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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辦法范文1
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全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共財產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單位,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組織。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市和區、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市和區、縣防火安全委員會具體負責對本轄區內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負責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督促、檢查本系統、行業各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
第四條 本市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責任制度。
第五條 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 單位應當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和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 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具體組織、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責任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經本單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 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建立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四)進行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七)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期間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八)消防值班人員、巡邏人員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九)火災發生后,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十)火災撲滅后,及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并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未經公安消防機構許可,不得進入、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第九條 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歌舞廳、影劇院、體育場(館)、醫院、學校以及其他公眾聚集場所和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遵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制定并完善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二)將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落實方案以及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情況向單位所在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三)對本單位工作人員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公眾聚集場所至少每半年培訓一次。
(四)建立健全并統一保管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和全面反映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補充、更新。
(五)嚴格落實有關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在非營業期間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物、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和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六)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的,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可以依法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當事人未訂立合同或者在合同中未明確消防安全責任的,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承擔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城鎮居民居住區(含居住小區)的消防安全責任由產權管理單位負責;產權管理單位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等單位管理的,由受委托的管理單位負責。
城鎮居民居住區(含居住小區)的消防安全責任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劃定和設置停車泊位及設施時,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對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行為,及時制止、糾正。
(五)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設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二條 單位應當定期進行內部消防安全檢查;其中,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營業開始前和結束后,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全面檢查。
單位應當填寫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對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狀況、是否存在火災隱患以及對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等作出記載,并由檢查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員簽字。單位應當建立消防安全檢查記錄檔案,妥善保管消防安全記錄,以備查驗。
