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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職工調整工資方案范文1
到底近兩年退休人員的工資漲幅如何?其對退休人員的影響又究竟如何?等一系列問題對于我們而言,有必要從更專業的角度來正確看待此問題。
所謂“退休養老人員”是指按照退休制度規定,享受國家或企業給予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因年老或傷殘喪失勞動能力,永久退出社會勞動領域的人員。對此我國在1999年3月的《關于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中正式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根據這一定義的嚴格規定,現以2011年一季度我單位辦理退休人員的工資調整為樣本對2011、2012兩個年度的工資調整做以下比較(略去姓名):
根據上表,我們可以進行簡單的統計分析:
1.經計算,按照2011年的調整方法,表中人員的總調整額為4580元;而按照2012年的調整方法計算,表中人員的總調整額為4587元。顯然在總量上對于上述同一個樣本而言,Σ2011
2.計算結果顯示,上述樣本2011年的平均調整工資為157.93元;2012年的平均調整工資為158.17元。對于退休人員總體而言,平均上漲工資額增加,從一定程度上講,整體調整標準增加。另根據官方報告顯示,2011年與2012年的退休工資漲幅均在10%左右,表面上看來增長的幅度近乎一樣,但近一步考慮到CPI漲幅我們會發現:官方報告2011年一季度的CPI漲幅為5.0%;而2012年一季度的CPI漲幅為3.8%。從這一指標我們不難分析,同樣的工資漲幅在剔除了CPI的上漲后2012年的實際調整額明顯大于2011年。
3.為了更好的對此次工資調整進行分析,我對上述數據樣本做了如下計算:2011年的工資調整方差約為349.14;相比2012年的調整工資方差約為441.36。根據方差的定義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方差值越大說明其樣本的波動程度越高;相反,方差值越小其波動程度也就越低。對于大多數情況下,波動程度小是最好的選擇,但在退休人員工資調整上,波動程度大也說明其調整的成果相較更為明顯。這一點,我們也可以從這兩年的工資調整方法上得到證實。回想2011年退休人員的工資調整標準為:工齡每5年為一個檔次,每個檔次的調整差額為15元。這說明在相差5年的工齡人群中的工資調整額是相同的,如表中30年2個月工齡與34年4個月工齡的退休人員工資調整均為160元,對于后者而言似乎就不盡合理。但根據2012年的調整方法:每增加1年工齡,調整工資額增加3.5元(以15年工齡調整100元為基準),這一方案更具合理性。同樣以30年2個月工齡和34年4個月的退休人員為例,根據2012年的調整政策前者的工資將調整156元,而后者的調整額為170元。這樣的調整結構更加貼近民生,符合民情。
毋庸置疑,隨著大眾素質的提高、認識的深化,調整工資的意義再不是單純的“漲工資”,越來越多的人會將多方面的因素都考慮到調整工資的范疇之中。例如,物價的提高、最低工資的調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等??梢?,人們早已從單一的橫向、縱向比較提高到綜合考慮問題。以上一系列問題都對政策的制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需要政府部門考慮到更多的制約條件來更大限度的滿足人們的根本利益。其意義在于:一方面,提高工資可以滿足退休人員的心理要求。(1)對物價漲幅而言,我們可以看到:2010年一季度的CPI上漲僅為2.0%;而2011年一季度的CPI漲幅就達到5.0%。就上述數字而言,漲幅的變化無疑讓人們無形中感覺到相對收入水平的整體下降,勢必造成大眾心理的恐慌和不滿,提高在職人員工資的同時調整退休人員的工資勢在必行;(2)如今貧富差距的日益加大,已成為民生問題的頭等大事。如何調整貧富差距的進一步增大是急需解決的問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工資待遇使其縮小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工資待遇也是工資調整的一個重要方面。另一方面,據調查退休人員工資的調整在降低在職人員的流動性方面有一定的作用。在職人員家庭中退休人員的收入穩定,會使在職人員的工作熱情提高,更有利于工作的固定性。因為退休人員工資調整的意義重大,我們近年來可以看到政府部門再次狠下力度,不僅連續七年對工資進行了調整,而且在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的改革上大做文章,以進一步迎合退休人員的心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保障社會的和諧、安定。
退休職工調整工資方案范文2
根據我國的基本國情以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要求,我國職工養老保障制度應當從傳統的以受益為基準、養老金現收現付體制改革為基金預籌積累的個人帳戶制度,這已經成為社會各界的普遍共識,并且在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也得到了比較明確的體現。《決定》明確指出,在職工養老保障問題上,要“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
對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來講,通過個人帳戶進行養老金預籌積累是沒有問題的。但無法回避的問題是,目前已經離退休的職工沒有養老金積累,目前在職但在實施個人帳戶制度以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在過去的工作年限里也沒有養老金積累。而他們的養老問題又是必須予以保證的,因為按照舊體制下的低工資、高福利政策,他們的養老金已通過“預先扣除”轉化為過去的政府收入并凝固在國有資產當中,政府則承擔對他們的養老保障義務。更進一步講,舊體制形成了政府對老職工隱性養老金負債,這是必須償還的。
老職工養老金來源理論上可能的解決方式有二,一是實行“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即對新職工實施基金積累的個人帳戶制度,對老職工則繼續通過現收現付的辦法,讓目前的企業和年輕職工繳費解決;二是由政府統一對老職工的養老金來源作出專門處理。
實行“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問題很大。第一,對老職工負有養老保障責任(事實上是負債)的是政府,因此,如果政府不承擔責任,轉而繼續讓年輕職工承擔義務是不合理的。第二,即使不考慮合理性問題,僅從財務上看,也行不通。目前在全國范圍內,已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大約占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16—18%,隨著今后更多老職工進入退休年齡,這種負擔比例還會進一步提高。如果通過企業繳費完成對“新人”進行養老金積累和對“老人”養老的雙重任務。即使考慮新制度中的個人繳費因素,所需的企業繳費占職工工資總額的比重也要達30%左右。這是企業無法承受的。
因此,要想真正實現養老保障體制轉軌,必須對老職工的養老金來源作出專門處理,即由政府統一償還舊體制形成的對中老年職工的養老金負債。根據智利等國家的實踐經驗,順利實現社會保障體制轉軌的關鍵就在于由政府妥善解決了舊體制遺留的中老年職工的養老金權益問題。否則,轉軌無法進行。
二、1995年3月的改革方案無法實現《決定》提出的改革目標
為落實《決定》提出的改革要求,1995年3月,國務院了《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并同時出臺了兩個具體操作方案,即實施辦法之一和實施辦法之二。
方案一的特點是要為在職職工全面建立個人帳戶,職工退休后的養老金計發比較嚴格地與個人帳戶儲存額相對應。對于實施個人帳戶制度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該辦法實施前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至退休時,“以個人帳戶中的儲存額推算出全部工作年限的儲存額”。已退休職工的養老金通過企業另行繳納一定比例的費用形成統籌基金解決,給付標準按照改革前老辦法執行。
方案二只設計了一個比例不大的個人帳戶。目前在職職工退休后的養老金計發分為三部分,一是社會性養老金,按照職工所在地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二是繳費性養老金,個人和企業繳費每滿全年,按繳費工資基數的一定比例計發;三是個人帳戶養老金,對應于個人帳戶儲存額。其中前兩項養老金來自于“統籌”。已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則全部來自于“統籌”。與方案一類似,實施個人繳費制度前參加工作的職工,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兩個操作方案的設計思想、內容等是存在較大差異的,但有一個非常突出的共同點:老職工的養老金來源都是要通過當期的企業“統籌繳費”解決。
根據前文分析,在老職工的養老金來源不進行特殊處理的情況下,要想實現養老保障制度的轉軌是根本不可能的。從兩方案的實際運行結果看,與真正意義上的個人帳戶制度大相徑庭,個人帳戶普遍為空帳戶,基金積累也不可能形成。
由于目前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沒有來源,要通過企業“統籌繳費”解決,但在實際上,在企業開始為在職職工進行個人帳戶積累的情況下,已不可能再承擔過高的“統籌繳費”以支付目前退休人員的實際養老金需要。而老職工的養老金又是必須支付的,所以,唯一的辦法只能是挪用目前已進入在職職工個人帳戶的養老金。這在方案一中表現得最為突出。其更一步結果是,不僅實施個人帳戶制度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存在“空帳”問題,已經按規定繳費的個人帳戶也因為資金被挪用而無法積累。盡管有關方面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提出要進行所謂“基金部分積累”。但由于支付已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壓力巨大,又不可能無限制地提高企業繳費水平,因而在事實上基金積累的數量極為有限。至1996年底,全國養老金歷年滾存節余為580億元,尚不到1996年當年養老金支付額的一半。而且,其中還有相當大部分是1995年改革以前所剩余的。
由于個人帳戶中沒有資金,待目前在職職工退休時,他們的養老金來源就又成了問題,出路只能是繼續挪用下一代人的個人帳戶資金,拆東墻補西墻,使空帳戶一代一代往下轉。
三、“空帳”運行無法支撐下去,有關功能目標也無法實現
1995年3月的改革方案不僅未能建立真正意義上的個人帳戶制度,從實際運行情況看,也是很難支撐下去的。
由于已退休職工的退休金支付壓力巨大,再加上因管理體制問題導致的高昂成本,養老金繳費率(企業繳納的養老金占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比重)普遍很高,絕大部分地區都在20%以上,個別地區則接近30%,許多企業無力繳納或以各種方式拒繳。綜合各種調查結果,近期各地養老金的收繳率(實際收繳額占應收繳數額的比例)在1996年竟降至50—60%。為了維持統籌體系的運轉,一些地方不得不進一步提高繳費率,進而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需要指出的是,在以養老金現收現付為資金籌集模式的舊體制中,對職工的養老金負債是一種隱性負債,而空帳戶形成的則是政府對職工的明確負債,負債規模也更具有剛性。對這種負債也沒有任何對其他人的債權來保證,因此是非常危險的。
