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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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交易監督管理

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范文1

無證生產經營加工食品是廣大群眾反映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也是近年來上海市人民代表食品安全執法檢查中反映的重點問題。經過多次調查研究和聽取意見,在《條例》中增加了關于“無證生產經營食品的治理”相關條款。采取“疏堵結合、分類施策、減少存量、嚴控增量”的方式實施分類管理,采取備案納管等方式做好“放管服”等各項工作,既滿

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又必須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1. 加強商業規劃和配套建設

區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方便群眾、合理布局的原則,完善區域商業規劃,加強住宅區、商務區、工業區等的餐飲服務配套建設,引導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改善經營條件,提高管理水平。

2. 實施分類管理

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但經營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向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臨時備案。

3. 實施聯合監管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當將備案信息通報所在地的區市場監督管理、環境保護、房屋管理、消防安全、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日常監管。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未辦理臨時備案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由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區市場監督管理部

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1 萬元的,并處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 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 倍以上10 倍以下罰款。

4. 明確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退出機制”

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環境保護、房屋管理、消防安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法律、法、規章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并將信息告知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由其注銷臨時備案。

加強網絡食品經營新業態的管理

總結《上海市網絡餐飲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的情況,落實上海市人大代表食品安全執法檢查的意見建議,并回應社會各方關切,《條例》對網絡食品經營做出了以下規范:

1. 建立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制度

(1)在上海市注冊登記的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在通信管理部門批準后30 個工作日內,向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

(2)在外省市注冊登記的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自在上海市提供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服務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將其在上海市實際運營機構的地址、負責人、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向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通信管理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辦理備案手續。

2. 細化網絡食品經營者許可和信息公示制度

網絡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并按規定在自建交易網站或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首頁顯著位置或者經營活動主頁面醒目位置,公示其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等信息。相關信息應當完整、真實、清晰,發生變化的,應當在10 日內更新。

3. 明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管理責任

《食品安全法》中規定了第三方平臺的實名登記入網審查違法行為報告三項管理責任,在此基礎上,《條例》增設了制定準入標準、開展抽樣檢驗、平臺上的食品經營行為及信息進行檢查、公示入網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信用狀況等四項要求。

4. 強調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對入網食品經營者的事后監管責任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存在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經營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為其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

5. 增加網絡食品配送管理的衛生規范要求

從事網絡交易食品配送的網絡食品經營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物流配送企業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對貯存、運輸食品以及餐具、飲具、容器和包裝材料的要求,并加強對配送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從事網絡訂餐配送的,還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體系建設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和風險交流是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措施和方式,也是上海市食品安全監管十多年來形成的重要經驗。

1. 相關職能部門責任調整

《條例》明確,上海市衛生計生部門依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要求,負責組織上海市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成立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生物、環境等方面專家組成的上海市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2. 增加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相關工作職責

上海市衛生計生部門應當會同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農業、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根據國家和上海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工作的需要,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能力建設,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體系。同時,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實際情況,制定、調整上海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報國務院衛生計生部門備案并實施。

3. 強化對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的應用

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范文2

關鍵詞:電子商務;醫藥領域;必要性;措施

醫藥電子商務是在西方發達國家追求利潤最大化背景下,于20世紀90年代誕生的一種結合醫藥與信息技術的全新商務形式。醫藥電子商務的誕生,是兩大朝陽行業——制藥業與計算機電信行業的結合,其本身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廣闊的發展前景,一經出現便引起了各國政府和醫藥行業的廣泛關注,目前正在全球范圍內迅猛發展。然而,一種嶄新的商業模式的出現必然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完備的、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其發展,以保證政府能夠采取有效監管措施規避醫藥電子商務快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諸多不良問題。

一、對醫藥電子商務加強政府監管的必要性

1.1醫藥電子商務在我國的快速健康發展需要強有力的政府監督作為保障醫藥電子商務是以醫療機構、醫藥公司、銀行、藥品生產單位、醫藥信息服務提供商以及保險公司為網絡成員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從以上醫藥電子商務的概念中我們不難看出,醫藥電子商務包含了醫療機構、醫藥公司、銀行、藥品生產單位、醫藥信息服務提供商、消費者以及保險公司等多個相互聯系的參與者。雖然,在互聯網上進行醫藥電子商務所經歷的實際交易過程十分快捷、方便,交易雙方甚至只用動動鼠標就能完成大宗藥品的交易,然而,由于其參與者較多,保障交易順利實施的環節較多,而任何一個環節都有可能潛藏著欺詐行為,各個參與者在交易過程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比如藥品生產企業伙同信息服務商虛假藥品廣告,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的利益。醫療機構也普遍存在著拖欠藥款問題,往往不能按時支付貨款,從而嚴重影響生產企業的資金周轉。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有可能導致交易無法順利進行,甚至影響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造成比較嚴重的后果。那么僅靠各參與者之間的合同約束來規范彼此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顯然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交易的各方都迫切需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對醫藥電子商務領域的監督管理來確保交易過程的安全與公正,為醫藥電子商務在我國的順利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外部保障。

