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創新的意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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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創新的意義

制度創新的意義范文1

關鍵詞:技術創新 制度創新 技術決定論 制度決定論

加速科技進步,轉換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經濟增長質量,真正使科學技術發揮出“第一生產力”的作用,已經成為我國跨世紀持續高速發展的戰略性共識。但要把上述戰略認識切實變為可操作的步驟、可實施的進程和可期待的效果,還有許多問題需要作更加深入的探討。其中,關于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相互關系的研究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

1.理論、現實與問題

1.1 技術創新研究的情況

國內關于技術創新的研究,興起于八十年代中期。創新問題的提出并得到廣泛關注,是基于下述幾點認識:[(1)][(2)]

(1)中國的經濟增長質量不高。建國以來我國經濟的增長主要靠資本和勞動的投入,而科技進步的貢獻甚微。這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已形成鮮明的差距。

(2)在中國的科技發展水平和經濟發展水平之間似乎存在著某種反差。換句話說,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在世界上的排位較之我國科技發展水平在世界上的排位,要顯得相對滯后。

(3)“滯后”的原因在于科技和經濟的相互分離,以及科技系統內部、經濟系統內部的條塊分割。

(4)根據國情和世界發展趨勢必須進行科技體制和經濟體制的改革,以形成“科技進步面向經濟建設,經濟建設依靠科技進步”的機制,從而使科技真正發揮出“第一生產力”的作用。

(5)技術創新是連結科技與經濟的“橋梁”。而技術創新的研究就是去尋找“架橋”的理論與方法,并進行“橋梁”的設計和建造。

(6)技術創新將涉及方方面面的問題,它是產、學、研協同的結果。

據此,有關技術創新的研究已成“常規科學”,文獻浩繁。[(3)][(4)][(5)]研究者對技術創新的運行機制、動力與激勵機制、風險分擔機制、信息反饋機制,以及技術創新能力、技術創新管理及相關政策環境等問題都進行過富有價值的探討。與此同時,在中國興起了一股組織創新熱潮,一大批科技園區、開發區、中試基地、創業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R&D機構等應運而生。于是,有關這些新機構的“機制”、“風險”、“能力”、“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又得以進一步展開。[(6)]這些實證的與規范的研究已為各級決策部門提供了諸多有用的政策依據。

但是,如果我們對這種創新研究熱潮冷靜地作一點反思,就會發現,上述幾點認識以及由此而構成的技術創新研究的理論假設,還遠不夠完善。

首先,經濟增長依靠科技進步固然是大勢所趨,但在一定發展階段,不依靠科技進步的經濟增長是否一定是壞事?答案似乎是否定的。如鄉鎮企業的成長曾主要依賴于組織創新和市場創新,最終卻成了中國十多年來經濟增長的發動機之一。

其次,從總體上看,我國的科技實力要超前于經濟發展,但從局部看,卻是個結構失調問題:科技在“先進性”的旗幟下勇往直前,而經濟領域所需要的科技卻存在“短缺”現象,生產技術尤為落后。

第三,在創新主體普遍“缺席”的情況下,許多政策選擇難奏成效。因此,技術創新研究如果僅僅去研究“架橋”方式的話,是很不夠的,還需研究原有科技、經濟系統的“搭橋”需求,研究促使其自覺“架橋”的機制,以及如何去降低“架橋”的風險和成本。由此,才能找到從制度上確保創新主體到位的途徑。

第四,創新研究中的某些目標和政策選擇間的邏輯鏈條并非總能成立。比如,缺乏創新激勵,就訴諸產權明晰;創新有風險,就搞風險投資公司;強化中間實驗,得建中試基地;企業技術能力弱,須組建R&D機構;要使高技術產業化,可以搞園區……最后免不了優惠政策。事實上,產權明晰并非激勵機制形成的唯一條件,模糊產權亦能帶來動力;風險投資公司只能解決有限的“激進創新”的風險分擔問題,而大量的漸進創新和工藝創新(這些對中國尤為重要)卻不一定要風險投資公司的介入。弗里德曼曾說,美國高風險的創新活動“幾乎一成不變地是由為數很少的幾個人來提供資金的:他們以他們自己的資金或者他們的親戚朋友的資金來冒險”。([(7)],p.37)事實上,在西方發達國家,企業如果不進行創新,那才是件冒風險的事、至于中間實驗,它確是創新的必經環節,但把它“實體化”為一個基地,是否就是一種優化的選擇?現實中的不少中試基地,往往成為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封閉結構,其結果甚至與初衷相悖,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又何在呢?企業建立R&D機構當然不失為必要的選擇,但問題在于不少企業的科技人才卻處在閑置狀態。在某些高科技園區,真正的高技術也并不一定“熱門”,這又是為什么?

第五,我們提出過不少“一體化”命題,如產學研一體化。技工貿一體化等,但關鍵在于如何才能真正實現一體化并使它也能體現出社會分工的專業化效益?

第六,一些創新研究往往具有“科技推動型”色彩:給定一項技術,然后去研究小試、中試、批量生產乃至市場銷售等各環節面臨的問題。也許更重要的是另一種型式:從企業出發、面向需求的創新研究。

以上考慮無非想說明兩個問題:一是技術創新開展不力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二是,現存經濟體制所提供的激勵結構尚不能帶來強大的創新激勵。因此,深化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的研究就成為了一項迫切的課題。

1.2 歷史與現實的問題

技術創新問題決不是改革開放以來才發現的新問題。實際上,科技與經濟的結合,是早在建國之初就已提出的科技工作基本方針;各地還開展過群眾性的“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強調對企業的技術改造,開展過設計革命,并總結出了“研究、試驗、設計、制造、檢驗、安裝、使用”七事一貫制的設計方針,也很注意技術引進與自主開發的關系;重視生產現場,實行過“現場中心主義”;注重專業化生產和協作,發揮規模經濟效益;還曾提倡傳統技術與高新技術的結合等等。[(5)]可以說,幾乎所有關于技術創新的重大問題都在改革開放前就曾有所涉及。但由于政治導向、行政干預以及自相矛盾的技術觀,使科技—經濟的有機結合成了一句空話。

改革開放后,隨著國家工作重心的轉移,市場機制的引入及開放戰略的實施,中國經濟飛速發展,全要素生產率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達到30.3%。這里面固然包含著像資源配置的優化、閑置設備的利用和管理的增進等因素,但也表明了技術創新所起的重要作用。盡管如此,資本仍是經濟發展的主要推動力。1953—1990年間,經濟增長的75.67%是靠資本投入取得的;1978—1990年間,這一數值仍高達50.9%([(8)],p.52)。問題倒不在于資本高投入本身,而在于對資本的粗放使用和浪費,在于勞動對極為稀缺的資本的“剝削”。[(9)]

這種對“資本”的不負責任,在一些國有大中型企業中表現得尤為突出。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的誤配、閑置和流失,使如此巨大的“直接生產力”難以形成相稱的有效供給,結果,國有企業在各省區工業總產值中的比重竟與該地區全要素生產率呈負相關關系。[(10)]在這種情況下,很難想象能夠有效地把科學技術轉化為第一生產力。

我們曾對東北地區四十余家國有大中型企業和中試基地進行過調查。其中雖不能說沒有較為出色的國有企業,但是,國有企業創新不力的長期性、普遍性和系統性,使我們有理由對傳統的國有企業制度表示懷疑。我們的看法是:

(1)技術創新只是次生的(Secondary)的問題。對資本的低效使用才是原生的(Primary)問題。它又導源于低效的企業制度。

(2)在經營者獲得了相當的自主權以后,重建經營者選擇和監督機制已變得極為迫切。

(3)要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而不是同時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企業制度創新的主體,是相當困難的。

(4)沒有一套萬能的不隨時間和產業技術特性變動的企業制度。正是在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的相互促進下,經濟才得以快速發展。

2.關于技術決定論和制度決定論

社會發展的本質是創新。沒有創新,社會就只能被囚禁在“超穩態”陷阱之中。創新包括兩方面,一是技術創新,二是制度創新。那么,在歷史進程中,哪種創新更為基本?對此曾有兩種觀點的對立,這就是技術決定論和制度決定論的爭論。

