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專項應急預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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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專項應急預案

環境專項應急預案范文1

關鍵詞 總承包 前期 安全管理

在如今建筑業產業結構加速調整,市場競爭日趨加大的環境下,工程總承包建設模式以其一體化、集成化的特點,在加大資源整合、提高生產效率方面的有力優勢,逐步順應當今工程建設行業發展規律和社會化大生產的要求,成為大中型建設項目建設的首選模式,受到目前國家、社會、行業的極大關注而不斷引用并優化。然而因模式變化帶來的安全管理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著該模式的優化發展。此模式下,分部分項工程較多,水、電、暖、土建等專業高度集中,分包隊伍繁多,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且流動性大,各地方安全管理政策文件存有較大差異,給工程建設項目的綜合安全管理帶來巨大難題。為此前期安全管理機構及制度的建設完善尤其重要。

1.安全管理機構

安全管理是一項全方位的管理過程,涉及專業繁多,分部分項工程點多面廣,工程項目總承包尤其如此,單一的以項目經理及專職安全員的安全管理機構,無論從時間、精力、專業技術等方面無法全面勝任并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將造成工程項目因人為因素而出現的隱患。因而一個專業配備合理,設置齊全的安全管理機構必須由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專職安全工程師及項目所有專業負責人共同參與,從專業技術角度出發共同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以達到全員參與,專業突出,齊抓共管的目的。

2.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是組織活動開展的首要規范條件,一項完善的制度建設,可以有效規范組織及參與組織的人員的行為,通俗而言,制度需要告知組織及其人員如何規范的實施行為,如何運行,其范圍如何,其程度如何,是否符合等。

工程建設總承包安全管理制度鑒于其安全責任的負總責原則,其制度制定需要包括的范圍、層次、深度如何確定?

工程總承包作為建設項目管理責任的主體,單線管理上與各分包單位唇齒相依、相互制約、相互促進;多線管理上是各分包單位之間協調、管理、督促的紐帶,總線上需要全面顧及項目整體安全環境的保證,安全制度的建立據此展開。

2.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2.1.1項目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該規定是工程總承包現場同時針對項目本部及分包單位的綜合性安全管理規定,是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的綱領性文件及依據,規定中需要明確項目本部在項目整個生命周期中應該制定哪些安全管理制度,各種制度的審批、執行、修改程序及其實施范圍、有效期限等;同時也明確提出分包單位進場施工必備的安全條件,針對施工行為所必須的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對各種制度符合與否的獎懲措施。其制定報批程序為:項目部負責編制,總部審核、批準、備案或提出意見返回項目部修改,項目部實施,如因外界因素發生變化需要修改,修改程序遵照報批程序。

2.1.2 項目現場綜合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作為安全管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發生,減少參與組織活動人員傷亡、財產設備損失、環境損害并恢復組織活動環境的重要措施。

介于上述原因,項目現場綜合應急預案的編制無需具體針對具體事項,但需要對其附件即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起到方針、政策上的指導作用,其主要內容包括該預案編制的目的、作用、適用范圍、依據、構成體系、原則、工程項目概況、主要風險分析、組織機構、預警原則、響應程序、人員職責、后期處理及該預案的保障措施等。編制時應重點關注其目的、適用范圍,構成體系、組織機構設置等方針、政策性規定,為其余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必要的依據。其編制、審核、批準、執行、修改程序遵照項目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程序,評審方法參考《安全監管總局印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進行評審。

2.2單項安全管理制度

該制度是指具體針對項目部某種組織活動所定的安全管理守則,制度中需要清楚明確該制度針對事項,實施人員,以及具體操作細則等要求。其編制、執行等程序為:項目現場專職安全工程師制定,項目部全體會審,項目經理批準執行,并報總部備案管理。

2.3專項安全管理制度

該制度是指具體針對某專項組織活動、施工行為所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其重點要求參考國家法規、行業標準、部門文件等資料,要求編制嚴謹,符合規定,數據精確,操作性強等。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留存;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定的應急處置措施,可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留存。