1.2藥品的特殊性要求政府必須加強對醫藥電子商務的監督管理藥品是特殊商品,其質量關系到人們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因此,必須通過加強對醫藥電子商務的監督管理來確保藥品在互聯網交易過程及其網下配送過程中的藥品質量問題?!吨腥A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藥品流通領域的質量安全實施全面的監督管理。因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醫藥電子商務領域實施政府監管責無旁貸。

我國醫藥市場體系尚不健全、不規范,藥品流通市場缺乏必要的自律和強有力的監督,加之傳統的購藥方式在人們心中已經根深蒂固,人們大多還是寧愿多花些錢、費些事到實體藥店去購買藥品,也不愿意輕易嘗試網絡購藥的方便與快捷。社會對于醫藥電子商務的淡漠,在客觀上就造成了醫藥企業對政府(BTOC)模式的醫藥電子商務在我國發展較為緩慢。因此,醫藥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迫切需要政府切實加強對醫藥電子商務的監管以及宣傳的力度,確保網上交易過程中藥品的安全性,使社會逐漸培養出對醫藥電子商務較強的認同感,以便早日得到廣大消費者的普遍認可。

1.3政府應當通過加強對醫藥電子商務的監管來杜絕網絡犯罪行為雖然醫藥電子商務自身存在諸多優勢,其快速發展確實有利于提高醫藥企業的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形成有效的企業與客戶之間的互動機制,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有利于避免或減少醫藥商業賄賂及其他不良銷售行為。然而,一種嶄新的商業模式的出現必然需要政府的有效監管來規范其發展。否則,這種新興的商務形式也會給社會各方面乃至于公共安全帶來巨大危害,成為網絡犯罪的新渠道。

據報道,澳大利亞不少吸毒和販毒者在互聯網上匿名交換信息,并進行交易。警方苦于沒有法律依據對此束手無策。澳大利亞警方發言人稱,網絡是警方很難觸及和管制的領域,警方雖然可以針對具體的信息采取行動,但如果經互聯網來自海外,澳大利亞司法部門對此沒有任何制裁權。在悉尼,一些年輕人經常利用互聯網來購買。悉尼的一些大麻種植者也常在互聯網上定購大麻種子。這種通過網上交易濫用藥品的情況在歐美國家也普遍存在,令各國政府都為此十分頭疼??梢娽t藥電子商務是潘多拉魔盒也是一把雙刃劍,我們既要看到醫藥電子商務自身的諸多優勢,同時也要加強監督管理才能保障其能夠順利、健康、快速的發展。因此,加強對醫藥電子商務政府監管是十分應該和必要的。

二、我國醫藥電子商務的政府監管現狀

醫藥行業是我國四大重點技術創新產業之一,也是世界公認的最適合電子商務發展的行業之一。為引導醫藥電子商務在我國的快速健康發展,我國政府在政策層面給予了大力支持,將發展醫藥電子商務確定為“十五”期間醫藥行業信息化建設的任務之一。早在2000年,國家經貿委在全國醫藥工作會議中就指出將醫藥電子商務試點作為我國醫藥流通領域體制改革的重點。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中也明確指出“在藥品的購銷活動中,積極利用現代電子信息網技術,提高效率,降低藥品的流通費用”。近年來,SFDA考慮時機成熟,廢止了2001年頒布的《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中限制電子商務發展的部分條款,積極推動并鼓勵BtoC醫藥電子商務模式在我國的快速發展。國家在引導醫藥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制定了一系列與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規以規避醫藥電子商務推行過程中存在的諸多不良問題。

20000626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了《藥品電子商務試點監督管理辦法》,選定了廣東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等若干省、市作為試點單位,對醫藥電子商務在我國開展初期的快速發展起到了較為理想的作用。

20010201,開始執行《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將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首次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它的頒布實施為后續的相關法規的出臺奠定了基調。

20040708,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簽發了第9號局令《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表明了藥品信息服務在互聯網的松動,突顯政府鼓勵開展醫藥電子商務的信心和決心,并與后繼的有關法規一同初步構成了目前關于藥品互聯網交易服務的法規框架。并在此之后,逐步放開了對BtoC模式的醫藥電子商務的種種限制,轉而鼓勵其快速發展。