技術決定論堅持技術變遷決定制度變遷的觀點。[(11)]它在諸多學術領域中都有其強有力的辯護者。比如,以凡勃倫(T.Veblen)為代表的美國制度學派,社會學領域中的奧格本學派,文化人類學家懷特(Leslie White),技術哲學家埃呂爾(J.Ellul)和海德格爾(M.Heidegger)懷特等等。技術決定論有兩個核心命題,一是說技術是自主的,技術變遷是技術內在邏輯的產物;二是說技術變遷決定制度變遷和社會發展。對于凡勃倫、奧格本和等人來說,這種狀況就代表了歷史的邏輯進程;而對于埃呂爾和海德格爾來說,這只是近代以來由諸多因素匯合形成的特有景觀。我們把前者稱為強技術決定論者;把后者稱為弱技術決定論者。強技術決定論者的證據大致有四個:一是“獨立多重發現和發明”現象;二是發明的漸進性和累積性;三是發明的可預見性;四是技術—社會的整體關聯性。前三個證據確證了技術發明的必然性,第四個證據則表明了社會變遷的被動性。正因為打破均衡的發明因素,才引致了經濟制度、社會制度甚至社會哲學的接續變革。對于弱技術決定論者來說,技術作為決定性因素的出現只是現代的事情。正是由于人們對超越性存在的忘卻、人類思維方式的技術化、人們對技術優越性的信服,才使得技術進步和人類的共同努力變成了同一件事。從而,技術最終擺脫了任何力量的控制,獲得了自主性。這樣,不適應技術的制度必遭淘汰,只是那些事奉技術的制度才有其存在的理由,而這些制度實際上也就成了技術本身。而這正是時代悲劇之根源。無論技術在前現代是否同樣重要,也無論當代的技術化是否是人類悲劇,經濟增長理論和技術創新理論已為技術在現代經濟增長和制度變遷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論據。

制度決定論者對此不以為然,他們主張制度創新決定著技術創新。博蘭尼(K.Polanyi)曾強調[(12)],是社會發明而不是技術發明才是工業革命的主要動力,是社會科學而非自然科學在機器革命中起了重要作用。循著這一思路,諾思(D.North)等人發展了制度創新理論[(13)]。他們認為,技術創新和經濟增長是同一件事,決定性的因素則是制度創新。高效率的制度安排是經濟增長的關鍵。正是人類組織的成敗決定著社會的進退。技術存量規定了人類活動的上限,但其本身決定不了人類何以成功。反之,正是制度安排決定了知識和技術的增長速度。諾思甚至表明,即便沒有技術創新,單是制度創新亦能實現經濟增長。諾思對英國產業革命的再認識,似乎為制度決定論提供了有力的證據。在他看來,對產業革命的技術解釋是無效的。產業革命中的創新要追溯到產權制度。正是較為有效的產權界定,帶來了要素和產品市場的改善與擴張,進而導致專業化和勞動分工的增進。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隨之上升,這刺激了組織創新和市場的再度擴展。正是產權、組織和市場因素為技術創新提供了激勵,并最終帶來技術進步、經濟成長和社會變遷。錢德勒(A.Chandler Jr.)對美國工業企業史的研究似乎也為制度決定論提供了論據。[(14)]國內亦有學者支持制度決定論。比如有人認為,“制度既是人類應戰的結果,同時又是能否成功地迎接進一步挑戰的先決條件”。([(15)],p.17)

如何評價技術決定論和制度決定論的明顯沖突呢?

在我們看來,兩者并沒有不可通約式的對立:(1)他們都承認技術與制度間的相互作用,只不過強調的主次有別;(2)技術決定論強調制度滯后,正因為如此,制度“瓶頸”的打破將為技術發展提供機會;制度決定論強調制度前提,而制度分析表明,制度創新是對獲利機會的應答,而獲利機會卻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技術變革帶來的。

正如諾思所言,知識和技術確立了制度創新的上限,而進一步的制度創新確乎需要知識、技術的增長;反之,似乎可以說,制度則確立了知識和技術進步的上限,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內,創新總有一天要被遏止、正是制度變遷在此時成為技術進步的前提。

如果是這樣,我們就可以說,在社會的劇烈轉型期,制度創新比起技術創新來就是決定性因素;反之,在社會的相對穩定期,技術創新就成為經濟增長的矛盾主要方面。

更一般地說,制度變遷和技術變遷的關系,其實質是人—人關系與人—自然關系這兩種關系的演進之間的關系。如果說制度是社會組織作為一種自我控制系統的控制規則,那么這個系統只能在更大的系統即人類—自然系統中存在,并以后者為其實現進化的必備條件之一;技術雖然是人類—自然系統的控制規則,但人類需要和應用它的目的,只是為了取得社會系統存在和進化的物質、能量和信息供給,所以它對社會系統而言的本質作用,與其說是實施控制,不如說是取得動力。從這個意義上講,制度和技術分屬人類行動的兩個層面,只是通過人類需要這一中介,兩者才發生密切的關聯。打個比方,任何一個具有確定功能的運動系統(如汽車或導彈),都有控制系統和動力系統。那么,我們如何看待“是控制系統決定了運動系統還是動力系統決定了運動系統”的爭論呢?我們又如何看待“是控制系統的改善決定了動力系統的改善,還是動力系統的改善決定了控制系統的改善”這一爭論呢?或許可以說,控制系統和動力系統對于整個運動系統而言,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但在特定時期,某一系統的問題則可能變得尤為突出。

在此需指明的是,上述比喻并不一定是恰如其分的。社會絕不是一個能夠被某一個人或某一群人隨便操縱的可準確預見的有特定目的的系統。我們只是想在制度和技術之外,突出人的主體性。正是在高度的不確定性中,人類通過對制度—技術在滿足人類需要方面的失靈的認識和應戰,最終帶來了社會的進化。在這種意義上,我們說制度和技術僅僅是為人服務的工具(盡管其中可以置入特定個人或階層的目的),我們有能力進行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盡管我們確實無法擺脫當下的制度和技術基礎)。

3.企業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互動研究

本文的目的不在于最終判定兩種決定論誰是誰非,而是期望從中汲取一些為我所用的理論要素,拓展一下技術創新研究的理論視野,并借此強調對企業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相互關系進行研究的重要性。

3.1 互動研究的現實背景及其選擇

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一直在經歷著前所未有的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如何對這一進程進行深入的實證研究,是一項頗令人著迷的智力課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一目標模式的確立,對“轉軌”問題進行實證的和規范的研究已成為具有迫切重要性的重大課題,已是社會學和經濟學研究的焦點。[(16)][(17)]這類研究主要著眼于制度分析,盡管看到了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在模式上的類似之處,但并沒有試圖著力分析其間的作用機制。當然,也有例外,比如有人嘗試對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分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份額進行比較研究,對制度創新在技術創新擴散中的重要性進行計量分析。[(18)]

我們的選擇是:研究企業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的互動關系。這基于兩點考慮:一是我國業已確立了市場經濟的總體制度框架,而且前迫切的現實問題是,如何形成一種適應于市場經濟要求的、可以帶動技術創新的靈活的企業制度?這絕不是一次輕而易舉的變動,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創新過程;二是企業制度安排是技術創新和經濟發展的必經環節和基本單元,搞清楚這一環節和市場及政府的關系,找到使這一環節充滿活力的途徑,對于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且,也只有形成有效率的企業制度,宏觀的經濟政策、產業政策、技術政策才能落到實處。

3.2 方法的考慮

馬克思的方法是我們思考的起點。事實上,馬克思早就洞見了技術和制度變遷間的相互關系。其理論的說服力也恰在于它包括了新古典經濟學所抽象掉的所有要素:制度、技術、國家和意識形態。但馬克思在當時還沒有充分注意到諸如交易成本、外部性(externalities)和搭便車(free rider)等問題的重要性,受經濟本身發展的時代局限,不能不造成其分析上的某些缺欠。[(13)]

正是在這一點上,后來興起的新制度經濟學和公共選擇理論以及理性選擇社會學等,為我們展示了一種新的學術視野,提供了較為銳利的分析概念和工具,使我們有可能對企業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在同一框架內進行分析。

在這一學術潮流中,社會學和經濟學竟擁有同一個核心假定,即“人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有目的的行動者”。[(19)]

如果我們接受這一假定,就可以對制度和技術,也就是對兩種關系——人和人之間的關系;人和自然之間的關系——并加以分析。正是人的有目的的行動,無論是發明活動、創新活動、市場活動,還是改革活動、尋租活動,最終都引起人與人的沖突、人與自然的沖突,并將帶來其間相互關系的變革。

