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自評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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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自評報告

企業自評報告范文1

關于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披露,既有研究大多停留在報告是否披露,以及對不同類型或特征的公司的披露情況進行比較;財務報告質量;是否受證監會處罰,同時,也有一些研究通過構建內控指數或從內部控制五要素出發詳細分析內控報告。隨著內控制度的完善,內控自評報告披露的力度應處于逐步增強的趨勢,先前的研究局限于對每年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公司數目總體上的統計和對比,有些則忽略了新上市及退市的公司可能對統計數據準確性造成的影響,而具體到對同一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在不同年份間連續披露情況的研究則較少。

在我國,政府監管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實施和完善具有重要影響。崔學剛(2004)認為政府失靈和監管不足都有可能造成政府監管無法達到其應有的效率限度。因此在政府監管下,內部控制制度的實行是否切實有效?我國的大部分上市公司由國企改制而成,基于我國的制度背景,公司股權性質對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的披露是否會存在一定的影響?介于以上問題,本文從自愿性披露的角度出發,以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法律法規的頒布為研究契機,對2007年~2009年滬市A股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披露的相關情況進行描述統計,由內控自評報告披露的連續性及報告質量來說明相關政策和監管環境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影響及存在的問題、不同股權性質的上市公司在內控自評報告披露方面存在差異的原因,并提出改善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披露質量的合理建議。本文的研究對相關部門的政策制定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二、 滬市A股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披露情況的分析

2006年上海證券交易所出臺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規定公司董事會應在披露年度報告的同時,披露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和自我評估報告的鑒證報告。然而,此規定并未在當年生效,而是到了2007年改為鼓勵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和自我評估報告的鑒證報告。為此本文選取滬市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年份跨度為2007年~2009年。其中剔除07年及以后上市的公司,剔除在2007年、2008年或2009年退市的公司,剔除銀行、證券、保險等具有特殊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規定的公司,最后獲得樣本公司共計757家。我國于2008年6月頒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2010年4月五部委又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配套指引,且證監會和上交所在每年還會頒布一項《關于做好上市公司XX年年度報告及相關工作的通知》,相關政策的統計見表1。757家上市公司中有412家(54.43%)連續三年未披露內控自評報告;617家在2007年未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上市公司中有173家在2008年政府頒布內控基本規范后開始披露,且這些公司在2009年的財務報告中繼續披露其內部控制自評報告;32家上市公司(占比4.23%)從2009年開始進行內控自評報告的披露。由此看出,鼓勵性政策為主的監管環境下,在自愿披露的前提下,大部分企業出于各種原因連續三年不披露內控自評報告;隨著相關政策的陸續出臺并不斷完善,以前年報中未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上市公司以出臺的相關政策為指引開始逐步披露內控自評報告。這表明政府監管環境對于企業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披露具有一定約束作用,而監管力度及制約性的強弱直接關系到內控自評報告披露程度的高低。

隨著監管政策的陸續出臺和逐步完善,部分上市公司能夠遵從政策監管的要求,積極配合并出具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內部控制較為完善的公司,自愿披露內部控制信息是一種向外部發送公司財務報告高質量信號的方式。173家上市公司選擇在2008年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出臺后開始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那么是否意味著這些公司實現了高質量的內部控制?參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并結合上交所出臺的相關規定,本文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查內控自評報告披露的詳細與否:(1)是否從內部控制的五個構成要素"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監督"對內部控制分別進行評價;(2)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是否涵蓋公司所有運營環節;(3)是否指出內部控制還存在的缺陷、問題,并提出具體的改進計劃和措施;(4)公司是否設立了專門負責監督檢查內部控制的內部審計部門或專職的內審人員。結果發現,這些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披露的質量差強人意,僅有6.94%的樣本公司進行了詳細披露,簡單披露的公司占到了60%以上。在這其中,指出自身仍然存在內控缺陷并提出改進措施的只有27家(15.6%),這說明政府監管對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披露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效果并不理想,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披露只是表面遵從,披露的內容過于簡單。

三、 基于京滬地區特征的分析

在我國,地區市場化進程存在差異(樊綱、王小魯,2009),不同地區受到政府干預的程度也有所不同,對政策的敏感性自然也就不一樣。上海和北京無疑是最具代表性的兩個城市:上海是我國的經濟中心,相對市場化進程全國排名第一;北京是我國的政治中心,大部分政策從制定、實施到推廣普及都由此開始。相比市場化進程較高的上海地區而言,地處北京的上市公司勢必會受到較高程度的政策監管?;诘貐^特征,筆者選取地處北京和上海的滬市A股上市公司為對象,通過對樣本公司2007年~2009年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披露情況進行統計,以進一步驗證企業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披露在不同的監管環境下存在差異,統計結果發現,北京地區內控自評報告披露的力度遠高于上海,連續三年披露的公司占比北京為44.78%,上海為8.4%;連續三年未披露的占比北京味19.4%,上海為61.83%。在現有研究中,內控自評報告披露的影響因素包括了公司規模、盈余質量、股本結構、審計意見類型、公司業績、再融資計劃以及公司成長性、內審部門是否設立等。數據統計時期,我國上市公司內控報告仍屬于自愿披露范疇,在自愿披露的前提下,表中北京地區連續披露程度比上海高出如此之多的現象,無論從公司特征還是公司業績來考慮,很明顯無法通過以上的因素進行合理的解釋。

在資本市場上,為減少逆向選擇,公司采用充分披露政策,以增加公眾可獲取的信息量。自愿披露公司內部控制信息的目的亦在于通過信號傳遞以降低逆向選擇。在成熟的市場經濟環境下,內部控制信息作為企業向外界傳遞公司運營情況的信號。內控質量高(比如,內部控制資源充裕、快速成長、設置了內審部門)的公司可以將增加內控的外部鑒證作為一種強有力的信號向市場傳遞管理層對內控質量的信心,從而提升投資者對公司的估值,降低資本成本。這難道說明地處北京的上市公司是在通過披露內控自評報告來對外傳遞公司運作良好的信號么?然而,在市場化程度最高的上海,僅有8.4%的上市公司連續三年披露了內控自評報告,連續三年未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公司達到81家,相對較低的披露比例表明在我國現階段,即使在市場化程度最高的上海,企業并未有效的通過內控自評報告的披露來向外界傳遞企業的運營狀況。顯然,地處北京的上市公司并非是為利用信號傳遞作用而進行披露。

既然利用信號傳遞作用的意圖不夠充分,為什么北京地區的披露比例如此之高?前面提到中國市場化指數中,衡量各地市場化發展狀況的五方面因素中有“減少政府對企業干預”一項指標,我們發現北京地區的得分為7.80(上海得分12.33),在東部地區的11個城市中排名第七,不難看出地處北京的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的披露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政府監管的影響。經統計,在2008年《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頒布后,北京地區2007年未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上市公司中有51.35%選擇在2008年開始披露,在東部地區各省市中處于較高的水平,這也充分說明了地處北京的上市公司對政府政策監管的敏感性較高,并能很好的遵從政策;同時,在北京上市的公司中,國有性質公司占到很大比例(北京2009年上市公司共有81家,國有性質公司有73家(90.12%),其中的61家選擇披露(83.56%),這也從某種程度上說明了企業性質對企業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披露存在一定的影響。

