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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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方案

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方案范文1

人民政府:

武漢市長江蓬墊廠(原名武漢市長江汽車改裝廠)系一元街街屬企業(集體所有制性質),法定代表人:李進錢,注冊地址:江漢區天門墩路7號?,F因社保欠費,提請辦理緩繳手續。

改制經過:11月8日,該企業根據[武政辦()102號文件]和[岸發()8號文]及區街關于企業改制的有關文件精神,正式向一元街工商總公司提交了《企業改制申請報告》。一元工商總公司于當月10日下達了[岸元工商()11號批復],長江蓬墊廠改制工作正式開始。7月16日按改制程序進行資產評估審計,7月18日下發[岸國資局()第135號文批復],12月27日再次召開職代會,討論通過系列方案并付諸實施。

資金情況:4月26日,長江蓬墊廠與武漢天新置業有限公司簽定協議,將天門墩路7號資產(即土地使用面積2960平方米,建面2050平方米)有償轉讓,變現資金為人民幣360萬元(當年評估價為170萬元),并按合同約定首期兌現202萬元資金。截止當前武漢天新置業有限公司仍欠長江蓬墊廠改制變現資金158萬元,經雙方對帳無爭議。

困難因素:改制資金不能如期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其間一度出現司法糾紛,二是購買方目前資金暫有困難。改制變現資金不能如期到位導致的結果:一是“社保欠費”不斷增加。職工一天不從集體窗口轉入個人窗口,職工個人社保金依舊由廠方負擔;二是部分未交社保的職工的“門檻費”頻頻上調(由的3000元/人入保至今天的35,000元/人),改制成本已經出現負增長。

企業請求:全廠共有職工131名,已退休享受社保待遇的有44人,在剩余的87人(男48人,女39人)中,已有77人進入社保,共計欠費1,252,233.60元。未進入社保10人,應交納社保金350,000元。如從1998年7月起至6月底止進行推算,目前所欠社保金共達1,602,233.60元,如不即時采取“止血”措施,長江蓬墊廠改制工作將難以進行。

為了改變當前困難局面,長江蓬墊廠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關于緩繳改制企業所欠社保金的報告,要求將全部職工社保關系,提前轉出集體戶頭,進入個人窗口。所欠費用列出計劃,保證資金到位時,一并如數補齊。有效防止社平工資上調帶來社保金增幅的不堪后果,確保企業改制工作的有效進行。

鑒于上述情況,特報請區政府協調解決。

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方案范文2

一、推進集體企業改革改制,理順產權關系,加大資產整合力度

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以項目為依托,以產業和行業為聯系,通過對企業資金、資產、產品、項目等要素的優化整合、優勢互補,采取股份制改造、兼并(合并)重組等多種形式進行改革改制。通過改革改制,聯社系統近三分之一的企業建立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同時,加大企業資產重組和整合的力度,充分優化企業資產,使資產發揮最大效益,達到了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一是對有資產、有經營項目、企業管理基礎較好、有發展前景的企業,積極推動其改制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有限責任公司。截止2015年底,共有27戶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通過企業改制,理順了產權關系,確定了聯社資產在改制企業中的股權比例(其中:聯社股權比例最高為65%,最低為5%)。通過企業改制,明晰了產權關系,進一步激發了企業自主發展的活力,使企業生產經營實力不斷提升。西安福樂家具有限公司生產能力逐年提高,年產值2013年已突破1個億;西安弘濤塑業有限公司現已發展成為擁有9大系列產品、150多個品種,年生產能力1500噸、西北地區最大的、最具發展前景的注塑產品企業。

二是對生存無望、資不抵債、職工生活無保障的困難企業,加快實施企業兼并(合并)重組。截止2015年底,兼并企業12戶、合并企業11戶,不僅使集體資產得到重組,職工得到妥善安置,而且實現了困難企業的有序退出,減少了企業資產的消耗。

在推進集體企業改革改制中,我們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全國總社《聯社集體企業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先后制訂和實施了《西安市工業合作聯社實行股份制改制的規范意見》、《西安市工業合作聯社集體企業改革改制職工分流安置的指導意見》、《西安市工業合作聯社改革改制企業審計評估程序及有關財務事項的規定》等文件規定,規范了集體企業的改革改制,推動了企業的改革和發展。聯社集體資產在各企業的產權變為聯社在各企業的股權。雖然轉換體制中股權比例與產權比例對比有所降低,但是引領了各企業注冊資本的大幅度增加,經濟規模更加壯大。

