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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局的職責范文1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為根本宗旨,堅持預防為主、測防結合、平震結合的原則,認真開展好地震宏觀異常測報、地震災情速報、防震減災科普宣傳、社區地震應急和農村民居抗震設防指導。通過加強地震群測群防“三網一員”機制建設,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群測群防網絡體系,進一步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積極推動我縣“平安”建設、防震減災事業科學發展。
二、主要任務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健全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建立全縣地震群測群防“三網一員”(地震宏觀測報網、災情速報網、科普知識宣傳網和防震減災助理員)機制執行“三網一員”工作原則,在全縣各鄉鎮(街道)設定一名專(兼)職防震減災工作助理員,負責具體工作的落實??h地震局負責指導全縣“三網一員”機制建設、業務培訓和管理工作。
三、工作職責
防震減災助理員的主要工作職責:負責本轄區內防震減災和“三網一員”管理工作,接受縣地震局的管理和工作指導,按照“三網一員”工作職責和任務,積極推動本轄區內“三網一員”工作實施,同時,承擔以下任務:
(一)地震宏觀異常測報:負責周邊地區地震前兆異常現象的宏觀觀測,廣泛收集地下水、氣體、地聲、地光、動植物、氣象氣候等地震宏觀異?,F象資料,并及時上報,為專家研究地震趨勢提供科學依據。
(二)地震災情速報:負責本轄區內地震災害統計上報工作,破壞性地震發生后,要及時掌握本轄區內受損情況,按照速報時間規定,及時逐級上報受災情況(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為縣領導指揮地震救災提供決策依據。
(三)防震減災科普宣傳:負責向轄區內公眾宣傳防震減災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普及防震減災科學知識,并按照年度科普宣傳工作計劃和縣地震主管部門安排,積極開展本轄區地震法律法規和防震減災知識宣傳。
四、實施步驟
(一)建立隊伍。年6月30日前,各鄉鎮(街道)將本單位防震減災責任人及助理員名單(詳見附件)紙質件和電子文檔上報縣地震局,建成覆蓋全縣的“三網一員”隊伍。
(二)開展培訓。年12月31日前,縣地震局組織“三網一員”防震減災助理員培訓,邀市地震局專家來我縣授課,向縣地震局、各鄉鎮(街道)負責本轄區“三網一員”工作成員進行培訓。
(三)完善制度。2012年6月30日前,按照市地震局的要求制定“三網一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培訓、激勵機制。
(四)推動工作。2012年9月30日前,各鄉鎮(街道)建立“三網一員”機制,并于12月31日前把“三網一員”機制建立情況報縣地震局備案,全面完成群測群防“三網一員”網絡體系建設。
五、建設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縣地震群測群防“三網一員”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地震局局長任副組長,由縣政府應急辦、國土房管局、財政局、規劃局、城鄉建委、市政園林局、民政局、衛生局、科委、公安消防大隊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在縣地震局,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地震局副局為成員。
地震局的職責范文2
一、震情背景
省2015年度地震趨勢會商會確定的地震趨勢意見中涉及我州部分縣,尤其是2014年發生“11.22”康定6.3級和“11.25”康定5.8級地震,表明我州及鄰區在2015年度地震活動水平增強的可能性較大,防災減災部門應當高度重視地震短臨跟蹤工作。
二、工作目標
以強化重點危險區震情短臨跟蹤為重點,以科學把握重點危險區及其周邊異常和震情形勢變化,為地震短臨預測預報作出努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
三、工作思路
(一)依據全省2015年度地震趨勢會商會確定的重點危險區和州防災減災局關于印發《2015年度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減災發〔2015〕3號)要求,我縣在所劃定的重點危險區內,因此必須加強地震微觀、宏觀監測工作。
(二)嚴格震情值班制度。嚴格實行24小時震情值班制度,切實搞好防災減災局現有通訊工具的管理和維護,確保震情監測、地震應急信息傳送暢通。
(三)按照《省地震局關于加強市縣地震監測預報和震情跟蹤工作的通知》和《州防災減災局關于印發2015年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積極爭取人員配備和經費投入,確保有人做事,有條件做事。