地處北京的上市公司積極進行內控自評報告的披露,那么他們的內控就一定是高質量么?于是根據上文提到的內控自評報告評價標準,我們對從2008年開始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樣本公司進行分析。經統計,雖然在2008年進行了內控自評報告的披露,但披露卻過于簡單,詳細披露的數目為0,簡單披露占到了73.69%。而在這19家樣本公司的內控自評報告中,有14家認為自己的內部控制健全、有效。如果說這些公司確實實施了有效的內部控制,那么內控自評報告模式的構建和要求亟待規范,從而能夠通過評判內控自評報告的優劣來衡量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質量的高低;如果并非如此,那么這些簡單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公司便存在“形式主義”披露的情況甚至外強中干的嫌疑。在實際工作中,有些監督檢查往往僅停留在“過程控制”而忽略了對會計結果――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管,這種監督檢查的作用值得思考。

四、 基于上市類型的分析

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能夠影響企業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披露,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監管環境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影響。由于我國大陸資本市場發展起步較晚,法律建設還不成熟,各項法律法規處于逐步完善的過程中;相對而言,我國香港地區擁有較為完善的投資者保護立法,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更嚴格,各相關政策更為具體,監管環境水平更高,制度建設更為完善,形成了高水準的法律實施環境。因此,大陸和香港在投資者保護的立法及實施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與僅在內地上市的公司相比,在港上市的公司處于更為完善的投資者保護機制之下,公司治理者受到更為嚴格的法律法規的約束。由此,筆者將滬市的A+H股交叉上市、僅在A股上市、A+B股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披露的情況進行對比分析,詳細結果見表2。

從表2中可以看出,A+H股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披露的情況明顯好于僅在A股上市和同時在A、B股上市的公司。A+H股交叉上市公司中,有超過1/4的公司連續三年披露內控自評報告,而僅在A股上市和A+B股上市的公司這一比例明顯要低;同樣從2008年開始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情況來看,A+H股上市公司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比例明顯高于僅在A股上市和A+B股的上市公司。這表明在內地和香港交叉上市的公司受到更加嚴格的法律監管,同時,A+H股交叉上市的公司對于香港和內地的政策執行情況更加良好。在自愿性披露的前提下,交叉上市的公司受到更加嚴格的政策指引、制度監管和法律約束,這些公司自愿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動機更強。

五、 基于所有權性質的分析

上文已經指出,在北京地區范圍內,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上市公司中國有企業占了很大比例,那么基于企業的股權性質,筆者將企業劃分為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同時將國有企業劃分為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對全部樣本公司進行分析。經統計,在2008年《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出臺以后,積極遵從政策規定并開始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上市公司中73.41%(127/173)為國有企業,這些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國有企業占到全部國有企業樣本的25.20%,高于非國有企業的18.18%;連續三年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公司中,國有企業披露的比例(15.87%)在1%顯著水平上高于非國有企業(8.30%)。文章將國有企業具體劃分為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進行對比分析,發現中央企業的披露情況優于地方國有企業,且均在1%統計水平上顯著不同。我們暫不對這些公司內控自評報告質量的優劣進行評價,單從披露力度方面看,很明顯,國有企業能夠積極遵從政府監管,更大力度的披露內控自評報告,其原因在于國家持股對公司的監管力度較強,對內控要求較高,且國有性質的公司不同于其他純商業目標的公司,國有公司,尤其是中央企業,肩負著履行社會責任、支撐國民經濟、執行國家戰略等任務,因此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在各地區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及形象導致了國有企業以身作則,樹立模范帶頭作用,積極構建并不斷完善內控制度。

六、 結論及建議

針對本文指出的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披露的程度、年度間的連續性及在不同股權性質的公司間存在差異的現象,可見在中國,監管環境、股權性質會影響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披露。我們提出如下建議:政策的出臺要伴隨適當程度的政府監管,同時更要注重政策出臺的經濟后果;內控體系的構建亟待規范,統一的內控體系和科學有效的內控制度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評價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上市公司的股權性質不同,對企業進行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披露會產生影響。筆者以為,要重視政府監管,更要注意政府監管的效率和效果,在制度規范的同時不忘質量控制,杜絕表面現象;要盡快出臺統一規范的內控制度和自我評價體系,鼓勵國有企業的模范帶頭作用,從而推動內控制度體系的健全和發展,內控建設仍然任重道遠。

企業自評報告范文2

為進一步深化農產品加工企業技改項目財政扶持資金的管理,提高支農專項資金的使用績效,根據《**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實施意見》(杭財績效〔20**〕12**號)和《20**年度本級績效評價項目計劃》等有關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對20**年度全市67家農產品加工企業技改項目實施績效評價?,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20**年度全市67家農產品加工企業技術改造財政扶持項目。

二、組織形式

采取項目單位自評和市農產品加工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評價相結合的形式,對20**年農產品加工企業技術改造財政扶持的67個項目(附件1)實施績效評價。

1、項目單位自評。全市67個項目單位根據績效評價內容、指標和標準進行自評,形成項目績效評價報告。自評報告內容包括:基本情況、項目績效目標、項目執行情況、自評結論、問題與建議、評價人員等。如項目實際績效與預期績效目標存在差異的,應在自評報告中作詳細說明,經各區、縣(市)財政局、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簽署意見后報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辦經濟發展處)。項目單位自評工作由各區、縣(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2、綜合評價。市農產品加工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會同各區、縣(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各項目單位自評的基礎上,按照綜合評價不低于25%的比例對重點項目進行評價,并形成綜合評價報告。

三、評價內容、指標和標準

本次評價主要是對20**年全市農產品加工企業技術改造財政扶持項目的績效進行綜合評價;評價指標分業務指標和財務指標兩大類,權重按60%和40%分設,業務指標包括目標設定情況、目標完成情況、組織管理水平、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環境等二級指標;財務指標包括資金落實情況、實際支出情況、會計信息質量、財務管理狀況、資產配置與使用等二級指標,具體指標、評價標準見(附件3)。

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個等次。優秀為90分以上,良好為75—89分,合格為60—74分,不合格為59分以下。

四、時間安排

20**年8月30日前全市67家農產品加工企業技術改造財政扶持項目單位完成自評工作,形成項目評價報告,經區、縣(市)財政局、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簽署意見后報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辦經濟發展處)一式2份;各區、縣(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項目單位績效評價的基礎上,進行匯總,填寫項目評價情況匯總表(附件4),并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報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辦經濟發展處)一式2份。9—10月份,市農產品加工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會同各區、縣(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重點項目的績效評價情況進行抽查,并形成綜合評價報告。

五、有關要求

1、加強領導。開展20**年農產品加工企業技術改造財政扶持項目績效評價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因此,各地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人;要根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要求,組織項目單位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辦法》(試行)、《**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實施意見》(杭財績效〔20**〕12**號),熟悉績效評價工作程序和內容,按時完成績效評價工作。

企業自評報告范文3

關鍵詞:內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A股上市公司

中圖分類號:F276.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23-0185-04

信息披露有助于提高資本市場有效性,降低委托成本和信息不對稱,是維系資本市場健康、有效運行的核心制度安排之一。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不僅是上市公司評價內控設計與運行、提高內控質量并向外界傳遞內控信息的重要途徑,也是投資者進行風險評估與決策,和監管當局對上市公司進行有效監管的重要依據和手段?!镀髽I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以下簡稱《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先后頒布,使中國的內控信息逐步從自愿性披露步入強制性披露階段,并引起學術界關注。