二、充分利用企業土地資源,通過資產置換的方式,盤活企業存量資產

對有存量資產、缺少啟動資金、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通過招商引資,盤活存量資產,使企業的資產持續增值,為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打好基礎。近年來,我們針對這種類型的企業,以資產置換的方式持續發力,獲得了較好的成果。

企業資產置換就是企業用合法的現有資產進行招商引資,通過土地開發、房屋重建等形式置換回優良資產的經濟活動。企業資產置換必須按照國家、省、市現行法規政策,又要結合企業的實際。我們著重從如何保證企業持續生存和發展、職工生活福利的提高、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四個方面入手推進這項工作,并且把它作為資本經營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對此,在實踐的基礎上我們先后制訂了《西安市工業合作聯社資產置換項目(聯建)指導意見》和《西安市工業合作聯社自建項目指導意見》在系統中強力推進。

在企業資產置換過程中,必須按照程序規范運作:(1)企業根據土地、資產、負債、人員的實際狀況,存在和面臨的問題,進行可行性調研分析,并出具建設開發可行性分析調研報告,報告中要對各種形式進行詳細的分析、測算、比較,在綜合各種建設開發形式后,確定資產置換形式并提出預案申請上報聯社。(2)企業按照聯社有關規定對資產、負債情況進行預審預評。(3)企業依據實際資產狀況,面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解決問題的思路和設想,擬資產置換的方式形成文件資料經聯社同意后,進行內部公示。企業應引入競爭機制,面向公開招商,廣泛尋求合作方。(4)企業通過招商初步確定2-3家入圍合作方,與聯社交換意見。聯社、企業對確定的入圍合作方進行考察。(5)企業根據確認的評估結果與合作方商談的情況,制定實施方案(草案)、合作協議書(草案)上報聯社,聯社進行審核論證。(6)企業就確認的資產評估結果,對入圍合作方的考察情況、實施方案(草案)等形成文件資料進行企業內部二次公示。(7)聯社對企業資產置換項目進行審批,企業與合作方正式簽訂《合作協議書》后組織具體實施。

截止2015年底,共有15戶企業進行了資產置換,用100余畝工業劃撥用地置換回商業用房面積46500多平方米,僅按每平方米1.2萬元房產交易價計算,這些商業用房總價值約為5.58億元,并收回資金1.1億元。既解決了困難企業生存 發展的難題,又解決了企業職工住房困難的問題。按西安地區工業劃撥地最高價每畝80萬元計算,增值8倍之多。如:2015年完成資產置換的西安市步鑫鞋廠,企業原有工業劃撥用地13畝,通過資產置換,置換回商業用房面積7500平方米,價值約為11250萬元。并且解決了200余戶職工的住房問題。

三、加大資本運作力度,使資產發揮最大效益

一是積極與金融機構協商,將企業原借款通過現金方式以較低的價格回購,縮水打折,減輕企業負擔,通過運作企業的債務,極大地降低了資產負債率,這是資產增值的另一個主要原因。“十二五”期間,通過利用國家政策和大量艱苦的工作,以406萬元化解了7戶企業欠金融機構的債務20045.59萬元。

二是對拆遷、兼并、聯建等企業,一方面做好審計評估工作,保證聯社資產的完整和安全,另一方面對拆遷和兼并企業涉及聯社產權嚴格按照產權比例,在優先職工安置的前提下,盡可能的收回資金。對有余量資金的企業按照總社資產管理的規定還要收回溢價部分。

三是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投入金融信托、投資活動,提高資金的回報率,比如:購買理財產品、活期變定期、短期借款解困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收益。

四是對有發展前景的改制企業,為保證聯社資產的增值股權比例不受影響,加大了資金的投入。

四、加大資產監管力度,保證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一是健全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根據財務管理有關規定,近年來我們結合聯社的具體情況,先后制訂和修改完善了《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企業財務會計內控制度》、《貨幣資金管理制度》、《費用報銷管理辦法》、《企業重大資產變動事項申報制度》、《預審預評管理制度》等財務管理制度,使財務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化、制度化。