四、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地震短臨跟蹤工作要在州防災減災局和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進行,縣防災減災局成立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防災減災局局長
副組長:縣防災減災局副局長
成員:縣防災減災局工作人員
各鄉鎮防災減災助理員
主要職責:按照省地震局、州防災減災局對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研究協調解決我縣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重大問題;開展地震短臨跟蹤監測相關工作;督促指導各鄉鎮、縣級各單位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通過強化地震監測,捕捉地震前的各種微觀、宏觀異常現象,充分有效地分析異常特征,為上級防災減災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及時準確地作出地震短臨預報提供依據。
五、工作措施
(一)地震監測預報。按有關要求及規定對震情進行監測與分析速報,尤其是要加強對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監測和速報工作,出現震情必須按規定速報州防災減災局,對未按規定速報和上報的要追究值班人員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宏觀異常的上報與核實。各鄉(鎮)防災減災助理員,要認真做好本地區地下水、動物、氣象等宏觀異常信息的捕捉、收集、上報與核實工作??h防災減災局將根據上報的宏觀異常情況及時的收集匯總,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做出分析意見,并寫出宏觀異常情況報告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州防災減災局。
(三)會商及預報。綜合各種地震宏觀、微觀異常情況,堅持震情會商制度,按時將會商意見速報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州防災減災局。若出現明顯異?;虬l生緊急震情,要隨時進行會商或緊急會商,并將會商意見迅速上報。加強與周邊地區防災減災部門的溝通與協作,進行信息互通,資料互補。根據地震活動發展趨勢和地震學指標的演化程度,若短臨異常相對集中出現時,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州防災減災局提交觀測報告。
六、地震短臨跟蹤任務
根據全省2015年度地震趨勢會商會劃定的“及鄰區地震危險區”的劃分范圍,抓好我縣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力爭為短臨跟蹤監測和短臨震情分析預測取得實效性作出努力。
七、短臨跟蹤監測措施
(一)在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將全縣日常監測與重點危險區的地震短臨跟蹤監測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加強現有地震監測臺點的管理,為短臨震情監測和分析預測提供連續、可靠的監測資料,安裝有“地震烈度儀”的鄉要落實專人進行管理,確保其正常運行。
(二)按有關要求及規定對震情進行監測與分析速報,尤其是要加強對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監測和速報工作,出現震情必須按規定速報州防災減災局。
(三)規范報送程序,做好觀測數據登記、報送和材料歸檔工作。按照各鄉鎮及時將監測的地震宏微觀異常情況報縣防災減災局,再由縣防災減災局報州防災減災局的程序進行。同時,鄉鎮和縣防災減災局要做好數據資料登記、保存和歸檔。
(四)密切跟蹤監測宏微觀異常。嚴格按照《省地震局關于印發省地震前兆異常核實工作規程(修訂)的通知》和《州防災減災局關于印發州地震前兆異常核實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做到異常落實不過夜。無論任何時間,只要發現宏、微觀異常,必須及時上報州防災減災局,并派人員進行核實。其中,一般宏微觀異常由所在縣防災減災局進行核實,以電話和書面材料兩種方式上報州防災減災局。重大宏微觀異常由州防災減災局派員和縣防災減災局一起進行核實,寫出專題報告上報省地震局。特大宏微觀異常由州防災減災局請求省地震局派專家聯合進行調查核實。
(五)加強震情分析預測工作。嚴格執行震情會商制度,加強與州防災減災局和周邊縣防災減災部門的聯系與交流,及時交換異常信息。
八、其它
地震局的職責范文3
一、充分認識州直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做好防震減災工作的緊迫感
地震災害是對人類生存安全危害最大的自然災害。州直十個縣市地處北天山、中天山地震帶,地震活動強度大、頻度高,地震形勢嚴峻。據記載,近300年來,自治州直區域曾發生4.7級以上地震48次。其中:1716年昭蘇發生7.5級地震,1812年尼勒克發生8.0級地震。進入本世紀以來,州直區域地震頻度未減,2003年12月1日昭蘇6.1級和2007年7月20日特克斯5.9級兩次破壞性地震,共造成10人死亡,47人受傷,9791戶37826人失去住所,直接經濟損失2.91億元,給各族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社會發展造成了重大損失。隨著自治州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日益加快,地震造成的災害損失也將會隨之加大。