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予以消除。
在火災隱患排除前,單位應當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應當立即停止對危險部位、設施的使用。
第十四條 公安消防機構應當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對單位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的情況進行定期的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重點檢查。
(二)對發現火災隱患以及單位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的,立即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改正。
(三)對火災事故及時進行調查,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報火災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
(四)對涉及消防安全需要審查批準或者驗收的事項,必須嚴格依法辦理;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批準或者驗收通過。
(五)對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和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 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對單位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時,應當將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并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后歸檔。公眾有權查閱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記錄。
公安消防機構對發現單位中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者設施,有權責令有關單位立即改正或者立即停止使用相關部位、設施。
對嚴重存在火災隱患的公眾聚集場所,公安消防機構有權向社會公告。
第十六條 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進入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能夠即時排除的火災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火災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火災隱患排除后,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查同意,方可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應當在15日內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七條 公安消防機構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安全生產隱患問題,應當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并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對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由公安消防機構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他單位,由公安消防機構處1000元罰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公安消防機構可以并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九條 對違反本辦法,存在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機構通知逾期不改正,發生火災的,由公安消防機構處警告或者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公安消防機構可以并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 公安消防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不履行或者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職責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xx年4月20日起施行。
20xx年3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53號令的《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消防安全的意義近年來,我國大量的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發生在以礦山開采、危險化學品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為主的高危行業,以及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制造與加工業等行業。釀成這些事故的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是一些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既缺乏基本的安全法律法規常識與安全知識,又缺乏必要的應急避險能力。
安全生產、勞動保護事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廣大勞動者最基本的勞動權利。
消防安全辦法范文2
各科、所、隊:
為進一步加強改革轉制過渡期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明確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職責,確保派出所消防監管工作不斷檔??h消防基礎指導大隊對全縣公安派出所上半年消防監督執法工作情況進行了網上督察,現將督察情況通報如下:
一、上半年全縣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工作基本情況