內部控制缺陷是內控過程存在的缺點或不足。內控有效性評價的關鍵正是判定是否存在內控缺陷、內控缺陷的類型與嚴重程度及擬采取的措施。國外研究大多集中于內控缺陷披露的影響因素和經濟后果。影響因素主要包括財務特征、審計特征和公司治理特征。經濟后果方面關注缺陷披露的市場反應,以及內控缺陷對會計信息質量、管理層預測有效性、權益資本成本、債務契約的影響等。國內近年來內控研究雖不斷深入,但已有文獻主要通過構建內控指數、采用間接替代變量等方式,對內控缺陷披露的關注較少。據筆者統計,目前專門從事內控缺陷信息的實證性研究的只有蔡叢光(2010)、田高良等(2010,2011)、劉亞莉等(2011)和盛常艷(2012)等。這可能源于過去幾年,中國上市公司內控信息披露處于無規范約束狀態,內控缺陷缺乏統一標準,缺陷披露的隨意性較大,可比性和質量較差時。

近年來,中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缺陷披露數量和披露規范程度有明顯改進。鑒于此,本文以2009—2011年滬深A股上市公司為初始樣本,對其內控自評報告及內控缺陷披露情況進行描述統計分析,以認清上市公司內控建設、內控信息披露和內控缺陷現狀,為后續相關研究提供基礎。

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披露

在以企業為紐帶的博弈各方中,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和審計師對內控的鑒證能夠釋放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使投資者得以對管理層內部控制行動和自身的投資風險做出判斷。

(一)內控自評報告披露的市場和行業分布

本文初始樣本包括2009—2011年2 647家滬市A股和1 415家深市A股上市公司。其單獨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披露情況如表1所示。

2009—2011各年度,深市公司的內控自評報告披露率均在99%以上,遠高于滬市公司。但滬市公司的披露率逐年上升,到2011年已超過50%。這可能是根據上交所《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0年,滬市公司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主要為“上證公司治理板塊”樣本公司、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及金融類公司,并鼓勵其他有條件公司(擬申請加入“上證公司治理板塊”的)披露。而深交所的相應年報工作通知要求,深市公司都應根據《基本規范》披露內控自評報告。

從行業分布來看,公司披露內控自評報告的比例較高的行業主要集中在:行業I(金融、保險業),披露比例為75.2%;①行業F(交通運輸、倉儲業),披露比例為65.3%;行業J(房地產業),披露比例為63.6%;行業K(社會服務業),披露比例為61.8%。

(二)內控自評報告披露的詳略程度

本文依據披露的詳略程度,將內控自評報告分為簡式報告和詳式報告。其中,簡式報告篇幅一般不超過3頁,僅簡單表述公司對內控的責任、內控目標、是否開展內控評價工作及評價結論、有無聘請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等;詳式報告往往詳細介紹內控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重點控制活動、內控有效性的結論及改進計劃等。詳式報告進一步依據其表述方式分為兩類,其中,全部或部分按照《基本規范》的內控要素來敘述的歸類為框架式報告,其余為敘述式報告。本文2 298份自評報告中有113份簡式報告(占比4.9%)、1 057 份敘述式報告(占比46.0%)和 1 128份框架式報告(占比49.1%)。簡式報告全部在上交所披露。在上交所披露的詳式報告中80%為框架式報告(617份)。而在深交所披露的詳式報告中76.9%為敘述式報告(880份)。

從披露內容看,深交所披露的重點控制活動集中在控股子公司管理、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募集資金使用、重大投資、信息披露方面;而上交所披露的重點控制活動集中在附屬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方面。這與滬深兩個交易所2007年的內部控制指引和相關年報工作通知中規定的差別有關。

(三)內控自評報告與內控鑒證(審核/審計)報告

樣本年度中,滬深兩市共845份內部控制鑒證(審核/審計)報告(或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的評價意見或者專項說明,下同),其中,深市326份,滬市519份。

該845份內部控制鑒證(審核/審計)報告中,有767份是針對內控自評的報告。即深市有326家公司同時披露內控自評報告和內部控制鑒證(審核/審計)報告,而滬市是有441家。

在這845份內部控制鑒證(審核/審計)報告中,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報告共9份,占僅1.1%。其中,2009和2010年各有2份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報告;2011年有4份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報告,1份否定意見報告。內部控制鑒證(審核/審計)報告與內控自評報告的結論基本都一致,多為專門基于內部控制鑒證(審核/審計)而出具,極少部分是基于財務報表審計中對內部控制的評價和測試而出具。極低比率的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原因可能是目前中國內部控制審計正處于起步階段,監管力度不足,難以發揮其應有保證作用。

二、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

中國目前對上市公司內控缺陷披露的具體形式、內容和范圍都沒有明確規定。實際中,內控缺陷信息多以內控信息披露為載體。主要來源包括:年度報告公司治理部分中“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況”一欄;管理當局的單獨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鑒證(審核/審計)報告。本文將內控缺陷界定為以上來源中所披露的內控缺陷類型、產生原因及改進措施的情況,以及上述部分中雖未明確使用“缺陷”字眼,但存在對內部控制的否定評價,典型的表述為“存在以下薄弱環節”、“有以下不足”,諸如公司治理機制缺乏對公司決策層關鍵人員的有效制約能力、獨立董事履責不到位、債務重組損益處理有誤等。對僅提及需進一步完善或改進的內容,如尚需完善內控制度、內審職能、公司治理水平、內控環境建設,內控執行力有待加強等,本文不將其認定為存在內控缺陷。

(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缺陷披露概況

在本文初始樣本2009—2011年的4 602家滬深A股上市公司中,有539家公司披露內部控制缺陷信息(占比11.7%)。其中,簡單說明有不足或提及要整改的有107家;具體說明不足有哪些或具體說明如何整改或有整改計劃的有475家;明確使用“缺陷”字眼具體說明有何種缺陷的有64家。

上表說明,深市公司披露內控缺陷的較多;內控缺陷多通過內控自評報告披露;大部分自愿披露內控缺陷的公司雖然有較強的披露缺陷動機,卻缺少單獨披露內控自評價報告和內控鑒證(審核/審計)報告的動機,這可能是出于成本因素考慮。

(二)披露內部控制缺陷公司的行業分布

將539家披露內控缺陷的上市公司按行業分類,發現其中265家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公司屬于制造業企業,占總數的49.17%。進一步將這 265 家公司按制造業二級行業分類。披露內控缺陷公司的行業分布情況如表3 所示。

從大行業來看,行業M(綜合類)、J(房地產業)、K(社會服務業)的上市公司披露內控缺陷比例較高。而從制造業二級行業來看,C99(其他)、C5(電子)、C4(石油、化學、塑膠、塑料)的上市公司披露內控缺陷比例較高。這些行業受社會關注較高,社會關注度高可能提升了公司的內控缺陷披露概率。

(三)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內容

從披露信息的內容和表述來看,公司披露的缺陷信息集中在制度完善、制度執行、內控監督評估以及子公司管理控制等方面,但大部分內容空泛、同質化。多數自評報告流于形式,說明內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不存在重大缺陷,也沒有具體描述存在的一般性缺陷;①在年度報告“公司治理結構”中披露的缺陷也不具體,通常提及公司制度建設不完善、監督力量薄弱,其次是職責劃分不清晰和由于子公司數目增多和業務范圍擴大所帶來的經營風險,再就是控制活動不合理、關聯交易不合法和高級管理者凌駕等缺陷行為。部分公司僅說明有缺陷而沒有具體說明缺陷內容。據統計,2009—2011年該539家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公司共披露8 247項內控缺陷,其中有5 771項缺陷已經得到整改,占披露缺陷總數的70%;另有2 476項缺陷尚未得到整改,占比30%。

