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抗震鑒定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抗震鑒定范文1
中圖分類號: TU198 文獻標識碼: A
地震每年都要引起巨大的生命和財產損失。人類在抵御地震的歷史長河中,眾多科學家與工程師們力圖尋求一種既安全、又適用、且經濟的房屋耐震體系。前輩們堅持不懈前赴后繼的科研工作為我們積淀出了當今土木工程的前沿領域――“工程結構減震控制”新體系[1]。采用旨在依靠限制而非抵抗地震作用來保護結構不受地震破壞的抗震方法后,結構整體的柔性大大增加,結構與水平底面運動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偶聯關系,減小了結構的反應加速度。但是,在以前國力、財力、物力等不夠的現實條件下,眾多的建筑工程抗震性能不能滿足突發的強烈地震,造成生命和財產巨大損失。目前,國民經濟和建設飛速發展,各種條件也已經具備,新建筑中采用的設計標準相應提高,而面對尚在使用年限中的大部分原有建筑,其抗震的等級都應按新的規范進行鑒定,對不符規定的房屋進行有效的加固,從而滿足人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使國民經濟建設穩定發展。
1目前抗震結構的基本現狀
現在的建筑工程中,采用抗震層設計的,可最大限度地隔離地震能量。從建筑功能而言,一般將抗震層頂部的這層樓板做成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抗震層放置在地下室柱頂或墻頂;地下室柱或墻承擔抗震層的剪力和上部結構豎向荷載與抗震層位移引起的Ρ-Δ效應。為改善構件的受力情況,當水平剪力較大時,可以采用抗震器設置在柱中的做法[2]。一些特殊的建筑功能要求,如建筑底層周圍沒有可移動的空間,或房屋較高,或高寬比較大,或結構上下剛度不均勻等,可采用層間抗震的方式。但因其動力特性比較復雜,且在地震作用下,抗震層水平位移對抗震層以下部位引起的Ρ-Δ效應和整個結構的傾覆問題比較嚴重,且目前對層抗震還沒有非常詳細的研究,因此《抗震規范》和《規程》建議盡量不要采用層間抗震方案。但總體的建筑結構抗震性能、構造措施等還是比較優越和先進的。
再回顧汶川地震之前的建筑工程,國內雖然在唐山地震之后,加強了抗震構造的要求,但由于計劃經濟及過渡時期的國力、國情和材料等限制,造成目前大多數房屋的抗震構造與措施達不到目前國情下的生產、生活要求。從汶川地震后的殘垣斷壁中,我們看到的只是血淋淋的現實,因此有必要對這些工程的結構重新進行抗震鑒定與加固。
2建筑工程抗震鑒定目標和范圍
2.1鑒定目標
抗震鑒定目標為:符合本標準要求的建筑,在遭遇相當于抗震設防烈度的地震影響時,一般不致倒塌傷人或砸壞重要生產設備,經修理后可繼續使用。此目標保持與《工業與民用建筑抗震鑒定標準》(TJ23-7)基本一致,比抗震設計規范對新建工程規定的設防標準低。這也說明,已按《工業與民用建筑抗震鑒定標準》(TJ23 C 7)鑒定加固或按《工業與民用建筑抗震設計規范》(TJ23 C 7)設計的房屋可不再進行鑒定。
2.2鑒定范圍
屬于以下情況的建筑物需要進行抗震鑒定:①按《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CGBJ68- 198規定,接近或超過設計基準期50年的建筑;②原結構設計未考慮抗震設防或未達到規定抗震設防目標的建筑;③需進行功能改造、改擴建的建筑;④遭受災害她震、火災、爆炸、撞卻受損的建筑;⑤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低劣建筑[3]。
本標準適用于抗震設防烈度為6-9度地區的現有建筑的抗震鑒定。“現有建筑”指1990年89規范實施前設計建造的房屋,不包括古建筑。而建于1990年至2001年的建筑,其抗震鑒定應按《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J11- 89)的相關要求進行,必要時可參照本標準考慮其綜合抗震能力。建于2002年以后的建筑,其抗震鑒定應按現行《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的相關要求進行,必要時可參照本標準考慮其綜合抗震能力。
本標準只針對震前抗震能力的鑒定,而地震災區的房屋應根據房屋的震損程度、遭遇烈度和設防烈度包括調整后的進行鑒定。
2.3鑒定方法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 2001)提出了“抗震概念設計”的概念,相同的,本標準在第三章給出“抗震概念鑒定”的要求,提出了考慮抗震承載力及構造影響的綜合抗震能力評定方法。這也是本標準一個突出的特點。
①綜合抗震能力分析
根據各類建筑結構的特點、結構布置、構造和抗震承載力等因素,采用相應的逐級鑒定方法,進行綜合抗震能力分析。
在具體工程的鑒定與加固時考慮綜合抗震能力可以均衡對承載能力和變形能力(表現為構造措施的要求。鑒定時當承載能力較高時,可降低構造措施要求;而當構造措施較好時,可適當降低承載力要求。加固時當構造措施不足時,可通過提高承載能力來滿足抗震能力的要求。
⑦分級篩選綜合評定方法
抗震鑒定分為兩級進行:第一級鑒定以宏觀控制的構造鑒定為主進行綜合評價;第二級鑒定以抗震驗算為主結合構造影響進行綜合評價。分級篩選綜合評定方法既體現了“構造+承載力”的綜合抗震能力的概念鑒定思想,也簡化鑒定工作程序。根據建筑物的實際情況,分為4個層次:①部分房屋不需要進行鑒定,直接進行加固程序;②部分房屋只需要進行簡單的第一級鑒定;③部分房屋在第二級鑒定可采用簡化方法計算;④少量房屋按現行規范方法進行承載力驗算。
3建筑工程抗震加固
對于新建工程,采用抗震裝置應具備如下的性能才能有效達到隔離地震作用的目的:第一,抗震裝置不僅要能承擔上部建筑物的重量,而且在豎向荷載作用下變形較小,這是對其豎向承載力和豎向剛度的基本要求;第二,水平向須具有充分的柔度即較小的水平剛度,以延長結構的自振周期,減少上部結構的加速度反應和下部結構的層間剪力;第三,為了限制結構位移,使振動衰減,還必須有適當的阻尼。第四,建筑物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支座的耐久年限應不少于此。在偶然事件下(例如:火災),支座應仍有一段時間在發揮作用。所以,作為工程設計人員,對抗震裝置的性能掌握的充分性與否,直接影響到建筑抗震的優劣[4]。