破壞性地震是幾十年或百年不遇的小概率事件,至今尚無一條可靠途徑或方法能夠準確預報。但是經過長期觀察表明,大震前震區常會出現一些井水、動物、氣候等宏觀異常現象。通過對這些異常情況的分析和專業地震隊伍的努力,我國曾經準確作出了1975年2月4日遼寧海城7.3級地震和1976年5月29日云南龍陵縣7.3級地震的成功預報,最大限度減少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實證明,通過地震專業隊伍和群眾測報隊伍相結合,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抵御地震災害,就有可能把震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務必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充分認識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做好防震減災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防震減災隊伍建設,建立群測群防工作體系,全面落實自治州防震減災工作的各項措施,提高我州綜合防御地震災害的能力。
二、加強地震機構建設,明確工作職責
地震工作機構是各級人民政府防震減災工作的主要職能機構,承擔著地震監測預報、震害預防、地震應急救援、地震群測群防和地震知識的宣傳普及等工作職責。地震工作機構的工作對增強防御地震能力,減輕地震災害損失,最大限度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自治州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順利進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州直十個縣市都屬于地震烈度7度以上的重要防御地區,其中尼勒克、新源、鞏留、特克斯、昭蘇及奎屯六個縣市為8度高烈度區,加強地震工作機構的建設就顯得尤為重要。
州直各縣市人民政府應明確工作職責,確定地震工作機構或歸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安排專人負責地震工作。
鄉鎮一級應設置防震減災助理員,可以專設也可由科技助理員或由負責畜牧、水利的工作人員兼任;鄉村要選擇一名責任心強、有一定文化基礎的人員作為業余地震宏觀觀測員。
自治州地震局要加強對縣市、鄉鎮基層地震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不斷提高群測群防專兼職地震隊伍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三、切實做好地震宏觀異常測報等群測群防工作
自治州各級地震工作機構要按照國家和自治區地震局的要求,建立地震宏觀測報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制定觀測人員補貼標準,穩定群測群防隊伍,認真開展地震宏觀測報工作。要指派專人負責,向社會及相關部門公布值班電話和電子聯系方式,保證信息報送渠道暢通。
鄉鎮要確定一至二處養殖規模較大的動物養殖場或井(泉)等作為地震宏觀觀測哨。
鄉村地震宏觀觀測員主要負責對地震宏觀哨點的觀測,主要以動物習性、自然物理現象觀測為主。觀測員要負責收集和報送地下井(泉)、氣體、地聲、地光、動物、氣象、氣候等地震宏觀異常信息。
縣市地震工作機構或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所屬鄉鎮防震減災助理員和宏觀測報點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匯總各鄉鎮宏觀測報點的資料。
鄉鎮防震減災助理員負責對觀測哨和觀測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保證觀測結果的真實性和報送的及時性,協助地震工作機構對宏觀異?,F象開展調查核實。
州地震局要負責對各類宏觀異常現象的跟蹤落實,負責匯總各縣市宏觀觀測資料,組織專家進行分析整理。一旦出現宏觀異常現象,要立即進行初步核實并按相應渠道快速上報??紤]到州直區域地震環境和特殊地質構造部位,州地震局要選擇30個井(泉)和動物養殖場作為測報點,直接進行實時跟蹤觀測,推進州直宏觀測報工作的開展。
四、加強地震臺網建設,提高專業地震監測能力
自治州各級地震工作機構要加強州直地震監測臺網建設,要在現有的昭蘇、新源、察布查爾和奎屯臺等地震監測臺站基礎上,建設自治州地震監測臺網中心,將專業臺網和一些大型工程自有地震監測臺站聯網,發揮共享效益。
州直境內壩高100米以上、庫容5億立方米以上的水庫必須建立專用地震監測臺站;受地震破壞后可能引發嚴重次生災害的礦山等重大建設工程,也應建立專用地震臺站。新建地震監測臺站統一納入自治州地震監測臺網,實行信息資源共享。