1月份至6月份,全縣公安派出所共檢查單位、場所1457家次,較去年同期相比(以下簡稱“同比”)下降12.0%;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或違法行為150處,同比增長24.0%;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149份,同比增長27.4%。全縣公安派出所共辦理一般行政處罰4起,同比下降96.2%,罰款3200元,同比下降63.2%。其中羅陽派出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9份,處罰金額均2400元;三魁派出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16份,處罰金額800元;雅陽派出所、仕陽派出所、彭溪派出所、泗溪派出所、司前派出所、筱村派出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金額均為0。
二、存在的問題
(一)消防監督日常檢查不常態。從系統查詢的執法數據看,部分派出所對消防監督工作仍不夠重視。上半年全縣派出所共檢查單位1457家,但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或違法行為僅150處,平均檢查10家單位只發現和整改1處消防安全隱患。司前派出所、筱村派出所、彭溪派出所0,仕陽派出所、泗溪派出所發現和整改隱患數也僅為個位數。個別派出所未開展常態日常消防檢查,彭溪派出所3月份、4月份、5月份、6月份檢查單位數為0,仕陽派出所2月份、4月份、6月份檢查單位數為0,筱村派出所、羅陽派出所、三魁派出所上半年有兩個月份檢查單位數為0,三魁派出所、,雅陽派出所上半年存在有一個月單位未檢查現象。
(二)辦理行政處罰辦理不主動。上半年,全縣公安派出所共辦理消防行政處罰案件25起,平均每個派出所每月辦理消防行政處罰案件僅為0.5起,處罰量遠遠不夠。具體到各個派出所的工作情況看,除了羅陽派出所、三魁派出所有辦理行政處罰案件外,其余派出所均未辦理。另外雅陽派出所、司前派出所、彭溪派出所未辦理臨時查封案件;xx出所、xx派出所未辦理消防拘留案件。
(三)消防監督執法錄入不規范。從監督管理系統抽查情況看,《消防監督檢查記錄表》存有空項、對監督檢查不合格對象未依法制發《責令改正通知書》、法律文書未及時送達、監督檢查任務和行政處罰辦理超期等問題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上半年,全縣派出所監督檢查任務超期30起,辦理行政處罰超期1起,其中羅陽派出所行政處罰辦理超期1起,檢查任務超期2起;司前派出所檢查任務超期28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明確職責,強化制度保障。各公安派出所要明確在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修訂出臺前,繼續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監督和消防宣傳教育等職能。同時將消防監督工作納入本級工作重要議事內容,定期召開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例會,推進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工作。消防基礎指導大隊要對各派出所及其執法人員案件辦理、執法效率、執法效果和執法能力等情況進行定期量化考評,衡量執法質效,落實獎懲措施。
消防安全辦法范文3
關鍵詞:非瓣膜性房顫;老年人;華法林;抗凝
心房顫動簡稱為房顫,是一種非常多見的心律失常,其導致心臟缺乏有效的機械運動,容易在心房內形成血栓,而心源性栓子是引發腦卒的危險因素,且其最大的危害是血栓栓塞。特別是缺血性腦卒中也是房顫致死以及致殘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國房顫的病因已經由瓣膜性為主轉變成非瓣膜性為主。年齡是房顫發生的獨立危險因素,60歲以上房顫患者稱為老年人房顫,因而非瓣膜性老年人房顫是抗凝治療的最主要人群,合理科學的抗凝治療獲益最大,但是出血的危險也是最大的[1]。我院對35例老年人非瓣膜性房顫患者進行華法林抗凝治療,取得一定的成果,現將結果報告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選取我院2011年7月~2013年7月35例老年人非瓣膜性房顫患者進行研究,所有患者均無慢性肝腎損害,無重要臟器出血,無潰瘍病史,無凝血機制異常;房顫持續時間為1年以上,藥物轉復失敗或者轉復后不能維持,合并1種以上高危因素,血壓
1.2治療方法
1.2.1對照組治療方法
對照組所有患者均服用阿司匹林(蕪湖康奇制藥有限公司,國藥準字H34021029)治療,進食時口服,一日兩次,每次150.0mg,觀察記錄患者臨床治療的抗凝效果以及不良反應。
1.2.2實驗組治療方法
實驗組所有患者均服用華法林(上海信誼制藥廠生產,國藥準字H31022141)治療,晚飯后口服,初始劑量為2.5mg/d,1周之后如果INR(國際標準化比值)未達到2.0~3.0,每日服用3.125mg華法林,然后根據INR調整劑量,每隔一周測量INR1次,使其達到2.0~3.0。研究過程中必須嚴格掌握病人同時服用其他藥物,例如地高辛、卡托普利以及倍他樂克等,如果病人出現上呼吸道感染,禁止口服大環內酯類抗生素,一般都不用中藥制劑。治療后觀察患者臨床抗凝效果以及其不良反應。
1.3觀察指標
抗凝有效性評價指標:檢查患者血常規、肝腎功能、血糖血脂以及大便潛血實驗,同時進行心電圖與超聲心動圖檢查。治療前后第一個月每周監測凝血酶原時間(PT)和INR1次,以后每月監測1次。安全性評價指標:觀察患者肝腎功能,治療期間兩組患者有無腦卒或出血事件。
1.4統計學處理
數據的收集與處理均由我院數據處理中心專門人員進行,保證數據真實性與科學性。初步數據錄入EXCEL(2003版)進行邏輯校對與分析,得出清潔數據采用四方表格法進行統計學分析,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計量資料采用t檢驗,檢驗結果以p
2結果
2.1兩組患者治療前后抗凝效果比較,實驗組明顯優于對照組,具體分析見表1。
表1兩組患者抗凝效果比較(n)
注:兩組患者治療后抗凝效果比較上,p
2.2兩組患者治療后不良反應比較,實驗組總不良反應率明顯低于對照組,具體分析見表2。
表2兩組患者不良反應比較(n;%)
注:兩組患者總不良反應率比較上,p
3討論
心房顫動為臨床最常見的一種心律失常,據有關資料表明[2],我國房顫患病率大約為0.78%,80歲以上人群患病率高達7.5%。其病因過去常見為風濕性心臟瓣膜病,隨著老年化加劇,非瓣膜病導致的房顫越來越多見。據有關研究結果顯示[3],非瓣膜性房顫患者缺血性腦卒中發生率高于正常竇性心律5~6倍,對非瓣膜性房顫病人開展抗凝治療十分重要。
大量研究表明[4],有效的抗凝治療是使得患者腦栓塞危險性下降的關鍵。因而對房顫患者進行長期地抗凝藥物治療,尤其是老年人合并冠心病、高血壓和有栓塞病史的患者十分重要。老年人非瓣膜性房顫抗凝治療的常用藥物為阿司
匹林和華法林,對于有消化性潰瘍患者最好不使用阿司匹林,而華法林多適用于房顫患者的抗栓治療。華法林治療房顫患者無論是否合并栓塞,根據年齡大小,INR的靶目標可以定為2.0~3.0,即只要調整華法林劑量使得INR維持在這個值,就可保證其的有效性以及安全性[5]。華法林主要并發癥為出血,因而一旦發現INR高于規定標準,就應立即停藥,并使用維生素K1對抗。華法林通過和維生素K競爭羧化酶,使得凝血因子合成受阻,降低血液中濃度,從而達到良好的治療效果。老年人非瓣膜性房顫患者血清中纖維蛋白原與D二聚集含量升高,容易形成血栓,而華法林可以使得降低,進一步達到抗血栓形成的目的[6]。本文研究顯示,實驗組抗凝效果明顯優于對照組,p
綜上所述,使用華法林治療老年人非瓣膜性房顫抗凝效果佳,不良反應少,安全性高,值得臨床應用以及推廣。
參考文獻:
[1]周娟華,程曉討,張珠鳳等.老年非瓣膜性房顫患者行華法林抗凝治療的規范化管理[J].中國實用護理雜志,2012,28(15):8-9.
[2]郎華芳.非瓣膜性房顫患者應用華法林的護理[J].中國實用護理雜志,2012,28(4):26-27.
[3]鄭立文,劉晨,文應峰等.華法林對老年非瓣膜房顫抗凝療效及安全性評價[J].中國老年學雜志,2011,31(14):2739-2740.