針對疊層橡膠支座的支座、性能指標及質量檢查的規范標準有:《疊層橡膠支座抗震技術規程》(CECS―126:2001)、《建筑抗震橡膠支座》(JG118―2000)?!动B層橡膠抗震支座抗震技術規程》對抗震層部件的試驗要求、技術性能、構造要求以及抗震層的設計作了較為明確具體的規定。從現狀看,對于地震災害的抵御或防御,不能只依靠對地震的預測,而應該走“防震減災”之路。這里所講的“防震減災”,與國家《防震減災法》的內涵有較大的差別,主要指通過建筑物本身的抗震、隔震、減震、消震措施和各種配套的逃生、救助設施、應急手段來防御地震災害。對于既有建筑的抗震性能進行鑒定和適當的加固,以防止以后可能的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也屬于此范疇。
對于原有建筑工程,一般采用對原結構進行加固補強,采取增設圈梁與構造柱、墻體補強加固、基礎補樁等綜合加固手段達到抗震補強目的。有些結構已經不能滿足抗震要求的房屋,應逐步拆除重建。只有提高建筑物的綜合抗震能力,才會減少或者避免地震災害。
結論
地震是一種自然現象,為避免它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當今社會應該依據《規范》合理地確定新建工程結構的選型、布置及配置構件,使其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延性,從而避免再花大的精力對已建房屋進行大量的抗震鑒定與加固。
參考文獻:
[1]安冰姝. 談A類磚混結構工程的抗震鑒定[J]. 山西建筑,2014,07:46-47.
[2]周旭穎. 建筑結構的鑒定與加固研究[J]. 科技傳播,2014,03:147+142.
抗震鑒定范文2
關鍵詞:大酒店改造;安全性;抗震鑒定
Abstract: a hotel is located in the downtown reconstruction project. I center owner by a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s authorized investment, a big wine of the original structure of the main body and safety and aseismatic appraisal. The building was built in the 1980 s, structure types of masonry structure, empty for years, and related design, construction material have been missing, below the "project," "the project" shall mean the original one hotel this life. "For building", "the building" refers to the identification of the goal for building-original traffic hotel.
Keywords: hotel modification; Safety; Aseismatic appraisal
中圖分類號:P624.8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鑒定概況:
1、鑒定內容:
業主擬在保留建筑物原貌的情況下進行改造,其使用功能改變為業務用房,依據《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1999)3.1.3.1.3條的規定,本工程改造前應進行可靠性鑒定。
本次鑒定主要內容包括三方面:一、已有建筑現狀評價;二、已有建筑物的安全性鑒定;三、已有建筑的抗震鑒定。
2、鑒定條件:
本次鑒定的條件為:主體結構依據現行鑒定規范進行的鑒定。
3、鑒定目的:
對已有建筑進行現狀評價,掌握了解建筑物的工程質量現狀。
對已有建筑抗震及安全性進行評級,并對該建筑結構改造、加固的技術可行性作出分析,為下一步的改造、加固設計提供依據和建議。
二、已有建筑的歷史和概況:
1、已有建筑歷史:該建筑建于上世紀80年代,原有勘察、設計及施工資料均已缺失。
2、建筑概況和現狀:該建筑功能為民用建筑,共計四層,局部五層,平面形狀為“L”形,自下而上層高分別為4.95m、3.00m、3.00 m、4.85m、5.00m。建筑面積約2458.40m2。1~5軸與6~11軸設縫分隔,縫寬340mm。主體結構采用磚墻及柱、梁共同承重的結構體系,系砌體結構。承重墻體采用機制普通燒結磚砌筑,厚度為220mm。
目前,該建筑處于空置待改建狀態。
3、上部結構
3.1柱、梁外觀質量
每層抽取10個混凝土構件,剔除構件表面粉刷層,對構件表面缺陷進行檢查。
經檢查:結構內的柱、梁混凝土表面平整,無蜂窩、麻面現象,受力主筋無露筋現象,節點工作無異常。
3.2混凝土強度
每層抽取10個混凝土構件進行混凝土強度檢測,經檢測上部結構構件實際達到的混凝土強度推定值在20.1~22.1MPa之間。
3.3構件尺寸檢測
共計抽取25個柱、29根梁混凝土構件,采用鋼卷尺對其截面尺寸進行檢測。
3.3.1一層獨立柱,截面尺寸實測值:長395~405mm,寬251~255mm;構造柱截面尺寸為220×220 mm。
3.3.2二層獨立柱截面尺寸實測值:長302~305mm,寬252~253mm,構造柱截面尺寸為220×220 mm,外立面廊柱截面尺寸實測值:長201~202mm,寬199~201mm,樓梯間柱截面尺寸為252×403 mm。
3.3.3三層獨立柱截面尺寸實測值:長302~303mm,寬253~255mm,構造柱截面尺寸為220×220 mm,外立面廊柱截面尺寸實測值:長201~202mm,寬199~201mm,樓梯間柱截面尺寸為251×404 mm。