20050930,由SFDA以局令形式頒布實施了《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該《規定》對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商在硬件設備設施方面進行了較為嚴格的規定,并從解決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商的市場準入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是現行的一部針對醫藥電子商務制定的較為系統和完整的法律規范。該《規定》出臺不久,SFDA便審批通過了我國第一家獨立的第3方醫藥電子商務企業,即海虹醫藥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法規的出臺對規范我國醫藥電子商務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然而,醫藥電子商務在我國出現僅有短短的10年時間,其自身發展并不成熟,至今尚未形成自身的行業管理規范。加之其模式的多種多樣,使我國的醫藥流通領域出現了多種購銷模式并存的復雜現象。就目前我國政府對其監管現狀而言,也確實暴露出諸多問題,亟待解決。

三、我國醫藥電子商務政府監管存在問題及解決措施

3.1監管主體網絡化、信息化建設滯后醫藥電子商務是當代信息社會網絡技術、電子技術和數據處理技術在醫藥流通領域中的綜合應用。因此,在客觀上,就要求互聯網藥品交易的監管主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自身的網絡化、信息化建設上能夠與時俱進、加大投入,以適應當今醫藥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SFDA應當有能力對互聯網藥品交易過程實施全面地、實時地監管,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以保證交易過程的安全、有序,切實維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然而,目前我國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系統內部網絡化、信息化建設緩慢,電子政務系統仍未得到廣泛應用,醫藥企業對政府(BtoG)模式的醫藥電子商務在我國尚未出現,勢必影響監管主體的監管效果。因此,網絡化、信息化建設的滯后以及相關硬件設備設施的缺乏,已經成為政府對醫藥電子商務領域監管過程中遇到的首要難題。

因此,建議SFDA應加大對系統內部網絡化、信息化投入力度,加快建設針對醫藥電子商務的電子政務系統。該系統應滿足SFDA對國內目前所有應用醫藥電子商務的醫藥企業日常監管的需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應當能夠通過該系統直接進入任一醫藥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對互聯網藥品交易過程實施全程實時監控,形成有效的網絡預警機制,一旦發現藥品交易過程中存在問題,能夠通過該系統及時、快速地警告交易各方,并中斷交易進行,進行相關證據的提取,為日后處理提供依據。在實施監管的過程中,該系統應采取有效手段切實保證監管過程中系統的安全性,以免泄露有關交易雙方的商業機密。此外,該系統還應具備受理醫藥企業有關開展互聯網藥品交易的各種相關申請的功能。

SFDA應盡快創建以宣傳和監督醫藥電子商務為主要內容的政府網站。利用網絡媒體快捷、覆蓋面廣等優勢,向公眾介紹并宣傳醫藥電子商務的諸多優勢,使公眾逐漸培養出對醫藥電子商務的認同感,從而促進我國醫藥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與此同時,SFDA應在該網站設置專欄,定期對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的有違法進行互聯網藥品交易行為的企業進行曝光。該網站還應具備對有關互聯網藥品交易的相關投訴的受理和及時回復功能,以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3.2監管系統內部人員培訓機制存在問題醫藥電子商務的政府監管是新時期我國藥品流通監管工作中遇到的一項新工作、新任務,也是對我國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的新的挑戰。藥品監管人員只有堅持不斷地加強對這一新鮮事物認識、學習,才能夠出色地完成對其的監督管理工作。然而,目前我國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內部人員培訓方面問題嚴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建立針對醫藥電子商務的內部人員培訓機制的重視程度嚴重不足,尚未建立有效的人員培訓機制。目前,由于缺乏必要的宣傳人員培訓,全系統特別是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大藥監工作者對醫藥電子商務的認識程度令人堪憂。大多數人員甚至對于醫藥電子商務的概念和運營模式都不大了解,往往將醫藥電子商務片面地理解為醫藥企業利用自身網站進行藥品交易的銷售行為,或局限地將醫藥電子商務理解為現行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行為。因此,對醫藥電子商務片面的理解和認識必然嚴重制約監管人員對醫藥電子商務領域的有效、合理監管。

建議我國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首先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對醫藥電子商務的認識和學習,盡快在系統內部建立起有效的人員培訓機制,將對醫藥電子商務的學習制度化、規范化。通過定期組織培訓班,聘請國內醫藥電子商務方面的有關專家學者對負責醫藥電子商務監管工作的有關人員進行培訓,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為保證學習質量應將考核成績作為公務員年終績效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3.3《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存在漏洞,亟待補充和修訂《暫行規定》的出臺對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商在硬件設備設施方面進行了較為嚴格的規定,并從解決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商的市場準入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然而,就其內容而言在交易規則制定、交易活動各主體間權利義務關系、爭端解決和監督機制方面尚存在一定的欠缺,亟待完善。

《暫行規定》第7條規定對于獨立的醫藥電子商務企業“不得參與藥品生產、經營;不得與行政機關、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存在隸屬關系、產權關系和其他經濟利益關系?!钡撘幎ㄖ胁]有對“其他經濟利益關系”如何界定做出明確規定,對實際操作和監督管理帶來了困難。眾所周知,醫藥電子商務平臺就是通過提取交易服務費盈利的。因此,其與交易的雙方必然發生經濟利益關系,而這種經濟利益顯然是合法的。