二是加強對企業重大資產變動的管理。凡是投資或接受投資、企業借貸和資產的出讓、報廢、新增都嚴格進行審批。

三是加強對企業大額資金使用的監督。企業拆遷改造、聯建開發、合作開發、產權轉讓等所取得的資金,都必須納社管理和監管的范疇,聯社每年對有大額資金使用情況的企業進行財務檢查,控制費用的支出,確保資金使用的合規合法性。

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方案范文3

諸城,山東省濰坊市的一個縣級市。18年前,當地推動國有和集體企業改制,把90%以上的企業都賣掉,引發激烈爭議,當時主政的諸城市市長陳光被戲稱為“陳賣光”。

在爭議中,諸城的經濟實力躋入了全國百強縣的行列。如今,諸城又率先撤銷了全部行政村,幾個小村莊合并成大的農村社區,引導農民集中到中心村居住,農村社區成為諸城新的社會基層組織。

除諸城外,山東淄博、臨沂、濟寧、德州、聊城等地都部分推行了“撤村改社區”。事實上,這些撤并舉動都是在城鎮建設用地緊缺的情勢下出現的。專家認為不能強制農民“被城市化”,警惕村改居后產生的大量“三無”(無土地、無工作、無社保)農民。

農村社區化

新建的集中居住區位于中心村內,農民到社區中心村集中居住,建制村原有的一些職能,包括土地承包關系在內沒有變化。

8月20日,諸城市龍都街道土墻社區的一棟兩層小樓里,男主人張玉磊熱情地泡茶,迎候筆者的來訪。他家門前有一個小院,客廳里擺著寬大的茶幾和沙發,液晶電視機掛在墻壁上。一樓有車庫和廚房,廚房的廚具潔凈,臥室則分布在二樓,家中已經看不出多少農村的痕跡。

張玉磊的新房不是自己建的,它是諸城農村集中修建住宅樓的一部分。今年春節前,張玉磊一家喬遷新居,成為新社區的首戶。他十年前建的平房,經過拆遷平整后,已經成為工地,正在建造新的集中居住區。

張玉磊現在居住的新房,面積有206平方米,而他之前的家――老平房,有“四間北屋,四間南屋”,共120平方米。他介紹,新樓的120平方米是用以前的宅基地免費置換的,張玉磊交出宅基地,而多出的86平方米,他以每平方米1400元的價格購買。

這里離諸城市區只有3公里。雖然房子沒有大產權,只是集體土地使用證,不準買賣,但這個價格,張玉磊覺得很劃算,他說,以后小孩也不用買房子了,沒有大產權也無所謂,房子是自住,不會拿去賣。而在諸城市區,商品房的價格已經達到了每平方米3000多元。

在土墻社區,類似的兩層小樓成了稀缺資源。土墻社區黨委副書記趙玉霞介紹,這種兩層的連體民居只有120套,“老百姓都搶著買,開始規劃的時候,考慮到是在農村,農民有農具要放。但是后來一論證,發現這樣并不太節約土地,后來建議城郊的社區建多層住宅?!币虼?從2009年開始,規劃和在建的房屋都是5層的住宅。

行政村改社區后,張玉磊的身份并沒有發生變化,他仍然是農村居民。不過,他已經不種地了?!拔覀冞@邊地少,我家里只有1畝多地,每個人只有4分半地?!睆堄窭诮榻B說。

張玉磊家的承包地,以每年每畝800元的價格流轉出去了。同時,他還有一個身份,就是當地一家商貿公司的負責人。

位于諸城市近郊的土墻社區,轄區內有不少工廠或公司,到這些工廠或公司打工,成為這些少地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

今年7月底,土墻社區由5個行政村撤并而成,全社區4200人,1100戶。原來的西土墻村成為這個新社區的中心村,新建的集中居住區位于中心村內。中心村的選擇有一定的標準,比如交通比較方便,發展潛力比較大,有輻射帶動能力。