3.3.4四層獨立柱截面尺寸實測值:長301~305mm,寬248~253mm,構造柱截面尺寸為220×220 mm,外立面廊柱截面尺寸實測值:長201~202mm,寬199~201mm,樓梯間柱截面尺寸為252×308 mm。
3.4梁、柱鋼筋配置檢測
共計抽取29個柱、33根梁、采用鋼筋探測儀結合局部破損法,對構件鋼筋配置進行檢測。
3.4.1一層柱10×J實測主筋為6Φ18、6×J實測主筋為10Φ20,其他獨立柱實測主筋為6Φ25,構造柱實測主筋為6Φ12。
3.4.2二層柱實測主筋為6Φ16,構造柱及廊柱實測主筋為4Φ12。
3.4.3三層柱實測主筋為6Φ18,構造柱及廊柱實測主筋為4Φ12。
3.4.4四層柱10軸柱及10×K軸柱實測主筋為10Φ16,11軸柱及8×D軸柱實測主筋為8Φ16構造柱實測主筋為4Φ12。
3.4.5 7~10×H~M軸縱向梁受力主筋為3Φ25,二、三層8軸樓梯梁受力主筋為3Φ18,二層梁E×8~9受力主筋為2Φ20+1Φ18,二、三層8~9×E~F軸梁受力主筋均3Φ18,二、三層9~11×B~E軸縱向梁受力主筋為3Φ20,四層除9~11×B~E軸縱向梁受力主筋為3Φ22外,其他梁類構件鋼筋配置與二、三層同類構件相同。所有挑梁受力主筋鋼筋配置均為3Φ20。
3.5樓板鋼筋配置情況檢測
每層抽取3塊樓板,采用鋼筋位置測定儀對其鋼筋間距進行檢測,并采用局部破損法對樓板鋼筋直徑進行檢測。
經檢測:樓板板底鋼筋為雙向布置,縱橫向間距在96~132mm之間;鋼筋直徑為6mm。
3.6梁、柱箍筋檢測
共計抽取33根梁、29根柱,采用鋼筋位置測定結合局部破損的方法檢測柱梁箍筋配置情況。
經檢測:箍筋直徑均為6mm,柱類構件箍筋實測間距在160~210mm之間,未進行加密設置,梁類箍筋實測間距在180~210mm之間,未進行加密設置,
三、檢測數據及檢查情況分析:
1、結構體系分析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分析:
該建筑屬于砌體結構類型范疇,故符合驗算時按砌體結構進行。其結構形式詳見附件一
2、地基基礎部分:
經現場檢測,整體結構未發現有沉降變形裂縫和不均勻沉降現象,1~5軸部位為筏板基礎,6~11軸為條形基礎,地基承載力200kPa,基礎混凝土強度為按C20復核。
四、抗震鑒定:
1、抗震設防類別判斷:
根據《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223-2008)第3.0.2條,抗震類別應劃分為標準設防類,即丙類。
根據《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223-2008)第3.0.3條,標準設防類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蘇州市目前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故本工程抗震要求按6度標準設防類要求進行。
該建筑建于上世紀80年代,根據《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2009)第1.0.4及1.0.5條,該建筑為后續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簡稱B類建筑),應按《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2009)第6章的相關規定進行鑒定。
2、抗震鑒定概述:
根據《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2009(以下簡稱“鑒定標準”),抗震的鑒定方法可分為兩級,第一級鑒定是指宏觀控制和構造鑒定為主的抗震能力綜合鑒定,第二級鑒定是指以構造抗震承載力驗算為主并結合構造影響的綜合鑒定。通過兩級鑒定對房屋的外觀質量、結構體系、材料強度、配筋構造、附屬結構與主體結構的連接,以及構件的抗震承載力進行綜合分析判斷結構的抗震能力并提供加固要求。
3、抗震鑒定:
3.1結構體系判斷: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建筑物主體為混合結構結構,共計四層,1~5軸與6~11軸間采用抗震縫分割,形成兩個平面形狀為規則矩形的抗震單元,自下而上層高分別為4.95m、3.00m、3.00 m、4.85m。1~5軸采用磚墻承重,6~11軸采用磚墻及混凝土柱、梁共同承重的結構體系,梁柱節點為整澆節點。抗震等級為四級。
3.3平面規則性判斷:
根據現場調查結果表明,該樓體型規則,平面內抗側力構件及質量分布基本規則、均勻,平面沒有局部突出;根據鑒定標準,該樓結構平面凹凸規則。
3.4豎向規則性判斷:
已有建筑立面、剖面規則,6~11軸部分墻體上下不連續,6~11×A~H采用現澆樓板,其他部位采用預制樓板,剛度存在較大差異,根據鑒定標準該樓豎向不規則。
五.結語
針對某大酒店的改造檢測分析了抗震鑒定的一些看法。作者圍繞某大酒店改造展開以上敘述文章。檢測了樓層的承載力。證實了抗震
抗震鑒定范文3
關鍵詞:多層;砌體結構;加固;抗震設計
中圖分類號: S611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我國是一個地震多發的國家,尤其是近年來發生的四川汶川和青海玉樹大地震給人們帶來了巨大的生命和財產損失。歷次震害統計表明:地震中倒塌較多的是未考慮抗震設防或者設防不符合現有規范的房屋。在四川汶川縣地震中發生破壞的建筑中砌體結構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對砌體結構進行抗震鑒定和加固是十分必要的。根據《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2009) ,既有的建筑抗震鑒定分為兩級:第一級鑒定應以宏觀控制和構造鑒定為主進行綜合評價,第二級鑒定應以抗震驗算為主結合構造影響進行綜合評價。
一、砌體結構房屋在地震作用下的破壞機理