這樣,創新就是社會中自然人、法人為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采取的重新塑造和協調人與自然、人與人關系的過程;只有當創新主體的預期純收益大于零的情況下,創新才會發生。這既是支配創新的動機,也是一切創新主體決定其是否采取創新行為的最后判據。

以上述考慮作為創新研究的一個基點,必然導致“方法論的個人主義”。這種研究以個人行動和交互行動(transaction)為分析的基本單位,力求找到宏觀變量的微觀基礎。也許,由此會引發學科性的紛爭:這到底是創新的社會學?還是創新的經濟學?它也曾使我們疑慮許久。但是,當我們看到社會學家科爾曼(J.Coleman)冒社會學傳統之大不韙,果敢地以“理性行動”重構社會理論的基礎時;當我們得知交易費用經濟學的主要代表威廉森(O.E.Williamson)號召人們關注組織社會學成果時;[(20)]當我們從創新社會學家凱龍(M.Callon)等人那里讀到他的名言——創新者是不管學科界限的異質工程師(heterogeneous engineer)時[(21)],我們感到學科界限畢竟是次一級的問題。從這一視角出發進行的探索,有可能為我們對技術創新問題乃至那些已經很長時期煩擾著我們的現實存在的大量問題的解決,提供新的認識,找到新的思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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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科爾曼:《社會理論的基礎》,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0年。

制度創新的意義范文2

【關鍵詞】分紅權激勵 創新驅動戰略 創新主體

分紅權激勵促進創新驅動戰略的必要性

創新驅動是相對于投資驅動、模仿驅動而提出的,包括科技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其核心是科技創新,是通過對創新發展過程的戰略管理,充分發揮科技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引領和支撐作用。近幾年來,大家逐漸認識到只有大幅度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才能保障經濟結構的轉型升級,才能釋放經濟發展的正能量,才能保證創新型國家的順利建設。而且這種認識已經逐步凝聚成共識,提出中國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堅持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并將科技創新定位為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要求必須將其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在十精神的指引下,各地紛紛確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創新驅動引領經濟發展。如河北省將創新驅動確立為振興河北的發展路徑,要求將其貫穿于經濟發展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浙江省確立了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的發展戰略,把創新驅動發展擺在核心戰略位置;江蘇省把創新驅動作為其十二五規劃發展的戰略指導思想,作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核心。這些都是地方對十精神的深刻領悟,是符合國情省情的戰略選擇。但是,創新的基本要素是人才,低價位的工資只能吸引低素質勞動力,只有高價位的工資才能吸引到高端人才,才能創新高科技和新產業,從而創造自己的競爭優勢。①因此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前提是激勵制度創新,如果沒有科學有效的激勵制度,創新主體的積極性就無法調動,創新人才的創新動力便無法激發,創新能力也很難提高。而沒有足夠多的創新主體加入創新驅動行列,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初衷有可能被扭曲,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發展路徑有可能會偏離軌道,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美好藍圖也有可能成為一紙空談。

在企業激勵制度的探索過程中,我們先后經歷了獎金激勵制度、年薪激勵制度和股權激勵制度等。相對于傳統的死工資模式,獎金激勵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激勵了個人工作的積極性,但由于其績效難以量化,考核的結果也不能真實準確地反映員工“投入與產出”之間的比例關系。因此,對于科技研發、管理等崗位激勵效果不明顯。“年薪制”是以年度為單位確定經營管理者收益報酬,它把經營管理者的利益和企業經營業績掛鉤,以期實現同步增長。這種激勵制度有利于激發企業經營管理者的積極性,是西方發達國家普遍采用的激勵方式。但是由于它只著眼于激勵企業經營管理者,激勵范圍有限,尤其對科技創新人才沒有足夠的激勵效果。股權激勵雖然能跟企業的效益增長直接掛鉤,但我國上市公司股票價格與其經營業績之間的弱相關性以及涉及國有資產流失等敏感性問題,導致股權激勵制度也缺乏激勵效果。尤其是針對科技創新型人才,其激勵效果更不明顯。

從以上的分析可知,以前的激勵制度對科技創新人才的激勵效果都不明顯,科技創新缺乏專門的激勵制度。因此,要建設創新型國家,要讓科技創新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必須另外尋找激勵制度。2010年財政部、科技部共同制定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實施辦法》。2010年10月11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對13家央企發出《關于在部分中央企業開展分紅權激勵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從部分央企實施分紅權激勵的基本原則、基本條件、試點的激勵方式、激勵方案的制訂與審批、激勵方案的考核與管理和試點工作的組織六個方面進行了部署和規定。2011年7月29日,國資委召開《中央企業分紅權激勵試點工作啟動會》,航天恒星和有研稀土兩家央企正式啟動試點分紅權激勵方案,并由中智公司提供咨詢和幫助,正式開啟了分紅權激勵制度的閥門。

分紅權激勵的主要對象為企業核心科研、技術人員和管理骨干,包括崗位分紅權激勵和項目收益分紅權激勵兩種方式。崗位分紅權激勵按照崗位在科技成果產業化中的重要性和貢獻,確定激勵總額和不同崗位的分紅標準,對具體崗位實施分紅獎勵。項目收益分紅權激勵是企業通過自行投資、合作轉化、作價入股、成果轉讓等方式實施科技成果產業化,然后將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形成的凈收益采取項目收益分成方式對獎勵對象實施激勵。分紅權激勵可以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將激勵力度與業績持續增長掛鉤,充分調動企業科技創新人員的積極性,建立鼓勵科技創新的政策體系和長效激勵機制,進而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分紅權激勵對創新驅動戰略的助推功能

有利于為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創造主體條件。十報告指出要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但目前以企業為主體的創新體系還未建立,企業的創新動力不足,企業自主創新的積極性不強,很多企業只愿意維持現狀,不愿意大力投入科技創新,走自主創新道路。企業是否愿意創新,其拉力在于創新給企業帶來的經濟效益。②因此,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必須首先培育創新主體,只有足夠多的企業愿意以科技創新為發展戰略,創新驅動戰略才可能實現。而激發企業創新意愿必須靠科學有效的激勵制度,通過對激勵制度創新,使企業看到利潤增加的希望,企業才有實施科技創新的動力。實施分紅權激勵制度,一方面可以增加企業的經濟利益,調動企業從事科技創新的積極性。它把企業的業績持續增長與激勵力度掛鉤,用科技成果產業化給企業帶來的利潤增加值對科技創新人員進行獎勵,在給科技創新人員獎勵之前,企業自己首先獲益。企業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自然愿意實施科技創新戰略,愿意加大科技創新投入,積極引進、留住和培養創新人才。另一方面,實施分紅權激勵制度還可以加快企業的轉型升級。目前由于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的矛盾十分突出,環境治理壓力逐步加大,自然資源的稀缺性逐步顯現,再加上勞動力成本逐漸上升,大部分企業轉型升級的壓力逐步加大。實施分紅權激勵制度,通過對企業科技創新人員的分紅獎勵,激發企業科技創新人員研發出高質量的科研成果,可以加快企業轉型升級。因此,在分紅權激勵制度的指引下,更多的創新主體愿意加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行列,為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創造主體條件。

有利于為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提供動力源泉。科技創新的主體是企業,而具體實施科技創新工作的是科研人員。在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中,創新人才是第一推動力。③在沒有科學有效的激勵制度激勵下,科技創新人員缺乏創新動力,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強,對創新工作的投入往往較少。但是,在分紅權激勵制度的激勵下,科技創新人員只要腳踏實地地認真從事科技創新工作,創造出有價值的科研成果并使企業利潤增加,就可以通過科研崗位分紅獎勵或項目收益分紅獎勵獲得實實在在的紅利。因此,分紅權激勵制度將激勵程度與創新人員的努力程度直接掛鉤,可以很好地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動力,為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提供動力源泉。

有利于為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提供能力保障。創新能力的提升是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重要因素,只有科技創新人員的創新能力不斷提高,才能創造出優質的科研成果,才能實現企業利潤的增加,才能實現產業的轉型升級。在分紅權激勵制度中,科研人員只有創造出優質的科研成果,并將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科研人員才能獲得分紅獎勵。這就要求科研人員不僅要有創新動力實施創新,而且還要不斷提高創新能力,努力讓自己的科研成果符合社會需求,能夠順利轉化為生產力。只有這樣,自己的努力才能與收益成正比,自己的投入才會有價值。因此,實施分紅權激勵可以促進科研人員創新能力的提升,為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提供能力保障。