從2007年開始,諸城在全市農村全面開展了農村社區化服務與建設,以兩公里為半徑,把全市1249個村莊按照地域相鄰、習俗相近的原則,規劃建設為208個農村社區,每個社區涵蓋5個村莊、1500戶左右。每個社區設立社區服務中心,提供醫療衛生、社區警務、文化體育、計劃生育、超市等服務,引導農民向社區中心村集中居住。2008年6月,這些農村社區全部建成運行。從2008年6月21日起,諸城市撤銷轄區內全部行政村。

不過,當前,建制村原有的一些職能還沒有變化。“欠賬還是屬于村里。轉移支付還是放到村里,不是放到社區。雖然行政村撤了,但村的一些職能還沒有變?!蓖鯚ㄐ聦P者說。在村莊撤并前,王煥新是大辛莊子村的村支書。岳家莊社區黨委成立后,王煥新的身份發生了變化,從村支書變成社區的黨委委員和居委會委員。

農民的困惑

農具、手扶拖拉機、糧食和牲畜都無處可放,集中居住地和承包地離得遠,務農不方便了。

然而,居住的困難和問題也顯而易見。土墻社區被視為農村社區化的典型,但該社區已經入住新社區的農民有86戶,還不到全社區1100戶的十分之一。更多的住宅樓還在規劃和建造當中。

對于那些還在務農的農民來說,他們心存疑慮。在舜王街道大辛莊子村,村民張志明告訴筆者,如果住進樓房,而且還在高層,那農具怎么辦?手扶拖拉機放到哪里去?糧食和牲畜怎么辦?

集中居住地和承包地離得遠,也是集中居住面臨的一個難題。村民紀會波所在的大辛莊子村已經被撤并到岳家莊社區,這里不是中心村,離中心村還有5分鐘的車程。讓他擔心的是,如果搬到中心村統一居住,以后回來照看承包地的瓜果就不方便了,如果不種地,把土地都流轉出去,租金又很低,沒有辦法保證一家老小的生活。

王煥新對筆者介紹,大辛莊子村務農的比較多,大伙都想居住地點離自己的承包地近一點,這樣種地方便?!艾F在政府政策還沒下來,實在不行的話,將來也要搬到中心村去?!蓖鯚ㄐ抡f,新的岳家莊社區中心村實行統一供水、供電、供暖等,如果在中心村之外再建居住區,重新再搞一套,這樣設施浪費就會比較嚴重。

不能強制農民“被城市化”

“大規模推進農民集中居住要因地制宜,尊重農民意愿,要有利于農村生產生活,對于不種地的農民可以建樓房集中居住,但純農區則不一定適合,否則就會出現‘挑著糞擔上電梯’的尷尬現象?!比r問題專家、中國城郊經濟研究會副會長顧益康善意提醒。

對于村莊撤并建社區現象,熟悉基層情況的山東聊城市委黨校經濟管理教研室副教授夏正智非常關注?!耙ㄟ^建設中心城市的辦法來吸引農村居民進入中心城市居住和生活,而不是以村改居的方式強制農民‘被城市化’?!毕恼钦J為。

夏正智表示,目前的村改居、建設萬人村等行動主要是在新農村建設的名義下,歸并和縮減農村住宅建設用地,以獲取城鎮建設用地指標、補充地方財政收入,其背后的主要推動力量就是國土資源部出臺的“城鄉建設用地掛鉤制度”。

“按照國土資源部出臺的‘城鄉建設用地掛鉤制度’,地方政府新增城鎮建設用地不得超過農村退出的宅基用地面積。如果農村不能退出宅基地,也就意味著城鎮不能新增建設用地,地方非農產業(包括房地產業)發展就要受到土地制約,同時地方政府也不能通過土地征用和土地出讓的價格差額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在此規定的逼迫下,地方政府不得已只能借以新農村建設的名義,強制減少農村宅基地面積,以增加城鎮建設用地面積。”夏正智一語道破了“村改居”的秘密。

根據夏正智的研究,山東村改居的建設方案比較多樣化,有城中村改造、城郊拆遷、鄉鎮駐地建設、村莊合并等多種建設方案?!皩ζ渲械睦娴檬Р缓弥苯釉u價,但壓縮農村宅基占地面積是這些所有方案的共同指向?!毕恼歉嬖V筆者。

按照我國《憲法》規定,農村土地屬于集體所有,也即農村社區居民共有。農村宅基集體所有、家庭使用,是農民的現實財產。宅基地與房產是農民財產的兩個組成部分,但性質和功能不同。

