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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災行動方案范文1
深航總裁李昆在運輸緊急救災物資送機現場表示:“抗震救災是深航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了災區的群眾,為了救災工作的全面展開,深航不惜一切代價,無條件、無償地為國家和各地政府提供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
從飛行、機務、乘務等抗震救災一線到一般基層,整個深航都在行動。據了解,深航為抗震救災累計捐款超過1.3億元。
主動請纓執飛航班
5月14日15點30分,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在深航運行中心值班領導的案頭響起,山東省政府請求深航緊急運送救災物資到甘肅災區。
得知這一消息,剛執行完飛行任務的深航機長范愛民、羅效靈來不及吃晚飯,便火速趕往公司,請求執行救災航班。飛行部值班領導考慮到他們還沒來得及休息,將另行安排機組?!邦I導,就讓我們去飛!我們保證圓滿完成任務,災區群眾需要我們呀!”聽著他們這番懇切的話語,深航飛行部領導考慮再三,同意了他們的請求。
剛剛執行完客運夜航飛行任務的機長祝光鋒回到深圳得知這一消息,顧不上休息,向飛行部領導主動請纓加入“濟南――蘭州”的救災任務。他激動地說:“抗震救災是我們飛行員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災區人民現在需要我們?!?/p>
像這樣主動請纓,連續執行飛行任務的例子,在深航還有很多。據統計,自5月13日起,深航調派波音747全貨機、737和空客320客機執行救災物資和人員運輸160余架次,運送救災醫療人員1350人次,直接和間接投入已近3億元,累計運輸各類救災物資3900多噸。
為了傷員改裝飛機
隨著全國范圍救災工作的不斷深入,大量傷員特別是重癥傷員需要繼續接受治療。
5月20日,深航接到運送四川地震災區傷員赴深治療的緊急通知。李昆在深航應急指揮中心主持召開緊急會議,為了將更多的傷員快速運到深圳治療,決定調用目前波音737系列中最大的飛機――波音737-900型客機來執行此次傷員運送任務,為安置擔架傷員,“該拆座椅就拆座椅,該減航班就減航班?!?/p>
深航機務工程師得到指令后,立即開始研究改裝方案,經過近5小時的辛苦作業,這架波音737-900飛機189個座位的布局,只保留了50個陪護人員座位,改裝后的每排座椅間距都超過2米,所有騰出的地方可以安放30多個擔架。這是深航成立15年以來首次大量運送擔架旅客及大規模改裝飛機客艙,這也是中國民航史上首次因天災,改裝民航客機大批運送擔架病人。
抗震救災行動方案范文2
【摘要】 本文立足玉樹抗震救災醫學救援實踐,從使命任務、災區特點、救援方法、技術幫帶、衛生防病、心理疏導、弘揚精神七個方面總結了本次玉樹救災經驗體會,旨在青藏高原地區軍隊醫院遂行多樣化衛勤保障任務,提高非戰爭軍事行動醫學救援提供參考。
【關鍵詞】 青藏地區;抗震救災;救援
2010年4月14日7時49分,青海省玉樹州結古鎮發生7.1級破壞性地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應急醫療救援工作迫在眉睫,作為青海省內軍隊醫院,迅速抽組救援醫療隊、準備物資、集合車輛,趕赴災區,實施抗震救災醫學救援,是我們的神圣使命。本次救援任務得以圓滿完成和醫院多年來以鍛煉快速反應、突出機動保障、提高外傷救治和野外適應能力演練密不可分。
1 實施應急救援,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1 快速反應,抗震救災預案啟動迅速
在特大地震發生后,醫院黨委快速反應,及時啟動了抗震救災預案。迅速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并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抗震救災工作方案,明確目標責任和標準要求,醫院抗震救災醫療隊于4月14日當天迅速趕赴玉樹災區實施應急醫療救援任務。
1.2 保障有力,竭力救治災區傷病人員
經過長途快速機動,抗震救災醫療隊及時抵達災區,不顧高寒缺氧惡劣氣候條件和長途跋涉身心疲憊狀態,在1個小時內抗震救災救護隊展開完畢,并立即開展救援工作,主要承擔早期治療與部分??浦委熑蝿铡?/p>
1.2.1 全面掌握情況,周密籌劃部署
通過各種渠道,全面了解掌握地震災害造成的傷病情況以及地形、氣象等自然條件,迅速到救援聯合指揮部請領救治任務,并根據掌握的有關情況,結合醫療隊的任務特點,深入分析研究,周密籌劃探索,有針對性的制定傷員救治方案,確保救治工作順利進行。
1.2.2 抓好檢傷分類,保證醫療秩序
針對后送至醫療隊的傷員,進行緊急檢傷分類,對傷部、傷類、傷勢等做出明確區分,對急需手術、擇期手術的作出明確判定,對需緊急后送的傷病員,立即組織醫療后送,確保傷病員收治工作緊張有序,順利開展。
1.2.3 注重專家指導,確保醫療質量
在骨折傷、擠壓傷、多發傷等傷情復雜多變的情況下,醫療隊成立了由各組室組長組成的專家指導組,發揮技術優勢,對收治的疑難、復雜、危重傷病員實施技術指導,確保醫療服務質量。
1.2.4 強化救治能力,力求快速準確
突發事件造成的傷員,救治時效性要求高。盡可能使傷員在受傷后的“第一時間”內就得到緊急救治,同時還要兼顧高原病的發生,避免傷情加重。對各類傷員根據傷情進行早期處理和救治手術,經緊急救治后病情穩定者,立即組織后送至后方醫院,進行進一步治療。針對危重傷員,強調以人為本,盡可能選擇肢體傷害小、技術要求高的治療方案,在挽救生命的同時,把對身體的傷害減少到最低程度[2]。
1.2.5 開展醫療巡診,拓展服務范圍
在收容治療的基礎上,我們主動深入玉樹縣大街小巷及周邊鄉鎮,開展醫療巡診,遇到急需住院的傷病員,馬上后送至醫療隊進行詳細診治,貫徹以人為本,急災區人民之所急,想災區人民之所想,全面拓展醫療衛生服務范圍,為災區群眾排憂解難。
1.3 協同地方力量,維護社會安定
積極配合其他醫療衛生機構搶救和運送傷病員,開展健康危害因素控制;協助進行現場常態恢復和傷病員處理;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對人員的健康傷害。堅持以更高的標準、更大的力度和更實的舉措有效維護社會公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3]。
1.4 開展技術幫扶,推動基層衛生發展
在做好當地群眾與救援部隊衛勤保障的同時,我院抗震救災醫療隊深入結古鎮、隆寶鎮、禪古村、甘達村,廣泛開展技術幫扶,了解當地居民健康狀況及醫療單位技術軟硬件條件。有針對性的實施醫學理論講授、實踐操作指導以及心理疏導培訓,促進軟件建設,推動基層醫療技術水平穩步提升。另外,立足基層衛生單位藥品儀器設備落后現狀,我們大力實施對口支援,并贈送藥品、儀器、設備,開展用藥指導及儀器設備使用輔導,打牢硬件基礎。同時對幫扶單位禪古村建立居民健康檔案,便于今后更好的實施技術幫扶與健康指導。
2 抓好衛生防病,嚴密控制疫情蔓延
大災之后容易出現大疫,醫療衛生機構要嚴密監控疫情動態,掌握時間、地點、人群分布情況,利用流行病學方法分析研究疫情發展變化,有針對性的開展衛生防病工作,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并建立疫情報告制度,為上級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2.1 把好尸體處理關
人員、工具、車輛必須盡快集中消毒處理,用漂白粉精或三合二乳劑噴灑消毒尸體和現場,將尸體包裹深埋1.5~2.0m,或焚燒。
2.2 把好飲水、飲食衛生關
要嚴格執行衛生制度,做好食品、水源衛生檢疫檢驗工作,確保軍民生活,確保身體健康。
2.3 把好消毒殺蟲關
加強營區環境消毒殺蟲,對糞便、污水、垃圾等及時處理,保持營區環境衛生,保障官兵身體健康,并禁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嚴防傳染病進入營區。
2.4 把好預防接種、預防服藥關
根據當地的疫情、過去接種疫苗的情況及人群免疫情況,進行普種或補種相應的疫苗,有針對性的做好預防接種、預防服藥工作,防止各類傳染疾病的發生。
3 實施心理干預,積極治療心靈創傷
玉樹地震發生后,部分人出現緊張、焦慮、驚恐等災害心理應激,嚴重者癥狀持續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轉為災害心理應激障礙,撫平心理創傷的最好辦法就是心理干預??拐鹁葹尼t療隊專門組織2名心理咨詢師對收治災區傷員實施一對一心理干預。堅持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的原則,本著積極樂觀的態度,當好傾聽者,用情意、溫暖和力量引導他們走出心理陰影,鼓舞士氣,重振雄風。
參考文獻
抗震救災行動方案范文3
抗震救災工作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資源共享、快速反應的工作原則。地震災害發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前期處置工作。小編分享地震應急預防方案資料,提供參考,歡迎閱讀。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依法科學統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實施地震應急,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發生地震及火山災害和國外發生造成重大影響地震及火山災害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抗震救災工作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資源共享、快速反應的工作原則。地震災害發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前期處置工作。省級人民政府是應對本行政區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的主體。視省級人民政府地震應急的需求,國家地震應急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