有利于為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提供制度性保障。要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必須先改善創新環境。在實施分紅權激勵制度之前,需要先制定相關的政策,明確企業和科研人員的權利義務,明確具體分紅獎勵的規則,包括獎勵的主體、獎勵的對象、獎勵的時間、獎勵方案的決策權限等。在實施分紅權激勵措施的過程中應該不斷總結完善,并逐步將黨和政府的激勵政策上升為法律法規,逐步建立企業科技創新的長效激勵制度,營造創新驅動的法治環境。因此,實施分紅權激勵制度,可以從政策和法治層面改善創新環境,提升企業的人才競爭力,進而提升企業的競爭實力,為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提供制度性保障。

實施分紅權激勵制度的立法論取向

要使分紅權激勵制度順利促進創新驅動戰略實施,需要從立法論層面對分紅權激勵制度的適用主體、激勵對象和分紅額度等進行合理界定。

分紅權激勵制度的主體范圍界定。分紅權激勵制度的主體是企業,《通知》對實施分紅權激勵制度的企業進行了嚴格的條件限制,明確規定只有注冊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內的中央企業所屬高新技術企業、院所轉制企業及其他科技創新型企業才能進行分紅權激勵試點,排除了上市公司和已實施股權激勵的中央企業。同時要求試點分紅權激勵制度的企業具有明確的發展戰略以及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人事制度,具有科技創新的能力,要求試點企業近三年研發費用占企業年銷售收入達到規定比例,研發人員人數達到規定比例。《通知》對央企試點企業的嚴格條件限制對分紅權激勵制度的成功試行有重要意義。一項新的制度能否試行成功關鍵看實施主體,嚴格條件限制的試點企業成功率較高,分紅權激勵制度的優勢容易展現,容易被得到認可。同時試點企業嚴格條件限制可以防止分紅權激勵制度被濫用,成為一部分國企或國企管理人員私分企業國有資產,變相分配紅利的途徑。但是,適用主體的嚴格條件限制,其負面作用在于不利于企業產生創新動力和提高創新能力,在國家層面上不利于國家創新驅動戰略實施,也不利于創新型國家的建設。因此,從立法論的角度分析,對國企實施分紅權激勵制度可以進行一定條件的限制,但對其他類型的企業實施分紅權激勵制度,應該尊重商主體的意思自治,由企業自主決定是否實施分紅權激勵制度。應鼓勵科技型企業積極采用分紅權激勵制度,增加科技創新投入,激發其創新動力,提高其創新能力,使其爭取加入國家創新驅動戰略行列,從而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創造主體條件。

分紅權激勵制度的激勵對象范圍界定。激勵對象的范圍過寬會導致平均主義。激勵目標不明確,不利于激勵對象積極性的發揮;相反,激勵對象范圍過窄,雖然激勵目標明確,被激勵人員積極性容易激發,但不利于科研項目的產業化。整個科研項目從研發到科技成果產業化直至產生企業利潤不僅需要科研人員的努力,更需要企業負責人的支持、協調,需要生產、銷售等部門的齊心協力才能圓滿完成。《通知》將崗位分紅權激勵對象限制于在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企業核心科研、技術人員和管理骨干,將項目收益分紅激勵對象限制為科技成果項目的主要完成人,重大開發項目的負責人,對主導產品或者核心技術、工藝流程作出重大創新或改進的核心技術人員,項目產業化的主要經營管理人員,排除了企業負責人、監事、獨立董事和企業控股股東單位的經營管理人員。很顯然,《通知》的激勵對象主要集中于科技創新人員,排除了采用分紅權激勵制度的主要決策者和項目研發的直接推動者,其激勵的效果只能及于科研項目研發。這樣過窄的激勵對象范圍,在企業層面上,不利于企業主動采納分紅權激勵制度;在國家層面上,不利于創新驅動戰略的實施。因此,從立法論的角度分析,應該合理界定分紅權激勵對象的范圍,充分考慮相關利益主體的利益需求,按不同的比例對相關人員進行獎勵,以核心科研人員獎勵為主,其他參與科技成果產業化的人員也應該有適當的獎勵,充分調動企業的積極性、科技創新人員的積極性和科技成果產業化參與人員的積極性。要實質性地促進企業研發高質量的科研成果,促進企業科研成果的產業化,為企業轉型升級和增強競爭實力提高切實的幫助。

分紅權激勵制度的分紅額度范圍界定。依據企業激勵理論,過度的激勵和不足的激勵,激勵效果都不理想:過度的獎賞激勵,會使人感到得來全不費功夫,喪失了發揮潛力的積極性;過低的獎賞激勵,會使人感到得不償失,激發不了創新驅動的積極性,達不到激勵的效果。因此,需要合理把握激勵的額度,做到恰如其分,激勵程度既不過高,但又需要達到能夠激發激勵對象積極性的激勵效果。這需要從立法上合理界定實施分紅權激勵制度的分紅額度范圍。其一,在立法層面上不應該作出具體激勵額度的限制性規定,只需作出原則性限制指導?!锻ㄖ穼竽甓葝徫环旨t權激勵總額限定為不得高于當年稅后利潤的15%,激勵對象個人崗位分紅權所得不得高于其薪酬水平與崗位分紅之和的40%;限定項目收益分紅權激勵的激勵對象個人所獲激勵原則上不超過激勵總額的30%。但是,進行多少比例的激勵份額,需要考慮企業自身的盈利能力、所在地區的收入水平、激勵對象對企業的貢獻等多重因素,不是一個簡單的比例能夠解決的問題。如何進行激勵、多大層度上進行激勵需要企業和激勵對象進行溝通,需找到雙方能夠接受的合理額度。而這些只能由企業自主決定,法律不應該對具體比例作出強制性的規定;其二,不同的激勵對象對企業科技研發的貢獻率不同,在立法層面上應該作出差別激勵的指導性原則規定。在創新驅動戰略研發項目中,不同的科研人員對項目研發的貢獻不同,投入精力不同,所以,應該得到不同的分紅獎勵。這樣才能更好地激發科技創新人員的研發積極性,使企業科技創新水平能夠得到切實的提高;其三,激勵的時間限制應該由企業自主決定,法律不應該作出強制性規定?!锻ㄖ穼竽甓葝徫环旨t權激勵時間限定于在崗時間,離開激勵崗位的激勵對象自離崗當年起,不得享有原崗位分紅權;項目收益分紅權激勵,自產業化項目或者子公司開始盈利的年度起,在3年內進行分紅權激勵。但是,科技創新的研發項目,需要長時間投入才會有產出,如果對分紅權激勵的時間做出在崗限制或是具體年份的限制可能會導致急功近利的效果,不利于企業科技研發項目的長遠發展。因此,何時進行激勵,持續多長時間,應該由企業根據自己的科研規劃自主決定,法律上不應該作出強制性的規定。

(作者分別為石家莊鐵道大學講師、吉林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石家莊鐵道大學助教;本文系2012年度河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河北省大型國有企業分紅權激勵制度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項目編號:HB12FX006)

【注釋】

①洪銀興:“論創新驅動經濟發展戰略”,《經濟學家》,2013年第1期。

制度創新的意義范文3

關鍵詞:路徑依賴 低碳經濟 制度創新 政策選擇

低碳經濟,是指在可持續發展觀的指導下,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產業轉型、新能源開發等多種手段,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一種經濟形態。目前,發展低碳經濟成為各國政府和學術界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我國政府也積極采取行動,實現低碳發展,并將其列為刻不容緩的任務。傳統經濟增長模式的路徑依賴性弊端已經凸顯,低碳經濟的發展處于兩難境地。因此,利用路徑依賴理論分析低碳經濟,探索發展低碳經濟的新模式,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路徑依賴理論

路徑依賴理論是新制度經濟學關于制度變遷的一個重要分析工具,是指在制度變遷中存在著報酬遞增和自我強化的機制,這種機制使制度變遷一旦走上了某一條路徑,其既定方向會在以后的發展中得到自我強化。諾斯路徑依賴一:一旦一條發展路線沿著某一進程進行時,系統的外部性、組織的學習過程以及歷史上關于這些問題所派生的主觀主義模型就會增強這一進程。一種具有適應性的有效制度演進軌跡將允許組織在環境的不確定下選擇最大化的目標,允許組織進行各種試驗,組織建立有效的反饋機制,去識別和消除相對無效的選擇,并保護組織的產權,從而引致長期經濟增長。諾斯路徑依賴二:一旦在起始階段帶來報酬遞增的制度,在市場不完全、組織無效的情況下,阻礙了生產活動的發展,并會產生一些與現有制度共存的組織和利益集團,那么這些組織和既得利益集團就不會推動現有制度的變遷,而只會加強現有制度,由此產生維持現有制度的政治組織,從而使這種無效的制度變遷路徑不斷得到自我強化并持續下去。因此,路徑依賴對現在和將來的選擇有極強的制約性。

