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優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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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優劣

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優劣范文1

關鍵詞:貨幣發行;物資保證;外匯;國債

中圖分類號:F82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428(2010)03-0034-04

一、兩種貨幣發行方式的歷史與現實

貨幣發行方式并非僅依據理論邏輯,而是依托既定貨幣銀行制度。在現實可選擇空間中發展演變出來,所以要比較貨幣發行方式的長短優劣,不僅要分析這種方式的理論邏輯,更要追述兩種貨幣發行方式的歷史軌跡。

買入國債的貨幣發行是從央行持有黃金發行貨幣演變過來。早期英格蘭銀行和美聯儲的貨幣發行都要依據它們持有的黃金,紙幣的發行量要與貨幣保持適當的。而不是固定不變的比例關系,以保證紙幣兌換黃金的穩定。英格蘭銀行和美聯儲買入國債實際上是借款給政府,所以要求政府以未來的財政收入為償還的擔保。這就表明央行不是用沒有價值的紙幣購買財政的債券,而是用代表黃金的紙幣借給國家,然后財政再用它未來的收入償還借款。后來,有關法律逐步放松發行貨幣的條件,先是允許以買入黃金為擔保,而不是持有黃金為前提。1844年的比爾條例允許買入部分黃金和部分國債,二戰以后允許全部買入國債發行紙幣,黃金與貨幣脫鉤。這樣的過程表明。開始央行要用自己的真實財富作擔保發行紙幣,到后來,真實財富與財政的還款承諾各據其半,再后來只要有財政的還款承諾,而不需要真實財富,就能支撐紙幣的有效運行,這就完成了黃金貨幣向信用貨幣的演變。

到2009年,美聯儲的資產負債表中。央行持有的國債占總資產的比重達97%多,黃金的比重為0.5%,基本沒有外匯儲備。這就表明美聯儲的貨幣發行主要以國債為擔保。美聯儲的公開市場操作也以國債為買賣標的,美聯儲買入國債,貨幣供給增加,美聯儲賣出國債,貨幣供給減少。買入國債發行貨幣成為一種常規的調節貨幣供給量的操作。其次,美聯儲也依據財政部的黃金發行貨幣。其做法是黃金生產企業把黃金賣給財政部,財政部給生產廠商黃金券,廠商將此黃金券交給美聯儲,美聯儲據以發行美元。盡管,依據黃金發行的貨幣比較國債要少得多,但是,這兩種方式都以財政的資產為擔保,不同的是黃金是財政部已經擁有的資產,而國債則是財政部將來以稅收方式得到的資產。如此貨幣發行方式表明貨幣發行是央行與財政,而不是其它經濟主體交易的結果。

我國的貨幣發行主要通過外匯。買入外匯的貨幣發行產生于與英美截然不同的貨幣銀行制度。解放初,我國的貨幣發行以“兩白一黑”,即政府擁有的棉花、大米和煤為擔保。保證人民幣發行的穩定。如果發生物價大幅度上升,政府拋出“兩白一黑”來平抑物價。在以后的計劃經濟中。國家根據經濟發展計劃,編制配套的信貸計劃,以滿足經濟運行對貨幣的需求。在貸款發放時,銀行根據物資保證原則對企業發放貸款,也就是甲企業以將要買入的乙企業的商品為擔保,獲得銀行的貸款,這就在微觀層面上,將經濟計劃與信貸計劃聯結起來。使得貨幣供給隨經濟的增長而增加,實現商品流通與貨幣流通的相適應。正是按照這樣的理論邏輯,買入外匯發行人民幣被認為有物資保證,不會引起通貨膨脹,這樣的理論與實踐一直延續到現在。固然,我國現在買外匯發行貨幣,在很大程度上有面對國際收支持續巨額順差的無奈,但是,我們在理論上并沒有認識買入外匯發行貨幣的局限弊端,實際上還是認同這種發行方式。這樣的歷史和現實表明,我國央行沒有將自己的資產借給政府,沒有依據黃金或國債發行紙幣的傳統,便憑籍政府信用直接發行貨幣,其含義也與英美國家有很大的不同。