因此,建議SFDA對“其他經濟利益關系”應明確界定。筆者認為,獨立的醫藥電子商務企業在交易過程中規避與交易的雙方有直接的或者間接的除交易服務所得之外的財務和債務關系。《暫行規定》中對此種情況應明令禁止,以免不公正交易的發生,也為政府監管帶來便利。

關于信息保密方面?!痘ヂ摼W藥品交易服務機構驗收標準》中明確指出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應具備相應監管子系統,以保證政府主管部門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批發企業、交易的藥品、醫療機構臨床用藥目錄等相關信息,進行實時監測并依據具體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對在系統中發生的交易行為進行數據查詢、匯總。因此,在政府對醫藥電子商務企業的監管過程中勢必涉及到大量交易雙方的交易信息、數據等商業機密以及企業擁有的一些自主知識產權的管理技術與設施。一旦政府監管人員擅自將這些重要的商業信息透漏出去,勢必對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帶來極其嚴重的后果。而《暫行規定》中在監管過程中有關信息保密方面未做明確規定。

筆者認為,應建議SFDA在《暫行規定》中明確政府在對互聯網交易服務商實施監管的過程中,有義務對有關交易各方的交易信息、數據等商業機密以及企業擁有的一些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管理技術與設施,建立嚴格的保密機制,對監管人員擅自透漏交易各方重要商業信息的違法行為予以嚴懲,切實保障監管過程中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

四、結語

藥品互聯網交易服務是藥品監管工作中的新生事物,執法部門和立法機構應不斷地加強對該領域的理論研究和探索,充分利用企業和行業組織的技術優勢,探索出一條既能促進我國醫藥電子商務發展又能保證藥品安全的雙贏之路。

【參考文獻】

[1]劉彩鳳.醫藥電子商務,你知道多少[J].改革與理論,2004,132(11):35..

[2]湯振寧.國內醫藥電子商務發展誤區分析[J].上海醫藥,2004,25(8):348.

[3]陳朝暉,林萬蓮.淺述醫藥電子商務[J].醫學信息,2002,15(12):683.

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范文3

1.1電子商務的硬件構成

第一,數字通訊的輸送載體,其中包含了磁載體、雙絞線、使用同一個軸的電纜、光纖和無線輸送等等。第二,數字通訊體系,其中包含了不借助電線的通訊、通訊衛星、isdn、寬帶isdn等等。第三,電腦互聯網,其中包含了我們常用的局、城、廣域網和internet等等。

1.2電子商務的軟件構成

應用開發平臺包括數字方式和商務方式,idss叫做智能決定支持體系。電子商務的軟件構成是一個重要的核心,離開了軟件構成,電子商務系統就不能正常工作。

2電子商務和工商管理工作的聯系

公司經營和生產方法因為電子商務的原因而獲取了不同方面的發展。

2.1用戶關系管理

這種關系的管理的目的是完善公司和用戶之間關系的一種現代管理體系。這種管理方式應用于公司市場營銷、售賣、技能等等方面,它的最終目第一點是憑借這種方式能夠給予最方便并且最好的服務,同時招徠或者是維持原來的用戶;第二點就是憑借這種方式對工作過程的全方位管理,并且讓公司的造價降到最低。[4]其實,用戶管理關系不僅是一種定義,而且是一種管理軟件和技能。以往的公司的生產理念是以成產的物品為核心,而現在是以用戶為核心,這也是一種進步。

2.2供應鏈管理

這種管理方式是根據中心公司,憑借物品流動、資金流動和消息流動的方式,把供應商家、制造商家、分銷和零售商家等最后到客戶都連接成一個系統,這個系統是一個具有完整結構方式的功能網絡。這樣就是組成一個完善的供應鏈,從開始的供應商一直到客戶。

2.3物品流動管理系統

所有應用電子商務的工作的完成,都要依靠一個非常不錯的電子商務物品流動體系的使用。這樣的電子商務物品流動體系,就是結合了信息流動、資金流動和物品流動的結合體。電子商務應用的都是數字,這就預示了以后的交易方法、購買方法和服務方法都向數字邁進,這就突破了原來業界的固定模式,推動了物品流動行業的發展。