由于體制本身存在缺陷,很多預期的功能目標也無法實現。首先,國有企業負擔問題得不到有效緩解。不僅那些老職工多、負擔重的困難企業未能走出困境,很多原本負擔較輕的企業也由于統籌壓力而不堪重負;此外,由于統籌層次低,不同地區之間企業負擔不均衡問題也很突出。其次,覆蓋全社會的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難以建立,無法為改革和發展提供保證。目前有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都試圖將現行保障體系的覆蓋范圍擴大至非公有制經濟領域,但收效甚微,其根本的原因在于,在政府不能明確償還對老職工養老金負債的情況下,擴大覆蓋范圍存在明顯的責任轉嫁特征,以致于非公有制企業普遍難以接受,養老保障體系仍只能局限在公有制經濟范圍內。這不僅不利于各種經濟成份的共同發展、平等競爭和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形成,也嚴重制約著當前的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經濟結構調整,諸如破產兼并、富余人員分離等難以有效進行,企業職能無法有效轉換。第三,由于無法真正形成基金積累,難以為長期經濟發展特別是資本市場發育作出貢獻;第四,無法有效解決老有所養,社會穩定問題。僅從目前國有企業的現實看,因企業負擔過重,養老金收支困難,退休職工養老金拖欠問題已相當普遍,在許多地方已成為嚴重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回避償還對老職工的養老金負債的一個重要考慮因素是不想讓政府承擔過多的經濟壓力。然而,當現行體制無法正常發揮功能時,必須承擔風險的只能是各級政府。事實上,目前在不少地區,地方政府已經開始面對維持職工生活的巨大經濟壓力和相關的政治與社會壓力。
四、1997年的改進措施及其局限性
鑒于1995年改革以來面臨的問題,勞動部、國家體改委等政府職能部門經過協商,于近期形成一個改進方案,并報請國務院批準于1997年8月公布。統一后方案的要點是:按職工工資的11%建立個人帳戶,其中個人繳費率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工資的4%,1998年起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個人帳戶的其余部分由企業繳費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企業劃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工資的3%;老職工的養老金由企業繳費形成的社會統籌基金解決。企業繳費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養老金支付分為兩部分,一是基礎養老金,標準為當地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的20%;二是個人帳戶養老金,標準為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圍繞上述基本框架,該改革方案還提出了其它一些措施,主要包括逐步擴大覆蓋范圍、提高統籌層次以及改善基金經營、監督和管理等。
從統一制度、改善管理的角度看,較之于當前多種具體實施方案并存,該方案顯然有所進步。然而,從基本的養老制度模式看,仍然不準備補償國家對老職工的社會保障欠帳,而是試圖繼續用“社會統籌”來解決老職工的社會保障費用。因此,該“統一制度”方案僅僅是對當前較為混亂的養老保障制度的一種修補方案。從其確定的“個人帳戶”比例和“社會統籌”比例看,則是前述方案一和方案二的折衷。
根據對1995年改革以來養老保障制度主要矛盾和問題的分析,不解決對老職工的養老金負債,真正意義上的個人帳戶制度是建立不起來的。
對于必然出現的空帳問題,有關方面的設想是通過提高個人和企業繳費逐步將“空帳”充實。很顯然,在目前企業已不堪重負并且退休人員比例迅速增加的情況下,這只能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此外,還有不少人寄希望于擴大統籌的覆蓋面,將實施范圍擴大到目前職工年齡結構相對年輕的非公有制領域。這一思路的最大問題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如前所述,由于明顯存在負擔轉嫁問題,這種努力很難實現;其二,即使使用強制手段使各種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統籌體系,也姑且不考慮這會對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產生何種影響,一個必然存在的問題是,在非公有制企業職工陸續進入老年后,政府則必須兌對他們的養老金承諾,屆時亦不可避免會出現支付危機,而且是更大的危機,因為養老保障體系的負債數量較目前會大幅度增加。因此,這種思路的實質只是將發生危機的時間推遲。
總之,1997年改進方案仍然是一個存在缺陷的方案,仍然難以為當前緊迫的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經濟的戰略性改組提供幫助,無法保證長期的養老安全,也難以促進經濟增長以及為市場經濟體制建設提供支撐。在我們看來,唯一的出路應當是抓緊解決對老職工隱性負債的補償這個癥結問題,在完全積累的個人帳戶制的基礎上,才能使其他的問題迎刃而解。
五、解決問題的關鍵:補償對老職工的隱性負債
要順利實現養老保障制度從以受益為基準,養老金現收現付的舊體制轉向養老金預籌積累的個人帳戶制度,最關鍵的問題是必須以有效方式解決對中老職工的隱性負債。由于隱性養老金負債是作為舊的體制結果出現的,是政府對職工的負債,只能通過政府統一承擔債務責任。
1、過渡費用應主要來源于國有資產存量
既然國家應當負責補償,過渡資金從理論上講只能有兩種基本來源:一是從現有的國有資產存量中“切一塊”注入老職工的個人帳戶;二是從政府目前和今后的財政收入中拿出一筆錢來對老職工過去的隱性供款進行補償。
智利的作法是由政府向老職工發放認可債券,并通過政府財政逐年償還。之所以如此,其中一個很重要的背景是,在進行改革時,智利的財政是有盈余的。我國的情況下則不然,目前以至今后相當長一個時期都將面臨財政緊張的局面。雖然每年用于償還隱性債務的流量不是很大,最高年份約為1200億元(1994年價格),但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仍值得懷疑。我國財政目前已經有較高的赤字水平,如果再考慮以財政收入償還養老債務,財政赤字的規模無疑會更加龐大,其風險是可想而知的。同時,這也必然有一個向全社會的責任轉嫁問題(或直接增稅,或通過通貨膨脹方式變相征稅),引發各種矛盾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當然,運用財政收入解決問題是最大優點是操作簡便。
通過現有的國有資產存量解決隱性債務問題可能更為有效。一方面,并不是象有些人理解的那樣,用國有資產存量償還養老金負債意味著國有資產流失,相反,目前國有資產中的很大一部分就是隱性債務形成的,以此償還隱性債務是完全合理的。另一方面,雖然用國有資產存量解決問題會遇到一些操作困難,但我國正在加緊對國有經濟結構進行調整并對國有經濟進行戰略性改組,其間自然要對國有資產進行重新配置,如與這一過程相結合,操作問題可能也不會成為太大的問題。至于是否象智利那樣向老職工發放認可債券,則是具體的手段問題。
當然,以國有資產存量為主,結合經濟發展中形成的政府新增收入共同解決隱性養老金負債也是可以考慮的。但無論如何,基于我國目前的財政狀況以及有關改革的緊迫性,對隱性養老金負債的解決都只能更多地考慮運用存量。
與通過國有資產存量解決養老金負債密切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如何對國有資產進行分解。對此有幾種基本的傾向性意見:一是結合對國有企業的公司化和股份制改造,將國有企業的部分股權劃歸專門的社會保障機構,用股權收益支付隱性負債:二是將部分國有企業劃歸社會保障機構進行經營,以其經營收入償債;三是將一部分國有資產(比如一些中小企業、部分國有房地產等)進行出售、租賃,以銷售和租賃收入償債??偟目磥恚詈笠环N辦法是最為可行。前兩種辦法的最大問題是,一方面操作難度較大,同時,企業經營的風險仍然是難以避免的,因而無法保證足夠的支付能力。最后一種辦法不僅較為簡便,支付能力也沒有問題。據世界銀行等測算,目前我國國有部門的房產(附帶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大致與年度GDP水平相當,足以支付有關費用。
最佳的應該還是混合方案,比如,以國有經濟部門的房地產作為主要的和最后的擔保,配合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過程中的股權轉讓售股套現所得以及對中小企業的拍賣、租賃所得等。需要注意的是,除國家必須承擔的養老金債務外,目前尚有安置企業富余(下崗)職工再就業等政府義務,完成這些任務所需的費用來源與籌集方式也應通盤考慮。
對職工養老金權益的具體支付方式也應采取以某種形式為主的混合方式。比如,對大部分職工采取以貨幣支付養老金的形式,對某些正處于調整狀態的企業的職工,也可采取企業股權、債權讓渡以及工齡買斷等特定形式。有關的處理手段還應盡可能與住房制度改革相結合。
考慮到與國有企業改革銜接和配套問題,還有一種可供考慮的思路是實施政府、企業、職工和銀行之間的債務轉換。目前絕大多數國有企業都有著相當高的負債率,且絕大多數的負債都是對(國有)銀行發生的,因此,一個可以考慮的債務轉換思路是,將企業對銀行的相當一部分負債轉化為企業對職工的負債,結合企業的股份制改造,進一步將職工對企業的債權轉化為股權。與此同時,將政府對職工的(隱性)負債轉化為政府對銀行的負債。更為具體地說,政府對職工的養老金負債由企業償還,企業對銀行的等量負債則由政府償還。這樣一方面可以從很大程度上解決目前企業與銀行之間的關系矛盾問題,也可以通過職工對企業的持股解決有關產權不清和治理結構無效等諸多問題;另一方面,對職工隱性債務的償還也有了更為現實的基礎??紤]到不同企業的負債水平、經營業績的不同,全面實施債務轉換可能會遇到困難,但實施部分債務轉換應該是可行的。如,為保證老職工養老金的穩定性,可大致確定一個基本部分,仍由政府按統一標準支付,其余部分則進行債務轉換。對一些負債水平高,經營業績又不太好的企業,有關的債務轉換可以折扣方式進行。
2、我國的總體負債水平不高,實現過渡沒有問題
與其他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相比,由于我國的工業化水平不高,尤其是獲得了政府養老承諾的公有制部門的職工人數占全社會勞動者的比重較低,目前也只有20%左右,因此,我國的養老金債務負擔占GDP的比重屬于非常低的。比如,由世界銀行組織有關中、外專家在1995年所進行的詳細測算結果為:截至到1994年底,已退休職工的所需的養老金總量為6810億元,在職職工積累的養老金權益為12360億元(均為1994年價格)。兩項合計為19170億元。而且這一結果不僅包括企業職工積累的養老金權益,也包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積累的養老金權益。而1994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為46622億元,養老金債務負擔占GDP的比重只有40%多一點。如工業化水平較高的歐美國家(包括東歐各國),隱性養老金負債占GDP的比重幾乎都超過100%,一些國家甚至超過200%。已經成功實施了從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過渡的智利等國家的隱性養老金債務占GDP的比重也在80%以上??紤]到我國較高的經濟增長率,從一個動態的過程看,隱性養老金債務所占GDP的份額會更小,因為隱性養老金負債通常不需要一次性支付,而是在相當長的年份內逐年償還??傊?,我國目前還是處于壓力比較小的時機和階段,只要措施得當,順利實施過渡是沒有問題的。
通過資產存量解決對中老年職工的隱性負債不僅從理論上是可行的,近年來國內不少地區也在有關問題上進行了諸多探索和實踐。如近年來不少地方在對國有企業進行轉制(放小)的過程中,都明確地將一部分存量資產劃撥出來,用作專門的社會保障費用,以償還舊體制形成的對老職工的社會保障債務。這些探索都是非常有益的。這說明社會各界都對“補償”的必要性有比較一致的共識,同時也為如何有效進行“補償”提供了經驗。