[4]高秀菊.華法林預防非瓣膜性房顫病人并發腦梗死的療效[J].中國老年學雜志,2012,32(15):3284-3285.
消防安全辦法范文4
一、認清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火災的發生是現實生活中最常見的、最突出,而從麻痹和認識不到所引發的,疏忽而忽視所造成的,也是危害最大的一種災難,是直接關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財產安全大大問題,,所以我們要時刻提醒,警惕安全消防隱患與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必須做到位,做到徹底,“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將安全生產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權,尊重人權的高度,本著對社會、對公眾負責的態度,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在消防安全中要警長鳴,做到居安思維,防患于未然,防范于隱患,確實做到安全為天的理念。
二、加強消防常識的學習。災害無情,火更無情,當我們被困在火場內生命受到威脅時,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時間里,如果我們能利用保護自己的方式來為自己采取一些自救措施,那是非常必然的,利用一些物體和地形采取有效的辦法,讓被動變為主動,給自己生存和逃脫一些生機,要采取果斷的、有效的、必然的、靈活多變的辦法去為生存找到出口。在平時里要多掌握一些消防基本常識、基本消防要點,作為一名消防工作人員,必須學會有關廣泛消防知識,吸收各個案例消防火災經驗,和一些自救,疏散人流,及時采取消防果斷措施,利用滅火器減少生命和財產損失。
三、 保持良好的心態。“只有絕望的人,沒有絕望處境”當你面對、或者突然發生火災,要保持鎮靜,冷靜,認真客觀的對待面前所發生一切,首先,看外環境災情大小,怎樣采取有效辦法,及時是否打報警電話119,要準確匯報時間、地點、火情范圍,在現場中要維護秩序,了解火災范圍內人員和一些實際情況,自己在救援他人中,要首先,采取啥辦法,用被子或者其他絕緣空氣物體來為別人逃生,逃生的方向是否可行。在室內要采取趴在地上,用濕毛巾放到嘴鼻子之間用來呼吸,過濾那煙霧和干燥環境,等待救援,必要時,不間斷呼叫救援,千萬要保持冷靜態度,不能慌亂。
通過這次學習培訓, 讓我認識也不少,掌握的也很多,受益匪淺,讓我進一步知識,也提高認識,增強了工作實踐操作經驗,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掌握以下幾點;
一、熟悉本崗位的基本消防通道,具體消防基點和基線。
1、你所職責工作范圍 ,了解和掌握各個消防安全通道以及路線,或一些安全出口。
2、要掌握你所工作的范圍消防栓有幾個,具體在哪里。
3、要掌握消防栓的水、流程圖 ,和監控室的報警電路圖。
二、 要經常性的,檢查各個水流線路是否完好,檢查消防栓設備 是否完好,消防栓是否靈活,檢查閥門是否完好,消防軟管是否完好,一些消防器材備用是否完好。
三,要一定掌握使用滅火器的正確使用,檢查是否過期。
四, 必須掌握一些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消防安全認識,增強消防安全工作力度,積累一些消防安全經驗。
五、遇到問題及時反饋上級領導,遇到火情及時采取邊報警,邊撲救,采取 “先控制,后滅火,”在撲救可燃氣體、液體火災時,應首先切斷可燃物的來源,爭取在短時間內滅火成效。
六、 在工作中要保持交接清楚,有責任、有義務確保安全完成各項指標和任務。
七、 不斷參加業務培訓,提高消防安全基礎,參加消防滅火演練,廣泛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共同參與從點滴做起, 防范做去,自身做起。
消防安全辦法范文5
第二條 開發區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具體負責組織指導和綜合協調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開發區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公安分局。
第三條 開發區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在開發區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全區消防安全工作;
(二)定期分析、通報全區火災事故形勢,研究加強消防工作的措施,協調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協調制定全區消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建設和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工作;
(四)協調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開展消防工作,并對各成員單位的消防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五)提請開發區安委會與各單位、企業、各村(社區)定期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并負責每年的消防安全考評工作,考評情況納入開發區安全生產年度考核;
(六)完成開發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務。
第四條 經濟開發區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落實開發區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會議制度,專題研究開發區消防工作的重點及需解決的各類消防隱患措施,完善隱患治理機制;
(二)配合辦事處完善各村(社區)消防工作組織網絡,督辦轄區內重大消防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
(三)檢查、了解各村(社區)、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消防工作部署情況,并向開發區安委會報告;
(四)完善考核機制,開發區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及辦事處負責對各村(社區)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簽訂及年度工作的考核工作;
(五)定期匯總全區消防工作情況,分析消防安全形勢,通報消防工作信息,提出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措施;
(六)承辦消防安全委員會召開的會議以及重要活動;
(七)承辦開發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加強對本部門、行業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組織檢查,及時協調解決重大消防問題;加強與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溝通聯系,及時反饋消防工作情況。
