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安全責任書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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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安全責任書

建設工程安全責任書范文1

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對此類案件處理不一,有的判令建設單位承擔民事責任;有的判令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承擔連帶民事責任。因此,正確認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責任主體是非常必要的。

一、 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適用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之規定。

1、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侵權民事責任應適用《民法通則》之規定,而不應適用《建筑法》之規定。

《民法通則》調整的范圍和有關相鄰關系的規定及適用?!睹穹ㄍ▌t》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加害方侵害相鄰建筑物屬侵害他人的財產所有權或使用權,故該侵權的民事責任屬《民法通則》調整。該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屬建設單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使用土地時侵害相鄰方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財產權利,故該侵權的民事責任應適用此規定。

《建筑法》調整的范圍和有關建筑安全管理規定及適用。《建筑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由于從事建筑活動的主體包括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的主體是管理機關,而并不包括建設工程相鄰的一方,故該法調整的主體為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以及管理機關,而并不涉及相鄰建筑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雖然,該法第五章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管理中規定了建設各方的法定義務,但并未規定發生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時,加害方對相鄰一方的民事責任。

2、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和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構成要件及區別

《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第3款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2款規定了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第3款規定了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

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或者人身,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其構成要件為(1)行為違法,包括作為與不作為;(2)有損害事實;(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4)主觀過錯。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是指不要求完全具備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的四個構成要件,而是根據法律的特別規定應當對于他人的財產、人身損害承擔的民事責任。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1)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主觀上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即有過錯承擔民事責任,無過錯不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需承擔舉證責任。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主觀上則適用嚴格責任原則,也稱無過錯責任原則,即沒有過錯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或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即加害人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才能不承擔責任,否則就推定其有過錯,并承擔民事責任;或者適用公平責任原則,即對于損害的發生,加害人、受害人雙方均沒有過錯,法院視情況分擔損失的原則。(2)一般侵權的民事責任由《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由法律特別規定。法律規定包括《民法通則》中的規定(第121條-127條、第133條)和民事法律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3、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屬于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建設單位應當按無過錯責任原則獨立地向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03條(下稱意見第103條)規定:“相鄰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溝、水池、地窖等或者種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應當分別情況,責令其消除影響,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惫P者認為,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應適用本條之規定。理由如下:

(1)該條為法律特別規定。該條規定雖不在《民法通則》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規定之列,但由于該規定屬于民法中有關相鄰關系的司法解釋,并具備民事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因此,該條規定為法律特別規定。

(2)該條規定主觀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而不適用過錯推定或公平責任原則。該條中沒有“相鄰一方(加害方)有過錯”之類似規定,同時該條中也沒有“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及“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之類似規定。因此,該法律規范為特殊侵權中無過錯責任原則之民事法律規范。

(3)該條在建設工程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民事責任范圍之內。該條雖未直接規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情形,但在該條規定的假設條件中的“等”字,理所當然地已包括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情形。

(4)參照

損害。前款情形,鄰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請求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停止施工、除去危險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受有損害的,并可請求損害賠償”。同理,該條中也無加害人有過錯、舉證倒置、雙方均無過錯之規定,因此,該條規定更證明了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的特殊侵權應適用無過錯民事責任。

二、建設單位承擔民事責任后的追償權

在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糾紛中,建設單位按無過錯責任原則獨立地向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后,如果參與工程建設的其他主體有過錯,那么建設單位有權向有過錯方行使追償權。

1、追償權的取得。

該權利不是按連帶責任之規定取得而是按約定或者法定取得。連帶責任,是指按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共同責任人不分份額地共同向權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有權向所有連帶責任人請求承擔民事責任,也有權向連帶責任人之一請求承擔全部的民事責任。向受害人承擔責任超過自己份額的責任人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承擔連帶責任需要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約定。因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不可能與受害人約定承擔連帶責任;涉及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法律也沒有規定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向受害人承擔連帶責任;相反,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法律已規定建設單位應獨立承擔特殊侵權的無過錯民事責任,故建設單位在承擔民事責任后,不具有按連帶責任規定取得追償權。