1.按缺陷影響程度分類

本文539家上市公司披露的8 247項內控缺陷中,43項為重大缺陷,②占總數的0.52%;220項為重要缺陷,占總數的2.67%;其余8 155項為一般缺陷,占總數的98.88%。大部分公司披露的是影響程度較低的一般缺陷,僅極少數公司披露重大和重要缺陷。這一方面是因為上市公司缺乏披露重要和重大缺陷的動機,不得已披露缺陷就避重就輕;另一方面也與《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沒有規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具體認定標準有關。若由上市公司根據這幾種缺陷的定義自行確定,可能導致一些重大缺陷無法被認定并披露。

2.按缺陷性質分類

參考Ge & McVay(2005),將內控缺陷分為會計層面內控缺陷和公司層面內控缺陷。前者涉及會計核算,包括合同管理、授權審批、資金管理、資產管理、財務核算信息系統、印章管理、會計賬務處理等;后者指其他缺陷,包括內控制度不完善或尚未得到有效執行,風險控制、預算編制考核、企業信息系統、供應商與客戶管理、企業機構和規章不完善,內部審計職能薄弱,員工素質低等。2009—2011年,樣本公司共詳細披露749項內部控制缺陷的具體內容。其中有120項屬于會計層次內控缺陷,占比16.02%;另外629項缺陷屬于公司層次內控缺陷,占比83.98%。

三、總結與建議

本文通過對2009—2011年度A股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情況的統計分析,發現:

在內控自評報告披露方面,深市公司的披露比率高于滬市公司;行業I、F、J、K公司的披露比例較其他行業公司高;滬市公司披露的報告相對簡略,大部分為框架式報告,而深市公司披露的報告大部分為敘述式報告。

在內控缺陷信息披露方面,披露缺陷的公司相對少;行業M、J、K公司的披露比例較高;重大和重要缺陷的披露比例低;披露的缺陷大多已整改;大多屬于公司層次內控缺陷,會計層面內控缺陷披露相對較少。

總體而言,近年來,特別是2011年以來,上市公司披露內控缺陷比例顯著提升。但中國當前內控缺陷信息披露仍處于起步階段,整體披露水平較低,信息含量較差。其可能原因在于:上市公司內控缺陷披露的動機主要來自于監管層的監管壓力,其主動披露缺陷的動機較弱;而注冊會計師內部控制審計尚未發揮足夠的外部治理作用。

建議相關部門出臺更具指導性的披露規則,構建有效的內控信息披露監管體系,加強對內控缺陷披露違規行為的監管力度和懲罰機制;積極發揮證券市場對內控有效信息的識別及定價機制作用,引導投資者理性解讀內控缺陷信息,保護和鼓勵企業自愿進行內控信息披露。加強對內部控制審計的監督,提升內控審計質量,促進注冊會計師外部治理功能的實現。

參考文獻:

[1] Ge,S.McVay.The Disclosure of Material Weakness in Internal Control after the Sarbanes—oxley Act.Accounting Horizons,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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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自評報告范文4

關鍵詞:內部控制缺陷;分類;認定;披露

一、研究背景

2006年,滬深兩市相繼出臺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均要求有條件的上市公司在披露年報的同時對董事會關于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評價報告予以披露。2008年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要求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并且要披露相應的自我評價報告?!镀髽I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頒布確立了以五大目標、五大要素為核心的內部控制基本框架,但是其中并沒有對內部控制缺陷做出具體的定義。為了保證基本規范的順利實施,2010年財政部等五部委了企業內部控制實施路線圖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其中配套指引包含《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三部分,這種“應用”、“評價”與“審計”相結合的內部控制制度模式標志著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基本形成。

雖然我國在內控缺陷的分類與認定上有了不小的進步,但是目前在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與披露方面仍然存在著概念模糊及可操作性差等問題。例如,《評價指引》按照內控缺陷的影響程度將其分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但是對于內部控制缺陷的具體定義、如何區分及怎樣披露等問題并沒有詳細的規定。這些制度方面的空白也導致了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困難及披露質量不高等一系列問題。鑒于此,本文從分類、認定、披露三方面著手,對內部控缺陷進行系統研究,對現階段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建議及解決思路。

二、中國現階段關于內部控制缺陷的規制要求

關于內部控制缺陷的分類和認定,《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第十六條指出“內部控制缺陷按成因可以分為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第十七條中提出“內部控制缺陷按照影響程度分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具體認定標準由企業根據指引的要求自行確定”。

關于內部控制缺陷的披露,《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第二十一條提到:“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應當分別就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要素進行設計,對內控評價過程、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內控有效性的結論等相關內容做出披露?!?/p>

三、中國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現狀研究

(一)樣本的選取及數據來源

本文以2011年深市主板A股477家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通過對巨潮資訊網所披露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及相關公告信息匯總和進一步處理,對企業內部控制披露情況進行了分析和研究。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1月1日,477家上市公司中有418家公司出具了自我評價報告,在出具自評報告的公司中有258家沒有對內部控制缺陷相關的信息進行披露,其余的160家公司分別從分類情況、認定標準、具體表現及整改措施等方面對內部控制缺陷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披露。

(二)內部控制缺陷的分類情況研究

關于內部控制缺陷的分類,在《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中提到:“內部控制缺陷按成因可以分為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按照影響程度分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蓖ㄟ^對收集到的資料進行分類匯總我們發現,各公司在內部控制缺陷的分類上并沒有太大的差異,大都是在現有基礎上做了進一步細化。

1.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簡單地說,設計缺陷主要是指與內部控制相關的制度建設不完善,如企業的機構設置存在缺失或重復的現象、各崗位之間的職責權限沒有進行明確劃分等。運行缺陷主要是指現有制度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按照設計意圖運行,如企業審計委員會無法有效發揮對內部控制的監督作用、“三重一大”的決策程序不符合規定等。

2.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重大缺陷是可能導致企業嚴重偏離控制目標的一項或多項控制缺陷的組合,如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舞弊,重要業務缺乏制度或制度系統失效等。重要缺陷是可能導致企業偏離控制目標的一項或多項控制缺陷的組合,其影響程度低于重大缺陷,如民主決策程序存在但不完善、關鍵崗位業務人員流失嚴重等。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如決策程序效率不高、內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等。

3.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與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是指在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過程中出現的,會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及完整性產生直接影響的控制缺陷,如存貨盤查后未按要求簽名確認、企業固定資產臺賬變更記錄更新不及時等。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是指雖然不會直接影響到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及完整性,但是會對企業經營管理產生不利影響,如企業文化建設不完善、企業技術人員的大量流失等。

(三)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的確定

由于我國對于內控缺陷認定標準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定,所以如何確立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成為內部控制評價過程中要面臨的重要問題。對上市公司公開的資料進行研究發現,各公司結合自身的行業特征、公司規模、風險承受能力及風險偏好等因素,分別確定了適合自身實際情況的認定標準。在160家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中,51家對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進行了披露,109家公司并未披露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在披露認定標準的51家公司中,有42家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確立標準,5家采用定性標準,4家采用定量標準,具體情況如下。

