創新發展,就能對民營經濟發展起到推動作用,這也是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重要發展動力。我國的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中,多處在初期發展階段,在資金方面相對比較缺乏。為能進一步對民營經濟進行推動,加強農村金融機構體系的創新發展就比較重要。農村的金融對農村的工業化發展也比較有利,并能有助于對新農村建設的發展起到促進作用。

2 新農村建設中金融機構體系創新需求和發展現狀分析

2.1 新農村建設中金融機構體系創新需求分析

在新的農村建設發展過程中,金融機構體系創新發展就有著多方面的需求。在農戶信貸的需求方面,農戶已經逐漸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主體,農村在金融機構的需求以及農戶對金融的需求都比較緊迫,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也逐漸的成為金融發展的重要動力。從農村企業的信貸需求層面來看,農村資源型的中小企業以及龍頭企業等對金融機構體系的創新都有著需求。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信貸需求方面也比較突出,在保險需求的特點上也比較突出,農村保險的需求以及農民人身保險需求等方面都有著鮮明的呈現。只有在這些需求方面得到滿足才能有助于新農村建設的進一步發展。

2.2 新農村建設中金融機構體系創新現狀分析

從新農村的建設當中金融機構體系的發展現狀來看,農村金融體系的需求主體有多個層面。其中的貧困農戶是比較特殊的金融需求主體,在生產以及生活資金上相對比較短缺,在維持性的農戶方面是有著傳統負債觀念以及負債意識,金融機構對維持性的農戶小額放款是比較安全的,在回收率上是相對比較高的。除了信用社之外在農戶的融資方面比較常見的還有民間借貸。而在市場型的農戶以及農村的工商企業,也是比較重要的類型。從金融體系供給主體方面來看,主要有農村正規的金融以及農村郵政儲蓄和農業保險等。

3 新農村建設中金融機構體系發展問題和原因分析

3.1 新農村建設中金融機構體系發展問題分析

從當前新農村的建設中,金融機構體系的實際發展來看,在諸多方面還存在著問題有待解決。在農村金融服務的品種上相對比較單一化,在國有銀行運作后就向著大城市的方向進行轉移,這就使得民間融資服務對象發生漂移的現象。還有是在農村的信貸資金投放量沒有充分,資金外流的問題比較嚴重。在存放資金的不斷增加下,對農村的資金供需平衡就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農村的金融組織在功能上比較弱化,支農的能力下降比較嚴重。還有是農村信用社在實際的發展上相對比較緩慢,不能有效的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在這一層面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多數信用社是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革的,在會員上就不能有效的界定。還有是在合作的性質上相對比較缺乏,這就對支農的效率作用有著很大的影響,在信用社為農村社員服務范圍上相對比較有限。在農業的發展銀行政策方面缺位比較嚴重,主要體現在銀行資金的來源成本相對比較高,而在業務上相對比較單一化,在業務的結構上沒有合理化的呈現。

再者,金融機構的體系發展中,在功能上沒有正常化的發揮。這主要是由于農村的資金缺口比較大,資金外流的問題比較突出,農村的金融體系可持續發展的能力相對比較薄弱,農村的金融對農業的支持力度相對比較小。從整體上來看,農村金融以及農村的經濟還沒有形成良性發展。在農村的信貸管理制度層面好沒有充分,農民的貸款相對比較困難,在農村的金融保障體系上缺失比較嚴重,這就對金融機構對農業支持有著很大的限制作用。

另外,農村金融產業在發展過程中沒有規范化。這些不規范的問題主要體現在貸款的利率相對比較高,這就會造成借貸的單位在經營成本上有著增加,從而在競爭力上就降低了。還有是有著比較大的經營風險,在相應的法律保障體系上還沒有完善建立。這些方面的問題對金融機構體系創新發展就有著很大的阻礙。