砌體結構的抗剪強度和抗彎強度及其變性能力都很小,在地震作用下極易產生裂縫進而發生破壞。砌體結構房屋的內橫墻和外縱墻之間的咬槎是其結構的薄弱環節,其咬槎牢固程度很大程度上影響地震破壞的程度。當地震作用平行于結構的內橫墻時,如果其連接處沒有采取抗震構造措施,外縱墻外閃就會在連接處形成豎向裂縫。當地震作用平行于結構外縱墻時,如果窗間墻體較寬,其高寬比較小就會出現以剪切變形為主的破壞進而形成X形交叉裂縫。砌體結構承重方案有橫墻承重、縱墻承重及縱橫墻承重。結構體系設置不當,可能會導致結構平面剛度或豎向剛度突變,這樣的結構對抗震極為不利。因此,我們應對砌體結構采取合理的結構布置,避免剛度突變。
二、 多層砌體結構房屋震害分析
在諸多的結構體系當中, 砌體結構由于造價低廉、 施工簡單, 多年來一直是我國應用最廣的結構形式。砌體是一種脆性材料, 其抗拉、 抗剪強度均較低, 整體性較差, 在國內外歷次強烈地震中破壞率相當高,因此是抗震鑒定加固的重點。
其震害主要表現如下:
1.整體或局部倒塌
當房屋底層墻體的強度不足時易出現底部倒塌, 進而造成房屋整體塌跨; 當局部及上層墻體強度不足或個別部位構件連接較差時, 易發生局部倒塌。
2.墻體開裂破壞
墻體裂縫形式主要是斜裂縫、交叉裂縫、 水平裂縫和豎向裂縫。當砌體抗剪強度不足, 其內部主拉應變超過材料的極限拉應變時, 墻片易出現斜裂縫,在地震的反復作用下形成交叉裂縫,多出現在房屋的山墻上;當橫墻間距過大時, 水平地震作用引起縱墻平面外受彎, 在縱墻窗口上下截面處出現水平裂縫; 當縱橫墻交接處沒有很好地咬槎連接時, 在雙向地震作用下易出現豎向裂縫, 導致整片縱墻外閃。此外墻角、 樓梯間也是地震時的薄弱部位。
3.樓蓋與屋蓋破壞
主要是由于樓板本身整體性較差或在墻上及梁上支承長度不足導致墜落。
4.附屬構件的破壞
突出屋面的煙囪、 女兒墻、 陽臺、 雨篷、 門臉等附屬構件通常與主體連接薄弱, 地震時往往因為 “ 鞭端效應” 等原因造成大量破壞。
三、 多層砌體結構房屋抗震鑒定加固的目標
對現有建筑進行抗震鑒定加固應以 《 建筑抗震鑒定標準》 ( GB50023-95) 所給出的設防標準為目標,即在遭遇相當于抗震設防烈度的地震影響時, 一般不致倒塌傷人或砸壞重要生產設備, 經修理后仍可繼續使用。
四、砌體結構的具體抗震措施
針對房屋砌體結構自身的特點,綜合考慮到地震對相應房屋建筑體系的嚴重破壞后果,建筑設計人員應通過一定措施的選擇,提高砌體結構的整體性能,從而提高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
1、房屋砌體結構的選型與布置
對于多層砌體而言,如果可以做到正確選擇承重體系、科學進行結構布置、 合理選擇樓(屋)蓋形式、正確設置防震縫等等的話,將有效提高房屋砌體結構的抗震性能。
(1)正確選擇承重體系
房屋砌體結構根據傳遞荷載的路線不同,房屋墻體的承重體系可分為橫墻承重、縱墻承重和縱橫墻承重三種形式。
橫墻承重體系,一般橫墻間距較小,數量較多且開洞較少,又有縱墻作為側向支承,其橫向剛度大,具有較好的整體性和系統性,所以橫墻承重的多層砌體結構具有較好的傳遞和抵抗地震作用的能力。
縱墻承重體系,橫墻數量少且自承重,橫墻間距大,形成大空間,使得房屋的橫向剛度差。樓板又直接擱置在縱墻上或擱置在梁上而梁擱置于縱墻上,造成橫墻與樓蓋的聯結較差,橫向地震作用很少能夠直接通過樓(屋)蓋傳至橫墻,而大部分通過縱墻經由縱橫墻交接面傳至橫墻。因此,地震發生時外縱墻因板與墻體的拉結不力而成片向外倒塌,樓板也隨之墜落。
縱橫墻共同承重體系,縱橫墻體都可以傳遞豎向荷載,沿縱、橫向剛度均較大且砌體應力較均勻,能比較直接地通過樓(屋)蓋向橫墻傳遞橫向地震作用,也能直接或通過縱橫墻的連結傳遞縱向地震作用。當多層砌體房屋有抗震設防要求時,宜優先選用橫墻承重及縱橫墻承重體系。
(2)科學布置砌體結構
多層砌體房屋的平、立面布置力求簡單、規則、避免由于布置不規則。如:平面上墻體較大的局部突出和凹進,立面上局部的突出和錯層等使結構各部分的質量和剛度分布不均勻、質量中心和剛度中心不重合而導致的震害加重。承重墻體的布置應遵循規則、對稱的原則。橫向墻體的間距不宜過大,縱向墻體平面布置應不少于三道,且宜沿各自軸線對齊貫通,盡量避免斷開和轉折。由此可以最大限度減少地震剪力傳遞的中間環節,減少可能的震害部位,避免房屋局部遭到破壞,減輕震害程度。從墻體立面布置而言,房屋的縱橫墻沿上下連續貫通。建筑物底層不應設置車庫、 營業等需要大開間的建筑功能。災區遭到震害破壞的多層砌體建筑有很多存在以下情況:底部一層甚至兩層為大開間,僅有樓梯間墻體及少量的分隔墻體下落,而且還在正門大開洞,造成一面無墻,三面有墻。這樣的多層砌體結構的布置將造成建筑平面剛度不均勻,立面形成了嚴重的“上剛下柔”的情況,底部僅有的少量墻體難以承受地震力的作用,這樣的多層建筑的砌體結構十分不利于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的形成。由于建筑功能要求和設備安裝的需要,往往要在墻體上留設洞口。 洞口的存在使其兩側的墻體易形成應力集中,成為地震破壞的隱患。 這就要求設計人員盡可能在滿足房屋建筑的使用的前提下減少洞口的開設,并應盡量減少洞口的直徑。橫向墻體一般不要設置大洞口,如果設置的洞口大于1000mm時應該在洞口兩側附加貫通本層的構造柱。 縱向墻體應該盡量控制開洞率(一般可以控制在55%左右),避免開大洞造成縱向墻體的中斷。
結束語:
在村鎮住宅建設中,由于缺乏規范指導,抗震構造措施根本達不到規范或標準要求,有很大的安全隱患。因此,村鎮住宅建設只有走規范化設計和施工的道路才能確保其安全性、實用性及耐久性要求。片面追求造價低廉,勢必會埋下安全隱患。砌體結構雖然大多都滿足承載力要求,但是往往不能滿足抗震構造措施的要求,從而達不到抗震要求。增加構造柱、圈梁可以達到提高砌體房屋整體剛度和延性的目的,對地震耗能有很大影響,可以減小地震的破壞作用。
參考文獻:
[1]葉獻國, 汪可, 曹均鋒等.皖東北部分地區民居抗震設防專項調研及震害預測[J].工程抗震與加固改造,2012,34(5) :127~130.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砌體結構設計規范(GB500O3-2011)[S].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2.