專項安全管理制度中施工專項安全管理制度的編制,應重點參考行業標準,嚴格聲明其中需要明確的數據和要求、依據的標準、和具體操作程序進行編制。

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要求參考國家法規、行業標準等文件資料,按《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格式編制,同時充分分析某組織活動或危險的狀態,全面考慮可能出現的后果及不同級別、狀態下的應對方式,明確事故應急組織單位、響應程序、處置方式、現場恢復方法,并說明該應急所需的資源儲備及儲存場所和使用方法等。

現場處置方案由于針對較為固定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其制定應根據設施等的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要求更加具體、簡單、針對性強,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做到事故發生時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施工專項安全管理制度、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的編制、執行等程序參照單項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并報總部備案管理,其中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評審方法同樣參考《安全監管總局印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進行評審,并將評審過程記錄留存備案。

參考文獻:

環境專項應急預案范文2

制定科學、合理、實用的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可以減少污染事故的發生,及時有效控制和處理污染事故,對于環境保護以及企業的長遠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同時,應急預案管理機構要做到嚴格把關,督促企業開展評估和備案工作。根據國家及地方的應急預案相關管理要求,我市已逐步開展企業環境事故應急預案評估及備案工作,本文著重分析我市企業應急預案評估及管理工作現狀,并提出建議和改進措施。

1 應急預案編制不規范、不專業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部2008年公布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以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號)的規定,應急預案基本要素應包括危險源識別與風險分析、應急組織機構、預防與預警分級、分級響應、現場處置、后期處置、保障與管理[1]。同時,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的參加人員的基本要求、預案編制的7 個基本工作程序、以及預案批準后的工作要求[2]。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環保、安全、醫療、消防等各方面專業人員以及專家的密切配合和協作。由于目前多數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以及重視不夠等因素,未構建完整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所編制的環境事故應急預案格式不規范、基本要素不齊全、體系不完整。

2 應急預案專家評審體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市企業應急預案專家評審主要委托技術評估機構組織,由于我市經濟不發達,應急預案評估起步晚,存在以下問題:(1)評估機構未建立完善專家庫,也很少對入選專家庫的專家建立檔案,實行動態管理;(2)專家庫人數有限,無法做到隨機抽取專家進行應急預案評估,并且存在未嚴格按程序申請和推薦專家庫人員;(3)未嚴格執行專家庫的入選條件,表現為部分專家所從事工作與所評估行業不相關,或者工作經驗較少,大部分只有中級職稱;(4)專家所從事行業側重于環保方面,也未與行業協會合作,缺少相關行業的專家。

3 專家評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環境事故應急預案評審的主要目的是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強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與相關單位應急預案的銜接;提高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3]。

目前,我國還未制定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文件,在評審工作中可參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安監總廳應急[2009]73號文件的要求,要做到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相結合,重點從應急預案的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以及銜接性七方面進行評審。

我市現行的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專家評審表不夠詳細,未區分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綜合預案評審和專項預案評審,并且評審表中的項目內容過于籠統和簡化,未明確列出編制要求對各項目的詳細規定以及預案要達到的標準,導致部分專家不能有針對性的審核預案各指標,評估不全面。另外,目前評審只是進行預案文本評審,不進行操作演練驗證,形式單一,應急預案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檢驗。

4 應急預案修改完善不及時

經過專家評估的應急預案,企業需根據專家意見進行修改完善,由于部分企業對評估、備案工作程序存在誤解,認為專家評估之后就完成了,沒有及時對應急預案修改完善,造成多數企業應急預案遲遲不能完成備案工作,給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帶來了不便。

5 管理機構不完善,監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我市應急管理機構由于專業人員有限,管理過程中普遍存在僅促使企業完成備案程序,很少做到長期跟蹤和監督,因此,不能全面把握企業應急預案是否實施,實施效果如何,是否及時修訂更新等情況。