州直地震工作機構要認真分析研究地震臺站監測信息,加強震情會商,適時向本級政府和上級地震部門提出地震趨勢預測;要加強對地震臺(站)、觀測網點的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各項工作制度,確保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和觀測資料快速報送。
要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在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的各項建設工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核發選址意見書時,應事先征求地震機構的意見。因擅自開工建設對地震觀測設備和觀測效果造成影響和破壞的,建設單位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
依法加強抗震設防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采取切實有效地措施,確保城鄉建設工程的安全。州地震局要會同州直有關部門依法實行監督管理和統一登記備案工作。
一是做好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各縣市要按照區劃先于規劃、規劃先于建設的原則,開展地震小區劃、地震活斷層探測和建筑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加緊抗震防災規劃的編制工作,為城市規劃和建設提供科學的抗震設防依據。
二是提高抗震設防能力。州直境內學校、醫院、住宅、廠房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建設工程必須達到抗震設防要求。對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應提高一度地震烈度進行設計。
三是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督與管理。把抗震設防要求作為項目可行性論證、工程設計和施工審批的必備內容,依法將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納入基本建設管理程序。
四是積極推進城鎮和農村抗震安居工程,指導和幫助群眾對原有不抗震住房進行抗震加固,對新建住房必須達到抗震設防要求,提高群眾的居住安全水平。
六、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提高公眾防震減災意識
各級地震、教育、建設、科技等部門及城市社區要制定防震減災宣傳教育計劃,建立和完善宣傳網絡,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鄉村活動。要讓城鎮居民和農牧區群眾了解防震減災知識,熟悉地震避險常識,要通過各種渠道加大宣傳。地震、教育部門要把防震減災知識納入中小學生課外教育中。衛生、紅十字會等部門要經常組織群眾進行地震衛生救護和逃生知識的培訓和演練。
各縣市要把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普及納入文明社區創建活動中,把防震減災知識宣傳作為“文化、衛生、科技”三下鄉活動的重要內容。
七、做好地震應急工作,完善地震救援救助體系
各縣市、各部門要重視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加強地震應急工作檢查,加強應急培訓,適時組織地震應急演習,檢驗反應能力,使地震應急預案更加科學、實用,增強綜合防御能力。要明確應急工作程序、層級管理職責和協調聯動機制,做到臨震不亂、決策科學、行動迅速、處置有力。要繼續加強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災情速報系統和應急救災基礎數據庫系統建設,為地震應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和信息保障。
各縣市和州地震局要進一步提高地震應急裝備水平,做好地震速報、地震現場監視、地震類型和震后趨勢判定及強余震預測工作。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合理進行救災倉庫的布點,增加救災儲備物資品種和數量,滿足應急救災工作需要。建設部門要結合城市廣場、綠地、公園等建設,規劃建設必需的應急疏散通道和避險場所,配置必要的避險救生設施。
八、加強領導,加大投入,為防震減災工作提供保障
各縣市要將防震減災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經常性召開防震減災聯席會議,研究部署防震減災工作。
地震局的職責范文4
5月12日為防災減災集中宣傳日,5月7-13日為防災減災宣傳活動周。
二、活動內容
全區防災減災日工作重點開展“七個一”活動:
(一)新聞媒體開展防災減災一周宣傳
5月7-13日,在XX日報、XX電視臺專題欄目、重點時段開展防災減災知識、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推出紀念“5.12”地震一周年特別節目,報道全區開展防災減災活動的情況。
牽頭單位:區新聞社、區廣電傳媒集團。
參與單位:區政府應急辦、區國房局(地震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氣象局、區水務局、區林業局等相關部門。