由于建設單位與參與工程建設的他方均有合同關系,與勘察設計單位有勘察設計合同關系;與施工企業有施工合同關系;與監理單位有委托監理合同關系,因此,建設單位在向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后,可以根據上述合同關系及履約事實,向過錯方追償。

《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了建設各方注意安全義務。其中,主要是:第37條規定了設計單位的注意安全義務,即建筑工程設計應當符合建筑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第38條、第39條、第40條、第41條、第44條、第47條、第51條規定了施工企業的注意安全義務,即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采取維護安全、防范風險等措施,對相鄰的建筑物等可能造成損害的,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采取措施保護地下管線,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采取措施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發生事故時,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第40條、第42條、第49條、50條規定了建設單位的注意安全義務,即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申請批準手續,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施工前委托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將房屋拆除委托給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施工企業承擔。如果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損害相鄰建筑物是由于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違反上述注意安全義務造成相鄰方的損害,那么建設單位可以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向過錯方主張權利。

2、追償權的限制

建設工程安全責任書范文2

建筑安全責任書范本(一)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對建筑施工單位依法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監管,規范建筑施工單位安全行為,遏制重、特大建筑安全生產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安全責任及落實:

1、建筑施工的承包方和發包方,都必須在工程開工建設前完善所有建設手續;

2、施工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3、施工方需配備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1人;

4、施工人員施工時一律佩戴安全帽,沒有佩戴安全帽的人員禁止進入施工場地;

5、施工方不得二次承包或轉承包;

6、施工單位或個人需為其施工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7、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警示標志牌,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和消防設施,并保證所有器材合格或在保質期內,施工區域應嚴格落實安全設備,確保施工人員和過往人員的安全;

8、特種人員持證上崗率100%,嚴禁無證作業;

9、塔吊入場前應檢查合格,塔身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牢固,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后,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重要指標控制:

1、杜絕重特大事故,因工死亡人數為零

2、重傷率控制在0.03%以內;

3、安全教育率達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率達100%;

4、中毒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

5、無火災、電傷事故發生;

6、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100%,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95%以上,重大危險源監控率達100%;

三、事故處理:

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由建筑施工單位負責處理和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并按程序及時、如實報告;杜絕瞞報、遲報現象。對于情況嚴重的,將由上級安監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并進行相關處罰。

監管單位:

責任主體:

二0XX年三月 日

建筑安全責任書范本(二)

為進一步強化建筑工程中的安全文明生產工作,明確建筑行業安全生產的目標責任,減少格雷事故的發生。促進企業經營與文明建設。特簽定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一、 凡進入我公司簽定協議合同的專業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同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網絡,做到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工程負責人就是安全責任人。

二、 以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宣傳教育,進場前進行上崗教育、培訓,普及安全知識,杜絕三違現象,職工安全三級教育率達100%。

三、 施工現場的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定期檢測,檢測率達100%。各種機械、器具,不準帶病作業;特種,特殊工種人員培訓率達100%;堅持持證上崗,嚴格操作規程。必須聽從工程總包方有關責任人的同意指揮調度。施工中與其他工種密切配合施工、制定措施,不對其他工種造成事故隱患,確保工程進展順利。

四、 施工現場的電器線路必須嚴格按規范安裝,嚴禁亂拉、亂接電線。超負荷運作。嚴禁冬天電爐取暖及明火操作,確保安全。

五、 堅持檢查制度,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人員(有上崗安全證)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并做好臺帳記錄,重大事故立即報告領導。

六、 在施工中或建筑工地的區域內,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如家屬區。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及外來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工地。進場工人發現不帶安全帽、不按安全規程操作,經教育不改的甲方有權給予200元-2019元/人次的處罰。做到無死亡事故,無急性職工中毒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設備事故等發生。如一旦出現事故,立即向上級部門匯報,以便逐級上報。嚴禁隱瞞不報工地,發現后按安全法及地方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七、 甲方根據有關規定對施工人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施工中由乙方違反操作規程而引起的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施工中由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或工藝上要求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需向建管局、環保局申報批準后方可。