此外,對于企業的應急演練工作較少參與,不能及時為企業應急預案的實施提供指導,使企業不能有效的檢驗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實用性,不利于企業應急預案的完善。同時,也較少組織應急培訓及演練活動,企業往往缺少獲取應急方面的實時動態信息的渠道,也無法保證自身應急預案與地方應急預案的協調性和銜接性。

6 結論與建議

針對以上幾方面的問題,我市需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不斷完善應急預案評估、備案工作,提高我市應急預案的管理水平。建議如下:(1)對于沒能力完成應急預案編制的企業,要積極推薦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并對編制單位進行年度考核,提高我市應急預案的編制質量;(2)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定期舉辦應急預案方面的培訓和座談會,加強我市行業間交流活動,建設國家突發環境污染應急事件案例庫和應急培訓中心,增強企業的環境事故應急意識和處置能力;(3)加強與省級評估機構的聯系,邀請省級專家指導和培訓,提升我市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水平;(4)嚴格按程序、按要求推薦和吸收本專業或者本行業有較深造詣的專家,充實應急預案專家庫,并對專家庫成員進行監督考核和動態管理;(5)提升我市評估機構的服務水平,在企業應急預案編制、評估和備案過程中藥積極協助,提供熱情優質服務,促進企業順利完成相關程序;(6)修訂現行的應急預案評估表,按照相關指南和要求,區分形式評估和要素評估,制定詳細的評估內容和標準;(7)管理部門要做好企業日常檢查工作,督促企業有計劃的開展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活動,核查企業是否根據生產工藝變化、規模變化以及人員變更等情況,對應急預案及時更新和 備案。

參考文獻

[1] 國家環保部.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 環發[2010]113號.

環境專項應急預案范文3

【關鍵詞】應急預案;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內容;應急預案作用

【中圖分類號】TMT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5158(2012)10-0335-02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的發展,我國環境狀況總體惡化的趨勢尚未根本改變,環境壓力繼續加大,人民群眾的環境訴求不斷提高,由環境風險、污染事件等引發的不斷增多,風險防范已成為一項長期性工作,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面臨的形式十分嚴峻。尤其是最近十年,環境污染事件的發展規模、損害后果、污染類型等都日趨擴大,從2002年至2012年最近十年問發生了40多件重大環境污染事件,主要是以水污染事故為主,涉及有松花江、太湖、巢湖、滇池、黃河、渤海等,有的事故發生直接影響到居民的飲水安全,有的重金屬污染影響到兒童健康,有的污染造成農作物減產和危及食品安全。如何加強環境管理,防范環境風險事故發生成了當前急需解決的問題。

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是關系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各級政府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體現。制定應急預案應當科學、嚴密和全面。

對于涉及環境風險的建設項目應根據相關要求編制應急預案,科學預測評價突發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發的環境風險,提出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在實踐中,可以探索采取使用法律制度和科學管理的方法來防范和應對環境風險,編制應急預案可以抑制突發事件,減少事故對工人、居民和環境的危害。

1、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災害,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它是在辨識和評估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類型、發生的可能性及發生過程、事故后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

2、應急預案基本內容

應急預案明確了在突發事故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之后,誰負責做什么,何時做,以及相應的策略和資源準備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明確規定了應急預案基本內容,包括: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預防和預警機制、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恢復與重建措施等。

2.1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指揮體系包括領導機關、辦事機構、工作機構、地方機構和專家組;明確各組織機構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全過程為主線,明確事故發生、報警,響應、結束、善后處理處置等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以應急準備及保障機構為支線,明確各參與部門的職責。

2.2 預防和預警機制

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主要通過對風險隱患的普查和監控來實現。普查就是全面掌握本行政區域、本行業和領域各類風險隱患情況。監控是對具有各類風險隱患地點或設施,實行長效管理、監控和檢查,及時排除風險隱患。預警是對各類風險隱患信息進行綜合、科學的風險分析后,將有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的突發事件的情況及時預警信息。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一般分為四級:特別嚴重為Ⅰ級、嚴重為Ⅱ級、較重為Ⅲ級、一般為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內容。對于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一般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2.3 處置程序