3.2 新農村建設中金融機構體系發展問題的原因分析

從新農村建設當中的金融機構體系發展的問題成因來看,主要體現在多個層面。由于在新農村建設改革發展中,存在著主體錯位的原因,就會造成金融機構體系創新問題的出現。在政府主導金融體系改革中,要能具備相應的條件,也就是對農民實際需求能有詳細了解,還有是農民和政府的目標函數要能相同。但是在實際的改革中主體出現了錯誤的問題,在目標函數上沒有一致性。在進行實際的改革過程中,沒有從全局的角度進行看到問題,對農村的金融體系是有機聯系整體沒有得到充分重視。在這一基礎上實施改革就必然會出現諸多的問題。

另外,沒有充分認識到農村金融體系競爭意識的培養,以及沒有充分重視金融服務創新對完善農村金融體系的推動作用。在農村的金融法律知識傳播以及銀行監管的作用沒有充分重視,對于政府在農村金融建設中的作用發揮也沒有得到充分重視。在微觀的運行機制完善的工作上缺乏重視,城鄉金融的改革分割問題比較嚴重等。由于這些方面的成因,就造成了農村建設中金融機構體系的不完善,對其創新發展也有著很大的影響。

4 新農村建設中金融機構體系創新發展策略探究

通過對新農村建設當中金融機構體系創新策略的實施,就能有助于農村的經濟建設水平提升。在進行金融體系創新措施實施中,要從多方面進行充分重視,筆者結合實際對金融機構創新發展措施進行了探究,希望能對實際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第一,強化農村合作金融業務創新以及機構的改革發展。在新農村的建設發展過程中,在金融機構創新改革要能從農村信用社的改革上進行加強,在資金的支持力度上進行加強。要能對農村的金融服務實際需求得到滿足,可通過對農村市場的調查情況,將農副產品生產以及加工等方面的資金投入進行加強,將新農村的建設工程要能最大化的進行完善。對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就要從多方面充分考慮,對改革措施的實施要緊密的家和實際情況。從具體的措施實施上,要能構建多層次的農村金融體系,對農村金融市場的競爭機制加以良好培育。在金融業務的范圍上進行有效拓寬,并要能對農戶合作金融組織進行擴大化,將民間金融能不斷的規范化。

第二,加強新農村建設中的金融機構體系創新發展,要能遵循相應的原則。只有在科學的原則遵循下,才能有利于促進金融機構體系的創新發展,要將統籌兼顧的原則得以遵循,對各個經濟發展水平的經濟主體充分重視,在體系的構建上要能是業務齊全以及結構豐富的。這就需要在各種金融機構建設中能夠通盤考慮,以及要將政府支持的原則得以重視,在政府的指導和扶持下,將發展中所需的資金進行多方面措施的應用加以解決。要能結合實際構建體現政府政策意圖的政策對金融機構的風險實施轉移,加強農民的參與度。

第三,注重對新農村建設當中金融機構創新內容的建設。在政策性金融體系的創新方面要能加強,從具體的措施實施上,要能對公司治理的結構進行有效完善,要能立足制度保障基礎上和風險控制為本的管理制度上來進行完善。還要能夠對銀行經營管理的模式實施有效創新發展,可結合實際將分賬管理的模式以及母子公司的模式等加以應用,這能對金融機構管理的效率水平得以有效提升。除此之外,要能對銀行業務的領域進行拓寬,并對市場運作的機制加以完善。

第四,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的金融機構體系的創新,要能從政策上進行著手。在資金的籌措制度層面的創新以及貸款業務的創新等方面都要不斷加強。在外部環境以及內部產品方面要不斷創新,從具體的措施實施上,要將農村金融的監管力度進行強化,以及在創新金融產品的保護力度方面進行強化。要能重塑鄉村銀行的創新主體,將創新金融產品要能統一規劃。注重對管理激勵的創新,對相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進行有效提升,將專業化的管理模式在實際中加以應用。