在我國2009年的人民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中,央行持有外匯占總資產的比重將近80%,而國債的比重僅7%多一點。貨幣黃金的比重僅有0.3%。央行買入外匯,人民幣供給增加。由于我國實行結售匯制度,央行一般不會拋售外匯,減少貨幣供給。因為我國國債數量和品種有限,央行無法拋出大量國債,而只能以發行央票的方式收回過多的貨幣。與國債不同的是。央票是央行的,而不是財政的債務憑證。盡管,央行與財政一樣。都實力雄厚,信譽卓著,但是,它們債務憑證的經濟含義卻有很大的不同。我國人民銀行的黃金收購也增發人民幣,但是,它直接表現為央行賬戶上黃金占款的增加,而與財政收入沒有直接的關聯。這就是說,我國的貨幣供給主要是央行與企業和商業銀行等其它經濟主體,而不是財政交易的結果。這是我國與英美國家貨幣發行最大不同的地方,也是有關弊端的根源所在。

二、兩種貨幣發行方式的長短比較

盡管,買入國債與買入外匯一樣。都是用有價證券作擔保發行貨幣,但是,因為這兩者依托的貨幣銀行制度不同,國債和外匯的獲得方式與財富含義的差別,以及最重要的是有沒有財政參與貨幣發行。這就決定了買入國債的貨幣發行比買入外匯更有助于幣值和經濟運行的穩定。

買入國債的擔保是社會新增財富,而買入外匯的擔保則是銷售收入。買入國債的貨幣代表政府未來的稅收,這稅款是商品銷售收入扣除生產成本和各種費用后的剩余,所以是社會的新增財富,買入國債增發的貨幣與社會新增財富相對應。因此是充分的和足值的。只不過央行買國債,就是政府提前使用未來的稅收,所以這個貨幣的價值不是現實的,而是未來的。買外匯發行的貨幣代表所購外匯的價值,因為外匯來源于商品出口的銷售收入,這銷售收入中包含全部生產成本,只有一小部分才是社會新增財富。這就決定了買入外匯增發的貨幣,其數量相當于全部商品銷售收入,從而大于社會新增財富,這樣的擔保不僅不足值,甚至只是貨幣價值的很小一部分。只是這外匯已經為政府持有,所以據此外匯發行貨幣的價值是現實的,而不是未來的。根據這樣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國人民幣與外匯的直接比例關系上,人民幣有足夠的外匯擔保,但是,這個外匯是銷售收入轉換的,新增財富只是相當于利潤的一部分,所以以此為擔保。新增貨幣要遠遠超過新增財富。顯然,在同樣經濟增長的條件下,買入國債的貨幣供給增長要慢于買入外匯的貨幣供給。這就表明,我國貨幣供給增長的速度遠遠超過美國不僅在于國際收支的長期持續和大規模的順差,更在于不同貨幣發行的制度性安排。

買入國債的貨幣發行可以實現封閉式循環,而買入外匯的貨幣發行卻有不斷擴張的傾向。央行買入的國債最終要由財政償還,償還國債的錢來自稅款,稅款為公眾繳納,公眾的錢屬于流通中的貨幣,稅款的繳納就是流通中貨幣的減少。這就是說,今天央行買人國債,貨幣供給增加,明天財政征稅償還國債,貨幣