2 組織體系
2.1 國家抗震救災指揮機構
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地震局承擔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
必要時,成立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在地震災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在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2 地方抗震救災指揮機構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抗震救災工作。地方有關部門和單位、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組織等,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3 響應機制
3.1 地震災害分級
地震災害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
(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占地震發生地省(區、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7.0級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地震,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2)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7.0級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3)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較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4)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3.2 分級響應
根據地震災害分級情況,將地震災害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
應對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Ⅰ級響應。由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
應對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Ⅱ級響應。由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情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國家地震應急工作。
應對較大地震災害,啟動Ⅲ級響應。在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支持下,由災區所在市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災區需求,協助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應對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響應。在災區所在省、市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支持下,由災區所在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災區需求,協助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地震發生在邊疆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和其他特殊地區,可根據需要適當提高響應級別。地震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災情及其發展情況對響應級別及時進行相應調整,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 監測報告
4.1 地震監測預報
中國地震局負責收集和管理全國各類地震觀測數據,提出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年度防震減災工作意見。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機構加強震情跟蹤監測、預測預報和群測群防工作,及時對地震預測意見和可能與地震有關的異?,F象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省級人民政府根據預報的震情決策臨震預報,組織預報區加強應急防范措施。
4.2 震情速報
地震發生后,中國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發生時間、地點、震級、震源深度等速報參數的測定,報國務院,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并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3 災情報告
地震災害發生后,災區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時將震情、災情等信息報上級人民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民政部、中國地震局等部門迅速組織開展現場災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報國務院,并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公安、安全生產監管、交通、鐵道、水利、建設、教育、衛生等有關部門及時將收集了解的情況報國務院。
5 應急響應
各有關地方和部門根據災情和抗災救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 搜救人員
立即組織基層應急隊伍和廣大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同時組織協調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調配大型吊車、起重機、千斤頂、生命探測儀等救援裝備,搶救被掩埋人員?,F場救援隊伍之間加強銜接和配合,合理劃分責任區邊界,遇有危險時及時傳遞警報,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5.2 開展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
迅速組織協調應急醫療隊伍趕赴現場,搶救受傷群眾,必要時建立戰地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加強救護車、醫療器械、藥品和血漿的組織調度,特別是加大對重災區及偏遠地區醫療器械、藥品供應,確保被救人員得到及時醫治,最大程度減少傷員致死、致殘。統籌周邊地區的醫療資源,根據需要分流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開展災后心理援助。
加強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及時對災區水源進行監測消毒,加強食品和飲用水衛生監督;妥善處置遇難者遺體,做好死亡動物、醫療廢棄物、生活垃圾、糞便等消毒和無害化處理;加強鼠疫、狂犬病的監測、防控和處理,及時接種疫苗;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衛生事件每日報告制度。
5.3 安置受災群眾
開放應急避難場所,組織籌集和調運食品、飲用水、衣被、帳篷、移動廁所等各類救災物資,解決受災群眾吃飯、飲水、穿衣、住處等問題;在受災村鎮、街道設置生活用品發放點,確保生活用品的有序發放;根據需要組織生產、調運、安裝活動板房和簡易房;在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器材,嚴防火災發生。救災物資優先保證學校、醫院、福利院的需要;優先安置孤兒、孤老及殘疾人員,確保其基本生活。鼓勵采取投親靠友等方式,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安置受災群眾。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積極創造條件,組織災區學校復課。
5.4 搶修基礎設施
搶通修復因災損毀的機場、鐵路、公路、橋梁、隧道等交通設施,協調運力,優先保證應急搶險救援人員、救災物資和傷病人員的運輸需要。搶修供電、供水、供氣、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保障災區群眾基本生活需要和應急工作需要。
5.5 加強現場監測
地震局組織布設或恢復地震現場測震和前兆臺站,實時跟蹤地震序列活動,密切監視震情發展,對震區及全國震情形勢進行研判。氣象局加強氣象監測,密切關注災區重大氣象變化。災區所在地抗震救災指揮部安排專業力量加強空氣、水源、土壤污染監測,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