3電子商務環境下工商管理的對策

3.1電子商務環境下傳統工商管理所面對的問題

因為電子商務正在以最快的速度在推動著,這就讓傳統的公司間的交易形式在無形中發生了變化。貿易的兩方通過電子技能和互聯網技能就能夠非常容易的在互聯網上讓整個交易順利完成。做作為整個交易的監管部門,工商管理機構以往的監督管理辦法、服務方式在這樣的一種新型貿易方法下面就發生了非常顯著的缺點,這一般都表現在了下面兩個過程里面:第一點,工商管理機構用來確定貿易兩方有效身份的重要方法,也就是通過頒布營業執照的方法,在現在的互聯網交易中已經不在使用了。以往公司之間互相確定有效身份的方法就是憑借雙方拿出工商管理部門所的營業執照。但是這種方法在現如今的互聯網交易里面,卻不能讓紙質的營業執照再發揮出作用,因為這種執照必須要在兩方都相見狀況下才能得到核對證實。并且,互聯網交易的最大優勢就是買方和賣方不用面對面,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能夠進行買賣,這也讓執照在互聯網交易的方式下不能得到應有的效果,互聯網交易沒有執照和不能控制的現象已經泛濫,辦理執照就是為了應對工商人員的監督,而不是能夠證明網絡經銷人員的身份。而且,網絡交易的最大缺點就是虛假性,因為雙方見不了面,所以保證不了交易的真實性。這也需要工商部門找到一種方法,能夠確定交易兩方的身份,讓欺騙的行為無處可藏。第二點,現在就已經具有的工商管理方法已經不能對互聯網的商家進行監督管理,因為網絡有著殘酷的競爭,所以創建一個公平競爭的制度是非常主要的。這也需要工商管理機構對公司網上交易進行有效監督管理。但是運用互聯網方法經營的公司,有著很高的信息化技術,可以影響到整個地球。這樣違法活動也就屢禁不止了。這樣也要求工商管理部門加強對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要完善工商管理的網絡水平,從而進行有效監督。

3.2電子商務背景下工商管理認證機構注意的問題

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范文4

王幸初董事長是藥品供應流通領域的專業人士。稍作思考后,王董事長首先介紹了國外網絡售藥的現狀。

他說,美國、法國、德國、英國、加拿大等國家都允許網上售藥,在美國有各類網上藥店1000多家,形成1700億美元的銷售規模;2009年美國的藥品網絡銷售占到藥品零售市場的比例為20%,2010年接近30%。而來自中國醫藥商業協會和連鎖藥店分會的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藥品零售市場規模約1500億元,其中網絡銷售僅7000萬左右,只占零售市場銷售0.046%。由此看出,美國的網上藥品銷售市場要比中國成熟得多?!皬乃麄兂晒Φ慕涷炛校覀兛梢缘贸鰩c參考?!蓖醵麻L總結道:

1、 完整的法規體系。

2、 嚴厲的執法措施與全方位立體監督系統。

3、 完善的商業保險制度。

4、實行醫藥分開及醫藥分業的運行體制。在醫藥分開或分業的條件下,醫生只負責檢查和診斷疾病并開出用藥處方,而如何用藥則由執業藥師以提供藥事服務方式來決定,患者自由選擇購藥地點和方式的空間也比較大。

5、普及教育。在美國FDA(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官方網站上,有專門網頁為消費者提供安全購藥的相關信息,包括識別健康欺詐行為的提示和警示、詢問和解答、如何報告可疑的欺詐站點等。

最后一點,“普及教育”令人耳目一新。為什么要對消費者進行教育?又需要教育到什么程度?王幸初董事長舉了一個簡單的例子。

他說,向個人消費者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依法設立的藥品連鎖零售企業;2、已獲得從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資格;3、已獲得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其中包括:具有健全的網絡與交易安全保障措施及完整的管理制度;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記錄的能力、設施和設備;具備網上咨詢、網上查詢、生成定單、電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務功能;對上網交易的品種有完整的管理制度與措施;具有與上網交易的品種相適應的藥品配送系統;具有執業藥師負責網上實時咨詢,并有保存完整咨詢內容的設施、設備及相關管理制度;從事醫療器械交易服務,應當配備擁有醫療器械相關專業學歷、熟悉醫療器械相關法規的專職專業人員等。

王董事長說,這些內容聽起來非常枯燥,但如果消費者將這些信息真正理解和掌握起來的化,相信不靠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也很容易辨別出不具備資質的“假網店”,從而產生信任危機,自覺地不去購買那里的藥品,那么這家網店將很難維持下去,社會秩序和網絡安全也將隨之鞏固。

王幸初說,有時候,教育是保護消費者的一種手段。

針對消費者網上購藥,王董事長給出了八點專業而有效的建議:

1、選擇經過批準的合法網站。

在網上購買藥品時,一定要確認售藥網站首頁顯著位置標明《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號碼,或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在互聯網交易服務資格列表中進行查詢和驗證,資格證書編號以字母C開頭即為向個人消費者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的證書編號。如果不是正規網絡藥店,其藥事服務、倉儲、配送管理不達標,很可能導致藥品被污染、調換、變質甚至摻假,造成用藥安全隱患。