第六條 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由有關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參加的專題會議;
(二)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或其辦公室每年對全區消防工作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查;
第七條 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的消防工作職責另行規定。
第八條 本制度自之日起施行。
經濟開發區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
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為充分發揮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作用,進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的消防工作責任,現就各成員單位的消防工作職責規定如下:
一、經濟發展局(安監局)
(一)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對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的火災隱患,督促整改或者移送、通報公安消防等部門處理;
(二)加強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從業人員按規定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三)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年度考評內容;
(四)做好重大火災隱患的排查、登記、上報工作,督促相關單位做好應急處置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五)配合上級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二、規劃建設局
(一)根據城市消防規劃,嚴格控制消防站建設用地,確保消防設施與其他市政基礎設施同步規劃。配合消防部門做好規劃的編制工作;
(二)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對發現的火災隱患,督促整改或移送、通報公安消防處理;
(三)加強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工程質量監督等管理,督促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符合國家消防安全技術標準;
(四)配合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對涉及消防安全的工程項目嚴格審批。
三、城東街道辦事處
(一)在職責范圍內督促指導村(社區)、學校、醫院、敬老院、社會事業等單位的消防工作,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積極推動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將消防法律法規宣傳列入普法教育內容。協調指導相關單位抓好《省農村消防管理辦法》的宣傳,推進農村地區消防工作法制化進程;
(二)督促指導所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和責任制,制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三)督促指導所屬單位在職責范圍內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排查和整改火災隱患;
(四)督促指導各村(社區)建立消防組織機構,落實安全責任制度,建立村(社區)消防志愿者隊伍,各村(社區)設置固定的公益消防安全宣傳欄,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村(社區)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五)完成70歲以上獨居老人家庭免費安裝火災智能救助系統工作,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備率不低于20%的任務。
(六)落實村(社區)消防水源、消防栓的普查登記工作,各村至少建有一處消防水源。
四、公安分局
(一)負責對開發區全區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二)根據經濟發展需要,加強消防隊伍建設;
(三)組織開展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
(四)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娛樂場所的安全管理;做好重點防火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時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加強隱患整改。
(五)加強消防法律法規宣傳,督促、指導和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消防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六)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五、工商分局
(一)督促指導集貿市場、個體工商戶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和責任制,制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排查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對發現的火災隱患,督促整改或移送、通報公安消防等部門處理;
(二)依法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的登記注冊。嚴格市場準入,對應取得而未取得消防行政許可的單位,不予辦理登記注冊和年審手續;
(三)依法查處假冒偽劣消防產品。
六、開發區交管所
(一)督促指導道路交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和責任制,制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排查和整改火災隱患;
(二)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將消防安全培訓情況納入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質認定內容。
七、新城東供電所
(一)全面負責本系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排查和整改火災隱患;
(二)根據全區城市發展需要,合理制訂供電發展規劃,滿足大型建筑、廠礦企業等單位消防供電需要。完善快速反應機制,確保事故現場供電安全。
八、開發區工會
(一)依法維護職工消防安全權益;
消防安全辦法范文6