5.6 防御次生災害
加強次生災害監測預警,防范因強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滾石等造成新的人員傷亡和交通堵塞;組織專家對水庫、水電站、堤壩、堰塞湖等開展險情排查、評估和除險加固,必要時組織下游危險地區人員轉移。
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輸配電線路的受損情況排查,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對核電站等核工業生產科研重點設施,做好事故防范處置工作。
5.7 維護社會治安
嚴厲打擊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等違法犯罪行為;在受災群眾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增設臨時警務站,加強治安巡邏,增強災區群眾的安全感;加強對黨政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監獄等重要場所的警戒,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5.8 開展社會動員
災區所在地抗震救災指揮部明確專門的組織機構或人員,加強志愿服務管理;及時開通志愿服務聯系電話,統一接收志愿者組織報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關服務工作;根據災區需求、交通運輸等情況,向社會公布志愿服務需求指南,引導志愿者安全有序參與。
視情開展為災區人民捐款捐物活動,加強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和款物接收、統計、分配、使用、公示反饋等各環節工作。
必要時,組織非災區人民政府,通過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智力等形式,對災區群眾生活安置、傷員救治、衛生防疫、基礎設施搶修和生產恢復等開展對口支援。
5.9 加強涉外事務管理
及時向相關國家和地區駐華機構通報相關情況;協調安排國外救援隊入境救援行動,按規定辦理外事手續,分配救援任務,做好相關保障;加強境外救援物資的接受和管理,按規定做好檢驗檢疫、登記管理等工作;適時組織安排境外新聞媒體進行采訪。
5.10 信息
各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按照分級響應原則,分別負責相應級別地震災害信息工作,回應社會關切。信息要統一、及時、準確、客觀。
5.11 開展災害調查與評估
地震局開展地震烈度、發震構造、地震宏觀異?,F象、工程結構震害特征、地震社會影響和各種地震地質災害調查等。民政、地震、國土資源、建設、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災區范圍、受災人口、成災人口、人員傷亡數量、建構筑物和基礎設施破壞程度、環境影響程度等,組織專家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5.12 應急結束
在搶險救災工作基本結束、緊急轉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電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搶修搶通、災區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關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 指揮與協調
6.1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6.1.1 先期保障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發生后,根據中國地震局的信息通報,有關部門立即組織做好災情航空偵察和機場、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測繪地信局、民航局、總參謀部等迅速組織協調出動飛行器開展災情航空偵察。
(2)總參謀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關機場的有序運轉,組織修復災區機場或開辟臨時機場,并實行必要的飛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災工作需要。
(3)工業和信息化部按照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搶修受損通信設施,協調應急通信資源,優先保障抗震救災指揮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暢通。自有通信系統的部門盡快恢復本部門受到損壞的通信設施,協助保障應急救援指揮通信暢通。
6.1.2 地方政府應急處置
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受災群眾安置等,組織搶修重大關鍵基礎設施,保護重要目標;國務院啟動I級響應后,按照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統一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災區所在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發動基層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組織基層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和醫療救護,開放應急避難場所,及時轉移和安置受災群眾,防范次生災害,維護社會治安,同時提出需要支援的應急措施建議;按照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安排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6.1.3 國家應急處置
中國地震局或災區所在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提出實施國家地震應急Ⅰ級響應和需采取應急措施的建議,國務院決定啟動Ⅰ級響應,由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必要時,國務院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搶險救援、群眾生活保障、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基礎設施保障和生產恢復、地震監測和次生災害防范處置、社會治安、救災捐贈與涉外事務、涉港澳臺事務、國外救援隊伍協調事務、地震災害調查及災情損失評估、信息及宣傳報道等工作組,國務院辦公廳履行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組織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隊、醫療衛生救援隊伍等各類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派遣專業隊伍,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幸存者和被困群眾。
(2)組織跨地區調運救災帳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災物資和裝備,支援災區保障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災區開展傷病員和受災群眾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實施跨地區大范圍轉移救治傷員,恢復災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秩序。
(4)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搶險救援通信、電力以及救災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的暢通。
(5)指導開展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物、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防范次生衍生災害。對于已經受到破壞的,組織快速搶險救援。
(6)派出地震現場監測與分析預報工作隊伍,布設或恢復地震現場測震和前兆臺站,密切監視震情發展,指導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協調加強重要目標警戒和治安管理,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指導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8)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非災區省級人民政府以及企事業單位、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9)視情實施限制前往或途經災區旅游、跨省(區、市)和干線交通管制等特別管制措施。
(10)組織統一災情和抗震救災信息,指導做好抗震救災宣傳報道工作,正確引導國內外輿論。
(11)其他重要事項。