(二)開展一次防災減災法律法規和知識街頭宣傳活動
5月11日,在XX體育館、渝西廣場分兩個組開展街頭宣傳,集中宣傳《突發事件應對法》、《防震減災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防洪法》、《氣象法》、《森林防火條例》、《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發放宣傳資料,接受現場咨詢,制作有關展板。
牽頭單位:區政府應急辦
參加單位:區安監局、區國房局(地震局)、區水務局、區氣象局、區林業局、區衛生局、區交通局、區公安交警支隊、區公安消防支隊等部門。
(三)開展一次防災減災應急演練
1、5月12日,集中開展地震災害應急疏散演練,動員城區各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公共聚集場所管理單位開展人員緊急疏散演練。
牽頭部門:區國房局(地震局)
參與部門:區級各部門(特別是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黨政機關辦公場所物業管理部門),三個街道辦事處。
2、5月12日,在永榮鎮永榮中學開展一次地震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快速集結演練,重點檢驗區級相關部門和應急隊伍快速應急反應能力。
牽頭單位:區國房局(地震局)
參與單位:區政府應急辦、區人武部、區教委、區公安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交通局、區民政局、區公安消防支隊、永榮鎮人民政府等相關部門單位。
3、5月7-13日,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撲救、防汛抗洪、地質災害救援疏散等專項演練。
牽頭部門:區林業局、區水務局、區國房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舉行一場應急管理、防災減災
的知識專題報告會
5月8日左右,邀請市級防災減災專家來永作防災減災專場報告會。
牽頭單位:區政府應急辦、區國房局(地震局)、區氣象局
參加人員:區級相關領導;各鎮街行政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應急辦主任;區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有關科室負責人。
(五)開展一次防災減災知識“四進”活動
5月7-13日,在全區廣泛開展防災減災知識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活動,通過印發宣傳資料、制作標語板報、舉行講座、進村入戶宣教等形式,廣泛普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知識。
1、進校園活動。開展學校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如主題班會、安全教育課程、演講 征文、簽名等,組織氣象、地震、消防等專家到學校開展科普專題講座。
牽頭單位:區教委
參加單位:區氣象局、區國房局(地震局)、區公安消防支隊,各中小學校、大中專院校(含職業院校)。
2、進企業活動。結合安全隱患大排查、“百日安全督查落實專項行動”工作,深入查找災害風險隱患和防災減災薄弱環節,制訂落實整改方案,加強企業一線員工安全知識教育,提高防災救災意識和能力。
牽頭單位:區安監局
配合單位:區安委會主要成員單位(重點是安全生產行業主管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3、進社區活動。按照《XX市民政局、XX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減災示范社區”標準(暫行)的通知》(渝民發〔20XX〕33號)文件,開展“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將防災減災知識普及到社區和廣大市民。
牽頭單位:區民政局
配合單位:區政府應急辦,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進農村活動。結合國土房管工作,開展防災減災大巡查活動和地震、地質災害防范知識宣教活動;組織專業人員深入洪災易發區、群眾受危區開展防汛抗災知識宣傳教育;對林區、林緣群眾進行森林山火防范、撲救知識宣傳教育;組織區級農技專家深入鎮村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指導。
牽頭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區國房局(地震局)、區水務局、區林業局、區農委等部門
(六)成立一支青年應急志愿者服務隊
結合5.4青年節活動,發動和號召全區廣大共青團員、青年志愿者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志愿者服務隊,成立一支200左右的青年應急志愿者服務隊,并舉行成立儀式。
牽頭單位:區團委
配合單位:區政府應急辦、區教委、區婦聯、區總工會、大中專院校等有關單位。
(七)開展一次募捐活動 牽頭單位:區民政局、區慈善總會
的;區衛生局、區紅十字會