第五,對農村金融機構體系的風險防范措施進行科學的制定。這就需要按照風險機制的法律規范進行著手,對農業發展銀行的責權利以及經營范圍和監管體系能進行明確化,通過法律的手段對農村信貸的安全性得以保障。還要注重對信貸風險防范機制的完善化,通過科學風險評估機制以及資產質量評估機制的完善建立,對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能規范化。再有是愛風險補償機制的建立方面要能不斷加強,從根本上確保信貸資產的安全性。只有從這些方面進行加強和完善,才能有助于農村金融機構體系的完善建立。

5 結語

總而言之,處在當前的市場環境發展下,通過對新農村建設中的金融機構體系創新,就能保障金融機構的健康發展,對新農村建設也有著促進作用。在對農村金融機構體系構建過程中,要注重多方面措施的科學應用,保障作用的充分有效發揮。此次主要從金融機構體系發展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理論分析,然后結合實際探究了金融機構體系創新的策略,希望能通過此次理論研究,有助于實際的發展。

參考文獻

[1]黃樂.區域開發戰略視角下遼寧縣域經濟發展問題研究[J].企業改革與管理,2014,(05).

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范文6

一、現狀與問題

郴州市地處湘南邊陲,是湘、粵、贛三省交界的地方,轄兩區一市八縣,國土面積1.94萬平方公里,是典型的革命老區、農業大市,素以桂陽煙、臨武鴨、東江魚而名揚天下。截至2011年末,9個農業縣(市)農業貸款余額為42.53億元,占貸款總額的33.14%,比2010年減少0.47億元,下降0.58%;農業貸款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為54.69%,比2010年下降6.67%。在這樣一個農業大市,農村經濟快速發展,縣域內各項貸款卻不斷下降,尤其是農業貸款比重銳減,金融支持與農村經濟發展不相適應,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亟待提高。主要表現在:

(一)農村金融機構萎縮,與農村經濟發展的形勢不相適應。郴州市2011年農業增加值增幅超過了10%,而金融機構卻在逐步收縮,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服務逐步減少,已表現出明顯的不相適應。一是國有商業銀行縣以下機構大規模撤并。2011年末,郴州市縣域金融機構網點總數為467家,比2006年減少了146個,平均每年減少29家。二是農村信用社經營網點全面收縮。農村信用社原來設在村組一級的信用站已全部撤消。三是農業銀行早已偏離“農”字軌道。已將經營主方向轉向支持大城市、大企業和大項目,“三農”服務職能呈弱化趨勢。四是農業保險機構尚未建立。

(二)農村信貸資金不足,與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不相適應。一是金融機構支農服務受限。作為信貸支農的主渠道,郴州市農村信用社系統2011年末的存貸比已達72.1%,信貸投放空間難以釋放。作為政策性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的職能主要是對國有糧棉油的購銷環節提供信貸服務,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支持有限。三是農業優勢產業和農村經濟組織難以得到金融支持?,F場調查的4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臨武鴨業、東江漁業、永興冰塘橙、坪上食用菌)情況表明:在他們初始資金來源中,內部集資964萬元,財政投入1120萬元,金融機構貸款381萬元,僅占15%;

(三)農村金融服務手段滯后,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需求不相適應。一是信貸品種單一。服務農村的農村信用社仍以小額農貸為主,農業發展銀行以滿足國有糧棉收購資金為主,難以適應農業自然生產周期、農業產業化推進、農民各方面生產資金需求。二是中間業務難以開展。如票據業務、投資理財、銀行卡、網上銀行等服務在農村基本處于空白狀態。三是專業服務欠缺。這種服務的滯后,與農村經濟發展現狀極不相適應。特別是在農村城市化過程中,農民的金融觀念大為增強,農村有實力的企業不斷涌現,也需要多樣化、專業化的金融服務,而現有的這些服務手段已經不能滿足這種需求。

(四)農村金融服務后勁乏力,與國家的惠農政策不相適應。一是從信貸投入看,金融機構對農村的信貸投入占比呈下降趨勢。郴州市2006-2011年,在縣域經濟融資總額中,來自銀行的投入分別為93.19%、91.6%,89.1%和83.4%、76.3%,基本上逐年下降。二是從機構調整上看,農村服務網點撤并有增無減。這種信貸投入不斷下降、資金外流不斷上升、機構收縮無減的趨勢,與中央的決策部署明顯地表現了不適應,必須盡快扭轉。