抗震鑒定范文4
[關鍵詞]:砌體結構房屋;震害特點;安全鑒定;加固措施
[前言]:
近年來我國地震災害發生十分頻繁,地震屬于自然災害,具有不可預見性,而且具有強大的破壞性。由于我國在相關建筑設計規范中對于房屋建筑的抗震性能有明確的要求,因此在實際房屋建筑過程中,需要有效地提高結構的抗震性能,做好房屋建筑抗震性能的預測和鑒定工作,并對達不到抗震要求的房屋結構實施加固處理,從而有效地確保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1、建筑結構的抗震能力鑒定
所謂建筑結構抗震能力鑒定就是對現有的建筑抗震能力進行判斷,我國GB 50023-2009標準中層面明確指出了逐層篩選的方法:利用宏觀控制對抗震能力進行鑒定以及承載能力進行鑒定,而對于不符合鑒定要求的建筑結構進行測試,并且按照國家規定的GB 50023-2009的標準進行加固設計,將加固以后的鑒別能力作為衡量指標進行檢測,從而將建筑結構的抗震能力進行簡化。建筑結構的宏觀建筑鑒定主要涵蓋以下方面:建筑房屋的高度、建筑房屋的質量、建筑房屋的平面等方面都需要進行檢測,只有將非結構構件和結構構件二者有機結合才能提高建筑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在進行實際建筑結構的抗震鑒定過程中,要以最簡單的方法對其進行檢驗,一般震級不超過6度的時候是不需要進行檢驗的,但是也要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將一些抗震墻間距進行固定和鑒別,這樣才能夠提高其面積的檢驗質量和工作效率??拐鹉芰χ笜俗鳛榻ㄖY構抗震鑒定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其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
2、建筑結構抗震加固實踐
直到20世紀90年代后,只有配合現有舊城區進行改造和統一規劃之后,在考慮安全性、穩定性的情況下,才能增加使用的整體面積,達到加固的目的,從而優化建筑外部結構的美化性[2]。我國現行的國家標準GB50369-2006的標準為其提供了豐富的抗震加固的具體操作措施:(1)在進行建筑結構抗震加固的過程中,既需要提高建筑的剛性能力,同時還需要提高其承載能力,主要是以擴大建筑構件的截面為主要方式。如:九江市老中級法院改造,就是在原單跨框架內加一排柱,改造為二跨框架,提高承載力與延性,降低了層高。對于僅僅要提高構件的受剪承載力,從而使用連接構建和包鋼結構兩種方法;(2)一旦發現建筑結構系統中存在明顯的缺陷的情況下,可以利用斷開結構或者增設結構的方法進行解決,這樣就能夠提高建筑結構的承載能力和變形能力,使建筑結構的綜合抗震能力達到規定的要求。如:九江市保安公司金庫辦公樓的改造,是L型結構斷開成2個規則的矩形結構,原單跨框架通過加砼剪力墻形成框剪構造;(3)利用提高建筑結構的變形能力確保建筑結構的整體性、安全性。
3、抗震概念的設計是鑒定與加固理論的外延
抗震理念的設計應用主要是用來描述新建筑結構抗震工程,這同時也是一種能夠根據不同的地震自然災害獲得的經驗整合而成的新的設計原理和設計理念[3]。沒有經過必要的科學計算直接確定了建筑結構抗震的標準和措施,這也是區別于傳統的數值設計的一種方法,具體的建設結構抗震設計包括以下九點:(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設計觀點;(2)遇到大地震可以屹立不倒、中等地震可以修復、小型地震震不倒;(3)根據不同種類的建筑結構進行分類修復的方法;(4)對于處于危險的建筑結構和地段要進行及時的搶修和處理,防止出現更嚴重的后果;(5)清楚了解建筑結構抗震的鑒定概念和方法;(6)構建建筑結構抗震的系統和線路,避免出現變形的情況;(7)保障連接的安全性和穩定性;(8)考察非結構的抗震設計手段的好壞;(9)嚴格按照施工工序對鋼筋等進行更替。
在對已經建好的建筑進行抗震鑒定的過程中,可以利用“抗震設計鑒定綜合方法”對其進行基本的鑒定和描述,根據對已經鑒定后的建筑進行總體的宏觀的調試,然后還要根據不同的方面來判斷整體的建筑抗震總體效果[4]。在GB 50023-2009中明確提出了要是進行分類討論,根據不同的使用特點設置不同的分類標準,將安全和不安全的路段進行整合和處理,與此同時還要考慮近震和遠震的建筑結構有差別等內容,具體表現如下:(1)現有建筑機構和新型建筑結構的抗震鑒定有所區別?,F有建筑主要是根據78項設計進行改造,主要是針對于那些舊的房屋和沒有經過實際改造過房屋,而新型建筑結構設計則有區別,當抗震鑒定工作壽命期不做考慮時,新建工程的抗震能力的設計要求高于已有工程的鑒定要求。(2)現有的建筑抗震鑒定能力的判別方法。根據鑒定標準中曾經明確規定了構件的鑒定方法,因此經常缺乏對整體抗震能力的判別,這就會導致很多部分不能符合實際標準要求,實際的部分就需要進行加固和處理,從而對整個建筑進行加固,除此之外還可以對局部進行加固,從而使其產生新型的抗震環節,但是其穩定性仍然存在很大的缺陷。
4 、結語
在當前城鄉快速發展過程中,砌體結構房屋不僅數量較多,而且涉及的范圍較廣,特別是一些災后重建建筑,基于經濟能力考慮,砌體結構采用的更是十分廣泛。針對砌體結構房屋的特點,因此需要加強結構的抗震設計,并采取切實有效的加固措施,確保砌體結構房屋的穩固性,確保人們居住的安全。近年來,材料技術和工藝技術取得了較快的發展,這也使一些新型的加固方式開始被研發出來,這對砌體結構房屋的安全性有了更好的保障,而且在滿足使用安全的基礎上,房屋建筑的美觀性也有了較大的進步。
[參考文獻]:
[1] 錢曉旭,韓曉健,彭陽.校舍抗震鑒定與加固處理[J].施工技術. 2012(S1)
[2] 邱玉峰.淺談單跨框架結構房屋的抗震鑒定與加固[J].住宅科技. 2011(S1)
抗震鑒定范文5
[關鍵詞]蘇北地區;中小學學校建筑;結構檢測;抗震鑒定
1 概述
我國江蘇蘇北地區由于歷史沿革、地理位置、經濟政策等原因,經濟發展較慢,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較落后,校舍施工質量普遍較差,抗震能力弱,對中小學學生生命安全造成潛在的影響。2008年四川省汶川縣發生8.0級大地震,造成大批校舍倒塌及數千師生死亡,這些給我們深刻的啟示,因此,對蘇北地區的學校建筑進行鑒定、加固已成當務之急。