配合單位:區級各部門、各鎮街、各社會單位、廣大市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開展“防災減災日”活動,有利于喚起社會各界對防災減災工作的高度關注,有利于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災害風險防范意識,有利于廣泛普及災害自救互救知識,有利于深入推進各級綜合減災能力建設。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站在堅持以人為本、實現科學發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災減災日”有關工作作為維護群眾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高度重視,統一思想,確保各項活動順利舉辦、取得實效。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成立XX區防災減災日活動工作領導小組,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張德寬為組長,副區長王建華為副組長,區級相關牽頭部門、配合參與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區政府應急辦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項工作。相關活動的牽頭部門要會同相關參與配合單位,抓緊制訂細化活動方案,明確職責,落實專人,落實經費,提前準備好現場布置、宣傳資料等,方案報區政府分管領導審定后,逐項抓好落實。區政府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認真組織開展防災減災活動。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制訂有針對性、操作性的活動方案,抓緊抓好抓落實。
(三)營造氛圍,擴大影響。新聞媒體單位要主動加強防災減災宣傳工作,確?!胺罏臏p災日”活動宣傳報道有力有序開展,同時要建立長效機制,做到制度化、常態化。要創新活動形式,組織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社會組織、社區家庭等,開展各類豐富多彩、群眾喜聞樂見的防災減災活動。要面向城鄉基層,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在活動中進一步增強防災減災意識,提高避險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和參與防災減災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時,以“防災減災日”活動為契機,組織開展防災減災業務培訓,并根據本地區、本單位多發易發災害風險,針對監測預警、搶險救援、轉移安置、應急保障、醫療防疫等重點環節,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廣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切實增強干部群眾防災減災能力。
(四)強化措施,確保安全。本次活動中,涉及面廣,參與人員多,特別是應急疏散演練、公共場所大型活動,稍有不慎極易引發事故。因此,各項活動牽頭組織部門要慎密思考、周密安排,嚴格執行消防和大型活動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制訂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措施,有序組織實施,務必確定各項活動安全,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地震局的職責范文5
關鍵詞:地震;抗震設防;研究
1 導言
為全面提高城市最大限度地抵御和減少地震災害損失,助推鶴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經對我市地震地質構造背景和抗震設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從中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特進行該項問題地研究。
2 鶴崗市地震地質構造背景及本地區地震形勢
鶴崗地區處于依-舒斷裂帶、青黑山斷裂帶和黑龍江斷裂帶所切割成的三角形區域內。區域內的梧桐河、嘟嚕河、鶴立河、紅旗蔬園等多條斷裂和次生斷裂,把本區域切割成若干塊體,裂紋形如龜背,地震地質背景非常復雜,歷史上曾發生過Ms=5.8級破壞性地震,是省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危險區。
3 鶴崗市基本建設抗震設防有關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我市地處依蘭-伊通斷裂帶上的高寒地區,有多條斷裂和次生斷裂,破壞性地震如果發生在冬季,生命搶救黃金時間非常的短暫,因此我市的抗震設防尤為重要。2012年開始抗震設防工作,納入到了政府目標考核,實行責任追究制,工作的難度、工作的壓力都非常之大。
4 下一步工作建議
按照省政府“減輕地震災害,必須主動防范,牢牢把握建設工程抗震設防這個關鍵”的要求,針對我市抗震設防工作存在的問題,具體的整改意見是:
4.1 貫徹“地下搞清楚,地上建牢固”的抗震設防工作方針,請市政府落實經費,開展全市地震活斷層探測、砂土液化區探測、煤礦采空區探測和抗震不良場地排查;開展全市地震危險性評價、煤礦采空區危險性評價、砂土液化區評價和抗震不良場地評價;開展地震動小區劃工作,探明依-舒斷裂帶準確的走向、寬度,次生斷裂帶分布及走向、寬度,詳查城市具體的地震地質環境,完成2006-2020年鶴崗市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防震減災規劃專篇的編制,為土地利用、城鄉規劃和城鄉建設提供科學依據,科學地指導全市防震減災工作。
4.2 認真執行《鶴崗市人民政府關于將工程建設項目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抗震設防管理納入基本建設管理審批程序的通知》,地震局在項目預可行性研究階段介入,第一時間掌握項目信息,及時指導項目單位,做好項目立項前置條件工作。
4.3 認真執行中國地震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規定》第7號令和黑建設〔2001〕30號“關于認真實施《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的通知”,在開工審批和綜合服務階段,把抗震設防關口設在施工圖審查階段,嚴格區分可以直接使用《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進行抗震設防的工程,不可以直接使用《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必須提高設防等級的建筑工程和必須依法做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生命線工程、易產生次生災害工程。同時配合其它部門做好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監理和驗收階段的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抗震設防監管職權,承擔起政府賦予的職責。
4.4 落實《鶴崗市工程建設項目抗震設防管理辦法》,按照《黑龍江省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管理辦法》,結合市情制定《黑龍江省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鶴崗地區管理辦法》,下發《鶴崗市人民政府關于將工程建設項目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抗震設防管理納入基本建設管理審批程序的通知》。
為加強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規范監管工作人員的監管行為,保障我市抗震設防監管工作能及時的接受省地震局領導和業務上的指導,懇請市政府批準成立“鶴崗市抗震設防監督管理站”落實監管站編制3個,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供工作經費保障,配備執法工作用車和辦公室,為高效地開展工作提供保障。
4.5 懇請市政府批準將“鶴崗市工程地震研究工作站”更名為“鶴崗市地震安評事務所”的請示,落實人員編制3個,培養、招聘人才,組建安評師隊伍,承擔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4.6 加強微觀監測手段建設,建設“鶴崗市地震信息平臺”,實現與省地震局地震監測信息局域網絡聯網,與中國大陸構造環境監測網絡聯網,實現市政府及時獲取各種地震信息數據的目標。
4.7 加強地震宏觀監測手段建設,制定地震宏觀監測員和“三網一員”的崗位補貼標準,落實市地震信息平臺、宏觀異常監測中心運行經費,落實工作補助經費,穩定地震宏觀監測員和“三網一員”隊伍,保證政府能夠準確的獲取地震前兆信息,及時地啟動短臨跟蹤預案和短臨預報。
4.8 全市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工作,積累的問題比較多,短時間里難以全部解決,請市政府劃定個時間界限,對正在建設和即將開工項目,加緊時間補做工程場地安全性評價,積累的問題納入到抗震性能鑒定工作,以后逐步加以解決,避免產生新的該做,而不做的項目,防止給抗震性能鑒定,帶來更多的工作量和更大的工作難度。
抗震設防納入到基本建設審批程序,地震局重新進入市行政審批中心,實質性的參與建設項目的立項許可、規劃許可、竣工驗收、產權辦理等各項工作。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抗震設防監管職權,承擔政府賦予的職責。否則的話,一切將是一句空話。
結束語
地震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建筑物、構建物不設防,最可怕的是領導干部的思想意識不設防?!爸渭仪展Γ瑲Ъ規酌腌姟?,我們一定要認識到抗震設防的工作長期性、艱巨性、重要性,“寧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無防”,一定要進一步增強抗震設防的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
參考文獻
[1]《鶴崗市工程建設項目抗震設防管理辦法》,鶴政發〔2002〕18號.