應急預案處置程序包括信息報告、先期處置、應急響應和應急結束。突發事件發生后,各地區、各部門要立即報告,同時通報有關地區和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事發地的人民政府在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對于突發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2.4 應急保障措施

應急保障措施包括:人力資源保障、財力保障、物資保障、基本生活保障、醫療衛生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維護、人員防護、通信保障、公共設施正常運轉、科技支撐。

2.5 恢復與重建措施

恢復與重建措施包括:善后處置、調查與評估、恢復重建和信息。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服務及司法援助。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根據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和實施恢復重建。突發事件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3、應急預案的作用

3.1 確定了應急救援的范圍和體系

應急預案確定了應急救援的范圍和體系,使應急準備和應急管理不再是無據可依、無章可循。尤其是培訓和演習,它們依賴于應急預案:培訓可以讓應急響應人員熟悉自己的責任,具備完成指定任務所需的相應技能;演習可以檢驗預案和行動程序,并評估應急人員的技能和整體協調性。

3.2 有利于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

制定應急預案有利于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應急行動對時間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許有任何拖延。應急預案預先明確了應急各方的職責和響應程序,在應急力量和應急資源等方面做了大量準備,可以指導應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將事故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降到最低限度。此外,如果預先制定了預案,對重大事故發生后必須快速解決的一些應急恢復問題,也就很容易解決。

3.3 成為城市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的響應基礎

成為城市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的響應基礎。通過編制城市的綜合應急預案,可保證應急預案具有足夠的靈活性,對那些事先無法預料到的突發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應急指導作用,成為保證城市應急救援的“底線”。在此基礎上,城市可以針對特定危害,編制專項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制定應急措施,進行專項應急準備和演習。

3.4 便于與省級、國家級應急部門的協調

當發生超過城市應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時,便于與省級、國家級應急部門的協調。

3.5 有利于提高全社會的環境風險防范意識

有利于提高全社會的環境風險防范意識。應急預案的編制,實際上是辨識城市重大風險和防御決策的過程,強調各方的共同參與,因此,預案的編制、評審以及和宣傳,有利于社會各方了解可能面臨的重大風險及其相應的應急措施,有利于促進社會各方提高環境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

環境專項應急預案范文4

明確了應急預案的概念和管理原則

閃淳昌表示,《辦法》首次從國家層面明確了應急預案的概念,強調應急預案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了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這種定位包含了4個方面的內涵:一是應急預案是法律法規的必要補充,是在法律規范內根據特定區域、部門、行業和單位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而制定的具體執行方案。突發事件應對法要求“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應急預案就是從常態向非常態轉變的工作方案,目的是在既有的制度安排下盡量提高應急反應速度。二是應急預案是體制機制的重要載體。應急預案要對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設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預先做出具體安排,明確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之后,誰來做、做什么、何時做,以及相應的處置方法和資源準備等。所以,應急預案實際上是各個相關地區、部門和單位為及時有效應對突發事件事先制定的任務清單、工作程序和聯動協議,以確保應對工作科學有序,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三是應急預案重點規范事發后的應對工作,適當向前、向后延伸。向前延伸主要是指必要的監測預警等,向后延伸主要是指必要的應急恢復,包括有效防止和應對次生、衍生事件。四是應急預案是立足現有資源的應對方案,主要是使應急資源找得到、調得動、用得好,而不是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

“《辦法》明確了應急預案管理要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這也是首次在國家層面對應急預案的管理原則提出要求。”閃淳昌說。

規范了應急預案的分類和內容

閃淳昌說,《辦法》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結合,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關于“國家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的原則,按照制定主體將應急預案劃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將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分為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3類,既沒有對我國應急預案體系進行大的變動,又充分考慮了政府及其部門與單位和基層組織在應急工作中的分工明顯不同。同時,為避免上下一般粗、體系性重復問題,《辦法》從三個方面細化了預案內容界定:一是根據預案的不同種類界定應急預案的具體內容。對政府總體預案、專項和部門預案,以及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各自應規范的內容,《辦法》都做出了詳細規定。二是根據預案的不同層級界定專項和部門預案的具體內容。比如,明確國務院及其部門應急預案重點規范國家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性和指導性:省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重點規范市級和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人民政府應急預案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三是根據預案的不同任務界定有關應急預案的具體內容。比如,明確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