必要時,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在地震災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負責開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災區抗震救災工作進展和災區需求情況,督促落實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工作部署。
(2)根據災區省級人民政府請求,協調有關部門和地方調集應急物資、裝備。
(3)協調指導國家有關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參與抗震救災行動。
(4)協調公安、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和地方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5)協調安排災區傷病群眾轉移治療。
(6)協調相關部門支持協助地方人民政府處置重大次生衍生災害。
(7)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部署的其他任務。
6.2 重大地震災害
6.2.1 地方政府應急處置
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制訂搶險救援力量及救災物資裝備配置方案,協調駐地解放軍、武警部隊,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災民安置、次生災害防范和應急恢復等工作。需要國務院支持的事項,由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提出建議。
災區所在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自救互救、搶險救災等先期處置工作,同時提出需要支援的應急措施建議;按照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安排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6.2.2 國家應急處置
中國地震局向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上報相關信息,提出應對措施建議,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應對工作需要,或者災區所在省級人民政府請求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議,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隊、醫療衛生救援隊伍等專業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幸存者和被困群眾,轉移救治傷病員,開展衛生防疫等。必要時,協調解放軍、武警部隊派遣專業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2)組織調運救災帳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災物資。
(3)指導、協助搶修通信、廣播電視、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
(4)根據需要派出地震監測和次生災害防范、群眾生活、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基礎設施恢復等工作組,赴災區協助、指導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5)協調非災區省級人民政府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6)需要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協調解決的其他事項。
6.3 較大、一般地震災害
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災民安置、次生災害防范和應急恢復等工作。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應對工作實際需要或下級抗震救災指揮部請求,協調派遣專業技術力量和救援隊伍,組織調運抗震救災物資裝備,指導市(地)、縣開展抗震救災各項工作;必要時,請求國家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根據災區需求,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地方做好地震監測、趨勢判定、房屋安全性鑒定和災害損失調查評估,以及支援物資調運、災民安置和社會穩定等工作。必要時,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和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赴災區開展緊急救援行動。
7 恢復重建
7.1 恢復重建規劃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發生后,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災區省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災后恢復重建規劃;重大、較大、一般地震災害發生后,災區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規劃。
7.2 恢復重建實施
災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災后恢復重建。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災區恢復重建規劃的實施給予支持和指導。
8 保障措施
8.1 隊伍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解放軍、武警部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公安消防、陸地搜尋與救護、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醫療衛生救援等專業搶險救災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經常性開展協同演練,提高共同應對地震災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設施產權單位、管理或者生產經營單位加強搶險搶修隊伍建設。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層地震搶險救災隊伍,加強日常管理和培訓。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發揮共青團和紅十字會作用,依托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社區建立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形成廣泛參與地震應急救援的社會動員機制。
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加強地震應急專家隊伍建設,為應急指揮輔助決策、地震監測和趨勢判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災害損失評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鑒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關研究機構加強地震監測、地震預測、地震區劃、應急處置技術、搜索與營救、建筑物抗震技術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術支撐。
8.2 指揮平臺保障
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綜合利用自動監測、通信、計算機、遙感等技術,建立健全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形成上下貫通、反應靈敏、功能完善、統一高效的地震應急指揮平臺,實現震情災情快速響應、應急指揮決策、災害損失快速評估與動態跟蹤、地震趨勢判斷的快速反饋,保障各級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災中進行合理調度、科學決策和準確指揮。
8.3 物資與資金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網絡和生產、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保障地震災害應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資、地震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醫療器械和藥品等的生產供應??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并通過與有關生產經營企業簽訂協議等方式,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災工作所需經費。中央財政對達到國家級災害應急響應、受地震災害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給予適當支持。