由于建筑物抗震鑒定起步較晚,尚處于發展階段,而中小學建筑抗震鑒定工程量較大、時間緊迫,且蘇北地區學校建筑結構形式有其自身特點,對其抗震鑒定的技術進行分析和探討,有助于提高蘇北地區學校建筑抗震鑒定效率及準確性。
2 中小學校建筑的安全性鑒定
2.1 安全性鑒定的原則
根據《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1999),學校建筑的安全性鑒定評級,按構件、子單元和鑒定單元分3個層次,從第一層開始,分層進行。第一層次主要是根據構件各檢查項目評定結果,確定單個構件等級(安全性等級au、bu、cu、du),第二層次主要根據子單元各檢查項目及各種構件的評定結果,確定子單元等級(安全性等級Au、Bu、Cu、Du),第三層次主要根據各子單元的評定結果,確定鑒定單元等級(安全性等級Asu、Bsu、Csu、Dsu)[1]。
2.2 抗震鑒定的依據及方法
目前,學校建筑主要根據《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2009)及《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的相關規定進行抗震鑒定。
根據《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第6.0.8條規定,中小學校舍用房抗震設防類別不應低于重點設防類(乙類)[2]。另根據《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2009)第1.0.3條規定,乙類設防時,6~8度應按比本地區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檢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驗算應按不低于本地區設防烈度的要求采用[3]。
學校建筑的抗震鑒定,按房屋的建造年代分類,鑒定方法和內容有所不同:
對于80年代及之前建造的房屋(A類,后繼使用年限為30年),鑒定方法可分為兩級。第一級鑒定應以宏觀控制和構造鑒定為主進行綜合評價,第二級鑒定應以抗震驗算為主結合構造影響進行綜合評價[3]。
對于90年代建造的房屋(B類,后繼使用年限為40年),鑒定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為抗震措施鑒定;第二部分為抗震承載力驗算[3]。
對于2001年以后建造的房屋(C類,后繼使用年限為50年)的鑒定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對現有房屋的宏觀控制和構造進行鑒定;第二部分為按《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2008年版))對房屋進行抗震承載力驗算[3]。
3 蘇北地區中小學校建筑鑒定技術
3.1 初步調查
檢測前首先對各中小學校內各建筑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解、調查,包括房屋的基本概況、建筑、結構形式、設計及施工情況、使用歷史等,并搜集相關資料,如建筑、結構設計圖紙、地勘報告及施工驗收資料,畫出各建筑的總平面分布圖。
3.2 場地及地基基礎
3.2.1 場地
蘇北徐州等地區多山,對中小學校建筑場地位于突出的山嘴、孤立的山丘、邊坡等不利地段時,應對地震穩定性、地基滑移等進行評估。
3.2.2 地基基礎
已有建筑物的地基變形與其建成時間長短有著密切的關系,當地基發生較大的沉降和差異沉降時,其上部結構必然會有明顯的反應,蘇北農村地區中小學校建筑大多建成時間較長,無地勘報告,故地基基礎現狀的鑒定應著重檢查建筑物上部結構的不均勻沉降裂縫和傾斜、基礎有無腐蝕、酥堿、松散和剝落,根據檢測結果判斷地基基礎有無嚴重靜載缺陷。
3.3 建筑物結構受力體系
蘇北地區中小學校教學樓、辦公樓等大多采用大開間、大窗洞,抗震墻數量少,平面布置過于空曠,使得承重墻分擔荷載很不均勻,部分房屋采用長寬比超限的條型以及L型、Y型或T型等不利于抗震的平面形式。汶川地震中有許多教學樓由于結構形式不合理而發生倒塌的震害情況已給我們警示,因此在蘇北地區中小學校舍鑒定中應對房屋的結構體系重點檢測。
3.4 抗震措施及整體性連接構造
3.4.1 砌體-木屋架結構
蘇北農村地區有許多中小學校建筑采用此結構形式,該類建筑由于木屋頂整體性差,缺乏足夠的剛度,地震力無法沿水平方向傳遞,致使承重墻、屋架發生墜落、垮塌。故鑒定過程中應重點檢查木屋架、屋蓋的質量和連接、墻體與木屋架的連接情況。
3.4.2 多層磚砌體結構
“5.12”四川汶川地震、1976年唐山地震以及上世紀末我國西部地區的多次地震震害都表明,磚混結構中抗震措施及連接構造對于結構在地震中保持整體性,避免發生整體倒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調查發現,蘇北地區中小學校建筑多采用磚混結構加預制樓板結構。部分砌體結構未設置圈梁和構造柱或構造柱、圈梁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施工中預制樓板與墻體只是簡單的浮搭在一起,并沒有按要求將拉結筋焊接起來,預制板上也無配筋混凝土疊合層。對此類建筑鑒定過程中應重點從墻體的平面布置、圈梁、構造柱的設置、截面尺寸及配筋、房屋的樓蓋、屋蓋與墻體的連接等四個方面進行檢查。
3.4.3 框架結構
四川汶川地震震害調查顯示,柱端先出現塑性鉸、柱端剪切破壞、節點區破壞等現象比較常見,框架結構的圍護結構和填充墻震損明顯,部分結構構件也發生了一定程度的破壞。故學校建筑中框架結構應著重調查結構型式、截面尺寸、框架柱的軸壓比、邊角柱的配筋率、箍筋(尤其是加密區及節點處)配置及填充墻、隔墻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情況。
3.5 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位及其連接
四川汶川地震中,部分房屋主體雖未出現倒塌,但附著于樓、屋面結構上的非結構構件由于與主體結構連接不穩,出現倒塌傷人或砸壞重要設備事故。