規范了應急預案的編制程序

閃淳昌認為,《辦法》的一大亮點是在總結近年來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實踐經驗、吸收最新理論成果、借鑒國際經驗基礎上,規范了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批、備案、公布和修訂程序,對保障應急預案質量,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有重要意義。比如,《辦法》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既能保證盡可能覆蓋本行政區域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不留空白,又能促進應急預案之間銜接,形成體系;要求預案制定牽頭單位應當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突發事件應對主要部門,共同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既能保證應急預案符合現行法制、體制,又有利于預案的銜接和執行到位。

“加強風險評估是當前國內外加強應急管理的發展趨勢?!掇k法》要求在編制前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又是一大亮點。這樣做,既能為編制應急預案提供依據,又能確保應急響應時資源調度有效有序。事實上,越到基層和具體單位,這兩項工作越加重要?!遍W淳昌說。一些基層應急預案可操作性不強,主要原因就在于沒有對本地區、本單位的風險進行評估,也不掌握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以致預案內容過于原則、無法操作。《辦法》強調這兩項工作,有很強的針對性。

《辦法》明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對需要公眾廣泛參與的非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制作通俗易懂、好記管用的宣傳普及材料,向公眾免費發放”。這對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動員公眾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有重要意義。

建立了應急預案的持續改進機制

閃淳昌指出,應急預案不是一成不變的,必須與時俱進。一定意義上,應急預案的生命力和有效性就在于不斷地更新和改進?!掇k法》對此提出了明確要求,從多個角度推動建立應急預案的持續改進機制。一是明確了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的7種情形。包括: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發生變化的,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面臨的風險或其他重要環境因素發生變化的,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二是要求通過應急演練修訂應急預案。實踐證明,演練對檢驗預案、完善準備、鍛煉隊伍、磨合機制有重要作用?!掇k法》要求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并對演練的頻率提出了明確要求。近年來,一些單位還積極推廣“雙盲”演練(不預告時間、不預告地點)等,高標準、嚴要求,及時發現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改進完善應急預案。三是要求通過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和廣納意見修訂應急預案。實踐是檢驗應急預案是否有用、管用、實用的最好辦法。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第62條規定,應急預案編制單位通過總結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有利于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秶业卣饝鳖A案》等的修訂就是這樣做的。此外,《辦法》還規定各級政府及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均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有利于促進應急預案的及時修訂。

環境專項應急預案范文5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 應急管理生產事故 安全生產

中圖分類號: TU7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建筑行業是安全生產的高危行業,建筑施工現場是生產安全事故的多發地點之一。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施工項目的規模和數量也相應擴大和提高,施工工藝日趨復雜,機械設備的使用率大大提高,使建筑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和概率增大。我們知道,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特別是重大安全事故往往會造成慘重的生命、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因此,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意義重大。大量的事實證明,及時、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對挽救遇險人員的生命、減少財產物資的經濟損失作用巨大。但是,很多建筑施工企業在應急管理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存在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建立機制不完善,應急投入不足。

應急管理工作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包括應急管理體系、制度的建設,裝備物資的準備等等,設計到各個部門,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需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統一指揮。但是,往往由于企業個別領導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造成應急管理層次不高,體系不順,協調不暢,物資準備不足,配備人員不到位等問題,其實,這已經構成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重大隱患,在突發生產安全事故開展應急救援行動時往往捉襟見肘、顧此失彼,造成嚴重的后果。

二、預案內容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缺乏有效的實施。

應急預案根據其法律性質可以分為高階預案和低階預案,高階預案以確保合法性為目標,低階預案以增強可操作性為追求。誠然,建筑施工企業編制的應急預案從性質上看,應當視為企業的內部管理規定,屬帶有行政色彩的自治文件性質的低階預案,理應以可操作性強做為編制要求。然而,大多企業編制的應急預案由于過度模仿高階預案而造成功能虛化,完全背離了當初編制預案的初衷。