2、關注安全用藥信息。

在網上購買藥品前,可以先登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瀏覽“網上購藥安全警示”欄目,查詢實時更新的虛假藥品信息和銷售假劣藥品網站名單;再通過網上搜索功能,查詢擬購藥品是否有不良記錄。

3、選擇知名度高、信譽好的藥店。

在沒有醫囑的情況下,尤其需要網上藥店更好地提供服務來降低盲目服藥、服錯藥的概率。

4、盡量選擇常溫保存和普通包裝的藥品。

不能排除個別商家由于考慮配送成本原因,在運輸過程中勿略冷藏和減震措施,而有些要求冷藏和特殊包裝的藥品,如果遇上高溫、碰撞可能會引起藥品的變異、變質。使用這樣的藥品,不僅影響療效,還可能增加副反應。

5、理智對待廣告宣傳。

千萬不要被一些藥店的夸大宣傳或超低價格所誘惑,按實際需要購買,最好是購買原本就比較熟悉的藥品。

6、不要在網上買處方藥。

在有資質的網店購藥時,只能購買安全性較高、療效確切、毒副作用小、質量穩定的非處方藥。購處方藥時還是直接去實體藥店或者醫院比較好,減少安全隱患。

7、醫保不報銷。

目前在網上購藥還存在醫保報銷障礙,需要醫保支付藥費的患者,應選擇去實體藥店或者醫院購藥。

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范文5

不久前,淘寶商城開了醫藥館,消費者可以在那里購買藥品。但沒過多久,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認定這一做法違規,并對淘寶網進行了查處,要求其盡快整改。國家食藥監局指出,通過互聯網銷售藥品,必須經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取得《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網站首頁顯著位置必須標明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編號。淘寶商城只取得了《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沒有交易資格。

這件事雖然已成為過去,但無疑為人們敲響了警鐘。那么,網上購藥如何才能避免走入誤區呢?

近日,“淘寶賣藥”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其實,生活在網絡時代,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都要跟網絡掛鉤。但是,現在網絡上違規賣藥者不在少數。根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提示,虛假網站有以下特征,應當引起注意。

特征1:假機構 網站的開辦單位通常為假冒或偽造的“中國人民、中國、國家、北京(上海)等某疾病康復中心、科研機構、醫療單位”。整個網站只宣傳和銷售治療某種疾病的一種或一系列“藥品”。

特征2:假地址 頁面上所標示的網站開辦單位地址是虛假的,或者頁面上所標示的地址根本不存在。網站所聲稱的開辦單位;咨詢、銷售“藥品”的電話為小靈通號碼(以北京地區為例,以8開頭的號碼多為小靈通號碼)、鐵通號碼(以北京地區為例,以5開頭的號碼多為鐵通號碼)或手機號碼。網站的開辦單位拒絕消費者上門購買藥品。

特征3:疑難病 網站宣傳和銷售的“藥品”,通常聲稱可以治愈某些慢性疾病、疑難雜癥或性病等,如糖尿病、高血壓、冠心病、前列腺炎、近視、失眠、偏癱、癲癇、牛皮癬(銀屑病)、紅斑狼瘡、乙肝、腫瘤、痛風、風濕、脫發、低下、尖銳濕疣等。

特征4:假借名義 非法借用政府部門或組織機構的名義,如稱其藥品為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世界衛生組織、某醫學中心或醫學會等推薦的治療疾病、康復保健的唯一或者最佳產品等。

特征5:假鏈接 為了給消費者造成所售“藥品”已經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假象,頁面上非法鏈接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網站”,并惡意篡改頁面內容。消費者應到正規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網站(sda.省略)與違法網站提供鏈接的網站進行核對。

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范文6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金融特征;金融風險;防范措施

一、互聯網金融的主要特征分析

1.虛擬化的服務方式

互聯網金融的業務虛擬化,互聯網金融實行一切交易,服務和辦公活動無紙網絡化,一切的業務文件,辦公文件電子化,電子支票,匯票采用數字化方式鑒名實現了使用票據,單證的全面電子化,而交交易信息的傳遞通過計算機的數據通信網進行,采用數字驗證技術和公開密碼技術等保證交易的安全可靠,并利用電子數據交換進行往來業務結算。其次,互聯網金融服務機構虛擬化。金融業可應用信息技術在互聯網上設立網絡銀行等互聯網金融機構,從事虛擬化的金融服務或者傳統金融機構以現有的專用網絡與INTERNET聯網,提供服務或設立網站。虛擬化的金融機構可以利用虛擬現實信息技術增設虛擬分支機構或營業網點。金融機構的物理結構和建筑的重要性大大降低,最后,互聯網金融中的交易媒介貨幣虛擬化。互聯網金融中使用的交易媒介是通過信息網絡傳輸的,反映商務活動和金融活動的信用關系的電子數據是不受時空控制的光和電。使得貨幣在反映經濟中的信用關系的同時,其虛擬性更加突現,網絡貨幣的流通費用,使用成本低,在計算機的保存的成本也最低。