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方案范文4

內容提要: 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不僅需要用法律規范來確立國有企業獨立的市場主體地位,更要求通過法律對企業產權的確認調動企業內部投資者、管理者、技術人員及普通勞動者的積極性來創造企業活力。因而,構建國有企業法律體系以確立其市場主體地位,著眼企業增量利益的調整,確認勞動者、企業家、技術人員產權以激發企業活力是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的立法方向。

現代企業制度是指同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有關企業的各種制度的總稱。 [1]由于公司制度是現代企業制度中最典型的企業制度。具有其固有的優勢,有利于使國有資產決策和利用分散化、民主化。更適應市場經濟的決策模式和市場競爭的需要。用法律來規范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是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規范化、正規化的惟一途徑。問題是目前的企業法、公司法和民法以及勞動法都只是從把國有企業重構為一個獨立的經營者市場主體這一層面來規范國有企業如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即偏重于明確企業的民事或商事主體地位。也就是在沒有把國有企業內部關系調整好(政策性、社會性負擔沒有剝離、自生能力、內部活力沒有產生)之前就把他們推向市場,讓他們去與形式平等而實質不平等的具有“狼”性的非國有企業去競爭,其結果是可想而知的。很多大中型企業徒具公司制的形式,而人員、管理體制、運行機制還是跟以前一樣。要么是政府的執行機構,要么“內部人控制”,無法建立起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與我國企業立法不完善性有關。筆者認為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立法應該:

1.在法律體系上應以投資責任作為分類標準,體現企業主體平等性。我國企業立法單從體系上看是較為完備的,以所有制為標準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集體所有制企業法、鄉鎮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外資企業法等;以投資者責任為標準有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獨資企業法等。但是主要存在三個問題:一是對同一企業有可能存在不同的法律調整而且其規定相互矛盾。例如:國有企業、鄉鎮企業與公司法之間、獨資企業與私營企業法之間都存在這種問題。二是法律條文在各企業立法之間重復較多,浪費了立法資源。三是各企業主體地位不平等。有的企業享有較多優惠政策,造成企業之間形式上和實質上的不平等?;诖?,現階段做好企業立法需要解決兩個問題:第一是對現有的企業立法進行梳理。理清企業法律規范之間的關系,在這一問題上漆多俊教授提供了一種分析框架,即把企業法律規范之間的關系分為并立關系和交叉關系。從而對《公司法》與《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之間的關系、《公司法》與外資企業法之間關系、《合伙企業法》與《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及《民法通則》之間的關系作了較為明析的分析。 [2]但是,這種分析框架中最為關鍵的一般法與特別法、普通企業法律形態與特殊企業法律形態的劃分標準并不容易掌握。且這兩種關系是否一定是在效力等級相同情況下才能使用,由于其提供的例子全部是同一效力等級,又沒有作出說明。如果是,那末這種分析框架的作用就會受到限制;如果不是則如何建立這種分析框架。只有在對現行的企業立法之間的關系有一個十分明晰的了解才能對現有的企業立法進行整合,形成一個相互之間界限分明、覆蓋全面的企業法體系。第二是設立法制的價值取向。我國現行的設立法制是以交易安全為價值取向而犧牲了經濟效率。企業設立的特許主義與核準主義還是主要的準則,程序繁瑣,耗時費財;立法內容多有重復且規定嚴格的法定資本及其交付期限,實行實繳資本和資本維持制度以及對企業經營范圍嚴格限制;企業設立主體的法律責任偏重。在注重交易安全的同時失去了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效率。而且過分地注重交易的安全并不能帶來真正的安全,因為只有效率法則才是市場經濟的最高法則。誰沒有效率誰就會被市場淘汰。因此,企業立法應該效率與交易安全并重,讓企業的設立主體有多種選擇,既能靈活的設立,同時又能順利的退出;把市場準入制度與企業設立準則主義結合起來;合理分配企業設立主體與中介機構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設立法律責任,真正提高企業交易安全。