八、 本責任書在簽定的協議,合同中作為附件同等生效。

甲方:蘇州第一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分公司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建筑安全責任書范本(三)

甲方:xx鄉人民政府 責任人:

乙方: 責任人: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貴州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凡在xx鄉行政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人員)必須與xx鄉人民政府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范,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整體布置,管理,負責開展日常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的問題及薄弱環節,督促限期整改。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甲方應及時答復或三天內處理、解決。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精神。

四、乙方責任及義務:

1、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隱患或違章作業應及時停業整改。如有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則落實。。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按照行業標準及規范組織實施。隨工程進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及時到位。施工現場的道路、圍擋、大門、消防設施、臨時用電、辦公室及其它臨時設施均必須達到標準化施工的要求。

4、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5、工程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殊工種人員均應具備相應資格,持證上崗。設置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參與安全生產活動,并及時建立安全臺帳。

6、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購置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備案證,各項指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嚴禁不合格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并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儲存、發放臺帳。

7、塔吊入場前應檢查合格;基礎開挖、釬探、隱蔽工程驗收,塔身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有資質,安裝人員持證上崗。

8、應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階段核驗制度?;A、主體、竣工階段,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相關機構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嚴格執行《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后,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像。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xx鄉人民政府 乙方:

(簽章) (簽章)

建設工程安全責任書范文3

為了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本項目部在工程建設活動中的職業健康安全,確保各種施工機械、國家財產、集體財產、的安全及社會公眾利益不受損害。保證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實現,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及《施工承包合同》,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工作原則:

1、 堅持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電力建設安全管理規定》及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相關管理制度,明確各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實行各負其責的原則。

2、 充分發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的作用,做好所有參建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保證作業人員掌握所需的生產技能和安全知識,培養嚴謹的工作作風。

3、 工作理念: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積極預防各類事故(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積極預防各種隱患。

二、安全目標:

人身死亡事故為零;人身重傷事故為零;群傷事故為零;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為零;火災事故為零;交通事故為零;垮塌事故為零;職業衛生傷害事故為零;輕傷事故率小于1‰。

三、安全責任的處罰與獎勵要求:

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將依據以下標準對責任單位是否實現安全文明目標和落實部門安全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價,并提出獎勵或處罰的建議。

安全保證金抵押人民幣伍萬元(從工程款中分二次扣押)。

考核期內發生事故時,按以下標準考核安全保證金:

1、 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交通死亡事故,扣100%。

2、 發生一起人身重傷事故,扣80%。

3、 發生一起重大設備事故(包括重大施工機械事故),扣60%。

4、 發生一起較大設備事故(包括重大施工機械事故),扣40%。

5、 發生一起重大火災事故,扣60%。

6、 發生一起較大火災事故,扣40%。

7、 發生一起群傷事故,扣30%。

8、 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扣40%。

9、 發生一起一般交通事故,扣30%。

10、 發生重大垮塌事故,扣40%。

11、 發生較大垮塌事故,扣30%。

12、 發生輕傷率高于1‰,扣30%

13、 發生隱瞞事故,發現一起不論輕重,扣50%。

14、 實現安全目標、施工中及時發現并積極處理本責任區或其它單位安全隱患及安全事故的,根據考評結果報安全委會研究獎勵,額度視情況而定。

四、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責任書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止。

中國水利水電第xxxxx有限公司

建設工程安全責任書范文4

1、施工方承建的項目,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和縣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2、項目經理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積極配合鄉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的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3、項目負責人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費用,應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項目負責人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1人。

5、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6、實現目標管理,加大施工現場事故隱患治理力度,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杜絕死亡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安全事故了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積極開展救援措施。

7、工程開工前15日內辦理工程開工備案手續,將單位工程人員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等信息準確填寫,報鄉人民政府備案批準后方可開工。

8、工程開工前15日內辦理安全報監手續,同時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做好安全評估,簽訂防護用品費用預約。未辦理安全報監的,不得開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須向相關部門報檢,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其它未注明的責任詳見國家、市和縣有關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令法規。