我國人口眾多,建立基金預籌積累的養老金保障個人帳戶制度可以積累相當大的一筆資金,如果能夠合理、有效地利用,無論對于經濟發展還是對于進一步的經濟發展還是對進一步的經濟體制改革都有非常重大的意義。如在目前的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經濟的戰略性改組過程中,之所以改不動或者說障礙重重,不僅有人員負擔和各種社會負擔問題,資金投入不足以及不合理融資體制等也都是嚴重制約因素。通過有效的養老金積累并通過養老金基金管理機構的投資利用,不僅可以擴大全社會的投資能力,特別是長期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推進資本市場的發育,彌補目前資本市場中機構投資者缺乏等缺陷。
養老金基金作為一種主要形式的投資基金,還可以促進發展新的公有制實現形式。養老金基金本身就是一種屬于所有投保人的公有制形式,通過基金投資,持有各種企業的股權,還能夠產生和發育更多的公有制經濟組織。此外,通過基金組織持有企業股份,對于完善企業治理結構也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在有效解決舊體制遺留責任、基本的目標模式等已經確定的前提下,新的養老保障體制應如何組織值得認真思考和對待。主要問題涉及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否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
新的保障模式實施養老金預籌積累的個人賬戶制是不應有異議的。但選擇完全的個人賬戶制還是混合制則需要進一步分析。
包括世界銀行專家在內的許多學者建議,新的養老保障制度應采取混合制,即,在實施個人賬戶制度的同時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比如,世界銀行建議新制度下的養老金由三個支柱組成,支柱一為一個通過統籌(進行轉移支付)旨在保證退休職工生活在貧困線以上的基本養老保險部分,平均的替代水平約為24%左右;支柱二為一個實施養老金預籌積累的個人賬戶,可使達到正常工作年份的職工獲得平均35%左右的替代水平;支柱一和支柱二是強制的,兩項合計可達到60%左右的替代水平。世行報告提供的測算結果表明,兩支柱所需的繳費率為平均工資的17%,其中企業約占13%(其中9%進入統籌,4%進入個人賬戶),職工占4%。支柱三為一個按需要補充的自愿賬戶(補充保險)。
我們的意見與此不同。新的養老保障制度可不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除了非強制性的補充保險外,強制性養老保障全部通過個人賬戶實行,目標也是讓達到正常工作年份的職工獲得平均60%左右的替代水平。在此目標替代率水平下,企業與個人繳費水平比世行測算結果還可略低。所不同的是,企業繳費全部進入個人賬戶。即,新的養老保障模式選擇完全的個人賬戶制。
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其基本的出發點一是要保證退休者的收入,建立最低養老金保證;二是要通過統籌,即轉移支付實現社會保障的公平性原則。這兩個目標追求本身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考慮到我國特定的國情,其在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值得分析。
其一,財務上的收支平衡未必能夠保證。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保障水平顯然不能太低,至少要保證退休者的此項養老金收入要高于貧困線,否則沒有意義。顯然,對固定津貼部分的養老金收繳仍需要以支定收,現收現付。雖然較之于舊體制下養老金全部現收現付,企業在統籌項目上的繳費率會大幅度下降,但也不可能太低。同時,由于新的保障體制必須覆蓋各種所有制類型的企業,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要對所有企業都進行統籌,考慮到今后相當長時期內企業發展的不穩定、不平穩問題、非正式部門和行業所占比重過大以及養老金現收現付難以避免的逃避繳費等問題,能否保證足夠的收繳率仍是未知數。所以,風險仍是存在的。如果預期的企業繳費率因支出壓力增大或因收繳率降低等原因不能維持收支平穩,要么需要財政進行補貼,要么需要進一步提高繳費率,進而繼續在某種程度上陷入舊制度的誤區。
當然,在通過其他籌資方式解決目前已退休職工和在職職工養老金權益的情況下,統籌部分在相當長時間內都將有節余,因為新職工中的大多數暫時到不了退休年齡。這種情況類似于國內一些機構推崇的“部分積累”。但根據世界銀行等機構的測算,至2030年以后,這一統籌部分亦將會出現赤字。也許考慮許多年以后的風險有些杞人憂天,但從一個國家和民族的長治久安考慮,選擇無風險的制度總是更好。
其二,一些技術性問題難以有效解決,管理難度與成本也將大幅度提高。在今后相當長時期內,我國將面臨大的經濟結構調整過程和迅速的城市化、工業化過程,尤其是大批處于各種年齡段的農村勞動力向城鎮和二、三產業的轉移過程,同時,也會出現大量的階段性就業以及勞動力在正式部門和非正式部門之間的頻繁轉移等情況。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如果考慮工齡(繳費年限)因素進行領取資格限制,則體制缺乏開放性,在全面擴大覆蓋范圍時必然也會遇到各種阻力甚至是抵制。如果不進行資格限制或工齡要求很低。財務上的風險勢必會大幅度增加。而且,對繳費情況的統計,受益人個人情況的認定都將會非常復雜。
由于我國人口眾多,地區間不平衡問題突出,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保險如果統籌層次過低,地區間的差距等問題難以避免。如果統籌層次過高,則必然存在較高的管理難度(如地區間的差距問題等等),以及同時存在兩套管理體系時必然出現的高管理成本與操作成本。
此外,較之于完全的個人賬戶制,混合制度的資金積累率要低得多;對個人的激勵機制也會在某種程度上弱化。
采取完全的個人賬戶制更安全,也更適合我國國情。由于完全以收定支,其不僅可以避免統籌體系中幾乎肯定會出現的財務危機,還可以提高對個人的激勵、提高經濟發展起步階段的積累率。此外,考慮到新體制必須全面擴大覆蓋范圍,而且在今后的城市化和工業化過程中必須不斷擴大覆蓋范圍,必須在不同所有制之間以至城鄉之間形成平等的起點與條件,完全的個人賬戶制也具有明顯的優點,具有更大的開放性和靈活性。此外,與混合制條件下雙重管理體系并存相比,只對個人賬戶進行管理也會降低管理難度與管理成本。
當然,完全的個人賬戶制的確存在難以體現公平性原則,尤其是少數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可能不足以維持基本生活問題。對此問題,可通過強化社會救濟來解決。即,對所有收入水平達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人,政府均通過制度化的社會救濟體系,保證其基本生活。實際上,即使通過設立固定津貼型的基本養老金或其他方式建立了最低養老制度,社會上仍不可避免有貧困者存在,政府仍然必須通過社會救濟制度對這些人提供幫助。因此,不實施最低養老金制度,代之以統一的社會救濟制度可能更加適宜。
總之,新的養老保障體制采取完全的個人賬戶制并結合強有力的社會救助體系,同時以發達的商業保險作補充,更適合于我國國情。個人賬戶制的優點可以充分得以體現。對那些無力自保的社會弱者,政府的責任主要是提供一種制度化、社會化的救濟體系,維持其基本生活。在這里,社會保障的互濟特征及轉移支付特征也能夠得到體現。版權所有
二、如何更有效地保證養老金增值保值
在養老保障制度的改革目標、模式甚至更為具體的政策組合都比較清晰后,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問題無疑取決于改革后的管理體制是否有效:尤其是能否確保基金被有效使用并能增值保值。這一問題不僅直接涉及到投保人的切身利益、養老保障體系的安全,也直接關系到進一步的經濟發展問題。
從我國近些年對極為有限的養老金管理的實際情況看,一直存在嚴重問題,遠遠不能適應養老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養老保障(包括其他內容的社會保障)行政管理與基金運營一直不分,不僅有限的基金積累無法獲得很好的投資效益和投資回報,由于缺乏制約和監督,各種管理不善甚至腐敗問題都相當突出。根據國內外經驗、教訓,要通過個人賬戶進行養老金預籌積累,社會保障管理機構與養老金經營機構必須分開。在這一問題上,十四屆三中全會《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也提出了明確的原則。
當然,僅僅將行政管理與基金經營機構分開是遠遠不夠的。為了確保養老基金能夠被有效使用,必須發育更有效的基金運營和監管制度。
其一,必須培植和發育高效率的基金經營機構。智利等國家所提供的兩條最重要的經驗是:第一,基金交由民間機構而非政認府部門進行經營。第二,多家經營而非獨家壟斷,全面引入市場競爭機制。由世界銀行完成的一份全面的研究結果顯示,在全世界范圍內,由民營機構經營的養老金收益率普遍高于由政府部門經營的養老金收益率。除美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少數國家外,在大部分國家,由政府部門管理的養老金收益都是負值。之所以出現這種結果,一方面是政府部門自身的運行效率往往不高,甚至會出現腐敗問題。另一方面,政府部門管理的養老金通常不能投資于股權、不動產或國外資產。而是被迫購買政府債券,或以很低的名義利率向虧損的國有企業貸款,從而使風險過分集中。此外,采用政府部門管理方式,基金還往往成為政府部門的專用資金來源,其運用通常服從于政治目標而非追求經濟效益,這不僅無助于增值保值,還有助長浪費和鼓勵赤字財政的危險。民營機構的最大優點是他們會盡可能追求效益最大化。
上述經驗是值得充分研究和借鑒的。根據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可考慮對大致具備經營條件的一些金融、保險機構(如人保集團及各種業績較好并且在全國各地均有一定業務基礎的信托投資機構)進行改造,以承擔基金經營任務。但無論如何,一定要有競爭機制。
其二,必須健全行政和管理與監管體系。首先必須有嚴格的法律體系。有關管理機構不但要依法行政,其自身也要依法接受監督,真正體現法制原則。在此基礎上,應建立統一、高效的管理機構,將目前分散于勞動、人事、民政、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職能統一到一個專門的機構,比如成立社會保障部。該部門作為政府機構依法行使各種管理、監督及指導職能,并對不同形式和內容的保障及保險進行協調。作為管理者,該機構不參與任何形式基金的經營活動。當然,中老年職工養老所需要的過渡資金的籌集與償還工作可在有效監督的前提下交該機構執行。為了使監督體系本身具有制衡機制,還應考慮發展其他監督機構,如由繳費人、受益人及其他相關人士組成非官方的監督機構等。
退休職工調整工資方案范文3
摘去了國企“老大哥”的耀眼光環,經過10余年勵精圖治和市場經濟的風雨洗禮,供銷社厚積薄發,正在重新煥發出往日的光彩活力。
為了彌補企業長期困難、職工收入偏低的歷史“欠賬”,供銷社黨、政、工各方對提高職工工資收入高度重視,在工會的積極主導下,展開了求真務實、卓有成效的工資集體協商,堪稱云南省財貿系統的一根標桿。
不走過場的工資集體協商
2012年12月4日下午,云南省供銷社會議室內,工會工作委員會副主席周映紅,與各直屬單位工會的黨、工干部齊聚一堂,交流工會工作的經驗和心得,也在討論和布置日后的計劃。
穿著一件大紅色外套的周映紅容光煥發,快人快語,給人以熱情爽朗之感,她自豪地宣布了一個消息:經過10余個月來的齊心努力,今年,省供銷社全部6家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和工資集體合同簽訂率達100%,全部企業和2家事業單位集體合同、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專項合同簽訂率達100%,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3.2%。
在場的記者感到困惑,工資集體協商需要花費近一年的時間開展嗎?周映紅斬釘截鐵地告訴記者:“需要,工資協商不能走過場,不打無準備之仗!”