1、應急預案編制主體的不完備和審批程序的不規范。

為了確保預案真正切合應急管理實踐的需要,在預案的編制過程中,就必須充分吸收可能涉及的各類主體(或代表)的參與。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負責人、應急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有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相關領域技術專家等,絕非一個部門或一個人所能獨立完成的。預案編制完成后,應根據分級管理的要求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做必要的修正和調整,最后由上級公司負責人或主管部門審批執行。

2、應急預案體系不完善。

一個企業完備的應急預案體系應包括總體預案、專項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總體預案是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則、應急救援體系、預警機制等;專項預案是針對某一類事故的救援方案,必須遵守總體預案的基本框架;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施工現場事故類別編制的具體措施辦法。實際上,很多建筑施工企業或是沒有分清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的關系,造成總體預案與專項預案的脫節;或是僅僅建立了救援的基本程序,忽視了現場處置方案;或是預案編制時過度模仿,沒有充分考慮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導致應急救援職責不清,落實不到位,最終形成應急預案體系的諸多缺陷。

3、應急預案缺無針對性,可操作性差。

建筑施工行業與其他行業不同,不同的建設項目其產品結構、施工環境、施工方法等都不同,為了確保預案的針對性,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前就制定了相應的應急預案。可又因為項目部是臨時性組織,因工程開工而組建,因工程結束而終止,所以建筑施工企業必須不斷地制定項目部級別的應急預案;再加上很多建筑施工企業對本單位的危險源的分析不夠,或把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故寫入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或對事故的發生、發展研究不夠透徹,只是進行簡單的、原則性的要求,沒有落實處置的責任人、實際、方法、裝備等;更有甚者認為編制預案沒有用,純屬紙上談兵或是為了應付檢查,編制時照搬照抄;種種原因導致采取的預防措施和處置措施沒有針對性,過分原則化,缺乏可操作性。

4、應急預案缺乏系統的規劃和協調 ,預警、響應機制不明確。

建筑事故企業面臨的潛在重大事故可能會有多種類型,但應急資源卻是共同的。如何針對多種事故類型進行應急預案的系統規劃,保證各應急預案之間的協調性,避免預案之間的矛盾和交叉,在編制應急預案前必須總體考慮并予以明確。有些單位針對可能的重大事故編制了幾個甚至是十幾個孤立或單獨的應急預案,在應急組織機構職責、指揮以及響應程序等方面,不僅帶來了不必要的內容重復,而且極易引起矛盾和混亂,對預案的維護和職責的明確等帶來一系列問題。再一個就是,很多建筑施工企業的應急預案沒有建立預警、響應機制或預警響應機制不明確、響應分級不合理,在事故發生后不知道應該啟動哪一級響應或什么情況下啟動響應升級,經常出現小事故夸大化,造成應急資源的浪費;大事故啟動不及時,嚴重影響應急救援效果。

5.應急預案缺乏有效的實施。

盡管編制應急預案在事故應急救援中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但有了應急預案,并不等于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就有了保障。刪掉一句應急預案能否在事故應急救援中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不僅僅取決于預案本身的完善程度,還取決于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包括預案的宣傳,落實預案中所需的機構、人員及各種資源,開展預案培訓,進行定期演習,向公眾進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

三、教育培訓不夠,演練形式化,評估和統計跟不上。

1、應急培訓不夠或效果不佳。

目前,大多建筑施工企業由于針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教材較少,很多培訓活動只是照本宣科,簡單空洞的說教;從業人員又不能根據崗位進行差別化培訓,未能按照有關規定對救援人員進行專門的處置技術培訓;還有許多領導干部未接受過應急指揮和處置能力的培訓;種種情況造成很多不具備參加救援工作能力的人被編入救援隊伍,從而導致事故發生后無法保證迅速、高效地展開救援工作。