我國低碳經濟發展中路徑依賴的表現

對我國而言,低碳經濟不僅有助于推動技術創新與產業結構升級,平衡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更有助于在全球各國應對氣候變暖的趨勢下提高國際競爭力。然而,傳統經濟發展模式下的路徑依賴嚴重制約了低碳經濟的發展。這種路徑依賴性主要表現在對經濟制度、能源稟賦、傳統技術和產業結構的依賴。

(一)依賴原有的經濟制度

低碳經濟作為一種新型的經濟發展模式,改變以往傳統的高污染、高能耗的經濟增長,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通過技術創新,改變過分依賴化石燃料,發展新型能源。但是由于環境產品的公共性,其產權難以有效界定,產權界定的交易成本遠遠大于交易的互惠,形成環境資源無償使用的習俗,進而帶來“公地悲劇”的結果。作為理性經濟人的企業,為了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對環境污染的外部性很不愿意進行內部化。同時在地方政府追求GDP增長的情形下,利益集團通過游說、尋租等方式“俘獲”政府,甚至影響地方政府的政策。正如施蒂格勒(George Stigler,1971)所指出的:立法者和規制機構因擁有國家賦予的強制權力,從而為產業利用國家贏利提供了可能性。通過經濟主體與政府間高的交易費用,達到其之間所謂的“雙贏”,從而使利益集團在環境污染方面得以有效保護,使得節能減排成為泡沫。在這種路徑依賴下,利益集團極力維護現有的制度安排,阻撓新的關于環境管理的公共政策,使得舊有的環境政策和經濟增長方式得以繼續延續,進一步造成溫室效應的加劇。

(二)依賴能源稟賦

我國能源稟賦是“富煤、少氣、貧油”。這一資源條件決定了我國是以煤為主的“高碳”能源結構,低碳能源資源的選擇有限。目前我國仍是高碳結構,化石能源占我國整體能源結構92.7%,其中高碳排放的煤炭占了68.7%,石油占21.2%。1993-2005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為69.4%。放在全球的視野中,2007年全球一次性能源消費構成中煤炭僅占27.8%,發達國家煤炭消費比例大多不到20%,而我國能源消費中,煤炭所占比重高達69.4%。這一比重遠遠超出了世界平均水平??梢姡悦簽橹鞯哪茉唇Y構是我國向低碳發展模式轉變的一個長期制約因素。煤多、氣少、油缺的資源條件,決定了我國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煤炭仍將是主要一次能源。煤炭消費比重大,二氧化碳排放強度較高,致使我國經濟在未來一段時期“高碳”特征仍會明顯,也使得在解決環境污染和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形勢會異常嚴峻,任務將十分艱巨。

(三)依賴傳統技術

多年來,為有效地應對氣候變化,各國政府致力于通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不斷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科技能力。然而,目前發展中國家缺乏先進的、有利于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技術,其經濟的發展具有明顯的高排放特征。目前,發展中國家因缺少先進的、有利于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技術,其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具有明顯的高排放特征,從而可能使發展中國家面對“鎖定效應”的瓶頸,即如果用常規的低效技術去裝備基礎設施系統,那么它將會持續幾十年,未來我國幾十年排放的狀況不可避免地在最近幾年內就被“鎖定”,以后我們要改變它,可供選擇的空間非常小。因此,實現一個從傳統發展路徑向一個創新性的發展路徑轉變,低碳技術創新與技術轉讓是發展中國家實現節能減排、發展低碳經濟的關鍵。

(四)依賴現有產業結構

當前,我國產業結構不合理,經濟增長過于依賴第二產業,工業特別是重化工業比重偏高,低能耗的第三產業和服務業發展滯后,比重偏低,這些將成為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障礙。我國經濟的主體是第二產業,這決定了能源消費的主要部門是工業,而工業生產技術水平落后,又加重了我國經濟的高碳特征。資料顯示,1993-2005年,我國工業能源消費年均增長5.8%,工業能源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約70%。在第二產業內部,鋼鐵、有色、建材、化工和電力等高耗能行業的發展過熱,導致我國能源利用效率低下。2006年,我國創造單位GDP(1美元)所消耗的能源是日本的11.5倍,是德國和法國的7.7倍,是美國的4.3倍。2001-2007年,我國能源強度從4.21噸標準煤/萬元增加到4.77噸標準煤/萬元,能耗水平不斷上升,目前能源效率比世界先進水平低10個百分點。我國的高能耗工業部門大都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在后經濟危機時代背景下,在就業壓力和稅收壓力較大的情況下,要在短期內實現產業結構的有序進退,淘汰落后產能,加快結構調整,提升工業生產技術和能源利用水平,仍存在難度。

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選擇

(一)以制度創新為保障,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強制變遷

依據路徑依賴理論,打破“碳鎖定”,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制度變遷,必須引入外生力量。我國雖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等發展新能源的法律法規,但缺乏一整套完善系統的法律法規體系和長期戰略規劃。因此,應盡快制定國家低碳經濟發展戰略和相關法律法規,把發展低碳經濟提升到國家長期發展戰略的層次,納入政府長期規劃,制定出低碳經濟的“國家方案”和行動路線圖,與國家的“發展規劃”、“能源規劃”、“循環經濟規劃”和“節能減排規劃”相銜接,形成一個具有國家意志的可操作的低碳經濟發展藍圖。同時,應結合我國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節能減排的工作需求,從法律層面確定應對氣候、環境變化的舉措,在相關法規修訂過程中,增加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條款,逐步制定、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強化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和利用的鼓勵政策,制定與可再生能源法相關配套法規和政策。通過法律法規的強制性途徑引導和激勵經濟主體參與開發和利用可再生能源,促進能源的清潔發展,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強制性制度變遷。

(二)以技術創新為推手,實現能源結構優化和產業結構升級

對我國而言,擁有國際前沿高端并且經濟可行的技術是發展低碳經濟的關鍵。因此,應以技術創新為推手,充分利用核能、風能、水能、太陽能等低碳能源,著力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實現能源結構多元化和產業結構轉型。一是在戰略上要高度重視低碳技術創新。二是要加大對低碳和零碳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投入,大力推動相關技術創新。政府要加強對低碳技術研發的前期投入,直接參與節能和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核能、碳捕集和封存、清潔汽車等具有戰略意義的低碳前沿技術的研發投入,分擔和降低企業引入新技術的風險和成本。三是通過科技投入以及科技孵化器、科技產業園、高新技術園區、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科技政策,引導和鼓勵企業作為低碳技術的研發和創新主體,促進低碳技術的產業化和市場化。四是逐步推行以“低碳”為代表的新技術標準和商品標識,使擁有低碳技術和產品的企業更易得到社會認可,鼓勵消費者選擇和使用低碳產品,從需求方面刺激低碳產業的發展。

(三)以價格機制為手段,建立我國的碳交易市場

為了更好地減少溫室效應,有效控制碳排放量,促進低碳經濟的有效發展,我國應借鑒西方發達國家控制碳排放的經驗,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一是推進資源環境領域價格形成機制的市場化。通過不斷完善稅收制度,積極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加快建立能夠充分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進而引導各經濟主體的行為合理化。二是積極參與國際碳交易活動,建立和完善國內的碳交易體系。碳交易的本質就是通過限定碳排放總量,利用價格機制降低交易雙方的減排總成本,實現效率最大化?!毒┒甲h定書》規定了排放交易、聯合履行和清潔發展三種交易機制,其中清潔發展機制是針對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交易而設計的一種市場化交易機制,有利于降低減排總成本,實現交易雙方的共贏。除了要積極參與清潔發展機制外,還要發揮各主體的主動性和創造性,通過業務創新和金融創新,參與其他的碳交易體系,藉此獲取市場收益,并在探索中積累經驗,為國內碳交易體系的發展成熟以及謀求在國際碳市場上更大的發言權奠定基礎。