鄉政府印章: 施工單位印章:

建設工程安全責任書范文5

工程質量責任書(一)

工程質量責任書

責任書編號:NSBD-XXPT-SG-1

工程名稱:河南省南水北調受水區新鄉供水配套工程30號輸水線路

第一施工標

建管單位:新鄉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建設管理局

施工單位:深圳市廣匯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為了加強新鄉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的工程質量管理,落實質量責任終身制,確保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及南水北調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簽訂本責任書。

一、目標

本工程質量目標是:單位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合格。其中:單元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達到85%以上;主要單元工程、重要隱蔽工程及關鍵部位的單元工程全部合格,優良率90.0%以上;單位工程外觀質量得分率70%以上;無重大質量事故。

二、施工單位責任

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具有以下責任:

1、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對建設工程施工質量負全責,并確保實現質量目標;

2、項目經理必須全面貫徹和執行各種有關質量的政策、法規、制度,落實各項質量保障措施;

3、要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制定項目管理制度、質量責任及考核辦法,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

4、設置總質檢師、質量管理機構、專職質量管理人員;

5、經常對職工進行質量安全教育,加強施工人員的崗位技術培訓,提高質量意識;

6、依據國家、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 技術規范、技術標準的規定以及南水北調相關部門的相關規定、通知,設計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進行施工,認真貫徹執行強制性標準施工條文,不得擅自修改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7、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制定保證施工質量的技術措施;

8、設置專職質檢機構,配備專職質檢人員,配置實驗儀器且精度滿足要求,質檢人員持證上崗,并不得擅自更換,接受建管局、監理部的核查;

9、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半成品,送建設單位認可的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材料,應當在監理單位見證下取樣;

10、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切實加強質量檢驗工作,嚴格工序管理,認真執行三檢制,認真做好工程質量的全過程控制,及時做好工程質量評定記錄,保證工程質(來自: 書業網:水利工程質量責任書)量技術資料的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

11、落實質量追溯制度,對工程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實行現場操作人員實名簽名制,建立健全臺賬管理制度;

12、不得將其承接的工程項目進行非法分包和轉包;

13、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和南水北調的現行標準,達到設計及合同要求,竣工驗收前提交完整的工程技術檔案、試驗成果及有關資料;

14、認真貫徹執行技術交底制度。對主要隱蔽工程和工程關鍵部位實施預檢和復檢;

15、發生質量事故,要嚴格保護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治事故擴大,并在規定時間內向監理單位、建管局報告。接受工程質量事故調查,提供質量事故的分析報告,認真進行事故處理;

16、接受建管局、監理單位和質量監督機構對施工質量的檢查監督,并予以支持和積極配合。

三、其他

1、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責任書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驗收合格。

建管局(簽章):項目部(簽章):

局 長(簽字):項目經理(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日簽訂日期:年 月日

工程質量責任書(二)

水電工程質量責任書

工程項目質量目標責任書

為落實本項目質量目標責任,根據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確保該工程按合同履約,保證工程質量,用戶滿意。決定對 工程項目施工與簽訂質量目標責任書。

本工程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規定達到的質量等級為合格,項目部擬達到的質量目標為合格 。

一、項目部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必須服從公司和有關部門的管理,還應接受建設單位、政府主管部門,監理單位對工程的檢查和指導,并隨時征求他們的意見,作為持續改進的目標。

二、有關質量管理事項:

1、工程部指導項目部貫徹落實國家質量管理體系和公司對工程質量的要求,項目部應嚴格執行國家質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技術操作文件,保證工程施工在正常狀態下進行,達到質量管理目標;

2、項目部應建立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健全質量管理機制,制定質量管理制度,落實質量管理責任;

3、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遵守公司質量管理制度,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施工合同承諾的質量等級;

4、公司工程管理部門如發現項目部在工程施工中存在質量問題,有權要求其無條件改正和返工,并承擔所有損失,對施工中機械設備、項目部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達不到工程施工需求的,公司檢查人員在場要求更新設備及更換人員;