協商有很多準備工作要做,包括對職工的調查摸底,掌握職工的想法意愿;與行政的溝通對接;對企業的財務、經營情況了然于胸;甚至要詳細了解企業的發展計劃,好讓協商方案與企業的經營目標相輔相成。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直屬企業農業生產物資公司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馬魯光就講述了農資公司的工資集體協商歷程。
農資公司是供銷系統中“盤子最大”、效益較好的一家,相應地,職工工資收入也較高。馬魯光介紹,早在2003年,農資公司就在周映紅的要求和幫助下,進行了工資談判的嘗試。農資公司的工資協商也受到黨政工各部門的重視,被作為企業民主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實際上,在云南省全面開展工資協商之前多年,農資公司已經形成了行政、工會等共同商討工資方案的傳統,算是后來的工資集體協商的一個雛形。由于“底子”深厚,從2010年正式開始的工資集體協商做得駕輕就熟。
2011年,農資公司就定下了收入增長14%的目標,并圓滿完成。而實際上,公司效益增長幅度還超出了這一指標,達到了20%以上。按理說,根據工資集體合同上確定的“職工工資與企業效益同步增減”原則,當年工資增長幅度也應為20%以上。然而,馬魯光想到了另一個問題:“同步增減”的原則還意味著:如果企業效益下滑,職工的工資增幅也會受到影響。企業無法保證效益年年按部就班地增長,站在職工的角度想問題,還需要未雨綢繆,為將來打算。
于是,經過與行政的溝通,工會決定以工資增長指導線14%為標準確定工資集體合同中的增長幅度。不過,這豈不是和“同步”原則相左了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超過14%指導線以上的部分被核算出來作為預備金,用于企業效益下滑時補缺,其實還是職工的薪酬。以此來保證職工工資持續增長。周映紅說,在供銷社,這項方案叫做“以豐補欠”。
然而,收入分配方案必須慎重定奪,更不能企業一方說了算。馬魯光還需要跟職工商量?!霸居X得阻力會很大,怕職工不理解,但當我們跟職工詳細說明了這樣做的原因后,大部分職工都認為是合理的,可以接受,他們相信工會是為了他們著想,也是為企業著想?!?/p>
今年由于市場不景氣,公司效益出現一定的下滑。幸而往年提取了準備金,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效益下滑對職工收入的影響,“以豐補欠”派上了用場。
而明年的工資集體合同怎么簽?收入增長比例如何定?還有很多具體的問題需要商量,目前,馬魯光已經在和行政,職工兩方協商,征求意見,為明年的工資集體協商做著“預習功課”。
供銷儲運有限公司工會主席趙晉明作為職工方首席談判代表,也深有感慨,工資集體協商,要充分了解職工的心聲意愿,要查看各項財務報表,弄清企業財務狀況,還要跟管理層商討企業的發展問題,在這個基礎上,才有得談,才知道怎么談。
“我們的工資集體協商,不是開幾個會,座談一下那么簡單?!彼f。至于協商的場面,他用一句話來概括:“爭論相當激烈,但是行政方和職工方都是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讓企業和職工一起發展?!?/p>
讓協商的成果落到實處
遭受了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的沖擊,供銷社曾一度衰落,6家直屬公司中有5家成為“特困”,近年來才逐步走出困境,但困難的帽子都還尚未完全脫去。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供銷社的職工工資一直在低水平徘徊。今邦日雜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就是一個例子,從2004年定下的工資標準(在崗每月1300-1400元,內退每月300-400元),多年來一直沒有變過,直到2010年,供銷社工會全面推進工資集體協商,才得以調整提高。工會主席曹紅兵說:“過去也想談加工資,無奈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近幾年公司經營情況大幅好轉,又趕上了工資集體協商的好時機,有了這兩大條件,職工增收走上了快車道?!?/p>
過去,盡管工資水平長期偏低,甚至離昆明市職工平均工資也有很大距離,但公司卻始終如一做到一點:職工的社會保險一律以昆明市平均工資為基數上繳。這一舉措,讓在企業極度困難的情況下留住了人心。
2011年,該公司的工資漲幅達到了23%,是供銷系統中最高的一家,今年同樣保持了高比例。大幅度的工資提升,讓職工看到了希望,干勁十足。
工資協商從供銷社自上而下,層層推進到各企業,今邦日雜再生資源公司保山分公司,過去經營十分困難,今年業務實現了大幅度增長,職工漲工資的呼聲也空前高漲。曹紅兵兩下保山指導督促,最終,該公司完全按照供銷系統的要求,通過了新的薪酬方案。記者采訪前一周,保山分公司的工資集體協商剛剛通過了供銷社工會的檢查驗收。
在供銷社,工資收入一般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兩塊構成。經過今年的調整,保山分公司一些經理人員的績效工資從過去一年5000元提升至1.5萬元到2萬元不等,崗位工資從過去的每月1000余元上升到1900元,收入總額增長近3倍。保山公司的職工無不喜上眉梢。保山公司的職工說,見到了上級公司工會來,就像見到了自己的娘家人一般。
對于工資集體協商,曾在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工作的曹紅兵也頗有心得,她說,在供銷社這樣的國有企業,黨政工在“一口鍋里吃飯”,沒有根本的利益沖突。工資協商目標明確:就是為了公司持續發展,職工收入持續增長。所以協商追求的是實效,講求的是質量。
企業肩上的擔子
老國企的身份還給供銷社留下一項特殊的“遺產”——供銷社現有在職職工698名,而在職職工與離、退休(含內退、退養)職工比例高達1∶6。
副食果品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范雅軍介紹,該公司職工總數300多人,在職職工只占50余名,退養職工40多名,其余的是退休職工。
退休職工的基本生活已轉入社保,為了不讓他們的收入下降太多,公司還必須為他們發放一筆額外補助,范雅軍把這筆錢稱為“地方糧票”。“地方糧票”怎么發,上面沒有統一標準,由公司自己制定??偟闹Ц额~,占去公司工資總額的半壁江山,每年要支出50多萬元。發這筆錢,原則是只能升,不能降。
退養職工按國家政策應發放基本生活補助,公司按昆明市最低工資標準向他們發放,此外還繳納他們各項社會保險。
連上“地方糧票”、內退(退養職工)工資和在崗職工工資,公司每年用于薪酬發放的資金超過100萬元。
誰能想到,對職工如此“慷慨”的一個企業,卻是供銷社系統內的五家困難企業之首,目前還背負著600萬元的債務,在高峰期,欠債曾達到上千萬元!
為了發放職工工資,公司曾向供銷社借款50萬元。每每提起此事,范雅軍總是充滿感激之情,而周映紅卻爽朗地說:“供銷系統親如一家,手心手背都是肉,相互支持很正常,不必過于掛在心上!”