調查發現,蘇北地區學校內教學樓、辦公樓等大多采用單面外廊式,懸挑走廊外端多采用磚砌欄桿,部分欄桿內未設置構造柱及砼壓頂,兩端與主體結構拉結不牢靠;部分房屋女兒墻高厚比超標、拉結缺失、無圈梁與壓頂;突出屋面的樓梯間內外墻交接處大多未沿墻高采用鋼筋拉結;部分砌體墻段實際的局部尺寸太??;還有部分房屋外廊采用獨立磚柱承重,柱頂兩方向均無可靠拉結,鑒定過程中應對以上部位進行重點檢測。
3.6 樓梯間
地震時學校建筑物內樓梯間、走廊等為師生疏散、脫離的逃生通道。調查發現,蘇北地區學校內砌體結構房屋往往將樓梯間設置在房屋的盡端和轉角部位,扭轉效應非常明顯,有的教學樓將樓梯作為左右兩棟摟之間的連廊使用,但無特殊聯結加強措施,樓梯與兩側主體弱連接,整體性很差。
樓梯間因平面開洞后剛度不連續,屬于平面薄弱位置,地震中極易受損、破壞,故鑒定過程中應對樓梯間進行重點檢測。
3.7 房屋的外觀質量缺陷及損傷
既有建筑因設計上的原因、混凝土及鋼材等材料性能缺陷、施工內在質量低劣、自然環境條件的突變、用戶不當使用擅自改變用途或人為損壞結構、地基不均勻沉陷等等所引起的結構的破壞往往反映在主體結構構件的裂縫上。鑒定裂縫的成因、分析裂縫的發展趨勢、控制裂縫繼續發展,是房屋安全性鑒定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
調查發現,蘇北地區部分中小學校內房屋外觀質量較差,支承大梁、屋架的墻體、承重墻及其交接處出現裂縫,混凝土出現開裂或局部剝落,鋼筋外露、銹蝕,還有部分房屋由于年久失修,環境潮濕和長期滲漏,導致墻體酥軟,嚴重影響結構的安全。鑒定過程中應對結構及構件的外觀質量缺陷及損傷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3.8 材料強度
調查發現,蘇北地區(尤其是農村地區)學校建筑施工質量普遍較差,砌體結構主要表現為砌筑砂漿強度不足、離散度較大,墻體砌筑質量較差,抗震構造設施(圈梁、構造柱等)混凝土澆筑質量差,強度較低;框架結構主要表現為混凝土澆筑質量不高,強度較低,箍筋最小直徑、加密區間距與長度、箍筋彎鉤長度不符合規范要求,梁柱節點范圍甚至沒有箍筋,邊柱、角柱、邊角柱及樓梯間部位框架柱未采取加強措施。鑒定過程中應對上述部分進行重點檢測。
4 結束語
以上是本人在工作中的相關經驗及總結,還望與各同行共同學習和進步,僅供參考。
參考文獻
[1]四川省建設委員會.GB50292―1999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S].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9
抗震鑒定范文6
城鎮化是中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也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城鎮化列入2013年6項工作重點,城鎮化戰略被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目前,中國城鎮化率已達到51.3%,今后如何提高城鎮化質量,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是各界關注的一個焦點。
最近,有兩則消息格外引人關注。一是在2012年多次中央級別的會議預熱之后,2013年新年伊始就傳出的消息,由國家發改委牽頭,10多個部委參與編制的《全國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規劃(2011~2020年)》將于2 013年全國兩會前后頒布。據了解,該《規劃》將涉及全國20多個城市群、180多個地級以上城市和1萬多個城鎮的建設,將為新型城鎮化提供發展思路,并將提出具體要求。二是全國城鎮化工作會議將在2013年兩會前后召開。盡管目前全國城鎮化工作會議召開的具體情況尚不明晰,但由于過去的城鎮化都是各地為政,缺乏頂層設計,在這一形勢下,會議的召開就具有一定的迫切性,且意義非同小可。若能夠在頂層上統籌解決,無疑對各地在城鎮化過程中理念的轉變和質量的提高非常有益。關于城鎮化,在“十二·五”規劃提出時,建議的是“三化”同步,十報告專門加了一個信息化。其含義有兩個方面:一是豐富了中國現代化的內涵。即中國要實現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是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和農業現代化“四化”同步的現代化,而不是工業化或城市化孤軍突進的現代化。二是指明了四化同步的重點:一、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這是適應未來新技術革命的需要,更多地通過信息化來促進制造業的數字化。二、工業化和城鎮化的良性互動。中國城鎮化的質量不高,最根本的就是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問題。工業化了,要有序地推進農民轉市民,這樣才能真正的城鎮化。三、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要相互協調。目前中國農業現代化的水平遠遠落后于工業化和城鎮化,所以下一步要大力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通過提高城鎮化的質量,通過農業轉移人口更多的市民化,來促進農業現代化。