5、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質量問題,由公司與項目部共同配合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處理,因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項目部承擔。在必要時下發質量懲罰通知書;

6、若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建設單位給予的獎勵的75%屬項目部所有,若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所造成的罰款等費用,由項目部承擔。若工程項目獲更高的榮譽,

公司另行對項目部進行獎勵;

7、特種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

8、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應進行技術、質量交底,完成后按驗收標準進行嚴格檢查,工程所用材料、隱蔽工程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工程技術資料齊全完整。

三、工期目標責任:

1、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工期 天;

2、項目部就工程工期須延時或有關特殊情況要及時向公司匯報;

3、項目按合同約定提前完工的,建設單位給予的獎勵屬項目部所有。由于違約、工期延誤所造成的經濟處罰和損失,由項目部全部承擔。

四、施工中發生下列質量問題,公司將對項目部進行罰款: 1、

2、

3、

工程質量責任書(三)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書

安全生產責任書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為宗旨,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做到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與規范化,確保大豐市川東港20xx年度工程建設項目安全、優質、按期完成,同時為進一步明確參建各方的安全職責,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國務院令第393號)、《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26號)等法律、法規,結合水利工程的特點,建設管理單位和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訂本《水利工程安全生產責任書》,以明確各方職責,作為安全管理的指導與檢查執行依據。

一、建設管理單位安全責任

1、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選擇符合安全資質、安全信譽良好的施工企業承包施工。

2、根據招投標的有關規定,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任意壓級壓價、拖欠工程款,為確保安全措施經費足夠到位創造條件。

3、工程開工前,應當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線管等各類隱蔽資料,積極配合施工企業做好安全準備工作。

4、督促監理單位、施工企業加強安全管理。鼓勵監理單位、施

工企業加大安全投入,自覺執行國家及行業安全管理的先進技術標準,爭創一流企業。

二、監理單位安全責任

1、受業主委托,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的法律、法令、法規的行為予以查處。

2、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3、應隨時督促施工企業加強安全管理,按操作規范與規程作業,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處理整改。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規定》和《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要求施工單位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施工單位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對所承擔的水利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施工單位法人代表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現場安全施工負第一責任,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

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生產 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4、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措施嚴格執行。

5、施工現場應健全各類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現場定期安全檢查與會議制度,各類設備、設備的安全驗收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安全內業資料管理制度及各種技術操作規程及職責等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施工臨時用電、腳手架及高處作業防護、施工機械的安全檢查、驗收制度,對無驗收手續或驗收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適用。

6、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的各項法律、法令、法規及興業規章、規程等管理規定,嚴禁各類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同時加強安全日常檢查,對存在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記錄。

7、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崗位教育培訓,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識,特種工人必須持證上崗。

8、施工中發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本《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建設管理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

監理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蓋章)

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

工程質量責任書(四)

項目部各個部門職責

項目經理職責

(1)全面負責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期、經濟效益和員工隊伍管理等工作。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業主要求,制定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目標,保證三標一體化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3)全面推行施工生產雙預控方針,抓好施工生產方案預控和成本預控工作,確保項目技術、經濟、管理指標的實現。

(4)負責組織或指導項目部按設計圖紙、施工規范、操作規程、施工組織設計、質量保證計劃、技術安全措施進行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請示上級解決。

(5)積極探索各應用施工中的新技術、新工藝,不斷推進企業科技進步和現代化施工管理。

(6)加強對員工和知識、技術、技能培訓教育,注重對關鍵崗位人員和核心技術人才的培養,不斷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和全體員工的素質。

(7)加強勞動保護,不斷改善員工的物質文化生活條件。

(8)加強對勞務工和勞務協作隊的使用和管理,負責項目收方計價審核。 項目副經理職責

(1)項目副經理是項目經理的助手,為經理負責,受項目經理委托,組織實施生產計劃。

(2)監督檢查各部門工作職責的執行情況,協調和處理好各部門、施工班組之間的關系。

(3)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級指令,確保施工人員,設備按時進場,作好材料物資的供應工作。