由表1的統計可以看出,多數公司并沒有對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予以披露,而披露內控缺陷認定標準的公司則多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標準。內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標準比較容易確定,通常以某一項財務指標作為計量標準,如合并稅前利潤總額潛在錯報≥合并稅前利潤的5%、資產總額潛在錯報金額≥資產總額的1%、銷售收入潛在錯報≥銷售收入總額的0.5%等。

對于內控缺陷認定中定性標準的確立,不同公司有著不同的要求。關于重大缺陷的認定,除了在審計指引中提到的三項之外,還包括缺乏民主決策程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受到處罰、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及時整改、中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嚴重流失等。關于重要缺陷的認定,主要體現在民主決策程序存在但不夠完善、內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業務制度或系統存在缺陷、審核委員會和內部審計機構對內部控制監督存在缺陷等。對于一般缺陷的確認主要包括決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一般崗位業務人員流失嚴重、業務流程的一般控制缺失等。

(四)內部控制缺陷的披露情況研究

內部控制缺陷的披露是企業自評報告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通過客觀披露公司存在的內部控制缺陷,可以使相關投資者對企業整體運行情況及內部控制具體情況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同時也能夠督促企業對現有缺陷的整改,從而促進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不斷優化,為企業未來的良性運作提供重要保障。

在160家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中,在自評報告中未披露公司存在內部控制缺陷的有130家;披露公司存在內部控制缺陷的有30家,這些公司對內部控制缺陷的披露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1)僅提及公司存在內部控制缺陷,但未對缺陷的具體情況進行詳細說明;(2)僅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數量;(3)對公司內部控制缺陷的具體內容進行詳細說明,具體披露情況如下。

從表2中可以看出,不同公司對于內部控制缺陷的披露程度有著很大的差異?,F階段多數公司并沒有對內部控制重大、重要及一般缺陷進行詳細的說明,僅有少數幾家企業對于自身存在的問題及對應的整改措施進行了完整的描述。

四、研究結論與相關建議

隨著內部控制相關法律體系的建立健全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建設也逐漸被企業所重視,但是在研究中我們發現,現階段很多企業的自評報告內容比較空洞,只是停留在表層描述,并沒有提供太多關于企業內部控制的具體信息。在自評報告中關于企業內部控制缺陷的披露顯得比較隨意,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格式,特別是關于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的確立比較混亂,不同公司之間往往存在著較大的差異。現階段,多數上市公司對于自身存在的內部控制缺陷采取了回避的態度,并沒有在自評報告中詳細說明自身存在的各類內控缺陷。除此之外,很多公司忽略了內部控制缺陷的后續整改問題,并沒有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

鑒于研究中發現的一些問題,本文提出以下建議。

首先是企業層面。企業是內部控制的建設者和實施者,企業的態度也決定著內部控制建設的效果和質量,所以企業要首先提高對內部控制工作的重視程度,積極推動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同時,在實施過程中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對內控評價體系進行適當修整,使其更加適應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此外,企業也要發揮審計的作用,對于存在的內部控制缺陷進行及時、客觀的披露,對于暴露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只有這樣才能促進企業更快更好地發展。

其次是相關監管部門層面。監管部門要積極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和完善,使內部控制建設過程能夠有法可依。同時,由于我國目前并沒有明確內部控制缺陷的具體認定標準及披露的具體格式,這在無形中加大了企業認定和披露內控缺陷的難度,所以監管部門要統一標準,對現有規范中表述模糊的部分進行進一步細化,降低企業的執行難度,也使企業內部控制相關信息的披露更加規范化。此外,監管部門要加大對企業內部控制缺陷披露的檢查力度,推進企業內部控制信息的公開化、透明化建設。

此外,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獨立的第三方,也要發揮其外部審計的作用,加強對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的重視,同時要注意保持自身的獨立性,在審計報告中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建設情況做出全面、客觀的評價,為投資者和監管者提供更好的參考。

參考文獻:

[1]田高良,齊保壘,李留闖.基于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影響因素研究[J].南開管理評論,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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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楊有紅,李宇立.內部控制缺陷的識別、認定與報告[J].會計研究,2011(03).

企業自評報告范文5

【關鍵詞】 廣東省; 內部控制報告; 可靠性; 年報重述

【中圖分類號】 F275.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17)09-0100-07

一、引言

投資者判斷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以及自身投資風險的依據主要來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內部控制報告。在我國,伊利股份管理層私自挪用款項;華源集團財務管理混亂,內部控制薄弱;澳柯瑪大股東占用資金,盲目擴張,導致公司資金鏈斷裂等事件的發生,使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失去信心,而這些事件的發生都與公司內部控制失效有關,假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披露的信息夠詳盡,投資者便可以通過分析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以及存在的缺陷進而判斷是否投資這家公司。然而絕大部分上市公司認為,年度報告中一旦披露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信息質量必定會引起投資者的質疑,因而在年度報告中對內部控制缺陷避而不談[1]。因此提出以下思考:公司的內部控制報告能否有效反映公司的內部控制情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實反映本公司內部控制的執行狀況?事實上,只有內部控制信息真實可靠,信息的使用者才能夠有效地了解公司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狀況,公司才能夠通過內部控制系統的調整和缺陷修復,達到加強內部控制報告可靠性,提高財務信息質量的目的。

二、文獻綜述

近年來,隨著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信息后進行年報重述現象的增多,學者開始關注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問題。高質量的評價報告不僅可以傳遞出有效的內部控制信息,為外部投資者提供參考,還可以督促內部管理層不斷完善與改進內部控制制度,提高內部控制的質量與效率[2]。

崔志娟等[3]通過對2008―2010年滬市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和鑒證報告的數據分析,發現上市公司雖然越來越重視內部控制報告的披露,但仍存在披露時間較為隨意,披露內容缺乏信息含量等問題,導致內部控制報告可靠性較低。張宇琪等[4]通過研究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上市公司數據,發現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問題:一是出具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責任主體不明確;二是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容和格式不統一;三是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未全面反映內部控制的情況。提出應從明確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責任主體為董事會,規范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容和格式以及全面公允地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三方面來解決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可靠性不足的問題。李穎琦等[5]以境內外同時上市公司和試點公司2011年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為樣本,以財政部的評價指標為標準,分析了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研究發現:總體來看,對照財政部參考指標,樣本公司2011年度內部控制評價信息的總體披露水平不高,披露頻率均值不足50%,各項指標的披露頻率差異較大。不同特征公司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表現出顯著差異,如滬市公司對各項指標的披露頻率高于深市公司;大規模公司內部控制缺陷的披露水平顯著高于小規模公司;財務狀況好的公司在風險識別、反舞弊機制、社會責任等方面的披露水平高于財務狀況差的公司。孔晨等[6]以出版上市公司(皖新傳媒)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為例研究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評價,得出以下結論:內部控制信息整體內容過于形式化;內部控制缺陷及缺陷認定標準不到位;內部控制風險信息的陳述不完整等方面的不足影響了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

三、廣東省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報告現狀分析

(一)數據的來源以及樣本的選取

本文的年度報告、鑒證報告和自評報告均來自于巨潮資訊網,選取了2012―2014年廣東省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其中剔除了ST、PT公司后,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廣東省上市公司分別有359家、360家和378家。

(二)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狀況分析

為了分析2012―2014年廣東省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報告的狀況,本文分別統計了廣東省上市公司單獨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作為年報附件披露以及作為公司治理組成部分披露的情況,具體如表1所示。