范雅軍說,老國有企業盡管已被推向市場多年,卻不能像外企、民企一樣放手追求盈利,企業肩上有卸不掉的擔子,那就是對曾經的老職工的責任。
換個說法,企業以一己之力承擔了改革和經濟轉型的成本,又承擔了維護社會穩定的責任。
去年,公司終于扭虧為盈,但仍不具備農資公司或是今邦日雜再生資源公司那樣的條件,無法實現“以豐補欠”, 擺在公司面前的只有一條路,職工收入只能升不能降,哪怕升得少一點。按照范雅軍的說法:“工資基數本來就比不上兄弟企業,再想原地踏步根本行不通?!倍ㄟ^工資集體協商,副食果品公司的職工工資收入也確實實現了穩步增長。
公司財力有限,“蛋糕”就那么大一塊。而“地方糧票”和內退職工的補助怎么發,銀行貸款怎么還,剩下多少作為職工工資發放?這些都成為了工資集體協商中繞不開的話題。范雅軍說,由于這些因素,在職職工的收入增長幅度比不上供銷系統內其他企業,而內退職工生活補助卻是隨著昆明市最近工資標準連年增長,毫不含糊。
現在范雅軍最巴望的事情,就是公司能盡快還清那600多萬元的債務,甩開包袱輕裝上陣。
制度的保障
6家直屬企業的工資集體協商各具特色,又都是真抓實干,取得了實效。這背后,離不開有效的措施保障。這既要歸功于供銷社工會的積極探索,也離不開公司黨政的大力支持。
為了展開工資集體協商,工會很早就展開了專題調研,從職工的心聲要求、各企業工資分配狀況、現行的分配機制等各個方面入手摸底,了然于胸。
為了獲得黨政支持,工會從2010年開始就開展了多次工資集體協商專題會、推進會、現場會,并邀請相關領導觀摩,又深入6家企業一一督促落實,用協商的成績說話。同時,工會積極向供銷社黨組匯報,引起了黨組的高度重視,把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列為供銷社政工工作會議的重點議題,將工資集體協商的要求列入了《工會工作要點》和《工會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中。
供銷系統的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開展較早,在探索中起步,工會提前從上級總工會、勞動社保部門、政府等各種網站上下載資料,形成了自己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和“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資料”,下發給各基層單位熟悉,為協商提供提導。
供銷社工會深入到各企業具體指導,對協商遇到的各種重點、難點問題共同分析,溝通協調。組織各公司董事長、副總經理、黨委書記、工會主席、勞資干部、職工代表共同參加了省財貿工會舉辦的工資集體協商培訓班,還請副食果品公司的12名協商代表在培訓班上現場示范,言傳身教。
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現場會的方法,讓企業之間相互觀摩學習,示范帶動。請來了省供銷社領導和上級財貿工會給予指導,邀請各企業黨政領導參加。
工資集體協商不但要做得規范有樣子,更要談出實效。供銷社系統建立了工會工作目標考核責任制度、工作匯報制度、工作督導制度、目標責任考核四項制度。從合同文本起草,到協商修訂,直至合同簽訂的全過程,供銷社工會都一一跟蹤指導。每簽訂完一家企業,就在供銷社門戶網站上宣傳報道。各種督促措施可謂環環相扣。
退休職工調整工資方案范文4
如同春運時期火車站的候車廳里一樣,這一年的境遇和感受讓每個人都有了自己的故事。但是我們的取景框不能把每個人都一一攝入,我們選取了被現在的改革觸動更為強烈的人群。他們的故事,不僅讓我們感受到改革的力度和轉折的必要,也讓我們體會到蒼生的堅韌和善良。
煤礦工人
何洪亮:重慶永榮礦業公司一名普通的采煤工,還是采煤一隊的兼職安全員。
我們煤礦工人,最關心就是兩件事情――生命安全和收入。
今年,聽說國家出臺了井下艱苦崗位補貼的通知。重煤執行井下采掘工津貼每個工時15元,井下輔助工的津貼每個工時10元的新標準;安檢人員、基層干部、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的井下津貼標準也按井下輔助工標準執行。對班中餐津貼、夜班津貼等標準也作了上調和規范。老見著給公務員調整工資,這是20多年來第一次給我們礦工漲工資!這一個月,我就比以前多拿將近400塊錢。
不僅如此,在國家啟動退休職工增資方案后,我們永榮退休職工的工資也漲了,增幅在70~200多元不等。
作為安全員,我知道礦難,是煤礦工人心中無法抹去的陰影!今年礦里投入安全專項資金1660萬,打造本質型安全礦井,安裝了先進的瓦斯報警系統,井下工作環境更安全了。但是一些班組因為搶產量、搶時度等原因,“三違”現象依然比較突出。因為嚴格執法, 我罰了一些礦工兄弟的款,也得罪了不少人。
我真心希望礦工兄弟們理解我的難處,不要違章違紀,一時疏忽,終身后悔;也真心希望政府能出臺有力的措施,保護礦工兄弟的性命。
(本刊記者 余琴)
農民
“今年老天爺照顧,收成不錯,一畝地能打二千三四百斤苞米,少有的大豐收?。 睆埵缍鹄先孙@得特別高興。60多歲的張淑娥是吉林省永吉縣一個只有一百來戶村民的村莊中的一個普通農民。
2004年吉林省全面取消農業稅后,村里有人開始收回外包的土地,很多荒了幾年的土地上又見到了忙碌的身影。在觀望了兩年之后,張秀娥今年收回土地又自己種上了。“外面(指城里)的錢也不好掙,還要經常受人氣忍氣吞聲?;ㄤN也大,甚至一年到頭沒剩多少錢。現在在家這邊掙多掙少全都是自己的,心里舒坦?!卑凑者^去玉米一斤只有三毛,現在五毛來計算,今年張淑娥老人家的5畝玉米地就可以增收2000多元。而種水稻的農戶,按照大米過去七毛,現在一塊五來計算,增收就會更多。
(本刊記者 張加春)
城市低保人員
對67歲的史兆杰來說,退休之后,除了幫老伴和兒子忙活完吃喝拉撒一堆事兒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和居委會的其他成員商量社區治理。在今年的6月17日,他當選為總醫院居委會居民代表常務委員會主任。8月15日,他參加了“生活在北京――新老居民的平等權利和發展機會”論壇。在論壇上,他提出了建立“和諧社區”面臨四大挑戰。
他說,和諧社會的基礎是家庭和諧、社區和諧。和諧不是靠嘴上說的,和諧社會一要靠政府,要有惠及老百姓的舉措,讓大家都有平等的追求幸福的權利;二要靠自己,要有股精神勁兒,在享受到惠顧的時候,力所能及地幫助周圍的人。
現在,他每天無微不至的照顧好兩人,樂呵呵地在社區里串來串去――給貧困山區捐獻棉衣被、中非合作論壇召開期間安排值班、社區文明養犬……要和大伙商量的事情還真不少!
(本刊記者 余琴)
小企業主
王凱: 去年國務院出臺“非公36條”,激發了很多人創業的夢想。我和其他兩個創業伙伴一起創辦現在的公司,專門從事國內國際貨運服務業。新公司營運快一年了,我真切地感受到,社會越來越穩定,商機也越來越多;交易主體間的誠信度在增加,商業談判更加規范,成功率也相對增高;在一些國際間的貿易來往中,越發受到尊重。
我們這樣的中小型企業,在競爭異常激烈的市場浪潮中屬于弱勢群體,創業初期非常艱難。國家一些優惠政策,特別是在現行的一些稅收法規中的受益主體相當大的一部分是中小企業?!敦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的第四條規定“新辦獨立核算的交通運輸、郵電通訊企業或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所得稅的稅收”,使得我們得以在創業之初立穩了足跟。不過,現行的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優惠政策仍不夠,“非公經濟36條”基本停留在概念引導上,在現實中很難落實,稅費優惠力度依然不夠支持中小企業可持續發展,貸款很難,融資更難,不公正待遇依然能時常感受到,有很多企業不堪重負,或經營不善導致最終失敗!
退休職工調整工資方案范文5
根據國務院國發11號文件和國發30號文件要求及有關規定,從我區實際出發,借鑒兄弟省市的經驗,對我區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單位、個人三者共同負擔的原則。通過發揮三個積極性,在保持現有建房資金渠道的前提下,逐步增加個人在住房建設投資的比重,更多地籌集建房資金,加快住宅建設步伐。
2.堅持租、售、建、管并舉的原則,逐步形成提高租金、促進賣房、回收資金、促進建房、管好住房的聯帶序列。
3.堅持在統一政策下因地制宜、分散決策的原則。結合我區實際,分步實施房改方案。
4.堅持機制轉換的原則。住房制度改革就是要轉換傳統體制下的運行機制,形成一種體現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要求的新的住房制度和運行機制。要改變現行的住房資金分配體制和計劃管理體制,通過財政、稅收、工資、金融、物價和房地產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建立住房基金,把住房消費基金納入正常渠道,把包括住房在內的房地產開發、建設、經營、服務納入社會主義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大循環體系。
二、我區住房改革的分階段實施目標
1.“八五”目標:以改變低租金、無償分配為基本點,房屋租金標準力爭達到實現簡單再生產的三項因素(維修費、管理費、折舊費)計租水平,逐步增加家庭住房消費比重;重點解決危舊住房和人均居住面積3—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難戶和無房戶的住房問題;全區人均居住面積達到7.5平方米,住房成套率達50%;各城鎮全部建立起三級住房基金,保證住房建設有穩定的資金來源;發育房地產市場,通過改革初步奠定機制轉換的基礎。
2.十年目標:到20*年,公房租金努力達到五項因素(維修費、管理費、折舊費、投資利息、房產稅)的成本租金水平;住房成套率達60-70%,城鎮人均居住面積達8平方米;發展房地產市場,建立健全住房資金的融資體系,實現住房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
3.長期目標:住房租金要達到八項因素(前五項再加上土地使用費、保險費和利潤)的商品租金水平;住房成套率大大提高,每戶有一套舒適的住房;健全房地產市場,完成住房商品機制轉換,實現住房商品化、管理社會化。
三、我區住房制度改革的具體辦法
我區住房制度改革采取分步提租發補貼、鼓勵職工買公房、新房實行新制度、多種方式建住宅、逐步推進公積金等多種辦法,以達到解決住房的目的。
(一)分步提租發補貼
1.分步提租辦法:
凡城鎮公有住房,在同一城市(縣鎮)實行統一租金標準。收取公有住戶租金一律按住房面積計算。
改革現行低租金制度,使公有住房租金有計劃有步驟地提高到包括折舊費、維修費、管理費、房產稅和投資利息五項因素的成本租金水平。第一步,**年底以前,公有住房租金標準調整到包括維修費和管理費兩項因素的水平;第二步,**年底以前,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提高到包括維修費、管理費、折舊費三項因素的水平;第三步,20*年以前,達到五項因素的成本租金水平。
2.補貼辦法:
租金調整后,各地可根據提租幅度和當地的實際情況,本著多提少補的原則對租住公房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給予適當補貼。以**年職工的標準工資為計算基數,第一步租金提到兩項因素水平時,補貼不超過標準工資(包括民族補貼)的5%;新增租金中,職工負擔部分不低于25%,以后隨著房租的提高,由各市縣相應調整補貼標準。
根據國務院國發11號文件的規定,居住集體宿舍和私房的職工,暫不發補貼。
3.補貼資金的來源
住房補貼資金,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資金的劃轉,不足部分,經財政部門核定后,企業可進入成本;全額預算行政事業單位列入預算;差額預算的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分別比照全額預算單位和企業資金開支渠道列支;自收自支單位比照企業資金開支渠道列支。
4.有條件的城鎮和企事業單位要適當加大提租的幅度。
5.減免辦法
民政部門確認的社會貧困戶;享受離休等遇的干部職工和已故離休干部職工的配偶,按規定標準住房提租補貼后,凈增支過多生活有困難的,給予適當減免。
6.超標加租。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部分加收租金,具體辦法,由各市、縣按國務院國發和廣西桂發8號文的原則制定。
(二)鼓勵職工買公房
向職工個人出售新舊公房是推行住房商品化的基本措施之一。職工按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后,仍可領取住房補貼。在試點過程中曾以優惠折價購買公房的職工,則暫不發補貼。
1.公房出售的范圍