(4)深入現場解決問題,處理施工中的質量問題和其他難題。

(5)做好安全生產,保護好國家財產不受損失。

(6)主持生產調度會,安排好生產任務,保證施工進度按計劃進行。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項目總工職責

(1)全面負責項目部的技術、質量管理工作,包括與項目部各部門、社會各級相關部門及有關組織的技術、質量相關工作。

(2)負責項目部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三標一體化實施和體系運行。

(3)負責組織施工圖紙會審、施工組織設計、質量管理目標和施工技術方案制定及作業指導書的編制工作。

(4)領導項目部技術部門進行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

(5)負責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術、技能、技術規范、技術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技術水平。

(6)負責施工中的變更設計,組織參加驗收等工作。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工程技術部職責

1、在項目總工程師的指導下,組織有關人員熟悉與審查圖紙,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負責工程的組織實施,下達施工、測量任務,向各有關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做好工程的日常生產調度工作。

3、負責參加監理、業主召開的會議,并將會議成果組織落實。

4、負責工程計量工作,及時填報工程報表、申報工程進度款。

5、負責工程進度計劃、施工總結的編制工作,按時編寫施工簡報,定期組織施工測量放樣工作,并進行成果校核。

6、負責制定工程成本控制目標,依據工程量清單及內部施工定額對成本進行分析,核定生產計劃和設計量價與內計量價。

7、負責工程分階段驗收及竣工驗收,將有關資料報監理審核,并實施工程的交付。

8、負責施工日志的記錄工作,收集施工、技術資料,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工程資料的歸檔工作。

質量檢驗部職責

1、負責工程項目質量管理工作,嚴格按照《質量管理體系》(GB/T 1900)標準要求執行。

2、始終貫徹企業的質量理念,認真落實公司質量計劃,積極爭創國優、部優、集團優、局優及精品工程。

3、針對單項工程特點,制定質量控制措施,編制相應的作業指導書,關鍵部位實行質量跟蹤管理。

4、負責與指導質量檢驗和實驗。及時報送各種需檢驗的樣本,需檢驗的樣本必須送達具備國家認證機構確認的檢驗單位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杜絕進場。

5、嚴格執行工程質量過程控制制度,堅持四個環節檢查不放松,即開工前檢查、原材料檢查、施工過程中檢查、驗收檢查。

6、認真執行自檢、互檢及工序交接檢查制度,切實做好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

7、成立QC小組,制定創優規劃,定期召開QC會議,針對重點環節加強質檢力度,對施工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優化施工方案。

8、負責工程質量檢驗資料的收集、整理,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工程資料的歸檔工作。

安全監督部職責

1、在項目經理領導下,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安全責任書、安全承諾書的簽訂。

2、負責職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立、運行、改進的組織協調,組織內審,落實體系糾正與預防措施。

3、負責做好相關應急預案的編制和管理工作,做好施工安全交底工作,并在施工現場監督落實情況。

4、負責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做好業務培訓,確保特殊工種持證上崗。

5、負責勞動保護的管理工作,對職工在生產勞動中正確使用防護用品進行監督檢查。

6、嚴格落實安全檢查制度,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7、發生事故,執行相應的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搶救和執行上報制度,并保護好現場,按規定參加事故調查。

8、負責建立工程項目的安全臺賬,并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安全資料的歸檔工作。

設備材料部職責

1、負責宣傳、布置公司體系文件及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工程執行,做到設備、物資(材料)管理規范化。

2、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各類生產設備的驗收、安裝、維修、修護以及對工程的物資(材料)采購、保管、發入等管理工作,做好生產任務的支持、服務工作。

3、負責合理配置施工設備和持證操作維修人員,負責對設備和作業人員的專門管理,確保生產正常進行。

4、負責制定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和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監督設備安全和操作人員的安全使用,預防設備出現故障。

5、負責通知并督促試件工對物資(材料)進行取樣檢驗并認真審核試驗結果,做好狀態標識,確保用于工程上的物資(材料)是合格的。

6、負責施工設備的調度,辦理完善手續,做好原始記錄。

7、負責完成本部門的節能降耗、環境衛生、廢棄物處置、職業健康安全和管理工作。

8、負責及時準確統計設備方面的各種報表和有關記錄,做到按規定報送。

9、負責設備、物資(材料)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并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設備資料的歸檔工作。