2、應急演練方法不科學,準備不充分,評估工作亟待加強。

刪去一句一次成功的演練必須首先做好演練的策劃準備工作。因為應急演練是由多個機構和部門共同參與的一系列行為和活動,它的組織和實施是一項非常復雜的任務,包括成立應急策劃小組、確定演練目標和演練范圍、編制演練方案、安排后勤保障、培訓評價人員等內容;然后進入演練實施階段,在演練過程中一定要按照既定應急預案、演練方案實施,以保證演練活動的正常進行;最后進行演練評價總結。事實上,許多建筑施工企業開展應急演練活動是采用舞臺劇的方式,或只是進行簡單的局部的單兵演練,策劃人員、現場指揮人員、參演人員不分,職責不明;未能根據事故發生概率的大小、事故發生危害程度的高低及可觀摩性來確定演練目標和演練范圍;演練準備工作不充分,制定的應急演練方案不完善或指導性不強,導致演練過程出現意外、突況或很多環節不到位;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過程不評估或評估不及時,不總結存在的問題,不將預案修改完善;這樣的演練根本達不到演練目的,起不到提升應急技能、各部門快速響應能力和協調作戰的效果。

四、應急管理與安全管理概念模糊,處理不當。

有些人認為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做得好,不需要再進行應急管理,認識不到應急管理是企業安全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人搞不清應急管理與安全管理之間的關系,將安全管理與應急管理對立起來,認為過多地進行應急管理就是對安全管理的否定;還有些企業負責人認為應急管理是發生事故后的安全管理,忽視應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實際上,應急預案是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制定的處置措施,應急預案中的事故預防、預警也是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一個好的應急預案包括了危險源的辨識、預防措施、預警、應急措施等內容,而這恰恰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點,所以說應急管理應該貫穿于整個安全管理過程中,而且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

對策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積極開展應急管理培訓。

1、結合“百日安全無事故”、 “安全生產月”、“應急演練周”、“全國防災減災日”等專題活動,利用活動平臺和各類培訓教育資源,根據不同的培訓對象采用研討式、互動式、體驗式、模擬式等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開展貼近群眾、貼近實際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夯實應急管理基礎。

2、教育培訓不但要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的應急教育,提高對應急管理工作的認識,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加大應急投入,建立完善一個高水平、高標準的應急管理體系,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還要加強對各職能部門和廣大職工的宣傳教育,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要求,促使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每一個人都要轉變職能、更新觀念,做到職責明確、平戰結合,負責日常事務,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培訓指導、綜合協調等職能,做好應急救援物資配備和防護器材的日常維護管理,開展隱患排查、預防性安全檢查等工作,保證各項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3、建筑施工企業應急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制訂應急管理的培訓規劃和培訓大綱,明確培訓內容、標準和方式,分崗位組織編寫各類人員的培訓教材,針對企業應急管理人員和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分類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反應能力和緊急處置能力。

二、規范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建立合理的應急管理機制。

1、建筑施工企業在應急預案的編寫過程中嚴格按照要求成立編寫小組,對本單位進行科學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對本單位的應急準備和應急隊伍進行科學評估,形成分析和評估報告,根據報告編寫預案,最后按照程序組織評審和。

2、建筑施工企業應成立專門的應急管理部門,指定較高級別的人員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從應急預案、應急救援組織體系、預警和響應、應急救援技術、應急保障、應急演練及預案管理等方面提高應急預案的操作性和適應性。還應根據企業規模、管理機制、生產事故的特點來確定本單位的應急管理層次、應急指揮體系、預案響應級別等,要求各層級職責明確、體系清楚、運行順暢,在響應級別升級時,接口要嚴密,升級的條件、聯系方式要明確,要與上級預案銜接。

三、加強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切實提高應急能力。

1、建筑施工企業要建立完善應急演練制度,結合企業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施工項目部的應急演練要做到經?;?。演練形式多樣化,以滿足檢驗預案、熟悉程序、教育員工為目的。