(四)以意識創新為工具,建立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意識形態作為一種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最初可視作節約交易費用的一種工具。林毅夫(1989)認為,意識形態對制度的實施能產生極大的外部效果,如果選民們對統治者權威的合法性和現行制度安排的公平性有較強的確信,那么統治國家的交易費用將下降。同理,培養公眾的低碳經濟意識,能夠使其深刻認識到低碳經濟制度安排的合理性,能夠淡化在發展低碳經濟過程中的機會主義,也有利于防止“搭便車”行為和減少強制執行制度安排的費用,有效地促進低碳經濟制度的實施。因此,政府應通過各種媒體和手段,大力開展低碳經濟宣傳活動,積極倡導低碳的、節約環保的社會生產、消費方式,使各階層人群了解并認可低碳經濟,改變過去那種大量消耗能源、排放溫室氣體的所謂體面生活,廢止過度消費、超前消費和奢侈消費,提倡適度消費、綠色消費,樹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價值理念。同時也要將低碳發展的理念融入政府管理和企業經營行為中,以此形成政府、企業和個人多方參與、社會聯動的低碳經濟發展道路。

發展低碳經濟是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出路,其發展依賴于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我國走低碳經濟的道路,符合當前經濟社會的發展要求,也符合全球氣候環境合作的要求。因此,我國必須盡快采取行動積極應對這種嚴峻的挑戰:要建立低碳能源系統、低碳技術體系和低碳產業結構,要建立與低碳發展相適應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鼓勵低碳發展的國際國內政策、法律體系和市場機制,最終實現由“高碳”時代到“低碳”時代的跨越,真正實現我國經濟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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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創新的意義范文4

關鍵詞:信用卡;惡意套現;制度漏洞;金融創新

中圖分類號:F832.479 獻標識碼:A 章編號:1003-9031(2009)10-0083-03

一、引言

自從1985年6月中國銀行發行第一張銀行卡以來,我國政府和銀行采取了積極的措施,推動銀行卡飛速發展。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統計數據,截至2008年底,我國累計發行銀行卡180038.92萬張,其中可以透支消費的信用卡14232.9萬張,刷卡消費占全社會消費總額的24.2%,銀行卡卡均消費金額和筆均消費金額分別為2392元和1492元。銀行卡不僅改變了我國人的生活方式,而且還在減少現金流通、降低交易成本、促進消費、擴大稅收、提升我國國際形象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然而,與銀行卡這一信息時代的新型支付工具相伴而行的,還有偷盜、欺詐、偽造、套現、洗錢等違法犯罪行為。在利益的驅使下,這些犯罪方式和手段不斷翻新,打擊銀行卡犯罪的斗爭不能松懈。最近2年來,一種針對信用卡的犯罪活動――惡意套現在我國悄然興起,并迅速蔓延,成為信用卡壞賬急劇攀升的主要原因。本文將對時下引起人們高度關注的信用卡惡意套現行為的利益驅動機理及其背后的銀行卡制度缺陷進行分析,強調通過制度創新手段來遏制信用卡套現行為。

二、信用卡惡意套現的現狀分析

信用卡是指由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銀行根據個人的信用決定是否發卡并核定可透支的額度,持卡人先消費,等到結賬日還款。消費日與結賬日之間有近2個月的間歇,期間持卡人享受發卡銀行的無息貸款。信用卡提供短期無息貸款的功能吸引了大批追尋免費午餐的資金需求者,其繞開ATM或銀行柜臺等提取現金的正規渠道,通過一些非法中介機構或其他手段以刷卡消費的名義取現。

最初的信用卡套現主要表現為個人行為。例如,持卡人申請2張以上不同銀行的信用卡,利用信用卡的結賬日、結賬日前后利率之間的差異,從正規渠道提取現金,交叉償還其中一張信用卡的消費金額,目的是長期享用一筆銀行的無息或低息貸款。這種套現行為實際上是一種合法的個人理財行為,但持卡人提現的金額一般不能超過一張信用卡額度的50%,且持卡人需要在不同信用卡的結賬日之間進行很好的時間協調,否則達不到預期的目的,因此這類信用卡套現者并不多。此外,受到銀行信用卡積分和根據刷卡金額給予獎勵等措施的激勵,一些持卡人在購物時樂意替朋友買單刷卡,收取朋友的現金,目的是增加信用卡積分,提高持卡人的信用額度,獲得發卡銀行的獎品。這種套現行為的條件較為苛刻,通常發生在很熟悉、相互非常信任的朋友之間,規模大小也受到銀行信用卡獎勵計劃的調節,屬于尚可接受的善意的套現行為。

真正具有較大危害的是一種有組織的信用卡惡意套現行為。目前互聯網上宣傳介紹信用卡套現的文章多達14萬篇,我國加入銀聯網絡的發卡機構只有235家,但提供信用卡套現、養卡(即到期代為還款)“一條龍”服務的中介或媒介機構卻超過700家。不法中介機構(以下稱為信用卡套現公司)有組織的套現行為的實現路徑如下:持卡人到信用卡套現公司的POS機上刷卡,支付很少的手續費后獲得現金返還,然后持卡人將得到的現金用于股票、債券、基金等投資或其他非消費用途,在結賬日到來之前還款。信用卡套現公司還充分利用信用卡大額消費可以分期付款的規定,為持卡人提供超出信用額度的現金,一張額度為5萬元的信用卡最多可以取出20萬元的現金。如果到了結賬日,持卡人不能按期還款,信用卡套現公司還可以利用他人的信用卡繼續套現,在收取一定的費用后代為還款。就這樣,信用卡套現公司利用眾多持卡人的信用卡,將銀行的錢賺到自己的賬戶上,建立了一個龐大的現金池,堂而皇之地開起了只賺不賠的地下錢莊,持卡人提現后如何用錢、到期能否還錢與其無關,違約風險最終完全由發卡銀行承擔。

在電子商務時代,針對年輕人網上購物的偏好,“淘寶網”,“拍拍網”等也成為信用卡套現公司的幫兇。主要利用虛假交易,再加上交易網站的一些功能輔助,待買賣雙方確認發貨和提貨,持卡人即可申請提現,就能夠實現套現。通過網絡媒介方式進行的套現,混雜在正常的電子商務中,具有參與者范圍廣、速度快、隨時交易、隱蔽性強等特點,發展比較迅速。大規模的信用卡惡意套現使得銀行資金去向不明,這些廉價資金很有可能為黑社會、吸毒販毒分子的非法活動提供支持,或者流向炒股、炒匯、炒房地產等銀行嚴加控制的高風險投資領域。信用卡套現資金游離于銀行監控視野之外,也導致信用卡壞賬率大幅攀升。2008年我國信用卡的壞賬率超過了3%,成為銀行個人信貸業務中風險最高的業務。

三、信用卡惡意套現的原因分析

1.我國金融市場不健全,存在一定程度的金融抑制。金融抑制現象的突出表現是中小企業和個人的合理信貸需求得不到滿足。我國股票和債券市場的門檻較高,中小企業望塵莫及。銀行對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支持力度不夠,數量超過1000萬家、創造全國工業總產值和出口額的60%、解決城鎮就業人員的75%的中小企業,獲得的貸款僅占銀行信貸總額的20%左右,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融資難的問題一直得不到切實解決。[1]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已經影響到中國的出口,中小企業資金鏈面臨斷裂的威脅,它們愿意支付較高的手續費獲取生存與發展所需的流動資金。同時,居民貸款的90%左右是特定的住房貸款和汽車貸款,能夠支持居民短期資金需求的信用卡,也是指定用途的,只能用于銀行特約商戶提供的商品與勞務的消費。其他用途的貸款,特別是短期的無指定用途的貸款,例如看病就醫、旅游、教育開支,銀行的審查比較嚴格,居民很難獲得,支持的額度也有限。中小企業和居民的現金需求,最終以一種扭曲的、讓銀行始料不及的方式創造了供給。我國金融體系中對中小企業、個人小額貸款的瓶頸約束,為信用卡惡意套現提供了溫床。

2.我國征信制度不健全,誠信文化缺失。我國在從計劃經濟轉型到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與市場經濟相匹配的信用制度建設比較滯后,沒有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征信制度,失信行為得不到必要的懲罰,助長了人們對市場經濟體系的錯誤認識,相當一部分人將能否賺錢、賺多少錢作為衡量人生成功的最重要指標,而且并不在意賺錢方式的合規性與合法性,正是這種扭曲的急功近利和金錢至上的價值觀,使得我國傳統的誠信文化受到嚴重打擊,坑蒙拐騙現象屢見不鮮,信用卡惡意套現是誠信文化缺失在這一特定時期的產物。