8.4 避難場所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利用廣場、綠地、公園、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因地制宜設立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統籌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電、排污、環保、物資儲備等設備設施。
學校、醫院、影劇院、商場、酒店、體育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設置地震應急疏散通道,配備必要的救生避險設施,保證通道、出口的暢通。有關單位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設施,使其處于良好狀態,確保正常使用。
8.5 基礎設施保障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建立健全應急通信工作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通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確保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的通信暢通。在基礎通信網絡等基礎設施遭到嚴重損毀且短時間難以修復的極端情況下,立即啟動應急衛星、短波等無線通信系統和終端設備,確保至少有一種以上臨時通信手段有效、暢通。
廣電部門完善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建立完善國家應急廣播體系,確保群眾能及時準確地獲取政府的權威信息。
發展改革和電力監管部門指導、協調、監督電力運營企業加強電力基礎設施、電力調度系統建設,保障地震現場應急裝備的臨時供電需求和災區電力供應。
公安、交通運輸、鐵道、民航等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緊急運輸保障體系,加強統一指揮調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機制。
8.6 宣傳、培訓與演練
宣傳、教育、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門密切配合,開展防震減災科學、法律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提高全社會防震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學校把防震減災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加強防震減災專業人才培養,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門加強指導和監督。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應急管理培訓制度,結合本地區實際,組織應急管理人員、救援人員、志愿者等進行地震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制定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機關、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和居委會、村委會、基層組織等,要結合實際開展地震應急演練。
9 對港澳臺地震災害應急
9.1 對港澳地震災害應急
香港、澳門發生地震災害后,中國地震局向國務院報告震情,向國務院港澳辦等部門通報情況,并組織對地震趨勢進行分析判斷。國務院根據情況向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發出慰問電;根據特別行政區的請求,調派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協助救援,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進行支援。
9.2 對臺灣地震災害應急
臺灣發生地震災害后,國務院臺辦向臺灣有關方面了解情況和對祖國大陸的需求。根據情況,祖國大陸對臺灣地震災區人民表示慰問。國務院根據臺灣有關方面的需求,協調調派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協助救援,援助救災款物,為有關國家和地區對臺灣地震災區的人道主義援助提供便利。
10 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應急
10.1 強有感地震事件應急
當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庫、核電站等重要設施場地及其附近地區發生強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中國地震局加強震情趨勢研判,提出意見報告國務院,同時通報國務院有關部門。省(區、市)人民政府督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聞及信息與宣傳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10.2 海域地震事件應急
海域地震事件發生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當地海上搜救機構、海洋主管部門、海事管理部門等通報情況。國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開展分析,預測海域地震對我國沿??赡茉斐珊[災害的影響程度,并及時相關的海嘯災害預警信息。當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險、原油泄漏等突發事件時,交通運輸部、國家海洋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有關預案實施海上應急救援。當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電纜中斷時,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根據有關預案實施搶修。當海域地震波及陸地造成災害事件時,參照地震災害應急響應相應級別實施應急。
10.3 火山災害事件應急
當火山噴發或出現多種強烈臨噴異?,F象,中國地震局和有關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國務院。中國地震局派出火山現場應急工作隊伍趕赴災區,對火山噴發或臨噴異?,F象進行實時監測,判定火山災害類型和影響范圍,劃定隔離帶,視情向災區人民政府提出轉移居民的建議。必要時,國務院研究、部署火山災害應急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支援。災區人民政府組織火山災害預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時組織轉移居民。
10.4 對國外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應急
國外發生造成重大影響的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外交部、商務部、中國地震局等部門及時將了解到的受災國的災情等情況報國務院,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國際救援和援助行動。根據情況,信息,引導我國出境游客避免赴相關地區旅游,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協助安置或撤離我境外人員。當毗鄰國家發生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造成我國境內災害時,按照我國相關應急預案處置。
11 附則
11.1 獎勵與責任
對在抗震救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抗震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嚴重虛報、瞞報災情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1.2 預案管理與更新
中國地震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本預案,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預案實施后,中國地震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制訂本行政區域地震應急預案,報上級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結合本部門職能制訂地震應急預案或包括抗震救災內容的應急預案,報同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交通、鐵路、水利、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和學校、醫院,以及可能發生次生災害的核電、礦山、危險物品等生產經營單位制訂地震應急預案或包括抗震救災內容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縣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11.3 以上、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11.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國務院辦公廳負責解釋。
11.5 預案實施時間
抗震救災行動方案范文4
一、以審前調研為先導,認真編制《審計工作方案》