除國家有關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按規定確定不宜出售的住房外,一般住房均可出售。
2.出售對象
具有常住城鎮戶口,以自住為目的,且符合分房條件的職工。一戶只能享受一次按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的待遇。
3.售房的價格
買賣房屋均以建筑面積計算。職工購買規定面積標準以內的住房,其售價按下列原則確定:新房按標準價(住房建筑造價和征拆遷補償費加地段、樓層、朝向等環境因素);舊房按重置價成新折扣和地段、樓層朝向等環境因素按質計價。在房改起步階段,為鼓勵職工買房,可暫由職工所在單位適當承擔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出售舊房,只限原住戶購買。產權單位出售住房的價格,須經當地評估機構評估,國有資產、房地產和物價管理部門核定,各市、縣的售房價格須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嚴禁以過低價格出售公有住房。
4.公房出售后的產權處理
職工按標準價購買的住房,購房者擁有部分產權(即全部占有權、使用權和有限制的收益權、處分權),可以使用、繼承,五年后可以按規定出售出租,售房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后按產權比例進行分配,原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和租用權。
5.稅費減免
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個人出資部分免交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一次性的契稅。產權單位以標準價向職工個人出售住房,可免征營業稅,新建公有住房,計征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按零稅率。
按標準價售房和有關優惠政策只適用于年人均收入五千元以下的職工家庭戶。
(三)新房實行新制度
為使新建住房不再進入舊的住房體制,凡是**年元月一日后建成交付使用的住房和遷出騰空的舊公房(不含互換房)都要實行新制度:
1.先賣后租,出售給干部職工的新房按標準價。在起步階段征地拆遷費用較高的,可暫由職工所在單位適當負擔。
2.新房新租,租金原則上要按成本租金(即五項因素)計租,最少也不能低于三項因素計租。新房實轉的住房券資金來源,企業可進入成本,機關、事業單位可列入財政經費預算。
3.有償租房,為保證出租房屋的正常使用,租房收取保證金或認購住房債券,有償租房,收取標準或認購額由各地自定。
(四)多種方式建住宅
為了盡快解決廣大職工住房問題,住宅建設推行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投資體制,積極組織集資建房和合作建房,具體方法如下:
1.根據國家“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認真貫徹自治區〕29號文、5號令,各級人民政府要在用地、規劃、計劃、材料、信貸、稅收等方面給予扶持,各有關方面應通力協作,加強規劃和用地管理。
2.集資建房。集資形式可以是全集資也可部分集資,全集資即建房資金全部由個人出,單位代建,房屋建成后產權歸個人所有;部分集資即單位出一部分,個人出一部分,所建住房實行先售后租。職工購房,其集資款可計抵購房款;職工租房,其集資款可計抵租賃保證金。
3.有組織地個人建房,如住房困難的中低收入家庭戶可參加住房合作社,個人入股投資建房。住房合作社可以從建設、分配到管理一起抓起來。國家對于合作建房,在稅費方面按國家規定給予適當減免。
(五)逐步推行公積金
公積金是一項義務性的長期儲金,按職工月工資的一定比例,由單位和職工個人逐月繳存。單位和職工繳存的公積金全部歸職工個人所有,享有低息,通過長期的積累,提高職工家庭解決住房的能力,擴大住房建設資金的融通。自治區轄五市和有條件的縣城經過自治區政府批準后可以先試行。
1.對象和范圍
凡具有城鎮常住戶口的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和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計劃內臨時工,均實行公積金辦法。
離退休職工,計劃外臨時工以及三資企業中的外籍人員,不實行公積金辦法。
2.公積金繳存額與利率
公積金繳存額,等于職工月工資乘以公積金繳存率。職工個人和所在單位的公積金繳存率,在起步階段可分別定為5%,以后隨著經濟發展和職工收入的變化,分別進行調整,每一年公布一次。
存儲的公積金,比照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結算。
3.公積金的來源
在公積金中,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個人繳存;單位提供的部分原則上從單位原有住房資金和自有資金中解決,根據國家規定對于需在成本中列支和預算中安排的部分,由各級財政部門核定和安排。
4.公積金的使用和管理
職工可使用本戶成員及其直系親屬積累的公積金,定向用于購房、建房和住房的翻修等費用,不足部分,可向住房資金管理部門申請貸款,由職工個人定期償還。
公積金可以繼承,職工離退休或出國定居時,所結余的公積金連本息還給個人,職工調外單位或外地工作,應將結余的公積金轉至新工作單位該職工名下。
各單位可以有償使用本單位職工結余的公積金用于住房建設。
公積金由各市、縣房改部門的資金管理機構負責籌集、管理使用,并委托有關金融機構存貸業務。
四、建立和管好住房基金
要把圍繞住房生產、經營、消費中發生的資金集中起來,通過建立公積金,逐步提高公房租金,發行住房債券或收取租賃保證金等形式,增大個人籌資在住房資金中的比重。各級政府要切實做好住房資金的理順和轉化,在各級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下,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核定和劃轉住房資金,變無序為有序,建立起城鎮、企事業單位、個人三級住房基金,用于住房建設、維修和發放住房補貼,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資金來源:
1.城市住房基金:從市財政原來用于住房建設、維修和房租補貼的資金,基本建設投資中用于住宅投資的部分,當地提取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房產稅,出售直管公房回收的資金以及住宅資金的經營收益和利息收入等籌集。
2.單位住房基金:行政、事業單位原來用于住房建設、維修、房租補貼,預算外收入的10%左右,提租和出售公有住房回收的資金,經財政核定列入經費預算的部分及其他可以用于房改的資金。企業按規定提取垢住房折舊費、大修理基金、后備基金、福利基金、結余的獎勵基金中分離出來的資金、企業稅后留利中10%的資金,以及按規定可進入成本的資金,作為單位的住房基金,單立帳戶,專戶存儲。
3.職工個人購建房基金,從公積金和其他消費支出節余部分中籌集。
建立和管好、用好住房基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關鍵環節,各市、縣要建立住房改革資金管理中心,負責此項資金的籌集、調度、使用管理,中心由當地房改領導小組領導,與房改辦合署辦公。房改金融業務目前委托專業銀行。
五、加快解決特困戶和無房戶的住房問題
要解決好缺房戶,目前重點要解決好住房特困戶。到**年止,我區城市還有缺房戶11.9萬多戶,其中人均2平方米以下或無房戶1.08萬戶。要通過住房制度改革和多渠道建房,有計劃地逐步解決這些缺房戶,首先是要在近二年內解決人均2平方米以下人均收入又較低的(如當地貧困線以下具體標準由各地規定)特別困難戶和無房戶。各地應盡快制訂出解困分年度實施計劃。解決的辦法是:
1.多方籌集資金。一是各地財政每年出一點;二是各單位自籌;三是個人集資;四是由銀行發放專項解困低息貸款;五是房改中賣房回收的資金;六是私人積儲的資金。
2.解決好建設計劃。凡用于解困的住宅建設計劃,由當地建委(房產局)、計委和房改辦審查安排,報自治區計委、建委和房改辦備案。
3.凡屬解困住宅建設需用的土地,自治區土地局優先安排審批。
4.解困住宅建設稅費優惠。解困住宅免交市政建設配套費、建筑規劃費、招標費、占路費、土地管理費。
下列費用減少50%:
質檢費、電源建設費、供電貼費、用水保證金、水電增容費、菜地占用基金(土地開發費)。
5.解困住宅建設由各級建委、房地產局牽頭,要有專門機構和人員抓這項工作,各級政府應加強對解困工作的領導,嚴格核定解困范圍,接受群眾監督。把解困作為為群眾辦好事實事列入重要日程。計劃、金融、財政、稅收、城建、規劃、土地等有關部門都要積極配合、支持。
六、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
隨著房改的不斷深入,房地產市場將愈來愈活躍。各地政府要加強對房地暗市場的領導,房地產主管部門要設立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各類房地產的交易活動,都要置于房地產市場管理和監督之下。一切房地產的出租、轉讓、抵押,房屋的買賣、交換、典當、繼承等活動都要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按規定交清有關稅費(房屋產權證頒發的收費,包括測繪、資料、手續費,房屋的買賣、交換、典當、繼承、估價、監定費,房地產出讓、轉讓、出租、抵押時的手續費按有關規定執行)。房屋出租實行租賃許可證和合同制。嚴禁乘房改之機,以房牟利,投機倒把或損公肥私,賤價賣房或其他非法活動。
七、今明年住房改革部署
住房改革貴在起步。根據全國住房改革的總體部署,我區要求**年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五市房改全面配套改革起步,每個地區有1—2個縣(市)進行全面配套改革試點,其他有條件的縣城也可進行全面或單項改革試點;**年各縣城進行全面配套改革。*年五市和各縣的房改方案(包括配套方案)由自治區房改領導小組批準;全面鋪開后,各縣城全面配套改革方案分別由地、市房改領導小組批準,報區房改領導小組備案。所有單位,不論隸屬關系,都應服從各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執行當地的房改方案。柳鐵房改工作按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房改字6號文執行。
八、加強對房改工作的領導
退休職工調整工資方案范文6
(一)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一般思路。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在“十五”計劃中單獨列項,表明未來5年中國建立獨立于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社會保障體系的步伐將比原來預期更快一些。正在建立的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個人儲蓄積累保障。其核心是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各項制度。
社會保障的制度選擇是一個很大的題目,國內學術界在這方面有不同的觀點,概括起來主要有三種看法:一種是主張實行完全現收現付的社會統籌制度;另一種是主張實行徹底的個人賬戶積累制度;第三種是主張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國內學術界對第一種主張的批評是它難以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危機;對第二種主張的批評是其缺乏社會共濟;對第三種主張贊同的較多,這種混合模式在理論上既要保存現收現付制養老金的代際轉移、收入再分配的功能,又要發揮完全積累制培養個人責任心,提高繳費積極性以及提高儲蓄率等作用;同時還可以克服現收現付制無法應對人口老齡化和完全積累制沒有再分配功能的弱點。因此這是一種比較理想的模式,目前很多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都在朝這個方向改革,我國也最終選擇了這種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模式。