提升社會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水平。出臺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配套制度,全縣所有消防安全管理站要于4月底前實行實體化運作,落實辦公場所,明確消防專(兼)職管理人員,落實人員編制,保障運行經費。推行三級督改、隱患抄告、聯合執法、信息報告、定期會商、應急聯動、群防群治七大工作機制,全面推廣使用消防安全網格化信息系統,并確保消防安全網格與綜治網格無縫對接。
提升社會單位“戶籍化”管理水平。各街道(鄉鎮)、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出臺“戶籍化”管理辦法,全面推行社會單位、村居樓宇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行業、系統的主管部門應在本行業、系統內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指導單位(場所)落實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聯勤聯查制度。制定四類“戶籍化”管理建設標準(四類:小單位小場所、一般單位、居住出租房、空巢老人居住的老房子),提升消防安全檔案規范化建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自我評估三項報告備案制度,實現單位消防安全“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
提升火災隱患防控督改水平。各街道(鄉鎮)、部門要深入開展出租房、通天房、合用場所、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建筑及建筑消防設施、消防產品等重點領域專項治理,消除火災隱患。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等重點時段,部署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加強重點火災隱患集中區域和重點場所的監管力度,定期開展督導,協調督促隱患整改。深化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四級政府掛牌督辦,確保9月底前完成政府掛牌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隱患整治工作。年內,居住30人以上的出租房要完成配備滅火器、手電筒、逃生繩或逃生軟梯、簡易呼吸面罩等消防安全“四要件”,單位(場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
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著力夯實火災防控基礎
進一步完善城鄉消防規劃。各街道(鄉鎮)要認真組織實施《縣消防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等涉及的區域在編制總體規劃時要同步編制消防規劃,將公共消防設施、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消防安全布局納入城鄉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2013年已完成總體規劃的建制鎮要完成消防規劃編制或在總體規劃中設消防專篇,并將農村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消防基礎設施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
進一步加強消防裝備建設。根據《縣消防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公安消防部隊-2015年滅火救援裝備建設規劃》要求,購置消防宣傳車1輛。
提升綜合應急救援能力,切實強化消防隊伍保障
加強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建設。加強“六有”(有執勤車輛、有固定隊址、有必備器材、有人員執勤、有組織訓練、有長效保障)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霓嶼街道年內要完成政府專職消防隊建隊工作。將政府專職消防隊接處警納入城市“119”大集中接處警調度指揮系統建設。根據公安部等五部委《關于積極促進志愿消防隊伍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全縣應當建立農村志愿消防隊的行政村要建立有組織、有人員、有小型車輛、有消防泵、有固定隊址“五有”志愿消防隊。
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保障。各街道(鄉鎮)、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和《省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精神,進一步健全經費保障機制,要將公安消防部隊、政府專職消防隊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的消防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優先保障消防部隊參與事故搶險救援所需的特種器材和個人防護裝備經費。建立健全消防隊員工資福利待遇和醫療保障制度。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和管理的意見》要求,政府專職消防隊的隊長、副隊長由鄉鎮事業單位人員擔任。
加強消防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根據消防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要求,進一步完善志愿者應急救援中心建設,定期組織開展業務技能培訓,建設志愿者應急救援中心管理平臺,實現應急資源和信息共享。落實綜合應急救援聯席會議制度和滅火救援專家組例會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我縣災害事故形勢,評估隊伍裝備建設水平,密切各聯動部門與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信息聯絡。建立健全災害事故應急預案聯席修訂制度,實行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實時動態更新。
深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注重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
深化消防宣傳基礎工作。創新“進村達戶”式宣傳,將消防安全宣傳工作納入“網格化”、“戶籍化”管理內容,重點抓好《消防安全二十條》的宣傳,編寫適用于普通民眾閱讀的非學歷型短期培訓教材,在全縣開展消防知識大普及行動。進一步深化消防宣傳進機關、進媒體、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進場所、進出租房、進海島“十進”活動,每個社區、村居半年開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練,并確定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宣傳員;80%的行政村(社區)宣傳櫥窗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