3.我國法制不健全,缺乏規范信用卡經營與使用行為的法律。信用卡的惡意套現涉及銀行、持卡人、特約商戶、網站等多個主體,銀監會只能監管銀行,銀行只檢查持卡人是否在信用額度范圍內透支、是否按時還款,特約商戶是否完成資金劃轉、提供了承諾的服務。特約商戶只要照章納稅,工商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也不會干預其經營。迄今為止,尚無一部法律對信用卡發行、使用、清算結算、糾紛處理等各個環節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進行規范的法律。即使發卡金融機構發現了信用卡惡意套現行為,現有的部門規章也不能為銀行監管信用卡套現公司提供法律依據,這種監管真空的存在,讓那些聰明的套利者抓住了機遇,讓信用卡套現公司可以打著法律的球,心安理得地開展業務。

4.我國銀行業信用卡經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從經濟學理性經濟人的假設看,信用卡套現者是無可厚非的。金融服務的一大功能是重新配置風險與收益,高收益的金融活動必然對應著高風險,但在現行的銀行卡制度下,套現的持卡人可以得到無風險的套利機會,其收益明顯與所承擔的風險。導致信用卡套現公司大規模興起的根源,除了套利者強勁的需求外,還在于我國銀行卡經營制度不科學。發卡機構之間的鷸蚌相爭,讓尋租的持卡人和信用卡套現公司收獲了漁翁之利。

與國外信用卡收入主要來自持卡人超期還款而支付的高利息不同,我國的信用卡收入主要來自信用卡特約商戶的返點。一般發卡行、POS機提供者和搭建跨行清算平臺的銀聯分別獲得返點的70%、20%和10%。[2]信用卡業務更多地被發卡銀行作為收取手續費的中間業務,而非獲取利息的信貸業務。因此,各家銀行主要關注刷卡消費額,考核指標是返點收入,至于刷卡額是否對應著真實的消費,刷卡額中是否隱藏套現的風險,并不在信用卡業務的考核范圍內。信用卡的這種經營制度客觀上促使各家銀行依靠圈地的方式,無序競爭,以至于“辦卡送禮物”的活動在日常生活中絡繹不絕。粗放式的經營很容易造成信用卡發卡門檻降低,銀行審核不嚴,驗證身份馬虎,分析客戶的資信狀況草率,許多資信不好的人也能獲得相當額度的信用卡,為惡意套現市場營造了溫床。

同時,為了爭取特約商戶安裝自己的POS機,以便獲得刷卡返點的收入,各家金融機構也降低了特約商戶的準入門檻。那些沒有實際經營場所、沒有實際商品交易的信用卡套現公司,只要打著超市或商戶的名義,很容易申請到POS機的安裝。[3]金融機構對已經安裝的POS機的使用狀況很少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控,使得信用卡套現公司可以大張旗鼓地開展“業務”。

金融機構本應是競爭與合作的關系,但是過度的競爭使它們忽略了必要的合作。當某家銀行發現信用卡特約商戶出現套現等可疑交易后,通常的做法是停止其POS機的使用權,但信用卡套現公司并未因此受到大的懲罰,其可以從其它銀行申請到POS機,并繼續進行套現活動,只是將套現的資金來源從一家銀行換到了另一家銀行。

四、解決信用卡惡意套現問題的對策建議

信用卡惡意套現暴露出我國金融運行、監管、立法等制度方面的漏洞,2009年5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出了《關于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提出在持卡人、特約商戶、信息披露、廣告等環節加強控制,打擊各種銀行卡犯罪活動。[4]該《通知》特別強調了四個政府管理部門加強協作,采取必要措施共同防范信用卡惡意套現的金融風險。加強監管,重拳打擊不法分子,形成一種高壓的態勢,對防止信用卡惡意套現勢頭的蔓延具有重大的意義。但客觀上講,打擊信用卡犯罪如同貓捉老鼠的游戲,面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問題??紤]到我國信用卡市場起步較晚,信用卡消費有中國元素,還需要有一個相對寬松的發展環境鼓勵各參與主體大膽創新。因此,對待信用卡套現問題,不宜采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辦法來圍追堵截,應該通過創新制度,從源頭上解決我國信用卡惡意套現問題。

1.拓寬個人小額信貸渠道,滿足個人無指定用途短期貸款的需求。從某種意義上講,信用卡套現是對當前我國金融市場小額個人短期貸款市場發展滯后的一種修正。銀行個人貸款的70-80%是住房貸款,10%左右是汽車貸款,其余的幾乎是用于消費的信用卡貸款。為滿足個人旅游、結婚、就醫、做小買賣等其他需求的短期貸款不僅規模小、手續復雜,而且利率偏高??陀^上,正因為正規渠道不能滿足個人小額無指定用途短期貸款的需求,才導致鉆制度漏洞的信用卡惡意套現行為應運而生。因此,銀行應該拓展個人短期融資業務,加快小額融資渠道建設,提高這類貸款的風險評估水平,為個人小額短期貸款合理定價,以便有效地滿足個人短期貸款市場需求。

2.完善銀行卡經營制度,消除信用卡無風險套利機會。一方面,發卡金融機構在銀行卡業務考核時,應該強化信用卡風險指標,將資信低、套現動機強的申請人擋在信用卡門檻外,防止他們實施套現行為的機會;另一方面,在中國銀監會、中國銀聯牽頭下建立可疑特約商戶、可疑交易預警系統和報告制度,在維護客戶正當權益的前提下,健全銀行卡風險信息共享機制。由銀行體系共同構筑銅墻鐵壁,不給信用卡套現公司利用銀行面臨囚徒困境的弱點并各個擊破的機會。

3.加強金融監管,創新信用卡風險管理技術。運用信用卡交易的海量數據,建立特約商戶套現監測信息系統,將接近信用額度的交易挑選出來,進行套現概率分析。從技術上創新,以提高發現、打擊信用卡套現的能力。

4.嚴懲不怠,為信用卡套現者設置較高的市場準入門檻。信用卡套現,主要是將銀行支持消費的資金挪用到了非消費領域,本質上是一種不講信用的欺詐行為。在以信用為基礎的市場經濟中,失信必須付出沉重的代價。中國需要大力倡導并切實建立一種信用文化,通過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制度,樹立一種誠信文化,以一諾千金、守信為榮。針對有組織的信用卡套現行為,重點是要嚴懲那些建立信用卡套現公司謀求非法收入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據刑法懲處公司的骨干分子;銀行將取消套現公司的特約商戶資格;工商管理部門將吊銷其營業執照,并進行一定的罰款;媒體將曝光其行徑,予以公開譴責等。總之,要以市場手段為主,加大信用卡套現的交易成本,使惡意套現者得不償失,并輔之以行政處罰、輿論和道德譴責等手段,將信用卡惡意套現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為我國信用卡市場的健康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參考文獻:

[1]邱海平.中小企業問題的政治經濟學研究[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

[2]常余榮,張志安.對信用卡套現有關問題的探討[J].金融會計,2008,(12).

制度創新的意義范文5

低年級是學生學習閱讀的起步階段,作為小學語文教師應該想方設法地讓他們喜歡閱讀,感受閱讀的樂趣,即培養他們課外閱讀的興趣。那么,如何激發一年級學生課外閱讀的興趣,讓他們在閱讀中品嘗到無窮的樂趣呢?我嘗試從以下幾點入手:

一、爭創書香班級,營造閱讀的環境

我利用一切可用的條件,為學生創造良好的閱讀環境。比如:教室四壁張貼關于讀書方面的標語;組建班級“圖書角”,將學生的圖書資源“共享”;充分發揮“圖書角”應有的價值,讓全體學生都來關心閱讀,調動學生的閱讀興趣,形成一種“群體閱讀”的風氣。為了便于管理,我規定:每學期每位學生都要捐一本自己看過的圖書,“圖書角”有專人管理,借閱圖書當天歸還,不得帶回家。除此之外,允許每人帶一本自己喜歡的書,在自習課或寫完課堂作業后閱讀,同學之間還可以互換圖書。

二、誦讀故事,引導激趣

低年級學生識字量少,要培養他們從小就愛看書,我利用早讀課或大課間,聲情并茂地講述或誦讀一些學生感興趣的故事,他們會無形中受到感染。這樣耳濡目染,學生就會覺得書是那樣的神奇,慢慢地也會覺得書里有很多故事在等著他們,而且誦讀故事又是他們最容易接受的一種課外閱讀的方法。