從表1可以看出,2012年廣東省共有35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自評報告,占上市公司數的比重為98.61%,2013年有35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自評報告,占比為99.17%,2014年有36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自評報告,占比為96.03%。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廣東省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家數逐年增多,所占上市公司數的比重高,廣東省上市公司基本都能披露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的形式也從單獨出具報告向作為年報附件形式披露的轉變,從表1也可以看出,內部控制自評報告作為公司治理組成部分的比重雖然不高,但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

(三)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披露形式分析

上市公司為了獲得投資者的信賴,會加大力度披露公司的內部控制信息,讓信息使用者了解所投資公司的狀況,同時向外界傳遞公司的內部控制健全有效,借此區別于其他的企業。為了具體分析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形式,本文分別統計了上市公司在自己年報“公司治理結構”部分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情況,即發表責任控制的聲明,一般認為:上市公司在自己的年報“公司治理結構”部分披露內部控制的信息,其違規的可能性就越低,內部控制報告可靠性越高;上市公司在自己的年報“監事會報告”部分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情況,即對內部控制建設情況發表意見,一般認為:上市公司在自己的年報“監事會報告”部分披露內部控制信息,其違規的可能性就越低,內部控制報告可靠性越高;上市公司在自己的年報“董事會報告”部分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情況,即對內部控制進行自我評價,并發表自我評價意見,一般認為:上市公司在自己的年報“董事會報告”部分披露內部控制信息,即對內部控制進行自我評價,其違規的可能性就越低,內部控制報告可靠性越高;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報告發表后有沒有對年報進行重述,一般認為: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報告后沒有對年報進行重述,則內部控制報告可靠性高。

從表2可以看出,2012―2014年廣東省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結構中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公司數分別為307家、285家和270家,數量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2014年有28.57%的公司未在公司治理結構中披露內部控制的信息,即沒有發表責任控制的聲明。一般認為:上市公司未在自己的年報“公司治理結構”部分披露內部控制信息,其違規的可能性就越高,內部控制報告可靠性越低。

從表3可以看出,2012―2014年廣東省上市公司監事會報告披露內部控制情況的公司數分別為31家、22家和20家,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2014年有94.71%的公司未在監事會報告中披露內部控制信息,一般認為:上市公司未在自己的年報“監事會報告”部分披露內部控制信息,其違規的可能性就越高,內部控制報告可靠性越低。

從表4可以看出,2012―2014年廣東省上市公司在董事會報告中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公司數分別為305家、303家和289家,數量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2014年有23.54%的公司未在董事會報告中披露內部控制信息情況。一般認為:上市公司未在自己的年報“董事會報告”部分披露內部控制信息,即未對內部控制進行自我評價,其違規的可能性就越高,內部控制報告可靠性越低。

從表5可以看出,2012―2014年廣東省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報告后進行年報重述的公司數分別為2家、4家和2家,數量較少,2013年有4家公司在披露內部控制報告后,對年報進行重述,是三年間年報重述數量最多的。一般認為: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報告后沒有對年報進行重述,則內部控制報告可靠性高。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絕大部分的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報告后都沒有對年報進行重述,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高。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內容多種多樣,披露的形式也是多樣的,信息披露規范程度不夠高。信息使用者在獲取公司信息時,很難進行比對,具有一定的盲目性。雖然近年來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可靠性有所提高,但總體來說還是存在追求形式化,缺乏統一標準的問題。

四、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分析

為了分析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本文分別統計了2012―2014年間,廣東省上市公司明確提出內部控制有效的情況,廣東省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審計意見情況,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鑒證報告情況,廣東省上市公司年報重述情況,年報重述的廣東省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審計情況,廣東省上市公司連續三年披露內部控制自評、鑒證報告以及年報重述情況,廣東省上市公司兩年披露內部控制自評、鑒證報告以及年報重述情況,廣東省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自評、鑒證報告以及年報重述情況,廣東省上市公司年報重述類型情況,廣東省上市公司年報重述更正建議情況等。具體情況見表6。

從表6可以看出,2012―2014年間,廣東省上市公司明確提出內部控制有效的公司家數分別為328家、338家和352家,占廣東省上市公司的比重分別為92.66%、94.68%和96.97%。從數據可以看出,2012―2014年間,廣東省上市公司明確提出內部控制有效的公司家數呈現上升趨勢,且明確提出內部控制報告有效的公司家數占廣東省上市公司家數的比重都超過92%,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總體較高。

從表7可以看出,2012―2014年間,廣東省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公司中,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標準意見的公司數分別為344家、347家和352家,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意見的公司數分別為10家、10家和11家??梢姡鼍邇炔靠刂谱栽u報告的廣東省上市公司中,只有少部分公司被出具非標準意見的審計報告。財務報告被出具非標準意見的廣東省上市公司中,非標準意見多數跟內部控制無關。雖然相比于標準意見,非標準意見的家數不多,但是2012―2014年,每年被出具非標準意見公司的家數也都超過10家??梢姡瑥V東省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還有待提高。

從表8可以看出,2012―2014年間,廣東省上市公司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自評報告出具鑒證意見的公司家數分別為108家、135家和151家,鑒證報告的意見類型絕大部分為標準意見。2012年出具的鑒證報告意見類型為非標準意見的有2家、2013年為2家、2014年為3家,其余都是標準意見。可見,2012―2014年間,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報告進行鑒證的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較高。

從表9可以看出,2012―2014年間,廣東省上市公司年報重述家數分別為2家、4家和2家,年籩厥齙募沂總體較少。2013年4家年報重述的公司都披露了內部控制自評報告,且內部控制報告都自評有效,1家公司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自評報告進行鑒證,且出具鑒證報告意見類型為標準意見。雖然存在這一現象的上市公司所占廣東省上市公司的比重不高,但是這會使信息使用者對公司披露的內部控制報告的質量提出質疑。

從表10可以看出,2012―2014年間,年報重述的廣東省上市公司中,財務報告審計意見都是標準意見,這說明,即使出具了標準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也有可能對年報進行重述,這會削弱審計報告的可信度。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廣東省上市公司都披露了內部控制自評報告以及鑒證報告??梢姡瑑炔靠刂谱栽u報告以及鑒證報告的可靠性也有待提高。

從表11可以看出,2012―2014年連續三年廣東省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公司家數為106家,占上市公司家數的比重僅為29.53%,披露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的公司家數為23家,占上市公司家數的比重僅為6.41%。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廣東省上市公司連續三年披露自評報告以及鑒證報告的公司數量很少,連續三年對年報進行重述的公司數為0。

從表12可以看出,2012年和2013年、2013年和2014年、2012―2014年連續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公司的家數分別為350家、354家和349家。連續披露所占上市公司數的比重較高,都在97%以上。2012年和2013年、2013年和2014年、2012―2014年連續披露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的公司家數分別為31家、38家和80家,所占的比重較小,因此,有待提高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的披露數量,重視引進第三方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進行鑒證。2012年和2013年、2013年和2014年、2012―2014年連續對年報進行重述的公司數都為0。

從表13可以看出,2012―2014年廣東省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家數分別為354家、357家和363家,所占上市公司數的比重分別為98.61%、99.17%和96.03%,可以看出,絕大部分的廣東省上市公司都披露了內部控制自評報告。2012―2014年廣東省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的家數分別為108家、135家和151家,所占上市公司數的比重分別為30.08%、37.50%和39.95%??梢钥闯觯瑥V東省上市公司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自評報告進行鑒證的比重很小,有待提高。2012―2014年廣東省上市公司對年報進行重述的家數分別為2家、4家和2家,所占上市公司數的比重分別為0.56%、1.11%和0.53%,年報重述的公司家數并不多。