2.模糊化業務邊界

互聯網金融促進金融交易工具的創新,提高了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能力;網絡信息技術使不同金融業務間的信息轉換成本大大降低,并為金融機構開展多樣金融業務創造了條件,使原來的金融業務存在的銀行,證券,保險等業務分受到很大的沖擊,各金融機構提供的服務日趨類似,從而減少了傳統金融中各類金融機構針對同一客戶的重復勞動,并提供全能型的金融服務,使兩者受益。從此,金融業中的原來以業務為主的板塊式分工將在互聯網上以客戶為中心的條紋式業務綜合扎取代,信息技術將大大的促進金融混合經營發展。

3.開放的經營環境

虛擬的互聯網金融機構打破傳統金融機構及業務網絡的地載限制。使得經營活動突破時空局限。只需設置互聯風的終端即可將業務延伸到世界各地。只需開通互聯網金融業務就可以吸引巨大的客戶群體,使得其有能力向其注冊地之外向世界各地的潛在客戶提供AAA服務,即在任務時候(ANYTIME),任何地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為客戶提供365天的,每天24小時的全天候,全方位的實時服務,互聯網金融的經營者或客戶通過各身的電腦終端就能隨時與世界任何一家客戶或者金融機構辦理證券投資,保險,信貸期貨交易等金融業務,而在交易中使用的網絡貨幣由于可以擺脫務國貨幣的束縛(類似金塊)而成為國際通行的交易媒介,同時,為市場主體行為的國際化提供了便利,促進金融業務的國際化。

4.透明化的市場運行

獲取和處理信息都是有成本的,經濟主體信息不完備或不對稱的根源即在于交易費用過高。而實時,快捷的互聯網金融交易使交易成本大幅度下降,從機時使金融市場運行的透明性極大提高,表現為交易信息的傳遞,交易指令的執行,清算程序及市場價格的形成的透明性,對金融市場交易者而言的市場充分性,公開性。在實際生活中,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在上述各方面的透明性較低,證券市場相對則重透明性較大,但仍存在具有特權的經紀人參與信息傳遞和價格的形成,仍存在具有一定壟斷性的清算體系來參與結算。

二、我國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分析

1.政策性風險

雖然擁有寬松的政策環境,但是對于所有互聯網金融公司而言,未出臺的監管政策都是不確定的因素。采用何種方式監管、監管的細則是什么目前都無從得知,對于互聯網金融造成何種影響,都是未知風險。央行的《中國人民銀行年報2013》報告指出,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其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突發性有所增加。年報透露,根據國務院指示,中國人民銀行將牽頭相關部委研究制定促進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由此報告可見,央行對于互聯網金融行業管理和整治的初衷和決心,政策風險對于互聯網金融企業來說將不可避免。

2.流動性風險

所謂流動性風險是指,P2P公司中理財資金和債權資金的匹配管理,這也是P2P的核心所在。流動性風險在金融行業是普遍存在的,同時也是金融行業最懼怕的風險,但相比宏觀層面的風險來講,流動性風險屬于微觀風險,屬于可控范疇。現階段互聯網金融公司的流動性風險主要有以下兩種。第一,理財資金遠大于債權資金。目前已經有幾家互聯網金融企業顯現出這樣的問題,投資理財者把錢充值到平臺,但是卻遲遲買不到理財。打著饑餓營銷的幌子的背后,實際上是沒有足夠的債權進行匹配。這種情況下,且不說這筆資金的利息問題,很可能還會牽扯到法律問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資金池。第二,規模越大,流動性風險也越大。在中國,有一個說法叫做剛性兌付心理。當一家大型企業,在一個時間點面臨客戶批量贖回,也就是所謂的“擠兌“風險出現的時候,它可能帶來的就是滅頂之災。

3.I T技術性風險

IT技術性安全風險是由于黑客攻擊、互聯網傳輸故障和計算機病毒等因素引起的,這會造成互聯網金融計算機系統癱瘓,從而造成技術風險。表現在三個方面:加密技術和密鑰管理不完善、TCP/IP協議安全性差、病毒容易擴散?;ヂ摼W金融的交易資料都被存儲在計算機內,而且消息都是通過互聯網傳遞的。由于互聯網的開放性,在加密技術和密鑰管理不完善的情況下,黑客就很容易在客戶機向服務器傳送數據時進行攻擊,危害互聯網金融的發展;TCP/IP在傳輸數據的過程中比較注重信息溝通的流暢性,而很少考慮到安全性。這種情況容易使數據在傳輸時被截獲和窺探,進而引起交易主體資金損失;通過網絡計算機病毒可以很快的擴散并傳染,一旦被傳染則整個互聯網金融的交易網絡都會受到病毒的威脅,這是一種系統性技術風險。

4.人員道德風險

互聯網金融行業是一個年輕的行業,其中有很多年輕的公司在快速擴張期,人員數量迅速增長,如果此時公司相應的管理和配套機制沒有跟上,就非常容易出現人員操作的道德風險。因此在公司快速發展時期,應及時建立相應的管理機制,獎懲機制。現在一些互聯網金融企業仍然有龐大的線下團隊,然而人力密集型企業都存在人員操作道德風險。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確實存在同業攢單的情況,甚至有一些中介就會幫助客戶造假,或聯合公司內部員工幫助客戶造假?