編制《審計工作方案》關系審計項目的審計質量,非常重要。編制《審計工作方案》要以深入細致的審前調研和試審為基礎。審前調研務必做到行業專項管理體制機制及底子基本摸清、行業專項制度政策基本吃透、審計目標及內容重點要求明確。最好由牽頭組織者先行試審(如農村低保),采取解剖“麻雀”和以點帶面的方法,從宏觀面深入調查研究和把握專項資金管理運行特點、問題類型和選擇恰當的審計組織形式及方法。這樣編制出的《審計工作方案》才具有較強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起到行動指南和操作指引之作用,節約實施成本,提高審計效率。
在編制《審計工作方案》中,要特別注重審計報表的設計,因為大量的審計信息和成果要通過審計報表反映出來,近幾年來我處組織開展的專項資金審計一般要設計5―7張報表,通過這些報表充分反映審計的主要內容,體現審計目標所要獲取的宏觀數據。報表設計要本著科學、嚴謹、便于填報和匯總的原則。必要時要制定旨在解釋《審計工作方案》中的重點和難點,并提供具體操作方法的《操作指引》,實現市計方案精細化。
二、以審計實施為核心。加強面上指導和重點抽查
(一)把握特點,突出重點,以點帶面。一是社保審計重點要緊緊圍繞資金的流向,突出資金的專用性、政策性、程序化等關鍵環節展開;二是突出重點區域,重點部門、重點環節,兼顧一般審計。如在2008年抗震救災款物審計中重點突出漢中、寶雞重災區審計;在2010年抗洪救災款物審計中,省廳重點抽查占全省救災資金總量80%的陜南11個重災縣區。兼顧其他市縣審計,就能總體把握全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加強面上協調和指導,掌控項目進度和質量。自2008年抗震救災審計以來,我處與各市審計局都建立了社保審計專用電子郵箱,以審計簡報或審計動態的形式,及時傳達省廳工作要求、傳輸有關審計數據,交流各地好的經驗和做法,通報各地審計動態。解答各地在實施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有力促進了整體項目進度和質量控制。
(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妥善處理審計疑難問題。主要是各地審計發現需要省廳協查的重大案件線索和帶有全局性的突出問題。
三、以審計成果為依據,認真撰寫有價值的審計綜合報告
抗震救災行動方案范文5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最大程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根本宗旨,按照“一隊多用、專兼統一、軍民結合、平戰相兼”的原則,成立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全面提升政府科學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為和諧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情況
(一)隊伍名稱:區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以下簡稱區救援隊)。平時,區救援隊在區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日常訓練;震時,在區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下,實施緊急救援。
(二)組成規模:區救援隊設隊長一人,由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根據部門職能和實際需要,下設11支分隊,包括1支專業分隊和10支兼職分隊,分別由公安、消防、地震、衛生、民政、交通運輸、水利、環保、通訊、電力、供水、燃氣、熱力等部門專業人員組成??側藬导s255人,所有隊員均為兼職,原有工作任務、隸屬關系不變,具體配置如下:
1、搜救分隊
建隊單位:公安消防大隊
建隊人數:30人
主要職責:在救援現場,用人工搜索、高科技生命探測儀等手段,尋找受難者,幫助受難者脫離險境;嚴防地震次生火災的發生,及時撲滅火災。
2、社會治安分隊
建隊單位:公安分局
建隊人數:50人
主要職責:加強對黨政機關等要害部門和金融單位、儲備倉庫、救災物資集散點等重要目標的警戒;加強對危險、有害有毒物品的管理;防范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嚴防哄搶事件的發生,及時制定災區社會治安管理辦法;做好防火、防盜、消防、搶險、交通安全管理和災區特別管制措施處置等工作。
3、地震現場工作分隊
建隊單位:區地震局
建隊人數:5人
主要職責:加強地震監測和震情、災情速報,及時通報地震趨勢判定意見;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地震災害現場宏觀考察、地震災害損失調查與評估工作,為救援總體部署提供科學依據;及時平息地震謠傳、誤傳事件,安定民心,穩定社會。
4、醫療救護及防疫分隊
建隊單位:區衛生局
建隊人數:30人
主要職責:實施緊急醫療救護,搶救傷員;采取衛生防疫措施,防控疫病暴發流行;監測災區飲用水源、食品衛生,確保災區食品安全。
5、災民救助分隊
建隊單位:區民政局
建隊人數:20人
主要職責:調配發放帳篷、衣被、食品、飲用水等救災物資,組織轉移和安置災民;做好災情調查、統計和上報工作。
6、交通保障分隊
建隊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建隊人數:20人
主要職責:做好救災道路和災后道路的搶修、疏通工作,優先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轉移、疏散。
7、水利設施搶修分隊
建隊單位:區水利局
建隊人數:10人
主要職責:負責災害后次生水災的預警,及時提出抗洪、搶險、抗旱方案與措施,供領導決策指揮;負責工程防洪搶險、水毀工程修復和除險加固等工作的技術指導、管理維護及河道清淤清障,充分發揮工程防洪效益和河道行洪作用。
8、環境污染防控分隊
建隊單位:環保分局
建隊人數:10人
主要職責:加強對災區環境監測和保護,對有毒、有害氣(液)體的輻射泄漏、擴散進行有效偵查;對造成次生災害以及放射性物質污染進行緊急處置;對易燃、易爆、有毒設施進行檢查,提出可行性防控措施。
9、通信保障分隊
建隊單位: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
建隊人數:30人(各單位10人)
主要職責:啟動地震應急通信系統,保持災害現場與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通信聯絡;及時組織力量修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震情、災情信息和應急指揮通信暢通。
10、城市供電保障分隊
建隊單位:供電公司
建隊人數:20人
主要職責:迅速修復被毀損的電力設施和調度系統,優先搶修、恢復城市供電,保證災區電力供應。
11、市政設施(自來水、燃氣、熱力)搶修分隊
建隊單位:自來水公司、港華燃氣公司、熱力公司
建隊人數:30人(各單位10人)
主要職責:修復被破壞的供排水、熱力、燃氣設備;恢復供水、熱力、燃氣調度系統功能;保證災區用水、用熱供應,確保燃氣安全。
三、啟動條件和程序
(一)根據《市區地震應急預案》規定,區救援隊依據震情和災情,確定以下應急啟動原則:
1、發生5級以下強有感地震(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原則上不啟動;特殊情況除外。
2、一般地震災害后,經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批準,方可啟動。
3、發生較大地震災害和重大或特別重大地震災害,造成建(構)筑物嚴重破壞和人員傷亡,經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批準,迅速啟動趕赴災區,實施緊急救援。
(二)發生非地震重大災害,造成建(構)筑物及其他嚴重破壞和人員傷亡的,經區政府批準后可派出,具體行動由區政府統一指揮。
(三)其他地區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后,根據地震災區政府的請求或省、市政府的指示,經區政府批準后可派出。在地震災害現場實施緊急救援工作時,接受當地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調度指揮。
四、有關要求
(一)人員要求
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應急分隊組建工作,指定精通業務的分管同志負責并擔任分隊長,抽調業務骨干充實到救援分隊中任成員。
(二)裝備及經費要求
區救援隊的技術裝備主要包括:隊員個人防護裝備;標志、搜尋、搶險、破拆、救援技術裝備;通訊設備;專用機動車輛等。
區救援隊人員經費由所在單位負責,區政府給予適當補貼。各單位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經費用于完善、維護應急裝備,組織演練、培訓等工作,保障應急車輛、特種救援設備和救援隊伍時刻處于戰備狀態。區救援隊啟動后,所需經費納入抗震救災經費預算專項安排。
(三)培訓要求
各救援分隊每年都要安排專門時間對救援隊員進行應急救援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區防震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組織一次地震緊急救援集中演練。區救援隊按照“平戰相兼”的原則,除完成日常備勤和訓練任務外,隊員要做到熟練掌握應急救援技術與裝備的使用方法,熟悉裝備技術性能,熟練使用裝備展開救援行動,能夠維護、維修所配發的技術裝備。
(四)救援保障要求
區救援隊在實施緊急救援過程中,各街道、區直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為災后快速、高效地開展緊急救援活動提供便利條件和后勤保障。
(五)實施步驟