針對國有企業立法有的學者主張采用特殊形態企業立法,名稱可以為公營企業法、國有企業法或國有企業改制法;有的學者則主張只按投資者責任立法,不單獨針對國有企業立法。筆者認為既應考慮國有企業的特殊性,有很多國有企業要承擔國家的戰略和社會責任,不能采用公司制,只能采取國有國營的形式。又要考慮到我國已加入了WTO,對國內外企業一律實行國民待遇。需要平等對待企業、實行無歧視立法。因此,將外資企業法、鄉鎮企業法、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私營企業法等分解整合到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獨資企業法、國有國營企業法、股份合作企業法中,再輔之以國有資產管理法及特殊行業準入立法?;旧峡梢约缺WC了立法的統一性,又體現了企業的平等性。目前,國有企業在許多方面難以與非國有企業實質上平等,非國有企業沒有沉重的歷史包袱,又占有了先發的優勢(一開始就是獨立的市場主體)。因此,依據《公司法》第21條規定,國務院應對國有企業改建為公司的實施步驟與具體辦法作出統一規定,如不能作出統一規定則應依據實際情況作出指導性意見。其原則是體現平等性。這是國有企業在第一層面上重構市場主體的前提。只有把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放在同一起跑線上競爭才能培育成具有獨立人格的經營者和市場競爭者。只要存在特權就很難轉變為獨立的市場主體。

2.企業立法在理論上著眼于企業增量利益 [3]調整。目前我國企業立法受民法理論影響較大,重點是界定所有權與經營權之間的關系,所有制立法是主流,就是1993年出臺的以投資者責任形式的企業立法《公司法》也主要界定投資者的所有權(股權)與企業經營權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雖然涉及了股息的分配,它只是股東-投資者之間的利益分配,并沒有涉及投資者、投勞者、管理者(嚴格意義也是投勞者)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

(1)民法理論對增量利益的調整采取理論邏輯是:確定物權所有者物權產生法定孳息(民法上把企業經營利潤作為法定孳息)物權所有者享有法定孳息的收取權。但這種調整方法只能適用于農業社會時期工廠的所有者、經營者甚至生產者三者合一的時代,隨著信息社會的到來,生產的社會化和信息化,以這種調整方法來調整企業利益的分配根本不適應時代的需要。第一是忽視了增量利益產生的勞動的存在。物是不能自行增值的,資產只有投入運營,在生產環節產生增量利益。而活勞動是產生剩余價值的惟一源泉。

第二是只重視有形資產,忽視人力資源和無形資產。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企業在二個方面產生了深刻的變化:一是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對剩余價值的生產有重大的作用。二是知識工人在職工中的比例越來越大,企業的生存與發展跟企業中知識工人的創造性和創新性勞動密切相關。而我國企業法并沒有承認勞動者的勞動力所有權的產權性質(有的學者以人力資本的概念來代替勞動者的勞動力所有權的產權)否認其參加利潤分配的權利。就是對無形財產權-知識產權也是采取限制的態度。公司法對專利、工業產權、信譽(商標權)等無形資產出資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得超過20%,高新企業不超過30%。第三是否認了按勞分配,實質是按資分配。目前,我國企業法所體現的分配關系還是國家作為資本所有者得利潤、工人得工資。

(2)企業法理論應該是著眼于增量利益的調整(但并不否認對存量利益的界定),通對企業內部增量利益關系的調整調動投資者和投勞者的積極性來注入企業的活力。這是企業立法的最主要的指導思想。通過法律界定投資者以決策勞動和資本所有者兩重身份取得利息和部分利潤,管理者以管理勞動以及形成的無形資產所有權取得部分利潤索取權,技術人員以其科技勞動和技術對價值創造的貢獻取得部分利潤索取權,普通勞動者以其生產勞動取得部分利潤索取權。歐、美等發達國家已經出現職工參與企業純收入分配的多種途徑:一是利潤分享制。在美國、法國和英國普遍實行:在法國,1990年參加利潤分享的人數達到1400萬人,約占職工總數的60%;在美國,20世紀80年代末有15%的公司實行了利潤分享制,參加人數占全國職工總數的22%;英國政府1978年制定了利潤分享法規,1980年參加利潤分享的職工達到51萬人 [4]而且這部分收入可以享受法律的稅收優惠。二是企業價值分享制,即采取股票期權方式對企業的價值的增值分享的制度,1997年《財富》雜志評選的1100家上市公司中有53%的公司授予全部職工股票期權, [5]80年代英國政府制定了鼓勵企業授予職工股票期權。 [6]三是企業所有權分享,即職工持股計劃(ESOP)。四是管理權分享制。職工根據法律或有關規定參與企業管理,代表全體職工利益,主要在德國普及,1976年德國頒布的《共同決定法》規定,職工在2000人以上的公司監事會(相當于董事會)由勞資雙方代表組成,比例為各占50%。 [7]企業職工通過參與利潤的分配使企業的所有者與職工共同承擔風險,共享收益,共同關心企業的發展。我國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國家,職工是企業的主人,應以各自的貢獻參與企業利潤的分配。社會主義法律也應該給予明確的確認,確認其勞動力所有權(包括企業家產權)同資本、技術、信息共享利潤分配。