綜合辦公室職責

1、負責項目部的日常事務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項目部的接待、回訪和車輛安排。

2、負責項目部承上啟下的聯系、匯報、傳達、協調、檢查工作。

3、負責組織、召集項目部有關會議,做好會議的記錄、整理,檢查、督辦會議布置的相關工作。

4、負責項目部文件的收發、傳閱、存檔工作。

5、負責整個工程相關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

6、負責項目部現金收支、銀行結算等工作,嚴格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7、編寫工地專訊,做好工程宣傳工作。

8、做好項目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程試驗室職責

1.指定專人負責材料送檢工作。對材料供貨商提供的各種原、輔材料按規定進行取樣送檢。并配合監理和檢測中心按規定抽檢;

2.選配滿足工程結構需要的混凝土、水泥土混合料的配合比。

3.檢測工程結構和構件的成品、半成品的質量是否滿足設計和施工技術的要求。

4、試驗新材料、新工藝的特性。

5.對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的材料不允許進場;對檢測后發現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的已進場材料應立即組織協調,及時解決問題。

對情節嚴重或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的情況,應及時報監理單位和業主。

6.對監理和檢測中心的檢查,認真配合,如實反映檢測工作情況。

7.掌握本項目試驗人員動態、試驗儀器設備情況以及計量器具的定期檢定等事宜;

8.對本項目必要的試驗資料進行統計分析和總結;

9.制定試驗人員的職責和工作紀律。

測量隊職責

1.施工測量工作。緊密配合施工,依據設計,以控制點為基礎正確給點放線、工程實測成圖及施工指導。

2.測量技術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技術標準,按照技術要求規范管理,按技術規程操作,加強技術進步,為安全、生產、施工提供測量技術保障。

3.資料管理工作。及時現場實測,內業資料綜合,按時、按質量要求提供準確可靠的測量資料。

4.質量管理工作。測量、檢查、控制工程施工規格、方位、坡度,嚴格控制工程質量并按保準進行竣工驗收。

5.技術業務保安工作。認證履行技術業務保安職責,制定技術措施,準確施測,加強資料檢查及提供準確的測量資料,指導安全生產。

6.技術培訓工作。開展師帶徒培訓工作,參加公司組織的技術培訓及相關會議。

工程質量責任書(五)

項目質量管理責任書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簡稱乙方)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也是項目的生命,項目部工程質量管理得好,既維護了企業的聲譽,也提高了項目部的聲譽,并與項目部的經濟效益緊密相連,因此,項目部應堅持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把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落實到建筑施工的全過程。

一、甲方質量管理工作的責任

1、督促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標準、法規在工程項目上的實施。

2、審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3、應使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在項目施工中得到推廣與應用。

4、協調設計、監督、監理、業主與項目部的工作關系。

5、對工程項目施工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參加項目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

7、督促項目部工程質檢資料的填寫、繪制、收集、整理、歸檔、移交工作。

8、主持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工作。

二、乙方質量管理工作的責任

1、項目經理是項目質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組建項目質量管理小組,負責項目的技術和質量管理工作。

2、負責編寫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認真執行國家的施工規范、規程、標準、法律法規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4、實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在項目工程中的應用。

5、隨時跟蹤工程項目的質量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負責填寫、繪制、收集、整理工程項目的質檢竣工資料,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歸檔移交。

7、處理好項目與設計、監督、監理、業主的工作關系,使工程施工順利進行。

8、接受公司總工、技術、質檢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公司提出的質量處理意見,及時認真貫徹執行。

9、項目部凡發生大小質量事故,各種材料費、人工費、鑒定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獎勵與處罰