一是制定印發組建方案,成立區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
二是編制工作章程,于5月10日前將隊員信息登記表和匯總表報區地震局。
三是舉行區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授旗儀式。
抗震救災行動方案范文6
1總則
1.1目的和編制依據
1.2適用范圍
1.3事件等級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機構
2.2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及成員單位
2.3指揮部主要職責
2.4各工作組職責
3應急程序
3.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程序
3.2臨震應急的反應程序
3.3有感地震的應急反應程序
3.4地震謠傳應急處置反應程序
4應急結束
4.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4.2臨震應急
4.3有感地震和地震謠傳事件
4.4震后總結
5后期處置
5.1社會救助
5.2善后處置
6地震應急重點保障與準備
6.1通訊聯絡保障
6.2應急救助資金及裝備的準備
6.3避難場所的準備
7其他
7.1宣傳教育
7.2培訓
7.3獎懲
8附則
1總則
1.1目的和編制依據
為了防御與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證地震應急工作順利進行,依據《青島市四方區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一)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二)臨震應急
(三)有感地震
(四)地震謠傳
1.3事件等級
Ⅰ級(紅色)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Ⅱ級(橙色)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臨震應急
Ⅲ級(黃色)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有感地震
Ⅳ級(藍色)一般突發公共事件——地震謠傳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機構
設立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在區委、區政府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轄區地震災害事件的應對工作。
2.2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及成員單位
按照職責設立指揮部辦公室、搶險救災、社會交通治安、后勤保障、災民疏散安置5個工作組,指揮部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分別由4名副主任、辦事處人武部部長擔任。成員單位由辦事處黨工委辦公室、辦事處辦公室、辦事處人武部、四方公安分局海倫路派出所、瑞昌路派出所、駐轄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領導各1名。
2.3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報告災情及救災應急方案和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2、建議區政府確定和宣布應急或臨震應急期的起止時間,并視震情建議區政府決定在災區實行或解除特別管制措施;
3、統一指揮本轄區地震應急、抗震救災工作,部署和監督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
4、指導搶險救災,協調解決地震應急和抗震救災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及時掌握災情、震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請求區有關部門實施對口緊急支援;
5、統一把握震情、災情報道口徑;協調跨轄區抗震救災工作和臨震應急事項。
2.4各工作組職責
1、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辦事處黨政辦公室(慶安路68號)。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張建波。
負責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災情、震情、險情,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區地震局報告,傳達、貫徹、落實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決策;起草、整理指揮部的文件及文書檔案;組織有關會議和接待工作;督查領導批示、交辦和會議決定事項;宣傳防震、避震知識,鼓勵、動員群眾戰勝地震災害,及時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重建家園,安排指揮部值班及處理地震信息咨詢等事宜。
2、搶險救災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或辦事處人武部部長姜耀坤。
負責災區搶險救災,組織災區干部群眾進行自救和互救;接收應急救援裝備;統一指揮、調度駐轄區廠礦企事業等單位的醫療機構,迅速趕赴災區搶救傷員,向災區提供所需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暴發流行。
3、社會交通治安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張榮杰。
負責維護社會治安、要害部門的警衛、消防滅火以及實施特別管制措施等;協助市區有關部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鐵路、公路、橋梁、港口等交通運輸設施及通信設施,保障交通及通信暢通。
4、后勤保障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李忠亭。
負責抗震救災所需各項物資的保障和專項資金管理,制定并組織實施抗震救災有關物資保障方案和措施;制定并嚴格執行抗震救災專項資金、物資的籌集、預算和支出管理辦法;管理抗震救災的捐贈事宜;管理使用物資、善款;負責指揮部辦公室財務管理。
5、災民疏散安置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劉顯生。
負責設置災民疏散、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安置疏散災民;接收、調配救濟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提出緊急救災物資種類、數量及需求援助捐款金額;負責災害損失的統計和評估。
3應急程序
3.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Ⅰ級紅色)的應急反應程序
1、當我市發生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時,在獲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時間,總指揮、副總指揮應迅速到達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抗震救災工作,并立即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最晚不得超過30分鐘;
2、立即啟動辦事處地震應急預案,指揮部辦公室在最短時間內將地震發生的信息及震情概況上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區地震局;
3、指揮部辦公室負責:
(1)迅速了解匯總震情、災情,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震情、災情及已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及時提出請求緊急支援的項目和內容;
(2)及時編制《震情災情快報》,供各級各部門領導參閱并作為宣傳部門報道依據;
(3)視震情提出向災區實施緊急支援的有關事宜;
(4)依據市、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授權,及時向公眾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做好宣傳工作,鼓勵、動員民眾戰勝地震災害,及時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重建家園。
4、搶險救災組負責
(1)迅速開展災區搶險救災,組織災區干部群眾進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
(2)迅速組織、調集搶險救災人員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協助區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3)統一指揮、調度駐轄區廠礦企事業等單位和部門的醫療機構,迅速趕赴災區搶救傷員;向災區提供所需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5、社會交通治安組負責
(1)組織民兵協助公安、交警維持社會治安,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社會治安,維護交通和社會秩序。