二、主要成因

(一)長期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擴大了城鄉發展的差距。一是重視城市發展忽視農村進步。表現為大項目、大企業優先在城市布局,大工程優先在城市實施,大政策優先向城市傾斜,使農村既無大企業、大項目帶動,又無基礎設施支撐,更缺乏應有保障。二是重視農村支持城市忽視城市反哺農村。主要表現為資金往城市流,農村發展處于“缺血”的狀況;人員往城市走,農村的發展面臨“缺人”的威脅;資源往城市集中,農村不能很好地得到應有的政府公共服務。三是重視城市居民利益忽視農民基本要求。主要表現為同工不同酬,在同樣的單位同樣的崗位,干同樣的事情,由于身份不同,產能工價有別;同酬不同命,只要身份是農民,戶口在農村,不管為城市發展付出多大貢獻,仍然難以與市民享受同等待遇,等等。這種沿襲多年的城鄉二元經濟體制,人為造成城鄉分割,致使農村經濟發展受制,城鄉差距越來越大。作為具有天然逐利性“嫌貧愛富”的金融服務,忽視農村,忽略農業,遠離農民,就可想而知了。

(二)滯后的農村金融體制造成了農村金融服務的缺失。一是金融體制改革并沒有強化農村金融服務。考究這些年金融體制改革的軌跡,我們不難發現,政策性銀行在縣級只有農發行一家,且業務單一;農業銀行及其他國有商業銀行深化改革后,其經營方向偏向大城市、大企業,服務縣域經濟發展力度減弱;郵政儲蓄機構象是“抽水泵”,從農村不停地抽走大量資金。二是農村金融服務缺乏有效制約和競爭機制。目前在農村金融服務這一塊,主要是農村信用社一家。由于缺乏應有的監督制約機制,農村信用社因要“自負盈虧”,對政策性的“三農”的服務,理念上不去更新,手段上沒有創新,措施上沒有到位,致使工作沒有緊迫感,農民沒有貼近感,農村發展沒有享受到應有的服務。三是民間金融合作組織長期得不到政府認定和支持。據對100戶農戶的抽樣調查,其中有民間借貸行為的就有39戶,借貸資金467萬元,占資金總需求的1/3。這種民間借貸行為和民間金融組織既有發展的必然性,也有存在的必要性,但它們卻長期得不到政府認可,長期得不到支持,致使農村金融服務市場出現了“有能力有實力的無愿望,有愿望受歡迎的卻無身份”的尷尬局面。

(三)不良的金融生態環境導致了農村金融市場日益萎縮。一是部分農民金融意識淡薄。目前,仍有許多地方特別是交通閉塞、信息不暢的地區,農民受傳統思維方式和金融知識貧乏的影響,農民即使有需求,也不愿到金融機構借款,害怕背負債務包袱,而是一味依靠自身的原始積累來發展壯大。,二是信用體系尚不健全。目前農村的各類企業法人和農民的信用檔案沒有建立起來,而中介機構服務又極不規范,信息經常失真,銀行發放貸款面臨很大風險。三是法制環境不優。企業改制逃廢債務時有發生,到2011年末,郴州市涉農企業改制327家,逃廢銀行債務金額6.2億元。法律“白條”有所增多,金融勝訴案件執行不到位。

(四)集體土地產權制度與抵押擔保制度的矛盾制約了農村中小企業的貸款規模。大多數農村中小企業建在鄉鎮或村組,廠房用地多是集體用地、宅基用地。房地產抵押是當前銀行貸款通用的一種擔保方式,也是擔保公司防范風險的重要途徑。《擔保法》明確規定:“抵押人所有的土地上附著物可以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房屋和其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做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由于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在法律上的模糊,造成在實際工作中集體土地所有權很難確定,這種房屋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在抵押上的錯位,已成為中小企業難融資、金融機構難變現、擔保機構難擔保的“死結”。