三、榜樣激勵,激發興趣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能調動學生積極主動地探求知識。教師首先要重視培養學生閱讀的興趣,以興趣這把鑰匙去開啟學生的心扉,引導學生走進知識寶庫的大門。教師要經常向學生介紹歷史人物、科學家及身邊人物的成才之道,以榜樣的力量激發學生課外閱讀的興趣。古往今來,凡對人類有作為的,無不是博覽群書、勤奮學習的結果。

在課堂上,教師還可以隨機樹立典型。當學生回答問題說出一些好的詞語時,當有學生道出一些其他學生所不曾了解的科普知識時,當范讀學生的周記,發現用到精妙的詞語時,我就極力表揚,這樣便給學生找到了身邊的榜樣楷模,學生讀書就有了可學習的對象了。

四、推薦優秀兒童讀物

由于低年級學生正處于生長發育時期,隨年齡的增長,對事物的感知能力和感知要求會發生階段性的變化。因為他們年齡小,注意力往往比較直觀,所以,我向他們推薦了一些有注音插圖的童話、兒歌、寓言、科普故事等。

五、讓家長成為孩子課外閱讀的指導者

我常利用家長會時機,引導家長重視孩子的課外閱讀,讓家長明白課外閱讀對于孩子的發展是尤為重要的。也許閱讀習慣的培養在短時間內不一定看得出成效,但是孩子一旦形成這種良好的習慣卻是能受益終生的。

誠然,對學生課外閱讀興趣的培養,教師的引導很關鍵,然而如果獲得了家長的重視與配合,就會使教師對學生閱讀興趣的培養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家長座談會上我得到了家長的支持,家長之間相互交流經驗,取長補短,并總結出一些家庭指導方法。

1.聲情并茂地講故事給孩子聽,介紹故事書給孩子,逐步培養孩子自發閱讀的習慣。

2.親子共讀,了解孩子讀書的需求。

3.以身作則喜歡讀書,和孩子分享讀書的樂趣。

4.帶孩子去書店和圖書館,讓孩子感受濃濃的讀書學習氛圍。

5.成立家庭圖書架,把好書放在孩子觸手可及的地方。

六、特色活動,精彩紛呈

“死讀書”,只能讓學生感到乏味、疲勞,應該巧妙地開展各項活動,激發他們進行課外閱讀的興趣。

1.誦讀《弟子規》。我堅持讓學生吟誦《弟子規》,經過學生自背,班委檢查,教師抽查的方法,確保了背誦的質量。學生在濃郁的誦讀氛圍中,潛移默化地感受到了經典詩文的魅力,最大限度地激發了學生參與的熱情。

2.“3分鐘小故事”。堅持每日3分鐘“講故事”,安排在每天的大課間。學生輪流上臺,講之前自己提早作好準備。

3.“每周一詩”。每周黑板一角展示一首唐詩,課前由學生領背。

4.競賽活動。為了使孩子的讀書熱情持之以恒,我班舉辦了“童心飛揚,放飛自我”童謠朗誦會、“我閱讀,我快樂”剪貼報比賽、“猜謎語”等競賽活動,每周評出一名課外閱讀之星,使學生在活動中體會到課外閱讀的樂趣。

5.展評活動。(1)剪貼展覽。學生在廣泛讀報紙、雜志或其他書籍時,會發現其中具有保存價值的材料,指導學生把這些材料剪下來,找一個本子,分類貼上,積累資料,定期在班上評展一次,以激發學生周而復始地進行下去。(2)“讀書卡”展覽。在家長的幫助下,堅持每天填寫(家長可以)讀書卡,定期展評讀書卡,既鼓勵那些讀好書的學生繼續堅持下去,又勉勵那些讀書落后的學生,以收到兩全其美的效果。

七、表揚激勵,獲得成功的體驗

我充分發揮“紅花臺”的激勵作用,對學生“讀”“說”“寫”等方面及時予以表揚,并用不同的標志標明。如:表示讀書卡填寫認真;&表示讀書聲音洪亮,吐字清晰;表示說話條理清楚,語言流暢; 表示寫話內容充實,語句通順。

制度創新的意義范文6

1.實習生未樹立端正的學習態度。當前醫學環境與醫療條件得到迅猛發展,為醫學生實習提供了良好環境,但在醫院實習生管理中存在著部分醫學生未認識到臨床實習重要的現象,實習過程中仍然生搬硬套理論知識,未實現專業實踐能力的培養,導致實習成績不合格,難以勝任現今醫院醫療發展中的專業人才需求,并且在實習過程中增加了醫院相關管理工作難度。

2.醫院實習環境不佳。在醫院實習管理中往往存在著相關工作不完善的情況,且部分醫院醫療環境欠佳,醫療器械也不夠充分,這就會導致實習過程中學生難以得到充分有效的鍛煉,不利于自身能力的提高。如當醫院實踐操作條件及場地環境有限時,一定程度上不足以滿足大量醫學畢業生的實習要求,不能科學合理的安排與設置實習崗位,不利于醫院實習生管理工作的開展。

3.實習生實習質量不高。隨著社會經濟與精神文明的進步與發展,很多大學生在畢業后選擇考研,醫學生也不例外,在傾向于備考的前提下而不去實習,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醫院醫學生整體實習數量明顯下降,極為不利于醫院培養出高素質、高質量的醫學生,若此種現象長期出現則會影響到醫院自身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醫院實習生管理制度及措施的創新及改革

1.加強實習生崗前培訓教育管理力度。對于參與實習的醫學生,醫院需在開展相關工作之前進行崗前培訓,相關內容需由實習生管理工作人員依據學生實際狀況制定,確保其現實可行性。具體可包括醫院概括、布局及醫德醫風、法律及醫療安全知識、傳染病預防及無菌操作理念等。掌握實踐操作技能是醫學生實習的主要目的,在崗前培訓中可組織學生觀看與學習相關臨床技能操作等視頻,并依據具體內容進行交流溝通,以便更加專業深刻的了解臨床基本操作要求與步驟,規范臨床實踐技能。在進入正式實習后,需合理安排學生進入各個科室學習,并由科室對其進行入科教育,告知科室基本情況與相應的帶教教師與實習任務等,為學生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及學習安排,遵從明確的方向與目標開展實習工作。

2.完善實習生日常管理工作計劃。醫院在明確實習生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前提下,需安排固定的臨床教學工作管理團隊,定時或不定時的對實習生的實際工作進行考勤檢查,深入了解實習工作的開展情況與具體效果,對其展開綜合分析后,制定出科學合理的檢查方案,督促與優化整體質量。另外,需對相關的日常管理工作體系進行完善,在帶教實習中教師實現教學動態管理,更加充分的了解學生實踐狀況,并依據教學情況對學生實踐操作能力與水平進行綜合考核與評價,對管理制度進行切合實際的完善與調整。

3.教學模式及教學過程創新管理。當前醫院實習管理中,教學模式管理存在明顯弊端,在明確其問題的前提下實現相關創新,開展多樣化的教學管理,為醫學生提供更加良好完善的實習環境。該過程中需明確實習學生的學習態度與知識接收能力,再同科室的實踐內容及不同學生的發展方向合理安排教學內容。如可適當開展典型病例分析研討會,并讓實習生依據相關內容及自身日常隨診中所了解到的實踐方式嘗試查體、問診等基礎診療工作,切身參與相關實踐,并依據自我了解與嘗試制訂具有可行性的醫療方案,鍛煉學生認識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而逐漸培養并形成相對良好的臨床治療思維,提高專業能力與水平。

三、結語

醫院醫學生實習具有現實的必要性,醫院作為基本主體需明確該項工作進行的重要性,并依據現實環境對管理工作予以改革創新,對其所存在的難題展開分析,進而針對性的進行優化管理,為醫學生提供良好實習環境的同時,確保相關管理工作開展的整體有效性,為現代醫療發展中輸送專業與實踐能力并舉的綜合人才,以滿足人們與醫學發展的基本需求,促進我國醫療事業的健康良好發展。

參考文獻

[1]韓冰.綜合性醫院加強實習生管理的措施探討[J].世界最新醫學信息文摘,2016(22):194-204.

[2]韓冰.淺談醫院實習生管理的創新與改革[J].中國衛生產業,2016(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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