建立穩定可靠的籌資方式是一國社會保障體系構建中的核心環節?;I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方式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建立個人儲蓄賬戶;二是征收社會保障稅。前者實際上是一種強制性儲蓄;后者常見于實行政府提供保障模式的國家,其特點是:社會保障稅由專門的管理機構(如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和管理,其收支一般納入國家預算,實行“專稅專用”,超支部分由財政撥款補足。從當今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具體情況來看,社會保障稅以其特有的規范和效率贏得了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青睞。經過慎重研究,我國擬將開征社會保障稅以取代目前的收費辦法。
(二)社會保障稅稅制要素的設想。
根據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一般思路,我國社會保障的籌資方式是以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模式為基礎開征社會保障稅。關于建立社會保障稅稅制的設想,有眾多不同的觀點,但經過爭論之后逐漸形成了一些主流觀點:(1)社會保障稅的覆蓋面,即納稅人的確定。社會保障的理想覆蓋范圍即理想的納稅人應當是全體社會成員,不應分城市和農村,不應分部門和行業,也不分企事業單位的所有制性質。然而,我國當前的基本國情決定了農民作為社會保障稅的納稅義務人顯然不現實;國家公務員的性質決定了其社會保障與其他從業人員有明顯的差異,也暫不宜作為社會保障稅的納稅義務人。所以,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在現階段應定位在包括城鎮所有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等。(2)社會保障稅稅基的確定。社會保障稅應由企事業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事業單位按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總額計征,職工個人則按其從企事業單位取得的工資收入計征,個體工商戶原則上可按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個人繳納的平均水平核定征收。(3)社會保障稅的稅目和稅率的確定??梢韵仍O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這三個項目,以后視情況再增加其他必需的稅目。社會保障稅按比例稅率計征,可由國家規定彈性幅度比例稅率,各?。ㄊ?、區)按照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職工收入狀況等,在規定的幅度內具體確定稅率。如養老保險的綜合稅率可在25%——30%之間確定,個人負擔部分可在5%——10%之間確定。(4)社會保障稅的征收和運營管理。我國省級統籌的社會保障體系,決定了社會保障稅至少在當前只能作為地方稅稅種,地稅部門負責依率征收,同時向社會保障業務運營機構提供投保人納稅清單,以便于登記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社會保障業務運營部門主要負責基金日常經營管理和業務服務工作;財政部門負責編制社會保障預算,監督保障基金的運營使用。
二、社會保障費改稅前景預測
(一)社會保障費改稅將帶來的積極變化。
1.社?;鸬恼骼U率明顯提高。過去社會保障資金由不同部門分別征收,缺乏資金籌集的強制性,且征繳制度、政策、標準不統一,征收方法多樣,征收效果也不理想。以安徽省為例,1995——1997年,由安徽省勞動部門采用差額繳撥方式征收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率僅為87%、84%和78%。從1998年8月起,安徽省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劃歸地稅機關征收,由于征收剛性的加強,社?;鹫骼U率明顯提高,1999年征收養老保險費30.2億元,征繳率達95%,2000年上半年征收17億元,征繳率達95%以上。同安徽省一樣,全國各地凡由地稅機關征收社?;鸬氖∈?,均有較高的征繳率,如武漢市是全國較早(1995年3月)將養老保險費納入地稅機關征收的地區,從1995年至2000年,其平均征繳率超過94%,明顯高于其他未將養老保險費納入地稅機關征收的地區。
當前由地稅機關征收社會保障費僅是開征社會保障稅的一種準備,其實質仍然停留在“代征”的性質上,因此從以上數據還不能完全推測開征社會保障稅后的征繳率情況。但毫無疑問的是,開征社會保障稅后,地稅機關征收社?;鸬恼魇罩黧w地位更明確,執法剛性更強,社保基金征繳率將超過當前“代征”社保費的情形。
2.社保基金的征收成本明顯降低。開征社會保障稅可以利用現有稅務機構和人力、物力進行征管,不必另外組建征收隊伍,將大大降低征收成本,提高社?;鸬幕I資效率。一是社會保障稅的征繳范圍、計稅依據等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收有較一致的方面,且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有較深入的了解,除必要的票據印制和管理費用等成本外,可以大大削減人力、物力支出;二是稅務機關有著嚴格的管理機制和較為完善和征管手段、方式、方法,便于規模化、集約化管理,而規模越大、集約化越高則相對成本越低,這是一條基本的成本管理法則。從當前地稅機關征收社會保障費的征收成本來看,一方面可與過去社保部門的征收成本對比,另一方面也可推測將來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征收成本。1999年,安徽省地稅機關養老保險費征收成本大約在1500萬元左右,而過去勞動部門從當年征收的養老保險費中按3%的比例提取管理費大約為6000萬元,僅此一項,征收成本降低4500萬元左右。可以預見的是,開征社會保障稅全國范圍降低的征收成本每年應該以數十億元計。
3.社會保障稅將成為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的制度保證。當前政府所采取的社會保障臨時性措施尚構不成一種制度保證。據有關部門統計,1998年全國下崗職工已達1070萬人,其中600萬人需再就業,加上登記失業人數620萬人,共有1220萬人沒有工作。對于如何維持這些人的生活和解決再就業,中國政府采取了有力的臨時性措施,一是按企業、社會、財政各承擔1/3的原則籌集資金,以國有企業為依托成立了下崗職工的“再就業服務中心”,來解決下崗職工的生活和再就業困難;二是當企業解決不了退休人員生活保障的時候,由政府來擔任“最后出場人”。1998年以來,中央財政每年拿出100多億元,用來保證下崗職工按時領到基本生活費,退休人員按時、足額領到養老金。國內許多學者對這種臨時性措施持懷疑態度。其一,如果總是把失業問題放在企業的“再就業服務中心”,不僅國有企業的負擔減不下來,勞動力的可流動性也無法解決,況且目前政府所拿出的資金,也就能支撐每年100多萬人的保險金發放,再涌入大量下崗職工恐怕難以承受;其二,我們現在的養老措施說是一種“社會保障”,但大多數還是以企業為載體,缺乏社會共濟的養老機制。
社會保障稅將成為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的制度保證。首先,社會保障稅的最大特點是社會化,它將“企業人,,轉化成”社會人“,將職工保障責任由企業轉向社會保障體系。所謂”社會保障“就是改變小團體保障,對于中國來說就是改變企業保障,保障體系只有獨立于企業之外,才可能具有社會共濟的性質。對國有經濟實施戰略性調整,所有制結構、產業結構和企業結構調整必須與勞動力結構調整相伴而行。社會保障的”社會化“調整的是國有企業與職工的關系,實質上也就是一種勞動力結構的調整。其次,社會保障稅在經濟上的可持續性,不僅僅是為了處理短期的支付危機,而且從制度設計上為解決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的長期資金平衡問題提供了保證。
4.社會保障稅作為社會經濟生活的利好消息將刺激消費需求。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形式,由收費改為征稅,不僅僅是簡單的形式轉移,對整個社會經濟生活都是一個巨大的利好消息。人們的消費需求有著天然的層次性,安全需要是最低層次的需要,如果這個層次的需要得不到滿足,其他需求只能是奢談?,F在我國的個人存款高達7萬億元,人們緊守個人存款這道“最后防線”不松,原因就在于此。解開需求不足這個結,關鍵是給消費者一種安全感。經濟低迷、機構改革、下崗分流,許多人對預期收入心中沒底;同時,個人預期支出明顯增加,醫療費、保險、住房、教育等都得切實考慮。建立強有力的社會保障體系,營造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不用“揚鞭”,居民存款自會“出籠”。消費是刺激經濟增長的三大動力之一,而且是最終動力,消費增長了,何愁經濟不隨之增長。這種增長是一種生態增長,是以社會福利提高為基礎的增長,而非那種人為的以巨大的投資浪費為代價的增長。
(二)社會保障費改稅可能會出現的問題。
1.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危機日漸顯現。
(1)龐大的隱性債務和轉制成本。權威觀點認為,隱性債務與轉制成本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指現收現付制下參保人員所積累的全部養老金權益,后者指根據特定轉軌目標在當期必須支付的那部分已顯性化的隱性債務,即“空賬”。這兩個數字究竟有多大?各種估計之間相差較遠。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研究報告顯示,如果想把現有的個人賬戶做“實”,彌補現收現付制下對“老人”、“中人”的歷史欠賬,至少需2萬億元資金;轉制成本雖然是分年度支付的,但最高年份的支付額也將達3000億元。龐大的隱性債務和轉制成本將使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狀況呈現出“先天不足”。
(2)就業高峰和人口老齡化?!笆濉逼陂g我國新增勞動力500萬到600萬人,新生勞動力供給總量將升到4650萬人的峰值。與此同時,我國農業剩余勞動力已達1.5億人以上,“十五”期間需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4000萬人。就業高峰的到來,使勞動力的供給與需求不可避免地出現矛盾,城鎮實際失業率將維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十五”規劃要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而未來十年中國的城鎮失業率實際可能保持在10%左右。就業高峰所帶來的高失業率,將使失業保險資金的支付面臨較大的壓力。
由于實行獨生子女政策,我國人口的老齡化過程迅速加快。據預測,2005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將占全部人口的10.5%,至2050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例將上升到28%。同時,企業離退休職工的人均壽命(通常指職工離退休至死亡之間的平均壽命)將由現在的10年延長到15——20年。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加劇,使我們不得不面臨1個勞動者養活6個老人的局面,社會養老資金的支付同樣面臨沉重的壓力??梢哉f,人口老齡化是影響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危機的主要因素。
(3)逐年加大的資金收支缺口。繳費人數將呈逐年下降的趨勢。一是由于技術進步的加快,造成“機器排擠工人”,用工人數逐年下降,繳費人數隨之下降;二是企業改制、破產、經濟效益下滑成為繳費人數下降的一個重要因素;三是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及自由職業者參保積極性不高,社會保險的擴面工作進展緩慢。
資金支出將急劇增加。隨著離退休人員的日益增多和離退休費標準逐步提高,社會保障資金支出將越來越大,據預測,到2020年,我國離退休人員將超過7000萬人,養老費用支出將超過8000億元。