(五)統一的金融監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農村金融服務效能。農村金融天然具有較高風險的特征,其服務對象是我國的弱勢產業(農業)、弱勢群體(農民)和弱勢區域(農村)。在當前我國尚未建立全面的農業保險體系的情況下,農村金融機構面臨的信用風險更高于普通的中小商業銀行。而金融監管部門在制定金融監管指標和日常監管工作中,大多數還是實行統一的監管制度和辦法,如對農村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的管理,仍是簡單、機械地按照銀監會《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而沒有考慮經營農業成本高、收益低、風險大的行業特征,區別情況,分類對待。這就有可能誤導農村金融的價值取向和發展方向,勢必導致涉農貸款首當其沖地被壓縮,從而制約農村經濟的發展。

三、對策與建議

(一)進一步打破城鄉二元分割體制,重視農村發展和進步。一是完善資金回流機制,對縣域金融機構從農村所吸收的新增存款,要硬性規定按一定比例“反哺”農村。二是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對農田、水利、道路、農機具、農技推廣等能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科技支農體系要逐年加大財政投入,確保農業穩產高效,為增加金融供給提供支撐。三是構建支農信貸資金的風險管理和利益補償機制。為扶持農村金融主體尤其是政策性金融主體,將信貸資源引入農業領域,可實行風險由國家分擔,損失由國家彌補,經營能力由國家補充的政策;為引導商業性金融主體積極投身農村金融服務,國家可比照政策性金融機構給予一定補償。建立支農信貸擔保體系,由地方籌資建立擔保基金,對各金融主體投向“三農”領域的貸款進行擔保,實行財政貼息或是減免營業稅。四是完善農業補償政策。由地方政府從地方財政或扶貧資金中劃出一部分資金用于補貼農戶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和向保險機構投保的保險金,引導農戶在新農村建設中“唱好山歌”、“走好水路”。

(二)進一步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一是繼續深化農信社改革。在明晰產權的基礎上,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切實轉換經營機制,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求,牢固樹立為“三農”服務的宗旨,扎根農村,唯農是舉。二是擴大政策性金融業務范圍。農村政策性銀行除承擔農副產品的收購貸款及糧油調銷貸款外,還應承擔農、林、水利、交通、能源、環保等涉農領域的中長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融資。三是發揮商業性銀行的支農作用。將農業銀行定位于服務農業的商業銀行,擴大基層行的信貸權限,明確其支持重點為農業經濟組織、龍頭企業和農業產業化等新型發展模式,逐步提高其涉農貸款的總量和比例。四是應在農村設立由財政出資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或采取由商業保險代辦農業險的農業保險模式,具體經營原則就是政府政策扶持,公司化運作。五是通過規范和引導民間金融,讓民間金融“浮”出水面,進而推動民間金融“陽光化”,成為農村合作金融的有益補充,同時在條件成熟的地方,發展多種類型的小型農村金融組織,實現農村金融主體多樣化。

(三)進一步貼近農村需求,加強服務創新。一是適當下放貸款權限,建立科學、合理、符合新農村建設要求的授權授信機制。二是降低貸款門檻,減少貸款審批環節,提高貸款效率。根據“產業大戶”、“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濟主體的不同特點,采取“一企一策”、“一戶一策”的辦法解決農民抵押、擔保難的問題;同時,適應農村經濟自然生產周期,調整和優化農貸期限結構。三是要建立科學的信貸激勵機制與約束對稱機制,對因不可抗御因素所出現的責任貸款,要適當免除信貸人員的責任,以調動信貸人員支農積極性。四是要加大科技投入,創新服務品種。抓住通存通兌方便、快捷的特點,通過建立縣轄局域網,從縣鄉聯網實施突破,實現跨縣、跨區、跨省聯網甚至全國聯網,開發出適應農村特點的中間業務品種,為新農村建設提供高效率的服務網絡和服務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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