從表14可以看出,2012―2014年間,廣東省上市公司年報重述的類型都屬于年報更正,在年報重述錯報的原因統計中可以看出,未注明原因占的比重最大,工作人員疏忽和數據有誤是其次。在年報重述內容的統計中,次要內容的更正或補充所占的比重最大,其次是重要內容的更正或補充以及一般問題的更正或補充,2012年有一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利潤變動的更正。從廣東省上市公司年報重述的年份分析可以看出,2013年是年報更正內容最多的年份。

從表15可以看出,2012年廣東省上市公司年報重述的公司家數有2家,其中更正或補充兩處以上的公司數為1家,建議以后加強年報編制過程的審核或溝通工作的公司數為0家,總體上,2012年廣東省上市公司年報質量較高;2013年廣東省上市公司年報重述的公司家數為4家,其中更正或補充兩處以上的公司數為2家,建議以后加強年報編制過程的審核或溝通工作的公司數為1家;2014年廣東省上市公司年報重述的家數有2家,其中更正或補充兩處以上的公司數為1家,建議以后加強年報編制過程的審核或溝通工作的公司數為1家,總體上看,廣東省上市公司披露的財務報告質量較高。

五、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控制報告信息披露責任主體不明確

內部控制能否發揮實際效用的關鍵在于界定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披露的主體是誰的問題。公司管理層最了解公司的內部運作以及公司內部控制的缺陷,而監事會和信息使用者所了解到的信息有限,因此公司管理層理應成為內部控制報告信息披露的責任主體。從表2可以看出,廣東省2012年有52家上市公司、2013年有75家上市公司、2014年有108家上市公司未在公司治理結構中披露內部控制信息,沒有發表責任控制聲明,這說明廣東省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著內部控制報告披露主體責任不明確的問題,必然會影響公司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

(二)內部控制報告信息披露缺乏規范,企業重視程度不夠

我國證監會要求發行人應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公司管理層對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及注冊會計師的結論性意見,但是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形式以及框架沒有做出統一的規定,使得上市公司無所適從,也使信息使用者無法獲得充足的信息。從表4可以看出,廣東省2012年有54家上市公司、2013年有57家上市公司、2014年有89家上市公司均未在董事會報告中披露內部控制信息,f明廣東省上市公司董事會對于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意識不強,對發表的自我評價意見重視不夠,有的公司的自我評價只是簡單的兩句話,這直接影響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另外有的企業自評報告日期有誤,董事、股東沒有簽名,甚至出現內容自相矛盾的報告等。這些都從側面反映部分廣東省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工作重視不夠。

(三)披露內部控制報告缺陷缺乏主動性,言辭避重就輕

廣東省上市公司中只有少數企業披露了重大缺陷,原因大多是迫于證監會的調查和外部審計監督的壓力。如2013年,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對迪威視訊(300167)發表了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原因是認為該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存在問題,并且指出該公司存在兩個重大缺陷。一是因為涉嫌信息披露違反法規而被證監會成立專案調查,但是瀏覽其自評報告,可發現其言辭避重就輕,僅說明存在一定缺陷,其余方面保證重大有效。海聯訊(300277)在證監會的調查壓力下,于2013年公告承認連續三年通過應收賬款科目虛增企業利潤。二是絕大部分的廣東省上市公司認定公司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即使公司披露了一般缺陷,也沒有詳細披露,沒有任何實質性內容。表述如“對在公司組織開展的內控控制評價工作中發現的一般缺陷,通過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和相關業務部門,并咨詢外部審計師,討論缺陷整改措施。截至報告基準日,識別出的缺陷已得到整改”等。

(四)披露內部控制報告后存在年報重述現象

如果廣東省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報告后沒有進行年報重述,則內部控制報告可靠性高。從表14可以看出,廣東省2012年有2家上市公司、2013年有4家上市公司、2014年有2家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報告后對年報進行重述。重述的原因有很多,例如:數據有誤、工作人員疏忽等,這必然會影響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

六、提高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可靠性的建議

(一)明確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信息披露的責任主體

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信息披露的責任主體主要是監事會,而公司最有能力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進行評估的責任主體是董事會和管理層,在現實中廣東省上市公司的監事會形同虛設。因此,為了保證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首先應明確內部控制報告的責任主體,明確內部控制的責任人,落實到實名,要求管理層對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進行擔保,保證其信息的真實性。

(二)規范內部控制報告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遵循著多樣化的內部控制標準,各種法規指引都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內容進行了規定,內容既有重疊,也存在差別,這會給上市公司帶來困惑,導致公司披露內部控制內容詳略程度有所不同,不利于信息使用者進行比較。因此,為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利益,使企業能有序執行內部控制,建議監管部門要加強內部控制法制建設,同時針對不同行業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框架以規范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形式和內容,切實提高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

(三)完善內部控制報告缺陷和整改信息披露機制

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是內部控制環境不夠健全的表現之一。如果企業對于存在的內部控制缺陷含糊籠統地進行披露必然會影響利益相關者對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準確判定。因此,相關部門應制定法規,要求上市公司如實地披露公司存在的內部控制缺陷,以便信息使用者能得到更加全面的內部控制信息。對于存在信息披露違規的企業要加大懲戒力度,增加信息披露違規的成本。另一方面,內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況是反映企業對待缺陷的態度和應對能力的一項重要信息,因此,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公司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情況的監管,督促上市公司盡早整改缺陷,從而提高公司內部控制水平。

(四)關注內部控制報告后進行年報重述問題

綠景控股(000502)2012年3月了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對2009和2010年度凈利潤進行追溯調整,分別調減了9 299 008.45 元和2 317 829.86元,通過對以前年度凈利潤的調減,公司實現了“盈利―虧損―盈利”的目的,避免了連續兩年虧損而面臨退市的風險。這提醒監管部門要注意年報重述中可能存在的利潤操縱和信息披露不當行為。另外針對某些關鍵信息如資產減值損失、收入、關方交易等進行年報重述時,也要特別關注,公司可能存在利用年報重述進行利潤操縱的惡劣行為。

七、研究結論

針對2012―2014年廣東省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信息披露的研究,發現廣東省上市公司主要存在著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責任主體不明確、信息披露缺乏規范性、缺陷信息披露缺乏主動性、存在年報重述等問題,影響了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針對存在的問題,本文提出了明確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信息披露的責任主體、規范內部控制報告的信息披露、完善內部控制報告缺陷和整改信息披露機制以及關注內部控制報告后進行年報重述問題的建議。隨著內部控制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公司對內部控制報告的重視程度不斷加強,內部控制報告的可靠性將會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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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自評報告范文6

(1.北京鐵路電氣化學校 北京 102202;2.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北京 100015)

摘要:專業評估是職業教育外部評價的核心制度,是建立我國職業教育質量認證制度的創新舉措。本文從專業評估的原則、步驟、專業評估過程及專業評估指標體系設計等幾方面論述了職業教育專業評估體系的內涵及構建。

關鍵詞 :職業教育;專業評估體系;構建

中圖分類號:G7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5727(2014)05-0013-04