5.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是由于互聯網金融業務違反法律或交易主體在交易過程中未遵守相關權利義務引起,或者是由于我國互聯網金融立法方面沒有明確的規定或比較落后,現有的銀行法、保險法和證券法都是為傳統金融業務,對于互聯網金融不太適合。對于互聯網金融的電子合同有效性的確認、個人信息保護、交易者身份認證、資金監管、市場準入等尚未有明確規定。故在互聯網金融的交易過程中容易出現交易主體間權利義務模糊,不利于互聯網金融的穩定發展。

三、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防范方法

1.加速互聯網金融立法進程

從法律法規層面上規范互聯網金融,是實現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基礎。目前沒有專門對互聯網金融進行規范的法律法規。因此,建議盡快從法律法規層面對互聯網金融的定義、機構形式、業務范圍、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界定規范。一是修改現有的金融法律法規。修訂包括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和銀行監督管理法等法律;二是制訂專門的《互聯網金融法》,規范界定互聯網金融的范疇、市場準入標準、交易行為準則、市場操作規范和監督管理主體等問題,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制訂相應的配套規章制度和行業標準。三是在立法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由國務院在綜合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制訂印發《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穩健發展的若干意見》,對互聯網金融的市場定位、組織形式、業務范圍、監督管理和風險責任等進行規范,待時機成熟再制訂《互聯網金融法》。

2.組建互聯網金融監管機構

針對目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基本處于“各自為政”的真空狀態,通過立法等形式,完善和組建互聯網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建立一支獨特的金融網絡監管“部隊”,專門履行互聯網金融監管職責。一是立足現狀,修訂完善現行法律,按照分業監管的原則,分別由央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根據各自的職責,設立專門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內設職能部門,負責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二是通過制訂專門的《互聯網金融法》,依法組建獨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機構,專職履行互聯網金融監管職責。三是建立網上互聯網金融監管平臺。鑒于傳統的金融監管手法不能完全適應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網絡非現場監管成為必然的現實選擇,建議開發建立網上互聯網金融監管平臺,實時對互聯網金融實施監管。

3.推進互聯網金融實名制建設

對互聯網金融參與主體市場準入注冊登記管理和參與者實名制是實現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關鍵。一是加強互聯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推行互聯網身份認證、網站認證和電子簽名等實名制度,確?;ヂ摼W金融參與者實名制。二是加強互聯網金融主體市場準入注冊登記管理,只要對互聯網金融參與主體進行了市場準入注冊登記管理,并向社會進行公開,盡管互聯網金融業務虛擬化、無紙化,但是,通過對業務主體的監督管理,就可以實現對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控制。

4.完善金融消費者保護

將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金融消費者權益保障范圍。一是完善互聯網金融投訴機制,暢通互聯網金融消費的投訴受理渠道,建議由央行建立全國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投訴平臺,公布全國統一的咨詢投訴電話,并開發全國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網站,實現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直接與網絡投訴、查處等對接。二是建立互聯網金融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加強對互聯網金融參與者的個人信息保護,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三是建立互聯網金融信息咨詢中心,為互聯網金融參與者提供互聯網金融機構、業務產品和投資理財等咨詢服務。四是建立網上金融投資風險預警平臺,建立互聯網金融的行業統一數據平臺,對非法互聯網金融平臺、高風險互聯網金融產品等及時向投資參與者進行風險預警。

5.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合作

由于全球經濟金融一體化,互聯網金融交易存在跨地域、跨行業和跨國境的交易。互聯網金融時代真正到來,單靠一個部門,一個地區和一項業務的監管是遠不可能實現互聯網金融穩定的。因此,一是要加強金融監管部門之間合作,包括央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部門合作。二是要加強國際合作。對于跨國境、跨區域的互聯網金融交易要加強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合作,實現統一有效的監管。

參考文獻:

[1]王國貞.互聯網金融風險及防范對策[J].河北企業.2013年(3)

[2]周小娟.我國互聯網金融面臨的風險及應對措施[J].時代經貿.2013年(1)

[3]陳子永.互聯網金融風險與防范[J].商.2013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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