2、建筑施工企業開展應急演練活動要密切結合施工生產的特點與實際情況,方法要科學、形式要適當,注重實效。在演練之前,責任部門應積極探索適合本單位實際的演練模式,認真做好策劃準備工作,成立演練領導小組,確定演練目標和范圍,制定演練方案,更要做好各類演練人員的培訓工作,使他們明白“事前、事中、事后,誰來做、怎樣做、做什么、何時做、用什么資源做、做到什么程度”;演練時在演練內容、方法、規模和效果下功夫,不搞形式,不走過場,真正把應急演練當成安全事故對待,通過演練使崗位更加明確、職責更加清晰、機制更加完善,應急響應速度和應對安全事故的能力不斷提高。演練結束后要及時總結評估,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預案、完善應急措施。

四、正確地把安全管理與應急管理結合起來

我們要切實明白,應急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安全管理是為了預防事故的發生,從安全管理的角度來講,希望應急預案永遠不要啟動。但是,由于生產事故的不確定性和生產力水平的限制,生產事故仍時常發生,在日常安全管理中要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就必須進行應急管理。

結束語:我們知道,應急管理工作開展的好壞是一個企業是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體現。更何況建筑施工企業只有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才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危害。因此,任何一個建筑施工企業都應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理念,以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為重點,建立“統一指揮、結構合理、功能完備、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增強預防各類風險和危機的能力,為企業發展營造了安全、穩定的和諧環境。

參考文獻

1、加強應急管理 有效應對危機肖盛峰:

環境專項應急預案范文6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是當今世界普遍關注的一個重要課題,對整個社會來說,加強應急管理、應對各種危機,及時處理和化解各類矛盾,已經被各國政府高度重視。全面提高應急管理人員的理論水平和業務技能,扎實推進應急管理工作已經成為社會、政府、企業管理的核心職能之一。

應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學的方法抓預防和應急準備,以科學的手段作好預警預報和傳遞信息,以科學的方法分析模擬事故影響及后果,以科學的判斷作為應急處置、救援方案的決策依據,以科學和技術的研究提升應急工作的水平。

應急管理應從對風險識別開始,分析事件的可能性及后果的嚴重性,評估風險的接受程度,采取控制措施,使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是企業應急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確定應急范圍和對象、編制應急預案的關鍵。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包括對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的辨識,以及對它們造成的后果和可能性的評價。危險辨識是確認危險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確定其特征的過程,即找出可能引發事故導致不良后果的材料、系統、生產過程或場所的特征,評估事故后果。

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的重大事故或災害,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它是在辨識和評估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類型、發生的可能性、發生過程、事故后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與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應急預案基本功能是對有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到超前思考、超前謀劃、超前化解,把應急管理工作納人經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從而化應急管理為常規管理,化危機為轉機,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給企業、政府和社會造成的損失。應急預案從應急功能和定位上分為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等;從應急目的和作用分為:救援預案、響應預案、處置預案(或方案);應急救援預案是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的核心內容,也是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如在《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均有明確規定。應急預案應明確在突發事故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之后,誰負責做什么,何時做,以及相應的策略和資源準備等??傮w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處理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專項應急預案是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總體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具有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作為總體應急預案的附件?,F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F場處置預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F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應急預案應符合科學、實用、簡明、易行的總體要求,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有關規定,適應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機理,涵蓋對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和措施,應急措施要具體明確,具備可操作性。

應急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再是一個安全環保部門或是生產運行部門單一部門管理的業務,而是一項關聯性很強的工作。應急工作在某種程度上不再象一些傳統管理工作那樣責任分明、界限清楚,比如,自然災害造成的裝置破壞會直接影響生產工藝的安全,生產工藝的安全發生問題也直接波及到人員的生命、環境和財產安全;同樣,社會事件、公共衛生事件會在局部引起恐慌,人們的心理、生活活動就會受到影響,給安全生產帶來危害。所以建立應急體系必須量化和分解應急工作計劃和目標,落實責任部門、責任人、職責權限、時間和資源,確保應急工作計劃和目標的實現,并能持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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