職業教育分級制對職業教育等級和標準進行了明確規定。職業教育寬進嚴出的入學制度、靈活的學習制度,決定了建立職業教育評價工作機制的重要性。職業教育評價是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獲得授權的職業教育機構及其專業自身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我國的職業教育評價體系,是在國家職業教育發展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職業教育評價委員會組織與實施對職業教育機構及其專業的質量評估和檢查。職業教育評價包括內部質量評價和外部質量評價。內部評價指職業院校內部教育質量管理體系與評價制度;外部評價指職業教育關聯方對職業教育機構教育質量的監控與評價,即政府、學生、行業企業對職業教育需求滿足程度的測量與評價。專業評估是職業教育外部評價的核心制度,是針對職業教育機構的某一特定專業,就其專業辦學條件和人才培養質量進行評價,進而評價該專業是否具備舉辦某一等級及以下等級的職業教育的辦學水平,是否滿足相應等級的職業教育標準的質量要求,是建立我國職業教育質量認證制度的創新舉措。

專業評估原則

明確性原則 評估程序要用書面文件公布,以便被評估學校對整個評估的指標、方式、流程及結果的運用有清晰的認識。

一致性原則 評估結果要與國家相同學術性質的標準保持一致。

可信性原則 評估方法及過程等能獲得被評估學校的信任。

中立性原則 評估過程不鼓勵任何特定形式的準備、研究活動,要確保評估工作的中立與公正。

等值性原則 評估僅就各校的質量進行評估,與被評學校的規模、聲望、類型無關。

透明性原則 整個評估機制,包括評估前的規劃、實地評估及評估結果的公布都強調透明性,以增強評估的可信度。

專業評估步驟

制定專業評估標準 由評價委員會組織職業教育專家、行業企業專家、管理專家和職業教育研究專家研究制定。

提出申請 學校向職業教育評價委員會提出申請。

審核 職業教育評價委員會審核申請。

自評 學校根據評估標準進行全面的自我檢查,評估專業取得的成績及存在的問題,并寫出自評報告。

實地考察 由評價委員會選派專家訪問和評估申請評估的學校。

撰寫評估報告 評估專家組寫出評估報告,提出評估結論。

評價委員會決策 評價委員會復核評估報告,決定是否授予申請評估的學校以專業等級資格認證,并報請職業教育發展領導小組和政府批準。

公布評估結果 職業教育授權委員會公布評估結論。

評估專家組的組成及條件

組成 專家組一般由職業教育專家、行業企業專家和評估專家等5~7人組成,設秘書1人。

專家組成員條件 (1)在教育領域和行業企業享有一定聲譽。(2)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客觀公正。(3)遵循回避制度(不得為該校畢業生,不能或不曾在該校供職,與該校主要負責人無直系親屬關系等)。

專業評估過程

專業評估主要包括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學校向評價委員會提交評估申請,說明學校自評過程及通過評估活動準備達到的目標。第二階段是提交申請半年后的辦學條件評估,時間為1年左右。主要評估專業的辦學條件,如是否具備明確的教育目標,是否有穩定的經費來源及學校為實現教育目標的工作安排等。第三階段是教育績效評估,時間為1年左右。主要評估學校的教育績效,如人才培養方案是否先進,人才培養標準和培養規格是否符合職業教育分級標準,學校是否建立并實施了完善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其中,評估的第二和第三階段都設置了自評和實地考察環節,學校在每個階段都要撰寫自評報告。評估周期為3年,學校自評和評價委員會評估學校的時間為兩年,剩余1年時間是學校根據評估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評價委員會的建議進行整改。

第一階段即學校申請階段,學校要向評價委員會提交評估申請及辦學條件評估實施方案和教育績效評估實施方案。在辦學條件評估實施方案中要說明學校如何根據評估標準準備自評,確定并解決學校為滿足基本辦學條件所需關注的問題。闡述學校是如何達到基本辦學條件要求的。在績效評估實施方案中要說明學校如何達到教育績效所需的要求,闡述實現教育績效的方法和措施。

第二階段為辦學條件評估。評估內容主要是審核學校自評報告中的資料,確保數據能夠準確、客觀地描述專業現有狀況;根據評估標準,評估學校的專業建設規劃、師資隊伍、教學條件,確保學校工作達到或超過職業教育分級標準的要求。

本階段包括自評和專家組實地考察兩部分。在自評過程中,學校需要關注以下三個關鍵問題:制定明確的工作任務;根據評估指標體系提供反映學校工作任務;實現程度的佐證材料。

評估小組實地考察1~2天,主要任務是審查學校遞交的自評報告,并就報告中不夠明確的內容與學校交流。組織教師和學生座談,以評估支持文件內容佐證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并根據評估標準對學校進行評價,給出綜合反饋意見。

需要強調的是,評估小組應在報告正式成文之前與學校進行溝通,讓學校有機會糾正其中存在的問題,之后,將報告提交給評價委員會。

評價委員會收到評估小組報告后,做出辦學條件評估決策,決策內容包括:(1)學校達到辦學條件的要求,允許學校繼續準備教育績效評估。(2)確定教育績效評估中必須加以關注的重點問題,如果需要,調整教育績效評估日期。(3)對辦學條件達不到要求的學校進行警告,做出推遲評估和終止評估的決定。

第三階段為教育績效評估。評估目標主要是對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保證方法及其實施情況進行評價;檢查學校評估學生學習工作的開展情況;促使學校持續參與教育績效相關問題的解決。

評估小組實地考察2~3天,主要任務是審查學校遞交的自評報告,針對報告中不夠明確的內容與學校進行交流。抽樣檢查主要的質量保證方法和學習評價方法,組織教師和學生座談,以評估佐證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并根據評價標準對學校進行評價,并給出綜合反饋意見。

同樣,評估小組在報告正式成文并提交給評價委員會之前要與學校進行溝通,讓學校有機會糾正其中存在的問題,之后,將報告提交給評價委員會。

評價委員會收到評估小組報告后,做出教育績效評估階段的決策,并把決策結果提交給職業教育授權委員會。決策分以下幾種:(1)通過職業教育分級認證。(2)有條件地通過認證。(3)取消認證資格。

專業評估指標體系

建立評估指標體系是國家對職業教育進行質量管理的重要手段,為指導、監督職業教育機構改進教育服務和質量管理工作提供了一種工具。一套科學的評估指標體系就是一套具體的標明等級的教育質量和管理質量標準。

專業評估指標體系按照辦學條件評估和教育績效評估兩個階段設計為兩級指標體系。辦學條件評估包含了專業建設規劃、師資隊伍、教學條件3個一級指標,下設工作任務等11個二級指標。教育績效評估包含了教學管理與改革、水平與質量、效益與特色3個一級指標,下設教學管理等11個二級指標。

專業評估指標體系見表1。

評估結果及說明:(1)辦學條件評估和教育績效評估滿分均為100分。(2)辦學條件評估總分達到80分,3個二級核心指標中,80分的不少于2個,其余不少于60分,方可繼續申請參加教育績效評估。(3)教育績效評估總分達到80分,3個二級核心指標中,80分的不少于2個,其余不少于60分,方可通過專業評估,取得專業認證資格。

專業評估指標體系內涵及標準說明

辦學條件評估指標體系 辦學條件評估指標體系詳見表2。

教育績效評估指標體系 教育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詳見下頁表3。

為加強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必須建立高效有序的職業教育質量框架,即在國家職業教育發展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職業教育評價委員會組織實施對職業教育機構的質量評價。評估的具體事務由職業教育授權委員會委托各個地區職業教育質量評價的專職機構——職業教育評估中心具體實施。評估標準和實施細則由職業教育評價委員會依據國家頒布的職業標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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