3.在法律制度上應通過企業家產權制度、勞動者勞動力所有權制度、技術產權制度的確認及對企業稅收優惠制度的實施,引導企業進行各種形式按勞分配制度和按要素分配制度,施行投資者、投勞者的利益制衡的各種公司法律制度,重構國有企業充滿活力的市場主體。

(1)企業家產權制度。企業家是經濟發展的生產力主體。確認企業家產權制度是解決我國企業家資源稀缺和國有企業企業家行為失范的關鍵,是建立科學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重要條件。確認企業家產權制度從以下三個方面來進行:一是確認企業家階層的法律地位。法律上有階級劃分,如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也有職業劃分,如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干部,但沒有根據所有權和經濟職能進行的階層劃分。如雇主和雇員,董事、經理和雇員的劃分。法律地位不明確,也就談不上權利與地位及法律上的保障,鮑莫爾(Baumol)提出,一個社會的生產力發展和科技進步的快慢主要不是處決于該社會企業家資源多少優劣,而是取決于社會的制度機制對企業家資源 [8]的引導和發揮。并提出三條定理:各時代各社會間,決定企業家資源各種用途酬勞的游戲規則;各個社會企業家資源應用的方向因上述游戲規則的不同而不同;企業家資源在生產性領域和非生產性領域的應用配置。即用法律確認適合企業家資源向生產領域配置和應用的游戲規則是社會發揮企業家生產力作用的首要的制度條件。因此,明確確認企業家的法律地位,并給予法律上的保障是企業家產權制度的確認的首要條件。二是企業家產權的內容包括經營權、管理創新所有權、信息所有權、企業家以自己的經營形成的無形產權。法律確認企業家產權內容的合法性并賦予其剩余索取權。在公司法律制度設計上,是以企業家產權可以作為出資的形式-產權股份化方式參與剩余索取還是在公司章程中以契約(合同)方式參與剩余索取;是以強制性條款規定企業家產權還是用任意性條款來確認企業家產權。需要在實踐中總結經驗,歐美公司法對此規定也不盡一致。三是企業家市場的建立有利于企業家產權的界定和定價。國有企業的企業家90%以上是國家通過行政機關任命的。對企業家的評價不是來自市場而是來自政府,而政府對企業家的評價實際只是另一種形式的公務員考核,不能體現企業家的產權價值。

目前,國有企業中進行試點的“年薪制”,“股票期權制”以及“MBO”(ManagementBuy-outs)即“管理層控股收購”或“管理者收購”。實際就是對企業家產權取得剩余索取權的承認。它的主要作用是有利于形成企業家與所有者和企業利益的長期相關和一致性。使企業家剩余控權與剩余索取權相匹配。尊重企業家的勞動成果,發揮其創新、開拓精神,塑造企業的活力機制。