1、項目部工程項目開工前,向甲方交納工程質量保證金 元。

2、乙方發生質量事故,一切料、工費由乙方自行負責。

3、工程項目完工后未發生大小質量事故,甲方全部返還乙方所交工程質量保證金。

4、乙方發生質量事故一切費用在 元以上,甲方不返還乙方所交工程質量保證金。

5、乙方發生質量事故一切費用在 元以下,甲方返還乙方所交工程質量保證金 %。

6、甲方返還給乙方的質量保證金,項目部應對質量管理工作中有貢獻的人員實行一定的獎勵。

7、工程項目發生質量事故,項目部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進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部門查處。

四、補充條款:

五、本責任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生效,工程完工,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建設工程安全責任書范文6

(一)已核定為省、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必須嚴格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對其進行保護管理,作出標志說明,建立記錄檔案,專人負責管理,做到文物保護“四有”要求。有使用農戶或是村集體所有的,鄉政府與其簽訂文物保護管理責任書。

(二)“三普”新發現文物古遺址保護措施

①古遺址所在村要與鄉政府層層簽訂文物保護管理責任書,并協商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②古遺址所在村委會要有專人負責看管,發現問題及時上報。③不得在遺址保護范圍內進行取土、挖掘、爆破、建房、砍伐樹木等影響文物安全和破壞文物整體風貌的活動。④未經鄉政府和上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⑤古遺址特別是寺廟遺址,已建起房屋的,要安裝消防安全設施,使用管理人要加強火源、電源管理,房屋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在該場所設置“禁止煙火”的標志。

(三)“三普”新發現文物古墓葬保護措施

①古墓葬所在村與鄉政府簽訂文物保護管理責任書,并協商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②古墓葬所在村委會要有專人負責看管,定時進行安全巡護,發現問題當即制止或及時上報鄉政府或縣文物、公安部門。③古墓葬的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取土、建設、挖掘、鉆探、爆破、墾植等破壞文物安全的活動。④嚴禁破壞、盜掘墓葬。⑤維修古墓葬,不得任意改變和破壞原有的布局和結構,未核定等級的要將施工方案報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動工。

(四)“三普”新發現文物古建筑保護措施

古建筑包括古民居、古石橋、近現代代表性建筑等建筑物。①古建筑所在村與鄉政府簽訂文物保護管理責任書,并協商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②古建筑的使用人或所有人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③古建筑的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和爆破、鉆探、挖掘等活動。④在古建筑的建設控制地帶內不得進行破壞古建筑歷史風貌的建設工程,其建設方案必須報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審批。⑤古建筑為個人使用的,使用者為第一責任人,為村集體所有的,村集體主要領導為保護管理責任人,不得擅自遷移或拆除,確需遷移或拆除的,必須報上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批準。⑥不得在古建筑室內或者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引起火災事故;不得在建筑物或建筑附屬物上亂涂亂畫。⑦走私、盜竊古建筑構件和附屬物,視情節進行嚴肅處理,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全鄉文物保護的社會合力

鄉成立人大主席任組長,鄉黨委宣傳、統戰委員為副組長,公安、財政、規劃、國土、教育、民政、林業、供電、文化、廣電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鄉文物保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綜合文化站,具體負責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務和協調、宣傳等工作。建立全鄉文物保護管理制度,著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文物安全格局,始終保持對各類文物犯罪活動的嚴打高壓態勢。

明確責任分工,切實做好文物保護管理工作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實行屬地管理,誰管理,誰負責,一旦出現問題,逐級問責。

(二)各領導小組要保證文物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并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三)鄉綜合文化站對本鄉文物要進行合理保護管理,并對本轄區文物保管員進行監督指導;開展形式多樣的文物保護宣傳活動,提高文物保護意識;要同文物所在村或戶簽訂文物安全責任書。

(四)各村、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建立本轄區內文物點檔案,進行分類管理。文物點所在村委會要切實負起責任,派專人進行管護,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鄉政府。

(五)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文物違法犯罪活動,對涉及文物的案件,要集中力量進行偵破,要充分發揮職能,將文物違法犯罪活動作為本部門的一項工作抓緊抓好抓實。

(六)鄉政府將文物保護經費納入本年度財政預算,以確保文物保護經費和文物保護單位保管員工資等的正常支出和工作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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