[2]《關于將工程建設項目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抗震設防標準管理納入基本建設管理程序的通知》黑計國土〔1997〕104號.
地震局的職責范文6
第二條(用語含義)本辦法所稱的抗震設防要求,是指國家和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制定或者審定的,建設工程必須達到的抗御地震破壞的準則和技術指標,以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動參數進行表述。本辦法所稱的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指對具體建設工程地區或者場址周圍的地震地質、地球物理、地震活動性、地形變等研究,給出相應的工程規劃和設計所需的有關抗震設防要求的地震動參數及基礎資料的活動。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及其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管理部門)市地震局(以下簡稱市地震局)是本市地震安全性評價及抗震設防要求的主管部門。各區、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按照其職責權限,負責本轄區內的具體管理工作。市建設和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建設工程抗震設計、施工的主管部門。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其職責權限,負責本轄區內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五條(抗震設防)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必須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規程進行抗震設防。
第六條(抗震設防要求)重大建設工程、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以及可能引發放射性污染的核電站和核設施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必須按照國家頒布的地震烈度區劃圖或者地震動參數區劃圖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
第七條(安評工程范圍)前條第一款規定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有:(一)建筑抗震設防分類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223-95)中的甲類工程;(二)國家地震、鐵路、交通、廣電、水利和其他有關專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主管部門與國家地震部門聯合,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三)建筑抗震設防分類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223-95)中部分乙類工程以及其他重大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由市地震局提出,經征求市建委、市計委等部門意見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八條(安評單位要求)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本市范圍內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必須持有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證書。外省市單位從事本市范圍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應當向市地震局備案資質證書。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資質證書的申請條件、申請程序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應當在其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
第九條(安評單位收費標準)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本市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標準由市價格管理部門制定。
第十條(安評單位的禁止性規范)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一)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的名義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二)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三)轉包地震安全性評價項目;(四)不按照國家有關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工作規范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
第十一條(安評報告評審與抗震設防要求的確定)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要求編制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安評報告);建設單位應當將安評報告報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評審。國家重大建設工程、跨本市行政區域的建設工程、核電站和核設施建設工程的安評報告,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評審并確定抗震設防要求。本條第二款規定以外的安評報告,由市地震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評審并確定抗震設防要求。安評報告合格的,市地震局應當自收到報告之日起15日內確定抗震設防要求,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安評報告不合格的,市地震局應當自收到報告之日起10日內予以退回,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進行項目選址、可行性研究時,應當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且將抗震設防要求納入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市或者區、縣有關部門在審核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對未包含抗震設防要求的,不予批準。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的義務)建設工程的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規程,進行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
第十四條(建設工程設計審查)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審查工作,應當納入建設工程設計審查程序。超出現行技術標準規定的高層建筑,市建委可以組織有關專家對其抗震設計進行專項論證。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未經審查,或者發現未按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規程進行抗震設計的,有關部門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在報送抗震設計審查的同時,應當將建設工程設計計算書中有關抗震設計的材料,報市地震局備案。
第十五條(施工、監理單位的義務)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進行施工監理。
第十六條(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對抗震設防一并驗收;建設工程不符合抗震設計和施工要求的,應當限期整改,經復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條(已建工程的抗震設防)已經建成的建筑物、構筑物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的,在進行改建、擴建時,應當委托抗震鑒定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并根據抗震性能鑒定結果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第十八條(新技術應用)本市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采用新建筑結構體系的,該建筑結構體系應當具備抗震性能。
第十九條(行政處罰)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有關建設單位不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或者不按照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的,由市或者區、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證書的單位,擅自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或者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超越其資質許可的范圍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由市或者區、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從事禁止的,由市或者區、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或者機構吊銷資質證書。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從事禁止的,由市或者區、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規定,不按照抗震設計規范進行抗震設計的,或者不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的,由市或者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不將設計計算書中有關抗震設計的材料報送備案的,由市或者區、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七)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不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監理的,由市或者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