城鎮化是一個歷史性問題,不是短期的,不是運動式的,同時城鎮化也是一個有利有弊的問題。所以,必須研究并遵循其發展規律,要全盤考慮做好頂層設計,盡力避免可能發生的挫折、波動,甚至是弊端或危害。在城鎮化的道路上,失敗的教訓不但有,而且非常深刻。20世紀,拉美城市化發展速度驚人,在不到一個世紀的時間里,城市化水平就與發達國家的城市化水平相接近了,但拉美城市化的高速度也導致許多問題。那個時期,拉美城市的人口增長率為十年翻一番,但這并不意味著拉美的工業化已對城市化提出了這樣高的要求。到上世紀70年代中期,拉美城市人口的比重已占地區總人口的6 0%,但工業人口的比重卻不超過20%~30%。曾經就有學者指出,按正常的發展速度,當時拉美的城市人口應為1520萬,而實際上已達到3000萬,超過了正常水平近一倍。城市化速度大大超過了工業化的速度,造成了城市化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的脫節。拉美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固然為工業化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但超越了發展階段,拉美也為之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聯合國拉美經委會認為,9 0年代拉美地區有30%~40%的人處于極端貧困狀態,20%的人的收入占社會總收入的4%。這與非洲和亞洲許多國家的貧困人口大都居住在農村的情況是不同的,拉美大城市的貧困狀況已經普遍化,這主要是低收入水平而不是固定資產稀缺造成的。在貧困已經城市化的同時,貧困差距也日益擴大。根據世界銀行和IMF的調查,拉美的收入分配已達到了世界上最不平等的地步,占總人口10%的富人占有總收入的60%。比較日本、韓國、新加坡及臺灣地區等成功實現經濟轉型,成為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城市化過程,發現它們的普遍特征是,隨著城市化率的上升,貧富差距普遍縮小,基尼系數都在0.4以下,日本、臺灣等甚至低于0 . 3。而那些步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在城市化過程中,則無一例外地出現了貧富差距擴大現象,如身處拉美的巴西的基尼系數超過0. 5??梢?,真正成功的城鎮化絕非是更多的城鎮拔地而起或加速擴張,建成更多的基礎設施支撐高密度的經濟活動這么簡單。城鎮化還有更重要的另一方面,就是合理公平公正的人的經濟和政治自由權利的制度安排。中國2012的基尼系數為0.474,說明中國城鎮化的過程更接近拉美及南亞國家特征。這應引起足夠的警惕,即中國進入后城鎮化階段后,如果不能有效縮小貧富差距,不僅經濟增速會放緩,還有可能步入中等收入陷阱,這樣的結果與中國城鎮化發展的目標是完全背道而馳。
拉美國家的城市化和工業化不同于歐美,拉美的城市化開始于工業化之前,而工業化的發展繼續推進城市化的進程。由于經濟發展緩慢,城市人口膨脹,導致拉美城市的失業率很高,社會保障制度供給嚴重不足,消費能力無法提高,社會不穩定,暴力等犯罪活動泛濫成災。而英、美、日本的城市化則完全是另外一種景象。英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城市化的國家,在從18世紀后期到19世紀中期的近100年的時間里,城市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從2 0%逐步躍升至51%,初步實現了城市化。英國城市化的發生,是多種經濟動力機制起作用的結果,而工業革命及其引起的工業化是核心動力,工業化的集聚效應使經濟和人口不斷集中,促進了英國城市化的發生。機械化和生產專業化要求密切的分工協作,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生產效率,這一特點要求生產要素,即資本、設備和勞動力的集中。同時,工業化又講究規模效益,這不僅是單個工業企業生產要達到相當規模,而且需要眾多相互關聯、生產配套的工業企業在一定空間上的集中。這種專業分工協作、規模經濟和外部經濟的要求,使工業化具有極強的集聚效應,拉動各種經濟要素和人口向一定的地理空間集中,形成城市聚落的外觀。工業化的自身需求,使得英國工業與城市良性互動,實現發展,工業化資金同時推動城市其它產業發展,產生關聯效應,工業化要求并推動了城市化。美國的城市化經驗與英國相比較,還有兩個突出的特點:一是內生作用為主的自我發展。美國城市化進程較少受外生的、偶然的、不確定因素的干擾,如戰爭、自然災害、行政干預等,而是源于市場經濟的內生動力。雖然其間美國政府也出臺了一些有利于城市化的政策法規,但這些政策法規只起輔助作用,其主導因素還是內生因素,如產業結構動態變化、交通運輸狀況改善等。二是要素流動性及人口分布的均衡性。美國城市化另一典型特征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要素在全國范圍內自由流動,尤其是人口的流動最為明顯。一百多年來的人口遷移,使得人口在地區分布上趨于均衡,西部和東北部的人口比例在20%左右,而南部和中北部的人口比例在3 0%左右。人口自由流動促進了美國的城市化,人口區際遷移過程與美國區域發展以及城市化由發散走向收斂過程剛好一致。日本的城市化過程中,則特別重視對農業的改造,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農業現代化。農業的發展是工業起步的前提和物質基礎,日本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大大促進了農業的發展和農村土地的集約,這為農業機械化提供了前提條件。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不僅可以縮小農村與城市之間的差距,更重要的是為農村建立了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投資的加大,促進了農村的經濟發展,為農村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也為城市產業和人口的擴散開辟了道路,為實現城鄉一體化創造了條件。城市化發展的教訓必須牢牢記取,成功經驗也必須認真學習和借鑒。中國當前的城鎮化從城市設立、土地獲得、建設規劃、福利標準,全部靠行政審批的計劃經濟模式必須改革。在城鎮化的過程中,只有通過市場機制的基礎作用,才是城鎮化推進的內在機制。市場化是與工業化、城鎮化相伴而行的,工業化與城鎮化之間的互動關系是靠市場化來維系的,市場主導下的城鎮化進程才是最有效率的城市化方式。
面對中國經濟發展不平衡、不協調和不可持續的問題依然突出,經濟下行風險依然嚴峻的形勢,新型城鎮化是目前唯一可以培育的空間因素。所有的宏觀經濟政策最終都要落地,都是落到一個特定的空間。這是從全局出發提出的戰略構想,是梳理基本國情和國際經驗后得出的一個邏輯結論,對于中國的未來走向影響深遠。所以,做好改革的頂層設計,確保并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至關重要。