供給減少。兩相抵消,在這段時期中的貨幣供給基本不變。顯然,買國債的貨幣發行是封閉循環,買入國債貨幣發行,公眾納稅貨幣回流,沒有央行增發貨幣,這個循環不會擴展。買入外匯的貨幣發行則基本沒有回流機制,除非央行將此買入的外匯再賣回給企業,增發的貨幣供給無法回流央行。然而。在我國目前持續大量國際收支順差和結售匯制的條件下,貨幣供給勢必隨外匯順差的增加而越來越多。央行只能發行央票,收回過多發行的人民幣,但央票也要償還,這償還的錢又只能來自新發的貨幣。于是,出口越多,央行買入外匯發行的人民幣越多,央票發行也相應增加,將來需要償還央票也越多,并會在未來更加集中地表現出來。顯然,買外匯的貨幣發行是個擴張式循環,買入外匯發行貨幣,投放央票,貨幣暫時回流,償還央票貨幣供給再度增加,不管央行愿意不愿意,如此貨幣循環將一輪一輪地擴張下去。兩種貨幣循環關系分別表現在圖1和圖2中。顯然,國債買入的貨幣供給比外匯買入的貨幣供給更有助于實現貨幣循環的穩定。

買入國債的貨幣發行是經濟運行的第一次推動,而買入外匯的貨幣發行則是對經濟運行結果的追認。央行買入國債后,商業銀行超額準備增加,然后據以倍數發放貸款,企業得到資金,即便生產產品銷售國外。得到外匯,不管自己持有還是賣給別人,甚至由央行買入都不會增加貨幣供給。因為其它經濟主體只能用流通中的錢買外匯,連央行只能融資買外匯,融資的資金又來自流通中,所以無論出口有多大的順差。外匯交易都不會引致新貨幣的發行。在外匯買入的貨幣發行中,經濟運行的起點不僅在央行的外匯買進,更在于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因為商業銀行按照超額準備倍數派生存款,派生存款轉化為企業產品,企業產品轉換成外匯,外匯進入央行成為基礎貨幣發行。在這個過程中,商業銀行信用創造和企業出口貿易在先,央行貨幣供給在后,信用創造和出口貿易達到什么規模,貨幣供給就達到怎樣的水平,央行只能被動地滿足經濟增長對貨幣的需求。顯然,買入國債的貨幣發行比買入外匯更具有宏觀調控的主動性和有效性。

買入國債的貨幣發行具有高度的獨立性,買入外匯的貨幣發行則受制于經濟的運行。一般來說,國債的發行與經濟運行沒有直接必然的聯系,央行的買入也不會受經濟運行狀況的牽制。它可以在經濟衰退時高價買入國債,也可以在經濟繁榮時低價拋出國債,一般不會面對不得不買入國債,或者無國債可買的尷尬。買入外匯的貨幣發行則沒有這樣的主動與瀟灑。在經濟過熱的情況下,央行應該拋出外匯,減少貨幣供給。但是經濟過熱時,國際收支往往順差,按照結售匯制的有關規定,央行想不買外匯也做不到,貨幣供給增加,過熱的經濟火上澆油。而在經濟偏冷之時,央行應該買入外匯,增加貨幣供給,但此時國際收支往往逆差。沒有足夠的外匯供給,央行想買外匯也做不到,貨幣供給增加不了,過冷的經濟雪上加霜。顯然,買入國債的貨幣發行比買入外匯更具有調控經濟的自主性和獨立性。

比較兩種貨幣發行方式的長短不難看出貨幣發行必須是央行與財政而不是與其它經濟主體之間交易的結果,否則,就勢必會有上述種種局限與弊端。盡管在計劃經濟體制中,在所有的產出都為國家所有,所有的貨幣都為國家發行的情況下,買入外匯的貨幣發行還是差強人意,到了轉軌經濟和市場經濟條件下,則完全不能繼續這種發行方式了。

三、買入外匯供給貨幣的條件已經缺失

如果買入外匯的貨幣供給在理論邏輯上不如買入國債的貨幣供給,但是,它卻與我國的轉軌經濟相適應,那么買入外匯供給貨幣的方式還將持續下去。問題是買入外匯供給貨幣所依據的計劃經濟條件,現在已經不完全具備?;蛘咄耆痪邆?,這就決定了繼續目前買入外匯的貨幣供給方式,既不利于我國貨幣金融制度和經濟運行的穩定,也不利于改革的深化。