(2)協助市有關部門盡快恢復被毀壞的水、電、通信線路、道路、水庫、碼頭、堤防等設施;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保障交通暢通,優先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
(3)協助市地震部門派出的現場工作隊盡快抵達震中區開展地震現場監測預報、宏觀考察、災情調查評估等工作。
(4)加強對政府機關、金融單位、救濟物資集散點等重要目標的警戒。
6、后勤保障組負責
(1)及時接收、安排、撥發搶險救災的補助資金和災區救濟補助資金,保障抗震救災所需各項物資和資金的管理。
(2)協助區有關部門及時調運糧食、食品(飲水)等相關物資,保證糧食、食品等物資供應;保證災區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盡快恢復商業經銷活動。
7、災民疏散安置組負責
(1)迅速安置疏散災民于疏散、避難場所。
(2)協助區有關部門開展震災損失調查與評估;對地震災區的震中位置、震害損失等情況進行核實、報告,調配災區房屋,供抗震救災人員和災民住用。
(3)協助區有關部門調配救災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轉移和安置災民,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妥善處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統計災區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及時為災區發放救災款。
3.2臨震應急(Ⅱ級橙色)的反應程序
1、召開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通報震情,研究、布置本轄區的防震工作;
2、成立和派出防震監督檢查小組,赴臨震預報區檢查督促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處理有關事項;
3、遵照區政府指令采取臨震應急期社會治安管制措施;
4、按照市政府發出的避震疏散公告,向預報區居民避震撤離指令;
5、協助區有關部門和駐區電力、通訊、港務等單位對預報區內城市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抗震防范或加固措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6、協助公安部門加強預報區內社會治安管理,對黨政機關、金融等重要部位加強防衛,組織社會和企業治保力量加強大型、重點企業(商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7、協助區有關部門在預報區內廣泛宣傳防震、避震知識,及時平息地震謠傳、誤傳,維持社會安定;
8、協助區有關部門做好救災前期準備工作。
3.3有感地震(Ⅲ級黃色)的應急反應程序
1、在獲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時間,總指揮、副總指揮應迅速到達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待命,并立即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最晚不得超過30分鐘;
2、各組分管指揮立即通知本組成員單位,迅速到達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待命,最晚不得超過30分鐘;
3、指揮部辦公室應在最短時間內,將有感地震發生的信息及震情概況上報區政府和區地震局;
4、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授權,向社會地震信息,最大可能地穩定社會;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宣傳有關地震、防震知識,及時發現和平息地震謠言。
3.4地震謠傳應急(Ⅳ級藍色)處置反應程序
發生地震謠傳時,辦事處應立即上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區地震局,并會同區地震局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4應急結束
4.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當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揮部須對救援工作進行全面評估,經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批準后,方可結束應急救援行動,并由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動員或調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4.2臨震應急
指揮部辦公室須對應急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報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有關領導后,由指揮部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并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4.3有感地震和地震謠傳事件
由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區地震局,得到批準后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4.4震后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指揮部辦公室需將應急處置的總結及時上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和區地震局,并將有關資料備案。
5后期處置
5.1社會救助
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指揮部辦公室應組織轄區各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搶救人員。
5.2善后處置
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事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失或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6地震應急重點保障與準備
6.1通訊聯絡保障
由辦事處武裝部負責。接受市通信管理局統一調度,在地震應急時,按照權限和職責分工,優先保障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區地震現場指揮部之間的通信聯絡,同時保障與上級政府之間的通信聯絡。
6.2應急救助資金及裝備的準備由辦事處負責。
1、負責準備、接收搶險所需資金;
2、負責準備千斤頂、起重機械等救援器械;
3、負責準備橇棍、鉆、鋸、鎬、锨及手電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4、負責準備、接收救災帳篷、食品、衣被等物資;
5、協助區政府辦公室準備地震應急救助運輸車輛;
6、負責準備用于撲滅火災的消防器材。
6.3避難場所的準備
疏散、避難場所應設置明顯指示標志,本轄區疏散、避難場所位于:麥德龍青島商場停車場,位置重慶南路116號。
7其他
7.1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地震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轄區公民防范意識,學習掌握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7.2培訓
指揮部成員單位的公職人員應接受對突發地震災害相關知識的培訓,以增加公職人員應對突發地震災害的知識和能力。
7.3預案修訂
指揮部辦公室對本預案進行的修訂須報經區地震局的審核批準。
7.4獎懲
在破壞性地震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者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任務的;
2、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的財產或者搶救人員有功的;
3、及時排除險情,防止災害擴大,成績顯著的;
4、對地震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5、因震情、災情信息傳遞及時而減輕災害損失的;
6、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抗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地震應急任務的;
2、阻撓指揮部緊急調用物資、人員或者占用場地的;
3、貪污、挪用、盜竊地震應急工作經費或者物資的;
4、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后應急期不堅守崗位,臨陣脫逃或者的;
5、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后應急期哄搶國家、集體或者公民的財產的;
6、阻礙抗震救災人員執行公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影響應急工作的;
8、有對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