2.偏高的初始保障水平將使社會保障制度的運行騎虎難下。劍橋大學管理學院學術主任查爾德教授認為,在建立社會保障體制時一定要注意設計一個花費不是太高的體系。在確定社會保障水平的基線時,一定要謹慎,因為社會保障有一個重要特點,就是某些措施一旦出臺,基線一旦確立,那就只會上升難于下降。令人遺憾的是,從目前的既成事實和設計思路來看,我國的初始保障基線偏高,不僅不符合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而且將使日后社會保障制度的運行騎虎難下。這個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社會保險的繳費率偏高。我國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繳費率各地略有差別,但一般均已達到40%左右,據調查,武漢市的綜合繳費率為42%。如果再加上住房公積金,繳費率將接近50%,這一繳費水平已超過世界發達國家社會保險的繳費率(世界上社會保險繳費率最高的是瑞典,為42.9%)。如此高的費率加重了企業和個人的負擔,特別是企業不堪重負。我國現在的社會保險費率是今后社會保障稅稅率的基礎,現在初始費率偏高,今后初始稅率降下來就會較困難。
二是工資替代率水平偏高。美國、瑞士、德國三國的退休金工資替代率分別為44%、37%、49%,而我國的養老金工資替代率平均水平在80%左右,有些地區甚至高達100%以上。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遠遠落后于美國、瑞士、德國,而社會保障負擔水平卻遠遠高于這幾個國家,這無疑是不合理的。問題是,社會保障稅開征以后,我們也很難改變工資替代率水平偏高的這種初始狀況,因為福利分配有慣性,人們一旦從政府那里享受到利益,如果政府試圖削減這一利益分配,就會遭到受益者的反對。如此,在未來一定的時間里,政府不得不以較高的福利分配成本來維持社會的穩定。
3.社會保障制度的固態化和低覆蓋,將嚴重阻礙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社會保障的固態化是指政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的社會保障,不能隨著受保障主體的流動而流動,受保障主體只有在政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業,才能享有失業、醫療、退休這三大保障,一旦離開政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而到非國有企業就業,這三大保障就沒有了,保障基金不能隨著人走而流動。社會保障在未來一定時期的固態化,不利于人才的流動和優化配置,這與市場經濟的要求是背道而馳的,將嚴重阻礙我國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目標的經濟體制改革。
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已經包含了城鎮國有、集體、涉外企業,我們正致力于將城鎮私營企業及自由職業者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即便如此,社會保障依然表現為嚴重的低覆蓋性,這種低覆蓋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社會保障不覆蓋國家公務員。二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缺位。
4.社會保障資金的征集困難重重。
(1)工資收入管理的不規范,使社會保障資金的收繳嚴重失真。資料顯示,作為職工繳費基數的繳費工資與其實際工資相差較大,如1999年廣東省企業養老保險的繳費工資僅占實際工資總額的70%;世界銀行1995年調查發現,中國城鎮職工1994年的養老金實際繳費率為13%,而當年名義繳費率為23.5%,高于國際上大約20%的平均水平。據我們調查,2000年,湖北省枝江市人均月繳費工資為313元,沙洋縣人均月繳費工資為300元,均大大低于人均月實際工資。繳費工資的失真,意味著稅基的失真,開征社會保障稅后的稅基核實問題,將是社會保障資金征集的困難之一。
(2)社會保障登記與稅務登記的不統一,使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界定不清。我國社會保障資金的征收主體將沿著“社會保障部門收費——稅務部門收費——稅務部門征稅”這樣一條軌跡更替,在征收主體更替過程中,由于社會保障登記與稅務登記的不統一,容易出現納稅人的流失。
(3)社會保障費拖欠現象日趨嚴重。由于經濟效益下滑等因素,全國社會保障費欠費情況相當嚴重,1998年全國企業欠繳318億元,1999年欠繳388億元,2000年欠繳超過400億元。安徽省2001年各企業共欠基本養老保險費72708萬元,其中欠50萬元以上的419家,欠500萬元以上的16家,欠費企業中,國有企業占了大頭。社會保障費沒有征收,就沒有管理,更談不上使用,而社會保障費拖欠現象的日趨嚴重,使社會保障費(稅)的征收越發艱難。
5.社會保障資金難以保值增值。社會保障本質上應是一種未來保障,社會保障資金只有保值增值才能符合社會保障本質。由于大部分地方特別是老工業基地,當期負擔較重,當月征收的社會保障資金還不足以保證支出,根本沒有資金積累,談不上保值增值;一些地方雖有部分資金的滾動積累,可這些為數不多的資金結余,按現行規定只能用于購買債券或存入銀行,增值十分有限。有人批評目前我國社會保值基金投資渠道狹窄,僅限于國債和存款,過于強調資金的安全性,而忽視了資金的贏利性。但從國際經驗來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必須同時兼顧安全性、贏利性和流動性,絕不可顧此失彼,而基于社會保障基金的特性,對資金的安全要求更高。的確,社會保障基金入市是資本市場發展和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共同需要,但必須選擇一個適當的、成熟的時機,目前諸多方面的因素表明,現在社會保障基金入市的時機尚不成熟。
三、社會保障費改稅的相關策略
(一)積極避免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危機的發生。
1.減持國有股。目前理論界和管理層均已就此觀點達成共識,爭論的焦點在于國有股減持的規模、方案和具體步驟。目前我國深滬兩地上市公司總股本約3739億股,其中國有股約2240億股,占總股本的60%左右。如果我們每年能拿出一部分國有股在股票市場高漲時賣出,則可套現一大筆資金,用于補充社保基金。目前很多人擔心的是國有股減持會對股市行情造成難以承受的壓力,這種擔心是沒有必要的。首先,國有股減持僅僅是補充社?;鸬亩喾N途徑之一,而且在開始的幾年,我們完全可以控制國有股減持的數量,等資本市場規模擴大、市場承受能力增強后,再逐步增加減持的數量;其次,政府可以規定將國有股減持的所得大部分轉為社?;穑僦鸩椒艑捝绫;鹑胧械南拗?,這樣從股市套現的資金將重新回流到股市。因此只要我們政策操作得當,完全可以將國有股減持對股市的不利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與此同時,社保基金的實力則會不斷壯大。
2.變現部分國有資產。根據財政部統計,1999年我國全部國有資產總量為90964.2億元,其中經營性國有資產總額為66748.4億元,總量顯然十分可觀。因此我們可考慮變現或劃撥部分國有資產來消化轉制成本,補充社?;稹?/p>
3.調整國家財政支出結構。該方法操作簡單,但由于我國長期實行赤字財政,財政平衡壓力很大。因此,這種方式只能作為轉制成本消化的補充方式,而不能作為主要方式。在具體操作方面,我們可考慮對每年新增財政收入統一切塊,如10%,永久性地納入社保基金。
4.發行特種長期國債。這種債券期限可定長一些,以便能將債務負擔分散在今后二三十年中,避免對政府造成太集中的贖回壓力。但須注意的是,這種特種國債的年發行數量及期限必須經過權威機構的嚴密測算,即要考慮養老金欠賬的多少,又要考慮政府未來的償還能力。
5.征收特種稅,將稅收所得用于消化部分轉制成本,補充社?;?。政府可考慮征收遺產稅、奢侈消費稅(娛樂、美容等),以及從已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利息稅等稅收劃出一定比例,用于補充社?;稹?/p>
6.通過發行福利彩票籌集資金來消化部分轉制成本,補充社?;?。福利彩票具有強大的社會集資功能。1994年以來,全國福利彩票共發行銷售343億元,籌集福利資金101億元。因此,通過發行福利彩票來籌資金,只要運作得當,也完全可以成為消化轉制成本的一種方式。
(二)適度降低初始保障基線。
1.適度降低社會保險繳費率。繳費率的高低一般是由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和收益大小決定的,而覆蓋范圍和收益大小又取決于一個國家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可以考慮的是,將現行的社會保險繳費率適當降低,如由40%左右下調到35%左右,這樣,社會保障稅剛開征時,稅率就可定得低一些,然后隨著社會保障項目的拓寬,逐步提高稅率。需要注意的是,在適度降低社會保險繳費率的同時,必須要適度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因為單純降低繳費率會打破社會保障基金供給與基金支付的理論平衡,在基金支付量不變的情況下,我們必須嘗試通過擴大基金覆蓋面來維持平衡,如將逐步涌進城市的青年農民納入征稅范疇,推進城市化進程。否則,政府將面臨社會保障基金的支付危機,作為基金償付的最后擔保人,甚至還將面臨嚴峻的政治風險。
2.適度降低工資替代率水平。根據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保障“激勵與保護相統一”的原則,應將養老金工資替代率水平由當前的90%左右降低到繳費工資的60%左右。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再逐步把已經降低的工資替代率水平提高起來,這是完全符合福利分配的規律的。
(三)建立流動性和廣覆蓋的社會保障制度。
1.增強社會保障的流動性。人才的流動和優化配置,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流動性的增強,意味著保障主體不管是在政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業,還是在非國有企業就業,均享有失業、醫療、退休等社會保障,即受保障主體始終與保障基金緊密聯結在一起,保障基金隨著受保障主體流動而流動。這就要求社會保障號、信用號、身份證號三號合一,否則就難以從制度上和技術上建立流動性很強的社會保障。
2.增強社會保障的廣覆蓋性。一要將國家公務員作為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既讓國家公務員拿出工資的一部分,為社會互濟增添力量,又讓國家公務員在機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中能夠承受待崗、失業和養老的風險。同時,廣覆蓋與流動性是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沒有廣覆蓋,流動性的鏈條就會中斷;沒有流動性,廣覆蓋就難以充分發揮活力。二要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根據我國農村幅員廣闊、地區差異很大的實際,短期內讓全國農民普遍參加進來是不可能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必須是多元化的,除探索農村社會化養老保障制度以外,還可建立承包土地轉讓制度、儲蓄互助會等多種形式,同時充實農村五保戶供養的資金來源,使農村五保制度真正做到名實相符。
(四)夯實社會保障資金的征管基礎。
一要加大清理、催繳拖欠社會保障費的力度。欠費問題是長期困擾社會保障資金征集的一個大問題,我們要充分利用稅務部門征繳手段強硬、征收渠道通暢、網絡系統健全等優勢,進一步增強社會保險籌資的強制性。對于欠費數量大、欠費時間長的典型企業,采取新聞曝光等多種形式,并適當采用稅收保全與強制執行措施,力求將欠費降低到最低限度,為社會保障“費改稅”打下良好基礎。
二要核實稅基。核實企業職工的繳費工資,減少繳費工資與實際工資之間的差距、名義繳費率與實際繳費率之間的差距;核實非企業職工如個體經營者的經營利潤和雇工人數,杜絕私營、個體經營者瞞報、少報經營利潤和雇工人數的現象。
三要搞好稅源監控。加強稅務登記管理與社會保障登記管理的統一性,做好按人監控的繳費記錄;提高稅源監控的技術手段,通過綜合稽查,從整體上改善稅源監控效果。例如,社會保障稅稅基與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基互補,納稅人為少繳社保稅有可能少報職工人數,為少繳企業所得稅又必須多報職工人數以擴大扣除額。如果利用社保稅與企業所得稅的鉗制性,把二者綜合起來進行稽核監控,必然會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