買入外匯供給貨幣的最基本條件和最重要的保障是貸款的“物資保證”原則,也只有在計劃經濟體制中,國家控制商品生產和貨幣發行,才需要“物資保證”原則,實現商品流通與貨幣流通相適應。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外匯代表外國商品,外匯持有增加,就是物資保證的增加,所以可以也應該多發人民幣。然而,計劃經濟實施“物資保證”原則的基本條件是,所有的企業和銀行都為國家所有,必須按照國家層層下達的經濟計劃與信貸計劃進行生產活動,而沒有自己獨立的利益。甚至銀行還需要大一統的體制,才能保障信貸指標的分解、劃撥與落實。只有在這個基礎上,企業的產出是經濟計劃的具體體現,銀行的貸款是信貸計劃的分解。然后甲企業才能拿乙企業的產品作為自己的物資保證,乙企業也可以反過來這么做,銀行對之發放貸款,才能實現經濟計劃與信貸計劃的銜接,以及貨幣流通與商品流通的相適應,才有買入外匯發放貨幣的合理性。如此關系和機制表現在圖3中。

然而,我國的計劃經濟體制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觀,國家只是決定大致的生產就業和貨幣供給目標,而不是具體而細微的生產計劃。產權制度也有了前所未有的明晰,企業都有自己獨立的利益,它們根據市場形勢和利潤最大化的要求,而不是經濟計劃決定生產。大一統銀行體制也已經徹底解體,所有銀行都按照利潤風險的關系發放貸款,而不是執行信貸計劃指標。在這個基礎上,企業只能用自己的資產作為抵押要求商業銀行貸款,商業銀行也只按抵押,而不是別的企業的產品作為貸款的依據。這些都表明貨幣發行的“物資保證”原則已經失去了作用的制度和保障,央行沒有理由再依據社會經濟增長和外匯收入的增加為擔保發行貨幣,否則,勢必會造成前面已經分析過的一系列問題。更重要的是,買入外匯貨幣發行的前提是國家完全掌控社會財富和貨幣,現在我國利益已經多元化,社會財富已不完全為政府掌控,國家怎么能將并不完全屬于它的財富作為發行貨幣的擔保呢?

當然,在買入外匯造成貨幣供給過多的情況下,發行央票未嘗不是緩解和抵消的有效方式,但這畢竟是在貨幣發行方式已經有誤的情況下的補救措施,顯然,與其事后救偏補弊,不如一開始就規范貨幣發行方式,避免出了問題再解決問題。更何況,央票越發越多,商業銀行的購買欲望越來越低,于是只能降低央票價格,提高它的收益率,結果形成利率和匯率上升的壓力,這就不利于我國的出口和就業。也就是說,如果我們不能將貨幣供給方式轉移到國債的買入上來,這就會使得我國的貨幣供給增長得越來越快。利率上升的壓力越來越大,我們能夠采取的措施在緩解短期矛盾的情況下,將付出越來越沉重的長期代價。

需要指出的是,采取哪種貨幣發行方式不僅在于理論邏輯的推導,更在于經濟運行的客觀要求。在我國經濟結構不合理,就業壓力很大,國際收支持續大規模順差的情況下。不買入外匯,就不能保證企業得到足夠的人民幣,實現經濟的穩定持續增長。買入外匯的貨幣供給已經過多,沒有空間留給買入國債的貨幣發行方式,更不用說實現貨幣供給方式的轉軌了。這就是說,貨幣供給方式的轉軌不僅在貨幣層面,而在于實體經濟的層面,只有理順經濟結構,才能實現貨幣供給方式的轉軌,而經濟結構的理順卻不是貨幣政策所能夠勝任的,這需要管理層在更高的層面上,更寬廣的范圍中,運用更多更有效的政策工具,才能為貨幣發行方式的轉軌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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