(2)勞動者產權制度。勞動者的勞動包括投資者的決策勞動、經營管理者的指導與協調及監管勞動、技術人員的腦力勞動及普通勞動者的生產或服務勞動。經營管理者的勞動已包含在企業家產權中,技術人中的腦力勞動分兩部分進行確認,一部分是技術人員的創新勞動的結果:技術作為一種知識產權法律上已給予確認。另一部分內化于技術人員勞動中科技勞動在法律上也應給予確認(將在下面技術產權中予以闡述)。因此,這里需要法律確認的勞動者產權制度主要是指投資者決策勞動與普通勞動者的生產或服務勞動。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勞動產權因為與投資者的資本所有權的合一而容易被忽略,認為投資者僅僅以資本所有權而享有剩余索取權,普通勞動者的勞動因為在信息化時代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純粹的生產勞動或服務勞動對商品價值創造的影響越來越少而容易被忽略。另外“英雄史觀”的深刻影響,忽視了普通勞動者的地位和作用, [9]總認為企業的活力只是來源于企業家經營管理才能,殊不知,沒有企業全體職工的積極性與創造性的發揮。企業是不可能搞好的,一個好的企業家最根本的作用只不過起到了激發全體職工的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凝聚了企業職工的意志,上下同心、共擔風險和利益的作用。知識經理也從監督勞動轉變為親自參加勞動;從加強工作方案和方法轉變為理解工人。 [10]臺灣《天下》雜志里有一句話說得好“經理與工人間相互理解,便能撐起企業大廈?!币虼耍瑒趧诱弋a權制度的合法化是勞動者提升自己產權價值的催化劑,將極大地促進勞動者學習知識、掌握技術和關心企業利益。因而它是企業活力的一個重要來源。我國股份合作制企業中的勞動合作和資本合作相結合的方式是勞動者產權制度理論與實踐的典型結合,在公司制中引入勞動者產權制度也應是個很好的嘗試?!豆煞萦邢薰疽幏兑庖姟罚蛾P于發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指導意見》,各省市也制定了發展股份合作制企業法規,上海、北京、深圳等十幾個省市的地方政府陸續出臺了“關于組建職工持股會”的試行辦法,目前,我國實行職工持股的方式大體有四種:一是根據國家體改委原制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在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內部職工股。二是組建有限責任公司和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時,職工以自然人身份入股。三是股份合作制企業設立職工個人股;四是組建職工持股會向公司投資。嚴格地說,職工持股(ESOP)并沒有真正體現勞動者產權制度的法律化。它還是以投資方式取得股權。沒有體現以勞動者勞動力所有權取得股權產權制度,與職工持股收購(EBO。EmployeeBuy-outs)一樣,還只是一種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方式。

(3)技術產權制度。知識技術的載體是基本的生產要素即勞動對象、勞動資料和活勞動。知識技術創造的價值一方面依賴了大量內化在活勞動中的知識技術,另一方面依賴了大量內化在生產資料中的知識技術,形成合力,在創造新使用價值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使消耗的生產資料的價值轉移到新產品中。相應地,知識技術產權制度內容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知識產權,它是知識技術內化于生產資料中形成物化勞動,是物權的一種形式。另一部分是知識技術內化于科技勞動者上的活勞動。這種活勞動是一種復雜勞動是幾倍、幾十倍甚至成百上千倍簡單勞動,是勞動者勞動力所有權的表現形式,是一種“內物權”。“內物權”的股權化,是體現知識技術產權的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形式的結合,基于知識技術在企業利潤中的貢獻,在公司法中應對技術產權出資比例給予適當的提高,當然,這與技術市場和評估市場的成熟和完善有很大的關系,但不能因市場的不成熟而限制技術產權的價值。這里有一個相互促進的過程。在法律制度設計上應考慮到目前生產力水平的不夠發達,資本還具有稀缺性,對技術產權在公司法中的規范還是以任意性條款予以規定,但在稅收方面應有優惠的法律規定予以引導。

注釋:

[1]史際春.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的法律問題[DB/OL].http//civilaw.cn.2001—04—26。

[2]漆多俊.市場經濟企業立法觀—企業、市場、國家與法律[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68。

[3]陳乃新.經濟法是增量利益生產和分析法[J].法商研究,2000,(2):12。

[4]韓寶江.西方世界的拯救—現代西方收入分配制度變遷與貢獻[M].山東人民出版社,1998,251。

[5]NCEO.Employee stock options fact sheet.nceo.org/。

[6]Lesley Baddon,People's capitalism:a critical analysis of profitsharing and employee share ownership,Roatledge,London,(1989).31~32。

[7]李永杰.國外股份制經濟100年[M].廣州:廣州出版社,1997,161~168。

[8]丁棟虹.企業家產權制度建設及在中國的實踐[J].學習與探索,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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